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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4 04:20
今天大概在凌晨2點多的時候 正在玩網頁遊戲 當中有個網路暱稱"店小二"的人 在公開頻道上,一直罵我 他不是私下留言給我 他是在公眾頻道上辱罵 當中字言有三字經 甚至是罵我雜種 還毀謗我媽媽 說我媽媽再接客 有遇到還跟她做愛 當中還時不時的拿生殖器官出來講 讓我非常不舒服甚至噁心 雖然她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大多數的其他玩家都知道他在說我 他公然罵我雜種讓我覺得很難過 甚至毀謗我媽媽 說他有再接客 還一直拿生殖器在嘴邊說 讓我覺得被性騷擾 請問我這樣能對他提告
應該涉及公然污辱及加重誹謗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相關告訴

因您提及的事件發生在網頁上,建議將網頁畫面先行拍照存證,並交由公證人公證該等網頁畫面,以進行相關蒐證,以利於您日後訴訟程序之主張。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指教。

102-02-04 04:00

今天大概在凌晨2點多的時候 正在玩網頁遊戲 當中有個網路暱稱"店小二"的人 在公開頻道上,一直罵我 他不是私下留言給我 他是在公眾頻道上辱罵 當中字言有三字經 甚至是罵我雜種 還毀謗我媽媽 說我媽媽再接客 有遇到還跟她做愛 當中還時不時的拿生殖器官出來講 讓我非常不舒服甚至噁心 雖然她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大多數的其他玩家都知道他在說我 他公然罵我雜種讓我覺得很難過 甚至毀謗我媽媽 說他有再接客 還一直拿生殖器在嘴邊說 讓我覺得被性騷擾 請問我這樣能對他提告嗎 我有爭對他在公眾頻道上的辱罵做圖片擷取的動作 這樣應該算是物證吧?? 煩請幫我解答

 

您好,

      1.建議您直接向電信警察報案,如果當時的頁面有儲存下來最好,針對該帳戶去找出辱罵您的人,這部分確實已經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問題只是在於證據的保存。

      2.性騷擾方面,可以在查出對方身分之後,向其所屬的學校、部隊、機關或縣市的主管機關(通常是跟婦幼有關的)提出申訴。

3.民事求償方面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等到刑事妨害名譽方面起訴後再行提告

奶瓶 102-02-02 07:43
您好張律師 :在FB問對方事情而對方說一些讓人不舒服的字眼.有標記對方只說真實事件但對方卻說標記她讓她毀了他人名聲 對方之後有PO文章雖然沒指名是誰但一看就知道再說誰.對方說了很多難聽字眼連髒話都搬出來來講了 我有很多證據拍下存證了.對方是大舅的兒子的老婆不是很熟因自己有出車禍過傷到腦部而對方說過 不要想到什麼就亂說話.飯可以亂吃話不要亂說.這樣已傷到我了沒對方電話所以才在FB問事情的 請問這算毀謗侮辱嗎?!這樣我可以提告對方嘛!?
如果你認為有侵害你名譽 你自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只是將來對方是否會成立犯罪而已 且要注意 對方也可能對你提誣告告訴 這程序上的成本自己要列入考慮
劉小餅 102-02-02 01:47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我找一家印刷公司的業務,印製了名片,我說了詳細的印刷規格,但是寄來的名片是錯誤的,而且寄給我拖了將近2個月,收到後跟業務反應有誤業務搭應退款,他也要我將印錯名片寄回,我也以寄回,他卻開始不接電話也遲遲不退款,開始敷衍,請問這是詐欺?他還欠我退款的錢,要如何提告律師可以一切費用由該業務付嗎?謝謝感恩
陳振榮 () 102-02-03 19:15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2-05 17:23

 

劉先生你好

依你所述  你所找的印刷廠把你要的名片印製錯誤  之後有向業務反應並要求退款  但業務人現在卻遲遲不肯處理

1.你與印刷廠之間是成立民法承攬契約  印刷廠有完成正確名片印製之義務  你則有給付印刷廠報酬之義務  但是因為印刷廠給付有瑕疵  你也跟印刷廠要求修補 經印刷廠業務承若退還報酬  就此部分  你在民法上當然有請求返還報酬之權利

2.至於刑法詐欺部分  我不認為會構成  刑法詐欺之要件之一為行使詐術  印刷廠不是從頭到尾皆沒有進行履約之動作  只是履約發生了問題(印製錯誤) 所以在刑事詐欺之主觀上  尚難認有詐欺之不法犯意

3.你要提告可以用支付命令民事訴訟之方式  訴訟費用你要先付  將來勝訴你可要求對方負擔  至於律師費部分  只有在強制委任律師之程序才可要求敗訴之一方負擔  你的這個支付命令民事起訴程序  目前為止還不算強制委任律師之程序  所以你因此付出之律師費  不得要求對方負責

 

陳振榮律師 

劉小餅 102-02-02 01:34

您好~我想請問如果,我找一家印刷公司的業務,印製了名片,我說了詳細的印刷規格,但是寄來的名片是錯誤的,而且寄給我拖了將近2個月,收到後跟業務反應有誤業務搭應退款,他也要我將印錯名片寄回,我也以寄回,他卻開始不接電話也遲遲不退款,開始敷衍,請問是詐欺?他還欠我退款的錢,他現在也不回簡訊不接電話line app也都封鎖我了,要如何提告律師可以一切費用由該業務付嗎?謝謝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2 09:22

您要先發律師函跟對方主張一定期限內履約,才建議您提告詐欺

律師費用必須由您先支付,之後您再主張民事求償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劉小餅 102-02-02 10:5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要先發律師函跟對方主張一定期限內履約,才建議您提告詐欺

... (恕刪)

謝謝蔡律師,請律師發函需要多少費用,因為還是學生負擔怕很重

退款金額雖然不大,但他的態度傲慢,拖來拖去!才想給他一次教訓

除了民事求償,他所拖的耗費時間我能要求賠償嗎?

