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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kymi 105-06-30 08:32
我爸是送貨司機,有天開車從台北去宜蘭送貨,開車途中有喝維士比,突然接到公司電話說有路人報案我爸的車去撞到婦人的機車,請他返回現場,但我爸完全沒感覺撞到機車,回到現場也問對方婦人要怎麼處理看要不要私下和解,婦人當下說現在不要講,隔幾天婦人說她的玉鐲壞掉4萬機車修理多少,這幾天沒上班損失多少感覺像是要敲詐,而我爸酒測0.17第一次酒測超標,然後路口監視器拍現場也非常模糊,看不出來是否有撞到的跡象,警察也沒做現場蒐證拍照,現在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爸,而對方感覺就是咬定我爸酒駕要敲詐,我們覺得疑點很多監視器又不清楚,結果隔天她拿破碎的手鐲來,警察竟也說當天並沒看到,而爸也跟她說要鑑定,然後婦人又說手鐲免了,但是她不能工作的損失要爸賠償連同加班費,一個月三萬多,要三個月的薪資賠償,還有療養期一年半年的,爸爸就跟她說這不是他的能力所及,到最後假如駕照被扣也沒能力給,她們就說爸沒誠意,直接跟警察說要送地檢暑告爸爸過失傷害,過了2天打電話給我爸說要五萬塊和解,我爸媽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考慮談價錢,隔一天雙方都收到地院傳票,對方又打來說要10萬才不告我爸傷害,我爸最後也拿了10萬與對方簽和解書,但這些前提都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爸與婦人發生擦撞,現在又要去監理所繳罰鍰,想問這樣會被吊扣駕照嗎?還有為什麼沒有開庭就可以先吊扣駕照,而且警方沒有任何證據指出我爸確實是擦撞到婦人的機車,而就直接判定起訴我爸肇事逃逸?想問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釐清還原車禍真實情況,畢竟我爸也58歲了如果沒了這份工作家裡的負擔會很大,我們只是要一個能有心服口服的判決而已,謝謝諮詢律師辛苦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賠償的,此部分很難取回。

2、就您父親的行為,分別涉犯過失傷害罪、酒駕(罰鍰或是刑事責任),和解的部分主要是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與酒駕無涉。

3、酒駕的部分因為未滿0.25屬於罰單及吊扣駕照的問題,不過倘若遭認定有肇事,則可能提高為刑事責任

4、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難以救濟

就閣下所述如需本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景泰 105-06-28 15:02
律師您好,小弟我從事聯結車運輸司機,某天因長途開車精神疲累喝了提神保×達藥酒,在行駛國道巧遇警察攔檢,因身上尚有酒味所以警察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0.43,最後判決下來因初犯,又無肇事,尚有悔意,無再犯之虞,緩刑九個月,處罰款七萬二,需上安全講習,吊扣駕照一年。 重點是小弟我是中低收入戶者,且是單親家庭,小孩尚在求學期間正需用錢,全家大小的經濟來源全部都是靠我的那張職業駕照在過生活,如果駕照被監理站吊扣失去工作,頓時沒了收入,全家真的就走投無路。 請問大律師,是否有什麼管道能讓監理站不要吊扣我的職業駕照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狀向監理單位陳情。

 

謝謝!

阿義 105-06-23 06:26

各位大大好、

我的女兒(22歲),於本月18日因臨檢,酒測0.42(初次被抓),目前是決定罰六萬,但尚未判決
有些疑問,想請各位律師可否抽空解惑,謝謝您們
1. 罰款的部分,是否有機會或其他方式減少?
2. 罰款如果確定,是否有機會可以分期繳納?
3. 駕照部分,吊扣吊銷是否是要自行前往監理所辦理?

 刑法第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建議具狀聲請緩起訴處分,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義 105-06-23 16:21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魏律師的耐心詳細解說!

Opez 105-06-03 03:43
各位律師你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ㄧ月30日23時 在7-11 購物後出來被警察盤查 後被逮捕。 當時我人並沒有在車上使用毒品,但車上被查獲毒品。 很倒楣。 後來我4月份收到紅單使用毒品駕車的單子。 我之後有去申訴。我並沒有在車上或行駛中被攔查。 我只是在7-11購物後出來被盤查的。 在昨天我收到裁判書。 他說明。 我在警察局筆錄上。陳述我在1月29日晚上23時在住家使用搖頭丸。 足資認定駕駛前有吸食毒品及相關關制藥品行為。 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裁罰。 重點我在警察局做的單腳站立 畫圈圈 走直線 都有通過。 請問各位律師。我還能申訴嗎? 還是要乖乖受罰。 我覺得我真的很倒楣。 買個東西 走出來 就要罰6萬又要吊扣駕照。 有沒有辦法解決方案。 我覺得很不滿。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處罰的是吸食毒品後的「駕車行為」,觀察勒戒處理的是「施用毒品行為」,二者處罰行為不同,無行政罰法第26條一事不二罰之適用。 可參考台南地院101年度交聲字第419號裁定:「查異議人係因初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犯行,經本院以101年度毒聲字第162號裁定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本院上開裁處乃係為維護國民個人身心健康,對於異議人之「施用第二級毒品」行為予以處分;而本件所處分者,則係異議人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所定之「吸食毒品而駕駛汽車」行為,核屬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之行政罰,規範目的為「危險駕駛」之違規行為,二者處罰行為不同,處罰目的亦有不同,尚無悖於行政罰法第26條一事不二罰之原則至明。」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樂 105-04-26 10:06

