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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ina 104-06-12 16:45

這陣子因要自創品牌做很多功課,但有點困擾的是

 

1.水洗標一定要有嗎?看有些品牌是直接把水洗標的內容做成吊牌,然後衣服本身只有領標沒洗標,這一類是否會被有心人檢舉罰款呢?網路搜尋商品標示法第十一條服飾標示基準是說洗標領標都要

2.上網查到商品標示法第十一條服飾標示基準說洗標一定要標註製造商或進口商,還有電話地址也要,但很多韓國或大陸帶貨販售的人,上面都沒有甚至有些只有領標,這樣會觸法罰款嗎?

3.周遭有設立商行的服飾業朋友,他們從韓國或大陸工廠訂貨空運寄送,沒有課關稅,但上網查會有關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很多賣家連領標跟洗標都沒有,但也都經營的好好的,到底服飾業法規目前有什麼規定呢?謝謝

 

YI 104-06-11 18:07

律師您好:之前有請人代購掏寶網商品,因為再掏寶網販售睫毛生長液 遭到檢舉,後續也到警局做筆錄 物品的來源 及衛生署有將物品帶去檢驗,檢驗結果無藥物成分,陸續接著收到傳票  內容是"他案1125化妝品法"

因為檢察官說若是自行輸入就有刑責 

想請問律師的,這樣我算是自行輸入物品嗎??

 

 

希望律師能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已開完偵查庭,本件仍應朝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去抗辯,且要看您實際之事實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49

建議您可考慮是否認罪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12 09:55

您好:

我想檢察官偵辦或後續起訴的方向應係依據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章之條文楚哩,建議您先確定檢察官究竟係以何條文對您進行偵查,並確定您是否有為符合這個構成要件之行為,若有,建議以認罪爭取緩起訴為宜,若無,則您可委任律師替您進行辯護,以免冤抑!若偵查庭已進行完畢,後續若有收到起訴書,亦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仔細詳談或尋求協助!

尋求律師協助 104-06-08 12:25
居然刪除了 小沙他妹妹在幼稚園跟大老師玩的劇情 把那天真可愛的小蘿莉劇情刪了 真是有夠邪惡 那可是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呢 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 有換導演嗎 有換監督嗎 如果有  那第二季的敗筆真的就是這些老鼠屎了 真的刪除太多太多部分 建議喜歡這部作品的人看一下小說 會感覺差別很大 動畫作的不到位 感情表達不到位 連大老師也成另一個人了 最後編輯:2015-06-05 10:32:06 >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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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X忍者哈特普利朱:如果把小說的所有情節演出來 可能就不只12集了06-05 11:36

檢舉X黑抹茶:倒不如說,哪些小說動畫沒被砍過的!?06-05 12:03

檢舉X造神:火影忍者算嗎? 不只沒被砍 動畫還比漫畫多出更多回憶情節06-05 12:05

檢舉X囧小希:2樓說的是小說動畫化吧 火影是漫畫動畫化06-05 12:23

檢舉X造神:我當然知道 所以我才提問火影算嗎 畢竟在動畫裡面 劇情被刪基本上都會有 不過要刪的到位 不是隨便刪 火影就是例外 當然例外只是個案06-05 12:45

檢舉X月呆豆豆:= =5集做1本還是不滿意嗎06-05 12:57

檢舉X造神:跟第一季比較起來 你覺得第二季你能滿意嗎?06-05 13:25

檢舉X造神:我只能說 這部動漫 第二季的導演 監督 正在走笨招的路線 走在毀滅的路線上 把原有的歪理般的幽默全都刪除了06-05 13:28

檢舉X造神:而且電車那部分 一開始的雪乃有穿褲襪 在電車的第一幕變成露大腿 第二幕又變成有褲襪 這種水平的狀況 跟第一季差了多少不用多說明你也能看出來06-05 13:29

檢舉XPan10:我覺得第二季大老師變成熟一點06-05 14:24

檢舉XBACKDRAFT:在下小說黨是很認同你的看法,這應該是動畫製作的果青而不是渡航的果青,不論最後是原創結局或是11集被先透露的結局,06-05 15:55

檢舉XBACKDRAFT:除非渡航是自願樂意這麼作,不然只能說他被消費的很徹底,小學館真不愧是小學館06-05 15:56

檢舉X微笑Gun:我覺得第二季比第一季品質好太多了,雖然的確內容刪太多,但至少比第一季那崩掉的感覺好06-05 18:17

檢舉X微笑Gun:to造神 一二季的畫風品質真的有差,那種你說的小細節就算了吧06-05 18:19

檢舉X闇影:第一季那不時就會崩壞的畫面還有人在吹捧? 要不是有送特點小說 我看bd根本大爆死06-05 19:32

檢舉X驍雲:這部份我覺得還好..自從看過"我妹II" 偷窺狂那一段以後,寧可刪片段也不要秒閃06-05 19:57

檢舉X驍雲:那導演才智障吧,果青算流暢了..至少沒看過小說的人只是一驚原來川崎還有個蘿莉妹而以06-05 19:59

檢舉X礦山大石頭:一大堆劇情都刪光啦!!!直接飆到10集拉06-05 20:11

檢舉X微笑Gun:輕小說動畫,砍劇情正常06-05 20:37

檢舉X老是藍字放槍:你們對岸是叫春物沒錯阿,不過這裡是台灣,我們是叫果青前天00:16

檢舉X河童:口閒體正直喔?你不理他你回這麼一串是搞笑喔?前天00:23

檢舉X造神:你的秒回就省下了 你要證明什麼? 不同人秒反駁? 還是很關注我? 我信你阿 不同人 呵呵前天00:28

檢舉XKYO:留美留美也是前天04:08

檢舉X微笑Gun:為什麼 造神 你這人的廢話能那麼多阿?前天07:30

檢舉X微笑Gun:果青 只是把全名縮成兩個字,不然你去網路上喊個春物,不知道有多少人聽的懂你在說啥前天07:31

檢舉X造神:春物兩個字 請打在搜索ok? 來見證一下無知無能的恐怖前天11:24

檢舉X哀哀:大陸才叫我的青春??物?果然有??,這裡是台灣,你再發甚麼神經前天11:32

檢舉X造神:台灣買了版權播放? 台灣不就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怎麼你看著大陸買的版權來取名子 喧賓奪主?前天11:47

檢舉Xjojomimi:台灣GOOGLE找春物的結果只會引人發笑 不同國家就在自己國內論壇討論就好 沒必要去強迫別人跟你們一樣前天11:54

檢舉Xjojomimi:單純只是地區不同的翻譯問題,別在秀下限了好嗎...前天12:03

檢舉X阿凱:有阿 台灣代理小說 名字是果青 我們稱為"果青"合情合理 還有樓主實在沒必要回文的最後都想要刺激人ˊ_>ˋ (是說你大陸終於要從這里統一思想是不前天12:04

檢舉Xjojomimi:http://0rz.tw/sCqme,隨便找張圖就可以解釋一切了前天12:07

檢舉Xjojomimi:右下角的繁體字希望你看得懂前天12:07

檢舉X造神:小說封面如何? 看不懂我說的台灣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拿著小說封面的繁體字來證明什麼? 我在講的是動畫劇情刪減 你又要扯到小說去 那來吧前天12:11

檢舉X造神:你看的動畫 在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各地有華人的地方 只有大陸買了播放版權 既然你看的不是原裝日文 那你看的一定就是大陸買的播放版權前天12:12

檢舉Xjojomimi:自己先說這部叫做春物,我只是針對這個回應,然後你現在又再說你只是在討論內容,這邏輯????前天12:13

檢舉X造神:在小說方面 你沒看 在動畫方面 台灣沒買播放版權 那果青這詞要從哪來 請查一下ok? 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前天12:13

檢舉X造神:你針對回應? 你只針對下面那排的繁體字 你哪邊針對回應? 而我的文是在講哪邊的重點我看你也搞不懂 為了反對而反對?前天12:16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如果照你的路線來講 很快你就會說 果青是台灣人寫的小說 不信你看這張圖下面那排繁體字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台灣並沒有這部動畫版權 明白? 台灣沒買這部動畫的播放版權 明白? 明白?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你絲毫沒有搞清楚我說明的點,然後指一堆奇怪的地方,我連你再說啥我都看不懂了,完全沒有邏輯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20

檢舉Xjojomimi: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原句奉還給你前天12:21

檢舉X造神:你看不懂卻還能回我 你也只有比那個叫我上網打春物看多少人懂我在講啥的高能好一點而已前天12:23

檢舉X造神:不是有繁體字就能證明什麼 拿著尖端代理的小說封面來貼 要我注意繁體字? 你也差不多要跟我說因為有繁體字 所以這部作品是台灣人創作的對吧前天12:23

檢舉X阿凱:是你自己先提到 名字問題 jojomimi確實是針對回應 既然都是針對這個了 那台灣只有代理小說 名字當然是果青前天12:25

檢舉X哀哀:不用跟他講了啦,他腦袋有問題前天12:27

檢舉Xjojomimi:同意樓上,買完中餐以後回來還在跳針這個點,我也不想說了呵呵前天12:36

檢舉X造神:這只是回你針對的點 你都能針對著繁體字來反對 卻不能接受自己被反對 而無視自己提出的問題 你情何以堪阿前天12:52

檢舉Xjojomimi:無視問題的是你吧,你連是或否都答不出來了,連我在酸都看不出來,你這種沒有邏輯的行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我的問題有很難嗎?前天14:23

檢舉X造神:我只看到你答不出來 附合著別人話題來逃避自己處於不利的狀況 你不就只是拿著小說第一冊的繁體中文來講話 而你的問題我解答了3次你照樣不面對前天14:26

檢舉X楓瑩玉:好幼稚哦 為了這種事情筆戰前天14:37

檢舉Xjojomimi:我還是看不懂你解答了什麼,你的意思是臺灣沒有這部動畫?前天14:40

檢舉X造神:很幼稚的是因為畫風好而筆戰的人 因為大老師的死魚眼不見了 所以要筆戰 不認同死魚眼 去看別的動畫阿前天14:41

檢舉X造神:你連我講話都看不懂 你神回答? 又是畫風派的再打臉? 台灣沒代理動畫播放權 只有小說的代理 明白? 你參與動畫討論 用著果青來評斷 明白?前天14:45

檢舉X造神:這叫做面對問題 明白? 你只想著要表現出自己的不同 做著分裂人群的手段 大陸台灣不同國家而已 大陸才有真正代理播放權前天14:47

檢舉X造神:你不明白這道理 我只有感覺到你認為果青就是台灣代理 所以要取名果青 卻搞不懂果青名稱從哪來 動畫 小說 的代理權又是從哪來 回答問題請經過腦子前天14:48