謝謝幫忙感恩^^

郭小姐 102-01-31 16:24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在電視購物後,使用貨到付款,貨品寄送到家,臨時決定不需要此商品,拒收商品,這樣有違法嗎 ? 因對方公司認定這是蓄意濫訂商品,不收此商品就得走法律途徑 !

(公司說電話訂購商品時  已有錄音)

我們在拒收商品時也無任何單據證明拒收,貨運公司也說沒有拒收單據,我們需要再向貨運公司 提出已經退貨的證明嗎??

地方政府消費服務中心說可以寄存證信函告知消保法第19條可以在7日內退貨,但無公司名稱及地址,只知商品名稱,詢問商品聯絡人也不願意告知我們公司名稱及電話、地址

當時拒收是否已經符合消保法「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 後七日內,退回商品」

 對於 電視購物公司的一再威脅要提告   請教該如何應對處置?

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1 17:16

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或親自撰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公司及電視購物台。

您可以扮演一名有興趣的消費者電詢是哪間公司。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8:54

既然是網購,就適用消保法,有七天鑑賞期,也代表你可以直接不要接受這個商品

momo 102-01-30 08:08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

      最近與人發生小車禍,雙方都有受傷及過失(研判表所示),因為對方非常堅持自己沒有過失獅子大開口,除非給他她要的金額不然難以和解

因為不想與對方糾纏下去,所以我可能會提告(刑事附帶民事),對方曾表示若是上法院,到時候就要我負擔他因上法院的的交通費用,或是無法上課上班的損失,就是又要再跟我索討一筆錢的意思。

所以想請問一下,對方跟我索討上法院的請假損失跟交通費用是可以的??有法規依據嗎??他若是在後續的民事訴訟上提出,是合理的嗎???

謝謝你們的回答唷~

沈恆 (沈律師) 102-01-30 08:40

訴訟是您合法的權利,對方要的費用是沒有根據的,不用理會。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1

基本上除了裁判費之外,其他因訴訟衍生之費用是不能要的

whale 102-01-29 16:44

我育有兩子 老大99年生 老二100年生

懷第二胎時前夫就不曾回家過 也從未給小孩養育費

我跟前夫於101年5月法院判離婚(我請求法院判離的)

前幾天去申請戶籍謄本 發現老公於101.7月再婚且有一子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人

這樣我能對他老婆跟我前夫提告

 

通姦追訴期6個月

我跟前夫101年5月離婚

前夫101年7月小孩出生

這樣還能告女方嗎

若他們想要和解 是可行的通的嗎 ?

告訴期間計算還是以告訴人知道犯罪開始計算 所以你還是先提告 將來要證明自己確實是後來才知道有通姦的情形

 您好:

本件要從您知悉時起來起算告訴期間,所以要證明您知悉的時間點,若未逾六個月期間仍可提告,另有關小孩扶養費部分,您仍可向您前夫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son 102-01-29 12:21
律師你好 我的配偶沒有經我同意將我們未成年三歲小孩帶回娘家而不歸,當然還有我之間個性也不合,而他家人非常不理性與講理,所以我想與配偶離婚,若與配偶離婚,以雙方離婚協議條件來離婚 若配偶對離婚協議條件無法達成協議而一直無法同意離婚 未來就一直是在分居中 請問他可去法院提告我不履行扶養配偶與未成年小孩 因為是他未經我同意就將小孩帶回娘家而不歸,並不是我不履行扶養配偶與未成年小孩,所以是否他的提告會有理與成立 謝謝
1.小孩是否有在家裡跟你生活 與你負擔子女扶養費用是兩件事情 2.你可以訴請對方應履行同居義務
smallwewe 102-01-29 11:12

請問一下,本人於99年12月26日發生車禍,當下在警局備案作筆錄後雙方就各自回去了,

一直到102年1月28日,我收到對方請調解委員會打來要調解電話

我想請問一下,民事追訴期2年如何認定? 追訴期是否從車禍當時即起算?

如果追訴期已過,對方調解不成提告法院是否還會受理並開庭? 

感謝幫忙~!!!

1.應該是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 主要以被害人知道受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2.超過時效原告還是可以起訴 只是被告可以為時效抗辯而已 所以法院還是要受理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5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smallwewe 102-02-04 13: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請問一下如果對方12月就提告,法院受理後會完全不通知我直接請公所辦理和解嗎~?

momo 102-01-29 11:05

 你好,想詢問一下,我在去年底於一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小車禍,雙方當下都有到醫院就醫,不過彼此都只是小傷,醫生僅建議宜休養。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為我方疑涉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對方受傷;對方的內容則為疑涉行至無號誌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致我方受傷。

    昨天第一次調解,但對方不認同研判表所示,堅持自己沒錯,但也不願意申請交通鑑定,一直表示監視器顯示我方在過十字路口時停在路口停太久之類的,侵占他方路權(但我覺得對方過路口並未減速),所以堅持他完全無過失

    目前我方就醫及修車費用僅花費約800元,對方醫療及修車花費約3000元,但對方堅持向我索討1萬元,而且因堅持認為自己沒有錯,所以不會負擔我的損失,調解委員協助調解都沒有用,所以昨天沒有共識就結束了,但對方說他從其他縣市來對他不公平,所以他也要向其他縣市的區公所申請調解,意思就是也要我去外縣市。

    調解委員事後跟我說對方堅持自己沒有錯,只一味的要我賠償,就算去外縣市進行調解也不會有結果,因此建議我可以不要去,直接提告對方。

    依對方態度除非我真得給他一萬元,不然幾次調解應該都不會有共識,但是我認為我並非完全過失,所以根本無法接受對方要求精神撫慰金7000-8000元,而且我全額賠,但他卻完全不支付我的損失,是覺得太誇張了。

目前我的困擾是

1.是否就依委員的建議直接提告比較恰當呢??

2.若對方真的也申請調解,但我不出席,未來上法院時對我是否較不利??

3.另外,當時發生車禍對方騎的車子是別人的,但他昨天表示不想麻煩車主, 

  所以不會跟車主要行照,這樣即使調解不是也欠缺資料而無效嗎??

