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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9 00:47

由於我外公留下龐大動產

結果被兩個舅舅已過戶之名義讓我母親拿出應章證明

後來全部都過戶到他們名下

目前進行刑事的違照文書

民事判敗訴(目前準備上訴)

如果想翻盤 該怎辦

想找能力好的律師(高雄佳) 0981392773 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問題仍需審視資料後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幫您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pple 103-07-07 18:34

您好! 日前媽媽過世,在協調遺產分配的同時,爸爸提出在自己名下與母親共同持有動產一併贈與給我跟姐姐。以求產權在我們手上各別持有(兩處動產,一人一處)。因爸爸年歲已高,故將印鑑章及身份正等委託姐姐處理。因我擔心爸爸印鑑章等都在姐姐身上會有變掛,經代書建議,將爸爸贈與給我的意願寫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由姐姐與我親簽、蓋上父親印鑑章。表同意。

後來,屬於姐姐繼承及受贈的動產過戶完成後,她就以當時協議書上寫的是繼承贈與同時辦理,所以動產繼承沒辦完,不可以完成贈與給我的部分而要求代書暫停送件。又以各家銀行內規不同,她還沒準備好要辦理的資料為由,不斷拖延。請問該如何要求她出面辦理?之前寫在協議書上的贈與有效嗎?

感謝回答!

1.可以先電話或口頭通知對方履行遺產分割協議   2.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配合  可以考慮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分割協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LY 103-07-02 16:31

之前從事網拍工作,被當成人頭產生約130萬營業

因為實在沒有能力償還,請問如果沒有繳營業

除了加倍罰鍰之外,移送執行處會產生甚麼樣處分?

因為我爬文看到很多積欠健保費的人移送執行處通常是不理他就好了

積欠營業稅也一樣嗎??

如果真的無能力償還(沒有收入、薪資動產動產)請問追溯期是多久??

爬文有看到15年,請問是15年不繳後就沒事了嗎?

Ady 103-06-30 23:37

我6/17日與我先生辦理登記結婚

6/29日我的爺爺把房子過戶登記我的名字

可是我的先生以前有欠銀行卡費

我們沒有辦夫妻財產分別

那麼這棟房子是不是就變成我跟我先生共有

銀行是否就會向我追討他以前積欠的卡費

進而影響到動產

如果要辦理夫妻財產分別需要哪些文件

一定要雙方都到法院親辦嗎?

因為我的先生目前在服刑中

希望可以有詳細一點的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房子登記為您的名字,即為您之財產,不受配偶債務之影響,銀行不得因您配偶之債務而拍賣您的房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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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103-06-30 22:40

我和前夫99 年協議登記離婚因當時他有家暴記錄所以那時有申請通常包保護令 但前夫離婚後拒付小孩教育生活費所以我於100年間曾提起民事訴訟也得到假執行的判決確定書前夫依然置之不理.至今年4月我才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命令去查封他的動產薪水孰料前夫竟因此提出離婚無效(因登記當時雙方證人未到場我們兩造就代替證人簽名蓋章)想要規避子女的教育生活費及重新談離婚條件.
今天召開調解庭 調解員勸我先撤銷強制執行命令因若真的告下去費時費錢
且前夫也會要求夫妻財產分配權所以對我不一定有利...
但我現的問題是: 1/為何前夫可以提離婚無效? 若他的提訴成立的話
           那所有的時間點就都回歸到99年度離婚前 所以
           我還是可以家暴/通常保護令去請求法官判決離婚
                                有效嗎??
         2/撤銷執行命令後前夫就可以趕緊脫產 這樣我一樣
                              不一定扣的到他的錢 ; 對我沒什麼保障 請問我可以
                               要求前夫簽訂動產抵押設定權給我小孩代替嗎?

yaojen 103-06-29 19:08

我大哥自己成立公司做生意,當初成立初期需要成本所以拉了媽媽當保人(跟銀行借了500萬),但目前因為經營不善,面臨倒閉, 欠銀行債務無法處理,想請問假設我大哥跑路了,那由我媽媽擔保是否要我媽媽來償還?那請問我媽媽沒有動產,沒有資金帳戶,沒有存款,那這樣是否會牽連到我爸爸那邊(父親名下有動產)?還是銀行只會針對簽名哪個保證人追討?可以麻煩好心律師幫忙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6-29 23:32

您好!銀行對主債務求償無結果,當然可找保證人求償,但也只限於保證人本人財產,保證人配偶或其他人財產都不會受影響。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onnie 103-06-28 13:19

