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菡菡 104-12-15 09:53
對方保險公司說,我們申請公傷就不能申請第三責任理賠
阿彬 104-12-14 20:34

104年12月12日0740時左右,我行經花蓮吉林路十字路口,當時兩方十字路口都是閃紅燈.....(警察現場說的),我以時速40開過路口,卻遭右方遊覽車攔腰撞上,我的車體右側後門全凹,對方遊覽車是車頭左前方保險桿破裂!!

上網找了一些法規,多半是因為我是「左方車」所以對我很不利,最好、最好的狀況我都要負擔70%的責任!!!

我只是覺得都已經過了路口一半,怎麼可能禮讓右方車........為何對方撞我我就要負絕大多數的責任,難道對方駕駛看到我就不用減速嗎?

重點是我的家境狀況並不好,除了自己的車無力維修外,對方目前開價多少我也不確定....,我想問若肇責判定後,我真的無力償還也無保險,是否有任何法規可協助分期(或從薪資中扣抵償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權只是判斷的一個因素。

2、還是要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比較能夠釐清責任,之後還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3、對方請求的金額,可以要求提出相關單據跟證明。

 

林小姐 104-12-14 18:38

燙頭髮或染頭髮本就會需要洗頭髮,我們並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就因為我們必須補燙就必須再花一次錢嗎?

我們不能依不完全給付進行補正而他們不得收取此費用嗎?還是有瑕疵擔保的責任呢?

我不能夠理解洗髮本就在燙髮的一部份,為何在消費後不滿意選擇補燙,仍須負此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美髮造成的瑕疵,可以要求回復原狀,並且無須負擔費用,反之,倘若是因為單純補染,店家可以收取費用,至於是否一定要洗髮,可以由店家與消費者協議即可。。

2、店家如有違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林小姐 104-12-14 19: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美髮造成的瑕疵,可以要求回復原狀,並且無 ... (恕刪)

若是燙髮,不如預期的捲度呢?剛燙好沒問題,在未洗髮及自己處理的狀態下過2.3天,不再如預期,而必須補燙,這樣照理說是不需收補燙之費用,那對於補燙時洗頭之費用呢?洗髮基本上是燙髮之必需程序啊!該如何協議?

菡菡 104-12-14 18:25

如題,

一年多前,家人發生車禍,休息本應一年,但公司要求要上班,不然就要走人,所以只休息半年,就去上班,而因車禍發生在上下班途中,所以申請公傷,而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我上網找是有寫第三責任險也需給付我們補償,但對方保險公司說,我們有申請公傷,就不能申請第三責任給付,我不是很懂,請問是這樣的嗎?申請公傷就不能申請第三責任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兩者沒有關係。

2、倘若對方保險公司拒絕給付,就要求加害人給付。

雅雅 104-12-13 21:07

律師您好

 

20151212跟我先生的公司帶小孩去日月潭兩天一日遊,第一天去九族文化村遊玩,行走間遇到在多處整修,地上有固定電線的鐵釘10公分,無告示警告牌,六歲小孩拍照時走路導致鐵釘直接貫穿鞋子襪子穿刺傷至左腳掌足底達約10公分,自行拔出鐵釘,找不到醫務室後由公司旅行社的領隊去找遊樂園的醫護人員20分鐘才到達,兩小時才陪同到醫院處理,急診開藥也初步處理並收取診斷書,由遊樂園付費,但是接下來就沒有下文了,我們由旅行社的人帶回飯店,接下來行程完全無法行走皆由爸爸抱著或揹,也沒有嬰兒車及輪椅,請問之後我們在家我要請假在家照顧他,也怕會傷到骨頭或筋,當時未照X光,我打算明天再帶去醫院再做檢查,我是否除了實支實付也可以要求其他賠償,例如:傷害理賠金,主張權益責任理賠金,公共意外險理賠,損害賠償金;我該如何申請,怎麼跟對方聯絡,因為事情發生他們沒有留我的電話,只給我一張名片說之後的醫藥單據再寄給他的,謝謝您再拜託告訴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醫療費用外,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可以先向九族的公關室關係,九族顯有設置管理之疏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elly 104-12-13 17:08

上禮拜我在吃完薑母鴨回家停在路邊要切出去從慢車道(機車車道)切到快車道 先前有確定後方沒車才切出去 但是在快車道等待時 正要看對向車有無來車準備迴轉時(大燈方向燈都有開) 一台機車騎在快車道朝我駕駛座車門正面撞上 當時我當下下車察看並且打電話叫救護車 因對方已經站不穩 後來救護車到他堅持要私下和解 也堅持不去醫院 當下警方跟我們要證件時他也說沒帶證件 警察就叫他給他身分證字號 我有點懷疑他無照駕駛 但是我們有先吹酒測酒測值0.19 對方0 吹完警察就說我涉及公共危險罪 需要回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做酒測測驗我都過了 做完就開始做筆錄 做完筆錄時警察叫我們自己和解 當天筆錄做完回家後他跟我說他手機壞了要換螢幕 安全帽壞了3000 機車已拖到車行估價 我也同意了 但是過一天他手機拿去給手機行 他說手機行說手機已變形不能換螢幕 他說他只能換一台新的手機9500 隔一天他說他的機車車行外觀估價32000 我就有點嚇到了 晚上又跟我說車行拆完機車現在估44000 我心想說再貼個兩萬都可以買一台新的機車了 他還跟我說如果拆到哪裡哪裡壞掉還要在加金額 我就覺得越來越扯了 

我想知道

酒測值0.19一定要付全責嗎?

對方騎機車騎在快車道車速過快都沒責任嗎?

我想申請初判表但是怕過久我怕會影響我公共危險罪的判刑 因為初判表要一個月後才能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之金額明顯不合理,可不予會,待其提起訴訟,再針對肇事責任比例與折舊等,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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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y 您好:
您似乎對車禍對造索賠金額的反覆不定,感到困擾與氣憤,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公共危險罪是法定標準是0.25,依您所述,您在警局也通過酒測測驗,那成立的機會不高。 機車如果違規騎在快車道,或車速過快,也可能會有過失責任 法律的損害賠償只能填補損害,以手機為例,要看原來的手機現存的價值是多少,只要賠那樣價值的金額即可 如果說兩邊都沒受傷,或對方傷勢輕微的話,或許您們有和解的可能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 有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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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104-12-13 04:47

我在小巷子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左邊巷子出來,他告訴警車他要轉左撞到我直行車,我跟我老婆都受傷,後來我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我有搓傷及擦傷,我老婆有擦傷,我們都有診斷書,不知這樣車禍初判責任歸屬為佔大部分的錯誤?

另外對方未有保強制險,直到車禍後才去保強制險,對方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呢? 這樣算是刑事罪嗎? 我該如何申要求理賠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撞擊位置、車輛位置、路大路小的路權,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才有辦法判斷。

2、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

3、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要求修繕費用、醫療費用、其他必要費用(但是要有相關單據或是事證證明)。

JEFF 104-12-13 22: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撞擊位置、車輛位置、 ... (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提示,

第1個部分已提出申請但需要1個月才能提供,因為都是十字路口是小巷子,那是那條道路較大比較有利嗎?

第3個部分那是可提出精神賠償嗎?及傷假理賠嗎? 若調解不成功的話,這2項可以理賠嗎?

