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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1-10-04 20:51
遇到這樣的事、與家人真的很無奈,也很生氣~但總也是要解決阿,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吧!!!!


父親是一個長期在看精神科的人(精神分裂),
今天在與母親一同前往醫院複診的車上(客運),
父親坐在駕駛座後方的位置,旁邊則是坐了一個女生,
母親則是坐在父親的位置後方
女生指控父親摸她的大腿,
但父親則是否認自己有這樣的行為,
女生堅持要報案,
母親則是與女生談,也許是個誤會,
也許是不小心碰觸到,
女生則開口要了2萬元,
母親自己也是殘障人士,根本無法工作
怎麼可能拿的出這2萬元,
後來~報了案,
女生一樣堅持,父親摸她大腿,
父親同樣聲稱自己沒有這樣做,
整件事沒有證人,雙方都各執一詞...

現在~母親很煩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這樣的狀況~我們是該如何做?
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
賠償的我們一定做,
但如果父親沒有,
要兩個生活已經不容易的老人,
再去面對法院、法官、甚至判刑、罰緩,
又情何以堪....

想請教
1.如果沒有任何的證據,單憑女生的證詞,能夠判決嗎?
2.如果父親真的有不當的行為,這樣會被如何判?
3.我們又該如何自保??? 2012-10-04 20:36:58 補充

今天有再次與父親確認與詢問,
也告知了說謊的嚴重性,
但父親依舊說他沒有,
後來~我問了母親詳細經過,
說原本女生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後來~有換到後面的位置去,
同時,也有聽到司機與客運公司聯絡,
說車內乘客投訴被阿伯摸大腿,
到站後便到警察局去了,
原本報案要提告的女生,
因母親告知家境情況不佳,
並說,可能在車上難免的碰撞
是否可以不要跟一個有病的人計較,
女生之後,同意收一個小紅包和解
也準備要寫和解書,
但女生的家長,卻在電話上,
堅持警察一定要辦,

2012-10-04 20:37:07 補充

所以~就做了筆錄
之後~也沒有給三聯單(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是被告的關係)
也沒有對方的資料,連想和對方談談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的我們,難道就只能被動的等法院通知嗎?

 你父親的情形,如果你父親承認有摸對方,那可以拿精神分裂的病史出來,然後與檢察官及法官說明自己無法掌握自己的行為,請求免除責任或減輕責任

如果真的沒有摸對方,那就從頭到為不要認,精神分裂的病史也不要拿出來,以免影響法官的想法。

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

荻婷 101-10-03 23:01
律師您好, 和肇事者第二次調解破局,對方已知初判出來他們有七成的責任,但依然不斷辯稱我方過師大,且第二次就不願自己出席,而由其女兒代替. 第二次也繼續辯駁並不願在賠償事宜上和我們調解.只是一昧地要求我方給她強制險的賠償,但我方有兩人受傷開刀. 想問: 1.我方提告,對方也提告,雙方勝算為何? 2.若她不願意賠我們,我們可以拒絕她對強制險的申請嗎? 謝謝
1.強制責任險 事故發生後就可以請領 應該沒有規定要經過投保人同意 2.如果雙方確實都有過失 且都有受傷 雙方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至於過失比例將會影響求償金額的成數
lee 101-10-03 15:50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這是送公然侮辱誹謗還是妨害名譽??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101-10-02 17:54

在學校裡,有些同學會故意排擠人,在背後說些壞話,例如:看到鬼、說某人很像大便或髒話,沒有指名道姓,如果想走法律途徑的話,需要些甚麼證據

告贏的機會有多少?  如果要要求賠償的話,有可能ㄇ?

罵髒話是否可以提告?  賠償金額大約有多少?擔心會被報復又該採取甚麼行動?

有時走在路上被罵髒話,不知對方姓名,能否提告

如想提告又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尤宗元 101-10-02 09:07
律師您好 抱歉 剛剛不小心打錯稱呼,抱歉!!! 我想請教您,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謾罵別人,但是卻沒指名道姓? 那這樣有辦法對那個人提告麻? 如果對方的朋友也在附和,但是卻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 這樣我有辦法對其人提告嗎?
要看發言的內容是否可以特定出對象,如果沒有辦法,那還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
尤宗元 101-10-02 09:03
律師 您好 我想請教您,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謾罵別人,但是卻沒指名道姓? 那這樣有辦法對那個人提告麻? 如果對方的朋友也在附和,但是卻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 這樣我有辦法對其人提告嗎?
要看留話場所是否足以針對特定人 讓一般人都可以知道是針對甚麼人而發 如果可以 還是可能屬於犯罪的行為
阿菱 101-10-01 11:31

事實概述如下:
 
 
投訴對象:XX動產-五股XXX加盟

     店長及二位業務員   提供之證據錄音檔 (與店長,二位業務員及屋主求證的對話皆有錄音)     
9/10 下午接獲永慶業務郭小姐告知五股西雲路有一物件,請我們去看屋.當天晚上約8點40分至屋主家.   看完後滿意附近的環境,於是立即下斡旋6萬元要以300萬向屋主購買.斡旋期間至9/13止.   郭小姐告知我們第一斡旋順位,將不會有其他人競爭,若有第二個人有意思要買也會告知.因此放心交給郭小姐處理.
 
