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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 102-01-05 12:20

我有相關法律問題想要發問 小弟今年21歲 問題一:與17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有罪嗎? 而且是女方自己要提告 且是自願性行為 兩情相悅 問題二:一開始女方坦承懷孕兩個月 而後自己去私人診所拿取墮胎藥 男方堅持不要墮胎 可是女方堅持要拿掉 男方也很願意要負起責任 但是女方拿掉了 卻沒告訴男方 這樣男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嘛? 問題三:女方和男方分手3個月 女方直接和男方訴說懷孕4個月 且是死胎 女方向男方ˇ再短時間要求一萬五千元新台幣 要動手術 男方再想 不是女方自己已經說過 已經拿掉了 怎麼說是四個月且是死胎 男方就想說 死胎人怎麼可以自由自在到處玩樂 於是男方想確定女方肚子裡是否有小孩子 所以約女方出來但是女方就是不出來 男方要求墮胎證明 女方就是不拿出 女方也表明了 只要不付錢 就準備提告 這樣女方提告提告成立嘛? 問題四:男方是否要在女方提告之前先去警察局備案 坦承有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法律責任降到最低呢? 問題五:男方想用金錢和女方和解 是否要簽寫切結書 切結書要怎麼寫呢 請律師寫還是自己寫 哪一個比較有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33

您的問題關鍵在於性行為是不是在女方未滿16歲時。其他都是假設性問題,女方到底告了您什麼?

對方要未滿十六歲

你才會有刑事責任

 

置於懷孕墮胎的問題

你不是強逼她墮胎

是她自己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如果她繼續向你請求

你最好找律師幫你寫存證信函

而不是什麼切結書

小杰 102-01-06 09:09

發生性行為都是發生再他已滿16歲的時候

那我還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嘛

小杰 102-01-06 09:1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要未滿十六歲

你才會有刑事責任

 

< ... (恕刪)
可是我有去法院詢問免費法律諮詢的人員
他說我已經觸犯到刑法221還是211那一條的罪名 只是16歲以上未滿18歲以下 會以較輕的判刑來審判 所以現在很困擾的是 有沒有什麼罪行 比竟還年輕 未來的路還很長 不想在這是就讓自己有前科
朱育德 102-01-05 04:30

各位律師好,

在下於去年二月在網路上被人以無良業務 黑心業務等字眼多次抹黑,

去年四月於警局報案後,去年五月份該人被找到,並請求與本人和解,

簽下一張承諾以後不再攻擊本人的和解書.

但去年12月底, 該人不承認他罵我無良跟黑心業務是抹黑攻擊,也不承認和解書是要跟我道歉,

並在網路上公開用業務騙人的字眼辱罵我,還放話要我再去告,請教幾個問題:

1.去年原本和解的報案是否能重新提告?

2.若不能,去年對方簽下的和解書,對於今年他違背約定再度惡意攻擊本人的行為, 提告時是否有幫助?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13:46

去年五月的案子,不管有沒有和解,告訴期間已過,不能再告了。今年再度攻擊是新的案子,可以提告,舊和解書可以證明對方毫無悔意。

朱育德 102-01-05 15: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去年五月的案子,不管有沒有和解,告訴期間已過,不能再告了。今年再度攻擊是新的案子,可以提告,舊 ... (恕刪)

謝謝,

在下想再請教兩個問題:

 

1.對方目前宣稱和解書上沒有『道歉』兩字,所以不算他承認他有錯,

又宣稱他在和解書上只寫他發表我是『黑心業務』、『無良業務』字眼,這不算攻擊本人....

 

這種說法在法院是否有可能被法官採信?

 

2.另外他對在下的宣稱本身是毫無根據,

但假設罵其他業務人員黑心無良,起因是確實該業務有他違法證據,那麼是否仍算公然侮辱

黃勤富 102-01-04 20:41
律師請問: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 這樣算恐嚇我嗎? 有感謝~ 
1.應該就是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成立侵權行為應賠償對方損失 老闆可能也是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 如果對方只是說要找人來談 這樣要構成恐嚇應該是很有難度
黃勤富 102-01-04 20:05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可提告嗎?

 

 

有感謝~ 

 

 

對方可能民事求償或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對方只是說要喬,恐怕還不構成任何犯罪。除非有更進一步舉動。沒有錄音錄影確實難以舉證,否則就是要有證人或其他物證。

智益 102-01-04 12:31
我在等紅綠燈後剛起步50公尺撞到人 因為下大雨..安全帽也是模糊..(因為近視.鏡片也都是水)....視線超暗 對方在馬路施工!..3線大馬路站在第2線道 也是正中間馬路的中央施工 對方穿暗色雨衣沒有方光背心!無任何警告標語!沒安全錐! 最外線停著他的車 我因無法閃避.也看不到他而撞到他!發生損傷... 也和女友都無法上班修養一星期!並且要重買雨衣和安全帽!眼鏡等等物品 我能提出啥提告?? 過失傷害~?那可否提出提告他們公司0.0??
1.刑事部分 可以考慮工地主任是否有過失 構成過失傷害 2.民事部分 可以考慮工地主任跟公司構成侵權行為應連帶賠償
回覆 智益 的發言內容:
我在等紅綠燈後剛起步50公尺撞到人 因為下大雨..安全帽也是模糊..(因為近視.鏡片也都是水).. ... (恕刪)

