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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飛俠 102-04-03 16:11
請問律師,我太太帶兩個小孩已經離家多日,我有去警察局備案及發請求履行同居義務的存證信函給他,那請問接下來我要向法院請求履行義務的訴狀該如何寫,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8 11:00
可到各地方法院網站找尋書狀範例,或直接到各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可委請律師代為提起相關訴訟或者代為撰寫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麗小姐 102-04-03 13:34

搬入透天樓後, 隔壁鄰居一家四人從晚上11 點開始陸續洗澡,發出噪音到凌晨2 點,經多次溝通不理不睬,終於身心無法忍受, 於年底寄出存證信函後,噪音減少但仍舊於12點 過後持續出現噪音,由於個人長期受到噪音干擾, 需要服用藥物協助睡眠 ,目前藥物已無效,請求律師協助 是否有其他處理方式。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38

只能提告請求停止損害,

不過舉證很難,

且對方在12點前洗澡會不會構成對你的侵害,恐有疑義

俊兒~* 102-04-03 11:42

1.我叔叔99年6月跟我爸借身分證印章去買車

2.他牌照稅、燃料稅、停車費、欠款有的沒的都幾乎沒繳

3.我爸的帳戶被凍結、一直收到法務部函文etc.

4.叫他把車子的行照牌照拿來,也避不見面

5.請問我可以寄存證信函嗎?

6.承上,萬一不行,我該怎麼處理!? 告他!? 如果要告又要告他什麼
我能怎麼做!?請不要只跟我說法條,想要知道"能如何去處理這件事情"
不想一直被他困擾,求好心的各位大大幫忙
請幫幫我 幫幫我 拜託...謝謝!

ps.
車子登記在我爸名下是事前得到我爸同意,所以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我知道。
但我爸現在"不同意讓他繼續用我爸的名義開這台車",也不想幫他承擔費用,畢竟車子我爸根本就沒有在使用!

我爸名義上雖是車主,難道所生的稅賦或罰鍰就一定要由我爸負擔嗎?事實明明就是我叔叔在開的車子啊!  如果哪天走強制執行,就算請求行政執行處執行那輛車,也償還不夠那些罰鍰吧。
我叔叔根本聽不進去,也都避不見面。根本就耍賴皮,我們家被他拖累真的很可憐..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8:13

直接將該車輛申請報廢車牌

yoyo 102-04-02 08:20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來的存證信函 要求家父於下週至警局做筆錄

所犯的罪是:著作權  妨礙電腦使用 (罪犯嫌疑人)

原因是下載電影。

因家中網路是家父所申請  所以下載電影的是我  卻害家父收到存證信函

有幾項問題想請教:

1、因違規者是我,如何向警察說明是我下載而非家父?

2、使用p2p下載,下載觀看完後即刪除,未再分享他人。有上網了解「妨礙電腦使用」法條,百般不思其解,不明白下載電影與「妨礙電腦使用」有何關聯?

3、因初犯,從未有想犯罪的想法,相當後悔下載電影觀賞。想知道是否有無類似案件,到後來都是怎麼解決?通常是要賠償多少?

再次謝謝各位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8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非常感謝律師能幫忙解決疑問,本人十分感激!

昨日家父收到警局所寄 ... (恕刪)

您幾歲?

yoyo 102-04-02 14:2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oyo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25歲了
Stanley 102-04-01 21:21

你好: 朋友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 信上寫說為保障公司商業機密, 離職前簽立員工保密合約書, 保證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與公司競爭之產品, 亦不得於任何時間使用其在職期間所持有或知悉之本公司智慧或工業財產, 如有違背上述所列事項, 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經查市場傳言朋友經營之新公司從事與原公司直接競爭之產品進而損害本公司權益, 是以顯然違背員工保密合約書,發函警告停止一切競業行為否則本公司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我朋友在原公司擔任業務, 並非高階經理, 且新公司未使用原公司智慧或侵犯專利, 限制時間三年似乎太長, 且原雇主並未提出限制工作給予之補償, 是要斷人生路嗎? 請問需要發函回覆嗎? 或是直接在法院提起抗辯該合約書無效?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0
回覆 Stanley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朋友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 信上寫說為保障公司商業機密, 離職前簽立員工保密合約書, 保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契約簽了就是簽了。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Judy 102-04-01 19:57

父親死亡後,繼母將父親存款提領一空,是否已經構成侵占罪責?已經用存證信函要求繼母於七日內出面解決,為保障權益,可以向法院先申請假扣押繼母的房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先聲請假扣押,但可能需先提供一筆擔保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14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父親死亡後,繼母將父親存款提領一空,是否已經構成侵占罪責?已經用存證信函要求繼母於七日內出面解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ㄚㄚ 102-04-01 15:24

請問可以不送存證信函而直接送訴狀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是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建議您在決定提起訴訟或者寄發存證信函前,可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野獸 102-03-31 20:25

敝公司委託A營造廠統包興建大賣場,其中停車場地坪及防水工程A營造廠委託下包B廠商執行,A營造廠及B廠商均有開立工程保固切結書。因第4年發現停車場地坪發生問題,連絡A營造廠需負責修理,結果A營造廠表示工程保固切結書內容為「屋頂耐磨地坪防水保固五年」,其中地坪之防水層無問題所以毋須負責,要敝公司直接找B廠商負責。B廠商之保固切結書內容為「屋頂耐磨地坪及防水工程」保固五年,但是B廠商表示其為A營造廠之下包,敝公司簽約對象為A營造廠而非B廠商,所以一直推託不負責----請問1.應找A營造廠或B廠商負起保固責任呢?2.請問存證信函應寄給A營造廠或B廠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回歸到您們當初的合約如何約定,但基本上應該是A營造廠要負保固責任,所以存證信函應向A營造廠,至於B營造廠可以副本方式寄出,但需先確認本件是否屬保固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49
回覆 野獸 的發言內容:

敝公司委託A營造廠統包興建大賣場,其中停車場地坪及防水工程A營造廠委託下包B廠商執行,A營造廠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陳小安 102-03-31 18:18

當初簽了一張20萬本票後來還款後發現被撕掉的是假本票,我現在只有銀行提領現金的証明..