4.若是真的提起訴訟,那我該注意哪些部分,是否也要向對方一樣提出巨額的精  

  神賠償才不會吃虧呢???或是還有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麻煩各位律師們給我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1.小車禍建議還是可以和解了事 2.雙方都有過失 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繳給法院的可能多於各自所受的損害 3.調解沒有強制到場的限制 所以他聲請外縣市 你可以不到場 不會有任何不利益

momo 102-01-29 11:29

其實我也非常希望和解了事,但對方堅持索討一萬元,難道我真的該給嗎??

畢竟不完全是我的過失

雙方應該不會有共識的情形下,好像也只能提告了,不然總覺得事件會無法結束 唉~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小車禍建議還是可以和解了事 2.雙方都有過失 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 (恕刪)

 

小K 102-01-28 18:41

對方一直公然辱侮我,我也提告了,也開了偵察庭,沒想到對方,越來越過份,除了更繁頻的辱侮我,且他說反正是罰錢又不會怎麼樣,因為他找過律師,所以也不在乎,有時經過他還特意看四周有沒有人,再出言辱侮,因為他已知道,沒有第三人不算公然侮辱,我向檢察官提出,檢察官說,不斷增加新事證,他們沒辦法結案。所以。

1、日後新的辱罵可以另案提告嗎?

2、結案後未告部份能再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起訴必須先確定犯罪事實,所以您一直增加新事實,檢察官確實難以結案,所以您應切割時間點,日後新的辱罵仍可以另案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必告他公然侮辱呢?
直接就提民事侵權賠償就好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35

建議蒐證完全再提告,不然是浪費時間

小王 102-01-28 16:45

律師您好,
情況陳述:
敝人已年滿25歲,於去年離家與女友同居獨立生活,
數月後母親以不明方法查知住處並聯繫我以我住處有問題為由,
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然見面後卻以濟公師傅通靈說房子有鬼等理由要求我們搬家,
當我女友不在時又私底下不斷灌輸我女友很差快分手趕快"搬回家"等言語;
原本尊重母親,著手尋找新住處,母親又多次致電催促騷擾欲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
敝人當時不堪其擾選擇不接手機避不見面,
然事後卻多次遭到母親到住處堵人,
回當時住所時需經常注意母親是否在樓下等我出現...
甚至有天回家發現家裡遭鎖匠開鎖進入,置於家中的備份鑰匙也遭取走,
致電給母親詢問,卻以擔心我人身安全(擔心你死掉了!)為由毫不介意自己入侵民宅。
這期間也經常打電話到我公司專線長時間跟敝人碎碎念要我搬回家分手的事情,
次數多到公司覺得我私人電話太多,觀感不好,導致我也丟了工作
數個月後的現在我已經搬家並替換手機/換新公司,而如今母又用不明方法找上門來,
騷擾我跟女友的居住安寧,舊事重演。


我以往本著尊重老人家的心態始終不願循法律途徑,
想以溝通解決,可惜看似已經不可能。


以下為問題:
1.請問我該使用甚麼法律約束我母親的脫序行為呢?
2.查詢住處的不明方法該如何防範呢?
3.若緣分已盡須提告甚至斷絕親子關係,我還有權利探視/照顧母親嗎?

這個可能已經造成你的精神虐待
可以去申請家暴

但是,這樣對於問題根本就沒有幫助
最好的方法,就是請一個專業的、有公信力的律師
幫你們協調!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7:55

1.樓上張大律師所言甚有道理。

2.家人糾紛要好好處理,尤其是您親身母親,有時候善意溝通就能解決的事,不需要直接訴諸法律,尤其是家暴令,這必須到最後手段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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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但法學造詣高深
更是佛心來的

律師不只是幫人打官司而已
律師是所有行業最有公信力、溝通能力的
小如買賣、車禍離婚、家事,大至外交談判
都是律師的強項

闢如這種溝通的事情
當事人自己來做,容易受情緒影響
也無法客觀分析事情關鍵
這個呀!就交給律師來幫你就好了

妞妞 102-01-28 12:55

我想要請問這條《妨礙秘密》的相關法律問題
有位女生傳自己裸照給網友A(男) 後來他們吵架過後
網友A氣不過 就私底下傳那位女生的裸照給我
那個網友A就利用我 叫我PO到無名小站去後
網友A利用遊戲廣播告訴各大網友裸照張貼處
後來照片本人知道後 就去告我和那個網友A妨礙秘密
我們已經開過1次庭了 那個女生在法庭上說要和解
女生說:她不要我們賠償她錢,她只是想讓我們記取教訓
之後法官就說 我們後續會到調解會去

可是前幾天被害者找我談賠償的事情

還說我態度不佳沒有誠意要和解,如果要提告她也可以繼續提告

但是對方說要賠償八萬到十萬她才要跟我和解,這樣合理嗎?
她說要的話就直接到警察局私下和解,不需要到調解會去了
我想請問賠償金是由對方說多少就多少的嗎? 還是要遵循法律條文賠償呢?
那他這樣私下和解跟到調解會有什麼不同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11

1.八萬到十萬是否合理,必須看您張貼的內容能否看到臉部等足資特定某人而定。

2.到警察局和解是正確的,由第三公正單位處理,可以避免兩造事後說是被逼簽約的。

3.賠償金看您願不願意留前科,沒有法律明文要賠多少,調解調解的效力比較大,可以直接拿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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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 102-01-28 13:21

在請問一下..如果他在法庭上說和解

之後說要再提告也可以繼續提告嗎?

Q:我想請問賠償金是由對方說多少就多少的嗎? 還是要遵循法律條文賠償呢?
那他這樣私下和解跟到調解會有什麼不同嗎?

