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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氏 103-03-10 16:41

我想請叫一個問題

有一個案件屬勞務案件(免押標金)

該廠商得標,並於102年11月X日簽訂合約,但有關履約保證金卻一時疏忽忘了追討,結果該廠商103年2月X日函文因契約項目施作完後會虧損,懇請求我們解除他們得標資格,但我函覆給他說因已簽約,屬有效請他依約執行,並且限7天內繳納,結果廠商函文引用請按照投標須知辦理解除契約:「如廠商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或履約、具矯正金或提供擔保等情形,本部已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方式辦理...。」

本案第一期維護期程是簽約日自103年4月15日

有些問題要請教一下:

1.該廠商已經簽完約,如果如果廠商想以投標須知上來說明來解約,是否可以辦理停權並追討履約保證

2.因歸咎廠商是否重購案件可要求賠償,如果契約沒有名的情況下

3.有沒有相關的條文可以引用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有點急,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0 19:03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是不得隨意解除契約

如果因可歸責對方的事由而導致債務不履行

可請求賠償

另外因為你們疏未向對方收履約保證

本可以直接扣押充當擅自解約賠償

但你們沒收

只能發函請對方支付

不支付則發支付命令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梁維珊 (國民律師) 103-03-10 20:28

您好,建議您將契約整個提供給律師參考,並開會討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除了可以保密之外,也比較能夠達到您的需求。

歡迎來信或來電與律師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相關違約情事,可對其起訴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ncam 103-03-07 11:34

很久以前由甲朋友申請台灣大哥大的手機號碼,一直由自己使用,相關電信費用從自己的銀行帳戶扣款,後來沒辦法與甲朋友取的連繫,sim卡遺失,向台灣大哥大辦理門號解約銀行帳戶扣款,都因為是非門號申請人,電信公司不受理。想請問為什麼是自己的銀行帳戶,為什麼不能決定解除銀行帳扣款?我需要寄存證信函請電信公司解除銀行帳戶扣款作業?還是有其他的方法?(我真的找不到甲朋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對方說明該帳戶非申請人之帳戶,而為您的帳戶,您非契約當事人,亦不負有繳款義務,請求解除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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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41

 你把事情弄得那麼複雜,現在找不到朋友,電信業者不可能讓你解約,

至於銀行帳戶,當初是你朋友跟電信業者約定好,

要取消的話要發函給電信業者表示不願意再由你帳戶扣款

Ayu 103-03-04 23:48

上個月我的房客和我簽一年,只住3個禮拜就寫信來說要解約,寫說「一切按照合約走」 依照合約,他還有欠「大樓管委會管理費一個月份」,但他惡意不繳 請問這筆錢是最後我必須繳交,還是這是屬於他和大樓管委會之間的債權呢,謝謝

您好: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大樓管理費應由您來繳納,雖然約定由房客支付,但僅是您與房客內部法律關係,因此建議可由違約房客押金裡扣抵~

Ayu 103-03-05 00:04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大樓管理費應由您來繳納,雖然約定由房客支付,但僅是您與房客內部法律關係 ... (恕刪)

感謝太宇法律事務所徐律師及時解答!另請教律師因僅有收他兩個月押金,剛好就是違約金的金額,已經沒收了,其他水電費房客說他沒有進去住,我也沒有跟他收就自行吸收,這樣沒有多餘的金額可抵扣的情況怎麼辦呢?

您好:可由租賃契約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小額訴訟要求返還這部分管理費,或者直接聲請支付命令,這些都是比較簡單的方式,至於怎麼寫,可以請教法院聯合服務中心~~

Ayu 103-03-05 00:24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由租賃契約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小額訴訟要求返還這部分管理費,或者直接聲請支付命令,這些 ... (恕刪)

那我了解了!!真的非常感謝律師徐惠珍律師您的幫忙,再三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相關欠款。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aa 103-03-03 15:49

日前服務的公司與人力仲介簽訂外勞申請,於兩個星期後擬提前解約合約內容為不需支付任何代辦費用,因公司是第一次申請,尚在工業局核準,已於今天工業局來電時告知撤銷申請,致電於當時承辦業務需簽定終止委任合約書,他卻說不用,後來告訴他因有簽約所以終止時必需再簽終止委任合約書,他才說那把合約書傳真給他,他簽好後再回傳回來,於之後再打電話詢問合約處理進度,得到回應卻是正在處理、業務人員外出....

是問若對方一直不理會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8:19

您好!寄存證信函,將終止委任合約的意思傳達並存證,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解約之意思以存證信函寄送表達之,以利日後舉證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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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3-03 09:58

我父親過世之後相關土地與房產均分配子女完畢,唯母親與我同住1年多後因不習慣都市生活搬回鄉下老家和哥哥同住,現母親過世,發現存款約350萬(含存簿存款.銀行定存單-已被解約)被兄嫂以生意週轉需求用票據(客票或自己公司票)換現金的方式挪用僅剩20餘萬。另又有一張100萬銀行定存單被其拿去銀行設定擔保抵押貸款,及母親貼身收藏的黃金手飾亦被兄嫂代管,請教我如何主張母親的遺產分配權。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對方挪用之時間點是在您母親生前或死後,若是生前,則要進一步確認您母親是否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宇您好, 一、按民法第1172條之規定,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二、故您的問題,要主張存款與定存單相當於被兄嫂借用,故兄嫂必需於應繼分內扣還。倘應繼分不足,再按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兄嫂請求分配不足之部分。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小宇 103-03-03 13:2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小宇您好, 一、按民法第1172條之規定,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對於100萬定存單在銀行抵押設定部份,是不是第一順位債權人是銀行優先於遺產繼承人的分配權呢?