事情原由:

媽媽的朋友大約十年前就開始常跟媽媽借錢,一次都幾千幾萬不等,累積到現在我猜有200萬了(媽媽不敢跟我說總額)。

叫她還錢時,理由很多:說他有一筆土地等賣掉就可以還我們了;他有去簽六合彩有中獎,等領到錢就可以還了;他去泰國有賺到一筆錢,回國就可以拿現金還我們了... 很多很扯的理由(族繁不及備載..),但從來沒還過半毛,還不停的借。

 

最扯的是,有一次說他從泰國"坐桶子"回來,結果在高雄被海巡抓到,他就打電話到家裡說:他現在身上有一筆2億泰銖,但先要一筆鉅額保釋金15萬,等他出來就跟我們約在台北的某銀行(只能那家銀行)換台幣還錢。我媽還很興高采烈叫我拿15萬出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拿到1億了....

結果我當然是罵了對方,沒給半毛錢,之後他就再也沒消息了。

 

大概1年前就沒再聽說他們借錢的事,我以為結束了,一直告訴媽媽他是騙你的不可能還錢,他也說他知道。沒想到今年3月又陸續借了40萬,理由是:他被別人告抓去關,要保釋金,等出來就可以賣土地還錢了。

 

這個人從來都是用"無來電顯示"打電話到我媽媽的手機或家中電話,只要是我們小孩接的就立刻掛掉。

他都跟媽媽說他沒有電話、沒有地址,連拿錢都是親自跑到家裡拿現金,所以根本沒有匯款帳號可以查。

甚至我媽被借到沒錢,還跟別人借錢來給他,變成我們外面欠了一屁股債(至少100萬)。

我真的很火,要去告他,但我只知道他的姓名,好像有前科被關過,其他的個人資料電話、地址..)都沒有。

 

請問:我到底要怎麼告他?告他後可以去查他身上真的有動產或其他財產可以扣押嗎?

 

ps 我媽不希望我去告他,說我若告他被關,他的土地就不可能去買來還他錢了(還在相信他),甚至以死威脅我不可以報警!!

說真的,我比我媽還想死....>"<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您必須有證據足以證明對方確實跟您母親借錢(借據、轉帳紀錄...等等),否則口說無憑,再者對方也可打死不認或主張是您母親是無償贈與。如果您手邊的資料足資證明對方確實有借錢的話,就可起訴請求返還且一併聲請假扣押,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下次他若再借錢,可以先要求他立字據,以免日後舉證之困難,且本件對方也涉及刑事詐欺,可以對其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an Hung 103-06-26 18:17

律師您好:
我有一筆債權係經由債權讓與而得,債權金額為1000萬,近日得知債務人名下動產拍定,但尚未分配表確定,而該筆動產標的也是本筆債權假扣押標的(假扣押債權僅200萬),經閱卷得知,法院於執行程序均有通知原假扣押債權人(即本筆債權的原債權人)但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通知我,導致我錯失了拍定前參與分配的機會,想請教:
(1)分配表我可以主張我的債權是1000萬還是200萬?
(2)本次參與分配我有補繳剩餘800萬的執行費能否在分配表中優先受償?
(3)閱卷後得知分配表製做很多次,其中因為法院一直要釐清我這筆假扣押債權是否存在,因法院不知為何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參與分配,故分配表連我的200萬假扣押債權都未列入,由於我是在拍定後才以假扣押債權受讓人名義聲請執行,我有無權利主張以全部債權1000萬列入分配?
感謝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23:46

您好!您可以主張債權1000萬元參與分配,但因已拍定才參與分配,您只能就其他債權分配後之餘額受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31

 拍定後才聲請參與分配,

必須等到第一批的債權人分完後有剩下,你才可以參與第二輪的分配

Vivian Hung 103-06-30 11:1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那麼我是假扣押債權人,是否至少可以主張假扣押執行費、假扣押債權(200萬)、甚至未受償之執行費(指800萬之執行費)列入分配? 【因為分配表後來重新製作迄今尚未確定】

 拍定後才

Miss Dong 103-06-26 14:31

您好,

我姊姊出租一間房屋房客,一年簽一次約,由於頭兩年都沒問題,第三年就沒有積極去簽續約,但房客仍照往例繼續住且付租金。但後來房客開始拖延及積欠租金。水電瓦斯也積欠未繳。幾個月下來我姊幾乎每週日都去房客工作的地方跟他要求付租金及要求他快搬走.

