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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wu 102-03-15 15:29

今天下午突然來了一行人,約5-6個,拿著一張收索票,

說是我違反了商標法,在網路上販售保暖包是假的

他要求我自己將剩餘的貨品拿出,一共24片

接著要我簽了3-4張的文件,最後留了一張扣押物品收據給我,要我等通知去做筆錄

這些暖暖包我是從掏寶網買進來的,一共也才進50片,賣不到10片

我想問的是,像這樣的情形.我要怎樣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39
回覆 mi wu 的發言內容:

今天下午突然來了一行人,約5-6個,拿著一張收索票,

說是我違反了商標法,在網 ... (恕刪)

先找律師面談諮詢,基本上商標法是非告乃罪,如果被起訴,就會有拘役有期徒刑前科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是侵害商標,此部分除非很明確,否則檢察官通常仍會送請智財鑑定,而本件應該會移送給檢察官,所以您要有應訴之心理準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做筆錄之應答也是關鍵,筆錄沒做好也會影響結論。

大德 102-03-14 23:45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最近在玩網路遊戲 通常是一場一個小時結束 5 V.s 5 而有一名隊友 "故意"讓我們輸 讓我們去罵他 然後他說要告我們要我們賠錢 還說他是靠這個賺錢的 這樣我們算犯法 或者有辦法能治理他這種人?
主要就是看情形有無構成公然污辱
gin 102-03-14 23:31
您好: 因為在網拍賣ad而被衛生局約談~因為是從日本帶回所以它把案子轉到調查局,先前已和調查局所好記錄了~他說會送到檢查官且說會判緩刑.
我看過網路上在討論,有些人是被罰錢~ 請問可以只罰錢不要判刑嗎?? 請問判緩刑就會有前科記錄了嗎~~如果是緩起訴是不是就不會有前科~~我可以爭取緩起訴嗎~
因為我只有從日本帶一瓶因為用不到所以才想要賣出.
請問之後的程序會如何呢??
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藥事法第82條規定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件既然已經依刑事程序來處理,即應小心應對,至於調查局人員的說法參考即可,因為最後做決定的檢察官或法官,本件應先評估是否有無罪空間,若無,則緩起訴對您應屬最有利之法律效力,此部分也要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in 102-03-15 16:51

律師您好:

請問是否有無罪空間是由檢察官或法官判別的嗎??我該要如何去爭取無罪呢??

如果要爭取緩起訴又該如何爭取??

感謝您的回答.

謝謝!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藥事法第82條規定

製造或輸入偽 ... (恕刪)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15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禁藥是指該藥品未曾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輸入許可證者,但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明知為禁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基本上要看您所賣的是不是禁藥,量多少?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小綠 102-03-14 21:21

我和他是從網路上認識的 16歲的時候 我把我的第一次給了他(那時他21歲)

他口頭上承諾不會離開我 結果我現在快滿19歲了 

我爸爸現在才知道我和他發生過性行為 也在一起過(現在已分手)

他的身分是職業軍人 他媽媽說我快滿19歲就不能去告他(現在快滿23歲)

我爸爸很生氣 想告他可以嗎?

求幫解答>_<

 還是可以告得成,只是對方一定會否認,你們需要找出當時雙方確實有性交的證據

小凱 102-03-14 20:50

狀況是這樣的,我自小就父母離婚,後來母親於88年離開人間,就跟母親家族人員沒了連絡,但最近收到地價稅強制執行命令(約5千多)才發現我外婆於89年也離開人間,我因此跟外婆的子女(也就是舅舅跟阿姨)共同繼承了一塊土地,但我跟他們也無法連絡且連地價稅都不繳就知道他們也不在忽,而且那本來就不是我應得的。所以我考慮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法令我也去網路查詢了,但有以下問題希望先進幫忙回應。
1.規定期限是知悉3個月內辦理,但我該如何證明89年至今我都不知道?還是
那種方式說明?
2.我無法知道我舅舅跟阿姨們的連絡方式如何填寫繼承權拋棄通知書給他們?
還是有其他方式?
3.我對我外婆家族的人員根本不認識如何填寫繼承系統表,連第1順位都有問題了?
4.向法院申請到確認大概多少時間,因為強制執行是20天內,我怕來不之停止強制命令?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20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小凱 102-03-17 19: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現在才辦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了,

直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從外婆那邊受領遺產 ... (恕刪)

 可以再請問提出後是否需再申請拋棄繼承

因為我本身認為那土地不應該屬於我

應該由我舅舅及阿姨們所有

但是我無法連絡上他們

無法轉移或給她們

102-03-13 22:42

您好,有問題需要幫忙。遇到黑心室內設計師,完全不跟我說她無證書,也不告訴我需要申請裝修許可,這些都是後來我才自己發現的,繳了很貴的學費,就會覺得這個政府這個國家在做什麼?人民沒有安心消費的權利?她溢收我跟她品質與收費相去甚遠的款項,目前我正提告詐欺中。還要勞心勞力再去找別人收尾,因為已給她做爛,別人接手要不就順便敲你一頓,要不就怕麻煩不敢碰,台灣真是姑息養奸。她把我三台冷氣搬走,說好聽是要保養移位,但冷氣室外機都還在原處,不知她保養什麼。後來我上當了去打聽,才知冷氣保養很便宜。她什麼都獅子大開口,從未提供3D圖做修改討論,只會空中畫閣樓,用網路上的美景照騙人。現在電表箱的蓋子不翼而飛,外面電鈴也在未先告知我的情況下被拔走,因為她嫌鄰居按鈴吵,不敦親睦鄰還惡形惡狀,天不怕地不怕,還找了一家叫"鼎x"的律師給她撐腰,台灣真是培育這些人的溫床。廚房有面牆在拆前屋主的櫃子時把磁磚敲壞,還是我那天臨時有空去監工,才發現的,不然她又隱瞞。她就把一塊木板貼上再貼美耐板,我問:這些板子要幹嘛?她才承任工人敲破磁磚。請問律師,我可以告她侵佔毀損嗎?感謝。敬請大家以後遇到自稱設計師,一男一女跑單幫的,要小心。

rx 102-03-13 11:46

事由: 在網路上PO上照片欲出售商品 並於於3/6時對方自行與我電話聯絡欲購買六雙同款不同SIZE鞋子 於是雙方約定當面交貨確認商品真偽及無誤後才可交易 ,前來交易的男子自己有開一間類似商品的鞋店 (算是同行) ,雙方第一次交易 ,當下告知對方確認無誤才買 不要可以不買,對方驗證商品無誤後便付款離開,並隨即APP我要求第二套一樣商品再給他, (APP過程中對方完全沒提及,他覺得商品有問題) ,直到五天後再度交貨 ,對方隨即說出第一批商品有問題 ,要求退款 (重點是有問題為何當下不提?離開後也不說? 中間APP聯絡第二套交貨時間時 ,也完全沒提到他覺得商品有問題要退 ) 她說理由是因為他怕我知道她說有問題後我就不出現 ,於是故意叫了第二套貨

1請問我還需要退她款嗎?畢竟間隔很多天 我怎知他有沒有掉包過我的商品? (面交時雙方沒有寫任何收據證明)

2 假設我退她款 那是否退款時雙方要寫切結書? (對方須保證她還我的是我原來的商品以及我退他現金無誤 ) 因為我不想再隔幾天他又說我退他的錢有問題吧~事後網路搜尋後發現該店家老闆風評很差 很多消費者不建議去跟他交易~~而我也是面交當天才發現竟然是那個人~

3退款時應該錄影存證嗎??