另外母親生前是默許兄嫂以票來換現週轉,但因視力不良.行動不便事後請多位親友查看餘額卻越來越少(因存簿.印章皆由兄嫂保管).屢屢向親友及大哥抱怨錢被越調借越少,且母親與其同住還按月貼付6000元(老家建物及土地原是父親名下但已過戶給大哥),對此我可以以侵占對她們提起告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8:16

您好!不論有沒有質押,債權人都要優先受償後,繼承人才能分配;如果母親是默許,要成立侵占罪並不容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依不當得利向您哥哥主張您應有之遺產應繼分。另針對您哥哥挪用您母親財產一事,若您母親並未同意,您哥哥亦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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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3845 103-02-24 19:53

朋友介紹我到他的通訊行,辦六隻號碼拿一隻手機,跟我說帳單他們公司會付,半年後會幫我把這六隻門號會轉讓給別人,但是過了一,二個月帳單先繳了也請不到錢,搞到我們要自己去解約違約金,帳單也要自己吸收,朋友現在又避不見面,想請問一下這要怎麼處理。

在處理上似應先釐清您有無證據足以證明您與該通訊行間確有該借名當人頭之協議內容,而得以依該協議對於該通訊行人員請求違約賠償,否則後續求償恐怕會很困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您與對方有如此合議,如錄音簡訊電子郵件或協議書契約書等,否則您似有難度對其主張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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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為門號是你名義辦理  如果解約當然是由你負擔違約金  2.至於朋友所謂的承諾  你還是要提出證明  向他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你們間的協議應該是不能拘束電信公司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相關門號為您的名字,故為您與電信公司成立契約,若解約或相關費用,均由您負擔之。若您可證明您朋友與您有相關約定,可向您朋友請求以上費用,但亦不得依該約定對抗電信公司。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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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 103-02-22 02:29

我想請問

我在93年離婚然後前夫的保單也都由他帶走(他後續也都也持續在繳費怎麼會說他不知道附約是解約的)

但我卻在去年12月收到發院的傳票

收到時也莫名奇妙

我是被告前夫告我偽照文書

他說我在90年變更了他的附約醫療就是幫他解約

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他

他說那是我簽的不是他本人所簽說真的我完全想不起這件事

檢察官有拿單子給我看問說是我的筆跡嗎

我看完後說不是(重點是我根本不記得這件事)

我不懂他自己繳了那麼多年的保險為什麼現才說我解掉他的附約

我真的好煩噢

這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該怎麼辦如果真的是我當初簽的我該怎麼辦

三月六號又要出庭我沒天都緊張到睡不著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事隔已久,且當時您們夫妻關係仍然存在,本件可朝無罪方向去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21

 夫妻在婚姻期間互為代理人,代簽文件應不至於構成偽造文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似有機會為無罪答辯,依民法第1003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故即使為您所簽,亦可主張為有權代理之人,而非偽造文書。且目前您仍可否認為您所簽,您為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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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 103-02-19 17:17

我在2/17簽了一家健身房合約 也付了錢

可是我後悔了,但已去過一次

合約上面寫說   " 於簽約並繳納入會費後七日內,以使用本服務中心服務及設施者,仍應扣除手續費、入會費、及首月月費後返回。"

那我想請問,因為當初我簽的時候是有一個顧問的,而合約上也有他的簽名

所以我要解約的話他一定要在嗎?

而且我今天去的時候,那個顧問在忙別的客人

經理就跑來跟我說叫我明天再去

如果他們一直推,讓我隔天再去我該怎麼辦?

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今天就解約,即使顧問不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謂的顧問簽名,他是否為契約之當事人,又您是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的何項事由終止契約?倘若該顧問不是契約當事人或與該顧問無涉,則無須顧問在場,然仍需以雙方簽立的契約為斷。

2、倘若對方遲未辦理,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以終止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發存證信函表示解除契約之意,避免拖過七天之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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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歈 103-02-18 19:56

您好: 本人購買世界健身中心會員和健身教練的課程

          但因時間無法配合,向世界健身聯絡能否解約

          健身教練課程遭到拒絕,健身中心負責人告知

           教練課程是無法退費的,最好的辦法只能將剩餘

          部分轉至健身會員,但本人已從去年的12/9-

            等待業者通知到現在,都無任何進長與消息

            本人多次聯繫業者,得到的卻是送件處理中

           請問這樣的問題能夠如何處理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20: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發存證信函通知健身業者盡快提供您會員應有的服務內容

