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daniel 104-12-23 17:46

律師你好,我同學就讀於某大學音樂系,由於非常喜愛聽流行歌曲,上週末他花了新台幣三百五十元整,向唱片行購買了一片星光唱片公司最近製作發行的某著名歌手名為「老情歌」的音樂光碟。由於深怕該原版音樂光碟因使用不慎而造成磨損,我同學便利用自己個人電腦中的燒錄機,將該音樂光碟中的所有歌曲,在另外的一片光碟上重新複製一份,以便加以保存,供自己往後使用家用音響,在家中欣賞該音樂光碟中的歌曲。 而由於我同學另外還有一個MP3數位隨身聽,他便利用電腦軟體程式,將該音樂光碟中的所有歌曲,轉檔成為MP3的檔案格式,然後儲存在該MP3數位隨身聽中,以方便自己在戶外活動時,仍然可以隨時隨地聽到喜歡的音樂。

我同學的同班同學三個人,也想要買上述這片音樂光碟,我同學基於「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心情,於是就很熱心地使用自己個人電腦中的的燒錄機,將該音樂光碟重製了三份,分送給三人,每人一份。請問:我同學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的上述行為,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如果有,理由是什麼?

 

林先生 104-12-23 08:55

您好

前幾天我在家中打開電腦發現外太太的LINE沒關,且持續有訊息的狀況,那時家中沒人,我好奇觀看才知她有發生外遇,之前我問她都說那人是她閨密,試閨密用她老公的帳戶跟我太太聊天。我手上只有他們LINE內容文字檔,內容親密且顯示出已發過性關係,我該如何保障權益。如果想維持家庭關係,只要太太與外遇對象斷絕聯繫,我手上只有LINE的通話紀錄,如果打官司告他通姦妨礙家庭這份紀錄會是有力證據嗎?對象在花蓮我在台中,無法得知他的行動,該怎樣做較為恰當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搜證,然後與您的配偶進行溝通,看看夫妻間哪裡出了問題,並且可以循專業的管道,如諮商或是醫院等。

2、對於外遇對象,可以對其提起刑事通姦告訴。

一、攻心為上,讓你太太愛你多一些。多聆聽她說話…改善溝通技巧…

二、打官司只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而已。

三、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不要勉強,就算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結束。

 四、有些徵信社會斷桃花的服務,但徵信社費用不便宜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是否還能保持夫妻原來的關係,這不是一廂情願做得到的,先就你所知道的和老婆談談吧。

如果真的心已經留不住了,那該分開的還是早分開的好。

至於權益部分,請想辦法蒐集通姦證據、小王的資料及老婆婚後財產證據等,將來撕破臉了可以告對方通姦、請求損害賠償及計算剩餘財產分配的數額。

 

熊熊 104-12-19 19:29

我跟我同事都是用同一台電腦辦公 我們是輪班

但有一天上班發現他的Line沒有登出 我基於好奇點進去開

發現裡面在談論到我的工作態度  甚至對話顯示要我好看 罵我瘋婆

我知道我偷看行為不對  但我覺得自己被汙辱 工作上的事我都是照程序走

它們卻說我不拜碼頭 年輕人就容易生氣  請問我該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對話可能涉犯恐嚇罪、誹謗罪,程序上可以蒐證提告

2、不過您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是對方沒有登出LINE,否則恐會有妨礙電腦使用罪章的犯罪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惟若只是私人間之對話,尚難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可豆 104-12-18 18:59
之前將電腦送修並告知對方已經將必須留下的資料留在D槽裡 事後通知沒有看到我的D槽有資料,我請他不用重灌了當天晚上我會去取回 他竟然回我已經重灌好了!在我沒同意的情況下刪除全數資料造成損失 當下我請他送專門的店家處理救回便可不和他計較,但是至今無處理誠意態度惡劣 請問能否用妨害電腦使用罪來對他提告?謝謝你們的回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9:36

您好,

依您所述,店家的確有觸犯刑法第359條規定之嫌疑,惟店家可能以"聽錯了"、"過失"等方式辯解。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陳小光 104-12-16 18:46

律師您好! 2015/12/14收到分局到案說明通知書,2015/12/17要去到案說明,收文者是我母親(網路申請者),文中有寫到"請下載影片之人到案說明",我一定是跟我媽去,然後表明電腦幾乎都是我在使用,可是我平常都是下載日本動畫居多耶,也沒什麼印象有下載過電影,這樣該如何說明阿,到警局會不會被誘導做筆錄阿,現在很煩惱><,這樣是已經有人提告了嗎還是?我只是個平民老百姓,不太懂法律程序,求救!!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察會提示相關證物給您確認,所以您看了之後再回答警察問題,且此種案件為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與對方談和解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違反著作權法之爭議,於警詢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不建議隨便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違反著作權法之爭議,於警詢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不建議隨便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寧可保持緘默,避免節外生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rcher 104-12-12 12:13

近日中遊戲帳號被登入,系統發了一封通知書告知該帳號被登入三次錯誤,提醒我盡快改密碼。

之後改了密碼登入查看儲值點數,沒有點數消耗紀錄無損失。

 

請問此例是否構成個案可報警處理?

 

PS: 不知對方何時得知我的遊戲帳號(遊戲帳號並無法從遊戲內任何地方得知),估計就是很早前外洩。個人使用電腦習慣都用 GNU GPL 免費軟體,並無使用破解軟體習慣,實在納悶如何外洩。該遊戲已近一年沒有碰,也沒有自己登入(因為尚未有喜歡的遊戲值得花錢)

archer 104-12-12 12:03

近日中遊戲帳號被登入,系統發了一封通知書告知該帳號被登入三次錯誤,提醒我盡快改密碼。

之後改了密碼登入查看儲值點數,沒有點數消耗。

 

請問此例是否構成個案可報警處理?

 

PS: 不知對方何時得知我的遊戲帳號(遊戲帳號並無法從遊戲內任何地方得知),估計就是很早前外洩。個人使用電腦習慣都用 GNU GPL 免費軟體,並無使用破解軟體習慣,實在納悶如何外洩。

你好:

行為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8條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罪,惟本罪不處罰未遂,若未被侵入檢察官可能會不起訴。另外,對方蒐集使用你的個人資料,視情況可能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需要負個資法第41條之刑責。

一、換個密碼吧…

二、當然,換密碼之前要確認你的電腦是不是中毒了…

三、第一種可能是真的有第三人登錄了三次。

四、另一種可能其實是這個登錄了三次的這個訊息其實不是真的遊戲系統發給你的,而是你的電腦中毒了,這個病毒想要套你的密碼…

五、電腦中毒這種東西,當然是要買防毒軟體,有的病毒是國外弄進來的,也不太可能去國外找兇手是吧…

六、我的話先找個安全的電腦,跟遊戲官方告知此事,然後就改密碼就好了。

七、如果遊戲本身是有儲值的話,建議使用上還是小心一點好了,尤其是別人的電腦也不知道有沒有毒,如果你常常換電腦玩遊戲,怎麼中毒的都不知道怎麼預防呢…

八、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宅在家的由來[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rcher 104-12-13 08:4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換個密碼吧…