9/11 晚上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的鄰居要出價350萬向他購屋,問我們要不要加價至350萬,好讓她和屋主談.
  但因加價金額突增許多,且斡旋期間至9/13,所以,我們回覆再給二天時間考慮.郭小姐回覆:好,這二天她也會問問屋主鄰居的情形,再告知我們.
 
9/12 & 9/13二天,郭小姐皆未來電詢問考慮情形.依之前郭小姐介紹物件的情形,都是很積極的詢問.但此次卻沒有,   並產生疑問:如果我們一樣出350萬,屋主還要被付仲介費,實拿比直接賣給鄰居還少,為何不直接賣給鄰居就好?
9/13 晚上9點左右找屋主求證.屋主告知:已賣出,於9/11(二)下午和永慶簽約.總價約290萬.   詑異之下,前往五股分店找郭小姐詢問此物件情形,郭小姐告知仍在等我們消息是否要加至350萬,   且斡旋金及斡旋單在9/11下午就送給屋主看,屋主知道有人出300萬一事.
  但屋主不滿意價格,因屋主覺得此價格已經很便宜了不希望再低,說屋主親口告知鄰居出價350萬一事.   而且他們的老闆也嚴禁投機(資)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查到會加以嚴辦.
 
  和郭小姐確認我們是第一順位,不會有他們仲介的買主出現,沒有其他下斡旋.且我們還有一次加價的空間.
 
       請他說實話,他還是說鄰居要買350萬一事,看我們要不要加價
 
  稍後,店長回到店裏,以鄰居出價350萬為由,相同說法告知.並強調:房子只有一間,所以是價高者得.
 
  我們要求與屋主碰面直接了解情形,但店長說:屋主說如果價格沒有350萬就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9/14(五)下午,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因覺得太多人去打擾他,所以已至店裡取消委託,打算屋子清空後,再委託他們賣房子.
 
9/14(五) 至屋主家求證.屋主釐清:
  1. 鄰居有來找他,但從未出價. 所以鄰居出價350萬元一事是無中生有.
  2. XX房仲從未告知有人出價300萬一事,沒有看到斡旋單及斡旋金,只知因稍有滲水問題,只有一組人可接受而
  希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 根本不知有人出300萬一事.另,我們價格較高,為何不賣給我們? 或鄰居出價
  350萬,為何不賣給鄰居就好??
  3. 今天(9/14)下午是去辦印鑑證明過戶用,所以才去店裡,並未去取消委託.    我們提供9/10斡旋單給屋主看,證明有其事實.  屋主提供 XX房仲的買賣契約,確於9/11簽約以286萬賣給第三方
 
  屋主認為房仲刻意隱瞞事實,未誠實告知,實為不妥,且對他們的商譽有所損害.
 
9/14(五) 與屋主求證後,再至加盟店找郭小姐.郭小姐再次告知此物件未成交,屋主要等搬空再賣.也告知我
  們是第一順位/第一優先,不會有其他人與我們競爭,如物件已賣出或有人要下斡旋或已被簽約,她都會知
  道並告知我們. 當時接此案件的賴先生也在場.他說:此物件還沒有成交,如果有成交他會知道
 
  問郭小姐:如果是你們自己同事找人頭/朋友/或投資客來買這間房子,你們老闆也知情的情形下,你們或你們同事會有什麼罰責嗎?
       郭小姐答:這情形我們沒有碰過
 
       我們請他們兩位說實話,但他們一直不肯吐實.
  店長稍後出來,我們問如果是私下成交且是同一間店的業務的買主成交此一物件.且如果又有買賣契約了呢?
  店長回覆:那又怎麼樣呢?
 
  隨後店長說我們是依屋主那邊得到的訊息告訴你們,而如果有人私下與屋主成交,我們沒有辦法阻止,
  且以要開會為理由,請我們回去.
 
XX動產是一間很大間的公司,居然利用其他們掌握價格不透明之資訊,隱瞞買方出價,並要求賣方降價,刻意提供不實資訊表示無人出高過其價格,並以低價成交?買方是否可提告他們仲介構成背信罪?或詐欺?且成交對象應為仲介安排之投機客.以人頭方式購買.是否應另有罰責?
 
 

盼各專業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順心
 
 
 
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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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 101-09-30 21:01

買了社區型的透天,但保顧期過了,才發現有問題,包括漏水、磁磚空心之類的

社區幾乎每間都是,社區要對建商提告

他要以哪一點來提告啊?

