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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住 103-09-23 13:56

與前男友共同出資買房, 但後來男方只是為了投資獲利而非要婚後自住, 雙方理念不合分手, 本人出資較多, 且貸款也是本人, 故房子登記在本人名下, 有承諾男方要歸還其繳交款項, 但需要時間, 他不願意, 透過律師提告, 要求我支付利息律師訴訟費用,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3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對您提告律師費用為對方須支付,您不用出對方之律師費用,對方頂多向您請求借款利息費用,且也要對方有借款給您之相關證據,若無借款給您之證據,似可主張贈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3 14:15

已承諾男方要歸還其繳交款項, 但需要時間。解決方式:

1.確認對方繳款金額,有無單據?或資金流向證明?

2.直接與對方協商分期返還款項之期數及金額,對方如找律師,您也可以找律師協助。

3.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4: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提出證明前男友款項匯入您的戶頭是為了贈與,則因已匯入,則可毋庸返還。 故建議您將雙方之對話紀錄等證據蒐集,找出可否證明是贈與關係之證據

當初共同出資的協議內容為何? 合資方式、匯款明細等資料要詳細看過,另外,之後協議還款的方式、時間等內容也都要詳細了解,才能判斷如何面對訴訟,可帶對方起訴書來事務所面談

 您好:

如果當初是共同投資對方卻主張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則未必會被法院同意其請求

律師目前即有辦理類似案件而有法院駁回不當得利請求之案例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積極 103-09-23 13:46

本人妻為外籍,現住國外,當初在台結婚登記為馬來西亞國籍但目前她已放棄原國籍改入他國國籍,因長期分居,個性不合,協議離婚但其國籍已變,請問要如何處理?戶政事務所才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太太為外國籍,故為涉外事件,然依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之規定,若以我國離婚之形式要件亦可,故您與太太可簽好兩願離婚協議書並由兩個證人簽名後,向戶政機關登記即可。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3 14:02

您好:

重點不在你太太的國籍變更,相對我國人而言,你太太都是外國人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你的情形離婚可適用我國法,所以寫好離婚協議書,並請證人二位於協議書上簽名,再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即可。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owen 103-09-23 12:17

你好~

我想請問母親四年前過世 ~ 只有一間房子也已經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其他財產(銀行,股票)都無.

問題1:

繼承人有父親跟我還有姊姊共三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決定由我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有印鑑證明)~現在因為姊姊欠卡債銀行去法院申請塗銷房子繼承登記 ~ 但在協議分配時姊姊有拿取現金及金飾還有之前姊姊跟我借錢的本票 (有切結書)~想請問這樣銀行有辦法塗銷房子繼承登記嗎 ?

依您所述情形,債權銀行應是以該遺產分割協議乃為無償的債權詐害行為而訴請法院撤銷,從而,若真如您所述當時除該土地外,另有其他部分之遺產由令姐分得或者有將其應繼份額用以抵銷債務之狀況,則似可主張當時的遺產繼承應屬有償而非無償,須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又本案依其過戶形式資料來看(協議書上債務人無條件放棄繼承之權利,等同是將其份額贈與給其他繼承人),銀行之主張似乎並非毫無理由,故而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諮詢討論,以研議可行之答辯方向及主張。

民法第 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owen 103-09-23 00:54

你好~

我想請問母親四年前過世 ~ 只有一間房子也已經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其他財產(銀行,股票)都無.

問題1:

繼承人有父親跟我還有姊姊共三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決定由我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有印鑑證明)~若是姊姊現在要以他遺產繼留分主張塗銷繼承登記~那請問我可以用財產分割協議書法律效力主張拒絕嗎?

問題2:

假設真的塗銷繼承登記~那我可以拿12年房貸繳款證明房子雖掛母親名下但實際繳款人是我~母親只有頭期款跟前兩年房貸繳款~但母親為家管所以實際費用為家父支出(只有母親銀行繳款證明)~姊姊一毛錢也沒出過~這樣在遺產分割時我可以用來佐證嗎?還是只要房子在母親名下不管房貸誰繳?

蘇子良 (馬克) 103-09-23 10:13

 您好:

1.遺產分割協議是針對遺產如何分配的一種文書,只要各繼承人間同意即可,而地政機關登記會依該協議書辦理,其他繼承人應不可主張塗銷登記,至於各繼承人間有無補償則係另一問題

2.原房屋登記您母親即被繼承人,而貸款是您繳的話,如非被認是贈與,建議您應於分配遺產時主張是母親生前債務應返還予您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owen 103-09-23 00:44

你好~

我想請問母親四年前過世 ~ 只有一間房子也已經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其他財產(銀行,股票)都無.

問題1:

繼承人有父親跟我還有姊姊共三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決定由我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有印鑑證明)~若是姊姊現在要以他遺產繼留分主張塗銷繼承登記~那請問我可以用財產分割協議書法律效力主張拒絕嗎?

問題2:

假設真的塗銷繼承登記~那我可以拿12年房貸繳款證明房子雖掛母親名下但實際繳款人是我~母親只有頭期款跟前兩年房貸繳款~但母親為家管所以實際費用為家父支出(只有母親銀行繳款證明)~姊姊一毛錢也沒出過~這樣在遺產分割時我可以用來佐證嗎?還是只要房子在母親名下不管房貸誰繳?

您好:

1.依您所述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

   決定由您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有印鑑章,

   則您姊姊應無法以遺產特留分為由主張塗銷繼承登記

2.如姊姊以受詐欺為由訴請塗銷繼承登記,則您確實亦可於分割遺產訴訟

   主張問題2所述之事實為抗辯,以爭取較多比例之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owen 103-09-23 00:42

你好~

我想請問母親四年前過世 ~ 只有一間房子也已經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其他財產(銀行,股票)都無.

