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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鎮 105-06-07 18:24

鄰居不肯處理漏水的問題

樓上房東說 因為住戶還在租賃期間內 有權利不讓他進去進行維修

有找過抓漏師傅來 師傅說是樓上的問題 需要敲開馬桶 打牆壁處理管線

後來樓上房東又解釋說 是因為天災(地震)導致管線裂開 要我們等房客退租 他在處理(還很長時間)

而且如果暫時處理讓水繼續留 會影響牆壁、隔板的品質 導致壁癌之類的。

請問我們有甚麼方法、途徑可以解決嗎?

  

張鎮 105-06-07 18:16

鄰居不肯處理漏水的問題

樓上房東說 因為住戶還在租賃期間內 有權利不讓他進去進行維修

有找過抓漏師傅來 師傅說是樓上的問題 需要敲開馬桶 打牆壁處理管線

後來樓上房東又解釋說 是因為天災(地震)導致管線裂開 要我們等房客退租 他在處理(還很長時間)

 

如果暫時處理讓水繼續留 會影響牆壁、隔板的品質 導致壁癌之類的。

請問我們有甚麼方法、途徑可以解決嗎?

 

 

你好:

可請管委會出面協調或聲請調解,若無法自行協調、調解。可以列房東(區分所有權人)、房客被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第1項、第213條第1項、第3 項規定,請求房東修復漏水,另依公寓大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請求房東房客容許進入進行修繕。 若你受有裝潢、油漆剝落等之損害可一併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第95條第1項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所謂達到,係僅使相對人已居可了解之地位即為已足,並非須使相對人取得占有,故通知已送達於相對人之居住所或營業所者,即為達到,不必交付相對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亦不問相對人之閱讀與否,該通知即可發生為意思表示之效力。 故閣下可逕發存證信函,促請其儘速出面處理漏水問題,然未獲回應,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3條第1項、第 3項規定,具狀送交法院提起訴求.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股東 105-06-07 23:30

請務必搜證.最好是日記式的紀錄加照片以利日後求償.
我個人有過相同經驗.
找里長來協調失敗,然後找調解委員會也失敗.
最後提告勝訴.(運氣不好遇到不算理想的法官,又找來一個很烏龍的鑑定技師)
一切要靠自己的搜證跟研讀法律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建議協調處理,若無法協調,看能否自行修繕,若以訴訟解決,恐將耗費過大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訴訟時間可能必須先預留一到二年,訴訟過程上可能產生法院裁判費用、法院囑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漏水原因之鑑定費用律師委任費用等,恐較您自行修繕之成本更為昂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建議協調處理,若無法協調,看能否自行修繕,若以訴訟解決,恐將耗費過大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訴訟時間可能必須先預留一到二年,訴訟過程上可能產生法院裁判費用、法院囑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漏水原因之鑑定費用律師委任費用等,恐較您自行修繕之成本更為昂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ing-W 105-06-06 18:16

您好,想請問房東當初所附的雙人保潔墊如果有髒汙,算是正常使用痕跡還是損壞?(髒汙大小大約是直徑6公分圓), 因為我不知道保潔墊有多少上一位房客使用過,如果是損壞,我需要照全新原價賠償嗎? 如果要照原價賠償,他是不是要給我看對價單,如果我找到同牌同款的比較便宜的可以用這價錢支付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汙漬的原因而不是大小。

2、您可以自行換新即可。

Ricky 105-05-31 12:39

請教..

租客積欠房客數個月,後來告到法院後,對方有協議期償還,但只還了四期後就不還了,請問這算詐欺或有刑事責任嗎?還能再提告嗎?還是要如何處理?

另外朋友借錢也是說要分期還,也是還了幾期就不還,請問也只能到法院提告嗎? 取得債權憑證或支付命令,如果對方都沒有名下資產,那等於是張廢紙對吧?!

以上都只能提民事求償嗎?刑事是否有困難?

請教大律師,難道當好人都要被欺負嗎?

tks.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13:28

您好!

如果是在法院協議成立且有調解筆錄和解筆錄,就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若是私人協議,則須拿協議書提告,拿到勝訴判決才能強制執行。 私人借錢不還,可提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拿到勝訴判決才能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若對方無財產,可等將來發現對方有財產時再次強制執行。以後至少要能於借錢時簽妥契約並取得實質擔保,才不致有執行困難的窘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rina 105-05-30 16:19

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房客已經搬走了,但是欠了一年租金,房客答應搬走後每個月付5000,但是~ 從此聯絡不上了,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麻煩您了!

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5-30 16:31

您好:

建議可先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可直接強制執行;

若對方異議,可能就要考慮以調解訴訟的方式了。

以上 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30 16: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此部分建議備齊契約、對話內容以及過往租金匯款紀錄(如承租二年,但第一年都有按時匯款,此部分可以存摺內頁的明細為證),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

2. 亦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調解,若對方不願出面調解的可能性很大,則也只有提起民事訴訟一途。

3. 民事判決確定後,即可使用公權力進行強制執行的動作,強制以對方的財產清償債務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5

您好,

 

1、可先聲請支付命令

 

2、如遭對方異議,程序便轉為起訴,直接向對方請求返還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徐 105-05-29 17:24

您好,因為我的租屋合約內容有註明:1.不得養寵物,2.每間房間限住簽約本人(因為需分擔公用水、電費用),3.非人為因素損壞的家電,房東修繕時間太久。以上三條條文房東違約,尤其是上述第1點,早在半年前多次跟房東反應,因為常常在12點之後影響我睡眠品質半年以上,房東回答都沒遇到有寵物的聲音,所以沒辦法捉到養寵物的人跟約束,後來直接找寵物主人討論,才發現是房東私下允許其他房客寵物,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寄存證信函嗎?