檢舉Xjojomimi:依你的論點animax可以禁播了,呵呵前天14:5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他的本意如此前天14:52

檢舉X造神:又扯到我的論點 不要緊 但是我的論點你都能搞錯 我真不知道你國小有沒有畢業 連字都看不懂前天14:55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這部動畫跟小說不是同作品,所以名稱不一樣?那如果同作品名稱又不同?你不會覺得很矛盾嗎?前天15:06

檢舉Xjojomimi:如果你覺得我的話沒有邏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了。前天15:12

檢舉X造神:你自己覺得你有邏輯 你的邏輯在哪? 請明示 如果要再繼續否定你講過的話 請往上拉前天15:15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大陸電視台已經開始播放第二季了喔,還是網路平臺?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如果是,那我想我們臺灣人也沒必要再繼續對此篇文章回覆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因為這是他們的"春物",不是我們的果青前天15:18

檢舉X造神:你不就只是在做著人群分裂的舉動? 你應該去選總統 不應該來回文前天15:20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那你又何必硬要我們接受你的春物理論?前天15:2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一直希望我們接受你,但是又一直要以你的方式接納,如此強硬的態度,任誰都會感到不滿前天15:22

檢舉X造神:我沒要你接受我 你又在自抬身價 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要臉三個字你會寫嗎? 高能兒前天15:23

檢舉X造神:而這文的重點 是春物兩個字? 你連重點都看不懂了 你父母知道你在巴哈當打臉哥?前天15:23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當然不是!但是你卻提出來了,還為此延伸更多枝節前天15:25

檢舉X造神: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不夠清楚?前天15:25

檢舉X造神:而你這種高能卻只找你自己有利 感覺能勝過我 反駁我的一小段文字來斷章取義 卻讓自己丟臉 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懂? 你有沒有認知症? 還是你忘記你說過的話?前天15:2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前天15:27

檢舉X造神:你不是台灣人? 又是一個從小立志當漢奸的人? 斷章取義? 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只看一半?前天15:29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去看二樓的文前天15:31

檢舉X造神:看什麼二樓的文? 你是針對我的問題再回我 還是針對二樓的文再回他 標題問題原文樣樣搞不清楚 你選擇性失意+逃避? 打臉哥前天15:32

檢舉X造神:再說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 斷章取義卻又不回我 你一直逃避著問題 你是要證明什麼? 證明你看不懂字 選擇性失意 還是認知症發作?前天15:3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有在二樓的留言回覆你,不過你可能還沒看過前天15:34

檢舉X造神:你在二樓回我什麼? 你針對問題在回答 還是針對提外話在回答 而我的堤外話是在跟你講? 你想介入卻又自己找臉丟 你何苦? 我逼你的?前天15:3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不,我真的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語法是否明確?前天15:37

檢舉X造神:你又要跟我談語法 又打算找臉丟 還是大老師症候群發作 認為你變成八幡?前天15:39

檢舉X造神:一直在模糊焦點 逃避你所提出的問題 逃避我所po的文 選擇性失意外加情勢不利視而不見 這是你的優點? 那我想很多人都明白你的優點了前天15:40

檢舉Xjojomimi:明示什麼...你真的有看我打的字嗎?我都把我的答案說出來了,我也找不到你有任何言論可以推翻這段。前天15:41

檢舉X造神:我看你打的字做什麼 你來這邊發文講話 都沒明白我的話題了 你是現實上找不到溫暖 來這邊尋求弱者互相安慰? 組隊來反駁正確的人?前天15:42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正確的人"前天15:4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又斷章取義了不好意思==前天15:44

檢舉X造神:你要發文之前 搞清楚問題 搞清楚了嗎? 高能兒前天15:4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還是你想繼續反駁自己說的話?前天15:46

檢舉Xjojomimi:你已經失去理智了,連我說的話都沒看,整段都一直自我打臉,水準如此,不奉陪了前天15:46

檢舉X造神:我需要反駁我自己? 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你在逃避對你不利的情勢 選擇性斷章取義 選擇性失意 選著性回答 請問我哪邊需要逃避 要逃避 我何必回大家的文 打臉哥前天15:4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都明示著自己的論述是正確的了,還跟別人討論什麼,其他人的意見與你相左,你似乎也沒有理會的打算前天15:48

檢舉X造神:要扯水準? 你連我的原文 連我的問題都搞不懂了 選擇性回答問題 斷章取義回答其中一段 你的水準超高 卻沒回出任何一個問題 只想替自己辯論轉移話題前天15:48

檢舉X造神:我理會什麼 意見相左什麼? 連我的文都看不懂 話題重點都看不懂就斷章取義 我有需要看? 我問你吃飽沒 你回我1+1=2 我需要再說下去?前天15:51

檢舉X獨行劍俠:(深呼吸)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一直搞錯的到底是誰?從你回"老是藍字放槍"那邊開始就一直搞錯到現在前天15:5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這對話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了,抱歉耽誤您的時間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的上一句說"果青"是我們"這群秀下限的取名",真名應為"春物"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老是藍字放槍"反對"用大陸用語來開火的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認為"藍字"反的是大陸用語,後來還追擊了一下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後來,你提到了目前大陸那邊有動畫播放版權,台灣沒有(Animax表示:?)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jojomimi"認為這只是翻譯問題,並希望你看那張小說封面"右下角的繁體字"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即"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表示這是台灣對此作品的翻譯,且確定"果青"的存在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硬要說這只是小說說是"果青",硬要跟動畫名稱拆開看(安安,人群分裂)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那好啊?"jojomimi"依照你的說法說: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開始要抓著"繁體字"去做你自己的解讀,講到後來直接把人家戴上"畫風派"的標籤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再來直接把你在#23留言那個"你既然是看小說 就沒有參予討論動畫的資格"的想法搬過來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Wow~這一句就真的高能了,如果你沒看小說,你怎麼知道有幼稚園的片段被砍掉?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這些你講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如果你還想繼續玩迴力鏢,Have Fun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喔對了,我是有補完小說10.5的,對畫風也不是有特別喜好,等你把我分到畫風派喔前天15:56

檢舉X獨行劍俠:最後給你一個良心建議,要對第二季劇情編排有如此大意見麻煩先拿出類似置頂動畫10話討論串#31的內容再說前天15:56

檢舉X造神:Animax表示 播放第二季? 你在講什麼鬼話? 而你的重點在哪裡我根本看不懂 你是針對我問題在回答?前天15:57

檢舉X造神:你留一大串 卻模糊焦點 你要表是什麼 大老師症候群?前天15:58

檢舉X造神:而你哪一句話看到我說了 我個人沒看小說? 無中生有? 斷章取義 還是只認識某幾個字? 所以自己拼湊出來?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我玩迴力鏢? 如何的迴力鏢 你連問題都搞不清楚 就跑來回 自己打臉找漏氣 怪我阿?前天15:59

檢舉X獨行劍俠:把你對應別人的話講給你聽,你說我模糊焦點?啥?...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 這些我講的沒錯 我就是在說你們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有問題?前天16:00

檢舉X造神:全世界就你一個補完10.5? 10.5是支線劇情明白? 我看了也很久了 我需要你來講? 還是你以為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看完屬於你自己的10.5?前天16:01

檢舉X哀哀:大家放過他吧,他已經變砲灰了,在炸下去要變成灰塵了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是不是畫風派 我管你那麼多 不過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卻很確定 而你是不是針對我問題再回我 還是取自所有文章的一小段再回我 你可以自己查看一下你的文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要我拿出置頂動畫第10話討論串 請問你看過這篇文的內容沒 多少人在抗議內容刪減 你要不要數一下 還是你用著標題卻不看內容的?前天16:03

檢舉X造神: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路西法? 抗議內容刪減的人這麼多 你卻認為我是砲灰 視而不見也要有自知之明 不要找臉丟還認為別人丟臉前天16:05

檢舉X造神:而你門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互相取暖 有感覺得很溫暖? 有解決了問題? 有面對了問題? 在什麼都沒有的狀況下還能講的理直氣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的作法?前天16:06

檢舉X哀哀:那你又自己是神喔,被炸成砲灰的神前天16:06

檢舉X造神:被我反駁到沒話講的人 跟我要求言論自由 我怕我噴你 等等你又跟我要言論自由 或者死不認帳 選擇性失意逃避 而你搞著分裂講著對岸 就知道你的水準了前天16:07

檢舉X哀哀: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前天16:08

檢舉X哀哀:我再配合你的水準講話呀,我隨便嘴個一句你就很急得打一堆歪理回我看了就好笑w前天16:08

檢舉X造神:弱者抱團進化的產物 講的義薄雲天卻逃避著問題 如果只是為了尋求認同 尋找溫暖 回去喝母奶吧 這社會很殘酷的前天16:09

檢舉X哀哀:會不會到晚上你就被摺疊惹前天16:09

檢舉X哀哀:19BP 加油前天16:09

檢舉X造神:你從哪看出來我很急著打一堆歪理 我從頭看到尾都只有看到你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前天16:10

檢舉X哀哀:我只是單純在拿你打發時間而已呀,這麼嚴肅說到社會殘酷甚麼認同溫暖,根本有病w前天16:11

檢舉X哀哀:我從你這篇廢文看出來的呀,你眼殘啊前天16:11

檢舉X造神:我不要緊 因為這只是弱者抱團進化下的延伸 選擇性視而不見 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的產物 春物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是果青啦,你打錯惹前天16:12

檢舉X造神:你是把所有文章自己拼湊出來? 還是你只看的懂某幾個字? 高能兒?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果青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的果青 請放到尖端代理的小說就好 台灣沒代理這動畫第二季的版權 明白?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繼續啊,你好好玩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確定講我低能兒好嗎?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你說我高我說你低壓,不行嗎前天16:14

檢舉X造神:是阿 我當然繼續 你不用建議我 我也會照著我想做的去做前天16:14

檢舉X哀哀:還是你要當中能兒前天16:14

檢舉X造神:用著言詞辱罵? 是嗎?前天16:14

檢舉X哀哀:繼續去做啊,這樣就不愁沒人可以嘴w前天16:15

檢舉X哀哀:?? 這是罵你嗎?我以為這只是說事實而已前天16:15

檢舉X造神:你又再逃避話題? 轉移焦點? 用著言詞辱罵這句話不就先回答我 你逃避什麼?前天16:16

檢舉X哀哀:我逃避你的神經質和跳針前天16:16

檢舉X哀哀:你豪可怕前天16:16

檢舉X造神:不可怕阿 自以為是的人 總是要承擔自己講話的後果阿 高能兒前天16:17

檢舉X哀哀:好喔,低能兒前天16:17

檢舉X造神:恩 那你要千萬記得你現在的氣魄 不要到時候講一堆有得沒的在某個地方解釋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你要告我唷,來啊w前天16:19

