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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蕙 101-12-31 10:08

狀況說明:
本來因為滲漏已經沒有一般市價價值的中古屋,做簡易裝潢後在第一份契約
上註明沒滲漏(3月22),並要求買方簽租賃契約(閃奢侈稅)與付訂金100萬,並於11月中換約,直到被發現有滲漏後就付小錢治標不治本(由賣方請仲介出人,她出錢),而且效率很差浪費買方很多時間,且拒絕換人也拒絕賠償請假費,於奢侈稅到期後的第二份契約才註明"有滲漏"與"於交屋修繕完畢",且仲介再三保證修到完全沒漏水,買方始以同樣價格簽契約,但是簽完後一樣請原本那位亂修的人繼續來,當然也就沒有解決滲漏根源,而且因為再來也收不到錢,服務態度也變成乾脆就種種藉口都跑出來了,漸漸的交屋期限快到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滲漏(有照片為證),直接約買方交屋代書還對買方說"我們4月份就點交完了,10月多已經超過半年,屋主還願意幫你修,我站在公正角度,認為這樣已經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了",直到買方扣留30萬尾款堅持不轉帳,才願意把原本那位工人換掉,由她找別人跟買方連絡,而且修好才要交屋,而後因為買方有去找人對於抓漏修繕的估價,竟然嚴重到有兩面牆壁必須打掉重用的地步了,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而後賣方說要用買方請的人,由賣方出錢(12/28),但是契約寫明最後交屋期限是12/30。


我是買方,因為我覺得我花450萬元卻變成上述情況,非常不甘心,因為我為了買下這間,投注所有存款,還辦信貸,希望能自住而且未來明顯漲價的話還可考慮賣人。很想要扳回一成,於是我開始積極的問同事、問1950專線、去地院做法律諮詢,問來問去,得到結果是賣方有瑕疵而未告知,我可以要求降低價金,而且他超過12/30沒修好他得付違約金,而配合修繕費用,跟屋主請錢也是合理,甚至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我跟不同人再三確認的答案都差不多,我斟酌著,都問那麼多次了,應該沒問題了吧,應該不會指控她,卻反被告吧!!於是我帶著滿滿的信心寄給賣方存證信函,並約時間交屋,但是卻變成下述情況,因為是今天才發生的,賣方透過仲介居間傳話與協調,我在下面盡量詳細敘明:

Δ約定交屋日當天,我向前屋主請求為修繕而請假之費用

她說:我付錢請工人包到好,修繕時間是你跟工人自己約定的,怎麼會跟我有關?根本就不合理。

我說:要請誰、要花多少錢 是你決定的,那你請人來,他根本就不想解決滲漏根源,怎麼可能解決?你就憑著”有在處理”理由,害我得浪費時間重覆的請假陪同他修繕,怎麼會說聲不關妳事?

她說:好那請假費5500我出,但是雖然租賃契約期限只到11/30,但是12月 份你也不能白住,因為你沒有“切結交屋”,那租金1萬元拿來,要不然你就2選1,沒有別的選擇。

仲介說:她要再出一次錢就是”很願意處理”了,在乎5500這種小錢幹麻?談不攏要上法院你還要花更多請假錢耶!

Δ我向她請求因超過契約最後期限12/30而滲漏尚未解決,因她於期限屆至前才說要換我自行請工人維修而由她付錢(換約前有他可不可以換人修,被她拒絕),這樣會產生請問修繕時間她無法控制的不公平現象,那不然違約金就計算到存證信函上寫的期限1月15號好了,我請的人沒修好的話當然就跟她無關係。

她說:我有同意由你認識的人來修理而且也願意再付一次錢了,我根本就沒有違約,為何要付違約金,要拿違約金是不可能的,不同意的話就上法院,而且今天也不用交屋了。

仲介說:不依她的話她又不怕拖時間上法院,上法院你也告不贏她阿,幹麻一直堅持要要那些有的沒有的?順利請人修好不是才最重要嗎?她本來也不想跟你收這個月租金阿,還不是你在那邊堅持要什麼請假費!讓她很不高興,房子修好住的舒服不是就好了嗎?


沒想到人家只要會推託或講的好像她根本沒違約就什麼都不用賠償,而眾人也一直說上法院要跟她拖一兩年實在非常麻煩,乾脆就簽了最好。只得到她原本就不想討的1萬元租金,其它全部都失敗,屋照交,點交書照簽,明明契約上她勾選”交屋修繕完畢”,就因為她在期限屆至前說要用我找的工人,她的責任一乾二淨,而我又得自己損失請假費,反而她一點也不怕,簡直是大獲全”敗”,挫折到了極點。難道”合理”這兩個字是為了有錢人而設的嗎?為何我努力詢問卻敵不過她只是不爽我就得照單全收?

但是因為我去做法律諮詢後隔天有去調解委員會申訴她了(關於契約寫沒滲漏實際卻是個滲漏屋的事情),今天交屋卻是我以為已經很完善的合理要求全部被打槍,請問申訴她是不是也是根本沒效,只要她再堅決的拒絕降低價金,不然就法院見,我又得吃鱉?降低價金這件事情扯到法院去,我真的得付很多金錢在這上面嗎?

