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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104-01-17 16:28

你好想請問我於104年1月13日收到公司通知收到行政執行署寄來執行命令要扣我薪水3分之一

想請問我有上網查過總共六筆其中五筆試89年的一筆90年其中有的是債憑/需到案債憑/需到案部結(五筆無照駕駛和未戴安全帽)

想請問因為一直沒收到催繳罰單因為我們家搬家了但戶籍地沒變更所以應該是寄去戶籍所在地才沒收到

請問能申訴罰單減額減輕或者無效嗎??

小榆 104-01-17 13:20

之前因為要辦理貸款,結果被詐騙集團利用,結果變成協助詐騙,昨天收到簡易庭ㄉ判決書,處於刑法30跟339,我只看到要關五年或役科罰金50萬,我只是一個領2萬多塊薪水ㄉ平民,還要繳納信用貸款,我怎麼繳納ㄉ起,而且被騙已經夠可憐了,還要罰那麼多錢,我不服判決,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王耀星 (Eric) 104-01-17 13:40

 您應該看錯了!那是法定刑最重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問題可來電0939151259王耀星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可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十日內撰寫上訴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為維護您的權益,亦可先遞狀聲明上訴,理由後補,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2:24

您所收受的應該是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還尚未有確定之判決。

 您好:

依您所述應為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如對該聲請書有意見

應盡速向法院刑事庭提出書狀表示意見

否則就不會開庭而直接判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榆 104-01-19 09:36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7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看錯了!那是法定刑最重可以處5年以下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應為收到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收受的應該是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為維護您的權益,亦可先遞狀聲明上訴,理由後補,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可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十日內撰寫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林嘉格 104-01-17 11:06

因為去年九月多跟我借我的私人戶頭,那個戶頭是我也正在使用的我沒有多想很多就想說沒有關係 借他用!因為我們是在做生意做批發生意所以會有客人轉帳近來,就有公私帳也有我自己的帳,因為我有時候會賣東西,但是因為我起了貪念所以有些帳我只有入一半進去,但是如今我離職了老闆說我的帳所有都沒有入進去,她要我去列印帳戶的明系表,我有列印下來但是我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因為都是帳號她覺得都是她的帳,她說都是她的不肯能是我的,她自己那邊的資料也無法顯是到底有多少帳沒有入,我真的也想不起來哪一筆友入哪些沒有入哪些又入多少.因為那時候有時候我手頭上有前我就會先幫客人繳清,我就不用再去領出來,所以帳很亂

然後因為我有些價錢亂開 所以他的東西帳也有對不起來....

我的帳戶曾經最多到達七十幾萬元她覺得這些都是她的 但是李頭也有我自己原本的錢還有小生意的錢 

她跟我說 要賠損她 她有權力跟我要 從去年十月的薪水到今年十月的薪水還有年終獎金等等之類獎金的錢通通都可以要回去 他跟我所培 100萬 她說一百萬只是剛好而已.

但是我跟她說 我希望分期 因為我身上沒有錢.我爸媽也不知道 就算他們知道他們也沒有錢....

我說我要去酒店打工之類 請他給我時間 但是她說她不要分期 後來 我再跟他交易的天數婉了億天打給他 他就不接我電話了 

直到這幾天收到 星期一要去台北信義總局報到 應該是要做筆錄????

但是我想要跟她和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也沒有錢請律師 我也想過要貸款 但是我現在才剛新的工作無法馬上帶款到很多錢給他 

我是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好怕被關 我知道貪念不對 但是我沒有拿走那麼多錢..也許有好幾十萬 但是 我真的想要跟ㄊ和解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關於公司金流部分,使用私人帳戶時既沒有資金分流、也沒有作帳,那麼很容易遭認定業務侵占,且會以一罪一罰的方式處理。

2、建議您盡速向銀行調閱帳戶資料然後一筆一筆釐清,否則您的知道錯了、沒清楚、不知道等這樣的說法對於您一點意義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能涉犯業務侵占背信等罪,您應嘗試與公司和解,以利您向檢察署或法院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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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嘗試與公司和解唷!

小慧 104-01-14 19:55

是這樣的,我在一家新開的美甲店應徵助理,當初應徵面試時有跟公司簽2年約,合約跟面試時雇主說會有講師教我們專業技術,我在那裡共上了15天,雇主並沒有請講師教育我們幾乎讓我們自學,加上有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才得知雇主並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原因是我們未滿一個月是契約工,於是休養幾天我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卻揚言要到法院告我,一再用法院向我求償合約上教育訓練費用十萬,二次向雇主商量,雇主跟我說他並非要求到足十萬看我的誠意不然他告上法院可以向我討個20.30萬甚至要扣壓我老公財產等言語我告訴他我上月份做十天薪水2867全歸還給雇主,他卻跟我說不夠,這樣我算被恐嚇勒索嗎?以這樣的情形,我除了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因雇主有好幾條違反勞基法,而今天接到民事法院電話雇主已向法院告我,請教要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21:26

Dear 小慧,

他是無法扣押您或您老公的財產的,後者是因為現在的親屬編己修法,前者是聲請假扣押也要釋明原因,而這份合約明顯地顯失公平,又有詐欺嫌疑,法院准許假扣押的機會很低。(再說他聲請假扣押也有義務先繳納約三萬多元的擔保金)。所以您可以主張簽約時自己是急迫輕率無經驗,而簽訂了這份合約,嗣後你發現雇主並沒有為您加保亦未提供教育訓練,發現後便撤銷了當時的意思表示。建議您找個律師為您撰擬一份存證信函,至於法院若為此開庭,您也可以當庭主張撤銷契約的事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小慧 104-01-15 19:56

感謝姜律師的回應,我想請教下,我再想是不是等勞工局進行協調,若雇主與我無共識狀態下,是再找律師幫我寫存證信涵嗎?還是事先請律師寫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力比較好,對於雇主過份的要求金錢賠償,這部份我是否能從錄音中向對方反告呢?

因為金錢賠償這部份,我認為雇主已經算是再向我恐嚇錢財!

菲菲 104-01-14 17:11

因先生違反保護令.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我便趕緊遞上書狀請法官從輕量刑-內容約是已與先生達成共識...先生頗有悔意...之類

在1月6號我親自到法院遞書狀.我先到了檢察署收發處

他說已經送到法院了.請我送去法院

去了法院.他說查不到.請我送去檢察署

去了檢察署還是說他已經送去法院了.我便來回跑了半個多小時

到了法院找了一位查詢進度及案號的先生

他說他查不到.請我一個禮拜後再送

一個禮拜1月13號我跑去找那位先生.他給了我案號及股別.然後轉交給另一位小姐

1月14接到法院來電說法官已在1月13做出判決了.意思是來不及了

判決結果使是拘役30天

罰錢是3萬,我想...這有點困難.先生一個月薪水也3萬

如果先生提起上訴.可以判輕一點嗎?還是可以分期呢?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18:26

Dear 菲菲,

針對犯罪偵查中所得之證據已足認定被告之犯罪時,得以不經通常審判程序而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不須開庭,所以通常會很快收到判決書,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受判決後十日內上訴至地方法院合議庭。您須要或可以主張的理由應是您先生的犯後態度與你對他的行為宥恕等等作為爭取減刑之理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55

可以聲請分期唷。

Eric 104-01-14 14:48

您好 我2010年進入一家公司

2011年資遣

發現他們高薪低保

30000左右的薪水只保20100等級

薪資匯款紀錄是每個月5號19000元左右  8號再一次剩下的金額

帳號不知道有沒有一樣

請問這樣能算證據嗎?