染兒 104-12-12 08:28

您好,幫朋友來這邊詢問工作上的合約糾紛

幾日前,朋友突然接到之前雇主打來的電話,說是之前有簽約,內容提到"不能在附近上班或是開店",要求朋友離開現在的公司。

1. 朋友在職時未滿20歲,離職時也未滿20歲。

2. 合約有簽名蓋章,但合約書僅雇主持有

3. 在職時未有勞健保,每個月也都未領到基本工資,領薪時朋友也未拿到薪資單。

想請問這樣朋友需要付哪些責任?謝謝。

您好:

1.  依照我國刑法未成年人與雇主締結勞動契約,需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允許,否則簽訂契約之行為係屬「效力未定之行為」。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判決要旨稱:「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並非無效之行為,亦非得撤銷之行為,而係效力未定之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行為後,不得主張其訂立之契約為無效,或表示撤銷而使其歸於無效。」因此如果勞工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並未簽名同意,雇主亦未能到法定代理人承認,您可以主張契約不生效力。(即為無效)。

2.  即使因為未成年而非正職工作,雇主也必須依照勞基法,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且必須辦理勞工保險,提繳勞工退休金,對於雇主違反勞基法可提出申訴。

3.  因為勞工是否符合競業禁止之規定尚有爭議,必須憑藉工作內容是否屬於營業秘密或損及原雇主權益,加上契約未能法定代理人同意,對於您朋友恐無實質約束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前雇主之主張,可置之不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前雇主之主張,可置之不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鴻 104-12-11 22:20

Dear all 律師

在今年10月29日我和前妻由法院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則依法官判決共同監護以及共同扶養,法官雖以口頭向前妻的律師說實際照顧者還是由父親照顧比較妥當,但是,她遲遲未擬出共同扶養的協議內容,是我用line的方式聯絡她的律師時,律師希望由我這先擬出一份共同扶養協議內容,所以我花了兩晚擬出一份扶養協議內容,一直以公平及共同負擔理念擬訂,與前妻今年五月底前就分居到今年十月底判決離婚,女兒也是從分居後由我照顧到現在,母親至今則未支付任何扶養女兒的費用已近半年,只想假日帶回去玩,女兒身體有不適也未直接帶去診所就醫,女兒卻原封不動接回我家,由我再帶女兒去診所看診,雖然我支付女兒保母/生活費、母親生活費家庭整體支出剛好快一個月薪水,不過我仍是給女兒完善的照料,此諮詢了解女兒的母親若不支付扶養費,我是否有能變更單一監護的法律途徑?

 

---------協議出內容如下--------(黑字為我擬訂,紅字由女方修改)

男方:韋**

女方:李**

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家調字第***號家事案件,雙方達成調解之內容為「兩造同意對於所育未成年子女 韋XX (女,民國103年3月27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H2270*****號)行使扶養之負擔,由兩造共同任之」,茲雙方再就實際撫育、教養、照顧該未成年子女之方式協議如下:

一、合格褓母托育費

每月日常托育支付

褓母托育 15,000元

副 食 品 1,500元

女方主張:該未成年子女不交由褓母托育,以利人格健全發展,平日(周一至周五)由女方負責照顧,假日(周六、周日)由男方負責照顧,照顧期間所致生之各項費用(如生活用品:尿布/奶粉/濕紙巾/藥品類;醫療費用等)由各方單獨負責,不向另一方請求。倘假日男方須加班,亦由女方負責照顧,惟需於一周前通知女方。另外,倘任一方於照顧期間內因疏忽或故意致未成年子女受有身體、健康或其他損害,概由該方全權負責,另一方得代替未成年子女追究法律責任

二、雜項費

雜項說明:生活用品、醫療、教育、人壽保險費用、全民健保

(例如:如尿布/奶粉/濕紙巾/藥品類)

當月依前一個月份所購買/支付憑證列出明細,如為年繳費用則以12個月分攤計算,而購買衣物、鞋、玩具、娛樂性之類費用不計算支付項目,屬於個人行為。

※註:如當月為12月份應支付當月褓母費,以及支付11月份雜項費用  (生活用品/醫療/教育/人身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

女方主張:生活、醫療費用概由照顧者於照顧期間全額支付,不得向另一方請求。至於教育或其他大筆支出(非日常生活所必需費用),任一方支出前須取得另一方同意,並採實報實銷,由支出之一方每半年憑單據向另一方請款(支出金額一半),另一方不得拒絕給付。倘另一方拒不給付,得將此項事證供日後改定監護權之有力證據

三、人壽保險及全民健保更改

(1)國泰人壽保險

   被保險人 韋**

   要保人/受益人 李**

   更正為

   被保險人  韋**

   要保人/受益人  父:韋** 

                  母:**

   ※註:人壽保險自 要保人/受益人 更改起始日,即產生費用每月分攤,若在未更改前均無後續產生費用之慮。另將未成年子女 韋**支全民健保轉至父親 韋** 公司納保,以便日後統一計算。

女方主張:全民健康保險維持現狀由女方納保,女方不向男方請求此項支出。至於其他保險費用亦仍維持原狀,由各要保人自行投保、繳款或退保等,與他方無涉。(父親另外說明,這筆人壽保險費用是由父母共同存入女兒的郵儲帳戶,何須再另外投保)

五、每月費用結算日及支付日

褓母相關、雜項費用、全民健保等統一先由父親支付及購買;人壽保險則依未成年子女 韋**保單金額分攤12個月作為當年度分攤計算,收到繳費通知單10日內由指定帳戶轉帳繳付,以上均附上支付憑證、明細、發票作為憑據,於每月5日前列出,每月10日前雙方各別將當月應支付扶養費之總金額的½費用匯入指定銀行帳戶,該帳戶僅用於未成年子女 韋**之共同扶養費,不可有其他用途。

女方主張:雙方以未成年子女韋**之名義辦理一銀行帳戶,若有教育或其他大筆支出須向對方請款時,另一方均匯款至前開帳戶,該帳戶僅用於未成年子女之共同扶養費,不可有其他用途,爾後若有結餘,亦歸於未成年子女所有。

六、支付時效說明

隨著雙方共同扶養子女的學/年齡更正此協議書主要費用產生金額,費用支付至共同扶養子女 20歲止。

女方主張:無意見

八、指定轉帳帳號及戶名

銀行代號:700

局號:012****

帳號:047****

戶名:韋**

女方主張:限於未成年子女本人之帳戶,細節再待商議。

九、協議說明

1.終止共同監護及共同扶養之責,不得有議,內容如下:

  1.1雙方如未有正當事由或重大事故而導致延遲支付費用之理由。

  1.2在指定轉匯日期之連續每月逾期5日以上三次,或者連續逾期2個月以上未支付者。

2.自協議書簽訂後即為生效日,生效日起不溯及既往所產生的費用,如褓母費、健保費、人壽保險等相關費用;每月15日前亦提供指定帳戶出入明細,以便核對支付金額。

女方主張:刪除,加上:倘雙方於104年11月27日起一個月內無法達成協議,則視為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均得依法聲請法院改訂之。惟倘順利達成協議,雙方須在他人見證下簽約,而女方願就男方於實際照顧期間之各項支出(以單據為憑),給付一半費用與男方,惟日後雙方即回歸本協議支付各項費用


你好:

扶養費部分可請求前妻依其經濟能力負擔,通常是一人一半。

若前妻離婚後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有不適任之情形,可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或聲請停止親權,法院會請社福機關訪視,並依職權進行調查。

阿鴻 104-12-11 23: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扶養費部分可請求前妻依其經濟能力負擔,通常是一人一半。

 

 

律師,您好:

其實母親收入比我多,她目前工作是外包工作,雖然目前收入比我多,卻多次向她提起共同扶養費支付訴求並沒有理會,在法院未判決離婚的之前都隻字不提扶養費支付的問題,法官認為母親雖然提出爭取女兒的單一監護權,可是,有為我設想到未來她的外包工作若不穩定,還是會利用女兒的名義主張向我提出支付要求,所以當庭以共同監護為結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前妻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前妻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若您欲改定由您單獨監護,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由您單獨行使較為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聲請改定監護,則您應蒐集對方有不利監護之情事,法官才會予以核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扶養費與監護權考量的是不同的點。

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對方不肯分擔一直協議不成的話也只能訴訟以對。

三、對於扶養費的數額的部分,雖然一般法院的判決是以最低基本生活支出為計算標準,但是如果你可以舉證證明費用不只有這樣的話也是有法官會採的[比較少]。

四、扶養費的分擔比例部分,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有工作能力,一般是常見一半一半沒有錯,但是如果雙方經濟狀況相差很多,也是有看過法官判二比一的,其他比例的話可以再查查看。

五、如果對方不願意分擔扶養費用,或是怎麼協議也協議不成的話可以用訴訟的方式處理。這個部分原告可以有二個,一個是小孩為原告你任法定代理人,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第二個是你任原告起訴請求給付墊付扶養費用的不當得利

六、為了小孩著想,可以談還是儘量談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培培 104-12-11 09:01
你好,有天晚上,我開車協助朋友在路邊找他的車,剛好找到,在機車道把車停了下來,聊了一會兒,她正要下車,(還沒下車),駕駛左後方一輛機車速度很快的撞上我的汽車,我車還往前移動了一下,他飛出去跌倒,我左後方車嚴重損毀,他現在過一個月人也還好了!沒什麼太大問題,我想知道這樣的車禍案件,責任的比例是如何判定,對方一直認定我全錯!想要我賠償,但我車也修將近10000元!不曉得是如何判定

如果調解不成立建議到法院進行訴訟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
你也可以提出你的修車費用估價單或收據

您好:

1.  依您情況,應屬違規停車妨礙其他往來車輛通行之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若對方係在綠燈情形下通行、符合道路速限並注意交通情況,因此導致車禍,您恐負較大之肇事責任過失傷害,同時必須賠償相關民事求償,因此建議先行確定車禍發生的實際情形,包括您當時臨停的地點、有無打警示燈、機車的時速、機車駕駛有無使用手機等,但是若您有打警示燈、司機也在車上待命、道路剩餘寬度足夠讓一部車順利通行,道路視線也沒有轉角或障礙物,而機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路況(可能講手機或當低頭族)為肇事主因,您違規併排停車為肇事次因。您僅有違規停車罰單及3成過失責任,對方必須負擔7成責任

2.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2-11 10:54

您好:

依您所述,您似乎是停在機車行駛道路上讓朋友下去牽車,可能會有違規併排之情形;

但由於你是車停止之情形下遭機車追撞,可能過失程度上後車要負較大責任

惟最後還是要以車禍鑑定為主,並據此計算賠償金額。

妲妮芙 104-12-10 18:38
昨天晚上剛10點 我是騎機車,對方也是騎機車,那昨天我騎在A車後面,那時候我要超車,我要超車的時候A車是完全沒打方向燈,要從左側超過去時A車突然才臨時打方向燈要準備左轉,我一方面閃他們一方面又急剎車 我才摔車 他們沒受傷也沒摔車,那我當下也不知道怎麼辦因為我很痛,他們也馬上把現場破壞掉移車之類的,我打電話叫我朋友來,本來要報警,可是對方卻一直很誠懇的說他們會負全部的責任,但是今天和解的時候 他們卻一直推卸責任!他們說我車速很快!但是我要超他們車我車速怎麼能不快 那時候他們也沒打方向燈!說我未能保持安全距離!我知道雙方都有錯!我想請問這樣誰的責任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馬上去報警,然後去驗傷,以保留證據

2、倘若對方拒絕賠償,就應該提告

3、肇事責任的部分,報警之後先向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y Or Der 104-12-10 18:12

我用yahoo奇摩新聞看了篇新聞(原住民打獵被判3年6個月),然後就在網路上看文一篇文章,就在下方暱稱留言說"上山打獵比酒架更可惡?這什麼鬼法律呀?",結果有個根本不認識的人又莫名其妙的人直接在我留言下方用暱稱回說:"淦林娘.....偷做槍 跟 酒駕 哪一個比較可惡?",看了感覺真的超不舒服的,當下看到他回復時就覺得很生氣,我媽媽又沒得罪他,更何況他是在網路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po,再說而且我也沒有批評對方,只是存粹的表達我的問號(酒駕會致死的,大白天打獵還沒聽說有人被誤殺的)可是他卻無緣無故來罵我三字經,這樣他算是公然侮辱嗎?

還有如果我告他,向他求償多少是合理範圍?(應該說我能要求他捐多少錢給家扶中心)

還有就是,如果我沒打算要告他,只是想報警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在網路上就算是匿名po文是要負責任的,這樣可以嗎?還是說報警就一定要告?

 

後來我回說"像這種隨隨便便出口就問候別人媽媽的沒水準傢伙,連內文看都不看清楚,他是"撿"到槍(雖然我認為不可取),但他打山羌總比一群死酒鬼酒駕危險性低"

結果他又回了兩篇:

撿到你媽啦
那黑社會的槍都是撿到
淦 !!

 

我怎麼沒有撿到AK-47?
贛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截圖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成立,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至於金額,要看雙方的資力、對方的態度等,不能一概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meng 104-12-10 13:23
案件描述 我方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快車道與慢車道分隔島 我要右轉,本來要在上個路口切進慢車道, 但因當時在施工而且有堆土機在那邊行駛,所以我沒有切進去, 要轉彎時我看後照鏡有打方向燈,確定沒有後再轉, 但當我轉的時候,對方因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擦撞我的右前車頭。 當下我有詢問她是否要叫救護車還有警察 她有說不要,我相信可能我們都是大學生怕惹事所以想要簡單了事 後來我載她到醫院就醫,整天陪在她旁邊,幫她冰敷 最後還送她回去到她的宿舍,也幫她付醫藥費,我們有交換對方的電話有line 她現在所有費用都跟我要求, 但我也是大學生沒辦法都依照依照他的要求付給他, 他自己也有承認他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妳那時已經轉過去了沒有要讓直行車的意思, 而且車不是妳的責任更大,真要究責妳和車主至少佔七成 提告的話,我有受傷妳沒有,光刑事部份,過失傷害跑不掉, 只因一開始妳態度良善,只要求醫藥費已經很好了」 她現在跑去報警,然後要約時間出來談 如果有需要,我這裡有line的截圖可以提供。
沈恆 (沈律師) 104-12-10 16:16

您好!