我真的非常想要討回公道但是我根本沒接觸過什麼叫做訴訟程序,如果是我的思想錯誤那我就不再胡思亂想,希望在這邊能有相關回應讓我知道我應該怎麼處理。

前面提到:
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
這邊要更正,我問到12月26號左右我們這邊有熱心同事幫我打電話給賣方,說你的人修不好不然換我找人。所以要更正為~我在交屋期限屆至又再請求賣方換修繕工人,而她於的回應是ok

我會說他付小錢治標不治本,因為原本我們是發現2處漏水、3處壁癌,原本那位工人有處理漏水部位(雖然她壁磚貼的很爛),對於壁癌他是估局部”表面”處理的價錢,並且”保固”修到好,根本不是處理根源的價錢,其中兩處壁癌太嚴重了他處理完就很快復發,所以後來變成他再來也只是再一次”表面”處理,而且藉口一堆最後一次甚至我請假在家裡等他來,等不到人我打電話問他,他竟然說他忘了,後來人馬上到了又說他忘記帶工具了,今天無法處理,等我假日有空再打給他。我當天有打電話仲介而它們根本沒啥反應,所以我後來的訴求都只是那兩面嚴重壁癌的根源。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2:53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這個部份對方不會同意,只有上法院,

打官司是很曠日費時的,要有心理準備

佳蕙 101-12-31 13: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 ... (恕刪)

所以我之前在申訴書上面是寫希望減低價金,但礙於申訴書能容納字數有限,我的狀況比較複雜,我只寫有瑕疵未告知希望由公正第三方重新估價,因為交屋時怎麼會合理的要求都被打槍,跟降低價金來說這算小錢,但是我開始怕他們厲害到我連去申訴他,她都有辦法檔而使我根本就白做工,或者花一堆錢與時間結果要回來的錢不多,根本不值得,畢竟我希望的就是討回這間房子現在陸續發現而應當降低之價金,

只是我步驟怎麼做才會讓他無法抵抗。我同事說那會很拖時間,至於怎麼處理這種事情我沒接觸過我覺得如果”確實”會贏,會拿回我應得的錢,我願意!

 

 

佳蕙 101-12-31 14:34
回覆 佳蕙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大部分人都跟我說~唉唷~最後他願意用他的錢、你請的人來修,有確實交屋這樣就好了~ 但這樣我感覺很不公平阿,那每個賣方都像他一樣先簡易裝潢,再用無滲漏的價格出賣,被發現了就花小錢拖時間等交屋就好了!

 

佳蕙 101-12-31 15:5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點交前她答應用我找的人修繕而他出錢,因此點交就變成無瑕疵點交了,那是不是就沒理由主張他一開始在契約上註明"無滲漏"而生的解除契約或降低價金的相關法律問題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常見之黑心中古屋事件,本件賣方也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詐欺罪,而民事部分,您可先發函預告賣方限期修繕,逾期未修繕則解除契約回復原狀,當然若瑕疵尚未大到解除契約,仍可向對方請求減少價金,基本上本件雙方既然已經走到此種程度,則上法院應該是免不了,就要看您如何決定,而所謂的公平正義是要爭取而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6

你這種瑕疵只能減少價金,沒辦法主張解除契約

這種多處壁癌的房子

會使得空氣中充滿了有毒黴菌

這種房子根本就不能住人

而且賣家根本就是存心欺瞞買家

瑕疵已經非常嚴重

你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你可以寫存證信函解除契約

不會寫可以來信問我

阿宗 101-12-28 01:24

請問我是離婚訴訟被告人.我老婆去法院告離婚.那麼這筆費用是誰要出.被告人可以不去開庭嗎

JC 102-01-29 10:45

 1. 被告可以不出庭, 但法院會依原告一方的陳訴來判. 我看了幾個案例, 大部分都判離.
 2. 訴訟費用是敗訴的一方要付, 3000元

阿御 101-12-27 23:02

我想請問目前我訴願駁回.想要提行政訴訟.目前行政訴訟程序有改.目前需要經過辯論程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起行政訴訟後,除非是程序不合法,否則一般都會開庭進行辯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維 101-12-27 20:46

我爸爸長期不負責照顧家庭有時還毆打和怒罵姐姐及媽媽,所以我與姐姐想幫媽媽辦理離婚,但有聽聞訴訟離婚可能最後要給對方(我爸爸)費用甚至我媽媽名下唯一的房子,家裡一切費用及我們學雜費都是我媽媽辛苦賺來的,實在不想給他!請問是否有辦法不給呢?
最近姐姐被爸爸打有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所以在法院附近服務台聽聞有法扶會機構,
但申請需『全戶』(含申請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我們無法拿到我爸爸的相關文件(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請問是否就不能申請了?

因我們家裡經濟雖我媽媽有一棟房子外就沒有額外的存款,我們自己賺的錢也要付就貸,深怕付不起訴訟費用。

懇請協助幫忙,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17

1.房子是婚前財產的話,是不用分配的。

2.那是指家戶所得。您可以打電話給當地法扶詢問如何聲請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小維 101-12-28 00:0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房子是婚前財產的話,是不用分配的。

2.那是指家戶所得。您可以打電話給當地 ... (恕刪)

 

感謝蔡律師這麼快速回覆,房子是他們婚後購買的,且當時聽聞媽媽說早期結婚並沒有辦理財產分開制,但房子費用都媽媽自己負擔,所以很有可能訴訟離婚後必須分配給對方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8 00:26

法律上對方可以請求分配,至於分配多少則由法官決定。當然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合法處理,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時間。

小綱 101-12-26 21:23

請問各位線上熱心的律師們。我於2012.8月時,借錢予工作上的廠商約十幾萬元,但最終尾款拖欠至今仍不歸還,今日前往談論時又遭到他司員工用恐嚇話語恐嚇,因當初並無紙上借據本票等相關證明,欠債人目前也不願簽立借據,惟有網路對話電子紀錄(有討論到相關款項話題)與今日的錄音檔(裏頭清楚說明他承認積欠款項之事),如此一來,是否能以民事訴訟方式追討此一款項??網路對話的電子紀錄與錄音檔在法院上是否可有法律效力?? 對於他司員工的恐嚇部分,又該如何處理,還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得依民事訴訟追討款項,蓋借款契約並非一定要書面契約,只要能夠證明當時確實有借款關係,而您也確實有交錢給對方,則借貸契約仍得成立.

至於他司員工恐嚇部分,若已令您心生愄懼,則可控告對方恐嚇罪.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6

相關錄音或電子記錄都可以當作證據,只是能夠證明什麼事實,端看內容而定

林恩頡 101-12-26 15:39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鑑定說我們沒有錯,他要負全責  那我們要提告請問訴訟狀要怎麼寫?

