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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105-03-02 06:17
我跟我女友在一起兩年多了,她是個有過婚姻也有一個小孩而也在這婚姻受到很大的創傷,當我們要在一起時他家人也因為孫子不要他離婚,我也請他想清處,他說不可能因為小孩在忍受那段一在被背叛的婚姻了,當我們在一起本來好好的,他也明確讓他家人清楚我們之間的關係,之後問題來了,他在沒跟我在一起前有卡債,跟我在一起後我才知道,一開始我的金錢方面很穩定也因為這樣與她在外租套房,後面慢慢的不穩了,開始他家人就拿錢的方面逼他等等的話,後來當中他有找工作,但也因為錢這樣的事不斷爭吵,他說我不讓他工作,我並沒有不要他工作,因為他在跟我在一起前說過他工作常被騷擾,我只是要他找其他工做就說我不讓他工作,至今問題一樣,吵架就說我拿話傷害他,總是否認自己說過的話,為了他每次吵架都要被他家人一字一句污染,不然就是不出現逃避,到現在總說我的問題,想告我暴力,把他關在這限制他,動手的總是他,被他一在這樣打,受不了我會反壓制他讓他不要在動手而當中要壓制他會拉扯而因這樣撞到就要說我推的,這次又是因為錢他想逃避,就把責任怪與我,他家人說一些激怒難聽的話他就說我害的,這次說要一起面對解決錢的問題,最後不但一聲不說離開,去他家他家人明知道人在哪卻還幫忙騙不知道,電話不接又關機,但我知道他去找他妹想說不吵他讓他冷靜一兩天,等到第3天卻是他家人突然來我們租的套房要幫他拿東西,我卻沒理會,想知道要怎樣才能知道我有沒有什麼罪?那他這樣行為是對的嗎?而我能有什麼資格要他自己出來跟我面對?我們都是成年人,感情問題他的家人能不讓我跟他見面或是他家人自己否定結束都可以嗎?拜託哪位律師能幫忙我,跟我說因為現在就是處於這樣情行了! 請各位律師幫忙我告訴我該怎麼辦我怎樣才有權利要他出面解決而不是逃避推卸責任真的很急拜託各位律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衝突拉扯的部份確實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爭議,倘若對方提告,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反之,倘若我方受到傷害,也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2、有關於卡債的部份,您之前是否有替對方清償債務?倘若有的話,可以要求對方償還。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9:26

如果是他家裡人來拿東西,這是他與他家人間的事,你當然可以主張與你無關,尤其你們之間沒有婚姻關係。若其家屬對你,有於公共場合辱罵的情形,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有暴力相像甚至可能構成傷害罪。

感情的事情建議多溝通處理。

老鼠 105-03-02 09: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衝突拉扯的部份確實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爭議,倘若 ... (恕刪)

但雙方都有受傷對我會不利嗎?

老鼠 105-03-02 09:50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他家裡人來拿東西,這是他與他家人間的事,你當然可以主張與你無關,尤其你們之間沒有婚姻關係 ... (恕刪)

如果因之間沒婚姻,家人有權不讓我們見面談嗎?

我是想好好與他說,但他說要一起面對,而因他家人時常那會讓他失去信心的話打壓他,所以也才不斷因這樣爭吵,現在已四天聯絡不到他,他家人又說不知道,這樣我能報案嗎?

105-03-01 15:39

我是右轉車在右轉道,

直行機車右轉道外側,

進行時沒看到機車右轉才發現趕緊按喇叭踩煞車導致滑行

警察調攝影機只調到車禍時間無往前掉其他攝影機調導致車禍因素,

告訴我是我肇事責任 交通在現場也告知我我車滑行過了車禍位置,

但我在右轉車道行進也無看到機車行駛直到右轉快撞到才發現,

如沒我方打方向燈但有按喇叭警告而他方沒保持安全距離是我方肇事責任大嗎?

警方告知我們談和解

我們也去醫院幫他付清醫藥費(醫生說擦傷)載她回去還幫他機車送回家,

而他也說那這樣就好沒事了,

卻事後跟我方要紅包現在還要上法院告我過失傷害

想問該如何處理與責任歸咎?

你好:

先申請初判表,若初判表記載你是肇事主因,對方就有可能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可以將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判決之刑度大概都是得易科罰金,惟對方會在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包括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薪資損害、金精神慰撫金等,所以你可能要付一筆錢給國家,另位陪一筆錢給對方。 對方若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lej 105-03-01 01:03

請問我是直行機車被對面車道汽車專彎時撞到,撞我的人只有被撞那天到急診室看我過後面到2/29都沒關心我跟處理,這樣我能提刑事傷害嗎?還是要等30天後跟交通隊申請分析研判表報告出來後在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09:05

過失傷害告訴乃論,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請留意。其實只要注意告訴期間即可,而提告證據當然越完備會越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1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於6個月內均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並且治療到一定程度之後,釐清相關損失在與對方談和解,屆時提告都還來得及。

3、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wumhi 105-02-29 23:28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他在最後一天提告某人過失傷害~讓對方無法反告或措手不及~請問他們指的最後一天提告~是指不論案件是在何處申請提告~只要我們的提出日是在期限內~即使是最後一天在警局提出的~都算是在期限內並且有效成立~還是說那期限是不管我們在何地點提出後~都必須等文件送到相關單位並且正式受理的那天~須是在期限內才算在期限內提出?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9 23:43

您好!

所述應是指告訴乃論之罪在六個月告訴期間的最後一天提告刑事告訴可於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告提告方式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只要在最後一天之前向警察局或地檢署以口頭提出並記明筆錄,或在最後一天之前將告訴書狀遞交警察局或地檢署取得收件證明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na 105-02-29 12:57

車禍發生是因為我騎行腳踏車逆向,但對方騎行摩托車違規紅燈右轉

因為對方以車禍事故調查證明向我們謊稱肇事責任我跟對方為7:3的責任,要求我們要賠償,因此我的家長選擇不和解,於是對方對我們提告

我家長認為此事故造成並非我一人的錯,所以也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但事後發現,車禍當時的監視器記錄並沒有對方違規的畫面,筆錄內容對方也以不知道交通號誌而記錄。

整個事件對我非常不利,我未成年不知道會不會有前科記錄,限制能力人是不是只會有賠償或保護處分,還是事件嚴重我一樣會留前科記錄

你好:

未滿18歲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若你先前並無其他初犯法律之行為或虞犯行為,通常不會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處理,而會給予適當之處分,例如不付審理、保護處分等。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經過一定時間會視為未曾受宣告,並且會塗銷相關紀錄及資料。 就民事責任部分,你與你的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若你受有損害而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若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程序,不會留下前科,處罰也很輕,頂多就是上課而已,完全不用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程序,不會留下前科,處罰也很輕,頂多就是上課而已,完全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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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0 105-02-28 10:59