目前有簽的租約是102/9/14到期. 至現在103/6/26已經積欠差不多半年房租, 瓦斯費積欠4期(8個月), 水電各積欠1期.

我姊姊在103/4/11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他在103/4/15搬走. 迄今未搬.

我姊已要求瓦斯公司擇期去拆表. 水則是把總開關關小。

我們的租約上有載明附加條款”租約正常終止、或契約期滿未續約、或乙方違約而經甲方解約,乙方應於契約終止日遷出並遷空屋內家具垃圾、交還房屋門鎖鑰匙、繳清水電瓦斯費。如不遷出或違反前述條件,同意甲方不經催告通知,逕斷水電瓦斯,開啟門鎖,自行進入房屋,接管房屋,留置於房屋內之動產,均視為廢棄物,任甲方處理。甲方得以押金作為支付水電瓦斯及清除屋內廢棄物及回復房屋原況之費用

這樣就算我們手上的租約日期是102/9/14到期的,也可以直接去開啟門鎖收回房屋嗎?因為對方還在住。一定要找里長跟警察一起去才能開門收回房屋嗎?

因為 租約到期後,還有繼續收租,所以目前是不定期租約,但因對方積欠租金達四個月,故應先發函限期催告繳交積欠租金,否則終止租約,如對方仍不繳,再提起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Miss Dong 103-06-26 18:41

謝謝回答。

那麼我們租約中的附加條款”同意甲方不經催告通知...”如果是在手中有續約的情況下是否就可以合法直接收回房屋

如果是的話,我們想辦法看能不能以口頭同意對方繼續住到找到新住所為止,讓這房客租約補簽起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要自力救濟取回房屋,應該請里長跟員警陪同,否則難免發生強制罪的爭議。

2、惟本案仍建議您訴請對方簽讓房屋,並且要求對方給付無權使用的費用

Miss Dong 103-07-23 13:23

請問存證信函有規定要連續寄3次, 隔3天要寄一封嗎? 里長這麼跟我們講.

說我們之前寄的存證信函隔太久了沒用了. 得重寄

(看我們平民百姓如此溫和, 這麼久了還沒真正強硬起來趕人 >.< 已經又一個月過去...)

阿剛 103-06-26 14:05

本人因繼承,與妹妹共同擁有房屋一棟,因妹無動產,故長期讓她單獨居住.今因自己的房屋不夠住,欲搬往與妹共同使用繼承房屋,這時妹妹卻不同意讓我搬入,甚至不讓我進入屋內,  我還有許多私人用品放在其中一房間內呢!  請問我有一半的所有權,難道我不能入住嗎?  我要進去拿我個人物品,她能不讓我進去嗎?  請問我可以請鎖匠開門強制進入嗎?  還是應該用甚麼辦法呢?  請律師給予指點.   感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其舉已涉及刑法強制罪,如有必要可提告追償租金不當得利,甚至分割共有物,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103-06-25 15:33

在買賣合約中已有明文寫上, 根據動產第三章附條件買賣, 買方購貨若無法償付貨款, 則賣方得隨時取回原物以抵貨款, 買方不得異議.

   完成交貨的貨物,買方現在沒有錢支付,請問賣方可以直接強制取回原物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回條款為有效。

2、但是沒有強制力,僅能透過法院。或是在不違法、和平的情況下,取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6-25 14:11

您好:

在買賣合約中已有明文寫上, 根據動產第三章附條件買賣, 買方購貨若無法償付貨款, 則賣方得隨時取回原物以抵貨款, 買方不得異議.

   完成交貨的貨物,買方現在沒有錢支付,請問賣方可以直接強制取回原物嗎?

LALA 103-06-24 22:33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小女子問題有點多,煩請耐心閱讀: 

(1)我父親與繼母結婚,當時未特別約定皆為法定財產制,父親動產皆為祖產,陸續於婚前及婚後透過贈與方式取得,若父親在婚後將婚前贈與所得一塊土地變賣,其買賣所得的錢要納入夫妻婚後共有嗎?還是算我父親自己的財產

(2)若父親無立遺囑繼承人為我繼母、兩個子女,之後遺產分配,是(a)三人均分,還是(b)我繼母可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分得1/2,剩下1/2再由我繼母、兩個子女均分,哪個算法對呢?