 大略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以及不完全給付責任

 法律依據在民法第354條及第227條

章魚哥 101-09-28 10:04
日前因為售票系統出問題導致我多買了四張4500元的門票.多出來的票我有在論譠要讓票.也留下我的手機電話.就在退票日期即將截止的時候.有一個自稱幫很多藝人朋友做彩妝造型的女生自動打電話跟我聯絡說他想要那四張票.但要跟我以物易物.我說以物易物沒辦法.我要的是現金.他又說不然他要開支票給我.但支票我又怕他會跳票.所以要他先提供支票帳號給我.我要先跟銀行照會一下他的往來紀錄.他又說他現在人在外縣市工作支票沒帶在身上.一直要跟我用東西換門票.一直說他幫人家化一次妝就是4.5萬在收的.每個月出入金額都幾十萬塊.但因為別人開給他的票都拖很久3.~6個月的票期.叫我不用擔心我會吃虧還一直說我拿到的東西絕對會比門票的錢還超值.我還是堅持說如果沒辦法給我現金的話我還是要支票.他說他演唱會當天會兩樣都帶去讓我自己選擇要東西還是要開票.結果我去的時候他就拿了一堆東西出來.都是SPA ORIGINAL+ DEAD SEA這個品牌的保養品.全沒中標也沒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外包裝看起來又很舊看起來就像過期品.有一個還有拆封了但他跟我說都是全新的.因為時間太趕還來不及印上日期.他給了我一瓶乳液標價9780(標籤還貼了好幾層上去)跟一瓶化妝水標價7980.另外還有一個harrods的小皮件也不是真皮的他的標籤就貼了3980.他說很多藝人朋友都用這個.我拿到絕對物超所值.我當下真的不知道我拿那些東西要幹嘛.對他來說可能很有用但對我來說就像一堆廢物一樣.完全沒用處.我當下就說你開票給我好了.他又說他沒帶而且他票剩沒幾張最近也都要用到票.申請的話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他說開票對我比較不好.因為他票期都開很久.他的兩家店剛開幕需要大量資金週轉要我不要增加他的負擔.如果開票的話他會很有壓力.我就說不然你可以分幾期開票給我他不開就是不開.後來我提出要求要他簽一張本票給我他也不要.我就跟他說兩個選擇給他.一個是開票一個是每個月固定匯3000塊給我.他說我不要這樣子增加他的負擔.我真的很傻眼.我也體諒他一下子要拿出18000可能有點困難所以才讓他分期.這樣他也無法接受.就只是要我拿那些沒有用的東西跟我換四張門票.他有拿他的名片給我.寫得密密麻麻的什麼在法國巴黎留學回來還有曾得過什麼國際大獎.曾被各大報專訪及主寫美容專欄寫得好像有那麼一回事.他叫林璉珊.我昨天還有打給他問他要開票還是要匯款.他又跟我說了一堆廢話.我說我收到你的票或錢之後會把東西寄回去還他放在我這也沒用.他又說他公司目前正在遷移有可能會收不到.反正我提出來的要求他沒有一樣可以接受的.總是一堆藉口理由.我現在想問的是我的錢拿得回來嗎?報警的話警方可以幫我處理嗎?18000是我要辛苦工作一個月的薪水.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以上是我在知識+發問的.我後來用他給我的名片查了他的查編發現跟本查無資料.電話也都停用不然就空號再不然就是有人接對方卻說我打錯了.我也抱著遇上詐騙集團的心態花錢消災自認倒霉了.但這幾天台北市的警察局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對我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我真的很傻眼.本來都聯絡不到人的現在卻要對我提出告訴.我跟警察說他電話都打不通不是詐騙集是什麼.警察也說他的電話打不通.我真的不知他是瘋了還是頭殼有去撞到.居然還有臉對我提告.我覺得我罵他詐騙集團真的剛好而已.我想問的是我罵他詐騙集團而且全家都是(因為交易當天他帶了他媽他二姐他女兒)這樣這個告訴會成立嗎?如果不成立的話我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及對他追討我損失的錢及精神賠償嗎?文有點長希望熱心的律師先生能幫幫我.謝謝^^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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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哥 101-09-28 13:54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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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 101-09-28 02:35

今天在網路被人用相當骯髒的髒話罵得非常難聽;
因為是私人對話視窗,所以只有他跟我看得到,
而在只有我們二人的對話視窗中他也明確的說出了”你”,
我也有警告他我會提告,他仍然是保持著極盡挑釁的態度,甚至變本加厲
最後他罵人的對話都被我照下來了,
請問這樣有辦法告嗎?罪名是什麼?
如果可以的話訴訟程序是什麼,大概需要花費多少,本人需要出庭嗎?

先感謝回答的各位大德了

楊威利 101-09-28 07:41
回覆 阿法 的發言內容:

今天在網路被人用相當骯髒的髒話罵得非常難聽;
因為是私人對話視窗,所以只有他跟我看得 ... (恕刪)

 他網路辱罵你,對話只有你們兩個看的到,所以不屬於公開,所以無法提告

阿翔 101-09-26 23:04
律師您好:我去年跟人合夥開公司,但日前發現合夥人涉嫌用公司資金繳車貸及領現金己用,日前已去桃園地方法院提告,想請教我這樣告他罪名對嗎?我還可主張要回什麼嗎?另想請教如果請您幫忙費用如何算嗎?感謝您。
1.可以告背信罪(一般掏空公司都是觸犯刑法背信罪) 2.你提到.......可以跟對方要回什麼~~~這問題基本上不在刑事的地檢署會去處理的範圍 你這部分是民事索賠的問題 要另外提民事訴訟 地檢署只是調查這個人有沒有構成犯罪 不會幫你跟對方要錢的 3.律師費應該要7萬元~~因為本人的主事務所在台北 如果您要比價 建議找桃園當地的律師 因為台北律師過去桃園 收費都會多1-2萬
yen 101-09-26 21:32

我去法院提告的公文寄到家中(a地)

收件人名字是我 收件地是a地

可是姐沒有和我說有法院寄來的掛號信

就直接拿給姑姑看(請問姐和姑是否犯""防礙秘密""??)

