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我現在該怎麼辦....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我們一家人從台中回屏東掃墓卻被管理員刁難甚至控告我和父親妨礙公務還有侮辱公務員和公然侮辱
(我們並沒有動手也並沒有罵他,然而我與他站在階梯上交談距離太近他卻對檢察官說我用肚子"頂"他,檢察官認定說我有用肚子頂他構成妨礙公務中的脅迫...把我們起訴了)
檢察官拿著只有影像沒有聲音的監視器錄影帶將我與父親兩人起訴了....調解庭這名管理員的要求實在太無理,所以並沒有成功 。而且我們家也無法接受他在事情發生當下警察試圖調解他堅持提告,如今我和父親被起訴後卻獅子大開口的要和解金,擺明就是仗著他當時是公務員的身分欺壓我們老百姓。
調解失敗後,我父親與對於他所控告的事情堅持否認,並告訴法官說,當時這名管理員雖然讓警員陪同我們家的人入內祭祖然而卻未依規定時間關門,他提早將鐵門拉下,將我們一家人還有一名員警關在在靈骨塔內,除此之外我們的貢品一部分放在一旁的地藏王廳也被鎖在裡面,他並沒有開門讓我們拿出來。
法官說我們可以針對這點對他提告妨礙自由並且有機會讓兩罪相抵...請問,這樣可行嗎? 我該怎麼對他提告他妨礙自由? 還有它將我們的貢品鎖住也並未開門讓我們拿出來,我們的貢品這可以對他提告侵占嗎?
律師大大您好
由於本人於桃園市家中在網路社團與其他團員發生意見不合的言論
後來我也沒有再與他人爭辯
於是回到自己的FB版面發表我個人對此事的看法與觀念
但是網路社團的團圓追到我的私人版面擅自將文轉PO到其他社團供人謾罵
甚至跑到我工作用的粉絲團徑行鬧事
可是礙於工作用不能關粉絲團
前來鬧事的人數眾多不甚其擾封鎖不完
我想對這些在社團公然侮辱及毀謗我的人提出告訴(與來粉絲團鬧事的人一樣)
請問律師大大,對於這些被告,原告是否可以請求地檢署要求被告必須配合出庭原告戶籍法院呢?現在截屏存證完整,就擔心要疲於奔命去配合被告戶籍法庭出庭,請問律師大大可有法解決呢?還請您幫忙,不要讓網路霸凌繼續在網路上橫行,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相關證據資料,撰擬刑事告訴補稱理由狀,為檢察官整理犯罪事實及涉犯法條與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按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規定:「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 次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二、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 你必須在收到不起訴處分翌日起7日內聲請再議,否則會產生刑事訴訟法第260條之效力。 民事請求部分,依民法第197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知悉時為2年,你要請求損害賠償要在知悉時起2年內提起。 建議你儘快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前幾天我去住家附近的超商
離開後不久又再度光顧
結帳時店員說有人客人說你拿了她的雨傘
我說我沒拿 但我有看到有一個女生拿走
當下我也有跟該位客人反應(但她什麼都沒有說)
過了幾分鐘該位客人又向店員反應她要看監視器
店員表示她不會操作
我覺得很不舒服我沒有拿傘
卻被店員質問我是否拿了人家的傘
無憑無據的店員就來問我(明明就有監視器至少確認一下啊)
會在那出入的很有可能是我的左鄰右舍
若被鄰居聽到了我如此被詢問
人家會怎麼想
不論是否真的是我拿走的
我都會承受別人異樣的眼光
我真的超級焦慮
明明我沒做錯任何事卻如此
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下
後來我有去超商找主管反應(好像是店長)
她說該客戶天天都會去
她事後也有看監視器確實不是我拿的
她會幫我處理跟該客戶說明
事發隔天她遇到我
她還說會好好幫我處理也交待其它的員工了
並會再與我聯絡
但今天第四天了
毫無消息
昨天我忍不住到門市問
她們說店長只有假日才在!
