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江先生 102-04-01 20:31

請問律師   如果是以網路暱稱?他人小三或者是被包養   而對方是也是暱稱   是否構成妨礙名譽

如果以上小三以及被包養為屬實  是否構成妨礙名譽

樂天五六 102-04-01 13:46

請問

在知名的網路購物網買了一個商品之後

看到商品頁面宣稱 "我們將於完成收款確認後,除特殊原因外,一般在訂單確認後五天內(不含例假日)將貨品運送到指定地點(預購、特別訂製商品除外)"

但我所訂的商品並非預購或特製品

卻告知七天後才會配送

詢問客服卻說"網路商品由供應商依訂單順序安排出貨,故無法提前配達時間"

但是我根本沒說要期前出貨 五天根本是他們網頁自己寫的吧

這樣是否涉及廣告不實還是標示不實呢

可以對他們採取甚麼動作嗎?向消基會投訴?

請教一下各位先進和各位律師 謝謝

102-03-30 21:39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所涉及之藥事法,有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但由於您未滿十八歲,所以被判刑後,是不會留下前科. 二.本件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所以不會像成年人一樣的處罰. 三.到場說明主要是製作筆錄,會詢問您整個事發經過,並非是談判.
102-03-30 21:36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3 15:14
如果買賣已經事證明確,建議在偵查時坦承錯誤配合調查,爭取緩起訴緩刑等,即可免於留下前科之擔憂。
小胖 102-03-29 23:51

是這樣的,多年前我母親曾經跟朋友一起投資一間"龍祥投資"公司,金額高達700多萬,但後來這間公司好像是一間吸金的地下投資公司,網路上搜索所能得知的訊息也僅知道這間公司後來好像破產,負責人也被判刑,20多年來沒消沒息,但今日我母親卻在戶頭裡收到一筆龍祥投資破產管理人匯來的9千多元,我想問一下這筆錢是處分龍祥資產所分得的錢嗎?那是僅有這一筆還是會有應得的賠償呢?因為欠缺這方面的訊息與知識,所以請求各位律師的專業意見

小林 102-03-29 00:54

您好: 目前有一些問題想請教您,希望您可以給我一些建議,以防我吃虧。 目前我在網路拍賣一批大陸買來的銀幣,在奇摩刊登拍賣,有位買家在1月初時購買,收到銀幣時感覺有問題,也有請人看過也是感覺有問題,但後來因買家急著送去大陸就先寄出,之後又在1月底購買本人兩項銀幣,有一項銀幣在拍賣過程中買家有利用問與答尋問刮痕問題,但買家收到銀幣後以刮痕問題要求退貨,但被我拒絕。之後可能銀幣都送去大陸拍賣會鑑定說是假的,我想請問如遇到此問題該如何解決呢?還是依買家要求作賠償?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呢?以下網址為拍賣的網址,買家有在評價內容提出數個問題,再麻煩依您的經驗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author?userID=Y9126967757&author=Y1727119236

立花 102-03-29 00:48

網路遊戲上跟人起了爭執
(開頭是對方先罵低能、破麻等多數髒話)
而後先本人提出緊告要對方留點口德後
對方一樣繼續罵 低能、破麻以後
因為失去理智做出了回嗆的愚蠢行為

對方:來單挑阿
本人:你確定打的贏我嗎?勝場才XXX場而已
這樣也還敢嗆喔?笑死人了 還想打贏我

本人:連殘血的XXX(對手)都打不贏(剛被對方幹掉不久) 還敢嗆人喔?

之類很多帶刺的話題


假設是對方先挑撥你(濫罵髒話 白癡  智障 小屁孩)而你反罵回去
那對方對你提告,若能舉證出是他先用不雅語言挑撥

又或者是吵架當場跟對方談合 互相道歉後

若對方事後還是提出告訴時 能舉證出當時的情況 是否會獲不起訴?

相關謾罵內容有公開給其他人都看到?還是用私訊方式進行?如果這些訊息是其他人沒有辦法看到的,並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同時也不會有構成誹謗罪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立花 102-03-29 00:43

網路遊戲上跟人起了爭執
(開頭是對方先罵低能、破麻等多數髒話)
而後先本人提出緊告要對方留點口德後
對方一樣繼續罵 低能、破麻以後
因為失去理智做出了回嗆的愚蠢行為

對方:來單挑阿
本人:你確定打的贏我嗎?勝場才XXX場而已
這樣也還敢嗆喔?笑死人了 還想打贏我

本人:連殘血的XXX(對手)都打不贏(剛被對方幹掉不久) 還敢嗆人喔?

之類很多帶刺的話題


假設是對方先挑撥你(濫罵髒話 白癡  智障 小屁孩)而你反罵回去
那對方對你提告,若能舉證出是他先用不雅語言挑撥

又或者是吵架當場跟對方談合 互相道歉後

若對方事後還是提出告訴時 能舉證出當時的情況 是否會獲不起訴?

