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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4-03-13 10:46

之前早上要上班時不小心從車庫出來撞到鄰居的車子,但是有請里長來雙方也同意和解了。但是對方又去法院提告怎麼辦?

車子是停在車庫約2.5米~3米的地方正對我家車庫出來的地方,沒有劃線。對方車上沒有人只是停在路邊。巷子一共大約4~6米因為道路上也有擺花盆,小弟家都沒有擺是其他住戶擺的,所以能用道路會在縮減。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3 11:53

陳先生您好,

和解書簽了嗎?簽訂的內容為何?和解條件是什麼? 這些都是和解非常重要的條件。

很多朋友在簽署和解或任何協議時,為了節省費用都不願意請律師審閱(審閱或修改和解書的調其實不會很困難),到最後就只好付出更多的金錢與時間來處理後續問題。

建議陳先生提供當時的和解條件與律師做討論,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

律師

一、和解為常見之解決糾紛方式,依民法第七三六條之規定:「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和解一如買賣、贈與租賃等僅為契約的一種類型,只是其特色在兩造彼此相互讓步以定紛息爭。
和解契約與法庭上之訴訟和解不同,並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得直接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故為確保和解契約之實現,最好於訂定和解契約同時履行和解條件,以免和解契約也發生類似買賣、租賃契約債務違約不履行之情形。
另依民法第七三七條之規定:「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即當事人因和解讓步所拋棄之權利均將歸消滅,原則上不得再行主張,至於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則由和解契約之約定內容取代,一以該和解契約內容為準。

二、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3 20:07

和解時雙方並未簽立任何書面,屆時可以請里長出來作證。

吳傑瑞 104-03-12 13:14

您好:
近年發現所居屋處內牆壁出現連續之結構震動低頻噪音,且其有逐漸嚴重之情勢,為家中成員生活所無法容忍之噪音,長期下來已導致生活於屋內之成員耳鳴、聽力受損、精神不濟、失眠、小朋友半夜驚醒等問題,明顯侵犯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 個人針對屋內以可能產生之噪音之自有設備如冰箱、變壓器等,經總電源斷電分析,其所述之連續結構震動低頻噪音並未依斷電後而消失,故合理懷疑噪音源為非自家設備所產生,已知可能之噪音來源為本棟大樓、鄰棟大樓或社區之公共設施、緊鄰賣場及商家、公單位設備或緊鄰住戶之私有設備。

多次反映環保局處及本社區管理委員會, 每每得到的回應皆為噪音無超標, 無法處理. 但實質上此低頻聲已嚴重侵害個人及家庭居住安寧的權利. 

因為本人無法以個人之力成功協調各單位配合(環保局/建管處/警察單位/商家/管委會/鄰居...等)亦無相關專業設備可以使用來調查噪音來源或進行蒐證. 由於管委會的消極處理態度, 目前希望透過正常訴願管道,能尋求解決.

請教律在找無噪音源的情況下:

1. 由於每次都是口頭反映, 是否需正式的發函(存證信函), 請管委會盡其義務保障住戶居住安寧的權利. (管委會有這個義務與責任協助受災戶處理來源不明的噪音嗎?)

2. 如果管委會消極處理, 走法律途徑是否有解決問題的機會呢?

3. 侵擾問題尚未被解決前, 是否可以暫停向管委會繳交管理費? 或要求管委會提出損害賠償呢?

謝謝您

小P 104-03-11 21:28

我要訴請離婚,但沒有那十大要項,只有第二項的因重大事由,無法繼續維繫婚姻

主要是男生對於夫妻之間的問題處理能力不足,處理的方式也不對會將夫妻的問題丟給家人(男生父母、弟、妹、姑姑)處理,讓婆家對媳婦的印象改觀,小姑小叔對大嫂的質疑,導致妻子在婆家無法立足,第一次發生爭執時,妻子因長輩的勸說,願意再給男生一次機會也希望他能有所長進,於是與先生之間簽訂契約離婚協議書,但表明這些契約及協議書不會有第三者知道,若有第三者之情表示婚姻關係破滅,沒想到48小時之內,先生再將夫妻之間的條約(契約)全盤告知,也導致兩親家變冤家!再者他完全沒有主見,因為家人不讓他來,他便可以對妻子漠不關心。

試問這婚姻是我和他還是我和他家人....如果我當作沒爭執再回到婆家,往後夫妻間的問題我是要找先生商量還是找公婆商量?而且婆家附近的街訪鄰居也知道我們兩家起衝突,原因全歸咎女生愛錢!(女生從結婚至今從未向男生要過錢,後來是因為男生不顧慮自己經濟狀況而執意買200萬的車子,因為父母會給予金錢資助,男生沒有顧慮到家庭,女生擔心未來孩子的教育才要求男生有給生活費的習慣一個月僅有四千喔)

從103年11月至今長達四個月,起初一個半月毫無消息,之後是因為友人告知一個丈夫該有的關心,才開始有簡訊對話,但對話也都衝突居多,因為我對這段婚姻感到心寒,要求他出面直接辦理離婚,男生的態度時好時壞,反反覆覆,一下子說要辦去他那辦,一下子又說沒有要辦理的意思,甚至我懷疑部分簡訊是由弟弟妹妹代為書寫,有時會傳訊問產檢如何~但他本身卻毫無行動....打電話給他也是給弟妹接,也是無法好好溝通!

請問這樣的訴請離婚的理由夠充足嗎?

1.  有關離婚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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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1 22:15

要用第二項離婚,基本上具體事由越多、證據越多對您越有利,而且這些事由都要指向是可歸責於對方所致,並且要讓法院相信這些事由是會影響到婚姻存續與家庭生活美滿,而不僅只是單純溝通不良,如此,方能提高裁判離婚成立之機率。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況,要訴請離婚勝算不高,您必須再去證明兩人已無法繼續相處,如發生爭執有暴力情況、因為婚姻不佳導致您無法正常生活、男方不願意承擔身為丈夫的責任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我國對於裁判離婚之要件很嚴格,但是若夫妻雙方間之感情已經沒有回復的可能,且有相當證據可以證明,則建議還是可以將資料整理好,向法院提起裁判離婚之素,並藉由調解委員居間協調下,談離婚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23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53

 婚姻裂痕本來就是一連串小問題累積起來的,

不過在台灣離婚很有難度,用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需要多證據

建議先將你跟你先生間的問題及證據先收集好

至於與婆家的衝突是另外一個需要蒐證證明的重點

 

小P 104-03-12 13:37

目前證據就只有錄音他答應的事情,訊息之間的衝突及兩人所書寫的條約

至於跟婆家當初是家人討論不合

之後對話也沒有錄音但有擴音給家人聽

請問何謂具體證據

Jeff 104-03-09 00:19

本社區是桃園市獨棟的集合式住宅,有成立管委會和住戶規約(公寓大廈管理法)。原屋瓦有施工瑕疵多年來時常掉落,現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全社區每戶的屋瓦皆換新,但所換的屋瓦顏色和原舊屋瓦顏色有不同,請問需要到政府機關申請變更顏色嗎?要到哪個單位去申請?

另外有一戶鄰居遲遲不肯簽約換屋瓦造成她那一棟無法動工並影響其同棟鄰居的權益,其他棟都將陸續完工,是否可透過法律途徑要該住戶簽約換屋瓦,社區換屋瓦是各戶各自和廠商簽約付款方式。

謝謝!!