看看警察有沒有拍下當場的照片

如果沒有,建議你還是回去拍一下

作為旁證,敘述一下對方沒有盡到警告來車的義務

主要,還是要對方負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建議你先寫存證信函,請對方賠償你的損失

如果不會寫,你可以來電問我

claire 102-01-03 20:01

本與對方為男女朋友,對方突然分手後中間欠我錢並開立了兩張票給我當作借據,但未壓上支票日期,上頭有對方的蓋章與親筆寫的金額。但至今皆未還錢,其中向對方追討時對方簡訊中也說若不還錢我可以自行拿票至銀行兌現,但如今支票對現卻跳票,對方不承認有拿票給我。這我該如何處理,目前已經先去警局報警詐欺,因查到對方早已於拿票之前給我就已經禁止使用票據,卻還存心拿票給我並告知此票唯有效力支票。請問我是否需等待警察通知後,才能去法院提告?還是可以同時間進行?該如何處理?對方之前也有這樣的金錢糾紛,所以對於這種事情他早已有所經驗,並告訴我說 ,若要提告就去,反正我一毛錢也拿不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去警局報警詐欺,則詐欺案應該會偵辦下去,若您不放心,可以自行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本件您可以以支票向對方追償,當然法律程序,就是取得確定判決後,再向對方執行,如果對方現在仍有財產,建議直接作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絲莉 102-01-03 18:00

有一天早上在社區丟手機, 約在五分鐘內被撿走, 對方在下午跟我聯絡說要還我手機, 但是截至隔日早上都未歸還, 也連絡不上, 於是我前往警察局報案, 可量丟手機到報案已隔20小時且對方毫無音訊, 故提告侵占以維護個人權益, 對方在報案當天經由警察連絡後歸還手機, 目前此案未審理, 但日昨收到法院傳票, 對方到法院遞狀告我誣告, 請問馬上需要聘請律師處理, 還是諮詢律師如何答辯自行前往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已告您誣告罪,則檢察官即會受理,而在偵查時是採偵查不公開,所以委任律師在場,對您的權益會有一定的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先針對您提告侵占部分,如果已經向警察報案並完成整個程序,即使對方事後將手機歸還,在您沒有撤回告訴之前,侵占部分還是會繼續存在。

      2.誣告部分,雖然對方也是提告即成立,然誣告的要件相當嚴格,必須是您明知非事實而虛構才有可能構成誣告,單純懷疑而非虛構事實(如您本案情形)仍不構成誣告。建議您可先行詢問警察局,詢問侵占一案的進度,並先行撤告。相關程序也都可以詢問律師處理。

陳瓦拉 102-01-02 17:15

這是幫我朋友問的。

他之前認識了一個女生,當時女生穿得很成熟,當天晚上半夜後去唱歌喝酒,之後騎車帶她離開之後去了旅社,期間有性交,可是聽說沒戴套射在外面,第二天送女生回去後又返回旅社睡覺。

過了一段時間後衝進一群人(自稱女生朋友),打了他之後押他出去寫了本票和解書以及影印雙證件,後來才知道女生是未成年,大概16歲。

過了幾天朋友都在籌錢,可是有消息指出對方家長已經提告了。

不清楚女方有無證據提告,但是他被脅迫證據都不再他手中。不過應該是有人證(旅館人員以及被壓出去時見到的員警)。物證(他們翻包包時留下的指紋)。

 

請問這場官司我們要如何走呢?朋友滿十八未滿20。

 

 

若從外觀、打扮看不出來對方未滿16 可以考慮主觀上不知情。

至於被打被押 可以考慮提告傷害強制作為籌碼。

訴訟上,要看對方提告的內容,如對方主張強制性交者,您朋友最好這幾天與對方女子多聯絡一下,將對方女子與您朋友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言語錄下; 如對方主張您朋友與未成年男女發生性行為者,恐怕要請當天一起認識該女生的朋友作證,以釐清是否一般人均無法看出該女子未滿16歲,當然該女子願意作證表示您朋友並不知道她未滿16歲者更好。

 

(想多瞭解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陳瓦拉 102-01-02 17:46

請問,聽說對方已經提告了,那我們這邊也要提告關於傷害妨礙自由脅迫這方面嗎?

甚麼時候要開始請律師呢?

還是先至警局報案?

若你們考慮以提告傷害等罪作為籌碼

的確可考慮先行提告。至於細節訴訟方向怎麼走,還是要看事實與你們的預設而定。

102-01-02 11:19

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對方是在南部提告,而我將此案件聲請移轉到北部,

現己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想對對方提誣告,請問:

對方是否也能將此案件移轉到南部?