鄭寶妮 102-03-29 00:06

阿嬤膝下沒有兒子,所以就認阿姨的小兒子,過阿嬤的姓

阿嬤給了孫子房子車子財產以及供應他讀書

然後現在他惡意遺棄阿嬤並且把阿嬤趕出家門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而且這些事我們家都沒有參與

結果他們在網路上把我們講的超難聽

可以順便告毀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阿嬤目前居住在何處?是否有意願出面向孫子主張權利?該人以何方式中傷您的家人?中傷的內容為何?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1
回覆 鄭寶妮 的發言內容:

阿嬤膝下沒有兒子,所以就認阿姨的小兒子,過阿嬤的姓

阿嬤給了孫子房子車子財產以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有無辦理收養?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家瑄 102-03-28 21:49

我想請問一下:

網路上認識一個男孩子,他有年紀了,重點本來要追求我,所以在我困難之下

也願意拿錢借我,還跟我說:等有上班 再慢慢環錢。

之後一直在臉書私訊給我,叫我跟他出去...等字言

我有婚姻 有一個小孩,我因為這樣開始拒絕..也見過兩、三次面

都是拿錢給我,一千塊..剩至幾千塊..當生活費

現在因為一再拒絕他,他就說他有認識樹林保安分局裡面的吳警官

叫我去一趟說明(但並非警察本人通知)我就沒去。

一直拿警察 法律 被關 開庭 等...威脅..

也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

畢竟我是一個帶著小孩的婦女,難免也會怕他對我不利

導致我朋友協助我 問我要不要看看精神科 順便開著證明

害我不知如何是好??

有更好的協助嗎? 畢竟我現在目前都在家照顧小孩..沒有多的時間去上班賺錢

當初他也說 錢不是重點,我週遭朋友認為他是純粹要約我出去

約不出我就拿警察欺壓我..導致我生活陷入心情起伏很大...

才會線上求於協助

希望可以有所幫忙

珊珊 102-03-27 21:23

律師您好:

因在網路上公開被毀謗侮辱(部份有指出我的英文名字)而去警察局報案  指出及未指出我英文名字涉案者有8個人 這8個人極可能是同一個人 作筆錄時我要客觀的作 例如寫成 ”ABCDEFGH(ps這些都是暱稱 我用代號表示)極可能是李羽安(ps這是真實名字)” 但警察強勢 硬要主觀的寫成 ”ABCDEFGH是李羽安” 請問如果到時IP查出有極少數不是李羽安 或根本查不出是何人   這樣會有誣告問題嗎


涉案日期是去年9/28-11/3(筆錄上的發生日期) 但有一筆侮辱的資料(有指名)是去年8/5發生的(我發現時是10/12) 作筆錄時我忘了講這筆資料發生在8/5   但此筆也有做筆錄及附上書面資料   請問這會不會影響我的權益    如會該如何補救

  

有一筆影射我是壞人(未指名)的訊息也在涉案日期發生 可以呼應前面的訊息來強化他真的影射我是壞人 也是同一個人所為 但我沒提供給警察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較好

  

報案或出庭時提告的人可錄音

 

聽說指名是要指出 "真實姓名" 但該網站上大家幾乎都用匿名或英文名字 我的主頁只秀出英文名字(不含姓) 但涉案者和我私底下認識  真的一定要被指出真實姓名才能告的成嗎

 

辛苦了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有辦法證實:其他第三人見到該暱稱便知道是您?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珊珊 102-03-28 14:42

律師您好:

抱歉

請問 "其他第三者" 可以是未在該網站註冊的親戚或朋友嗎?

如果是    在(他們)不出庭的情況下 如何讓法官採信?

 

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涉及個案的具體認定,建議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20:30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有人主動問我援交的聊天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您好: 雖然該通知未具有強制力,但警方仍有權力可以移送給檢察官,所以要不要去您也要思考一下,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MAIL來信,謝謝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9:22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3 15:16
建議配合調查,當然你也可以要求警方發通知給你,確認是以哪一種身分接受訊問。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5:01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是否有犯罪嫌疑仍須調查後方釐清,如果不配合到案說明,警察如認你有犯罪嫌疑是有可能會強制拘提你到案。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4:58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電話中警察也沒有說我違反甚麼刑罰 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1.應該是涉及散布援交訊息 2.你被列為刑事被告 程序就開始 且依規定被告是一定要到場說明 否則可能被拘提 3.警局做完畢露 案件會送至地檢署 檢察官再通知你開庭
無聊碩士生 102-03-27 14:53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天的內容(只是單純惡作劇跟敷衍) 並沒有做出實質上的行為,警察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通知單 那我一定要到警局協助調查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是到警局到案說明後 被要求做筆錄立案就進行司法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的po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警方在制作完筆錄後,通常即會移送給檢察官,所以您應有心理準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19:56
回覆 無聊碩士生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接到台中警察局婦幼隊的電話 希望我到警局協助調查說明幾天前在網路聊天室的援交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看網路是否公開?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嗚 102-03-27 14:14

最近接到警察的通知書

需要接受 賭博案件調查

理由是 與一間網路賭博網站的公司 有匯款的紀錄

所以需要接受調查

請問 警察只有匯款紀錄 可以判定有賭博的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當然無法據此即認定您觸犯賭博罪,所以才會通知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嗚 102-03-27 17: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當然無法據此即認定您觸犯賭博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事實是這樣的 ! 

