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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3-08-07 18:55

請問  親戚被抓到用 強力磁鐵 吸在電錶上   

如果要罰款  是要誰屋主 還是電錶登記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要看誰是竊盜行為之行為人,並非以戶為區別行為人之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罰錢外,也可能會涉及竊電罪,應注意後續發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07 05:44

各位大律師,小弟想請教一個民事訴訟..借名登記請求權.民事訴訟在二審判決決下來.就是我方是勝訴,判決主文內容有提到..被上訴人給付金錢部份,於上訴人以新台幣百萬元為被上訴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這問題(本人因無資力.而用訴訟救助方式上訴的有法院準於暫免截判費用)對於假執行這方面因要我方要提百萬元擔保,請問我還可以使用訴訟救助辦理嗎?是要拿到判決書時辦理嗎?  麻煩大律師能為小弟解答...問題....十份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8-07 06:35

您好!准予訴訟救助於判決確定前都有效,同一事件並不需要重新聲請訴訟救助;但訴訟救助的效力並不包括假執行擔保金,因此,您必須自行提供擔保金才能假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梅子 103-08-06 23:54

請問一下我哥最近和嫂嫂鬧離婚

主要是想請教一下

結婚後家中支出都是由我哥支付,我嫂嫂又愛亂買東西

導致我哥的存款都被我嫂嫂花光

這部分在離婚時可以跟我嫂嫂求償嗎?

而且他們買了一台車,因為登記女生名字,保險比較便宜

所以是登記我嫂嫂名下,無法證明我哥有支付

但後續保養車子,加油,保險等都是我哥支出的

這部分可以跟我嫂嫂要求車子的部分所有權嗎?

不過畢竟不是每個東西都是信用卡刷卡

所有有東西是沒有紀錄的,該怎麼處理?

因為感覺我嫂嫂把我哥的錢騙光後

就嫌他沒錢要離開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協助

 1.如果是屬於家庭生活費用支出  要請求對方返還很有難度  除非能證明並非生活必須  例如奢侈品等   2.車子部分應該有機會請求返還  畢竟實際佔有使用的人還是你哥哥  如果牌照稅燃料稅  停車費等等可以提出證明  可以試著請求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Peter 103-08-06 20:51

您好,

我查了公司法, 裡面都是說明公司的相關法條, 並沒有看到行號設立的相關法條.

所以想請教一下, 行號的設立是依據哪一條法律呢?

另外還想請教一下,

資本登記的金額大小是不是和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無關,

行號的資本登記金額大小只和登記程序(手續)有關係

每月營業額才會合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有關

請問這樣對嗎?

還請您協助了, 感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徐小姐 103-08-06 11:57

您好,

請問債務人與家屬同住, 對於自身債務問題卻不出面處理, 日前收到管理顧問公司發函說要申請法院查封現居地址的動產/動產, 但現居地址並非登記在其名下,屋內物品也非其購買, 法院是否還是會強制執行查封動產呢?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06 12:22

所收到資產管理公司催告函只是他們行使要債的手段而己,要強制執行債務財產動產仍為其占有,動產登記於其名下,法院方會同意查封,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YAYA 103-08-04 17:38

您好,

我在這一年才得知我是非親生子女(但我已成年今年27歲),請問我做完親子鑑定後可以直接到戶政申請親子關係終止嗎?另外,我的父親(我指的父親是目前戶口上所登記的並不是親生父親),他因為行動不便及年老目前安置在安養中心,如果我做了親子關係終止,那我還需要負責他之後的費用或是任何事嗎?意思是說,如果安養院找上我,我會構成遺棄罪嗎?還是只要我終止親子關係就可以免責了呢?(因為他以前並沒有負起養育我的責任,但因為戶口上我還是他的女兒(他本身並無其他子女),所以現在有關他的所有事情都會來找我,後來又得知自己並非親生子女,所以一直有事找上門真的覺得很困擾)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登記

而如確認您並非其子女後,且亦無家長家屬關係,則法律上即無扶養非父親之人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8: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要如何提起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呢?需要有哪些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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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YAYA 103-08-0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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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恕刪)

一定要有證人嗎?可以用DNA的鑑定報告就行了嗎?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YAYA 103-08-04 18:3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您好,

因為現在民間有很多DNA鑑定的公司,所以想說可以的話我可以先自行找民間的DNA公司先做親子鑑定,請問自行找民間的DNA鑑定公司,法院會不認可其資料的公正性嗎?

另外,想再進一步詢問,去法院作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是我本人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好了嗎?我戶口登記的父親需要出庭嗎?因為他行動不便加上小腦萎縮,喪失語言及自理的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卻提起本件否認之訴,應以父親為被告,若您擔心自行找民間之檢驗所之證據力,建議您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再請法院指定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又若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即可免除對其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戶政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

你必須要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只要法院判決確定

那麼你對該人即無任何法律上義務

但在判決確定前仍有義務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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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空 103-08-04 13:52

目前我十九歲,我的女朋友十八歲懷孕五個月了,

不過她父母不同意我們結婚

是不是就沒辦法可以辦理登記了?

她的爸媽可以限制她和我聯絡或者把小孩拿掉嗎?

如果她搬來我家住,但是會讓她爸媽知道也會電話聯絡,我這樣會構成和誘罪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04 14:18

您好!未成年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對方父母不同意則無法登記結婚;對方可以跟您聯絡,也可以不要拿掉小孩,但若未經父母同意即離家與您同居,您有可能構成和誘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愷愷媽 103-08-03 09:08

您好,

因所再轉繼承土地很久以前曾由被繼承人(外公)向債權借貸且尚未償還債務至今,

外公於民國86年往生,原本媽媽是???繼承人之一,前年往生後由我們再轉繼承,

但外公所有遺產一直尚未分割登記,

如今債權人追討,法院來函要行使支付命令,

來函中載明如有陳報過遺產清冊應於聲明,

媽媽娘家委任律師提出聲明異議,

是否應一併提供我們於媽媽往生當年曾經?陳報過遺產清冊?

