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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5-07-04 14:44

FB社團中,買家要求買哪件商品我才會進貨,但日前遇到一位,2月說要匯款拖到3月直到日前人失蹤,封鎖我,剛入社團前都會要求填個資,但我寄存證信函過去卻被退查無此人,電話空號,雖然錢不多,但很讓人氣憤,如何能讓這種跑單成為習慣的人得到教訓如何? 因為現在手邊資料都是被騙資料.是要先報案ㄇ?我知道此案屬民事糾紛,但我已花錢,報警也被阻,難道沒有其他辦法嗎?

小幀 105-07-04 12:28

各位律師好...

去年在臉書上經營網拍,賣了一件印有愛迪達外套,

今年5/16已出庭完,檢察官認為我初犯,

所以讓我跟愛迪達私下和解,我以三萬元和解.

六月我又收到高雄通知,是去年賣了兩條香奈兒的項鍊......

最近要做筆錄,,,,,

上禮拜六又收到澎湖警察打來的電話...

告知是去年賣的一個愛迪達背包.................

也是要最近做筆錄.......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算是累犯嗎.....

可是我今年沒再賣都是去年...

我繳完三萬塊真的沒錢了........真的崩潰 ...........

之前愛迪達上和解書也有寫再犯就是200萬.............

我知道錯了.........請問我能做什麼....

 

 

由於你的另外兩件販售侵害他人商標案件是在緩起訴之前,其中另外侵害愛迪達商品的行為應該是屬於同一侵害商標的接續行為,應可以與先前緩起訴案件視為同一案件結案。

另外一件香奈兒的案件,也是在先前緩起訴之前的犯罪,如能夠與被害人和解,或許檢察官也會給你緩起訴處分。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coco 105-07-03 19:57

蕭先生在民國一百○五年四月十六日委託我們公司汽車保養廠,到逢甲路拖車輛到公司修理車,經過報價後,在四月二十日達成協議以最低價格八萬元加拖吊費一千五百元整之修理費用,該車輛開始在配合的噴漆廠開始動工修理,車子在五月十八日修理完工,五月二○日打電話一直聯絡蕭先生來付錢牽車,但因蕭先生說沒錢所以請我們寬容到六月底來付款取車,結果一直沒等到蕭先生來牽車,直到六月三○日凌晨四點由中租的人來公司非法侵入私人土地強行把車子拖走,當下有馬上到管區警局報案,也有聯繫蕭先生,但蕭先生的手機已變成空號,公司電話也都變成空號,因此車被中租強行拖走,蕭先生也沒出面處理修車的費用,那我們公司怎麼採取法律途徑,怎麼處理這件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修繕費用部分,您們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蕭先生,要求對方限期支付修車費用,若對方遲遲未能支付,建議將與對方聯絡訊息內容、報價單及修車合約等作為證據,直接向法院聲請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收到支付命令未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您就可以聲請法院查封拍賣蕭先生的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蕭先生之資料,可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蕭先生之資料,可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2:41

您好,

 

1、可對中租之行為提出刑事侵入住居罪。

 

2、維修費用則可先聲請支付命令,並可考慮對提出詐欺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11: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本件紛爭建議以多方面處理給對方壓力、逼迫對方出面進行處理。 首先,中租擅自侵入土地或建物的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可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合法提出告訴,這部分中租一定會追究對方責任,此部分自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外,對方很有可能一開始就沒有要付錢的意思,這部分已涉及刑法第39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亦可提出告訴狀提出告訴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此也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以民事責任而言,可以存證信函催告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oco 105-07-04 15:02

 謝謝律師~我試看看~

 

coco 105-07-04 15:06

 謝謝律師的建議

koykua 105-07-03 17:58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兩個月了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也有報失蹤人口了

想請問如果我知道她的住所了

我可以報警請警察跟我去那帶小孩走嗎???

目前還沒離婚都有監護權

如果不能報警的話

有什麼方法可以看小孩或帶小孩回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核發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便能夠讓您探視小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因為您與配偶還處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您和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都具有監護權,如果配偶未經您同意下,就把小孩帶走,即以此不正當方式使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子女脫離原來雙親監督的狀態,而將未成年子女放置在自己的實力支配下,已經侵害您的監督權,因此您老婆已經觸犯刑法第241條的略誘罪,因此您如果要將小孩取回,可以提起告訴

2. 另外,如果你們後續討論離婚的問題,若雙方都要爭取監護權,法官會因為您配偶這樣的行為,而傾向將監護權判定給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找機會將小孩抱走,較有利您日後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找機會將小孩抱走,較有利您日後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11: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論有沒有違法小孩的意願,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1條略誘罪;未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以施加壓立要求對方交付小孩,但此部分是否要提告也請三思。 另外如果有打算一併要提起訴送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並定監護權,是可以考慮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要求對方先小孩交付或雙方探視扶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水鳴 105-07-02 23:34

不好意思 我有一個女生朋友16歲被男朋友17歲用拳頭打到嘴巴掐住脖子 造成瘀青 男方在訊息中有承認 女生因此睡不著會有陰影 請問一下如果要求精神賠償有規定最多只能要求多少嗎? 可以私下和解嗎?還是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還有證據只要承認的訊息就可以嗎?還是要驗傷單?打電話去跟他家人協調時男方卻惡意說是女方要來要分手費,男方的母親也在包闢他兒子 如果提告可以堅持不和解讓他留案底嗎?通常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盡量不要通知女方父母嗎?女方有其他滿18歲的親屬

另外假設男女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女生未滿16歲 可是沒有證據 可以提告嗎?男生一樣17歲 通常這樣會判成功嗎? 地點是男生他家 他母親在家中 女方是以學校為由偷跑去男生家的 女方家人不知道

如果要提告由於女生才16歲 可以提告嗎?還是一定要法定監護人才可以 其他滿18歲的親人可以嗎?