姑看完我的公文打電話恐嚇我媽(信沒給我媽在姑那)

姑佔據我公文屬於侵佔還是竊盜

法院的信是寄a地 姑拿我的信幹嘛 還傳短訊說""你的公文在我這到我處領___姑住b地)

問題是:

姑長期以來都和我們家不往來且姑非常不友善

我要告姑侵佔還是竊盜

姑沒必要保管我的公文信吧 

我回家就可以拿

而姐沒告知有我的掛號信就直接拿給姑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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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 101-09-28 21:30

 謝謝蕭律師的回覆

不過在這件事之前 姑有多次恐嚇我家人的前科

所以我去法院提告

那天姑拿我的掛號後也看了

電話恐嚇我媽

我媽打電話和我說這件事

後來我就寫email給我姐 我寫:你一直幫姑欺負爸媽 我會請你們吃免錢飯 要恐嚇我 我不吃這套

法院見"

才又隔一天姑才傳短訊說掛號信在牠那

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牠侵佔

而且牠恐嚇我媽又不把信給我媽

姑和我們家沒往來

牠拿我的法院掛號信 應該是不要我去告牠 要拖延時間

法院掛號信不是都有期限的

牠這樣影想我的權益我不會原諒牠

請問律師這樣算侵佔

李依潔 101-09-26 12:03
律師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您,因男朋友前陣子撿到一隻手機 因他是現役軍人沒時問拿去警察局所以託我拿去 但我忘記拿去報案導致對方去報警 現在男朋友被提告侵占罪 但作筆錄的時後他沒主動提到我的殊忽請問我是否現出庭作證 ?那我會是變向侵占嗎 刑責如何呢 因為男友為現役軍人所以刑責較重 如果我出庭作證他會判的較輕嗎 謝謝你!!!
如果你有出庭說明 或許未必會構成侵占罪 不過這種案件檢察官如果為了結案 也許會請他認罪給緩起訴
薄荷糖 101-09-26 03:48

上班途中(半夜,因為我是大夜班)我騎機車與休旅車對撞
我是直行,對方則是左轉撞上我,然後我跌倒在地
對方則是一下車就馬上把我的機車移到別處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從頭到尾都是女方再跟我聯繫,對方移車當時,因為我忽然被撞,其實有點呆呆的
當下報警後,因為我有受傷,所以先坐救護車至醫院包紮,事後才跟來醫院的員警去警局
機車部份車頭全毀,對方前方保險桿受損
機車部份則由對方修理後,我再至機車行牽回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事情在8/31的半夜23:50左右發生,筆錄做完後,對方有跟我聯絡修車事宜
一來一回在9/7結束,我測試機車也可以才跟對方聯絡談和解
我因為受傷還好,但是因為車禍的關係,而導致平常考績受到影響
對方修機車費用約7千,我要求要3萬的和解金(包含了修車費)
但就在我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對方就再也沒有來過一通電話
我是等了約1個星期左右,才直接去申請調解委員
9/7告知和解金,直到9/25到調解委員這期間,我通通沒有接到對方的一通來電
和解過程,對方一直認為是我要惡意敲詐,還在期間說什麼「我本來就不要和解
對方2位男生(約50多年次),對上我只有一個人(71年次),又一直大聲嚷嚷
其實我很害怕,家人來時也勸我算了,所以和解金改為1萬2
對方又推脫沒有錢,又改時間,改成下個星期。打到這時,我真的覺得為什麼我要一直退讓
感謝看到這裡的律師朋友們,想請問:
1.如果下星期的和解金額對方又要再降,我若不接受
造成調解失敗,會影響到我上法院提告嗎?
2.和解金額原本為2萬2,因為調解的關係,降為1萬2
若上法院提告,我可以將和解金額還原至我原本的3萬(含修車)嗎?
3.因為只有外傷,並沒有特別再回診,而工作損失也是一些無形(因請假而受影響的考績)機車受損已由對方支付(調解時對方說的),而這樣的我要如何提精神、工作損失車禍發生至今,每晚都睡不好,會一直夢到車禍發生狀況,但未就醫看診可以連帶賠償在精神損失內嗎?
3.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後我方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如開庭費) 
4.9/25 第一次調解金額確定,但用戶態度不佳,且當下又推說沒有錢(期間又說他是自己開公司)又改一個星期後(10/2) 寫和解書,金額則為1萬2,若當下我不願和解(除非對方跟我道歉)要提告,可是因為10月底確定要出國(機票早在4月份已購買開票完成),若我延後到我出國回來(11/1回國)再提告,會不利於我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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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呆 101-09-25 12:12
我的案子已下說明: 有一天朋友跟我說他租了一間房子,請我去修理電方面的問題,結果過沒幾天就被通知去警察局做筆錄,在警局是被屋主提告以侵入他人住宅跟毀損提告,收到檢察官傳票卻是以妨害自由等案偵查,在警局的時候警察告知我朋友沒有跟屋主承租房子,因為要開庭不知道怎麼辦,朋友又連絡不上,請問我該怎麼解決??很擔心這樣我會不會有事啊????? p.s 1.朋友確實是告訴我他租了一間房子 2.我是看著朋友拿鑰匙開門進去的,所以就沒多問了
請你的朋友出面,請他證明你說的內容,然後表示你不知道你的朋友沒有進入該房屋的權利,因此你的行為並沒有構成侵入住居的故意要件。
低調 101-09-24 22:35