二、當然,換密碼之前要確認你的

 

其實我很想說,帳號ID是獨一無二的亦無法從遊戲中任何界面得知。

至於個人行為去猜別人帳密嘗試登入,如此不犯法?

archer 104-12-13 08:4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行為人可能會構成

 

 

請教徐律師

個資法第41條刑責是針對遊戲公司提出告訴?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賽菲羅斯 104-12-09 11:18

繼承(林x)941216死亡(發生繼承事實),於95年3月14日辦理動產動產繼承,其繼承共有三人(配偶:陳xxx)(被繼承人(養)子女鄧xxx、林xx),其中遺產分割協議書動產部分八筆土地及兩筆建築用地於遺產分割協議書皆以電腦登打林xx,動產部分為配偶陳xxx(以手抄填寫),唯獨其中繼承人鄧xxx並未有協議分(配)割之應繼承部分,又其登打林xx繼承權利面積係為手抄填入,經詢問母親鄧xxx分割協議時,該書件是否為協議後填寫完竣並過目無誤才填寫,母親鄧xxx回答並無填寫完竣也無給予過目確認就要求先行用印,因母親識字不多、視力不良且有耳疾(重聽並有耳掛式助聽器)聽不清楚當日所述之繼承問題,僅約了解被繼承人之配偶說明房屋部分之繼承需填寫該書件並要求母親鄧xxx提供身分證影本及普通印章辦理後續房屋部分的繼承過戶事宜,並無向母親鄧xxx說明其他土地繼承權利給予林xx全部,當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僅有電腦登打之部分並無手寫之權利部分,母親鄧xxx當時所知並未填寫該權利面積,也無填寫母親鄧xxx應繼承之部分,因母親鄧xxx想得知當時辦理繼承土地與其協議分割土地是否辦竣,要求繼承人林xx將當初提供之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須歸還,並於104年12月6日本人親自到母親鄧xxx現住家交還但無提及該年繼承土地是否辦竣,母親鄧xxx覺得有異,至國稅局調閱繼承遺產資料所有土地之地號及調閱當地地政事務所之土地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全土地得知繼承人協議之權利全皆被林xx移轉所有,其中調閱該年繼承案件發現該年繼承土地有兩塊已於102年及103年被處分轉賣,而當年所填寫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與當年用印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有手抄及草率的點點作為註記(非正常遺產分割協議所填寫之方式,地政事務所為何可以登記),令母親鄧xxx不服,今被繼承人之配偶陳xxx於100年3月26日死亡(發生繼承事實),因不黯法令,想請教律師,95年繼承案件之遺產分割協議書發現有個別之癥結點,得否就其逕向司法途徑妥處?另須提起何種告訴呢?

 

你好:

若當初並無協議分割遺產之意思,亦未授權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擅自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之人,持遺產分割協議辦理繼承登記為單獨所有,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在不實罪。 若是被詐欺而意思表示可能會構成詐欺得利罪。 若是偽造文書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821條規定、民法第179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規定請求將未處分之遺產所有權回復為公同共有狀態;若已處分則依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請求賠償價額。 若是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則要發函撤銷意思表示。 但要特別注意消滅時效及除斥期間之問題,例如繼承回復請求權知悉時起2年內要主張、不知則自繼承開始時起10年經過後就無法請求。撤銷詐欺意思表示,知1年,不知10年。 建議將完整資料交由律師研究,以免權益受損。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3:48

 您好,林XX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罪、盜用印章罪、詐欺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您母親可以主張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回復繼承權等向林XX要求返還動產動產出售後之價金,但要注意時效問題,侵權行為及回復繼承權都是知悉被他人侵害起兩年內要提起訴訟。建議您可以先蒐集好證據並與律師討論對策,等證據蒐集完備再向對方起訴。

104-12-09 02:59

律師你好:

別人用電腦侵入手機app程式得知裡面內容算不算妨礙秘密??

煩請幫我解答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8條規定之入侵電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賽菲羅斯 104-12-08 19:53

律師,有關動產分割繼承遺產分割協議書,其中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係有三人之繼承人,內容皆用電腦登打(地段、地號、面積、繼承面積、繼承人、協議繼承權利),其中繼承人及協議繼承權利之部分僅登打一人之繼承姓名及不完整之繼承持分面積後並將其協議書先行給予各繼承人先行蓋印鑑章(姓名不分已用電腦登打)後於相關繼承人不在場後填寫,其中協議書之繼承人僅一人,並將所繼承之其他面積以點點說明係為其繼承人所有,請問此遺產分割協議書有無登記之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協議書若其他二位有爭執,則該協議書之效力即會被挑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遺產繼承分割遺產前,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按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又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又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民法第824條第1項、第2項第1款、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按在公同共有遺產分割自由之原則下,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該條所稱之「得隨時請求分割」,依同法第829條及第830條第1項規定觀之,自應解為包含請求終止公同共有關係在內,俾繼承人之公同共有關係歸於消滅而成為分別共有,始不致與同法第829條所定之旨趣相左,庶不失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之立法本旨,換言之,終止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既應以分割方式為之,將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自亦屬分割遺產方法之一。 為維護您的權益,如仍有疑惑,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ㄚ成 104-12-07 14:43

      我太太因長輩相處不愉快,且兩人因管教上過當和誤會以至於感情上日漸失和, 今年10月29日離
家出走未歸, 近日我太太提出離婚要求,提出了兩條a.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b.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透過Line所得訊息我太太提出證據

證據a部分:1. 從我的電腦取得我有向別人索取約砲訊息(我只是單純問訊) 2. 我從她的手機得知她與別人即時通對話且懷疑她與別人關係而查詢, 且為了要知道她與別人關係而編了謊話中傷她的名譽,但不知道為甚麼被流傳損害她的名聲  

證據b部分:我手機密碼她是知道的, 我親人在Line群組的ㄧ些對話她覺得被污辱而讓她家族受委曲,她在
我不知道情況下把這些對話擷取下來當證物
      她因為這些事情常常無法入眠而去看醫生吃安眠藥,甚至吃到兩倍劑量,請問以上都會達成離婚條件嗎?

感謝!!