檢舉X哀哀:順便看看你長甚麼樣子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不要在網路裡當神,現實一條蟲嘿前天16:21

檢舉X造神:當然可以阿 不難 找臉丟的人 我不討厭前天16:21

檢舉X哀哀:那你快呀~前天16:21

檢舉X造神:急什麼 怕接不到公文通知?前天16:23

檢舉X哀哀:台灣警察會鳥大陸人嗎前天16:23

檢舉X造神:你從哪邊看出來我大陸人? 你確定我是大陸人的話 別緊張 想查我是哪裡人 我的原文上面都有ip 至於報案三聯單 貼上來也只是多餘前天16:25

檢舉X哀哀:快來告唷,你的留言我已經拍下來惹,等你w前天16:25

檢舉X造神:這種案件要等半年 半年後你開庭的時候再說你不是本人讓我聽吧前天16:25

檢舉X造神:你拍下來? 我貼圖給你看吧 因為我也拍下來前天16:26

檢舉X哀哀:還要等半年~~ 好吧又是一個孬孬前天16:27

檢舉X獨行劍俠:許多人抗議動畫10話節奏異常、刪減過大,且有後續動畫爛尾的可能性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有人單純提出不滿,有人提出遭刪橋段的意義,甚至指出可能對後續劇情會有怎樣的衝擊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你呢?把其實在動畫6話尾、7話初就會輪到的橋段(但被刪了)拿到10話來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私自解釋成"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我則在#2提到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嚴格來說,沙希在第10卷最多也只有"提供解決某個委託的另外一個考量因素"而已,說實在的很有可能直接用大老師自己的思考能力帶過(以目前動畫組的速度...)"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甚麼意思?就是真的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主線劇情的意思,你抱怨的點很奇怪的意思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好了,你可以說那也只是我的主觀意見,那我也不會多說甚麼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歐買尬"指出了他的看法,並提到他個人對主線一詞的詮釋。你呢?開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我還特地把分裂人群拿掉了喔前天16:29

檢舉X造神:等半年我也不願意阿 報案三聯單到偵查隊 在由檢察官批示上陳到法院做判決 就是這樣子的時間 等你當總統之後 再來把這手續簡短吧前天16:30

檢舉X哀哀:警察會理你才有鬼w 真要受理那天天處理不完前天16:32

檢舉X哀哀:警察是不會為這種小事浪費社會資源,省省吧前天16:32

檢舉X哀哀:一般的小事,警察並不會受理追查,除非牽涉到公司與公司或個人之間的利害關係才可能受理或是網路侵權行為因為牽涉國際法的規則才會受理前天16:33

檢舉X哀哀:我看我等半個世紀都等不到喔ˊ_>ˋ前天16:34

檢舉X造神:很怕? 怎麼開始認為警察不會理? 巴哈這種案件很多 發文之前你都沒注意? 講話要理性 不要自討苦吃 浪費社會資源 你提供了什麼資源給社會?前天16:34

檢舉X哀哀:沒啊,只是你以為警察會理你,我告訴你事實而已前天16:35

檢舉X哀哀:雖然我知道你只是虛張聲勢w前天16:35

檢舉X造神:就算你未滿20歲 你的監護人也需要負連帶責任 這東西也只能民事 不過用在你身上就很夠用了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那快來用啊~~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還有樓上有人再跟你說話你不理他唷~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告訴我事實 我也不多做爭論 偵查庭上再跟我講事實吧 有圖有證據 巴哈上面有ip 只要你是在家打電腦 這樣就夠前天16:37

檢舉X哀哀:但我現在不是在我家耶,怎麼辦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在不在家 我不知道 偵查隊會自己去蒐證 關我屁事 包含帳號本人 註冊信箱 信箱資料 樣樣都能查 你認為有差別 我只知道我筆錄做好 你等著收公文到案說明就夠前天16:39

檢舉X哀哀:而且受理期限是半年,不是半年後才會受理,你想裝懂還早W前天16:39

檢舉X哀哀:真的有夠好笑的,警察會為了這種小事去大費周章去查,你也太天真w前天16:40

檢舉X造神:追溯期是半年 並非報案時間 不懂就多去請教別人 別在這邊跟我爭長論短前天16:40

檢舉X哀哀: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前天16:42

檢舉X造神:至於會不會 就看看囉 巴哈像你這種人很多 不過對自己的發言卻沒認知的人也很多 是或否 就等著看前天16:42

檢舉X哀哀:你上面自己跟我說半年後才會開庭w?前天16:42

檢舉X造神:提告期限 是6個月追溯期 懂嗎 我現在報案跟5個月後報案 都是在追溯期內 又再跟我裝懂 不裝逼會死?前天16:43

檢舉X哀哀:我等啦,等半個世紀前天16:43

檢舉X造神:恩 沒問題 你繼續留言 而我呢 就動身如你所願 半年後見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就算警察可憐你受理我也只是賠個小錢,不痛不癢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嗆你這種人就是爽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快動身,別說動身結果還在電腦前打手槍前天16:45

檢舉X哀哀:比你囂張要告人得多的是,但沒半個跑去告,除非影響到個人利益,不然根本完全划不來w前天16:45

檢舉X造神:剛剛不是說不會受理 而我需要錢? 你想太多了啦 民事上面和解 只是撤銷告訴 我不和解 幫你打上一個記號就夠前天16:46

檢舉X哀哀:那歡迎來打呀~前天16:47

檢舉X哀哀:反正你也有罵我高能兒w前天16:48

檢舉X造神:在告訴乃論罪上面 影響個人利益最重要? 你想拖延時間? 不過我並不想如你所願 而剛剛po的對話圖 去7-11列印出來 在到派出所或分局就能受理了 沒很難前天16:48

檢舉X囧小希:"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 看到這句笑了XDDDDDDDDDD前天16:48

檢舉X造神:誰罵你? 如何罵你? 高能兒是罵你 辱罵字眼都不懂 枉費我的稱讚阿 高能兒前天16:49

檢舉X哀哀:那快去~快去,大陸仔加油前天16:49

檢舉X造神:在大陸仔這句話之前 先看看我帳號吧 台灣的07在哪你都不知道 很抱歉楠梓分局在我家隔壁前天16:50

檢舉X哀哀:那快去啊,還留言做甚麼w前天16:51

檢舉X哀哀:我對高能兒這字眼感到被汙辱了,我也要提告><前天16:52

檢舉X造神:恩 當然 我剛穿好衣服 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8

檢舉X哀哀:我也穿好衣服惹,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9

檢舉X造神:請告 如此稱讚你的見解 你還不滿意 偵查庭見吧前天16:59

檢舉X哀哀:你不是出去了嗎?前天17:03

檢舉X造神: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所有條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門去前天17:06

檢舉X哀哀:你要出去幾次啊,快去好嗎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不是就在隔壁而已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我沒散布於眾啊w 你想太多了吧w前天17:08

檢舉X阿凱:那你說 別人小學沒畢業 還有暗喻別人漢奸 還有別人說話不經腦子等等 這些也證據確鑿了= =前天17:12

檢舉X哀哀:他現在八成是坐在電腦前不出聲,裝作去報案,等一段時間再回來說他報案了w前天17:15

檢舉X哀哀:我室友都跑來看了,他們說警察不會去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何況他自己都罵人了w前天17:21

檢舉X哀哀:除非是嚴重的毀謗罪,不然就算警察表面上受理了實際上他們也不會去處理w前天17:24

檢舉X焦糖布蕾特:剛剛看完了整串留言 我只想說一句 只是討論動畫而已 何必火氣這麼大....前天17:31

檢舉X囧小希:他沸點很低(不知是不是裝出來求戰) 很早在某樓就拿別人親人在扯 又說別人認知症 發病 選擇性失憶 漢奸 高能 他罵人最兇 他跑去告自己?前天17:31

檢舉X哀哀:我高中同學跟我說警察不會浪費資源和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除非是影響到個人利益的毀謗罪前天17:33

檢舉X哀哀:不然真要受理,根本處理不完前天17:33

檢舉X哀哀:我同學法律系前天17:33

檢舉X哀哀:焦糖,他不是在討論動畫,他是說我們這些叫果青的沒資格討論動畫w前天17:35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是用語的不同吧 果青跟春物不都一樣 =.=前天17:38

檢舉X哀哀:對啊,單純翻譯不同罷了,但樓主就是要爭執這一點w前天17:41

檢舉X焦糖布蕾特:在估狗搜尋 春物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8%A5%E7%89%A9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搜尋 果青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E%9C%E9%9D%92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對用語沒什麼堅持 看哪個用法比較廣泛我就用哪個....前天17:44

檢舉X哀哀:我個人是2種我都OK,但樓主就是要正名春物才是正確簡稱w前天17:46

檢舉X哀哀:不認同他的就罵人或說人家沒資格討論w前天17:46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為了澄清還跑去維基百科看了一下 擷取其中一段話前天17:47

檢舉X焦糖布蕾特:當初的書名為「俺?青春?????間違????件」[2],正式書名定為「???俺?青春????????????。」。前天17:48

檢舉X焦糖布蕾特:由於包含句點共有20個字符,作者的官方Twitter帳戶募集簡稱,最後決定簡稱為《果青》(日語:???)、通稱為《我搞錯了》(日語:俺???)前天17:48

檢舉X阿凱:是呀~明明是討論版...動畫把小說內容刪剪過多確實不好...但是也沒必要別人說了動畫也有好的地方就不斷刺激他人吧..前天17:49

檢舉X黑羽:所以到底在吵什麼 感覺都已經歪串了前天17:51

檢舉X哀哀:你只要反駁幾個字,他就會回你一大串歪理,甚麼反社會之類的都出來了w前天17:51

檢舉X黑羽:一下子說別人 講果青是在秀下限 可是巴哈版是台灣的耶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他說要去告我,說我罵他,但留言一打開,他幾乎每個人都罵過w前天17:52

檢舉X黑羽:我用GOOGLE查 果青 跟 春物 只有前者 是 正確的 還是我要用 百度查阿?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八成裝作不在,等一段時間回來說我已經去報案了吧w前天17:53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春物好像比較難找到 果青打下去就整排結果了前天17:53