對發以對我發存證信函,準備提出告訴,我該直接先報警還是要先等他提出告訴?

smileray 102-03-31 17:3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押金 簽約一年~~~事實上已經到期了 她們一直都是找不到人的狀態 我們當初是找房仲幫忙的 也有給仲介費 想說他們忙 就算了~沒有續約 實際上他們就常常脫個一兩個月才繳房祖 當初說用匯款 她們也說好~ 結果一下說工作常常出遠門沒有銀行 一下說不會操作ATM((約50歲左右的夫妻 好吧~~~那就給現金 請他們拿給房仲這樣 這幾個月越來越誇張 已經積欠了六個月的房租 這個月也寄了存證信函.....但都將近一個月了 她們也沒去收 去信箱看 她們的確都沒收信 現在根本就是住霸王屋 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說會繳 房仲有給我他們小孩的電話 也是都不接不開機..... 我現在只想趕快拿到我的房子 不能任意侵入我知道.....會違法QQ 現在想請問有沒有比較快速的方式能把他們趕走 錢當然要拿到~~~但不奢求快速了 慢慢打官司吧..... 只想要他們趕快離開我的房子..... 我覺得好噁心QQ 房子有兩隻大蟑螂 房仲也一直說找不到他們的人 還說乾脆找黑道.....但說這樣會出事 說要跟我買房子起來再把他們趕走......這哪招? 我能不能連房仲一起告啊............她們根本沒有心要幫我 好誇張 也不過是個老房子了 哀 請求張律師幫忙 拜託了!!!!!!!
1.可以向法院訴請對方應將房屋返還 2.另外合法終止租約關係後 把水電先停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55
回覆 smilera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的租約到期了沒?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mileray 102-03-31 17:14

請各位律師大哥大姐們幫個忙QQ~ 拜託拜託~~~~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押金

簽約一年~~~事實上已經到期了
她們一直都是找不到人的狀態

我們當初是找房仲幫忙的
也有給仲介

想說他們忙 就算了~沒有續約

實際上他們就常常脫個一兩個月才繳房祖
當初說用匯款 她們也說好~ 結果一下說工作常常出遠門沒有銀行
不會操作((約50左右的夫妻
好吧~~~那就給現金  請他們拿給房仲這樣

這幾個月越來越誇張

已經積欠了六個月的房租

這個月也寄了存證信函.....但都將近一個月了 她們也沒去收
去信箱看 她們的確都沒收信

現在根本就是住霸王屋

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說會繳
房仲有給我他們小孩的電話 也是都不接不開機.....

我現在只想趕快拿到我的房子
不能任意侵入我知道.....會違法QQ

現在想請問有沒有比較快速的方式能把他們趕走
錢當然要拿到~~~但不奢求這部分了  只能走法律途逕我知道

只想要他們趕快離開我的房子..... 我覺得好噁心QQ 房子有兩隻大蟑螂
房仲也一直說找不到他們的人
還說乾脆找黑道.....但說這樣會出事
說要跟我買房子起來再把他們趕走......這哪招? 那我當初買要幹嘛= =

我能不能連房仲一起告啊............她們根本沒有心要幫我

好誇張

也不過是個老房子

哀  請求各位律師大哥大姐們幫忙

拜託了!!!!!!!

如果要循法律途徑拿回房子的話,必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房屋(一併請求積欠租金),之後若房客還是不搬走的話,則必須再以勝訴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明 102-03-27 11:32

你好!各位大律師!
我想請教你們:如果鄰居未告知屋主私自爬上屋頂並且私自動工破壞經屋主發現拍照存證~
請問張律師這樣行為須以何種法律程序向鄰居提出告訴?是否要先寫一份存證信函或是先報
當地警察局備案!還是直接向法院提出告訴?
麻煩各位大律師可以幫我解決疑問嗎?謝謝你們!

102-03-26 17:29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年6月美金20萬元的債權於民國100年5月從渣打銀行移轉至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請求繼承清償

我爺爺在民國92年的時候就過世了,存證信函的收件人是我的奶奶、叔叔和姑姑,爺爺過世時因為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家中無人去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另於這二十年間據叔叔所言並沒有收受銀行的催款通知。

想請教:

1。可否主張時效消滅?

2。存證信函可否不予理會,待支付命令下來時再聲請異議會否太晚?(其實是叔叔擔心他的房子會被銀行假扣押

3。該筆債權如原本時效並未消滅,會否因為這張存證信函時效中斷?

如有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煩請不吝告知。

系爭債權有沒有罹於消滅時效,除了消滅時效期間有無經過之外,最重要的是對方有無中斷時效之事由,本件既然該債權有無存在你的家人均一無所悉,則究竟有無因為系爭債權而遭對方起訴或強制執行,我想你們也是不知道的,建議你們可以設法和對方聯繫詢問一下、確認債權目前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瞭解這些之後再來判斷如何做下一步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尚涉及繼承債務之問題,由於您祖父過世之時間係在民法繼承編修正之前,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則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2
回覆 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 ... (恕刪)

別理他。等對方起訴後,看對方拿出什麼證據,再做防衛。沒必要打草驚蛇,是不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以「存證信函」試探、過濾催收之對象,如果本件確已罹於時效,你們的回函可能會打消他們後續的作為,免掉很多麻煩。二、以上,謹供參考!