1.要視您家庭line內容而定, 是否可以歸咎於重大事項

2.吃安眠藥等醫生證明, 也同樣需要證實是因為您或是您家人等所造成

3.您Line的訊息內容也需要做確認

4.所為的離婚要求是已經訴請法院作裁判離婚, 還是只是要脅離婚

5.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依您所提的確可能構成離婚要件,但仍要看證據內容及如何主張而定,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16

您好,若您不想離婚,可以主張還未到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程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盡速處理您婚後財產,並主張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拒絕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做錯事的人 104-12-07 08:46

我去嫖妓 犯了 妨礙秘密罪 和 通姦罪  

因為老婆懷疑我在外面亂來 所以常常偷翻我包包,手機,筆記型電腦!無意間電腦忘記關的狀態下,被她發現影片,她就偷偷備份我的影片 並威脅我 必須兩小孩要歸她,要不然她就怎樣怎樣 因為我犯了罪!(影片已被我刪除了,並未網路傳播)

請問各大律師 妻子這樣偷偷從我筆電裡偷備份有犯罪嗎?這樣要脅我要監護權恐嚇嗎?如果她將影片傳閱給第三人看或與第三人宣傳我的影片內容 這樣子,她有犯罪嗎?

 您好,

一、取決於您的筆電、手機是否有設定密碼?若有設定密碼,仍破解密碼使用,可能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且有違法蒐證的疑義,故對方提出之證據可能無法在刑事通姦罪法庭使用。

二、但若是您電腦開著,對方使用時無意間看到影片,並存下來,則無犯罪,且證據原則上可以使用。

三、以此討論監護權只是籌碼,並非恐嚇。除非講到要去散步影片,可有恐嚇之嫌,建議錄音蒐證

四、如果去散步影片,則有可能觸妨害名譽妨害風化等罪。

五、此案涉及刑事通姦罪等及事離婚監護權等,建議尋找專業律師商討對策,若仍有問題歡迎來電,0923-110785。

一、做錯事的話要低調低調再低調呀…

二、你妻子當然會覺得不舒服,要多哄多巴結…

三、你做錯事你妻子當然會有不安全感…要重建信任不容易呀…

四、要費點心…

五、至於你說的妨害祕密的部分,第一個你要有證據,第二個告訴期間六個月,第三個你告她的話她也會告回來,你準備要面對這一些官司了嗎?

六、先多了解是好的,但是如果你主動提告的話她的恨會更恨,真的是不建議這樣做,除非你想離婚

七、只是,完全照法律走她的錯要比你錯多你才能訴請離婚,而且你要搜集她的錯比較多的證據調解離婚或是協議離婚的話只要兩邊談好條件就可以了。

八、沒有一定要離婚,如果是要維持的話你要多努力。改善溝通方法應該多少有點用,你可以試試看。

九、如果是要離婚的話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可以談要儘量談,畢竟你都說犯錯的人是你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26

您好,您是否通姦與爭取小孩監護權之間沒有一定關係,因為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20:08

若您的電腦有設置密碼,太太無故登入還是會有妨害電腦使用等相關犯罪。

Taku 104-12-06 01:36

您好,

我大舅跟他老婆長期愛亂, 對我小舅及舅媽和外婆

1.故意占用公共走道, 紙箱雜物堆的只剩小路可過

2.將公共大門鎖換掉不給鑰匙

3.拿掃把弄晾好的衣服

4.汙辱, 髒話

5.蓄意破壞門, 車子前檔玻璃, 監視器等物品

6.多年前大舅與他老婆吵架導致我外婆一眼失明

因為很多事情, 最近我小舅申請暫時保護令, 我們準備了影片, 照片, 包括破壞監視器的影片, 但檢察官那邊竟然要求我們要附上影片的文字內容(包括罵人的內容), 還有破壞等的照片, 要求一個禮拜內要提供資料, 否則失效, 我們比較不能理解這點, 為什麼有影片了卻還要提供影片內對話(包括對方罵人)的文字敘述, 而且還要打字, 影片還要截圖出來成照片, 影片會動, 照片不會動阿, 若是老人家不懂電腦的根本不會操作, 所以我想請問檢察官那邊這樣是合理的嗎? 合乎法律程序嗎?

申請保護令程序是這樣嗎?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保護令的核發比較簡便,應該是不會要求這些才是,不過倘若法院要求,建議還是要提出,一來是避免法院拒絕核發,二來是暫時保護令,顧名思義僅是暫時的,將來要聲請通常保護令,屆時還是要提出。

2、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悉,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Taku你好,有關你所敘述的內容有許多尚待釐清的地方,

因為保護令的核發是是法院而非檢察官的職權,究竟你說的檢察官是指法院的法官還是因報案而由檢察官聲請的情形?

暫時保護令的核發雖得不經審理程序,但仍需要聲請人為相當的釋明,且暫時保護令只是聲請通常保護令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之後仍有進行通常保護令聲請的程序,因此也有可能法院要求你們提出文字說明是為了方便附卷,以便之後能讓兩造在審理過程中就其中的內容充分的攻防。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42

您好,建議還是將相關認為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或肢體暴力之證據整理清楚,才有機會可以得到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19

您好,建議還是將相關認為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或肢體暴力之證據整理清楚,才有機會可以得到保護令

sammi 104-12-04 03:15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如下: 20151111因違反著作權法至警局筆錄,某電影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提示證據為一BT軟體畫面截圖,顯示時間、IP、下載完成率100%。 筆錄共兩份,內容相同僅IP不同(一為前一日下午、二為後一日上午)。 我答詢摘要: 1.我家用網路是浮動IP,故不知警方提示IP是不是我。家中網路原則上是我及家人使用。 2.我的無線網路沒鎖密碼,電腦網路24小時都開機。 3.我查過家中所有電腦,確實沒發現此電影,也不記得有下載過此電影,故不知何人下載。 4.電影公司所提示之下載論壇我從未造訪。 5.我並不知道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收到通知書後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方知。 6.我並非論壇架設者、管理者、播種者、貼文者,也未有公開上傳至個人免費空間提供他人下載或販售牟利等行為。 今天收到新北地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身份為被告,通知20151215前往開庭。 想請問您: 1.檢方在只有IP做為唯一證據的狀況下,能起訴我嗎?(我們都知道IP代表的是一台數據機,而非一個人) 2.案情僅為單純個人下載商業電影,並未有其他壓光碟、販售、牟利等,依此情節檢方會來搜索查扣我的電腦嗎? 3.如果他查扣我的電腦卻無發現該片存在硬碟的紀錄,會如何? 能反告其誣告嗎? 4.根據原告提示之證據,顯示其亦使用BT軟體方能蒐證(下載率24%),故其在蒐證同時本身就在上傳(散佈),BT傳輸為切割式上傳與下載, 即使其並未100%完成下載重製,但公開散佈本身就屬違法。如此方式取得的證據是否有瑕疵?能否主張不予採用? 5.我堅決不認罪、不和解。請問接下來通常情形檢察官大概率會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單純網友下載的判例,應該大部分都被和解了) 6.假使檢方僅有此證據而堅持起訴,法官大概率會如何判決? 7.我在偵查庭上有無特別需主張事項(例如主張以簡易庭或非簡易庭方式審理)? 感謝您的回覆~ 

 