還是償還我違約金部分?如果是,那還可以繼續居住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19:24

您好,

 

房東有違反租賃契約之情事,可以存證信函限期改善,否則可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亦可要求繼續居住但減少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ryl 105-05-28 00:35

104.5/15承租雅房,房租原本房東開價NT5500,

我覺得價格超出預算就詢問房東是否可以NT5000租給我

房東答應但是她怕我跟其她房客透露房東有優惠我房租,所以她有在租賃契約書註明,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

當時房東要求3個月的押金,一萬五千元

一樓是房東工作室,她把2樓出租給我跟另外兩個房客

承租的期間裡

房東未經過我們的同意私自開房門給不認識的人看,總共兩次

第一次發現我就在群組詢問她

她回答我們不續租了所以她才開房門給別人看

第二次我在家,所以她開另外兩個房客的房間讓別人看

事後才在群組通知另外兩個房客

之後

我於今年5/13跟房東點交退租

她故意刁難我

說書桌有小刮傷毀損,椅子有小污點,床的車縫線斷裂有污點她都不接受她要我賠償新的給她不然她就要從押金扣除當初買那些家具的金額

(家具都是非蓄意破壞的是長時間使用磨損的)

她還說運費跟組裝費沒有跟我收對我很仁慈了

我當時被她刁難也不知道如何回應

所以她說要扣除押金我就讓她扣,總共扣除NT7690

一萬五千元的押金就這樣被她扣了一半

事後回家跟家裡的長輩朋友提起

長輩朋友說我被欺負了

怎麼這麼笨.....

後來5/15回到台中翻閱當時的租賃契約書裡內容房東並沒有特別註明家具如有小毀損就要房客賠償新的或是押金抵扣

我就把租賃契約書拍照上傳到群組

房東就把我退出群組

然後跟另外兩個房客說我違反"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這條規定

她跟其他兩個房客說她要拿回優惠?我的房租因為我公佈在群組

但是我上傳照片時間是已經不在承租期間裡了這樣她也可以要求把優惠我的房租補還給她嗎?

重點是

她當時不合理的扣除押金是因為家具毀損

之後才又說是我違反把優惠我的房租讓其他房客知道才扣那些錢的

她的作法及說法實在是...

之後她LINE也封鎖我

我傳簡訊給她她也不回

我已經申請調解

不知道我這些押金是否拿的回來

 

你好:

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承租人房間,會構成侵入住居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要看租賃契約如何約定,若係物品自然耗損,此部分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但若係有汙點之狀況未回復原狀,出租人還是有權利可以主張,但僅能請求清潔費用。 "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若有違反會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依約定主張違約金。 既然已聲請調解,就看調解是否能夠成立,若無法成立,則要提出訴訟請求返還租金
小靖 105-05-26 20:06

今天假如我是一個房東 我的房客每個月用各種理由拖欠房租 但是他拖延房租沒有超過到下一期繳交房租!這樣我能跟他解約嗎?如果我退還一半押金給他 請他提前搬家 合理嗎?

您好:

1.是否可解除契約必須依照您當初與房客簽訂的契約內容為主,若您當初與對方簽定的內容有訂定滯納金或是違約處理的規定,即可依照規定要求解除契約

2.解除契約前,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規定繳納房租,若對方仍持續延遲繳納租金,可以告知他要解除契約,並透過法院判決終止契約才可強制執行換鎖程序,不然如果對方不願意搬走,亦無法強制換鎖或是搬出房客物品。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靖 105-05-26 20:23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是否可解除契約必須依照您當初與房客簽訂的契約內容為主,若您當初與對 ... (恕刪)

 

問題來了 其實我今天就是那位房客 制式化契約書翻過一遍以後 並無類似的條文!

我真正想問的是 那今日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事情呢???

戴太太 105-05-25 11:45

您好,日前與房客簽署房屋租賃契約(給他兒子住,他說家境好不想讓兒子跟別人合租)并約定年繳(房客以年繳方式殺價,房東同意),并收取2個月押金(當時房客以沒那麼多錢為理由承諾隔日一早就請公司會記轉賬匯款)。隔日房客即來電說可否月付,我回房客由於您提出年繳才給予優惠,因此按照契約執行。之後他多次來電,到了約定付租的時間我以簡訊通知他,他即藉口他母親擔心孫子太小不放心在外住宿為由,給我一個他的賬號,要我退錢給他,并威脅說已經請過律師,還說他並未入住。

我在契約中明文約定承租人不得提前終止契約,否則將付賠償金以及沒收押租金。也約定日期為幾日前年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假如解約簡訊可以證明已經解約,還是必須簽署終止契約書?我的房屋何時可以重新租給別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5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符合法定或是約定的終止契約事由,否則任一方不得任意終止契約

2、倘若對方拒絕入住,並且拒絕繳納租金,可以雙方合意終止租約,或是等對方積欠2期租金之後由我方終止租約,屆時再另行出租

3、倘若您經常將房屋出租,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租約,以保障權益。

戴太太 105-05-25 14: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符合法定或是約定的終止契約事由,否則任一 ... (恕刪)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其實原本我打算退返一部分給房客,但房客來電氣急敗壞說我是騙子,說你們**人就是這樣子,還說你這戶在整個社區名聲不好比較苛刻,所以前房客才不租。這與事實不符,事實前房客住了六年從未有任何糾紛

他又問我拿管理費,我同意給他,但在簡訊中說明必須請他寄回合約說明合約已經終止,但他都不願意,就在電話咆哮說押金管理費都不要了。

請問:1、他這樣構成人身侮辱嗎?

         2、我在簡訊中說明由於房客個人隱私要求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契約因此扣除押金以及終止日期。由於他不願意見面簽署,也不願意將原合約寄回,請問簡訊這樣通知加上他電話口頭終止協議有效嗎?我可否繼續出租房屋

        3、如以上第2條無效,我何時可繼續出租房屋?他也沒有按照規定時間付房租并入住,我要如何處理?

 

小靖 105-05-23 18:26

我是房客 因為我由於個人因素 每個月都有拖延到房租 但是我都在下一期之前 就把當月付清給房東  並無積欠房租不分 只有電費 還未付給房東 但房東今日詢問我 是否能下個月搬遷 如家電損壞 會退給我 一個月的押金 我覺得很不合理 我該怎麼做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3 18:32

扣除押金後,欠租要累積達二個月,房東才有權利終止租約,您的房東尚未有終止權,對其不合理的要求直接拒絕即可,可繼續住到租約期滿為止。

小靖 105-05-23 18:4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扣除押金後,欠租要累積達二個月,房東才有權利終止租約,您的房東尚未有終止權,對其不合理的要求直 ... (恕刪)

所以電費的話 是沒有關係對吧?

那我可以在問一個問題嗎?房東的態度我個人也不是很喜歡 今天假如我其實想同意 但我對退還押金這部分 有問題 我該如何解決?