檢舉X黑羽:動畫被砍 劇情 其實 也沒辦法 因為 動畫 就是 幫小說 打廣告的一種 管道而已前天17:54

檢舉X黑羽:而且有在看的 也知道 如果把一本書的獨白 通通塞進去 這不做半年番 絕對 放不下去前天17:54

檢舉X哀哀:一打春物,除了幾個沒關係的之外,剩下都是大陸論壇的前天17:55

檢舉X哀哀:果青則是台灣的,翻譯不同罷了,都是指同一個作品,不知道他在HIGH甚麼前天17:56

檢舉X囧小希:GOOGLE"我的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題 wiki" 結果也是果青名字 百度才找到 希望他回來不會說 "GOOGLE沒買版權"前天17:57

檢舉X哀哀:小說動畫本來就一定會砍,反正就當作另一個作品來看就好了前天17:58

檢舉X哀哀:他其實人一直都在電腦前吧w 因為要裝作去報案才不出聲w前天17:58

檢舉X哀哀:說穿好衣服要出門了,結果過七分鐘還能回我留言w前天18:00

檢舉X哀哀:還要我催他 他才說要去w前天18:01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單純想要去享受劇情的感覺 去看小說比較爽 大部分動畫劇情都砍很大前天18:08

檢舉X歐買尬:居然被折疊了,真不簡單前天19:44

檢舉X∑◆伊恩?雪乃★:整串看下來,笑到肚子痛…前天19:44

 

以上原文的留言 在各位律師看來 暱稱造神 被提告公然侮辱 毀謗 侮辱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他有關侮辱謾罵的相關字眼 後面都有打上問號 對案件訴訟影響程度大嗎  而是否要當事人才能提告 勝算大嗎  PS 造神 就是本人我

奈奈 104-06-05 18:33

鄰居正在施工

從早上9點多開始到現在6點半還在弄(中午有休息)

星期六也會

有規定施工時間嗎?

可以錄影檢舉嗎?還是要電話檢舉

打給環保局說噪音汙染這樣嗎?

 

謝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47

社區規約看看是否有特別規定。

鄰居以和為貴呀。

奈奈 104-06-06 01:01

是透天的

他們從3月底就開始弄了

中間有一陣子沒弄,上禮拜雨停後又重新開始了

我也知道下雨的關係所以可能在趕工

但天天這樣真的很吵,粉塵會飛進來也不能開窗了

帥男哥 104-06-04 21:42

我社區是30幾年的電梯大樓,每4棟大樓的後面圍成一個天井,一共有4個天井,戶數接近200戶。樓上住戶幾乎都有陽台外推、裝設鐵窗、樓梯間放腳踏車..等;一樓的住戶,幾乎每戶都把天井的四分之一部份,用磚塊水泥圍起來。我也是一樓住戶,但並沒有用磚塊水泥把天井圍起來,而是在天井放洗衣機、冰箱..等。這個現象已經很久了。
之前管委會向建管處只檢舉違建,建管處說我沒有違建。現在管委會委託律師轉向法院告我民事,占用公共天井,要我返還土地,還要求5年的不當得利52萬多元,每月要付租金8千多元給管委會
我有向管委會委託律師詢問,整個社區幾乎都違規,甚至於比我還嚴重,為何管委會卻只告我這戶?他說:沒辦法,管委會就是只告你,不然你也可以去告別戶啊!
請問:管委會並非所有權人,有權利要求賠償嗎?管委會用民國84年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說我占用公共天井,可是我的東西在民國78年就在了,有不朔及既往嗎?我不否認我有占用天井,可是管委會可以全社區違規都沒事,只告我,這樣公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占用公共區域,所以管委會可以提出告訴,而本件管委會確實可以針對你的部分提告,至於其他人的部分,就看管委會要不要處理,而本件可以爭執者,應是七十八年時有無特別約定以及租金是否過高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02 17:56

面試時談妥底薪三萬 ,全勤2000 ,餐費60/日 ,2/17到職,3/28才以基本工資19273投保勞健保 所以在四月初以書面附2月3月的薪資單郵寄向勞保檢舉未到職日加保及薪資低報 ,勞保電話回應投保金額因本人薪資2.3月份屬不固定薪資(數字沒完全相同)所以沒問題 ... 

是因為3/28號才加保,才會回應我低報的問題是沒問題嘛 ?

 

haosen 104-06-01 01:5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教,就是我們大樓管委會已在去年8月向縣政府申請立案成功!可是呢出現一個狀況,就是我未出席當時的住戶大會,卻發現出席登記簿有我的名字,於是財委被我告,經雙方和解,財委願意無條件不收取財委的補助津貼至任期結束,並且被判緩刑一年成立;後來今年只公布一月的財務報表之後,二月.三月.四月的財務報表卻未公布,我想看財委是否有按照和解的條件,每月不收取補助津貼,所以我要問題是....

第1點:已經立案的管委會所公布的財務報表.其明細不符.帳目不清是否屬於偽造文書??(例如應該記錄在二月已經支出的金額,寫在三月核銷;例如應該記錄在二月應收的金額寫在三月應收,然後加加減減,總金額是對的)也就是說沒照正常的收入支出計算??

第2點:已經立案的管委會未依規定公開財務報表,我告知管委會要公布,對方還是置之不理,若直接向縣政府檢舉是否會直接開罰??還是縣政府會先請管委會限期改善並公布??

第三點:之前財務務報表有延遲過,我也曾要求看財務報表,管委會推託大會規約的閱覽規定善未完成,所以不給看,如今財務報表又延遲了,我將再提看財務報表,若是管委會還是不給我看,是不是要請縣政府發文管委會公布??

第四點:如果管委會不公布財務報表給我看,財委是否按照和解條件不收取補助津貼的憑證,我該如何是好??我是否要投訴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財委不公布財務報表是否真的不收取補助津貼,有違背和解內容之嫌??

不好意思寫了這麼多,因為住戶大會要在6/13號舉行,想要了解多一點,才能因應管委會的回應,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只要支出收入都是正確的,時間點略有出入,並不會構成犯罪。

2、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公佈,倘若仍拒絕,則可以向縣市政府檢舉,縣市政府會函詢問管委會管委會無正當理由仍拒絕提出,就會開罰。

3、當初為社區義務擔任財委這個條件倘若有寫在判決書內作為緩刑條件,倘若查獲對方仍然收取補助,則可以向法院陳報,請求撤銷緩刑

 

二翎 104-05-29 08:54

請問我跟line上買家購買nike鞋款
發現size不合不給換貨也不給退

後來發現是假鞋 我說想去檢舉 他就馬上說可以退款 但要先寄回去
想請問寄回去 如果他不退款 在法律上我可以採舉什麼動作? 

mint 104-05-28 10:39

您好~想請問我在昨天收到刑警大隊通知明天要到案說明有關商標法的案件~原本不明所以打了電話去詢問之後了解~是我在露天拍賣販售的一款矽膠隔熱杯墊有侵害拉拉熊商標~我想問的是1.查詢了一下拉拉熊的中文商標,註冊的商品類別商品名稱裡並不包含我所販賣的"隔熱墊"而且圖標和我所販售的商品並不完全相同,圖標相同的註冊項目的商品名稱一樣不包含"隔熱墊"那這樣,我依然有侵害商標嗎??

2.我的拍賣網頁商品標題為"創意卡通矽膠隔熱墊 X美樂蒂/拉拉熊/黃小鴨"
可以主張商標法36之1描述性使用嗎?我的本意的確是描述商品款式形狀,證明是我在PO上之後沒幾天就將標題改為"創意卡通矽膠隔熱店 X隨機不挑款" 因為大家普遍認知都能瞭解拉拉熊形狀,再被檢舉前我也真的不清楚已被註冊為商標,也無意將拉拉熊當成商標使用,拍賣頁面也沒有強調或提及是正品,照片上標註也只是希望讓買家方便告知購買哪一款,這樣適用36之一嗎?
3.最近有聽過"微罪不舉"但是不是很清楚我的案子算嗎??我不是專職賣家,網拍賣的大多是自己用不到或用不完的東西,這次被檢舉的商品只賣出1個單價49元,加上郵資50總價百元都不到,我也是初犯,並不是故意,這樣算嗎? ?
因為網路上很多人都說趕快找公司和解悔過甚麼的,還要罰款.. 甚至還有說會搜索..我目前還沒到刑大做筆錄,我目前應該怎麼辦或是要準備甚麼嗎?謝謝~

你的案件主要的爭點如下:

1.商品是否與註冊商標指定商品類似

2.商標註冊商標是否類似

3.拉拉熊商標是否屬於知名商標

4.你有沒有侵害的故意

由於你自己在網頁上也寫了拉拉熊文字,我猜拉拉熊應該是屬於知名的商標,而且可能會被認為你的商品有攀附對方知名商標的意思,這會對你很不利。

你應該綜合考量所有的狀況,判斷是否要和對方和解以便爭取緩起訴或做無罪的抗辯。

 以上,如有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int 104-05-28 10:5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案件主要的爭點如下:

1.商品是否與註冊商標指定商品類似

... (恕刪)

我的商品是拉拉熊"頭"形圖案的杯墊,註冊的商標圖標則是拉拉熊全身側躺狀,登記為墨色我的商品是黃色,目前還不清楚是買家檢舉還是商標公司檢舉,所以我沒辦法是用商標法36-1描述性使用嗎??
我的確非故意,也沒有攀附的意思,如果企圖攀附我想將"創意卡通隔熱墊"直接改成"拉拉熊杯墊"比較好,但我沒有.反而是隔開使用而且是放在後面,就是~我賣的是"卡通隔熱墊"拉拉熊指的是款式,這樣不能算是描述嗎?...明天要去做筆錄恨慌,也覺得時間很緊迫,真的非常感謝陳律師回答~ 

判斷是否有混淆誤認之虞,應該要看對方註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使用的文字及圖面等及你使用的商標的商品、文字及圖面綜合加以判斷才能夠確定。

描述性使用,和你所使用的方式不一樣,比如說你是汽車維修廠,你描述說你有修理BMW的汽車,那消費者會直接知道你的商標不是BMW。但是你的描述是說拉拉熊杯墊,消費者會以為你的杯墊就是拉拉熊商標權人製造或銷售的或與該商標權人有相當的關係,這就會被認定是有攀附的意思。

以上,如有進一步協助的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

小哲 104-05-27 23:25

您好,我是網拍的賣家,由於商品買家收到後評價給我負評,講得很難聽,是否可提告呢?