回覆 黃毓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 ... (恕刪)

主張時效抗辯係以承認債權請求權存在為前提,基於該債權請求權超逾時效期間之時效期間之事實,對於已存在之債權請求權主張依法得予拒絕給付,因此在情況未明之時,直接主張時效抗辯,等同是自認債權存在,屆時對方對債權存在的事實或資料即無庸舉證或提出即可以你們的主張時效抗辯信函構成自認債權存在,將爭點限縮在時效有無完成部分去攻防,相對來講是對你們固守防線的部分退讓 。故建議在如果真要去函的話,不要僅以主張時效抗辯做為唯一主張,或許以主張債權不存在為先,再以時效抗辯做為補充之主張,保留可以爭執的空間會比較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enny 102-03-25 11:24

日前在國道上被後方車子追撞,並造成我方車輛前、後方車體受損,不過對方及對方保險理賠我方車輛前方車體受損部份!!

當時我方車輛完全靜止,被後方車子追撞時,撞上前面車子導致我車前方車體受損,當時在警方的筆錄亦有明確的陳述,不過對方卻不承認!!

因事隔近一個多月,導致我許多不便,此時,我該如何處理?寄送存證信函嗎???

 

以上,謝謝!!

本件車禍責任歸屬問題,如果最後交由法院判決,原則上會以交通事故鑑定報告之結果為依據,因此應注意的是鑑定報告是否已完成。一般而言保險公司通常除了因受損害一方提出之賠償要求明顯低於實際所受損害以外,都不會在一開始即逕行理賠,而往往須訴諸民事訴訟由法院確定車禍責任歸屬及保險公司因此所應負之損害賠償額後,才會理賠。不過,本件若車禍鑑定或者初判資料已確立對方有責的狀況下,您倒可先去函催告協商處理看看能否加快理賠速度。
另外本件若在車損以外,並有人員受傷,則會同時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問題,要提醒您務必注意六個月告訴期間,不要遲誤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enny 102-03-25 12:59

首先,先感謝賴律師的回覆!!

目前警方的鑑定報告已經出來了,確定是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所導致!!

對方保險公司對於我車之後方車體受損部份是願意賠償的,不過我車之前方車體並不賠償,因為他們說無法證明我車前方車體受損,是他們造成的,不過這部份在筆錄上我有明顯的表達並且有警方記錄。

1.因此,如果我有在存證信函上是該撰寫全部金額,還是僅只寫他不願賠償之金額即可,謝謝!!(全部維修費40000元,前方車體10000元)我該寫40000還是10000

2.下面是我擬的存證信函內容,這樣可以嗎??

謝謝!!

 

 

敬啟者:台端前於民國102年02月14日於國道3號北上240公里處之遭台端駕自小客車由後追撞本人自小客車,造成車損,估計修車費為新台幣40000元;限台端函到7日內回函告知本人修車費給付方式;若台端收到本函,逾期不為回函或雖有回函但仍不願告知付款方式,本人為保權益,將依法主張相關權益,為免訟累,希勿自誤為禱。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2:59
回覆 Benny 的發言內容:

日前在國道上被後方車子追撞,並造成我方車輛前、後方車體受損,不過對方及對方保險

直接委請律師發函請求賠償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Benny 102-03-25 13:10

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不過我人在台北,距離有點遠,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存證信函或書狀之撰擬皆可委任律師處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心灰意冷宅男 102-03-24 09:58

請問律師,我服務的企業幫客戶寫電腦程式,有惡意積欠薪資,我是否可以存證信函知會客戶,主張此企業與我有勞資糾紛,不得於糾紛和解之前使用我所寫過修改過的電腦程式?感謝您!

chi 102-03-23 13:49

您好~我在不知情下~大陸的賣家提供我一樣商品要我去試賣~舖上網後.就收到台灣有專利權的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因那樣商品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在賣.但都不是那間公司所有.所以不知有專利.那我現在要如何是好?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39
回覆 chi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在不知情下~大陸的賣家提供我一樣商品要我去試賣~舖上網後.就收到台灣有專利權的公司寄來 ... (恕刪)

您賣了幾樣?趕緊下架,跟律師事務所聯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坤正 102-03-23 12:26

去年跟某家出版社買了一套價值10幾萬的套書,後來因為家人也想買一套,但必須用我太太的名義購買,當時業務有告知說,原則是不能買,但他可以幫我們想辦法教我們怎麼寫申請單,果然買到了兩套
當時我跟太太是做生意賣吃的,在買書前生意都很好,業務也到店裡有看過,證實生意的確很好,但不久因為太太生病了(有就醫紀錄),生意被迫停止,收入頓時出現問題,所以分期就繳不出來,出版社就發存證信函給我們,可能會告我們詐欺侵占,請問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是民事債務不履行之糾紛,可試行與廠商協商處理的方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36
回覆 坤正 的發言內容:

去年跟某家出版社買了一套價值10幾萬的套書,後來因為家人也想買一套,但必須用我太太的名義購買, ... (恕刪)

據您所述,應該沒有詐欺侵佔的問題,但保險一點,還是跟律師面談諮詢比較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光 102-03-22 11:25

律師您好:我之前租房子,那時簽約是簽一年的,房租押金也是一次付清,結果我住進去不到2個月,有法院的人來貼封條,就是被查封了,之後他寫說10天內有人居住要回報,我也有回報了,但住到第10個月時房子被拍賣成功了,之後因法院有寫明有租約,所以我也住滿1年,但我住滿1年後,我聯絡原本收我押金房東,結果他原本說要還我押金,之後就消失不見了,我打電話去地址上找他都找不到人,有寄存證信函了,但也沒回應,想請問律師我這樣的話可以告他嗎?