因為之前發現一個在國外(菲律賓)的合法賭博網站,屬於儲值的方式購買點數,所以必須要匯款才能儲值。  所以目前所得知,應該是警方查獲該帳戶,裡面有我的匯款記錄,請我去接受調查。

再來,我想在問一個問題,我只有在(家裡),沒有在公共場所,也沒有在公眾出入之場所 下注,這樣是否也沒有觸犯賭博罪呢?

還有就是 若警方詢問 匯款的理由是什麼,有權利不說嗎?或者是直接說忘了,這樣是否會觸法?

若是直接承認,曾經在該網站有下注的紀錄,但目前已經忘記帳號、密碼,故無法提供,這樣警方會已什麼罪名來告訴?

 

不好意思,在多次詢問您,也感謝您的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20:19
回覆 小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保持緘默。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嗚 102-03-27 23: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嗚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台北市~

小真 104-01-27 13:07

感謝.

呂瞳 102-03-27 05:07

由於本身不懂法律,也完全不知道申請復核,要怎麼寫訴願書。

僅能盡量去參考網路的一些說法去書寫。

我寫的理由如下:

=================================

本人不知道政府宣導藥事法規訂,而且學識不足,認為酸痛貼布是不影響身體結構改變的保健產品。在網站上以「保健」分類作刊登,在未得知任何調查、沒有警告公文或通知下,直接進行裁罰感到遺憾。該產品包裝只有「適應症」字樣,沒有「治療」的宣稱,本人因此誤解產品用途。刊登該產品時只放包裝圖片和成份說明圖片,本人完全沒有發表任何文字,沒有宣稱功能和療效。並在收到約談通知書時立即將產品下架。本人之前出過車禍,右腳行動不便,目前沒有工作能力,僅靠貸款和政府補助金生活家有奶奶92歲剛住院開完刀,另外骨質疏鬆每個禮拜都要花費金額復健,行動不便生命垂危。奶奶三餐靠政府補助的愛心便當生活,三萬元罰鍰對我們負擔真的很重,本人若無法繳交罰鍰導致信用破產或牢獄邢罰本人和奶奶都會無法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存活。我們並非藥商或公司行號,酸痛貼布是奶奶私人使用時僅存幾包,現在也沒有該項產品。盼執法人員對於無心的窮困百姓,予以撤消原處份,跪求感謝。

==================

請問這樣是否合宜,還有什麼可能可以補充,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內容大致上如您的意旨即可,而申請復核,您可以詢問衛生局人員有無固定之格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呂瞳 102-03-27 15:4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內容大致上如您的意旨即可,而申請 ... (恕刪)

您好,

我是下載衛生局的藥事法訴願書範例去書寫

由於部份資料不便公開,只貼出理由的部份

目前已經到衛生局辦理復核,並且已經受理

等待下一次的訴願

謝謝律師指導

小羊 102-03-27 00:11
我想請問一下開簡易庭時需要怎麼說或帶什麼嗎?
全部據實以告會比全都裝傻好吧?還是要看檢察官呢??
我還未成年呢~但商標法是刑事案件,不過警察卻跟我說我不會有案底
所以到底是會有還是沒有呢?
另外像我這樣的會不會被罰很多錢呢?有點擔心...

前陣子我被警察抓了,做了筆錄,我賣的是lv的棋盤格皮夾 (賣940)

當時他有問說「你知道這是真的嗎?為什麼會以低於市價這麼多的價格賣出?」
我是回答「我知道是假的所以才會賣這麼便宜。」,(畢竟從網路買東西我不覺得會是真的,而且真的我知道會很貴)

但是回到家後,家人都問我說為什麼不要說你不知道那是假的?
我是覺得,現在資訊這麼發達,況且都要成年的人了怎麼可能會不知道LV價格大概怎麼樣的呢?
所以我講實話~

但我不知道這樣說會不會被判刑更重啊?因為會變成明知道是假的卻還是賣
不過我有說我會賣出只是因為有多的,才會拿出來賣掉(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而這見事情有詢問過學校老師,有老師說叫我最好提出學業證明,(本人成績還算優秀,,讀的是公立商職)要我向檢察官說自己是好學生,只是一時誤入歧途。
還有我有看到網路有些人說可以上網下載悔過書來寫,出庭時交給檢官,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可以請有經驗的人提供點意見嘛~告訴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謝謝