並給予其一定期限回覆

如果對方還是沒有動作可以主張對方違約並請求解約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1

 其實可否解約還是要看當初簽訂的契約內容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視當初簽訂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若覺得有不合理之處,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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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萍 103-02-18 17:53

你好 !本人將103年1月18日在健身中心簽下會員合約書,當時交6千元入會費,  因我要 出國 我要求退費  , 對方說我要另外加兩個月的月費才能解約 他還說算我便宜一個月就好當下我很傻眼求助律師的幫忙。

廖彥傑 (廖彥傑) 103-02-18 18:04
您好: 契約解約糾紛需要根據當時您與健身房所簽訂的契約內容才能判斷,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本所詳談,以便全盤分析了解。本所地址:桃園縣中壢市福安二街51號,電話:(03)433-1453。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小萍您好,

1. 解約方式必須視您合約約定的內容而定。

2. 但是要解約,還要再付出兩個月的月費,實在太扯,應該認為這樣的規定違反公平原則(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

3. 您現在的作法,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要解約,同時拒絕支付兩個月的月費。請記得一定要發存證信函,解除意思表示,否則您之前簽約的效力仍然存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之契約約定,是否有違約金之規定,及該規定是否合理有效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萍 103-02-18 17:49

你好 !本人將103年1月18日在健身中心簽下會員合約書,當時交6千元入會費,  因我要 出國 我要求退費  , 對方說我要另外加兩個月的月費才能解約 他還說算我便宜一個月就好當下我很傻眼求助律師的幫忙。

Tin 103-02-18 16:32

我想請問,我在2/17簽了一家健身房合約 也付了錢

可是我今天後悔了,但已去過一次,我還可以解約嗎?

合約上面寫說   " 於簽約並繳納入會費後七日內,以使用本服務中心服務及設施者,仍應扣除手續費、入會費、及首月月費後返回。"

所以是可以將錢退還給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立刻前往健身房解約,仍可退回大部分款項,但仍須扣除一部分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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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雙方義務依照契約所約定,應可主張終止契約後,領回扣除相關約定費用之金額,惟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所制定型化契約等相關規定,須個案認定,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7

 如果爭議金額很小建議停損,不建議請律師

Tin 103-02-19 17:11

 

>

Tin 103-02-19 17:1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爭議金額很小建議停損,不建議請

 

那我想請問,因為當初我簽的時候是有一個顧問的,而合約上也有他的簽名

所以我要解約的話他一定要在嗎?

而且我今天去的時候,阿個顧問在忙別的客人

經理就跑來跟我說叫我明天再去

如果他們一直推讓我隔天再去我該怎麼辦?

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今天就解約,即使顧問不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解約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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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耿 103-02-18 00:59

朋友在通信行上班,說申辦6個門號可以免費拿手機,且說每個門號半年內就會轉移,期間所有費用他們都會支付,申辦後藉故拖延不繳費,也都不接手機,造成門號未繳款被罰錢,目前知道的受害人就10個以上,請問要如何處理?若要告他要以何罪名?告的成嗎?是否可報警?可否跟電信公司洽談解約事宜?請幫忙解答,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01:3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你朋友這樣詐欺你們辦門號的行為

有可能構成詐欺得利罪

僅供您參考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若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可能涉嫌觸犯詐欺得利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巧巧 103-02-17 01:31

於102/11/10承租,大約在1月份時房間不時會飄進類似塑膠燒焦味,詢問管理員後,管理員便透露已抓4.5名吸毒犯,要我紀錄味道出現的時間。這情況也跟房仲反映過,她只說會要管理員多注意一下。如果是因為這種情況想提前解約押金是否可全數退回?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7 01:49
您好 您可以依據民法第424條主張 承租房屋有瑕疵危及承租人的健康為由 終止契約 以及主張出租人未盡民法第423條之租賃物保持義務 終止契約 但可不可以退回押金 需視此一瑕疵可否歸責於出租人 您可以發個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表示出租房屋有此種情形 要求終止契約並退還押金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告之房東有此行情,並限期請求房東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得再發函解除契約並就房東違約部分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重大事由  應該還是可以終止契約   但原則上你還是先看租約相關條款如何規定   2.如果租約合法終止  房東自然要依法返還押租金   否則你可以訴請返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合法解約房東自應退還您押租金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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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淑 103-02-15 08:35

您好:我於87年承租現在住所至今已接近16年,房子是太太的名字,但都是先生和我們簽約。原本合約都是5年一簽,96年時房東的先生一口氣簽了10年。去年房東想賣房要求我們提早解約我們不肯,她說租賃期限超過10年是無效約.這是對的嗎?再者日前她寄了一封存證信涵給我說我於96年5月至98年1月租金調漲為7000但只付6500現要跟我索討差額和利息,我該怎麼做?因為她房子漏水,牆壁瓷瑼因地震剝落,地板磁磚因熱漲冷縮造成隆起破烈…這些她來看過卻都遲遲不處理,造成我每到下雨天就要耗費精神,睡眠,接漏水搽地板。這些我要如何向房東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賃契約仍屬有效,而其請求租金缺少部分,可能會有時效之問題,且既然房東要賣屋,您們也可以對他主張優先承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1.租約應該還是屬於有效的   2.房東的意思應該是指  本件因為租約超過10年  他將房子讓與他人  本件應該是沒有民法425買賣不破租賃適用   3.所以如果他將房屋賣人  自然你對新屋主不能主張有租賃契約存在   只能跟房東依法求償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賃契約仍為有效,但可能無法主張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故若房東房子,您似無法對新屋主主張租賃契約,但可向原房東主張違約損害賠償。再者,您為承租人,亦可主張就該房子優先承購權。又關於租金部分,可主張時效抗辯。再就房屋瑕疵部分,可請求房東修補,或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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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103-02-14 17:03