案件管轄主要是以原就被,所以原則上案件會在被告的住、居所地進行。例外為犯罪地。

由於台端擬提告之案件為誣告罪,原則上除非對方之住、居所在北部,或者提告的地點在北部,否則原則上無法將案件移轉至北部。若擔心舟車勞頓,可先至鄰近警局提告製作筆錄,如經警方受理者,或可減少一次的出庭應訊。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刑事案件管轄原則上以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犯罪行為地法院管轄 如果就你們案件看來 被告住所地在南部 當初提告訴也在南部(嗣後聲請移轉管轄) 確實有可能由南部法院管轄

slavatw 102-01-01 02:11

我是民事原告 在損害賠償案中

以相鄰關係民法第794條 . 184條第2項 .定作人過失189條但書 承攬責任建築法第26條69條民法第184條第1項 185提告

訴訟中我又追加被告合夥關係 第667.668.681條

請問律師 :

1. 當庭追加是否要用陳報狀補充說明 ?

2. 這樣追加合法嗎 ? 法官會裁定駁回嗎 ?

3. 法官當庭問我是要擇一判決的意思嗎 我說是 法官的意思是不是 選擇性訴之合併 ?

4. 我的訴訟策略有問題嗎 ?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2

你這些法條看起來沒有關聯性,沒有具體事實沒辦法判斷,

要追加不是不行,但要有一定合理性

 1.追加有記載筆錄即可  不過還適用書面在具體書面比較適當

 2.應該是構成選擇合併  請求法院擇一判決

安安 101-12-30 17:21

律師好~ 我本人是在2012年9月20日發生車禍 警察有到場 但是是在21日晚上做筆錄

過失傷害有6個月可以提告  請問是從9月20日算起到6月後 也就是3月19日嗎?

因為有人說是警察把案子送到地檢署日開始算 而不是看車禍發生日是這樣嗎?

還有對方的車子已經由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那如果我跟對方車主和解保險公司還能對我追討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30 20:18

從「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應提告訴,通常狀況應從9月20日起算,與警察送案時間則完全無關。另外,車禍賠償和解時,最好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參與,以免後續紛爭。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君 101-12-29 20:38

一個曾經喜歡我卻被我拒絕的女T 

如今在個人FB

指名道姓論述,
到處說我的創作一個借錢經驗的圖畫故事就是影射她,
以及與YAHOO官方網站合作之我所發佈的主題也是在影射她,
說我一直惡意指控她欠錢不還,對外表示我子虛烏有不實指控她!
說我曝光她上班地點、個資、同性戀性別、曝光她隱私
到處講她欠錢沒還!說我用粗字問候他媽媽

實質上都非事實有證據
由於顧及共同好友中有利益之合作廠商

該人不只一次對外如此表示聲明,恐怕多少已經影響到了本人名譽,提問之想請教以上 

可以對此人做何種的提告?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10

對方諸多行為已經構成毀謗罪,可以提告

呼喚 101-12-29 05:39

請問律師

我在線上遊戲內被別人冒名詐騙他人

我在線上遊戲中的名字是【貓】

 

首先,我在大約2~3個月前開始在遊戲中收到一位叫做【h】的網友來信

這位【h】一直在信中說我就是他現實中認識的某某同學

當我多次告知【h】先生他被別人騙了

甚至請他自己看那位某某同學能不能開出我的帳號就非常清楚了

但是這位【h】似乎刻意裝作沒有看見我多次告知他的訊息

 

然而近日我接到檢舉

我的遊戲中某一位朋友告知我

他說這一位【h】先生說謊稱他就是我【貓】

之後企圖以我的名義要詐騙其他遊戲網友的遊戲帳號

而我的朋友也已經將那位【h】冒充我名義詐騙他人遊戲帳號的訊息存檔給我了

我認為他可能對相當多人做出這種行為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那位【h】冒名我去詐騙他人遊戲帳號的行為是否有觸法

我又是否可以對他提告或要求和解道歉呢?

 

vivityo 101-12-28 23:10

我是債權人,提供擔保物後對債務人提起假執行,但債務人假裝離職又領光銀行存款被我發現,所以我提告債務人和她老闆刑事毀損債權後,債務人的老闆乖乖地把她的薪水交出來,我只對老闆撤告,對債務人沒有撤告.

債務人對民事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請求駁回我勝訴的部分,目前民事二審還沒結束.

刑事毀損債權偵查庭檢察官問我們有無意願和解,我提議條件是我要拿回擔保金才可以和解,所以檢察官安排我們到法院的調解委員會做了以下內容的和解筆錄:

一. 相對人無條件同意聲請人取回**年度存字**號之擔保金,並對該擔保金之權利不予保留.

二. 聲請人在取回擔保金全額後,同意撤回**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偵字**號毀損債權刑事告訴.

但是我做完和解筆錄馬上後悔了,從頭到尾被告債務人都沒有認罪,我也花了很多工夫調查她假裝離職證據,而且她民事還上訴主張一毛錢都不願意賠償,我不應該這麼簡單就撤告!