去年9月  發生一起車禍  車我女朋友的 我騎車綠燈直行車速30幾.對方轉彎車(不知道有沒有代轉格)他沒有代轉直接撞我.雙分倒地我起來報警.警察來了救護車也到了  .他救醫我在現場做筆錄(我沒有就醫) 我做好A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醫院.對方要做筆錄結果我們去的時候問醫院人員.它們說對方已經走了(請問他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後來我們跟警察去了他家2次不同地方都找不到  後來是因為透過他家摟下的鄰居才找到她(事後過了2.3天他才出面說明他去找他老婆)  就這樣她做好筆錄.後來我自己去聲請調解委員會  初步下來了   我違規未戴安全帽.對方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去了調解委員會2次都沒有成立(原因他說是我撞他還要賠錢幹嗎).在第2次的調解委員會的人說一人一半可以嗎(我回答可以)對方說是我的錯她不願意    後來調解委員會的人叫我去提告    我也去了(提告費用1千多我自己出的)   到了開庭日他拿著2把枴杖(去解結委員會的時候她走路好好的正常)  開庭的時候法官問他要不要理賠他還是說是我撞他  法官也強調初步表上面寫的清清楚楚是他撞我的(監視器畫面也清清楚楚)   後來法官說要不要重新檢定他說好(我還是只能一直等 我車也沒有錢修)  到了今天當時幫我們處理車禍的警察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告我叫我去做筆錄.(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當時車禍我沒有就醫(這樣會對我不立嗎?)   請問我朋友跟警察可以幫我作證說我有受傷嗎?  請問在這段時間我上班請假被扣薪水跟交通運輸費.提告費.我可以叫他裡賠嗎?   請問車子有保強制險會理賠嗎?  請問他這樣一直裝瘋賣傻(我要怎麼辦...)  請問他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我現在沒工作家裡是特殊身分我沒有錢可以修車可以請律師  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可以嗎 掰脫謝謝你們

你好:

警方已到場處理並送醫,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書認定你有過失,對方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向你請求損賠償(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你是否有受傷要由醫院開立證明,否則難以認定。若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要在6個月內提出。 要看你是不是因車禍所受之損害而定(薪資損害、就醫交通費、醫療支出等),開庭之交通費通常要自行吸收,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強制險不理賠車損,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任意險)、全險才會賠車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乃論之罪,可繼續談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9:43

您好,

 

1、車禍事故當下有報警且警察到場處理,所以本案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對方對您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最終可能不會成立,因本件車禍事故過失全歸責於他。

 

3、建議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雪0 105-02-27 19:33
去年9月 友人騎乘本人摩托車與對方擦撞 事故初判表僅友人未攜帶安全帽 對方責任重大 因摩托車車主行照上是本人 由本人告對方車禍賠償金額問題 這應該也都沒有錯 但對方卻在反告友人過失傷害 那麼我原先告對方的車禍賠償問題怎麼處理呢 還有 對方反告我朋友過失傷害怎麼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19: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告對方的損害賠償與對方告您友人的過失傷害法律上是兩個案子,兩者不互相影響。

2、必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您的友人只有未戴安全帽,則對方屬於完全過失責任

3、建議您的友人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Jimmy 105-02-27 18:43

請問

事故過程:號誌為左轉燈.我騎機車由外車道左轉.對方紅燈內線直行.於路口中間碰撞.我們為同向車.警方做筆錄對方卻改口他是要左轉...幸好初步判斷分析還我清白.我是未依兩段式左轉.對方違反號誌指示行駛.也就證明對方紅燈的事實.

請問對方筆錄作假欲推卸肇事責任有刑責嗎?

或之後除了提告過失傷害.還能告他什麼罪名?

你好:

警方對於交通事故有實質審之查權限及義務,除非有冒名或頂替之情形否則依不自證己罪原則不會有何刑事責任。 要判斷是否有肇事逃逸之情形。 民事上對方可能會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責任歸屬將來要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你也有責任,對方可能會向你請求車損
Julia 105-02-25 21:54

您好,如果因為有車禍糾紛,還在偵查庭階段時,已向肇事者投保保險公司「求償死亡給付,並已審核成功撥款」(因死者本身有重大疾病,在車禍骨折手術 出院後兩日在家中身亡;法醫解剖報告中,標注為意外,死亡原因除了本身疾病外,其中一點為車禍原因);但偵查結束後檢察官是以「業務過失傷害」來起訴;

想請問若到時未能以業務過失致死的部份結案,那麼結案後保險公司是否有可能會追回賠款?

另外肇事方提出若現在可以和解,那麼他們以和解書等內容呈交保險公司結案,便不會有追討情況,想請問是否有這樣的可能?

以上再煩請律師解惑,謝謝您

小黃 105-02-25 14:33
酒駕0.35 公共危險罪,且經過車禍現場,是以目擊者留下來做筆錄被抓到酒駕的,被害者被前車撞倒且前車肇事逃逸,被害者在路中央,我為第二台車經過未撞擊但無法完全肯定有無輾過其手腳部位(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但酒駕),第三台車撞擊被害者後停下,第四台車撞擊死者且拖行50公尺,請問:若我無輾過被害者,是否就只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第二:因為我的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也可能完全無肇責),但假設最壞的情快下我有輾過其手腳,是以酒駕過失傷害還是酒駕過失致死起訴呢? 我想知道的是很明顯我無任何致死的肇責,但被害者已經被後面的第3第4台車撞死,我會被牽扯入何種刑責呢? 請幫幫忙解答,無前科的市井小民,碰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無助真的運氣很不好,寢食難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與被害人有關,應該負過失致死亦或是過失傷害罪,必須看肇事責任、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及相關事證,不能一概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涉嫌酒駕致人於死,可處罰3年~10年有期徒刑,算是很重,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一、     刑法第185-4條明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2.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請閣下謹慎處理為要,如需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為您爭取較有利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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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真 105-02-25 13:50