各位前輩你們好!我於今年4月中徇酒駕酒測0.44,簡易庭檢查官判決,我選擇以指付緩起訴判決$65000緩刑一年,由於是初次犯行,我想請教一下,我無酒駕肇事,但聽說需要吊扣駕照嗎?我是駕駛員,吊了駕照,那成了無法工作養家,請問有何方式能取代?如果吊扣是多久時間,然而紅單在法院公文未來之前,我是否要先繳紅單的錢,或是要如何向監理單位辦理,吊扣是從法院的公文收到開始嗎?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吊銷酒駕種類的車種駕照

2、之後您會收到交通裁決所的通知,屆時再依據通知執行。

小張 105-03-31 23:53

本人於晚間23點左右從薑母鴨出發,騎到一半察覺東西遺失,往回騎乘欲返回薑母鴨尋找,不料準備右轉時,一名員警從後方追來,並吹哨子示意我停車,停好機車後,員警詢問為何看到臨檢就往回騎乘,我答:未曾看見有臨檢站,因我的東西遺失,準備要回去找東西,然後該名員警呼叫另一名員警到場支援,並轉向詢問我,說我的身上的酒味道很重,還是這是檳榔味?只問了剛剛去哪裡?我答:剛剛去吃薑母鴨,準備去附近找朋友,該名員警又說,酒味真的很重,這時另一名員警剛好到來,直接從機車內翻出酒測機器,有告知是新的吹管,然後就叫我往裡面吹氣,也沒在我面前操作,就自言自語的說我沒吹氣,機器沒測到數值,又突然說有了,我的酒測值達0.43(酒測時間23點21),之後就叫我交出證件及車鑰拾,這時原本攔我下來的員警,又呼叫他的同事,隔沒一分鐘警車到達,把我載回派出所。

我知道酒駕就是不對,

但如果我提起行政訴訟,請問有機會可以免除吊扣駕照一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點還是酒測值有無超標,倘若真的0.43,除了要吊銷駕照之外,還會有刑事責任

2、倘若您認為取締有違法,可以就刑事責任部分提出答辯,就罰單的部份,項裁決所提出申訴,之後向交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啊德 105-03-28 20:21
肇事逃逸問題 因在2年前 與人發生車禍 事先我離開現場 之後在返回現場也有上法院 在法院與他人談和解 並且法官判決我 緩刑兩年 還有勞動40小時 並沒判決其他任何的處罰 在兩年後的今天 裁決所寄來 說要吊扣駕照3年 我是初犯 請問這樣有算是ㄧ罪兩罰嗎 這樣吊扣3年 合理的吊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8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逃逸依法可以吊銷駕照,且因為您的刑事處罰的內容與吊銷駕照不同,所以沒有一罪不二罰的問題。

2、程序上,倘若對於裁決所的處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8 21:19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因非屬同類之處罰,所以沒有一罪不二罰之問題。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8 22:5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是刑事責任吊銷駕駛執照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巷之規定,是屬於行政責任,而由於您的刑事判決最後是緩刑,因此依照行政罰法第26條第2巷之規定,仍得處以行政罰,因此在本案部會有一事不二罰的問題。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8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裁處不服,可以提出行政救濟

smallBK 105-03-22 23:15

本人於105年2月3日晚上十點多酒駕紅燈違規右轉時被臨檢攔查(並無造成任何交通事故),當下酒精濃度為0.35。
後來被帶去派出所做筆錄,並且有開了兩張紅單為紅燈違規右轉以及酒駕罰單,當下警員有特別交代紅燈右轉的罰單得先繳納,酒駕罰單則看判決!!
於派出所做完筆錄後轉至分局內拍照及壓印指紋然後在拘留所過了一夜直至隔天105年2月4日被帶往地檢署開庭,由於當下處於睡眠不足已經驚恐的狀態下加上檢察官的聲音不是很清楚,所以沒有很仔細聽到判決內容,依稀記得比較清楚的只有問我對於筆錄內容是否有疑問以及承認之類的話語。
檢察官聽到沒有疑問也承認筆錄內容後本人未聽清楚檢察官說判決內容(而且說得很快)就直接被帶出去領取個人物品以及簽名後就跟我說可以離開了...

期間紅燈違規右轉的罰單有在7-11先行繳納,另有看到一筆22500的罰鍰但無法列印,回家上網爬文才大略知道規則是...等法院判決!!!!?
大約三月初收到地檢署寄來的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看內容大概解釋為當天的犯罪內容的事實還有移送時間、單位以及程序還有犯罪內容的刑法條則內容...最後則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說明書。
又於今日105年3月22日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大約內容也是犯罪事實以及情況還有刑法條則附加一張三月初曾經收到過的聲請簡易判決書。
重點來了!!