請問一下可以把男生的行為放到公開的通訊軟體社團嗎?會觸法嗎?還有如果可以是要打出例如王小明還是王X明   如果一定要王X明那樣可以在PO類似文章 打出X小明  王小X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2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前往醫院驗傷,並以line蒐集證據,讓男生承認有打人及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依據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第310 條第3 項定有明文。 閣下如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顏 105-07-02 19:40

我跟先生還沒離婚  我先生剛服完一年四個月刑期回來 他回來的第一天晚上就把我女兒帶走 女兒從小到大都我一個人在照顧 現在已經7歲了  都沒離開過我身邊 我公公一直阻檔我去看小孩電話都不讓我跟他講 我先生雖剛服完刑 但他還有一條罪最少還要在進去關超過十年 我真的很想女兒 他們又不讓我去看 我如果現在就想去帶我女兒 可以請求當地的警察陪同我一起去帶小孩嗎?請幫幫我  我真的想小孩想到快瘋了

阿瑞 105-07-01 02:5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因家庭因素跟老婆小孩搬出來外面住,但是老人家一直四處去跟別人說我跟老婆的是非,而且還打電話去我老婆之前服務的公司投訴檢舉我老婆跟長官有外遇,而且是每天打電話要求公司給他們一個交代,而造成我老婆無法回去公司復職,並且也說我的小孩並不是我親生的,是我老婆外遇跟別人生的,也跑去學校找我兒子說我老婆的壞話,那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們,並告訴他們如果再犯將以毀謗妨礙名譽提出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可以寄發存證信函阻止他們的行為,並可以對其提出妨礙名譽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1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發存證信函沒有甚麼實質之效用,建議應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較為實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1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發存證信函沒有甚麼實質之效用,建議應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較為實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瑞 105-07-01 10:44

因為他都是打電話檢舉的,而公司也有知會我太太說是老人家去檢舉的,像這樣子我還需要舉證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1 21: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方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是第310條誹謗罪,均得據以提出刑事告訴,同時並應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另請注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超過即無法合法提出告訴。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Beckymi 105-06-30 08:32
我爸是送貨司機,有天開車從台北去宜蘭送貨,開車途中有喝維士比,突然接到公司電話說有路人報案我爸的車去撞到婦人的機車,請他返回現場,但我爸完全沒感覺撞到機車,回到現場也問對方婦人要怎麼處理看要不要私下和解,婦人當下說現在不要講,隔幾天婦人說她的玉鐲壞掉4萬機車修理多少,這幾天沒上班損失多少感覺像是要敲詐,而我爸酒測0.17第一次酒測超標,然後路口監視器拍現場也非常模糊,看不出來是否有撞到的跡象,警察也沒做現場蒐證拍照,現在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爸,而對方感覺就是咬定我爸酒駕要敲詐,我們覺得疑點很多監視器又不清楚,結果隔天她拿破碎的手鐲來,警察竟也說當天並沒看到,而爸也跟她說要鑑定,然後婦人又說手鐲免了,但是她不能工作的損失要爸賠償連同加班費,一個月三萬多,要三個月的薪資賠償,還有療養期一年半年的,爸爸就跟她說這不是他的能力所及,到最後假如駕照被扣也沒能力給,她們就說爸沒誠意,直接跟警察說要送地檢暑告爸爸過失傷害,過了2天打電話給我爸說要五萬塊和解,我爸媽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考慮談價錢,隔一天雙方都收到地院傳票,對方又打來說要10萬才不告我爸傷害,我爸最後也拿了10萬與對方簽和解書,但這些前提都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爸與婦人發生擦撞,現在又要去監理所繳罰鍰,想問這樣會被吊扣駕照嗎?還有為什麼沒有開庭就可以先吊扣駕照,而且警方沒有任何證據指出我爸確實是擦撞到婦人的機車,而就直接判定起訴我爸肇事逃逸?想問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釐清還原車禍真實情況,畢竟我爸也58歲了如果沒了這份工作家裡的負擔會很大,我們只是要一個能有心服口服的判決而已,謝謝諮詢律師辛苦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賠償的,此部分很難取回。

2、就您父親的行為,分別涉犯過失傷害罪、酒駕(罰鍰或是刑事責任),和解的部分主要是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與酒駕無涉。

3、酒駕的部分因為未滿0.25屬於罰單及吊扣駕照的問題,不過倘若遭認定有肇事,則可能提高為刑事責任

4、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難以救濟

就閣下所述如需本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lb16159 105-06-30 00:18

 本人之前曾與一外勞交往, 而今不願繼續往來. 但此人卻極盡糾纏騷擾之能事, 令我食不下嚥 睡不安枕.

1.以電話簡訊方式, 傳多張本人不雅照片, 給現任男友, 並語帶恐嚇意味.

2.半個月內, 狂 call電話200餘通. 其號碼雖已遭封鎖, 但仍讓我惴惴不安

   心生恐懼.

3.日夜埋伏跟蹤本人至男友家, 甚至跟到國外(以手機定位的方式). 有一次獨

   自外出, 手機也被強行搶奪.

4.冒充本人名字, 盜用本人照片, 申請使用line帳號. 欲藉此與本人或本人之親

   友搭上線, 並散播假訊息.

請問律師, 基於以上四點, 我可以控告他哪些罪名? 若犯罪事實成立, 其人是否可以被遣送回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08:31

您好,

 

1、不雅照的部分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

 

2、瘋狂打電話簡訊涉及強制罪,強搶他人物品之行為須視其目的為何。

 

3、冒用他人身分散布不實訊息涉及妨礙名譽罪。

 

4、需移民署認定該名外勞之犯罪行為已有遣送回國之必要,才會主動撤銷其居留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恐嚇罪、搶奪罪、強制罪及偽造文書罪等,建議可以直接報警。

2、倘若對方遭判刑確定,依法可以驅逐出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閣下所敘因而受有損害,如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彭小玉 105-06-29 19:01

大概3月中在網路看到比特幣投資我就參與可是沒有幾天就傳出倒閉消息

投資人有聯合自救會控告我自己是覺得損失不多我就沒加入並沒有提告也退出群組但在本周一收到桃園刑警大隊的證人通知書內容是

發文字號

住所

被通知人姓名

性別

手機號碼09XXXXX

事由銀行法.刑法詐欺案(被害人)

