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XiANG 103-02-19 19:28

有幾項勞資權益的疑義在此詢問各位大律師
1. 我於98年4月任職至今, 前3年都沒有休假, 在第4年時, 我才請了第一次假, 是較多天的, 是連續請了8天, 就在拿薪資時, 老闆才跟我說, 公司的年休假制度是第一年3年, 爾後每滿一年加1天, 所以我第4年(當時未滿4年)是5天.
2. 另外, 某日, 我請假8天, 其中2天非上班日與1天國定假日,(上班日是5天),老闆整整扣我8天的薪水.(他說連休視同休假)
3. 公司有接影印的業務, 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我和老闆反應, 他說沒關係.但機器的操作是我負責的.
工作難尋, 就任由資方所說, 這樣等同認同此勞動契約嗎?
第三項, 我曾反應, 還視同共同犯罪嗎?
若我欲向勞工局申訴, 我是否保有立場?

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1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無誠意與您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毛毛 103-02-17 21:31

同事說在網路上遇到70歲老頭子,老頭子問他要不要來台灣,她說好

隨後老頭子到外國與同事辨結婚證,便與老頭子自由戀愛來台

同事說老頭子不管他,她也不管老頭子

同事除了工作薪水外還有老頭子每月給她5000元生活費

同事說老頭沒車沒房的過幾年後她肯定離開老頭子。

我提了個問題如果這樣幾年的婚姻可以跑掉就結束,那乾脆用金錢來換生份證或長期局留證,同事回答說,這樣可是算假結婚。同事還強調說他可是真結婚來台。

我聽到假結婚一詞後才恍然大悟,世上真有這無情的要來就來要走就走的婚姻嗎,但我搞不懂我同事是真假結婚還是假結婚?我不懂老頭子娶一個不理會的老婆還願意每月給他5000元花用是何用意?幾年後同事獨自生活離開老頭子滿二年法院就自動判離婚不需雙方簽字同意挽留婚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無滿兩年法院自動判離婚,判決離婚需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判決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

分居兩年,或可成為訴請判決離婚之事由,然並無所謂自動判決離婚法律制度。至於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應綜觀全部事實及當事人真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雙方有無結婚之真意,若無結婚真意,似可請求撤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丹尼斯 103-02-16 15:30

我是2013年9月中旬在網路上得知職訓局青年就業讚的活動訊息,點擊進去發現是聯成電腦,填寫基本資料之後過沒多久聯成就通知我去聽講解,誤信他們說的話術,就簽下合約,並且上課費用為10萬多,就答應他們簽了分期付款的單子,分30期,一期要繳3520的費用,原定是在10月31日上課(室內設計產學專班),當時我是還沒有工作,他們說別擔心會幫忙我找,過沒幾天也找到工作了(補習班工作),大約是在9月底的時候!

但是到了10月多,我發現上班的薪水要來支付我我的分期費用很吃力,加上家裡的人極力反對我上電腦課,所以我萌生了不上的念頭,開始上課的前幾天我決定前往聯成電腦跟他們說我不上了,但是他們說你不上的話要繳交違約金,那我就問有沒有其他解決的辦法,他們回應2014年4月多還有同樣的課程,建議我可以上這個時期的課程(也就是2014年4月的課),但是這期間費用還得繼續繳付!! 那我聽了之後也答應了! 過沒多久,快12月的時候,我被補習班無預警資遣,頓時間沒有收入,心理真的開始慌了!

到了2014年,過年後我發現家裡的人還是極力反對我去上電腦課(有跟家人說明課程調到4月份開課),我此時也想往外縣市發展,所以我決定不上課了!! 並且跟聯成電腦終止契約(到目前為止我一門課程都沒上過),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寫存證信函...
.........
.........
以上的敘述我不知該怎麼濃縮簡短的寫在存證信函之上,只好請求高手幫忙我,在下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主張及相關契約內容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lin 103-02-16 14:45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很急需了解 要麻煩你們了

我到公司上班1個月,在昨天我下班老闆告知我因為公司目前虧錢,不需要業務助理這個職位,要我做到昨天,然後薪水算到禮拜一,原因是禮拜一讓我去找工作,還要我簽離職單,但目前我還沒簽

接著今早我就接到他的簡訊要我回去再上10天,說非自願離職有一個通報期

要我回去上完這10天,可以這樣子嗎?我一定要回去上班嗎?

且我有沒有管道可以申訴~因為總覺得這樣不妥當

我還可以替自己爭取什麼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勞工局就公司之行為加以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瑄 103-02-14 07:41

1.因為前夫外遇離婚,到今已離婚一年多,兩個小孩一個11歲一個8歲監護權協議歸男方,但這一年來前夫並未每天回家,而是和外面女人住在一起,對小孩莫不關心,只有偶爾回去看孩子,連小孩每學期學校的親師懇談都是我去參加。

2當初離婚我們有去律師事務所擬定一份離婚協議書,協議探視小孩的時間,過年我要帶小孩回娘家過年,且告訴我當初沒看清楚協議書的內容,說已經離婚了不需要在帶小孩回去,因為這樣很奇怪,還恐嚇小孩如果和我回娘家阿公就不要他們了。因為娘家在外島,目前和姐姐在台北房子,這一年來小孩的生活幾乎是阿公阿媽在照顧,回去我一樣稱他們為爸媽,原本協議好每月單週週五晚上去接小孩,但他們且常有理由說天氣冷要我白天在去帶或是小孩生病叫我不要帶出門,不然就是沒有上樓帶小孩也要故意刁難我上樓帶小孩(家住二樓)。

3.之前結婚後有買房子和車庫都掛在我名下,離婚是協議拿一部份費用房子和車庫歸還給男方,房子的頭期是前公婆付的,當初說要買給我們,最後也跟我要頭期款的部份,現在離開了小孩阿公阿媽且常在小孩面前說媽媽帶了錢離開了他們,常叫小孩告訴我學校或日常需要用的都叫我買,說媽媽比較有錢,阿媽還三不五時抱怨說兒子要養小孩要繳貸款沒有錢叫我加減幫忙付小孩生活費用(小孩從頭到腳的製裝費和自修文書都是我在購買,阿公阿媽和前夫名下個有一間房子和一個車庫,目前只剩前夫的房子和車庫有貸款,而我什麼也沒有~~總覺得自己因為離開時拿了部份的錢而被當成提款機。

