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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 103-01-10 12:59


96年的時候,我已成年的乾兒子返台繼續學業,他與居住在台的母親關係長期惡劣,兩人之間的爭執再回台後更是激烈。他媽知道我乾兒子在台灣還得要付學費,於是她便串通親戚把他在國外的存款盜領一空,企圖用錢來逼他就範。他們家的親戚沒有人敢管這件事,我乾兒子只好向我們夫妻求助,請我們收留他,幫他度過難關。我們心疼他,便幫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這便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他媽便開始到處造謠說我們想貪圖他們家的遺產,我與她兒子有不正常關係等等。她也找親戚跑去我乾兒子子的學校鬧,逼得學校祭出學生個資保護,以免他們到課堂上騷擾

原先為了解決這些事情,我乾兒子試圖與其母見面談話,結果見面聊得不愉快,他媽就拿出電擊棒準備攻擊他,我跑下樓去阻擋,她居然說我拿雨傘戳她,到法院告我傷害。(她自己的朋友當天就在旁邊,在法庭上也表明並未看見我有動手。)我乾兒子為了這件事還去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因為並未有錄音證明其母持電擊棒攻擊時有出言恐嚇,故保護令未能核准。

後來要過年了,他媽又跑去找我先生公司的經理,說她只想要她這個孩子回去陪她過年,結果我們好說歹說的勸我乾兒子回家過年,結果他媽居然在安排給他住的房間偷藏金飾,還報警謊稱金飾失竊,意圖栽贓他,但後來因為栽贓不成,她便轉而向警方要求鑑定我乾兒子的精神狀況,將他強制就醫做精神鑑定也取走了他身上的鑰匙,以免他再回到家中。
經過醫師鑑定後,證明我乾兒子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媽居然要求醫師把他關三四個月,給他個教訓。醫師不同意,便主張為我乾兒子辦出院手續,請他媽簽字同意出院,但他媽這時候又開始談條件,拿出了一份同意書要我乾兒子簽,強調日後不再出現在她的工作場所及住處,她才願意簽字讓我乾兒子出院。我乾兒子也提出說只要同意書上明言雙方皆不可出現在彼此工作場所及住家,且其母一併簽署,他就會同意簽字。這時候他媽便開始反悔了,結果醫師看不下去,直接講明說簽不簽同意書並非出院必要條件,再鬧下去院方會依程序讓我乾兒子自行離院,希望他媽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難看。他媽知道大勢已去,簽完字便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醫院,自己回家,我乾兒子沒地方可去,便打電話請我們夫妻收留他。

過沒多久,他媽又向台北市的警察局檢舉我們綁架和誘拐我乾兒子,辦案的員警又找我們去作筆錄,但他媽這時候又刻意出國避風,辯稱說她並未去檢舉,而該案也在查無犯罪事實後簽結。但他媽後面還有步數,之後又向偵察隊謊稱她兒子被人下符,請偵察隊介入調查。
我們這幾年來幾乎就是在法院出庭,警局作筆錄和應付她找來的關係之中度過,我們夫妻也承受了極大的精神折磨與壓力,實在是不堪其擾。
為了杜絕這類事件,我乾兒子發出存證信函請其母停止濫訴,但她依然有恃無恐,還找人恐嚇我們。
我乾兒子多次打電話給她理論,她刻意不接,最後兩人在這些年來幾乎都只用簡訊往來;我乾兒子若跑去她的工作場所和住處與其理論,她就報警說有人騷擾她,可見她根本就不想讓他兒子回去與她同住。
去年她居然又再向基隆地檢署檢舉我們妨害我乾兒子的自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她提出的理由與之前台北市警局提出的是相同的,該案最終不起訴簽結。
她明明知道他兒子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還一再檢舉我們,請問我們針對這次妨害自由的案件告她誣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清楚對方提告時有提出什麼事證嗎? 如果沒有,也沒這件事,那就很有可能會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黑子 103-01-10 15: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請問她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 對方有可能全身而退嗎?
您提到其他行為可能涉及犯罪,請問她還有觸犯哪些法律? 
再次謝謝房律師您的解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對方告您是無相當證據及理由而提告,即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除非對方提出相當之證據。另外就對方恐嚇您或公然侮辱您之言論,若您有相關之錄音證據,亦可提告之。是此,就對方之言論,應盡量錄音存證,以利證據之蒐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黑子 103-02-25 14:54

我已經對他母親提出誣告告訴,但開庭之後檢察官卻和我說被告當初並沒有說要告我妨害自由

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他母親跟著順水推舟,也說她當初沒有告我妨害自由

我只好在開庭後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她當初提告的內容,結果根據書記官那邊的筆錄,我乾兒子他母親那時候說,

"我要告XXX與XXX夫妻

因為他們要奪走我在國外的房子,所以我認為我是受害人

他們奪不成就要帶走我的孩子。因為孩子已經成年,我不能說拐,只能說帶。

而且,他們還假藉在大陸有一個朋友,從大陸帶回佛教文物,高價賣給我還有我哥哥。"

 

當初檢察官就是以她的說法作為妨害自由詐欺的依據,並著手進行調查,但最後兩個案子都是不起訴結案。我覺得很詭異的是,既然不起訴書裡都有特別說明妨害自由以及詐欺無法成立的理由,為什麼誣告案的檢察官還會認為被告當初沒有要告我妨害自由呢?根據他的說法,我有可能針對裡面的這些內容提出其他告訴嗎?

 

另外,我先生他自己也有向我乾兒子母親提出誣告罪的告訴,最近有通知他出庭,但是他的案子是由另一名檢察官負責,以他字案開庭,可是我告他母親的案子已經轉為偵字案了,請問在實務上來說另一名檢察官會把案子轉給審我案子的檢察官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檢察官分別開庭審理?

再懇請律師解答,感謝。

小菁 103-01-10 01:54

????律師你好:

就是想請問一下

原本再網路上認識一個朋友

因為朋友有在小玩六合彩.

但是我夢見牌跟他說之前

他說如果中要分紅...

可是過幾天後她跟我說他爸爸住院.

我就說不急沒關係.最後想一想幾千塊而已不拿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 說什麼時候要匯寄給我.

我一直說不用了 ... 到最後他就罵我三字經一直罵.

我就不想理他了  之後  他就用一個貼圖是槍的回覆給我

還說要叫她朋友來找我 .叫我有種出去講清楚這樣.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威脅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無相關錄音及截圖證據,若有,似可彙整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同花 103-01-09 11:10

去年10月朋友找我代購物品,我向另一名甲女詢問是否有物品,三方提供圖片,貨號確認,朋友並且交付部分款項匯入我帳戶。因整個過程中經過三個月,詳細過程也有向朋友?明,也讓那名甲女直接和我朋友連絡。後來物品因卡關、調貨等問題,中間過程三方都知道,為了避免傳達口誤,所以直接讓甲女與朋友連絡。這三個月都有提及是否要先退款,朋友連續幾次都說不退款,要等,都有文字紀錄可證明。後來朋友到後面12月時,?我與甲女說法反反覆覆,我多次告知是否要退款,他一直都說要等。甲女其中有提及過,退錢時,貨也到,但是後來我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他,其中也先退款了一部分金額。剩下還沒有退款部分,朋友也向我說可以分期付款給他。 

三個月當中,朋友並未與我說明,此物品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11月至12月間,朋友才跟我說此物品並非他要收藏,而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所以是B人所要。朋友跟我說提及到B人身份是流氓,如果不好好處理,B人要帶人到我的住所找我,此話?了好幾次,有文字可證明。先前的款項,是朋友匯入我的帳戶,而不是他的A朋友或者B人所匯入。 

因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朋友,就不會有其他麻煩事也不會複雜化。但是A朋友及B人,因為沒有給他們交代為什麼拿不到物品,所以透過朋友,直接在通訊軟體上,直接向我?,還錢是小,有個理由交代才重要(朋友先前已說明讓我分期付款)。所以不斷用文字施壓我,因為原本說要物品給他,結果一拖了三個月,說要還錢也一直拖,說直接到法院處理,說甚麼也沒用。但是我已經陸續匯兩筆金額給他了,都有匯款單可證明 