問題1:

繼承人有父親跟我還有姊姊共三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決定由我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有印鑑證明)~若是姊姊現在要以他遺產繼留分主張塗銷繼承登記~那請問我可以用財產分割協議書法律效力主張拒絕嗎?

問題2:

假設真的塗銷繼承登記~那我可以拿12年房貸繳款證明房子雖掛母親名下但實際繳款人是我~母親只有頭期款跟前兩年房貸繳款~但母親為家管所以實際費用為家父支出(只有母親銀行繳款證明)~姊姊一毛錢也沒出過~這樣在遺產分割時我可以用來佐證嗎?還是只要房子在母親名下不管房貸誰繳?

rock 103-09-22 20:31

小弟我名下有兩間房產,

一間為借名登記的房產,實質貸款及所有稅務皆為我遠房親友繳納和居住,但日後要如何歸還給我遠房親友呢?一定要用買賣的方式嗎?還是有什麼方式雙方証明為借名登記就可無條件 移轉呢?

另一間為自己自住,但近日打算出售 換屋,但我戶籍地設在我借名登記的那間房子下,那我還可以使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和之後房地合一一屋免稅之優惠嗎?

靜雯 103-09-22 11:03

請問 祖母過世有留下一間房子給三兄弟繼承,因原本的大哥(不算在三兄弟中)很小就夭折了,目前要辦理過戶時才告知當時並無登記死亡,代辦過戶代書告知需先宣告死亡,要7年後才能處理.請問有無其它處理辦法?

除非是生死不明,既然已經確定死亡,不需要再辦死亡宣告,只要辦除戶即可,那個說法是錯誤的

 您好:

要辦理除戶(死亡)登記應有醫師開立之死亡證明書

如無,恐確實要有死亡宣告裁定確定才能夠辦理死亡登記

但仍可就祖母之遺產先辦理繼承登記,由繼承人全部登記為公同共有

如此就不會有被國家列管及拍賣提存充公之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妍? 103-09-22 03:30

我跟前夫在98年2月離婚,我們是自己寫離婚協議書律師證人後然後去戶政事務所離婚登記!協議書中有約定好不得限制看孩子次數跟規定時間,監護權歸男方!因當時男方說小孩不可能給我!

從今年2月開始,我因跟現任男友生了一個孩子,前夫父母說怕影響到兩個孩子,本來不准我在去看他們帶他們出去,連過夜都不可以!後來同意讓我帶出去吃個飯就要帶回去給他們!  

這個月我再次去帶兩個孩子出來吃飯,前夫媽媽不允許我帶孩子過夜,兩個孩子我看了有點難過,並不是對方照顧的不好,孩子物質不缺,可是好像少了照顧跟教導!因前夫跟我離婚後沒幾個月就跟女友搬去新竹,兩個孩子就給父母照顧!

孩子身上因為跑出去玩傷口多,前夫的媽媽說兒子都不寫作業,都把作業放安親班不帶回來,女兒跟我說她想搬來跟我一起住,請問律師!我能取回監護權嗎?

前夫父母就因為我又生了一個孩子,原本生的兩個孩子寒暑假我都不能帶來住幾天,這次去帶孩子吃飯,前夫媽媽說兒子很壞,壞透了,試問這樣載孩子面前說這樣的話適當嗎?  前夫把孩子給父母照顧,自己跟女友搬出去住,孩子的監護權我該怎麼爭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蒐集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包括對方根本未照料子女、對方及對方家人阻撓您探視子女等),而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22 13:59

您好: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同時您必須提出對方對子女照顧不週或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的事實證據,如前夫將小孩僅交給父母照顧之人證、驗傷單等,以及您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的相關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考量子女意願,應會將子女監護權改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妍? 103-09-22 14: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 ... (恕刪)

律師你好!該怎麼蒐證?因孩子住在台中,我住在高雄!前夫媽媽已經二次說帶出去吃飯就好不能過夜,說怕影響孩子!  她說的這些就要錄音是嗎?    還有前夫把孩子留給父母照顧這個我要怎麼蒐證?  目前我知道的是老二女兒想跟我住一起,大兒子我就不清楚了,可是依照前夫媽媽爸爸帶的方式,很怕孩子學壞,前夫媽媽淩晨三點就要去市場工作,孩子上課就由孩子的小姑姑載去,下課先去安親班!老大是屬於有心事卻不說的孩子,老二比較會表達!20號去帶他們兄妹倆吃飯,老二女兒一直說想跟我回高雄!我怕跟前夫媽媽說之後,他們會不讓我跟孩子見面,我也不希望彼此鬧的不愉快,所以我只跟女兒說,可是阿公阿嬤不同意!等妳大一點好嗎?(目前女兒小二)    回到高雄這幾天我就在想該如何解決孩子的問題!

 

您好:

除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並且會委請社工作到兩造家中作家庭訪視報告參酌。您也要盡量提供錄音驗傷單等證據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妍? 103-09-22 14:3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除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外

... (恕刪)

感謝林律師!所以我要先跟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嗎?

Rillakuma 103-09-21 19:49

以下是我爸女友Line我的內容, 我擷取如下:

1. 認為可能造成恐嚇的有以下幾句:

妳要讓妳爸受苦,我沒意見 接下來,我要搬去住妳爸XX路的主臥室,你可以叫你弟準備搬走 等我跟妳爸結婚,我也不要讓妳來台中住我家

----->但是這間房子其實是登記我的名字, 這樣不准我住進去我的房子算加害我的財產嗎?

還是跟你爸先生一個孩子,每天毒打她----->他們目前還沒結婚也沒還沒生小孩

 

2. 可能屬於侮辱的詞句有:

精神疾病是會遺傳的,我很同情你從小被媽媽虐待毒打,造成你有病說人家有病,妳爸說你有寫妳媽虐待你的呈堂證供,妳真的好可憐! 有病的人沒病識感,好嚴重啊 我是護士,可以介紹妳看精神科 我很愛到處講,你批評我的,我已經跟我全部的好朋友,妳爸也認識的人講了----->這樣算意圖散佈於眾嗎?