你好:

當初給付押金時應有就押金退還作約定,原則上押金就是擔保將來租約屆期或終止時就租賃物之損害損害請求權或租金債權所訂定之契約,如果租賃物確實有受到損害,房東有權利由押金中扣除,水電費部分若係你要自行負擔,房東亦有權利扣除。房東主張扣除時要提出相關單據證明確實受有損害或經過你確認後扣除,若並無任何損害而房東無理要求,可以拒絕,並請求返還押金

moonbar 105-05-17 22:0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您好:

想請教一下房客積欠租金該如何提告,某甲承租我一大樓套房,欠了數月房租、水電費和管理費,上個月某天某甲繳交鑰匙給大樓管理員,表示他已搬遷,並跟管理員說積欠之管理費找房東拿。事後,我有通知某甲繳清積欠費用,但是某甲避不見面。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如何提告,我有上網看了一些訴狀範例,大部分都是提告房屋遷讓並給付積欠租金

Q1:某甲已經表明搬遷終止契約,且繳交出鑰匙,是否不用提告房屋遷讓的部分?

Q2:積欠租金的部分我是要請求支付命令,或者是提起何種訴訟比較好?

Q3:訴之聲明部分我是否只需要寫1.被告OOO應給付承租**市**區**路*號*樓房屋積欠租金O萬O仟元。 這樣就可以了嗎

你好:

承租人已表示遷讓完成,若確實遷離未遺留物品或只留垃圾,就不用再提告遷讓房屋。 知道對方戶籍地址就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收到後20日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亦可直接起訴請求給付租金,主要是看對方是否會異議,若一定會異議,可以直接起訴。 不用,訴之聲明直接寫應給付多少錢及自何時開始時之利息即可,不用寫承租之地址、房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2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搬遷,無須要求遷讓房屋

2、可以要求包含租金違約金、相關水電管理費等。

3、訴之聲明無須說明是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5-18 11:55

您好:

1、如果房客已確實搬遷,也歸還房屋鑰匙,就毋庸再針對遷讓房屋部分提告

2、租金的部分,用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提起民事訴訟皆可,您可考量成本和效用性,支付命令程序費用僅500元,要求之證據也較不嚴格,僅係形式上審查判斷,如果對方未於期限內異議即告確定,您可直接對他進行強制執行;訴訟的話最低也需繳1000元之訴訟費用,且視標的請求金額大小而增減,且須訴訟程序後始得確定。惟支付命令的部分,被告亦可不附理由異議,屆時仍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因此您可考量被告是否可能異議,或是訴訟經濟上之成本,視您需要申請或起訴。

3、訴之聲明部分這樣沒問題,但可再精簡成"被告OOO應給付原告租金新台幣O萬O仟元"即可

Su 105-05-16 15:41

你好,辦公室「避難逃生設備」緩降機固定架未經告知被房客拆除,辦公室位於8樓/共16樓,請問應當如何處置?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消防主管機關舉發。

2、可以尋求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回復原狀,或是賠償所受損失。

DOG 105-05-13 19:47

我有學生套房出租,我們盡力提供安寧舒適的環境供學生居住,因此會有一些生活公約,另本於使用者付費概念,以接近台電費率計算各房的電費(不收水費/網路費/電視費),但另收公用水電費,可能有房客對我們有不滿情緒,而在網路(J2H兇宅網)散佈我們的房子有人自殺的不實訊息,造成我們的困擾及房屋價值損失,請問如何能要求相關網站撤掉不實訊息或追究發佈訊息者的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截圖蒐證後,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截圖蒐證後,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san 105-05-10 16:07

你好,前些日子因為房客發生大門磁鎖故障,造成無法正常進出,事後房客利用簡訊告知此事時,過程中對方用詞似乎帶有情緒,有提及到「那我們哪天被燒死活該」、「妳沒被關過如果換個角色我應該會比妳更理性」的字句。請問這些字句是否已經構成恐嚇威脅了呢?為了我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我的其他房客安全問題,我是否能向警方報案,及寄存證信函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54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恐嚇犯罪。

105-05-10 12:42

家裡承租一間一樓店面,經營服飾(女裝)買賣 ,二樓以上是房東兒子媳婦一家人居住,承租時曾問過店裡店外為何裝6支監視器房東回答……是以前房客安裝都已經沒有使用,後來發現全部都有在錄影,是房東一家在監視,我們表明這樣被監視很不舒服,而且我們賣服飾也需要裝監視器房東態度非常不好的拒絕,還表明房子是他們的,他們怎麼裝監視器是他們的權利也是保護他們自家安全,如果我們裝監視器會監控到他們一家人進出的行蹤這樣他們不能接受,我們也沒堅持要裝監視器,但是最近發現房東在店裡進入後面倉庫的地方偷裝針孔攝影機感覺實在差到爆,請問這樣房東有沒有違法的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0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雖然是承租方,但是沒有忍受遭拍攝的必要。

2、可以要求房東拆除該監視器,因為這個部份房東當時後算是刻意隱瞞,倘若房東拒絕,可以終止租約並且要求賠償

3、倘若另外涉及偷拍,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您好:

1. 房東並無權利對您們承租的店面進行監視錄影

2. 房東未經您們同意便擅自錄影監視,已經涉犯刑法妨害秘密及違反個資法,您們可以先向房東寄發存證信函或請律師發函請求房東拆除監視器停止監視行為,若房東拒絕,您們可以向檢警提起刑事告訴。

3. 房東擅自錄影,在民事部分,您們可以主張房東侵害您們的隱私權及營業秘密等權利,向法院訴請房東拆除並停止監視,同時可以請求賠償

4. 租約部分,房東此部分行為已經違反租約,因此您們也可以與房東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宏仔 105-05-09 17:51

房東來跟我收租屋費卻沒收到

卻遇到房客在那裡說我壞話那個房客也是

請問這樣可以怎麼作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9 2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涉及侵害您的名譽,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小趙 105-05-06 17:17

在請問一下,如果等惡鄰居租約期滿,可以強制她們搬走嗎?如果房東房客繼續耍賴,還有無方法可行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5-06 17:49
小趙你好: 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租約期滿,只有房東有權請房客搬走。 2.若有違反社維法,建議請警察依社維法處罰。另亦可以民事起訴禁止鄰居噪音或氣味進入你家。 以上建議,至於詳細情形建議你正式尋找律師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6 23:0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並無法要求對方強制遷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6 23:37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並無法要求對方強制遷出。