判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換算起來就是新台幣六萬...對於本人實在是有相當的困難並且也相當後悔做出此行為...所以來這不恥下問....望各位專業律師能替本人解惑!!!
請問一下:

1.可申請分期付款嗎?去哪申請?該準備什麼以及怎麼分期?

2.可申請勞動服務嗎?去哪申請?該準備什麼以及去哪勞罰?

3.此罰金新台幣六萬繳納後,警察開的紅燈兩萬兩千伍佰元的罰單是否還要繳納!?如不需交納就是去監理站辦理銷單即可?!
4. 根據網路大約爬文內容是需吊扣駕照一年,但是駕照不知何時遺失了...

5.簡易判決書內容第四點:如不服判決,應於判決送達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付繕本)括號內的意思是簡易判決書?

其實沒有想說要上訴,在網路爬文的情況下似乎這樣已經算是很輕的判決了
只是想知道說...
1.代表10日需繳納罰金完畢嗎?
2.10日內要提出申請分期繳納或是勞動服務嗎?
以上!!文章打得有點冗長,但本人希望可以盡量詳細說明當天以及本人的情況還有問題點。
感謝~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23 15:07

Smallbk:

一、10天是上訴期間,不是指10天內需繳罰金。等地檢署的到案通知,去地檢署報到時再繳,屆時再跟檢察官聲請分期或易服勞役即可。

二、罰單部分,持判決暨確定證明書、罰金繳納或服完勞役之證明文件至監理所辦理銷案即可。

                                                                                      王律師

台中吳樂 105-03-12 06:27

我在去年10月份應酒駕0.38被開了一張罰單而我今年1月份時就到監理站吊扣駕照了(吊扣一年)判兩個月.這兩天收到了執行單上面寫的意思是要繳錢的.不是吊扣駕照就不用繳錢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15

判2個月是刑事責任,得易科罰金吊扣駕照則是行政上的責任,這二者是會並行的。

曾先生 105-03-01 12:39

律師您們好,我於103年有一次酒駕記錄騎車,被判緩起訴一年,又於105年2月18日酒後騎車遭警察攔檢酒測值0.35,被依公共危險送辦,我想請問法院會如何判決?多久之後我會收到法院通知?還需不需要本人到法院?之前酒駕機車駕照吊扣一年期滿但是沒時間去領回,這次吊銷駕照3年還是機車駕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2:53

您好,

 

1、因您的情形並不符合刑法累犯之要件,是以這次的酒駕行為可能會被判幾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法院有傳喚您,仍須準時到庭。

 

2、依據道交管理條例,您五年內二次酒駕,是各級駕照均會被吊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貿 105-02-29 11:21

各位律師
我在228凌晨被警察隨機臨檢酒測值達0.59,由於初犯也未肇事被抓當下有問警察會怎麼罰,警察回我大約6、7萬。
之後就被帶回警局作筆錄,早上8點半送去分局建檔,到11點初又送往地檢署等開庭,到了12點半才重拾自由

問題:
出來遇到稍早同樣酒駕被關的人,他說這好像只是臨時庭,之後還要再來一次。由於在開庭時(不知道問我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只是很快速的確認一些資料,也沒人跟我說是最後定案還是臨時的,只叫我之後等通知。目前查資料知道的是吊扣駕照、安全教育上課、罰緩、社會服務。

1.回家後上網查資料發現有"緩起訴"這個東西,但我不知道如何申請與應用
2.是否會留下前科? 可否社會服務抵銷罰金?
3.吊扣駕照1年意指1年內不能騎車? 那可否開車?
誠心請教各位律師大大能否詳細說明或教我如何處理比較好,感恩 謝謝。

 

P.S 被抓當下真的是懊悔萬分,到現在還是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雖然當時有請求法官輕判,也不知最後會如何,但被抓一次真的會記一輩子,再也不酒後駕車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11:24

您好,

 

1、需視案件程度而定,若酒測值不高,應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2、若有緩起訴緩刑之宣告,就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3、機車駕照吊扣,待時間期滿後駕照便會歸還予你,至於汽車駕照則不受影響。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HelpMe 105-01-18 10:07
本人為雙重國籍, 之前以澳洲核發之駕照, 在台換領台灣駕照, 因故吊扣一年. 期間本人返回澳洲另申請澳洲核發之有效國際駕照, 曾遇臨檢亦無事. 但前日前往機場接朋友時, 遭航警無故臨查 (本人當時並無任何違規事項或阻擋交通) 遭開罰單指駕照吊扣期間仍駕車行駛. 請問事項有二: (一) 現行道路法規是否有禁止使用互惠國所核發之國際駕照? (二) 無故臨查是否有違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 如是則是否所開罰單亦無效? 本人曾請問過監理站及交通裁決所皆無確切回覆僅說本人得填寫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送審 希望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幫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0:11

您好,

 

1、若您持有有效之國際駕照,且持澳洲護照入境,則航警不應對你開罰。

 

2、臨檢須有合理懷疑您行蹤詭異、具有可疑之外觀,才能對你實施臨檢,是以無故臨檢之情形所開罰之罰單,也為無效。

 

程序上應先向交通裁決所異議,如被駁回,再據以提出行政訴訟,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鬼娃愛子 105-01-14 10:41

想請問前幾天發生一場車禍,發現我們一個司機沒駕照(被吊扣)未告知公司,雖然是被對方撞,像這樣的事情公司跟司機該怎麼負擔那些賠償費用,如公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聘請到沒駕照(有駕照但被吊扣)的司機,又發生車禍,這樣會遇到甚麼狀況的法律問題?