薪資單以遺失

但同事的有留存

常態性給付一定是超過他保的金額

另外想請問追訴期是否為15年?

告他詐欺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高薪低報,可向勞工局檢舉,處行政罰緩,並可請求公司補足,如有損害,亦可請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4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投保涉及高薪低報可能涉嫌偽造文書,但是實務上仍有爭議。

2、告訴期間為20年。

3、薪資轉帳證明、扣繳憑單等均可作為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58

您好,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

補充說明實務上通常公司承辦人可能涉及業務登載不實之犯罪

但仍須視案情而定

本所有多項處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艾利克斯 104-01-13 15:07

您好:

法院裁定每月5日前給付撫養費,延期支付則視為全部到期,

我每月都有付款,只是無按照規定日期繳交,對方告知要提告

我名下皆無任何財產,只有固定薪水收入,

若法官裁定全部付清,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法院裁定全付,則本件接下來即是強制執行之問題,而您現在有薪資所得,除得扣您存款金額外,尚可以就每月薪資原則上扣三分之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若對方獲勝訴之判決,可憑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的財產,若您沒有動產,即可查扣您的薪資抵償,比例為薪資的三分之一。

2.依民法規定,撫養費屬屬於定期給付的債權,若您無法一次支付,或撫養費金額過,可向法官敘明原因,請求降低撫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艾利克斯 104-01-15 09:3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若對方獲勝訴之判決,可憑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

 

?您好:

?因當初有談好探視及撫養金額,是否會因此訴訟而將撫養金額再提高?

?目前薪資較低(較當初降了1萬)

?謝謝律師回覆

艾利克斯 104-01-15 14:08

您好:

因當初有談好探視及撫養金額,是否會因此訴訟而將撫養金額再提高?

目前薪資較低(較當初降了1萬)

謝謝律師回覆

陳亞 104-01-11 20:54

我在民國100年當時進入台灣人壽

與公司簽下一份契約

內容為 公司每個月發底薪15000 若是未做滿6個月

這筆錢必須退還

而我在兩個月後 由於跟主管理念不合 離開該公司

台壽那邊也請律師支付命令 我已經提出異議 目前進入要開庭的階段

我疑惑的部分是:

我每天7:40前就上班 直到晚上8~9點才能走

每天都在公司待超過12小時 假日(六日)也要求我們不能純放假

必須去找客戶 並且要回報跟對方談話內容跟狀況

我有確實在上班做事 也有招攬到客戶 替公司招到業績

這部分難道他不用支付我任何的薪水

而因為簽約的部分 就得將那些他支付過的薪水全部退還?

等於完全做白工

法定薪資最低連工讀生每小時都有100以上 這樣的話不就等於我完全沒有薪水 甚至連額外強迫留下來的加班時間 也都沒有所謂加班

我覺得這樣非常的不合理 

但因為一開始我簽約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就簽了 因此我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必須退還他這筆款項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訂契約,但若能主張證明您確實均有從事業務,本件仍有可能抗辯對方之主張,而本件應先針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進入法院由法官來審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契約規定之合法性加以爭執之,亦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業者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2 13:11
Dear 陳亞,這份契約對您的確不太有利,像這種勞資爭議在訴訟中都會進入強制調解程序,建議您先向調解委員說明,若須任何法律服務,請隨時與我聯絡,謝謝!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琳琳 104-01-11 14:25

律師您好:


我在懷孕期間老公家暴我多次,直到去年十月份我快生了(第一胎)他又打我和言語羞辱我﹑丟東西,因此我逃到娘家去躲著,自十月中旬到現在我都每天過著害怕陰影的生活,連在醫院我都不讓他靠近我和孩子,我為了保護孩子因此他連孩子一面也沒見到,最近他去申請法院調解告發我〝未履行夫妻義務〞要我2月初出庭調解!我想準備請律師

因我是因他家暴才逃離他,但他卻硬ㄠ說我離家出走,他還惡人先告狀去請律師,請問您法官會大概怎麼判?

他要跟我搶孩子監護權,他會家暴打人,但他薪水大約六七萬,依你法律經驗他拿的到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2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對方確實涉及家暴,則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不合法,且無法爭取監護權。 2、 當初是否有驗傷或就醫,亦或其他證據可提出?
Monica 104-01-06 13:51

103/12/31離職,原因是老闆經營健身房倒閉,已經有兩個月薪水沒發放給員工們,所以要資遣我(行政助理),節省開銷,一開始他問我要自動離職還是資遣(資遣費他會照實給),我當然要資遣阿!是他必須給我的,我也請他幫我再職離證明上蓋章,因為我要申請失業補助金,政府給我的權益我幹麻不要,這幾天,我朋友給我看他在社群網站上po文說:助理把辦公室用很亂害他整理了一個小時(我有證人我根本沒用亂!)、做事做很糟、請各公司不要錄用我!!直接毀謗我,公司只有我一個助理,其他員工是教練,他擺明了就是在說我!

這種行為可以告他嗎?

積欠員工薪水2個月,連資遣費也欠。

沈恆 (沈律師) 104-01-06 13:56

您好!

您可以對老闆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另可請求民事賠償,待刑事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可節省裁判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nica 104-01-06 14:1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對老闆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另可請求民事賠償,待刑事起訴後附帶 ... (恕刪)

要如何提出告訴?我會勝訴嗎?費用怎麼算?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6 15:45
您好,對於這種情形,建議您先保留證據,對他提起誹謗告訴,誹謗是針對所述事實不實致造成您社會評價減損,至於他欠負資遣費部分,各縣市勞保局都有提供申訴服務,您可先向勞保局申訴。 如有進一步的需求,歡迎您聯絡我。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希望有這個機會為您服務,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俟備齊人證及物證後,即可逕向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罪告訴,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進哥哥 104-01-05 15:05

律師你好從以前我就在扶養父母跟弟弟後來買了間房大家一起住但後來結婚我又借了信貸又要養妻小沒辦法讓他們予取予求後來房貸付不出來把房給賣了也把父母弟弟安置了地方但是父母親卻跟里長說我沒在養他們要我們去國稅局剃除扶養她們因為他們要領急難救助金之後他們領了急難救助金還嫌不夠又要脅我要付150萬我說沒錢他們就說我賣房有錢了我說沒錢他們就說給30萬我說沒錢但是每個月要匯一萬元說真的我壓力很大難道只有我一個小孩嗎我一個月才五萬元薪水難道我不用養妻小們嗎都照他們的意思了也讓他們去領了急難救助金為什麼還一直打電話騷擾我又威脅我還要去我軍中鬧難道當初買房跟銀行借錢不用還嗎信貸不用還嗎我的妻小不用養嗎我想請教律師如果以剃除扶養讓她們領了急難救助金我們還要負扶養他們的責任嗎如果真的想跟他們切割我們有辦法切割嗎扶養費有規定要多少嗎還是有付就算呢因為我受夠了很煩也連帶牽連妻小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扶養程度應依你的經濟能力為限,可先協調每個月你能負擔的金額,沒辦法協調的話,可減輕扶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4-01-05 17:04

您好!