小趙 105-05-04 21:07

之前有提過惡鄰房客貓狗噪音及漂出來的惡臭味,如過報警或環保局來,當事人不在家,或門關起來,如何開罰,沒資料性名如何罰當事人,如果上法院提告,有什么書表要寫或要準備什麼東西呢?謝謝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5-05 12:01
小趙你好: 關於惡臭檢舉環保部分,若不知行為人是可以處罰所有權人的,建議你可以請房東協助處理。 另若需上法院提告,你可連房東一起告,至於詳細狀況建議你正式尋求律師協助。以上建議
Cherry 105-05-03 11:28

律師您好,

 

請教您以下2個問題

一.我去年承租一間鐵皮屋作為餐飲門市,租約中有一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我們的租金為一個月27,000 但後來才知道房東稅金僅申報幾千元,有漏報。且該鐵皮屋雖出租已有十多年的歷史,但之前承租房客因未申請營業登記,所以房東都只繳自用住宅的房屋稅,我們租下來後因為有辦理營登,所以房東的稅金由自用住宅變為營業用,稅金增加。

請問,若未來房東以上述合約中的條例,要求我方補貼他的自用住宅變為營業用的房屋稅金及逃漏稅部分追繳的稅金,我們需要承擔嗎?

二.該鐵皮屋是蓋在房東跟台糖租賃土地上,等於我們的房東是二房東,我們租的店面,有一小部分是房東家一樓的一半,另一半則是鐵皮屋,鐵皮屋這邊有應屬違建,若將來被申報違建的話,是否我們租賃的鐵皮屋有被拆的可能呢?

 

謝謝您撥空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3 1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營業稅的部分屬於該約定的範疇,至於逃漏稅的部分,屬於房東的行為,無須理會。

2、違建的部分,屬於建築法規的範疇,主管機關會依據使用目的、建物狀況來判斷是否有拆除,與租約無涉,至多只是房東有無違約問題。

NiNi 105-05-01 03:58

您好

請問以下狀況我該如何求償

 

我是已成年的女大學生,頭一次遇到租屋住6樓住到淹水,淹到腳踝的那種程度。管理室有3個管理員輪值,那間租給我的房間原本是房東太太在住的。管理員3的說法是因為當天凌晨下大雨導致淹水,還說2樓也有淹,但因為那時候我回家了,不在現場,所以無法得知淹水狀況,他們的說法是他們也沒有我的鑰匙,故進不來房間,(但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備份鑰匙),是因為水都淹到走廊了,有其他房客跟他們說他們才知道,才打電話通知我,要我搭夜車回來處理,也已經清了好幾桶水了,但我回來的時候走廊明明沒什麼濕。

一些書和電腦充電器都泡湯,但房東卻不斷的消滅證據,馬上把契約書、淹水照片、收據等全都拿走,更把全部責任都推在我身上。可是明明我進門檢查時靠近陽台的落地窗都關好了,陽台和廁所也是乾的,那就是窗戶無法防進水的問題吧(還是管理員1自己說的),哪來的陽台和廁所堵塞問題呢?他們卻一直說是因為陽台和廁所有東西堵住才淹水。

房東也不相信我說的,還跟我解下期的租約以及退已付的房租押金,叫我六月底前搬走,態度非常不理性,罵的硬的通通來,無法溝通,非常固執。

 管理員們也跟房東胡亂傳達,更不斷的說謊:

ex. 1.明明就是管理員1叫我把積水舀到全乾的廁所,但他卻在那時候拍照,還說:你看!就是你頭髮堵住排水孔才會淹水,我心想明明就是你叫我舀的!然後我也有跟他說不是,是舀水過去才這樣的,他明明也有回答是歐, 也有看到廁所一開始是乾的,但擅自拍下給房東的照片卻是舀水後的那張,害房東和其他管理員以為廁所一開始就是濕的,全部的人都開始亂說廁所有阻塞淹水。 

2.明明我媽就只是打電話來管理室問為什麼會淹水,沒有說他們管理不當,但管理員2卻亂話給房東說我媽說他們管理不當,房東便打電話罵我媽,開始胡扯說我生活習慣不好,室內垃圾和東西亂丟才會淹水,冷氣也不關,燈也不關等,亂罵一通。但房子租給我後,這明明就是我的自由阿,水電費也不是他在繳,而且我也沒如他所講這樣做,就算有,他也根本管不著,更何況這跟淹水也沒有任何關係。

3.管理員3說我媽打來說冷氣不冷,所以他要幫我看冷氣功能,因為淹水當下管理員叫我開除濕,就來我房間看有沒有調回來冷氣功能,但明明當下我早就調回來了,但也沒想那麼多,就讓他進來了。不過後來我問我媽,他卻說他根本沒有打電話來這麼講。

4.因為房東原來把契約書收走了,我就事後要跟管理員2要回契約書,因為我租約還沒到期,可以住到六月底,我本應可以擁有一份契約書的權利,但跟他好好的講到後來管理員2卻忽然拍桌兇我,說:他沒有,在房東那裡!害我嚇哭。後來又跑來跟我胡扯說:契約書要用押金申請,搬走後才要給我。我爸媽和姑姑今天來看我現在房子的淹水狀況,以及和管理員要回契約書。他昨天說:他沒有,在房東那裡。結果今天我爸跟他講一講,要他們還契約書來,他就從管理室抽屜拿出來了。

5.一開始跟我簽約的阿姨說他不是房東,只是負責幫房東收錢的人,但現在卻忽然變成他是房東,還罵我把他房子搞成那樣,冷氣和門鎖換新、牆壁粉刷,房租都沒有給我漲價,可是當初明明就是他自願幫我換的,我又沒有要求他。

管理員1不僅亂拍房子各處淹水照片,沒有事先經過我的同意,還印出來給房東。而我因為當時手機沒電,充電器和插座因為泡水就當機,充不了電,管理員1又一直催我清積水,扯說會滲到樓下,所以我只有事後有拍下水漬、陽台、濕掉的書、壞掉的電腦充電器。我有跟管理員3要他們拍的照片,但他回說被房東拿走了,要跟房東要,房東卻下禮拜二才會來。