我們有去調解他不願意賠償

1.要對方賠償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 2.起訴狀表明當事人 訴之聲明 以及事實及理由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9

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調解,到那時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賠償

小乖 101-12-25 13:35

前陣子姐姐因為原告跟她男朋友有些許曖昧之所以去找對方理論一氣之下動手 原告就告我姐跟她男朋友 一開始告殺人未遂跟恐嚇罪但問題我姐根本沒有恐嚇他 就只有對他動手第二 我姐打他的時候並沒有很重 但開庭時所有照片都拍的好嚴重連法官都不相信我姐是徒手打的 他還問我姐是不是有拿東西打他但問題連她男朋友都沒動手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殺人未遂怎麼會告的成?還有恐嚇罪 他說我姐恐嚇他 就告他恐嚇 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我要怎麼去反駁 他的傷勢我也懷疑造假 我要怎麼去求證?之前開庭對方都不願意和解昨天姐姐去和解庭對方沒到 今天我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東西叫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上面寫著 原告的姓名 電話 住址 法定代理人 還有我姐的名子 我家的住址還有壹 訴之聲明一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40000元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笠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 原告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付擔
貳 事實及理由被告於101年6月5日歐擊告訴人 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 要求賠償1 醫藥費 10600 ( 目前持續就精神科診 )2 交通費 5000 ( 計程費..)3 手機修理費 244004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 求償 200萬元 ( 沒錯妳沒看錯 )以上共計新台幣2040000元 狀請 鈞院 核賜判如訴之聲明證據 收據供17張( 剩下的後面都是收據)有十二張馬偕收據 日期分別如下 101年0606 0606 0611 0611 0702 0719 0726 0816 0906 0927 1025 1122 (其中還有高達金額2960 是眼科)一張聯合醫院0605一張101年11月22日 手機面板維修21900一張估價單4000元左右
------------------------------------------------------------問題總結1.為什麼寄來的只有給我姐姐沒有當初一起被告的她男朋友 還是我們不知道?2.對方告的殺人未遂和恐嚇我們要怎麼去反駁 ( 因為真的沒有拿東西 傷勢"當時"並不嚴重 ) 恐嚇根本沒有 警察那邊就單單聽他供詞說他被恐嚇就送 都沒證據 法院也受理3.如果懷疑他證據造假要怎麼辦?4.要怎麼跟對方談和解5.他今天寄來的性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代表我們要付的錢嗎還是只是對方求償 如果我們不服要怎麼辦?6.以上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的內容第一 醫藥費 全部都是收據 完全沒有看到他的就醫內容 我打個比方 他如果去雷神眼睛 也賴給我們呢? 而且日期從0606到1122 是怎樣 他都看不好? 就算看不好也請醫生開證明吧 ? 他看什麼病我們都不知道 到時候真的被坑了呢?第二 交通費 完全沒有什麼證明就寫5000 開庭也才幾次 計程車了不起一兩千塊他說五千是不是不合理 也沒收據 也沒日期第三 手機修理費的收據是在1122開出來的 事發是0605 這樣哪能證明是我姐用壞的 這半年期間他自己摔壞呢 也賴給我們嗎? 第四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求償200萬元請問一下 戰車輾死士兵國家也才賠600萬元他全身最嚴重就是瘀血擦傷 他就要求200萬元 非常嚴重的不合理第五一張估價單寫著i phone 4 2500都沒寫哪裡損壞 而且事估價單並不是收據 這樣是不是無法代表他有沒有花過這筆錢
綜合以上問題請誠心幫我解困 在此先謝謝另對於 手機修理日期嚴重大落差 以及就醫賠償(無病名無證明日期落差只有收據)還有精神賠償兩百萬 和他沒那麼嚴重 傷害罪變殺人未遂另+一條恐嚇 這些問題實在不知怎麼解 懇請幫忙! 

對方主張當然未必全部成立,在訴訟中可以爭執文書之真正。至於刑事部分,案件進度到那?如已進入法院審判,可以考慮閱卷才能更了解案情。

冰劍 101-12-22 16:50
因自己的心軟跟這個東南亞外籍的一起踏入婚姻
結果婚後<吃我的/住我的/一切開銷都我一人~還有小朋友(他都不給留在他那邊)
還讓我知道他早已有太太/小孩
2人導致吵架.外籍負氣離家(97.12月至今
中間外籍出現都是要求
要我配合辦理居留證!

目前2人正在訴訟官司
我沒錢無法請律師辯論/沒人可以幫助我
外籍請律師~搞一堆莫須有的證據往我這邊塞
我心力交瘁

上月11/12開庭時看得出來~法官重心都往律師
我整個心往下掉~知道肯定會輸
我感嘆法律站在有錢人/有律師那方
不保護一般老百姓~誰叫我沒錢~又不是專業人士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台灣人的尊嚴被外籍踩在地上這樣利用

所以這月21開庭的時間我看開了~我也不想再爭論!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無論判什結果~我只能默默的承受 2012-12-22 08:17:15 補充

心力交瘁..............感嘆
只能靠工作忙碌麻痺ˋ自己
好想放棄一切

 

對方律師第一次民事上訴文件是訴說

1.男方都不知情我要離婚事由(我有反駁:從他的通聯記錄我都有告知

2.說我知悉他居住地(我有反駁說他居住何處我根本不知道.而且2人均再不同廠區上班.到最後卻變成重點往2人上班的地方去爭辨

3.97.12至今他負氣離家說是我趕出去的(我有反駁說是他自己要出去

4.訴說100.7-8月我有要求他去做墮胎手術(這點是因我喝酒醉造成疏忽

5.說我97.12月以他拒不回台灣/不履行同居義務辦理強制離婚(這點我反駁

是他自己告知說要回去之後就沒連絡~)

這些我所反駁的事實均是在11/12所說的.那天法官還叫我12/21要提出證人

直到12/18又收到他掛號訴說

1.說我於97.12月後就沒有與他聯絡於事實不符

說我知悉男方連絡方式並非我所說的連絡不到/2方均沒有往來

2.主張說我知道男方上班地方/並非像我說的主張男方在所不明

3.他有找他之前主管來當證人

而我心力交瘁12/21號我也沒去開庭~

 

 

 