以上,煩請諸位大律師解惑,小女子感激不盡!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過世後,就遺產部分,繼母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再主張繼承,除非您父親目前將財產贈與給您,避免有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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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與正義 103-06-24 05:34

律師您好:

案例事實如下,麻煩解惑

近日發現家父於家母過世前(2年內)提領家母的銀行賬戶現金,未得知家母是否授權辦理此事,詢問後家父抗辯為家母所贈與。家母過世後家父希望行使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若贈與為真,則這兩年內家父所提領的現金雖不計入差額分配,但是否要再分配後,將所領取的金額歸入遺產總額,平均分配

若行使分配請求權,若動產不足以分配,則動產辦理移轉登記是否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呢?

謝謝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主張該筆贈與為無效,但是必須有證據可以證明。

2、倘若該筆贈與為有效,亦可以主張納入遺產計算範圍。

3、本文建議您應該整理所有遺產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看看要如何提起確認贈與關係無效及遺產分割訴訟

103-06-22 09:12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103-06-22 09:10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原本的管線就是暗管的話,您可以要求以暗管的方式修繕。只是費用上仍然必須是必要的為限。如可以修,就無需換等。

2、是否可以據此解約,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阿樺 103-06-17 13:05

各位律師好:

請問結婚之前所購得的動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不到一年就分居(大約20年)~

如果現在提出離婚申訴可否成立?

而且對小孩從無盡到撫養與教育的義務

小孩子可否申請棄養責任?

謝謝!!!!!!!!!!!!

婚前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可訴請離婚,但要看歸責方是誰,對方沒撫養的話,可請求給付代墊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分居達20年訴請離婚成功之機會,應該不低,但還是要看個案,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婚前財產不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若分居已達二十年,似有機會可主張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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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 103-06-17 10:41

律師們好:

請教一下,離婚時夫妻財產配置權是將雙方之財產重新分配,分配之標的是否包括動產動產?另,若有負債(貸款),是否也要納入共同承擔?再來,分居後到離婚協議間,彼此所產生的負債由誰承擔?若此期間對方將名下財產刻意轉移(如存款金飾),只想主張財產重新配置從對方處得到好處,試問我方是否能主張任何權利?

至急,懇請各位大大律師給予指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夫妻財產分配的部份,是針對婚後剩餘之財產所為的分配(財產扣除負債)

2、至於分配的方法,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就依據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必須透過訴訟,則均分.

Demmi 103-06-15 15:14

你好:

家人跟朋友 有互助會關係 年前會頭 偷偷使用家人名義標會 錢全都拿去 事後才發現 才把互助會終止 但家人有2份 一份以被偷標 另一份尚未標, 總共金額153萬 以讓對方欠一年了,對方還要拖延 覺得沒有保障 請問現階段該如何處理 對家人比較有保障?  偷標的部份可以用借據的方式嗎?可以要求他拿動產當抵押品嗎?請求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會首可能涉嫌詐欺侵占罪嫌,倘若有標單,還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

2、您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並要求保人或是提供擔保。

3、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處理,或是直接備齊資料之後,提起訴訟救濟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1:38

您好!借據?這應該不是借錢吧?可以寫清楚事件經過,還款方式、期限等雙方成立書面協議,若對方願提供抵押品擔保還款當然更好;另外,對方行為可能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可考慮進行刑事追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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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yoyo 103-06-14 00:40

Dear 各位大律師好 麻煩了 因為家人不是很清楚該如何應對 煩請給盞明燈
在下因爸爸過世 爸爸有外配(越南籍) 我跟哥哥與外配要共同繼承遺產
因外配長期跟爸爸生活 外配提供其遺產資料 明顯過低(約二十萬台幣。家人討論估計有三百萬上下)
●問題有四:
1.請問如何要求清查其他相關遺產?(ex:外配帳戶 或 爸爸其他私人帳戶等 ps:確定無動產汽車)
2.如何請求返回或其他保護自身繼承財產的權利?(ex:民法1146回復請求權 179不當得利 184一般侵權等 抑或 刑法 侵占 偽造文書 詐欺等)
3.我跟哥哥可否用民法1030-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調閱 外配全部財產清單?
4.如何查閱外配全部財產資料?
●目前進度:
1.已經戶政除戶 並至國稅局開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動產汽車)"及"101/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主要看銀行利息)"、"全國贈與資料+遺產死亡前兩年內移轉財產明細(擬制遺產)"、"欠稅查復表"。共五份資料
2.並於國稅局拿到遺產稅申報書(須申報遺產總額)