1.如果檢察官已經聲請簡易判決 等同已經起訴 不過因為是簡易判決 法官未必會傳喚你出庭 2.如果你有意見表達或陳述 你還是趕快送答辯狀進去

小羊 102-03-27 13:5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檢察官已經聲請簡易判決 等同已經起訴 不過因為是簡易判決 法官未必會傳喚你出庭 ... (恕刪)

 請問什麼是答辯狀呢?網路上有範本和格式下載點嗎?寫完後應該送去哪裡?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6

 送到法院去(不是地檢署),

不過送進去之前要先問清楚案件案號,不然法院不會知道你這狀子是哪一個案件

小羊 102-03-27 23:2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送到法院去(不是地檢署),

不過送進去之前要先問清楚案件案號,不然 ... (恕刪)

 ....但是我只知道我做了筆錄,其他什麼也不知道ㄝ....

是要去問警察嗎?

小佑 102-03-26 18:31

A方請我輔導教學,也託我想店名跟LOGO設計,
於是我找了設計師做了設計,但幾個禮拜過程中,和A方相處不愉洽,
後來教學結束了,A方也開始營業
就在前幾日,A方看到我把他們店的LOGO 放到網路上,說要告我,
我才警覺事態不對,我才趕快把他刪除掉。
但是昨天我意外發現,
是我跟這間設計公司簽的合約,也是我一手承辦的, 而不是A方,
請問這樣LOGO是不是算我的呢? 我當然希望息事寧人,
但如果A方繼續鬧,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侵權嗎?或是其他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了商標的問題,還會有著作權的問題,而本件應先釐清到底誰擁有著作權商標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6
回覆 小佑 的發言內容:

 

著作跟商標是不一樣的。

hhh 102-03-25 19:21

對方未告知論及婚嫁仍與本人交往,同時間本人於網路發現訂婚照,整個人身心崩潰!(前一週還約見面,前幾天還電話連絡不慚接受禮物,都有通話紙本記錄),詢問仍裝傻,還掛電話準備說詞,若沒發現可能到現在還會一直瞞著,太可惡!

原想給他一條生路,但他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方結婚後,本人仍很痛苦,忍過可能會自傷的傻事,原想發了怨忿的簡訊與email(有許多的謾罵,這是他說要請律師的原因),打了電話,對方完全沒有悔意或抱歉,做錯的是他自己,囂張跋扈竟恐嚇要找律師處理,我只想他得他應有的現報或應負的責任,並不想再讓其他人受傷,可是我忍不下這口氣~拜託您了!

 

 

 

一、不要再傳一些謾罵或恐嚇簡訊或EMAIL給對方,以免被騙還被告。二、你要告她,勉強勾的上邊的是「詐欺罪」(為了騙取你的禮物,故意營造要與你交往,甚欲與你結婚的氛圍),但這成罪之可能性很低很低,搞不好還被反告誣告。所以,放下她,下一個會更好,不然她過爽爽,你在這邊恨到要死,何苦咧!報應的事,就留給老天吧!三、以上,謹供參考!

小佑 102-03-25 13:26

請問, 如果把他人的咖啡館LOGO圖放在網路上給人看, 這樣算是侵犯商標權嗎? 對方咖啡館的圖案並沒有註冊商標跟註冊智慧財產權。 這樣如果說對方想要告,還能告嗎? 還有,如果當初雙方都有簽合約,甲方有保留文件資料, 但是乙方的資料不見了, 若以後發生什麼事,乙方要控告甲方的話,有力嗎?可以告嗎? 此時,甲方可以反告嗎?什麼樣的理由能反告呢? 小弟急需發問,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單純把他人的logo放在網路上看,而未與您的商品聯結,則尚未侵犯商標權的問題.

二.對方雖然尚未註冊,但仍得主張商標權及著作權,只是舉證上較為困難.

三.若雙方有簽訂合約,則依合約為準.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先生 102-03-25 12:52
我想請教相關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
1.在婚前和妻討論要買房子,做為以後結婚居住用.因為頭期款不足,則為岳父幫忙支出頭期款,房子登記人為妻,而後的每月貸款則有我每月支出二萬元.至今我所繳的金額已經高過於當初頭期款的金額,我可以要求房子登記為夫妻兩人共同持有嗎?
2.至今在繳房貸其間,家中一切支出一樣由我全部支出開銷,大,小錢事項都是由我親自繳清,例如..大樓管理費.水.電.瓦斯.土地.房屋.網路.第四台.餐費.等等...(我們各付自的保險費和孝親費用)
情況是我們是雙薪收入自己收入60000元妻為30000元結婚四年至今沒有小孩(妻不想生)我該如何和她分配家裡的支出開銷呢?