沈恆 (沈律師) 101-12-22 17:14

沒有律師協助訴訟比較容易居劣勢,如果經濟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免費律師協助。另外,如果外籍配偶與您結婚前已有太太,那是不是可能有重婚?如果是重婚,您應該提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而不是提離婚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許小姐 101-12-21 15:07

最近家裡有外婆因為跌倒送進私人照護中心,一個月就要26000元.因外婆共有2女1男.當初協議好3人共同分擔費用,但因為我家人口僅我和母親而已,母親因為有憂鬱症無去工作,只剩我一人在工作而且每月要繳房貸,很擔心無法每期都繳滿.又害怕觸犯法律的問題,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免支費這筆費用還是可以少繳的方法,可否幫幫我解決的問題,謝謝~之前上知識家有網友告知有民法第1118條規定 請求減輕扶養義務可以主張,但我不知道從何著手,請求律師先生告訴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張祐豪律師回覆如下:

所謂扶養,是你母親和你外婆之間的義務關係,和你並沒有關係。而照護中心也是和你的上一輩打的照顧契約,與你也沒有關係。所以,
如果你母親沒有辦法支付照護中心的費用,你就其他叔叔阿姨講,我母親現在沒有能力,付不出來外婆的照護費用

也就是,建議你先和叔叔阿姨協商看看,請他們兩個自己盡孝道,你媽媽現在沒能力,等以後回復健康了,再來回報。這樣子,就沒有必要在訴訟的漩渦中打轉。
如果以後還有比較具體的進展,你再來發問好了。

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孝順,上一代的問題,你也一肩扛起了,實屬不易!!給你拍拍手!
另外,你可以試著去問看看社會局或是其他基金會,有沒有在協助你這種家貧、孝順、上進、有責任心的好孩子,也許會更有些幫助。

 

感謝張祐豪律師對我的回答,但是因為母親的兄弟姊妹每個人都推托生活不易不願支付更多,而且我和母親也很擔心他們會直接撒手不管<因為舅舅長年在大陸經商,只有太太和小孩在台灣工作,且舅舅夫妻?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而阿姨部份雖然沒有工作但據我所知她名下還有存款保險動產..>但若和她再進一步討論關於扶養費用的事,就開始說要去自殺,在台北生活不容易..等等>為了自保所以才詢求律師的幫助,若非到不得已的地步,我也不想走到訴訟的這個階段,所以必需作最壞的打算,想請教律師關於這樣的情形訴訟會到一年那麼久嗎?而起訴的部份是否一定要聘請律師嗎?因為母親身體很不好,之前7~8年都是母親固定帶外婆上醫院看病,買一些生活日需品,再加上這陣子外婆生病住院讓她長期失眠的症狀又加重,我不忍心看母親這麼累,所以在面對舅舅和阿姨時可讓他們知道我們還可以循求法律途徑;至於社會機構我亦詢問並無實質上的幫助,所以懇請律師再幫幫忙讓我心裡有個底接下來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謝謝~

vivityo 101-12-19 13:46

民事訴訟,我是原告,一審判決我勝訴並得假執行,但被告供擔保讓我無法假執行後提起上訴,現在二審他的上訴被駁回了,請問我要何時才能強制執行他的擔保金?還有執行時我要向法院提出什麼資料?

1.判決確定時可以執行 2.準備聲請執行狀 判決確定證明書 以及執行費 就可以聲請執行

Candy 101-12-18 17:21

您好!我爺爺已過世十幾年,而我爸爸於今年6月21日過世。因為爺爺的財產當初未完成過戶作業,故現在宜蘭財產目前是共同共有的。請問當初我們這些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如果現在要進行財產分別共有,是否我們可以進行財產分別共有後,進行拋棄繼承呢? 如果不行進行拋棄繼承,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讓我們放棄此財產呢?因為宜蘭那邊只有叔叔、嬸嬸在居住,但是他們都不繳相關費用(如地價稅、房屋稅等其它費用),造成我們需負擔此費用(我們一直住在台北)。如果協議財產分別共有,協議破列的話,到時到法院訴訟的話,請問是否可以強制進行財產分別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8:24

1.拋棄繼承時效性。

2.您可以協議分割,如果不行,可以訴請分割土地或變賣價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或與蔡律師預約面談。

m7712231 101-12-16 22:36

本人於10年前買一棟透天屋,期間沒有居住也沒有出租,最近搬到此棟房屋居住,才發現隔壁鄰居擅自將門口路面填高,造成自家門口地勢較低,常積水影響居住品質。經查詢了解後隔壁鄰居已將路面填高3年左右,社區私有巷道為所有住戶持分,想透過民事訴訟要求隔壁鄰居將巷道路面恢復原來高度,會不會因已將路面填高3年左右,已變既成道路?

m7712231 101-12-16 21:34

本人於10年前買一棟透天屋,期間沒有居住也沒有出租,最近搬到此棟房屋居住,才發現隔壁鄰居擅自將門口路面填高,造成自家門口地勢較低,常積水影響居住品質。經查詢了解後隔壁鄰居已將路面填高3年左右,社區私有巷道為所有住戶持分,想透過民事訴訟要求隔壁鄰居將巷道路面恢復原來高度,會不會因已將路面填高3年左右,已變既成道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因自行填高路面而導致您們房屋有積水情形,則可以依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依法向對方提出訴訟,而本件與既成道路並無相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19

雖然已經三年了,不過對你們的侵害仍在持續中,可以提告排除侵害,沒有時效的問題

小石頭 101-12-15 09:20

您好

請教建地分割問題

一、我有三裡地(建)相鄰,所有權為全部,另一緊鄰於大馬路(20M以上)之建地15坪,35人共有,我所有權僅8/50,三裡地位於15坪建地後側。

二、三裡地(建)中之一地有0.8M相通於大馬路,而緊鄰於大馬路建地目前並無圍籬,目前可通行汽車與人等。

三、請教15坪建地依法可分割嗎?是否有限定條件?目前因所有人分散或各自考量,無法達到1/2持有人以上同意分割,是否就意味著此題無解了,也就是成妨害土地利用或都市發展之毒瘤或釘子戶。