如何提供或聲明?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所聲請支付命令,應該是主張提出法律上的主張聲明異議,並且全案會進入訴訟程序。至於所謂的陳報遺產清冊,是否是當初曾經辦理過限定繼承

2、有關委請律師的部分,您與其他債務人的利害關係倘若不一致,則不建議一起委請。

3、您的敘述並不精確,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愷愷媽 103-08-05 08:19

 您好,謝謝回應,我的答覆如下:

???1.媽媽是101年往生,根據民法本就已是限定繼承,只是需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所以當年我們已陳報過了

2.債權人目前聲請支付命令(已收到法院通知),所以我說娘家媽媽那邊委任律師打算提出主張聲明異議,只是不知道要如何把當年陳報過遺產清冊時法院回覆我們的函呈給律師轉知法院與債權人?

但我已將法院來函呈給律師在處理了...

至於全體繼承人(即債務人),因所有近40筆土地皆尚未分割登記,如何分配坦白說起了不小的衝突,

一半贊成先清債務再談分割,另一半則認為應先弄清所有債務到底遺產夠不夠清償才要出面處理,

所以娘家媽媽那邊已另一頭申請強制分割登記,不想再因另一半的人一直拖時間擔誤,目前等於兩個案子都在進行中,這是目前的狀況,因我擔心我們家三兄妹受外公生前留下債務連累到,所以想趕緊出示法院回函證明我們已陳報過遺產清冊...

以上,感謝~

 

 

Timmy 103-08-01 16:29

請較 我與太太兩正在協談離婚,因談不攏我打算走法院

因為兩兩個性不合 所以有離婚打算 又有一新生兒 出生至此皆由我家人悉心照料

太太非常不願帶小孩 又逢她罹患甲狀線癌需長期治療 所以出生至今半年期間皆由我家人照料如今我除訴請離婚外 亦想爭其監護權   先述我家庭狀況 我24歲 有父母 我 與我弟 家庭正常和睦而我自營工作小孩出生至今皆由我與我家人負擔太太20歲 無業 太太這頭 家庭離異 岳母現有一男友有登記結婚 他有多樣前科 (貫竊 毒品..) 太太有一弟 18歲 多條官司在進行 但女方家庭經濟亦無虞

如要依家庭這塊做訴求去爭 勝算是如何呢!感謝回答

 

 

爭取監護,雙方的家庭狀況只是因素之一,其他還有教育,支持系統,經濟等等因素,要從所有考量因素去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離婚,欲裁判離婚,需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婚事由,如虐待您未成年子女等,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針對子女監護權部分,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可提出您照顧子女之有利條件,以利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在判斷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負擔時,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而若如您所示之情況,蓋因您之家庭照護系統似乎優於女方且孩子從小由您所照顧,則將監護權判給您之機會相當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如子女本身意願、主要照顧者原則、家庭支援系統等等,按具體情形認定,除薪資及經濟能力外,尚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托斯卡尼豔陽下 103-08-01 11:24

本人與某甲於101年7月因房屋買賣為合法避開奢侈稅,在代書見證下分別簽訂了一份8年的租賃合約與預定買賣合約,言明:雙方合意以102年的7/5為公定契約移轉登記原因發生日,102年7/5起至同年8/4日止,雙方若未合意解除租賃契約,則本約解除。本人自102年6~7月起以簡訊電話聯繫某甲相約時間履約,不料某甲均置之不理,直至102年8/6晚始聯繫代書相約見面談房屋買賣事宜,本人基於對方已逾履行期(102/08/04),當場向某甲表示契約已逾期構成解除條件,本人已無履約之義務,不同意履行買賣合約,並於8/6上午發出正式告知解除契約存證信函(某甲8/7始收到存證信函),致某甲向法院提出要求本人履行買賣合約之告訴。問題請教:

1.某甲基於8/6就聯繫代書表示履約,而本人寄發之存證信函8/7才收到,表示已提早本人一步合意解除租約轉而履行買賣合約,因此本人仍有履行買賣合約的義務為訴求提出告訴是否有理?

2.本人則基於法律意定解除權的行使,如契約附有解除條件,則條件成就時契約當然失其效力,無待於當事人解除權之行使,堅持無履行買賣合約之義務,是否站得住腳?

以上還請律師專家代為解惑,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雙方以8/4日前解除租賃契約作為解除條件,因此只需要條件成就立刻發生解除效力,無須另外通知。

2、本文建議您應該檢付兩份契約書及對方的狀紙,進行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01 10:15

律師您好!

我是個極度沒安全感的人,工作所得全用在家庭,自己沒有半點積蓄,目前夫妻感情良好,但難保日後不會有問題,老公知道我擔心的問題,願意將房子一半登記給我(那房子是老公婚前買了),我查過要辦很多過戶手續,而且還要不少費用><

有沒有什麼方法既能約束又有法律保障可以暫時不過戶,但又能在事情一旦發生時可提出保護自我的方法? 謝謝!!

Bobo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10:37

您好!既然對方願意移轉登記在自己名下才有真正的保障,以夫妻贈與登記,已能節省很多費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夫妻間之贈與,不需支付贈與稅,固可為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bo 103-08-03 22: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1.如要辦理需準備哪些資料?

2.辦理是找代書還是找律師幫忙?

3.雖不用贈與稅,但需要其它哪些費用,一般大約多少?

謝謝!!