扶養義務不會因急難救助金而免除,更不可能切割關係。但若您因負擔扶養義務而無法維持生活,可減輕扶養義務,簡單來說,此時對父母扶養程度應達到使扶養者及被扶養者生活水準相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您可先降低至能夠負擔之扶養金額對方

如果對方認為不夠,就由對方去向法院提出訴訟

在法庭中您再具狀並將相關生活費用負擔及貸款資料提出舉證

請求法院減輕扶養金額即可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P 104-01-03 12:54
您好: 想請問一件事情,我在一所幼稚園任教,園所於12/11遭教育局稽查,當下我和小班老師因非本科系所以被提出警告,如兩週內未改善,將雙方開罰,後當天下班老闆要我進辦公室去談,他就說一大堆,我回您現在的意思是要我離職是嗎?他說我也不願意啊!且我一次少兩位老師耶!我說可是您當初也知道我非本科系,但如今卻是這樣處理事情,且我懷孕耶!您要我怎麼去找工做啊?他回我也很無奈啊!後因太氣他的處理方式,我說明天再給您答覆,回家便告知先生,先生要我做至12/12離職,後因擔心拿不到薪水,所以只好簽他要我簽一張因個人因素而離職的紙,還要大班老師站旁邊當證人,且教育局要他兩週內改善,所以正常12/25小班老師理當也要離職,但是12/29老公上班前經過園所發現她沒離職,想請問: ?我還有辦法要他給我非志願離職證明書嗎? ?我還有辦法申請到失業補助嗎? ?對於因害怕拿不到薪水而簽因個人因素而離職,這樣有效應嗎? ?對於他繼續讓小班老師非本科系還繼續任職,是否有管道可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值得以訴訟解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值得以訴訟解決之。

Jaco 103-12-31 02:37


不想打擾各位大律師的時間,小弟就簡單的敘述重點囉~小弟今天收到公司發的存證信函,大約內容為下
【1.告知我早退大略幾天,要追回我的薪水5.6千左右】
(社區主委發Mail致所有委員告知我的工作時數、時間,甚可彈性調整及社區公告都有備份留檔做為舉證)
【2.告知我自己幾號開始曠職,依勞動基準法12條1項6款中止契約
(當日之後休假的班表我有留存做為舉證,根本是正常休假)
(當日的請假急診收據備留,有請公司高層主管帶班)
(有公司主管告知,並也是公司主管幫我帶班,程序上並無問題)
【3.告知我因為我服務態度惡劣,破壞公司形象使期無法繼續與社區續約,造成公司損失,要對我追訴】
(因兩屆管委會交接,所以我面對的是兩屆的主任委員,而兩屆主委對我的感謝,知道我的委屈難做人的LINE對話內容都有備留做為舉證)

與小弟有糾紛的是一間保全物業公司,小弟的任職職缺是社區總幹事,在剛進社區服務時就已經發現社區在溝通上有相當大的問題,對我們公司的印象也已經極度偏差,大廳櫃台甚至有公司之前指派的某社區總幹事不得進入本社區的標示。
小弟進入社區當時又正值兩屆管委會交接,所以需要處理的事項較繁複,而社區也並未配置秘書,所以總幹事外出執行社區事物是無法避免的!!
但在社區住戶針對我們公司意味濃厚的工作環境下,加上新任主委並不備受住戶肯定,且前一屆遺留下未處理的社區事物也必須趕進度,
不做不行,但做事情實在綁手綁腳.....任何外出(政府相關單位、銀行、外購採買、尋找廠商)都會變成住戶攻擊的焦點。
(有住戶找麻煩的對話內容備留)因公司與社區的合約剩不到2個月即將結束,發現這些問題後,我就已經馬上要求公司該區主管請調(對話內容有備留舉證),
因為我不想成為社區管委會與公司被攻擊的焦點,但主管不理會(已備留LINE訊息做舉證)再請社區主委致電給公司,主管還是不理會...(已備留LINE訊息做舉證)
因為主管的不聞不問,但身為社區總幹事,我必須保住社區主委在社區的執行權利,及報備目前我正在執行的社區事物,所以因為一封mail社區住戶下不了台到大廳與我咆嘯。(主任委員支持我做法的對話內容備留,該封mail也有轉寄給我該區主管)
因公司主管的不聞不問最後讓社區主任委員非常不高興,多次告知我發函要提早解約(LINE對話有備留)當時我還拖時間幫公司講話,說不必要提前解約(LINE對話備留)。
任職將近兩個月,在我不斷協商的狀況下,主管甚至誘騙我自己寫離職單(LIN對話備留),終於願意要讓我換社區任職,
但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我一進公司準備接手新的服務社區時,公司就先就給我一份試用期不合格的撤職令(有備留)請我離開,因為我並不熟悉勞工法,那我也只能默默的離開找工作吧.....但事情還沒結束,大約過了10天,公司同事告知我說公司又有發一篇懲處令,跟我徹職是同一天的,說我恐嚇客戶(當天請我離開並未同時給我),記大過一支撤職!!
並張貼在公司佈告欄(有照片備留)在這個行業閒話都傳得很快,公司這麼做根本是讓我無法在這個行業生存,更可悲的是,我過去在這間公司可是任職將近一年的主管,這要我情何以堪?
好吧..了不起不吃這行飯,我是單親家庭,還一個小孩要扶養,有工作比較實際吧!
但...事情還沒結束,公司現在再寄存證信函給我,讓我覺得真的欺人太甚了。
公司過去在勞資糾紛上已經是慣犯了,在我過去還任職於公司主管時就常常在接收調解信件,公司有錢根本賠不怕!!擺爛就等上法院!!
所以現在我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就我目前的狀況,公司主管明顯找替死鬼,推卸責任,再要我吸收公司與社區的扣款,所以我想請問,除了勞資糾紛我是否站的住腳,而我還能多付諸哪些法規做訴求給予這種黑心公司教訓呢?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08: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是針對早退扣薪的部份,倘若您沒有早退的話,屬於違法扣薪,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倘若您已經自願離職,則沒有資遣費的問題。反之,則有。

3、至於任意公告您恐嚇住戶的部份,則涉嫌誹謗罪,可以蒐證提告

 

 

 

Jaco 103-12-31 11: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是針對早退扣薪的部份,倘若您沒有早退的 ... (恕刪)

曹大律師您好:

總幹事其實屬責任制,在早退部分主委也有承諾彈性,至於扣薪的定義我該主張請公司提出證明嗎?

公司是以我試用不合格請我離開,我並沒有寫離職單。

公司捏造事實,蓄意隱瞞,公告我恐嚇部分,是在公共場合以圖文,有達到嚴重毀謗的門檻嗎?(函文有留)

目前公司寄存證信函,我該回復嗎?

若回覆,重點該放在哪個部分?公司若提告不成立,是否成立誣告

謝謝解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1:03

您好,建議您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Apple 103-12-30 19:3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小姑因病腦部受損嚴重,領有重度殘障手冊,智商退化到學齡兒童,說話不能完整說一句話,不太認得人.

小姑夫妻倆婚前婚後都住在我公公家.我公公家住有我公公,我小叔一家還有小姑夫妻倆,但是戶籍登記在這邊的只有一個小孩及我小姑.房子是我公公的,沒有貸款.公公已超過65歲,自由業,準備退休.我跟我先生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房子是婚前買的,登記在我的名下.尚有貸款.