●預計後續:
1.去金管會及壽險公會調閱 我爸爸的 全部金融存摺、保險資料
2.至民間銀行調閱各存摺起迄的交易明細
3.問外配是否願意提供全部正確遺產資料(或她願意提供他本身全部財產資料_聯合徵信之類)
4.走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謝謝各位大律師耐心看完文章 十分感謝 如能留下任何建議更是感激不盡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05

您好!1.財產部分可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清單以供參考;2.先確定遺產範圍及配偶有何不法行為,才能決定對該不法行為提出何種民事刑事追訴;3.民法第1030-1條是配偶專屬的權利,繼承人不能主張;4.除非能明確指出對方有何不法行為而訴請追查,否則其財產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遺產資料以國稅局資料為主,所以若您父親生前移轉,除非可以證明當時他無意思表示之能力,否則要追回仍需有更多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月足 103-06-12 22:39

於1/1  2014 車禍女兒當場死亡

對方開的是公司車

駕駛人,擺爛, 調解不成立, 因申請對方公司假扣押裁定,已完成扣押帳戶及動產,現在遭他公司抗告,禁止該第三人向債務清償

接下來該如何保護我被害人,如何處理 ,

avanwu 103-06-07 17:19

父母去年/前年相繼去逝.....

名下現金/動產/珠寶等.....都被長子以立遺囑方式歸入名下

其他3個弟弟+2個妹妹難道都只能搖尾乞憐嗎?

再者   長子在母親去逝前已用拐騙方式將地上房屋過戶到長子名下

土地權   其他小孩   還有權力分配嗎?

該如何做  才能制裁這沒良心的長子呢???

懇請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大哥與其他兄弟姊妹,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皆為父母親遺產繼承權人,且應繼份均相等,若您大哥不把遺產案應繼分分給您及其他兄弟姊妹,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您大哥交付屬於您之應繼分。關於拐騙之動產,若為贈與,且為繼承開始前兩年內之贈與,依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該動產亦可視為遺產計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7:37

您好!請先確認遺囑的有效性,若遺囑無效,所有繼承人都可均分遺產;若遺囑有效,則其餘繼承人至少可以得到特留分(即平均分配的半數)。另外,生前移轉若可證明係用拐騙等不正當方式,可主張移轉無效,歸入遺產分配,長子若涉及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也可追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都被長子以立遺囑方式歸入名下】就算立遺囑給長子,也還有特留分的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爭取應得的權益。

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您將案情交給柯律師 您即刻享有雙重服務。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屁 103-06-04 23:43

1:關於本票「到期日」寫到民國兩百年,「簽票日」在二十年前,民國兩百年未到不能討款和二十幾年前了,這樣法律還有效嗎?(因為我是接遺產來的票)

 

2:我問的律師債權人 在還未申請「本票鑑定」前,債務人將動產過戶給兒女,或轉售他人是成立的,不成立為「惡意脫產」,這樣兒女和買屋人都沒關係嗎?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

李先生 103-06-03 13:29

昨日與朋友出遊時,將機車停放停車格內

人就離開現場,但有熱心民眾跑來告知,車子遭到原住民騎車撞倒

撞倒第一台要扶起來時,又撞倒後面2台 扶起來後人就跑走

現場民眾有拍照存證 並且車上型車紀錄器也有錄到該名原住民之服裝 聲音

報警後 我們打算先聲請假扣押,因為3輛機車維修加上其他安全帽等財損要價1x萬

對方是原住民,我們不是歧視原住民,但身邊許多案例加上網路上都說原住民2手一攤說沒錢就不了了之

我想請問的是到事發地點的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事要扣押對方何物

動產還是動產 還是可以自行選擇呢 賠償金額1x萬 不太可能扣押到動產吧?

還有聲請原因該怎麼寫呢還是可以用擔保金代釋原因不足呢?

謝謝

 



已確定債務人之人別資訊?若完全不知加害人係為何人者,恐怕就算打算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亦根本無從具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李先生 103-06-03 14: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確定債務人之人別資訊?若完全不知加害人係為何人者,恐怕就算打算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亦根本無從具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抽空回答

 

目前警察已經連絡到對方 僅得知對方姓名 電話 請問一下這樣的資料足夠完備聲請狀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聲請狀除人別外,尚須說明對方有脫產之虞,若您無證據舉證對方有脫產之虞,即使聲請亦不會成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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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善人 103-05-31 00:38

個人常常參與動產糾紛相關課程,本日與同事討論過一個曾發生過的案例!