後來今日,朋友的A朋友,?一定要給他交代,所以要甲女與他的A朋友連絡,交代清楚為何沒有物品。其中A朋友簡訊告知甲女,因他的手機快沒電,叫甲女打另一隻號碼連絡A朋友,結果甲女撥打過去,其實是B人,此B人身份是流氓,當甲女與B人通話中,我有錄音,B人與甲女對話過程中說到,為什麼都還不還錢(但是已經先還朋友一部分了),也提及到讓甲女一個禮拜的時間還錢及出來交代,如果沒有出來交代,就要讓甲女公司無法開,即使上來找甲女,也會把她找到翻遍了。 


想問一下律師,這樣的買賣糾紛,是否有到詐欺的部分? 
因為我有與朋友爸媽協議且朋友也說讓我分期付款,而且也有匯了兩筆給朋友 
但是現在朋友的A朋友,要叫朋友,以朋友的的名義對我提告,並且上法院說明交代為什麼沒有物品 
現在A朋友的B人,直接用言語這樣向甲女?,是否有恐嚇危害部分?因為先前朋友就有說到B人是流氓,所以都很害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完整案件情形判斷有無構成詐欺恐嚇,目前似為民事糾紛,應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gel 103-01-08 14:33

我是原告,在去年9月左右對被告提出了妨害性自主告訴,是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簡易庭開庭的,可是檢察官開庭時都用被告筆錄在問話,甚至,一開始就有選邊站的傾向,就是完全只看被告人的筆錄證據在問原告,沒有做任何測謊動作,對於原告的筆錄視而不見,原告有說要給被告在等待判決期間對原告的威脅恐嚇話語做為證據等等,檢察官都不願意看,甚至表示我可能會造成誣告等等,導致最後判決結果原告是失敗的,而判決書中卻有前後矛盾跟隊員告造成人身攻擊的話語,於是我提出上訴,卻又被駁回。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是否能再上訴?

需要準備什麼?

你的案子應該是被檢察官不起訴,然後你再議被駁回??沒進入法院,沒有所謂的判決,也不是上訴,要再不服,要在接到再議駁回後10天內聲請交付審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應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開 103-01-06 17:10

請問 遭受到恐嚇威脅 死無葬生之地 且有錄音黨 可否告得成功?
需要事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還是可以直接請律師提告?

可以直接提告存證信函不是用在這樣的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直接備妥證據提告

qoo 103-01-05 20:50

想請問:
1.公司預扣員工工資,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呢?

2.若是刑事,則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3.有分金額大小嗎?如欠500及欠10000有差別嗎?

4.公司該給加班費不給,算是預扣工資嗎?(員工已服勞務)

5.若員工先將起訴書寄給公司,詢問他們願意和解否,若不願意則要提告,這樣有牽涉到恐嚇嗎?(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行為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積欠薪資加班費的部份,僅為民事給付義務跟行政罰鍰責任,並沒有所謂的刑事責任

2、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告知公司必須依法給付,否則將依法向勞工局申訴或提起民事訴訟即可,倘若公司仍不處理,則依法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文 103-01-05 20:32

您好!我今天與人發生口角在言談中有用台語說出:你娘!相遇的到

對方就說要告我恐嚇罪,請問這樣能成立嗎?

台語:"你娘"也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嗎?

可能構成,但對方還沒提告的話,也不用太緊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不一定構成,但公然侮辱即有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r.H 103-01-05 02:46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于2013/11月經由網路通訊軟體委託OOO(以下簡稱賣方)製作模型玩具作品一件,

雙方協議製作細節與交件時間2014/3月後本人已于當月月底將訂金匯款給賣方。(我有複製網路銀行匯款成功電子檔和所有對話訊息)

2014/1/2月因想了解目前製作進度嘗試聯絡賣方則無回應。(對方只留有手機,通訊軟體帳號,Email)

2014/1/3賣方仍然無回應。

2014/1/4我使用通訊軟體與Email告知對方如果始終不出面將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

2014/1/5賣方使用通訊軟體表示會如期交件,如超過時間,我不能等也得等,且態度極差,說我打擾他,甚至威脅我一直煩他他將不保證作品的完成度,還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做事風格就是這樣,甚至有可能會直接將半成品交給我。

 

以下是我的問題:

 

1.請問我們這樣的協議如對方不在約定時間交件或是根本不交件的情況下,我能採取什麼方式保護自己?訂金有可能追得回來嗎?

2.倘若于交件時間賣方交給我的東西真如他威脅所說,完成度跟當初約定的不同,或者是半成品,我有沒有權利解除委託?如因上述理由我基於自保原因執意不將尾款給他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3.我告知賣方如不出面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有沒有可能被對方反告恐嚇或其他罪名?

 

以上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約,對您造成相關損失,您可主張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有約定履約的時間,那對方到期不履約會構成債務不履行,你可以向對方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支付的價金及遲延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如果沒有約定期間,你要先向對方催告訂定一個履約的時間,然後如果期間到了,對方仍不履約,你可以如上述的方式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及損害賠償

 