上個月我小姑不能再住院,他先生要把人送回來,我公公不同意,他先生把人帶走後到現在,我們完全不知道小姑人在哪裡,問他先生也不說.

我小姑生病後,他先生把我小姑的存摺證件印章電腦都拿走,還去領了她的薪水,保險金等.醫療費他有支付,但是我公公也有借他一些錢,但他沒有還.我小姑之後可能可以領到退休金或是退職金.

我的問題如下:

我小姑的撫養義務人是誰?如果他先生遺棄她,人會被送到哪裡? 我小姑的先生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他先生一直認為,我公公的房子,將來他也有分,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把人接回來照顧,讓她們離婚,我們可以要求他把我小姑的錢,扣掉因為我小姑生病付掉的,拿出來嗎?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她先生可不可以要求回去住?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要賣掉房子的時候,會不會有甚麼問題? 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防止將來我公公的財產落到他的手裡? 目前我公公家裡還有一些小姑先生的東西,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嗎? 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我小姑的東西嗎?

11.  他先生可以不告訴我們她的下落嗎?我們有甚麼方法可以去找到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0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述如下

我小姑的撫養義務人是誰?如果他先生遺棄她,人會被送到哪裡?   小姑之配偶。 我小姑的先生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惟須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 他先生一直認為,我公公的房子,將來他也有分,是這樣嗎? 沒有,僅有法定繼承人方有應繼分。 如果我們把人接回來照顧,讓她們離婚,我們可以要求他把我小姑的錢,扣掉因為我小姑生病付掉的,拿出來嗎? 可請求返還小姑之財產,惟若離婚,則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她先生可不可以要求回去住? 若小姑配偶無與小姑離婚,待小姑去世後,配偶為其繼承人。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要賣掉房子的時候,會不會有甚麼問題? 為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而有不同處理共有物買賣之方式。 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防止將來我公公的財產落到他的手裡? 您小姑配偶非公公之繼承人,其僅能繼承小姑之財產。 目前我公公家裡還有一些小姑先生的東西,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嗎? 若所有權為對方所有,不可拒絕其搬走之。 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我小姑的東西嗎? 目前其為小姑之配偶,似不得不讓其搬小姑之東西。 他先生可以不告訴我們她的下落嗎?我們有甚麼方法可以去找到她? 若其配偶不告知您小姑之下落,可報警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廖 103-12-29 20:27

想請教各位律師們:

小弟的女朋友(當事人)於103/12/18日去某動產仲介公司應徵會計並錄取了,當日就向原就職公司辦理離職,並在103/12/19日正式上班,當晚該公司辦理聚餐小弟受邀前往,在餐會中該公司總經理認出了小弟的父母從事動產地政士,就於103/12/21日晚間八點傳簡訊告支當事人因為親屬為競業關係,隔天不用上班了。因男朋友不是親屬、且地政士與動產經紀人也非競業關係,應徵時也沒有告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不能為同業,當事人於隔天103/12/22日前往該公司請總經理給個合理的解釋並要求賠償,商談過程都有錄音,該公司總經理也承認是他們的錯並願意支付30日的薪水作為賠償

但在103/12/25日該公司總經理夫人向法院申請調解,意指勞保法規定只需支付當事人計4日薪資作為遣散費,故當事人必須返還其餘26日的薪資,且是當事人應徵時未據實陳述,無須賠償。   根據上述事實,小弟冒昧請教兩個問題   一:當事人需要返還其餘26日的薪資嗎?   二:該公司的惡意資遣,造成過年前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獎金,也不知何時能找到下一份工作的窘境,能否向該公司提出損害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21:48

您好!

雙方已經談好30日賠償並已支付,應認已經就此事達成和解。因此,對方不得要求返還26日金額,您也不能要求更多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9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和解條件為30日之薪資,對於對方請求返還26日之部分,可不予理會之,又關於對方可能涉及違法資遣之部分,可考慮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不須返還,因對方係自願賠償

2.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亦可主張雇傭關仍存在,可繼續工作並按月領取薪資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蒼蠅 103-12-29 18:41

我是一間 飲品店的員工  公司關閉

想諮詢問說公司欠我5個月又24天薪水

目前他算要給付的薪水 只給我2萬4  我沒拿

我一個月工作26天 每天12小時  

老闆把營虧  錯誤都算在我頭上

錯誤一杯飲品  被扣一百  玲玲總總 他扣很多

沒幫勞保  健保   我該如何自救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21:53

您好!

可先向勞工局申訴或請求調解,若沒效果就透過訴訟請求給付欠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0 00:01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唷!

蒼蠅 103-12-29 17:40

我是一間 飲品店的員工

想諮詢問說公司欠我5個月又24天薪水 我直接不做

目前他算要給付的薪水 只給我2萬4  我沒哪

我一個月工作26天 每天12小時

老闆把營虧  錯誤都算在我頭上

錯誤一杯飲品  被扣一百  玲玲總總 他扣很多

沒幫勞保  健保   我該如何自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ting 103-12-28 12:04

車禍發生在:103.06.20
我方二十二歲大學生,對方三十多歲。
我方當天騎乘機車,對方騎乘機車載兩個小孩,對方在我方右側,速度不快,所以我從他左側超車右轉進入巷子,因此對方擦撞到我機車車尾,對方連同機車跌倒,無法站起來,當下我立即下車關心狀況,因為對方希望不要叫救護車也先不要報警,所以我們搭計程車前往醫院,醫生當下檢查對方與他的兩個小孩有擦傷,也都有照X光檢查沒有骨折,我方也幫他負擔醫藥費,後來他認為應該請警察來做筆錄,對彼此都好,所以我們事後報案,與警察到車禍發生地說明情況,警察認為我方的責任比較大,因此有建議我方要在事後登門拜訪與關心,並找時間和解,對方也同意,但對方說他的駕照遺失,所以須等駕照重辦,傷勢較好後再去和解,警察處理完後,我方馬上替他找機車店修好車子損壞部分,就各自回家。事發隔天,我方也有前往對方住所拜訪關心。
之後幾天,也都用手機與對方連繫,關心對方狀況,並討論和解時間,對方也都用駕照遺失為由,說會再聯絡我。
對方在這段期間都有前往中醫推拿、敷藥,也有到醫院檢查,我方也都有關心狀況。
在103.07.14對方說膝蓋異常疼痛,所以醫生建議要安排核磁共振,檢查出來是十字韌帶斷裂,但醫生建議再觀察,還不建議開刀,因此對方之後都到醫院做復健、到中醫推拿與敷藥,在這期間我方也都有關心其狀況。一直到103.10對方說吃保健食品說有改善膝蓋狀況。
103.12.26對方邀我方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說在這期間他無法替家裡工作,所以家裡需額外請人代替職務,說明以後還是會開刀,現在也在吃保健食品,對方說醫生診斷證明說復健要1年半到2年(但我沒看清楚),因此開出50萬的和解金,對方主要是要當作額外請人的工錢,他也說明他之後會向我方強制責任險申請理賠
我方知道我方有錯在先,也很有誠意的想要賠償,但我方只是學生,只有兼職打工,所以薪水不高,對於50萬的和解金實在負擔不起,因此調解沒有成功。事後有去法律諮詢,律師也說對方的要求太不合理。

對方雖然在這幾個月的過程中都沒有為難我方,態度也很客氣,但想請問這樣的金額是合理的嗎?