3.我要如何和妻溝通家裡分配開銷的問題?我也列出清單給她看過每月或每年該繳的稅費等.她似乎不太能接受.她平常比我還忙.事業心還重.家事八成以上都是我在處理.生活至今沒有共同交集點目標和興趣(有名無實).結婚時出自內心想承擔家裡費用,但是現在這種情況似乎沒必要了,我必須要有點保留,也須保護自己,免得最後落的一身空!!
4.若以後會走上離婚這條路,房貸繳的錢是否可以要回呢?

1.妻子名下財產除非有借名關係 否則當然屬於妻子所有 2.你幫忙支付房屋貸款 可能性質被評價為贈與或是借貸 如果你認為你應該有法律上權益 那最好事可以書面協議寫清楚 以免將來自己不容易舉證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19

 家庭收支的分配只能溝通,

至於登記為兩人共有,一提應該會會鬧革命,只是讓離婚這個議題提早浮上台面

102-03-25 09:51

我在手機網路遊戲裡被搶,所以利用遊戲裡寄信方式寄信告誡他不要再這樣,他回覆我我國另外的人一直搶他,所以他搶我剛剛好,我一時氣憤就回信罵他,他就回信說他要告我並且說他可以用告贏我的獎勵去得到遊戲裡高階的武將,還回了一個新聞案例給我是說上次有個網路遊戲玩家辱罵別人,結果最後被判罰20萬跟拘役20天,這樣告的成嗎?一對一用寫信的方式應該不算公然吧!而且他是否有對我有恐嚇的意味,我可以告他恐嚇嗎?而且他最後還回信說過幾天我就會收到通知了,很想看我這個不要臉的女人.我記得他是說用請律師提告,那律師應該可以判斷是否案件可以成立不是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09
回覆 貓 的發言內容:

我在手機網路遊戲裡被搶,所以利用遊戲裡寄信方式寄信告誡他不要再這樣,他回覆我我國另外的人一直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等他告了再說。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朱育德 102-03-24 16:04

各位好,本人是壽險從業人員,

近來業界有一自稱『李先生』的客戶,已近乎惡整的方式陷害同業被公司申訴,

我將此人的行為公開在網路上(僅以李先生稱呼之)

結果現在警察局來電說對方要告我。

 

我公開的文章放在這個連結內(是我個人的痞客邦)

http://luciferous.pixnet.net/blog/post/37710916#comment-35021422

 

裡面描寫的事情都是發生過的事實,這樣我會有可能真的觸犯什麼法令嗎?

就我看來這跟本無關個人資料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吧?

您好,

      1.如果敘述內容為真,的確是無法構成刑事妨害名譽之罪(況且也屬於善意評論)。

      2.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由於您貼出之資料均非完整資料,基本上也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3.至於是否要對對方提告誣告,則依您個人評估囉。

朱育德 102-03-25 10:4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敘述內容為真,的確是 ... (恕刪)

瞭解了,

那我就等著到偵查庭再看清楚對方的真實身份。

jacko 102-03-23 15:21
我在去年當兵的期間被人控告詐欺
可是我根本沒詐欺別人
去警局作筆錄時才發現我的身分證號被人盜用人頭開設星城online的遊戲帳戶
當然警察沒跟我說
是我自己推測的
有人盜刷信用卡買點數匯入到由我身分證號所開的遊戲帳戶內 可我從來沒有聽過那遊戲 更別說註冊過及玩過
我也不曉得原告是持有信用卡的人
還是遊戲點數的公司
去年七月到警局做完筆錄
案子也移交到了地檢署
刑事偵查庭也開過了
我跟檢座說:
"雖然我身分證沒有遺失
身分證號可以在網路上虛擬
而且我是義務役一直待在營區內服勤
一周才兩天在外面
沒有機會盜刷別人信用卡
況且從我出生以來都沒有前科
不會糊塗到以僅一年的軍人身分犯案"
偵查庭是去年九月中開的
於下週將由檢察官指揮檢事官詢問我
想請問:
1. 我被起訴的機會高嗎?
2. 如果到時被詢問或開審判庭時要怎麼說比較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1

 這種案件通常會起訴,除非提出不在場證明,證明犯案時你都在營區不可能上網

chi 102-03-23 13:49

您好~我在不知情下~大陸的賣家提供我一樣商品要我去試賣~舖上網後.就收到台灣有專利權的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因那樣商品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在賣.但都不是那間公司所有.所以不知有專利.那我現在要如何是好?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39
回覆 chi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在不知情下~大陸的賣家提供我一樣商品要我去試賣~舖上網後.就收到台灣有專利權的公司寄來 ... (恕刪)

您賣了幾樣?趕緊下架,跟律師事務所聯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迷失方向的海豚 102-03-23 12:38

我前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個騙子,他假藉交往跟結婚的名義騙我的感情之後又藉故編了很多的理由讓我幫他借錢~含一台筆電,更藉由要幫我還朋友錢將我兩張提款卡的錢領走之外,還用了atm進行我的保單貸款,這些金額大大小小十多筆加起來差不多七十五萬左右,但是這些錢都是我跟朋友借出後拿現金給他,沒有任何交易記錄,唯一有的就是他拿我的卡去atm操作時的監視畫面,但我不知道地檢署當初在偵查時有沒有調閱這些證據,後來開偵查庭據我所知他都沒有出庭,書記官只告訴我說他已經被通緝,後來~地檢署那就沒有下文了,距離我到派出所報案一年了,本月初我收到地檢署的通知,說他被起訴,我看了內容(誇張的是在去年他躲起來的時候又去騙了另外一個女生)才知道有第二個受害者,可是人都躲起來了~起訴有用嗎?