 

A:
這個是依據民法第184、195條

他們要求的金額,應該是合理的

建議你們去調解會調,調解委員大部分都是古道熱腸、同情弱者
都不太樂意讓賠償金飆太高
私下和解的話,價錢難談,而且事後還要自己去陳報法院已經和解的事宜,麻煩。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釘子 102-01-28 11:17

我的房子因鄰戶違建受損,有結構安全破壞生命財產危險,拆除隊在民代關說下不拆違建,到監院陳情業務處只幫兩邊轉公文,沒有監察委員出面調查,事情不了了之,最後到法院提告,卻真正見識台灣司法的黑暗。一審有法院囑託專業鑑定報告不明滅失,跟我的有利證據被張冠李戴,以及法官的任意心證做出的烏龍不利判決,幸經二審法官呂太郎親自履勘、追查鑑定報告及傳政府山坡地社區安檢技師出庭做證,終於判決對方應拆違建排除對我所有權妨害。但三年多法院單方面聽信對方無證據說詞「拆除有山坡地危險需請照補強」,並任由對方說謊做假,兩次稱要請照都因不實理由作罷﹝為工務局函推翻﹞,明顯為顯有能力故意不履行。我忍無可忍聲請依法以債務費用命第三人代執行,法院竟要我出錢委任建築師,“限五天內提出替對方申請強執照的書證,否則駁回我強制執行聲請”,我忿忿不平檢舉事務官利用職務上機會圖利,幫債務人免除執行,法院只好把球又丟回債務人,但讓他到現在無限期拖延。我後來查到事情為何如此離譜:這位頂替訴訟人頭債務人﹝地檢署緩起訴書證明為假買賣﹞為台中執業醫生,真正所有人為家族詐欺集團通緝前已潛逃出境,他太太是台中法院高階法官,與一審法官為台大法律系同學,進入執行程序不僅一起到現場參加會勘,而且書狀與債務人筆跡不符,甚至由台中地院郵局投遞,足以確信是太太冒名製作,卻成為執行法院玩弄程序的最高指導原則亦步亦趨、完全遵行。我一再具狀聲請、異議遭置之不理,向院長、庭長陳情檢舉,也由法院文書單位鸚鵡學舌,以法執行事務官說辭回函答辯。知情人都說再拖十年也不可能從法院討回公道,必需鬧大引起媒體報導才有用。我是七十困窘老婦,雖多方聯絡媒體,然而台灣太亂已至無政府狀態,光怪陸離事層出不窮,除非我自焚、跳樓,不可能引起媒體注意。只好公開徵詢:是否有敢得罪法院、精通執行程序的正義平價律師,敢於出面爭取司法正義﹝神話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37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心中都有正義感,每位律師都是拼著生命危險,為了正義跟法院據理力爭,所以才有所謂人權捍衛者之稱。而我們律師在接案過程中,心中也會判斷孰是孰非,而更重要的是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證據不足,縱使您說的再有理,也不能浪費您的金錢接案,畢竟,我們律師必須依照律師法的精神處理。台灣律師是台灣能民主自由的起點,想當初爭取解嚴時的民進黨人中有多少位是律師,就足以證明律師的重要性。律師是整個台灣司法界的監督者,也是台灣社會司法貞操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您有冤情,或許您應該把相關證據跟司法的第二道防線-檢察官訴諸,但必須提醒您,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他人,是會觸犯誣告罪,所以,您一定要準備相關資料,詢問當地律師您的證據是否足夠控告,您當地的律師公會對於有冤之人,一定會稟持著熱情的心去幫忙您的,而當地律師公會的理事長或各位理事也是因為熱心才會出來競選,您也可以請教他們,畢竟理事長及各位理事都是當地律師的表率。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有冤之人也提供很大的幫助,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會長更是公益聞名,您可以找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諮詢時間,將您的冤情跟他們說,相信您一定能平反的。當然,您也可以跟當地的立委辦公室陳情,只是個人認為畢竟這是非法律的途徑,個人並不建議您這樣做。

以上提供幾條您可以諮詢的對象,個人淺見之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Raina 102-01-27 10:35
您好:
社群網站上有人用我的名字,個人資料與照片自己創了粉絲專頁與個人帳號
假冒是我本人來發文章,留言聊天交朋友,什麼都聊
貼了許多我以前網路相簿現在已經上鎖了的照片,
隨意在我的照片上貼上她的網址,任意編輯我的照片來交友,
還用我的照片,個人資料自己辦了Twitter與其它網站交友,
網站上的檢舉功能沒效,我真的很困擾...

    請問我該怎麼做,需要準備什麼,報案或如何提告
可以告訴我嗎?  

你可以告他很多
貼你照片,就有著作權電腦秘密等等問題
用你名義,也許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然後再提民事求償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Raina 102-01-28 18:2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告他很多
貼你照片,就有著作權電腦秘密等等問題
用你名義,也許會有 ... (恕刪)

 張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

可惜我人不在台北 

請問你知道高雄有專門處理上述問題的律師可以推薦嗎

或者我該先準備好什麼?

 

 

劉凱威 102-01-27 05:2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本人在臉書販賣平台上販售自己的機車一輛,且在文章內容有註明連結請傳手機簡訊,因上班不常接電話,買方在上個月購買本人車輛一部並於上月五日完成匯款至本人女友郵局帳戶,但買方於匯款完成後遲遲未來簡訊告知收件地址,並於本月22號上午於高雄當地分局提告本人詐欺後,於當日下午給於本人收件地址,本人並在隔日將車輛寄下高雄現以在買方手上了。但詐欺流程還在跑,請問張律師我該如何為女友辯解呢?《賣方是我本人,但匯款郵局帳號是本人女友,目前買方提告對相也非我本人是我女友,這樣的情況我是否會害到我女友背上詐欺一罪呢?》
只是單純履約上的糾紛 不過因為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只要將交易過程陳述 應該不會成立詐欺

這是有你說的這麼單純就好了

你這個是在臉書上面賣
臉書是有即時通訊的功能
而且可以隨時留言給對方

對方標到之後
你本來就該和對方聯絡
卻遲遲沒有動作
這個在一般人眼裡會是什麼意思?
檢察官眼裡又是什麼意思?