事情發生在104/11/04 星期三,案發時間約19:25,當下一撞上我就看姐姐的小女兒是否有受傷、驚嚇。撥打電話是李小姐~ 案發地點在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路與仁愛街街口發生擦撞。先以我個人立場陳述~ 我的方向走仁愛街直線,當時路口是閃爍黃燈(如圖一)。我將車開往前開,那時我有看到碧山路有車子"準備右轉"有打方向燈,於是我就往前開,並沒有看到後面有跟著一台車行駛。當時,雙方都沒看到對方的車,這此時才擦撞上,擦撞當時,因我後方也有來車要直向行駛,我有稍微移動車子,讓後方車子能順利行駛,過一會警察才到了,量完現場及拍照也要求雙方去警局作筆錄。當下,李小姐並沒有說她車上有小孩,並且有受傷,是做完筆錄簽章完後,才說她要更改內容及車上有小孩也受傷,不過,當場警方說,都已簽字完,沒有再重做筆錄的行為,而我當天到警局作筆錄也沒有看到李小姐的小孩在現場,是後來在第一次調解中,李小姐的先生才拿出她車上的行車紀錄影片及小孩的驗傷單。要我索賠他的車損及小孩的受傷醫藥費及所謂的精神賠償,總計加總約6萬(修車估價單約5萬及受傷醫藥費及精神賠償約1萬),而要求我方的修車須自行吸收,所以,在第一次調解中沒和解(鎮公所調解),之後,爸爸有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圖三),所以在鎮公所第二次協調也不歡而散(離事故鑑定開會約一周),在105/2/2,家人代我去開會敘述當天的經過,也在2/19判決書下來(李小姐是主因,我是次因),如今,2/21當晚,我接到草屯派出所警員來電,要我周五當天休假回去做筆錄,事由104/11/04案發當日李小姐的女兒「車禍過失傷害罪」報案。請問,當日我需要如何說明及注意事項。我們很又誠意要和解,但對方一直強咬著不放的狀態下...

米米 105-02-24 11:26

律師您好

我日前參加公司春酒遭受一群人(約6人)叫囂辱罵毆打

一個人抓著我的衣領並用台語叫囂 辱罵 (罵:看X小.X你娘.你要怎樣.外面講.來討啊)

一個從我背後攻擊我頭部並且叫囂辱罵

其餘4人在一旁叫囂

已經有證人可以指證一切經過 並且有驗傷

想請問各位這樣的過程.他們全部人犯下有哪些罪

我所知道有 傷害 公然侮辱 恐嚇

因為我準備報案提告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4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包含恐嚇罪、公然侮辱傷害、聚眾助勢等罪。

2、可以檢附相關驗傷單、證人等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要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告,等檢察官起訴後,可以一併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5-02-23 19:37

律師您好。 我被前女友提告,兩個案子。

 

一案是傷害罪(掌摑她一巴掌)等……包含強制罪(拿走她包包跟鑰匙)。另一案是違反保護令竊盜(拿走她車上一個符籤)。

我和前女友在第一案傷害罪等,當庭言詞辯論後,審判長願意讓我和女方當庭和解。審判長協助議定和解書內容和民事賠償(我被告需在105年1月31日)將和解金全數付給女方,才能或得緩刑。連同另一案竊盜罪等,但沒有和併為一案審理)。

 

但,我在105年1月時,和女友手機通訊簡訊,告知她我真籌不出,全數賠償金,希望她能幫我我求法院,展延和解金償還期限。

女方前後回傳簡訊告知我,她願意幫我提出展延和解金事宜。但,我一毛也沒先付給女方。因和法扶律師資詢多次。有兩種說法給我不同選擇。因兩個案子的律師見解不同。

 

一.有多少錢,就趕緊先匯給女方,表達誠意,再請示審判長輕判或展延付清和解金期限。

二.既籌不出,全數和解金,少一毛也等於和解不成立,法院還是會判刑責。要我先不要付任何錢給女方。等判決後,再上訴。

 

本人後來選擇第二個律師說法。沒付女方部份和解金。

 

現在判決書拿到。兩個案子。 傷害罪55天拘役強制罪55天拘役,侵入罪30天。

 

竊盜罪與違令罪共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本人,丈二金鋼摸不著頭緒。

 

想請教律師大德們。幾個相關問題。

 

1.我在兩個案件裏,從頭到尾,只承認傷害罪。但當初言詞辯論時,看到女方,心頭複雜下,被法扶律師勸告若以和解為主張,就要通通認罪。當時上庭情緒很複雜痛苦。因女方告了一年半,一直用保護令避開同庭辯解。使得我精神壓力崩潰。才請求審判長讓我以和解為前提,終結審理。才認罪無議異答辯認罪,簡易程序審理。

 

2.因我一直只承認就是有生氣因素而誤傷女方。也提出很多人證部份,請法官調查。但我不知五等親不能被當證人。而檢方對我提出的人證,母親說詞,證明我和女方是同居事實,檢方和法官傳喚我母親去當證人,又當庭不讓我母親做證。但我另名和女方相關係朋友劉先生。他也是證人,也能證明有幫我搬家去女方家,並且看到我和女方在他家吃飯看電影。但檢方和法官卻以和解因素,也沒再傳我朋友劉先生出庭做證。我並非是侵入她住居,我本身就有她的家鑰匙爭議。

 

3.另一案竊盜案等,也因傷害案件和解書,提及附帶民事和解為前提。另一竊盜案件審判長,言詞犀利告訴我,不認罪等於全部和解不成立。我真氣到不知所措。因為當天我另個證人林先生未到庭,幫我提出人證說明。我是以和解為前提才和林先生去拜託女方庭外和解,也沒去偷拿她車上籤符一事。

 

4.以上敘文。我現在因在期限內,付不出和解金。被判決下來。共七個月罰金。我問我的兩個親愛難溝通法扶律師,他們異口同聲都說我不能再翻盤說不認罪,只認傷害罪一事。因已在法院完成和解書相關一事,我不能再去追究對我案件有利的人證出庭。

 

5.現在上訴二審,真的只能以再和解為前提,和法院求饒嗎?

 

一. 我真的只能照我的法扶律師說的,準備好和女方通訊資料,獲得她諒解下的同意展延和解簡訊內容。做為上訴理由嗎?