建議使用存證信函或其他有紀錄的方式表達你的請求意思,請求的意思中請不要有情緒性的文字,據理說明即可。

蕊安 103-01-05 00:50

我15年前買了房子
一買~~就借給我弟弟住
15年之間沒收過他任何房租
也沒打過任何租賃契約
現在我需要房子
請他搬~~他不肯搬
臉書跟我朋友傳訊息說
交屋前私自進入~在刑法上屬於私闖民宅~~在民法房屋租賃~未打契約~形同永久居住
台灣真有這樣的法令嗎
我該怎麼辦才可以請他搬走
~~~~~~~~~~~~~~~~~~~~~~~~~~~~~
已經周旋了兩個星期了
他說他搬清了~~就是鑰匙不交給我
說甚麼他不欠我~~要算清十幾年的房租給我~~然後要我清點後~~要我畫押簽字後~~代表他沒欠我~~然後才願意給我鑰匙
我可以請開鎖的會同大樓管理處的管理委員自行開鎖進入嗎
這樣我會有甚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說他侵占~~他說要告我毀謗~~因為他要付房租給我~~所以不算侵占

還說我若自行開鎖進去~~要讓我死的很難看~~請問我這樣會觸犯哪一條法令嗎

跟他約時間~~都說沒空~~所以我覺得好煩~~才想自行開鎖進去

因為是弟弟~~不想太難看~~能不用法院就想說不用~~才想說他說搬清了~~那我就自己

請開鎖的進去~~然後把鎖換了~~但又怕他耍爛脾氣~~然後又鬧又破壞房子

然後他又恐嚇我~~說要讓我死的很難看~~所以我才想說~~先問一下~~我自行開鎖進入

這樣是否有觸犯法令~~~再來做選擇~~看是不是要走法院~~

 

如果有疑慮,就依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選擇提起刑事侵占告訴或民事所有返還請求訴訟,視您個案事實之差異,而有所不同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向第三人購買房屋之後,借與您的胞弟居住,在法律上就交屋了。

2、並無所謂的未訂立租約就可以永久居住的問題。

3、又有關您直接開鎖進門確實可能引發法律爭議及事實上之糾紛,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先循協議方式處理,倘若對方拒不返還,則可以訴請對方遷讓房屋較佳。

andy 103-01-04 16:04
律師您好 由於在我母親的前任主管要告我媽之前,他曾經來新的辦公場所來說,要我母親把文章刪除外,並公開道歉,否則要對我媽進行告訴,隨後母親把文章刪除並且公開道歉,但前任主管之後卻仍要提告並且恐嚇說要每天都到我母親的辦公場所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說他已經把文章拍照蒐證,且在底下留言的父親他也要提告,父親文中回復,例:如果曾X小和王X八兩個賤人在新公司就不要再繼續待下去了,說真的被主管欺負及壓榨了12年誰部會想抒發自己的情緒,很氣的是法律不是該讓這些人來操弄的。 請問律師 若對方真的提告成功,我們這邊必須負的罰則是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所涉及者為妨害名譽,基本上罪不重,若被判刑,則以拘役或罰金居多,但本件是否成立仍有爭議,但仍可透過和解程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疑義,但對方亦有可能涉及相關犯罪,若您握有對方犯罪之錄音證據,亦可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dy 103-01-03 18:55
請問律師

事由是有關於我母親她最近公司最近收掉

但是過去在公司的12年,我母親在公司極度被壓榨以及精神的折磨,以鑒於他在公司倒閉後再LINE塗鴉牆上發了一些抱怨文章,文中意旨雖然意指某些人為賤人,但未確實點出真實姓名,今天當事人卻前來恐嚇說要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要進行公然污辱的告訴,請問一下,請問這部份我們該怎麼做呢?

        母親已經辛苦了12年,終於脫離原主管,實在是不希望他繼續辛苦下  去,若真的罪名成立,想請問會有什麼樣的刑責?

 

一個心疼母親的孩子

沒指名道姓,但是不是能讓其他人知道在說誰,還要看內容,這影響成罪與否,另外對方涉及恐嚇,這比公然侮辱刑責還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ndy 103-01-04 15:58

律師您好

 

由於在我母親的前任主管要告我媽之前,他曾經來新的辦公場所來說,要我母親把文章刪除外,並公開道歉,否則要對我媽進行告訴,隨後母親把文章刪除並且公開道歉,但前任主管之後卻仍要提告並且恐嚇說要每天都到我母親的辦公場所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說他已經把文章拍照蒐證,且在底下留言的父親他也要提告,父親文中回復,例:如果曾X小和王X八兩個賤人在新公司就不要再繼續待下去了,說真的被主管欺負及壓榨了12年誰部會想抒發自己的情緒,很氣的是法律不是該讓這些人來操弄的。

請問律師 若對方真的提告成功,我們這邊必須負的罰則是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亦有涉嫌觸犯恐嚇侮辱之疑義,您應蒐集相關證據,將網路言論翻拍及電話言論加以錄音,彙整相關證據後,亦可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dy 103-01-03 18:52
請問謝律師 事由是有關於我母親她最近公司最近收掉 但是過去在公司的幾年,被壓榨以及精神的折磨,以鑒於他在公司倒閉後再LINE塗鴉牆上發了一些抱怨文章,雖然意指某些人,但未確實點出真實姓名,今天當事人卻前來恐嚇說要讓我母親在新公司混不下去,要進行公然污辱的告訴,請問一下,房律師這部份我們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罪是屬告訴乃論之罪,基本上可以透過和解來解決,但若對方所告無理由,其實並無需一定要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來恐嚇您,您可進行錄音之相關蒐證,將對方之言論加以錄音存證,再進行告訴程序。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助感 103-01-02 20:14

請問律師:

我是告訴人,因被告恐嚇我,我手中有錄音錄影的證據,也都交給檢察官,但被告開偵查庭不承認犯行,但已被起訴,我已收到起訴書,但起訴書內容有寫幾點待證事項!!

1.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除了狀紙以外,需要再附錄音錄影的證據,因為目前被告不承認,我知道狀紙和證據會寄給被告,但我不想讓被告手中有我的證據,可以不附上證據嗎?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需附法院寄來的起訴書嗎?

3.被告有請律師,他們閱卷可以聽錄音的內容嗎?可以copy證據檔案嗎?還是只能聽和閱而已呢?

 您好:1.不行2.不用3.被告律師,閱卷時不可聽錄音的內容,不可以copy證據檔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律師享有閱卷權,得閱覽全卷之證據。已為被告辯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助感 103-01-03 14:41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不行2.不用3.

律師您好,

1.律師閱卷是無權利聽錄音內容和錄影畫面嗎?

2.因對方不承認犯行,要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上,錄音錄影內容附上,那他們就會更加堤防,是否可以不要附呢?因為錄音內容是他們恐嚇的字語,錄影是他們帶黑衣人來的人像,不附可以嗎?

 

annie 103-01-02 18:53

你好,我們是屬於社區型的透天厝,因為社區內僅十戶,並未成立管委會,而社區的公基金以及公物維護皆是我們家在處理。日前因為某位住戶蓄意破壞大門,造成大門動作異常,這位住戶入住以來和其它九戶都有紛爭,是社區的頭痛人物,每次我們把大門恢復他就又去破壞,所以我們前幾天在修繕時,他正巧在一旁,我先生對著他說:”你再去調門試試看,如果調到門壞了你就給我注意一點。”憑這兩句話這位鄰居去警局報案告我先生恐嚇公然侮辱,請問這有構成嗎?警察要我們後天去做筆錄,表示這位先生確定要提告是嗎?那我要找律師打官司嗎?

建議由律師陪同到警察局作筆錄,能判斷情況如何,也可以提供專業意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提告,若您能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亦有機會反告其誣告。是此,警詢及檢訊之回答,應特別注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發明家 103-01-02 17:33

A於某線上遊戲的公開頻道對B進行辱罵

B對於A的行徑打算採取法律途徑

於是對A說了:你不跟我和解那我們就法院見

 

請問以上所述之狀況

B會違反強制罪或恐嚇或任何罪嗎?  謝謝

訴訟權利的行使原則上不會構成刑事不法或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的與論不構成任何犯罪。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筱薇 103-01-01 17:27

你好……今收到警察局送來的通知書,是前男友告我恐嚇,請問這嚴不嚴重?我該如?因為不甘心他拋棄和別人在一起,我寫了書信給他說了氣話要讓他和那女的都沒工作 結果他去告我  我該如何?