建議你還是趕緊寫個答辯狀
好好的回應

落星 102-01-26 05:45

請問跟人合夥~被掛名負責人~所有債務一直逼著我~但要求他們拿清算又拿不出~~問了很多律師給的答案都是要清算單才能告民事~~但他們不拿出來我怎麼告~另一種說法是要我能付的先付在寄存函~但是有些是現金交給公司管帳的人~~當初也要求他簽單給我但他的說合夥書上都有寫不用怕~光這現金繳給管帳的人就有18萬元如果三個股東同時作偽証是否可以提告他們詐欺呢?加上現在所有股東二個不接我電話一個狂打給我逼我先付他的債務~我該如何是好?慢慢付清的話可能也要一二年時間~~要證據的話現在就要先告詐欺才能調監視器(銀行六個月會消掉)

所以我想問的是先告民事好還是先告刑事詐欺~~因為管帳的那位不接電話也不拿出清算

 

overman 102-01-26 01:29

請問在網路上購物遇到詐騙,因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能會拖很久,

而且嫌犯很可能還不出錢,所以想用代位訴訟詐欺嫌犯的警示帳戶拿錢回來,

這樣的話請問:

1.警示帳戶確定是嫌犯本人的,但是不知道嫌犯的其他資料(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

這樣的話被告欄位要怎麼處理呢? 可以請法院發文去請警察局提供嗎? 另外帳戶所在的銀行也是被告,那麼是以銀行總行為被告嗎?

2.代位求償的話需要另外支付裁判費嗎? 可以要求由被告支付嗎?

3.假設開庭被告都沒到的話,從提告到拿回錢大概需要多久呢?

感激不盡!

大G 102-01-26 00:00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在1/23 18:35 在一處雙向為二線道的路段發生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我騎在內線車道(車道未標示為禁行機車),右側突然有一台機車從車縫中衝出來(右側沒有路只有停車場出入口),使得我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碰撞後沒有移動現場,但是我機車的位置滑向對向車道,對方機車躺在雙黃線上,對方就坐在地上裝病的很嚴重,所以他先送去醫院,而我留在事故現場等警察畫完圖及拍照後一同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感覺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左邊第八根肋骨骨折(斷掉),當時我就看到對方好好的很清醒還可以走出去醫院抽菸,經醫生觀察後叫我回家休息(對方比我還早離開醫院),我也申請了診斷證明,馬上送到交通隊,但警察說對方也還沒去做筆錄,警察也有說15天內看雙方能不能私下和解,所以我就在1/24 18:46主動打電話給對方談怎樣處理,但接電話的是對方的女兒,就說是我逆向撞到他爸(.............),電話中我口氣都很好,但對方的態度很強硬,對方以為我身體沒事,看我當場還可以跟警察說話,但殊不知我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檢查,但對方聽到我也有受傷就說了一句,你受傷你就去死(台語),全程我都有錄音,且開擴音,當場聽到的有我爸、媽及岳父、岳母、老婆、小孩、姊姊、姊夫,請問就光這樣子能對他提告嗎?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我有看過法條,還是有點不太確定這樣是否成立),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千萬拜託了!!! 另外車禍部分是否可以分析到底是我錯還是他錯? (另外,附上車禍示意圖https://www.dropbox.com/s/zumsfm0qkvslkzt/%E8%BB%8A%E7%A6%8D%E7%A4%BA%E6%84%8F%E5%9C%96.jpg)

補充說明: 筆錄未提及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現場照片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27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2.那沒有成立公然侮辱

3.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當地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大G 102-01-26 12:1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p>筆錄並沒有問及到車速問題,且地上無剎車痕跡,因事發當時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P>所以我要提供現場的照片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 (我自己畫的是意圖就跟警方畫的圖99%相似)<p>

大G 102-01-26 12:18

筆錄並沒有提及到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我要提供現場照片會比較有用嗎? 現場照片連結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3:55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有警方的初判分析表嗎?車子碰撞點在哪?

 

大G 102-01-26 14: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警方的研判分析表還沒下來,碰撞點在我車頭右側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4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在您右側車頭,足證是對方碰撞您。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大G 102-01-26 22:1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今天有去看過停車場出入口的監視器影像,並沒有看到對方從那出來,因為那個停車場是汽車停車場,對方騎機車,現在對方看了碰撞後的現場就咬定是我逆向撞到他,路口監視器看起來是沒在運作,現在蠻懊惱的,如果光看圖或照片我應該比較吃虧,所以現在要去那裏錄影他是否每天下班都是這樣騎的,這樣應該有幫助吧?

律師說的沒錯!這個是對方撞你
對方應該是侵入你的車道
但是肇事責任還是要看鑑定結果
最好還是先給認識的鑑定委員專家來幫你研究

至於對方電話說「你受傷你就去死」
這個雖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刑責
但是還是構成了民事侵權

此事有解
建議你趕快找律師幫你忙
我們也可以幫你去問專家意見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MIKE 102-01-25 22:30

提告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

想請問 大律師們 精神賠償部分 有沒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公定價金呢? 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1

沒有,這必須看雙方資力及受傷狀況而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

123 102-01-25 14:54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修車估價的問題 我有先詢問過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http://leaderkinglcd.com/index.html) 這是他們給我的回覆: 若要修車,建議先告知對方,請對方一起去車行估價,確認修車部位及金額沒問題後再開始修。 若對方無法一起到車行估價 我可以自行前往估價修車嗎? 對方叫我不要打擾他上班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建議我以簡訊詢問對方 如果他不回覆呢? 我還是自行前往嗎?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說我已告知過了 對方不出面是他自己權益的損失 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1.未成年人 通常還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告訴 2.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需在告訴期間6個月內提出

Q1、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建議你先請車行開估價單
然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請他七日內確認,否則視為允諾。


Q2、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原則上被害人只要瞭解告訴的法律意義,就可以自己提起告訴
出庭時由家長陪同很好,有律師陪你出庭更好
建議你委任律師
幫你處理會比較妥當,畢竟律師才能幫你出庭,其他人沒有辦法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YOYO 102-01-24 16:48

我那外配回越南探親時間到了騙我說她不回來了...結果早就提早回台灣找工作賺錢...,我去法院用惡意遺棄的方式辦理離婚,法院裁決下來了小孩監護權 歸我所有,那外配每月要付8000千元的扶養費給小孩,我從裁決書上得知她在那間公司工作,事後我打去那家公司做確認有無此人,那間公司跟我說那外配已經 離職了...我心中有很多的疑問...
一我要如何跟她追這筆小孩每月的扶養費?