因只有對方受傷,應儘量設法與對方達成和解,否則您可能被判過失傷害罪,且還是逃不了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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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eng 104-12-10 11:10
我方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快車道與慢車道分隔島 我要右轉,本來要在上個路口切進慢車道, 但因當時在施工而且有堆土機在那邊行駛,所以我沒有切進去, 要轉彎時我看後照鏡有打方向燈,確定沒有後再轉, 但當我轉的時候,對方因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擦撞我的右前車頭。 當下我有詢問她是否要叫救護車還有警察 她有說不要,我相信可能我們都是大學生怕惹事所以想要簡單了事 後來我載她到醫院就醫,整天陪在她旁邊,幫她冰敷 最後還送她回去到她的宿舍,也幫她付醫藥費,我們有交換對方的電話有line 她現在所有費用都跟我要求, 但我也是大學生沒辦法都依照依照他的要求付給他, 他自己也有承認他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妳那時已經轉過去了沒有要讓直行車的意思, 而且車不是妳的責任更大,真要究責妳和車主至少佔七成 提告的話,我有受傷妳沒有,光刑事部份,過失傷害跑不掉, 只因一開始妳態度良善,只要求醫藥費已經很好了」 她現在跑去報警,然後要約時間出來談 如果有需要,我這裡有line的截圖可以提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2: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有違規右轉,對方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跟超速的問題,倘若屆時要釐清肇事責任,可以請領初步判定表及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對方只請領醫療費用,一般來說有健保跟強制險,所以我方必須負擔的金額應該不大,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就應該提出答辯。

吉爾 104-12-09 22:30

想請問律師親人因為工安意外事故往生,目前看來雇主應該負工安的完全責任。而親人往生時41歲,有老婆跟兩個小孩,父母俱在。請問和解金含勞保、團保、工程保險該開多少才合理?謝謝律師撥冗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金額不建議開太高,避免談判破裂,可參考平均餘命及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55

 您好,依民法規定,侵權人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慰撫金、受扶養者之扶養費、喪葬費等。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面談,以利全盤了解。您可以先與對方談和解,或委託律師協助洽談。和解不成,律師亦可協助撰狀!

Horatio 104-12-09 18:33

假設對造有受傷、也有財損。而本人僅有財損。

假設鑑定結果對造為肇事次因,本人肇事主因。

對造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起訴訟

 

我的問題是,本人的財損民事求償官司是要如何處理? 是我要另外提出訴訟(另起一案)? 還是可以併在對造的民事案子裡? 謝謝!

 

因為對造一定也有民事求償的部分,感覺併在一起處理,依據責任比例

判賠金額比較節省司法資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對方請求的金額,可以主張依過失比較減少。

2、針對於我方的財損,可以依過失比例向對方求償,提起抵銷抗辯或是反訴。

一、第一個是你可以答辯與有過失;第二個是你可以答辯抵銷。

二、過失侵權行為是可以抵銷的,這個一般人可能比較容易忽略。

三、你在刑附民的程序去處理也可以;另外起訴也可以;在二年內處理也可以。

四、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二年,要特別注意。

五、可以和解調解的話可以考慮,車禍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話以和為貴呀。

六、要稍微搜集一下對方的傷勢狀況,有的人會裝病,如果你不先搜集,明明他就會打籃球身體好的很但是在訴訟中就是一副病很重的樣子…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狐狸 104-12-08 23:16

想尋問一下,左轉汽車遭直行機車擦撞,站賠償比例是多少。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在下班途中,在T字路口左轉,有先讓直行車通過(無紅燈,無飲酒,剛起步轉彎)再行左轉,車輛已過對向車道一半以上,轉彎期間仍遭直行機車撞擊,這相關責任要如何釐清,如何才能將責任降低。

如果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規定,就要負責所以的賠償嗎,直行車就沒有相關責任要負責嗎?,請問後續要準備哪些資料

你好:

不一定。 先向交通大隊申請初判表、現場圖,並送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依意見書判斷肇事責任歸屬,再來研判後續之處理方式。
來來 104-12-08 22:55

今日車禍初步鑑定出來,上面標示 因現有資訊難以客觀判定肇責 ,

這樣 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嗎 ? 還是只能申請車禍專業鑑定 才能理賠 ?

呆呆 104-12-08 22:18

您好,要麻煩您解惑:

幾個月前,我(行人)在十字路口斑馬?以前橫越馬路,當時是即將紅轉綠,車子很多并排尚未移動,橫越到雙簧?時,有臺機車從雙黃?的位置很快開過來,想要左轉,當時因?有臺箱型車擋住我和機車的視?,并未及時發現對方,當下機車騎士按下?車并摔倒了,索性剛好閃過我。當下處理的方式就是叫救護車和警察,警察有做照相等動作,救護車就把騎士帶到臨近的急診。而後我隨警察到醫院去看望騎士,并簽了和解書。騎士法律相關的朋友幫他處理事故賠償,後來有?我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包含他的物件損壞及修養費,騎士的傷勢有小部分擦傷,無骨折,但他說醫生讓他休息一個月不能工作

就此狀況想要瞭解肇事責任如何厘清?比例分擔?休息時間合理性?費用

衹是希望能夠對此部分有所瞭解,如果是要負責的還是會承擔。希望您能夠幫我回答,謝謝您。

小紅花 104-12-08 11:53

1.公婆十幾年前因為互助會倒了很多人的錢
2.公公十幾年前拿了房屋土地抵押給銀行
3.我先生剛成年時因為公公向銀行借款做了保人(無法拒絕 因為是父子)
4.公公後來也無力償還貸款而被追討
5.以致於我先生長年無法有自己的財產
6.後來和我小叔共同經營一個農產行 當時我先生還是因為替公公做保尚未解除 公司就掛我小叔的名字
7.前些日子小叔結婚了 就用不平等的方式讓我先生離開這農產行 雖然我們想爭取 但是農產行小叔的名字我們有無可奈何
8.公婆始終都知情 但是就是偏袒小叔 我先生擔心父母親為難就作罷
9.半年前婆婆有口頭告知他目前的財產分配方式(我先生 我小叔 我小姑和長孫)
10.二個月前我婆婆私下用不公平的方式幾乎都給了我小叔
11.我們不想鬧 我們只是灰心 我們想要遠離 我們只想過自己的生活
12.目前公婆身體硬朗健在 有工作能力
13.就因為他現在都把好處給了小叔 公婆年邁後小叔應該要盡扶養之責的
14.我擔心公婆未來來找我們告我們棄養之類的
15.總不能好處都是小叔 要盡責任時就來找我們吧  是否有辦法讓我們從此劃清呢??有沒有哪種方式保護我們自己?

你好:

農產行可依借名登記契約向小叔主張借名財產返還請求權,請求將農產行登記回出名人名下。小叔若有違背借名登記契約之情形,可視情況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繼承還沒發生,父母的財產並非遺產,但若有生前特種贈與之情形,在繼承發生時可依民法第1173條規定主張歸扣。反之,子女無權限制父母處分其財產。 你配偶擔任連帶保證人,若有清償債務,可轉向公公求償。 實際上公婆如果還有財產,應該先去還債,而不是放著債務不管,擅自減少其財產,造成你配偶的困擾,你配偶可依民法第750條規定請求除去保證責任扶養義務部分,在公婆還能維持生活狀況下,扶養義務不會發生,無須擔心。
delia 104-12-07 23:16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你好:

要看你與房仲間之委託銷售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買賣契約上已經告知雙方需要負擔奢侈稅,且你無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張免稅,至於是否有其他款情形要依具體情況判斷。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是以訂定銷售契約之日去認定。 房仲是否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因為大部分是口頭,所以到時您可能要傳喚相關人員到庭幫您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lia 104-12-08 23: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delia 104-12-09 00: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maggie 104-12-07 19:32

我女兒(6個月)的資料被認識的保險員洩漏給同事投保作假業績.