昨天我下班回家,收到一張法院通知,裡面寫著刑事傳票,開庭日期是下個月初,附記欄位寫了"準備程序",備註寫了"當日有調解,請務必到庭",我不懂這個意思~是說那個騙子也會來嗎?如果他有來參加調解,我能對他提起附帶賠償嗎?如果可以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還有當時呈交給地檢署的證據還需要帶去嗎?

因為事隔一年了,當初手上的證據很片段又零碎~騙錢的證據只有當時他寫給我一張65萬的借據~盜領錢跟atm借款還要看地檢署有沒有調閱鏡頭~另外想請問:我手上有一張當時他要騙我朋友30萬的一張偽造本票,這個對我有利嗎?(上面資料都是他寫的:姓名/寫別人,地址/寫他家,指紋/他蓋自己的指紋)

如果他沒有來~我還能怎麼做才能維護我的權益呢?

我沒有多餘的錢能夠請律師,所以想借用這個平台詢問,希望能得到幫助,謝謝您們的專業

他害的我工作沒了,欺騙我跟我家人,當初還把我爸媽騙得團團轉,

這樣的人渣~我該如何向他討回公道??我本身已有之前的負債,現在加上他這筆

為了還錢,我重新找工作假日兼差,這些損失我有辦法向他追討嗎??

真的謝謝你們撥空能看完我的問題。

Simon 102-03-23 00:28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佈、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新台幣壹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在一個規定年滿18歲以上才能註冊的論壇上推薦了一個援交妹的訊息。這個論壇必須註冊成為會員登入後,且購買網站點數才能用手中的會員點數兌換我推薦的訊息。

有一天,這個援交妹被抓了。雖然她矢口否認,但是和她援交的男性全盤拖出,告知是在論壇看到的訊息。且因為是我張貼的訊息,所以介紹人是我。而警方和檢察官依據美眉手機內的對話記錄認定我和她(張貼前有與她討論)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

目前雖然還沒通知我,但是美眉說警方和檢察官有扣住她的手機,將我們之間的對話記錄和我的聯絡方式都留存了,找上我應該是遲早的事情。

請問我可以主張傳佈的訊息並非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兒童少年作性交易為內容,且已採取必要的隔絕措施,使訊息的接收人僅限於十八歲以上的人,不屬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規範範圍內嘛?

最後,若被通知協助偵辦時,有南部的年輕律師能陪我跟警方做筆錄嘛???m(_ _)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看起來本件您被檢察官偵查應該是遲早的事了,至於陪訊一事,對您幫助不太大,建議您最好在偵查時委請律師協助,較具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22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那援交妹幾歲?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imon 102-03-23 11:2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在台南,但是那個援交妹是高雄被抓到的。援交妹已經22歲了。
請問偵查律師陪同是指偵查庭嘛?一般事前諮詢加上陪同上偵查庭請問業界收費標準多少?我先準備準備...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7