四、是否有事當調解訴訟法律權利基礎可主張?或是有更好解決辦法。因為一直找人協調同意已經無法推動了。

如蒙賜教,萬分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5 09:43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找律師幫您提起訴訟,以裁判分割方式,不需全體同意。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小石頭 101-12-15 10:3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同意分割,不是1/2持有人以上同意,而是全部共有人同意才能分割

2.您可 ... (恕刪)

THANK YOU SO MUCH

don 101-12-14 23:54

請問我被我老婆所欺騙叫我對他老闆徹告刑事公然侮辱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我與我老婆感情不好從去年11月分居到六月底會分居也是因為他老闆我懷疑是小王也因為如此才會分局.因為小孩關係兩人勉強維持婚姻關係.後來我要求她返家共同照顧三名小孩.現在也在訴訟離婚.請問我可以對她老闆另外提告民事部份賠償嗎.我們夫妻感情會分烈也是他老闆所引起的.我可以對她老闆提告民事嗎.可以的話大概能穫得多少賠償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31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老闆確實與你太太有染,不然提告求償未必會成立

joy 101-12-14 13:23

極限健身中心101.04.10入會員當初消費合約書中並無解約違約事項.但有簽承諾書將債權轉讓遠信國際金融公司(本人絕不因個人因素中途辦理保留退費問題以此理由來對抗債權受讓人).如今不想使用而只使用.該公司寄來訴訟催告函應如何處理.本人亦有去電處理解約金須負擔使用次數金額的2倍合理嗎.需要支付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23

契約裡已經約定可以轉讓給第三人,且不因此構成解約事由,你要片面解約只能支付違約

妮可 101-12-14 10:21

你好

想請問1. 如果調解庭,相對人未到的話..可以直接當場遞訴狀訴請離婚嗎...

          2. 如果相對人要開庭時(訴訟)仍未到..那怎麼辦..難道這種離婚案件就

             這樣一直拖下去嗎..因為相對人對於未成年兒女不聞不問,也不負責撫養責任

             那這樣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1:06

調解不成即可遞狀。訴訟開庭對方不出現並不影響訴訟的進行,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對您更有利。

您好,

      1.基本上既然已經是調解庭,想必您應該是已經訴請離婚,因為依現行家事事件法規定,都要先調解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當然如果對方調解不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要求進入訴訟

      2.進入訴訟,如對方不到庭,可聲請法院一造辯論判決,並同時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包含離婚、定子女親權行使以及扶養費等都可以在這個訴訟裡一次主張。

shni 101-12-13 22:34

律師您好!

因一時疏忽不察被詐騙集團騙匯款,目前已收到法院對詐騙集團成員的刑事判決書(上訴被駁)

請問律師刑事案受害者達百餘人,本人是否可對被告提起民事損害賠償?需負擔訴訟費用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4 01:11

建議您拿判決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會比較快,又能省裁判費

by 律通法律事務所

阿鐵 101-12-12 21:30

起因是由於樓下常唱卡拉ok過大聲,家中長輩向鄰居抱怨

結果傳入樓下住戶耳中,之後從去年2011年12月起樓下住戶多次惡意找警察上門稍擾

由於我家為兩名80歲老人,及癌症末期病患,平日家中主要勞動力的我都在上班

警察多次上門查訪後,發現與對方敘述不符,便不再理會

自2012二月起至今年2012年四月,不論白天黑夜常遭連續鐵槌敲擊聲響敲擊,

有時候一聲,有時候兩聲,是突發性的沉重鐵槌敲擊,會給予不少心理壓力,

其中甚至發生,樓下住戶故意等外婆去倒垃圾時,趁街訪鄰居面前惡意辱罵作賊喊抓賊事件

把近八十歲的老人家都嚇哭了,

樓下住戶在和外公言談中惡意透露是他敲的,得知是樓下住戶攻擊後

我們安裝了監視攝影設備,截取許多相關片段佐證

順利在四月中旬的調解委員會上逼迫對方和解

並簽訂"以後不可再以任何方式稍擾我們家人"及賠償外婆收驚費用

本來以為沒事了,

但好景不常,十月份我們樓上搬入新住戶後,新住戶為年輕人,夜夜笙歌

樓下住戶未釐清原因便以為是我們作的,現在又開始重複的鐵槌攻擊,

對證敲擊頻率,習慣及聲響其實可以很明顯聽出是和前陣子一模一樣的行為,

不過由於我們攝影設備又不能裝在樓梯間,只裝在住家內部,

當然無法錄到對方敲擊畫面,也無法錄到敲擊聲音來源,

想請問這樣的案例要告民事訴訟要如何舉證?

是否是該請相關單位作音源鑑定?  還是以前次和解書內容及多次影片去佐證,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指教,希望能多耽誤幾分鐘給我些清楚的指示,
我想保護我的家人,謝謝您。

 

阿哲 101-12-11 23:50

狀況敘述:

小弟是初犯/2012年11月10日持有二級毒品及吸食器被逮(安非他命_警察釣魚)

               2012年11月11日以一萬元保證金交保

               2012年12月11日收到刑事傳票

              因11月09日晚上有吸食,故尿液應呈陽性反應。

問題:

一、傳票備註欄註記:是否要做戒癮治療,3萬,若要請攜帶相關資料到庭。(請教如果確定要戒癮治療,這樣是否就代表不需勒戒了)

二、戒癮治療大概為期多久?相關內容?