如果用民事可以用不當得利還是小額訴訟嗎? 還是有甚麼更符合可以要回我的押金的辦法呢? 還有因為他房子法拍了,那我勝訴的機率大嗎,請律師幫幫我,真的很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2-03-22 12:43

如果金額在10萬元以下,可以小額訴訟請求返還押金房子已被拍賣並不會影響勝訴機率,但勝訴後是否可以順利拿回押金?就要看對方還有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光 102-03-22 14:0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金額在10萬元以下,可以小額訴訟請求返還押金房子已被拍賣並不會影響勝訴機率,但勝訴後是否 ... 

很謝謝沈律師幫我解答,那是用民事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嗎? 謝謝您唷

abby 102-03-20 09:24
我家在30年前有將廚房外推,當時土地是公家or軍方的(因旁邊是眷村),
之後有人買走地權,可是並沒有要求我們拆除,
前幾年旁邊的眷村遷走了,之後就有建商來看想都更,不過不了了之,
現在有建商買下空地(範圍有包括我家以前外推的部分)不確定他買了多久,
現在寄存證信函來要求我們拆除,而且限期兩個星期,
家裡長輩有打給他們想跟他們買土地,他們卻說沒關係,
等旁邊住戶收到在一起談,
存證信函上有寫明"限期兩個星期自行拆除,不然依法追訴及請求賠償"
我就覺得很奇怪,如果他們故意拖過兩個星期,那我們不就理虧
而且我們都蓋這麼久了,他們可以這樣限期就要我們自行拆除嗎
我們想跟他買他卻說不急,如果不急又何必直接寄存證信函
因為是建商我怕這其中有詐,所以想問問我該先做哪一步才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商要您們除屋還地,仍應透過法律程序來執行,所以您們也不必急著現在拆,仍可再與建商談談看,若您們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bby 102-03-20 10:18

 謝律師

非常感謝您的解答~

我們跟建商連絡過,他一直跟家中長輩說不急

其實他是想以後要都更的時候我們能配合他

可是他又寄出存證信函還有限制期限

怕是怕現在我們不處理,

以後他要都更時我們不就要無條件配合他

因為我們沒有在期限內處理,

她是否就可以用存證信函內的那條"限期兩個星期自行拆除,不然依法追訴及請求賠償"

來威脅我們,因對方是建商所以我才會特別害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們仍先跟建商談談看,存證信函內容並無強制力,若您們害怕,可以協同相關人員一起去談,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再以MAIL來信,謝謝

abby 102-03-20 10:37

 謝律師

非常感謝您

因為不懂法律所以很擔心

如果存證信函並無強制力那我就放心多了

後續會跟建商慢慢溝通,

真的非常感謝您^^~

阿偉 102-03-20 00:15
律師您好! 幾個問題請教一下! 我在102年3月18日去了台南一間類似婚友社,他們會不定期舉辦一些戶外活動及一些演講座談會進而認識異性!當天因對方秘書的極力推薦,我也就迷糊勉強簽了和約並支付1000元整,事後我也發覺不太對勁對方也沒將合約書複製一份給我!且對方也沒主動告知是否有7天鑑賞期。(入會須繳39000元整) 隔天我後悔了,我也打了通電話告知他們:我將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並表示要退會解約。 但對方回覆要請當天與我接洽的秘書才能退會,並說會請那為秘書與我約定時間辦理退會手續! 因我怕對方會故意拖過7天鑑賞期,而借故收取任何費用! 我想問的是 1.這種買賣是否有所為的7天鑑賞期。 2.如果我直接寄存證信函,那我是否就不用去婚友社辦理所謂的退會解約手續。 3.如須寄存證信函,那我該怎麼寫!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感謝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先寄發存證信函去通知終止合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偉 102-03-19 23:02

律師您好!

幾個問題請教一下!我在102年3月18日去了台南一間類似婚友社,他們會不定期舉辦一些戶外活動及一些演講座談會進而認識異性!當天因對方秘書的極力推薦,我也就迷糊勉強簽了和約並支付1000元整!且對方也沒主動告知是否有7天鑑賞期。(入會須繳39000元整)

隔天我後悔了,我也打了通電話告知他們:我將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並表示要退會解約。但對方回覆要請當天與我接洽的秘書才能退會,並說會請那為秘書與我約定時間辦理退會手續

因我怕對方會故意拖過7天鑑賞期,而借故收取任何費用

我想問的是

1.這種買賣是否有所為的7天鑑賞期。

2.如果我直接寄存證信函,那我是否就不用去婚友社辦理所謂的退會解約手續

3.如須寄存證信函,那我該怎麼寫!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感謝回覆!!

並不是所有消費行為通通可以適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如果不是郵購(型錄、電視、網路等)買賣或路邊的訪問買賣,那就必須商家有做特別的承諾,例如大賣場所標榜的10日猶豫期或鑑賞期「不滿意包退」等等,一般性購物是無法任意主張七日鑑賞期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第19-1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04

這不會有七天鑑賞期的問題,不過你的定金會被沒收

小懶豬 102-03-19 16:08

我於85年和前夫離婚監護權歸我。離婚後至今生父從未要求及探視孩子。89年經法院判決,前夫應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費6,000元。但他自去年10月起未再付。我在今年3月發出存證信函催討,但他仍拒付。

我孩子現在19歲,擔心生父的經濟出問題,且毫無感情。想藉由收養斷絕和生父的親子關係,避免以後要扶養他。所以想請問:

1.如果我再婚,由繼父收養,還需要生父同意嗎?