請教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3-13 13:20
回覆 rx 的發言內容:

事由: 在網路上PO上照片欲出售商品 並於於3/6時對方自行與我電話聯絡欲購買六雙同款不同SI ... (恕刪)

面交後,對方要解約,也是要有證據證明是您的錯。

呂瞳 102-03-12 22:51

本人因為出過車禍,身體經常酸痛不適

所以家人添購一箱酸痛藥布

後來因為太多使用不完,在網路上拍賣

誰知過沒多久就寄來一張違反藥事法的通知書

但是本人家境清寒又沒有工作,媽媽之前又被人倒會負債,父親也是負債

上網查看得知要罰六萬以上

我實在是付不出來

請問有辦法請求法外開恩嗎

我完全不懂法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衛生局陳述意見,陳述您家庭的處境,以免衛生局處罰過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3-12 04:35

我聽友人說,程序上來說 她們應該要給我牽關於個資法的同意書等

但是我沒有簽到這樣的東西,這樣對我個人資料會不會有危險?

我該怎麼保障我的權益,日前因為發現與理想不符,已辦理解約但是發現網路上,我的個人資料還在

那,怎麼辦 ?

 

林智群 (klaw) 102-03-12 18:26

你可能已經簽了豁免個資法的文件,所以對方可以使用你的個人資料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可能已經簽了豁免個資法的文件,所以對方可以使用你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所以即使你所簽的書面協議有相關預先拋棄權利之條款,該部分之約定也是無效的,你還是可以依上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該條所列各項權利(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余水 102-03-11 22:48

我和男友在去年(101年)5月的時候加入世界健身房

最近想解約,有打電話過去健身房詢問,健身房說要給解約金6000

但是我和男友如果都要解約就要12000

能否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解約金少一點呢?

我有在網路上查過有人提到定型契約

 

蔡律師 (蔡) 102-03-11 23:50
回覆 余水 的發言內容:

我和男友在去年(101年)5月的時候加入世界健身房

最近想解約,有打電話過去健 ... (恕刪)

您得看契約怎麼約定。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Hana 102-03-11 10:44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 希望能幫我解惑一下

上禮拜四我收到一封來自法務部調查局的信

案由是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第一個念頭我以為是詐騙

但後來上網搜尋信上的地址電話發現資訊是正確的

於是我開始搜尋藥事法的內容

然後發現違反的應該是前幾年在網路上幫朋友轉賣從日本帶回來的眼藥水

現在沒再跟那個朋友往來 而且我不知道這樣算違法...

好像會被罰3萬元以上 這禮拜要到調查處報到

我想這筆罰單是繳定了... 但還是想問一下

一定會被罰嗎? 

或是有辦法延後or分期付款嗎 因為我現在還是學生 

家人還不知情 3萬對我來說是筆大數目..

另外想問違反藥事法會留下案底嗎?

1違反藥事法 有是調查局偵辦 可能不是罰鍰可以了事的事情 2.如果被認定犯罪 沒有緩刑下 是會有前科紀錄的

Hana 102-03-11 11:35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但我不是很懂 為什麼調查局偵辦 可能不是罰鍰可以了事的事情?

在拍賣轉賣眼藥水是很重的罪嗎?

那像我這樣的案例 有辦法緩刑嗎?緩刑要經過申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查局主要是偵辦刑事案件,您所述罰三萬元是屬行政罰,是由衛生局來依罰,但您現在是涉及藥事法刑事案件,所以您仍需至調查局製作完筆錄後,才能知道調查局偵辦之事實為何,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0
回覆 Hana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 希望能幫我解惑一下

上禮拜四我收到一封來自法務部調查局的 ... (恕刪)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為禁藥。明知為禁藥,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Hana 102-03-11 22:50

感謝謝律師及蔡律師的回覆 所以還是要等到調查處才能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但有件事情我很想知道

就是關於蔡律師說的部分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為禁藥。明知為禁藥,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不太了解 眼藥水非我帶回台灣 我只是轉售 

而且我更不知道原來眼藥水是未經核准輸入的藥品(甚至不知道原來算藥品)

也非"明知"為禁藥就販賣轉讓

所以我這樣的行為可能會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天那...我要昏過去了 怎麼這麼嚴重 這樣要怎麼辦

 您好:

本件在事實未明前,尚難據以論斷,本件也可能只涉及行政責任,若您真的不放心,可以請律師陪同,以了解案情,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威廷 102-03-10 23:4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關於毀謗法律問題。學校定期會舉辦班親會,每個年段教師需要準備投影片power point檔作介紹。我們這年級有四個班,我是一班導師。學校要求我們在班親會前要將電子檔上傳到學校的網路硬碟,而三班導師最先完成上傳,我則是到學校規定的上傳截止日前一天完成上傳的動作。今天舉辦班親會,中午結束後,三班導師向教務主任投訴我班親會的ppt多處抄襲她的想法。事後主任向我轉達這個事情。我覺得相當委屈與難過,我並沒有去抄襲她的電子檔,我拿出我們的電子檔來比對,恰巧是在檔案中我們都用了-孩子的成就,不以結果論英雄。這句話。請問對於該名教師這樣的說法是否造成毀謗罪呢?我能否要求她道歉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要求對方道歉前,最好先確定是否有侵權,除該段文字外,還有檢視ppt內容有無相似之處,以避免更大的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威廷 102-03-11 09:18

律師您好:我檢視過兩份電子檔,唯一巧合相同之處在於上述文字,這樣的情況下,該同事有無涉及毀謗呢?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

若您所述之情形,則對方仍有可能會涉及誹謗,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平安是福 102-03-10 02:11
收到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行政處分書.罰款一萬元.有異議30日內提出訴願書.
發生情形
1.本人100年從韓國帶回晚安面膜.買太多想說上網賣掉.約10幾瓶.每瓶約500元.賺每瓶不到100元.(看到好多人在賣.><)
2.去年衛生局發函叫我提出書面說明.說明書上我說本人真的不知道會違反.而且本人第一次上網拍賣化妝品也看到網路上一堆人在賣.想說賺點小外快.最後也說明本人以後決不再犯.
3.今年3月行政處分書上面要罰款1萬元.說我違反第6條+第21條規定.據第28條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款.

提問
1.30日內的訴願書我要提出嗎.因為我真的沒賺多少.最多3000元以內.可以請衛生局再酌情把金額調降嗎
2.我在同一時間除了面膜.還有別的東西一起賣(他沒抓到).譬如化妝水.精華液..請問會再被罰N次嗎.
3.如果在FB上用代購方式.也會被抓嗎
4.可以有人告訴我哪種方式不會被罰.

謝謝各位大大><
郭小姐 102-03-09 16:17
請問張律師,這幾天我在網路上跟人買東西,送來後很多款式、顏色、數量都不對,但現在賣家裝死不給任何回應也不接電話,我該怎麼辦?商品如果是盜版的我是不是也有觸法?
1.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處理 2.另可以考慮是否聲請調解調解
阿賢 102-03-09 08:46

我想告我同事(網路公然侮辱)
他是在FB上留言的
因為他沒有指名到姓~
但看過的人都知道他說的是我
同事去問他~他否認! 
你這個臭半南洋仔,竟敢欺負我乾媽 … 你娘把你生下來是要你正正當當做人,你卻辜負家人去走後門 … 真的很 … 嘖嘖嘖 , 辣薩咪啊 (¬_¬) ( 乾媽:幫妳出氣 )

他在下面還有留言
1有人問:公司?
他回答:是的喔!
還有說:那個臭人妖真的很可憐

我該怎辦?
今天剛下班 就有同事跟我說
他們的談話
他說~反正他的車子很好認.....

我覺得我的安全受到威脅

請問律師大大
這些FB內容~
我可以去提告網路公然侮辱?