Anne 103-07-31 13:40

幾年前因哥哥開公司有資金需求
以媽媽名下的房屋讓哥哥抵押貸款
但哥哥今年公司經營不善收起來了
在外面也欠下一大筆債務無法償還

因父母已退休無任何財產收入來源
而我們還是得要繼續住在這間房子
所以會是我要負擔每月的房貸債務

父母同意要將房子過戶給我
但我想透過買賣的方式去取得
這幾天上網查了一些資料仍有以下疑問

房屋債務人是哥哥,但房屋登記在媽媽名下
1.若我申請房屋貸款買下媽媽的房子
而媽媽取得賣屋的錢能否清償哥哥的房貸債務
是否有間接贈與法律問題會產生
或者需要依據贈與額度分年分次還清哥哥的房貸

2.若是透過贈與方式
"房屋仍有貸款時的贈與貸款也是可以轉移"
是僅限定債務人是房屋持有人的原則下嗎?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抵押權不會因為房屋所有權移轉而受到影響,因此倘若沒有塗銷抵押權的情形下,您會取得有抵押的房屋

2、三等親內的買賣,在稅法上都當作贈與,因此贈與稅不容易避免,但是您可以向國稅局詢問免稅額的部分。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抵押權債權人約定如何清償,並且簽立清償協議書,然後辦理過戶房屋,避免日後遭其他債權人主張權益。

 

蕭先生 103-07-31 11:06

我太太是泰國人民國94年離家出走音訊全無  原本想等他回來  可是目前家裡有狀況不得不處理這件事 他的相關證件也都被他拿走  雖然戶口名簿有登記  可是因為是拿居留證所以戶政事務所跟戶籍地的派出所也都查不到他的相關證號跟資料  請問這樣有辦法申請判決離婚嗎?

陳先生 103-07-30 22:59

您好~

我父親於103年2月1日過世,留有部份土地,母親還在,含我總共有7個兄弟姊姊,其中我二哥已於7年前過世了,留有1子,自我二哥過世後我二嫂就小孩子回娘家,也從未連繫(刻意不接電話),我?父親過世至今我們有親自到二嫂家,但是對方刻意不出面,並且也接電話(第一次打有通有接電話,後續都不接),後續也有請民意代去她家,但是對方只回(我不協商也不分割,就是要你們什麼都辦不了),所以我們土地已經去辦理公同共有了,我的問題:1.我母親不是可以繼承百分之五十嗎?為何地政所不讓她登記?2.我們其他7人同意分割協議,可以自行辦理分割嗎?3.我二嫂先自我二哥過世後,就沒有跟我們有往來,連我父母親都是我在照顧的,可以取消她(二哥的小孩)的繼承權?好多的無奈~父親走了,還讓我母親如此心煩~請各位律師們幫幫忙!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包含您有七位兄弟姐妹,加上母親的部分共八人皆為父親之第一順位繼承人,且雖二哥已過世,但二哥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仍可代位二哥享有代位權。惟您母親亦可於繼承分配前,主張對您父親有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須符合剩餘財產分配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過世後,您母親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再主張繼承之;若公同共有人不同意協議分割,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23:41

您好!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個別計算所有婚後累計財產的價值,夫妻間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分配差額半數的金錢,但並不是就個別財產直接要求分一半,地政機關理應拒絕這種沒有根據的要求;您母親應在申報遺產稅時,即提出分配剩餘財產的主張才是正辦。另外,協議分割要所有繼承人包含二哥小孩也同意才行,若協議不成,還是可以提裁判分割,並不會無法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先生 103-07-30 23: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個別計算所有婚後累計財產的價值,夫妻間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分配差額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可是我們目前已辦理公同共有了,繼承分配前,主張對您父親有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現在還能辦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產的部分,倘若您的母親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可分得其中50%,然後就剩餘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7個兄弟姐妹+母親),平均繼承,倘若無法以協議方法處理,則只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2、在此之前,您的母親無法先行取得。

3、您二哥的部份,不會因為二嫂未盡扶養義務,而受到影響。

陳先生 103-07-31 20:16

 請問~我母親該如何做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得其中50%?

如果無法協議方法處理,我們該如何則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的時候,先詳列全部移產,並將其中50%先分配給母親,其他的再由全體繼承人平分。倘若有共識,則更可以就個別財產分配,如由母親單獨取得某塊土地

2、裁判分割的部分,必須詳列所有遺產,及繼承人,並提出分割方案。

 

陳先生 103-08-01 20:4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的時候,先詳列全部移產,並將其中50%先 ... (恕刪)

 您好~在此先感謝曹律師的詳細回覆~再次請問1.我昨天剛寄存證信給我二嫂,請她出面協議,如果她還是不出面呢?我該如何幫我母親先取得百分之50呢?2.請問曹律師如果對方一直不出面,後續處理可以麻煩您嗎?3.請問處理此類相關事件費用大概是多少呢?3.我住新竹

陳先生 103-08-03 21:05

 您好~在此先感謝曹律師的詳細回覆~再次請問1.我昨天剛寄存證信給我二嫂,請她出面協議,如果她還是不出面呢?我該如何幫我母親先取得百分之50呢?2.請問如果對方一直不出面,後續處理可以麻煩您們嗎?3.請問處理此類相關事件費用大概是多少呢?3.我住新竹

重新出發 103-07-30 21:40

跟對方已協議離婚登記完成   至今已快半年   對方仍沒有將結婚

互送的金飾與名牌包歸還   是否可提侵占的告訴?

金飾有結婚時照片可證明  

名牌包是蜜月時候買的   後來都寄放對方那裏沒有拿回    但買的時候有登記我的護照號碼與姓名並刷我的卡   可以用這些證據說明包包是我的   並不是要送給對方的嗎??