2.我查過關於收養規定,生父拒付孩子生活費,且17年未見面,算是達到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嗎?那是否可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而不需要生父同意收養?

3.向法院辦理收養登記,被收養人及收養人、生父都得傳喚出庭嗎?

謝謝!

 

1.出養子女 生父縱使沒有監護權 法律還是規定要得生父同意 不過法律設有例外條款 原則上視子女最佳利益為何 2.要減輕或免除對生父扶養義務 如果確實有未受扶養之事實 應該有機會成立 不過要向法院提出聲請

劉正面 102-03-18 19:30

前幾天收到存證信函,上面全部都是對我不實的指控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回覆存證信函以下的內容可以嗎??

===============================

回覆台端於民國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星期四xx郵局存證號碼xxxxxxx。

台端所有之指控皆屬虛構,請台端於三日內回覆,否則將依法處理。

===============================

簡潔有力就好,因為多寫多錯…
這樣的內容ok嗎??

再麻煩各位律師了 

存證信函沒有固定格式 將所要陳述或表達或通知記載明確即可

好自在 102-03-18 13:58
律師您好 先前我曾詢問過關於貨款要不回來的問題,我先發了存證信函給對方,但對方選擇不招領該信件,若申請支付命令時,對方如果也一樣不收掛號、不招領信件,還有其他方式能讓他還錢嗎? 以上 有勞回覆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聲請支付命令,屆時法院會函文請您調取對方的戶籍謄本,法院文書若對方不收,則法院自有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期限經過後,即會生送達合法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王 102-03-18 13:23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約在去年八月的時候

本人駕駛公司貨車至工地卸貨

由於貨車上有貨物 本人選擇停放於工地門口(工地離公司約100公尺)

隔日到場準備卸貨 貨車已被偷竊

當下立即報警 不過車子未尋回

大約十一月時 保險已經完成車輛失竊理賠

(遺失車輛為公司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租購 租購期尚未期滿
公司也租購一台車輛 租購期也尚未期滿
公司與另名員工協議租購期滿後交換車輛產權
在租購期未滿前即簽訂交換合約
車輛也已與公司交換使用
我所遺失的車輛當時名義為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所租購)

車輛遺失後公司並未談及賠償問題及責任歸屬

而在我於本月中離開公司後

公司請會計通知我要我賠償車輛經過保險賠償後所有差價
(公司付出6X萬 保險及相關費用收回後為4X萬)

否則即要對我發存證信函後上法院處理

我並非不願對此事情負責

但我有疑問的是公司並未規定車輛要停放回公司

而我當下也報警處裡 保險也對車輛理賠

這中間公司損失的差價部分為保險自付額 部分為車輛折舊

試問公司如此對我求償是否合理 以及我在收到存證信函後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4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 (恕刪)

等上法院時,找律師幫您答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citybox 102-03-16 21:28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佔!想了解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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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A:騙子,  B:被騙者 , C:我 .

A在某網拍站上拍賣廉價機票,B跟他訂購, 然後A要求B將款項支付到我(C)的帳戶, 這時A在我的加入的網拍站上告知我款項已經支付及他訂購的物品,我確認金額跟他提供的轉出帳戶後五碼無誤後便將我所拍賣的物品寄給A. 交易完成.

但這時B並沒有收到他跟A訂購的物品,然後也聯絡不到A, 而因為B有我的銀行帳戶,因此B去報案. 想當然我的帳戶被凍結列為警示帳戶並被告詐欺, 經過我的舉證跟長時間的等待, 而我在此期間也因帳戶問題無法繼續進行網拍工作.最後法院寄來不起訴處分書,我也到警局申請帳戶解凍,本想說事情至此已經結束, 精神與經濟損失等等就當做是學次教訓不再計較.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B連續寄來數次存證信函要求我返還他被詐騙的金額,否則提告, 當然我不予理會. 心想我都沒因為你的貪心而對我造成的損失做任何賠償要求了. 但事實是, 竟然管區來敲門並交付一張 ; 侵占罪 的通知書, 並讓我在指定日期前往分局報到. 照理說我也是受害者, B被騙是幾千元,而我不計算交易物品,光是銀行被凍結以及期間無法進行網拍工作的損失等都已經超過十萬. 更何況我的名譽與精神損害. 

想請教諸位大律師,  依照不起訴書的內容跟我提供的證據已經很明顯表達我並非實施詐騙者而且並無犯意, 如果認定我需歸還,應該也扣除我銀行被扣的金額去償還了,但是並沒有.  因此他對我提出的 侵占罪 能成立嗎? 另外因為法律的規定,我反告他誣告是否成立似乎有難度, 但是現在主要是想對他提出損失賠償. 因為貪圖便宜而對我造成的損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0
回覆 citybox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是一名網拍賣家,之前被詐騙犯當做跳板而造成我被控詐欺並被凍結銀行戶頭.然後現在還要被告侵 ... (恕刪)

那您怎麼不還錢給對方?

citybox 102-03-17 20: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不是詐騙他的人,跟騙子也完全沒關係, 而且我也確實有出售記錄跟所有通連記錄都證明我是清白的, 如果我還他錢那我的商品金額誰還我? 我期間損失的傷害該用什麼名義去跟取回來? 被騙的人是貪圖便宜而遭到詐騙,就因為他貪小利而讓我必須去承擔損失嗎?        
    如律師大人所言~這筆錢我是必須要還的對嗎?
阿偉 102-03-16 20:53