一、可能是檢索條件的問題,我覺得不難查呀,只是要花時間看判決。

二、你說的案件案由會是違反著作權法。

三、不和解不認罪要打無罪的話成本略高請三思…

四、那你要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並且沙盤推演一下…

五、偵查結果的統計我沒注意過那個網站有…判決的統計要花很多時間。就我來說我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我會去看有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無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理由很簡單,這世界上有一千件的有罪判決,一件無罪然後如果你是第二件無罪判決的話,那還是無罪判決呀…

六、以前我的價值觀是無罪的不要認,現在都是分析利弊得失讓當事人自己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4 09:01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討論諮詢後,暸解做無罪答辯的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是否認罪。

另外,即使要做無罪答辯,仍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出庭,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西瓜 104-11-27 23:07

之前於某學X補習班上課,後來因為車禍的關希無法上課

於是就去申請了退班退費

在103年8月23號協議退費50%剩餘50%由我個人負擔

但於104年11月12號由銀行簡訊通知我說沒繳錢

我立即反應給此補習班補習班回應為:財務電腦出問題,叫我們收到通知的學員不必擔心

而104年11月27號 銀行簡訊來通知因為欠款問題取消分期付款並交由法律處理

而我打去補習班再三反應這問題,補習班的回答不是:主管不在不然就是不清楚要問看看

在知道這樣的情況下可能無法解決問題,所以有去消保會先進行線上申訴

請問像現在這種狀況應該如呵處理,是否會影響到信用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給付款項,補習班卻沒有辦理後續,造成您的信用受損,可以據此向補習班求償,倘若消保官協助無效,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sakskate 104-11-24 00:12

律師您好!

由於我在網路下載了網路遊戲單機版,論壇標榜了【一鍵架設馬上玩】就因為能馬上玩,所以我下載了他發表的論壇【傻 瓜一鍵包】玩了一個多禮拜後就不想玩了,事後經過了一個多月,我卻收到了遊戲公司的告發,他們告我著作權,他們說我入侵他們的伺服器修改他們的遊戲內容 (我的天啊!我有這麼大的本事,我早就去他們公司上班了!)還說我把修改後的資料用來架設私服。

後來我將遊戲包請我大學的姪子拿去給電腦強 的同學看,他同學說:這種單機架設包雖然是單機沒錯,但裡面包含了病毒木馬程式,只要我執行了,就馬上變成了一台伺服器可對外網開放連結!遊戲包裡面的程 式是別人架設私服所遺留下來的雜物程式,經過高手修改後變成了單機版!但是裡面架設伺服器的工具在我執行單機遊戲程式時,會連帶一起把這些工具一起執行運 作,而這些電腦的瑣事,架設等等之類的東西我根本不會,更別說我去架設這種高難度的伺服器!

請問,我真的沒有架設私服,我也沒有入侵他們的 伺服器亂改東西!後來遊戲公司要我去他們公司談和解的事,我聽到這個消息,我當然很樂意去談談,進入辦公室後,他們找來了一位法律顧問跟我聊天,之後還要 我寫悔過書〔內容寫著:我所架設的伺服器絕對沒有用於營利...等等之類的內容!〕他們說我寫這張之後會安排時間跟我和解,結果!過沒多久我又收到法院通 知書!要我去偵查庭應訊!去應訊後,再檢查官那邊得知!他們把我寫得悔過書拿來當證據!他媽的!我真的好生氣喔!我明明沒有做的事!為何要這樣搞我呢?而 且我還求他們不要再告我了!我會因為這樣被公司停職終止我的職位,我也說明了我在那裡下載的遊戲,請問我該怎麼辦才好!?這種行為真的好惡劣!用和解來當 誘餌,引我去被陷害!請問為何他們要這樣對我?

一、這個部分如果你要打無罪的話可以考慮做測謊。

二、第一個測你沒入侵對方電腦,第二個測對方跟你簽和解書時怎麼跟你說的。

三、找個律師幫你辯護,律師可以幫你安排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偵查庭偵辦的事由為何??

2.對方遊戲公司的要求為何??告您總是要有目地的

3.同楊大律師所言,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mesjan 104-11-21 23:00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容撰寫是要用親手寫在起訴狀?還是可以用電腦打在起訴狀?在第二審時呈報給法官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流程大概是怎樣?因為不太懂所以請教各位律師們。謝謝

你好:

要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手寫或電腦打字都可以,但要親自簽名或蓋章,向刑事庭提出,訴狀範例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起訴不用繳納裁判費(只有起訴不用,上訴要)。 起訴後刑事庭法官會一併審理並與刑事判決同時宣判,若案情複雜會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再宣判。
jamesjan 104-11-22 00:06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事實及理由的部分,填寫的內文有分字體大小嗎?因為我看照律師介紹的司法院範例,內文字體是14.但我填寫的內容比較多,已超過一張紙,那該如何做呢?

jamesjan 104-11-22 00:3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手寫或電腦打字都可以,但要 ... (恕刪)

律師你好,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是要在什麼時候提出申請呢?還是可以先用寄的到法院嗎?因為不懂流程,請問可以教我一下嗎?謝謝

李竽? 104-11-21 15:31

請問~昨天晚上我在賣場購買3人座沙發他標價900+運費300

昨天訂購完成.錢也轉帳出去了.今天起床接到賣家來信

聲稱電腦駭客入侵~他們有去警局備案~錢會退給我

我該從何得知是否有備案~他一句被駭客入侵取消交易

消費者權益就只有這樣嗎?

米米 104-11-21 19:10

不是每家廠商都能勇於認錯的,只能看商家自己注不注重信譽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1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對方可以提出報警的相關證明,否則我方無須理會,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要求對方履約或是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佩 104-11-19 23:47

各位律師您好:

今年2月初,接到警察通知被告詐欺,之後去做筆錄才得知,我的露天拍賣帳號在去年10月份的時候,被有心人士利用,拿我的帳號盜刷別人的信用卡買點數,盜刷了兩三千塊。得知這件事情後(因為不常用露天拍賣帳號也很久沒登入),所以我試著登入才發現帳號被停權。

我也寫信向露天詢問為什麼被停權、被告詐欺所以想申請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自己沒有盜刷,客服回信說 "您的帳號疑似有被盜用情況,所以將帳號暫時凍結。露天拍賣是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場所,並非相關檢調單位,我們無法確認會員使用帳號的狀況或安全性。若您有帳號安全上疑慮,建議您到分局以上的單位報警請警方調查。露天將會在收到警方的正式公函協助調查。"

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的通知,想詢問一下:
1.這個刑事傳票是到地檢署給檢察官詢問嗎?  那詢問中可以有律師在場嗎?
2.目前我可以準備的資料就是,提供自己的電腦IP位址和有跟露天客服的詢問信件,這樣會不會太少? 
3. 檢察官會自動去調閱交易資料時的IP位址嗎?
4.檢察官詢問時,應答中是不是不能有不確定之詞出現(ex:不確定、不清楚等等)? 