應到時日   XX

應到處所XX

聯絡人XX

電話XX

注意1應到本通知書與身分證報到2到場時提供比特幣相關資料或付款憑證

3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問題

1請問我是否一定要去

2我沒提告為什麼要做筆錄

3如果去了之後還會來相關通知嗎

4寄送地址是否可以變更(不想讓家人知道)

5.警察怎麼會有我的資料

6.一定要去的話要注意什麼

7是否會一直來傳喚  判決結果會寄給我嗎'

以上請各位回答感謝

 

 

您好:

1.因為人民有作證的義務,依法您必須前往警局作證,但若您只是多數投資人之一,沒有您去作證也不會影響到犯罪事實的話,基本上警方應該不會強迫您到場。

2.雖然您沒有提告,但您是投資者之一,依照規定會找到所有的投資人以利累積犯罪金額。

3.因為您只是先到警方作證,後續可能檢方也會傳喚您到場。

4.可以,您可以直接向警方表示通知書寄送地址。

5.建議還是依照警方約定的時間到場作證,並依照警方的需求攜帶相關證據

6.因為您並未提告,判決結果不會特別寄送給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oykua 105-06-29 18:34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兩個月了

小孩男生一歲十個月了

完全不接電話也不讓我看小孩

有報失蹤人口了

我已訴訟離婚

我無家暴外遇

有穩定工作家庭健全有房子

老婆無工作娘家也是用租的套房一間

老婆婚前跟他哥哥住只有一張床

婚後帶小孩回娘家也是三人睡一張床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小孩的互動都很好

想請問在法院關於監護權判決時

1、法官是否會參考善意爸媽條款??

一方不得藏匿小孩使另一方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

2、也想請問我老婆目前有觸犯刑法略誘罪嗎???

3、還是法官以子幼從母為最大原則呢

黃國政 (Sam) 105-06-29 18:47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便能夠讓您先探視小孩與小孩增進感情,接下來小孩的監護權,法官仍會參酌雙方之家庭狀況來衡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20: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法院酌定監護權會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所定「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等因素綜合判斷,因此您必須依法律所規定的參考事項一一舉證說明以獲的最有利的判決。 而即便對方未取得監護權,仍得有會面交往的權利,法院對此也會仔細審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6-29 17:31
您好 我在一間美髮院擔任收錢加設計師的職務? 因助理不滿店的薪水跟突然離職電話也找不到人, 我只有在line回答她滿15天給店家緩衝期找人而已, 還有回答經理轉告的話,可是她卻一直要提告告我? 說因為老闆沒有常來,我就是店長,說我是負責人? 請問一下她真的可以告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瞭解他要告您什麼,再來做防禦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高 105-06-29 13:43

我在玩網路遊戲 新楓之谷

由於 2016/3/27 我在網路8591交易一樣遊戲物品為1500元台幣

但是道具物品 由於被第三者(我朋友)買走  他告我詐欺 但事後得知 我朋友拉走後 我有跟那位賣家談 但是他堅持要告

但因為3月初的時候我朋友請我用遊戲廣播 找看看有誰賣遊戲道具

 (價值600台幣) 結果有人賣詳細金額忘記了他們談好後 我得知 就去把那樣東西 拉到 導致他們交易取消 我則是賺到這個600元東西 

因為這2筆交易 都有我跟我朋友 所以他認為 這是串通 蓄意預謀犯案

他說 我可以跟你和解 並且 你要先承認我跟人串通  另外5萬台幣為民事和解  這樣刑事方面會判的比較輕 不然可能會被關5年 我就在電話跟他說我承認  

因為我本身 沒跟人串通 這遊戲可以去找玩家位子在哪邊 我只是知道他們在交易去找人 我朋友也是找我位子去拉上面1500元東西 我則是去拉600元東西

 

想問律師說 這樣子我構成詐欺? 另外我因該付5萬先給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單純的交易糾紛,您並不知悉道具遭買走,不會構成詐欺罪。

2、不過因為您在電話中承認,倘若遭對方錄音,屆時可能遭認定有罪,倘若對方提告,建議您委請律師協住辯護以保障權益。

雲雲 105-06-29 11:54

律師先進您好

 

       去年七月公司曾已第三承攬商(主承攬、次承攬、第三承攬)承接某面板廠工程案,九月時發生職災事件,過程為次承攬監工帶領第三承攬商A公司人員進行鐵管開孔焊接時,因整條管線有鐵材及塑材銜接而成,而鐵工開孔時因熱源碰觸管內有機溶劑存留氣體導致管線氣爆,我司職員(第三承攬商B公司)因受管路碎片擊傷及化學品著傷,最後管理局以次承攬商管理不當了結本職災調查,公司有替傷職員申請職災給付及門診給付並依醫生診斷証明給予職員在家休養且每月給付全額底薪,因案發後2~3個月職員就一直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不接電話,不久後公司就收到調解函,職員向公司提出職災薪資求償,因職員求償二千萬求償金最終協商破局收場(當時有請次承攬商及第三承攬商A公司負責人到場),後續職員一樣失聯不予公司聯絡,只利用公司休假日至公司投醫生診斷証明,而診斷証明也只開到今年一月份後續就沒看到了,公司目前仍一直給付職員薪資,試問公司需一直再支付下去嗎?今年公司曾寄存証信函給予受傷職員現居地及戶藉地,但二地都拒收(存証信函主要是請職員要和公司聯絡),請問各先進公司該如何作為保護自己及權利,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9 12:57

您好,

 

1、所有支付予員工之費用均應留下憑據,未來在計算損害賠償時可予以扣除。

 

2、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應保留被退回之信件,因為其上會載明被退件之原因,未來可於訴訟上呈給法官表示對方惡意拒收;另可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一樣有送達之效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雲雲 105-07-04 07:36

再請教陳律師

                 因該職員申請之醫生証斷書最後一次為今年一月份,就再也沒提出新的診斷証明於公司替為申請職災補助申助並失聯至今,試問公司是否仍需如往常提供該員月薪,或有其他因應措施,謝謝您

cc 105-06-28 20:02

您好,是我同事發生的事情.....