以上兩點還請幫我解答, 是否有構成犯罪可以寄存證信函的程度?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22 11:51

 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恐嚇部分恐不會成立,但因房屋是您的,可能成立強制

2.因為侮辱罪係以公然為構成要件,若僅以LINE之非公開私人對話,是不會構成該罪,惟若對大眾說出該等言論則成立,亦有可能構成誹謗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Edward 103-09-21 11:05
母親獨自一人辛苦存錢一輩子終於買下了一間一二樓的老舊公寓,但當初受於長輩的壓力,所以房子另一半的所有權登記了父親的名字,多年後不成材的父親跟民間私人放款抵押了這個房子而且已經已經被過戶,從頭到尾都隱瞞家人,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才發現。且鄉下爺爺留下來的百坪以上土地也已經被同一組人馬抵押過戶了,當中私下推測父親一定受到許多詐騙與威脅,但無奈他都不願意坦白讓大家協助調查,好像怕被我們知道什麼事情,都對這些放款人馬百依百順。 鄉下的土地已經被 100% 過戶我們已無能為力,但最麻煩的是媽媽這邊,母親現在每天以淚洗面,這幾天收到對方寄來的訴狀 (圖在:http://goo.gl/zZ3ZMY ) 看起來好像是以難以分割為由,要求拍賣出售共同持有物。但以我們的立場那是媽媽辛苦一輩子的房子實在不願意賣出,如果要用市價買回,我們也實在沒有那個能力拿出幾百萬去買。就算賣掉分到的錢,也買不起房子,對我們實在無助。 我們想請問的是: 怎麼樣才可以不出售呢?對方擁有的一半所有權,應該一樣可以出售給他人只要有人願意買一半?我們就是希望能保留房子,另一半對方要怎麼作我們都沒意見。 接下來要去法院開調解,我們需要作什麼?需要寫答辯狀嘛?需要律師陪同去嘛? 接下來的流程會是什麼?律師費的預算要抓多少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9-21 12:31

有關本件之訴訟策略擬定及律師費,較為繁雜,方便的話請攜文件逕洽本所面談,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1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怎麼樣才可以不出售呢?對方擁有的一半所有權,應該一樣可以出售給他人只要有人願意買一半?我們就是希望能保留房子,另一半對方要怎麼作我們都沒意見。 須償還父親欠對方之債務,方可停止拍賣;或由您取得拍賣之部分。 接下來要去法院開調解,我們需要作什麼?需要寫答辯狀嘛?需要律師陪同去嘛?  可與對方協調還款之方案及計畫,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之。 接下來的流程會是什麼?律師費的預算要抓多少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了   關於訴訟流程及相關費用需視您之需求而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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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如果沒有取得對方之另一半權利,將來仍有被要求分割共有物及拍賣房屋之風險,

  不過你們對於對方的另一半權利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建議還是盡量想辦法向對方購得。

2.到法院開調解,尚無須寫答辯狀,是否需律師陪同則請考量經濟能力。

3.法院調解不成立後,就會進入法官審理程序,律師預算應視您欲委任律師工作內容而定,

   有分代撰書狀及委任辦理一個審級之收費,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royal 103-09-21 10:00

保證書 87年8月26日
1.589-2土地之實際權力人為”a”所有
86年度起之地價稅,以及土地正式過戶登記費,稅款由”a”繳納。
2.本筆土地於正式過戶時,由”b”提出印鑑協助辦理。
證人:”a”簽名
證人:”b”簽名”
a為我父親b為我二伯父
從86年度起之地價稅我父親都有繳納,而且二伯父拿地價稅單給我父親繳納時,
都有註明”實際地主為a,繳款證明我們都有留!

現今想要正式過戶,二伯父卻說保證書不算!不願將土地過戶還我們 !
請教各位法律界人士、律師、法官~!我該如何討回這筆土地

這張保證書是我伯父本人親筆書寫,
並有本人的親筆簽名:1.是否具法律效力?
2.有無時效的問題?
3.可以依此保證書請求歸還土地嗎?

589-2土地為我大伯父與父親,各持一半,而土地權狀是登記我二伯名字,因為我大伯向我父親借款,都有票據證明,並同意以另一半土地抵債,所以才有這張保證書!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1 10:38

 您好:

1.請問當初二人簽此保證書之目的為何?是買賣?或是借名登記?還是其他原因?未見您說明,不同

   的契約類型有不同的請求方式。

2.該保證書可成為證據,證明您父親為土地實際所有人,並根據當初訂約的契約類型,決定不同

   的請求權類型。

3.由於不知當初簽約的目的,先假定是買賣,則請求權為15年。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royal 103-09-21 10:53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請問當初二人簽此保證書之目的為何?是買賣?或是借名登記 ... (恕刪)

589-2土地為我大伯父與父親,各持一半,而土地權狀是登記我二伯名字,因為我大伯向我父親借款,都有票據證明,並同意以另一半土地抵債,所以才有這張保證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1 1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該保證書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移轉土地所有權之,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強制履約及違約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該保證書因係您伯父本人所親筆書寫,並有其本人之親筆簽名,故確實具有法律效力。
2.時效確實為自您父親得請求移轉登記起算15年,並可因伯父之歷次承認而重新起篹。
3.建議應依保證書及地價稅繳納證明上之記載為證據請求土地移轉登記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ooiio 103-09-21 00:04