如果我向檢察官主張,暫時無取回擔保金預定,所以和解筆錄第二項無撤回告訴之效力,要求檢察官起訴,等民事二審判決出來再決定是否撤告可行嗎?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22

既然已經簽訂和解契約,就不能再反悔,

你故意不取領取擔保金又不撤告是惡意不履行和解契約 ,

檢察官可能逕行以你已經和解為由為不起訴處分

孫大爺 101-12-28 17:15

A和B到雲林找女性朋友,結果女性朋友的前男友找人攻擊A和B。

A雖被攻擊但快速的逃上車開走,B最後卻遭受到5名左右青少年持磚頭、安全帽攻擊躺在路邊。

A惱震盪及內傷。B頭部逢三針、胸腔肋骨斷三根、右手小拇指骨折,八月底至今身體總算恢復的差不多了,走路呼吸胸腔會痛也無法正常工作,一切都有住院及相關證明。

當時已經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了,若要提告可以求償金額合理範圍大約是多少呢?

是要先提告和解?還是私下和解不成再提告呢?

請問該如何處理比較恰當呢?可以的話麻煩幫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傷害罪,此為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建議您在告訴期間六個月先提出刑事告訴,再去進行和解,對您們也才比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孫大爺 101-12-28 17:4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傷害罪,此為告訴乃論之罪,所 ... (恕刪)

請問是到當地派出所還是哪裡提告呢?

我住高雄的話可以在高雄這裡提告嗎?

此案件有負責的員警,先與員警連絡還是...?

 您好:

本案應向雲林地檢提告,若您們先前已經有報警,可以直接與讓警員聯繫,但為避免吃案,建議您們還是寫個告訴狀向地檢直接提告,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孫大爺 101-12-28 18: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本案應向雲林地檢提告,若您們先前已經有報警,可以直接與讓警 ... (恕刪)

假如對方願意和解...請問這樣要求對方賠償金額的範圍大概是多少呢?

您好:

此部分端看您們的損害有多少,包含醫藥費,工作損失等等

香草天空 101-12-28 09:06

您好:

有位同事在5號與老闆談判結束後,出來告知會計小姐說他做到5號,但老闆薪水要給到10號,且只上班至5號當天而已,並當老闆面跟會計說就結算到10號,並講上個月積欠薪水整個結清掉,老闆當時並沒有表示意見,會計也看沒表示於是就將該月算清並將上月薪水一並轉帳給該同事,現在老闆翻臉不認帳,說他不承認這件事也說他叫會計不能轉,反過來要告會計盜用公款,但她是轉帳薪資且簿子上也有註明薪資,請問這樣該如何自保?另因會計做一般零用金的帳已快一年,期間都未聽聞說任何款項都必須寫支出憑證,因零用金就是平常放在身邊的現金,紀錄只是大概註記用在什麼地方,有些款項,如吃飯飲料或是郵局有時沒開到購票憑證,類似這樣的問題,再加上有些辦公室用品,他也反口說這他都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但東西都在辦公室,如此的原因,要另提告,請問這樣該如何自保,謝謝

1.盜用公款 主要應該是指業務侵占罪 既然是將薪資發放 且有所依據 當然沒有侵占的問題 2.至於零用金 如果可以合理說明 這部分應該也不需要太擔心

littlestuden 101-12-27 22:16

網拍買東西因為商品有瑕疵後來與賣家協議退貨,但賣家收到退貨後未在約定時間退款,後來又過了幾天,我在評價上催款,內容如下:

意見 : 衣服都已經收到了,說要禮拜一退款卻沒退,簡訊也不回,如果你以為我有很多時間跟你耗,那我們就警察局見了(2012-12-27 01:04)

回覆 : 你有神經病是嗎?退款了!!! (2012-12-27 15:26)

請問對方在公開的評價頁面說我是神經病算公然侮辱嗎?若要提告我該準備甚麼資料?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5
回覆 littlestuden 的發言內容:

網拍買東西因為商品有瑕疵後來與賣家協議退貨,但賣家收到退貨後未在約定時間退款,後來又過了幾天 ... (恕刪)

算阿!! 你沒必要要神經病...

跟對方道歉吧

不然就要賠幾千塊囉

 

對方獅子大開口就別鳥他

 

法院上陳述你當時罵的理由是甚麼

態度低調一點

伊崎 101-12-27 20:13

我想請問 我收到一張警察局的通知單,上面寫著我被告妨害名譽,事由是網路遊戲,對方告我在網路遊戲罵他,我想請問 如果我在網路遊戲 沒有指名道姓,這樣他也能提告嗎? 如果他提告,我需要負擔什麼刑責? 麻煩請幫我解答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30

雖然沒指名道姓,只要可以特定是誰,就會該當公然侮辱。若有此等事實而沒與對造和解,經檢察官起訴後,會留下前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

林恩頡 101-12-26 15:39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鑑定說我們沒有錯,他要負全責  那我們要提告請問訴訟狀要怎麼寫?

我們有去調解他不願意賠償

1.要對方賠償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 2.起訴狀表明當事人 訴之聲明 以及事實及理由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9

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調解,到那時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賠償

P 101-12-25 16:46

律師你好,請問要對前夫提告扶養費的問題, 我的離婚協議書裡沒有註明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所以只能先訴請到期的部分是這樣嗎?

所以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這過程會花費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需要請律師嗎?