什麼時候要去警察局作筆錄?信的內容要了解後,才能比較完整的分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筱薇 103-01-01 22:4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什麼時候要去警察局作筆錄?信的內容要了解後,才能比較完整的分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恕刪)

1/15去警局做比錄……我可以在這日期前 要求對方徹消告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告您恐嚇,也不一定會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筱薇 103-01-02 09:4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告您恐嚇,也不一定會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 (恕刪)

我現在手上沒任何資料,書信在他那 您說不一定會成立是怎說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犯罪,有其構成要件,若您無符合該構成要件,即不會成立犯罪。歡迎您將書信內容,到所詳述,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誠如兩位大律師所言,另外有關恐嚇罪的部份是公訴罪,無法撤告。且倘若要做進一步的判斷,需檢附您所寄送之信件內容。

筱薇 103-01-02 10: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誠如兩位大律師所言,另外有關恐嚇罪的部份是公訴罪 ... (恕刪)

現在是要去警局報到 不能撤銷嗎?如果對方願意合和解

筱薇 103-01-02 11:13
回覆 筱薇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們是男女朋友分手 我心不甘 說了一些言語 要讓他沒工作這樣的話 這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差別在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內容無法構成恐嚇,您根本無須和解,若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對方之證據意顯然不足,您亦可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筱薇 103-01-02 13:5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內容無法構成恐嚇,您根本無須和解,若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 (恕刪)

所以警局雖受理了,還不知是否構成恐嚇是嗎?而有構成才會起訴處份是嗎?

對方不是要有證據說我恐嚇警局才能受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視您於警局及檢察署如何說明。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ya 102-12-30 14:33

您好,我目前月底要離職,但這間公司目前跟客戶有刑事民事訴訟

1.但不知道通常要開幾庭?(聽說一種至少都要三庭)。

2.明年剛好碰上流年,基於臺灣習俗,能不能請前公司包ㄧ點紅去晦氣?

3.那我跟新公司請假的薪資損失,能不能跟前公司開口要呢?新公司沒有公假這部分,且也不知道會要請幾次…

4.要如何知道這刑事民事,會要開幾庭?[ 因客戶不付第二期工程款,還違背合約多次變更工程內容,完全超出原本簽約金額,卻不認賬,後又叫人來店面恐嚇的一個情形]

懇請幫幫忙,請益我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只是證人,則原則上只需開一庭即可,依法會有證人旅費500,且新公司不得已此為由扣您的薪資

2、倘若您是因為當保證人而是訴訟當事人的話,則必須是案情而定,無法事先猜測訴訟需要進行的時間。

jerry 102-12-30 13:33

 內容:請問一下,我朋友近幾個月來常在一件服飾店購買服飾,所以跟那間店的老闆娘結交為朋友,老闆娘就跟我朋友說,有喜歡的東西可以付訂金,後就先帶走沒關係,所以我朋友就放了一些錢在她那邊當訂金,事後老闆娘直指著監視器畫面說我朋友偷她的服飾,並跟她男友,動手動腳的以恐嚇的方式,硬是要我朋友刷了25000當作賠償,我朋友因不想把事請搞大,所以就刷了25000,雙方也立下單據並簽名蓋\章了,但事後對方卻又獅子大開口要我朋友拿十萬出來解決,否則要告我朋友偷竊,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老闆娘自己說可以付訂金先拿走的,而且我朋友也付了25000賠償了,對方還可以告我朋友偷竊嗎?對方是不是有計劃性的挖了一個坑給我朋友跳,對方這樣算是恐嚇取財嗎?

jerry 102-12-30 14:47

 剛剛內容沒存進去,所以又重新編輯了一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證據證明已經給付訂金,則並無涉及違法民事賠償的問題。

2、縱令無法舉證證明已經給付訂金,則25000亦可解為和解金,對方應無權利再為請求。

3、倘若對方涉及恐嚇取財之犯行,則可以蒐證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以確保人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me 102-12-29 21:36

我跟我弟當時在他的房間發生口角,等到我回到我的房間時,房門上鎖卻踢破門而入,弟弟手持電擊棒在我面前恐嚇我,並且發出電擊聲響,口帶辱罵字眼,隨之扭打起來,弟弟拿著手上的電擊棒敲擊我的頭部流血,事後已先去大醫院縫合傷口,並且開出驗傷單...請問我之後應該事先去警局備案或是聲請保護令嗎?不然如果要提告,還須有甚麼程序?

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向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告訴,這兩個不衝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lash 102-12-29 17:39

http://youtu.be/Uad5xYIaZYI

12/28星期日於高雄楠梓區常德路永和豆漿門口,我們一行人到附近吃宵夜,遇到這位約四十多歲的中年婦人,將他的廂型車擋在我們一行人機車後讓我們有點難移動機車,其中有位女同學在倒車時不小心車子輕輕劃到她的小腿(根本沒有傷口)也有馬上向她道歉。
她便開始坐在車上講道理,我(影片中男生聲音)走過去問她「所以呢?」只是想問現在是什麼情形,婦人整個火氣上來開始發怒,矛頭轉向我,開始用手指指著我大聲說話,講了幾句之後還動手勒住我脖子(當下我圍圍巾被她弄到差點沒氣),是被其他同學拉開不然她可能不會放手了,然後她繼續向我們大聲,一直針對我剛剛那句所以呢說我口氣很差,可是我根本就只是想問清楚狀況,她在講話的過程中我拿出手機想看一下現在幾點,婦人直接出手拍掉我的手機到地上,然後繼續叫囂,同學幫我撿起手機之後我想開機看有沒有壞掉,她把我手機搶過去,同學和我想拿回來她當下還有恐嚇的意圖。
後來路人幫我們報警,警察來了她就開始狂說我們的錯,事實上我們只是不小心劃到她也有馬上道歉,卻不說自己對我言語污辱還有動手,後來經過一位警察講一講懶得再跟她吵,婦人開始逼問女同學現在是要怎樣處理,要和解還是如何,我們不想浪費時間想說和解,她就開始說她要看醫生還要看急診,事實上根本就沒事,我跟她要求我的手機費用還有她動手傷人的費用是不是也要給,她裝死,後來在寫和解書(婦人對寫和解書超熟悉,疑似常常用這招敲竹槓),在寫和解書的同時我們在看同學錄下的這段影片,婦人發現還大聲說「不然不要和解啊」

後來的結果是女同學和這位婦人簽下和解書並拍下照片以350元醫藥費讓她去看醫生。
現在我們手邊有的資料是婦人名字、車牌號碼

希望有空的律師先生可以幫忙看一下如果要對她提告的話應該要以什麼提告

站得住腳嗎?

您好,影片中這位婦人之行為有毀損罪與強制罪嫌,且罪名很可能成立,建議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毀損強制等罪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方方 102-12-28 15:26

日前我向警方報案恐嚇,而該案目前還在偵查階段,

尚未開偵查庭,由於我提供的證據只有對方的一句錄音

內容是"你敢傷害他,我就讓你死",這句話是我和對方在馬路上錄音的,但只有錄到這句話

因為當時沒有第三者在場,請問若對方不承認犯行,這段錄音是否就不具有證據能力?我是否會面臨誣告??

我怕對方鑽漏洞脫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縱本件恐嚇罪不成立,應尚難以成立誣告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29