買家:我收回你的評價,新評是爛透了,只會偷料的爛商家,滾回去你的老陸家 32G只能3G的A片 幹 隨身碟32G也是A片放不到8G, FUCK ,檢舉你賣場看你多會創帳號

以上是他在公開評價中留言的,也無詢問直接這樣講,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 能告什麼呢 

Dean 104-05-27 15:37

各位駐站律師 好:

想請問:

1.近日在LOL遊戲上因被人罵「出什麼低能裝備」、「低能」,一時生氣回罵他「操*掰」,不知道這有無觸犯毀謗汙辱妨礙名譽

2. 若他有截圖,我則無(事後我有向遊戲系統檢舉),請問當他告我時,我在沒有截圖的情形下(但有朋友與我一起玩,了解情形),我有機會反告他毀謗汙辱妨礙名譽?(我問有機會的意思,是想說有機會告贏嗎?)

以上麻煩了,謝謝。

如果你能找到數位同時在線上的朋友作為證人(越多人可以證明,對方否認的機率越低),證明對方於公開的網路遊戲中對你辱罵,提起公然侮辱告訴後檢察官起訴的機率應該是不低的。

 

Dean 104-05-27 16:08

瞭解。

(因為當時遊戲情境是以五人為一組的機制,他的打字留言與我的回擊,確實五個人都會看到,所以除了我與對方外,一人為我朋友,另一則是他的朋友,最後一人應不在兩方認識的人當中。)

那他告我毀謗汙辱妨礙名譽? 也有機會成立嗎?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此給您五分的滿意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告您也可能會成立,並不會因為互罵而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an 104-05-27 23: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告您也可能會成立,並不會因為互罵而不成立,以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在此也給您5分滿意度,謝謝您^^

文城 104-05-24 12:39

我們公司員工超過50人 老闆懶得請主管  管理方式就是罰錢
你做錯他就罰你錢100元~1萬元都有   
重點公司都是先斬後奏  常常莫名其妙薪水就少了好幾千元
跟上面反應:為何不事先告知 罰錢的項目
公司說:公司規定太多講不完 你被罰錢 下次注意一點就好   實在是欺負勞工
請問雇主胡亂苛扣工資  我想去地檢署檢舉他  要告什麼罪名? 

再來勞工退休金也提繳不實 大家的薪水都不一樣 但老闆永遠用最低的基本工資去提繳6%  因為員工眾多 老闆其實不法獲利很大  等於涉嫌登載不實 
又有詐欺得利的嫌疑
請問這部分 去地檢署可以告他什麼罪名?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無故扣薪、未依法提撥勞退,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協調不成再委請律師提告

文城 104-05-24 18: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無故扣薪、未依法提撥勞退,建議可以向勞 ... (恕刪)

早就向勞工局 勞檢處 勞保檢舉
這壞公司不是省油的燈 他們不願意請主管 倒是很願意請法務人員(非律師
我真的想找檢察官主持公道
請問律師亂扣薪水 跟 勞退故意提繳不足  有沒有洽當的刑事罪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4 22:36

您好,建議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公司似無刑事犯罪,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耀 104-05-23 00:15

以下這方法有用嗎?


存證信函就好?


想問問怎處理..最近收到帳單

我沒有辦理其他家的 可是有收到其他家的帳單 只有辦台哥大

可是有台灣之星跟威寶的..錢也不是我繳的..最近才寄信說沒繳

求回覆..



某大哥大公司通知你電話費逾期未繳,而門號根本不是你的,電信業者還會語
恐嚇告訴你,如果不繳錢會將你所申請使用的門號,一併停機怎麼辦?

錯誤示範:

撥打客服專線反應,客服人員會向你確認身分,然後要求你先向警察機關報案, 取得報案証明後,再到其公司門市填表格,辦理未申辦門號等手續,以
確認該門號不是你所申辦,一般來說,這個手續完成後,電信業者就不會再向你催繳電話費,可是這是錯的。

正確做法:

你完全無需理會他,頂多到附近郵局寄個存証信函給他,聲明該門號與你無
關﹝網路可找到範例﹞,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 

應採取步驟:

一、該門號既然不是你所申請,為何你要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
要的手續,應該是由電信業者,拿著當初申辦人所填寫之申請書來到你面 
前,向你確認簽名筆跡真偽,而不是善良的你,跑去讓他們確認你的無辜。

二、報案應該由被害人實施,而大哥大門號遭冒辦,有損失的是電信業者,
所以被害人也是電信業者,應該由電信業者向司法機關報詐欺案。所以你不是
被害人,充其量,你頂多是證人關係人身分,去報案,是要不到報案三聯單的。

三、電信業者如果逕行將你所申請、並有繳交電話費之門號擅自停機,你絕
對可以向消保單位檢舉,甚至可以要求被停機期間的損失賠償,因為你沒犯錯沒違法

四、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寄一封書函
過去即可﹞,或將存証信函影本提交法院,不必跑法院。若收到法院通知需要到庭,這個時候你一定要請假不可,但是,只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不無小補。不過通常電信業者不會笨到自討沒趣,一般收到你的存証信函,公司就會自行吸收損失。

 

小郭 104-05-21 16:43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在本月17日 因鄰居檢舉在女友租屋去樓下 被查獲2小包k他命手機 帶回派出所 之後警察又回去等我女友回家後 上樓盤查 搜出62克k他命 夾鏈袋 磅秤 後來到分局 偵查隊跟派出員警說 因為我不是現行犯 只能函送 而在家的女友和我朋友被移送 他們筆錄也都交代清楚 東西都是我的 沒說我賣 也沒說我給 之後一萬交保 我個人筆錄也都說是我的 沒說有販賣 說磅秤是因為我一次拿50怕對方會少給 所以買的 夾鏈袋是因為要裝小包帶出門抽方便 筆錄都有交代清楚  被查扣手機是新辦的 只有少部分通聯 都正常 敏感的是他是王八卡 請問已目前證據 我會因為什麼被起訴 是持有超過二十公克以上 還是意圖販賣而持有 如果是意圖販賣而持有 成立的機會高嗎? 有機會緩刑嗎 
(本人初犯 無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1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有分裝的物品,所以至少會遭認定是意圖販賣而持有。加上您的女友是您給的,所以還會有轉讓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1.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僅是單純吸食,就沒有刑事責任,只會有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因此您係單純自己施用或是販售等,罪刑差異甚大。

2.  您至少有持有毒品之刑責,警方後續應會檢驗您與女友、朋友的尿液或毛髮,若他們呈陽性反應,若來源為您無償供給,就有轉讓3級毒品的刑責,警方甚至會認定您係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其中的差距憑藉您的供述、或他們是否可以透過通聯找到您有販售毒品證據。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分裝袋,加上您持有的數量大,或許會認定有意圖販賣而持有之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損害控制於加重持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1 22:34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意圖販賣而持有K,也是要有相當之證據

至於K的持有,若只是小量持有(純質淨重未滿20)不會有刑事問題,頂多是行政罰緩,罰罰錢,上上毒品講習課程即可。

但是,若純質淨重已達20以上,就會有刑事加重持有的問題。

另外,若女友跟其他人只是說東西是你的,只是剛好在你家,沒有說是你給他們吃或使用或做任何用途,就不會有轉讓的問題。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回覆 小郭 的發言內容:

各位

1.就您所述事實因為量大加上有分裝袋及磅秤,極容易被起訴因販賣而持有,但若無人指述您販賣,法官並無積極證據判處您因販賣而持有

2.其次,文中似乎提到您女友身上帶有少量毒品而被查獲,且您女友供述此等毒品來源為您,則此部分恐被起訴轉讓,除非您們是共同出資去買入共同施用

3.毒品罪嫌屬重罪,若資力許可建議委任律師初始即參與辯護較能保障權利;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4.本所律師承辦毒品案件經驗豐富,歡迎來所進一步諮詢,惟本所會按時收取諮詢費

 

JANE 104-05-20 10:20

你好:

我想請問,農地將一部份及全部出租給養鴿子蓋鴿舍,及農地一整片全舖水泥地出租給養鴿工會蓋鐵皮屋,算一算全部有10分地左右,出租人還是某議員,

農地非做農用,每天還有數不盡的噪音空氣污染,鴿子大便的水還排入農田水溝,再被農夫用來灌蓋稻米,我想請問他們這樣是否有違法情事?我該向那些單位檢舉?重點是最大片地的出租人還是某議員,台灣目前就當官的最大,都官官相護,我若檢舉了,該如何自保,會不會惹禍上身?請萬能的律師們幫幫忙吧!感恩!

這會有違反建築法(違章建築)及環境污染方面的問題,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建管機關及環保機關檢舉,如果該等機關因為害怕得罪長官而不處理,可能訴諸媒體會比較有效果。

關於你自身安全部分,如果有媒體願意報,那後續如果有人來找你麻煩,喜歡把事情鬧大的媒體也會繼續爆下去,那麼你就安全了。

小妃 104-05-18 00:34

發時時間是104/5/16(六)上班時間9點多,我男朋友騎機車上班,把機車停在騎樓上,然後旁邊有塊空地,是我男友公司樓上的建設公司的車庫,然後當時有個伯伯看到我男友把機車停在那,認為擋到他們車庫,可是我男友停機車的地方不屬於他們的地,了不起算是停騎樓人行道不好,對方一開口口氣就很差很兇的要我男友移車,我男友因為對方口氣很差也不高興,所以也不高興的回他說:「我停這裡如果有違規你可以報警或者是找拖吊,我現在沒有要移車」對方就說:「年輕人說話不用那麼嗆」我男友回他說「我沒有嗆是你口氣先差的」他說完正準備要走人的時候,對方就衝過來揮拳了,我男友當下直覺反應是用左手擋下來他的右拳,並用右拳把他揮開,雙方就開始追打,因為對方是有年紀大約50多歲,我男友也怕打他受傷,也一直閃躲,但是對方一直追打,他也因要制止對方有回打的動作,例如對方衝過來要打他他把對方踢開這樣,然後對方一直追著他想打他,他不想打對方只想擋他,所以我男友有用路邊的花盆丟他想制止他的行為,可是對方死要打他,然後我男友因此有被他抓到背,是後來我男友同事跟老闆趕到對方才停手,只是因為我男友老闆之前就跟對方有過糾紛,所以對方火氣還是很大,罵完後可能發現他只有一人他也知道不能再動手所以罷休,但是他走時一直不斷對我男友說:「你給我小心一點!給我注意一點!」就離開了。我男友因被抓到背部一直刺痛,當下跟老闆要求說要去驗傷,但是老闆卻說公事重要,私事請下班再解決,所以硬是帶我朋友去出差,等到下班後脫衣服看到背才發現衣服都被抓破還有流血抓傷3.4條抓痕,但是打聽到對方是樓上建設公司的董事,勢力龐大,且有黑道背景,認識黑白兩道,之前我男友的老闆就是檢舉違規而結仇,對方也靠了關係撤銷案件,所以我們也不知是否該去驗傷提告,原本想說去看醫生看可以不可申請醫療補助,但公司告知這個不能補助,所以我們當天就沒有去醫院驗傷,我想問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辦?因為聽說提告出庭花費會很高,我們經濟很有壓力沒有那個錢請律師出庭,且很怕提告後如果對方太有勢力而導致我們敗訴或是因此記仇找麻煩該怎麼辦?再請問上班時間受傷有勞保或是團保呢可以申請補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0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立即至醫院驗傷,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沒有當天驗傷的話有可能會被懷疑這個傷勢造成的原因。