承攬甲公司的a工程之b工程,約定由乙完成該b工程之施作;甲在與乙訂約後,又將a工程轉發給知道由乙承攬b工程之丙公司,雖有口頭提及b工程已需由乙完成,但卻未在其合約中清楚載明;但在甲公司通知乙公司開工進場後,丙卻延遲通知乙進場,在乙電話詢問時更以營造不同意進場施工,並以另有其他廠商有意低價進場施作,並找乙協調可否降價施工;就在乙赴現場並將丙提及不同意進場之事詢問營造主任及監造,時卻獲告知b工程隨時可進場施工,但材料尚未進場及完成查驗如何施工;在協調過程中並只顧談增加工項不增加金額方式,強迫如欲進場就得接受,不然即使進場也會不能如期請款等語,後經重新檢討計算後不予答應,經向甲公司反映後,但甲公司卻要求乙公司前往該公司直接與丙公司協調,並要求如不前往將依違約論,請問

一、甲與丙合約未提及乙合約需負責施工部份,丙是否應遵守甲與乙方之合約,乙方可否以甲方違反契約立即解約並要求甲方賠償

二、丙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降價或增加工項不增加工程款之方式;另丙方在協調過程中提及不配合降價或增加工項,將不能如期請款之言論是否涉及恐嚇

 

工程糾紛原則上要以雙方簽訂的合約為依據,除非合約所訂有違法的地方,所以必須看到合約後才能判斷可以怎麼做,至於刑事恐嚇,對方是怎樣恐嚇? 有留下證據? 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一、甲與丙合約未提及乙合約需負責施工部份,丙是否應遵守甲與乙方之合約,乙方可否以甲方違反契約立即解約並要求甲方賠償

甲乙及甲丙之合約須分開來看,各自對其契約條款負責。丙不用遵守甲乙之契約,乙亦不用甲丙之契約。乙是否可解約即要求甲賠償,須視甲有無違反甲乙之契約,及契約如何約定。

二、丙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降價或增加工項不增加工程款之方式;另丙方在協調過程中提及不配合降價或增加工項,將不能如期請款之言論是否涉及恐嚇

丙之相完言論,若有證據可證明為恐嚇,可提起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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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4 10:13

前幾個禮拜到遠X門市詢問手機合約狀況(當時在考慮續約或解約),原合約應該2014/4/3就到期,,此時門市人員說要送我某個通話方案,我便答應了
後來我決定解約電話到客服問解約金,他說因當時送的方案把我的合約延長至2016/4/3,但我完全不知情!!!因此解約金很貴!
當時門市人員都沒說,,,這是詐騙吧?如果遠X沒給回應,我就得任簑賠錢嗎?我想保護自己權益應該如何處理?

 1.電信業的電話行銷 應該都會有電話紀錄  這部分如果將來有爭議  先去詢問對方是否可以提供這部分的資訊   2.另外可以考慮向消保官申訴看看  如果還是沒有效果在考慮提出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若該公司不願與您處理,亦可提起訴訟加以爭執之,為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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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巧 103-02-13 21:19

於102/11/10承租,大約在1月份時房間不時會飄進類似塑膠燒焦味,詢問管理員後,管理員便透露已抓4.5名吸毒犯,要我紀錄味道出現的時間。這情況也跟房仲反映過,她只說會要管理員多注意一下。如果是因為這種情況想提前解約押金是否可全數退回?

小娟 103-02-13 20:36

我是二房東店面有分租給人,自己也有在營業,因時機差長期盈虧無法繼續承租,想提前解約合約載明甲方若不繼續承租乙方時,需於二個月前告知,想請問這樣還要付乙方違約金嗎?

目前已口頭告知乙方要提前解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契約條款如何約定,依您提示情形,您似有違約事由,對方有可能會向您主張違約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娟 103-02-13 20:02

我是二房東店面有分租給人,自己也有在營業,因時機差長期盈虧無法繼續承租,想提前解約合約載明甲方右不繼續承租乙方時,需於二個月前告知,想請問這樣還要付乙方違約金嗎?