我是在一間物流公司上班 當初進去公司叫我們簽一本承攬契約
有一條說離職前要30日告知 讓公司在找人 可是現在我未依合
約上所寫到30日 期滿 我在第14天就離職走人
合約上寫說承攬人未滿30日讓他請到人走 就照合約上所寫
未滿30日前離職者 論違約逞處 即每一日每一次 金額新台幣 1萬元處分

現在這樣公司叫我等著收存證信函 這樣我會被告

法律上這樣合約算有效嗎 如果到法律 我該怎麼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3
回覆 阿偉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一間物流公司上班 當初進去公司叫我們簽一本承攬契約
有一條說離職前要30日告知 ... (恕刪)

您住哪裡?有留下契約書嗎?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育彥 102-03-15 14:27

之前有校內糾紛向教育部申訴,但發公文到了國立大學,我也寫了存證信函給學校,依然不好好調查出結果,我必須告校方民事嗎,或是行政訴訟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0

你的糾紛究竟為何?沒有說明清楚沒辦法回答

劉正面 102-03-14 22:41

之前因為一時的想法錯誤,加入了一個"大哥"下面新成立的公司

在公司營運中間,那位大哥說,因為他已經為了這家公司花了很多錢了,包括送紅包等等的

那如果我們中間拍拍屁股要走的話,等於害他浪費了這些錢

所以要求我們所有人各簽了一張30萬元的本票

之後有一個跟我很好的同事因為受不了工作期間還得一直拿錢出來而烙跑

後來我把他找回來,結果那位大哥說,如果要讓他回來,那就要我作保

所以逼我又簽了一張300萬元的本票

結果現在因為我離開了這家公司,那位大哥就說我欠公司330萬,並寄存證信函給我

甚至打算找資產公司來跟我討錢

我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

像這樣我可以申請本票債權不成立嗎??勝訴的機會高嗎??

因為實質上我並沒有欠那位大哥或是這家公司錢…

以上,再麻煩解答了,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以免後續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這種情形確實有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如果可以確定只有簽本票,並沒有簽訂其他任何諸如保證人契約或者是出資合約等等資料,會較有勝算。

劉正面 102-03-15 10:20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這種情形確實有需要提起確 ... (恕刪)

律師您好:

簽這兩張本票的時候,確實只有簽這兩張本票

但是我們曾經簽股東承諾書(私下簽的,公司登記中查不到),裡面寫到各自出資50萬元

這有關係嗎??

並且上述的這兩個時間差很多~~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23
回覆 劉正面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都已經要轉給第三人資產公司,您覺得有用嗎?

劉正面 102-03-15 17:4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正面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覆

不過第三人資產公司昨天打電話給我,約我先見面釐清一下狀況

如果是所謂的不法討債的話,似乎不用做這一步吧

所以我才會覺得應該還是有意義才是…

畢竟如果法院裁定本票債權不成立的話,那資產公司要討債就很麻煩了不是嗎??

102-03-13 13:06

本人於三年前在一間電腦補習班申請電腦課程,在開始繳費後的六個月後曾有向補習班辦理退費,但補習班那邊的說法是會處理,但沒有給我填寫退費申請書,本人當時並不知道要填寫退費申請書,八個月後再到補習班提起此事,補習班回應因為幫我辦理的人員已辭職,請我保留課程,未來還是可以上課。

一年後本人曾有上過三次課,修業期間補習班是說兩年內無限重修,但本人只有上過三次課,應未達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補習班應該要退還我百分之五十,但日前補習班方面回應是時間已經太久沒有辦法辦理退費。

請問這樣的情形我是有辦法辦理退費的嗎?

如果要寄存證信函補習班,我應該怎麼寫呢?謝謝你的幫忙。

lulumi 102-03-13 03:11

就是我男友有一筆錢(支票) 因為父親過世的關係 先暫放在他媽媽那邊 為了付相關的喪葬費用 付完後當然有剩下的 原本就說好事情結束過後 答應他會把剩下還給他 但時間已從9月到至今 從未歸還 已經商討過好幾次 但不歸還就不歸還 這樣算侵占嗎 還有他媽媽擅自把他名下的房子過戶給自己 這也算侵占嗎 還是偽造文書 能透過什麼方法 把屬於他的錢和房子拿回呢 因為實在無法溝通 他想採取法律行動 需要什麼證據嗎 一定要自己準備證據嗎 還是可以寄出存證信函 利用公權力查詢到那些有利的證據呢 拜託了 我很需要相關資訊 謝謝~

您好,

      1.首先可能要先請您男友考慮一下是否真的要對自己的母親提告。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禁止,不過偵辦的檢察官在遇到這種案子或多或少心理上可能會有一定影響。

      2.如果仍然要提告,建議您男友持續與母親商討請求歸還,並在商討過程中錄音,以便日後作為證據證據是要自己提供給檢察官,或者是告知檢察官可以向何處調閱證據,當然最好的方法是自己蒐集證據

lulumi 102-03-15 02:30

律師謝謝你 但我還是不清楚這算侵占嗎?? 如果在商討過程當中 家長不發一語 這樣也能當證據嗎? 請問提出訴訟之後 可以調閱監視器或者是請銀行提供證明嗎(因為已匯入家長戶頭)?? 麻煩您幫我解答 謝謝您

ivan 102-03-12 16:59

Dear 敬啟者

本人位於宜蘭縣的房子約於2年前出租房客,因去年初起即多次延誤或積欠房租至今年1月止達5萬多台幣,經寄出存證信函後,約定3月13日交屋還清租金.但昨日委託朋友前往查看時,發現已人去樓空.而累計到3月13日止所積欠房租為NTD66,666(另需確認水電費用是否繳清,另有保證金NTD20,000).因已人去樓空,不知如何以法律途徑求償(目前只有房客身分證號碼).