因為今天同事和某位女主管有些衝突,同事下班後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的電話,一接起來後被罵了''操X媽老X掰''。之後我同事看他的line發現那位女主管的老公加了他的賴(猜測是她老公輸入他的電話,可能手機有自動加賴功能,所以自動加了我同事的賴了,不過這目前是猜測,要先去跟電信局調通聯記錄,確定電話號碼是誰這樣),想請問的是,如果確定是她老公打的,但是由於只有他們兩個聽到,不構成公然這個條件,那還可以追究什麼罪責嗎?? 麻煩替我解答,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22: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中不構成公然,所以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倘若另外涉及恐嚇罪或是騷擾,可以錄音蒐證調閱通聯記錄之後報警處理。

105-06-28 19:54

各位律師請問我的家人欠了很多年的卡債(約10年)

大概有150萬,因債務人有些自閉所以找工作不易,其他的家人也無力幫忙,每月能還的金額約5千元,可是銀行並不接受,曾經協商過可是金額過高無力償還,繳沒幾次就沒繳,陸陸續續都有人打電話來家裡催債也有人來過家裡,債務人也很害怕,請問各位律師該怎麼辦?希望解決債務可是又無法還那麼多,能有什麼方法?

拜託麻煩各位律師謝謝

您好:

建議你訂一個可以定期清償更生方案,並向法院聲請更生,一旦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您家人只要依照方案履約完畢即可,法官會依據債務人的能力,認定提出的更生方案已盡最大之努力清償債務,只要法官判決更生通過就可以用可負擔範圍內的錢的去償還龐大債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法扶基金會申請協助依債清程序處理卡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向法院聲請更生,可能可以透過法院得到更好之清償協議。

koykua 105-06-28 17:08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快兩個月了

完全不接電話不回訊息

我已經訴訟離婚

想請問我可以在訴訟時順便要求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的話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8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損害賠償非常少,先考慮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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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8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損害賠償非常少,先考慮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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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 105-06-28 15:05
請問在未交屋前買方撕壁紙此舉在是否已構成毀損的問題了?再請教,雖然鑰匙交付房仲業者,但未經過我的同意,是否也構成私闖民宅呢?請問這兩項有觸犯什麼法嗎?麻煩偉大的親愛的律師先生小姐們今日回我電話好嗎?三十日要交屋了,有點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8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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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8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宣逸 105-06-28 15:03
這陣子有去跟銀行貸款但沒過件,後來先生就上網找代辦,代辦那邊是說要有薪轉證明跟勞健保,因為我有這些條件,所以先生名義去辦,代辦那幫我們用代書貸款,聽起來怪怪的我,後來我就不同意此事,合約不是我的親簽,但來不及了因為先生已把我的資料用成影本傳line過去,然後真的也有照會的電話打給我,對方還說不建議我辦,我也跟對方說我本來就沒那意願辦這件事,所以錢就沒貸下來,後來代辦就傳簡訊來說我單方面背信,要求我付委約金,請問各位律師我該付這筆嗎?假設我不付這筆對方真的告的成嗎?

你好:

代辦貸款不能收取手續費,只有你親自向銀行辦理貸款銀行才能夠收取手續費。 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民事上,可以試著主張契約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小小 105-06-28 15:02
借給債務人姊弟2人共3萬5~結果等要還款前一天還有跟債務人連絡說隔天要還錢~債務人也很自信說他一定會還~結果被跳票嚕~ 幸好手機錄音功能錄下她一切的自白~證明他有欠我錢也知道他要還款! 問題來嚕~ 現在他手機有通但不一定會接~ 她姊弟共留3支電話下來~ 目前只有他姐還接過一次電話之後沒有~ 2姊弟也不住在戶籍地~都在外租屋~因為我手頭上有他們姊弟倆簽的本票借據地址都留戶籍地~及商業本票留戶籍地址~另外個人資料是弟弟部分只有雙證件影印~而姊姊部分是雙證件及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申請的} 請問因為2人都不住在戶籍地~寄存證信函還有用嗎?? 因為都不住那怎麼交到他們姐弟手上~只有父母住戶籍地~另外如果聲請支付命令~有用嗎?因為怕收不到他們手上~支付命令有用嗎?? 如果記嚕他們都不理也不回復這樣以後債權還有效嗎?因為他們姐弟倆都是坐領現金的沒勞保~難道他們這樣做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姐姐部分是結婚嚕~有辦法崇她丈夫知道他們現住地方嗎?? 請教教我該如何拿回自己的權利~ 也讓他們受應有的法律制裁
joujou520 105-06-28 15:01
因在網路拍賣上購買10件內褲優惠組(320$),當下拿到內褲覺得買太多了,在同一網站打算賣四件,一個月前賣兩件,而上禮拜有人下標1件,等到了該買家取件即在我賣場上留言說我侵犯嘉希米郎的商標權,要立即下架商品及聯絡負責人,還將要備齊證據案件資料交由檢警單位處理,我立馬下架還立刻達電話詢問狀況,聽完我說我願意和解,他就直接說要交付5萬元的和解金,我才嚇傻了,這金額是否太不公了?我還是全職媽媽在家帶孩子,只有老公有工作,平薪水大半都繳保險根本沒餘力償還大筆金額,我有問說能分期兩年繳嗎,該業者直說太久了,他叫我想辦法。。我現在很無助,怎麼辦。。求助於各位法律能人 幫幫我。。拜託。。

您應該先審視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資料,如果足以做無罪答辯,那可以將相關的證據及理由向告訴人逐一條列說明,並做好長期抗戰的打算(在偵查及審判階段進行無罪抗辯到底)。

如果審視過證據資料後,認為無法進行無罪抗辯,則向告訴人表示自己沒有資產或收入,如果告訴人不願意和解,只好讓法院判決,然後依據判決繳交罰金(另外一種長期抗戰方式)。

Phoenix Chen 105-06-28 14:53
105/6/21我老公與長期曖昧不清的對象, 下午出遊酒駕撞車, 被拍到照片, 兩人一直不承認之間的關係曖昧不清, 都說是只好朋友, 但是卻天天通電話, 常常一起出遊去喝酒,唱歌, 多次被我的友人撞見2人行為舉指親密, 我有多次告知這位小姐不要再跟我先生來往, 她都有答應我, 但又還是常常私下相約一起出遊, 6/21下午就在三峽酒駕撞車, 我能不能有什麼方法警告陳小姐,不要再跟我先生來往? 我手上有通聯記錄, line的記錄, 還有撞車的照片,我想要求她跟我公開道歉,承認她破壞家庭, 因為她常勸說我先生離婚, 我先生也照單全收, 目前正在跟我談離婚, 我還有3名小孩要養,還要上班賺錢,時在是沒時間一直盯著他們,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給對方一點警告嗎?