然後現在那個司機,算是逃避吧,老闆說罰款賠償金要跟他各半,但現在電話找不到人,像這樣的問題想走法律,但不知該怎麼做?

你好: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受僱人有責任並造成對方損害,要對對方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規定:「(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第2項)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第3項)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僱用人對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必須與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才有辦法免責。但法院仍然可依第2項規定命僱用人賠償賠償後再針對受僱人求償。 實務上若受僱人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要舉免責幾乎不可能。 被害人可請訴受僱人與僱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僱人若逃逸或無財產,則會以強制執行方式全額向僱用人請求。 若對方有責任,公司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6條規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可先向原廠索取估價單或直接送修,再以估價單或維修單據為依據與對方調解調解不成立再訴訟請求。 受僱人若無任何肇事責任,無法對其請求損害賠償,公司只能向對方請求。若受僱人有責任,僱用人可依勞動契約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受僱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阿然 104-12-31 02:02

我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為直向車,遭到橫向直行車擦撞,但事後調出監視器沒有錄到號誌。

監視器的內容大致是,綠燈之後我直接騎出去,跟我對面的直行車也有往前約2個輪子,可能對面有看見肇事者要闖就停了下來,他過來方向剛好他位置是在我面前,當下反應有閃他被他車拉倒我就摔。

事後談賠償肇事者卻否認說紅燈,說他搶黃燈而我也搶快。

聽承辦警員說肇事者有多項違規所以被吊扣駕照,等於他是無照上路。

我車和人皆受傷,他僅有排氣管擦傷

我想問但憑此影帶和初判表,會怎麼判定此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拍攝到我方於綠燈時啟動車輛駛出、雙方碰撞過程及路口距離就可以大概知道對方是否有紅燈,倘若我方沒有紅燈,那麼肇事責任應該都在對方身上。

2、程序上,取得初步判定表示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就可以依據肇事責任提告,不過應該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

 

104-12-29 14:26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104-12-29 12:11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104-12-09 09:29

駕照吊扣開車時行經路口又因號誌綠轉黃被左方機車給撞上,當下對方說要和解不報警,就各自離開,事後說後座的人受傷,我們也前去關懷送慰問金送禮,對方說家裏有人生病生活辛苦,我們就想說那車子的損傷跟醫藥費就由我們支出,請對方寫和解書,對方不願意,並開始予取予求,己經超過我所能支出的範圍了,對方說我們無照所以不管是誰撞誰都是我們不對,請問該如何處理。

ps行車記錄器沒拍到對方紅燈路口監視器也因沒報警所以無法申請調閱,過了一個禮拜了也不知道記錄還在不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責任,必須依據該次車禍的因素來判斷,有沒有駕照則不是重點。

2、倘若對方有提告,必須要由對方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有過失,所以只須要嘗試與對方和解即可,倘若對方不願意,就等對方提告再說。

西西 104-11-27 10:26

小弟我是做拖吊車的因為前一晚有吃薑母鴨,當天拖的後面子車行駛中擦撞停放在車格的車輛,警察來酒測違0.19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第二天開庭有向法官說明前天因為吃薑母鴨,酒測值為0.19要罰款及吊扣駕照一年,

想請問這樣能申訴嘛?因為我是職業貨車駕照,沒有駕照就沒辦法工作了,還要賠償擦撞那些賠償金,小弟時在很頭痛因為超過0.15一點點而已,想請問如果申訴向法官求情,有機會能不吊扣駕照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吊扣駕照的部分,沒有裁量空間。

不過程序上還是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kentchienjr 104-11-23 22:52

您好..這是本人第二次(但第一次酒駕自撞未肇事且97年12月中發生另98年3月10日至99年3月9日已執行完機車一年吊扣期也繳清罰款也判"緩起訴")機車酒駕(檢測值0.65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這是算不算五年內二次酒駕追溯期..

本人想詢問的是..

1.機車酒駕除會吊扣機車駕照外(這次會吊扣幾年且不得領考)是否會吊扣汽車駕照..也是否"一罪不能二罰"

2.另這次至少會罰多少..是否可爭取"再緩起訴"及其他相關(如申請分期繳罰款)等..