請協助.

BR

IVAN

林智群 (klaw) 102-03-12 18:21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先寫對方的名字跟身分證,法院會要求提供地址,再拿法院文件去查對方地址

確定後就可以直接扣對方帳戶了

ivan 102-03-14 09:11

Dear 林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的內容,但想請教因本人戶籍在台北市,是否到台北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或是必須到宜蘭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感謝.

BR

IVAN

*********************************************************************

Milton Yen 102-03-11 14:20

您好,因我個人於去年八月時,在友人邀約之下加入"鴻森事業"的通訊直銷公司,但截至目前因無獲利而想中斷契約,想詢問存證信函內容的部份如下是否正確。

本人於民國101年7 月27日加入鴻森事業(以下簡稱台方)並申辦威寶電信及遠傳電信各乙支通訊電話綁約兩年,惟因與台方輔導人員揭露之獲利資訊有落差且不能提供應有服務及咨詢,現依 "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規定",以存證信函通知台方終止契約,請依該法辦理退出退貨(並協同辦理電信事業之解約事宜)。  

或是還需要增加什麼細項資料嗎?很抱歉但請幫我確認一下@@" 

Vanessa 102-03-11 13:37

律師您好!

我前男友交往時找了三個理由分三次向我借錢,總共25萬多,而他三次借錢的簡訊我都有留著〈包括借錢理由、金額〉,我的存摺也有借錢當日相同的提款金額可證明,唯一不利於我的證據是,我曾在他借了這25萬後寫過一封mail,內文提及"借你的錢我也不跟你要了,我只希望你趕快消失我眼前...",但在那之後過了10天左右,他寫來的一封mail內文提及"我絕不會賴除非我死了...."。

現在我向他發了一封存證信函追討借款,他回存證信函說我當初是贈與行為,因此他不需要還。

想請教律師這樣我打民事訴訟勝訴的機率有多大?我可否在法庭上答辯"說不跟你要,僅僅是當下不急著跟你要的意思,並非說你不用還"...

謝謝律師

1.就看到底那封信的意思是否會被解釋成免除債務的表示 2.如果沒有特定某一部分 或是借款金額 時間 那應該還是有機會可以請求的回來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8
回覆 Vanessa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前男友交往時找了三個理由分三次向我借錢,總共25萬多,而他三次借 ... (恕刪)

您又沒說是哪一筆,不是嗎?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102-03-11 10:12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七個人實在不便
想在先生名下的房子好好開始我們一家的生活
但實在沒辦法.因為先生他大哥怎麼都不肯離開
所以我們現在暫住在我娘家(兩家騎車只要十分鐘)
但我們兩三天就會回去吃飯
偶爾假日也都會帶婆婆去外面走走

先生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都已經各自成家
公公已經去世快十年了.當初公公去世時他們兄弟姊妹有口頭協議
現在這間房子給我先生.因為只有我先生有穩定收入.
但就是要負責照顧媽媽(這天經地義的事).還要繳公公留的房貸
房貸每個月繳一萬多元.我先生每個月都有繳.也有銀行扣款證明
快十年也繳了一百萬有了.現在先生名下的房子是三樓透天
媽媽住一樓.二樓有兩間房.一間大哥住.一間結婚前我先生在住

婆婆在我們結婚前有說過
結婚前大哥會搬出去.讓我們住大房間
而且婆婆說這話不只一次
婆婆都這麼說.我當然認為可信
於是我先生在結婚前就跟大哥說請他在我們結婚前搬出去
他大哥那時候說: 好.給我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到之後你可以把我的東西都丟了也沒關係
一星期後我們就把大哥房間的東西收拾到外面客廳(我們沒有"丟")
因為想要稍微裝潢房子和整理房間
沒想到他回來看到竟然翻臉不認
說我們憑什麼趕他走
還說當初公公去世有協議把房子給我先生.也有說好不能趕他走

我們去問了婆婆.她說她無法作主.要兄弟自己解決
我們又去問了兩個姐姐.她們說沒有不能趕他走這件事
我先生他大哥已經結婚十多年.有個13歲的女兒
但老婆跟女兒都在娘家住.很少回來
大哥工作也不穩定.又會喝酒鬧事
而且房貸從來沒有幫忙繳過
住在家裡也沒有補貼任何費用給我先生
反而是一再闖禍花錢消災

由於我們好聲好氣的跟他聯絡了有三.四次
但他都是耍賴不理.甚至還更過分
帶他的朋友回家住.卻也沒有告訴屋主(我先生)
所以今天我們寄了存證信函給大哥.請他七日內要離開

我想請問的是:
1. 若七日後大哥還是不離開.就直接去法院告他嗎?
告他需要準備什麼或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告他之後的程序會是什麼呢?
這樣我們的勝算大嗎?

2.我們之後想把房子賣了.若是大哥不離開.還是可以賣嗎?

3.房子確實是我先生的.他也繳了十年貸款.
房子若賣了.其他兄姐有資格回來分錢嗎?

4.我一定要請律師嗎?    不請的話有勝算嗎?

請有經驗的律師幫幫我們.我們只希望有個安身立地的家
謝謝!!