您好:

要視您手上證據內容而定,若可以證明他們有發生過性行為,可提起通姦罪之刑事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損害賠償、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屆時可以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對該女子也可以提告賠償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8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ebebecall 105-06-28 14:52
今年三月份為了要執行一個影片剪輯專案,特地去蘋果專賣店買了一台全新的蘋果筆電,(34000元),作業告一段落後因個人財務吃緊就把該電腦拿到一家24小時營業的當舖典當,當舖人員當時稱3c產品只能周轉一萬元,而且要我一個月30天到就得去繳息,雖然與自己原本想像的新品典當價值應可週轉進兩萬元差距甚遠,但店家堅持也無法再爭取更多資金運用。 依照當舖行業管理辦法明訂,典當物品之滿當期限至少都要有三個月,而且三個月到了,還可以先行繳付這三個月的利息後再繼續質押才是,如果典當人沒有來繳付利息,也有規定當舖必須在滿當期限到期後五日才能流當該物品。 這台電腦假設3/10日入當,理應至少要到6/9日才算滿當到期,但我在6/7日打電話到當舖詢問要準備多少利息時,店員竟告訴我:他們3c產品只做一個月。稱在我的當票上有寫。我看了當票,才知道店家另外再旁邊蓋了一個章,寫著"因為當價過高所以期限為一個月"等字樣,還要我在旁邊簽個名。我才發現我上當了,他在文字中不但沒有明確把"滿當"字樣標示出來,而且要我在旁邊簽名來當做好像我確認過此事。整個回想起來,才了解這家當鋪的作法就是把該物品典當價值壓很低,然後用所謂3c品類會有大幅度的價格波動為由,來達到"趁人有困難的時期"再狠狠的將原本有三倍價值的比店占為己有並流當出售。 請問店家自己這樣蓋的一個字樣章與政府規定的營業規範相抵觸這樣可以嗎?我應該怎樣主張我的權利,我在典當的時候被要求要交出電腦的安全密碼,原本我也以為他們只是要證明我是電腦的主人而已,竟然這樣就把我的帳號整個在電腦上刪除還原原廠設定。我也擔心電腦裡頭的專案剪接資料也一併都被刪除了,損失慘重怎麼辦? 請大律師能建議個好方法,若委任貴事務所來處理這樣的事情費用會要準備多少錢呢? 謝謝! **我在滿當期限到期前兩天打電話去問利息電話都有錄音保留,電腦我也請蘋果店已經都為我開好購買證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9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違反當舖業法的規定,不過當票上面已經約定滿當期限縮短為1個月,所以業者是否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涉及該規定是否為強制規定的法律爭議),本文認為有爭議。

2、本文認為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嘗試提起民事訴訟

雅雅 105-06-28 14:51
之前在LINE上突然有一名自稱(陳昱廷)的人加我,他問我有沒有工作,說他是股指期貨總代的公司,公司需要人提供帳本作為公司才午管理使用,他說一本簿子5天12000元2本就是24000,因為當時沒工作,又想那麼多,所以就把簿子以店到店方式寄過去給他,後來過2天他收到簿子後跟我斷了聯絡,起初2天我以為是在忙所以才沒看到LINE,後來的那幾天,他都沒回我我就覺得怪怪的,後來打他當初留下的電話才知道遭詐騙,而去報案,凍結簿子
江琳琳 105-06-28 15:04

我跟你是相同問題,同樣的人。

之前有調閱路口監視器,但車牌沒明顯拍到,想抓到這個人。

麻煩您看到與我聯繫,ling072323ling@gmail.com

拜託您

王先生 105-06-28 14:47
我在6月初買一間中古屋齡22年 地點桃園 電梯華廈目前在辦理過戶手續但前幾天跟仲介人員進到房屋裡丈量坪數發現權狀登記與實際屋況坪數不符合 坪數不足 且建物測量成果圖與實際房屋面積也不符合 重點在主建物面積不符合 當場有告知仲介他回應說沒關係如有問題不會讓我們買方吃虧 但是隔天房仲那邊都沒回應 打電話去問他們卻回應說他們是依照權狀作交易買賣 叫我們找專業測量提出證明 目前所有款項已經進到履保專戶 且房屋已經過戶完成 請問我們買方接下來該如何爭取回我們的權益 後續程序該如何處理

您好:

強烈建議委請律師律師函處理,倘對方置之不理,必須提起訴訟處理。

 

謝謝!

kelly 105-06-28 10:55
請問客人在網路購物買了一雙鞋,本公司多寄了一雙給客人,第一次打電話給客人說明原因,客人請我們晚點再撥,之後就不接電話了,也調閱宅配簽收單兩件確實是大廈管理收發章簽收,因管理室說無法給住戶的簽收資料,故請本公司直接寄存證信函至管理室,請問存證信函要如何寫? 編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8 12:00

您好,

 

1、存證信函應寄兩份,給管理室的係要求其提供簽收資料;給該名客戶的則是要求限期返還商品。

 

2、可委請律師撰擬存證信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 105-06-27 16:32

律師您好,

我近日登入網路銀行,竟發現我有一筆台幣現金被領走,數筆股票以及外幣基金都被偷賣並把錢領走,前兩筆是領現金,第三筆外幣是轉帳入家人戶頭,以上這些金流家人都沒有事先告知也經過我的允許,請問:

(1)這樣家人觸犯了什麼罪?會判刑嗎?判多重?告訴年限多久?

(2)在不動聲色下(帳戶不掛失且不報警),我要如何蒐證?