 

TRUDA 104-03-08 15:04

我家是住公寓,樓下的地是大家都可以停車的,

家裡有三臺機車一臺腳踏車都停在樓下,ㄩ

三臺機車並排停,腳踏車機車旁邊,可是我家漏樓上的鄰居都會故意把腳踏車移到樓下鄰居的門口,自己去停腳踏車的位置,害我們被誤會亂停車,昨天更誇張把腳踏車用推的手法推向其他地方去,自己去停腳踏車的地方,不然就是故意從樓上吐痰到我家的機車上面,不然就是在我家的機車上貼紙叫我們不要停在那邊!我覺得很耐悶,既然是公有地,為什麼我們不能停?他可以停?是否可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強制罪報警處理呢?腳踏車因為姊姊嫁出去,所以一段時間沒人騎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8 22: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可以報警處理。

對方可能涉嫌強制罪的部分,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Suru 104-03-08 13:51

公寓之前出租給學生

後來樓下鄰居說,學生抽菸將菸蒂丟在他們的採光罩上,導致他們的採光罩受到侵蝕,不能使用,對方採光罩已經裝設十年了,我想請問說,這方面的賠償問題,我們需要全額賠償,或者是部分負擔

楊律師 104-03-08 15:49

 

因遮陽設備因耐用年數只有五年

對方裝設已10年

僅剩下百分之10之殘值

故對方僅能對遮陽設備向你們主張其價額之百分之10

例如對方裝設新遮陽設備工資要1萬 材料要1萬

工資你們要全部出 

而材料費用你只要負擔百分之10即1000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6:28

若此情屬實,且您已賠付給樓下屋主,您自可請屋主讓與請求權而對承租人請求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47

若要硬一點,可以主張非您承租戶所造成之損害,不予理會,等對方來告(不見得真的會有人為這種事提告);若基於鄰居間之和諧,就可以考慮協調一下,看各自負擔多少補償給對方。

ALEX 104-03-08 10:13

您好:

      年前選舉活動頻繁,我家鄰居(簡稱甲A)參與賄選活動被人舉發兩次,只因檢調過程中透漏有鄰居看到參選人與他接觸頻繁(常去甲A家),但無直接指名也無說舉發者是否是附近鄰居當中,但甲A毫無證據一口我祖父(80歲)為告密者(因為其他鄰居為親信),但事實我們不是告密者,甲A在前日下午找我祖父談判,過程中一直說我祖父是抓耙子,又不當恐嚇,並且生心不滿與本次當選里長聯合,將我祖父鄰長職務去除取代而之,想請問如此行為我方可根據什麼法律控告如此不講理惡鄰居? 以上 麻煩律師   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1:04

1. 誹謗必須是公開傳述不實的事實,致被害人的社會評價受到影響;而恐嚇則是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事實告知為成立要件。要符合上述法條要件才能構成。

2. 您所述情形,必須視對方說話的內容、傳述的對象、場合乃至於背後動機等,為綜合判斷,若符合上開法條規定,自得提告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似乎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具有專業律師為佳】。並請蒐集相關資料,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說您祖父是抓耙子,確實有可能會有誹謗之問題,此為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小許 104-03-08 09:57

鄰居住家內蒐集資源回收垃圾規模甚大,

時常家中擺放不下,擺放置道路旁或鄰居門口,

造成蚊蟲孳生及環境髒亂惡臭,

環保局已多次關切勸導,但鄰居行為依舊,

請問是否真的無法可開罰,如何才能有效改善鄰居行為?請幫幫忙...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1:50

1. 這種情形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是可以連續開罰。

2. 除此,若造成生活上影響甚至影響健康,亦得蒐集證據依據民法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vtec0916 104-03-05 16:10

您好! 最近簽約的一個尚未完工的新建案, 因為是透天厝, 在簽約購買前有詢問清楚化糞池的位置, 建商經理說在前面才決定購買, 但是後來拿到電力圖/建圖等才發現是在房子後方, 因為後方為擋土牆, 左右鄰居都牆隔起來, 未來抽水肥勢必由前面經過自己家裡面, 建商在Line上面有承認表達不清楚, 並道歉, 請問要如何追討自身權益? 謝謝! 

3/9補充:

  到工地發現一面外牆是用紅磚推砌而成, 但建商自己的合約中已載明外牆皆為鋼筋混泥土灌注, 此已構成物之瑕疵, 反映只說會加強防水, 但明明就不同, 請問應該等蓋好確認非合約中工法再提求償/解約/減價金, 還是現在就應該提出? 

 可要求減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5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減價,或是解約並且請求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是起訴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05 17:33

您好,

房屋的完成狀況與當初的施作圖有差異即構成物之瑕疵,如果影響房價或居住之生活品質嚴重的話可以請求解除契約,但如影響的範圍不大時即使提告也可能只獲得可以請求減價的判決。理由是「對價平衡」,對方提出的物品品質必須與您的買賣價金衡平。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5 17:41

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建商,表示圖面與當初承諾不同為有瑕疵要求減少價金。

一、要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二、契約的部分要拿出來比對一下。

三、不宜貿然解約,風險過高。

四、減價風險相對較小,但減價有時間限制,請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未達解除契約之程度,而減價部分可以再跟建商協商,本件應先發函給建商告知違約情形,以利下一步的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41

您好,建議先以協商之方式先與建商談是否補償與您。

若建商拒絕協商,再以存證信函通知有不符合契約約定內容之瑕疵,並主張減少價金(依您所述,解除契約似乎不太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15

您好,補充說明亦可向可縣市政府消保官處,先聲請調處,若調處不成,在寄發存證信函為瑕疵通知並主張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

懇求各位幫忙 104-03-03 00:53

如標題這狀況已多年 懇求法律也懇求各位的幫忙---讓我母親解脫,也讓無辜的奶奶爺爺可以平靜的度過晚年。

首先  傷害毆打的部分是要開驗傷單 還要附上證據這有概念。
這麼多年 因為母親被父親控制有很多的卡費、債務都是母親當人頭,故一直躲債中。也沒有提告。目前是準備提告,如被銀行查出 也願意乖乖還清債務(反正不還銀行也是被父親拿走 還被當成狗)
母親如尋求113或報警會有保護嗎?又 因目前母親都暫躲他處, 連工作也不敢去。尚未被揍,請問是一定要受傷才能提告嗎?(之前都一再原諒 容忍 也沒有蒐集證據 )
提告的話 如果父親還是跑到上班的地方鬧事 我想警察也是只能勸勸。
又如 今晚父親來阿公阿嬤家繼續吵著要錢警察也還是只能勸勸就離開。

能不能救救可憐的爺爺奶奶呢?  (雖沒有住在家裡啃老 但欠債的金額已經輸掉一間房子了)這些事情 鄰居都應該有耳聞都可以蒐證
我希望的結果是---1.判准離婚 讓我媽可以過還債但平淡的日子。
2.希望爺爺奶奶不要因為怕被打鬧事 而默默塞錢給父親讓他覺得吵了就有糖吃(不知爺爺奶奶是否也有保護可以申請?)
3.是否可以 以未扶養子女是由奶奶帶大為由 脫離父母關係呢(我還有個弟弟----當阿嬤要不到錢的時候 就會跟只有上大學打工的弟弟要錢)
另外,父親除了躲卡債之外 目前還跟茶店卡拉ok店賒帳。(現在就是來要這些錢)
當然 我自己也清楚 要是每個人都要這麼多保護 警察一定忙死了且以上這些 似乎離被關還有一大段距離。反正償還債務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每天沒錢喝酒賭博欠債。所以,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難道真的要弄到出人命的時候 才是可以控告 或是這樣的垃圾才會被抓去關呢??過幾天是發薪日,我想這樣的劇情一定又會重演。 

又因我是女生 很難阻擋許多事情,在此發問如有辦法必定委託!!!!以上。

懇請盼望回覆。感謝也辛苦各位  小女子萬分拜託!!