請問這二樣東西 以上的證據    足夠告侵占罪索回嗎??

lynn 103-07-30 15:07

您好,想請教若要擬訂寵物讓渡同意書,要注意些什麼?內容要包含哪些?是否有範本可提供?

事情來由:A小姐撿到一隻在馬路上衝撞的狗狗,經醫院掃晶片後,確認無晶片登記,後來B先生看見A小姐po認養文章,所以B先生跟A小姐領養了那隻狗狗,但是這陣子B先生不僅完全失聯,連他樓下親戚也找不到他,狗狗完全放在家裡沒人管、沒人餵食,後來親戚看狗狗可憐,通知了A小姐,告訴他目前狀況,並且暫由B先生的樓下親戚幫忙餵養,而B先生就像人間蒸發一樣!

請問現在如果A小姐要請他親戚簽讓渡同意書,在幫狗狗帶去植入晶片,以及找尋新家庭,那這個讓渡同意書要怎麼寫呢?

是否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小馬 103-07-30 13:44

描述問題歷史:
ABC為某建設集團股東,於二十多年前"集團"購買農地而無自耕農身分,故直接將購買之農地登記自於外人(張先生)之名下,並無立下任何契約,A與張先生為好友關係,A同時也是集團之大股東(持股比例高於BC總合),二十多年過後,該集團已倒閉,A股東也已過世,如今B股東要求張先生返還該筆農地,並直接過戶於張先生之名下。

張先生之考量為當初購買土地是集團出資,並非B股東個人,如今要返還張先生要求所有股東出面(A股東已過世,故要求子嗣出面),而不是單獨交還於單一股東,怕交還於B股東之後,後續A股東子女與C股東要求土地,屆時會有很大的問題。

而B股東說他會簽一張背書保證,若屆時A股東子女與C股東來找張先生要求返還土地,他會承擔一切責任。而據張先生之瞭解,背書保證效力指對簽約人有效 ,也就是張先生與B股東,故對A股東與C股東無效。

土地所有權狀皆在張先生這裡,而張先生也有要求B股東去找所有股東出面(A、C),而B股東堅持此筆土地是他所有,要張先生將土地單獨過戶還給他,並多次揚言提告


以上此情形,想請教如何處理才是最正確,最沒有風險的返還,張先生並無想要貪此筆土地,而是上述所問造成疑慮。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借名登記關係是存在於集團與張先生之間,則僅能由該集團向張先生要求返還土地

2、就您所謂的該集團究竟為公司?還是合夥關係?

3、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發函給該集團,或是A的繼承人、B、C,表示願意處理該借名關係,避免遭提告背信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而本件是否有借名關係存在,也要爭執重點之一,您們的回覆也應考慮清礎是否承認有此關係,畢竟這是對方請求返還的一個重要依據,所以如何談判及談判內容均是重點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馬 103-07-30 14: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借名登記關係是存在於集團與張先生之間 ... (恕刪)

律師 您好:

 回答2.  據張先生所述,ABC應為合夥之關係,A為最大出資合夥人,當時是該建設公司之董事               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固然是合夥關係,但依您所述仍有成立公司,所以借名登記到底實際名義人是誰,需先釐清,且當時因具有董事身份,也應避免有無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B之請求,可無須理會,B無權向您請求將土地單獨移轉給B。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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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案應是借名登記

如果資金能證明是公司出錢

那麼有權利提告返還的是公司

不是個人股東

就算打官司也會當事人不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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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緯 103-07-30 01:34

各位律師們好:
我阿公曾把一間房子過戶給我爸爸。
那間房子在77年的時候,卻被我叔叔不知用何方法改登記到他名下,當初以為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不敢多過問。
阿公今年身體開始不好,需要常跑醫院,我爸爸每個禮拜固定時間帶他去。
後來在聊天中才發現,原來當初那間房子過戶到叔叔名下不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才知道叔叔有違法的可能。
但是至今已經二十餘年,刑事責任應該已經逾期了吧!?那不知民事方面有無可以爭取的空間跟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2:27

至少要先確認移轉登記的原因及登記文件,建議先去地政調閱資料。

郝江 (郝律?) 103-07-30 09:00

如果??房???到你爸爸名下后被你叔叔又私自?移到其名下,那么你的爸爸?在????情??是可以通?法律手段?解?的,但是如果未曾??到你爸爸名下,而是直接?你阿公名下??到你叔叔名下,?很?有机?再解?的

 

您好

如果當初房屋過戶並非所有權人同意

那就有涉及偽造文書問題

雖然追訴期已經過

但是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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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103-07-29 23:03

我爸時常動手打我媽,每次打人時都沒有喝酒、意識清楚,他已經失業多年,一直吵著要離婚(所以就肆無忌憚的打鬧)

請問家暴法能對他有什麼限制嗎?

我爸我媽只有我一個女兒,現在19歲了。如果離婚,是否無法要求贍養費了?那能要求教育費之類的嗎?

且我爸多次出言恐嚇 要打死我媽,這能告他嗎? 若要提告,是否要錄音驗傷 ?

如果要辦理離婚財產會怎麼分配?若丈夫有家暴行為,且多年未有收入,在分財產時的方式還是一人一半嗎?

因有兩間房子,分別登記在爸爸 和 媽媽 名下,爸爸名下的房子是他們年輕時共同打拼買下的,媽媽名下的房子在買的時候,爸爸已經失業多年。若是這樣的狀況,法律房子會怎麼分配?