投保簽名是認識的業務員簽的

撤銷單簽名是我不認識的業務員簽的

1.請問2位業務員是否都構成偽造文書?

2.請問保險公司都毫無連帶責任嗎?還是把業務員開除就不關公司的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對業務員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並請求保險公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ggie 104-12-07 20: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對業務員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 ... (恕刪)

 可是我並未受損金錢.這樣如何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 .賠償範圍如何界定?

你好:

要實際受有損害才有辦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若無任何損害法院也沒有辦法判決勝訴,但被告為了爭取法院從輕處理,通常會跟告訴人和解,你們可以在偵查、審理過程中談和解事宜。

Mia 104-12-07 10:38
我在11/15號在公司已經離職了也交接給經理,我是會計兼出納人員 所以關於錢的事情,我會去把它處理好,我休假時候是我經理代替我的工作 11/15號當天晚上與經理交接完成之後,她之後跟我說沒問題了,我才離開公司 直到12/5號才跟我說的 訂金單不見(因為我們是喜宴會場 ) 我離職之前都會把客人的訂金入帳 帳款都交回公司了。 Pos機也沒有紀錄 報表也沒有看到 發票也找不到 經理說打開訂金本沒有看到單子 東西不見了 才會找我 我離職之前都沒有問題發生 而是我離職之後問題很多 結果在12/5號跟我說出問題了 也找不到任何證據我是清白的 我真的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當時交接我與經理交接完成 但是經理並沒有在我面前點清 直接跟我說 沒問題 我想請問律師 1.那這樣我是需要做賠償責任嗎?(當初我也交接給經理 沒問題才離開公司) 2.如果要賠償我是要賠償多少錢?(金額快10萬元) 3.當時有簽一張保證書 但是債權人已經往生 那這樣還有法律效應嗎? 4.經理一直叫我賠償責任,但是我已經交接給她了

一、如果你是清白的(我相信你)請考慮做民間測謊。這個在台中,要一萬八千元左右…

     這類的案件,如果不是民間測謊還真的不知道怎麼擺脫這些栽贓陷害…很多人會自認倒楣,但     明明錢是別人拿走的還叫你賠我想你應該有恨…

二、測過之後把測謊報告影印一份給公司…接下來就是這個經理要怎麼解釋的問題了…

三、如果你有做,建議你找個律師現場諮詢一下。

四、有人受了這樣的不白之冤,就會想不開想自殺,千萬別這麼做…別這麼傻…這是一萬八千元就可以釐清的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7 11:07

 您好,您提到經理跟您交接時有說沒有問題了,這部分是否有證據?LINE對話紀錄亦可。如果已經有證據,可以委任律師發函至該公司或經理,表明當日已經交接完成且業經主管確認無誤,始離開公司,您並未侵占任何業務持有之物等語,作為自清之證據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7 13:49

您好

如果您已確實交接完畢,您應無需負責

建議您可先請律師律師函說明之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Mia 104-12-07 10:34
我在11/15號在公司已經離職了也交接給經理,我是會計兼出納人員 所以關於錢的事情,我會去把它處理好,我休假時候是我經理代替我的工作 11/15號當天晚上與經理交接完成之後,她之後跟我說沒問題了,我才離開公司 直到12/5號才跟我說的 訂金單不見(因為我們是喜宴會場 ) 我離職之前都會把客人的訂金入帳 帳款都交回公司了。 Pos機也沒有紀錄 報表也沒有看到 發票也找不到 結果在12/5號跟我說出問題了 也找不到任何證據我是清白的 我真的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當時交接時候我與經理當面點清給經理看,但是經理並沒有在當場當面與我點清 直接跟我說沒有問題了。我才離開公司 我想請問律師 1.那這樣我是需要做賠償責任嗎?(當初我也交接給經理 沒問題才離開公司) 2.如果要賠償我是要賠償多少錢?(金額快10萬元) 3.當時有簽一張保證書 但是債權人已經往生 那這樣還有法律效應嗎? 4.經理一直叫我賠償責任,但是我已經交接給她了

Mia您好:
1.對方若要您賠償 是對方必須證明您沒交接好 導致他們的損害
2.賠償金額 要視對方的損害金額而定
總之 目前不需要過於擔心若對方真的提告 希望委託律師處理 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Mia 104-12-07 00:44
我在11/15號在公司已經離職了也交接給經理,我是會計兼出納人員 所以關於錢的事情,我會去把它處理好,我休假時候是我經理代替我的工作 11/15號當天晚上與經理交接完成之後,她之後跟我說沒問題了,我才離開公司 直到12/5號才跟我說的 訂金單不見(因為我們是喜宴會場 ) Pos機也沒有紀錄 報表也沒有看到 發票也找不到 我離職之前都會把客人的訂金入帳 結果在12/5號跟我說出問題了 也找不到任何證據我是清白的 我真的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我想請問律師 1.那這樣我是需要做賠償責任嗎?(當初我也交接給經理 沒問題才離開公司) 2.如果要賠償我是要賠償多少錢? 當初離職他一直說沒問題我才離開公司
沈恆 (沈律師) 104-12-07 02:13

您好!

您可主張已經交接完成不用再負責,但如果對方能證明損失部分未交接且損失是您的原因所造成,則您可能仍應負責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a您好:
1.對方若要您賠償 是對方必須證明您沒交接好 導致他們的損害
2.賠償金額 要視對方的損害金額而定
總之 目前不需要過於擔心若對方真的提告 希望委託律師處理 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Mia您好:
1.對方若要您賠償 是對方必須證明您沒交接好 導致他們的損害
2.賠償金額 要視對方的損害金額而定
總之 目前不需要過於擔心若對方真的提告 希望委託律師處理 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Mia您好:
1.對方若要您賠償 是對方必須證明您沒交接好 導致他們的損害
2.賠償金額 要視對方的損害金額而定
總之 目前不需要過於擔心若對方真的提告 希望委託律師處理 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William 104-12-06 19:55

目前我(乙方)要準備承接一家電子螺絲中盤商(甲方),已經與對方簽立好了地方法院公證營業讓渡書,內容約如以下幾條:

1.甲方願將名下所有**企業有限公司之經營權,股份,技術,現有客戶相關業務及全部生財器具,讓渡給乙方.

2.讓渡價金新台幣一百三十五萬元正,乙方於簽約時交付甲方訂金三十五萬元,11月30日前交付甲方五十萬元,12月31日前交付甲方五十萬元結清,甲方於乙方付清價金尾款後十日內將**企業有限公司經營權交由乙方管理營業,並由乙方將營業事業及經濟部負責人由***變更為***先生.

3.甲乙雙方合約簽訂須經法院公證後方才生效,合約生效後甲乙雙方日後任何金錢,債務,法律等問題均視甲乙雙方之私人問題,任何一方無須履行對方法律責任.