對方兩年後把帳做出  錢收了 但卻無登記公司 只給一張簽收單 收到錢  對方兩年後的帳 是 之前的錢融掉大部分 所以要增資  不 知有何法律辦法讓對方兔出錢

blur45 103-09-20 15:22

律師你好

我一兩周前在巷子裡直行的時候跟一台轉彎出來的計程車擦撞,沒人受傷車子也沒事,計程車司機一下車就罵人,我那時候急著趕火車就說我有事要先走了,結果他去警局報案說我肇事逃逸,我今天去警局做到案說明,那個司機並沒有出現,警察給我看他車子的照片就是前方擋泥板一小塊去擦到,警察也幫我的摩托車照了相,然後給我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請問我再來還需要做什麼嗎?還是就沒事了?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1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沒有人員傷亡,則不會有刑事犯罪問題,頂多就是民事賠償問題。

2、本文建議您可以在認為妥適的範圍與對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倘若對方索賠過高,則可以等待對方起訴之後再提出答辯即可,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因沒有人受傷,不合於刑法肇事逃逸罪的要件,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建議與對方簽訂協議書,和解消災。

小凱 103-09-20 14:03

你好!

我父母現在還健在本有兩個妹妹但其中一位妹妹最近去世流下兩小孩,現有一棟房子登記我母親的名字,如房子產權在生前掛我和母親兩個人的名子,若干年後母親去世了,那棟房子是自動變我一人的還是妹妹及另一妹妹的小孩有權分.

還是母親在生前過戶給我他們才沒權分

存款及股票在生前如給我,他們是不是也沒權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0 22: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妹妹、及妹妹的子女喪失繼承權,否則依法可以繼承您母親所留遺產

2、倘若您的母親已將於生前將財產贈與給您,則就是您的,沒有遺產問題。此部分法律尊重您母親就自己財產所作之分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0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妹妹過世後,若日後母親也過世,妹妹之孩子可對您母親代位繼承妹妹之部分,故若未於媽媽生前處分其財產,則房子縱使系您與您母親共同所有,母親之部分也不會自動變成您的,故若要處理,建議在之前先處理完,以避免日後之糾紛。 

克里夫 103-09-19 15:18

一.我家在目前土地(不是我們自己的土地)建屋已25年(未申請地上權登記), 這幾天地主突然來找我們,要求我們以高於公告地價甚多的價格買地,或是以每年10萬元租地.

二.房子是我們上一代就蓋了.

三.同這塊建地上,尚有其他二戶人家.

四.請問我們可以有哪些作為,以爭取最大的權益?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9 15:56

解決方式可能很多種:例如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協調以公告現值回推之合理市價向地主購地,或是協調以附近區域之平均地租承租該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子已在土地上逾25年之久,可能可提起確認地上權登記請求權之訴。 

徐小姐 103-09-18 21:34

你好,

請問母親以女兒的名義買房,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女兒是否要親自出席還是可遠洋出示相關文件即可? 另上網查詢發現,雖然房屋登記在女兒名下,但貸款不管是由母親帳戶支出或母親帳戶轉入女兒帳戶再轉出,這樣的行為都似乎必須支付一筆贈與稅~

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8 21:43

1.所稱"交接手續"究何所指?宜再詳細說明。財產行為並無須當事人親力親為,委託他人代理,亦為可行。

2.房屋登記在女兒名下,若女兒為未成年人,顯然無經濟能力購屋者,母親以女兒的名義買房,依照遺產贈與稅法第 5 條第5款:「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一、...五、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之規定,將視同贈與,自應依遺產贈與稅法之規定繳納贈與稅。

小雅 103-09-18 13:28

我老公以前有欠信用卡,而他有把金子租放在銀行保險箱,那時因為沒有繳信用卡費用,之後有收到一張通知說我老公的所有財產都將被沒收,於是我老公就把銀行保險箱的鑰匙直接交給銀行保險登記的管理員,連去看都沒有,就只跟他說他收到通知這樣,在前年我們已把信用卡卡債都還清了,一問之下沒有半間銀行說是他們拿的,那我們要怎麼去找回保險箱裡的物品?連我們去問銀行他們還說沒有我們租保險箱的資料,可是我們的租單還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能證明您放在承租保險箱內的東西為何,今保險箱內無當除您承租保險保管之物品,可委任律師保險銀行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向銀行提出民事求償。 

chien 103-09-18 09:44

律師您好:父親有一塊土地,那時我幫他一起種植農作物,後來他卻把那塊土地賣給我哥(已登記),我後來得知就用我自己的土地和我哥換這塊土地(都已登記),到去年還未滿20年這期間都讓父親無償使用收益,現在我要收回來自己種植,父親卻告我說要把地上物還給他(要把地上物賣掉),請問這樣我要怎麼防衛?謝謝

1.  如果你認為你跟父親之間屬於使用借貸關係  那你可能需要先依法終止使用借貸關係同時跟對方請求返還土地   2.至於地上物因為對方可能屬於有權栽種  如果已經可以收取  對方還是會有收取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8 10:21

您好,若您哥哥已經將土地移轉登記予你,你即為土地完整的所有權人。按民法第66條第二項「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動產之部分。」你為土地所有權人,你的所有權範圍及於土地之出產物,是以地上物所有權歸屬於你,你自得於所有權加以處分。然而,您在這段時間免費借您父親耕種,涉及民法上「使用借貸」的法律關係,即使沒有書面租約,您免費無償借出土地提供遠使用之事實,借貸契約即成立。因此地上物屬於您父親所有,一旦興訟,您是不利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燁 103-09-17 16:53

阿公於一年多前往生  有甲 乙 丙三個小孩 名下遺留一棟房屋

但甲一直不願意過戶 現在乙跟丙想走法律途逕 進行強制分割

但乙本身信用瑕疵 如分割一份與他 必定會被債務人追查

但又已過拋棄繼承的3個月時效  請問有什麼辦法 可以讓乙的份先登記在丙之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7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分割的部分,倘若無法協議分隔,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判分隔。