1.原則尚未到期的部分如果沒有特別約定 是無法直接請求 2.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起訴 因為支付命令對方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還是會轉入訴訟程序 3.支付命令聲請 需要繳500元 4.要一併考慮是否假扣押 5.如果對法律細節無法掌握 可以考慮找律師陪同處理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小嘎 101-12-23 10:41

近來跟網友有糾紛

然後他公開內容打上我名子放照片

內說嘴放乾一點你她媽俗辣

這可提告嗎?

「俗辣」是否會構成公然侮辱,見仁見智。

你如要提告,可向警局或地檢署,但建議您蒐集更完整的資料,如當時情境脈絡、前後文 等等。

小鄭 101-12-22 11:30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日前我騎機車直行持續上坡,此路段是單一車道沒有其他標示,本人沒有違規,

但被左後方另一台機車行駛到我左前方欲超車至我前方行駛車道,他機車後方撞到我前機車前輪,

導致我摔倒受傷(當時他車速過快我有按喇叭並煞車),而他本人並沒有受傷他的車子也沒有損傷,

請問如果調解不成功,我提告對方惡意超車過失傷害這樣成立嗎?我有沒有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二.車禍案件,通常會送請鑑定,而本件對方並未受傷,所以您沒有刑事責任,若鑑定出來認定您有過失,也只有過失相抵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P 101-12-22 22: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個疑問~為何您會說鑑定出來的結果如果我有過失?

我的疑問是我被撞倒在地為何我還會有過失呢?我受傷了還會有責任嗎?

謝謝律師~

old lin 101-12-21 14:48

我舅舅和我媽因為離開家鄉多年,經親戚告知才知道家鄉有一土地繼承過戶,經我舅舅和我媽協議後,由我舅舅繼承土地,後因我舅舅過逝,才由我媽繼承土地,雖經合法程序繼承土地了,但是卻發現土地已遭侵佔40多年!

對方聲稱我阿公阿?當初跟他們借錢還不出來,才把土地抵讓給他們,但是卻拿不出證據﹝他們所提出的讓渡書並沒有我阿公阿?的簽名及手印﹞。他們在土地上蓋了一個水泥屋、二個木造屋,其中水泥屋被對方質借抵押並遭法拍,為免節外生枝,所以被我舅舅先行買下約20幾萬,並經法院點交完成。

至此,對方卻住進另兩間木造屋裡不肯搬離,經調解調解協議,由我舅舅買下地上物共約20餘萬給對方,而對方也必須限期搬離,只是後來我舅舅反悔並未給錢,對方也未搬離,直到我舅舅過逝後,由我媽繼承土地,對方不但繼續要求我媽支付欠款,還提告我媽詐欺,還好我方勝訴,對方雖提再議,但已遭駁回!

如今我方已向法院提告拆屋還地,但是心中疑慮有五:

1.
對方在我方土地上蓋屋居住40年,是否可依法申請請求登記為地上屋所有人呢?如果可以,那我方直接提起拆屋還地之告訴足夠嗎?補寄存證信函來終止對方的佔有時效還來得及嗎?

2.
被對方侵佔居住使用40多年,可否依法提告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呢?又該依什麼法條呢?

3.
我舅舅拍買水泥屋的部份可否提起告訴以「不當得利」來要求對方支付我方買屋的損失呢?

4.

我舅舅曾經於調解庭同意支付給對方20餘萬給對方來解決這場糾紛調解內文的說明也僅止於解決紛爭而已﹝遭對方提告後的法院裁決裡,也有說明這部分僅為地上物的對價關係,無法證明我方欠款等等﹞,這部份會造成我方任何的影響或損失嗎?

5.

我方僅提起「拆屋還地」的告訴,可在法官面前追加以上第2點及第3點的告訴嗎?還是得再到法院另起告訴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1 21:40

1.去地政機關調地籍謄本,就知道對方有無請求登記地上權

2.可以請求五年租金

3.拆屋還地之訴,可以追加返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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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文 101-12-20 08:50

各位律師

今天我再網路玩遊戲結束時被對方罵

弒血X: 你媽媽要給我挖一夏媽

con*es*er: 喔

本人: 喔

con*es*er: 喔

本人: 我媽過世了喔

con*es*er: 喔

弒血X: 干我屁事

等諸多污辱我母親和我的言辭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提告?

刑事告訴可以至警察局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都可以

101-12-20 02:58

之前被人沒原因的踹了二腳

我去提告

剛看檢屬居然罪名不成立

想請問律師

我不認同此判決

該如何要檢察員再重審此案

要寫什麼狀子和內容要怎麼寫呢

我翻很多的案例 被人傷害都會判形

我卻是白白沒原因的被揍

竟然檢察會已不成立做判決

第一次開檢察庭 我說要提告 她竟然要我去按鈴申告 不是已經提告還要我再去按鈴

也附上驗傷單還有受傷標記的部位

第二次又開庭她竟然問我那些汙傷怎麼來的 還說和傷害無關

我把受傷時照的照片也給她看 她竟然說看不清楚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討回公道呢

我可以要求換檢察員嗎

再麻煩教我要寫什麼的狀子和內容

感激不盡

 

如果傷人無罪  是否在鼓勵大眾犯罪??