4.經營權移交當日起凡屬甲方之應付款,債務及任何法律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負責與新公司承接人***先生無關,日後也不私下轉移乙方客戶與業務至其他公司,如經查證屬實,將賠償乙方100萬

目前本人在此公司學習當中,也付完第二次款項共計85萬元,但這幾天發現甲方螺絲公司的客戶有**上市上櫃電子公司,並有與這**電子上市上櫃公司有簽立合作合約,當初是甲方公司欺騙**上市上櫃電子公司說自己有螺絲生產製造工廠才成為供應商的,並有帶客戶去不是此甲方公司的螺絲工廠看過,甲方也無任何螺絲生產工廠,另外甲方公司每天也需進入**上市上櫃電子公司網站填寫詢價螺絲每日工廠產能.等於都在騙電子公司自己有生產製造工廠,但其實只是中盤商而已.

我個人簽約之前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也很擔心目前沒事再騙下去換我承接時萬一**上市上櫃公司要求前往螺絲生產工廠查看,發現我無任何螺絲生產工廠而只是中盤商而已,反而告我詐欺賠償,所以我很擔心想毀約表明不想繼續承接下去,承接下去絕對會出問題,但又怕違約後已經付出的85萬拿不回來,請問還是建議直接走法律途徑對我較好

拜託幫幫我解答與告知我該如何是好,我很怕承接下去會被上市上櫃公司求償,但毀約又怕已經付出的錢收不回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20:38

 如果您與甲方簽約時,甲方騙你該有限公司有自己之工廠,以致你陷於錯誤,您可以撤銷訂立契約之意思表示或解除契約。但如果你早就知道甲方是中盤商,但甲方因在交易過程中隱瞞重要資訊,沒有告知你該有限公司欺詐第三人公司之事,亦可認為甲方對你詐欺

建議您可以先就此部分自行或委任律師陪同與甲方溝通,如無法溝通,再委任律師發函給甲方通知撤銷意思表示,請求返還已給付之價金。訴訟應為最後手段~

 

William 104-12-06 23:34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我告知甲方公司於公司遷移通知各客戶包含**電子上市上櫃公司時,內容老實說明甲方公司即將於1月份更換新負責人乙方,未來乙方公司為中盤商,不是螺絲製造生產商,而這時甲方不同意發出此申明或因而失去某些客戶,這樣算對方違約嗎?或我該如何做?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7 00:09
回覆 William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你跟甲方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委由律師發函給他,表明你對問題之重視及即將採取法律行動之嚴正立場,迫使其重視或出面協商。如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討論

sunnylin 104-12-06 08:21

請問一下 各位律師

昨天下午我帶我的小狗去大直河濱公園遊玩  有遇到一對夫妻 也帶2隻小狗去玩

後來我的小狗對他們的小狗一直做上位騎的動作 他們的另外一隻小狗就過來 跟我的小狗打架互咬  對方的太太出來勸架拉小狗後 被我的狗混亂中咬傷 被咬的太太是孕婦 .......唉

 

今天這位太太約我去派出所碰面  請問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ps 我的狗有打疫苗 也有辦狗證的 都有記錄

ps 我先生說 在公園遊玩 他的狗沒有綁  我的狗也沒有綁 而且不是狗去咬他

是小狗互咬 他去勸架所以被咬 所以在法律上我們是沒錯的 我們應該只有道義上的責任  請問是這樣嗎 

 

 

 

 

 

 

 

 

 

 

您好:

1.  雖然您不是故意傷害,但有過失責任,但因為飼主負有監督管理該寵物,所以您必須對疏懈致寵物傷人之行為負責,恐依民法190條、193條及195條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刑法284條傷害罪。然而,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請盡量與對方達成民事和解

2.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12:56

 因為飼主按民法有看管所飼養動物之責,您的狗咬傷他人,涉犯過失傷害罪嫌。但此罪名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盡速與對方和解,讓對方撤回刑事告訴,當然要在請求合理範圍內。如需要律師為您談和解或是擬定和解書,歡迎與我聯繫~

傾城 104-12-06 05:38

我是超商的服務員昨日因為操作不當問題所以客人誤會我侵佔他的發票,結果發現發票是存在他的悠遊卡裡只是沒列印出來!但是當下不知情所以告知客人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確實沒有侵佔,結果客人說”我頭腦是不是有問題”達兩次請問一下是否有牽扯法律責任?如果有可不可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公然侮辱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之後可以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伊恩 104-12-04 19:41

你好,小弟在10/31日不幸發生車禍,對方肇事原因是疲勞駕駛導致追撞本人,我們當下都受了傷 由熱心路人通報警察由救護車送往同間醫院,在急診室內對方一直抱歉說會陪起該負的責任,後檢查出是韌帶斷裂,後續可能需要開刀和長時間復健,且可能一段時間不能上班,於是和對方報告狀況,但從此後對方都不接電話,且傳簡訊說一切交由保險公司理賠,一個月過去了...對方保險公司出面...拿出和解書說我們先調解(物損部分),小弟不明白的是...和解是可以分開的嗎?因擔心簽下去後續醫療費及沒上班費用可能就拿不到了...如果可以要注意哪些事項?要是對方一直無誠意和解,最晚要在何時提出過失傷害罪?請幫忙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起刑事告訴,則應於事發六個月內提出,若要分部分和解,則應在和解書內容註記不包含那些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伊恩 104-12-04 20:12

律師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關於賠償問題 因小弟傷勢不明,不知道要休息多久...公司已經把我辦理留職停薪了,這段時間損失的收入 月薪(本薪還是有包含加給)、分紅(小弟在科技廠任職)、年終 等等也都可以要求理賠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22:52

 您可以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等到和解成立再撤回民事和解不等於刑事撤回告訴,但能達成和解刑事判決對被告會有利。

劉筱優 104-12-04 17:41

我的朋友今年20歲,她的女友17歲。女友懷孕了!

朋友堅持要負責任希望孩子可以留下。女友也想把孩子生下。

可是女友的媽媽硬要逼她把孩子拿掉。(並要求賠償一筆費用

想請問她女友有權力可以把孩子留住嗎?

賠償費用是要賠償什麼費用?(男方又沒有說不負責)

如果,男方把女孩帶走會吃上什麼官司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4 18:19

您好!

女友有權利自己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單純懷孕男方不需要賠償,但將來男方應對小孩負扶養義務。女友還未成年,男方如果擅自帶走女友脫離家庭,男方有可能被告和誘罪或略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雖然未滿18歲屬未成年,但因刑法規定男女滿十六歲就具有性行為同意能力,若女方是自願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女方家屬即使用女兒尚未成年之理由,提出刑事告訴,法官通常也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的規定,會減輕刑期或是判緩刑民法也明定男子滿十八歲、女子滿十六歲可結婚,若女方同意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又自願性生下小孩,即無侵權行為,亦難以用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要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欣庭 104-12-04 17:39

職業家管,前陣子因為想做點投資網路行銷,所以想借些錢用用,因為曾未有信用卡上的交易,認為直接跟銀行借錢應該都不會過,因而在網路上找到彰化某間代辦公司,我對貸款都不懂,向對方表明名下有房子但不想辦房貸,能有其他方式嗎?對方說可以辦"企業貸款",然後就跟我說明貸幾年一個月要付多少之類的...我也覺得OK同意,便和他簽下委任契約!簽完之後問題就來了.....只能說怪我自己太笨了,委任契約一簽完對方就說隔天會向我說明整個的貸款流程,他要我去申請"個人工作室"和"統編"下來給他,讓他可以跑過銀行流程,然後在三個月內再去撤銷個人工作室的申請就OK了,還說我們公司很多人都是這樣申請到錢的,我一聽傻眼,覺得不妥這樣不是對銀行詐欺的嫌疑嗎??? 以後銀行查到怎樣了,我不是會成為黑名單!! 而且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生出來! 所以當下便跟他說我不想辦了,我覺得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就說要我付違約金12萬因為契約上有寫...最近有寄郵局存證信函...要我自重

問題一: 現在他一直堅持說,當初我都有跟你說清楚,所以我們才簽委任契約(明明就沒有),但也因為當初我信任他所以電話都沒有錄音(如果有錄音 絕對是我的鐵證...),請問在法院上我需要對這部分抗辯嗎? 因為我真的只能同意或者否定他的說法 無法提出證明...