媽媽名下的定存,也要和爸爸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23: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父親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跟家庭暴力,可以錄音錄影或是由您當證人之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2、取得保護令之後,可以要求您的父親不得再傷害家人,否則將有刑事責任,並且可以以此提起離婚訴訟。3、扶養費的部分,您成年(20歲)之後就無法再向您的父親請求扶養費。

 

您好

家暴令可以禁止你父親靠近

也可以告他傷害恐嚇

這會有助於離婚訴訟

至於撫養費部分只能請求到二十歲而已

剩餘財產分配比較複雜

必須要去計算婚後財產

如果有顯失公平也可以請求法院減免

所以不是那麼單純加加減減問題

建議你們先去聲請保護令

提告恐嚇傷害

這樣有利於你們離婚談判

可以談到更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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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亦可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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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103-07-29 12:56

想請問...
1.若女方於婚姻存續期間 私下買房子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 離婚時會與男方平分嗎?
2.女方的財產狀況 男方可以查得到嗎?  
3.女方因受到男方精神及言語上之虐待 長期看精神科服用藥物 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嗎?
以上 懇請解答!感激不盡!

麗美 103-07-29 00:00

拆屋還地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買房子時有分管協議(分管契約)1樓後院由1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五樓樓頂由5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這份資料還是由5樓提出 我方一直都同意不爭執! 但對方提出拆屋還地!要叫我拆除蓋23年之久的鐵皮屋(遮雨棚)3坪多,現在2個出入門都拆掉 地面都淨空!是屬於自由出入的地方,樓和樓間距留有150公分, 還有無公共危險及無竊佔的判決書.?請問我家後面庭院加蓋的還需拆嗎? 另一件事:5樓住戶給法院的證明收據,修膳樓頂的工程行,經新北市政府一查居然無公司登記,收據上有蓋公司章 但看不到發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發公文給我 證明查無此工程行.這樣我方能對虛設的工程行老闆及5樓住戶提出刑事附加民事訴訟嗎?用何名義提出最恰當 主要目的是希望談條件交換! 5樓樓頂讓5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1樓歸1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請速告知勝算如何?並且此法可行嗎? 懂拆屋還地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最後一件事:被人冤枉說:我是挖他家地板造成大漏水的人 可對他提出甚麼告訴? 法官判要拆屋還地 但不需繳錢(修膳費) 裁判費我方付8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分管契約必須是全體共有人同意,才有有效。倘若您與對方都沒有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則不論是一樓或是五樓佔用的部份,都可以訴請拆除。

2、有關書類的部份,可以主張對方的書類不實,並且傳喚開立人出庭作證。

3、您的敘述有點亂,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該案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管契約若未經全體共有同意,似非合法之分管契約,仍可請求拆除;再者就漏水問題,可先鑑定漏水之原因,再請求修繕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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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應該釐清的是

是否本案已經過法院判決而需要上訴

如果已經經過判決

建議要拿判決書及相關卷證研究後

針對問題回答才有用

原則上如果有分管契約是不需要拆屋還地

漏水問題亦需要鑑定

不是對方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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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103-07-28 23:13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若女方於婚姻存續期間 私下買房子與車子(登記自己名下) 離婚時會與男方平分嗎?
2.女方的財產狀況 男方可以查得到嗎?  
3.女方因受到男方精神及言語上之虐待 長期看精神科服用藥物 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理由嗎?

以上 懇請各位律師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係主張對方長期精神上虐待,不堪同居,而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宜,與離婚案件相關聯,建議應一併與律師討論。

至於後續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是會調閱財產及所得清單,因此法院係會調出房屋汽車之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財產均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故您應於提出離婚訴訟前,優前處理您之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分配之;再者,就離婚部分,您可蒐集對方言論錄音之相關證據,以利您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bee 103-07-28 23:05

父親與母親婚後有買一棟房子(父親名字),幾年後奶奶的房子過戶給父親
父母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離婚前協議將買的那棟房歸給母親,
鄉下奶奶的房子歸給父親

離婚時不知父親的債務狀況

現在103年銀行訴訟告知以244條說明父親與母親涉嫌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登記,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可以主張當初是因為離婚所辦理夫妻財產分配而不是惡意脫產嗎??

離婚後父親依舊有還款2-3期,之後才沒繳錢!!

這樣也算是惡意脫產嗎??

我不懂,假設父親再婚前欠的錢,婚後依舊有還,但不管還多久,銀行都有權利回頭再來塗銷所有權登記嗎?? 這樣很不公平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客觀上看起來確實是為了脫產所以將房屋移轉給您的母親,則確實可能遭撤銷協議,並且要求塗銷返還。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檢附該協議,或是訂定訴訟策略,以做抗辯。

 

張小呆 103-07-28 20:14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另外,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主張仍可能會成立,建議您仍應先擬書狀,否則開庭當下難以全盤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bee 103-07-28 12:47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一個想幫助媽媽的女兒

您可參考以下二個法條尋求破解之道,另外是否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及該行為是否為無償行為,應為關鍵所在。

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進一步向律師諮詢討論,以俾更有效地因應此件訴訟,否則一旦訴訟程序因未能有效答辯導致撤銷贈與、回復登記之結果,恐怕因小失大。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3-07-28 13:19

您好,

      1.本案是以贈與方式贈與您母親的話,應該是適用民法第244條第一項(上面賴律師有引出法條內容),此時是否惡意就不是問題重點。重點會變成當初您父親是否因為贈與系爭房屋造成卡債有無法清償(有害於銀行債權)的情事。這部份就要請銀行具體舉證說明。

2.實際上您父親贈與您母親的價值應該以系爭房屋價值扣除當時剩餘貸款,依您說明如果您父親當時名下還有一棟房子,實際上應該是不至於符合「有害於債權」的情事。當然這部分您可以提出主張。