2、至於處理方式,倘若任意脫產可能遭債權人提起撤銷之訴,本文建議尋求正式諮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18:14

您好!如果乙未拋棄繼承,乙於阿公往生當時即已成為房屋公同共有人,登記給丙會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還是可能被債權撤銷登記而追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乙的債務人也可以代位主張分割,所以您勢必也無法考慮那麼多,反倒是若債務人一直未有行動,則您們也應趕快進行分割,並以變價分配方式來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彤 103-09-17 16:40

媽媽小時後因為叔公未婚所以法律登記上給叔公收養    但叔公在媽媽年幼時已死亡 

現在阿嬤過世了請領勞保差額幾付時媽媽也有繼承權   那阿嬤留下來剩餘的財產 媽媽也有繼承權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7 16:49

您好:

1.你媽媽被叔公收養後,與阿嬤間的權利義務是停止的,所以你媽媽並無繼承權。

2.但因你叔公已過世許久,依法你媽媽是有權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所以待終止收養後,

   你媽媽與阿嬤間的權利義務才會回復;惟需注意,若再回復前阿嬤的遺產已被其他繼承人繼

   承過戶完畢,則媽媽無權向其他繼承人請求返還遺產

3.建議先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協議,並速尋求律師協助。

以上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7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媽媽已經叔公收養,則媽媽對於原生家庭則喪失繼承權。 

smallhsuan 103-09-17 08:54

大家好我想請問

於日前9/9號晚間九點於萬華火車站接到來自賣家從高雄寄出的貓咪

9/13號確診出貓皰疹病毒 耳疥蟲 絛蟲

於之前賣家有降低價金說小貓流眼淚眼睛痛部分減價500

9/4星期四:我有詢問眼睛痛的原因,賣家表示可能是抓傷只要剪指甲就可以了

且有說明星期五(9/5號?)應該會好(都有對話紀錄)

所以我同意了減價500

賣家也說會除蟲除蚤驅蟲藥

結果小貓接回滿身跳蚤(我有留下毛和跳蚤為證據)這部分賣價退還500

後來醫院檢查出耳疥蟲和絛蟲(這兩種寄生蟲人畜都會感染)

以及眼睛根本非抓傷是貓皰疹病毒(此為貓傳染疾病)(皆有醫院證明書)

賣家現在為愛理不理的態度還誣賴我家的貓傳染的

我家的貓有打疫苗有登記和醫院證明書(此疫苗可以防止貓皰疹病毒)

我決定提起民事訴訟

賣家根本提不出證據證明小貓是健康的 只有一支影片說小貓很有活力

我也有拍一支影片證明小貓就算得病也一樣活潑(影片有日期)

請問我該如何準備勝算才會大?適用民法哪個法條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7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備妥貓咪的就診紀錄及醫療收據、雙方的往來對話紀錄、影片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2、此部分屬於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撰擬狀紙。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7 09:30

您好,您有無與賣家簽訂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您可依據買賣之物瑕疵來主張您的權益,並依據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請求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或依據民法第360條:「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請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ark 103-09-17 01:26

母親過世(父親已過世) 育有甲男乙女 病危前有口述遺囑(無簽名有手印 有兩位見證人 但即是甲男與乙女) 將全部遺產給甲男  乙女也願意  
但聽聞母親前段婚姻有ABC三女  但久無聯絡  也沒有聯絡方式了   甚至有沒有登記都不知道 目前想在繼承系統表上忽略前段婚姻  附上乙女的拋棄繼承   以順利讓甲男全部繼承 1. 擔心未來ABC三女來爭取特留分   2. 擔心ABC三女控訴遺囑無效 目前想說如果ABC以1或2告的話  依照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1870號判例 在母親重病甚至死亡均未予探視,造成母親精神上痛苦,已屬不孝之「重大虐待」 讓她們喪失繼承權 但又擔心她們是因為沒被通知  所以沒來探視 所以不算不孝 請問以上想法有錯嗎? 該如何是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08:18

您好!該遺囑不符形式要件,無效;繼承系統表記載不實,可能觸犯刑法,應謹慎;沒有通知ABC致無法探視係不可歸責,且若被繼承人未表示ABC不得繼承,則ABC仍有繼承權;另應注意,若乙拋棄繼承,ABC總繼承比例會由3/5提高為3/4。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表示不讓其三人繼承,否則其三人仍有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k 103-09-17 17: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表示不讓其三人繼承,否則其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想再問一下  "生前有表示不讓三人繼承"  若沒有信件或影音證明

只有友人可以證明被繼承人有此意願  這樣可以證明嗎?

菁菁 103-09-16 22:15

請問專業律師們:

我和我老公今年結婚很快在過二個月小孩就要出生了,可是在之前我老公曾經跟上任女友有過一段情女方有了小孩,後來女方刻意隱暪他自已本身有遺傳家族疾病和懷孕的事情,最後事情被揭發後雙方鬧的很不愉快,女方最後下最後通碟要上法院,要男方負責要給她名分還要養她和她的小孩之後並沒上法院女方把小孩生下來之後帶走並說這輩子不要想可以看到小孩。

最近我婆婆又提起這一件事,我和我公婆沒住一起但是在登記結婚時我和我老公是登記在我公婆的戶口名簿下並沒有另外遷出來,而且我老公的健保卡身份證等等證件也全都給我婆婆管著,現在我婆婆又在想希望那小孩可回來,但是站在我的立場我怎麼可能認同我婆婆想法!

律師們回答我的疑問吧

1、現在我老公的所有證件和戶口名簿都在我婆婆的手上,如果說我婆婆擅自和我老公之前的女方聯絡,對方如果答應讓小孩入我們的戶口,如果我婆婆在沒告知我和我老公或則沒經過我們的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小孩入戶口嗎??