二、這個部分監視器證人就相當重要。

三、監視器部分可遇不可求,不見得找得到。

四、證人部分要先搜集證人的說法,尤其是如果他的老板未必會同意出庭作證呀。

五、訴訟的確有律師費用的問題,有律師處理跟自己處理確實會有差別,這個部分要自己斟酌考量是否請律師了。

六、如果要告刑事,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提告刑事記得要搜集相關證據,完全沒有證據就告的話有一點危險。至少要有驗傷單,如果能錄到證人音的話是更好些。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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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立即至醫院驗傷,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fcchang 104-05-12 10:51

住家大樓旁邊有一個人跟他的太太開了一間小店作生意

那位先生常常都喝酒醉醉在附近晃來晃去 不時大吼大叫影響住戶安寧

那天我跟先生小孩在樓下,我跟小孩先上樓,進大樓時,他就在我們大樓裡一抽煙一邊跟管理員聊天

我經過旁邊時就跟他說~~先生 我們大樓裡不能抽煙喔

當下他也沒什麼反應我就抱著小孩先上樓了

緊接著我先生準備要上樓,他可能心裡愈想愈不開心,加上帶著酒意

就抓住我先生的領口擋住他不讓他上樓

我先生一直跟他說叫他不要碰他(我先生是外國人不會說中文)

我先生就用防身術就把那個人甩到旁邊地上以免發生正面衝突

當時我先生馬上打電話叫我叫警察,說有人要攻擊他

警察到時他們兩人是沒有肢體衝突的

不過那個無賴就是一直不停叫哮,他在跌到地上時可能是撞到旁邊的門臉上有些瘀青

一直說我先生打他

幾個小時後他就去驗傷然後去警局要告我先生傷害

我先生已經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也去調看了監視器

發現監視器剛好被反光到很模糊

所以只看得出來那人不讓我先生進大樓

沒辦法看到他抓住我先生,也沒辦法看到我先生被抓住後把他甩到旁邊去

當時在場的管理員因為怕麻煩所以也不願去警察局做筆錄

(管理員說對方一直叫她去警察局作偽證說我先生打他)

我先生認為自己沒錯也不傾向和解

結果這幾天對方去找調解委員會說要和解

還跟附近某鄰居說,到時候要要求我們賠償

因為他受傷那兩天都沒做生意

他太太本來手機就壞了,現在剛好可以說是那天受傷時手機壓壞了

是不是乾脆不要和解跟他告算了

可以檢舉他室內抽菸

還可以告他強制妨礙我先生進入自己家裡

不知道是不是還能告他誣告勒索 (對方好像有前科不知道這樣我們勝算會不會大些)

我先生認為自己沒有錯,對方侵入我們大樓還妨礙他的自由

如果和解是不是感覺就是自己認錯

何況對方還想趁機大撈一筆

我其實是希望不要真的走向訴訟,為了這種小事真的很浪費社會資源

管理員部分可以私下跟他討論,然後錄音。未必要傳他出庭作證,但是留著這個證據以後可能用得到。錄音要先測試、要有目標,錄完可以跟律師討論錄的內容行不行要不要再補錄音。時間隔久了之後管理員忘了你要錄也錄不到了,所以這個要先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4-05-11 18:47

我近期收到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問題是他申訴內容強詞奪理,
我曾經販售布偶,我購買表單說過"若購買人數不足須補款"、"國際運費、國內運費、手續費需補款"之後因人數不足進行第一次補款,也在補款表單內也清楚"後續還需進行國際、國內運費埔款、手續費補款"結果我的消費者跑來私訓我說,"他不知道這是人數不足補款,以為是運費補款。"並說我逼迫補款是"強迫購買"還檢舉我說我強迫購買、消費爭議申訴,並在申訴書上寫"我尚未告知"

現在就是他一直堅持說我”強迫購買”
請問,我在這點有侵犯她的權益嗎?

我寫的清清楚楚的卻被他檢舉,並寫不實描述。

我應該如何反應這項檢舉

以及如何回覆並進行下一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針對該申訴表提出答辯,一一反駁對方的說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oris 104-05-08 18:38

律師您好
近期收到公文說疑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商品為朋友給予,吃起來覺得甜甜得像糖果,固上網搜尋說可瘦身,與商品樣子相似,以為是相同東西,但想想商品未標示,商品未售出,立即下架(12月底)不在理會,商品也已丟棄,殊不知下架卻遭人檢舉,也以為下架=刪除,但露天網頁庫存卻可供人點閱

想請問該怎麼辦呢?
吃起來覺得甜甜得!個人覺得是糖果,但也未販售出去,網頁也被刪除看不到資訊><"

只有放圖片,但沒印象有打到瘦身相關字....畢竟網頁已經被刪除看不到,請問該怎麼辦呢?

查詢藥的定義是:用於診斷治療,足以影響身體結構、生理機能
可以主張吃起來甜甜像糖果,怎麼會是葯這點呢?

至於醫療廣告這點、需宣稱醫療效能,但查詢"瘦身"並非是醫療效能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0 00:46
Dear Goris, 很抱歉這麼晚才看到您貼在這裡的問題,回覆如下:由於目前網路上賣東西被檢舉的情況非常常見,因此真的要小心。但衛福部或食藥局在處分前都會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所以您如果確定是以違反藥事法而非違反健唐食品管理法被要求陳述意見時,可以主張下述的實務見解。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消字第 0990024761 號 一般商品如宣稱可塑身、減肥,而未指商品可改善不良生理情形或某些症 狀者,非屬宣稱醫療效能
LISA 104-05-08 16:00

您好
因為我們大樓並沒有成立住戶大會
也沒有管理委員會,只是老公寓大家輪流收基金管理費--電梯維修費用和大樓支出之用,因為現在輪到其中一戶住戶,這家住戶打著他是管理委員會的主委名義(但大樓並未有管委會),向政府去告其他住戶 破壞建築結構,因為私怨,所以此住戶現在都利用現在輪到他收款,拿著大樓的收據章,在未經大樓住戶同意,任意的張貼公文並蓋上印章,
例如:貼在公佈欄上寫著:某住戶有違建所以影響水利工程無法執行(但其實某住戶雖是違建,但其實並未影響到水利工程).然後沒有經過住戶同意,隨意蓋章張貼這些發文,且自己也是違建戶,卻利用他在收款拿著印章到處跟人家說他是主委. 去檢舉別人,請問各位律師們,他這樣的作法是否已經違法或者是侵權了呢?因為他並非主委,也並非代表全體住戶,且還對外向政府說他是大樓主委,要檢舉住戶,請問這樣是否跟冒名還是偽造文書有關呢? 謝謝

建議先弄清楚有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並向當地主管機關查詢有無管委會之成立,方能定後續行止。如有疑問,應向當地律師實體洽詢,並攜有關證據

一休 104-05-08 11:35

我因為日前向客運公司檢舉司機行車不當

導致我的個資洩漏出去現在它們有的

司機都知道是我在檢舉他們然後

在等公車的時候司機都會看我或是

叫我檢舉的名字還會跟同事說我就是那個人

雖然他們沒有惡意但感覺好像想讓大家都知道

 

跑跑迷 104-05-08 11:13

勞基法第26條明文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今天我們公司明文規定若要離職沒有提早前10日-30日提出申請,沒來的日子視同曠職,且當月薪資離職手續完成前暫緩發放。但是今天倘若我沒有做到3個月是可以當日離職的。但是公司今天卻說若沒照公司的離職規則走的話,你曠職就要記大過並罰2700元。試問 這樣算是預扣工資嗎? 還是一定要有被扣的事實才能向勞動局檢舉

你在三個月內離職,依照勞基法確實不需要預告,公司的工作規則如果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可能會被視為無效。不過你還是要交接你的工作,如果你提出交接的請求,對方置之不理,這樣你就可以說係可歸責於雇主而無法交接,不會構成你雇傭契約的附隨義務不履行。

另外,勞工的薪資應該依照規定發放,比如說原本約定是每個月25日發放,到了25日那天,你發現公司沒有將應該給你的薪資全額給你,那扣下來的薪資如果不是得到你的同意或經過法院判決的,那就是公司對於還沒有確定的債權從你的薪資中扣除,構成預扣工資。

如果公司有預扣工資的情形,你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檢舉,請求對公司進行勞動檢查。

跑跑迷你好:

有關工作規則中有罰款規定之效力,實務上有模糊空間。

但若因此遭雇主扣減離職前應發給的薪資,仍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以上供參。

柳丁 104-05-03 19:06

是這樣的,最近搬新家但樓上住戶卻把附近要來的回收物堆放於公寓1樓的公共空間。

1.樓上住戶長期將撿來的回收還有附近鄰居還自動把家庭回收物都丟到我們公寓門口外給他撿,這些回收物堆放於老公寓大門的一樓樓梯間,影響其他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雖然沒有直接影響到通行,但有礙觀瞻,且因季節關係會產生惡臭,雖然他有定期清理與變賣,但還是不定時有臭味,臭味還會飄到2樓也就是我家門口也聞得到惡臭,且他們還存放3桶的積水容器做為清潔回收物還是一樓地板之類的,除了惡臭也擔心容易有病媒蚊,請問該如何處理??

2.已有口頭告知對方不要撿了,但沒有改善,之後請里長去協調,也還是照樣堆放,想請問像他這樣堆放回收垃圾在公寓內的公共空間(不是馬路也不是騎樓)有法可辦嗎(他這樣的行為有觸犯那些法律嗎)??公共危險?公共安全?公寓大廈維護法??