4小孩曾經告訴我因為她晚上床睡覺,阿公警她如果明天起不來發牌就一巴掌給她,我知道訴小孩姑姑,由姑姑再去詢問小孩小孩且不敢回答有說過此話,小孩常很害怕惹阿公生氣,擔心阿公不讓他們跟我出門,事後阿公知道我們在詢問小孩此事還故意請小孩在line留言說他們沒有跟我說過這樣的話,阿公也沒說過,我真的很擔心小孩一直被控制而不敢說實話~~~

5我想重新爭取小孩監護權但我自己的能力有限一個有只有2萬3的薪水,又不想小孩繼續讓小孩阿公阿媽一起生活,因為小孩阿公很大男人主義脾氣又不好,喜歡控別人安排別人,且常在家裡抽煙讓孩子吸二手煙,阿公常對我說希望我可以搬回家住或在離他們近一點的地方住,可以幫忙照顧小孩,他接送小孩很累,這我有想過但很清楚他們到時會小孩要我接學費要我付,且連小孩一些決定權也沒有。雖然他們也很愛小孩但他們都有時想法很偏激,曾經看到小孩和外公的合照,拿起來就直接撕毀阿公那一部份當小孩的面丟入垃圾桶裡,怕影響小孩的成長,一直以來前公婆都不肯放手,有可以依照現在的情況重新爭取監護權的機會嗎?請問如果真要打監護權官司時間大約多久??費用大約是多少??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4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為了子女之成長,您應該積極爭取子女監護權,並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2、您應該先行蒐集您所述的,對方並沒有照料子女、前公公婆婆照料不佳的相關證據,以避免日後還必須由小朋友出庭的狀況。

3、有關時間的部份,因為監護權訴訟還要做訪視報告等,還是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是此,您必須蒐集相關對方無照顧小孩,對小孩不聞不問之相關證據,並提出您有能力照顧小孩之相關有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4 10:15

您好

您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

但您需要蒐證有關男方不照顧小孩的證據

或是替小孩聲請保護令

由於小孩的年紀還校

實務上傾向把監護權判給母親

您有機會可以試試看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1.如果父親有監護權 但實際上沒有照護事實  看起來也沒有照護意願  可能會有隔代教養的問題  因為子女仍小  對小朋友屬於較不利情況  這部分應該有機會改定監護  2.你可以同時提出改定監護聲請以及請求支付扶養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改定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鄭小姐 103-02-13 23:44

你好  我是A公司內的內勤員工 該公司因承包道路工程區需求向B廠商電話訂購交維工具

B廠商隔日發貨至我公司 由我代為簽收下(簽全名)

隔月底開始B廠商詢問貨款未果  而我公司那幾月開始因財務週不靈

也向好幾個廠商 延遲了貨款未付   然而員工薪水也遲付未給

直到B廠商電話告知說 如公司貨款沒處理 要轉為要找貨單簽收人處理

我向B廠商說 我只是依公司指示去簽收 況且公司週轉不靈 我也被公司欠薪

我多次向公司會計及老闆娘 告知 B廠商貨款事情 說不處理要寄存証信函來

直到今年農曆前公司老闆娘 支付B了廠商一半貨款 也跟B廠商協調剩下貨款

答應在今年3月底全付清  

因為公司 財務一直未好轉 我怕公司 3月底要付清廠商貨款而跳票

B廠商又要轉為簽收人處理

想請問 我任職該公司員工 該如何自保  能拒絕嗎

如果公司未倒閉離職了  這事件會不會關係到我呢?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4 02: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契約不是您與B公司所簽訂

您亦未擔任契約的保證人

所以您可以拒絕B公司的請求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為公司之員工,非公司之代表人,與廠商無契約關係,可不予理會廠商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會負擔買賣債務的應該只有買賣相對人  你不是買受人只是代為簽收   應該不會因此負擔債務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廠商要求,您非契約相對人,不用負相關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20:43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幫助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20:42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無詐欺故意等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19:57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求職資料等,證明您無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Y 103-02-13 00:01

我是一個工讀生,因為一個離職

,被扣了錢,扣了半個月的薪水。老闆說剛進來時有簽一分合約,但我有點忘了內容,父母也不知情,我能請問1…我未滿20這合有法律責任嗎?2…合約上可以有勞保自己保嗎?因為他沒有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契約的效力問題,未成年人所簽立的契約,原則上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會有效。

2、有關勞保的部分,雇主依法就是要幫你保,否則您可以提出申訴。

3、另外,你可以請求雇主提供勞動契約影本給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未滿20歲,相關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方生效力。勞保部份,雇主應幫您保,若雇主沒保,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1.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您的老闆是不能扣您薪水,必須要給您工作應得之薪資,縱然契約有約定賠償等,亦需要老闆另外向您請求,而且也要您老闆證明其所受的損害或是違約金數額。

2.因為您未滿2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您與您老闆間簽定的契約,必須要經過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力。

3.勞保部分,一般來說要視您的公司人數是否有超過五人,如果沒有,則必須要您自行投保,若有超過五人,則您老闆就有義務為您加保勞保

 1.未滿20歲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契約行為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是承諾才會有效   2.如果有違法扣薪情形建議先向各地勞工局申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雇主之違法行為,向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翰翰 103-02-12 18:01

我想請問最近跟公司發生的事情

原本我們公司 是三班制 我是跟我同事是做中班的

做了快2年 到最近幾個月中班的人 都被資遣光了

我跟我一個同事 沒有被資遣 之後突然10月份的時候

告知我們說要調去晚班 公司要改成兩班制

我們沒有反映甚麼 因為晚班錢比較多 所以就沒關係 調就調吧

我們做到11月20號左右 公司副課長 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能會被調早班 我們表示不願意 畢竟錢少了很多 經濟上會有困難

之後他說 不要亂說喔 我只是說有可能 還沒有確定

直到12月底約30號左右 公司 就貼出公告 我跟我同事確定2月1日要調去早班

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越級報告 所以我們就先找副課長談 表示我們不願意坐早班

但是第一個副課長 跟我們說 我們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沒辦法談

我們就找另一位副課長幫我們向廠長反映 廠長也是轉達說

我們的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我們就找一天早上

來找廠長談 他表示說他在10月的時候就已經根副課長說我們編制要調到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但是副課長並沒有轉達這件事讓我們知道

所以我們到現在才反映 廠長表示我們太晚講了 公司已經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你們2月還是要來早班 我們表示經濟上 真的沒有辦法配合

我就問廠長 是否我們沒有辦法配合的話 就必須自己自動離職

他回答我 對! 我們10月的時候有簽過一張是否願意配合公司輪調意願的調查表

我們簽願意 期限3個月輪調一次

我就說 那張不是詢問意願而已嗎? 他說又說這張是為了尊重我們

發出來讓我們知道一下公司之後要做甚麼 公司打算變成一班制

他說我們剛進公司時所簽的 條例裏面有一條 願意配合公司調派

所以他們 可以決定我們要去哪一班做 真的可以這樣嗎?  