二"她如果一直換工作又不在公司投保我還找 的到她的人嗎?

三"我要如何請法院強制執行這筆錢?
四,如果我要再告她對小孩遺棄罪是否可行?
五.以上兩件是否可以一起提告嗎?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19

遺棄罪不是那麼容易成立,

建議直接持法院判決調閱對方收入財產清單

如果有工作再做執行即可

法律上,她如果沒有動產、存款或工作所得之資料顯示在財產、所得清單,其實是沒有辦法藉由強制執行而收回這些欠款的,另外,要注意消滅時效的問題,即使無法執行取償,也不要讓消滅時效完成了,只要債權未罹於消滅時效,就還有機會追償到,反之,債權罹於消滅時效,她是可以依法拒?給付的,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oloverbobo 102-01-24 00:27

因為車禍雙方都有受傷~

但對方在六個月的期限的最後一天提告過失傷害~

有找到方法可以反告~但想請問我告訴?內容要怎麼寫~

才有辦法可以併案跟我被告的案號一起處理呢?

如果離開偵查庭不到一週~來的及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00:45

如果您沒在車禍後六個月內告訴,是沒有用的。

基本上您若於期限內有提告,會分案給同一個檢察官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另該法第252條明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綜上可知,告訴期間之限制乃係對於告訴乃論之罪之所設之法定提請追訴期間。所以就你所述事實,必須要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才是合法,否則針對已逾告訴期間之告訴案件依法應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

若沒有超逾告訴期間的話,關於併案的方式,你可以私下MAIL來問我。

有關你的案件,最後的癥結應該會是在雙方賠償責任如何釐清這部分,當然如果他有提告過失傷害而你也確有過失,而你這方面沒有辦法提告刑事,當然在談判的籌碼上就會有所影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216262 102-01-23 23:22

對方是一名外勞  受雇來照顧A方

但有次她去教堂向神父告誡時說出了此事  

A方也因此被提告  

我想問說  若A方的太太想藉此離婚的話  該怎麼採取行動

 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主張A的性侵犯罪構成民法第一零五二條第一項的離婚事由。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煞祿 103-01-24 13:42

順便可以告對方 跟你老公 妨礙家庭 這種是可以訴請離婚

昆布 102-01-23 20:20

我於七十七年間透過同事買進股票所衍生ㄉ股子及現金股利,他都不歸還(當時以他名義購買)有

同 事可當證人,請問這樣可提告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50

這應該有時效的問題。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8

你現在處理的太晚了,一般民法時效最長是15年,已經超過時效

艾瑞斯 102-01-23 09:52

我朋友「甲男」去年曾與「乙女」交往。期間,知道「乙女」與「丙男」「丁男」「戊男」曖昧不清(更早認識,而且交情也較好),

交 往期間,乙女曾在甲男家使用他的電腦登入臉書(電腦因此記下密碼),因此甲男可以登入她的臉書。為了了解乙女與其他三男的關係,甲男把持不住終於還是登入 她的臉書了(去年4月左右開始),但僅止於「看」有什麼貼文或連絡訊息而已。後來兩人關係越來越緊張,乙女感覺出臉書有被盜用,於是跟甲男說,要甲男自己 承認做了什麼壞事,然後才要跟他和好。

吾友勘不破這段情,還想試圖挽回她的心,於是傻傻的照乙女要求,用 email 向乙女承認登入她的臉書,並告知更改後的密碼。

然而這個動作終究沒挽回乙女的心,乙女繼續對甲男冷漠。兩人最後吵了一架不歡而散。甲男不甘心,趁乙女還沒把臉書密碼改掉前,再登入她的臉書,在她的臉書上 po 文指責她跟男人搞曖昧,並向懷疑是他情敵的2個臉書的男友人發訊息,要他們光明正大來追求,不要搞曖昧。

這 個動作乙女知道了電話甲男,甲男氣已消並坦承是他做的,乙女告訴甲男必須寫道歉文才肯原諒。甲男於是在她臉書 po 了道歉文,坦承他盜用臉書並亂po文。發佈道歉文之後,便簡訊請求她原諒,也歸還臉書密碼(不再盜用了)。乙女回訊卻只一再重覆叫甲男要寫道歉文,待她 臉書上的朋友願意原諒他才…(沒說才怎樣)。

後來才知乙女向警局報案(去年六月),控告甲男「妨害電腦使用罪」。甲男試圖向乙女表達歉意尋求合解,然乙女的回應是勢必告到底,若甲男及家人再call 她,就要告騷擾。甲男本著犯錯就受罰,於偵查庭向檢查官坦承,此案已由檢查官申請簡易法庭,等候法院判決。

豈知上周六,甲男再收到一張地檢署的傳票,說他被告偽造文書等罪」。

 

想請教貴單位律師

Q1: 甲男本來就不打算狡辯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判決,但是乙女這樣一罪又一罪(可以預期的,偽造文書之後還會再告別的),欲致甲男於萬劫不復(一定要他被關、判重刑),甲男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傷害呢 ?

Q2: 第二案進行中,第一案終結,甲男被判刑了,那麼第二案、第三案在判決時會因為判決的時間點甲男已有前科(第一案有判刑記錄了),所以量刑會變重或不得易科罰金之類的狀況嗎 ?

Q3: 乙女所要提告的,都是去年五月中旬甲男基於同一犯意接續而為,且時間緊接,乙女拆開來告,沒完沒了,是否可訴請已過追訴期之類的來設停損呢?

Q4: 另外,就此case,若想委任律師來應付乙女「所有的訴訟」,不知要怎麼計算委任費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0: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一. 目前等待出庭。可以去電向書記官(或誰)詢問提告人是誰嗎 ?