 

二. 我真的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以和解為前提,但處於一審時,精神壓迫下,才被迫認罪。不能再二審,請求法官再傳我的兩個證人出來說明或言詞辯論嗎?我真的只有犯傷害罪一事,其餘罪責是女方以刑事追訴為目的的認知錯誤行為,因她在法院說太多謊話,被我戳破。她一直請律師咬我是恐怖情人的細節。

 

三.我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願意賠償女方傷害一事和解金,也主張願意被判傷害罪。但不服其他刑事案件嗎?再請求二審法官依事實論,再行傳調證人出庭,還原真相嗎?我一直希望停損點降到最低。這樣的判決會影響我一生。

 

四.試問是否有針對二審翻盤的大律師 ,能有信心接下該案件,因為傷害案件和解,可以不被判緩刑。但其它公訴罪,一和解就等於要認罪,一認罪就要被判緩刑。這樣的邏輯,是我先前未和律師溝通過的。我的案子因和解認罪,其碼要被判三年至五年緩刑。不是嗎?!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看起來你是出於自由意志。

可以趕快籌錢償還,有機會在二審時爭取輕判及緩刑。 可以,但是法官不見得會相信,反而會認定你說詞反覆。 一審判決之罪都是可以易科罰金,只要繳納罰金即可,執行完畢5年後良民證上就不會有相關紀錄。若宣告緩刑,就不用執行,緩刑期滿,良民證上也不會有相關刑事紀錄記載。
小安 105-02-23 20: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你回覆,但針對於自由意識下的問題,我母親當天去當證人,但為何法院傳喚她去,卻不讓她做證。為甚至不先傳我朋友劉先生去做證。出現很大爭議性。

 

一.我的確早在開庭前,就旦書告知法官,我想以傷害和解,但一直遇不到女方,法律程序漫長,讓人等待很痛苦。

 

二.當天開庭時,我一直哽咽泣訴女方亂說話,因有刑事卷宗為證的謊話連篇。哽咽她為了錢不擇手段,亂加罪於我。我當時情緒早就崩潰。

 

三.因我母親看不下去女方亂開天價賠償。甚至當庭跪下求她放了我。所有法官、審判長,看到都難堪。我更是精神崩潰不已。後來,我也告訴審判長,我不想和解了。審判長前後把我和律師請出庭外兩次。幫我跟女方談和解金。試問,任何人在此種狀態下,他能有所謂的自由意識正常狀態嗎?

 

比八點檔演的還狗血。我是難過審判長的好意。才又聽法扶律師說審判長很努力幫我。和解吧。但律師當下並未提及和解就要認罪。所以 女方一離開庭外,我腦子一片空白。當法官問我認不認其它罪時。我只問律師,怎麼辦,要認嗎?!他就無奈告知我,和解就要通通認。叫我回答無異議。於是,我就腦中一片空白的無異議回答下去。真的就是如此。連書記官事後接我電話詢問一些事。都對我母親向女方下跪那一事,非常深刻。也百感無奈。 我真的是不是自由意識下認罪,我真的想問律師大德,您們在法院的經驗。我真的是處於自由意識下嗎?!為甚麼直到現在三個月後,我吃的精神藥物,越來越頻複。是不是我有冤難平復。

甜點 105-02-23 16:46

某天最主要有人透過電子設備騷擾侵害頭部, 開始有不知名人士用設備連結我頭部使用發話撥音器跟我講話和自我介紹 ,是在電磁波設備裡面說非當面講, 剛開始打針吃藥無效之後, 就透過設備講話有兩人以上對談聯結你且天天被騷擾 弄得情緒很差, 因此有要求將設備關掉拿下來給我, 直到今天沒還, 後來說成追蹤器有賣出去給別人,推託至今無法歸還, 然後有人用撥音契說自購機器, 為什麼要給你, 然後騷擾我, 最後我就打電話報警很多次, 可以查詢報案紀錄, 因為每天操作24小時, 以致失手經常造成我傷害疾病和看診.

 

經查證, 發現這種衛星追蹤使用輻射(含電磁波 雷達波 聲波 聲納 無線電波)直接照射全身, 獲知每日行程和電子騷擾需使用到所有的運用, 而操作人員才能知道本人日常作息 製造聽覺騷擾 如嗡嗡聲 對話聲 模擬聲 和其他雜音等, 還有擴大到全身五臟六腑和四肢的神經侵害 如戳心臟, 打擊腦部和下體(含腸胃 生殖和泌尿器官) ,腳抽筋 ,利用人腦傳輸照片 影像 聲音, 其中詐騙術有視覺功能這種武器無形照射全身如同輻射侵害相當於挾持人質, 而且能利用其中衛星系統去調節侵害範圍的人事物如公共廣播, 電視 和其他有聲系統,但是嘗試幾次錄音總是不清不楚,此外 經常性出國發現有侵占國家儀器去做飛行追蹤在飛機上會聽到隱約的其他聲音如嗡嗡聲 對話聲 模擬聲 和假飛機廣播等,

 

請問能夠提供哪種起訴方式或其他建議?

卡特曼 105-02-22 20:53

如果要和解傷害案件,但對方假設簽了和解同意書,

但事後又不履行和解書的承諾~

是不是可告他詐欺~

或著已履行部分承諾而已但未完成的話,以拖延又該怎麼辦~

法院知道被告不履行承諾,那會怎麼樣呢?????

法律人 105-02-23 14:17

一、他不履行和解上的條件,是屬債務不履行不是詐欺

二、你的和解如果是私底下的和解,而不是鄉鎮公所或是法院的和解,原則上沒有執行上的名義,所以你要向法院提出確認債權存在之訴,拿到一個確定判決,如果過程中他願意跟你和解,也可以作成和解調解筆錄,這樣有確定判決的效力,也可以是執行的名義。

三、這個法院都有簡易的表格,你去買來填寫,然後自己好好的查法條吧,祝你順利。

民事糾紛不一定是詐欺。但建議於和解條件中為一定之約定,部分是到法院才做成。

Dennis 105-02-20 15:04

本人在線上遊戲中,被敵方玩家怒罵「妓女」一詞,且當時還有其他玩家在場,請問這有構成公然污辱罪嗎,我有拍照存證,如提告成功性高嗎?

因我極度不滿該玩家的態度以及對本人造成的言語傷害,且該玩家說,遊戲上說提告都只是嚇人,所以我打算認真把此事看待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0 15:17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Dennis 105-02-20 15:3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如果,在場只有4~5人請問這樣還會構成公然污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4

您好,

 

如果網路遊戲中大家係使用虛擬的名稱和身分,則您要提告公然侮辱成功的機會不高,因為你的真實身分名譽並不會因此減損,其他玩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反之,如果玩家彼此認識,則就可提告公然侮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石頭 105-02-20 06:04

工作電話詢問工作上的事情,卻被派遣給我的上級說:『你是當兵當傻了、豬腦袋了』是用公司的電話說的、也有錄音,這算語言傷害嗎?

沒有前後文,尚難判斷是否合理使用語言。

但如該人常如此,建議先循公司內部程序申訴,並保留證據

注意,告訴期間為事發六個月內。如要提告,請注意六個月告訴期間。

105-02-18 13:40

母親於103年11月發生車禍,由於傷到腦部,眼睛有一眼也因車禍而斜視,行動無法像以往自如且常暈眩。

經過二次調解對方無誠意,直指我方為肇事者,開過一次偵查庭,轉送車鑑會,車鑑會通知對方紅燈為主因,我方無責任。不久前地檢署送達一份公文,指對方過失傷害成立,應提起公訴,我方過失傷害不成立。

請問接下來是等開庭通知嗎?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求償嗎?由於對方一直不聞不問……接下來該如何做呢?