1.如果認為有人侵害你的名譽 你就可以提出公然污辱或是誹謗告訴 2.不過是否可以證明對方確實犯罪 那是程序開始之後的事情 3.沒有指名未必不會構成公然污辱 只要足使大家特定他講的對象是誰即可

小游 102-03-09 01:15

如果以代購的方法來幫客戶去中國購買所謂的A貨,並收取手續費或服務費,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若在網路上以代購的名義,但沒有提供品牌,價格等等。去中國大陸幫客戶帶回所謂的A貨,這樣是否會有違法的問題?若是請中國的廠商進貨到台灣來,是否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王耀星 (Eric) 102-03-09 19:41

 

當然違法!這種事千萬別作。

Jason 102-03-08 12:11
律師您好: 請問若夫未經妻同意而使用他的信用卡卡號在網路上購物,而妻事後收到帳單後打電話銀行否認此交易但並未提出任何告訴,而夫收到購買商家通知此交易被否認,夫則請商家刷退此筆妻信用卡交易退回原刷卡金額,夫並改其它付款方式給商家。 請問妻只是向銀行否認此交易 此案是否犯偽造文書詐欺罪或還有其他罪? 是否要妻提告才成立此罪? 請問若妻未提告下此偽造文書詐欺罪或還有其他罪有一定的追訴時效時間是多久? 是妻向銀行提出否認交易時算起還是?還是銀行確認查出時間? 多久時間內妻可提告?超過多久時間則失效? 謝謝
1.偽造文書詐欺罪都是非告訴乃論罪 不過通常需要有人提告訴 檢警才會偵辦 2.至於夫妻間原則上互有代理權 這是否未經授權 端看怎麼證明
Caara 102-03-07 20:00

事情是這樣的:

在一個大轉彎後,我們的車子停著在等紅綠燈,但後面的車不知怎麼的,整個撞上來... 然後我們的車就被推撞到前台。

前面的車,和後面的車都沒什麼大礙,但我們這台被夾在中間,還滿慘的。

(我先生在開車,我坐旁邊,二個小孩在後座,還好小的有放安全座椅,不然不敢想像...)

送修的費用初步估起來要7萬。因為是98年的車了,保養廠認為對方的強制險應該會只想以他們保險公司認定的2萬市價(這個價錢也是保養廠依以往跟保險公司交涉的經驗猜的)來做賠償。而且保養廠也說了,如果硬要修的話,是無法恢復原狀的,會經不起撞,開在路上危險,以後問題會很多。

問題來了,我們要去那找2萬的車啊?

我們本來的車雖然年紀大了點,但里程數只有89000,前車主是朋友,是個很仔細的人,車子所有狀況都很好,從沒有一些哩哩扣扣的問題。
像這樣的車,隨便一間二手車行問起來都要七萬以上吧~
我們實在沒有買新車的預算,二手車的話... 有經驗的都知道,二萬能買到的都是垃圾... ,而且還會被車行取笑!

再找一台二手車真的很累。之前南部中部的車行都看了,總結就是車行都亂開價,該告訴你的都不說,謊言被拆穿了才又隨便胡說來應付一下,網路看的價錢跟到了現場都不一樣,看了很久,最後決定不跟車行交涉,買了可信賴的朋友的車。

現在我該怎麼跟肇事者談呢? 找車之路漫長,這期間的租車費用可以算在他頭上嗎? 對方很有誠意說他會負責一切。我們有先去租車了,好貴,但沒辦法,我們一家大大小小沒有車不行。保險公司動作慢吞吞,這樣拖下去租車費用會很高,希望肇事者到時真的會負責。 因為要再買車,莫名地多了一筆開銷... 要怎麼跟肇事者算才合理呢? 我先生隔天腰痛到直不起來,我則有一些肌肉拉傷。有去看醫生了,單據也都有留著。這事件全家都受到滿大的驚嚇。車禍後小孩這二天哭鬧滿嚴重的。這樣可以精神求償嗎?

無言傷悲o風 102-03-05 14:09

有個女孩 不知幾歲 剛從網路認識不久 說心情不好 來我家玩一天(她台中我彰化)

卻第2天要帶她坐車回家時 突然說 家人不讓她回去 卻賴在我家

要她好好跟她家人說說 怎樣也不肯 就說她家人對她不好 很討厭回去

我怎勸也勸不走 也沒罵她趕她 我真無能為力 也沒她家人電話

每當要勸她回家 卻以自殺和殺人 等威脅我 和老罵髒話鄰居和家人都能聽到了

(而我爸當時有中風過 又車禍手腳斷在休養沒法管 我媽之後有幾天當24h看護回家休息也累到沒法  只能勸說 別吵了  好好說就好)

然後能勸她回去後 她卻一直拖時間 在那邊電腦聊色 不肯走

每次都拖到班車都沒了 就直接去睡

而我也是每天都在勸她

真是遇到精神不正常的人....

在我家老花我的錢 佔我的電腦 還會偷用電話 不在時還會偷拿我或我弟的錢去買東西

還會威脅我國小4弟把他的電腦也給他用  並叫我弟把功課拿出來要教  結果 卻把我弟功課全撕了

害我弟在那哭     且暫用另一個房間我弟的電腦 電話 也是在我弟面前耶

她還有病到 以為我弟看不懂字  聽不懂那些      當我要勸她別去另個房間 和勸她回家

卻只會把另個房間 門鎖上   在那顧聊色   那在另個房間的我爸是有辦法?我國小弟弟是有能力管?

還會要求我買手機給她

她用電腦電話 卻是都在用來聊色    平常每天她都會自慰上幾次

電話費都被她偷用了幾千塊 光讓她吃喝 就花了 一萬多 真的很罪受

跟她認識的人 有很多都跟她做過 交往關係很亂 她在她家時 還會常出門喝酒 打架

然後有幾次她居然想我陪她做愛  而我不想 拒絕她多次 卻還是威脅我

而我下體也被她碰到 嘴也有碰到一下子 但我並沒把陰莖放入她陰道內

因為我很討厭她 很不想被她碰 為了不讓她煩 我自行打手槍把精液打出來

而她卻把精液拿去吃 況且她在我家那時 月經已經來了

其中這種事只有3次  只有一次是有用嘴碰過我陰莖

但我根本沒碰她  拒絕她後 她還是過來用我

然後終於過快2個禮拜 終於她說 她家人肯讓她回去(我也有聽到她家人說可以)

我要載她去坐車時 也是一直故聊色 不肯走

說我讓她走 就威脅會告我 或怎樣的還要我之後弄手機給她

終於我把她勸去坐車 趕上最後一班車後

她終於回到台中時 打電話給我  說她等一下就回家了

她說暫時沒公車 等會請家人來載  我就跟她說好好快回家休息 別再胡鬧了

再來過了2天    她卻被警察抓了  說她在街上遊蕩2天沒回家

到警局後卻誣告性侵     胡說我跟她性交4次 陰莖有放入  有去做驗傷報告

但報告又沒顯示有我體液的資料 這就奇怪拉   而且醫生應該會驗出她那時還有月經阿

就算驗出來有擦傷 也是她平時就每天就經常自慰 關我什麼事!?

也很奇蹟的 知道我的地址

事發生在我家 我房間 我房間只有一個大雙人床   電腦和電視也都在床上

她平常就在我床上暫著電腦聊色    兩人雖都睡在同一張床 但我也都沒碰過她

我平常在家都是穿一條內褲  睡覺(男的這樣正常吧)

而做筆錄時我也都是照實說      說我根本沒碰她阿   是她威脅我  雖有被她碰到一下子

但我為了不讓她碰  也是自己打手槍出來的

警察卻說 不管是不是她威脅自己碰我 我沒碰她  嘴有碰到 就叫口交   就成性交

但被侵犯的是我耶!  有沒搞錯!!!  只是因為她是女的 法律就不管對錯都是男的錯?

結果警察又說她未成年  才15歲 而我22   況且我也說明 我那時根本都不知她幾歲

又是她自行碰我  我要何處理?   警察說那時要逃離現場 或報警才對

我人就傻傻的 我怎麼知道 要報警?  說到逃離現場?這是我房間我的床耶!

而且我有高血壓 腳有痛風 尿痠 以前腳底也開過刀   下班一到家 放鬆後 我雙腿就無力了

連走去上廁所有時可能累到要用爬的  一到家 我就只想休息了  我是能跑去哪?

結果之後我被起訴就更奇怪了 驗傷沒我體液資料 也沒其他證據 這樣就能告我?

檢察官卻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所以不該會受到她威脅 不採信我的解釋

既然她都沒證據 為何還能起訴我?  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就輕信她的謊言?