您可在接受不起訴處分書後,7天內寫再議狀,裡面具明你對不起訴處分書不服的理由,遞進去原檢察署。
義兒 101-12-19 22:08

律師你好.我被告妨害性自主.對方15歲.社工提告說有性交.<其實只有抱抱>

請問在無人證.物證.且當事人也不追究下...這則羅生門官司

法庭上我該如何自救?????

回覆如下:

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可能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7)。

在偵查階段還是已經進入審判?

建議您要考慮被起訴或被判刑的機率,考慮是否委請律師幫你研究方向或閱卷

小千 101-12-19 21:21

先生目前在打官司,債權人以公公在生前借款提告,尚未判決,先生名下並未財產房屋登記在我名下,如果真的債務成立,我名下房子也會牽連嗎!?現在才辦理分別財產會不會太晚!?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 將來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仍要注意有無民法244條詐害債權的問題。

瓜瓜 101-12-18 21:01

我想請問

一名A女在超市打工 她跟B男是好朋友  但A女利用職務之便漏刷商品給B男  比如拿十項 只刷兩項 結帳的金額就變很少 帶回去的東西就很多(好像是執行了3次)

但A女的行為被店長發現了 監視器也記錄下來了 A女被開除 而A女的店長已向總公司申報

而總公司似乎要提告 A女向店長說 是B男一直拜託他 才幫忙B男的 店長的態度有稍微緩和

但有可能總公司還是會提告 那A女的態度該怎麼樣 B男的又該怎樣 才能把這些事情的給壓到最低

這會各被判什麼罪嗎? A女剛滿18歲 B男21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若要將傷害降到最低,建議與總公司那方達成和解,並與總公司約定不提告.

二.總公司一但提告後,可能會觸犯竊盜詐欺罪,均屬公訴罪,可能會被起訴判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瓜瓜 101-12-18 21: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若要將傷害降到最低,建議與總公司那方達成 ... (恕刪)

 那提告了大約會罰多重

會被關嗎 還是易科罰金?

您好:現在論斷是否會被關或會有其他處罰,有點太早了,仍需視您訴訟過程來分析才會比較能夠掌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愷 101-12-18 15:33

因為狀況太出我們意料之外, 還理不出頭緒.
事情的發生時程是:
 
10月 借屋裝修, 拆除後發現部份鋼筋外露, 賣方說他會負責修補費用
11月 請結構技師鑑定結構安全, 並提出概略的補強工法, 以利廠商估價.
12月 因為賣方承諾會修繕, 且仲介認為照合約進行較不會讓對方有藉口, 故依合約的約定時間進行交屋, 並對賣方扣除預估的修繕款. 交屋後, 仲介提供結構技師正式的書面報告給我們, 我們才發現?蝕範圍比我們預估的更大.
上週 自費要求仲介進行氯離子檢測.
本週 進行氯離子檢測.

我想請教:

一.倘若我們測出來的結果真的是海砂屋(當然我非常希望不是), 應該是先鑑價師來鑑價呢? 還是先提告, 由法院指定估價師鑑價? 因為這筆鑑價費不便宜(要10萬), 若官司沒打成, 又是我們的另一個損失.....畢竟現在狀況已經很慘了.

二. 還有, 我們現在拆除好了, 也泥作到一半, 裝潢公司等我們何時可以施工....又讓我們騎虎難下了. 若繼續裝潢, 會不會影響將來的鑑價作業 (應該會吧)? 或者影響官司進行?

謝謝.

1.如果是海砂屋 房屋有瑕疵應該沒有問題 2.看你是想朝向減少價金或是解除買賣契約主張 3.如果訴訟程序有必要可以請求相關鑑定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5:50

1.海砂屋是不能住人的嚴重瑕疵,原則可解約。若解約,裁判費用是用公告地價或買賣價金計算,不需鑑價。

2.若不是海砂屋,則必須計算鏽蝕的損害,以認定減少多少價金。這部分官司勝訴後雖然可以請對方支付,但訴訟實務上原則上會要求爭議雙方指定某信任的技師工會鑑價,比較沒有爭議。如果不能合意指定,則您可約略估計金額後,再由法院指定單位鑑價損失。

3.若繼續裝潢,原則上會影響將來的鑑價作業,畢竟對造會主張是您破壞現場。

4.建議您拿買賣契約書到律師處商談,並積極保存相關照片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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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ishop 101-12-17 16:23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備註一下 我現年36 女孩子今年八月剛滿16)

在今年6~11月之中有發生過性行為幾次,今年12月被他媽提告妨害性自主  我接到消息後 去警局作筆錄

女孩子在筆錄說我用強迫手段跟他發生性關係 可是我們之間的性關係的發生 是雙方自願才發生 並無強迫之手段

我知道我犯法 要如何將這場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希望我家人知道這消息 ,加上我工作關係不能有前科 如有前科則可能工作不保 

請精通法律律師幫幫我 告訴我該怎麼作  才能降低這傷害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回覆如下:

您所述已涉及案情,建議您將發文隱藏,較為妥當。

可針對與對方和解、兩人合意所為這兩個方向去主張跟蒐集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從事性行為時,對方仍未滿16歲,所以不論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均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件若未違反對方之意願而發生之性行為,仍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故本件應蒐集您們網路留言資料,以便證明無違反女子之意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ishop 101-12-17 16:59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不好意思 律師  想請教一下 從做完筆錄至第一次開庭前 想談和解 是否能到調解委員會 談和解

(因不知女孩子家地址)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jameishop 101-12-17 17: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所以?律師你的意思是 等到收到傳票後 再跟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嗎?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jameishop 101-12-18 09: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哪請教一下律師,從做完筆錄檢察官開庭 一般都需要多少時間?