3.本人當時在高雄鼓山中華明誠路口某派出所留置一晚同時做筆錄..並於第二天早先移送至鼓X分局做二度審訊..後再移送高雄地方訪院開簡易庭(當時警察攔查後只說我酒駕超標已構成"公共危險"並未在"五年內二度酒駕")..檢察官及助理實習檢察官只問我我上述案件認不認罪(當時攔查與簡易庭檢察官審訊時本人態度都良好也配合事實發問言/一定會認罪)..只是本人不明白既然助理檢察官有提到說本人還有"緩刑(起訴)追溯期"(之前本人有一年"妨礙風化"緩起訴及一~二年第一次酒駕自摔未肇事緩起訴)..本人聽了一頭霧水..再則..本人也告知父母已退休無賺錢能力且本人收入不高(兩萬出頭/月)也告知本人是低收入者(檢察官當庭要本人提出證明但本人說未帶身上)..後來訊問完就請本人離開也沒要我繳保證金額只說要本人等法院判決內容..所已請教律師大人..本人後續要怎樣做才好..也是否要提出對自己有幫助減輕本人負擔等..最後謝謝律師大人並請幫助並回覆此問題(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4 14: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一次的酒駕刑事責任,因為有緩起訴,所以倘若緩起訴期間沒有違反規定,則這一次的酒駕還是可以爭取緩起訴。反之,則無法。

2、行政責任的部份,只要是5年內2次酒駕,罰鍰9萬,並且吊銷執照。

3、至於您所述的檢察官提到的一年"妨礙風化"緩起訴及一~二年第一次酒駕等,前案的部份要釐清您究竟還有多少前案。

kentchienjr 104-11-25 10:34

 另請教本人於97年12月中發生另98年3月10日至99年3月9日已執行完機車一年吊扣期也繳清罰款也判"緩起訴")針對這次(今年11月21日凌晨兩點半多所發生)二度機車酒駕(檢測值0.65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這是算不算五年內二次酒駕追溯期(因本人不知之前"妨礙風化"與第一次酒駕的"緩起訴"是否有過期限且之前法院判決書因整理而遺失要怎樣才能查詢相關資訊)..謝謝律師!!\

kentchienjr 104-11-25 14:33

再者,請教機車駕照回不會因此次而吊扣(銷)三年(若能再吊扣一年是最好選擇)且會不會影響汽車(本人是小型車職駕)吊扣(銷)又是否合乎“一罪不能二罰原則,謝謝律師

kentchienjr 104-11-25 22:47

最後..因本人會於明年三或五月出國至內地工作..最後判決結果會不會影響到出國..這個是重點之一..最後謝謝律師也煩請回覆(急)!!

衰人 104-11-19 12:24

車禍肇事逃逸無人受傷,通知到案時有開罰單,

繳完了也扣駕照一個月了,幾個月後對方拿精神科診斷書提告傷害

檢察官又起訴肇事致人死傷逃逸傷害部份已和解對方撤告,

昨天開肇事逃逸的庭,感覺就是想要判我有罪,

不是有一罪不二罰這回事嗎?

那如果真的有判刑那當初的罰單跟吊扣駕照的怎麼算?

對方傷害的詳細內容為:車禍六天後頭暈掛急診,

診斷為疑似腦震盪,急診醫生建議他轉看精神科還神精科,

後來又診斷頭暈是心理創傷壓力症候群,

法庭上也詢問對方所受的傷是生理還是心理,

對方也確定回答是心理,車禍當時無外傷,

可是法官一直拿他急診時的疑似腦震盪認為那就是車禍造成的外傷,

不肯認同最後確診是心理創傷無生理外傷,這到底怎麼辦?

你好: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同時構成刑罰跟行政罰時優先依刑罰處法,你所述情形觸犯刑法並未被處罰過,沒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就算有也只是撤銷行政罰部分之處罰,但吊扣吊銷牌照之處罰目的跟刑罰之目的不同,也不會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比較有可能只有在罰鍰部分。 可以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讓法官相,並無致人死傷之情形,爭取無罪判決,或考量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爭取宣告緩刑
104-11-11 08:30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家人的案件有些問題想請教

因為抽k他命菸草後,駕車回家在路上遭到警察的臨檢

配合且通過測試,以'公共危險罪'起訴刑事,事後已無罪結案;

我們有拿取判決書至監理站申訴,但沒有找到解答,

既無罪;為何還需要受罰繳交'民事'監理站的處刑,吊扣駕照一年及繳交罰金60,000元整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1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還需要行政罰鍰的部份,要看刑事無罪的理由為何來判斷,不能一蓋而論。請詳述。

2、程序上,可以提起申訴,要求撤銷罰單。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7:00

您好,要看無罪的具體理由到底是甚麼唷。

江老鼠 104-10-11 02:14

我初犯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者,目前檢察官判決緩起訴一年!
要等候裁決書才知道需捐多少錢納入國庫,還有罰單的金額!

這兩個金額可以互抵嗎?

另外我會被吊扣駕照嗎?有人說可以去機關辦理記5點?
我要去哪個機關辦理呢?板橋監理站嗎?