當天因為沒有調解成功,所以有約下次調解時間,但當天並未事前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且申請後要等十四天才能拿到,所以是否該等研判表出來後,再去調解比較適當呢?

yiting 103-12-28 12:16

另外還想問,雖然已經過了半年,但如果對方先前有提告,我方會知情嗎?

壹、對方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

一、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二、看護費用,包括屬親間看護,需要醫生證明需看護看護期間。

三、其他增加生活需要,例如拐杖等。

四、精神上損害賠償,這個浮動性很高,可搜集相關判決,看他的傷勢一般給多少精神上賠償

五、車損

六、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需醫生證明無法工作,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通常需鑑定

貳,常見答辯:

一、主張我方無過失

二、項目答辯:例如主張對方未減損勞動能力;其傷勢不需看護車損零件部分主張折舊;精神上損害賠償過高。

三、答辯對方與有過失

四、抵銷。

五、強制險給付部分扣除。

六、我方已給付款項之扣除。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12:31

您好!

實際賠償金額包括是否需要保健食品及復健休養時間長短,都要有醫師診斷為依據,若金額無法談妥,則可交給民事法院裁判;另如果對方有於6 個月告訴期間提刑事告訴,幾週內就會通知開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2-24 15:39

各位好,小弟有一件事請問,日前我跟人發生擦撞,我加油出來橫切要走對向車道,切出車道時,左邊有一台直行車撞上我屁股後跌倒受傷,當下也報警處理了,隨後去醫院我也幫對方附上急診費用也馬上付錢幫對方車修好,當隔天要簽和解書時對方說肩膀骨頭也裂開需要一個禮拜回診之後才知道狀況,我也幫對方申請了強制理賠,現在對方要求工作請假的薪水賠償,請問我該怎麼應對,如果對方說要休息1.2個月要我賠償這時間的薪水這樣是合理的嗎?我該如何合理的賠償對方又不傷和氣與自身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2-24 18:40

您好!

不能工作的損失只有必要的休息期間可以請求,休息期間長短可要求對方提出醫師證明,能證明的部分才有必要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2-27 11:2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那請問如果他只提供醫生建議修養天數證明,假如是一個月的話我就得賠他一個月薪水損失嗎?假如這一個月之內他還是有陸續在上班我還是得賠嗎?還是他也必須提供公司請假天數證明,他請幾天我才需要賠幾天???????謝謝

小米 103-12-24 15:09

某天中午接到妹妹電話,她們公司中午近休息時間時,有員工說外套不見,當下公司要求所有員工打開個人置物櫃檢查,還有車子也要檢查(因為中午一小時休息時間,有事是可以外出的),因為家裡有長輩行動不便當時只有大姊一人看顧,所以打電話請我妹回去幫忙,因為只有一小時時間,所以我妹要求可以先檢查她的櫃子和車廂,失主和一位主管陪同下檢查我妹車子,看到一件外套,失主直接拿了起來東摸西摸並穿上,嘴巴一直說著:對!我的外套就是這裡有怎樣那裡有什麼的!並一口咬定這就是遺失的外套還一直質問我妹這件外套有什麼特徵?哪裡買?價錢?等問題,由於這件外套是我的,所以我妹也照實回答外套是姐姐的,而旁邊主管也咄咄逼人的質問我妹,失主有人證物證等,而當下外套已經被失主拿走,而我妹堅持她絕對沒有偷竊,但由於家裡有狀況她也急趕回家,也跟主管報備家裡狀況可以請醫院開示證明等,處理完一定會回公司絕非畏罪離開,當下我叫我妹請公司調監視器不然也可以報警處理,之後下午時候距離我上班剩一小時,我接到我妹公司電話,有位自稱是失主的阿姨(後來求證是其他主管),要我們坦白承認一切事情一切好處理,並要我馬上過去不然去我家,但我上班公司規定臨時請假需要自己買自己時間也等於是扣薪水了!我也溝通可能沒辦法臨時請假,對方就說要報警處理,我男友電話接去好聲溝通講道理並同意報警處理,結果對方就馬上掛電話了,之後我聯絡我妹就完全聯絡不上,我回打她們公司請她們要我妹給我一通電話(事後知道那位主管扣留我妹手機也沒告知我妹我有打電話過去)在跟男友一起向公司請假完,趕去了解狀況,我跟我妹也有物證也有人證證明清白,她們主管才說一切誤會沒事,該對我妹的道歉也沒有,我跟男友損失被扣薪水她們也沒意思想處理,請問這樣的誤會我有什麼樣的權利可以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跟男友請假處理的部分,在法律上不算是損失,因此難以請求。

2、您的胞妹遭對方誤解為竊盜犯,倘若該衣物外觀上十分相像,則倘若沒有故意散佈之行為,則亦不會構成名譽侵害。

3、不過您的胞妹倘若是遭對方強制扣留手機,則可能涉犯強制罪。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米果 103-12-23 12:41

我跟老公結婚兩年多   一個兩歲多的女兒 一個明年二月出生的女兒  我老公在十月份與別的女人在一起  對我開始不聞不問 他在臺中工作 我住在雲林的婆家  到十一月底搬到臺中跟他住  我發現那個女生的內衣褲鞋子衣服在我老公的衣櫃裡  還有信 還有那女生辦給他的手機 然後我又看到我老公寫好的協議書 之後又看到那女生的賴有他們親吻的照片  只是現在她刪掉了 我跟老公說我都知道了  我要我老公回來從新開始  他不要  他說他想自己一個人過生活然後又跟我說我們的婚姻維持到小女兒出生 我滿二十在辦理  我可以怎麼做?我不想簽字離婚  我想要告他們  不想要讓他們那麼好過:((

我老公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有儲蓄  甚至還有其他案底。  他現在薪水是一個月約三四萬左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就您所述的,有內衣褲放在衣櫃、照片等證據,可以提起妨礙家庭告訴。

2、離婚的部分,倘若您仍努力維持婚姻,在沒有符合法定離婚事由且沒有簽字的情形下,對方無法片面解消婚姻關係。

就您所陳述(婚姻)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wade 103-12-22 14:42

事情是這樣的 我目前在全家工作 因之前積欠銀行的關西 我的店長先借我5萬還銀行 但因為被店長家人知道後 要我簽下本票 而我11月薪水是今天12/22才有領 但是今天就是我的債權人拿我本票去找我的老闆在未知會我的情形下去向我們老闆索取11.12月的薪水 而我老闆也答應了 債權人也把本票轉讓我的老闆 但全程並未通知我 我事後才知道 那本票也未向法院申請裁定 請問 我的老闆跟債權人 是否有違法的地方? 或是我有什麼地方可申訴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2 16:52

您好!

您的老闆將薪水交給別人,並沒有按時發薪水給您,可向勞工局申訴。

但您拿到薪水後,還是必須拿錢去贖回本票,繞一圈結果並無太大差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2-23 00:03

 老闆未經你同意就把薪水轉交給你的債權人,

應該有為依照債之本旨給付的問題,要再付給你一次

至於債務部分,對方如果因此同意消滅你的債務,你如果不願意接受,還是要付清償責任

小萱 103-12-20 16:22

事情發生於11/21號   我騎機車他開車

他在前方路口停下來 路口是閃黃燈 我不知道他要左轉 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他要撞過來時我有按喇叭聲我就連車帶人摔出去

 (我雙黃線超車 從車身左結果側騎過去) .....