 您好,若您有提出相關證據,即似不會構成誣告,但本案若對方獲得起訴之處分,您即不會有誣告之問題,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故目前應積極進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nny 102-12-26 08:15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Sunny 102-12-26 08:00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1.依民法規定如果遲延兩個月租金 出租人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但如果你們契約另有約定 則依照契約約定 所以你可能還是先看契約相關規定 2.如果對方確實有遲延給付租金 不可能像承租人所述無法終止 或終止後你還要給付違約金 因為這是屬於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Sunny 102-12-26 08: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民法規定如果遲延兩個月租金 出租人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但如果你們契約 ... (恕刪)

感謝回覆,再請教一下

1.律師說:如果對方確實有遲延給付租金 不可能像承租人所述無法終止 或終止後你還要給付違約金 因為這是屬於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我要以哪一條法文或方法陳述給房客聽?

2. 根據他說的話以及行為,我可以告他或寄存證信函之類的嗎?

我不想讓人這樣欺負,房子租給他要花時間去要錢,還理直氣壯,最後還要我賠償??

衷心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法第440條:「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2、雙方的對話並沒有涉及恐嚇等不法行為。

3、本文建議您,以後契約可以約定,倘若發生遲延支付租金並經合法終止契約,應該另外賠償之條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告他請求給付房租,或以租賃契約證據向法院對其聲請支付命令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en 102-12-25 18:06

在今年二月初,我與同事A同住為室友,同事B打電話電話來跟我們求助借錢 還酒店酒單錢,我們表示沒錢,請他轉向同事C借錢,我與同事A正好也遇到月 底需要繳納房租,就前往與同事C與他女友住處借錢。 同事B需要借25000,同事C開口說25000一個月連同利息還35000,同事B答應 之後簽下三張35000本票,同事A與同事C的女友一同去領錢,同事B拿到錢後立 即去還酒店錢回家,同事A向同事C私底下借了約為8000元。 這時我與同事A、C、C女友一同喝酒聊天暢談至天亮,突然同事C女友發覺屋 內的錢不見了,初步盤查點算不見幾千元,最後算了幾次算到總共不見三萬元, 我與同事A都脫衣服檢查證明自己清白,這時大家在想離開房子內的就是同事B ,因此同事C打電話叫他前來問清楚,同事C表示沒拿這筆錢,同事C的女友一 時氣不過,借了別人錢還掉錢,就打電話黑道的乾哥哥,過了約十分鐘上來三 名男子,盤問了同事B並且毆打,同事B表示父親也是做工程的,三名黑道一時 不爽,拿出電擊棒攻擊同事B,要求同事B在晚上六點以前想辦法處理好這件事 情,否則會在上來處理他。 這時同事C以及他的女友就要求他打電話向親友借錢,要求他當下馬上還35000, 打了數通電話都沒有人要幫忙,這時在附近電影院上班的朋友說可以先借他5000 元,我向同事C以及他女友說「他也借不到錢,不如先拿到5000元讓他回去吧!」 同事C答應了並且要求我陪同同事B一起前往取錢,並且要求我看好他別讓他跑, 我想讓氣頭上的同事C安心隨口說了「難道他跑得過我」,在陪同取前的過程路上 我也跟同事B聊天並且開導他說「以後別亂嗆黑道」,遇到同事B的友人我也跟他 感謝說他真的是同事B的好朋友。 我以及同事B回來之後同事C及他女友又改口不讓同事B離開,要他繼續找人借錢 ,最後找到一位女性友人以匯款方式給同事C女友25000元,這時因為當天晚上我們 幾個都還要去酒吧上班,同事A表示要先回去休息,同事C說他掉了錢自己身上也 沒錢了,需要把借出去的8000元要回來,同事A表示無奈自己也剩下幾十塊。這時 大家有開始懷疑同事A陪同事C女友出去領錢時候會不會將錢藏在外面。 同事C跟蹤了同事A出去,看見同事A身上剩下幾十塊去買了麥當勞後又坐計程車 回到距離約500公尺遠的住處,就更加懷疑了同事A,同事C女友隨即又打了電話通 知另一位黑道的乾哥哥來幫忙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我與同事A一起住,理所當然的 被要求帶路,同事B被要求一同前往見證,我也被要求按門鈴一人出現在大門面前 ,同事A開門後同事C及其他人才出現進入屋內,等待黑道來,黑道來時約七、八 人,直接開問誰拿錢的,同事C女友就指認同事A,同事A馬上遭到黑道圍上,其 中一人拿鐵鎚往同事A上手臂猛力敲了三下左右,同事A堅持沒拿錢,其中一名黑 道拿出一把槍上膛後指著同事A要求他跪下來,並且要同事A寫下借據25000元,隨 後離去。 接著我與同事A、B前去上班,同事A一到公司簽找老闆表明事發狀況,老闆表示 要開除同事C,同事C與他女友接著來到公司也是找老闆看能不能拿到同事B與C 所簽下的本票借據金額,老闆表示我也在場,怎麼沒有事,也要求我幫忙負擔同 事A所簽下的本票數字,接著請同事C離開,老闆要求我與同事A、B要躲好,不 要給黑道找到,下班後同事A說要找黑道討回來,並且跟我還有同事B表示如果洩 漏風聲,就要回家拿槍一個個幹掉我們,隔天下午老闆通知我、同事A、B一同前 往派出以及地檢署報案。 ------------------------------------ 直至七月左右收到市刑大「妨害自由等」罪名通知,做完筆錄後在十二月收到了地 檢署偵查庭的傳票檢察官表示傷害以及重利與我無關。跟我有關的是「恐嚇取財 、妨害自由」。 檢察官要我承認我有犯罪的部份,我與檢察官爭論了一會,爭論內容是這樣子的, 檢察官表示我「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是同事B提到我講「他跑得贏我嗎」, 以及整個過程我都有參與,雖然說沒有人提起要離開,但是大家都心理覺得離不開 現場。還有我負責按門鈴造成後面事件發生。 我表示我根本不知道黑道黑道會這樣處理事情,可能頂多只是盤問,到了電擊棒以 及槍枝還有強簽借據我都是不知道會發生的,檢察官說我就是參與了,認不認罪... 我就繼續堅持我說的話,檢察官就說那你「一週之內來信說明你哪裡有犯罪」。 開庭完後我與同事B通了電話,確認當時帶他去取錢說的話動機及取錢過程,同事 B表示這樣一說,他想起沒錯,可以幫我作證這個部份。 ------------------------------------ 補充: 因為我是被告,所以檢察官只有問到同事A簽完借據的部份,後面同事A恐嚇我及 同事B都沒有問。 同事C女友上個月已經毒品案件成立,不知道是緩刑還是怎樣人出境中 同事A聯絡不到 第一批黑道主謀檢察官已經收押,第二批黑道也指認出兩個人 接著我想要詢問板上各位大大我的這封信該怎麼寫比較好... 

Ben您好,

一、按您所述檢察官已開過庭,建議您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與律師開會完畢後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答辯。

二、刑事案件倘經起訴,會耗費您更多勞力、時間、費用。請謹慎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被列為刑事被告,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進入刑事程序,您必須考慮是認罪還是否認犯罪,兩者辯護策略完全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via 102-12-24 11:2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今年我替媽媽簽了一張本票60萬(是一位新店阿姨替我媽媽向他賣雞的朋友借的.我當天簽本票並未拿到錢.是媽媽從日本回台灣拿的..也說不用利息.但是要在6月底前還)

6月到了卻跟我說一個月要24.000的利息(新店阿姨與我媽兩個人目前住日本.媽媽有匯款紀錄給他利息錢.並說出了當時借款的60萬其實當下就扣了72.000說是1-3月的利息)本來都說不需要扣利息..媽媽認為已經付了1-9月的216000要扣除.但現在新店阿姨說那是利息..不能扣除

這之中新店阿姨一直有在跟我通電話.說他要替我媽想辦法再去跟別人借錢來還這筆錢..我媽跟我說那新店阿姨說要跟幫他借可是又要利息..我開始覺得奇怪了我跟媽說別再錯下去

接下來9月初我開始在公司接到口氣非常不悅的男子問我要如何處理我說我要還錢並一次還,但是應該要扣除掉之前的21萬6000 對方說不行...並時常打電話

我在11月初貸款下來20萬並請住日本媽媽匯10萬塊來台灣

新店阿姨就在11/12叫他女兒跟我約各地方來拿30萬並另外再簽30萬本票

那新店阿姨的女兒說之前還的利息前錢不管就是要還足60萬(說是利息應該是我媽跟新店阿姨之間約定的事.不管.因為賣雞的阿姨就是要足60萬)

接下來就都是那個新店阿姨說是賣雞朋友的先生打電話給我

這之中口氣不悅男子依舊打電至公所司來

就在12初有兩個男生就找到我公司來叫我如何處理

問我什麼時候要還錢並要我在簽一張借據..我不要  我說等12/25號新店阿姨跟我媽從日本回來把這件事情講清楚再來看如何處理

在對話中他說錢在我簽完本票時就拿給我媽媽

可是我在寫本票時我媽就還在日本.所以我問他你是拿給誰..他一直吱吱屋屋的說不出來(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接下來我從我媽媽那得知.原來從頭到尾都是新店阿姨的兒子打電話來的(新店阿姨都在騙我說是賣雞老公叫人來處理)來公司找我的2人其中一人就是新店阿姨的兒子..

賣雞的友人從沒出面..((也或許根本沒這人)感覺就是住新店阿姨是主使者