公司入職就有說有保勞保,但去查知後公司卻為沒保

可以提告,或者是用什麼方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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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 101-09-24 22:25

有人故意檔車,然後拿棍棒下來,我直覺反應就是踩油門,把他撞傷,我這樣會被關嗎

可是他先妨害自由耶,加上恐嚇使我身心嚇到,如果對方提告,我會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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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軒軒 101-09-24 08:45

當日狀況如下:
  我舅舅是一間砂石場的守衛,他們公司有養了一條狗,平常這條狗會陪他們去巡邏,因為我舅舅本身領有殘障手冊(一隻手一隻腳殘廢),所以行動極為不便,他們公司有些員工時常會餵那隻狗喝"酒",而我舅舅非常愛狗,日前也為了這件事情與公司同事口角,當日就因為他那位同事又拿酒餵狗,我舅舅氣不過找對方理論,對方當下言語也刺激,所以我舅舅氣不過就先拿起棍棒攻擊對方,而對方也不甘示弱與他拉扯,當時因為我舅舅行動不方便,又被對方用力推倒在地,結果後腦杓嚴重擊地,當時對方還不以為意,然後發現情況不對勁,就要將他扶起,其中扶起的過程非常粗暴(有錄影),結果扶起時重心不穩,又直接將受傷患者往前傾倒,導致傷者前額再次受到撞擊,當時已經翻白眼,送至林口長庚時,腦部淤血非常嚴重,醫生不敢動刀,7天後昏迷指數已到6(3就判定為植物人)

所以想詢問以下問題:
(1)如果這樣提告的話,需要先申請什麼假扣押或者是任何動作嗎?
(2)當時有個旁觀者,從頭到尾到他們互毆都沒有任何勸阻的動作,這樣他會有罪嗎?
(3)是我舅舅先動手,但他是身障人士,假使當場跑開報警,就只是動手的過錯,但對方有還手,而且已經要至人於死地,我們可以告他哪幾條? 因為對方說也要提告

還煩請解答,因為家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所以請不起律師,想說先上這裡詢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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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 101-09-23 22:55

我家樓下去年底發生火災濃煙有竄入我家造成我很堆家具損害

還有地板應火災變的高低不平對方一直不理我還扯東扯西反到要我賠他

最近又聽說公共危險罪不起訴 我應該要去自訴嗎還是可以告別的罪名聽說可以告損毀

民事刑事要如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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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9-29 00:05

如果有毀壞你家物品可以提告毀損,

不過你家地板因此受損需要維修,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求償,

至於賠償金額建議找建築師等專業人士評估要花多少費用修復

Chubby 101-09-23 20:44
律師你好~ 請問和解或是移送調解是要提告者同意之下, 還是檢察官有權力移送? 和解的內容合理性(例如賠償金額大小) 是如何決定? 若要面臨這一步, 是否要請律師會比較妥當? 又...緩起訴可以自己向檢察官提出? 什麼情況下會被接受這樣的請求? 謝謝!!
1.檢察官可能會主動詢問有沒有調解意願 被告也可以請求檢察官移送 不過原則上以被告跟告訴人都有意願為前提 2.緩起訴要看具體情況 不過檢察官應該會稍微跟被告商量看看 3.如果談和解 標的不小的話 是可以考慮請律師陪同出席
小貫 101-09-21 12:35

你好,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八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3%,
還要再加上8%的遲延利息,所以是31%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8%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3%,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8%,
但如果照合約是23%+8%=31%

因為8%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8%,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3%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你們的案件,如果可以證明當事者的真意,那就按照當事者的真意來決定契約的內容。如果無法證明當事者的真意,那就看法官對契約內容的判斷了。

小貫 101-09-21 12:16

你好,各位民事法律專家,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5%,
還要再加上6%的遲延利息,所以是25%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6%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5%,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6%,
但如果照合約是25%+6%=31%

因為6%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6%,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5%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一、解釋契約應探求當事人真意,可收集得以證實契約當事人真意之相關證據提出給法院。

二、依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可知民法准許年利率最高不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為限,對方不得請求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另一方面對方如利息約定過高且係趁他人急率、輕迫、無經驗之情時,還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重利罪