2、我婆婆曾有說過就算小孩不跟男方姓但女方願意一個月帶小孩回來幾次我婆婆也願意養這個小孩,但是這只是我婆婆自已一廂情願的想法,我和我老公都已經結婚了也要有自已的小孩了,如果這事真的發生了我可以告我老公的前女方妨害家庭嗎?即使和我婆婆翻臉。

我現在非常的煩惱我遇到這些事,到底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可以保障我的婚姻請專業律師們幫我解決我的疑惑吧

Kiki 103-09-16 16:36

代同事詢問:

因兄長有動產動產動產也就是房子,我與兄長目前是房子的共同所有權人,住在一起,為了避免兄長過世後,其他不常連絡的兄弟姐妹跑來要求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請問:

1、遺囑能不能約定,兄弟姐妹的特留分只能以現金給予,不得將動產登記為共同持分

2、某一兄弟姐妹能不能要求因繼承而有所有權(在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之前),硬要搬進房子來住?

3、若某一兄弟姐妹要求將動產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但是我就是不答應,法官還是會同意他的起訴判他勝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遺囑不侵害特留分,可立遺囑將兄長部分之所有權遺囑中約定將來仙逝後由您繼承。至於其他繼承人部分,則可以其他應繼承財產(例如現金)繼承之。 

Kiki 103-09-16 16:31

代同事詢問:

父母已不存在,兄長本身沒有結婚,有動產動產,為避免其他不常連絡的兄弟姐妹來分財產,想把財產登記給我的小孩,我能不能把小孩讓他辦理收養以方便繼承收養後我是否失去親權?若他死亡後,我和小孩間的親權能否回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符合收養之條件,並經過孩子本生父母同意, 即可向法院聲請收養許可,若孩子為未成年,法院會以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認定是否收養認可。

又若收養經法院認可後,孩子與您之親權將終止,為若將來兄長過世後,再為終止收養,孩子將和您回復親子關係

補充說明:

請問若養父母都已死亡,是否可終止認養並恢復本姓氏?

1. 依民法第1080條規定略以:「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同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民法第1080條之1規定略以:「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另民法第1083條規定略以:「養子女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權利義務。...」。
2. 依前揭之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關係,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本姓。爰此,符合上開規定者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終止收養登記時,請攜帶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國民身分證、最近二年內2吋的彩色相片1張、印章及戶口名簿。

 

王明 103-09-16 05:41

我媽媽在懷我的以後跟其他人結婚

所以在我身份證上的父親並非我生夫(但當初登記的時候是使用生夫的身份) 現已離婚

而我生父另有家庭 生父的老婆也知道我的存在 

一直以來我生父都有在金錢上支援撫養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有辦法把身份證上的父親欄位改回我生父嗎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或是我在法律上的名義永遠只能是當初我媽媽結婚的對象 我已成年也已經知道他非我生父超過兩年以上

____________

謝謝各位的回答 但還是有些不懂的地方

我已經超過20歲了 也一直沒有去提出否認親子關係

所以在法律上我媽媽的前夫認定是我父親已經變成無法改變的事實?若需改變是要走複雜的法律程序嗎?

 

有沒有簡單化的辦法 (我媽媽的前夫與我生父的想法是一致的 都希望我認祖規宗) 這樣在處理的程序上會比較簡單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9-16 08:34

您好!因懷孕結婚前,若不符合婚生推定原則,可以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再由生父認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需在成年後二年內提起否認之訴,否則即會維持現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

本所並有辦理過類似您情況之經驗

您可能還是有機會可以解決此身分上之問題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的意思,報戶口時的生父為您真實之生父,僅係身分證上之父親為媽媽再嫁之先生?若是如此之情形,您應係非受婚生推定所生之子女,故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向戶政機關要求改正。惟若非上述之情形,您須於知悉後兩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並不限須成年後兩年內提起(成年後兩年內提起之規定乃係適用於未成年時知悉之情形)。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蚊子 103-09-15 15:03

各位律師群您們好~

先說明我的案情:

出社會工作後,我的父母經濟一直有問題,為了分擔家計,約2年時間我按月給付7仟生活費給求學中的妹妹,約有6年時間也按月幫妹妹繳交醫療保險費2仟,除此,約有2年時間在外租屋與父母同住,也是由我負擔房租及水電開銷,買房迄今約有6年,,也是由我負擔房貸及水電開銷,但同住8年來,我的媽媽不斷以各種名義借錢,要我們催了好幾個月才還錢,或者就不還錢,若我們不借錢,就不斷打電話或是擺臉色給我看(曾經還叫我去貸款3百萬借他,但因為金額龐大我沒答應),他總是說小時候我生活的很好,現在要回報,凡事都要聽他的,打電話來就是要借錢,不然就是發生意外或是要我們幫她做事情,久而久之,我對他說話的口氣當然也不好,因為我和先生只是普通月領3-4萬上班族,有小孩要養,對於這種生活模式已感到非常厭倦。

請教下列問題:

最近我母親說要告我棄養,我其實很無言,雖然我沒按月給付生活費,但房貸及水電開銷全是由我負擔,這樣有構成棄養嗎?盡孝道是子女的義務,但就只能順從父母予其予求嗎?針對類似案件,會考量子女經濟狀況來訂定合理的扶養費嗎? 因為長期為了錢的事情與父母不和,說話也就沒好口氣,父母能以什麼名目提告? 因為實在非常厭倦這種生活模式,但我父母不准我賣或租房子給其他人,考量他們是長輩,只好我們搬出去住,但房貸加又在外租屋費用實在不是我們能負擔,是有想說乾脆房子便宜租給父母(比要繳房貸金額低的價錢)來補貼一些,不過屆時會有一個與我父母要好的阿伯也會住進來,蠻擔心日後阿伯趕不走或房子房子登記我名下,貸款人也是我)會被我媽變賣掉或是我父母不繳租金,有沒有什麼方式能避免糾紛(像是明訂契約,有什麼事項可納入)?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母親可對您提告,但您不會構成相關犯罪,若您母親對您提告,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您母親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負擔水電、房貸,則實際上就是有負擔扶養費用。倘若數額沒有太低,則無須擔心刑事遺棄罪的問題。

2、 除非另外涉及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否則沒有違法問題。

3、 可以約定以提供房屋居住作為扶養,並且約定不得使其他人入屋居住,其他權利義務也都建議記載在協議書當中,以確保權益。

鄭小姐 103-09-15 08:23

各位律師您們好!