閣下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0-03 12:23

我的朋友 在五月分時無照駕駛機車紅燈 然後違反道路交通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被記了五點的違規點數  然後他在八月份時有考到機車駕照

現在他要去考汽車駕照 可是監理所的人打去他的駕訓班說我朋友要先辦理吊扣機車駕照 才能考汽車駕照

但是他從五月分到現在 沒收過要吊扣駕照的通知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小美 104-10-01 19:36

律師你好:先生是個職業駕駛的,他知道喝酒是不能開車的,就連上班連一滴酒都不敢沾的,就在中秋那天回我娘家他才喝,也因為我被我逼到說開車,之後先生被開到酒駕  酒測值0.56但是我先生他是無心的.那天檢察官有問到說是否有意見,但是我先生說沒有

之後先生跟我說:但是我對口共有問題我想請檢察官再開一次庭可以嗎?

還有因為我先生去年有一件案子  請問有關係嗎

還有先生被我害到這事情是否有可以解決的方案嗎

我想了解這件案子的刑期會影響到他的駕照嗎?因為我先生是靠這份駕照生存的

我的疑問

次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規定,在吊扣駕駛執照期間駕駛汽車、聯結車、大貨車、大客車,會處罰鍰,並吊銷駕照。))回復律師的話:請問初犯並加上無心的再行政處罰確定是會被吊銷嗎?還是會掉扣?? 可以聲請檢察官不見得會同意再開偵查庭。))回復律師的話:但是我也是當事人在身旁所在的證人,我是覺得警察的口供有些不對,像是這樣的話大多能從新開庭的機率多少? 有無前科紀錄會影響法院依刑法第57條量刑(決定要如何判判多久),現階段要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不幸被起訴要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但不會影響駕照吊扣之行政處分。))回復律師的話:他是有過上法院的前科紀錄,可是那經過八年了,去年是傷害罪刑期處兩個月但可以易科罰金,請問會跟本案有所關係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回復律師的話:這我不懂意思,我老公的酒測值是0.56請問這罰金??
還有刑期大概會多久? 還有要如何向檢察官聲請從新開庭??

小美 104-09-29 15:14

律師你好: 我的駕照職業駕照的,但是我那天是開我私人的小客車酒測值為0.56公共危險罪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會影響到我的職業駕照嗎??還是會吊銷或者是吊扣??若是坐牢是否要執行多久??還有律師因為我現在有一件傷害罪,會連我的這件案子會有什麼關西嗎??

一、 就閣下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之公共危險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美 104-09-29 16:10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 因為我私人的手機已拿去送修,所以現在沒有電話可以聯繫,可以麻煩律師直接在網路上回應我的問題嗎?因為我是初犯所以我不了解 現在也很擔心!!加上我沒有發生事故只是一開車轉個彎就是警局了

你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第2項)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若無特殊狀況,原則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若係初犯可以聲請緩起訴或宣告緩刑(你的情況准許的機率會很低),否則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若另犯其他刑案,會影響法官量刑。
小美 104-09-29 16: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第2項)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若無特殊狀況,原則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若係初犯可以聲請緩起訴或宣告緩刑(你的情況准許的機率會很低),否則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若另犯其他刑案,會影響法官量刑。                 律師你好我剛剛收到回復第三條那回覆問題我有疑問因為那件刑案已經判決下來而是兩個月可以以易科法金,所謂的量刑事是什麼,可以麻煩律師能回復我嗎

 

小阿威 104-09-17 18:45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小弟租重機在隧道超速應該有60公里以上。可能面臨重機車牌被吊扣三個月。 因為是租車。 所以店家說要負擔營損一天2700元共90天,不然就是把車買下來。 另外店裡的車並不是租賃車。

    請教各位律師大大,不是租賃車一樣可以請車主提出行政法第七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嗎? 有違規當天的租車合約,是否可像交通裁決機關提出罰單轉移,跟不用吊扣車牌。

另外我租的重機非租賃車,是自用車,車主或店家是否會違反公路法77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法務部101年11月28日法律字第10103110070號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第四項)。」又同條例第85條第4項規定:「依本條例規定逕行舉發或同時併處罰其他人之案件,推定受逕行舉發人或該其他人有過失。」採取「推定過失責任」依上開說明,本條例第43條第4項吊扣汽車牌照時,仍有本法第7條之適用;又本條例第85條第4項規定並未排除故意過失責任,僅係採推定過失責任,與旨揭研討結果肯認本條例第43條第4項吊扣汽車牌照之規定,屬「行政義務違反之處罰,而條文或立法過程,並未排除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及本條例第85條第4項推定過失等規定之適用,是汽車所有人自仍得經由舉證證明其無故意及過失而免罰」之內容相符。」故如契約中有針對行車安全速限之提醒及禁止超速之約定,店家及車輛所有人有機會主張無過失而免罰(吊扣牌照部分),應向地方法院對交通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檢察官應該會開一次偵查庭,確認告訴事實及調解書所載之誤會經過情形,此涉及被告有無不法行為之認定,及告訴人有無刑事誣告之犯行,如確認是誤會一場,則對被告下不起訴處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Jon 104-09-08 08:04