 你是站長的話,涉及到的援交都跟你有關,你的案件會是一堆,所以價格會比一般高

佩佩 102-03-22 14:20

律師,您好!日安。

我於不知情下侵犯商標法(我知道此案會有刑事民事的問題,是第一次遇到),

我跟先生結婚快3年育有2個兒,不過婚後我們因個性不合,相處的日子常常都是在三天一大吵、二天一小吵中度過,於去年10月我跟先生分居,大兒子暫時跟我先生同住,小兒子則由我帶回娘家同住,由於經濟上的拮据,所以我於12月底將小兒子(目前2歲3個月)送幼稚園,以便準備找個穩定工作供我跟小兒子生活所需,不過也想說要等兒子完全適應學校生活後再去工作較為妥當,於是就想說可以繼續先前在YAHOO拍賣網上販賣親戚贈送的外國品牌(Quiksilver)人字男拖,去年6月開始賣的,親戚是在大陸從事外國品牌OEM人字拖製造的工廠負責人,所以我非常確定我賣的是經原廠授權製造的微瑕疵品(平行輸入的微瑕疵品),沒想到我竟然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約莫下午2:30,被4位穿著便衣的警員指稱有提告人在網路上喬裝成客人?我買了一雙此排人字拖並送國外檢驗證實為膺品,所以我已經觸犯商標法,而且我也在他們的搜索引導之下,主動交出剩餘庫存約20幾雙同牌的庫存。我至今依然真的不敢相信這這些貨是仿冒品,我還是認為他們是正牌的,縱使我一開始並未曾聽聞個這個品牌,更遑論會知道此牌在台灣有販賣並有商標權。目前我是一直在跟我親戚要正品證明,希望他那裏能盡快有好消息,以幫我從整日惶恐、無助、害怕、失措中帶出來。自從此事發生後,我就只是整天茶不思、飯不想,每到夜晚更是無法入眠,就算入睡也常在夜半3、4點驚醒,早上更是拖著恍惚的精神送兒子去上學,回到家整天滿腦子就只想著要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我覺得我的頭快要爆炸了,我好怕我會有案底。以後又要如何找到工作養兒子呢??另有2個疑問:1.就是若告發我的人並非商標所有權人或其代理人(一般為律師),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我不需跟他和解,而且沒有所謂的民事賠償部分?? 2.當初我舅公好像是以庫存轉售台灣母公司的方式,將貨物走海運(海關)回台灣,聽他說這樣可以省稅。員警拿文件給我簽時我有看到罪名是:販賣仿冒商品,所以若我舅公可以提出證明說這些鞋子是原廠授權在大陸製造,貨物是正牌商品只不過是微瑕疵品,也就是微瑕疵品平行輸入,這樣我是不是就可以跟檢察官爭取到不起訴(不會有案底),也就不需跟提告和解了!是嗎?麻煩許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5:57
回覆 佩佩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日安。

我於不知情下侵犯商標法(我知道此案會有刑事民事的問題, ... (恕刪)

現在商標案件很多鑑定意見書都是有問題的。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爭執那部分的證據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屬於告發案件,則您先暫無和解之對象,先確定後再來談和解.

二.本件若您所述為真,確實有主張平行輸入之空間,若屬平行輸入即可爭取不起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2 23:04

你先提出證據證明這批貨確實是真品,那就沒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即使真的是仿冒品,也可以主張自己並不知悉

watermelon 102-12-29 21:10
Q. 真品平行輸入違不違法? A.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的問題,目前中華民國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對附有商標權或專利權的平輸真品原則上是沒有限制的!我國的商標法與專利法目前是允許真品平行輸入的,並且也明文規定在條文當中(專利法57條I項,商標法30條II項)。

?進階小知識?那哪些情況是例外不能賣的?

1. 附有商標權的商品: 所謂「真品平行輸入合法」僅限於真品在「原裝」的情況下平行輸入,倘若是真品加工改造或商品變質受損後再予以平行輸入,還是有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可能。

2. 附有專利權的商品: 專利法雖然原則上允許真品平行輸入,但是有可能在極少數的案件中,由法院另行判斷是否禁止該項商品的平行輸入

3. 請注意:依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之規定,禁止販售平行輸入著作權商品(如:書本﹑光碟﹑遊戲軟體等)!

102-03-21 14:11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一小段時間了....這段時間她一直傳FB.打電話騷擾....(分手原因是:因為他一直很幼稚,為了遊戲不去上課,摔貓,摔東西,又網路上搞曖昧劈腿)有一次最離譜....從半夜12點吵我吵到早上10點,分手後我另外有交一任新的,他就又傳FB~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2

建議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要求對方不得為騷擾行為

您好,

      看對方騷擾的內容而定,有可能會構成刑事強制妨害名譽恐嚇等等罪名,建議可以整理騷擾內容討論。

mingchunyu 102-03-21 11:51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客服要檢舉外掛,我按照客服所說的程序,把影片上傳到網路空間以便遊戲廠商好做鑑定是否有用外掛,而疑似用外掛的玩家透過友人知道此事就說要告他,我想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照著客服人員所說的程序將影片上傳網路空間,有觸犯到妨害名譽罪嗎?另外,我該準備什麼資料與該如何應對這場官劫?

補充:我放到網路的影片旁邊注記了使用外掛者的ID: XXXXXXXXXX

使用外掛者的公會:XXXXXXXX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文字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6
回覆 mingchunyu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皚皚 102-03-20 21:09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公司被指名地址說(隱射為黑心商店),抵制購買,不知這樣是否可構成誹謗或是妨害名譽,已截圖(有證據) 在臉書(在網路公然毀謗) 是否可依照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或者※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還是※民法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來處理呢? 想提告這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們很大的商譽受損。但不知是否能成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1:44
回覆 皚皚 的發言內容: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是誰、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照您敘述的內容,有成立妨害名譽罪之可能,另可請求民事之損害賠償,建議將完整的網頁資料提供給律師,與律師討論,得以進行更精確的評估,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辰辰 102-03-19 22:11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一個網路上 購物鞋子 他雖然已經送來了 可是送的卻跟我要的 不一樣! 尺寸也不合! 我只是跟他說我要換尺寸 他原本說可以 運費600 自己寄 我因為也還小 我跟他說我要問我家人 要他留電話 但是他卻一直不給 態度也不是很好... 罵完我渾蛋 就人不見蹤影 請問我該怎辦??