目 前已口頭告知對方要提前解約

要看租約怎麼約定,但一般文具店買的那種租約,應該都有違約金,除非你們當時有修改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的租約如何約定,若有違約金條款,即使符合規定提前告之,似仍有可能須支付相關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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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租賃契約提早終止  可能還要看雙方契約內容之約定 多數租賃契約都會有相關違約金的問題   2.原則上應該都是約定雙方違約賠償一個月租金  這部分你可以先確定合約內容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租約上有就違約金為相關規定,您提早解約即須支付違約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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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哥 103-02-12 21:45

 

律師你好:

是這樣的,我有再一家補習班解約

補習班退費時,有跟我說退費算法,那退費算法很扯

可是我當時我想說先拿錢再說,因此就拿錢並簽名我有領到錢(會計報帳用)

但沒有簽和解書(對於退費規則無異議之類的)

並要求補習班把退費算法影印給我(打算之後向消保官申訴)

想請問

1.是否簽名並拿到退費就等於同意補習班的退費?

當時想法是這樣,我簽名拿到錢只代表我有領到退費

但並不等於我同意補習班的退費規則,這想法在法律上是正確還是錯誤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與補習班之退費有所爭議,似應回歸契約約定,若契約約定對您不利,您不服,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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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社會經驗來說 應該會被認為你簽名表示你同意補習班退費算法   2.因為相關退費  會依照課程進行程度不同有不同標準   如果你還是覺得有疑義  可以先向消保官申訴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不理會您的要求,可向消保官申訴或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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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哥 103-03-04 15:20

謝謝兩位律師熱心回答,已跟對方在消保處開會了

沒有達成協商

預計去法院提起訴訟

已用電子郵件寄出相關資料,請幫我看看,謝謝

麥克 103-02-12 12:00

工廠裡面之前請了一位師傅做模具技術轉移,去年十月上任,除了每個月薪水之外,還有三年約期內的權利金,目前已經付第一年的一半。

但這幾個月下來發現問題很多,首先是他每次都說需要什麼需要什麼才能做,我們都準備給他,但是後來做出來的還是有問題,後來做出一個比較ok的還是跑去跟其他間工廠借設備跟原料才做出來。

他自己在這邊做了一些模子,但其實做法跟之前請其他人的做法還是差不多,而且他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要做技術轉移的意思,後來我們跟原料商問才問到說,其實這個原料的技術還不成熟,所以說他一開始說得天花亂墜,其實應該是騙我們的。

過年前也發生一件事情,他帶女人進工廠的宿舍睡,隔天起來被打掃阿姨發現,對工廠內士氣影響非常大。

基本上是2/5應該要上工,但是時至今日他都沒出現,而且沒主動告知,都是我們打電話詢問他,打去他還說他在考慮,實在不知道在考慮什麼。

我們目前希望採取法律途徑,希望跟他解約,然後要回權利金,因為他根本沒做到什麼技術轉移。

只是不知道現在我們應該要做什麼能夠保障公司權益。

我們只是打電話去催他上班,他還說要告我們違約,沒有按照合約進程跑,但是他東西沒做出來,根本不可能按照合約跑。

我們目前應該要寫存證信函還是什麼呢??我們不知道怎麼做會比較好。

你們應該是有簽契約契約是怎樣約定的?可先傳契約給我看一下, 對方可能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有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委任契約,也可終止,先發存證信函把意思和法律依據說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簽有相關勞僱契約,可視契約條款有無相關約定,若對方有違約情事,可發存證信函與對方說明違約情事及法律權利,請求其限期履行契約及停止違約情事,若屆期仍未改善,似可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或解除勞僱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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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 103-02-13 10:1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寄信給律師您了,期待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契約條款約定,加以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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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3-02-07 00:08

請問銀行定存,中途解約需本人嗎?如果需要,那一條法律有明文規定呢?
因為先父,生前的定存被繼母中途解約,想告銀行,但找不到法條可以告!
也找不到這方面的律師可以詢問!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0: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要本人解除

請問:

1.這筆定存金額之前有無列在遺產清冊內?

2.是在父親生前解約還是過世後?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劉先生 103-02-07 01:3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要本人解除

請問:< ... (恕刪)

沒有列入遺產清冊
是在生前中途解約,當時父親住院
我知道原則上要本人
但告銀行需要法條
請問有那一條法律規定
一定要本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父親與銀行之定存合約,就解約如何規定,銀行有無未盡其契約上之注意義務,若有違約未盡其注意義務,導致讓他人解除定存契約,則須負相關違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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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可向該存款銀行詢問相關作業規定及契約之約定方式為何,以確定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另外,日後若欲追討該款項,則該定期存款流向似亦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

 1.定存解約是否需要本人進行 你可以先向該金融機構詢問  看是否容許由代理人去辦理  因為這部分不會有法律明文規定應如何辦理   2.端看金融機構處理是否符合一般作法  業務人員有無疏失   3.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繼母是否有相關刑事責任  這部分一併考慮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契約之相關規定,解約權為何人。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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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103-02-02 02:24