      3.至於您提到過戶後父親還有繼續繳納卡費,這部分最好也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或是請法院命銀行提出相關資料,都可以作為佐證。

 

Albee 103-07-28 20:46

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K妹 103-07-28 10:56

以前家後面本來是山地為了開墾把部分填成平地

土地所有權登記是他們的

但雙方有白紙黑字寫清楚了:開成田屬於田(就是屬於我們)

畢竟以前阿太們不會為了這樣跑去辦理過戶什麼的覺得白紙黑字寫清楚就是契約

所以我們種稻米種玉米種芭樂 水塔也蓋了 農用冰庫也建了

欄杆也有了,就這樣過了幾十年..(這幾十年他們也都沒有要來追討的意思)

但最近,他們卻因為政府土地重新劃分要把土地討回,他們有整個權狀,我們有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有一部份是我們的,如果走法院我們會不會敗訴?如果敗訴,我們就得把水塔拆了?欄杆拆了?冰庫打掉?這樣連路的是他們的我們要走哪裡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應先確認契約簽訂時間經過多久了,若未逾十五年,則仍可依契約來請求對方移轉土地所有權,但仍需視契約內容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ifer 103-07-27 20:42

2012年老董牛肉麵透過行銷公司包裝販賣其未上市股票,在外以計劃2014年用「F-開曼老董」名義,先在興櫃市場登錄交易之後再以F股申請上市掛牌,掛牌前須分散股權的話術直銷股票,但至今毫無進展,連興櫃八字都沒一撇,遑論上市交易。今天報紙頭條已經刊出她打的郭台銘投資的名義郭董已經正式否認。

目前手中持有股票又是登記在開曼的KY老董股份有限公司,當初匯款又是匯給仲介買賣的公司,這樣我能告老董牛肉麵或者負責人劉正雄詐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買賣契約等,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可準備資料相關證據對其提出詐欺告訴外,對方亦有違反證交法之情事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6 23:51

爸爸去世後.請代書幫忙弄的.代書是用分割繼承去弄的

但是有一張~分割繼續協議書.裡面有申明.爸爸的房子登記給我和大哥

房子所有權狀也是登記大哥與我的名下.而且也已經繼承6年了

最近.....姐姐積欠銀行債務.銀行說要提告代位繼續來求取姐姐的那一份

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銀行還能這樣做嘛?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爸爸去世後.請

 

令姐有繼承時有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嗎,若有辦理,雖然曾有爭議,但比較多數見解認為銀行即不能主張任何權利。

或是沒有,之後在辦理繼承分割只是單純沒有分割取得任何財產,那會是侵害繼承權的問題,時效是二年,銀行代位,也是時效超過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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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10

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應該是要主張詐害債權代位返還財產

2、這兩個主張,要主張時效並不容易,因為銀行只需要提出最近才知悉遺產分割協議的證明即可。

3、本文建議您應該釐清當初簽立協議書的主要原因為何才是能夠抗辯的重點。

彤彤 103-07-26 12:05

我是幫我朋友問的所以特地辦了帳號近來.....
她是女生今年20歲,孩子剛滿一歲

但是他們沒有結婚沒有登記
小孩跟男方姓,但是都是女方在照顧
因此女方也沒辦法去上班賺錢
男方則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
每個月則拿幾千塊給她養小孩的錢

他們同居但是是住在女生家裡
最近女生發現他有另一個她就是俗稱的小三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通姦嗎?

或者可以去告男方嗎?
女方已經不想再和男方有任何瓜葛了

可是她沒有辦法自己上班賺錢
想請問去告男方的話可以要贍養費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50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6:01

另外因男方係小孩的父親,本應負擔扶養義務,無論有無結婚.

回覆馬克 的發言內容: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婚姻關係,不會構成通姦罪。

2、對方是小孩的生父,就必須負擔扶養費用。可以透過協議或是請求法院酌定的方式處理。

彤彤 103-08-02 14:09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彤彤 103-08-02 14: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Jacky 103-07-25 23:31

你好,

我爸有欠很多銀行卡債,之前已經被一家裕融申請拍賣,但因為我爸只佔1/5所以流標,也被中國信託委託法院發來公文查封貼封條又因為我媽幫我爸代償所以又發文來塗銷,但我今天早上查過地政我家的謄本我爸的部份竟然沒有被限制登記!!!!!!問了地政事務所的人他說可以過戶沒問題??

今天下午我已經在稅捐處報稅並繳了印花稅,準備用贈與的方式把我爸的1/5過戶給我,如果真的順利通過,請問我爸的所有負債會轉嫁到我身上嗎?這樣過戶對我對我爸會有什麼風險?要注意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不會移轉至您名下,僅有可能遭債權人以詐害債權之主張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贈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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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7-26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不會移轉至您名下,僅有可能遭債權人以詐害債權之主張提起訴訟請求 ... (恕刪)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

但可否請你詳細清楚的告訴我,如果我們移轉成功,

我會不會被債權人告?可能會有什麼後果或最大的損失是什麼?

我爸會不會被債權人告?可能會有什麼後果或最大的損失是什麼?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00:57

您好!債權人可以主張詐害債權,同時告您及父親,要求將您無償取得的動產登記回去給父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ill 103-07-25 22:01

小弟101年有設立一間公司,但地址登記在朋友承租的店面(大房東不知情)  但朋友只承租到2013年10月,小弟沒有注意到一直到2014年4月才辦理停止行業  由於大房東要賣房子到國稅局申請自用住宅一年的證明                  才發現我到今年四月才辦理停業              


不知道有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讓房東提出證明


這段期間並沒有向我收取租金,讓國稅局能夠提供證明給房東


如果有任何刑責或是罰鍰我願意承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國稅局說明房東未向您收取租金,此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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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5 20:33

廟宇已招開兩次的信徒大會,但前兩次未成會(已過了10年才招開,並且有成員過世,且尚未重新登記),第三次且尚未招開。請問律師,在第三次尚未招開前,是否可以先行開會討論廟宇的活動問題?