(3)家人在買賣我基金的同意書上私自簽我名或蓋章,這部份又觸犯了什麼罪?如果是用蓋章的,也有罪嗎?

 另外,

(4)銀行買賣基金需要簽同意書,家人冒名簽了我的名字或蓋印章把基金賣掉,然後將外幣轉進自己戶頭

(5)證券戶那邊,家人也冒名打了電話把我名下的證券賣掉,提領現金

銀行跟證券公司在買賣當下都沒有通知我本人,現金被家人提領走時也沒有要求看我本人身分證,所以錢都被家人領走,請問銀行跟證券公司是否有疏失?可以告銀行跟證券公司什麼罪?可以跟他們求償嗎?求償金額是依照基金與股票何時的價值去計價呢?

謝謝~

我另外有幾件民事案件想詢問及委託律師,上述問題請各位律師幫忙回覆,希望可以在此遇到有緣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存摺及證券所使用印章是否有請家人保管?印章交給家人之原因為何?否則其如何取得印章使用?目前得先就取款之過程,包含銀行取款條影本等先予以留存,以上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7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家人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7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家人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na 105-06-27 16:24

最近在FB臉書社團花了4600元購買了一雙球鞋,賣家PO的實體照片並無任何瑕疵並說是9成新品,收到實體鞋子卻有明顯縫補過的痕跡,與此賣家溝通卻說不願意退款並封鎖帳號,請朋友代加帳號去請他出來溝通,卻說他只願意給500元當請我吃飯(這不就表示自己也間接承認商品是跟當初的不符合才要拿這500出來?),去警局備案說這屬民事訴訟請我去消基會,打電話消基會回覆說需要有賣家地址才可以申訴,現在只有對方的帳號、姓名、電話,請問我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理這個惡意的賣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16: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性質上確實比較接近消費糾紛,倘若消保官因為沒有地址無法協助,則只能夠過民事訴訟救濟

2、對方封鎖帳號的行為,仍然可能涉嫌詐欺罪,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索取辦案三聯單。

小杜 105-06-27 12:17

借同事使用,結果她透過電話冒名續約並取走手機(我不知情),到通信費三個月未繳我才收到通知,加違約金目前一萬六,我提了民事賠償刑事告訴,可是我沒有什麼直接證據,只有亞太那有當初續約的錄音,裡面也有提到她的名字,這樣可以做為證據錄音檔我拿不到,檢查官會調嗎?我有可能會敗訴嗎,如果勝訴,我可能會有補償金的話,民事那邊如果她也願意賠錢,我兩邊都拿會不會不對?

 

且因為我對法律不了解,當初提告是用詐欺偽造文書,但電話續約並沒有紙本簽名,最多是她簽收新手機,亞太那也沒保留簽收的資料,我會誣告嗎?她這行為是什麼樣的罪名比較合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7 12:28

您好,

 

1、本案涉及詐欺罪與偽造文書罪,如您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調閱相關錄音及傳喚相關人等到庭說明。

 

2、刑事部分如達成和解,對方一定會要求簽署和解契約或製成和解筆錄,載明放棄其他求償之權利,所以不會有重複賠償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Yulolo 105-06-27 11:45

請問我房客提早解約,但因為有幫忙找到續租的人,所以押金我都返還了。並與新的承租人簽約了。

一個月後才看到房子整間被漆成深色油漆,並且廚具也被漆上油漆,破壞了我的廚具。

前任房客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因為我沒有與前任房客點交,租約也沒有註明原始油漆的顏色,請問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要求前任房客恢復油漆的顏色呢?如果申請調解對方都不出現,我告贏的勝算多嗎?如果贏了是否由對方付律師費。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7 12:02

您好,

 

1、您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回復原狀時,仍需由您舉證房屋原來之顏色以及廚具之顏色,如能舉證成功,則可要求前任房客房屋及廚具回復原狀,或賠償您的損失。

 

2、只有訴訟費可要求輸的一方支付,但律師費則需各自負擔。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Yulolo 105-06-27 00:36

請問我的房客提早解約,因為有幫我找到續租的人選,所以押金已經返回承租人。並與新的租客簽約了。

一個月後才看到房子整間油漆被改成深色,並且舊廚具也被漆上油漆,前任房客避不見面不接電話

因為我沒有與前任房客點交,租約也沒有註明原始房屋的顏色,請問我還有什麼辦法要求前任房客恢復原狀。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joujou520 105-06-26 20:33
因在網路拍賣上購買10件內褲優惠組(320$),當下拿到內褲覺得買太多了,在同一網站打算賣四件,一個月前賣兩件,而上禮拜有人下標1件,等到了該買家取件即在我賣場上留言說我侵犯嘉希米郎的商標權,要立即下架商品及聯絡負責人,還將要備齊證據案件資料交由檢警單位處理,我立馬下架還立刻達電話詢問狀況,聽完我說我願意和解,他就直接說要交付5萬元的和解金,我才嚇傻了,這金額是否太不公了?我還是全職媽媽在家帶孩子,只有老公有工作,平薪水大半都繳保險根本沒餘力償還大筆金額,我有問說能分期兩年繳嗎,該業者直說太久了,他叫我想辦法。。我現在很無助,怎麼辦。。求助於各位法律能人 幫幫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初購買的商品是合法商品,則轉賣的行為並不犯法。

2、倘若該商品確實未經授權,或是是盜版商品,轉賣的行為就是違法,建議嘗試和解,否則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5

您好,

 

1、應先釐清是否確實有侵害商標權之行為,如您販賣之內褲上有明顯令消費者混淆誤認為該名業者之品牌時,才有侵害商標權之疑慮。

 

2、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談判事宜,若確實有侵害商標權,會有民、刑事責任,應盡力與對方達成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6 22: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您所述的案情,應是涉及商標法第97條的刑責,該條規定係以行為人「明知」為侵害他人商標權之商品而仍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為其構成要件。準此,行為人除須客觀上有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外,就其所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係屬侵害他人商標之商品,在主觀上更須明知(即直接故意),始能構成犯罪,照您所述是在偶然情況下買入並賣出,應非屬「明知」,是否真的會成立本罪,仍有待斟酌。 建議您可至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是否符合扶助資格尋求律師協助。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您購買的產品是真品(即商標權人生產銷售或取得商標權人授權製造銷售的產品),此產品因為商標權權力耗盡的限制,因此您再轉售並不會侵害商標權人的權利。