您好 我想請問

除夕當天早上突然有人在我的窗外(套房)施工
掛上了某議員的賀年帆布廣告
這個帆布完完全全擋死了我的窗戶

現在房間內完全不透氣也透不進光線

房內也充滿帆布的塑膠味
而且這個會影響我居住權益的工程 完完全全沒有通知過我
詢問過房東代理人之後 他只說了要我自行割一個v字氣孔透氣
但即使是割了氣孔,陽光還是完全照不進房子
白天房內黑到需要開燈
目前的屋況 跟我當初簽約時的屋況完全不同
是不是已經是違反了當初所簽的合約?或是影響到我的權益?
我有提出幾個改善方式給對方:
第一個 降低房租(無須拆除) 協調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
第二個 無條件讓我提早解約(原訂契約至103/02/28,無須拆除) 電費與租金我會照居住天數付款
第三個 拆除廣告
以上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3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可能違反租賃契約之相關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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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您的房東似乎有違反租賃契約,而您的所提三個方案都是法律上都是可行的,建議可以先請對方拆除,如果不行則您可以請求對方減少租金或是終止租約並請求賠償

狐狸 103-01-29 23:58

您好,我是學生和幾位朋友一起租房子,請問如果租約到今年5月我們想提前搬離,已經住了一年多,一開始的情況沒那麼差之後越來越嚴重。

橫梁裂縫很大、廁所美耐板上方水泥剝落鋼筋裸露、壁癌、下雨時會輕微漏水而且颱風天家裡會淹水,12月時下了大雨連電燈那邊也漏水把床都低濕了,電燈也壞了,這其中也跟房東反應了,他是有處理但是在沒燈的狀況下生活了兩個禮拜電燈才完全的修好。房子漏水也跟房東反應了他是有修但是沒有完全的改善。

今天我們有和房東說能不能提早解約........等,因為那時候漏水比較嚴重我們就一直強調這點,今天就把屋況全部跟他說,他說我們為什麼不提早跟他說壁癌跟廁所的鋼筋裸露的事(壁癌是最近比較嚴重的事,而且廁所的事之前就有說過了)

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我們有權利要回我們的押金和提早退出的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屋主就該租賃契約應負有提供符合契約之義務,若該房屋有不符合契約之情形,可主張解除契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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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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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出租人有提供合於約定狀況房屋提供使用義務  如果屋況有問題  你可以先請求修繕  如果還是沒有改善 或是無法改善  你應該還是可以終止租約   並請求返還押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濬 103-01-26 11:42

您好:對不起!打擾您了!日前我姪女賣房子(2樓),簽約並買方已付款成交。但仲介說:要解約,因為怪我姪女沒有提及地下2樓馬達很吵(公共設施)。請問應如何因應?謝謝您!感恩!阿濬敬上0126/1148

單純這個原因要解約有困難,故按兵不動,等對方出招.

吳磺慶 (吳磺慶) 103-01-27 06:07
回覆 阿濬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不起!打擾您了!日前我姪女賣

吳磺慶 (吳磺慶) 103-01-27 06:13
回覆 阿濬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不起!打擾您了!日前我姪女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願解約,可不予理會,因該問題似非房屋之瑕疵,而非為解約之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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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濬 103-01-25 06:42

您好:
我姪女近日賣房子(二樓位於信義路),已簽約並成交!但仲介卻說:要解約!因為事前沒有告知地下二樓馬達很吵(公共設施)。請教您應如何妥善處理?謝謝您!感恩!
敬祝
鈞安

張景濬 敬上 0116/0631

小柯 103-01-22 16:44

請教律師,本人的朋友疑是買到海砂屋,除了要求解約退還價金外,還可要求賠償嗎?例如銀行利息、管理費、或者與現在房價的價差(因為附近都已漲價)等都可要求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您應儘速向賣方已存證信函通知該瑕疵,並得向其請求對該屋負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及其他相關損害賠償。另外就仲介部分,依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規定及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仲介亦違背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須對您之損失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若賣方或仲介有惡意隱瞞之實,如:不動現況說明書中未告知之情形,亦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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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價差不行,其他部分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是故意不告知是海砂屋,可以試著請求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34

 解約拿回價金之外,是否可以要求所失利益,是有問題的,

因為你買的標的是海砂屋,不能期待其價格與鄰近房屋一樣會上漲

小柯 103-01-23 09:3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是本來無癥照,賣方也不知情呢?除了退價金外,其他賠償可要求嗎?還有身體的傷害可要求賠償嗎?

 

小柯 103-01-23 09:43
同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相關價差外,您若有因此所造成之相關損害,亦可一並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損害賠償當然是沒問題,但是價差這個很難去舉證有因果關係,別人房子漲價不等於你們買了也會漲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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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1-23 19:1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賣方)原來也不知是海砂屋,這樣除了要求解約外,可以要求其他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35

您好,關於您的規定,即使賣方不知為海砂屋,仍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就仲介部分,因其所負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可對其主張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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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3-01-22 15:56