麻煩各律師的解答,謝謝你們,辛苦了! 

您好:

一、刑事傳票就是到檢察署接受檢察官之偵察,可以委任律師陪同。

二、若覺得手上證據不足,可以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向拍賣網站調取相關記錄。

104-11-19 14:08

公司的某A主管於下屬B離職後,

A未經許可擅自使用B的電腦查看outlook的通信紀錄及其他資料,

並轉寄B與其他同仁的連絡郵件,

即便A為B之直屬主管,這樣的行為是否已違法?

你好:

要先釐清公司是否在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載明具有檢查權限並經你同意,若已事先闡明你也同意,並無侵害隱私權之問題。 其次,要判斷是否有隱私權之合理期待,若無也不會侵害隱私權。 若擅自輸入帳號密碼登入你的outlook可能有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問題,但若該帳號密碼公司享有管理權則不會構成犯罪。
無助女孩 104-11-18 14:20

小女想請教各位懂酒駕法律知識的大哥大姐們:

某月因為小產月初必須開始養身..

但是前一個禮拜喝生化湯..接下來開始喝雞酒..

結果我可能對酒精不適應..去看了醫生 ..診斷為長期胃食道逆流

就在當月15號因為對雞酒不適應  一直吐  晚上喝的早上也吐出酒味

所以去醫院檢查確定是胃食道逆流

我請婆婆先暫時三天不進補先吃15 16 17 號醫生開的藥

結果感覺好像比較好了..18號早上六點婆婆就叫我開始喝雞酒<全酒+雞肉>

因為離上班還有三個小時(九點上班)

我精神都很ok  所以就騎去上班了  在上班的三個小時內也都精神很好

去上班只覺得很飽所以沒再進食也沒喝水

可惜在我下班站起來的那一下子突然胃感覺不舒服跑去廁所吐了<因為我是一直坐著打電腦工作>

就在12點多下班剛起步沒有五分鐘就被擦撞了..我不是肇事者

但是警察一來就要吹氣 .. 聞到我剛吐出來的雞酒味也沒有問我要不要漱口

我傻傻的吹..吹到一半還差點又吐   酒測值居然高達1.5  怎麼辦?

我好冤枉...我的精神狀況都是清醒的

現在去地檢署報到過了.. 他們不相信我胃裡殘留酒精成分那麼高..

我該找誰求救..

我是不喝酒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小產需要補身體  我從不碰酒的

請法院相關人士或檢察官或事務官能提供這個是怎麼回事嗎?

我有提供前三天胃食道逆流的診斷書了..

醫生說有可能因為前三天都吃粥...胃是空的..加上隔天早上吃了純雞酒有油(酒精+雞肉+油) 腸子本來就脹氣  因為胃食道逆流又導致部分酒精食物停留在胃中   一發作會把沒有消化的酒精全吐出來

 

請您們能不能給我回答?因為檢察官不相信..要移送法院了..

我還有家庭要顧  還要上班  該怎麼辦?

1.  就閣下所述酒駕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我覺得你的案件比較大的問題是事實認定的問題。

二、我查了一則酒駕無罪的判決摘要給你參考:「而酒精於人體內之代謝速率
    及影響程度,因個人體質差異而有不同,是被告飲用酒類
    是否影響安全駕駛之程度,仍應綜合各種客觀事證,例如有
    無肇事事實、警察機關查獲行為人後對其實施生理平衡檢測
    及觀察測試之紀錄結果等,而為判斷認定,尚不得僅以酒精
    濃度測試結果作為唯一之認定依據。」。可以再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看有沒有什麼有利的證據是可以搜集的。有時候證據是有的只是你不知道怎麼用它們,查判決來參考會有幫助。

三、酒駕的話,初次一般都是判得易科罰金,如果最後判決確定,易科罰金沒辦法一次繳納,還可以跟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或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四、不要過於擔心。

五、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你想跟法官表示意見,這個部分要快點寫狀紙,因為簡易判決處刑的速度是很快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ally 104-11-17 23:52

幾年前在某電腦補習班報名課程,當時承辦人員推薦一個專案,學費10多萬元但上課一定時數後可分三階段申請獎學金補助共3萬元,分別是第一階段6000、第二階段1萬、第三階段1.4萬,共3萬元獎學金。

考量到有獎學金,故學費雖不便宜但仍報名,也認真上了課。第一階段獎學金因要求堂數低故很快便申請到也撥款了。後來陸續上了一年多的課程,終於上到第二跟第三階段要求的時數,便在2014年10月提出申請二、三階段獎學金。

申請後遲遲未見入帳(因有提供匯款帳號,但屢次查詢卻遲未見入帳),隔月電話詢問,只見電話中人員推諉只說已送件至總部。後來陸續電話詢問一直未見明確回應。

因我報名的教室在台北,後來已搬離台北,但我可以到全台各分校上課,所以也在其他分校詢問過櫃台,櫃檯人員只能幫我查詢電腦記錄看到有送件請款記錄,也看得到電腦顯示為未撥款,但告知我僅能請台北當時報名的那間教室處理(理由是我的資料都在那裡)。

今年10月初,我又再次連絡,這次碰巧遇到某位較熱心的櫃台人員,幫我請台北教室的主任回我電話,我也接到該教室一位男性主任回電,並在電話中信誓旦旦說他已經幫我到財務部門確認過文件,也把有問題的部分處理好了,預計10月底我就會收到款項。到10月底查詢帳戶仍未見入帳,便再次去電詢問,接到回電回覆是一位女性主任,告知我經她查詢並與財務部門確認,會在11/15前撥款,請我再等一下。但11/13~11/16我再查詢仍未見入帳,我便再去電詢問,接電話人員只推說主任不在或在忙會請主任回電,但卻沒有任何回音。

如今距遞送申請資料已超過一年,當初報名時所應允的補助款3萬,也只領到6千元,現在補習班百般推託或相應不理,而我人在台中也無法常常跑到台北的教室去追問。

1.這算是詐欺嗎?

2.我該如何做才能拿回我的獎學金呢?

3.我有上消基會查詢過,若要提出申訴必須提出許多證據,並經一段時間的審核後才會告知申訴是否通過等等冗長的程序,耗時且耗費精力。設想,若不只我一人的2萬4千元被拖欠,然後因申訴管道過於麻煩而作罷,最後補習班將這些錢省下或轉作他途,然後我們這些消費者只能吃悶虧。是否有其他管道可以追討?或請補習班正面處理這個問題?畢竟,補習班向學員銷售之課程屢屢上萬甚或十幾萬,但兩萬四千元拖了一年卻支付不出來,人員也避不處理,是否可合理懷疑其資金運作有問題?