 我165 /89    她約158  /50左右

而我筆錄時也有說 是她碰我 我沒碰她阿  她威脅我的事 家人都有聽見 也看見我每天都在勸她

她威脅罵人的聲音都連鄰居都能聽見ㄟ   然而她那時 月經有來耶 我怎碰她?

醫生驗傷時驗假的嗎?  她那時月經來 是沒有寫上去?

就這樣過快2個月 現在要上庭

阿沒證據就能告我?   我說實話卻都不採信

而且她 平時就老愛拖時間 和說謊 怎勸也勸不來

我就這樣一直受她的罪? 況且是她家人不肯讓她回去 我能怎辦?

而且都過那麼久了 我是該再拿什麼證據?

我之前提的證據 只有她在我家期間 跟人聊色的資料 還有她和她朋友做愛

並且她用即時通跟她朋友說沒跟我發生關係 和我寫這些事情經過 (卻說不太採信? 我都有附上時間呢)

 而過那麼久了 就算警察再來調查鄰居有沒聽到她威脅我罵髒話等等 應該也忘了吧

而她就只有那莫虛有的亂說我跟她發生關係驗傷   且驗傷也沒體液資料阿

就因為她女的 年齡小(我並不知)且體型比我小             (很多大體型人都被體型小的人殺害呢)

這樣卻還被起訴    我該如何是好?  我人就很單純就傻傻的 不知該怎辦

她根本就是因為 我一直勸她回家 懷恨在心   之後卻沒回家 被警察抓後 誣告

現在起訴書來 說不採信我 再去警局說明後 卻說我遇到這種人很衰也沒辦法

都已經上法律程序了  只能法院上 想辦法    這我真無能為力

何況家裡還是低收入戶 怎有錢好請律師

建議您與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申請由扶助律師來為您辯護。

扛壩子 102-03-05 17:11

介紹給我吧

無言傷悲o風 102-03-06 09:22

 現在是拿到 告訴單

上面寫因 我體型較大 又是男性 所以不採信我的證詞

法律不是都平等? 人權呢?

她也沒證據 就隨便誣告

況且我並沒碰她

醫生證明也沒說 有體液反應

這樣她是如何告我?

雖說她有碰到我一下下 但我也是一直拒絕她    正確講是我被侵犯吧

況且那時她月經有來 且我下班時 因為體質關係一到家根本就雙腳痛到不能走 只想好好休息

怎可能跟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這樣居然還這樣聽她說謊

現在是該怎處理好@@?

律師看到能給點意見嗎?

幸福 102-03-04 18:05

事實經過:
去年八月原本以為租了一個便宜又舒適的電梯華廈,第一天搬進去起,就是惡夢的開始,那天晚上,我們才發現後面有個工地,而且房仲房東事先未告知,原來是要蓋電梯大廈。此後每天施工噪音不斷,每天打1999檢舉,每天都是超過70分貝以上並開罰,我現在幾乎也是每天檢舉

剛仔細看合約發現:
第十二條寫著: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問題:
一、想要依民法424條解除契約,不知是否可行,我手頭有一堆1999簡訊回覆通知。

二、現在是想要跟房東商量看能不能提前解約,若她不同意想意思意思賠六千(租金是一萬四),再不行就訴訟了。既然民法424條規定可以解約,但如果她不還我押金,而我以訴訟跟她要押金,她又花大錢請律師,那我還會被依契約書第12條索取訴訟律師費嗎?

第三、同上,既然可約424條解約了,如果雙方撕破臉,我檢舉她沒繳稅,是不是我也要依第16條賠償對方?萬一不能依424解約,是不是就不能檢舉逃漏稅

第四、法律也有規定要提前一個月告知,所以關於違約金是一個月還是兩個月,網路好像有不一樣的說法,想請教,我是否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告知?萬一我臨時搬走,是賠一個月或是兩個月的錢?

非常感謝大家。

王先生 102-03-04 00:03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我在FACEBOOK上的粉絲團近日被一個不認識的人留言說我的產品是模仿他人並且說我的產品太貴,請問這樣我可以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呢?是否可以委託律師辦理並請網路公司找出他的IP位置及使用者呢?並想請教這樣的案件律師委託費用大約是多少?想請律師協助,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於網路上對於您的產品為一些不實的指摘,有損於您之信譽,可能已構成妨害名譽罪嫌,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先生 102-03-03 09:20

1.我在網路買東西匯款了東西沒收到(已經1個月)

2.賣家說大陸快遞商品弄丟了

3.我因沒收到東西.賣家堅持不退費.已報案.詐欺

 

請問到了檢察官那.大約會怎樣判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般而言,地檢署對於交易所引發之糾紛,通常都會傾向認定這是民事糾紛,而認為不應負刑事責任,除非您有非常具體的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便有詐欺之犯行。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imi 102-03-02 20:06

你好,

我從2012年8月多開始在露天拍賣, 主要都是手機產品的配件! 然後27號保智大隊拿搜索令來家裡, 扣查了40幾件的手機貼紙(有kitty和少量迪士尼及愛迪達的)、12件kitty的耳機塞, 和一個香奈兒手機皮套, 以及2個按鍵貼!

由於我由大學一畢業(04年)就一直在香港工作, 後來由前年開始我爸爸生了很嚴重的病, 在加護病房住了很久, 且有很多後續的併發症, 因為我一直請假, 就被公司辭退了! 在失業期間, 我的朋友建議我可以做網路生意, 這樣子我也可以多一些回台灣陪爸爸, 或有需要的時候我也可以在醫院照顧他! 我們就一起上深圳去挑一些手機產品的配件, 由於我在香港到處都可以看到一模一樣的產品公然在發售, 還有很多棟商場是專門在做這一類的產品, 所以我就一直以為這些東西是可以賣的, 供應商也和我說, 他們也常出貨到台灣, 有一次我還看到幾個台灣人在買貨, 一次就是幾百件, 他們說他們是做夜市的, 所以會拿很大量及長期拿貨!一直到27號家人打電話通知我, 有保智大隊到家裡搜查, 我們知道原來我的產品違反了商標法, 我之前一直以為仿冒品都是包包、衣服、飾品之類的! 我真的不曉得原來手機保護貼、手機殼也算是仿冒的! 因為我還在台灣的時候, 那時候並沒有這麼多花樣的手機配件的! 加上一直在香港生活, 所以我一直以為這些都是ok的, 後來才知道是不行的!

我在27號當天馬上將所有產品下架, 且通知預訂的客人我們的產品原來違反了商標法, 所以沒有辦法再和他們交易, 然後向有付款的客人索取帳號, 安排退款!

由去年8月多到今天2月多, 我們一共出售200多件可能有問題的產品, 90%都是手機貼, 扣除所有的成本我大約獲利8千多!

我已經安排下星期回家去做筆錄, 請問我該怎麼做? 這麼多的產品是不是很嚴重? 是不是要坐牢? 由事情發生到現在, 我真的很後悔, 因為自己的無知造成這樣子的情況, 我上網看, 說先和廠商和解才會有幫助,
可是我不曉得怎麼樣聯絡, 請問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既已收到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通知,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在偵查中可以請求檢察官調解,以圓滿解決本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麗 102-03-01 18:18