在巷子會車時與對向車子擦撞到照後鏡,對方直接開走了,沒停下來查看

巷子無車道分隔線,我這邊路段有劃紅線,對向車剛好開到沒有對向無白線路段,整排路邊都有停車



早上八點發生的,車上有行車記錄器,有照到車牌,人員無受傷,

一開始警察連絡不到人,到下午一點多對方到了警局,警察打電話叫我去

我報案時已有移動車子到才打電話,警察劃了簡易圖,

警察說有移動車子沒有辨法劃車子位置,圖上也沒有標示對向路邊有停車

請問可以請警察開以下條例嗎?(第39條只有行車記錄器當證據而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9條:
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佔用對向行車路權之行為。
1.道安規則第九十五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標線之道路,應靠右
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如果可以的話對方也可以說我犯了什麼法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8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因為有移動過位置,且屬於沒有劃至分標線,所以路權的部份很難判斷,要看您行車紀錄器是否夠明確,或是其他事證,如證人監視器等才能判斷是否違反第39規定。

2、賠償責任的部份亦同。

3、不過肇事逃逸應該很明確,可以依62條開罰。

阿佑 104-08-28 00:54

律師您好:

想請教,家母於上個月10號於產業道路的十字路口遭一台貨車撞擊,送至醫院急救3個小時仍然不治。

肇事責任方面,我母親行經路口時為閃黃燈,對方為閃紅燈,肇事司機未依燈號指示先停止再行駛,過程中毫無減速跡象將我母親撞擊致死,且肇事司機不久前才因酒駕吊扣駕照,但公司的人還是讓他開車。

現正進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階段,司機經濟狀況似乎早就不太好,且擺出一副準備被關的樣子並無太大誠意負責賠償

而司機的雇主至今未出面參與調解,似乎要全把責任推給司機承擔的樣子,不願意負擔連帶責任

而且調解委員會的人一直希望我們趕快和解,一直跟我們說上法院的話法官判賠的金額可能也不高,其實這些我們都知道,但如果跟肇事司機和解的話,我母親的性命可能就只值幾十萬,而且司機可能會減輕徒刑或被判緩刑?這叫我們家屬怎麼可能接受?

所以想請問,肇事司機一副被關了事的態度我們被害人家屬難道就沒辦法了嗎? 我們請出雇主來承擔的話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們可以向雇主提出何種各告訴呢?  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28 06:19

 您好,

   依您所述,該司機應負業務過失致死之刑事責任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92條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及依民法第194條請求精神慰撫金。如該司機係在執行職務中,依民法第188條,其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如您判斷司機及其雇主無誠意賠償,建議最好先聲請假扣押,以防脫產。司機被檢察官起訴後,可對司機及其雇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優點是免繳裁判費

 

如需深入了解, 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或來電0988-712491討論。

您好,您先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閃黃燈路權優先於閃紅燈路權,你們可以等對方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訴訟,只是要注意民事賠償有兩年的時效性,由於該司機為執行職務,故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又如您所述,該司機經濟上有困難,令您無法受賠償時,可向法院主張雇主應該負連帶賠償責任償,如果怕雇主脫產,您可先請假扣押

 

 

 

小胖 104-08-28 00:23

大家好我小胖 因前陣子酒駕被抓,可是我當時是在家中喝酒已經休息4小時多後來去7-11買菸可能酒剛退不舒服想說買瓶啤酒喝後來一瓶快喝完店員跟我說有警察在我車旁邊,我走出去看看警察就叫我過去,我就說等等我把剛剛買的東西拿到車上以後,他就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說有(心想我在裡面剛喝完當然有)然後他就打給其他警員,我就說怎麼了嗎他就說你剛酒駕我說我沒開車也他說我剛剛在什麼路口看到你我就(心想....都過10分中了)
我就說我在等我老婆(沒跟警說說他也不信,沒騙人我真的再等我老婆我門要開夜車去苗栗我開出來等他)他就說不用說這麼多其他警員已經到了,他就走了後來我很想解釋其他警員就說,你不用解釋你是我們所長抓的說在多也沒用,你再說我就開你一張拒測吊扣駕照,然後我很害怕我就說那我可以去7-11裡面上個廁所嗎,他說吹完讓你上,我就說拜託警就說好阿我開你拒測你就可以去,因為我當時想我剛喝完一瓶500cc的啤酒想把他吐出來,真的很害怕她們一直威脅我,我就乖乖的吹結果0.50他就把我上銬,然後就移送到法院心裡真的不好受我最多被開過1次為兩段式左轉1次沒戴安全帽,這輩子被開過這兩張而已,又上銬又移送到法院我真的害怕到不行到法院我想跟法官說我才說我到7-11買菸還沒上車而且....還沒說其他的,他就說你可以走了等候通知
,心理超難受感覺被坑被欺負到不行,而且我從買酒到喝完到被抓到吹到上銬不到15分鐘我記得他們在做筆錄有問到一條,警有沒有宣讀一次什麼之權益給你聽,我就心想她宣讀的只有你不吹就開拒測你要解釋就開拒測這也算,誰可以幫幫我,我有留下當天的(發票)2:52分進去2:55分買完酒3點被抓3:07分被上銬,後來我有空有去那家7-11問他的攝影機可是他說已經洗掉的只有7天,我該怎麼辦發票可以作證嗎還是店員作證判決書已經來了,兩年以下或罰20萬元以下,我有小孩又有車貸*2之前生意失敗欠當舖錢要利息,我老婆一個人一定應付不過等我出來可能都信用破產,又要在上法院,誰可以幫我拜託了求各位幫幫我