不能配合就可以要我們自動離職嗎?

副課長承認沒有告知我們以及廠長要我們自動離職的部分我都有錄音

之後我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了 也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公司收到後就找我們談 說我們怎麼不跟公司好好談 直接去報

但是我們從公告出來開始就不停的反映 一直在等 都沒有給我們消息

馬上就要2月了 我們也只能去求助勞工局

見面時公司一直強調他們沒有違法 你們一定會輸

你們有那個時間跟錢 陪公司這樣跑嗎?

我去勞工局的時候 勞工局的律師說 公司雖然有簽願意配合調派

但是對我們有利的不需經過同意 但是不利的必須要經過我們

我們薪水沒有變 但是晚班多一個津貼差了1萬多

還有一點我比較擔心我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寄出存證信函

但是我去報勞工局的時候 好像已經超過30日了

因為公司 一直拖延我們 開了至少8次以上的會 一直找不到人

今天公司傳訊息給我說:昨天晚班協調輪調結果 沒人可以配合

只有你們輪調早班一人一個月 如果同意即日起上班3月開始輪

我說不能 他就說 那調解會見

為什麼別人不能配合 就可以 我們不能 就要我們自動離職

我們也有經濟上的困難 去領早班的薪水怎麼生活

會做晚班的人一定是有經濟上的需求才做的 不然誰願意

他們這麼有自信 是不是我們真的會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若雇主置之不理,亦可提出訴訟加以主張您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若您這邊尚未先署同意調到早班,有明確表示不同意調到早班,而調到早班確實真的將使您的薪水減少,公司是不能將您調動,而這段時間若您仍有至晚班上班,公司仍然要付您晚班的薪水,除非公司將您資遣。三十天部分以2月1日調職生效時起算,如此您尚未超過時間,建議您再寫封存證信函,向公司明確表示若公司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將於存證信函送達公司時,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以上是以您網路上所提供之資訊為回答,若需要詳細討論,歡迎您來電或攜帶完整資料至事務所與您討論。

 1.相關勞資爭議問題  建議你可以向勞工局聲請調解以及申訴   如果沒有結論  就只能透過提出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益   2.但你已經自動離職  是否會有所影響  你需要考量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與您協調,亦可對公司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麥克 103-02-12 12:00

工廠裡面之前請了一位師傅做模具技術轉移,去年十月上任,除了每個月薪水之外,還有三年約期內的權利金,目前已經付第一年的一半。

但這幾個月下來發現問題很多,首先是他每次都說需要什麼需要什麼才能做,我們都準備給他,但是後來做出來的還是有問題,後來做出一個比較ok的還是跑去跟其他間工廠借設備跟原料才做出來。

他自己在這邊做了一些模子,但其實做法跟之前請其他人的做法還是差不多,而且他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要做技術轉移的意思,後來我們跟原料商問才問到說,其實這個原料的技術還不成熟,所以說他一開始說得天花亂墜,其實應該是騙我們的。

過年前也發生一件事情,他帶女人進工廠的宿舍睡,隔天起來被打掃阿姨發現,對工廠內士氣影響非常大。

基本上是2/5應該要上工,但是時至今日他都沒出現,而且沒主動告知,都是我們打電話詢問他,打去他還說他在考慮,實在不知道在考慮什麼。

我們目前希望採取法律途徑,希望跟他解約,然後要回權利金,因為他根本沒做到什麼技術轉移。

只是不知道現在我們應該要做什麼能夠保障公司權益。

我們只是打電話去催他上班,他還說要告我們違約,沒有按照合約進程跑,但是他東西沒做出來,根本不可能按照合約跑。

我們目前應該要寫存證信函還是什麼呢??我們不知道怎麼做會比較好。

你們應該是有簽契約契約是怎樣約定的?可先傳契約給我看一下, 對方可能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有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委任契約,也可終止,先發存證信函把意思和法律依據說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簽有相關勞僱契約,可視契約條款有無相關約定,若對方有違約情事,可發存證信函與對方說明違約情事及法律權利,請求其限期履行契約及停止違約情事,若屆期仍未改善,似可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或解除勞僱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麥克 103-02-13 10:1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寄信給律師您了,期待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契約條款約定,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ao 103-02-07 13:39

您好:

我弟他之前在人力銀行找了一家公司,應徵電腦維修助理,通知面試後,去那邊工作,沒有勞健保,一開始說須要學習2~3個月之後考試通過才成為正式,這段學習時間都沒有薪水,每天從早工作到晚,甚至半夜...,然後做一個星期後,又跟他說要轉成廠務,然後將我弟洗腦,要簽立合約以及本票,之後才會開始分紅,我弟他一心想工作沒想那麼多,迷糊的簽下合約和40萬本票,還是覺得怪怪的,所以我弟要選擇離開,但是無奈已簽下合約本票,似乎有受到對方威脅與利誘,對方說要每月存3000至他指定戶頭,可是本票不是3年期限,以這樣金額3年不可能還完,到時快到3年他到法院強制執行還是得還40萬,而且合約書部份該如何拿回?怕被當人頭...有簽合約但對方沒給我第一份合約書。有上網查了一下,對方好像走法律漏洞,他是登記傳銷公司,但是營業是二手電腦維修。都沒遇過這樣的事情,不知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對該公司提起訴訟主張相關權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ao 103-02-07 14: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對該公 ... (恕刪)

 但合約書若為合夥人,那跟勞工局申訴有用嗎?我弟已經離開那間公司,已到其他公司工作,但那間公司還是一直糾纏本票合約書部份...假設要進行訴訟我們應該主張什麼?該如何主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主張的合約本票,可以請求對方提供一份,否則對方提起訴訟向您的弟弟求償時,也必須提供,屆時才有辦法做進ㄧ步的釐清跟協助。