雖然房東沒有叫我賠償,但我看民法有說:如果是房子設備問題導致淹水,房東本來就要賠償,我不用賠,如果是風災問題導致,房東就不用賠償

不過這很明顯應該不是風災問題,他們卻推卸責任,加上我陽台還有一台只有我這間有的根本不能用的房東留下的洗衣機,占了陽台一半的空間,因我覺得很占空間,所以之前就請管理員搬過很多次了,他們都不搬走,說是房東給的,放那裡就好,但現在出事了我媽打電話來要求了,才搬走它。

而且他們的態度和做法讓我非常不開心,損失也接近一萬元,比房東的損失還多,所以想求償,但目前我認為我擁有的證據非常不利,事發當時我又不在現場,無法確定確切淹水原因,有考慮調走廊的監視器畫面,確認他們有沒有說謊,不過很怕他們不給我調,而且他們也多方算計我,房東又曾是律師,我也有考慮往法律途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告他們,也查了許多民法契約租賃資料。


問題:

我想知道這樣的狀況適合求償嗎?該找專業技師來檢查淹水原因嗎?(因為有考慮到時間和金錢問題。)我有權利可以要求他們給我調監視器畫面嗎?他們說謊騙人有罪責嗎?

該怎麼做才能使我的情況轉為有利,而且能夠順利求償呢?謝謝!!


你好:

可以蒐集證據請求損害賠償,但聲請鑑定要先支出鑑定費用,該費用可能會超過你的損害,自行斟酌。 說謊沒有刑事責任,造成你名譽的貶損才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考慮訴訟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1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但亦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不一定真的提起訴訟解決較為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關於本件的部分,第一個是法律租約並不是要式行為,所以只要有證據證明有租約存在,原則上租約就是存在,不會因為對方把租約收走而有影響。

二、關於租約這點你應該要學習到,如果以後租房屋拿到租約要馬上拍個照放在你的電子信箱中[可以自己拍照後寄到自己的信箱],這樣就算是房東拿走了原本你還是有證據在手上。

三、關於漏水房東也怕你告他,或許你會覺得他很壞,但是他也是想自保,這個叫先發制人。所以如果房東讓你感覺到很壞你也不要太生氣或是太難過。

四、事情一發生第一件要做的其實是搜證,一般人比較沒有這樣的SENSE。案件一進入法院法官都是看證據,都是證據多的人贏。

五、就算他們把證據都藏起來或是已經取得不利於你的證據,你還是可以試著努力搜證。關於搜證上如果有問題可以跟律師討論。

六、漏水這件事大家也不願意的,可以的話以和為貴還是跟房東儘量的談,私底下不好談的話可以聲請調解

七、在外租屋很辛苦的,這樣的辛酸要記得把它轉為動力。以前我租屋的時候鑰匙忘在房間內,坐捷運去找房東房東怎麼就不肯給我備份鑰匙,說契約講得很清楚就是他沒義務管我,後來才知道開鎖的是他的親人貼紙貼滿屋。後來又遇到一個房東想收回房屋還傳簡訊羞辱人…租賃糾紛很多,有空你也可以查一些租賃相關判決來了解一下,也許有一天你也會成為一個房東,要記得這些房東做的這些事,以後當房東不要犯跟他們一樣的錯…

八、如果可以在這件事上學到東西…那麼這次你得到的就不會只有損失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NiNi 105-05-01 14: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關於本件的部分,第一個是法律租約並不是要式行為,所以只要有證據證明有租約存在,原則上租約 ... (恕刪)

您好,其實我有把契約書拍下來喔,但教官有幫我預約學校免費的法律顧問,他們覺得還是要有正本比較好,所以我才去跟管理員要回來的喔,謝謝律師的各種經驗分享和提醒!

lindia 105-04-29 15:54

您好,

請問一下我有一間套房出租給一位周姓女子, 簽約時他告知當下支付押金和第一個月房租有困難, 因為他目前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被捲款, 當下不知哪根筋不對居然同意簽約並給予1個月寬限期讓他支付押金房租, 我們是今年3/1簽約, 契約是簽1年, 但因為沒有付押金和第一個月租金, 所以有加註若未在今年3/31支付租金和2個月押金的話, 合約無效
在3/31前他曾和我連絡說某天要支付租金, 後來又在約定日前告知要開庭或是要去律師那, 所以取消, 一直到3/31前, 他只支付了5000元.
第二個月4月份的房租當然也付不出來, 加上社區的總幹事和保全人員均被他騷擾, 因為他向對他們借錢被拒, 所以還投訴保全公司說社區保全和總幹事對他不友善, 而且對社區附近的店家也多次因未向對方借錢未果鬧事, 是一個頭痛的人物.

後來社區總幹事有協助我於4/12寄存證信函給周小姐, 告知因為他積欠2個月租金和管理費未付, 請他在4/30前搬遷, 我也於4/20前往士林地方法院內湖分院填寫民事起訴狀請求遷讓房屋, 但是目前法院部分還沒有開庭或是後續的通知, 我目前也只有問到我的案件案號資料. 但是因為這位房客多次和社區的住戶發生口角, 也常在半夜打電話騷擾住戶, 說王力宏暗戀他多年, 一直找人跟蹤他等無中生有的事, 加上動不動就投訴保全和總幹事, 所以想請教我現在是只能等待法院排時間開庭嗎?還是有其他更快速的方式能請這位惡房客搬走呢??

懇求各位的幫忙

你好:

依你所述,還未達精神衛生法協助就醫等規定之程度。 耐心等候法院審理程序,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期間若有騷擾情形直接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等待法院開庭請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等待法院開庭請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損害賠償

約瑟芬 105-04-28 13:15

我的房租合約已到期,與房東約定歸還鑰匙及拿回押金租約為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請問房東可要求房客必須將自己的合約也歸還給房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3: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約定返還契約,則我方沒有配合的必要。

2、若房東因此拒絕返還押金等構成違約

小凱 105-04-27 18:36

你好我想請問,家中媽媽已經無行為能力臥床.名下有房子租人,但是姊姊每個月都把租金收了自己花用沒拿回家照顧媽媽,我跟房客問過但是因為房客沒看過我,也不願意之後把錢交給我,請問我姊這樣有犯法??能如何制止??

沈恆 (沈律師) 105-04-27 19:08

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讓法院選定成為監護人,您就有權利管理母親的全部財產,也就可向房客直接收租金照顧母親,並可追討母親被他人侵占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7 20:35

您好,建議為母親之利益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取得在一定範圍內管理母親財產之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7 21:48

您好,建議為母親之利益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已取得在一定範圍內管理母親財產之權利。

小凱 105-04-28 08:13

想請問,我家沒有親契,小孩也只有我跟我姊兩人爸爸也不再,不可能我說監護人是我就是我吧??