您好: 想請教您,先簡短敘述事情經過,我去年有想換房屋想法,跟警衛閒聊後,於是警衛介紹有巢室仲介,並約定簽委賣,但當天她卻帶了兩人來,一位謊稱是先生,一位謊稱是姊姊,塑造一家人形象讓我卸下心房,說要跟我買房自住(經查他們無親屬關係)又說隔壁兩間都是經由她手剛成交,(6樓總價412萬一坪11萬)(2樓480萬也是一坪11萬),三人(都是房仲業)以孤鳥難鳴方式一直說服我,說我這社區就是這行情而已,於是我以660萬賣給她(沒簽委賣契約),第二天卻在591看到他們以1180萬出售我的房屋,我才驚覺被騙,於是對他們提刑事詐欺告訴,他們也對我提民事 履行契約,目前已經開五庭了,後來調查其實那兩戶是他們自己買的,卻沒有告訴我,這兩戶分別以625,635萬賣出,(坪數都是44坪,我家是74坪)他們的確是以412萬買,另外480萬我不確定,但他們412是如何取得?很大疑問?(我還在調查中)480萬是她跟屋主換屋來的價錢,跟我談時,這兩戶已在網路上銷售中(一坪16萬)我主張他們以專業經理人身份提供我不實消息,當然他們也推拖,他們不是用仲介身份來,純粹以買方身分來的,對方連擔保本票都沒開(有錄音檔)代書就把我房子過戶了,僅11天就過戶完成(代書也是他們請的),第三次庭時,法官也問了是否有開立本票,她說不確定,但 第四庭時卻補了一張本票,請問這算是偽造文書嗎? 我一直以民法72,74條(因我剛從美國回台定居,有提供綠卡)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係乘他人無經驗,因真的不之行情才相信他們的專業,及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做答辯,主張契約無效正確嗎? 還是有 其他法條更適合?   其實,他們就是"自扮買方身分"方式,故意不經手公司(沒簽委賣)讓消費?求償無門,我要以670萬買回,還騙我說要繳一百萬奢侈稅(經查是不用繳到的)手法之惡劣,,我不斷的找尋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事實,
卻無意中發現警衛也是跟她們一夥的, 再仔細查證整件案件, 
跟本就是聯合詐騙案,還要叫警衛反控我, 叫警衛說我叫他做偽證, 又說我恐嚇她,,還好我都有錄音,,(我如有恐嚇他們,還須辛苦的跟他打這麼久的官司?) 手法可惡到極點,,,為這事情鬧到離婚,因為我執意要回美國去,因為我覺得我適應不了台灣,怎麼會這麼壞這些人?覺得人跟人相處怎麼處處耍心機,好累喔?而他卻誤會我是不是在美國有男人?我真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於是衝動下離婚了!後來冷靜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這樣欺負? 我一定揭穿他們的詐騙手法 ,伸張正義..讓社會大眾知曉,希望不要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
前幾天開庭, 我傳代書出庭, 
我詢問代書,問她後來補的一張保證本票, 為什麼沒有屬明我的名字, 
代書在法庭上,卻說本票本來就不用寫名字,因為那張本票是屬屢保公司的?
我不懂? 屢保合約載明:買方須向金融機構貸款?, 需開立以賣方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
代書卻跟法官說, 本票本來就不用屬名, 因為若買方不履約的話? 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 本票 還是要給屢保,所以本票抬頭不應屬名
可是合約不是這樣寫的啊?(從代書說的幾句話中,我就知道代書是跟她們同夥了)
合約載明:合約載明是說買方若不履約的話?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本票是要還給買方的?這才是正確的啊?
但她卻說,本票是要給屢保的?後來補的本票也確實沒押姓名?
那屢保不是變成兩條債權?真是令我百思不解?
我想破頭了...還是不解?
為什麼代書要這麼說?
本票不屬名就違反合約啦,怎麼合理呢?
是因屢保公司想有兩條債權,而不讓客戶簽屬以客戶為名的擔保本票?僑馥建金算是有點小規模吧,應該不太至於????不然他們要怎麼永續經營?公司不照合約走,可能性不太大..那問題出在代書身上嗎?
另外,合約載明,這擔保本票是要放在屢保保管,她卻說幾乎都是放在代書保管,因為寄來寄去麻煩?
這是什麼樣的屢保公司啊?
那我簽的屢保合約,我也不用照合約走嗎?我閱卷時,發現他們做了假合約銀行貸款(為了想多貸金額)於是我又對買方及代書提了偽造文書,開庭時代書還大方的跟檢察官說簽名處是她如何DIY剪接完成..又說實價登錄前,幾乎每個代書都會做假合約(只要客戶有要求)我真傻眼,難到她不知她已觸犯偽造文書罪嗎?(我想我遇到一個天兵代書了)

 屢保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是屢保保證書需當場由代書填保證號碼才有效,她給我的沒填(但確實有這帳戶,他們確實有入款項)其二,是本票沒屬名?

我想請教

一,我該用72,74,87條去主張,還是代書疏失的部份去主張契約無效?還是其他法條主張契約無效?對我最有利?

二,他們偽造文書罪是不爭的事實,怎麼他們態度還如此囂張跋扈?難到 他們打算讓偽造文書成立?(因為我那房屋若是以現在實價登錄行情,起碼他們可獲利進400萬)跟我繼續打官司?

三,屢保契約成立要件有三:我其中兩項已不符合了,可否對屢保公司主張契約無效?無效後買賣契約還是有效的嗎?還是我可以對屢保公司主張其他?又本票沒有寫我的名字,但代書卻把我房屋過戶了(因為合約載明:買方未開立本票,代書不能過戶)沒有屬名的本票,能算是有開立嗎?就委任關係,代書疏失,我可對代書求償損失,但我的損失要怎麼去定義呢?

四,屢保契約成立:其一中屢保保證書,沒有填保證號碼,契約是不成立的?倘若買方跑了,屢保公司可否主張這屢保契約無效?

四,我下次開庭打算提反訴,法官也同意,想請教我反訴該如何寫呢?

五.依您的經驗看我的案子勝算大嗎? 謝謝您撥空解答,,,感恩

冬冬 102-02-27 21:17

你好,請問..

日前被獸醫提告加重毀謗,原因是我和男友帶小狗去完某獸醫院後,

我把男友私底下和我爭執溝通對於小狗是否開刀一事的話語

(有關手術是否成功.術後復原是否良好.獸醫是否術業有專攻等)

誤連結張冠李戴成這位獸醫,又因當日此獸醫對於我們的小狗原本椎間盤就有問題,

他卻粗魯的硬拉扯牠要進狗籠,小狗當場痛苦唉嚎~

脖子卡在狗籠上方還不鬆手的行為相當不滿(院內有監視器),

兩相對照我更是直接把男友話語自然連結成這位獸醫負面的評價;

我主動申請三次調解會,前兩次調解失敗~獸醫開口要100萬賠償,

但失業中只有男友有工作,無力負擔,也曾到院內向他下跪認錯,

網路上有po文道歉但都無力改變,第三次調解他不來了直接告了!

 

現在茫茫然壓力好大,天天夢到那天獸醫粗魯對待我們生病的小狗,

又想到高額的賠償金及有可能面臨刑責這樣就會有前科了,好痛苦,和男友經濟不富裕,

找不到可以多期付款請律師幫忙,法扶基金會也給我們打回票,

原本的一線希望落空..我真的不知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是否已收到開庭通知?如有,是地檢署的開庭通知還是法院的開庭通知?

如本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建議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經濟上的考量,也可委請律師代為撰狀。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育銓 102-02-27 18:16

我本身是露天的賣家 我在網路賣防塵塞一個45元 前幾天被保智大隊搜查

說我賣仿的 商品 違仿商標法97條

我的商品是從大陸的掏寶進的 我並不知道商品不是正品 因為大陸賣家跟我說是正品

請問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我一個賣45元 我已經賣了2百個左右了

真的蠻心急的 而且我也有賣Hello kitty的防塵塞 我也以為是正品...

我這樣民事責任上 是不是要賠兩間廠商阿 

是不是應該先找 商標註冊人 私底下和解會比較好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不要私下和解,在偵查庭時,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移付調解,對您也比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育銓 102-02-28 00: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不要私下和解,在偵查庭時,您可以向檢察官 ... (恕刪)

 

移付調解 是什麼意思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移付調解,是指請檢察官先將本案件移送調解,由調解委員先進行調解.