2、倘若對方涉及詐騙恐嚇,且也可以提出證據的話,可以提起告訴。

3、有關傳銷事業,是必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的,倘若您可以確定該公司從事多層式傳銷,則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chao 103-02-07 21: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主張的合約本票,可以請求對方提供一 ... (恕刪)

 若對方是登記有限公司的話,那這份可能是合夥合約會有效用嗎?那如果是有限公司,是否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可否報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關於合夥契約之爭議,可針對契約條文爭議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沒有借款或是其他原因關係  縱使有簽立本票  也不會因此負擔債務   2.這部分可以訴請確認債務不存在以及請求返還本票  以避免對方將本票轉出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hao 103-02-16 21:22

 合約已經拿回,結果那份合約加盟合約,問題是要找工作卻變成加盟...被綁定5年,加盟金30萬,保證金10萬,所以一共是40萬,本票壓在對方,問題是對方只有一間公司,根本不是連鎖...還跟我弟說,找律師也沒有用,你們穩輸...

chao 103-02-16 21:29
回覆 chao 的發言內容:

 合約已經拿回,結果那份合約加盟合約,問題是要找工作卻變成加盟...被綁定5年,加 ... (恕刪)

 是合約副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爭執該份契約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海青 103-02-07 10:32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資方履行和解契約,若拒不履行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已簽和解契約,但因資方未履行,似仍可向勞工局申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勞資問題雙方已經成立私下和解  如果對方不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契約  或是其他相關民事賠償  2.你也可以再向勞工局申訴  這並沒有互相排斥    3.原則上這屬民事糾紛 應該不會有刑事詐欺罪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亦向縣市勞工局申訴其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妮妮 103-02-06 22:35

之前同事和我借錢

我用銀行匯款給他30000

現在還有1萬5沒還清

因為他有說要給我利息

請問我該如何討錢回來??

我知道他上班~戶頭裡面 固定月底領薪水

我沒有他的住址

我只知道他現在上班的地方

這樣可以要錢回來嗎??

謝謝

 1.如果可以證明有借款契約存在且金錢已經交付  對方也有還款過並支付利息   你可考慮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支付   2.取得執行名義後  就可以執行對方薪資或是財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借款契約及交付借款之相關證明,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56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比較迅速,不用打官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訴訟程序,若未異議,待確定後即可強制執行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海青 103-02-06 20:40

你好,我前陣子因離職,因為當初有簽約,約裡有一條說違約要付違約金,

雖然他有違法在先,但我顧慮到他(資方)的面子問題,想說跟他好聚好散,所以跟他私下和解

雙方說好我付違約金15000從一月份薪水裡扣除後,我還有2500的餘額,會匯到我戶頭,現在剛過完年,也還沒找到新工作,所以那2500對我還蠻重要的,我怕對方如果不給我,那我該怎麼辦,當初是口頭上說的,不過我有偷錄音,怕的就是會發生這樣的事,結果真的發生了,真的不知道怎麼辦請幫幫我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4

 你這個金額實在不建議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告請求之,但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洪幼珍 (洪律師) 103-02-06 20:58

 你好:如果是你提前離職,依你公司僱用契約要罰違約金,但目前法院的見解較保護勞工,如果老板沒有支付訓練成本,例如出資讓你上課或受訓練,你即使提前離職也不需支付違約金,所以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老板返還被扣的薪資

 

本件依您所述恐怕以訴訟請求不符成本效益,建議您可考慮以勞工申訴或勞資爭議調解方式來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雖然資方原則上不能預扣薪資  但你們如果已經達成協議  這應該沒有問題   2.如果其餘部分資方沒有給付  建議你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訴或是提出調解聲請  如果還是沒有結果在考慮是否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張小拓 103-02-06 20:26

Dear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於1月底接獲公司因業務縮編資遣,當日上勞保局查詢公司提撥的6%,才發現與薪資不符,在前公司1年又326天,幾乎每個月薪水包含前公司所謂的『全勤獎金、伙食費、底薪』為3萬元、公司重一開始就替我保在25200元、這樣不就構成高薪低報部份、目前公司妥善處理部份為應附薪資資遣費均已完成支付,可是因為之前都少保導致我拿非自願離職書去申請失業給付金額會與之前保額有落差,之間的損失是否可以跟前公司請求賠償損失呢?

公司高薪低報部份已經投訴勞保局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您的相關損失,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可提起訴訟加以主張之,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勞保投保有規範一定級距  資方需要依規定投保勞保  如果沒有依規定投保可能有違法問題   這部分你已經向勞保局申訴  2.如果因資方高薪低保  導致你受有損害  可以考慮先聲請勞工局調解  調解不成再透過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Maggie 103-02-04 23:46

您好 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們 ...
我弟弟因為家父去世,2個多月前逃兵了,遭到通緝, 在1/31 送到地檢處.檢察關偵訊後先讓我弟回家等候傳票.因為我弟剩2個多月退伍,檢察官要我弟先回部隊,把兵當完.但部隊說他已不屬於該單位,要我們在家等.
家裡有 我和奶奶,媽媽還有弟弟四個人 ... 我媽媽無業,我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奶奶已經高齡80多歲還在賺錢.
能否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家裡的因素 讓我弟從輕量刑申請?請問這一類訴訟是否要花很長時間才能結案?
弟弟是否可以先去找份短期的工作?或是他可以再申請回去當兵?
請問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是 k6552702@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六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看是否能主張非無故,而為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加以求情,以減輕相關罪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可能還是先把兵役服完  檢察官才進行這案件 檢察官這樣表示其實應該有想給你弟弟機會的意思   所以將來還是可能有機會緩起訴  如果判處緩起訴  是可以不用入獄服刑的  所以你還是先勸勸你弟弟完成服兵役義務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JUN 103-01-31 00:43

剛家中姐姐來電說,我兩次點召未到!

現在被法院通緝.2月14日要去台北法院土城分院開庭

10點半開庭.法院電話 02-22616192.一定要去開庭.

如未到不需經過你的同意.判刑三年

 

問題一:何時有點召?我根本不知道!

PS.前年有教召!我有去...有薪水為何不去?雖然公司不給請公假!!!

問題二:沒有收到傳票???

那我可以直接去嗎?...

問題三:該如何向公司請假?