其它員工跟連是那位客戶都搞不清楚
讓我更是焦慮(可以證明我清白的影像不知保留幾天?)
你的員工在未查證的情況下只憑客人的片面之詞就來質問我
讓我難堪不舒服備感羞辱
我想為自己澄清
卻又不肯給我監視器畫面
讓我不明不白受質疑
也未見積極的處理
我真的很無法接受
我只是去超商消費卻憑白無故惹了一身腥
很無奈更是生氣明明我沒做錯什麼
卻連想為自己討個清白都這麼的困難
謝謝!
大概一年前,我媽拜託我簽了一張十三萬的本票周轉家計,但是適逢一些變故,我家無力償還,債權自然而然的落到我身上,六月時接到法院的強制命令信,要扣我三分之一的薪水,且上面硬生生的多加了三萬,當作是利息,總共十六萬,之後我父母跟債權人協商好,那就是一個月給對方三分之一做為償還,但是我公司方的律師要求債權人簽寫切結書,債權人到我公司之後, 雖說牽扯的內容是我爸媽一直不願意清償這個債務的事實,但是不斷的跟我公司方講我家人多惡劣,借錢不還,以及說什麼別人的成年禮都是禮物,但是她父母就送了一堆債務給她當作是成年禮(文中的她就是指我),在我公司公共場合之下與他人討論我父母及我的債權,令我感覺羞恥,更有藐視我父母之意,說出法律就是用來欺負不懂法律的笨蛋,甚至在我爸媽的交友圈放話,他錢已經賺飽了,但是要我父母好看而已。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乙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誹謗罪(視言論具體內容而定),前者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甲的行為,如果沒有造成乙受有刑法第10條所規定生理機能或身體與健康重傷之結果,可能涉及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如果造成乙重傷,可能涉及刑法第278條重傷害罪,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量刑依據刑法第57條之各項標準,輕重各案不同。甲如果是在前案執行完畢日起算5年內再犯本案,依刑法第47條規定,成例累犯,加重二分之一,即法定刑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至二分之一之範圍內定其宣告刑(普通傷害罪3月至4年半、重傷害罪7年半至18年),至於實際加重多少,法院有裁量權。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
除前面幾位律師說明的內容外,補充如下:
對方出言不遜,激怒甲出手傷人,該部分可作為量刑因素,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不過是否減輕,法官有完全裁量權。
甲主觀上是出於輕傷故意:例如只是想小小教訓乙,卻不小心出手過重,視情況,構成傷害致重傷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主觀上出於重傷故意:乙太可惡要打到你殘廢,診斷出來有重傷,成立重傷罪,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診斷出來沒有重傷,成立重傷未遂罪,按照重傷既遂罪的刑度減輕。
所以,甲成立何罪,除了乙事後被診斷出來的是輕傷還是重傷的結果外,甲當時出手的想法為何,攸關判決刑度,也是法官審案的重點,請一併注意。
法律分析仰賴詳細閱覽訴訟資料,若能提供詳細資料,則能提供更詳盡分析。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首先我已確定互告的話百分之百我贏。
因為我只是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字眼就釣到對方以三字經、低能兒、喜憨兒等字眼來辱罵我。
只是我不知道這樣子能以何種名目提告?
對方總共寄了四封信,我除了改未來被告的帳號外,將信原汁原味貼上。
-------------------------------------------------------------------------
alphaxxxx(xxxxxx)
幹你娘
2015-08-08 00:31 喜憨兒一個ZZZ
可憐
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喜憨兒
2015-08-08 00:31 幹你娘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喜憨兒
2015-08-08 00:30 幹你娘刪除回信轉寄 收合
alphaxxxx(xxxxxx)
笑三小 低能兒?
2015-08-08 00:3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笑的好開喔...
好像低能兒一樣
要不要幫你叫醫生啊?
還是你老媽沒生腦子給你
所以你就是個喜憨兒?