請問是否有人遇到與我同樣或類似狀況?是否有解?程序為何?麻煩各位先進協助回覆。謝謝!

cpz 104-11-30 20:50

我也跟你一樣的問題...

但都沒有律師有回覆ˊˋ...

Sherry 104-11-17 19:53
律師您好 跟前男友在一起3年期間他都有陸陸續續剛我借款 由於同居所以沒有簽署任何借據,也沒有匯款資料 只有我電腦裡一直更新紀錄 後來分手沒有拿回來,因為還在學也無法還款,故就讓他先欠著, 直到完全學業當完兵後說好ㄧ個月還款10000(本金)+1000(月/利息)(有FB紀錄) 也就是去年6月結束,到年底只有還款33000(匯款), 說要付小孩保險費,我也讓他欠了 年底還完最後一次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 直到現在,問了他朋友似乎都被下封口令,什麼訊息都無法得知 現在聯絡不到他的人、電話有通卻不接、知道他前公司在哪 但是不知道他家地址 請問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 沒他家地址我這樣能寄存證信函去他公司,再讓公司通知他去拿嗎? 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討回錢? 麻煩律師了,謝謝您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訴請清償債務,並請法院協助查明對方之住址、年籍資料。 可以陳報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只要法院合法送達就沒有問題。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記錄作為對方承認債務證據

Sherry 104-11-17 22: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 (恕刪)

 

謝謝律師,那如果被對方提出異議之後進入調解訴訟是否還需要填寫其他資料?

Sherry 104-11-17 22:26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直接提告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資料填寫完是否直接送達當地的地方法院即可?對方與我戶籍地不同,法院是否也能查詢到對方的資料?以便寄出開庭通知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董 104-11-13 15:09

不好意思 請問二手交易退貨的問題

事情詳述:

是這樣的我在約昨天也就是11月12日與人交易電腦零件

那僅有口頭允諾三天內有問題可以找我

那我出貨前雖然沒有拍測試影片但我認為狀況為可以使用才出售

也告訴過對方我有自行修理(拆解)的動作 對方還是跟我交易

交易的過程中有進行檢查零件的動作但是零件是屬於需要插在電腦

才知道有沒有問題 於是便說買回後有問題會再找我

那對方買回後今日告知我東西有問題不能用但是他也是沒有測試影片只有說東西有問題 現在問題是說對方要求我一定要退貨負責因為我已經有口頭允諾

他說就算我說是好的也沒用因為東西就是不能使用 可是我覺得有可能是他弄壞的 這樣不就變成各說各話 那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我知道二手物品不須負擔7日退貨原則 那瑕疵的部分我認為我有告知使用過

以及拆解過 那對方目前是咬定說一定是我一開始就拿壞得給他所以一定要退

那我查了一下瑕疵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那如果是這樣會變成我要賠他幾成嗎

然後還有如果他以詐欺名義告我請問我會被以詐欺罪起訴嗎?

你好:

對方主張電腦零件無法使用而有瑕疵,要就零件舉有瑕疵且瑕疵發生在交付前負舉證責任,若對方不能舉證或物品無瑕疵,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若你已告知電腦零件是二手,且自行測試過能夠使用,單純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刑法詐欺罪。
阿發 104-11-12 23:15

因登入前女友臉書發現劈腿後被前女友告 妨害電腦使用 (只有看訊息,沒有動其他東西或更改)

也在筆錄和偵查庭承認了 現在收到 簡易判決處刑 上面有說我是 以 集合犯 論處 沒有特別說要請法官判什麼

只有附錄 刑法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 這個法條是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想請問我這樣是不是會被判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很害怕判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 (良民證會有紀錄)

或者有可能直接宣判緩刑而已 或者只有罰金嗎?

因為我看到 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我看只有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簡易判決能不能判 拘役有期徒刑緩刑呢? 那如果真的判到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或者 有期徒刑緩刑 我可以上訴嗎...... 上訴不是要讓自己變無罪 而是看看能不能變成 單純的罰金 或者是 拘役易科罰金 之類的 (讓良民證不要有紀錄)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2 23:53

您好,既然是簡易判決處刑,就算判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也會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因此您不用太擔心。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耀 104-11-12 11:14

同宿舍有女子被偷拍洗澡

我經過戶外的監視器手機所以被告妨害秘密

警局筆錄否認犯案,事後看我手機內的照片及電腦裡的照片均沒有偷拍內容

被害人稱黑色手機,我持金色手機

請問檢察官會如何判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2 16:04

基於無罪推定,若未有證據證明您犯罪,應可獲不起訴處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13 11:05

您好:
如依您所述,亦無其他事實認定您有偷拍之行為,依據無罪推定原則,依法應給予您不起訴處分。 

168 104-11-10 18:2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有跟學承電腦買課程上課,因為現在剛出社會,經濟壓力吃緊,負荷不了這筆錢,想辦理解約或終止停掉。

打過去問學承,回我說我上課時數已超過3分之1,無法辦理解約或終止,我是沒想過可以退費了,我只想趕快解掉停掉,不想再繳這筆錢。

所以我現在真的沒辦法解約終止合約嗎?麻煩律師了,感謝!

阿榮 104-11-10 01:34

    不好意思,我問一下,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當初我媽入獄, 我大阿姨他說要保他出來,結果一開始,拿了三萬三給我,後面,我去書記官那邊,詢問是否可以分期,要保我媽出來  結果書記官那邊堅持要求,要12萬左右的金額,才能交保。    我打電話跟大阿姨說:書記官堅持要12萬才能交保,當天晚上,通知我要備1萬、一個阿伯備3萬、大阿姨要備8萬、加前面的三萬三,所以她還要備四萬七。

     隔天清晨五點多突然,就傳簡訊過來辱罵我,說我不孝不義之類的......事後錢不能找我媽追討錢之類的,搞到我最後心情也不好,我直接跟他說我不保了。    我跟他說錢早上六點半我下班後,拿去還他,結果,下班之後,我到她家門口,傳簡訊給她,說我只等他十分鐘。

    結果,十分鐘到了,她也沒開門,我也發一封簡訊給她,說我要離開了,要拿錢改天約時間,後面我回家休息,她用強迫的方式,要叫阿伯載我去保我媽,我也跟他說,我不保了,他叫我說錢還他,我直接回她說,剛剛去了,你不開門,我要休息了,你才叫我去,你有事嗎??    下午睡起來的時候,我又看到簡訊,她說我上班前不把錢拿去還她,要報警抓我,我打電話叫那個阿伯把三萬三拿去還她,她也收到了 事後,她又發簡訊來,說我詐欺  然後又用豬、肥、要我死之類的等等......字眼羞辱我,並且 還警告我,不要被關,不然,她要讓我從外修理到內、甚至,還把我家的住址,工作地方、職業、揚言叫人抓我的有獎賞的恐嚇話語之類像之前,電視新聞報告的, 一隻鯨魚被拔牙的,新聞一樣,類似方法對待我......    直到11/9號早上,我去探監, 結果, 她在我探監之後  把我媽保出來,結果 帶著我媽回家,那時,我還在公車上,媽媽她帶阿姨到我家,把我房間破壞電腦手機  鍵盤、 螢幕、擺設都砸爛掉。