黃國政 (Sam) 105-04-29 12:35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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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ie 105-04-27 12:58

您好,我是房東房客臨時退租。租約去年12月到期說。口頭說依照原來的條件再續一年。但沒簽契約書。可是他每個月的租金都開支

 

這樣口頭契約算成立嗎?書名似乎非比要型式,我可以依照原本的契約扣他押金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4-27 13:37

如果您能證明有口頭約定依原條件續約一年,則可依原租約處理。但若無法證明,對方又否認,則可能被視為不定期租約,對方可隨時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租約租約合法終止後若無欠款,則您應返還押金

mollie 105-04-28 01: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您能證明有口頭約定依原條件續約一年,則可依原租約處理。但若無法證明,對方又否認,則可能被視 ... (恕刪)

您好,

房客是公司行號。一直以來都是每年年初開齊一整年的票付房租。今年也是一樣。這個可以當作,雙方有意訂定的是定期契約嗎?至少是一年。不然他為何把票都開給我呢?

細節是

27號,她臨時通知我只租到月底。對我來說是很意外,時間也太緊迫了。對方在租約期間房子保管的還好,我也不想為難大家。雙方各退一步,最終,只扣一個月押金

謝謝。

我第一次處理房客的事,很多不懂。犯了不少錯誤。

謝謝,沈律師的咨訊幫忙。

 

anna 105-04-20 11:30

我們這是舊式五樓公寓,沒有管委員。

四樓是租客,常自已接外包案子回來家來車縫製造,他們沒有設立公司行號,車縫所製造出的震頻會讓人受不了,白天我家人想說都是辛苦人就算了,但常常我們在吃飯時還在車,因為就在飯廳的上面,晚上我在睡覺時也會聽到,去按鈴抗議好幾次了,但只有改善一點,聲響及震頻還是會讓人受不了!!

也跟房東抗議過很多次了,房東也因有漏水至我家的事,要求房客搬離要修繕,但房客說了好幾次要搬離的時間都沒有搬!!

我想請問,我若要以法律的部份,如何對房東要求修繕漏水? 如何對房客要求處理噪音處理?

 

你好:

可依民法第430條規定催告房東修繕,否則要終止租約,或自行修繕並請求償費用,或自租金中扣除。 噪音問題除報警處理外,可以處請排除侵害並請求精神慰撫金,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85660401
陳小姐 105-04-18 11:36

各位律師好~

由於本大樓主委都是義務性的,目前剛擔任2個多月

接手上次會議結論,因電梯已使用快30年了,經常出問題,預計於今年進行大樓電梯更換,目前的結論,是以全新來更換,非更換零件

 

然而,上次會議只來了大概1/4 的住戶( 約有快50戶,含一樓,是開第二次才來1/4,第一次時約1/8),加上沒來的住戶部份已經很多個月沒繳管理費

這次住戶們有討論,對於之後更換的費用,如果收不到的住戶,想限制不發給門禁卡,直到對方繳錢。

 

網路上我查了一些案例,都是針對未繳管理費的案例,結論是說不可以這樣,因為住戶買房子時,有購買電梯,對方有電梯產權。

(雖然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沒繳管理費,就等於不付維修費…,如果大家都這樣,不就只有少數的人在付維修費嗎?)

 

不過這次,我們是要換全新的電梯,由於金額較大,本來想全收到再換,但電梯一直出問題,而那些人又一直不繳錢。雖然之前查的資料說,可以寄存證信涵,走法律途徑,但這時間拖太久了( 包含之後換電梯的時間) ,預估前後可能會拖到半年以上,這期間必需忍受電梯常出狀況。

所以才想出限門禁的事。(不過欠戶都是房東,被限制的可能都是房客)

 

總結,想請問各位律師下述二點,不曉得是否合法

1、只有1/4同意換電梯,剩下的未表態,不曉我們管委會繼續執行下去是否合法,可以強制剩下3/4繳錢嗎?

(部份所有權全,都是房東,我不確定前位主委是否有通知到)

2、如果對於不繳費(電梯更新)的所有權人,進行電梯刷卡的限制( 就是不給他們電梯門禁卡),只開放逃生梯讓他們上下樓,是否合法呢?

 

以上,真的困擾我們很久了,無論答案是什麼,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限制使用電梯,仍會有違法之問題,應朝請求給付修繕費及管理費之方向進行,若對方拒不繳納,則可以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土豆 105-04-16 08:20

1.廠房出租房客惡意倒閉逃跑積欠大筆電費而台電說要我繳清才可過戶,有無讓這筆電費的積欠回歸逃跑房客,而非被台電轉移到我身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6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要釐清與台電締約的人是誰,倘若是該承租人,或是台電於締約時,知悉您是代理承租人的代理人,可以主張契約關係存在於台電與該承租人。

2、有關於承租人的部分,倘若是惡意倒閉,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不過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電力公司的相對人都是廠房所有權

也就是你

所以無論主張什麼內部關係

台電都不會理會的

這是實務運作的實情

建議要先繳清後

在去請求承租賠償或告他詐欺

以逼他出來負責任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漁夫 105-04-13 06:01

你好,我有租間倉庫雖租約3月底期滿,但也有跟房東討論請他寬限15天讓我搬東西,房東也同意了。可是就在第12天,我準備要繼續搬移倉庫物品時,發現有人把我倉庫裡裝東西的垃圾桶拿走,連一些清潔用品也是(如畚箕、水桶、刮水器),更可惡的事原本裝在垃圾桶的東西全部被丟在地上,姑且損傷不說,還有些抹布、掃把也不見了。之後馬上請房東過來,他說應該是下任房客進來動的,房東沒給他鑰匙,可能是因為我昨天搬東西門沒鎖上所以就跑進來了。房東來看完之後我也馬上報警,警察除了來照相和請我填單子之外也請我清點倉庫裡的東西是否還有物品不見。到這邊我想請教律師,如果確認兇手是下任房客,他觸犯了哪些罪??民事還是刑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3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涉犯竊盜罪,不過倘若對方抗辯房東告知可以直接清理的話,可能遭認定沒有犯罪故意。

2、屆時至多只能依據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EMP 105-04-12 14:52

想請問,

我在104年9月租下一間透天的3樓房間

原先我自己沒有發現是頂樓加蓋,房東也無主動告知,合約內容也無備註是加蓋,簽約後有一天我自己發現是加蓋,

 

詢問房東後,房東這麼說(以下紅字)

房客:請問三樓是違建

房東:是加蓋 不是違建

房客:以前的加蓋嗎?今天去整理東西發現有一面牆敲起來不是水泥的聲音

房東:是重新整理的時候加蓋的,所以安全跟環境不用擔心

房客:頂樓加蓋就是違建

房東:那是公寓才有這種問題,透天是屬於私人土地沒有共用空間,所以比較沒有這麼強硬

 

 

想請問這樣加蓋算是合法嗎?!