百年浮夢 101-09-21 00:09
律師你好 請問有一戶鄰居精神狀態不穩定 時常以拐杖敲擊地面以及天花板等處 造成巨大困擾 然則警方表示分貝沒破標準 無法提告 今晚該先生又口出穢言(有錄音存證) 但該先生並無指名道姓 又不是在公開場合 不知可否控告他 附近住戶都很想請他搬家 但這位先生明顯無法溝通 是否可請房東驅離?
您可以將其騷擾鄰居的聲響錄下,並同時請警員前往制止(以後可以聲請調查證據用),如果對方沒有停止騷擾的行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上的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官網留言。本所官網:http://taipei-bestlawyer.blogspot.tw/
百年浮夢 101-09-21 00:08
律師你好 請問有一戶鄰居精神狀態不穩定 時常以拐杖敲擊地面以及天花板等處 造成巨大困擾 然則警方表示分貝沒破標準 無法提告 今晚該先生又口出穢言(有錄音存證) 但該先生並無指名道姓 又不是在公開場合 不知可否控告他 附近住戶都很想請他搬家 但這位先生明顯無法溝通 是否可請房東驅離?
1.可以向環保局檢舉 2.如果已經影響日常安寧 或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及防止對方這樣的行為
alan 101-09-20 14:33

請問背信罪可以以匿名的方式提出檢舉嗎?沒有提告人在庭上的論述會不會影響檢察官的偵查與將來法官的判決?請大律師指導,謝謝!

 要告發犯罪都可以

 不過這種犯罪屬於有直接被害人案件

 檢察官應該還是會傳喚直接被害人

 不然誰被詐欺  誰被背信  很難認定

Chubby 101-09-19 14:45
目前由身邊的朋友幫忙,利用提告者的姓名,有找到認識提告者的朋友,進而找到他的facebook。 他的朋友目前還不願意提供他的連絡方式, 那我是否可以利用臉書跟他溝通? 請他到庭? 或先和他說明事情經過?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風險嗎? 謝謝
如果只是單純跟對方聯繫 沒有其他不法行為 這樣應該沒有什麼顧慮 只是最好是可以透過法院或公正第三人前協調 否則雙方難有互信的基礎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小棋 101-09-19 08:13

律師您好,我與房東簽約後,房東自己在自己合約書私自增加內容,房東到法院提告,告我毀約,並要求民事賠償,法院審理後比照雙方合約,房東竟告訴法官是我同意他增加內容,房東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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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基本上房東未經過您同意,擅自在契約上增加條款,刑事上可能會有變造私文書責任。一般雙方同意增加契約內容,一定會在雙方契約上都加上相同文字並經過雙方簽名蓋章承認,如果這些動作都沒有,房東要證明是您同意就會有相當困難。

 

KIYA 101-09-18 14:13

請問配偶外遇如果被另一半抓姦在床~而小3本身也有老公~小3的老公可以用我所蒐證證據提告我先生通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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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9-18 21:55

可以的,雙方的配偶都可以告對方

文彬 101-09-18 13:43

請問現在還有所謂的騷擾罪嗎~~~~我朋友在那位騙他錢財女生的FB~~發私訊給對方的朋友~~內容寫著~請轉達張小姐出面處理騙錢一事~~~請問這樣的內容有造成騷擾嗎~~~而且對方還有朋友跳出來說是刑警大隊的~~只要有三人以上覺得不舒服就可以用騷擾提告~~~請問有相關法規可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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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彬 101-09-18 14:33

所以目前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的騷擾是嗎~~~~

陳小益 101-09-17 22:43

電腦被別人複製檔案到隨身碟!
裡面包含個人資料,個人照片等一些私密的檔案、文件及照片...!

提告五項~檢察官只說只有一樣提告的成
分別提告竊盜罪】【侵占罪】【妨害祕密罪】【侵犯個人隱私權】【破壞電磁紀錄罪】

檢察官說【妨礙電腦使用罪】...!!(我沒提告到的部分)

檢察官也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但(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他的確竊取資料並有窺視內容~
為何檢察官會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

在就竊盜罪來講...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0條有講~電磁紀錄等同文書...!!
竊取文書等資料~不就等於竊盜!?

〈最後在請教律師到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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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益 101-09-19 00:19

感謝陳律師撥空回答!!

(假設的問題)那倘若別人將我的文書資料偷印一份帶走~這樣亦也不能以竊盜提起告訴!?

那如果是這樣應用什麼提起告訴!?

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主張對照的確構成妨礙秘密罪!?

及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

 

陳小益 101-09-19 16:27

還有就是~檢察官最後如果以妨礙電腦使用罪起訴後

可以在地方法院依我照有利的地方在追加起訴嗎?


 

 

KIYA 101-09-17 16:57

律師您好:想請教您有關先生外遇的問題?

先生是外國籍人士,我們在台灣是有明確結婚登記,目前先生在大陸疑似有外遇..因為我們有共同債務而他一直堪稱在大陸工作賺錢找藉口不回來台灣..雖然這些債務都是我們兩人經營補習班時朋友所投資我們開店的費用.因為經營不善而導致欠下債務.而這些朋友全都是我個人的朋友. 他們目前是不會急於催討這些款項...但我希望能有外遇證據讓先生願意回來跟我一起面對處理這些債務!

請教我是否可以在大陸那邊做抓姦動作或是搜證(明確外遇證據)再回來台灣做提告?

請問我如果有明確外遇證據是否可以針對大陸小3提出精神賠償呢?

或是律師您有甚麼比較專業建議來保障自己??   以上是我目前所想到可行方法,只是不清楚行不行得通,畢竟事發地在對岸!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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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YA 101-09-17 17:52

請問律師~言下意思是有足夠證據可以在對岸當地直接提告~回台灣後再提告一次兩邊都提告是嗎?