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已經收到起訴書

你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你把書狀提出給刑事法院即可

書狀中檢附求償金額細目及證據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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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14:16

您好,

 

案件如已經檢察官起訴,您母親便可撰寫一份附帶民事起訴狀,向刑事庭法院提起附帶民事之請求,建議民事書狀應委請律師或專業人士撰寫,才能周全掌握所有請求權與主張,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ason 105-02-18 09:50

律師您好,我沒有前科有正當職業,我與樓上鄰居因為噪音(音樂/地板走路跑步聲/地板拖拉家具)的問題已溝通一年左右,期間曾請社區管委會介入協調,也曾三度在樓上製造噪音的當下與管理員至樓上進行勸導,但樓上依然我行我素,最後一次我上樓勸導時,因溝通無效,便以手掌拍打對方臉部,對方遂立即報警,驗傷提告傷害驗傷單上有註明臉部泛紅.案發後約一小時我收到警方通知便至警局作筆錄,當場有向對方道歉,但對方不接受,當時對方表示臉部已恢復正常,我觀察也很正常.現已開過偵查庭,我依事實向檢察官說明案發經過,也承認有拍打對方臉部,並表示非常抱歉與後悔.當庭對方仍不願意和解.目前收到刑事傳票,是審理庭,請問:

1.我可能會被如何判決?

2.審理庭時我需要請律師辯護?

你好: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可處3年下有期徒刑,若確實有傷害對方之行無並造成對方受傷,無前科紀錄,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維護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0:06

鄭先生、鄭小姐您好

1、傷害罪最重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因為告訴人堅持拒絕和解,您又沒前科,基於案件情節輕微,可爭取易科罰金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撰擬答辯狀,可來電洽商。

 

依你所述,對方傷勢並不嚴重,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爭取緩刑是很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0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雖對方不願意和解,但因對方傷勢不重,可爭取拘役易科罰金之機會。

劉柏麟 105-02-16 17:11
因為車禍,對方告訴過失傷害,我人在外地工作,沒收到法院通知信件,昨天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自己被通緝,判刑三個月,但一時九萬塊罰金無法一次湊出來,詢問法院,法院說只能一次拿出九萬元罰金,請問有別種處理方式嗎 ?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8:07

您好!若是無力一次繳納罰金,可於裁判確定後兩個月內,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07

您好,若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資力有問題(比方說有中低收入戶證明),可以於接獲執行通知後,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最多分三期)。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21:27

因為您是被通緝到案,若未嚴重影響家庭生計,依規定不得准予分期繳納,地檢署並沒有特別為難您。

FanFan 105-02-16 11:21
我們家跟我阿婆阿公雖住在同一屋簷下,彼此都不合,所以都各過自己的生活,但我阿婆,每次都拿我們家的東西,沒經過我們同意,也有跟她講:不告而取叫偷,因為這樣我們吵了很多次,小年夜那天,也是這樣,我就跟吵了起來,因為這房子是我舅舅(其實她知道),我請她出去(指著門口),她把我的手撥開,並用胸部往前頂,我下意識頂回去,她只退1、2步,說我打她。 後來我出去回來時我叔叔嬸嬸跟警察來到我們家,我嬸嬸故意擋在我們面前不讓我跟我媽進去,並開始說:我不孝等不實的指控,侮辱我爸爸的字眼,因為我一氣之下,就罵走開,肥婆;她老公聽到我這樣講,就把我從摩托車上扯下來,警察都沒阻止,是我媽媽叫他放手;後面我們都到醫院驗傷,我在急診室聽到,我嬸嬸跟醫護人員講說我不孝,那時她不知道我在急診室𥚃。 昨天,我阿婆跑來嗆我爸說:你女兒把我的骨頭打斷你們再不處理我就要報警告傷害阿! 我想請問,她只憑驗傷單,就可以就可以認定我打她家暴她嗎? 因爲從我們發生口角的那天,她見人就說,我家暴她要把她打死了,那可以告她毁謗嗎?另外要求測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亦對其提告,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亦對其提告,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無知 105-02-16 09:26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被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事件發生於104/10/02(雙方都是機車,沒有任何擦撞)我在一十字路口等號誌燈待轉(長榮女中前),左邊有一女騎士,於停止線前有減速(此時我方號誌已是綠燈),我認為他要停紅燈了,所以我準備過馬路,才剛加油門,發現對方加速騎過來(對方龍頭還有左右搖晃),我煞車讓對方先過,發現對方機車龍頭轉向機車後面通過時,我就往前騎避免被撞到,騎到約路中間時,聽到後面有碰撞聲,因為怕行駛中隨便停止很危險,等騎到馬路對面時,回頭往後看,發現剛剛的騎士倒在路旁,旁邊已有人幫忙,當下完全不覺得跟我有關係(一直覺得他是失控自撞),又看到有人幫忙,所以就回家了(我家就在馬路斜對面,而我媽媽那時剛做完肺切除手術,又有焦慮跟憂鬱症,長期吃藥控制,只有我一人照護,所以看到那位騎士有人幫忙就好了),結果於104/10月底,警察到我家找我,說我被告肇逃,問我記不記得長榮女中有發生一件車禍,我說我記得,警察說,對方說是為了閃我才會發生這件事,當晚約時間去警局做筆錄,還看了路口監視器畫面,看了才知道,那位騎士從我後面騎過時,撞倒了一位騎腳踏車的,遺憾的是兩隻監視器都拍不到號誌燈,唯一對我有利的,就是與那騎士反方向的馬路上,有一位男騎士早早就煞車了(有亮煞車燈),去過車鑑會了(鑑定結果寫說:肇事地點路口設有行車管制燈號,兩車應依不同燈號行駛, 號誌運作相關事證不明,案情尚待釐清,無法遽予鑑定),也開了偵查庭,檢查官要我跟對方和解,我則因為剛懷孕不久,有先兆性流產現象,醫生早已囑附安胎,想說快點解決,所以同意檢查官交于調解委員會,對方的女兒於調解會上,開口就是要65萬!我沒有工作能力,收入全靠先生一個月2萬3的薪水(因為我有PSVT 雖已手術完 仍偶爾會發作,去年又因子宮水瘤跟宮頸瘜肉手術),還先到處借才借到了3萬5,這金額實在超出我預料,我實在不解又冤啊!停了紅綠燈,又禮讓了,為什麼會有這種事…