育銓 102-03-01 17: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假如我申請的話 一定會通過嗎 還是要經過雙方答應呢

調解委員會的 一定會比較好嗎 謝謝

Alex 102-02-26 20:40

想請教各位律師

目前的情況有些混亂

我於先前在網路上購買一款保固內的Iphone 4s手機

賣家於賣場內聲稱手機保固中,且沒有送修、"泡水"等情況

購買當下有稍微減查手機狀況

有看到耳機的受潮檢測貼紙有些許變色的情況

但因賣家聲稱手機是保固內

而我先前曾經有HTC手機送修經驗(HTC對於受潮檢測貼紙的判讀僅為參考)

之前因為送測HTC認定後內部沒有受潮,後來換了一個良品給我

所以以為Iphone應該也是同樣判讀標準所以當下就付錢購買

 

兩週後發現使用上有些許問題

需要送回原廠檢測

但是電信業者的維修中心告知有受潮貼紙有變色,故該手機已無法受原廠保固

後來向該賣家討論該如何解決

賣家僅負擔些許責任

不同意我的退貨要求

並且稱買家當下有看到手機有問題,但是還是購買

所以爾後的責任應歸屬買家而非賣家

 

目前我需要解釋的是

因為我並非對於保固條款非常清楚

雖然當下有看到問題

但因先前送修的經驗誤以為手機還是處於保固內所以購買

(因為我如果清楚這是不保固的,也不會自己找麻煩)

而賣家認定我知道這個問題,所以將風險轉嫁到買家身上

請問律師,我目前是有權力向該賣家要求退貨嗎?

另外如果該賣家若知道該手機已不保固,是否屬於詐欺行為呢?

謝謝大家

102-02-26 13:54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真實事件未解決)

某個批發商,不以自己的名義賣東西,
而是個自叫底下的業務以自己的名義在網路賣場上買賣!
當發生產品問題買家在7日內想退貨退款時,
就 互相踢皮球,賣家說:「錢不是我收的,我不能退你錢,就算要退錢也要扣除交易費用和匯款費用」,維修部(批發商)說:「東西不是我們賣的,我們只負責維修,要退款請找賣家」。當我們跟網路管理公司提出申訴時,該公司直接回應,賣家不是公司行號(明明在兩大賣場都有賣東西),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問題是我們發現匯款帳號跟批發商就是同一家公司,跟消保官給我們的資料相同!
跟消保會申訴,連消保官也找不到賣家!
只能找批發商解決,然後又開始無限的迴圈~

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
對於這種走法律漏洞的公司要怎麼申訴處理?

看完我也還不確定案情 不過如果是以批發商名義交易 應該構成代理 還是應認定批發商是出賣人 應負相關責任

102-02-27 08:33

感謝張律師的回應,本人直接把實際情況跟你說,不以個人立場發言,也許你會比較清楚!

小弟的朋友在網路上跟某個賣家買東西,東西寄到 後(101.12.18)發現有瑕疵而且不是我們所要的原廠物品,隔天向賣家提到產品有問題(101.12.19),賣家只傳訊息要我們寄到維修部,當天 我朋友再傳一次訊息要求退貨後,賣家就沒有回應,我朋友還是把東西寄到維修部,接著我朋友就請我打電話給維修部要求退貨,維修部主張他們只能修(他們說賣 不同電鍋的跟維修的是不同間),不能退,而且他們不知道跟他們批貨的人是誰,無法跟對方連絡,經協調後他說願意寄一個原廠的東西給我朋友,過了兩天 (101.12.21),東西寄來仍然是副廠商品,我朋友就再次跟賣家要求退貨,過了二天賣家回覆只能退部分的金額,因為要扣除手續費以及成交的費用,但 我朋友主張消保法第19條之權益,並向賣場管理人員申訴,管理人員回應賣家是一般賣家,不適用消保法,但我們無意間發現賣家所留下的匯款帳戶名稱是台北內 湖區某家批發商(戶名已被賣家修改刪除,無法證實,只有帳號),接著我們再向賣家交涉,他指說錢不是他收的,他不能退,同時我們又跟維修部交涉,維修部主 張只能退跟他們批發的價格,就這樣雙方互踢皮球,接著我們就找消保會申訴,連消保官都找不到賣家這個人!

就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會推論批發商不以自己的名義賣東西,而是叫業務網路上以自己的名義去賣,這樣就能規避消保法,又能雙方互踢皮球!

請問律師我們應該怎麼樣主張我們的權利?

能寄存證信給批發商嗎?

JackLin 102-02-25 22:42
如下文~那網路拍賣違約~我只是個人小賣家~賣自己不要用東西~那我也會有違約問題嗎?我也不是什麼專門做這種生意~或者有其他解決方式?我想知道這種網路買賣糾紛上法院大多怎麼處理?像我朋友幫我與他協調~但他在沒告知情況下~錄我朋友與他對話過程~我們能否提告~防礙秘密提告他?
買賣契約成立 跟是否為專門商人 沒有關係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了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2-26 10:59
回覆 JackLin 的發言內容:
如下文~那網路拍賣違約~我只是個人小賣家~賣自己不要用東西~那我也會有違約問題嗎?我也不是什麼專門做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果該錄音檔僅是在你們對話過程中錄下,也沒有拿去公開給其他人,只在雙方爭執時證明使用的話,應該是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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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102-02-25 16:32

1.背景:我於網路販賣手機殼,因賣我得來源說是正版(來源是大陸),故商品簡介說明商品為正版,經保X大隊確認,此為仿品。

2.問題:
  1.此為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2.公訴罪是否適用於爭取緩起訴
  2.民法侵權公司達成和解刑事上是否還會被起訴。
  3.無前科的情況下,主動認罪並與被侵權廠商達成和解,是否有機會獲得緩刑緩起訴,或是需自行提出緩起訴聲請狀。

3.作筆錄是否要提共所有的販賣商品記錄,還是有侵權的部分即可(因我都是賣自己不要的3C零件,頭一次賣手機殼,數量賣出5個)

林智群 (klaw) 102-02-25 16:44

這還是公訴罪,不過和解可以爭取緩起訴

阿芬 102-02-24 23:39

去年在網路認識了一位很大的恩人

他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請求他幫助時~不吝嗇的伸手相助


我們也說好~讓我每個月分期還他

心中對他充滿感激~怎會如此幸運

遇到這樣的好人~~~~~但是

雖然他說過要追求我~但我並沒有答應和他成為男女朋友

也沒有承諾他任何感情上的事~只有約定見面的日子

但沒想到他卻自已認定我是他的另一半(昏倒)

後來他的言語~行為~真的嚇到我了

覺得他好可怕~明明就告訴過他

我和他並沒有男女之情~之前他也說過

只是單純幫助一個可憐人~可以重新出發

現在我也不敢和他見面了`~也說很清楚我只是把你當恩人

現在我無力還清欠他的一切~但我都有在還!

他卻翻臉~說我欺騙他的感情

要告我~還要透過手機號碼追蹤我

我該怎麼辦??

我知道接受陌生人的幫助不對

但當時身上只剩100多的我~真的切迫需要幫助~所以接受了

要不是真的無路可走~怎會如此!

目前是沒有辦法一次把所有的錢還給對方

因為經濟很不好

如果真的被告~我沒有錢請律師怎麼辦?

詐欺罪會被判多久?

對方有可能控告你詐欺取財,但會不會成立,還是有答辯的空間。

會不會成罪,還是要實際暸解案情後才能幫你評估。

阿和 102-02-24 20:35

請問法律諮詢家的律師們!!若在論壇針對一篇文章回文並只是表示自己的意見和思緒然後在網路不認識對方,對方用代號和IP查出來然後要告我妨害名譽(紅字部份),若被起訴這種罪會很嚴重或罰金很重嗎??外加對方願意和我調解,但若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精神賠償我需要一昧答應嗎??必竟這是我第一次面臨司法問題!!謝謝律師解答~~感恩!!!原文內容如下~~~~~~~~~~~~~~~~~~~~~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和表態,但是妳的動作和表態會不會過於太突出了,你的影片先加工並置入性的評語,再加上妳跟媒體爆料,這些動作是想表示你想"紅"嗎?還是想努力證明妳的很無孤跑來這家裝機讓你整個火氣上來,店家因為你態度不佳表態不做你的這位客人生意,妳是否因為惱羞成怒拿出相機反拍人家店員呢!我怎麼覺得你真太無聊或太閒或吃太飽來PO這個影片來呈現你無腦的情緒呢,不喜歡大可別去買賣和交易,不爽不滿意大可以直接PO文章表態就好了,讓網友來評論,做一份加工的影片來表達真的很不妥,且把影片的店員名子都PO出來,你不覺得你很沒有品嗎?????在這邊一問一答在那邊攻防戰突顯你的本性~~看來你真的很閒很無聊!!!