那我是否可以直接在對岸做抓姦的動作呢?  還是有足夠證明有通姦證據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1-09-1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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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YA 101-09-18 10:54

感謝律師抽空回答我的問題~對於先生是外籍人士真的無法用台灣法律對他提告這點我有疑問?

他跟我在台灣是有登記結婚的,而他也有居留證,這樣無法對他提告通姦妨礙家庭嗎?

如果真的無法提告~那我該如何保護好自身權利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9-1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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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 101-09-17 06:57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Jem 101-09-17 06:50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哈哈先生 101-09-17 02:42

律師您好

我於駱駝拍賣購買3C產品約2萬多元

http://lilicoco168.aircamel.com.tw/store_bulletin/

這是拍賣網站

之前東西都有收到

後續開始東西延遲出貨 一延就是好幾個月

甚至要求退款也要等上幾個月

賣家嚴重有問題

2月的東西到6月未收到便要求退款 (賣家說周轉不靈)

到6月底還是沒收到退款 再詢問又保證7月10號會退款

接著又跳票 又承諾7/20會退款  

每次都是到最後一天用"我已經在處理了or我在籌錢 下禮拜一定會如期退款給您!!"等語

一樣 8月初 8月中都跳票

而拍賣留下的電話打過去是停用 (很多買家向165檢舉 他被停話)

在拍賣留言給他 還是只會說我已經在處理了 我已經在籌錢了等語

每次保證的日期最後一天一定如期跳票

錢完全卡在他那邊

目前情況是

1.電話停號 也沒連絡方式 住址等

2.拍賣還是有持續經營 (問語答 也就是你問他問題 他還是會回你)

3.叫他退款結果還是給你日期 當天一定又跳票給你

這種情況下報案該怎麼跟警察講

有什麼對應方式嗎

我想告他詐欺 但警察又說人又不是不見 看起來也沒用詐術 只是一直狂拖欠款

一拖就是幾個月 半年 要用什麼告 比較好 

警察很消極一直叫我再問與答催促他還錢 (阿就是死不退款才要提告 = =)

請教律師我該如何對應這問題呢 謝謝 感激不盡!

陳小姐 101-09-17 14:15

這有這麼難嗎?我在網拍上面有人都有接電話,也是告知會出貨,但是過了三天他給我感覺開始避不接電話,我怕我遇到詐欺就直接去你上網購買拍得的電腦所在地警察局告發了。一旦你告發流程就必須走完,所以當時警察還叫我想清楚,因為他想說三四天而已可以在等個幾天,但是我很確定我不舒服了,那位小姐他後來接聽電話還騙人說這不是他本人,朋友代為接聽所以會把我說的轉告本人,不然就是接聽了以後說我在開會現在很忙....一而再再而三的我才覺得拖下去不是辦法。我根本也不知道對方地址,但是後來沒幾天警察局就已經通知道那女方賣家,原來他住在高雄,還得專程為了這搭高鐵上來我附近的警察局跟我對質,他超不爽。哈哈哈哈。但是我超爽。期間他還一職威脅警察說,他要打電話問他的律師,說他是高雄某大建設公司的女兒很忙,哪有空管這些,竟然還要他上來台北一趟??還說他認識高雄的某某警察局長,他覺得台北做筆錄的警察跟我站在同一邊,所以他要問他認識的人能不能回答。然後就撥電話給他所謂的XXX,講完以後還不是乖乖回答,連警察都傻眼覺得他怎麼怪怪的。雖然我遇到的這個也許他本意不是要詐騙,但是這種拖延的態度以及說謊的過程都讓我會害怕。我買網路商品已經十年有了,第一次遇到這種,我當然覺得無法接受。對方覺得我幹嘛要催,反正他有空就會寄送。但是警察也有告知,你既然要做網拍就要顧好,不然對方擔心的時候確實會如此,警察還說他有遇到過一天就來報案的那種.....至於你要準備哪些東西??當然就是你轉帳證據,拍賣業面證據,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留下來,尤其是你都過半年???你也有點誇張耶,半年才來響後續怎麼辦???然後最後你如果說打電話給他她還會接聽或者會壓時間,或者可以證明他有跟你壓時間要還錢的通話或者網頁書面資料都一起拿去警察局吧.....如果他逃了那他就會被通緝,不然就是出來面對,你就可以看到他本人了...........以上針對本人經驗,你還是趕快收集證據去告發吧.....至於要不要先跟對方說你自己決定了。我自己的話有跟對方先說過,如果你在這樣我會去警察局報案。後來他其實隔天就非常緊張主動跟我聯絡,我跟他說來不急了,因為你都沒連絡我昨天晚上已經報案,報案就是報案了,警察說無法撤銷的。所以你可以通知對方,請對方想清楚給他押個時間,比如兩天內退款,否則就去報案之類的。

yoyo 101-09-13 21:21

您好:

99年8月間,我的家人在下班途中,因車道上所舖設的水泥磚塊無故翻起,造成我的家人翻車受傷送醫救治並波及停放路邊停車格之小客車,因此,於100年4月間向該道路工程養護處申請國賠