您好,小弟10月透過XX房屋加盟店購買一棟透天厝約40幾年老屋一,二共兩層主建物二層共30.11坪土地面積約21坪,前面過程從訂金,二次付款和尾款都已經交付到[履約保證專戶],動產契約書有特別註明:依空屋交屋,但問題來了,首先本來是要開心交屋的,但1/3號屋主未依歸定把屋內物品搬走,我透過仲介這樣還無法交屋,再來1/4號我請室內設計師來幫我看房子順便估價,結果發現主建物室內坪數不足一層少了約5坪兩層共約10坪,我當場就心涼了一半,土地坪數沒問題,再來又發現建物平面圖和室內設計師丈量出來的圖落差也很大,地政建物平面圖是長方形,室內設計師丈量出來的圖是梯形,我整個暈倒,之後急call仲介把圖給他看,並告知地政建物平面圖與實際物件不符坪數也短少了約10坪,再來我就請房仲去幫我處理,也告知如果覺得不信任室內設計師量出來的圖也可以請比較有公信單位來測量大致是這樣,我的狀況是房屋已經過戶在我名下,但還沒交屋,我全部的錢和尾款都繳清在[履約保證專戶]裡面,屋主沒辦法拿錢,代書房仲業者他們指定的,請房仲去幫我弄清楚,時間已經過了二個星期了,1/22房仲跟我約碰面告知時間久遠竣工圖已經調不到了,代書說這個情形要找地政單位重新丈量等於是不可能的,原因是地政不可能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態度很強硬這是代書說得,但我現在可以很確定,地政建物平面圖和實際主建物對不起來,有明顯有瑕疵,想請問,因為屋況有瑕疵要求解約,我要怎麼求償,權益才不會受損?

應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房屋有瑕疵還有不完全給付的情況,限期出面處理,之後才能進入訴訟主張對方有瑕疵擔保責任,要注意要盡快發函通知,並儘速處理,因為時效不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您應儘速向賣方已存證信函通知該瑕疵,並得向其請求對該屋負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另外就仲介部分,依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規定及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仲介亦違背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須對您之損失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若賣方或仲介有惡意隱瞞之實,亦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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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0

 你先想清楚是要解約還是請求減少價金(依照短少坪數比例),

不管是哪一個,建議立即發函表示有瑕疵並在半年內提告,不然就喪失權益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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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103-01-21 22:18

2013年10月下旬,我跟某間補習班簽了合約,目前沒上過任何課程,現在想退費,請問是否可以解約?  但是現在已經過了快3個月不知是否有辦法解掉,因為沒有時間上課。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據教育部的所發佈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您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且倘若未上課的話,除了必要費用補習班均不得任意扣款,倘若補習班拒絕配合,則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Aaron 103-01-22 12: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據教育部的所發佈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 ... (恕刪)

當初簽約的時候補習班那裏並沒有說明是跟信貸公司借款,所以我現在是欠錢的狀態,想請問律師這樣子我現在要做什麼處理才有辦法解約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您與補習班所簽訂之合約內容條款而定。若補習班惡意不退費,亦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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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3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筆款項是否為貸款,應與補習班無涉,您只需向補習班主張權益後,清償貸款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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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 103-01-21 14:24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煞祿 103-01-24 14:04

契約 雖然已經處理好 但是那是屬於金錢算錯

好比你去買東西 找錢 多找了500給你 你還是要歸還的 不然有侵佔之疑慮

之前新聞就有案例 有個傢伙 去提款機領錢 他多吐出來 結果還爆好康給朋友去領

最後 那些錢花光 還不是要還 ( 強制執行分期歸還 )

所以建議你 把多餘的錢給他 大過年的 別因為官司而晦氣

烏鴉 103-01-21 14:16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 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 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 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 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房東之要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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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8

 不用理會,房東不太可能為了1500告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訴訟成本之考量,可無須理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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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103-01-20 19:53

律師您好:

我在2013年6月買了一戶預售屋,建商在5月就開始動工,但是卻在9月底停工了,就連接待中心也說因租約到期撤了,停工至今已快四個月了,一開始建商說因圖面變更停工2~3週,但一個多月過了也未見動工,建商才說出財務有問題的實情,跟建商協議解約又推說合約完工期限未到不可解約,又明知建商沒錢動工續蓋又不給解約,難道就卡在這嗎?請問我可以有什麼動作或方式處理呢?

要先仔細研究買賣契約,才能找出可以主張的依據,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先審視合約外,若停工是可歸責於建商,則您們可以發函解除契約,並請求回復原狀,以免損害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契約條款之約定,若建商無正當理由停工構成建商違約事由,可主張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及返還相關價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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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03-01-20 12:42

請問我租用了一台咖啡機,租約二年,押金30000元,一季租金是9450元

我租了三季又一個月,廠商合約上規定提前解約扣15000押金,然後退押金時他又扣了一季三個月的租金,請問這樣合約合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多扣了契約所無約定之金額,可向其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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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瑋 103-01-17 20:03
你好,我於102年12/25加入極限運動中心,由於更換工作所以無法前去消費解約,但運動中心告知解約需繳納6888手續費(事前並未告知),合約上註明已繳納之手續費,入會費6888元無法退還,但由於一開始並無繳納6888元,於是運動中心告知需補繳6888元毀約金才可解約,請問這是否合理?我是否真該繳納所謂的違約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若無法處理,亦可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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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緯 104-07-16 10:54

我也是2015/7/15 剛加入極限運動中心 本生是學生 後悔想退會! 入會三千元~

合約上註明已繳納之手續費,入會手續費6888元無法退還,但由於一開始並無繳納6888元,於是運動中心告知需補繳6888元毀約金才可解約,請問這是否合理?我是否真該繳納所謂的違約金?