 

故事:

專任委託期限,101/1/1~101/12/1

屋主,在101/3/1,寄存證信函仲介,說之後要自用不打算賣,請求仲介合意解約

仲介同意解約,不需屋主支付違約金額!

屋主卻在101/3/5,與其他人成交!(明顯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

 

同事說法:

屋主與仲介雙方的代理關係已經合意解約,故之後成交不關仲介的事情!

 

Q1: 這樣屋主是否算違約?還是不算違約?

Q2:若能舉證屋主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是否算違約

Q3:若是的話,誰該負舉證責任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0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須回歸專任委託契約內容,有無特別約定,例如:若提前終止,是否不得於一定期日內與仲介曾帶看之客戶或其一定關係之親屬成交。再者,若有上開情形,而屋主卻規避此約定,而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似可認屬違約之情形。然此亦須由仲介加以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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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MM 103-05-30 10:29

信用卡欠債與惡親戚佔屋急件詢問】

律師群 您好:

我於一年半前刷卡共計約五萬元,但因故失業,後又因身體因素無法工作,現債權銀行中國信託發文要求清償債務,因個人名下繼承動產一戶(但因長年離鄉在台北打拼,南部老屋早已被家父離婚之前妻惡性佔據據為己有)

先前個人曾想過出售房屋,以利做財務運用一途。但因其前妻耍潑不肯搬走,故僵持五六年,使我的財務無法做有效利用。

這一年半因健康因素無法工作,個人有意償還欠款並做為醫療診金,故決意出售房產,但因惡親戚強佔,個人對方法律事務並不瞭解,也無法請其離開,簽立房屋買賣契約後發現此番情況,竟讓房屋售價直接腰折一半,等同法拍價格。

今收到法院來信,其屋將於6/11查封,進行拍賣,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做會較理想?個人已抱就算是拍賣其屋也要將此二事(欠款與惡親戚)一併解決,但不知這對我會造成什麼影響?

尚請協助回覆,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向占有者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免能以強制執行方式將其趕出,以賣得好價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ss MM 103-05-30 22: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向占有者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免能以強制執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婷婷 103-05-29 11:57

請問生母在我三歲時和監戶人父親離婚,之後再結婚

結婚後生兩個小孩,名下有一間動產

如生母死後,無遺主說財產繼承

動產在再次結婚後買的

法律上我有沒有繼續權?

 

生母死後我需要簽署任何文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9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您母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享有第一順位繼承權。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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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婷婷 103-05-29 12:15
動產在再次結婚後買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5-29 12:32

您好!只要是母親死亡時遺留的財產,您都有繼承權,與母親何時購買沒直接關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與生母再婚後之配偶及另2名小孩都有繼承權,惟如生母再婚後配偶之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之金額比生母還少,就會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

價值 103-05-26 20:41

二年多前 我借給某間公司 金額高達1千多萬

後來公司開的票 幾乎都無效了

手上持有

借款人的ID 本票 支票 借據

這樣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徑來討回部分債務

我所知道的 對方名下已經沒有動產

且公司欠銀行的金額 也很龐大 且公司在銀行端已經沒有信用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7-31 17:32

1. 可先發支付命令看看,

2.視案情對方有無詐欺侵占,再提刑事告訴

 

價值 103-05-26 18:06

二年多前 我借給某間公司 金額高達1千多萬

後來公司開的票 幾乎都無效了

手上持有

借款人的ID 本票 支票 借據

這樣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徑來討回部分債務

我所知道的 對方名下已經沒有動產

且公司欠銀行的金額 也很龐大 且公司在銀行端已經沒有信用了

 

莊惟堯 (名寶) 103-05-26 22:39

您好

您的問題,無論債務人現今是否仍有財產,仍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一方面申請假扣押債務人之財產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支票借款所循之法律程序並不一樣,現階段您仍可以先進行,至少要先取得債權憑證才能持續追討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縱使超過票據請求時效  你還是可以依據借款契約跟對方主張權利  然後把票據當作證據提出給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本票,可聲請本票裁定;若有支票,可提出票款返還之訴訟;若有借據,可提出借款返還之訴訟;若可證明對方借款之初即無返還之意之詐欺故意,亦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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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泰泰 103-05-25 14:41

債權銀行債務人我叔伯甲.債務人叔伯的兒女Z(債務人甲的繼承

甲為被繼承人阿公的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繼承動產

(被繼承人是我阿公)103年4月初被地院查封動產.有由債權人代為辦理

繼承登記之必要.