如果您購買的產品是仿冒品(即非商標權人生產銷售,或並未取得商標權人授權製造銷售的產品),您並非製造者,如果您在銷售時對於該產品並非真品並不知悉,則您也會因為沒有明知該產品屬於侵害商標的商品,而不至於構成犯罪。

簡答如上,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zhang yan 105-06-26 20:03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你們一個問題. 我在105/04/07下午的時候 我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是一個82歲的阿公,我是未成年無照駕駛 車子的名字是我媽媽的 但是我是幹道 那個阿公是從支道衝出來 然後我看到的時候 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 我的車頭撞到他的左後側車身 我沒有逆向 那個十字路口沒有交通號誌跟監視器 那條路線速40 我超速5公里 事後那個阿公送醫院 他兒子的口氣也都很好 說等阿公出院了再來講和解 那幾個禮拜我也都有去醫院看那個阿公 誰知道突然併發症 轉加護病房 還插管 然後那個阿公的兒子就都不接我電話了 甚至還直接掛我電話 那個阿公的兒子是在國泰世華裡面當保險的主任 我去醫院 我也沒辦法進去看他 之後他轉醫院 我也是打電話去那個阿公家 從那個阿公他老婆口中聽到說他轉醫院 之後強制險公司就寄信來說對方已經請保險了 我的保險公司陪他們6萬多元 之後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因為那個阿公沒有做筆錄 所以肇事原因無法分析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提供相關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如徵求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證人等。

2、倘若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9

您好,

 

1、因對方有受傷,其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2、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能協商出合理之賠償金額,可免後續訴訟之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ila 105-06-26 16:41

前幾個月在背包客棧網站po文找共同分擔旅費的旅伴,一位李姓女學生留言表示要與我分擔住宿和一同參加美國當地的團,過程中我也曾試圖瞭解對方是否可以做主和大概年紀,對方僅表示她目前大二,父母已同意且自己想闖闖,所以要計畫個人旅行部份,過程一直都有在line討論行程及預算討論,直到訂房及支付團費訂金前,對方都有明確表示同意,一人分擔費用約為6000元(若有多付願意退),並請我代為支付,再給我現金,但在出發前不到一個月,對方以對方父親表示算命說不能和背包客一同出遊而不願支付代墊費用,過程中我曾多次表明立場,且旅館費用為特價房型不予退費之規定,對方皆不理會。(line紀錄皆有明確承諾)  

最後與對方父親通過電話,對方父親多次以我是詐騙集團及壞人為由,堅持不肯付款,一開始要我把資料給他,他要前往警局報案,後來又表示證件可以造假,甚至表明良民證也可以是假的,當我表示要走法律途徑時,他表示只承認法官可以證明我不是壞人,請問這樣提告可以成立嗎…事後一度因對方父親頻頻指責我是詐騙集團,且一直恐嚇我之後去美國,會遇到意外壞人和綁架,且說上法院是他給我的教訓,造成心裡障礙,多日失眠恐慌,可以要求精神損失或名譽受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提告刑事的話,可能會有誣告之問題,所以日後可以考慮是否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17

您好,

 

1、如您知悉對方並未滿20歲,則其所為之法律行為需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

 

2、其父親對您之銀與騷擾如僅為私人間訊息往來,則尚不構成妨礙名譽罪,除非其言語內容涉及恐嚇、或四處散布對您之不實指控,否則本案難以提告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包 105-06-26 16:40

6/14到台南永康中華路 新開沒多久美華泰逛,就被在裡面駐點的"聖薇美容事業集團"的櫃姊拉去做問卷,也沒多想,然後就被慫恿做美容美體的體驗,當下花了1000元買體驗卷跟一些產品,並約了隔天6/15到"聖薇的SPA館"做體驗,當天只是去體驗,卻做一半就開始一直推銷...就傻傻的答應了他們,一個月繳交4000元,繳36期 是用劃播單的方式,每個月到超商繳費。他們強調買產品送服務,就是每個月繳交的4000元 是用於購買產品,而做臉、經絡推拿,這都是附加上去的,而當天簽約完,也接到分期公司打來電話確認後,馬上拿產品全部都拆開,還叫我要全部產品上面簽名,可是當天我是做體驗但是當下並無多想就都做了....然後當天約6/25日使用第一次做臉與經絡推拿,也是做了沒多久,又開始來推銷其他產品,當天又跟他買了一些產品,後來才在網路上發現它們公司評價很差!!

6/26接到分期公司的電話,說當初剛簽約的款項已被聖薇美容事業集團請走了,可是我是6/25號才去做第一次產品使用而已。

分期公司也說款項被請走了,如果要解除要盡快跟聖薇處理。

我要跟他們解約該要如何處理?

ps: 簽的合約書,並沒有給我副本,只有接到分期公司打來確認而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妃 105-06-26 14:37

1.

某女打電話過來罵我很多難聽的字眼,其中還說要殺了我,要是沒殺了我他的頭剁下來給我當椅子坐

他打來罵一長串掛掉又打來罵一長串一直打

但是沒有多達20通以上,這樣是不是不構成騷擾?

電話錄音但是我有查過沒構成公然汙辱

那不說公然, 能告汙辱嗎?

2. 或是還能告哪些呢?  

3. 這算刑事還是民事呢?我能提出怎樣的賠償?

4.請問公然汙辱汙辱是不一樣的對嗎?

 

律師們再熱心給我答覆,謝謝你們..!

你好:

電話中若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恐嚇要殺害你,會構成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將電話錄音製作成譯文,提出刑事告訴。 若導致你心生畏懼,產生精神上之痛苦,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侵權行為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補充:格式不拘,只要讓警員、檢察官知道對方恐嚇你之事實即可。
小妃 105-06-26 15:44

請問能用電腦打字然後存檔到USB在與錄音一同拿去報案嗎?