3.如果我需要檢舉他一定需要聯合其他所有住戶嗎??因為有的住戶與堆放回收的人較熟所以選擇忍耐且他們住的樓層較高,自家不會有惡臭問題,但大門口與低樓層的住戶就會被臭到。

4.重點是檢舉他需要向哪個主管單位報警還是1999還是告知環保局???

5.撿回收的住戶出現在樓下清理回收的時間不一定,就算檢舉了,找不到當事者是不是也拿對方沒辦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先向1999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ckey 104-05-03 18:42

律師您好:

我於目前的租屋處已承租兩年多,樓下是一間像私人開設的宮廟(堂)

每周六晚上固定都會有念經活動和幾乎每天都在焚燒金紙。

冬天還好都會關窗,但現在夏天了,吊掛在外面的衣服都會被燒金紙的味道燻到

室內空氣也不好,都要關著窗! 

有打電話去環保局檢舉,但六日他們又沒上班。加上他們晚上也在燒,根本檢舉不了

雖然我跟房東只簽一年約,現在是續約(沒重簽契約)

不想找過租屋的狀況下有辦法檢舉到他們不要再焚燒金紙嗎??? 

真的很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自行蒐證檢舉

2、倘若在您承租的時候樓下不是宮廟,是在租賃期間開始的,可以請房東協助改善。(如排風、隔音設費等)

執行者 104-05-26 15:28

我的建議是:搬家才是王道。 

樂樂 104-04-30 10:52

我目前是一個懷孕七個月二寶的孕婦

我本身跟雇主要求作到生產

可是雇主只說可以給我做到四月底就是今天

也只答應給我在四月底的時候申請大寶的育嬰假

並且不給我產假,還要求我簽署已領產假薪資的領據

當時它要我簽的時候一直在跟我說別的事情

當下沒想太多,當我要仔細一看的時候他收走了

而我也要了多次,單子不還我

如果現在我要反悔可以嗎?我去檢舉雇主如果拿領據出來對付我

我育嬰假已經在前天提出申請,如果反悔可以要求資遣費嗎

婦女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8個星期的產假,在這段期間內,雇主不得與勞工終止契約。你的情形,雇主顯然有意規避必須給予你產假的義務,於你分娩之前,要求與你終止契約,顯然其行為有規避勞動基準法的情形。

問題是,如果不是雇主要求終止契約,孕婦有權利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預告期間前告知雇主自願離職,於預告期間後離職

你的情形,如果可以證明是雇主以詐欺脅迫的方式請你簽下自願離職申請書,那妳可以用撤銷該自願離職的意思表示,使得契約回復有效的狀態,但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將來如果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在訴訟中雇主以該自願離職申請書為證,表示你是自願與其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你可能會敗訴。

你應該想想看有沒有其他人在場,或有沒有email、line等往來資料,可以證明是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及證明雇主在違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同時,脅迫要求你簽署自願離職證書的證據

以上,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樂樂 104-04-30 11:37

他不是要我簽署自願離職

而是我有領到產假薪資的領據

但實際上我沒領到,而且要求我做到今天

我如果在今天要求簽署非自願離職單呢?

建議妳先不要離職,告知對方,依據勞動基準法,雇主在這個階段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契約。並且要求對方應該依照勞動基準法支付產假的薪資

如果對方說已經支付薪資,或以其他方式刁難你,建議你據實向勞工局進行檢舉,請求勞工局介入,通常雇主知道你會向勞工局檢舉,多會比較收斂一點。

樂樂 104-04-30 11:48

可是我沒有證據證明說他未支付薪資給我

他也沒匯款資料,但是我確實簽了

而且我育嬰假在前天寄出申請了

現在來的及嗎?

Lin 104-04-29 21:33

國中時因為母親忙工作,父親卻有一陣子無業在家,一次我在洗澡忘記鎖門,父親看見後,眼神怪異,從此三不五時會找我麻煩,叫我進他房間反鎖打我,後來變本加厲叫我脫光衣服,表面上說要修理,卻會趁機摸胸部,毛手毛腳,稍有不從就毆打,甚至對我手淫,抓我手要摸他性器,我懵懂又害怕,因為怕傷害母親我選擇隱忍不說,雖然事隔十幾年,一路看母親為小孩隱忍有暴力傾向的父親,我真的忍無可忍,母親想離婚,父親一直不肯,父親又長年有女人,只是母親從未去抓,父親若在家,他的暴力之氣讓兄弟姊妹都不愛回家,因為事隔多年舉證困難,我還可以檢舉父親嗎?可不可以借這件事讓他們成功離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蒐集驗傷單及父親外遇證據,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妨害家庭告訴、聲請家暴令並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您被父親猥褻證據,若有辦法提出,亦可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可以先聲請保護令,再另提起離婚訴訟,基本上家暴外遇均可以作為離婚的事由,所以您們應先蒐集此部分之事證,當然您們也可以作證人證明您父親有此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蒐集驗傷單及父親外遇證據,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妨害家庭告訴、聲請家暴令並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您被父親猥褻證據,若有辦法提出,亦可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james 104-04-28 18:22

我家鄰居 是  幫派份子 ,

常常 恐嚇 我 說他是 黑道 角頭 大家都很 尊重他

還常常 瞪我  , 請問 律師  可以 直接向 檢察 機關  檢舉 嗎  ?

檢察 機關 會保密 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8 22:34

你想檢舉甚麼?

若對方所為有涉及刑事恐嚇,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對方之言論行為錄音錄影蒐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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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28 12:21

我知道勞保高薪低報可能觸犯刑法詐欺罪我有向勞保檢舉和地檢署告發

也知道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是檢察官卻是以刑法(節約原則)某一行為其他法律已有救濟規定即無動用刑法之必要來作為不起訴的原因

請問行政罰法第26條和刑法(節約原則)2者之間有不是就有何不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低薪高報才涉犯詐欺罪,高薪低報至多成立偽造文書罪。

2、倘若您對於不起訴處分書不服,可以依法提出再議聲請

 

小弄 104-04-26 11:25

各位法律專家們好

在下小弟有個小小的疑問想請教

最近我剛搬進去一棟新大樓  然後我有兩個車位(一個十坪)

因為小弟我沒有車子  想出租給別人使用

就放置了廣告牌1.5m*1.2m*0.5m 倚靠在小椅子上 放置在車位中間

有個鄰居檢舉我堆置雜物

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否真的違規

因為上網看了一些判決  其實我也不曉得我這樣做對不對  如果有人租了 我就會拿掉那張廣告牌  他占用的面積沒有很大

我們大樓的管理條例的確有一條"私有停車位或機車格,嚴禁停放腳踏車等車輛,及禁止放置任何雜物"

請問這樣管理是否有違背到更高層的法律

不管如何我只是想知道真相,如果真的我錯了  我也願意虛心受教

感謝各位專家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6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停車位禁止堆放雜物,倘若沒有影響其他人權益,則至多只是違反規約,而效力必須看規約的約定,本文認為此舉對於其他住戶影響甚小,倘若規約效力過大,可以嘗試主張無效。

小弄你好: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前段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侵占巷道妨礙出入。」而依同條第5項規定:「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最後依第4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由於地下停車位多屬於法定防空避難空間,若非停放車輛而是堆放其他物品,則恐有上開規定的問題,若管委會通知改善後建議仍是遵守。

另,若社區規約內未限制停放車輛之數目,原則上在該車位上停放機車或自行車並不違法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嚴格來說您無違法,但仍建議您做好敦親睦鄰,不用與鄰居鬧上法院,即使您最終無違法勝訴,實益亦不大,可考慮以別種方式出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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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諾 104-04-24 08:22

您好:

小弟與友人合租一間套房,最近要報稅,友人向房東租屋證明的時候,房東一開始的態度是不想給,在幾經要求後才給他,但卻被告知不得讓其他房客知道(包括合租的我),而且上面的金額比友人實際支付的還少。房東出租很多房子,從租金收入來算一年是破百萬的,因此想檢舉房東逃漏稅

請問除了在財政部的檢舉逃漏稅信箱中所需填寫的資訊外,還有需要提供什麼實體資料嗎(匯款紀錄之類的),因為很怕資料提供不齊全而不受理,謝謝。

你們可以提出租契約、匯款資料作為對方收入的證明。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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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carol 104-04-23 16:51

律師您好

我是一名女性公務員

因A同事與我們的直屬長官有糾紛

因此他對機關、政風室、地檢署到處匿名檢舉該名長官

並把其中幾位同事拖下水

包括我,說該名長官縱容我讓別人代為簽名浮報加班

懷疑我們有不可告人的關係

 

我一直坦蕩蕩

一來我從來沒有請人代簽過

二來我和該名長官其實不熟

完全沒有私底下的往來

所以去年三月被檢舉的時候雖然很生氣

但氣過以後就不當一回事

內部調查也因為我確實沒有相關情事而把案件簽結

 

直到這兩天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書

「貪汙治罪條例」的嫌疑人

令家人很擔心、令同事異樣眼光、令自己氣憤又無奈

檢舉人幾封信就可以打亂別人的生活

我卻必須為自己沒做過的事承受訟累、煎熬

 

那位A同事是檢舉達人

待過的單位只要有人得罪他幾乎都會變成被檢舉對象

難道對付這種人沒有反制方法?

這樣是否能構成誹謗妨害名譽呢?

 

或許有人被他咬住弱點所以默不作聲

但我真的無法忍受自己的清白被這樣糟蹋

請問我可以怎麼做呢?

或者需要找律師?

可否給我初步的指示,感激不盡。

您好:

1. 若你能夠證明這個匿名信是故意捏造、虛構不實的事實去檢舉,對方恐涉及刑法毀謗罪的問題,且對方意圖使您受刑事偵查、制裁,或是行政懲處、彈劾,亦有誣告的問題。

2.你要去證明這個黑函是對方寫的,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是某人寫的,即使知道是捏造虛構的也無濟於事,因此您要保留信封,看上面有沒有留下指紋當成證據

3.一旦對方申告之犯罪事實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後,您即可向檢方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3 17:48

您好

貪汙治罪條例乃重罪,建議您委請律師好好處理本案!待本案處理完畢再去處理他案!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問題!