請問一下我阿公往生10幾年了.房子財產為何掛我阿公的名字.

房子財產備考是僅執行叔伯的兒女繼承之權力

但是問題來了.第三人是我和其他八個人(被繼承人阿公之繼承人)

這時候我該如何拋棄繼承?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拋棄繼承應於您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於法院辦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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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該執行標的物之動產依法於被繼承人即令祖父死亡時即由其繼承人所繼承承受,惟因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故而在辦理動產繼承登記完妥之前,是無法進行拍賣的,所以法院才會在債權聲請執行時,先命債權人進行代辦繼承登記之程序,以利後續執行程序進行。

民法第759條
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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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應於各該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超逾前述法定除斥期間者,其拋棄繼承之形成權依法即歸於消滅,不得再行主張。(即使向法院具狀聲請備查,也不會獲准)

民法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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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志 103-05-24 21:22

請問已經跟書記官確定好時間要去查封債務人名下動產,若當天現場無人在家或有人在家不開門,我是債權人我要做什麼事而書記官要做什麼事?是誰要聯絡警察及鎖匠?是債權人要事先去聯絡的嗎?請告訴我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而我要注意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債務人不配合,將請管區員警協助完成查封程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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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最好能在事前聯繫債務人請其於查封期日在場,另外一併最好也聯絡繫鎖匠及員警到場協助以俾債務人於查封日未在場時也同樣能夠順利查定執行標的物現況,以免須再重定期日重行履勘執行標的物現況。(所提到的這些工作都是債權人事前要去作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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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游 103-05-21 21:05
我申請查封動產,債務人寫"異議狀"給法院;
法院表示我申請拍賣物估價高過我的債權甚多,
要我撤回部分的拍賣,
請問我可否寫"異議狀"找理由阻止異議,
儘快全部拍賣嗎?謝謝~
land506@gmail.comㄒ
連絡電話:0930-137902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對方的異議狀,您可以寫陳述意見狀向法院說明無超額查封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撰寫相關陳報狀說明您無超額查封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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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還是可以向執行法院陳述意見  表示並未超額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Yvonne 103-05-13 11:20

律師您們好:

最近在某仲介簽訂了一間中古屋,原本五萬元的斡旋金在簽訂動產買賣契約書後,自然也轉為了訂金!簽約當天,壓了兩張房子價格的本票,要在7/5日前繳清!我本來就是要買,也很喜歡那間房子,所以就簽了本票

但是日後去看房子,發現漏水問題(房屋現況的有無滲漏水選項是勾否的),天花板大面積滲水,地上也留了一灘水...仲介是說因為大雨從沒有封住的冷氣孔灌入,可是我看了冷氣孔的位子,上方有超大遮雨棚,大雨怎麼下是絕對下不到仲介所說的那個冷氣孔的!

於是我請了熟識的水電師傅去看,師傅說造成漏水是因為樓上陽台造成的....可是售屋主只重新粉刷有水痕的地方,漏水的問題依然還在.....所以現在,我傾向不買了,五萬元被收走沒關係,但問題在那兩張本票,請問本票的金額還是要依約負嗎?還是我要賠償多少呢?若可以節約的話,仲介費還是要給嗎?

單以漏水瑕疵,要主張解除契約,困難度很高,減少價金比較有可能,除非要詳細論證漏水的程度到可以解除契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17

請盡快發函表示解約,不過瑕疵是否重大到足以解約的程度,要看每個個案,不一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發現該瑕疵,自應先發函通知對方,看對方是否願協商解決,若不願意則應保存證據,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賣方修補瑕疵,並針對該瑕疵請求減少價金,若欲解除契約,僅有漏水瑕疵,似有困難之。再針對動產現況說明書部分,除非漏水情形非常嚴重,方有可能構成刑事詐欺。若真的想悔買,仍須視個案契約如何約定,加以設定停損點。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1:35

 1. 若是已簽訂了買賣契約, 就要付仲介

 2. 似乎還未交屋, 所以應該還沒有出賣人瑕疵擔保的問題, 減少價金, 解除買賣契約等瑕疵擔保規定都還談不上(民法第354條). 所以您可發函請對方修漏水到好才交屋, 限期修好, 若期限過後還沒修好, 則取得契約解除權(民法第254條). 解除契約後才能回復原狀而拿回本票. 此情形, 是可歸責於他方而解除契約, 反倒是你可以對對方請求損害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香腸 103-05-12 21:25

前妻法院提告判決贍養費80萬元.給予幾次之後就沒有給了.請問贍養費是否有時效.有的話是幾年.帳戶中是否可以有存款.名下是否可以有動產.之後再結婚是否也會影響現在的妻子以上所有問題.