Gary 102-02-25 01:07

對方只憑你的代號的ip就查出你了.....雖然很匪夷所思

調解當然是以合理的方式解決,如果對方提出條件過於苛刻

那只好進入訴訟程序,妨害名譽是小事件

在法官面前,表示出你要和解的誠意以及態度

通常都不會弄出太離譜的判決,這個就要看法官了

捐捐錢,寫寫悔過書都有可能

JackLin 102-02-24 18:29
你好!我是yahoo網路小賣家!跟某位買家有點消費糾紛!過年期間!因為我底標設價20000 直標32000!但這名買家未詢問就在快結標前20000下標!得標一台電腦!當時人在忙碌沒注意到!看到後也立即告訴這名買家!我這台也不可能賣這麼便宜行情在37000!怎麼會賣這麼便宜給你!而且我又有買家要買了~除非他出直購價!那麼我另外買家跟我買29000要成交了~我也有簡訊告知這名買家~但他不接受~他覺得他得標一台便宜電腦我就必需履行約定給他~我也告知過他這問題了~他不接受已經向民事調解部份申請~提出訴訟!但好幾次我們電話與這名買家聯絡~他卻愛理不理~等他心情好過好幾天才回應一下!跟他溝通態度也很惡劣!口頭上都註明法條跟你講解~我們也提出解決方案給他~他好像都一直不滿意~叫他說~他也不想講~然後在拍賣網上用中立評價通知他~在買賣過程中常聯絡不到人~他又私下一直把20000匯給我~要我強制給他~我將錢匯還跟他說~等我們協調後在決定價錢~他又在評價回應說~他對於我的中立評價內容要提告名譽部份求償~跟這名買家真的很難溝通~然而這名買家最近告知在與我們溝通談話內容中!他都有私下錄音起來~我們也用良好態度溝通~無不好字眼~我想這部份能否提告未經當事者同意私自錄音?這件事情律師您是不是有很好解決辦法?
重點應該就是買賣是否成立 看起來對方符合你設定競標資格 網路上也看不出來有甚麼不合理或明顯錯誤情形 如果不願出貨 可能會有違約的問題
JackLin 102-02-24 18:15
你好!我是網路賣家~跟某位買家有消費糾紛!!想問一下~如果這名買家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證據~是否可以提告呢?雙方在一個合協溝通下~無不髒字眼!但當事人如果不舒服可否提告?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20:13
一般而言, 兩人對話被一方錄下來 並沒有違法的情形 討論買賣內容 並非無故 除非有不是正當理由的情況 才屬於妨害秘密
阿拉蕾 102-02-23 22:55
今天被傳喚到警察局 說我兒子詐欺
事情是這樣的 4年前 我有一個小孩 當時讀幼稚園
當時我跟我前夫離婚 小孩跟我 況且前夫完全沒有資金的幫忙 不聞不問
當時幼稚園要繳學費 當時沒工作的我 身上一毛錢也沒有
後來在聊天室 看到有人喊話說 網路可以賺錢 後來聊阿聊
說他公司需要一個銀行簿子借他可以分公司紅利
我想說我兒子簿子沒錢借給他應該沒關係
哪知道後來銀行電話來說一個小孩怎有那麼大的金錢出入
問我是不是遇到詐騙集團要不要鎖卡 我二話不說說好 鎖卡後 簿子 卡片 他都寄還給我 之後就沒消息...
4年後就是今天 警察局說我兒子詐欺
要到案作筆錄 說還要到法院開庭
我該怎麼辦? 單親媽媽還被騙
我該如何是好?
法官會判我刑嗎?
我也是受害者> <
芷沛 102-02-23 20:51

各位好,日前被獸醫提告加重毀謗,原因是我和男友帶小狗去完某獸醫院後,我把男友私底下和我爭執溝通對於小狗是否開刀一事的話語(有關手術是否成功.術後復原是否良好.獸醫是否術業有專攻等)誤連結張冠李戴成這位獸醫,又因當日此獸醫對於我們的小狗原本椎間盤就有問題,他卻粗魯的硬拉扯牠要進狗籠,小狗當場痛苦唉嚎~脖子卡在狗籠上方還不鬆手的行為相當不滿(院內有監視器),兩相對照我更是直接把男友話語自然連結成這位獸醫負面的評價;我主動申請三次調解會,前兩次調解失敗~獸醫開口要100萬賠償,但失業中只有男友有工作,無力負擔,也曾到院內向他下跪認錯,網路上有po文道歉但都無力改變,第三次調解他不來了直接告了!

現在茫茫然壓力好大,天天夢到那天獸醫粗魯對待我們生病的小狗又想到高額的賠償金及有可能面臨刑責這樣就會有前科了,好痛苦,和男友經濟不?裕,找不到可以多期付款請律師幫忙,法扶基金會也給我們打回票,原本的一線希望落空..我真的不知怎麼辦..

小樂 102-02-23 18:11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他們帶走後還沒上班時我有下去看小朋友,後來開始工作比較忙碌時是會打電話關心小朋友,但是他媽媽電話不是沒開機就是沒人接,我前夫電話我也不知道,而那時候我也沒甚麼在用電話,因為在還沒離婚時他電話是用我的名字辦的,後來他打到破萬,沒錢繳就不管他,導致連我電話也停掉,到了去年的九月我跟我現任丈夫先回我家住,我那時候打給他媽媽(很幸運打了很多通終於有接了)說要去帶我的小兒子上來陪伴他,住一陣子(那時候有說好小孩子1歲後就能帶他來住幾天),在隔沒幾天,我前夫就用網路的社群傳了封訊息給我,問我要不要小孩,把電話留給了我要跟我談小孩子的事情(這段對話我有把他留著),我打給他他說要把小孩監護權給我,說要給我帶,說他媽媽身體不好,沒辦法帶小朋友,然後這幾天他媽媽就要去上班了,要馬上帶上來給我,但是因為當時戶口名簿不在我身上,他帶上來馬上就要去搭車,我就跟他說好過年前後再來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他也說好(但是這段話是用家裡電話聯絡,沒有錄音到),到了前兩個禮拜他又突然變卦,說小孩子他要自己帶回去顧,他有找到認識的要幫忙照顧,但是他在社群留言上,自己說小孩子兩歲前都要媽媽帶著,有劫數,不能請保母或是送托兒所,現在又說請保母顧,這樣出爾反爾的,這中間我們也有協議好,他每個月會匯10000給小朋友,但是從九月到今年二月初,他匯不到兩萬,一下說他沒錢,一下又說要幫小孩保險,要不然就是比較慢領錢,下次會一起補匯,但是也都沒做到,他媽媽也有去申請小朋友的補助,卻一直說沒錢,拮据,後來我上他社群上看看到他自己留言說要買一隻空機很貴的手機,那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去想他根本沒有意願要養小孩子,或是根本沒能力去負擔,後來我詢問他他說他一個月現在只剩下3000能用,沒能力去匯給小孩子,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能去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把小朋友帶在身邊照顧,他家沒人能替他照顧,當初我會把監護權給他也是他說他媽媽會一心一意照顧,但現在又跑去工作,又說身體不好(那不是很矛盾嗎)把小朋友送來我這說要給我(也都講好了),現在又說要帶回去,又要請保母顧,這樣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照顧小朋友,而且他現在又沒跟他媽媽住,是自己住在很偏僻的地方跟同事合租,說是要請附近的人顧,這樣我能放心嗎?我怎麼知道跟他住的人是怎樣的,而且都是男生,有沒有酗酒等等壞習慣,要是小朋友臨時有狀況他又要上班,誰能照顧,在小朋友上來這段期間,我現任丈夫跟小朋友感情越來越深厚,也很心疼小朋友的處境,想要去法院申請領養把監護權要來,把小朋友帶在我們身旁,也希望小朋友是在有媽媽的陪伴下長大,平時我丈夫上班能有媽媽照顧,不用送給其他人照顧,而我也有一個大的跟一個小的孩子,大的今年要上小學了,小的剛出生,這樣我能同時照顧著他們陪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想要爭取監護權同時申請收養,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我們容易爭取到嗎? 我要爭取監護權我丈夫要申請收養,需要些甚麼證明? 法院社工詢問時我該怎麼做怎麼說對我們幫助比較大?
1.你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需要說明前夫有何不適任照護子女的地方 2.法院改定監護後 你現任丈夫再依法向法院聲請收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確認您與前夫離婚當時,曾有簽立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由前夫行使的書面或者有明確作成這樣的約定?如有,則建議您應提出前夫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之事證,主張由前夫撫養小孩未成年子女不利,據此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您擔任。