低能ZZZ
-------------------------------------------------------------------------
以上四封,內容隻字未改。
想請問這樣我該以何種名目提告?
首先我已確定互告的話百分之百我贏。
因為我只是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字眼就釣到對方以三字經、低能兒、喜憨兒等字眼來辱罵我。
只是我不知道這樣子能以何種名目提告?
對方總共寄了四封信,我除了改未來被告的帳號外,將信原汁原味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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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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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低能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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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老媽沒生腦子給你
所以你就是個喜憨兒?
低能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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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封,內容隻字未改。
想請問這樣我該以何種名目提告?
一、若尚未判決,仍宜就案情全力努力。
二、若是在狀紙上或是在言詞去對抗法官,未必能得到對你比較好的判決結果。
三、有時候法官說話口氣雖然聽起來像是在兇你或是在諷刺你,但是實際上是要幫你。如果法官是用你不喜歡的講話方式想要刺激你讓你去找對你有利的證據,千萬別把他當壞蛋呀。
四、畢竟判決的是他,怎麼說也要想辦法逆轉勝。
五、訴訟不可能永遠都遇到你喜歡的風格的法官,我的作法是會先提早到法院聽法官前幾庭的開庭風格,知道法官的開庭風格之後,就大概知道法官的習慣、用詞,當天的心情,在開庭之前就可以稍微調整一下臨訟應對之策。
六、所以,如果你的案件尚未判決,與其想辦法去弄法官,不如想辦法去說服法官。
七,有一個可能是你的案情目前陷於膠著,在還沒判決前請努力研究找有利於你的判決判例來參考,整理事實、搜證,在最艱難的情況下都要傾盡全力去增加勝算,當你搜集到的有利證據及判決見解多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法官的態度就會改了。你可以試試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以下是某粉絲團的公開PO文,文中後段部分雖然沒有明講是指我們經營的粉絲團,但感覺他們有故意暗指我們,尤其是備註的部分,因為我們算是競爭對手。
想請教這樣是否有符合公然侮辱??
---------------以下是PO文內容------------------
PO文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022939041079281.1073741838.199780226728504&type=3
感謝各位老球友跟新夥伴共18位的加入~!這次活動還有女球友上場一起同樂喔!台中唯一有女球友的聯盟喔~活動內容還有簡單刺激的全壘打大賽
這次參與者,請容許我一一的向各位介紹首先是獨立出來純打球的熱血玩家?祐有許久沒丟球還從大里過來的Copy來這打球特別開心的冠穎跟俊豪很久前就接觸的老玩家洪大跟梁大!從豐原特地過來的理療師陳大還有遠從彰化過來力挺的阿九~首次接觸就破壞力十足的國全兄全壘打大賽開外掛的奕臣!路過現場,充滿熱血的強攻胖虎XD漢草很好,親和力十足的思堯之前路過被拉進來打球的宗祐 (哈連X聯的贊助商小安都來打球了!
希望能夠藉由這次的平日晚場活動讓大家可以彼此認識一下一起打球除了切磋球技以外還能藉此認識各式各樣的人們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不用擔心沒人可辦活動也不用勉強自己去參加不喜歡的活動一起打球的人是夥伴,而不是被利用的工具共勉之
備註:非之前台中辦活動的某XX聯盟因為某些緣故,林?祐自己獨立出來開活動讓台中有一塊乾淨又快樂的運動環境大家一起努力!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侮辱之言論,似不構成公然侮辱,或許有誹謗之可能,可具狀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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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獨立出來純打球的熱血玩家?祐
有許久沒丟球還從大里過來的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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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觸就破壞力十足的國全兄
全壘打大賽開外掛的奕臣!