三、訴訟最終結果大概什麼時候會得知。

 

謝謝各位律師

 

101-12-11 06:00
因之前有債務問題向公司借貸現金.也簽立給公司的本票.後來因理念不合離職.債務尚未還清.在離職後第2天隨即收到母親來電說.有兩名陌生刺青男子上午來過家中找我..下午即收到一通電話..對方表明有一筆債務問題需要跟我談如何解決..後來約在市鬧區的咖啡廳談..對方兩人一開始見面就先確定我是否為本人..在確定後拿出當初在公司簽立的本票問我是否有積欠這筆錢.(口氣溫和)..但在那時我回答 (有) 後..但是金額不對(過高)..(因為也是有還部分款項)...對方隨即出言恐嚇 問我到底楚不處理..當下我也承諾會在當月 月底之前處理完畢..但對方口氣更差..還說了我只是在耍他們..當下我確實是有誠意想環款....回答了(那請問我要如何回答,才能讓你們滿意) 此時對方又開始惡言相向..同時另一人起身 在我背後踢倒我..在我倒地同時..對方兩人拿起咖啡廳鐵椅對我開始攻擊..因被偷襲倒地無法逃離現場..後來店家報案將我送醫...對方也已逃走.....醫院檢查頭部被攻擊兩處4公分撕裂傷...右手手臂骨折斷裂..背後嚴重瘀青...腹部挫傷..咳嗽稍微出血.. 因我個人平常慣用右手跟獨自一人在外生活.加上原本就有許多款項要繳納.以致現在我無法工作生活也照成困難....請問我要怎樣寫訴訟書 向對方提告跟請求賠償對我比較有幫助....在該公司年資也有10年了...實在很想不開..也不敢回家讓父母擔心 ps...前公司也無通知我債權轉讓問題
1.如有證據證人或錄影帶證明你有受傷情況,請提出傷害告訴,並於偵查期間,同意調解,之後,以損害賠償金額與對方商談降低債務金額。 2.如債務過多無法清償者,請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消費債務清理條例之更生
小小 101-12-08 16:39

1.一般刑事迼訴,可以要求請求返還金錢

2.民事訴訟是可以請求返還金錢,如他沒有任何財產不是沒有用,而且我還必須支付法院一些執行費

3.如我先寄存證信函,他沒有與我們聯絡是否表示他默認,那在進行提告的部份,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6:54

1.刑事只管對方要不要去關,不能要錢,除非提附帶民事訴訟

2.對方沒錢的話既使拿到判決也是沒辦法,只能等對方有錢再追討

3.一般都沒回應是可以推定默認,不過對方到法院還是可以爭執

小小 101-12-08 16:57

 所以刑事詐欺告訴,直接至警局提告(可順提附帶民事訴訟)嗎!

香香 101-12-07 20:47
我在網路販賣手機
一開始是以1300的價格說定

然後我請我弟跟A面交
後來過了一個多小時A說手機有受潮要退貨(手機螢幕是有白點但不知是否真有受潮)
(一開始尚未學到 不知道面交不可以有鑑賞期)

我也答應了
但後來過沒多久A打電話告訴我
她朋友B想買 會自行去更換機板
但要算B 500 要分期100*5期 會自行交由款項給我弟
我就要求A先幫B付200
於是我弟又跑了一趟退錢給A
(疑點:說要自行更換機板但為何要分期付款?錢不夠還要籌1200去換= =)

11/7我跟A說 我11/9~11要跟B收錢 請她代為轉達
A說B沒接電話 

11/9我再問A說"B有跟妳連絡嘛"
A有密我 一開始是說A有點忙

但隔天A有打給我 說B家裡有事
我心想 說不定人家家裡真的有事
就答應讓她延

11/18 我又聯絡A
A說B出車禍 無法聯絡上B
我說那為何知道B出車禍 A說B女友打給她的
在11/12看到A在社團PO我那支手機
(疑點:不是在B那裏嗎?那為何A販售手機)
我問A 她回答說是男友送她全新的(但明明刮痕都一樣 很明顯!!!)
隔天又改口說是社團另一個設有賣給A的 還嗆說 我可以給你看她的FB

我就跟A說"那把事情單純化 妳先幫B還錢" 
A說她身上剩下600塊要活到下個月領薪水
A還一直說剩600塊妳可以活到下個月嗎?
後來打給我弟說我電話沒接
A對我弟的說詞
"她身上剩400塊還要養小孩(疑點:她高二而已哦)(對我弟用軟的)"

我一直問A說 B叫什麼名字?
A說她都叫B 阿白不知道本名(疑點:是A之前說B天天去她家)
跟她拿B的號碼 A說B現在都關機(出車禍)
對B的事情都支支吾吾的

A有跟我說她有給我弟 B的手機號碼
之前還和B去我弟學校 放學時找過我弟
(疑點:我有主動跟A說 我弟的手機被沒收
問A何時給我弟 B的號碼 A說妳弟手機被沒收前幾天
但我弟查通聯紀錄根本沒有他沒看過的號碼
A說0916開頭的 但我弟手機通聯記錄根本沒這筆)
(疑點:我弟那陣子被家人載 一放學就回家了
根本沒時間逗留)

現在A的FB還封鎖我


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一) 我知道A讀的學校和班級 但不知道本名 這樣要如何報案?
網路警察?這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也是一樣去警察局報案嗎?

(二)我後來開始懷疑起是否有B這個人的存在
A有跟我說B他讀哪間學校 年級
但班級姓名手機號碼 都交代不清不楚
如果發現A騙我 可依哪一個法的哪個法條提起訴訟

(三)綜合以上這案件的過程 我可以提起那些法條告她呢


我跟A的FB對話很少 A幾乎以電話聯絡我

cherie 101-12-07 13:39
去年底因自己愚蠢被騙走了提款卡,結果造成今年警局法院跑不停,終於在7月份時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 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結果最近又收到一張被詐騙者的民事訴訟,被騙錢者被騙走200多萬,據說匯了好幾個戶頭(都不同人的戶頭),要求我要賠償她20萬元(匯入我的名字帳戶是20萬元)...下星期要開辯論庭....請問我該如何做,法官真的會要我賠20萬嗎?(唉~沒錢賠!!)..........急...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2

既然已經不起訴,表示你與詐騙集團無關,

對方提告民事部分請出具該不起訴處分書給法官看,主張自己不需負責

茶米 101-12-07 10:03

我在大榮貨運上班,所屬職位為倉儲,10/26我與同事要去做每天的例行盤點工作,必須要用到推高機,在搭電梯的期間,我同事站在堆高機上面與我討論等會的盤點事宜,他卻誤觸按鈕造成堆高機往後退,壓傷我的腳,事後對我不太聞問,只有我親人打電話叫他過來道歉他才過來,但之後都沒消沒息,後面又打電話跟主管主張要他賠償我們精神損害,但主管卻跟我們說這都是公司的錯,公司會負責,但是公司也只是協助我們申請勞保理賠、團保等...,他說申請的其中一項為職工福利補助申請,那個就算精神賠償,但是我們卻沒有談判的空間,不管多少我們都必須接受,主管還說,如果真要要求精神賠償,那就要我們自己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公司完全不協助我們,還說要顧念同事之情...我不太懂,難道為了顧念同事之情卻藐視我的權益嗎?