首先,建議您聲請調閱附近監視器錄影帶,根據相關的錄影事證、對方跌倒的位置、自己車輛行車的路線等事證,如果事故的發生部可歸責於你,則依據資料進行無罪答辯。如果發現事證不利於自己,但對方也有責任,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以減輕賠償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是被告,所以應該是由對方及檢察官提出我方有肇事責任證據,我方才需要負責,因此倘若無法鑑定,應該是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您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您應該安心安胎,找代理人協助,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肇事原因無法釐清,則可以等到檢察官真的起訴了之後再說。

 

劉柏麟 105-02-16 08:08
因為車禍,對方告訴過失傷害,我人在外地工作,沒收到法院通知信件,昨天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自己被通緝,判刑三個月,但一時九萬塊罰金無法一次湊出來,詢問法院,法院說只能一次拿出九萬元罰金,請問有別種處理方式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11:38

您好,

 

可具狀向執行處檢察官聲請分期付款,附上財力證明表示自己無法一次給付9萬元,懇請檢察官給予分期給付之方式,但檢察官未必會允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01:02

律師大人您好 謝謝您們一直為同志族群付出

我是一位小小的男同志 卻經歷了很多人一樣的錯誤跟劫難

渴求您的救助…..

 

我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決定請網友幫幫我 我第一次進入男同志聊天室….

網路聊天室上我用鐘點情人的暱稱方式 用悄悄話的方式向網友說

我願意當網友的情人也拜託網友幫我2千3千

我只說3千做網友的情人  我不敢在網路上散佈性的訊息

 

當晚聊天室遇到很多人都沒有要幫我 卻有一位kevendolove宥峰說要幫我

加賴以後先問對方年齡 他說他174/64/35/1 知道他是成年人我才繼續聊

他一直問我有什麼服務 我說情人做的事都可以

因為是賴的私人空間 我才比較敢說1069擁抱親吻逛街都可以

 

對方說他在台中 家裡很有錢 丟了大量富麗堂皇的照片

對方告訴我願意給我16000請我下去台中

極力打造高富帥的形象

我覺得他是騙人的 我請他先匯給我

他說他是守信用的生意人 見面一定會給我

他一直打電話給我 一直告訴我 我是他的菜 我很像他前男友

他很喜歡我 他一定會對我好 可以加碼給到我2萬

請我星期一下午一定要下去台中找他

我因為有重大的經濟壓力所以就決定冒險一試 依約到了台中

 

到了地點一接電話就有三位便衣男子圍住我 說我違反兒少條例 要我上警車

過程他們一直告訴我我的一切都是違法 都違反兒少的公然散佈性交易

但他們很願意幫我 只要我乖乖配合

他一上車就要我手機關機 我也就關機

 

我也乖乖陪同他們做完所有的筆錄

過程的問訊我沒有什麼疑義 其實心中也慌了完全順著警員的引導

像是我四年前有商標法的緩起訴已經過了一年年限 他們卻說那就是前科要我說對有前科

後來他們又跟我說 要我刪掉所有賴的聊天紀錄跟手機的對話紀錄

如果我不刪就要沒收我的手機

所以我就開機給警員操作 刪掉了所有的紀錄

 

最後做完筆錄 要我蓋手印跟簽名的時候 他就一直翻頁一直要我簽蓋

我都不知道內容是什麼 完全沒有看 飛速的蓋過簽完

最後簽完也沒有給我一份筆錄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做的筆錄內容是否跟偵訊對話一樣

我不知道最後筆錄是什麼 警員有沒有斷章取義

就算斷章取義也因為刪除紀錄毫無對證了…..

甚至就連哪個分局哪個員警我全部都不知道…..

只依稀記得看到員林分局的字號

 

我雖然當場有疑問但也不敢說……

1.我是在賴裡不是公開散佈 2.對方說他35歲

所以我其實真的不懂為什麼傷害兒少了...... 但他們就說這樣就算公然散佈了

警員一直要我認罪....說乖乖認罪就沒事了........我就都配合他們著說是……

 

不知道接下來可以怎麼辦….

律師救救我….如果要援引我的案例幫助其他同志朋友也可將內容公佈出來沒關係……

感謝您的救助…..

感謝萬分…..

 

 

 

是否我可以再電話向您請教呢

或是您願意回覆我我就感激不盡了

謝謝您的救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9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多項違法

 

2、建議可委請律師向警方之上級單位申訴、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亦可等案件送入地檢署您收到傳票後,請律師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16:3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可是..... 警方說我犯後態度良好......100%是緩起訴.......所以我是不是不該這麼激烈的抗爭........甚至請律師出庭辯護好像都顯得悔意不夠.......而且我也的確是性勞工.....就猶豫著......

阿明 105-02-16 16:3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感謝律師大人....感謝您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不凡 105-02-15 20:47

您好:

我於2015/11/10騎機車紅燈時(當時停在雙黃線上),遭到右前方欲左轉小轎車撞上,對方一下車便直言:你停紅燈停在雙黃線上。事發後便未曾與我聯繫。

我現在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已於2016/01/29向當時承辦之交通隊製作過失傷害筆錄,請問我該去法院向檢察官按鈴控告嗎?讓警察處理是否會拖很久?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21:23

您好,

 

1、如您已有報案紀錄及驗傷證明,可選擇委請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會比在警察局提告還要快速許多。

 

2、待案件起訴後,可再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偉 105-02-11 23:33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今年一月我和老婆在家使用搖頭丸k他命, 半夜搖頭丸剩2顆放桌上不小心給3歲小孩拿到1顆,小孩以為是糖果誤食。 我們發現後緊急送醫,醫院本來發病危通知(抽血驗出安非他命成份很高),還好後來搶救回來, 住院一星期左右出院,但出院就被社工帶走安置,法院有寄單子說 安置3個月,小孩住院期間我們有去偵查隊做筆錄驗尿,我們坦承有用搖頭丸k他命 ,放桌上小孩不小心誤食1顆,我們發現緊急送醫,剩的一顆丟馬桶沖掉了。 請問律師:我們兩夫妻沒用過安非他命,小孩抽血驗出很高,我們夫妻驗尿報告還沒出來,但我們知道ㄧ定有搖頭丸k他命,我沒前科第一次被抓到陽性反應,可以戒癮治療嗎?我老婆大概8、9年前有因搖頭丸進去勒戒過,後來就這次了,那我老婆可以戒癮治療嗎?我們沒用安非他命,驗出來有該怎麼辦?小孩真的是誤食,但社會局好像認為是我們餵食該怎麼辦?我們很愛我小孩不可能傷害他,小孩我們該如何才能早點接他回家,我們如果進去勒戒會影響我們家庭,我有正常工作,老婆要照顧2個小孩還有躁鬱症的媽媽,所以想戒癮治療,我們也很肯定不可能再碰毒品驗尿報告還沒出來,問過偵查隊,因為過年,要年後才會出來,我們知道ㄧ定陽性反應的,現在怎麼做才能戒癮治療,麻煩律師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也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1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也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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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11 23:50

您好!