二. 在下的意思是,甲男並非在被判刑之後才又犯第二案、第三案...而是同一次犯意(感情糾紛)在刑法上有犯罪的事實。乙女拆開來告,可能是要達到她「甲男在第二案、三案時被判重刑」的目的。請問甲男在第二案、第三案開庭時向檢查官、法官解釋,得避免被判較重的刑責嗎 ?

三. 主張的內容可否再簡略解惑一下?

四.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

您好: 

一. 基於偵查不公開,書記官可能不會跟您說提告人是誰.

二. 甲男第二案及第三案上,會有法律上的爭點問題,此部分建議由律師幫您們主張.

三.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是的!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1:03

第二案「偽造文書等罪」,甲男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想說自己先出庭了瞭狀況,再判斷要不要委任律師

想請教律帥,

甲男自行出庭適合嗎?

他可以就檢查官提問的問題回答說「記不得了,要回去查看看有沒有記錄或是回去仔細回想,之後再補書狀」之類的,這樣的回答行的通嗎 ?

jianjie 102-01-22 23:54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54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34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年代太多久遠,且您也說您想要找律師,不如您就花個談話鐘點費,找您當地律師預約面談諮詢,看看每位律師的意見如何,讓每位律師看完您提供的資料後,再由您委任您所信任的律師,以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像您這種複雜的案件,律師請求的鐘點費應該會滿高的,這必須事先提醒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本人之前好像有回答過,本件土地既然是在梨山,則管轄地應為台中地院,而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方便,可以拿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修 102-01-22 23:53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公司倒閉跳票,修車廠商領不到錢,要跟公司員工(修車保養時簽名的人)提告,有效嗎?

 如果對方(那個員工)簽名時沒有表示是公司的代理人,向他請求應該是有機會的。

但是,如果雙方已經長期交易,你們長期向公司請款,也知道是公司的車,那表示你知道對方是代理人,這樣就只能向公司討錢了。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jianjie 102-01-22 23:11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18
回覆 jianjie 的發言內容: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 ... (恕刪)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林先生 102-01-22 14:30

我有一個朋友 在放款公司上班(有點像地下錢莊) 他利用幫公司放款的機會
假造客戶 騙了公司一千多萬都賭輸了 後來被公司發現 就叫我朋友簽了五張本票共一千萬(六百 二百 一百 五十 五十)並請我朋友的老婆做擔保人 後續我朋友的家人陸續幫我朋友還了將近一百萬 所以現在還欠公司一千萬元整 現在我朋友他們家還不起了 跟公司約定每月要還款二萬元 但公司不肯 因此說要提告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會成立業務侵佔或是詐欺嗎?
還有就是公司有列出所有假造客戶的資料叫我朋友在上面簽說是造假客戶並且要他簽名 另外就是有叫他爸爸去背書六十萬 但已將六十萬交付放款公司但沒有簽收据

還有就是我朋友有用他姐姐的帳戶把客戶的錢轉到他姐姐的帳戶裡 但金額約二三十萬 還有我朋友有一個帳戶被公司查扣 裡面有我朋友他媽媽匯款給他的記錄 金額約有
數十萬 這樣放款公司說要告我朋友及他老婆 姐姐 爸爸 媽媽等人說是共犯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這些人事前都不知情 另如果真的提告會有什麼樣的程序?
還有進入法院審理 如果我朋友家人都不出法庭是不是就會被判有罪?? 還有刑期多久

另外我朋友己經躲起來了 那會被通緝嗎? 
還有這是民事還是刑事 還是公司只能做本票裁定(因為公司放款業務也不合法)

因為這間公司跟警察還有調查局的關係都不錯 還跟我朋友的老婆說會先叫警察調查約談 這樣有可能嗎 

如果先請我朋友的家人去備案可以嗎 另外我朋友手上有相關放款客戶的資料 最後可以憑這些資料反告公司嗎?(但怕被吃案)

請各位大大幫忙 解求他們一家人 我朋友被關就算了 但他們家人也太可憐了

謝謝謝張律師 另外還有幾個問題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等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告訴後就不能撤回 4.至於刑度如何 還是要看是否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 像這種如果有和解 應該不至於會需要入獄服刑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5:04

一名優秀的律師會跟您說兩個字:「自首」。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7: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 ... (恕刪)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馬太 102-01-21 22:52
一個月前,有朋友來日本遊玩因為手頭不夠所以向我借了美金300元
也承諾回到台灣會把錢轉帳進入我的戶頭
但是直到拖到現在快要兩個月了
從一開始的不斷敷衍,到現在已經完全失去消息

請問我該採取怎麼樣的處理方式?

另外,我的朋友一直很擔心個資法問題
但是沒有詳細的資料,我也無法在法院提告或是在警察局報案

那這件事情不就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而對方是一個習慣戲的累犯
就這樣放過他,他只會食髓知味而已... 有Line和fb的通聯記錄足夠證明有借錢和約定的還款日期 請協助我處理感謝您

1. 如果是屬於慣犯 是否要提告刑事詐欺告訴 你可以思考看看

2.雖然沒有具體人別資料 但如果將通聯相關帳號資料提供警方  應該還是可以特定出對象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24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規劃後續如何處理,才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Roger 102-01-21 21:08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後,雖有留下遺囑, 但是三名子女對於遺產分配仍有爭議, 母親指定小妹為遺囑行人,

日前小妹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我大哥提告, 大哥再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的民事起訴狀後, 看到原告為小妹跟我, 大哥列為被告, 因此氣憤的打電話質問我怎麼可以告他, 原本我跟大哥的感情很好, 卻莫名其妙的捲入小妹跟大哥對於遺產分配的爭議, 後來才發現原來小妹盜刻我的印章寫委託書給律師提告, 請問小妹的行為是不是偽造文書?  我可以對小妹要求民事賠償嗎? 由於被列入原告的我並非我本人的原意, 該起提告是不是自動失效?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既然未同意提告,則您妹的行為已涉犯偽造文書.