小胖 104-08-24 02:58

大家好我小胖 因前陣子酒駕被抓,可是我當時是在家中喝酒已經休息4小時多後來去7-11買菸可能酒剛退不舒服想說買瓶啤酒喝後來一瓶快喝完店員跟我說有警察在我車旁邊,我走出去看看警察就叫我過去,我就說等等我把剛剛買的東西拿到車上以後,他就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說有(心想我在裡面剛喝完當然有)然後他就打給其他警員,我就說怎麼了嗎他就說你剛酒駕我說我沒開車也他說我剛剛在什麼路口看到你我就(心想....都過10分中了)
我就說我在等我老婆(沒跟警說說他也不信,沒騙人我真的再等我老婆我門要開夜車去苗栗我開出來等他)他就說不用說這麼多其他警員已經到了,他就走了後來我很想解釋其他警員就說,你不用解釋你是我們所長抓的說在多也沒用,你再說我就開你一張拒測吊扣駕照,然後我狠還怕我就說那我可以去7-11裡面上個廁所嗎,他說吹完讓你上,我就說拜託警就說好阿我開你拒測你就可以去,因為我當時想我剛喝完一瓶500cc的啤酒想把他吐出來,真的很害怕她們一直威脅我,我就乖乖的吹結果0.50他就把我上銬,然後就移送到法院心裡真的不好受我最多被開過1次為兩段式左轉1次沒戴安全帽,這輩子被開過這兩張而已,又上銬又移送到法院我真的害怕到不行到法院我想跟法官說我才說我到7-11買菸還沒上車而且....還沒說其他的,他就說你可以走了等候通知
,心理超難受感覺被坑被欺負到不行,而且我從買酒到喝完到被抓到吹到上銬不到15分鐘我記得他們在做筆錄有問到一條,警有沒有宣讀一次什麼之權益給你聽,我就心想她宣讀的只有你不吹就開拒測你要解釋就開拒測這也算,誰可以幫幫我,我有留下當天的(發票)2:52分進去2:55分買完酒3點被抓3:07分被上銬,後來我有空有去那家7-11問他的攝影機可是他說已經洗掉的只有7天,我該怎麼辦發票可以作證嗎還是店員作證判決書已經來了,兩年以下或罰20萬元以下,我有小孩又有車貸*2之前生意失敗欠當舖錢要利息,我老婆一個人一定應付不過等我出來可能都信用破產,又要在上法院,誰可以幫我拜託了求各位幫幫我

王百萬 104-08-21 05:38

在今年八月在路上被攔查酒測酒測值為0.3隨後被移送至該轄區派出所

機車沒被扣押,只是移到旁邊的7-11放著(初犯 無前科)

等到早上移至台南地檢署等候開庭,最後被判處緩處分一年繳交國庫三萬

轄區員警是告訴我罰單不必繳繳清國庫那筆即可

而開庭時也是說繳交完後收據拿至監理所消除紅單,而影本要繳回地檢署

 

我現在疑慮是,在判決上沒提及吊扣駕照一事而所去搜尋結果是會被吊扣一年

吊扣似乎是要持駕照至監理所辦理吊扣,但我駕照遺失

在紅單尚未繳清錢似乎也無法辦理補發,而目前也過20天也尚未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單

而我九月十月也差不多該服兵役...而目前

 

我的問題有

(1)法院通知單大約何時才會寄到

(2)在尚未辦理吊扣時候是否還能騎機車上路(打工通勤工具)怕被罰無照,而吊扣是否有限定多久內必須辦理

(3)不知道在駕照遺失時是否能辦理吊扣又或者需等到繳清後補發才能辦理

(4)罰金部份採取分期付款共六期,而這是在收到通知單後才開始算還是在判決當日就已計算

(5)紅單部份是否有過期疑慮,因為我罰金已準備好但遲遲未收到通知單

(6)在網路上有收搜尋到要是未達紅單數量必須補差額,只是我查過機車過0.25未達0.4是開罰22500,而我裁決金額高於22500基於一罪不二罰情況下應該是可以不用繳納紅單,只是紅單若過期60日金額就突破三萬...

 

最後已深刻反省,在犯錯時候也十分配合警察先生們,現已戒酒

希望能解開我的疑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後大概4個月內會收到。

2、可以。

3、是的。

4、會收到執行通知。

5、6、不用擔心,員警說的是正確的,屆時去裁決所銷單即可,不會有過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