問題二:我是高雄人,因為契約上有約定彰化地方法院,所以如果是支付命令,我可以在高雄地方法院提異議嗎?還是一定要到彰化地方法院?

問題三:我當初也沒有保護自己為自己影印留合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自己也覺得要為自己的無知付點責任,如果走到法院,我唯一可以向法官主張的這點有勝算嗎?  以下是我現在擬定要對法官說的話...
[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某部分我同意某部分我否定,但否定的部分我因為信任他所以電話沒有錄音無法提出證明,所以我不會去針對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繼續糾結,但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代辦公司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情況下,就要我付12萬我覺得契約上在這點有失公平性,可以請他提出做事證明足以要我支付12萬給他嗎?但因為白紙黑字已簽我覺得我也應該負點責任,所以顧問費我願意給代辦公司,還請法官定奪,謝謝。]

對方現在以"法院見"威脅我要我給他12萬,不然妳就準備收到開庭通知吧,我也回說法院上談,所以想先知道後續處理方法也好應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目前手頭上有無契約?詳細的權利義務還是要回歸契約約定,倘若沒有可以請對方提供。

2、建議應該直接以存證信函要求解約,越快越好。

3、仍然屬於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提起訴訟,屆時再依據對方起訴的程序來提出答辯。

4、管轄約款的部分可以主張是定型化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樂樂 104-12-04 07:30

我與男朋友都已經滿18

男朋友19 我18

現在懷孕

我的家人對他好感度有70%

18懷孕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幾個月過後不能墮胎

沒有刑事責任,但是有民事的私法責任,包括小孩成年前的扶養義務(一年至少支付個十幾二十萬)、小孩將來在外面闖禍的連帶賠償責任(看闖禍情形而定,有看過連帶賠兩千多萬的)等等。此外,小孩無自救能力前,不可以遺棄小孩,否則有遺棄罪的責任;對於小孩有教養責任,如果小孩吵鬧,不可以使用言語、肢體的暴力,否則會有刑事傷害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適用。

如果還沒有穩定收入,還想要玩,小孩生下來後,可能是一場二十年的惡夢的開始,建議多思考是不是真的要把小孩生下來。

樂樂 104-12-10 10:07

想要知道的是

我這樣懷孕

我家的人會有辦法告我的男朋友嗎

如果我跟男朋友私奔

男朋友會被告嗎?

珮馨 104-12-04 01:51

抱歉麻煩各位,

我們補習班常常會免費幫家長接送孩子,或從遠一點的國小接來安親班,或晚上幫忙載回家,因為是極少數,所以都是老師各自用機車接送,並沒有娃娃車。我聽說有的安親班會立家長同意書或切結書,萬一發生嚴重的事故,需要賠償大筆金額可以規定補習班能付的上限,並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請問這樣的切結書具有效力嗎? 或者補習班可以立什麼契約保障老師和補習班? 畢竟是免費服務。麻煩您們了,謝謝!

笨蛋 104-12-03 16:01

您好,這是幫朋友問的,還請各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大家

我朋友因為養家壓力大,偶爾會批點小東西回來賣,都是小額,僅夠貼補家用...昨天收到保智大隊通知,說我朋友販賣的一款桌遊涉及仿冒,要求他去做筆錄...此款桌遊是他跟大陸廠商購買,他也不清楚仿不仿(本身不是桌遊愛好者) 被通知做筆錄才知道侵權, 請問他可以怎麼辦呢? 他沒有前科,是初犯,平日也有正職工作,只是需要多賺一點零用金給家人好生活,所以下班後也都在打零工跟找東西賣,這次也真的是意外...如果他誠心認錯, 有沒有可能減免刑事/民事責任呢? 他會因此有案底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54

 被告偵查中的供述非常容易拿來作為日後起訴或定罪的依據,因此建議先找律師諮詢討論案情,以利日後之答辯。如需協助,歡迎聯繫

Kimmy 104-12-03 11:33

您好,我想詢問,車禍案件,我方是汽車,要左轉,也有打方向燈機車不知道是因為車速過快來不及,還是他要超車,直接撞到我左邊駕駛座門,因對方車速很快所以後面載的人有飛出去,有報警跟事後醫院處理,機車雙載兩人都為未成年,我方車為公司租賃車,所以由保險公司處理調解中,但可能因為修車費用金額龐大談不攏,對方家長目前說要告我傷害,所以我的責任是比較大嗎? 因為對方真的騎很快,非常大的撞擊,人飛很遠

有諮詢過其他網站,但有說報案三聯單上為第一個的人,是責任較大者,是有這樣的說法嗎?

唐德華律師 (Eric) 104-12-03 12:53
回覆 Kimmy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詢問,車禍案件,我方是汽車,要左轉,也有打方向燈機車不知道是因為車速過快來不及,還 ... (恕刪)

  壹、刑事部分:

一、刑事責任焦點會在你本身行為有否為車禍的肇事因素,若為肇事因素之一,則會涉及過失傷害等罪,至於肇事責任輕重,會影響的是刑度高低。因此,你若想完全脫免刑事責任,則需你的行為非屬車禍之肇事因素。而肇因因素有無,會因車輛撞擊點、道路號誌、車道狀況等等而有不同,因此,就你行為是否為肇事因素,建議你攜帶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等資料洽詢專業律師研判。

二、地檢署一般處理此種案件,會參考車禍鑑定委員會做出之鑑定報告,決定是否起訴,而後續法院審理也是。因此你應該在鑑定報告做成前,積極向鑑定機關說明案情,使鑑定報告做出有力你的判定。若等鑑定報告出來,再爭執鑑定結果,只會事倍功半。

貳、民事部分:

民事過失相抵之規定,因此肇事責任輕重將影響賠償金額多寡,而這部分,法院一般審理也會參考鑑定報告。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立詳法律事務所唐德華律師0939-601-296。

 

Kimmy 104-12-03 13:56

 補充:道路只有一線,當時對方是在內側跨越雙黃線撞轎車,照理來說機車應該是要騎在外側

如果是他是要左轉,那撞擊力道應該不會這麼大,那他是要超車所以就沒有減速人才會導致飛出去

 

 

Nola 104-12-03 10:34

您好,想請教一下有關於農地買賣糾紛
我們向A方購買農地,也都經由代書合法取得並且100%已付完款項給A方。但現在B方告知說A方在賣農地時,也把屬於B方的部份地過給我們了。A方和B方是兄弟土地分割以前那些我們當初在交易時也不會知道到底哪塊農地是屬於哪邊的, 若B方要告A方的話,請問一下這個狀況下我們買方會有責任嗎?