Louis 103-05-11 17:04

債務人13年前以贈與方式將名下動產過戶給配偶及子女,因為已經超過撤銷期間,我可否對受讓人提出不當得利,要求受讓人賠償受讓部份的不當得利以抵債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當得利時效為15年,可盡快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你與他債權債務關係有幾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香腸 103-05-11 12:53

前妻法院提告判給贍養費80萬元,給予幾萬元之後就沒有在給.請問我名下是否可以有動產.銀行帳戶中是否可以有存款.那法院判給贍養費是否有時效.如果有是幾年.

Louis 103-05-10 16:48

您好,小弟因為拍定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但因土地未併同拍賣,土地所有權人正對小弟提出訴訟中。該土地及建物原均屬同一人所有,後原所有人贈與給其配偶,但因建物未辦保存登記所有權仍屬原所有人??所有,故債權查封拍賣,而被小弟拍定取得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想請教幾點:

1.土地所有權人主張有優先購買權,但小弟查到原所有人係得知法院即將進行查封後,才緊急將名下十多筆土地及建物以贈與方式過戶給配偶及子女過戶後一個多月,原所有人名下其他動產即被查封,經過十多年才由小弟拍定建物。小弟是否可主張原告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無效,不具有優先購買權?

2.對方主張其為房屋實際所有人,要求小弟返還房屋,小弟應該是擁有該建物所有權,應該會是我勝訴吧?

3.對方主張小弟無權佔有土地,要求拆屋還地,以法定租賃權觀點,對方主張是否無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76條規定: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之規定。若您為建物拍定人,對土地似有地上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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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3-05-08 23:07

民事庭已經打完了 勝訴

我今天去國稅局查資料 沒有收入跟動產 這是代表他銀行沒存錢嗎?請問律師 法院的人跟我說要是有存錢會有利息利息就會有收入 完全沒收入就是沒利息沒存款

那這樣我要怎麼索賠呢? 跟本收不到錢阿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23:17

您好!可以查對方有沒有新工作可扣薪水;勝訴後執行不到財產也是常有的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1

您好,關您的問題,可扣度對方薪水三分之一,若對方無財產亦無工作收入,您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並記得需定期更換之,待對方有財產時,再為執行。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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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執行名義了  就查報債務財產  如果沒有財產當然無法執行  可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08 19:00

您好~想請問.婚前妻有前多家銀行卡債.婚後銀行可以向丈夫求償或者扣壓丈夫的財產動產嗎?還有如果婚後妻子有保保險.受益人為丈夫~若以後妻子到了天國~銀行可以扣壓保險理賠金嗎?麻煩了~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9:16

您好!銀行只能就妻的財產清償債務,因為即使是夫妻,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即可;保險金不是遺產銀行不得扣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保險理賠後,即為受益人之財產債權人當然即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取償。至於債權人如何查悉該保險金所在,則係另一個問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6

您好,關您的問題,夫妻債務各自獨立之,不能因您之債務而執行配偶之財產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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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目前夫妻財產不會互相受到債務影響  這部分不用擔心  2.如果是屬於妻子要保之保險  要看保險性質為何  保單還是可能受債權人執行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SimonC 103-05-08 15:07

若因為身體的關係 我將不久於人世

我父母還健全, 且有子女

請問 我可以在遺書指定父母名下的動產, 未來若是有處分, 指定分配給某一個子女繼承嗎?

 

可以指定,但不能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也要注意遺囑必須要具備的有效要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若您先於您的父母過世,則於您的父母死亡時,就您原本得與平輩兄弟共同繼承之份額,原則上依法會由您的全體子女共同代位繼承(若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均不存在,則再往下遞延孫輩,依此類推),您的子女每個人的就其祖父母遺產之應繼份均為相等,另外於您的父母或其他被繼承死亡前,您對其名下任何財產僅有期待性質之繼承資格,而沒任何加以處分之權利(處分之權利在財產名義人),所以即使以遺囑契約等形式加以載明處分之約定或條款,在法律上對於您的被繼承人也是完全沒有任何效力的。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39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民法第 1140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8

您好!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您父母的動產您沒有處分權,即使您在遺囑指定也不發生效力。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38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得以遺囑處分您的財產,但不得涉及他人之財產,即使您指定,亦不生效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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