  11/9號,我當天有報警, 她事後,也來到現場, 說要靠關係,叫警察把我抓起來,要告我恐嚇、威脅、公然侮辱詐欺侵占等罪名,我現在,求助無門只好, 四處求救, 請你們幫幫我該怎麼做。可以提告她啥罪刑,房子不是我媽的,是我外婆的,他們向來不合,可以提告私闖民宅,毀謗騷擾公然侮辱,損毀他人財物,等等的罪刑嗎 ??希望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您好:

對方傳簡訊內容可能已對您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您可提恐嚇罪告訴,不過因對方傳簡訊並非公然,可能無法成立公然侮辱罪,不過仍可就此名譽遭侵害部分請求民事賠償

另對方毀壞您電腦及鍵盤部分,您亦可提出毀損罪告訴。

至於對方提告之罪名是否會成立,仍須進一步討論。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大王 104-11-09 18:20

之前收到地檢署傳票

去做筆錄 警方說我家的IP位置有下載未成年情色影片的紀錄

但是我根本沒有印象 家裡人也都不知道

最近又跟家人收到傳票要去做筆錄

請問這類型案件會被定罪的標準是?

單憑警方的電磁紀錄?

論壇下載的帳號是否為我擁有的?

還是一定要查到我電腦中有類似影片?

沒有實體證據的話還會被定罪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情色影片

所以我們只要到底就好嗎....

另外有個問題 假設警方是BT種子釣魚查到的

也可以當正當證據嗎?...懇請各位大律師解答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11-09 20:12

您好,這件是我打得,一審無罪,但是二審被凹緩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無罪的理由是我們不知道BT原理,我們最多是過失,並非故意。

有罪的理由是當事人是網路工程師,就算是硬體工程師,也一定知道原理,

所以有未必故意。因為不能上訴三審,所以二審硬要判,我們也沒辦法了。

您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邵大律師所言,而您的案件仍在地檢署,所以應先確認您的訴訟方向,此會影響到您後續訴訟的發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在地檢署爭取不起訴之機會。

bei 104-11-09 10:44

我於103.10.21在桃園簽約電腦補習班課程
有白紙黑字寫說每月累積規定上課堂數便會於104.3.23前補助五筆3000元之獎學金

 

但目前只在2/5.4/30收到各一筆
補習班還欠三筆獎學金

 

個人每個月都會上超過紙上規定的堂數
基本上是有非常足夠的累積堂數

 

每個月都詢問補習班老師獎學金發放進度
但回覆我的只有:已經幫你送件了,是總公司還沒有撥款,要再等等看。

在上個月月初也詢問過

對方也依舊回覆一樣的話

 

就這樣我等了近一年的時間
獎學金卻始終沒有下來
覺得補習班有在呼嚨我及拖延此事
脾氣好但也有點無法忍受了

一個全台有分校的電腦補習班
卻給不出三筆三千元的獎學金嗎?

 

想說寫存證信函

但不知內容該如何寫才好..

 

但上課簽到證明都是在補習班
自己手上只有合約及獎學金申請的日期單

想請問這樣是否能夠直接去消保申訴呢?

 

因本人住新北市,但是是在桃園學習電腦

想請問是要找哪一區的消保申訴呢?

 

學習電腦的款項已都繳納完畢

是想讓對方將欠的三筆3000元(共9000元)盡速匯給我

因為已經拖欠已久...

 

希望律師能幫忙協助…感激不盡…

很希望能盡早解決此事...

Lukas 104-11-06 09:46

上班的時候, 離開座位回來發現, 包包和電腦有被動過, 後來調監視器來看 ,發現是同事做的, 目前還沒有發現任何東西或檔案有遺失, 請問在法律上這位同事算是侵犯個人隱私嗎? 謝謝

KC 104-11-02 22:06

我有一位好姐妹,她被丈夫抓到與未婚男外遇, 現在丈夫要告她和小三, 然後丈夫用盡方法找證據,例如 用太太的line套小三的話, 用監控軟體監視她的手機防止她再跟小三聯繫, 沒收太太的相機用還原程式找親密照, 使用太太的個人電腦找尋有力的證據(也有可能裝上監控軟體之類的), 也有威脅要把與小三對話截圖放在公開的社交平台.....目前似乎還沒找到有力的性愛照,只有出遊照和line的訊息.......請問對方這樣找證據是否有觸法?若有 要怎麼做才能反告他呢?目前她丈夫手邊的證據是否可告成?.....麻煩幫幫我的好姐妹...被監視下的壓力很大...謝謝

你好:

夫可能會構成強制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蒐證提告通姦罪要證明到性器接合的程度才有可能構成,但夫可能是要蒐證訴請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須提出雙方性器接合性交行為之證據及對方知悉已婚之證據,若無以上證據,即使提告,爭取不起訴之機會亦相當高;目前您朋友可蒐集配偶蒐證方式之證據,以利做為不堪同居虐待之裁判離婚事由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的蒐證方式,在刑事上要作為證據採用可能會有困難,但民事上,原則上仍可以作為離婚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35

先生如此的行為,有可能有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相關問題。

另外,關於通姦罪之部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因此,女方可爭執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Chris 104-11-02 21:48
8/30晚,老婆想與我爭吵,但我不回應,之後老婆拿平板電腦猛敲我頭部三下,之後用手揮舞亂打一通,我僅是防禦並沒有反擊,老婆又再用電風扇攻擊我,我先用腳擋住,再搶下電風扇,老婆失去重心往後跌倒撞到背後的門。 老婆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今天上午偵察庭各自陳述,檢察官令下週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是以防衛為主。 如何能保護小孩,不讓小孩出庭? 若下週真的都出庭,我是否也要告老婆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同時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做為日後您提起裁判離婚或對方提起裁判離婚之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38

小孩到庭後,若小孩不想作證,可以拒絕證言。

阿? 104-11-01 18:22

各位律師與參與討論的網友您們好!

我是南部某國立大學理學院某主要系某旁研究所的博士班學生,在一個月前,我接到這個研究所的所辦管理員與另一位博士班學長的手機來電,他們說我是目前所上有部分電腦的內部零件或配備遭掉包或盜取的唯一犯罪嫌疑人。

在上星期四時,我接到某一個很有心機的學弟傳來的臉書訊息,他說所上今天下午已經有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人員到所內遭竊或掉包的實驗室採集指紋。
我目前的問題有下面10個:

0. 由於實驗室的電腦,幾乎我也都有碰觸過,自然採集指紋的證據將會指向我本人,但我確實沒有竊取或掉包,畢竟實驗室每一屆畢業離校的,來來去去的,蠻多硬體被拔來拔去,但我在前三個月已辦理休學手續,卻也被視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所辦已報警處理,未來將會接到法院的傳喚,我該怎麼辦?