應在裁定觀察勒戒之前,盡快向檢察官聲請願至醫院戒癮治療,請求給予緩起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儘速向檢察官請求戒癮治療之緩起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2:48

您好,

 

1、您的老婆已有過勒戒,五年內再犯無法再為勒戒或戒癮治療,是以會被檢察官起訴後送入法院判刑。

 

2、您的部分,因沒有過前科紀錄,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的機會。

 

3、搖頭丸本身有安非他命的成分,是以搖頭丸安非他命都同屬二級毒品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出庭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就閣下所述涉犯施用持有毒品及違反兒少法第43條規定的刑事責任問題,歡迎來電0982-100565魏律師關心您!

ruby 105-02-10 22:17

我先生長期毆打我,但都是在房間,之前是被踼下床或被推去撞衣櫃,所以沒有明顯傷勢,但某次先生嚴重的對我拳打腳踼,婆婆有看到但卻在保護令法庭上做偽証,說她兒子很軟弱不可能打我。

而我的驗傷單則是因為案發當天我被限制出門無法驗傷,隔了2天才驗傷傷害罪會無法成立嗎?

但是我有朋友在隔天有親眼見到我全身都是傷,當天也有報案110,只是警方到現場看到我雙手被門夾傷的傷口說傷口太小,不用報案,應該是被吃案

這樣我傷害罪勝算大嗎?

你好:

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提出告訴經方就要受理,若警方拒絕,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是否構成傷害罪要依證據才有辦法認定,驗傷單固然是證據,但還是要儘量提出證人錄音證據,讓檢察官、法官獲得對你有利之心證,聲請保護令之程序亦同。 若婆婆有偽證罪之情形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但此部分難度甚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聲請傳喚證人加以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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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聲請傳喚證人加以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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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10 23:44

除非對方認罪,否則除了驗傷紀錄外,包括證人或其他間接證物都要盡可能提出,並清楚說明前因後果,駁斥對方的辯解,才能增加成罪的可能。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備妥驗傷單,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傷害告訴,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1 14:03

您好,

 

1、如能證明對方母親做偽證,可向檢察官提起偽證罪之告發。

 

2、您說兩天無法出門,但又有朋友看到妳全身是傷,可是又說警察來只看到小拇指有傷,這樣說詞可能有些矛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建議將所受傷害再為詳細描述,可提出驗傷單及朋友、警察作證,於六個月內提出傷害告訴。

105-02-09 01:44

不好意思請問

如果車禍初判表已有了

因對方不願賠償

而本人已滿18未滿20想提告對方傷害

那監護人會被知會或是需要陪同才能提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9 12:40

您好,

 

您尚未滿20歲,是以必須有法定代理人陪同才有辦法提告,或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委請律師訴訟代理代理出庭。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9 20:59

未成年仍須由法定代理代理

一、 未成年人也可以提告呀。

二、刑事訴訟法有一條規定法定代理人可以獨立告訴,如果未成年人不能提告的話規定這條做什麼呢?

三、當然如果你要找你父母來處理也可以啦。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2-09 01:38

不好意思請問

如果車禍初判表已有了

因對方不願賠償

而本人已滿18未滿20想提告對方傷害

那監護人會被知會或是需要陪同才能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驗傷單、初判表及監視錄影畫面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9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驗傷單、初判表及監視錄影畫面做為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同一個問題其實問一次就好了。不過你都問了兩次我就回答你兩次吧…

你可以自己提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廖家慶 105-02-05 11:15

車禍當時  對方汽車紅燈  我綠燈直行機車 撞上  人有受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肇事原因:不遵守號誌指揮,"違規事實-路口紅燈"

我這邊 肇事原因: "疑" 超過速限行駛

最後 賠償明細 我提出9萬    對方只願意8萬  和解不成 

我想要 ? 提出 刑事訴訟 -過失傷害

請問 "疑"超過速限行駛  這在初判表 會有多大的責任?

訴訟不知道 流程??  還要準備什麼??

律師幫忙訴訟 費用大約多少?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若有受傷,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對方若不願意調解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或撰寫訴狀。
小何 105-02-05 01:22

我們是對向車道  中間有雙黃線 我已經綠燈但是他那道還在紅燈,經過紅綠燈之後我在一個路口左轉(沒紅綠燈左轉沒雙黃線路口)時速10km放慢有注意右方來車,確定沒車之後才穿過去,這時又方有機車突然撞上我,當時右方是兩台3.5卡車併停他從靠右邊的那台卡車的右方超車撞上我

這樣該如何歸屬責任?

直行車但是他違規超車並未注意前方路況

左轉車有打方向燈減速.停下注意右方來車

我是支線

 

他現在告我過失傷害,我們和解過程中並沒有提到他受傷當時也跟警察說沒有,也沒有行車紀錄器他時速25km(他自述)

這樣是他的錯還我的錯?比例怎麼判斷?

如果他沒有申請車禍鑑定他能告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50

對方要告你,就要舉證你有過失,沒有鑑定只憑單方描述、認定等,則不易告的成。

105-02-04 19:0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進出的畫面也都先保存下來,以利日後答辯。

另外,因為妨害性自主案件為重罪,實務上也很偏重被害人說的話,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1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會對您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不建議您在與對方有任何聯絡,包括電話、email或line,均會成為對方蒐證之管道,之前您與對方聊天之所有對話紀錄,包括line、臉書等,均應翻拍下載保存,做為日後對方提告您答辯之參考資料;切記,不要再與對方聯絡,不然很有可能用您講過的話,做為起訴您妨害性自主證據,若有收到須前往警局或檢察署接受訊問之通知或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所講的話,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之證據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4 19: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 ... (恕刪)