我在桃園上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帶傳票向公司請假,並應按時到場向法院陳明為何點召未到的原因,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應該是涉嫌妨礙兵役罪  是最高刑度三年  不是真的要判三年  也沒有因為這樣被判刑三年過   2.如果是沒有收到通知   應該沒有主觀上妨礙兵役意思  但如何提出相關證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咩 103-01-27 18:47

我方三貼,我也未滿18歲,但很守規局,騎在直路上,後來有一個阿嬤突然沒有打方向燈直接要迴轉去對面,我不知所措當下立刻跟他方向轉,然後我胸口是被阿嬤的摩托車鏡子打到,我的機車上面也沒有任何擦傷,我當下停下機車,馬上下車看阿嬤的傷勢 但是也不敢移動她,所以在一旁等候警車跟救護車的到來,之後阿嬤住院了,四五天,我們每天都有去看,每天都關心,一直到她出院了,本來想說過幾天談和解,他們卻打過來說之後再連絡,我方就等待電話,結果昨天打過來說要和解,結果隔天沒想到出面的不是那阿嬤,反而是她的兒子,還說甚麼帶了一個結拜的老大= = , 一開口就是談錢,沒有問情況,還誤會我說我狀的當下要跑掉 說甚麼我是被人家攔下來的=口=,一開口就說甚麼 要我方賠他們16萬,說甚麼他們是開麵店的 說甚麼我撞了他們 他們不能做生意說甚麼月收9萬 他們有請員工 員工的薪水 房租都必須要我方負責 , 請問 是誰的錯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該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梅 103-01-28 15: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該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 ... (恕刪)

那請問三貼會影響歸屬責任ㄇ?

三貼是不是只須罰緩超載而以?

應該不會說什麼我三貼所以都我的錯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芸芸 103-01-24 02:1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於103年11月搬到高雄,因為她沒工作沒收入一切需要重新開始,因為同情就收留了她,這期間都沒有收取任何房租水電等費用,之後因為舊家租約到期我必須搬家,但因為一些糾紛並沒有在繼續收留朋友的打算,於是我自行找新家簽約準備要搬家,朋友於情急之下就用line拜託我繼續收留她,她會付一半的租金給我,九天後後她男朋友的媽媽自行幫她找房子,但當時她已經住進我家,但也不好意思拒絕男友的媽媽,於是就搬離我家,並允諾領薪水後將房租給我,一個月過後的現在,她突然傳line說她只住9天所以只願意付9天的租金及少許水電,最多僅付2000,我不願意就拉倒。我很生氣,因為期間我完全沒有趕她,是她自己搬走,我只要求她記得給我當初說好的房租,我們沒有簽約但所以line的談話內容我都有保留,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用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有法律效用,但9天的租金跟15天的租金,為此提起訴訟,您必須考慮您的訴訟成本。若不計較成本,是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鳳 103-01-20 13:29

我之前是一名在酒店坐檯的小姐(當然做這行誰都不願意,請不要用異樣眼光看我謝謝),我要控告的是當初帶我進店家的經紀人。我們的薪水會每個禮拜直接進入經紀人的戶頭,而他都是每個禮拜跟我見面拿現金給我,所以沒有所謂的轉帳紀錄,但在我離職的最後兩個禮拜薪水他沒有給我,但是我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足以證明他積欠薪水都沒給,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我能用什麼方法逼他還錢? 他這樣算是侵占了我的薪水吧?

民事部分可先發支付命令要對方給錢,刑事部分可能有業務侵占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寶妮 103-01-19 16:53
我和男方協議離婚但因他的家人要小朋友固故目前要跟我爭小朋友的監護權小朋友目前七個月男生從出生都由我跟母親照顧 男方是職業軍人退休現在沒工作中 有動產 我有工作固定薪水 想知道我拿到監護權的勝算多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小孩還小,需要母親照顧,且法院亦不喜歡變動小孩目前之照顧環境,若目前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率相當大。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判決監護權,考量點如下:主要照顧者為誰,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經濟能力是否許可,未成年子女的意願等,所以本件以您們的情形,您要爭取監護權應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3-01-18 11:14

去年弟弟與雇主糾紛 互告傷害  本來我們不想計較了 告只是因為要保障自己權益  雙方都有驗傷單 本來我們不想計較了 告只是因為要保障自己權益 對方一而再電話辱罵 個別好幾通簡訊給我跟弟弟說我們是妓女生的孩子 甚至到弟弟新工作地點摔東西辱罵在場好多人都看到 到我工作地點徘徊 當然當初弟弟在那幾天的薪水也沒發

我問對方究竟圖什麼 他要弟弟跟偵查組警員聯絡 我想是想了結互告傷害的案子

我與這件事無關 偵查組人員說我可以陪同但我無需介入

去偵查隊須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還有這樣的案子請律師要多少的費用 我好有個心理準備 

家人可以陪同,但作筆錄時不能在旁,只有律師可以,要避免作筆錄過程中被警察引導是重點,目前你們知道對方有給警察那些事證嗎? 什麼時候作筆錄?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傷害罪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所以應先注意時效,而對方在您弟公司?,也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罪,當然您對方告您弟,您弟當然可以委任律師到場,至於費用會視地點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LLY 103-01-17 15:07

與8個月大的孕婦發生擦撞,醫院檢查大人小孩都無問題,大人腳有黑青,事發後都有常去慰問.因為孕婦有1歲大的小孩,但今天孕婦提出要將1歲小孩的托嬰費也要支付,請問這個合理嗎??       (此孕婦和老公都有上班,而目前已理賠"修車費"."慰問金"."孕婦請假的薪水")

如果不合理要如何說明,要請律師嗎??                                   

103-01-16 17:08

102年10月因前公司沒給5.6.7月的薪水
讓我很煩惱生活的問題
於是我做起網拍生意
想說賺賺便當錢就好
一開始我沒進什麼現貨
只有進一些我有做特價的商品
其他的就如果有人跟我訂~我再跟廠商訂
網拍的照片都是廠商提供的
我有問過對方我可以用嗎?!~
對方有的回說只要跟他們進貨就可以
有的回說照片是他們的~可以用
所以我也就用了…

但就在上禮拜接到保智警員的電話
說有人提告我說我侵用他們的照片
!!!!!!!!!!!!!!!!!!!!!!!!!!!!!!!!!!!!!!!!!!!!!!!!!!!!!!!!!!!!!!!!
要我去作筆錄說明
我非常緊張,非常擔心,更怕家人知道會擔心
我當晚也馬上下架我賣場的所有商品
提告的五款商品被至今也才賣出1件
近日我也準備一些我詢問廠商的那些資料
只是資料不知有沒有用,會不會被採信
我上禮拜也從台南到台北一趟去作筆錄