當下雖然有想退租~但是礙於有押金問題~

因為租此屋我是用來當練習室跟放東西比較多~

但是礙於頂加非常的熱~使得我的東西遇熱比較容易壞!

現在我想退租但是合約還沒到~

不想被扣押金~

想詢問如果是頂加問題有什麼途徑可以談到免扣押金退租呢??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2 16:06

您好,

 

1、原則上一切依照雙方租賃契約為準,合約如未載明強調房屋違建,且在居住上並無安全疑慮,則您難以以房屋違建之理由要求提前退租。

 

2、您可以檢舉違建為手段要求房東提前予您終止契約並返還押金,但如違建係在自己之透天厝,則無危害公共安全之疑慮,可能也不會被強制拆除。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eline 105-04-11 19:46

律師您好,

我在外租房至今快五個月,近一個月開始有聽到天花板夾層內有老鼠叫聲,且他們跑來跑去使得我無法入眠,和房東協調,房東一開始認為是我的衛生問題,且表示抓老鼠是房客自己的責任,但我每週定期打掃,且天花板夾層內與我衛生問題無關,詢問房東是否可以找滅鼠公司,房東不願意付錢。且要我詢問專家是不是天花板內裡有洞還是我自己的問題,但是請專家來房東也不願付費。已經快一個月了,我都睡不好,常常很害怕,很害怕老鼠會把天花板弄破掉下來為害我的健康造成傳染病。

1.我想請問,請問這有符合民法第424條

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2.因為我想要退租,這樣有構成退租條件,並拿回押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1 20:03

您好,您可能須先發函請求房東修,若對方遲不修繕可先自行修繕後再向對方請求修繕金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1 20:14

您好,若欲以此為解約事由,恐有難度,建議先函要求房東修繕及改善,若房東不理會在自行處理後要求房東給付。

Ami 105-04-03 18:27

您好,我想詢問有關押金的問題。

在今年的3/1時,與房東簽約,並且付了兩個月押金,以及一個月的租金以及1000元的水電瓦斯預付款。

但由於套房隔間以及公用水管馬達聲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睡眠,也與房東反映過,最後因為無法改變現況,所以我在3/10提出解約要求,並且會在3/13搬離。房東表示,請我的租金付到月底,他會還我兩個月的押金

我在3/13搬離時,當面告知房東我因為有剩下一些東西帶不完,故會在隔天晚上八點左右過來拿走,並與他交屋,他也說好。

3/14我來交屋時,房東並不在家,只有他的兒子在。他的兒子表示他可以跟我交屋,但我詢問押金時,兒子並無作主權,加上我聯繫不上房東,所以我並無交屋,傳了簡訊房東後就離開。

房東簡訊回覆我,他要等到新的房客給他押金時,才會將押金匯還給我,並且請我將東西清走,留下鑰匙,他將房子整理好才可出租並還我押金,我也答應了,並且在3/16清空並歸還鑰匙。

接下來我都沒有與他聯絡,直到4/1及4/2我先以簡訊詢問她何時會還押金,以及打了多通電話給他,都完全無法聯絡上他,他也不回覆簡訊

請問以上的狀況,我應該要如何處理才能讓他出面歸還我押金呢?再請熱心的律師協助我了解該怎麼做了,謝謝您們!

你好:

你與房東已經合意終止租賃契約房東並同意返還押金。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返還押金。 可先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若調解不成立,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返還押金訴訟,確定後若房東還是不返還押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3 18:48

您好,

 

1、可先以存證信函限期房東歸還押金,或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2、如房東仍不反還押金,則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ynthia 105-04-01 20:37

我的房子租人家,房客也沒有注意那麼多,去年來大樓的總幹事捲入管委會是非,法院及稅捐處寄給我的掛號信,都只掛個領信的牌子在信箱,房客也未注意,總幹事就將信投在信箱,信都過期了怎麼辦?

1.法院那邊的庭已經過了期限了怎麼辦?

2.總幹事可以這樣做嗎?管委會主委包庇她,大樓很多住戶反應都沒用,她還拿個掛衣?在將住戶信箱信?出來,很奇怪的行為,難道這沒刑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們社區就掛號信之管理如何約定,若總幹事是依社區規約行事,則尚無問題,但若是未依社區規約行事,則可能會有背信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NNA 105-04-01 17:48
租屋處洗澡時被房客從氣窗用手機偷拍監視器有錄到他從房門走出來,但之後他有移動監視器,所以沒有拍到他正在偷拍的關鍵畫面,但看其他監視器畫面可以確定是他,請問可以怎麼做?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報警後然後起訴他嗎?
黃國政 (Sam) 105-04-08 12:55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在此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如果您擔心不清楚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或者,以手機加入我的LINE ID(ID:a121218)。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

(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William 105-03-30 08:02

本人現住12層樓電梯大樓住商混合區, 我家位於3樓,我住樓層的上方4樓是一間健身房長期於營業時間:下午3:00-21:00發出敲打踏步聲響過大經多次當面告知及請管委會, 警察協調未果且無改善跡象反而變本加厲.  也請了環保局來做低頻噪音檢測但沒超標! 但那種噪音聲音確實造成生活上的干擾, 連環保局的檢測員都認為聲音太大了事他也受不了!