楊律師 104-03-03 01:06
對於你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你得爺爺奶奶跟母親,建議求助當地縣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會友專業的人員幫忙你們聲請家暴令。
2、至於離婚,建議找專業律師離婚訴狀起訴法院較妥
3、你弟弟與你的父親在法律上的父子關係,是沒辦法因為你弟弟是奶奶扶養長大就脫離這層法律上的父子關係的,至你弟弟是否願意一起聲請保護令,是可行的辦法

 

 

以上供參考

1. 依你所述情況,可以雙方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為是由訴請離婚,這部分成功機率是高的

2. 如最近還有毆打情況,可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再爭取通常保護令(遠離令、遷出令)

3. 您爺爺奶奶的部分,也可爭取通常保護令(禁止不法行為、騷擾令)

4. 法律上沒有所謂脫離親子關係這種聲請,但如以後您父親要求您們扶養,依您所述情況,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就本所承辦經驗,通過機會是高的

以上這些,都必須在法院程序中聲請調查證據,例如調閱病歷、傳訊證人(設計在法庭中欲提問之問題來引導證人回答出有利的說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來鬧事,可錄音錄影蒐證之,作為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來鬧事,可錄音錄影蒐證之,作為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阿翔 104-03-02 23:24

想請問,因為我的車子停在自家門口,車頭是朝右邊鄰居家的方向,

有天晚上,警報器響,下樓查看,發現左徹前保險桿遭到刮傷

刮傷的地方剛好是保桿的圓弧角

而右邊這戶鄰居是把他的轎車,停在自家車庫

當下我就報警,警察也來量,我合理懷疑我的左前保桿圓弧地方

是右邊鄰居開車出來,他的左邊車門直接划過去才造成的傷痕

警察調閱對方行車紀錄器,確實當晚他開車出去

是朝左邊出來,所以更加證明我保桿上的傷痕,是對方所為

當下警察也有在他的左邊車門量測到跟我左前保桿同樣高度的傷痕

所以隔兩天我提出毀損告訴,因為對方不承認

今晚警察打電話來說,筆錄被偵查隊退回

還要我們再去補明我們認不認識對方,偵查隊退回理由是

毀損必須是"故意"所以要我們再補筆錄

所以,我現在不懂了.難道這樣不算毀損?

我的勝算又有多大?還是該怎麼做?請教各位大師

楊律師 104-03-03 00:17

刑法毀損罪的確是只能是故意毀損才能構成立

過失毀損則不成立犯罪

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故意開車毀損你的車(但很難舉證)

但你的愛車損失還是得依民法規定向對方請求賠償

 

是建議你將車開到修車廠維修之後

保留維修費用單據

將上開維修費用總額

民事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賠償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3 10:01

1. 若鄰居不是故意刮傷您車,自無刑法毀損罪的問題,因為毀損罪並不處罰過失

2. 依您所述情形,至多僅得請求修復刮傷部分的費用

供參。

不乖 104-03-02 16:26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我發現2次母親無故到隔壁鄰居家中,我懷疑對方對母親誘侵,我事後問母親你去隔壁做什麼,我母親說她進去鄰居房間衣服脫光光玩,對方會給他錢,我就故意說我要跟對方老婆說我母親說不行他老婆會罵她及打她我不知我母親說是是否全部實情,而且對方是個80歲多的老人家外加我母親是個中度智能者,我怕我去找對方理論或報警,對方或警察會說你母親是智能者話不能信,而且我目前沒有證據,只是我母親常常說對方都會給他錢,想請問我要怎麼做? 還請各位律師協助,讓這樣的人關進監獄,不要讓他再害其他人,謝謝

楊律師 104-03-02 17:00

刑法第25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建議先跟當地警察分局或總局報案(別找派出所)

因為你母親有中度智能障礙 要帶妥相關證明文件較妥

如有任何疑問 來電討論

要先設計問題對對方進行套話錄音,且由於您母親有智能障礙,所以在您母親能陳述時,也要設計問題進行問答錄音,再向地檢署具狀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要先搜證,再考慮是否提告

二、搜證後可以考慮先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給對方。

三、這類案件是非告訴乃論提告後就算是你們與對方和解檢察官及法容都會辦到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2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後,比如說錄音(可在媽媽身上放置錄音筆),再行決定是否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蒐集證據後(如錄音錄影),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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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乖 105-01-22 14:59
回覆 不乖 的發言內容:

 

如對方被起訴刑法225條(乘機性性交罪):那被害人可以要求精神上的賠償嗎?
Chia-hua 104-02-26 19:28

去年10月底結束完工作之後三個月,一直待業在家裡為下一份工作要準備的東西打拼,有時候會聽到鄰居怒吼我不工作,我心裡感覺不舒服,請問律師如果鄰居怒吼沒有指名道姓,但造成我心理上不舒服以及傷害到我個人的名譽,是否能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6 20:58

單純心理不舒服尚不構成誹謗,必須客觀上足以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才算。

一、毀謗或許比較難構成,但是如果對方太過分,還是有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72條第3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的可能,所以比較可行的辦法是找警察去規勸對方,如果再不改,去警局備案,要求警察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對他開罰。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6 23:19

關於您的問題,鄰居尚未有刑事上之責任

Chia-hua 104-02-27 19:0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鐘律師何謂客觀上足以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

Chia-hua 104-02-27 20:08

請問律師,失業被鄰居罵,難道沒有法律可以制裁鄰居這種行為嗎?

Emily 104-02-24 13:56

關於防空避難室遭一樓住戶侵佔使用,我於100年間購買此處同一棟五樓房子,於101年間發先梯間惡臭味飄散,然後往地下室查看發現有兩位年邁老人居住,老人常與一樓住戶有互相往來,且當時我有像新北政府工務局檢舉此處遭隔間使用,當年工務局前來查看,並且與一樓住戶一同勘驗地下室,當時有兩位警察錄影,一樓住戶當時並親口承認承租已久,後來勒令限期拆除,爾後一樓將地下室拆除了,但如今扔有一堆私自物品放在地下室,同年我向派出所報案告刑事竊占罪,如今收到不起訴通知,原因因一樓住戶找來前里長說證詞證詞指出一樓住戶當時經營雜貨店,所以將地下室隔間(民國89年),檢察官調地籍謄本(76年持有至今),依照持有年份算起已逾數年早已過追訴期,所以不被訴。此鄰居未經其他住戶同意,也遭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證實有隔間,相對人在工務局勘驗時警方錄影情況下親口承認使用數年,只是前往偵訊時死不承認,想問,如今繼續遭侵占為何不被起訴,竊佔若持續性至今都繼續佔有追訴期有如何界定?我們是否告錯?還是....?懇請眾位律師協助解困!感謝

104-02-23 17:49
我被通緝詐欺,目前案件已移送地檢署,前陣子台中調查處有請我過去描述被騙經過。我想請問現在我有那位通緝犯的聯絡電話,是他以前鄰居通緝犯家人口中得知的號碼,那我應該把此訊息提供至哪個單位?調查處嗎? 另外請問因為只有號碼這個線索(申辦人沒意外應該是人頭戶)這樣警方可以查出從哪發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1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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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則上你既然已向調查處提告,把這條線索給調查處即可。

二、提出告訴,比較重要的是要如何證明他詐欺你,這部分你的證據足夠嗎?