尚未申請國賠前,該單位曾透過其道路之承包商與我方聯繫,表示波及路邊小客車部分,由其處理;我方則因賠償無共識無理賠,後續提請國賠

國賠提出後,該單位要求會勘,在會勘時,對於我方提出之質疑,該單位皆以我方行使之道路為自行車道,係違規行使道路為由,口頭表示不會理賠,然後續皆無接獲相關訊息。

前幾日接獲地方法院通知,表示當時波及車輛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向我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理由為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及..汽車,並導致系爭車輛受損.."要求我方負擔車輛修理費。

我方行駛時,道路是平的,沒有坑洞..竟然說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實在很瞎....@@

為此,我再次致電至養工處,其卻表示因承辦之公務人員已調職,該案即無續辦處理。今日再與新承接之承辦人連繫,其說法與當日亦同,另對其包商原允諾處理波及車輛部分,則表示當時非其承辦案件,亦無留存相關紀錄,無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感覺真的無奈

我們也是受害者,而且我的家人當天也由救護車送急診,造成下巴撕裂傷及右手骨折,無法從事平日工作,休養了近半年左右。

綜上,

車道屬自行車道是養工處說的,可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因為公司門口一出來就已經是人行道了,然後是舖水泥路磚的車道,且上面都有劃機車格。但養工處一直說是自行車道,上面雖有劃機車格,但不能行駛,機車要用牽的停放,不能用騎的。

當日會勘時,我質疑其所謂的自行車道施工品質及該單位之維護不周,該單位包商卻表示係因連幾天大雨導致路磚鬆動...他們這樣不是也沒有盡到道路養護的責任嗎?而且還硬說一定是我方車騎太快才會這樣,如果真的騎快車,後果更不堪設想哩...

所以,我以該路段維護管理不善致用路人發生此次車禍事故,基於養護單位應善盡管理及維護之責,讓用路人行駛基本”行”之安全之責,提出賠償請求。

所以,我想請問:

1.如何確認該車道之屬性,是否為我方機車不能行駛之道路?

2.假設我方違規,是違反何項法條?

3.在自行車道上又規劃機車停車格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行,又無警示,很容易誤導民眾?!(會勘當天,有N台機車在我方出事的車道上行駛..@@)

4.現在對於保險公司的提告,我方在簡易庭答辯時,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5.是否應向該養工處申請當日之會勘紀錄?

以上,謝謝!!

非常感謝您耐心看完!!..^^~

PS:事故當天有報案,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紀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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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1-09-14 21:55

 可以再請教您..就本案而言,答辯狀該如何寫比較恰當嗎?

羅度 101-09-13 11:47

我去年剛滿20歲沒多久  因為職棒簽賭   簽了一張三十萬的票   但是我根本沒錢償還   我是被逼著簽的   當初那個人也說   他只是形式上簽的   結果去申請強制執行   害我現在上班都很痛苦   我該怎麼辦    可以提告?

沈恆 (沈律師) 101-09-1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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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1-09-13 11:08

想請教以下問題:

1.檢察官於何種情形之下可不用開偵查庭,即可逕行結案?此舉是否妥適?惟告訴人無法補訴、事證及請檢察官傳訊相關人員

2.告訴人可如何補救?

3.如何寫申請議義書?有相關規定內容或格式嗎

4.告訴人非公眾人物,提告事項亦非公眾事務...,請問記者可付諸報紙之平面媒體嗎?該舉已為告訴人造成2度傷害,有相關法令讓記者知道以侵犯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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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婕安 101-09-13 01:35
6/26向臉書社團的隱形眼鏡賣家告知購買商品6/27已完全匯款手續並告知,賣方告之7/4定貨,商品預購時間為7-15天數不含假日,理應7/25為最後到貨日,但賣家以暑假期間貨源不齊全為由拖延時間,8/2才告知到貨準備寄出. 8/12收到商品發現非我所欲購買之商品,立即告知賣家並於隔日將錯誤商品寄回賣家所告知的廠商地址,之後賣家也不主動告知貨品狀況,且在9/6.9/9我主動詢問商品時,欺騙我已將商品寄出,直至9/11我告知不願再等待此商品要取消交易並拿回款項,與賣家對談才告之8/29賣家才下第二次換貨之訂單,且以商品在配送程序拒絕取消交易,詢問廠商連絡方式也不願給予,我只能得到他單方面的說詞,之後我男朋友以我的名義(也就是臉書帳號)繼續與賣家協商,結論是隔日若無法給予商品的正確訊息賣家就退予款項,但此非我本義,我要的是退款,且賣家不知道與他達成協議的非我本人. 賣家隔日告知廠商已寄貨且三日內會收到商品,13號為賣家所告知的最後一天,截至目前我都還沒收到商品.並且今天9/12我發現賣家以會定期整理社團成員名單,惡意將我從隱形眼鏡社團成員中刪除並封鎖讓我無法得知社團資訊,我們的交易還未完成竟單方面私自刪除,我猜測是藉以防範我會有檢舉社團或將此交易過程公告. 請問我能以詐欺或是消費者保護法提告嗎?或是能用什麼法律途徑 如需完整對話內容請告知我可以提供,謝謝
台端得針對該賣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其返還價金及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