小妃 105-06-26 15:4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電話中若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 ... (恕刪)

請問能用電腦打字然後存檔到USB在與錄音一同拿去報案嗎?

您好:

您需要將電話內容完全做成文字記錄,持該錄音與記錄提出告訴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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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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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花 105-06-26 13:01

您好,我想詢問有關商標權的相關事件,事情大概是這樣,約三年前左右我在奇摩拍賣買了十幾件的內褲,但因為穿了不適合,所以其他全新都收起來擺放著,直到最近,想說擺著也用不到於是在某平台上轉售這些褲子,期間某客人跟我買了兩件褲子,過了幾天,另外一個帳號使用者通知我說,我販售商品侵犯他們公司的商標權,需要我負後續相關的法律責任,我立即將商品下架,後來得知通知我的跟私底下向我買褲子的人是同個人(由電話號碼得知),

上網查後,該公司的確有註冊此褲子上吊牌的中英文字,時間是去年3月,因為身邊還有幾件褲子,我看了褲子上的吊牌為大陸的某間工廠所製造,於是我聯繫此間工廠,確認此褲子是由他們製造,與他們的吊牌是一樣的,大陸廠商也回覆我,他們有註冊此商標了,這個商標是他們的商標,我告知台灣有公司已經註冊吊牌上的中英文字,而他們說不知情,詢問是否是向他們進貨的台灣廠商,他們回覆我沒有,我簡單告知我遇到的困難,他們說若有需要可授權給我使用販售,因為台灣該公司請我致電給他們,處理相關後續的問題,應該是有意私下解決,但因為我不太懂這個阿><,有點怕,所以希望麻煩您們幫我釐清此事件是否真的是有侵犯到他們商標權,擔心他們會做出不合理的要求,再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所賣之商品為假貨,則確實會構成侵害商標權之問題,可以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但若對方所要求太過,則建議您應向檢察官敘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避免您做出對自己不利之言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菊子 105-06-25 20:36

我是在通訊行上班的.在去年的四月份有一位客戶來申辦門號.當場他有表示他有手機.所以只要門號.我以一定要搭配手機為由跟客戶說.如果你不要手機.那門號有一個預繳金4600元我就幫你預繳.當做手機的補貼款.當時客戶也同意了.但我因為當時太忙.所以所有的合約書都是我簽名的.直到今年的6月份.客戶去直營門市更改月租時.門市人員告知他.當初申辦時就是有手機的.是我將他的手機拿去賣了.客戶本身也知道我先替他預繳了4600的電話費.結果客戶過來說要討個公道.要告我偽造文書.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為簽名必須有授權證明,不論是錄音、錄影或是證人均可,否則確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罪。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構成偽造文書之問題,建議與對方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菊子 105-06-28 11:34

請問一下律師 如果對方願意跟我達成和解 我們簽了和解書 錢也給了 但是如果對方反悔又去法院按鈴申告 那我會有事情嗎

小姐 105-06-25 01:37
因為玩網路遊戲所以認識了男網友,常常ㄧ起玩遊戲,所以都會聊到彼此的現實生活模式,有ㄧ次我有跟男網友說我可能不能常常上線陪你玩遊戲了,他問了我為什麼?我跟他說因為我家庭的關係,所以必須要到酒店陪酒上班,他叫我不要去上班,說什麼他不希望我陪別的男人,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原來對我已經產生了好感,已經喜歡上我了,所以他不要我到聲色場所陪酒,他問我需要用到多少錢先匯給我,可是我有跟他說不用,但是他很堅持、又礙於因為家的關係要用到錢,所以還是把帳號給了他,他跟我說有要用錢都可以找他,條件就是要答應他不要我到酒店上班,所以他陸陸續續匯款給我了10萬至15萬上下,後面因為鬧到很不愉快,畢竟因為他有老婆有小孩的人,所以我們就沒有聯絡了、從去年的十月多到今年現在六月多,已經儘七個多月沒有聯絡了,最近男網友的朋友找到我說要告我騙他朋友的錢,說ㄧ定告到底,但是都未見面過,也沒有電話聯絡過,更沒有對方電話號碼,還有遊戲也很久沒有玩了,我們聯繫的方式只有LINE跟遊戲聊天而已,不過手機換過所以LINE的帳號也刪掉過,我知道匯款紀錄ㄧ定都有,想請問這樣子男網友說要告我詐欺罪是否會成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9:00

您好,

 

1、若該名男子單純自願贈與款項給您,您無返還之義務。

 

2、但如在贈與之原因上您有不實之陳述,例如欺騙他自己家裡有人重病急需用錢等語,則可能被認為有詐欺之嫌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釐清的是您的家裡有那些問題、是否真的有酒店上班等情形,倘若是虛構的,則已經涉嫌詐欺罪,建議可以進行協商,並且簽立和解書。否則就建議委請律師律師協助辯護。

2、倘若均為事實,並且可以提出事證,則屬於合法贈與行為,不涉及詐欺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無須理會,亦不要做任何回應,避免對方蒐集證據,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無須理會,亦不要做任何回應,避免對方蒐集證據,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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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6-25 00:02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快兩個月了 
電話都不接回賴就是說離婚 
打給老婆大哥他說如果我不簽字離婚老婆就不可能把小孩帶回來 
起因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她覺得我在賭博 
我家開餐廳的薪水3\4交給老婆 
我儲值遊戲也沒有跟她多拿過錢 
小孩目前一歲十個月了 
我每天幫小孩洗澡換尿布跟小孩互動很良好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都是用租的 
婚前她跟她大哥同住一間套房床只有一頂 
有時帶小孩回去大哥那也是三個人睡一起 
我無外遇家暴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 
我問過鎮公所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的答案都是子幼從母 
現在我已經提起離婚訴訟了 
想請問我應該怎麼作才能比較有利拿到小孩監護權呢?? 
請幫幫我我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小孩了 
半夜都會驚醒眼淚也一直流 
一個無助的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0:08

您好,

 

1、幼子從母並非絕對之判斷標準,法官仍會參酌社工意見、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不良習慣等一切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縱使未得監護權之一方,仍能有探視小孩之權利。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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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0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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