三、還有就是民事時效是二年,提出刑事告訴並不會有中斷民事時效的效果,所以如果你有打算為民事請求的話要儘快處理才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以電話約時間,謝謝你。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48

您好,若是檢察官指揮辦案的案子,建議可以直接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

Lun 104-02-22 23:47
你好!今年1月底的時候發現我們家失蹤的鞋子原來是被鄰居小孩偷走(未成年),經過詢問後確定是她!而且聽她家人說他已經是累犯了!但因為是鄰居所以有擬一份和解書,內容大致上是說「在0月0日發現她偷竊我們的鞋子,希望他能夠賠償我們金額0000,如果今天付不出來的話,就在00天後償還即可。但若沒有做到,即刻報警」大概是這樣,而且我們在這之中我們也有「錄音存證」確定她承認是他偷的沒有錯。但問題是時間到了他人卻沒出現!其實蠻生氣的,所以希望她能夠得到應有的「教訓」,只是因為聽說未成年刑責比較輕甚至不需付什麼責任及刑罰,是這樣嗎?因為我覺得不能就這樣結束這件事!我該怎麼做呢?告他我們是否也一定要出庭?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謝謝

一、告刑事的話你們會以告訴人立場被傳出庭。

二、這個金額好小,如果找告訴代理人的話你們划不來呀。

三、民事部分可以考慮以支付命令的方式處理。

四、竊盜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告進去後一定要處理到底,既是鄰居,是否提告請三思。

五、本件金額過小,可考慮以調解方式為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4 17:48

Dear Lun,

本案由於你們已經簽署和解書,所以應該是對方沒有履行和解條件之毀約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如同楊大律師所言,本案重?告訴對你們而言可能費心費力,且對方若未滿十八歲受少事法的保護,大多是以保護管束做為處分。若能夠進一步與對方父母重?談判,請求其支付和解金或發支付命令來要錢都是比較輕省的手段。(但支付命令仍須支付規費1000元,所以請你們衡量鞋子的價值後再決定/但如果對方已返還所竊之物則你們在刑事上可能沒有立場可以主張)。

蔥哥 104-02-22 07:05

大家好

我這邊是電梯大樓

隔壁鄰居長期在窗台放米給野鴿吃

結果這些鴿子早上5.6點就會跑來吃+繁衍的叫聲

已經溝通多次也反映給管委會不過對方根本不理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開罰?

衛生署說這邊不是公共場合他們無法開罰

但這些鴿子吵鬧到真的嚴重影響居住品質

拍照錄影存證能有所幫助嗎?

謝謝您

1.請閣下安心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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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3 16: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倘若對方的行為已確實影響到您的居住安寧了,則恐有成立刑法強制罪之情形,而且,您同時亦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禁止對方未來繼續再從事養鴿製造噪音之行為,並可請求對方賠償精您精神慰撫金。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Rebecca 104-02-20 22:54

我家住透天 門前兩側各種有一排植物

最近鄰居蓄意將大貨車停靠我家很近

將我家的植物花碰的掉落一地 枝葉也被擠壓 果實差點掉下來

我家植物花盆並未超出界線

但是植物向上生長過程中枝葉有探過去一點點

想請問這樣是對方理虧 毀損我家植物呢?

還是我家植物無論是花盆或是枝幹都不能超越界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鄰居毀損您花木之情形,可照相存證,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禁止相關損害行為,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鄰居毀損您花木之情形,可照相存證,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禁止相關損害行為,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1.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 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敘明細節,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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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2 01: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鄰居毀損花木的行為,恐有成立刑法毀損罪之情形,因此,建議您先行拍照蒐證後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發函通知對方禁止未來再有任何毀損行為,當然,您亦可逕向地檢署具狀提出刑事告訴。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陳先生 104-02-17 14:59

之前有在這發過文他們真的沒是愛找事做...

之前鄰居說我音樂開太大大聲,我是下午2~4點房的我是覺得還好沒很大聲!他們當時有叫警察來後來警察跟他們談完以後就直接走掉了。但是昨天我大約晚上7:15放音樂聽到7:25分!他們又報警了...我有下載測分貝的app,一放的時候我就有在測怕太大聲,我是直接把手機靠近喇叭約10公分測,分貝沒超過70...而且我窗簾窗戶都關上窗戶關一半而以...

今天他們故意在我窗邊說要告我,旁邊不知道事親戚還是朋友說要做證,而且他們和鄰居比較好,我這幾年才搬來的

如果他有證人確沒物證能告我嗎?

我是未成年人感覺就是吃定我的樣子...

我該怎麼辦?

一、不用過於擔心。這個頂多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而已,不會有刑事的問題。除非你公開場合罵他,或是放話要傷害他等。有很多的案件後續是因為口角引起的,可以的話儘量不要跟對方談太多。

二、真的不用太擔心,這貼一個裁定給你看好了,這個裁定最後是你的立場的人贏。

「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有左列

    各款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
    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
    者。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警號者。三、製造噪
    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是依條第3款之規定
    ,必是:「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致妨害「公眾」安
    寧,始應受罰。雖妨害安寧通常都為鄰居報警,惟必須以處
    理警員身歷其境瞭解,噪音確實傳於戶外,又經鄰居證實,
    難以忍受者,始可認其妨害公眾安寧。經查,本件僅有檢舉
    人及其同住人之筆錄,尚無法證明所檢舉之聲響程度。且依
    處分機關之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所載「於屋內聽得聲音無法
    明確辨認是何處以及何物造成」,已難遽認檢舉人與其同住
    人所為異議人製造噪音檢舉為真,亦難認定本件同時有於
    檢舉人屋外之公眾場所可同時聽得感知之噪音,而符合裁罰
    之條件。況依異議人所提之鑑定報告,亦無檢舉人所陳情事
    。此外,又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異議人有處分書所載之事實
    。綜上,原處分機關依該條款裁處異議人罰鍰,難謂有理。
    異議人請求撤銷該處分,為有理由,原處分應予撤銷,並由
    本院另為裁定不罰。至原處分機關裁處所憑之另案裁定,與
    本件檢舉人無法舉證噪音為異議人所為之事實不同,不得比
    附援引,應併敘明。」

三、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陳先生 104-02-17 21: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用過於擔心。這個頂多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而已,不會有刑事的問題。除非你公開場合罵他,或是放 ... (恕刪)

他們今天好像還聯合鄰居說要搞我欸,他們只有人證沒物證這樣告的成嗎?

而且我那個鄰居是在我家後面的他居然還跑到我前面跟我家前門鄰居說...

而且我房間跟前面鄰居至少離了6公尺或7公尺以上

前門鄰居他們家好像有裝監視器直接對著我家他們裝在2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59

.