警員也跟我分析了一些狀況
說如果價錢合理,能和解是最好的
但如果覺得不合理,就讓法官去判
法官會依實際狀況及經濟狀況去衡量
只是會留下前科而已
也說很多人因為不想留前科
所以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還是會給
但我並沒那個能力可以負擔

因為我每個月薪也才2萬
要給家用要繳學貸、保險、吃飯………
可以說剛剛好
而被欠薪的那些錢也都還沒拿到

侵權照片共17張
想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1.如果對方主動跟我聯絡說要給錢就和解,那大約多少錢才合理??!!
2.如果和解不成,後果呢?!
3.有沒有律師處理過相關案件可以分享的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有詢問廠商了還是出問題
想道歉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怎麼聯絡
也都還沒主動跟我聯絡
讓我每天只能提心吊膽+煩惱的等待提告公文下來



麻煩了,人生的第一次侵權問題>”<什麼都不懂,
各位律師們有什麼建議?!~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遭提告的照片是否就是該廠商同意您使用的照片?又著作權人是否就是該廠商?又您是否能提出經過該廠商同意的證據

2、本文認為您的案件仍有抗辯空間,至於和解,亦可同時進行,倘若對方索賠金額過高,則可以先不要進行和解,等釐清是否侵權之後再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廠商提供之照片是否均有著作權,及您向廠商詢問可否使用之相關證據,以釐您有無侵權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ian 103-01-15 23:08

前份工作內容是管理公司收回的貨款

因為有時候公司會派人到客戶那裡收款

統一繳交到我這裡做記錄後交給主管

離職後,發現薪水沒入帳

告知主管

對方要我到公司一趟有事要談并領薪水

但領薪水的時候對方要我簽一份切結書

那份切結書只有一張

當時也忘了自己要留一份而且沒壓日期

只記得大致內容是

[工作期間的款項若有問題,查到是我拿走的,要付民事刑事責任賠償]

若是我收到的款項一定有交回及登記

而且我完全沒有拿過任何一塊錢

只是想知道

(1)明明款項我就沒有收到但是前公司硬是要賴在我身上該如何是好?!

 

(2)想知道這份切結書的效力有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切結書內容,應僅為擔保任職期間就款項的部份沒有違反職務,因此無需過於擔心,不過仍然需依據實際所簽立之切結書內容而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公司請求影印該切結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5

您好,關於切結書,您應向公司索取一份影印本,避免發生爭執時,毫無任何相關資料。也不知該如何防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nelle 103-01-14 13:27

我是大四學生現在在飯店健身房擔任實習生,每月也會領薪水

最近工作時發生一些我覺得不太合理的是,不曉得我適不適用勞基法

有時候因為一些事情,飯店會扣我們錢,例如澆花花死了,或是客人抱怨但明明我也沒做錯,都會被扣錢,扣下來的款項稱為那部門的公基金。想請問這樣私下扣錢合法嗎?

最近還有令我很頭痛的是,公司要我們推銷年菜,但那本來就不是我的工作內容,沒推銷出去就要被罰100,還要扣一天自選假。

我不太了解扣錢和扣假是合理的嗎?如果不合法要向主管反應,又能引月什麼條文?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習生仍有勞基法之適用,您可將飯店相關扣錢之情形,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反應。若其未處理,再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4:02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達成協議,若對方所提出之條件您無法接受,則您也可以透過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至於協議離婚書之內容,約定婚後三年不得再婚,應有違公序良俗而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克汀 103-01-12 18: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 ... (恕刪)

律師你好,再請教

我查詢相關的資料,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請法院判決離婚的成功率不高

況且她如果因為條件不滿意而改口說沒有意願離婚,我是不是就拿她沒輒

可以依照她有發e-mail給我上有附上她攥寫的離婚協議書做為她有離婚之意願的依據嗎?

或是我可以有什麼樣做法可以選擇

感謝律師為我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離婚規定有一事由: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若您能蒐集對方辱罵您父母親之錄音,或許即有裁判離婚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請黃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房子是婚前買的,離婚時不會列入婚後財產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範圍,財產問題談不攏,只有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人可起訴請求分配,至於你說的條款,並不合理,不需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裁判離婚之事由,您為無責配偶,您甚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夜市 103-01-11 18:03

路面上無交通號誌

只知道對方騎的那條路有讓的路標

我方為幹道

雙方都是機車

然後出是當下對方看到我方緊急煞車導致自己飛出去

但對方口供時聲稱他忘記了

而飛出去當下我方車子有和對方車子擦撞

我方車子無損傷 對方住院

調解時對方醫藥費+沒工作薪水等等要求索賠20萬 有哪些索賠才是合理的

應該說他只能索賠哪些

如果不想賠上法院互告該如何告 對方會有怎樣的賠償

我方吃案底無所謂 主要是對方自己撞飛出去還自認委屈很

而攝影機已證明他先飛出去 機車才差撞我方車子 

我方如要求償能怎樣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又如可盡量拖延至6個月後,對方之刑事告訴權逾期,您會更有談判籌碼。但不要忘記自己的6個月期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0 21:24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煞祿 103-01-25 01:42

上訴嚕 因為公司營運及薪水問題是取決老闆給多少 會計小姐計算後發給

所以你可以跟法院申請更審,並且對當時期間之負責人 個人名下申請賠償 或者假扣押動作

其實每個官司 只要有新事證 或者你用其他法律條文提告還是可以的

不是結案就不能審 只要新的證據就行

(我會這樣子說因為我朋友就是判刑定讞 後來有新事證他提出非常上訴申請 )