初判表跟現場圖也出來了 雙方都寫 (違反特定標線禁制行駛)

我今天就打給對方 問他說約哪個時間和解  他回:我全部都交給保險更司處理

 當初是你跑來撞我的  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你聯絡

(至今 保險公司都沒有與我聯絡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去申請事故資料)

我掛掉電話心裡想我只是抄車並不是撞他 他當天有說 他沒有看到我在後面  那他是不是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上坡路段我時速40-50          

給我的感覺  他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推給保險公司 

1.我只有強制險沒第三責任險 所以他車子擦傷費用我需要全額賠償嗎?

2.他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他須賠償我車子的損壞跟受傷的醫療費

還有 做完筆錄 他在警察局門口等我 他在登記聯背面空白處上寫(對方受傷 嘴角 及手傷其他身體無不得追討)  我問他說一定要簽嗎? 他說要 免得我之後有什麼後遺症向他討錢  於是我就簽下我的姓名跟電話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益嘛?

還有 我受傷期間根本無法上班可以向他申請那幾天的薪水嗎?

受傷抹藥的紗布 那些 可以申請費用嗎?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唷!

小萱 103-12-21 09: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小萱 103-12-21 20: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就有關您所提(車禍過失傷害理賠)刑民事,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均仔 103-12-19 18:51

請問我是直行車,再網狀內對方再我前方,突然左轉,害我反應不急造成車禍,後續對方說沒看到後面有來車,後來再某醫院觀察後他說手骨折,再當天又轉回去原本擔任護士的醫院,後面本人要去探視對方拒絕,但是本人還是有去醫院探視,觀察對方根本好好的沒有任何手部骨折跡象,後續聯絡對方都沒有回應,直到調解對方拿出醫生證明,說有開刀,而且後續一張,一張,一張月開出休養證明,而且要去三個月薪水,請問這樣可以嗎?

註明,我可以請法官去她第一次受傷的醫院看X光的證明嗎?不然對方是護士再原本的醫院要開證明感覺太簡單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有質疑,可以請對方提出,避免在事實未明的情況下和解。(日後難以推翻)

2、又有關於肇事責任的部份,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103-12-19 16:40

我在12/18我收到一張法院執行命令 是債務扣押執行命令
內容是由第三人也就是我現在任職公司要對我強制扣押三分之一的薪資 

欠款數是七萬一千元

先說說我這筆債務內容

我於101年11月有向一位友人也是工作上的配合廠商借了一筆5萬元借款

當時並未寫過任何借單  只有一張對方匯款單

之後於102年4月對方邀請我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一職  

我也就於102/04/29日開始任職  任職過程中有向公司預借薪資  總數共2萬1千元

而在102/06/05因我在個人臉書上發表了公司?部職員的工作態度及表現

隔日06/06老闆就要求我立即交接所有工作要我離職將我解聘   因當時彼此產生口角也就氣沖沖的離開  也沒想到薪資部份

後續  老闆主動與我聯絡要求還款並對我提出詐欺告訴  最後以獲判不成立

後續我有主動致電與老闆協調還款事項  要求先扣除薪資後並提出證明再做還款動作  對方卻不予理會  要我先還他七萬一後再跟我談薪資   當然錢出去了那有可能再回來  所以我也就未答應   此事之後彼此就再也沒做過任何協調

現在對方卻向我提出強制執行 而當時的預支新水部份卻未被扣除 更別說我有沒有領到任何薪水

現在幾個問題

01:當初口頭上承諾每個月3萬元底薪屬責任制 獎金另計 但因為當時是朋友關係  所以也都沒有完整的任職書面資料 只有名片及與客戶聯繫的相關文件宣傳廣告可證明我有在該公司任職業務經理

02:當初任職與公司投健保日期也不同  我是4/29到職 6/6離職 當時離職還是被臨時通知當場解聘 而對方確是只從5/20開始投健保~到6/6止(我有健保資料) 當時也沒任何資料可證明我是4/29到任 就彼此口頭說說就去上班了   目前可證明有在該公司上班的資料只有預借薪資簽單  還有就是其他相關同業人員可做人證  證明我是何時任職及何時被解聘

03:還有2萬一千元部份的簽單有分為兩種 一種是預支 另一種是零用金預支
預支是我預借薪資的 而零用金預支是當時老闆讓我用於行政雜支及交際應酬使用但對方卻把這些都算進去我借的款項內  當然也是口頭上承諾

04:簽單可證明我曾經在那邊任職過嗎??
05:但任職天數證明確無法提出 只能有相關知道的人員可證明我任職的確實天數 因為有到一個月以上時間  關係著薪資多寡  人證可以做為證據嗎?

因對方是只從5/20開始投健保~到6/6止  跟我上班天數不一樣

06:我可以透過第三人(現在任職公司)提出異議嗎?

07:或是有其他辦法先申請停止執行命令

08:我陳述內容可做為停止執行命令嗎?

09:執行命令是12/16寄到我現在公司  我要在多久內提出申請

10:有其他方法嗎?

 

最後欠錢還錢  我只是想要求扣除薪資部份  謝謝

小康 103-12-17 22:36

我在6月17日開創飲料店,在當時總店要我簽加盟合約,但是他說加盟金不需要也因此在合約上把加盟金部分劃掉,而店內所有器材有是我跟合夥人一起購入,三個月內我算出來虧損12萬因此我們不想繼續虧損下去,期間有給總店5萬4千多元當預購冰淇淋或貨款的訂金,但是總店也沒跟我們說冰淇淋機已在他的分店擺放測試機器一個月多,當要拿回那比預定金來周轉店內的開銷時,總店才跟我們說已拿去付冰淇淋訂金但機器一直放置在他們分店內,導致我們連員工薪資都付不起因而想要把店關了,但是總店就說這樣對加盟合約會有違約行為要求要我們繼續開下去不然要我們賠違約金,但是我們沒錢再叫貨沒錢給員工薪水怎麼繼續開?因此自己就把店關了,期間他自行向我跟合夥人雙方家庭的父母?違約金事宜,也聲稱說我們這間是直營店,後來他也寄了存證信函給我們要我們支付違約金與冰淇淋機的錢於三日內初面說明,我們照實三日內出面說明時要他簽名於他所寄的存證信函,他就說句[那不用談了]就走了,現在寄法律支付命令給我們要我們之付委約金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的信函,但是在合約裡面也有提到甲方(總店)必須提供乙方(我們)做周邊市場調查及活動的計畫與員工的訓練,他們也沒實行那是否他也違約?而還跟我們說他那裏都有錄音這會不會牽扯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抗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該支付命令異議,使其轉入民事訴訟程序,若待二十日後,該支付命令確定,對方即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建議您在收受支付命令二十日內先聲明異議,因後面涉及契約解釋之問題,建議儘速委任律師代為撰擬答辯狀,以維護權益。

又若錄音內容為你們間對話,因對方也涉及其中,應無妨害秘密之問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程序上,先對支付命令異議是對的。

二、實體上,你問的問題多數涉及你們契約怎麼約定,不同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宜拿加盟契約律師討論。