Wendy 104-02-16 23:56

隔壁的二叔(菜販)只要一喝酒,就常常用言語汙辱我爸,我爸受不了就會出去和他理論,二叔先動手用大白菜丟我爸,我爸才反擊,最後連三叔和二叔的兒子都出來拉住我爸,拉扯中我爸基於想保護自己把他們手撥開,導致二叔自己跌倒,驗傷反要告我爸傷害,我爸只有被抓傷的痕跡,也不知道要去醫院驗傷

二叔把我家門前的玻璃門、鐵門全砸爛,我們有報警處理但是警方只有拍照並沒有做任何處理,也沒有收到三聯單,說要調解的里長也是二叔老婆的遠房親戚,請問律師我們堅持提告有勝算嗎?

對於這種不定時炸彈和惡鄰居我們有辦法聲請保護令嗎?

因為二叔常常趁我家只剩我爸一人的時候挑釁汙辱

Rebecca 104-02-16 21:31

隔壁鄰居家中裝了卡拉ok

常常找朋友來唱歌

每周頻率最高達4次

沒有在午休時段及夜間10點過後唱

但音量真的很大唱歌又難聽

附近鄰居都很困擾

已經溝通很多次仍然沒改善

甚至態度惡劣的嗆我們可以報警

想請問這樣警察有辦法取締開罰嗎?

還是只能單純勸導呢?

您好:

1. 對方的行為違反噪音防制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方唱歌所產生聲音,依現行噪音防制法第4條規定,係屬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應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此外,另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應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查處6000元以下罰鍰。

2.因此,建議您直接向向警察機關告發,讓警方直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以達警惕作用。若對方依然故我,甚至出言恐嚇,建議將對方的行為錄音存證,若已經造成你健康上的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之損害賠償。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石成 104-02-16 18:24
我借錢給朋友,對方開了一張本票給我,未載到期日。最近我想要他還錢,卻已找不到他,詢問他店旁鄰居,才知他的店已關門一個月,人不知去向。據我所知,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可是我又找不到他,是否有何途徑要他還錢?

一.本票的話還是要搜集原因關係為借款證據比較安全。所以如果聯絡得到他的話記得要錄音或留簡訊下來。

二、本票雖然可以執以聲請本票裁定,再據以聲請強制執行,但如果對方懂的話可以抗辯直接當事人間原因關係不存在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然後供擔保聲請停止執行。屆時如果你證明不出來原因關係是借款,則有敗訴風險。

三、如果他避不見面的話,他採取前述的法律手段的可能生小很多,所以聲請本票裁定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四、如果你怕他脫產的話可以考慮先做假扣押

五、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律師事務所洽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持有對方之有效本票,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再強制執行之,惟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亦無實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雅典娜 104-02-16 16:42

                                          
事實經過:
我們是一棟6樓(12戶)的大廈,公寓1樓有小露臺但停很多住戶機車
我們的車停在公寓一樓露臺旁的公有道路上,結果一樓住戶說離他最近(約5公尺)
他們一樓住戶有優先使用權,也就是我們停的位置,要我們移車,不然要砸爛我們車。
又說樓上的親戚腳不方便,幫他佔車位。但他們還佔了一樓原公寓花圃改建的空地掛
"私人停車"牌子,從來也沒見他因親戚腳不方便而禮讓給親戚停。
但我家也有未滿一歲小寶寶,這附近風大又冷,也是也很多不方便。
                                                                               
因這次糾紛1樓住戶,就說那他不私暫,供給大家停機車
結果撐不到2周又把自己車停上..他那殘障親戚也是偶爾讓讓他停~
                                                                               
當下有請警察處理,1樓住戶馬上攀關係說老公和他們同單位(鄰居說只是同單位行政)
目前警察是安撫雙方情緒,只說雙方都是對的~
但對方又說要告我法律見~一直在街上大吼大叫~又裝可憐~
當下我只強調法律是公有道路產權是大家的~應是輪流使用~
就說他沒權狀是告不贏的(印象中~另外"他說要砸爛我們車"我有錄音~
他馬上又改口說要賣房子~賣給黑道來跟我們吵~

PS:以上全程我都有錄音~
                                                                               
                                                                               
問題:                                                                              
1.公寓旁的公有道路1樓有優先使用權這回事嗎?
2.說砸車~這個算是恐嚇罪?到時有意外時~如何檢舉?
3.前幾天看新聞剛好有個孕婦也是停好車~別人強制要他移車~電視說是強制罪~請問適用於我們嗎?
4.鄰居(他親戚)說~他平常都這樣歇斯底里~怕他砸車或是前後堵我們車~讓我們無法出入
  ~這樣我們是否有什麼辦法自保?或是什麼法律途徑?
5.他一樓經營美髮~沒有招牌?請問這樣算是違法私自營業嗎?
6.以上問題~我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目前想先了解心裡有底~也不想真的走到法律途徑或擋人財路~但還是做好自保準備~
不講理的人真的很多~先謝謝大家!

陳先生 104-02-16 08:59

我前兩天下午約2~4點聽音樂開太大聲,鄰居報警,警察也沒來我家跟我說:我音樂開太大聲之類的,而且他們也沒來反應過。這樣我有犯法嗎?

可是他們家的人說話也很大聲,常常晚上8點10點還在聊,而且他們抽油煙機也很大聲。這樣我能告他們嗎?

下載手機的測分貝器量,然後錄音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音樂放太大聲及對方過於吵鬧、抽油煙機噪音的部份,均必須由衛生主管機關前去檢測。

2、倘若您要以錄音的方式,則通常還必須由法官陪同勘驗。

 

陳先生 104-02-17 23: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音樂放太大聲及對方過於吵鬧、抽油煙機 ... (恕刪)

我是不想要計較這麼多的!

但是我昨天晚上7點15分聽音樂到7點25分大約!

他們又報警了...當時放音樂時,我有用手機app的測分貝測沒超過70分貝,我是靠近喇叭約10公分測的,而且我關窗簾然後關窗戶,但是窗戶只有關一半。然後今天在家客廳時,看到他跑來我家對面的鄰居好像要聯合鄰居告我的樣子。

他們真的沒事愛找事做。

這樣我該怎麼辦,我未成年感覺他們看我好欺負,然後我想去警察局問問看警察,我這樣該怎麼辦他會理我嗎?

陳先生 104-02-15 22:57

我房間只有一個窗戶,有一次鄰居在那邊偷看我在房裡做什麼,還會跟他家人討論。有一次更誇張我跟朋友說電話鄰居小孩過程大叫了一聲爸爸,我沒想太多就接者講,講完以後他們居然在那邊偷聽,而且是小孩叫他家裡人聽。而且還會跟其他鄰居說我在房裡在做什麼事情,也會跟鄰居說我的電話內容。

這樣能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沒有以設備或機器竊聽或竊錄,則不會構成犯罪,反之,則構成犯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或是直接提起告訴。

 

一、如果沒有利用設備的話偷看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如果你有搜證的話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二、如果他四處傳講的內容涉有不實且損及你的名譽,則可能成立誹謗罪。若要告刑事要先搜證,一般來說是要錄音,但錄音的時候要小心,如果不是在公開場合錄音對方可能會告妨害祕密。如果是誹謗罪的話告訴期間六個月,提告前宜拿著證據律師討論一下,刑案提告還是小心點好。

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規定:「(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四))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隱私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所以如果他雖然沒有用設備偷看,但是看的部分是你們洗澡的話,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是警察可以依照這條規定開罰他。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裁定98年度北秩聲字第9號,就是一個用肉眼看了別人裸體的人被處罰的例子。

四、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跟律師約時間到事務所洽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昭 104-02-15 17:10

您好,請問一下,上個月我家隔壁的鄰居未經我們同意,就在我家的鋁欄杆上釘了一排掛勾,掛他們的安全帽,我們好言相勸,要他們把掛勾拿下,並且聲明別再在我們的鋁欄杆上釘東西,結果反被他們教訓一頓,說「鄰居很重要,要互相幫忙,這是小事情!」。之後過了幾天,他們雖然有把掛勾拿下,可是鋁欄杆上卻留下了兩個洞,而且從那之後,每次出門遇到他們,他們就擺臭臉給我們看,感覺真的很差!請問針對他們釘掛勾的事情,涉及到什麼法律問題呢?若我要提告,該怎麼做?有期限問題嗎(多久內提告才有效)?麻煩了,謝謝!