您好,

      建議這種情況先把當初購買的資料都留下來,然後向消保官申訴(如果是網拍的也可以先向網拍平台業者申訴)。畢竟金額不大,不須為此訴訟

daphne 102-03-19 17:2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問題請教 在此先謝謝你們  感謝您

請問在這兒問問題 可以用不公開問題的方式嗎(例如直接把問題mail至貴律師的電子信箱)

因想問的問題須把 ”對話”內容(網路毀謗 侮辱 有點複雜)幾近百分百的呈現  才能讓律師清楚 但公開的話不知是否會有後遺症(例如是否合法? 會不會被對方反告毀謗等等)

 

感謝您的回答

 

小玲 102-03-19 13:20

請問在網路賣衣服不知道那衣服不能賣,下標者付款人是警員,請問這樣未做筆錄之前代理商會先知道嗎?

 如果不知道有系爭商標,還是可以試著爭看看。

小玲 102-03-19 14:18

 請問可以說明白一點嗎?我不懂那個意思

就是說你不知道那個商品不是仿冒品,或者你不知道這個商標存在的意思。

http://taipei-bestlawyer.blogspot.tw/

小玲 102-03-18 15:51

請問我上星期接到警察電話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我去說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違法,我在網路上賣衣服而衣服上面印有香奈兒的符號,這樣不行嗎?結果我發現檢舉我的人是警察本人,我商品是向大陸訂的,有人訂我才會向大陸訂貨,我也只是刊登照片沒有看到商品,這樣我要怎麼處理請律師們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0

如果你進的是真貨就還好,如果是假貨那就違反商標法,有刑責的,對方也會跟你求償

阿賢 102-03-16 20:20

事發原因 :

寵物在三天前到寵物店洗澡修毛

回來三天後發現四支腳底皆有修毛造成的受傷 (當時沒立刻發現 因不易發現)

因此在網路上有放置受傷的照片

並貼出店家名稱 

文中描述受傷狀況與不推薦這家店家 (無情緒性字眼)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店家可以告我們毀謗

如果店家提告的話  可能會是怎麼樣的結果呢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網路po文,寵物店可能會提告誹謗,但若您們能夠證明所述為真,即可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5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事發原因 :

寵物在三天前到寵物店洗澡修毛

回來三天後發現四支 ... (恕刪)

這會被告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襪襪 102-03-16 13:42

昨天接到警局連絡 , 下周要到台中警察局做筆錄. 回家一查發現是年初我在拍賣賣了一張LV的紋身貼 ,被警察釣魚找上了. 一直以來對於LV仿冒品都覺得是包包才會有事, 一時疏忽販賣印有LV LOGO的貼紙 , 我承認當初知道是仿品, 但我不知道不能賣這樣有LOGO的小商品(因為LV也沒有出紋身貼紙的 , 一張賣89元不是用LV的價格賣 , 而是當一般的紋身貼紙價格賣的) 我現在知道我犯了錯, 是當初一時沒注意才會賣的, 如果我知道賣有LV LOGO的商品違法, 我當初大可以用貨到付款的方式, 讓警察抓不到, 可是我沒有.... 才會被抓到... 因為我不知道這樣是不行的 , 我現在很後悔, 整天提心吊膽的只想事情趕快落幕, 我只是一個平的上班族, 平常上上網拍兼職賣些小東西, 我從來沒有犯過法進過警局, 現在看到又是刑事又是民事訴訟的 , 真的會讓人有種不想活一死百了的感覺... 請問: 1.我是初犯, 這樣自白筆錄做完後, 接下來會面對怎麼樣的過程呢? 2.如果我還想在網路上賣東西, 之後不小心又觸犯到智慧財產權的話(現在網路上圖片 文字都不能盜用 , 很多小品牌如果不小心賣到它們的東西跟商標 , 也可能被告 . 陷阱真的很多) 之後罪刑會加重判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3:49
回覆 襪襪 的發言內容:

昨天接到警局連絡 , 下周要到台中警察局做筆錄. 回家一查發現是年初我在拍賣賣了一張LV的紋身 ... (恕刪)

您可以找當地律師幫您代撰緩起訴及洽談和解事宜。

這網站上有謝律師、、、等很多熱心的律師,您可以跟他們聯絡預約面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製作完筆錄後,接下來警察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檢察官會開始偵查程序.

二.您現在這個行為一但被認定有罪,即會有前科,若您之後又觸犯,當然會成為加重其刑的考量.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中 102-03-16 10:38

因與網路上同好私底下購買東西(面交),事後發生問題,對方不回應

因無交易記錄(下標),目前只有對方電話以及當時所看到的帳號

是否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尋找對方?

謝謝回答者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3:54
回覆 陳中 的發言內容:

因與網路上同好私底下購買東西(面交),事後發生問題,對方不回應

因無交易記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