那流程為何勒?

就一般實務說來  緩起訴的機率大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56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並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當時女方是否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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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ishop 101-12-18 13:0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 ... (恕刪)

所以 蔡律師 照這樣說  我收集留言資料 也無法證明我沒強迫女方進行性關係

那所謂的反證是指什麼?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

101-12-17 14:25
我先生趕著上班騎在南下的路段,而對方北上越過虛線逆向進入我方南下的路段,還停在快車道上。我先生在遠處就已看見對方,當時已試著減速,心想對方應會通過,待繞過對方即可,不料對方竟就這麼的停下來,又無奈該路段灑水車剛經過,我先生煞車不及,又怕與對方對撞,只好先讓自身倒下滑行。不料速度減的不夠,還是碰在一起繼造成對方車倒。 我先生扶起自己的車子後,目測查看了對方無明顯傷勢,為了趕上班便騎走了。但在路途中很是擔心,於是到了公司打了卡便立即以公司的電話播打至警局報案,警局說該事故已有人通報,傷者已送至醫院,要他立刻返回現場。回到事發現場,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及訪談,完成備案。 備案完成,也隨即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傷勢。對方小腿骨折。當晚待傷者手術完畢,立即帶了紅包前去探視,對方家屬問說:「你肇事逃逸,是警方找到你,叫你回來的嗎?」,我先生回應說:「不是警方通知的,是自己打電話去警局時,警局告知的。」對方家屬便沒再說什麼。 隔天晚上又再次帶了補品前往探視。當事人與家屬都沒說什麼,還直說他們都很好講話的,希望能朝和解方向解決。誰知陪同的里長伯一直動作頻繁,在事發第三天帶著家屬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見我先生離開的畫面,自此便一口咬定我先生肇事逃逸。第四天又去調出我先生的通聯記錄。第五天再去探視時就說要請看護,要我們拿錢出來,還說要是無法和解就要依肇事逃逸提告(意思似乎是要看錢給的夠不夠)。我知道我先生的離開造成肇事逃逸罪責的確立 ,我們也沒有不付責任的意思,但一切的賠償事宜也要等肇事責任鑒定出爐了,保險公司才能出面處理啊。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若是責任鑑定出爐保險公司賠償有限,而不能滿足對方的胃口要向我們提告的話,我先生的刑事責任有多重?民事賠償又要多少?我先生返回現場的舉動能算是自首嗎?我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但因不影響工作且我們已自認倒楣沒打算反告對方。若是如此要給對方保險以外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 註:對方無機車駕駛執照,所騎乘機車又是幽靈車(該車有車牌,但車主早已在十年前過世,車子未作變更登記,也沒有報廢),該機車也無保險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46

1.據您陳述,事發當時有目測無傷勢,但實際上卻有骨折發生,這是相差極遠的陳述內容。

2.肇事逃逸依現行法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主要是慰撫金。

3.對方雖然已經報案,只要還沒知道是您先生或車牌前返回現場,可認定是自首

4.您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還是要驗傷拿證明,並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告訴,對和解談判比較有利,若能達成和解,或不想告訴,再行撤告即可。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律通法律事務所

阿凱 101-12-16 18:51

前幾天下雨視線不良騎車擦撞到路人

對方穿暗色衣服走在快車道外,無人行道,不清楚是否屬慢車道

當時對方因為拿著手機聽歌也未閃躲

當下問對方有無事情,對方說沒事,就和朋友離開了

沒有報警也未拍照現場已遭破壞

但事後對方表示大腿酸痛,故同行到醫院掛急診

檢查後無大礙,僅擦傷肌肉酸痛

我付急診費後,又因手機螢幕摔裂,故又到手機行維修

目前在等報價維修,但因對方父親現要求其他賠償

想請問一定要賠償嗎?因為看醫手機皆很有誠意賠償

擔心對方家屬借題發揮,甚至威脅提告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請問此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雖一切皆已破壞,但有同行的友人

但我當時有問友人,友人說他走在他前面沒有看到事情經過

這樣還算證人嗎?如果他翻供是否對我不利

於理於法 對方所謂的其他賠償 到底有沒有理由

要看你到底有沒有過失 損害是否確實存在

如果你要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可跟對方一次談好所有事項 並書面和解 記明放棄刑事告訴權及民事上其他請求權

才可避免對方借題發揮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2

既然對方有受傷,你又離開現場,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

子文 101-12-16 02:32

簡訊內容參雜一些一字經汙辱品性的字眼.還有汙辱我的職業.還三不五時用電話稍擾.一天最多打7.8十通電話.接通又馬上掛掉.總總的事情已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心理上的壓力.而我因此被醫生說我得憂鬱症.這樣我能提告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4

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阻止對方一再騷擾

阿吉 101-12-15 23:28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日到派出所原本要提告,但警方告知,若走刑事案件,到時法院判決會給雙方一次機會合解,若再無法合解,會再重新開庭確定判決。若是如此,我還需要往民事簡易庭提告嗎?