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與律師研議相關資料後再向法院提出聲請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哈比 102-02-23 16:30

您好,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父母離婚,我父親也離家出走了7.8年,也已無聯絡很久,直至2013-02-08 得知父親那邊的親戚通知說,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那邊的親戚有提到我父親有跟銀行欠下卡債貸款,那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孩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該準備甚麼資料及如何辦理(我們也無力償還這些負債),父親那邊的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這些小孩簽字過戶,我爸名下的房子給奶奶,那這樣奶奶如果過世了我們不是還要再重辦一次嘛?

P.S:前提是我和母親有去詢問過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他說2012年底已通過法律不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即為限定繼承 要我們不用擔心,但還是覺得怕超過時間我們要背負債務之類的。

那如果那房子一直放任不管,會怎樣嗎?(不簽字也不過戶房子就會被賣掉去償還父親的負債對吧?)

我有看到一些網路文章說,被繼承人過世要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等事項,這些動作沒做是不是會被罰錢?

如果我們這邊要辦理勞保保險金,不是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但父親那邊的親戚不願意給我們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後糾紛之類的。

可以教教我一些辦理的流程或程序嗎?怕超過時間,就損失掉權益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有甚麼解決的方法,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1

還是建議在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比較好,

現在法律是修改成以遺產為範圍負責,

遺產範圍為何,沒有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根本無法確定

哈比 102-02-25 08:58

恩,感謝林律師

小道 102-02-23 14:29

您好 關於我被告了  防礙名譽相關問題

前幾天收到 台北警局來一封 妨礙名譽通知單

有關於: 因由在奇摩網路 新聞區下方留言 對方覺得 我的留言不尊重他

他覺得不爽 於是到警局提告  這是經由電話中 警察口述告訴我的本人很忐忑不安

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 得罪了網友  今天去了台北警局作了筆錄才知道狀況

原來是因為一句話 以下是我說的內容: 你也有問題 , 明明是美中科學家 中國+美國 ,雙方都有錯        你的評論只偏像謾罵美國 還敢說一堆廢話 中方就沒有錯? 中國也錯在 沒有站出來保護自己的國家人民 兩邊都有錯 你這人 人格偏差有問題 僅怪一方 偏袒言論 一點也不客觀

PS.這篇奇摩新聞主要是說中美方科學家  聯合私下誘導中國孩童吃排泄物的科學實驗

以上是所有留言內容  警察告訴我 主要是紅色那句話 他提告我  我知道紅色那段話是說的有點超過了

今天在警局作筆錄 我有跟警察承認那是我留言的 也想親自或用電話跟對方道歉 但警察說對方不肯

警察告訴我說 對方經常告人 是一個讓警局頭痛人物  我想知道我是否會有罪...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針對特定ID名稱 或者暱稱 雖然我不是要逃罪才這樣說 但是被人告的感受很差  希望能結束這種事

在此 先謝謝律師給予我寶貴的意見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5

依照實務見解,應該會不起訴,畢竟對方不是名人,那個代號也不會讓人跟他本人聯想到一起

蔡律師 (蔡) 102-02-24 10:5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依照實務見解,應該會不起訴,畢竟對方不是名人,那個代號也不會讓人跟他本人聯想到一起

這會成罪。畢竟您已經指明說"你這人 人格OO有OO"。


 

小樂 102-02-23 12:08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他們帶走後還沒上班時我有下去看小朋友,後來開始工作比較忙碌時是會打電話關心小朋友,但是他媽媽電話不是沒開機就是沒人接,我前夫電話我也不知道,而那時候我也沒甚麼在用電話,因為在還沒離婚時他電話是用我的名字辦的,後來他打到破萬,沒錢繳就不管他,導致連我電話也停掉,到了去年的九月我跟我現任丈夫先回我家住,我那時候打給他媽媽(很幸運打了很多通終於有接了)說要去帶我的小兒子上來陪伴他,住一陣子(那時候有說好小孩子1歲後就能帶他來住幾天),在隔沒幾天,我前夫就用網路的社群傳了封訊息給我,問我要不要小孩,把電話留給了我要跟我談小孩子的事情(這段對話我有把他留著),我打給他他說要把小孩監護權給我,說要給我帶,說他媽媽身體不好,沒辦法帶小朋友,然後這幾天他媽媽就要去上班了,要馬上帶上來給我,但是因為當時戶口名簿不在我身上,他帶上來馬上就要去搭車,我就跟他說好過年前後再來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他也說好(但是這段話是用家裡電話聯絡,沒有錄音到),到了前兩個禮拜他又突然變卦,說小孩子他要自己帶回去顧,他有找到認識的要幫忙照顧,但是他在社群留言上,自己說小孩子兩歲前都要媽媽帶著,有劫數,不能請保母或是送托兒所,現在又說請保母顧,這樣出爾反爾的,這中間我們也有協議好,他每個月會匯10000給小朋友,但是從九月到今年二月初,他匯不到兩萬,一下說他沒錢,一下又說要幫小孩保險,要不然就是比較慢領錢,下次會一起補匯,但是也都沒做到,他媽媽也有去申請小朋友的補助,卻一直說沒錢,拮据,後來我上他社群上看看到他自己留言說要買一隻空機很貴的手機,那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去想他根本沒有意願要養小孩子,或是根本沒能力去負擔,後來我詢問他他說他一個月現在只剩下3000能用,沒能力去匯給小孩子,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能去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把小朋友帶在身邊照顧,他家沒人能替他照顧,當初我會把監護權給他也是他說他媽媽會一心一意照顧,但現在又跑去工作,又說身體不好(那不是很矛盾嗎)把小朋友送來我這說要給我(也都講好了),現在又說要帶回去,又要請保母顧,這樣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照顧小朋友,而且他現在又沒跟他媽媽住,是自己住在很偏僻的地方跟同事合租,說是要請附近的人顧,這樣我能放心嗎?我怎麼知道跟他住的人是怎樣的,而且都是男生,有沒有酗酒等等壞習慣,要是小朋友臨時有狀況他又要上班,誰能照顧,在小朋友上來這段期間,我現任丈夫跟小朋友感情越來越深厚,也很心疼小朋友的處境,想要去法院申請領養把監護權要來,把小朋友帶在我們身旁,也希望小朋友是在有媽媽的陪伴下長大,平時我丈夫上班能有媽媽照顧,不用送給其他人照顧,而我也有一個大的跟一個小的孩子,大的今年要上小學了,小的剛出生,這樣我能同時照顧著他們陪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想要爭取監護權同時申請收養,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我們容易爭取到嗎? 我要爭取監護權我丈夫要申請收養,需要些甚麼證明? 法院社工詢問時我該怎麼做怎麼說對我們幫助比較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若對方不同改定監護權,則應向法院聲請改定. 二.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9

如果對方真的養不起或不在乎小孩,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蔡律師 (蔡) 102-02-24 11:06
回覆 小樂 的發言內容: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 ... (恕刪)
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除非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
情事而拒絕同意。您成立收養的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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