 

幫忙廟宇打相關文件,發公文,是否具有法律問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會議組成不合法,則所作出來之決議即會有瑕疵,當然若廟方有成立管委會,則相關事務可先由管委會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廟宇有合法之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務,即無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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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103-07-25 18:47

先生的姊姊欠銀行債.銀行那方查到姐姐有房屋的4/1繼承權.

說要用代位訴訟去爭取姊姊的繼承權.然後把房子查封拍賣.

很擔心如果銀行這樣做.我們一家四口(婆婆.先生.我與小孩)將無處可去.

公公去世前.姐姐就有積欠債務.但是公公去世後.依照老一輩是給兒子沒給女兒繼承.也有簽寫協議書.說日後無異議.房屋登記為先生與先生哥哥的名下也已經很多年.所以姐姐是沒有繼承的.也沒有登記......現在銀行方面要代位爭取姊姊的繼承權.銀行是否可以這樣做?如果跑法院.我們這方是否會敗訴?房子是否有可能被拍賣?非常擔心.....很怕.....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1:03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只能拍賣1/4部分,您們也可以將1/4買回來,不致無處可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25 21: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姊姊若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有繼承權,銀行主張並非毫無根據,應謹慎處理;但銀行最多 ... (恕刪)

 

 

 

TO:沈律師

協議書上面是寫說:房子登記給先生與大哥的名字..以後無意議的..所以姐姐等於拋棄繼承...而且都有簽名.蓋章.在地政也有記錄.所以房子所有權狀只有哥哥與先生的名字.但是現在銀行卻要以代位繼承訴訟要求姐姐那4/1得權利來進行房屋拍賣....我們是生活比較窮困的家庭.實在無能力有錢去買下那4/1....銀行方面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的主張並不一定有理由,若銀行提出訴訟,則應積極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繼承事實已經過多年,銀行提起訴訟,可嘗試主張民法第245條規定之時效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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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5 18:40

我家的房子承租台糖地 現承租人為母親

今年約6月多  陳女到家中拿著國稅局有關遺產繼承的單子 說著她與其他4人為此房子繼承人 說要拿回房子  

房子在民國80年2月1日由一李姓男子(土地承租人)經由買賣讓渡給我母親 (ps:陳女之父在母承租之前幾年 李男有將房子賣給陳父 李男原有意將土地承租人過給陳父 陳父說不用 陳父只把原有的茅草屋改建 有在鄉公所登記"此處不清楚登記什麼"之後陳姓一家人在此房子住過幾年後搬離 因搬離後無人住 陳父的母親與其姊妹跑來與母親接洽說要賣房子 )房子以8萬成交)

民國90年暑假期間 改建的房子被風災用到半倒 因為房子有裂縫 衛浴設備也無 所以有向台糖申請重建 A 

從80年的買賣到現在已過了23年  陳父逝 陳女就以繼承人的身份來說房子是她的 來了家中4次 在第3次說 她們有意和解 要將房子過戶給我們 要我們包紅包給她們 母問說要多少 她們也沒回應  之後在7月23 日 星期三說她家5人的印章 一人10萬 要50萬元 7月25日下午來說我們沒有給她回應沒聯絡她 說在星期日7月27日如果沒有給她回應 星期一7月26日 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她繼承的是那間從茅草屋改建的房子 並不是我們新建的房子

所以這整件事對我們家來說 利弊為??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1:22

您好!所述改建屋是陳父所有,但您卻向陳父之母親及姊妹購買,恐屬無權處分,若事後陳父未承認該改建屋轉讓,則改建屋轉讓效力即有疑問;若轉讓無效,改建屋仍是陳父或其繼承人所有,其後因半倒後被拆除重建,但拆除者並無權利拆除,恐應負賠償責任;至於新建房屋已與陳父無關,對方也無法因繼承取得新建房屋任何權利,更無法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新建之房屋,對方無權利請求之,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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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6 08: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所述改建屋是陳父所有,但您卻向陳父之母親及姊妹購買,恐屬無權處分,若事後陳父未承認該改建 ... (恕刪)

在於購買部份個人也是覺得有很多疑慮  但是買賣後的錢也是有給陳父一家人 在陳女與陳母幾次造訪家中時 陳母也承認有收錢 (只可惜沒錄下音...)但她們一直說是用租的錢  可是當年母親是用來買屋子的 陳父在當年也有來家中詢問說房子如何(當然逝者已逝 這種話對我們也不算有利吧...)所以我覺得這裡面有點難以判別 之後陳女在7月25日又說 要討16年的租金 不過當時我們之間沒有租約的書面 也未曾簽下任何契約 只有土地房子讓渡書(陳父當年與李姓男子口頭上委託讓渡) 那16年租金可否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23:59

您好!對方必須要先能證明有租賃關係存在,且縱使能證明,最多也只能追回前面5年的租金,因為租金時效只有五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偉 103-07-25 16:18

背景描述有點長。

本人結婚一年多,婚後與夫以及其祖母同住公寓,夫之父親長年在外工作(土木工班),休假會返鄉小住,雖不算感情融洽,倒也相安無事。
去年五月,夫原有舊車壽終正寢(20年),在其父親建議下,夫妻倆人放棄購買中古車,改為購置新車,因其父願意出資頭期款十萬元,此筆款項交由祖母,交車當時由夫和祖母前往,細節本人不清楚;又因其間,夫剛辭去工作,雖立即有新工作,但考慮核貸情況和保險費率,車籍登記在本人名下(口頭約定借名登記),後續每月車貸皆交由夫處理,本人未曾過問。
今年初其祖母輕微中風,留院期間,其父親便以照看祖母為由,推辭工作,出院之後返家療養,亦由其父照看,至今半年有餘。