(因為B方的代書一直說我們買方也有責任?問題是我們也是B方告知才知道這件事情的,而且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農地我們取得後為了種農產品還很努力的重新翻土花了時間及精力血汗下去種農產品) 

B方賣給我們的農地,後來搞清楚屬於A方的部份地都是過路的地方,也就是說若把原本屬A方的地過還給他們,變成我們家的農地是剛好被A方的地包圍起來了,若是A方不讓我們通過的話,我們是否就束手無撤了呢?還是說,實際上我們是不需要把地歸還給A,畢竟我們購買時已全部支付給B方,應該由A與B自行處理才對呢?(B方是說若把地還A方,會再補過給我們另一塊農地,且不足的金額會退還給我們,但新補過的農地,這些所產生的費用B方又不願意出,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處理才對?B方之前在賣我們地時,到底是故意還是不是故意的我們也不了解,若是A與B在分割農地文件上,實際上有一方並沒有簽名,這樣子的狀況下分割這一塊完全是無效的呢?)

不好意思文長且有點亂,因農家出身真的不是很懂法律的問題,對方女代書一直扯我們買方也有問題才會懇請各位提供法律建議及意見,非常謝謝您!

你好:

農地屬於共有狀態,你向A方買應有部分,權利會存在於全部土地之上,並依應有部分使用、收益土地。若你買的是全部土地,而A並非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或僅有部分持分,對於B的部分會變成無權處分,B既然不同意,你與A間的買賣契約無從拘束B,只能依給付不能之規定向A請求,若擅自偽造文書過戶B的土地持分,偽造之人會有刑事責任。 實際情形要看你們的買賣契約才能釐清,若當初委請代書仲介辦理,代書仲介顯然有重大疏失,可以對其主張權利。 如果要變更買賣標的或其他情形,最好重新訂定買賣契約,並請A、B一同出面處理有關通行權等問題,以免後續產生紛爭,另外要找尋有良好聲譽的代書房仲
Nola 104-12-03 12:38

 徐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會再與家人商量並且詳細了解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已屬於土地所有權人,關於AB之爭議,您可無須理會,亦無需參與,若B對您提告,再視其請求加以答辯之,您目前為合法所有權人,應無需涉入AB民刑事紛爭,避免讓事情更加複雜,目前應須注意若AB與您聯絡,電話有無錄音,line通訊軟體訊息之回應可能都會成為日後訴訟證據,任何回應均須多加考量之,若需要您簽任何書面協議,亦須多加審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已屬於土地所有權人,關於AB之爭議,您可無須理會,亦無需參與,若B對您提告,再視其請求加以答辯之,您目前為合法所有權人,應無需涉入AB民刑事紛爭,避免讓事情更加複雜,目前應須注意若AB與您聯絡,電話有無錄音,line通訊軟體訊息之回應可能都會成為日後訴訟證據,任何回應均須多加考量之,若需要您簽任何書面協議,亦須多加審查,AB任何爭議,均與您無關,您僅唯一善意買方,可能對您較為有利,至於對方說您亦有問題,均可無須理會之,對方認為您有問題,均須加以舉證說明,目前不予回應,可能較為有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EFI 104-12-03 01:50

請問這樣誰的責任較大?

(我方騎機車行駛,對方右轉未打方向燈直接右轉,導致我來不及閃避牙齒斷裂三顆,手腳部分挫傷)
若走刑事訴訟,我的勝算大嗎? 

對方-轉向疏失(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我方-涉有未注意車前狀態

一、依交通規則要右轉要在路口三十公尺處先靠右。

二、他沒先靠右是他的錯比較多。

三、曾有判決認為全部是右轉的人的錯。

四、實際進入訴訟還是要看證據及肇事原因鑑定結果。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有要訴訟要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hields 104-12-02 20:43

急!!請問有律師可代為解答?

本人在9/22傍晚被警方查獲毒品(初犯) 在警局驗尿呈現陽性 但為了不想在警局過夜

有提出家庭因素 警方在做完筆錄當晚 移送地檢地檢後 檢察官訊問後勒令限制住居

本以為會開庭後才會收到判決 於是就疏忽向檢察官提起緩起訴在外戒治申請

但在12/1號法院寄來通知才驚覺被檢察官申請勒戒裁定

所以想請問有無律師可幫解答問題 是否可以在這時間馬上向地檢署

遞狀聲請緩起訴在外戒治...幫幫忙我知道犯錯就需要受罰

但我不想因為自己的錯造成家人跟我受罪 所以是否用以下的情況跟檢察官求情 

1.因本人母親早逝 家中只有兄長以及父親三人共同生活
但兄長及父親都因感染糖尿病後 父親在今年中因病截肢 無工作謀生能力
行動也不便 
兄長長年住在外地 也因糖尿病引發其他症狀而與父親一樣行動不方便
雖有在工作謀生 但已是只能自給自足 無法有多餘的時間照料
所以家中只剩下我與父親同住 家中生活與經濟重擔是我扛下

而本人是HIV患者 有在服藥控制  而我因負債而努力工作再償還債務
跟維持家庭開銷

如果被執行勒戒勒戒所 可能會因這樣造成許多問題
(40天父親無人照料 兄長勢必得回家照顧 但二位都行動不便
而兄長工作不保 而我在清償貸款也會因進勒戒造成許多問題
工作上公司也無法同意 造成沒有經濟來源而產生更大的問題

而家中現有狀況並不符合低收入戶補助(因為有土地)


今天本來有去法院諮詢打算寫抗告狀 但被諮詢人員打回票
並說叫我等執行勒戒通知單到時再向書記官詢問 但想想到那時候應該會來不及

所以想請問律師 是否有辦法在裁定書到執行通知 做任何補救?

我不是想要逃避我的錯誤行為 而是想請求是否能讓我在兼顧家庭以及工作

中去負責自己錯誤的行為而不是逃避責任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目前若您收到裁定,僅能於五日內抗告,拖時間,能取得戒癮治療之機會,已微乎其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目前若您收到裁定,僅能於五日內抗告,拖時間,能取得戒癮治療之機會,已微乎其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2-03 00:03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先依法提出抗告 才有可能進一步爭取改判了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秀 104-12-02 20:23

前陣子車禍

初判雙方皆有責任,但對方就是咬定是我的錯

且有傳簡訊說要找議員去見我的上司

明顯是恐嚇我要我在上司面前觀感不好要讓我丟工作(工作性質一年一聘,聘僱與否上司決定)

 

後來一次商談講到此行為讓我感到害怕且壓力極大

對方態度頗差,甚至說出“怕個屁阿”之類的話

 

據悉恐嚇罪似乎不能撤告

因此想問是否去警方那邊請他們記錄下來(不是提告的那種筆錄,備忘錄類型的那種)然後申請調解

另外想請問恐嚇追訴期多久?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是必須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等才會構成,本文認為找議員去找您的上司,似難構成恐嚇罪。

2、程序上恐嚇屬於公訴罪,倘若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就無法撤告,至於民事上面,您隨時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08

 你好,單純說要找上司尚不涉犯恐嚇危安罪。不過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指出對方要求賠償不合理之處,並載明如故意讓你丟工作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等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