現在我想請問像這樣的狀況我是否應該走法律途徑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我一直在受他們的恐嚇..很怕時間12/25快到了但是住日本的新店阿姨跟我媽都不回來說清楚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的今年1月我替我媽媽簽了60萬本票(媽媽向阿姨的朋友借的(.起初說是不用利息.但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要全額還清) 之後從我1月簽完本票媽媽拿到錢就扣了72000說是1-3月的利息錢(本來說都不用的之後又每月要媽媽匯款給阿姨)每月24000.到現在9月了(媽媽認為1月-9月付的24000要扣除但對方說是利息)...我現在跟那阿姨說我有還清錢意願.但是從1-9月每月的24000*9也216000了...諾60萬扣除216000還剩384000.但對方還是要我1次還60萬請問這樣是不是有放高利貸的證據啊... 這個月初接到一通口氣很不悅的男子打來問我要如何處理,我說我要還錢並一次還,但是應該要扣除掉之前的21萬6000 對方說不行...請問接來諾對方依舊要60萬我在今年11月初貸款了30萬有還他該如何處理有需要走法院嗎我有需要先備案嗎很怕對方會對我家人做出不法之事...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重利罪嫌,可逕向警局或地檢署告訴。

您好,因為現在並沒有具體損害發生,所以報案警方也不會受理,法律上並無什麼叫備案,這都是亂說的.我建議你剩多少就還多少,留下你們已經付款的證據,如果在跟你們追討,你們就去告他恐嚇重利罪.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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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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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王 102-12-22 02:27

今天晚上樓下鄰居氣沖沖的拿球棒到我家敲我家的大門,說是我?家太吵吵到他,還說再有下一次就知道他云云..........,當時我老婆因為聽到巨大的聲響所以開門查看,卻見樓下鄰居手拿球棒揮舞,並口出上述之言,當時在場的還有我的兩個女兒,分別是6歲和13歲,我有報警,可是警察卻一付要辦不辦的樣子,我和老婆都快到警局了,卻還被家人叫回來,因為警察希望我?先談一談。並暗示我就算提告也不一定告的成。

故想請教一下,對方這樣難道沒有涉及恐嚇罪嗎?如果提告真的告不成嗎?懇請各位律師解惑,謝謝!

有些警察面對報案都這樣的,單依你所述,恐嚇罪的成立是有空間的,當然進入訴訟還要加強法律要件的論述,成立機會就會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對方涉嫌手持球棒揮舞,並表示以後就知道等語,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似可成立恐嚇罪。又倘若您於報案時遭員警勸退,可以要求自行填寫報案三聯單,避免員警拒絕接受報案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fi 102-12-20 23:57
您好:想請問一下,如果有位親戚在fb上公開指名陳述非事實之情事及語帶恐嚇及詛咒,我可以告她誹謗恐嚇嗎? 且他還直接傳簡訊怒罵及詛咒我們夫妻,如果能提出證據且把他言語誹謗證據保存是否可告她?
您好:有關您所詢之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您們可以檢附FB上的資料對對方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等罪名,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ita 102-12-20 18:42

101.1.12社區管委會來函(蓋管委會大章),要求提出私人產權證明,否則不能停車.

(先尊重來函, 將車駛離.後調閱全社區竣工圖,發現社區多數住戶都佔用防火間隔<公管條例§16>為私人使用,都有違建,甚至當初建商就已將防火間隔以鐵製透空欄杆做為封閉式圍牆為各住戶私人使用.本人停處為社區綠地.管委會因某住戶A<該住戶亦佔用防火間隔,搭棚架為私人車庫使用>口頭意見表示,即發函本人.該來函應該沒有經過社區管理委員會之討論或決議<本人因為不想將事件擴大,故拜訪二位委員, 表示只是針對住戶A的防火間隔,要求管委會做對等處理,二位委員,一位完全不知此事, 一位只是接到與本人同樣之來函,事先並不知情>).

 請問:管委會應屬合議制,如此是否構成偽造文書<§215>.

 101.2 .9 去函管委會,要求對A住戶防火間隔, 依法<公管條例§16>處理,並依<公管條例§35>要求調閱近2年社區帳務等資料(97年新任管委會接任後,社區就更換保全公司<區權會決議通過>,就沒有再公開財務資料,二年一任,該屆委員會全數連任一屆,至101年).

 監委及水電委員多次找本人協商,不願對A住戶做處理. 帳務部分亦多做口頭解釋,社區這幾年帳戶全由某特定管理員編製,並不是很正規……等.

本人要求對101.1.12之來函做處理.

101.3.1 管委會來函道歉並撤銷101.1.12函件之效力.

但對於本人依法<公管條例§16>要求閱覽社區帳務等資料,全無下文.

101.5.11 社區碰到監委,要求看社區帳務等(財務及非財務)資料,一開始推諉,本人再次主張權利,只提供管理員編製的混在一起的帳,及本人多次要求出示保全合約.保全合約也違背97年區權會的決議.原來監委在本社區保全公司有掛名.之後就爆發本人與監委大聲講話….本人感受到被恐嚇的不安.社區混著的帳,也沒有再看下去.

 101.12.6 區權會前,發文管委會及全社區住戶, 要求管委會於101.12.12區權會前三日,公開社區最近97年起至101年11月止,社區各項資料(財務及非財務資料).管委會未予理會亦未做處理.

101.12.12召開101年度區權會,本人要求公開錄音.管委會改選,本人擔任財委.

會議中:

甲.公設及防火間隔又被監委擴大拿來做文章.監委要求紀錄人員,將本人停車那部分也寫上去. (註.本人停車的部分<先前已處理過還發文道歉並撤銷101.1/12   2/9 &   3/1>)

乙.佔用防火間隔的住戶B說,本社區依建商當初交屋的規劃,不然就是破壞社區和諧,以惡鄰視之.也是要求紀錄人員寫上去.

以上甲.乙,都是只住戶要求紀錄人員寫在會議紀錄上,並不是”決議”

 102.1.7 (早上)收到類似工程聯絡單,要求本人<擔任財委>簽名,本人以區權會會議紀錄還沒公告及發送住戶(新任管委會成員應該要讓大家知道),而且沒有新/舊任委員交接,不知何時開始行使職權,拒不簽名.

 102.1.7(下午)收到101.12.12區權會會議紀錄.驚覺會議紀綠不實.上述101.12.12甲.乙二項住戶要求紀錄在會議紀錄中的部分,都變成該會議中的”決議”.

 102.1.7(下午,依會議紀錄要求,7日內提出異議)  發文管委會,念及大家都是多年鄰居,再者住戶對法令規定不重視,故發文中未提及相關法令條文.文中提及”本人原無意擴大管委會漠視公共安全且不依法秉公處理住戶違建佔用公設情事,但去(101)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對於此一事件未做公平詳實說明,會議紀錄亦偏頗登載,本人在此提出異議。”另也提到監委有掛名在保全公司,管理員(操守有問題-曾押社區管理費收入2.3拾萬遲未存入銀行<本社區一個月管理費收入不到18萬,部分住戶開立支票繳交管理費>,水電亦由其承包施做.)押現金及上述甲(本人停車)早就處理過.並且書面提出辭去新任財委一職.

請問:會議紀錄是否涉及”變造文書” <§215>是否可主張惡意重大,加重其刑?

然就都沒下文了

 102.12.13召開102年度社區區權會. 本人有錄音, 但未告知與會人員.

開會權數未達法定門檻前,監委公然指責本人對他人身攻擊, 說「本人跟別人講說他在偷社區的錢」.當時本人要求監委拿出證據,監委改口說「本人懷疑他在污錢」 

A.本人提出101年度會議紀錄登載不實.

不知是不是社區多數住戶擔心本人”喇”全區的防火間隔,聽不進本人的話, 強悍的維護多年來的非法既得利益(防火間隔佔用).說那是建商當初做的.又在翻本人的停車部分,沒有產權……..

對於不實的會議紀錄不覺得有嚴重性.

B.本人提出二次去函管委會,要求閱覽 或公開帳務, 以及為何以前有很正式的財務報表,近來卻是管理員編製混著的帳.

C.本人提出為何去年未做新.舊任委員交接動作.

監委等幾位委員開始卸責,說社區管委會委員, 沒人要做,大家都是只簽名而已.

社區管委會如此誇張不負責任,本人不排除提告.相關函件及101 &102區權會本人皆有錄音檔案.

懇請專業律師先進給予專業建議.   平安順心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56

 你把事情說明得很清楚,不過管委會的案件通常很瑣碎,要花不少時間,

你的問題要花費的時間已經超過一般律師給予免費諮詢的程度,建議付費委請律師處理較為妥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管委會依法保管之相關資料的部份,倘若經過您的請求,管委會拒絕處理,則您可以提出訴訟,由法院命管委會提出。

2、有關會議記錄的部份,倘若記錄人員為不實記載,確實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罪嫌。

3、管委會未能依法執行職務的部份則另外涉及背信的問題。

4、誠如林大律師所言,且考量類似案件有證據偏在管委會一方的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蒐集可以取得的資料之後,與律師進行正式的會談,不要任意開啟司法程序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管委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是此,您若為區分所有權人,可請求其交付相關決議紀錄給您查閱。若決議紀錄有偽造文書之嫌,您亦可提告,且亦有構成刑法背信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想走法律系的熊熊 102-12-19 23:59