1. 目前警察偵辦的進度已經採集完指紋了,未來的什麼時候我會接到哪些單位的傳喚?

2. 若要我配合按指紋檢查,我可以不配合嗎?若不配合會怎樣子呢?

3. 若他們強硬將指紋視為唯一定罪的證據,那我會被判甚麼罪呢?

4. 法院或檢警單位會有哪些動作來要求我配合調查?

5. 若我真的被定罪,那會是什麼罪呢?

6. 若其罪,可以和解嗎?可以易科罰金嗎?或延後入監服刑嗎?我目前就讀北部某一所大學的主系的博士班,可以在這一個學期後,可辦理休學時期,再入監服刑嗎?

7. 若入監服刑,其刑期為何?會依照掉包與遭竊的財物損失來計算刑期嗎?

8. 我若入監服刑,會留下案底,那我可否在北部的某一所大學的主系博士班復學呢?

9. 自首,有什麼條件?會不會耽誤到我目前的課業與研究進度呢?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求你到場接受訊問,無故不到可以拘提到場。 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警察有強制取證權,可以違反你的意願採取指紋。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 同2。 同3。 與告訴人和解賠償損害,可以爭取緩刑或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依學校校規處理,判斷是否會開除學籍。 同6,會依照犯罪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去量刑。 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影響到良民證的申請。 不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的要件,但可以自白並配合偵辦,請求輕判。視學校如何處理。 有指紋不代表你有犯竊盜罪,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及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除非證據確鑿,或你願意自白,都還是有爭執空間,建議你尋求律師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阿? 104-11-01 18:5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 ... (恕刪)

若我接受調查與指紋採集,那種種證據將指向我為不利,我該如何做?才能換得緩刑易科罰金呢?

阿? 104-11-01 18: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 ... (恕刪)

我目前人在北部,可以就近在宿舍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察局接受採集指紋嗎?

小偉 104-10-31 12:45

今天玩LOL打電腦

有人說打電腦還偷吃步

我就回他"偷你老母"

這樣算侮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罪,並且違反遊戲規則,會有罰金刑跟遊戲的停權處分的可能。

對方 可一併請求名譽受損之賠償

susan 104-10-30 23:28

我的前男友日前出獄,打了電話給我爸爸,說之前我做生意的時候,他也有出錢投資,要要回那些錢,還有他的電腦之類的,最後還說他一定有辦法找到我的人,但是家人?有錄音。而且他也跑去我台南的房子找管理員,向管理員問了一堆關於我的事。由於他是恐怖情人,我很擔心他會對我的家人跟房客不利。請問這樣構成恐嚇嗎?我該如何自保,可以什麼名義告他嗎?目前可以備案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23:43

若曾與對方同居可以將對方為精神暴力之證據蒐證,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針對對方之言論及行為錄音錄影,帶證據充足,在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15:15

 你好,對於他恐嚇危害生命身體安全的行為,可以提起恐嚇危安罪告訴。另外,所謂家庭暴力是指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你可以以身體、精神受到騷擾脅迫為由,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之核發,如需要律師代為撰寫聲請保護令歡迎聯繫。

susan 104-11-02 01:42

針對上次發問,想再請問錄音部份要有幾次錄音才會比較有利?那如果是像他凌晨4點打給我朋友,但是我朋友沒接,這也可成為證據嗎?還有如果他人出現在我住家附近,但是沒有做任何傷害我家人的動作,這樣是不是就無法成為證據?目前電話都已經安裝好錄音機,準備收集證據提告,還有沒有其他可以對我比較有利的證據收集?有台南或高雄的律師可以介紹嗎?

susan 104-11-02 02:05

 如要先行申請保護令,需要提出什麼資料?如何證明曾經同居

 

達偉 104-10-28 23:22

小弟在102年3月25在自家樓下汽車遭竊,當時有報警,今年7月的時候,台北刑大突然打電話來說我車子找到了,要我到台南認車,我認車後確認車輛是我的,除了方向盤總成(包含鑰匙),行車電腦可能也不是,做筆錄時,警方說我的車被借屍還魂,事故車的車主警方他們有追查到,拿到當初車輛重大事故的照片(幾乎全毀),警方只告訴我,他們很確認車輛是我失竊的那台,整車幾乎沒有變動,我車子當初全車零件有噴微浮粒子(警方靠這個查出我的資料的),但是車子確不能還給我,因為車子已經被第三者買走,警察說這種百分百確認失竊車輛車主的,最快半年能移送,到時候會通知我,在看檢察官怎麼判車子歸誰...
我想請問,我這樣有機會拿回我的車嗎?警察是說,通常會判還給失竊車主,請善意的第三者跟車商求償。但是我去查法條,動產失竊超過兩年,我就不能跟善意第三者要求無償返還,如果是這樣...那警方找到我的車,對我來說...完全沒意義...,只是讓人更傷心而已。

咚咚 104-10-25 20:49

您好  想請問有關電腦被登入 以及資料被上傳方面的事件 

目前看到的是0919裝置被加入

10月23日凌晨被刪除 

本人均不在使用電腦 請問這方面有涉及違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後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5 22:49

您好,對方會有妨害電腦使用之問題。

咚咚 104-10-25 22: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會有妨害電腦使用之問題。

您好 可是目前不確定對方是誰 我是住在分租套房 能知道我IP位址的只有房東房客 請問提告後檢方或警察局單位能調查清楚嗎?

博文 104-10-20 20:53

我在網路上購買了一台二手電腦主機

我問賣家能否執行高畫質的遊戲

賣家說很順沒問題,接著問會不會容易過熱,斷電

賣家也說不會,於是我購買了。

買回家後發現玩遊戲容易lag也容易過熱斷電

後來寄回賣家說可能記憶體不足,我也聽他建議,加價更換

後來寄回玩遊戲依舊會lag,我也不想多加價更換了

隔了不到一個月,我在正常情況下使用電腦過熱斷電後,確定無法開機,也寄回讓他檢修,我問他 他當時跟我說完全不會過熱段電,他卻說二手商品本來就這樣,而且也過7天鑑賞期  現在我該怎麼辦   總覺得被欺騙  他說可以玩lag我拿到時非常lag  他說不會斷電  我拿到卻會斷電   有對話紀錄  我全部都留著   可以幫忙我嗎

感謝你

你好: 1.契約預定之效用是可以執行高畫質遊戲,若未達到契約預定之效用,就會構成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 2.可以先發函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若對方不願意,可以聲請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3.刑事責任方面是否構成詐欺要看對方是否明知電腦根本無此效用,仍然謊稱有而賣給你,但是電腦遊戲種類繁多,要證明對方明知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