以上,加油!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Joan 103-12-14 20:34

本人於今年十月下旬載下班的母親返家時,與人(下稱A男)發生車禍,對方逆向,我受輕傷,母親卻是右腳骨折,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說明需休養三個月。(已申請初判報告表,責任在A男)

這段時間內曾欲對方面談試圖和解調解途徑,然而在賠償金額方面談不攏,目前已經決定走民事訴訟。只是目前問題在於,母親休養三個月,這三個月的工作薪資我們這一方欲向A男求償,母親薪水實領扣除勞健保是三萬三千元左右,但向公司請領薪資證明,薪資卻只願意開立最低基本薪資,也就是一個月不到兩萬元。

我想請問的是,在求償工作薪資這部分,我是否能求償到三萬多的實領薪資?如果能,該如何處理?(母親公司自始至終不願開立三萬多元的薪資證明,我們這一方只有寫明薪資多少的新資袋,母親工作是時薪制。)

如果不能,是否就只能以最低基本薪資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責任既然在對方,建議於六個月內直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以求與對方和解主張勞動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及鑑定報告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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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薪資袋本身及公司匯款或銀行每月薪資存款紀錄都可以作為母親之每月收入證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YU 103-12-14 13:23

本身21歲已成年,目前大學在學,有打工

在12/12收到地檢署傳票告知下週四開庭。

在10月底的時候,因為薪資不足以支付當月生活費,至網路聊天室尋找援交

暱稱有缺錢字眼,當下就有人(員警)向我私密對話,聯絡方式交換後,進一步的

金錢,安全性行為不使用特殊藥物,赴約地點時間

本身有赴約,想當然的馬上被警方帶去派出所筆錄,警方本身在筆錄前向我說明在網路上暱稱有[援],[缺錢]字眼,就足以構成犯罪,我回答警方我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警方告知我才知情

筆錄過程中,我皆已坦承也說明因為本月薪水不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學校學分費支出,所以導致以此方式賺取金錢,當下我也已經知錯,之後不敢再這樣,警方有跟我說這一定會開庭,警方也向我說,開庭你只要有悔過,坦承不對,下次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95%以上。

筆錄過程警方有說需不需要律師,我說不用。那麼我本身這樣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我自己就好?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當下被警方帶去派出所也罪證確著,也不能夠隱瞞欺騙什麼,本身也不會也不懂怎麼欺騙,騙人很快就被拆穿。

1.我若直接向檢察官說明實情,認罪,初犯,有悔過心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大嗎?

2.需要請律師嗎?

本身真的怕被判有期徒刑,這樣我的學業,我的家人,因為這樣對我失望。

想請求各位律師,有什麼方法方式可以幫忙,協助?

這真的很重要,既然事發了,庭上我也會坦承過錯,直接面對。

麻煩各位律師可以幫忙協助了。 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法律小學生 103-12-14 14:41

大大你好 因為你這已經涉犯法律了 而還是網路上公開表示要援交

            之後是一定會被移送法庭的  建議你一定要趕緊處理 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為您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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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唷!

一、有判五個月易科罰金十五萬的前例。

二、這就是為何那麼多律師建議你認罪爭取緩起訴的原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lin 103-12-14 07:49

我的信用卡和帳戶是同一家(A),薪水基本上是存別家B,因為人海外出差,下周回台領錢的話要存A的帳戶離家裡比較近,但今天發現前幾天存進A的2萬5沒了,信用卡的可使用餘額卻多了,信用卡我這陣子是繳最低應繳金額,所以我想請問是不是因為我都繳最低金額所以才扣我帳戶的錢,但我並沒有收到銀行的告知,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4 12: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當初開戶的契約條款均有債務逕自抵銷條款,因此此部分只要符合契約約定,銀行並無違法

2、不過建議還是可以致電銀行查詢,倘若銀行違法扣款,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KenChi 103-12-11 22:4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案情說明如下

今年5月我看到徵才廣告,徵才的底薪是36000起

便上前去應徵。薪資架構如下:

底薪(20000)+全勤(6000)+輪班津貼(4000)

另外出勤獎金(6000)元左右。詳細說明如下:

出勤天數超過16天,1天加給1000元,最多給付10天

每個月大概平均22天上下,故平均6000元的出勤獎金。

雙方條件談好 我便5/21日進去該公司服務

薪資也照雇主剛開始都按照當初條件實施

但因為想轉換跑道,故在上個月(11月)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手續乾淨,也完整做完整個月,無曠職,早退之記錄。

但12/10日在領薪水時,少了應該領到的出勤獎金18000元。

回去該公司拿薪資

裡面主管卻說 老闆說離職的員工沒有出勤獎金!

使我原本預計好的生活開銷受到影響。

 

電話去要卻得到要理不理的態度。

12/11日看到原本1111人力銀行放很久的保障底薪36000已經被改掉

顯然雇主惡意的扣薪。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辦?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2-11 23:34

您好!

雇主不得任意扣薪,因金額不大不適合訴訟,建議您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主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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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44

建議您可以直接去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柚子 103-12-11 13:23

我在全家上班,之前有拿客人買東西的點數累在自己的Happy Go 裡,店長都知情,我也當他的店累,我也幫他累過,副店長自己也拿客人的點數累過(客人不知情的情況),現在我要離職了,公司卻告我侵占,而且還扣壓我的薪水,請問該怎麼處理?我該如何自保,並拿回我的薪資?

沈恆 (沈律師) 103-12-11 14:03

您好!

公司不能隨便找理由扣薪,您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您的行為確實涉有業務侵占的可能,公司可依法提告並要求民事賠償,這一部分建議與公司和解,若能順利和解,即可爭取檢方緩起訴或法院緩刑之可能。

2.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勞工薪資,即使您們間有糾紛也不行,雇主必須透過協調或是依法律程序求償,您可向勞工局申訴,但因您有業務侵占的問題,盡量還是先與公司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培(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1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您可爭執系客戶不需要之點數,而已得客戶同意受領點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7: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雇主剋扣您之薪水,但您亦須提出證據證明您無業務侵占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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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12-10 02:11

你好想請問去年離婚有載協議書上寫每個月給前妻一萬五贍養費、我薪水三萬當初想和好就答應他、兩個孩子監護權都在我這、現在我開銷不夠用、我一定要給這筆嗎他說不給他要去強制執行請法院重我薪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贍養費的部份,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倘若我方拒絕履行,對方可以提告請求法院命您給付,之後並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倘若您要提出抗辯,可以於訴訟中提出。

 

 