一、只釘二個洞應該不會構成毀損

二、鄰居以和為貴,不建議提告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宇 104-02-14 18:57

我的媽媽跟爸爸在我出生8個月時就離婚了,我今年12歲,在這12年,他幾乎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當贍養費,我們也很少主動跟他拿,他有買一隻手機給我,從那之後,他便不斷打電話騷擾我,因為電話費是他繳,聽我兩個20幾歲的哥哥還有媽媽跟許多親戚說爸爸與媽媽結婚時,3翻兩次的家暴媽媽,還有曾經叫媽媽下車,他開著車從媽媽的小腿碾了過去,媽媽曾經試者逃走,我媽的腳整片瘀青,之後還有種種但小哥那時還是嬰兒,我媽拉者大歌跑,卻忘了小哥,我爸當時有做事要把我哥摔在地上,也有藥罐瓦斯在我哥嘴裡,及時被鄰居搶走,他還曾經把門反鎖,家暴我媽,我媽不敢反抗,只好被他打得傷痕累累,附近鄰居跟親戚都是證人,因此我很怕我爸,雖然我沒看過他打我媽,但他曾經寞名跑到我家打我大哥,砸我大哥的車,有一次因為我不接他電話的地3天,他直接衝來我家,跑到房間,那時的媽媽在換衣服,之後我有接過他幾次電話,之後又沒接,他就打給我的親戚每個他都打了,就是要我打給他,逼不得已我只好打,之後有一陣子我又不接了,我覺得我自己可能被他搞到有憂鬱症了,是否我可以聲請保護令讓他無法騷擾我???(我媽被家暴時並沒報警,驗傷)我還不想報警,我想先聽聽各位律師跟各位朋友的想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恐嚇的部份,建議應該去驗傷並且蒐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2、您不願意報警可以直接聲請保護令

 

葉子 104-02-11 10:10

各位大律師們好:我漁民果103年5月22日左右在寵寵微積刊登一隻金吉拉的成貓3歲多出售.由於我家有4隻狗跟貓常打架所以才不捨想找有緣人.原先送給鄰居(住楊梅)只是後來她要常常看孫子無法照料貓咪.所以刊登後我開價6500我想沒人會買.(其實也捨不得想說賣不掉也沒關係)就在24.號那時有位小姐打給我說喜歡我家貓咪.問他為何不買幼貓他說工作忙沒時間固.又告知我住宜蘭.她也教我放心有喜歡的話也會帶去結紮.我當然很高興電話中聊得很愉快畢竟還有一隻貓咪可以做伴.所以我說你打老遠跑來真的喜歡我5千元就可以給你.5.25星期日她跟我說叫我給他帳號她說工作很忙不好安排假期.先付訂金給我.若是3~5天還沒看貓我可以沒收訂金.由於我沒碰過這種是連貓都沒看到就付訂金的.問我朋友朋友說她要付就給他付.所以我就告訴這位王小姐我的帳號.我們大至約星期二.怎知隔天一大早星期一9.10郵局開門她就去匯了4千元.9:30左右告知我她以匯好了我說有那麼急嗎?怎麼不用轉帳?她說她沒轉帳功能.接著他說她昨天晚上去台北找她男朋友叫她男朋友載她來看貓.所以她男友沒事的話今天會下來內壢(我已搬到內壢貓咪在楊梅)到了11.50她又打一通電話給我說她媽媽不知道她已經匯了訂金所以又多匯一筆.我問那我現在退給你嗎?她說不用見面看完貓後再算.多退少補.我趕緊連絡楊梅的主人.他在三重而他有叫一位鄰居幫忙餵食貓咪清理.但是她6.點下班.我回電給王小姐她說沒關係她跟男友逛一逛.到了下午3點多打給我她們快到了我立刻去銀行把八千元領出來時間3.45.回家等牠電話.等了一個多小時怎麼沒音訊我又撥給他.她說她男友車子跟人擦撞.正在處理叫我再等一下.已經5點多了.跟人約6點.她後來打給我說還沒處理好問怎麼辦坐火車嗎?我說坐火車到楊梅還是要坐計程車.那不如我去開車一人一半油錢300.她說好!我去內壢火車站已經6.20分左右一路上聊的也很愉快.到了楊梅快7點了.進到屋內由於有陌生人所以貓咪躲起來.她自己跟貓咪做互動10多分後說.這隻貓不適合他的貓.我說剛開始不熟熟了就不會這樣.她說她很懂貓他知道不適合.那我說沒關係那不勉強.等等去車上我再把錢給他.我就順便把貓咪的東西跟貓帶回內壢.楊梅交流道有個寵物店很便宜我還帶他去逛一逛.買了三包貓砂她說男有車子處理好了.我在車上把八簽退給他她拿三百給我.下了交流道我說載她去她男友那裏.她說不用教我在十字路口讓她下車就好了.原以為就這樣沒事.由於母親過是我就沒住戶籍地.所以我被告我完全不知道甚至通緝.後來資料調出來牠們26日匯2筆4千元給我在27.28告我詐欺.29號我的帳戶被凍結.我實在不懂她們告我的理由跟原因!!而且動作迅速而那王小姐電話在沒兩天就停掉了.原本想問他還有考慮嗎?上星期被抓去開簡易庭我才知道被通緝.檢察官說女方說我賣貓.男方說我賣黃金獵犬.柴犬.我都在幫一些流浪貓狗怎麼會被她們告成這樣.真的很氣.怪也怪自己沒叫他簽收

我的帳號只告訴王小姐.那位先生跟這位小姐什麼關係我不知道?!但是這位吳先生我跟他沒見過面沒說過話他怎麼會有我的帳號?而且我愛狗如癡怎麼去賣大型犬.唯有幫被棄養的貓狗找新主人轉PO文章.這樣應該不犯法吧!說到這每個人都第一直覺我沒還她8千元所以她才告我詐欺

疑點一.我沒還她8千元車子我開的她會下車嗎?

疑點二.早上9.10匯第一筆4千個了2個小時又說不小心多匯了另外一筆.她是說媽媽多匯錢.那媽媽怎麼知道我帳號?不管是前一晚告訴她媽媽或是今天告訴媽媽.2個小時足夠告知她媽媽已經匯好錢了吧?

疑點三.她們匯的是在台北金山南路的一間郵局2筆金額都在同一間(很怪吧?!只是時間不同)

疑點四.有人今天要準備來看貓還付訂金的嗎??