路過現場,充滿熱血的強攻胖虎XD
漢草很好,親和力十足的思堯
之前路過被拉進來打球的宗祐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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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藉由這次的平日晚場活動
讓大家可以彼此認識一下
一起打球除了切磋球技以外
還能藉此認識各式各樣的人們
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不用擔心沒人可辦活動
也不用勉強自己去參加不喜歡的活動
一起打球的人是夥伴,而不是被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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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非之前台中辦活動的某XX聯盟
因為某些緣故,林?祐自己獨立出來開活動
讓台中有一塊乾淨又快樂的運動環境
大家一起努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並非那麼明確,因為他是使用"乾"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社團內有三人以上可共見共聞公然侮辱之言論,您又知道被告之身分,可截圖蒐證後,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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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為非公開之場合,不構成公然侮辱,若您有對方於公開場合辱罵您之截圖,方有機會成立公然侮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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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在線上遊戲中(LOL英雄聯盟),有一個人再8591花了80元找我陪他一起打一場遊戲,我的賣場有提到,如果我打得不好,那我可以再陪打一場。
第一場確實我沒有打好,到了第二場我覺得我打得還不錯,但是他還是說沒贏就不算。到了第三場贏了,他說我打得並沒有非常好= =
而且他實力非常差,幾乎是新手等級。回歸正題。
打了兩三場後,我覺得他的實力並不佳,我就跟他說我不打了。
看是要取消交易還是怎樣。
他一直問我為什麼,我就跟她說
【你爛成這樣,Carry個屌?】
然後他說
【我就是很爛,不太會玩才找你陪我打啊】
但是我一直拒絕 他最後惱羞成怒
他說最後就說
你罵我很爛,我有截圖,我要告你。
所有的對話都是我跟他的私訊,並沒有第三者。
所以公然侮辱是不成立的,那誹謗罪好像也是"企圖要讓第三者知道",但我沒有。
而且後面他也承認他很爛了 (我有截圖) 所以這應該不是誹謗吧。
我想請問各位專家這樣如果要告,比較能歸類在什麼罪形什麼條例?
那如果最後真的打起官司,我如果沒請律師,對方有,我勝訴的機率高嗎?
想知道說人家遊戲打的爛,有沒有涉及犯法。
然後如果我最後不起訴,他可以賠我所有車馬費和需工作請假的費用嗎?
麻煩律師能夠為我分析一下 謝謝
各位律師您好:
我老公被姪女告傷害經查證已到地檢署,但尚未收到通知要上法院,目前雙方有意和解,請問要做什麼動作才能完全撤銷傷害告訴案件,還是已經來不及一定要上法院這個程序?
另為求自保,請問各位律師,以下是姪女在網路散佈的不實文字,可否告她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1.不要把阿嬤當作老人癡呆,把所有事都賴給她,每次放到冰箱壞掉的東西都說是她用的(事實證明.有證人:就是老人家把東西塞到冰箱不肯丟,要煩請小姑丟才可以,不然老人家會不爽)
2.為什麼阿嬤過年要包紅包給兒子媳婦一個人$xxxx,我很好奇你們怎麼收的下來,你們不是有在賺錢嗎,真的很扯,她的生日或母親節你們有打過一次電話或幫他過生日嗎,晚輩沒拿錢給他就很扯了,怎麼可能還要她的錢阿(事實證明:有幫老人家過,證人:一堆)
3.帶阿嬤來醫院看病,最好她沒事,不然我和妳(指的是我)沒完沒了,你和她住一起也知道他生病也不理他,你們自已去看醫生也不順便帶她去,姓x的(指的是我),要跟我嗆,你年紀還比我小,我還會怕你嗎,不要叫你老公出來壓我,你們沒資格說要打我,只有我大舅舅和大舅媽才有資格,你們自已平常對老人家怎樣你們自已心知肚明,平常如果做的好,我會這麼肚爛嗎,我沒做錯事情也不可能跟你們道歉(事實證明,沒有不理老人家,沒有不帶她去看醫生)
以上的言論才會導致姪女回阿嬤家跟我老公起爭執,姪女失婚三個小孩還酗酒,因領政府補助跟本不需要工作,在家裡很閒,所以一直管閒事,三五不時回來鬧,真的快要受不...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吧,給我點意見,謝謝
您好
若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建議雙方白紙黑字簽署和解協議書,通常是約定一筆和解金或者道歉,看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特別提醒注意,建議我方付錢或道歉後,對方要同時交付已經簽字用印的撤回告訴狀給我方,我方可以遞狀撤回告訴,避免對方收到錢後,甩賴不去撤回告訴。
和解協議書與撤回告訴狀攸關雙方權益,用語宜謹慎,避免將來節外生枝,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若要與柯俊吉聯繫,貴方可以在臉書留言、發訊息,或者直接致電、發電子郵件方式皆可。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對話紀錄(我,說要告我的是B,其他3人分別為C.D.E)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C:別吵
我:你一職搶我冰阿 (我直在遊戲中真的打錯)
D:你搶路耶
C:對阿
B:恩阿
我:好阿那我送
C:我的夥伴 不是你 滾吧
D:........