想再詢問,若已告刑事民事能再告嗎?

因為對方只與我聯絡一次合解金的問題,之後就全丟給他姐姐與我聯絡處理,最後對方堅持,以醫藥費+3000元合解,若我不願答應,就隨便我處理,完全不理會我的傷勢狀況和處理方式。

若我向醫院申請精神賠償的文件,可以一併要求理賠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5

這應該是同事個人行為,

你可以向同事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不過很難跟公司主張公傷職災

don 101-12-14 23:54

請問我被我老婆所欺騙叫我對他老闆徹告刑事公然侮辱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我與我老婆感情不好從去年11月分居到六月底會分居也是因為他老闆我懷疑是小王也因為如此才會分局.因為小孩關係兩人勉強維持婚姻關係.後來我要求她返家共同照顧三名小孩.現在也在訴訟離婚.請問我可以對她老闆另外提告民事部份賠償嗎.我們夫妻感情會分烈也是他老闆所引起的.我可以對她老闆提告民事嗎.可以的話大概能穫得多少賠償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31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老闆確實與你太太有染,不然提告求償未必會成立

sai 101-12-14 22:27

車禍已經和解但是對方提告

事發生在我爸身上 我爸是開計程車車禍發後雙方都簽下和解保險公司錢給對方了

事後被通知被告業務過失 很莫名其妙 目前在開偵查庭已開道第二次 對方都沒道場

第一次呢檢察官叫我爸哪撤告單給對方寫一寫寄去 但是對方不肯 用一些奇怪的理由

推托然後保險公司有的去跟對方橋 保險公司說對方寄兩 三次都沒寄到地檢署

第二次開庭檢察官說感覺你們沒和解 想要起訴我們一樣 檢察官又說第三次我要叫對方道

和解書不是有相當效力 怎麼會被質疑沒和解呢 

問題1 大概這樣會被起訴嗎  有沒有很大的機會不起訴?

2 檢察官不會無視和解書吧

3 假設對方第三次到場 假如對方說沒和解過該怎麼辦?

4 跟第3點相反 假如說有和解了 是不是會不起訴呢 感覺對方是故意的 要撤告又不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們已經和解,但對方仍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檢察官才會不起訴,否則您們此種情形,檢察官應該還是會先起訴,所以您們還是要要求對方簽具撤回告訴狀,才能避免他反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AN 101-12-14 21:00
律師您好: 有房屋買賣違約的問題請教 房屋買賣契約書上 寫著違約責任 甲方若有遲延給付之情形,應賠償乙方自應付之日起,按已給付買賣價款(如係簽約款遲延給付者,則按簽約款應付金額計算)每日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至甲方完全給付為止。如甲方毀約不買或有其他違約情事時,乙方於解除本契約後得沒收甲方已給付之全部款項。 要請教的問題是 我是買方(甲方),當初簽約時並未付簽約款,僅以10萬斡旋金轉成簽約金,並在簽約金入帳日前2日提出解約,並不是遲延的狀況。但賣方置之不理,並提告要求賠償全部的一百多萬的簽約金。若按照上面契約所記載,我是不是只需要賠償已轉成簽約金的10萬元就好?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契約確實有解釋空間,但依契約文義看來,對方要求要給付一百萬元的違約金,是比較困難,至於約違金如何計算,也是將來訴訟攻防的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Eason 101-12-14 10:09

車禍描述:

請問,我是車禍被害人,對方酒駕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我方經警方判定完全無肇事責任,我是駕駛人已經與肇事者達成和解,另一名乘客則還沒和解

目前進度:

但對方僅提供一個3500元紅包給另一位乘客,所以乘客未有和解意願,但對方一直打電話簡訊騷擾,希望能趕快和解,我們目前共識為提供損失的證明,他會賠償所有金額。

 

問題:

我方可否在和解書上但書,只要和解過後再與車禍被害人及其家人聯絡,我方會撤銷和解提告,因為我們擔心溝通上的不愉快,經和解後沒辦法以提告約束,會遭到事後騷擾或報復,希望你們能給予知識上的協助。

謝謝

您好,

      1.一旦和解,除非對方不履行和解內容,否則和解仍然是有效的;且刑事案件一旦撤回,事後就不能再行提告,也不能撤回先前撤回的意思表示。

      2.建議可以在和解書上載明「和解後不得無故以任何方式騷擾甲方(假設您是甲方)及其家屬,否則應負擔新台幣XXXX元(可以訂高一點)懲罰性賠償金,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類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