疑點五.看完貓後馬上告我.如果我住在戶籍地可能馬上知道.由於不住在那拖了一年多.朋友說她們有像利用法律來詐財.只是不知道我沒住在那裏.

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律師們:我真的很納悶為何會被告?女方我有告訴她我的帳號.再則我與男方沒交談沒見面更沒有我電話帳號卻說我私下賣狗.

若此案不起訴處分.我所受的汙辱跟被關在警局一天的冤事.我能做些什麼為自己討回公道嗎?

誣告告的成嗎?還是名譽受損該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呢請教教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因此縱使員警認為無理由,仍然必須移送檢察官,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出答辯,至少提出答辯狀

2、建議您應該先回去店家詢問監視錄影畫面,並且請承辦員警加以扣查,證明當天雙方互動良好,我方沒有扣留8,000元。

3、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認為對方有虛構犯行,則可以提出誣告告訴。

 

葉子 104-02-19 15: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曹大律師您好~~由於事情以隔一年我想要調監視器可能也很難了

2. 另外貓咪是他跟我個人買的不是跟店家.他在網路上得知此訊息才打電話與我交涉

3.至於互動可以證明的是幫我門開門的那位林區.以及寵物店人員.不過太久也不知道記不記得

只是疑問他為何要對我做出這樣的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盡量蒐集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並且於訴訟中提出。

2、至於對方提告的動機,應該沒有釐清必要,因為提告的理由很多,很難辨明。

kyna 104-02-07 13:11

您好~樓上鄰居長年來因為大門對講機壞掉,一直按我們居住的樓層的對講機造成我們必需一直去接按對講機電話,隨後因告知不要一直按鈴因家中有老年人不方便一直去接對講機。之後沒多久樓下大門對講機在我們沒被告知下,被換了新的而且沒把我們的樓層安裝在裡面,造成我們友人來訪及收發重要信件的困擾!目前只有拍下他們新裝的對講機的照片,這樣可以告他們毀損並要求他們回覆原狀嗎?感謝您~

IVY 104-02-07 08:09
我和先生理念及個性不合,無法溝通,常爭吵,所以在103年8月,就帶著小孩(一女,現在8歲)搬回南部娘家,先生住在北部(婚後約3年有買一間房子在新北市,目前每月貸款約一萬八千左右,頭期和貸款都由先生支付,名字也在他名下),離開至今一年半,先生從未打過電話關心詢問小孩,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考量彼此已無感情存在,所以想結束這段婚姻。我有打電話傳訊息給他,請他出面商談處理,但他不接也不回應,又不想麻煩牽扯親友及讓長輩擔心,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1、請問分居才一年半,可訴請離婚嗎?當初雙方都氣頭上,不想小孩在爭吵中成長,加上小孩即將上小一,要先辦好轉學遷戶口,所以只有口頭協議先分居,這樣算嗎? 2、我父母在103年初,有借我們50萬,償還利率較高的部份房貸,當時口頭約定每月還5000給我父母,不算利息,但只還了6個月共3萬,因爭吵離婚,就沒有繼續償還,當初是由我母親匯款至他的銀行存摺,沒有任何借據,那我該怎麼向他討回這筆錢? 3、當初有說小孩堅護權給我,他不想共同堅護,他也應該不會要求探視小孩,因為不想再有牽扯,但是我目前待業中,是否我應該要先有工作才有辦法爭取小孩呢? 4、房子部份我並不想和他分,贍養費我也不要,只是希望他能共同分擔小孩教育費。如果他都不付,我是否可以訴請夫妻財產分配的方式來爭取? 5、分居期間,有北部鄰居曾見到先生騎車載別的女生,但沒拍照也沒證據。 內容有點長,問題有點多,謝謝播空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難以單純分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為可考慮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過程中,藉由調解和解,處理之;又關於您父親匯款之部分,亦可一併於調解和解程序中請求對方返還;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您可請求對方支付一個月約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部分,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您可請求分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VY 104-02-08 03:02

謝謝房律師詳細的回答!

如果想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該向那個單位辦理申請呢?是指家事調解會那種嗎?

ㄧ直想透過法律公證單位請他出面調解和處理,我是否要請律師幫忙呢?

我只要能請他出面處理及保障我和孩子的權利就好,一直這樣不聞不問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希望彼此好散。

再請教各專業律師提供建議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28

您好!

可向戶籍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調解聲請,為使程序盡快順利進行,宜委任律師協助撰狀及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C 104-02-06 14:13

因與鄰居糾紛(車速過快 起衝突) 申請社區管委會出來調解
但管委置之不理 認為沒有事由 也沒有理由調解住戶糾紛
特此查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第五項管委職務 "住戶違規事項制止"
告知管委有義務出面 但管委還是不出面調解
請問在法律上有無法條可強制規範管委出面 ( 除罷免外)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36

管委會並沒有調解的功能,

還是建議去區公所申請調解,調解筆錄效力也比較強 

NASME 104-02-04 16:09

標得一不點交之陽光屋法拍屋,此戶當初與隔壁互為打通,拍賣公告表示有第三人同時佔有此兩戶房屋,對方要求高額搬遷費,我則向對方提出竊佔侵占恐嚇取財刑事訴訟,對方答辯表示他平常都住在隔壁僅將此屋(該法拍屋)作為進出使用並無佔用,裡頭的東西是別人的並非他所有,所以不算竊佔,其律師也是如此主張,但事實上我及鄰居都曾看過他在裡頭客廳看報紙,想請教專業律師是否如此我就告不成了?

另請教

1.使用別人家做為進出入口,難道沒有其他刑責嗎?至少也算入侵民房吧!

2.恐嚇我給付高額搬遷費部份被告也承認有說過,這點總會成立吧!?

3.要對方承諾由我自行處理遺留物,對方推說東西是別人的,他無法做主,我該如何應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答辯為有效抗辯,倘若我方無法提出其他事證,對方確實可能獲判無罪,建議可以傳喚證人

2、又,既然對方主張這些東西不是他的,可以請其承諾我方清理無異議,以利您使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在屬於您產權之部分,加裝門戶及監視錄影機,禁止對方進入,若對方仍強行進入,可對其提出告訴之;又關於對方至您所有權內堆放東西,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清除,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您可代為清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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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 104-02-04 15:27

您好

這是我第一次發問 若有不妥請多包涵

我們家今年初剛整修完房子 有一些冷氣的管線是在房子的外牆(但仍在我家的範圍)

隔壁鄰居(多年不睦)稱他們開門的時候會打到我家的管線 為避免管線的破壞請我媽要加裝阻擋的東西

我媽認為這樣子沒錯 所以就在牆上加裝了一個鐵釘

沒想到隔壁鄰居大為光火 因為他們家每次開門就會超過他家的範圍來到我家的範圍 這樣一檔他就不能把他的房門開很大(正常的開法還是可以供他們家機車出入的)然後他就到處跟其他人說我們家都怕被人家佔便宜

不過上面那件事有就算了 因為我媽沒有錄音等於沒有證據

結果今天我媽發現那根鐵釘被包覆住了白色的東西

回來調監視器一看才知道是昨天早上十點多左右隔壁鄰居擅自包的 他們連知會甚至是事後告知的動作都沒有 就連後來我跑去拍照存證 他也假裝沒事一樣

其實包覆白色的東西怕他們家的門被刮傷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他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實在是很令人生氣