D:屁孩做的是
E:我要先到6
我:我要先送頭
C:屁孩是指我嗎??
D:不是
D:AD
C:你送八 我沒差 頂多輸一場
B:對阿我ng沒差 (ng是一般對戰)
我:我也是
B:我ng練腳而已
B:銅牌屁孩罷了
D:................
B:等檢舉吧
我:飯也是阿(正確的字是"汎",是角色名稱)
E:犯不要一直沖阿(同上,正確的是"汎")
我:幹屁孩的
我:一職送ㄏㄏ
D:看誰屁阿
B:他們銅牌 可是沒你屁阿
B:沒差 我等等找IP就好
E:為啥要幹你
A:喔
A:我要打看==
E:不要衝
C:恩恩
B:幫檢舉葛雷數 感謝 (是葛雷夫)
B:夫
我:AP你說說你查IP做啥
B:我找了 乾你什麼事?
我:喔
B:小心點
D:........
D:抱歉
我:ㄏㄏ
E:哈哈
B:等等20
C:哈哈 想撿****
D:...
D:恩恩
我:對阿
D:有一個屁孩
D:在鬧
D:當然20
我:ㄏㄏ
我:1/4/0?
D:恩恩
D:然後
D:?
D:重點是你搶我路
D:阿
D:就是屁
C:就算他戰績在爛 也比屁孩好
B:等等沒了,我會打信給網路警察 我律師我可以找ip,我也和說看警方給不給我去找你或提告
我:是你說讓我阿
我:告啥哈哈
C:沒人說要讓你吧 你自己走過去!!
D:....
B:我也不和你說了 我只講到正樣 你遊戲這樣 那我限時處理你
C:不要臉的 爛屁孩
D:我連說都沒說
D:你的記憶力很爛喔
D:對齁,因為你是屁孩記憶力當然爛
我:ㄏㄏ
B:槓啥 我不必說 你等傳票
我:鄭一ㄏㄏ(因為它上面打"正樣",我看成正義,所以打"鄭一ㄏㄏ)
B:告啥
我:好喔
我:反正也沒屁孩罪
我:我也沒罵人哈哈
B:你慢慢說 你越說我越有證據罷了
我:ㄏㄏ
我:你就說說要告啥阿
我:說說嘛
B:幹嘛和你說?說了你又要講543我直接寄你信函就好 別再說了
B:就這樣
我:說說要告啥
B:等傳票 國中生
我:ㄏㄏ
------------------------------------------------------------------------
以上是對話紀錄
請問他能告我什麼嗎?
他是怎麼查我IP的?那麼簡單就查得到?
請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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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律師您好
我最近使用手機上的APP交友程式被某網友公開的侮辱是豬,請問對方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情況是我回復了一篇文章之後,該網友在我的回覆底下留言。
以下是我回復子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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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某:他有病 不用理他 一臉豬樣
我:希望你可以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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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回復的子版只有"我、原OP、該網友"三人,而且討論版是公開的所有人都可以閱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均有公然侮辱之言論、行為,雙方均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但須於告訴期限六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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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對方公然侮辱之證據蒐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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