二.而您可以先將您的訴訟部分撤回,由於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就無法進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0:24

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還是可以進行,只是變成您是被告一方。您可以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

ju 102-01-21 19:27

在2011年的8月  我用了別人的電腦並複製了他的檔案透過dropbox給lab裡的9個人觀看

內容包含一些猥褻照片

 

2011年11月當事人知道這件事 也知道其他人看過  但不知道是用dropbox的方式  之後也沒有下文

2013年12月他知道是用dropbox的方式給其他人觀看  於是想提告

 

我想知道我這樣是犯了  1.妨害秘密罪 和 2. 妨害風化罪 嗎

當事人是2011年11就知道這件事 這樣他還可以提告

同時犯了這兩個罪有多少機會可以緩刑


 1.可能涉及妨礙電腦使用  妨礙秘密 及散佈猥褻物品等罪

2.是否可能緩刑 主要還是要看是否有和解 如果沒有 非告訴乃論罪 法院很難緩刑

ju 102-01-22 0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涉及妨礙電腦使用  妨礙秘密 及散佈猥褻物品等罪

2.是否 ... (恕刪)

 

律師你好

對方在2011年11月知道此事  已經超過了六個月

對方還可以提告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另該法第252條明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綜上可知,告訴期間之限制乃係對於告訴乃論之罪所設之法定提請追訴期間。至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會有超逾告訴期間之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olivia 102-01-20 00:20

律師您好,我長期都跟日本專門代購代標的代購業者合作,專門代購二手名牌精品回台灣賣,然後我合作的代標業者還有跟一家空運公司配合,就發生了那家空運公司老闆扣壓住我的商品,價值約十幾萬上下,已經付了好幾萬的訂金,空運老闆要我多加錢才要寄送,隨後又說商品已經寄送過來,結果是騙人的,這已經造成我的損失,我的客人也因此紛紛退款取消購買,也流失了很多客源,損失很大,請問我該怎麼提告呢?要用哪種罪呢?另外也想請求民事賠償,這可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所扣商品是無理由,則您們當然可以提出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請求,至於刑事的部分,恐怕會比較難以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tyo 102-01-19 20:36

請問墮胎罪的提告期限是多久?

如果是元配逼迫第三者墮胎,威脅要告訴家人及公司,是否成立刑法第288條第2項: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 或刑法第291條第2項: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

當時因為元配天天打電話騷擾,逼第三者墮胎,第三者拿掉小孩後元配停止騷擾了,但2年後元配突然又對第三者提起刑事妨害家庭民事侵權賠償告訴,都因時效已過而分別不起訴和駁回,第三者可以告元配教唆墮胎嗎?

PS.這個元配自己是通姦懷孕趕走第一任大老婆,但一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卻硬要第三者墮胎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47

你講的第一個法條針對的是墮胎婦女,不是那個教唆墮胎之人,

第二各條文是針對醫師,

一般而言,你自己應該有獨立判斷的能力,

對方怎麼講是一回事,墮胎的決定還是你自己下的,對對方提告很難成立犯罪

show 102-01-19 02:04

您好!

女方是越南新娘,每天下午4點至隔天早上在按摩護膚店工作(有提供色情服務),並與客戶外遇,近期女方想把10歲女兒送回越南,但男方不同意,女方偷帶走小孩到機場,後被男方家屬在機場堵住帶回小孩,現小孩被男方寄養在小孩姑姑家.

1.男方並無女方在色情按摩店及跟客人發生性關係證據.

2.男方僅有從小孩臉書截取到一段對話,是女方利用女兒名字照片與不明男士下流的對話(有談到女方外遇對象),該不明男士截取這對段話圖片傳至小孩臉書並留言警告女方再不與他聯絡,他就要將這段下流的對話傳給女方外遇對象的老婆.

3.因女方曾欲將小孩偷偷帶出國,擔心再次發生,故男方現在不讓女方與小孩見面,女方一天至少打2通110叫警察到家中說男方不給她看小孩,說小孩她也有監護權,如男方不將小孩帶回給她顧,她就要提告男方.

4.今晚警察來到男方家裡要求男方將小孩帶回家讓女方也能顧,但一帶回女方即刻用越南話和小孩說"媽媽沒有見到妳會死掉,妳不回來媽媽就要走了,來嚇小孩不準再離開她身邊.

請問上述情況,男方可先讓女方不與小孩接觸嗎?同時著手進行離婚手續,因女方從事色情行業及外遇時,男方並無證據,僅有一段從小孩臉書截取下來的對話,也可以當做證據嗎?對於男方爭取小孩監護權是否有幫助?或是有其它方案或法條,可幫助男方盡早離婚並取得小孩監護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聲請小孩監護權,若您妻子確實有外遇及在情色護膚店工作情事,對於您所提的離婚訴訟聲請監護權,自然會很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28

1.警方沒權利要求您帶回,必須是涉及刑事案件才行。

2.如果您確定有涉及色情,您可以向警方舉報,如果當場逮獲,必須遣返,對您是有很大幫助,且不必請到律師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小何 102-01-18 14:59

民國100年,我與朋友們參加一間公司的投資,後來該公司倒閉,將所欠我們的錢,換成房子抵債,與朋友商議,因為金額較大由其中兩位收入較好掛名將房子登記貸款拿下。有簽立契約(賣出時依比例退款),後來,這段期間,又增加要求每一位朋友固定每個月繳貸款(這點合約上沒寫),但我有每個月的轉帳紀錄。後來,三個月前兩位持有房子的朋友私自將房子賣出,沒有告知,所得沒有退還給我們,
(1).該怎麼辦? 要怎麼將錢要回來?
(2).這件事,要提告的話是否有期限?
(3).如果賣掉房子的朋友說他還欠別人錢,我是不是討不回來了。

1.如果是借名在對方下登記 你隨時可以終止借名關係 請求返還你相關權利 2.民事部分時效應該是15年內主張 不過重點應該在怎麼證明是屬於借名之關係 3.目前房屋已經處分 所以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你確實可能將來無法獲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