律師您好: 請問以下字眼及敘述有無滿足恐嚇公然毀謗 A: 那個小渣渣,哥哥我回宿舍去他房間〝欺負〞他 B:快回來 靠你了 讓他們走不出宿舍QQ B為A的朋友 兩者所述之"他" 皆為我朋友 關於小渣渣 字眼 及 走不出宿舍 使我朋友感到恐懼 是否滿足罪刑成立要件呢 謝謝律師撥冗解答^___^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4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上字眼或許有違法之疑義,但也要符合人之特定。若能特定對象,即有可能成立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i 102-12-16 17:12

被告長期對家人言語恐嚇揚言說:「我一個人要配你全家(台語)」之後還跑到家門外咆哮要對我們全家人不利,手中還握有斧頭做出攻擊動作,同時還往家裡丟石頭攻擊,隔日還在父親前往工作的路上攔截,手中依然握著斧頭要我爸下車,還說不可以報警,這過程全有錄影存證,並且在提出告訴時一起附上,結果判決下來確是不起訴,我們可以七日內再提出上訴,真的很無奈!還有上訴的必要嗎?如果要上訴程序該如何跑?現在最擔心的還是被告知道不起訴,一定又會開始找家人麻煩。這情況已經六七年了,我們該如何自保?

 不起訴之後是再議,不是上訴,不知道不起訴的完整理由是甚麼? 可先將不起訴書傳真給我看,再來討論

Shi 102-12-16 18:10

 不起訴原因~罪證不足

建議聲請再議,但需將錄影中重要之畫面如對方拿斧頭等擷取為相片,並以文字加強敘述,且強調還有證人須調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罪證不足,建議您可加強舉證,如相關錄影或錄音帶及相片等,再輔以文字加以敘述說明,以凸顯證據說明之事實經過。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i 102-12-16 16:53
被告長期對家人言語恐嚇揚言說:「我一個人要配你全家(台語)」之後還跑到家門外咆哮要對我們全家人不利,手中還握有斧頭做出攻擊動作,同時還往家裡丟石頭攻擊,隔日還在父親前往工作的路上攔截,手中依然握著斧頭要我爸下車,還說不可以報警,這過程全有錄影存證,並且在提出告訴時一起附上,結果判決下來確是不起訴,我們可以七日內再提出上訴,真的很無奈!還有上訴的必要嗎?如果要上訴程序該如何跑?現在最擔心的還是被告知道不起訴,一定又會開始找家人麻煩。這情況已經六七年了,我們該如何自保?
方方 102-12-15 19:56

日前,與女友之前男友於公開場所見面

對方手持安全帽作勢攻擊

本人為自身權益開啟手機錄影功能

但由於擺出防衛架勢,故無影像

但是有錄音到對方說"如果你敢傷害他,我就給你死"

造成我身心靈受創,

對方18足歲,至今仍然未表明道歉和和解意願


錄音告他恐嚇,會不會被檢察官證據不足呢?

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似可將該資料彙整,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小咪 102-12-14 18:09

先謝謝各位律師  抽空看我的問題!

我在102/12/11號下午17:45左右  

載小孩放學騎機車行經高雄左營蓮潭路段  此路段單黃線 並無汽機車分道

並分為雙向道  我因為在與孩子說話 停紅燈後轉變綠燈 沒有"馬上"往前騎

遲疑了2秒後才往前騎 後方車輛 因為我沒有往前騎 而拼命一直鳴按喇叭

我嚇了一跳  便開始往前騎  該車經過我旁邊時速度降慢  並將窗戶開下

我見到了便回他:好啦!讓你先過去(並單手比上托盤動作)

不知道該車 為什麼突然加速檔我機車下來  並一直辱罵我 三字經

(辱罵我的是副駕駛的女性婦人)且有開門下車舉動

因為我機車上前後載有孩子  我擔心該車人員對孩子與我不利  

便鑽旁邊只剩一個輪胎可過的路 快速騎走

但是該車還是不緊追不放  剛好前面有警員在處理車禍  我便趕緊騎過去

想尋求幫忙 該車看到有警察 便加速開走 我騎過去告訴警察

但是因為只有一名警察  他一邊講電話 一邊告訴我可以報警

因為他在處理車禍  我見到該車 已經加速往前開  想說應該沒事了

所以當下就往前騎走(並沒有拿起電話報警)

結果該車在蓮潭路的盡頭與某路的交叉口 橫擋路口  並又開始辱罵

辱罵的字眼 我聽得很清楚的就是  你去死一死  賤女人  你有沒有家教

罵完後 便開車快速離去!

(全程都一邊追我  一邊狂按喇叭)

全程因為該車不明原因的辱罵以及情緒激動 我擔心她會對我們不利

所以不敢拿手機出來錄影 而全程我也只有講一句話 好 讓你們過

該車離去後 坐在後座的小一6歲的女兒 害怕的一直詢問我並一直重複

該車副駕駛罵的 死一死  賤女人 之類辱罵的字眼

隔天102/12/12早上  我就去警察局報警了  警察說要先通知對方來

對方男女一來到現場並開始兇我罵我  還說我先罵他們去投胎之類的話語

(但是我並沒有啊) 警察先生有叫他們注意態度 並說請他們來事要處理事情

如果可以把誤會講開就沒有事情了  

結果該車駕駛人83歲說  

他"只有"輕按一下喇叭並且見我有孩子 想說我可能在跟孩子說話

所以騎車比較慢  但是我卻騎機車對他們逼車並罵他們去投胎

而該車副駕駛女性也是說 是我罵他們 他還柔性勸我 不可以如此

這根本是謊言連篇...所以我當下告訴警察  我要提告

而他也說要告我 說我罵他投胎 然後告我先生威脅恐嚇?!

因為我先生跟他們也是第一次見面(在警局)

他說我先生跟他說  知道他們家是做生意的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有看到蓮潭路整條路段都有攝影機  但是並沒有錄音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我想提

1.公然侮辱 有機會成立嗎?孩子當證人的話可以採用嗎?

2.該車把我擋下來 是不是可以告他  妨礙自由呢?

3.該車主說要告我先生恐嚇威脅 如果不是事實 可以提告嗎?

如果提告後 我們可以反告誣告嗎?

4.以上事實成述 有什麼方法或是什麼罪名 可以成立?

我只是想要讓她們知道  不可以這樣子做

謝謝各位律師  我只是兩個孩子的媽媽 載孩子下課卻碰到這種事情

本來不想追究 但是該車真的太過分 並且嚇到孩子了  

見他們如此行為不知道已經辱罵恐嚇多少人

所以決定人生第一次的提告  不希望再縱容這樣的行為 

 

 

 

 

您好

本件對方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嫌,可以提告,小孩亦可作為證人,此外亦可請警察調閱沿路監視錄影,以確認對方確實有數次擋車行為,如此一來事實應可明瞭。

至於您先生說知道對方是做生意的,若僅此而已,應無恐嚇成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關於證據部分,小孩是可以當證人,不過可能需要其他證據加強之。再者,就誣告部分,應等對方對您提告,而您亦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您可對其提起誣告之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OM 102-12-13 07:44

我約三年前,被一個親戚,  當著自家大門, 甩巴掌

 追溯期應該過了

 我打算寫存證信函 , 告訴他這種行為,再發生 ,我一定當場提告

要怎樣寫?  比較恰當!

免得變成我再恐嚇她>?<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簡單敘述三年前遭對方當親戚面煽巴掌,請對方不得再有類似行為,否則將依法訴追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寫存證信函似無意義,還不如準備蒐證,以利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gela 102-12-11 17:41

您好,想請問一下,日前和某車行發生一些消費糾紛,起因為朋友的車輛給店家維修需放在他們店裡,因此對方借了一代步車給我使用,當下並為簽立任何借據或是書面單據,在借車期間21天朋友並沒有使用他們的車,而是駕駛自家汽車,在事發當天不得已才使用。而朋友的車輛維修狀況店家從一開始維修時就說隔天或是一至兩天會好,但是中間卻說檢查出有其他問題需再加錢,朋友也同意並且等待,也付清金額但對方不願意開立收據只給了估價單,說要等交車時才會開收據,然而每次詢問維修好了嗎對方都說隔天或是一再拖延時間,期間共拉鋸了約一個月。

事發當天使用車子大約兩小時,因借來的車輛是屬於店家改裝的車輛又有奇怪的異音,而且儀表板原本就是損壞的無法得知實際里程與時速,所以都是慢速行駛速度約50公里,回家途中等待紅綠燈時一起步就聽見有零件脫落接著車輛中央零件損毀,嚴重到無法行駛。當下聯絡店家沒有聯絡到。隔天與店家聯繫上後店家要求賠償三分之一並咬定是我方的不當使用造成的,但是依照前面所敘述,此車輛本來就有問提若非不得以本人是不會去使用的。我方不願意賠償並且詢問了修車進度,店家又表示隔天才好,並且貌似不願意賠償即不願意歸還車輛。

隔天再次詢問,店家依舊以尚未完成需要隔天為理由而推脫不願意交車,並且拿出一張寫有借車日期的單據給我方簽名並且蓋手印,由於朋友不懂便簽名也畫手印,但是這已是事發之後的事情。
當天在現場與店家對質時,朋友強制要把自己的車帶走也不願意賠償,店家就與帶恐嚇表示,你牽走有問題我們不負責,並揚言要告我方。

至今天事隔已半個月,昨日收到調解委員會傳票,對方自行拆解損毀之車輛、自行判斷我方使用情況並自行維修估價,以損害賠償事件 依照民法第196條提出告訴,要求我方賠償共4萬左右金額(包含車輛零件 皆非原廠 ,與其自行維修之工資)並拍設損毀車輛之照片數張,僅有一張有照到車牌號碼,並自行使用朋友本人之證件影本(中間因需要與機車原廠叫零件,因此店家向朋友要求雙証件影本)