         陳律師0972367907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56

您好,貪汙治罪條立為重罪,建議委任律師陪同答辯,以避免日後之麻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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顥文 104-04-22 23:45
我是初犯 有正常工作結婚有兩名不滿五歲小孩 犯毒品案 ㄧ審判 6條販賣3級毒品判4年8個月 2條轉讓毒品判5個月 再ㄧ審有供上游 當時收押禁見5月多 到ㄧ審審理庭交保 交保後有去警局以監聽譯文具名檢舉上游 上2審只上訴有爭議的4條販賣 再判決前上游抓到了 4條販賣也如期改判轉讓偽藥罪 我想知道沒上訴2審的兩條販賣 上游抓到了 可減刑嗎? 要怎樣做比較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2 23:50

要看究竟上訴的範圍有多少,若沒上訴該部分會確定。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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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3 09:17

您好

 建議您提供律師 一審判決書及聲明上訴狀  以供律師為您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3 09:37

判決確定後才抓到的上游,可能要考慮以新事實新證據為由聲請再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您或檢察官之前上訴之範圍,若未上訴,則該部分即可能會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審未上訴二訴之部分,可能已確定,目前應就二審判決有無違背法令之部分上訴之,若能發回更審,即回復到一審判決時,可對一審判決部分全部上訴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 Chu 104-04-20 17:28

是這樣的

我當初在租這間房子時曾經問過房東

電費是怎麼算的

他當時也回說是照台電算

可是當電費出來時

一度的電居然將近五塊(夏季

而到了冬季的時候一度電居然也有三塊多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每次問房東為什麼台電會這麼貴時

他總是支支嗚嗚的說不清楚

然後態度就會變得很差

請問這樣要怎麼檢舉

不然每次都要付一千塊以上的電費會榨乾我們這些貧窮的大學生啊!!!!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0:47

1.台電電價表參考:http://www.taipower.com.tw/UpFile/_userfiles/file/%E7%B0%A1%E8%A6%81%E9%9B%BB%E5%83%B9%E8%A1%A8_104_04_01.pdf

2.如果租約是按實際電價去計收,則房東索取每度5元或3元,都有過高

  如租約約定每度多少錢,則對方依約收取並無不對(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23

可能因為是分租套房,所以會有累進電費之問題,建議您請房東將電費繳費通知萌系供您參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7

可能因為是分租套房,所以會有累進電費之問題,建議您請房東將電費繳費通知供您參考。

zian lai 104-04-20 12:13

請問,關於大學學生宿舍的公用冰箱置入有毒食品,但是在食品包裝外已有清楚標示有毒及所擁有者,若他人食入後死亡或有嚴重疾病症狀,那此物品擁有者是否會被判刑,因為常常放的牛奶都會被偷喝,經向學校檢舉無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2: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食品沒有毒,則不會構成犯罪,倘若確實有毒,則最少還是會有過失致死罪的問題。

2、建議不要以此方式警示他人,縱使沒有犯罪也可能違反生活規約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44

建議您不要如此行為,以避免部必要之糾紛

萱萱 104-04-16 19:27
您好,我在7-11工作將近ㄧ年,在上個月因為ㄧ些問題老闆叫我做到上個月月底,所以上個月我有做足ㄧ個月。 今天15號我到提款機去看薪水是否有入帳,結果薪水實領竟然只有283元! 我做值班經理每月都是固定30000元,竟然只領了283! 我打去7-11問,老闆說那就是我這個月薪水,我跟他要薪資證明他還不給! 我工作將近快一年從沒領過任何薪資證明,手寫的也沒有。 上個月因店裏有少6000元,老闆也說當天當班的三人平均分擔,我也不是自願離職的竟然被扣這麼多錢??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薪資證明拿不到也無法檢舉,錢也拿不回來。 拜託大大教我ㄧ下應該如何處理...
fkpels 104-04-13 16:09

以下是我傳給警察局的檢舉

『我今天4/13在社區凌晨大概1:30~2:00(不太記得確切時間)
在社區走路  當時正要回家   然後有3位警察把我攔住   我知道凌晨警察會巡邏   這是為了安全   他們問我要去哪   我說我要回家    剛剛送完女朋友回家    現在要自己回家   然後他們問我有沒有帶身分證   我說沒帶    後來給他身份字號   他又問了我叫什麼名字    住哪    我也回答了    最後他們又問我要去哪    我說我要回家    他們就說為什麼要往那走     我就說我家在那啊(但事實上我怎麼走   不關警察的事吧)後來他們又問我有沒有帶違禁品   我說沒有   然後又問我口袋有什麼   我很大方的拿出來   我只帶手機  耳機  鑰匙   然後他們又問我有沒有前科(這也太沒禮貌了吧)最讓我驚訝的是   還想搜身   我就自己摸摸口袋讓他們知道我口袋沒東西      但其中一個警察還摸我口袋(沒伸進去) 最後我就走了
我想問  台灣不是沒有戒嚴嗎   為什麼我要被騷擾這麼久
還有不是要保護民眾   為什麼讓我拖那麼晚回家   
為什麼警察表現得更流氓   我明明什麼都沒錯   卻被3個警察圍在一起問話
明明查了我的身分   為什麼要懷疑我有前科    當個好公民需要被懷疑   是不是太過份了
難道當警察就可以污辱完民眾也不道歉
我心裡現在有創傷了
以前覺得警察應該是有幫助人的樣子
現在看好像不是這麼回事
其實社區晚上有很多事情可以抓啊
像是改裝車  或有人會在路上亂叫
為什麼一定要找我的麻煩
最後我回家會經過警察局   我看到他們直接回警察局了   這樣行為會不會太誇張    隨便抓一個路人問話    這樣工作就完成了?』

請問

1.警察這樣的行為我可以提告嗎?

2.他們這樣過分行為會被給予應有逞處嗎?

感謝耐心讀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僅為員警普通身分查證的程序,至多是因為您沒有身分證所以多問了兩句,並無違法問題。

2、倘若員警有態度不佳,或是要搜您身的狀況,可以當場表示異議,並要求製作紀錄,倘若有不當施以強制力,可以驗傷之後提告

chi 104-04-10 16:27

1.我前幾天再不須兩段式左轉路口,左轉遭一輛廂型車撞上.我有打燈,且有注意對向車子距離後才轉彎,但對方疑似車速過快,我發現他接近的時候急煞有煞住,而他沒煞住撞到我的車頭.我的機車損毀維修約需2000元,醫藥費也需2000元左右,也因為受傷沒辦法參加預訂的活動.對方車子沒有事,路口監視器沒有拍攝到.因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目前肇事件定結果未出爐,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對方廂型車後座有改裝,把座位拿掉直接載老人5名(坐輪椅),像是私人照護車那樣,這樣是合法的嗎?若不?,對方做筆錄時是說因為載老人他才不能急煞,且對方說車速只有30,如果只有30我應該不致於看不到且他煞不住.我可以就此部分做出什麼行動嗎?還有什麼法條可以檢舉他的車是不合法的嗎?
3.另外對方一下車就未經同意把我原本倒地機車扶起來移動成我撞他的樣子,移動後因為不穩所以讓我的機車再摔了第二次,有告知警察他移我車的部分但是警察並未開單,拍照也是紀錄移動過後的樣子.我可以向誰檢舉開他罰單嗎?還有我該如何針對他移我車導致二次傷害的部分求償?
另外我不能參加活動(社團原本預計的成發)這個部分,我可以提出求償嗎?怎麼提?
謝謝律師

楊律師 104-04-10 18:07

可以向對方於車禍後6個月內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再來談求償可能會比較妥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0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應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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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104-04-10 16:25

1.我前幾天再不須兩段式左轉路口,左轉遭一輛廂型車撞上.我有打燈,且有注意對向車子距離後才轉彎,但對方疑似車速過快,我發現他接近的時候急煞有煞住,而他沒煞住撞到我的車頭.我的機車損毀維修約需2000元,醫藥費也需2000元左右,也因為受傷沒辦法參加預訂的活動.對方車子沒有事,路口監視器沒有拍攝到.因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目前肇事件定結果未出爐,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對方廂型車後座有改裝,把座位拿掉直接載老人5名(坐輪椅),像是私人照護車那樣,這樣是合法的嗎?若不?,對方做筆錄時是說因為載老人他才不能急煞,且對方說車速只有30,如果只有30我應該不致於看不到且他煞不住.我可以就此部分做出什麼行動嗎?還有什麼法條可以檢舉他的車是不合法的嗎?
3.對方一下車就未經同意把我原本倒地機車扶起來移動成我撞他的樣子,移動後因為不穩所以讓我的機車再摔了第二次,有告知警察他移我車的部分但是警察並未開單,拍照也是紀錄移動過後的樣子.我可以向誰檢舉開他罰單嗎?還有我該如何針對他移我車導致二次傷害的部分求償?

另外我不能參加活動(社團原本預計的成發)這個部分,我可以提出求償嗎?怎麼提?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員警是依據移動過的現場,肇事原因判斷恐對我方不利,建議您應該找證人或是行車紀錄器。

2、對方違法改裝的部分您可以依法舉發。

3、倘若車子受損嚴重,此部分可能涉嫌毀損罪,反之,則僅為民事賠償

4、成發的部分倘若以報酬,可以一併請求賠償

啊糖 104-04-08 02:47

你好 想請問一下

我任職的公司是一間飲料店,員工8人

公司無勞健保,薪資沒有照勞基法走,員工上班途中車禍還照扣薪水

我們對於老闆薪資算法都有提出疑問,

但是始終不理會……

請問有何管道可以投訴或檢舉?

如果投訴的話會公開投訴人的個資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08 05:29

您好!

雇主明顯違反勞基法,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打去勞檢局

讓勞檢局來勞動檢查

會罰錢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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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 104-03-29 23:17

請問屋齡約82年的未保存登記房屋有五個人分別持有稅籍,而房屋位在三個持有人的土地上。有一位土地房屋稅籍所有權人想把土地出售但礙於房屋有五人持有稅籍,所以要向市府檢舉這間房屋違建,請問這樣可以嗎?自己持有房子可以向市府檢舉違章建築,而讓市府發公文給所有稅籍人限期拆除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土地均為共有共有人欲出賣其房屋土地之應有部分,不需提報拆除之,仍可出售屬於自己所有之應有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35

若占有土地者並為具有合法佔有之權限,可以起訴請求返還。

本案較為複雜且動產牽涉之利益較高,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02:17

1.依你所述,打算用行政上以拆除違章建築方式處理,此舉涉及政府對違章建築之處理方式,82年興建的應屬舊違建,如沒公共危險,則如果屬程序違建,是可以補申請建照的,如實質違建,則無法補照只能拆除,但政府拆除速度不快。如有公共危險,那拆除速度就快了

2.依你所述推測,當初蓋房子時,3位地主(或被承受人)應有同意興建,稅籍5人,可能造成此因素的原因多,故打拆屋還地訴訟,因建屋時有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就需探究原因,官司不一定贏

3.如何處理較佳,須完整的事實及佐證,較好判定處理方式(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