男方與前任女友,N年前論及婚嫁時協議買房,將名字登記於女方名下。雙方因各種原因未結婚後決議分手分手當下男方詢問女方是否要房子,女方口頭說明不想要留房子,故男方則請女方結清已負擔的金額,將一次歸還。
男方估算,累計目前總投入金額約500萬,女方負擔100~150萬。其餘,包含房貸皆由男方支出。
日前,女方寄存證信函,要求男方搬離房子,表明房子是"租"給男方,房貸是男方所支付的房租。雙方已進行兩回調解委員會,但未能當下取得共識,女方說明:「不願意再開調解委員會。」並且要求直接去找律師見證,或是直接上法院。
男方找過法院律師諮詢,但仍十分擔心。雖希望事情能夠盡快落幕,但看來可能會走上法院。想了解類似案件,是否有勝算?希望可以拿回投入金額,或是建議在調解委員會處理呢?

以上,感謝各位。

這樣的情況,可主張共有(應有部分比例要再釐清),男方的應有部分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借名登記釐清雙方對房子所有權限為何,以男方繳納房貸,頭期款的資料作為證據來論述,調解時就這樣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除非當初登記在女友名下時有相關借名登記合意之證據

否則在實務上恐不易被法院認定為有借名登記之事實

如果您有保留支付房貸、買賣價金之相關憑證(如匯款單、收據等)

則可以向女友主張應返還為其清償銀行貸款、買賣價金之不當得利

而如果調解不成也只能走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勇往前進 103-09-14 00:14

想請問版上法律達人
因之前跟女友交往
將家中原本要送給媽媽當生日禮物的一個名牌包借給對方用
後來因故分手
想向對方討回名牌包
但對方硬說是我要送給她的  所以不想歸還
當時買包包因為在國外  所以有登記我的名字
有姓名跟包包型號單據
也有刷卡發票留存
想請問用請求對方返還所有物的法律途徑
可以要得回來嗎???

PS: 當時購買日期的下周 就是母親的生日     所以當時是要送給母親的

請問律師可否用此說法來請求返還所有人

還有請求返還 有多久期限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4 00:23

我方就主張是使用借貸

若對方主張贈與,請對方負舉證之責。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4 0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終止您與前女友之包包使用借貸關係。再依民法第767條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勇往前進 103-09-17 13:41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我方就主張是使用

請問律師可否用此說法來請求返還所有人

還有請求返還 有多久期限呢???

勇往前進 103-09-17 13: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終止您與前女友之包包使用

請問律師可否用此說法來請求返還所有人

還有請求返還 有多久期限呢???

 

大萍 103-09-12 22:13

我家有一間沒有所有權狀的房子,只有38年就登記的稅籍證明

但是現在居住在那裏的人他也有稅籍證明,且於62年有與他人做買賣,有買賣契約書和繳契稅的證明,但是契稅只繳了14坪,但買賣契約書上寫36坪,備註寫說此次交易有加上未設籍的建物一併出售,

我家也有13坪早在38年登記稅籍,所以照理講那次買賣不應該有含我家房子的部分吧?(我個人的解讀)

不過當初我家登記時是土窯厝,現在那位居住人主張他有整修過,已經不是土窯(這點我無法確認,因為外觀已搭鐵皮,內裝不知道還是不是土窯),所以堅持說是他的房子,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我的房子嗎?他憑什麼整修我家13坪的部分?

而且他在91年才去辦稅籍證明(加強磚造),怎麼不是買賣過戶時就辦理?

且我也好奇的是為什麼同一個門牌他也可以申請的出來稅籍證明??政府稅捐處也覺得怎麼會有兩個人,但是只回我們說不可考,這是什麼回答...

現在很苦惱,把這間房子要回來的機會大嗎?

 

 

您好:

本件重點並非在稅籍登記,而是在如何證明何人是真正出資建築之人,

所以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如建築合約 出資證明等)即十分重要,

有這些證據才比較有請求返還房屋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09-12 23:53

 雙方都沒有所有權的話,只好依據地價稅資料判斷土地歸屬

依照你的說法,對方只有14坪的地價稅資料,那應該只能主張14坪的權利,

不會因為出售給他的人說賣36坪就變成36坪(出售者也無權處分你們的房屋

鍾大媽 103-09-12 13:54

公司之前是我去申請的也有登記.但後來因發票問題就暫停營業了.只是還沒去辦理復業.若依舊還是用原公司的名義和客戶簽合約.請問這樣有涉及偽文嗎?

公司停業後,法人格仍然存在,仍是可以簽訂契約,如代表簽訂的人是公司的有權代表人,沒有偽造文書詐欺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胖胖 103-09-12 01:09

各位專業律師你們好

本人第一次在男方老家中,遭受未婚妻的大哥飆罵三字經(幹X娘),男方直系血親有四人在場均清楚聽到,後來被制止趕出門外。

第二次:因結婚前遭受女方親屬在自宅內不停飆罵三字經(幹X娘及雞X)等,辱罵男方職業(公務員),及動手用力推倒本人(但無受傷),因在場有女方親屬等三人,及男方的爸媽在電話中清楚聽到(開車趕過來途中),但當時並無及時錄音,但事後往來書信男方有論述這些事實經過,女方坦言不諱並在書信上道歉,是否能以此推論舉證的確有用言語暴力,使當事人心生恐懼,造成身心受創(有精神科的藥袋為證)。

隔幾天舉辦完婚宴後,男方逕行主張不與女方登記結婚,請問這樣有辦法控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嗎? 