1.如果對方不離開 還是只能訴請搬離 準備好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即可 2.房子所有權人當然有處分權 不須得到對方同意 3.除非其他繼承人可以證明房子屬於遺產 否則沒有列入遺產分配問題 4.是否請律師訴訟 可能是個人需求的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23
回覆 屏 的發言內容: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我現在懷孕七個月
結婚時住先生大姊那.但一層公寓住了大人小孩 ... (恕刪)

這您告刑事侵入住居會比較方便。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詳細服務請看官網。

102-03-14 10:53

 謝謝張景堯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問關於起訴狀該如何準備

可以自己撰寫嗎?

還是一定要請律師呢?

謝謝律師!!

102-03-14 10:55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我會再審慎決定的

謝謝!! 

yvan 102-03-10 11:10

請問律師:

我弟弟以偽造文書方式(我可以舉證)在我父親死亡之前賣掉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賣土地為81.6.30,父親100.3.30過逝,兩時間點相差19年。不過因父親過逝我才有系爭土地的請求權。因此我想請求我弟返還。是否有適用1146條的餘地?依民法1146條,我的時效是不是快過了?

時效快過了,我可以用存證信函延長時效嗎?民法129、130可否適用?

===============法條參考======================

第 1146 條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
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第 129 條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

第130條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一、民事方面:
你這件已經時效消滅了。
除非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否則,就無解了。
二、刑事方面:
偽造文書追訴期是二十年。
建議:要讓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還是有辦法的。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yvan 102-03-10 13:57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民事方面:
你這件已經時效消滅了。
除非你弟弟甘願拋棄時效抗辯,否則,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可是依

第 128 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
時起算。

不可以從100/3/30起算嗎?

謝謝回覆

黃國城 (Jerry) 102-03-10 18:58

管見以為:
系爭土地既然已經賣掉了,根本就不會是遺產了。因此引用1146恐有誤會。而19年前你弟弟以偽造文書侵占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而不是繼承遺產),你是何時知悉的?

yvan 102-03-10 20:04
回覆 Jerry 的發言內容:

管見以為:
系爭土地既然已經賣掉了,根本就不會是遺產了。因此引用1146恐有誤會。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如果能證明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出土地,那土地不就是遺產了嗎?

繼承開始時,即已有此事實之存在,方得謂之繼承權被侵害,若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此事實,則其侵害者,為繼承人已取得之權利,而非侵害繼承權,自無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之適用。

(最高法院 71年台上字第 4706 號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437 號、最高法院 53年台上字第 592 號 民事判例參考)

可否依以上解釋為:「繼承開始時,即已有系爭土地偽造文書賣出事實之存在,方得謂之系爭土地繼承權被侵害」?只要繼承開始時,即已有系爭土地偽造文書賣出事實之存在,則侵害事實於何時發生,應所不問?

1、時間過那麼久了,不知何時知悉。

2、是20年又9個月前賣掉的,因父親自76年到去逝(100.3.30)都是重病長臥在床的狀況,父親到去逝也不知道。所以那時我沒請求權,也沒辦法說我受侵害,只能說我父親受侵害,那時也沒辦法要他還我?現在父親過逝了,難道也沒辦法嗎?不能從過逝算知悉嗎?且那時才有請求權?請求權依民法128條不是從可請求時開始算嗎?

98.10.04有詢問土地如何賣掉的與使用的狀況且錄音錄音聽不出來是何時。」

以上謝謝律師回覆

WIN 102-03-07 20:43
想問一下,若國立大學系上發生吃錢和妨害名譽醜聞,系裡卻不處理、我應該可以告誰?
可以對系裡提告民事求償吧,我已經畢業不怕。
系主任遲不處理妨害名譽的事件,我可以同時向他民事求償一元新台幣嗎?
為了回報給教育部調查,系裡的教授給系上自白報告,捏造一些事情,
跟系主任說明,系主任還維護那位說謊的教授,不給交代。投訴教育部又推給大學法說大學自治。
所以我才想,只跟系主任求償一元新台幣。但要系裡頭為妨害名譽負責!

學校知道,寄過存證信函給系上、學校依然不調查處理。可以一起同案民事提告吧?
罪名是否是民事妨害名譽權?因為那位教授自白是送回給教育部,算公文的一種吧。
有一位畢業的學生給系上自白也捏造事實妨害名譽,但他不是系上公職。
可依照他自白報告告他妨害名譽? 是否還有其他罪責?我想一次對那位教授和系裡討個公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無法從您的問題內容看出本件事情是否有構成妨害名譽或者其他法律關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低調 102-03-05 22:16

沒跟公司簽任何合約,2月初向公司提出辭職,但他說要到9月底才能離職

我也說最多只能幫忙撐到4月,他就說不行

我是剛到那間公司大概1年,離職的預告期有多久

公司不讓你離職,怎麼辦?

我之後說,4月沒離職我就不來了

他就回我說,曠班我就發存證信函來解雇你

p.s那間公司很多人都要離職

這樣要如何解決?

我不想莫名其妙,跟其他同事一樣選擇被解雇

 

小小問題,存證信函是什麼?

很常聽到,但不了解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8

終止勞資關係只要一方不願意繼續就可以終止了,不需要公司同意,但你在十天前要通知公司

存證信函只是一封信,證明你有表示過特定內容及意思

魎魎 102-03-05 18:12

當車貸保證人,如今朋友人不見了,可以找的地方都找過了,貸款又遲遲未繳,導致車貸公司已寄出存證信函,無力負擔這筆費用,請問如何解除保證人之關係?是否可以跟車貸公司協商?或有哪些方法可行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54

沒辦法,只能跟車行協商看看減少金額,不過付錢之前要簽和解書,以免對方又跟你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