想是其積蓄可能所剩不多,加之全無收入,其兄弟姊妹似乎也不曾施以金錢援助,近日忽然急急索討當初的十萬元,還有墊繳的數期車貸,他個人供稱共計25萬元。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Q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A1:應該主張「 債之相對性」,說明,借款人不是你,而且沒有約定要你還款為由,拒絕。

Q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A2:如果你答應幫丈夫還款,金額也是可以要求其父提出說明,並不是他們說十萬就是十萬。至於拒絕使用汽車的部分,因為你是汽車所有權人,可以拒絕出借其父使用。

Q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A3:請求返還借款,請求人要提出證據,若不能提出十萬元,則不能請求。

Q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A4:可以,所有權人的財產本可自己處分,建議你最好可以提出購買單據證明確實擁有所有權

小晨 103-07-24 21:21

你好:

由於父親去世,由我進行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想請問目前情況是母親,大姐,我(次女),和弟弟為繼承人,但父親生前交代要將一部分動產登記給弟弟兒子,大家也都同意,可是並沒有書面遺囑,只是口頭陳述,這樣可以將他一併列入繼承人嗎?弟弟並沒有要拋棄繼承

謝謝您的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無留遺囑,似無法將孫子列為繼承人,可弟弟繼承後,再贈與兒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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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昕 103-07-24 20:03

原本房屋正常為多人共有,但因故所以將房屋土地登記為其中某一人的名下;之前有私下文字契約表示不得隨意變賣房產,想請問若此人欲變賣房產,此私下契約是否具有效力?

此案例是否房屋土地所有權人執意要變賣,就無須他人同意即可變賣?該契約是否同等無效呢?

還煩請能各位協助解答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借名登記契約,仍有效力,但是只是拘束簽約人,倘若登記名義違約變賣,則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買受人倘若是善意的,則無法請求塗銷登記

2、不過該行為已經涉犯背信罪嫌,依法有刑事責任

 

卡特 103-07-24 15:41

事情是這樣的

父母因為感情糾紛離婚十多年

父母離婚時,家裡只有買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名下

幾年後,才新買一間房B,登記於我名下

父親於兩年前病逝,經過一年,我們兄弟終於繼承遺產完成

這時我原本名下一間房子B,貸款百萬多

而原本的一間房A,登記於父親底下,貸款也還百萬多

後來兄弟協商,我先把A房的貸款都還清

然後兄弟共同繼承B,再兄弟買賣,我把A交換B的一半

結果就是我持有A以及三百多萬的貸款,我哥持有B,零負債

今年6月初

我哥猝死,沒留下任何遺囑

我哥生前半個月還偷偷去用房子抵押跟高利貸借了兩百萬

在我焦頭爛額處理我哥的後事之餘

豈料離婚多年的母親,竟出現說她有絕對繼承

我只是我哥的旁系,必須她拋棄了,我才能繼承

真是心有不甘,所以來這邊尋求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19:19

您好!哥哥若無子女,依法應由母親繼承,若母親未拋棄繼承,您並非繼承人,您不能繼承哥哥的財產,也不需承擔其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ULIA 103-07-23 15:39

請問我這份合夥契約書凝定的妥當嗎?

且如簽定後需要去公證才有法律效益嗎?還是不用呢?

合夥企業名稱:

 

企業住所住址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如拆夥需甲方及乙方達成共識,不可無正當理由則叫另一方退夥或拆夥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2.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或以金錢結算。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須知:

 

1. 《嘉義縣私立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總資產為         ,甲方佔        ,乙方佔        。盈餘分配,甲方         %,乙方         %。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如需轉住民去其他機構照護,需依照顧天數分配收費金額。轉出之住民,移轉新成立機構,乙方得可分配10%之利潤。

 

3.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需有正當理由才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如因此原因退股,則須歸還賺取之盈餘。

        ?退股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 

          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在基本合理範圍內,仍舊聽從(甲方)合夥人的指揮調度。

 

4.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5.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在民國103年8月1日之前之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承擔。民國103年8月1日之後之所有相關費用,則由甲、乙方依合約總資產%比例分攤。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各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甲方)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甲方)合夥人在大量增資。

 

4.如各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代書)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之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如合夥需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

     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依現有法規處理之)。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只要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效力,至於是否公證,若為避免就契約效力有爭議,則可籍由公證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先生 103-07-22 10:21

您好.想請問一下.本人和太太已經結婚20多年了.但關係一直不是很好.想要離婚.
目前有個問題.家母去年過世.現正在辦理遺產過戶.本人可以分到一間房子
問題一.如果現在繼承了.等將來離婚.此筆房產.太太可以分到一半嗎
問題二.還是等到辦完離婚.再來登記繼承比較好呢(但這個方法.好像會被國稅局罰款.因為超過時間辦理遺產繼承)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因為繼承財產無需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詳細約定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等,或是提起離婚訴訟處理,以保障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0:53

您好:

1.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離婚),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因此您不用擔心配偶會分到您的繼承遺產

2.為了避免離婚導致您權益受損,建議您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如財產分配的問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贈與繼承財產不會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而且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分一半那麼簡單

必須計算婚後債務財產

建議可由律師協調

協助你們處理所有婚姻財產問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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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取得之財產,不計入婚後財產範圍,自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若您欲辦理離婚,建議您應先處理您相關財產,降低您婚後財產之數額,避免遭請求過高之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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