1. 依民法規定,只有判決離婚、對方無過失、對方因離婚限於生活困難,才有權利請求贍養費,協議離婚本來就無贍養費問題,但既然有契約並同意給付,還是必須受拘束

2. 對方都未負擔小孩扶養費的話,可起訴請求,包含過去未付以及未來應付的部分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0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前妻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小孩一個月約一萬二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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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 103-12-09 18:58
你們好 (當時發生車禍時未滿20歲) 早上騎車去打工路上 看到前面紅燈了 我準備向右靠停紅綠燈 而對方駕駛(摩托車) 往我行車路線靠過來 而我為了閃避擦撞到旁邊的施工圍籬 然而撞到他的後照鏡。 他是騎豪邁125 我是騎擋車 T1 而我的車是完全不能騎(修理2500) 他的卻還可以「騎回去」(修理6100) 6100都可以買一台二手豪邁了。 當下他還可以爬起來走路 而我跟我學長(雙載) 卻滿身血。 我第一時間爬起來關心對方駕駛。 救護車來時 我們雙方並沒上車 因為我趕著去上班 在公司搽藥 而對方卻可以走路去開他家人開來的車回家 開車萊的那個還可以把它的摩托車騎回去 而我那檯是完全不能騎, 警察做完量現場後 各自回家 沒想到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時 到調解現場對方開25萬元的天價叫我這個還在讀書得學生賠 我當下並沒要求任何賠償。 25萬元(三個月的薪水12萬,10萬元得精神賠償,七千元醫藥費,六千元修車費) 等等得?? 對方自己去醫院診斷是:右腳小拇指閉鎖性骨折。 然後調解失敗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我反告他過失傷害 當下檢察官前對方說我們並沒誠意要賠償 (但是我們車禍發生後有意願要去找對方商量 以及送些水果給對方 對方拒之門外) 檢察官判決 叫我們在調解一次 結果也失敗 對方要求金額一樣 然後車禍委員會 講解車禍發生過程後?? 最近判決單出來了 刑事上 法官判 在調解一次 他說我從後面擦撞道對方雖然有錯 但對方阻擋到我行車路線 也有錯 判回重新調解 但又來一張 刑事附送民事訴訟單 金額要求賠償25萬 這該怎麼辦? 我們肯賠 但金額太高 跟對方說了 他們依舊要25萬 (我當時未滿20,還是學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鑑定結果,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損害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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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 103-12-09 15:36

我在現在公司工作了一年

工作時間晚上11點到早上8點    

1.至今沒領過加班

 

2.薪水約36K  但勞保的部分只幫我投保了19K

 

 3.公司部分 遲到一分鐘扣10元,請假一天約扣1200

我知道遲到扣的部分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更誇張的是  扣薪沒有上限  有時候甚至扣超過了一天薪水 

雖然遲到我知道自己有不對 但我主張應該扣到一天薪水就要停 

怎麼能夠變成員工貼錢上班??

 

以公司規定來算  遲到兩小時就算一天沒薪水了 

聰明人超過兩小時就會直接請假了 

但我任職於大夜班  只有一個人 無法請假

所以常常即使遲到超過了一天薪水還是去上班 完成工作

但近兩個月發現 扣得實在太誇張了

有時候去上班一天 被扣2500  2900 

根本等於貼錢再拜託讓我去上班一樣

 

最近發現一個月被扣薪22500  完全超過月薪的3分之1了   

 

認為不合理 

 

想尋求法律途徑   

不知道該怎麼辦?

公司不是轉帳的 是領現金的  所以沒有薪轉證明

每月薪水 只有附一張小小的3M便條貼  

上面載明 姓名(月份)、薪水、紅利、扣勞健保、扣遲到、扣請假 

沒有蓋公司章  

但我有收集1月到11月的便條貼 

以及有拍下11月的出勤卡照片 

不知道這可不可以當作輔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加班費的部份,要看中間是否有給與休息時間而定。

2、有高薪低保的問題。

3、扣薪的部份,有關於無上限的部份可以主張不合理。

4、可以備妥您所述的薪資條、出勤卡等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alents 103-12-08 14:13

11/5日加班時,我的右手中指前端被老闆的兒子操作機械不當導致壓碎傷,緊急送醫縫了2針,因無法上班,休息至12/2時,手指目前尚未痊癒,但是因為老闆娘說拿了我的驗傷單(診斷證明)去申請勞保,但說什麼勞保方面不給付,但因為受傷期間依然要我全薪,所以要求我於12/3日正式恢復上班。我想請問,除了我原本應得的薪資外,我是否還可要求其他賠償或補助? 

 

目前情況,中指指節微腫,無法完全彎曲,指甲尚未長出,無法完全使力。 

薪資方面,我的薪水部分有給,但是扣掉了我的全勤獎金。 

醫療費也發給我了。 

最後我想問的是,因為我是被老闆兒子弄傷的,這部分我想要求精神賠償的話,應該要求多少才算合理? 

如果談不攏,我告他業務過失傷害的話,他會有什麼樣的刑責?

Talents您好,

1.按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過失傷害一般是判罰金。

3.精神賠償,法院一般判決偏低。建議你先用談的,可能會比走法院判決佳。

律師

kelly 103-12-05 02:15

律師您好!

我有提問過,非掛名的老闆要我拿出100萬解決這樣事,不然會請律師存證信函和去法院提告,我會吃上官師且會被關刑期十年..........

說要告我掏空資產(說我拿了公司房東退租的押金會退也是房東看我們公司倒閉領不到薪水才扣掉一些要繳的費用才退因為租不到一年說這樣就算掏空資產?)

還是律師何時方便可以和您談需要付費嗎?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已經揚言要提告了,且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比較煩雜,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 2、 您隨時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高 103-12-04 20:51

因父母親皆為重度殘障人士,原都有領取殘障補助,現因二兒子有房屋的買賣收入導致津貼被取消。而二兒子從出社會有工作能力開始就都沒有養育父母,且對於父母親都不聞不問。大兒子有與二兒子協商過共同撫養父母,但他拒絕接受撫養。大兒子有自己的家庭要維持生活,且又有兩個幼兒要撫養,因此能力有限。二兒子目前是單身狀況。

1.因他買賣房屋有獲利,而導致殘障津貼取消,且又拒絕撫養

2.母親目前有在上班,但薪水微薄;父親因身體狀況無法工作

3.目前父母親是靠微薄薪資與津貼補助和大兒子每月的生活費在過活,現殘障津貼因二兒子房屋買賣之收入因素被取消,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是否可控告二兒子遺棄?或有何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二兒子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可由父母對二兒子提出給付扶養費之訴訟

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訴訟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17

您好,不會構成遺棄,但是可請求扶養費用。 

艾利克斯 103-12-02 13:44

您好:

       若因換工作導致薪水調降及另有其他子女撫養

       是否能向法院申請撫養費調降?

您好: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對於全國各縣市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所為「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之調查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因收入下降導致經濟能力不足,是可向法院請求減免所應負擔的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艾利克斯 103-12-02 14:3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對於全國各縣市家庭 ... (恕刪)

 您好:

         目前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分配撫養費,

         如果向法院申請減免撫養費,需準備哪些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擬民事起訴狀,請求酌減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onic 103-12-01 22:46

您好:

今年某月我去飲料店面試,面試時店長有拿出合約簽約,我看完之後沒什麼問題,之後我在那裡做完五天就提出辭職(因為不適合),店長說要完成交接才能,之後他說那時候合約上有說,需要完成交接才能完成辭職,其實自己不清楚有沒有看過那項,合約裡面還有一條就是前七天是試用期,如果在中途離開,就不支薪。

 

請問一定要完成交接才能離開嗎?

另外就是我只做完五天,我這樣能拿到薪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依約交接,倘若公司受有損害,公司可以求償

2、適用期的部分,除非公司有給予相關的福利用作抵充,否則仍應給予薪資

3、倘若公司有違法之虞,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茹 103-12-01 01:16

管委會支付主委10000元,財委3000元,副主委1000元,監委1000元薪水合理嗎?
42戶封閉式住宅區透天如有少數不同意,如何處理管委會的做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基金的使用,必須法律規定或是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決議授權。

2、就您所述的情形,倘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決議未授權,則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並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