附註一點:既然是公司與員工有糾紛,當時期間公司登記的是負責人

何謂負責人 就很清楚了 所以我覺得你找的法扶有問題 個人觀點不同 打的官司結果就不同

所以你可以考慮看看 自己寫狀紙 不懂再發問

煞祿 103-01-25 01:48

http://www.angle.com.tw/File/Try/51MC101403-1.pdf

這給你參考一下 他是PDF檔案喔

-----------------------------

法規名稱:公司法法規文號: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一0二000一七七八一號發布日期:102年01月30日(公司負責人)第八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    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    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    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    、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    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函釋內容:    △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始為公司負責人      查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依照公司法(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執行業務股東或      董事,經理人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僅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之負責人,兩者權限      不同,如執行業務股東缺席應依法另行推選,不能以經理對外代表公司。(經濟      部五五、六、二七商一四五八五號)    △科處罰鍰之對象與數額問題      查公司法所定罰鍰金額,係科處之最高標準,應由執行機關視其違反情節輕重適      當量處,但如規定普遍減輕處罰,無異以命令變更法律,於法不合,仍希按個別      違犯情形妥適執行。至於公司法規定各科負責人罰鍰,是否所有負責人均應負責      一節,除執行業務董事公司法第一九三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情形外,自應各別負      其責任。(經濟部五六、二、二三商0四0九二號)    △公司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司之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      負責人。」是以,本案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公司之經理人(總經理、經理)自      可依上開規定,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經濟部八四、三、三一商二      0五一七四號)    △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代表人當選董事或監察人為該公司之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規定略以「公司負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股份有限公司      之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是以,若政府或法人為公司      股東,其指派之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時,該公司之負責人自以代表當選之      董事或監察人為限。      (經濟部九二、九、二九商字第0九二0二二00四九0號)

103-01-10 21:16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勞動契約既然存在於公司與您之間,是若公司法代理人未曾出面明示願意負擔連帶清償責任者,基本上您依法並不得請求該法定代理人須對公司之債務負責清償。(法扶之審查意見於法尚無不合)

民法第272條(連帶債務

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
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1-11 00:01

 

感謝律師的回答,但對於民法第272條有點太文言文,我不太懂此條想表達的意思,能否請律師白話的講解一下? 勞動契約部分,當初工作沒有簽任何文件契約,且此工作是負責人邀請我去上班,而不是我主動去應徵的工作,之後負責人完全用口述工作待遇與注意事項,之後就開始上班,這部分可以算是負責人與我的勞動契約吧? 請教若公司法23條不能用,而我又只有對公司的支付命令,但公司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272條規定,簡單說,即是您無法要求公司負責人與公司負同一責任。公司之法人格獨立,與公司負責人無涉,公司債務毋須由負責人自己之財產負擔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包 103-01-08 11:51

跟對方年紀相差15歲,卻因奉子成婚
孩子的爸:離過婚,有一自閉症女兒、與父母同住、房子是租的
婆婆:傳統家庭主婦,重聽非常嚴重,常常因為意見不合而鬧不愉快
公公:遊覽車司機(已退休),常常不見人影跑去賭博,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超過五天
前妻小孩:有輕微自閉現象,無法與人正常溝通,情緒不穩時常常尖叫大哭,由婆婆一手照顧
--
結婚登記是99年7月,小孩99年11月出生,100年元旦才搬過去他家住
但是他失業了卻沒有坦白告知,一直用各種理由(小孩看醫生、尿布奶粉)跟我索取金錢
小孩的健保也是一拖再拖,最後才掛在娘家名下
婆婆不肯幫忙帶小孩,我在零收入的情況下,又要負擔他家的生活、房租
失業期間半夜不睡覺打電動,吵得連帶我跟小孩都無法入睡,導致生活作息不正常,婆婆也常因我睡太晚而一直唸
工作(時間太長不做、薪水太少不做、太累不做)、還把我帶到保險公司,叫我用保單借錢給他媽當生活費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我在100年4月20日)攜帶女兒一同回娘家至今,也順利找到穩定工作
小孩的父親僅在100年11月匯款1萬元至戶頭,來看過女兒一次後,便沒有再付過任何的生活費
至今也在無探望過小孩,也無聯絡。
跟他提起離婚,他只說小孩給他,馬上簽字離婚,我不認為他是真心想要孩子,便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
醫院收據、尿布奶粉等生活用品收據、小孩上幼兒園收據等都有留著
目前因為家母101年車禍後身體不適,所以回來家裡擔任會計工作(有支薪)
對方目前與人合夥開燒烤店,收入不清楚
--
至今已經分居將近三年,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並且取得監護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無法接受他所提出之條件,則要離婚應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要用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離婚(事由有分居、經濟情況等),監護部分在離婚訴訟中一起提出,照你所說你跟丈夫的各種情況,你爭取到的機會比要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因為已經顯然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分居超過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可以雙方已經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

但是必須要提出離婚之一方對於分居過失或者雙方均有過失才可以

例如離家的一方是被趕出來或家暴

或者對方無故離家

也就是說不能自己無故離家後又以分居當理由提離婚

不過這也都要考量分居時間長短

以及對方有無想要挽回的態度

都可以當作離婚成功與否的判斷依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有無法定離婚事由,若有法定離婚事由,可訴請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就子女監護權部分,就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您應提供相關對您有利之證據以利爭取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吉 103-01-07 21:20

律師你好

 我是趙先生、因之前公司告我侵占 收到票離開庭只有兩天不知所措

事情如下

2010年間、看到報紙在應徵攤商、什麼都不需準備只需要負責出去擺攤

就跑去應徵了、入取後公司要求簽一張30萬元的本票、當作抵押拿他的貨物去擺攤的錢、當時因為年輕不知道事情的輕重所以就簽票了、後來開始擺攤狀況不好一直賠錢 ( 公司無勞保.健保.底薪賣出的餘額扣掉位租才是我的薪水 ) 期間位子都是由公司負責找. 位租也是由公司方面去扣除 第二個月結算下來欠公司兩萬 . 後來因為梅雨季節 下雨都不能擺攤.位租也繼續算 總共欠了公司13萬 . 後來陸陸續續做了兩年 賺的都環公司 下雨又繼續賠錢 .兩年後決然不做了 . 離開後還欠公司12萬 . 因為無力償還欠公司的錢.直到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  .  之前的公司告我侵占1/9號開庭  我該如何去敘述對我較為有利的說法? 因為這公司比血汗工廠還要爛  每個離開的職員沒有一個不欠公司錢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開庭時您述明應徵情形及之後的工作的情形即可,而公司所提供之用品,公司之後是否有要求退還,可能是侵占問題的重點,此部分應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你的侵佔是指甚麼? 不是只要有東西沒按期歸還就是刑事侵占罪,東西沒按期歸還,但東西都還在你那,法院實務認為就只是單純民事問題,不會成立侵占,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吉 103-01-07 22:31

不好意思  忘記補充上

當初離職前一天  已經在公司大門口 當面跟倉管清點貨物跟生財器具....

但是對方無留單據給我 . 但是剩餘的貨物跟器具都已經全部歸還給公司了

只剩錢的部分

 那這是民事糾紛,沒有刑事侵占問題,可作無罪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就您無侵占之主觀意圖,加以抗辯。且亦無侵占之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7 19:04



事情是這樣的...