事後我方自行調查其損毀車輛之價格,市場上約兩萬出頭,並非對方所言至四萬。
 

請問這樣我們身為被告有什麼方法能化解?除了和解以外的方法 
感謝!! 
由於剛剛電腦當機不確定是否有發出文章,如有重複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請求消保官協助,要求對方賠償

2、至於遭對方求償的部份,本文建議您的友人,可以斷然拒絕對方求償,因為該車的瑕疵非您的友人造成的,無需理會。您的友人只需準備您所述的沒有使用該車,後來僅為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即可。

angela 102-12-19 02: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 ... (恕刪)

您好,首先謝謝您的回覆:)
您說證明我們並無使用該車,但是我們確實有使用 只是並不長時間 這樣該如何證明或是如何在答辯狀中表示說我們並無損壞車子,而是車輛本身原有的問題造成現在的結果?

發文至今 期間有尋求過一些協助,大部分都是說因對方無法證明該車輛本身沒有問題,因次對方的起訴狀並無實際效益,而且由於對方車輛維修、估價 皆為自行運作,因此我們還能要求提出第三方機關的公正評斷

若是如此,我方的答辯狀應針對哪些重點去做詳述會比較好?或是該怎麼去表示說車輛已使用多久、先前有無重大損傷些我們都不清楚?

另外想詢問所謂"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是指??
 
抱歉噢 問題有點多 再次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答辯方向您只需要表示您這方只是通常使用該車,並沒有毀損或不當使用即可。

2、有關訴訟策略上,您不是完全沒責任的,而必須是建立在沒有毀損該車且僅為通常使用這個前提有確立的情形下,始無法律責任。又有關通常使用之證據,例如,開車時是否有載乘客(如載親友等),或是有沒有監視錄影器等。

3、又倘若雙方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較為妥適。

 

小陳 102-12-11 15:23

請問女方現在17歲當時未滿15歲  被同一批人多次強迫恐嚇叫他口交   而且有一次大家一起押著他亂摸胸部和下體  其中一人還帶她去住處性交  當時大家都國三而已  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   證據有即時通但紀錄很像刪掉了不知道能不能復原  請問這樣有過追訴期嗎  這算是強制猥禭還是性侵害  會不會告不成反而造長女方被挖起不好的回憶   對方會被關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尚未過追訴時效,且由於女方當時未滿十六歲,所以不論女方是否願意,對方均已觸犯妨害性自主罪,應盡早提告,以免證據滅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0條規定: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次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依刑法第80條規定,本案追訴權尚未釐於時效。仍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歡迎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口交是性交,還是可以提告是有沒問題的,但依你所述,證據部分有點薄弱,也經過有些時間了,當初怎麼沒提告呢?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1 16:04

 這個案件時間過去太久,證據恐怕都已經滅失,

提告不是不行,但要成罪恐有困難

chen 102-12-11 15:0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在FB被別人批判 (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有提到姓氏以 "楊某某"代稱  ( 因其他因素所以一看就知道是說我)

那個人的朋友.老婆就在FB繼續留言 (如下)

 

A:砍死他  B:她還是ㄧ樣自私,垃圾 那有結果嗎?  C: 垃圾女……死t

 

以上這些 請問我是否可以對其 A 提出恐嚇.B跟C提起公然侮辱嗎?

這兩項是公訴罪是否備案跟警察說要提告就可以

 

我媽媽看到A說的要砍死我 整個嚇到..

另外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煩請各位律師大大解答

謝謝各位

 

 如果可以讓其他人知道是在說你,有公然侮辱的情況,另外當然也有恐嚇,可以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en 102-12-11 15:3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可以讓其他人知道是在說你,有公然侮辱的情況,另外當然也有恐嚇,可以寫告訴狀向地 ... (恕刪)

律師您好

其他人是指我的家人朋友嗎 他們皆可以佐證

原批判者也能傳喚當證人 問他說是不是在說我

請問這樣需要先去警察局備案嗎? 還是直接寫訴狀至地院即可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嫌刑法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安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可蒐集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chen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就可以

102-12-11 11:57

跟之前男友在一起.他有匯款過來做生活費(atm).但是現在分手了.他一直說這是我跟他借的.要我還錢給他.現再前男友一值傳line字語恐嚇說:要報警讓法院去清查他會了多少錢給我.因為他掌握有轉帳過來的證據.也要請法院凍結我名下所有戶口信用卡.但是 那些錢都是兩人在一起的生活費及開銷.現在分手了.前男友卻一直追討?分手後他也像我借了一萬塊.說會還錢.有在LINE傳了她朋友的帳戶給我.過幾天等他領錢那一天我有傳LINE跟訊息跟他說.請他還錢.但是他卻執意不還.卻一直重複要我先還他之前的費用.說想請問怎嚜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先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比如就生活費的部分,可以主張贈與。再就您前男友傳給您的內容,有涉嫌恐嚇之可能,是此,若您前男友打電話給您,都進行錄音,若約您見面談判,也都約在有監視錄影機之公共場所,也都隨身攜帶錄音筆進行錄音蒐證。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ng 102-12-09 15:35

我在電信業服務去年因要幫客人辦免預繳10個月通話費,便偽造一張他家公司名牌,現在客戶回來爭議當時不知情並揚言告我偽造文書,如要私下解決就幫他付違約金和未繳之通話費大約3萬8千元(他今年7月續約之後就沒繳帳單)。

但我怕幫他付完違約金和通話費後依然會提告,這有辦法簽切結書自保嗎?

另外朋友說這樣涉嫌恐嚇取財,請問這個如何處理較妥當?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偽造之識別證用途為何,請詳述,因為此部份可能涉及是否有授權給您製作。

2、偽造文書公訴罪,縱使和解,仍然可以依法訴追,只是法院跟檢察官會審酌雙方已經和解過了。

3、對方依法主張權利似無成立恐嚇罪嫌。至於是否有其他刑事責任,則需另外細究。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偽造文書部份,有其構成要件,為無權製作權人,本案可爭執關於電信費用之繳納,對方是否賦予代理權與您,如此。您即非無權製作文書之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珊珊 102-12-09 12:20

我與兒子及孫女(只有5歲)未住在一起,有天我打電話找我父親想問我兒子的事,因為我兒子本來每個月都有寄生活費(新台幣貳仟元)給我,但忽然有二個月未寄給我,我才知道我兒子失蹤。有天早上警方來電告知說︰我兒子在四至五日前來所撤尋。於是我於當日早上,打電話想跟我父親證明並想問我兒子的近況。等我打電話過去是我孫女接的電話,我就跟我孫女說﹕我是警察,阿祖在家嗎?孫女說﹕阿祖在睡覺。我對孫女說了一句﹕妳不要說謊,要不然抓妳去關(我父親有錄音。)~~~想請問律師~我父親要代替我孫女提告我,請問這樣會不會造成刑法恐嚇孫女或是其他之刑事民事罪呢?若案件成立會不會判很重?。~我非常擔心與害怕此事件,怕被判刑抓去關?。ps︰我是位殘障(有殘障手冊且行走不大方便且是位領低收入戶津貼之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恐嚇罪,係以危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為要件,而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要說謊,否則將被警察抓去關,似難構成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危害。

2、又是否涉及其他刑事罪責,本文亦認為似難構成,除非小孩因此罹患疾病等,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