也因為這個噪音問題造成我的前後任的房客搬離,請問我能尋求何種協助以維護本人安寧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30 08:28

您好,

 

1、您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並可請求法院強制健身房搬離。

 

2、您須開始錄音錄影蒐證,持續一定之期間,才能說服法官認定這樣持續性之噪音已經令一般客觀第三人都無法忍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粉粉 105-03-29 17:37
因為當初支架是舊房客裝的尚未拆除 

我們新租的只是把板子拆下裝上新的上去
原本它框架的高度已經有超過三樓窗戶約五公分
三樓的大嬸來現場跟我們談收一個月租金一萬塊
不給就要請建管處拆
現在已經收到建管處單子

請問如果我們招牌有申請成功政府認可的尺寸
但一樣有超過到三樓
是OK的嗎?

因為整棟大廈連主委都有偷偷告訴我們那位大嬸只要錢

粉粉 105-03-29 17:31

因為當初支架是舊房客裝的尚未拆除 
我們新租的只是把板子拆下裝上新的上去
原本它框架的高度已經有超過三樓窗戶約五公分
三樓的大嬸來現場跟我們談收一個月租金一萬塊
不給就要請建管處拆
現在已經收到建管處單子

請問如果我們招牌有申請成功政府認可的尺寸
但一樣有超過到三樓
是OK的嗎?

因為整棟大廈連主委都有偷偷告訴我們那位大嬸只要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9 17:40

您好,

 

政府認可之招牌尺寸係指您的招牌符合行政上之規範,

 

但若您的招牌仍占用到他人之空間,就屬民法上之無權占有,對方有權請求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或請求拆除招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粉粉 105-03-29 17:43
那在請問一下~大廈的外牆是屬於該樓層的人嗎?還是整個社區管委會可以決定的?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政府認可之招牌尺寸係指您的招牌符合行政上 ... (恕刪)

你好:

公寓大廈之外牆屬於共用部分,若規約無特別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管理。 使用外牆必須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之規定,除要符合設置招牌之法令要求外,還要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有無規定或作成決議。 外牆不屬於三樓住戶單獨所有,其要求給付3萬元為無理由,但若你違反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未得其他共有人多數決同意,三樓住戶可以請求拆除招牌,並將占用部分返還給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依3樓住戶之應有部分比例計算)。
宥甯 105-03-29 14:59

你好

我想請問的是

房東因為房客太吵,想請房客離開

房東也允諾(簡訊)會退還剩餘租金,但是沒有提到押金部分

如果到時候房東說不退還押金,那

1. 房東有趕人走的權利嗎 ?

2. 房客如何能夠全數拿回押金呢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9 15:14

您好,

 

1、依照法律規定而言,房東沒有權利因為房客太吵而要趕走房客,除非雙方租賃契約另有約定。

 

2、若房東堅持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房客可拒絕然後繼續承租,或要求房東退還押金賠償相關提前終止合約之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9 21:1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房客太吵」並非民法土地法第100條所定屋主得自行終止租賃契約之事由,因此您所述的情形,房東並無權趕走房客。 依照實務見解對於押租金之性質,目的是在擔保承租租金之給付及租賃債務之履行,如承租人有欠租情事,可由出租人主張抵付租金租賃關係如已消滅,承租人且無租賃債務不履行之情事,自得請求交付押租金,因此租賃契約終止後,自得請求房東交還押租金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陳麗文 105-03-28 02:05
我是房客,在目前租屋處已居住三年。合約是一年簽一次,每年的3月到期。房東3月租約滿前曾經主動要求續一年約。前幾個月外牆滲水導致房屋潮濕,我們曾經數次要求房東修繕卻未果,剛好也到了續約的月份,我們向房東表示不再續租,但未言明何時搬遷,雖未再續約,卻有將4月份的房租如期?入房東戶頭,房東也收受了。過一星期,房東希望我們簽定一個月份的契約,並希望我們一個月內搬走。因為孩子今年7月要考試,我們跟房東商量希望能住到7月孩子考完試之後,所以要求是否可以簽定期約到7月?但房東不答應。我們是很好的房客,3年來都準時交租,也非賴著不走,只因孩子要考試,無法立即搬遷,像這樣的狀況,房東已收4月的房租,是否已由訂期契約轉為非定期約?對我們有保障嗎?要找個不影響孩子考試的房子,並非短短時間可以完成,一個心急如焚的媽媽請求幫助。
沈恆 (沈律師) 105-03-28 04:22

租約到期房東仍繼續收租,且沒有立即表示反對的意思,應已成立不定期租約,不定期租約很不利於房東房東無法任意終止租約。您若不願接受一個月的租期,仍可主張以原來的承租條件繼續維持租約,想終止契約時再提起通知房東即可,只要正常繳租,房東沒有權利片面要求搬遷。

sasa 105-03-14 23:25

我想請問 房客積欠了三個月的房租卻在年後無故的消失

東西也都沒有搬走,打電話簡訊也都無聲無息

因為當初房客承租時說現在沒有多餘的錢押兩個月壓金

說要下個月再給訂金,我們也就給他方便,打了一年契約

但是再收完第七次房租後 第八次的房租一直拖欠(壓金也都還沒付)

到後來我們去按電鈴沒有人回應,請警察跟我們一同開門查看

人都不知道跑哪去了,東西也都沒有搬走

事後我們有打電話簡訊,皆得不到任何回應!!!!

合約六月到期,請問我們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該怎麼辦,他的東西沒有撤離

也無法繼續承租給下一位.

房客積欠房租房東對其物品有留置權。另外,租約到期後,可將房客物品整理暫時存放在一處,傳送簡訊及寄發存證信函房客戶籍,限期將物品取走,否則視為拋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DALEN 105-03-14 22:31

您好,我有一房屋的二、三、四樓承租給二房東,由二房東繼續承租給其他房客契約上寫著每月1號繳房租於我方,押金則2個半月,如到期日未繳租七日後得以終止契約取回房屋,此契約並未到法院公證,想請問此契約是否具法律效令?如要終止契約,是否要押金兩個半月扣完後再欠繳兩個月租金才得以走法律程序,或是遵照契約內容之押金抵扣完後達七日欠繳得以立即走法律程序中止契約強制執行?

你好:

仍然要受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限制,必須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才可以終止租賃契約。該規定係強行規定,無法特約排除。 是否扣抵押金要看你們租賃契約有無約定,若有,則扣抵後積欠租金要達2個月以上才有辦法終止租約補充:符合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就可以終止租賃契約
LOUIS 105-03-14 23:10

您好,押租保證金契約上有註記雙方並不得於中途主張抵收付租金費用,如未算押金支兩個半月,已達三個月未繳租金,請問是否已可逕行法律程序,如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