大包商承包公共工程,又把一些工程發包出去給小包,而我和朋友就是小包的文書處理小妹,然後公司已把小包的工程結束(做完了的意思)。

(一)

原本說好讓我做到12月底,因為大包商老闆不知怎了就去和我們老闆(小包)說讓我到驗收結束,於是乎我就在12月初快中,立刻就沒了工作,然後我就被放生了。而在放生的前幾天,不到一個禮拜前才告知我這個消息...

我跟我們老闆沒有簽署任何契約,約聘、短期、等等等等...什麼都沒有!!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能和老闆申請資遣費??

PS:我的勞健保是保在大包那邊,薪水也都是薪轉帳戶進來的,銀行有紀錄,可是沒有薪資明細,勞健保是由大包那邊先繳在跟老闆算錢。

(二)

這 是幫朋友問的,朋友也是其中的小包,所以我們是不同老闆的。他們老闆當初叫我找人給他的時候,也沒有說是短期的、約聘之類的,在我快結束左右時日,他才被 告知,他只能做到1月底,勞健保只保到1月,然後2月要他以責任制方式進來做免費勞工,資料有錯誤延誤到2月要他進來公司。

他的狀況跟我雷同,差別在於說,他們老闆給他領的是現金,所以他沒有薪資明細,也沒有薪資紀錄。共同的地方是我們的勞健保都是保在大包,然後再由大包去跟老闆清算

然後想問的是,這樣他是否能請到遣散費呢?

 

因為親朋好友知道我們就是被利用完後就丟掉的感覺非常差勁,都認為我們應該去追求自己的權益,且都認為我們不是派遣也不是約聘,更沒有簽約,在公司裡面應當正職人員,不能隨意說工程結束就SAY BYEBYE,就隨即沒工作了‥而我是無奈在來不及反應就掛了,因為我是一個人住外面,什麼都要自己負擔,對於突然沒工作這件事情,讓我非常無奈,渴求解答,感謝你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短期或是約聘人員是有法定要件限制的,不是雇主說的算,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爭取權益,且其中可能另外涉及勞健保不實跟逃漏稅等問題,可以請勞工局一併處理。

103-01-06 12:58
安安你好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 最近申請的中低收入沒有過 他說是因為前夫薪水太高所以我沒辦法申請 我拿了離婚離婚書內容有一條寫說約定由我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我女兒之扶養全歸女方所有 男方自願放棄((請問行使負擔小孩的爸爸就可以完全都可以不用養小孩嗎 現在他們都拿這點在壓我)) 我拿去社會局 但是他說 不可以申請 請問 我可以告我前夫沒有扶養小孩嗎 還是我該怎麼辦理 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孩的扶養費用您前夫仍需負擔,所以您們可以向您前夫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前夫仍須負擔小孩之扶養費。可起訴向其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ncent 103-01-05 19:07

目前公司:

1.積欠二個月薪水

2.差旅費未給付(因為財務人員離職後就沒有做帳)

3.勞保投保薪資低報

因公司問題已影響個人生計,要如何跟公司解除勞動契約.拿回個人應有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以可以留證據的方式告知公司必須依法給付您所述的欠款及資遣費等,並以欲解除勞動契約即可(建議以存證信函方式處理),倘若公司拒絕,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依照你的陳述,你的老闆的行為已經構成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的違法事由,根據該條規定,你可以與老闆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用、因為少報薪資的損害等等。終止勞動契約的方式,可以用存證信函或在證人見證下向老闆為告知,在終止勞動契約(你最好保留證據)之前,千萬不要在直接就不去上班,以免構成曠職三日,你的老闆反而可以主張勞基法第十二條與你終止勞動契約

終止勞動契約之後,如果你的老闆不付資遣費及因為他的行為所受的損害等,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調解。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接下來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依訴訟程序向你的老闆請求上開補償及賠償

103-01-03 23:20

事情是這樣的...

大包商承包公共工程,又把一些工程發包出去給小包,而我和朋友就是小包的文書處理小妹,然後公司已把小包的工程結束(做完了的意思)。

(一)

原本說好讓我做到12月底,因為大包商老闆不知怎了就去和我們老闆(小包)說讓我到驗收結束,於是乎我就在12月初快中,立刻就沒了工作,然後我就被放生了。而在放生的前幾天,不到一個禮拜前才告知我這個消息...

我跟我們老闆沒有簽署任何契約,約聘、短期、等等等等...什麼都沒有!!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能和老闆申請資遣費??

PS:我的勞健保是保在大包那邊,薪水也都是薪轉帳戶進來的,銀行有紀錄,可是沒有薪資明細,勞健保是由大包那邊先繳在跟老闆算錢。

(二)

這 是幫朋友問的,朋友也是其中的小包,所以我們是不同老闆的。他們老闆當初叫我找人給他的時候,也沒有說是短期的、約聘之類的,在我快結束左右時日,他才被 告知,他只能做到1月底,勞健保只保到1月,然後2月要他以責任制方式進來做免費勞工,資料有錯誤延誤到2月要他進來公司。

他的狀況跟我雷同,差別在於說,他們老闆給他領的是現金,所以他沒有薪資明細,也沒有薪資紀錄。共同的地方是我們的勞健保都是保在大包,然後再由大包去跟老闆清算

然後想問的是,這樣他是否能請到遣散費呢?

 

因為親朋好友知道我們就是被利用完後就丟掉的感覺非常差勁,都認為我們應該去追求自己的權益,且都認為我們不是派遣也不是約聘,更沒有簽約,在公司裡面應當正職人員,不能隨意說工程結束就SAY BYEBYE,就隨即沒工作了‥而我是無奈在來不及反應就掛了,因為我是一個人住外面,什麼都要自己負擔,對於突然沒工作這件事情,讓我非常無奈,渴求解答,感謝你們‥

joan 103-01-03 12:13

請問車過事故致人輕微腦震盪,對方自行開業無法工作,而要求賠償支付員工薪水九萬,請問這樣的訴求合理嗎?

1.因為車禍肇事使對方因而受傷 如果你有可歸責因素 民事部分應該成立侵權行為 要依法賠償對方之損害 2.至於損害賠償之範圍 法律是規定所受損害跟所失利益 3.所以如果對方確實受有損害 對方應證明對方之損害範圍 要提出相關單據說明 如果因而無法開業 也是不能工作之損失 並非賠償對方員工薪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