請問律師,我要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事前要做什麼準備工作?準備什麼資料?我到底是要告公司還是同事?我因為這個傷大約要休養兩個月,我知道這些勞保都會賠償我,那扣掉勞保賠償的金額,精神理賠該以什麼標準去定論?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也不想對不起自己。還有民事求償訴訟書該如何填寫?

1.如果認為侵害你健康權 要請求精神慰撫金 協議不成 還是要透過訴訟程序 2.可以同時針對行為人及公司提告 請他們連帶賠償 3.寫好起訴狀 送地方法院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9

你這個是職災,除了可以請領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外,休養期間公司也要照付薪水,

至於同事部分建議在兩年內提告侵權行為,要連同公司一起告進去,請他們負連帶賠償責任

姵妤 101-12-06 22:24

??????

請問
事由
民國100年/9月4日
我們家未成年的妹妹上FOXY網站
下載了鬼嬰廟 但看一下下 因妹妹覺得恐怖 所以就關掉
之後沒多久就收到通知
被影片公司控告違反著作權
當時去高雄做了筆錄
然後回來住家附近法院開庭
因妹妹未成年14歲 所以是少年簡易庭
當初法官因妹妹有悔意 而且告知不會再犯
判定不起訴 請父母回家管教約束 之後我們foxy下載檔都一併刪除
妹妹也不敢隨意在網路上看影片

但今年101/12/5日
收到對方公司控告通知
說明要求賠償
還要連同他們的律師訴訟費用
上次一次 這次也一次
賠償費用是 FOXY的會員有45萬人*1000分之1=450
他們影片一次是100*450總共是45000的賠償再另外加上對方的訴訟費用
費用可能高達十幾萬
因為我們不懂法律 想請大家幫幫忙
雖然妹妹的行為有錯 可是已經知錯
而妹妹就學期間都住校 所以對著作權方面的問題 也不太了解
法官原以不起訴處分 但業者卻一年後上訴要賠償
賠償不是應該在法官判決之前就該先跟我們溝通
而不是事後一年多 才告知要賠償大筆金額
可以麻煩告知我們該如何處理嗎 我們的經濟有限 一下子這麼大筆的賠償
也不是說付就付得出來 從頭到尾都是再簡易庭開庭 現在是屬民事訴訟
阿吉 101-12-06 12:21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

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

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阿吉 101-12-06 11:48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7

建議檢附簡訊內容及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比較簡便,

不過要說明為何借據上的姓名跟你聲請支付命令的名字不一樣

h6208 101-12-05 09:49

律師您好,我跟老婆分居3年多,最近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還要孩子的監護權以及一個月1萬5的贍養費
可是這3年多來他都沒有拿過錢來撫養孩子,孩子都是由我照顧,她只是2~3個月回來看他們一次(我們有2個孩子,一個小三一個幼稚園中班)一年買個幾件衣服。請問這樣也算有撫養到孩子嗎?
我們婚後住在他們家,可是後來他母親嫌我薪水賺的不夠,一直出言侮辱我,比方說我吃一碗泡麵他竟然說:阿無你是賺多少,手骨甘有那大支(台語)等等...我最後受不了只好帶著孩子並要求她回到我這邊的家中,他不願跟我回來,執意要留在婆家,他向法院說我當初自行帶走孩子,可是我要離開的時候他也知道,況且我兒子當初為了要唸幼稚園(有5000的教育補助費)把戶口遷至她家,回到我這邊後他又和我一起把孩子的戶口遷回來。這樣算我自行帶走嗎?過沒多久她又把自己的戶口遷離我家了。
請問到了法院我該如何向法官說明會比較好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就其書狀不實之處予以反駁,法官會就其事實予以調查,本件對方所提的離婚訴訟是否會成立,則在於離婚事由是否可以歸責於您,您應就此部分予以答辯,以爭取您最佳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uby 101-12-04 09:25

律師你好

 

想請問法院公文的意思請幫忙回覆~謝謝

1.按因財產權起訴,應繳納裁判費,此為法定必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依情形可以補正,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3.第24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2.查本件原告請求被告反還新台幣10萬及白金戒指一枚,然未繳裁判費,原告雖於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填載100000元,惟其聲明並請求反還白金戒指一枚,且未陳報白金戒指之價額,奕未附具足認定白金戒指價額之依據或說明,致本院無從核定白金戒指價額並依該價核定總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定期命原告補正,並請員共加總10萬元及白金戒指隻價額後,依總額補齊其應納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原告之訴

 

以上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而且戒指已經是多年前買的收據早就不見了,那時去警局備案時有大約提一下價格約2萬左右

ruby 101-12-04 09:21

律師你好

 

想請問法院公文的意思請幫忙回覆~謝謝

1.按因財產權起訴,應繳納裁判費,此為法定必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依情形可以補正,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3.第24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2.查本件原告請求被告反還新台幣10萬及白金戒指一枚,然未繳裁判費,原告雖於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填載100000元,惟其聲明並請求反還白金戒指一枚,且未陳報白金戒指之價額,奕未附具足認定白金戒指價額之依據或說明,致本院無從核定白金戒指價額並依該價核定總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定期命原告補正,並請員共加總10萬元及白金戒指隻價額後,依總額補齊其應納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原告之訴

以上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而且戒指已經是多年前買的收據早就不見了,那時去警局備案時有大約提一下價格約2萬左右