如提

我都還沒上課 也還沒開始繳交 整年的運動費~

可有其他方法申訴退會!?

淑婷 103-01-07 15:28

 因為房東以半年未補給我損壞物(電視),所以打算搬走。

房東現在說要補給我,不讓我搬。

1.請問因為他東西沒給我 這算是房東違約在先嗎?

2.我可以因為他違約(東西半年不補)所以要求搬走嗎?

3.現在房東說如果我要搬走的話是我違約,那根據以下條例,我是否能在不賠償的情況下搬走?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2500 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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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喵 103-01-07 00:23

房客在102年12月中電話告知要提前解約,在年底時提出交還房屋的要求,

但鑰匙沒能全數歸還,所以應該是算沒有交屋吧?那這段時間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租金

而對方一直避不見面連電話也不接,去房子管委會一查才知道有欠費的情況,那我又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交還鑰匙,不一定代表契約未解除,除非契約條款約定,繳交鑰匙方視為契約解除。為您的損失,若為其提前解約所致,可就其違約部分,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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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倘若同意對方提前解除契約,則不論是否有交還key都無法繼續請求給付租金

2、但是對方確實有交還KEY的義務,倘若因此造成您無法使用該房屋,則可以請求賠償,又有關管理費的部份,倘若經過雙方約定由房客負擔,則您可以依約請求對方給付。

3、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應返還KEY、賠償損失跟清償管理費,否則將依法訴請法院求償

淑婷 103-01-03 18:51

這是我租房合約內容,請問如果房東不將自然損壞物維修的話,我是否可以搬離開並要求賠償

房東合約上另外寫上的字,如果沒有蓋章是不是沒有法律效益?

合約中的第十一條和十四條的意思是什麼呢?

今天是房東違約的,我有哪些權利呢?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方雙方洽訂為﹕共      年      月。 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元整,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大樓管理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     年    個月份。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萬    仟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 。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施設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                    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其它約定事項: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所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契約書貳份各執乙份存執﹐以昭信守。   立契約人(甲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號碼:   戶籍地址:   立契約人(乙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號碼:   戶籍地址:   乙方連帶保證人(丙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號碼: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淑婷 103-01-04 08:58
回覆 淑婷 的發言內容:

請大家幫忙回答目前遇到的難題。因為我不懂所以不知道自己能爭取些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3

您好,針對細部合約條款問題,須配合相關事實,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詢問詳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uw 102-12-28 23:50

您好~我想詢問跟房東之前簽3年租約租約到了又簽3年(一年一份租約)但因景氣不好虧損1年,無法承受跟房東說明,也配合了4年半了沒有慢一天繳租,這種情形是否能提前解約?房東堅持要租約到....房子下雨天漏水叫了一年都沒處理,我應該怎麼辦?

是否可以提前終止租約要看租約,至於漏水問題可以要求房東修繕,如房東修繕,可以先發函催告限期修繕,否則就可以終止租約或自己先修繕再向房東要求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倘若要發函,用語要精確,故建議委請專業人事協助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前解約,可能須負擔相關違約金,是此,似可主張租賃物之相關瑕疵,以利您解除契約。故可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惟,該內容即須字字斟酌之,以利後續之程序進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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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姐 102-12-27 14:11

我方與對方簽立合約開發應用程式,

開發過程中,對方一直提出修改與調整, 以致進度延後(以幾近完成,接近最後測試階段)

(合約期間有分次完成與分次付款)

後因對方無法接受時間延後太多

對方要提前中止合約並 要求償(損害賠償)

我方已寄存證信函表示是對方要提出解約,併附上截至當時的完整程式原始碼

調解

衡量是否要達成調解或是上法院中

另如考慮和解, 金額太高無法支付怎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金額過高,您當然可以拒?接受,進入訴訟程序後,再就事實及法律面去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洪小姐 102-12-27 14: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金額過高,您當然可以拒?接受,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基本上我們覺得錯不在我們,

會有想要和解的念頭是因為不想走訴訟流程,勞心勞力, 不如專心作正事(即 花錢消災)

另再請問,

1.如果上法院,最後我們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同意和解, 但是和解的金額最後籌不出來, 會演變成什麼情況?

 您好:

如果上法院,若是對方敗訴,則您方無需要負擔什麼費用.當然律師費用另計.

如果同意和解, 但是和解的金額最後籌不出來, 會演變成對方會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名下財產.

洪小姐 102-12-27 15: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上法院,若是對方敗訴,則您方無需要負擔什麼費用.當然律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想再請問, 如果作最壞的打算

若上法院的結果,法官判定的結果類似各退一步,

1.就是判定結果是要我們賠償(不過金額比調解的少,或相等 ~有可能比調解提出的高嗎? ), 我們還需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法官裁定的金額仍是我們無法負擔的, 可以在法庭上跟法官說嗎? 法官會採信嗎?  需要提供什麼證明嗎?   有可能採分月支付嗎?

3.通常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損害賠償的確切依據嗎? 例如為什麼是我們要賠償?  包含要我們賠償的數字是哪裡來的?依據為何? 可以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要進行訴訟,即應先檢討您與對方之契約內容,及違約程度和損害程度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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