另男方想主張無效婚姻之訴,請女方歸還結婚一切費用,及另提精神賠償民事訴訟成功機率高嗎?

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12 09:17

您好:

一、遭受謾罵部分:刑事部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但必須視對方言語及當時情狀方能確定。民事部分可以認為是侵權行為,得請求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等。

二、婚姻無效部分:您並未與女方登記,你們之間未有婚姻關係,沒有婚姻無效的問題,最多僅是解除婚約,請求對方返還贈與物及賠償你的損害。

小彤 103-09-11 14:58

阿嬤死亡後因為媽媽有信用破產 所以財產過戶

媽媽跟阿姨之間都有協議好他的份要登記在我名下

但當初死亡3個月內媽媽未辦理拋棄繼承...............

現在已經1年了怎麼辦才可以過戶到我名下又不讓銀行追討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17:27

您好:

1.由於您母親未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法律上你媽媽已繼承阿嬤的遺產

   至於遺產未辦理繼承登記,僅是行政事項而已。

2.現在要再將該財產過戶給你,不外乎就是藉由親屬間之買賣及贈與等。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11 18:28

只能先辦理過戶房屋過戶到你母親與阿姨名下,

協議分割為1/2持份,再將該持分移轉給你

不過你母親的債權人依法是可以撤銷上開贈與並請求過戶回到你母親名下再執行的 

阿星 103-09-11 03:36

您好:
家父於民國65年時與叔叔共有同一土地權狀兩棟不同房子土地,當時家父較不懂訪率相關常識,故未與叔叔做土地分割土地登記為叔叔所有,100年叔叔因欠債該土地遭法院拍賣,現買主將家父列為追加被告,要求限期拆除地上物(房屋),現能證明土地為家父所有證據只有30多年的水電繳交證明餘均無相關佐證,不曉得應該如何處理較好,感謝您的協助。

 您好:

水電繳交證明並無法證明您父親有權占用系爭土地

建議您應將全部相關訴訟資料提供給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本所有多項處理拆屋還地訴訟案件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103-09-10 07:29

律師您好:本人於95年結婚於91/4/9離婚是因為我先生信用破產又於94年9/27日結婚未辦登記,中間有協調更正監護人,但104年我先生說想投資房產要我向銀行個人信貸300萬,如今他偷走我銀行印章挪用信貸的錢300萬買房金屋?嬌還一起出國及作其他投資請問該如何?

 您好:

如您想要要回您的金錢

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先生返還

如先生逾期未還再向其提出返還借款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如果能夠搜得先生有通姦證據,亦可告其二人通姦罪及相姦罪

就偷您印章取款部分是否有構成犯罪較有爭議,因為您似乎有答應其去借信貸並提供其使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對方有竊盜侵佔偽造文書,的罪責,另外,民事部分要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來主張,但這些還是要詳細了解證據後,才能判斷如何進行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19:33

如同以上二位律師所述,

具體的部分,仍然要看實際的證據而判斷。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Seven 103-09-09 18:32
想請問一下律師我現在懷有身孕但我不想與另一半登記但另一半要跟我爭堅護權 我生活條件不如他請問勝算呢?

實務上法院判定監護會考量雙方工作、教育、支持系統等等,經濟會是其中之一的考量因素,但不是經濟比較好就一定可取得監護,還是要看在法院中如何來論述讓法官認同,訴訟過程中也會作雙方的訪視報告,供作法官參考,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監護權之歸屬。惟若孩子一職以來都跟著您,則法院通常會以不要變動小孩子的現況將監護權判給您。 

阿華 103-09-07 12:29

繼承人有卡債問題.代書繼承登記時.沒有向法院辦拋棄繼承.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動產郵弟妹繼承登記.現在債權銀行已想法院提告.

請問該怎麼答辯. 該承辦代書友和業務責任?

moyra 103-09-05 10:52

您好!

朋友先生未曾結婚之前,認識一女子生下小孩(但是,二人未曾結婚登記)。

可是,此女子自始自終都不曾承認朋友先生為小孩生父。並且把小孩帶離台灣。

後來,朋友先生認識了朋友之後交往結婚。想請問如下:

1-如果有天小孩回來是否會需要撫養或是付相關費用呢?

2-如果需要撫養或是付費用,是要支付到幾歲呢?相關費用有哪些呢?

3-如果朋友先生名下有房產以及財產,此非婚生子是否有資格繼承?或是有其他的分到財產的方式?

4-如何保障其老婆(配偶)的權益呢?

謝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21

 1.如果男方對小孩有認領,並在戶政機關登記生父的話,女方可逕請求給付撫養費,反之,女方須先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2.原則上扶養費要付到二十歲,並依各縣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計算,男女各付一半約9千元左右。

3.只要能證明男方是生父,其子女不論婚生或非婚生均有繼承權。

4.可透過夫妻贈與財產,因夫妻間贈與免稅,減少丈夫名下財產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阿成 103-09-05 09:26

之前朋友欠我一筆錢,他是一家餐廳的老闆,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在今天收到了債權憑證因為對方沒有加保單位,這並不意外,意外的是對方的餐廳也沒有登記公司,更不用說有統一編號了....我另一個朋友打電話過去,他還說他不是老闆...但明明那間餐廳生意很好,天天收現金,用現金來買貨,那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不是就無法申請查封他餐廳的財產,因為我無法證明他就是老闆,另外這有購成毀損債權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31

建議向國稅局舉發,對方應該有逃漏稅問題,

至於你的債權,要執行的話,必須證明該店是他的,這個有點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