海轟轟 101-11-26 17:52
律師您好 先前張律師就其他人回復到 :1.先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租約已到期期 你也無意繼續出租 並且不可以再繼續收租 2.經過相當時間如果對方仍不搬離 即可訴請對方搬離 判決確定後即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通常在訴訟過程中 應該雙方就會達成協議. 想請教張律師1.有不需訴訟的合法手段嗎? 2.訴訟過程要多久時間? 3可以先告知說要搬而一直沒搬的房客要行使留置權,還是要提起訴訟一併請求假扣押?........(以前房客當著警察的面就說:那就去告吧)..勞煩張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如果確認租約關係已合法終止(注意) 可以直接斷水電 這樣應該是比較直接的方法
海轟轟 101-11-26 18:3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確認租約關係已合法終止(注意) 可以直接斷水電 這樣應該是比較直接的方法

對不起張律師,再跟您確定一下

租約關係已合法終止後

1.需提起訴訟後才可以斷水斷電?

2.不需提起訴訟可單獨進行?

3.需先行告知對方?

律師真的謝謝您百忙回復

eva 101-11-23 17:06

你好

因父母有法律訴訟被判決民事賠償對方九十萬元,我只想知道此部分父母的債務是否會牽連其子女?若父母名下沒財產房產,其子女名下有財產,父母在世還不出錢,子女財產會被迫還父母債務嗎?還是在父母過世後只要記得拋棄繼承就沒事?

沈恆 (沈律師) 101-11-23 18:4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御 101-11-23 09:20

我想請問提起民事訴訟可是我只知道對方姓名和公家機關服務單位地址.將來法院來文請我補正戶籍謄本.可是同名同姓很多.我無法確定哪個才是正確資料.可否在起訴書上聲明.請求法院調查.或是可提供文件讓我向該服務單位查詢提供.不然將來勝訴了.沒有正確的身分資料.很難強制執行

您好: 

一般來講應該要知道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正如您所說,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如果沒有身分證字號很難確定是否同一人。

您可以在起訴書上聲明請求法院調查,或是提供文件讓您向該服務單位查詢提供,但要看法院是否願意協助您。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Iris 101-11-22 13:13

您好,我的前主管兼朋友自去年開始,碌續向我借款

2年來累積的債務近20萬,我目前掌握的證據如下:

1、轉帳記錄15萬左右(他個人的、他房東及他朋友的帳戶)

2、簡訊記錄(但只有他傳給我的帳號,沒有言明借款

3、我和他用line討論他積欠的10幾萬是否要還的對話記錄,他有言明會還,只是我不同意還款方式。

我想請問:

1、是否可向法院直接申請支付命令?這些證據法院會同意嗎?

2、如果他提出異議,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和解:他會照樣拖欠, 我該怎麼辦?

       打民事官司:會拖多久?勝算多少?如果我輸了怎麼辦?

3、前公司於今年2月對他提出背信侵佔公款訴訟,他也承認了,

      這點對於法官判決會有怎樣的影響嗎?

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2 14:2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1-22 22:49

你這些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會准,

不過萬一對方異議的話就會轉成訴訟,要有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以你手邊的證據,官司應該會贏

sumi 101-11-22 12:25
律師你好: 剛剛我有跟法扶的人說我要指定你做我的律師,不知道他們有跟你聯絡了嗎? 因為我覺得這個案子也拖太久了吧!我10月2日自己寫起訴狀和訴訟救助而裁判費部份 都裁定准予暫緩了,可是遲遲未傳出庭...而且勞動檢查處的人也到公司開罰了,位什麼就是沒有傳我們出庭?我到現在都沒有工作收入,車子拿去典當...月底還有8天又要繳利息了.手機也限制外撥了... .我也不敢讓家人知道與擔心......已經無路可走了..為什麼就是無法叫資方立刻給付,我只不過是要回我該得的.有這麼困難嗎?
高雄法扶有通知我有一勞工案件 應該是你申請的案件 法扶應該會通知你拿相關資料到我們事務所 你再跟我聯繫 0953973887 所址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93號3樓之2
ly 101-11-21 20:56

被告刑事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不服二審已重新上訴開庭審理,原告已經於一審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問?
1.二審如判被告刑事無罪,原告請求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否因被告無罪而消滅?
2.因不知二審判刑結果會如何?且侵權行為請求權為兩年時效,原告是否應於兩年時效內另向民事法庭,再另外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因怕二審被告如被改判無罪,判決時間又拖過了二年的求償時效,無法提出侵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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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御 101-11-21 18:34

我想請問我如果已經向地檢署提告刑事告訴.對方是個公務員在市政府上班.我接下來要附帶民事求償.可事我並不知道對方公務人員的身分證字號.因為向檢察官提起告訴事依據姓名.地址事寫他的公家單位訴訟文書讓他簽收.因為我不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以後求償會有困難.我該如何請檢察官可以提供對方的身分證字號ㄋ

林智群 (klaw) 101-11-22 23:13

民事訴訟不需要提出被告身分證號碼,對象可以具體即可

阿御 101-11-23 08: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民事訴訟不需要提出被告身分證號碼,對象可以具體即可

律師你好!可是將來強制執行沒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無法查詢名下財產也無法查到所得.將來強制執行會有困難

DAVID 101-11-19 20:15

請問律師刑事訴訟過程中因為對方會說謊,能不能要求雙方具結?

如果不行那可不可以自願具結?

另外檢察官有沒有可能因為目前審理的案件比方說妨礙自由好了,後來發現原告觸犯屋告或者侵占,偽證等罪時在該案結束惑未結束前就對犯罪方提出公訴,還是說一定要被害人另外再自行提出

謝謝律師^^..我問題很多派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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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1-11-19 15:20

請問律師民法767條其中物之解釋.可以包含房屋所有權狀嗎....

我的問題是;真正所有權人其該房屋權狀不間或被人佔有..如無其他原因外因該自己去申請補發即可不是嗎/為何要大費周章繳裁判費訴訟請對方歸還,

或者直接告對方侵占不行嗎/

那對方如此做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