請問對於這樣的情況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採取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因為我真的認為我們彼此之間沒有”溝通”的空間,他好像認為我們家一定要配合他 不配合就是我們家不對一樣

以上是我的問題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之包覆物拆除,若對方再有相關行為,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制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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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4-02-02 23:41

律師:
您好!我家樓上有一個精神病鄰居(有被警察列管),會拿電鑽破壞他家地上(也是我家天花板),說是要整修水管,可是沒有水電工或是相關證照就胡亂施工,還把我家天花板打了一個洞(有拍照留下證據)有時也會拿鐵鎚亂敲牆壁,已經有請里長會同警察一同處理,可是警察說沒有傷害人就不能直接帶走,現在天花板整理好了,可是精神病鄰居又再亂敲,請問這有法可管嗎?

janet 104-02-02 10:52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詢問一下,我家旁邊有惡鄰居老是因為停車問題總是和我家人吵架,之前還把我家輪胎刺破,當時有報案,後來因為對方家人有經神疾病就理賠輪胎後就不了了之,還有一次對方從樓上把花盆砸下來,還好沒砸到我家人,所以也不了了之,最近一次對方更誇張的像是有預謀犯案,先在外面等我家人回去後三個男人打一個,更可惡的是其中一個還拿鐵鎚直接敲我爸的頭,還好被附近鄰居救出,不然後果不堪設想,附近鄰居是目擊者說還一直敲,根本就是要致人於死地,這個應該是殺人未遂了吧??
他們傷人反誣告說我們傷人,這世界到底有沒有天理,現在變成要互告傷害了,他們其中之一有經神病,若是他把責任擔下來是不是好人都要白白被欺負,他們一家人好像就有二個人有病,整個街的人都知道他們有病,我們是透天房子不是公寓,有辦法叫他們滾出此社區嗎??
對方有病關於法律應該要如何控告他們??
難道正常人就應該要被不正常的人欺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2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精神衛生法送強制住院。

2、不是精神有問題的人都沒事,倘若遭認定無犯罪能力,仍可以宣告保安處分強制治療。

3、倘若對方有危急身體、生命等行為,可以報警處理之後,要求強制住院,員警不可以任意以對方精神異常拒絕受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23:12

Dear Janet,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若是該行為人在犯罪行為當時仍有責任能力時,則仍負有罪責,故簡而言之,只要行為人在行為時具有責任能力能夠明辨自己的行為時,則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若須提供進一步的服務,歡迎來函、來信詢問,Thanks!

shengjie 104-01-29 21:47

近日發生一起車禍,對方無駕駛執照且雙黃線違規迴轉因而導致車身損壞。

 

已至警局製作筆錄,但因肇事者是癌症末期病患且無和解意願並且私下表明

 

(我癌症末期啦!就算你去法院告我法院也不會收我啦!)

 

【想協詢遇到此種案件該如何解決,是否有法律保障受害人之權益】

---------------------------------------------------------------------------------------

以上對於肇事者補充

據肇事者鄰居表示對方名下無財產且無經濟收錄,一切由太太

支柱家庭。家中一老,子女不詳

-----------------------------------------------------------

遇到此種案件難道受害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負擔全權嗎?

雖然同情但心有不甘。難道無法規保障受害者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縱使對方為癌末病患,其只要過世,仍可向其繼承人主張權利,當然若其無積極財產,真的就沒責了,這是比較無奈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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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3:09

若肇事者必須付完全責任,責民事求償部份是否因而判定因付全部賠償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肇事者負全部責任,則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確實會由肇事者來全部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I 104-01-25 22:36

我家隔壁鄰居,在她家頂樓蓋鐵皮屋蓋到我家牆壁上! 在去年的2月份蓋,我在11月份口頭告知他,給我一個交代或是,結果他無動於衷,後來我在1月份寄出存證信函給他要他在2月7號前拆除或是來找我! 但是日子慢慢地接近,他還是一樣沒有動作,請問2月7號後 我是該報警處理還是直接提告? 還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那提告需要準備甚麼? 去哪提告?  我住高雄! 請問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因為我她態度太鴨霸了 難道我家牆壁就是應該給他蓋的 氣死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2:46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RUI 104-01-26 21:3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那去報建管處? 會牽連到我附近的鄰居嗎?  會害到他們的鐵皮屋也需要拆除? 假如會的話 我非常不想去牽連他別人...

Gloria 104-01-24 17:14

鄰居車速過快 差點撞上小兒 我上前理論 鄰居越講越激動 最後他罵我沒水準(有錄音)
我再次反問 他還次說你就是沒水準 ...氣到 想告他..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0:46

沒水準不會有公然侮辱之問題,建議您蒐集更多的證據再告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0:16

被罵沒水準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刑事上或有討論空間,但民事上則有類似案例而獲判賠償的,請斟酌。

104-01-19 17:43

上個月隔壁惡鄰居因為別人家的狗大便亂大在晚上看不太清楚

我們稍微清洗一下清到水溝蓋沖洗隔天早上在清乾淨點

結果天還沒亮 惡鄰居就來大力敲門罵我媽媽還言語攻擊叫我媽吃下去

他老婆還跟著出來一起罵還說水溝蓋他們家的不是公用的

這樣能告對方嗎

再來就是今天有環保局的人來說有人檢舉

我們亂丟菸蒂 在路上

我們沒有人在外面抽菸他也沒證據就亂報

就有警察 稽查員來我們家造成困擾

這樣要怎麼處理

小貓 104-01-18 10:46

我外婆是輕微的老年癡呆,輔助宣告人是我的阿姨.我阿姨跟阿婆要賣房子,在12月中已向法院申請處分,但目前還未審核

阿姨和警員是說他已在台南提出處分,但是房子座標物位置是在高雄左營,不知道如果要提出告訴阻止他們賣房是在高雄還是台南呢?

另外有從鄰居那裏得知,阿姨在未告知並擅自清理房子內物品時(裡面有我的東西),有叫他的兒子把他們要的東西拿走,剩下不要的叫鄰居當垃圾處理掉.這樣能構成刑事上的侵占罪嗎?如果我想從我阿姨那拿回我的東西,我要怎麼做呢?

剩下被丟棄的東西,因我們只能寫出清單但沒有其他佐證(像是照片),要如何拿為應有的損失?若要要求賠償要如何處理?

一、依據民法第15條之2第五款明定監護人可對受輔助宣告之人之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借貸

二、另依民法第1112條規定監護人於執行有關受監護人之生活、護養療治及財產管理之職務時,應尊重受監護人之意思,並考量其身心狀態與生活狀況。

三、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訴訟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貓 104-01-18 15:48
我想魏律師您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外婆是輕微老年癡呆症,我的阿姨只是輔助宣告人,不是監護人

房子是我娘家,雖然登記在外婆名下,但是裡面也有我的私人東西

是阿姨在未告知的狀況下擅自拿了她們自己要的東西,並丟棄她們不要的東西(有人證)

被拿的東西應該也有我自己私人的東西

目前房子已經全面淨空(比家徒四壁還空...)

目前是想知道若要拿回來我要怎麼做?阿姨這樣是否能算是侵占?

更何況我們目前還要打撤換輔助宣告人的官司,只因阿姨罔顧被輔助宣告人(我外婆)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阿姨返還屬於您之物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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