謝謝律師 可是事情已經過一個多月了 她現在才說 當時的錄影都沒了

我跟根本沒有妨礙她的性自主 這樣也會被告嗎? 實際上我也沒有強迫過她

對話就上面那些都留著 這樣夠當證據嗎 

一、不要太過擔心。

二、這類案件,告訴人一般來說是要從被告口中套出話,不然要告會有困難,這就是為什麼她跟她的家人朋友一直要想辦法套你話的原因。

三、如果是兩情相悅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四、如果苦無證據的話是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民間測謊的話就算是很緊張的話也不要緊,但是如果身體有疼痛或是有吃會影響心臟速度的藥,或是前一晚有熬夜、測謊前有喝酒都不適合測謊;其他不適合測謊的情況你可以跟測謊公司的人討論。另,測謊公司在台中,如果你在台北的話建議你坐火車去,再轉計程車不會太貴。自己開車的話可能會導致身體太疲勞而無法鑑判,這樣你就白白花錢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2-04 10:59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11:10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據可以證實女方並不像遭受強迫的樣子,且當下既無報警也沒驗傷,實難提告甚麼。

 

2、未來如被法院或警方傳喚,應委請律師陪同,除撰擬書狀敘明真實事發經過、附上證據外並出庭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如有必要,可對對方提起刑事誣告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4 12:0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 ... (恕刪)

謝謝律師 我安心多了

所以我不要跟對方聯絡比較好嗎

我一直跟她說有誤會我會道歉 所以好好說 可是她都說很忙沒時間管你 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還在訊息中罵我垃圾 我說 你這是指我嗎 然後她就說 我是說我去倒垃圾這樣 

我現在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我現在也沒收到法院跟警察的傳喚

她之前有說 在過年還要去打官司 真是辛苦你了  這句話 是指過年才會收到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提告,您接下來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屆時再將相關證據提供。另外,建議不要再回他訊息,以避免被設計套話。

105-02-04 10:5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收到任何傳喚通知前,請先找能夠隨時隨地到場的律師商議,並將一切證據備份。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1 10:30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對話記錄 找律師做一次正式的法律諮詢

 

                                 陳律師 

105-02-03 22:43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105-02-03 22:43

謝謝律師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105-02-03 20:43

你好~本人在105年1月4日於上班途中車禍,我方是幹線直行機車,對方是T字路口支線轉彎汽車,路口並無號誌,因車禍時本人有手部腳部跟嘴唇受傷,有叫救護車來,也有簡易包紮,但事後覺得是小傷而已所以本人並無至醫院看診,所以沒有醫生證明,目前對方都沒有打電話來,我也只有在事發後的一個禮拜有打給他一次,對方態度不好,並不覺得他有錯,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一個月了並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打來,因當時沒有看診所以如果要提出過失傷害來告他的話並無證明,但我有去申請救護車的救護記錄表,不曉得可以用這張記錄表來告他嗎?

PS,當時警察並無給我報案三聯單,只有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您好:

只要您可以證明您在車禍中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因為沒有驗傷紀錄,除救護記錄表外,您在報案並製作筆錄時,有無註記車禍受傷一事?此外,您可以透過車禍當時的人證及行車紀錄器證明您確實因為車禍受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23:59

您好!

只要您確實有在車禍中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應於六個月內提告。除了救護車的救護紀錄外,救護人員、處理員警及車禍當事人雙方的陳述都可當作車禍受傷的參考依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2-03 20:34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您好:

1.  依您所述,雙方應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只有當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為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者才會違法,只要對方已經成年,您可證明對方當時係自願下,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2.  若對方要提告,您可透過提出對方與您的對話紀錄及進出你家監視器畫面,顯示出事情發生後對方並無反抗之意,此外,亦可以要求測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2-03 21:1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依您所述,雙方應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只有當男女以強暴 ... (恕刪)

可是她堅持她沒有摸我 說我編故事 還對我說我說沒有你都可以說成有 可以 我這裡有更多離奇故事 她這樣對我說

因為是12月發生的事情 所以已經沒有監視器的紀錄 

但是 有保留訊息 說 她有到家只是忘了充電然後在睡覺才過兩天沒回我 我要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

測謊會因為緊張 而沒過嗎 我好害怕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我也有想到用測謊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明明就沒有犯罪 還要被當成罪人這樣對待 這幾天一直吃不下東西 而且還很想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拒?測謊,且本件事證並不充分,您可以先予否認,若有對話資料可以先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2-03 22:39

謝謝律師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23:51

您好!

其實對方也缺乏直接證據,若無把握您應避免再與對方接觸而留下更多不利證據,若對方提出告訴,可找律師協助擬定答辯策略並共同前往作筆錄以維護權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2-04 07:4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是我真的沒有強制跟威脅的話 也不要跟她聯絡嗎? 我明明沒有做壞事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小蒨 105-02-03 13:20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則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

小蒨 105-02-03 14:55

律師 您好

我於發生的當下就有報警,且12/19完成筆錄筆錄上也清楚註明並不確定有無碰撞痕跡,那我該怎麼辦?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 ... (恕刪)

 

 

105-02-03 11:33

勒戒已經過七年,是在家找到以前留下物品

所以第一次又犯,,但是搖頭丸成份有安,可是我跟本不會用安非

我們也坦承有拉k跟抽,搖頭丸

老公第一次初犯做筆錄坦承認識我以前是拉k抽菸

這次第一次犯搖頭丸驗尿,目前家中有三孩子

是否可以緩起訴或社會勞動,易科罰金

畢竟家中還有孩子要顧,還是輪流進去

是在那時候就可以申請或求情

真的不敢在犯了,,為了孩子還有我們的家

我必須求情。我該如何救救我家庭

我們夫妻該如何傷害降到最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施用搖頭丸屬於第二級毒品,因為已經勒戒超過5年,所以可以爭取勒戒

2、不過持有安非他命的部份,因為沒有施用,可能單獨成立持有二級毒品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3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3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所制定的條例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NIBOB 105-02-02 18:10

本人前幾天與人發生車禍 雙腳有挫傷 車禍致今對方都沒來探訪電話也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對方一直推給公司與保險公司毫無誠意 我想可以直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嘛? 請問還可以求償甚麼部分 已經有叫警察做完筆錄

 您好,

一、過失傷害部分請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向警察單位說明你要提告即可。

二、另外民事賠償部分,醫療部分(看診、看護、營養食品等等)、財產損失(車損工作損失等)、是否有勞動力損失、精神損失等,求償部分通常計算起來相對複雜,建議可以電話或當面詢問專業律師

三、民事部分可以等刑案偵結起訴後,做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是必須於2年內起訴。

一、可以告過失傷害

二、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三、民事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說可能項目:醫療費用、精神上賠償。如果是因此不能工作的話勞動能力減損或喪失、如果要看護的話看護費用

四、要看你的傷的輕重,只有挫傷的話一般來說算小車禍,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56

您好!

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可於二年內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修車費、代步費、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看護費及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