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江 105-05-21 08:25

受害人:是否可以已"證據充分無其餘補充"不出席,

如何請假致電檢察官還是以書面向檢察官請假。

如開庭未到,是否會因此直接結案

被告:非常肯定會無罪,是否可以透過請假或者直接不出席(含偵查庭及開庭)

怕為簡易判決,還要再另行上訴附民事賠償

實務上有沒有辦法在簡易判決前就提出附民事

(聽人說收到通知簡易判決很可能已經結束,會導致來不及提出附民事)

您好:

若為受害人,檢方則以證人方式要求出庭,因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若無正當理由沒到庭,恐被處以3萬元罰鍰。刑事案件傳喚被告到庭,若被告不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可透過拘提強制出庭。 依照刑事訴訟法,只要刑事案件在檢方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因此您只要收到簡易判決書,就代表檢方已經決定起訴,這時候您要立刻撰寫書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等到法院派決就無法再提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20:41

若以受害人身分傳喚,可以請假,不去也不會受處罰,但若以證人身分傳喚,則有到庭義務。被害人若不出庭提供犯罪資料,對被告會較有利,是否結案則需看整體進度而定。起訴後才能提附帶民訴,且起訴後於判決前應盡快提出 。

小江 105-05-21 23:34

因為家居離島,如需返台在經濟上無法負擔,

如果管轄權被移回台灣,是否可以申請改由案發地為管轄。

海寶 105-05-20 19:26

我是被告   請問如果是民事案件 可否自己不出庭叫律師出庭既可?
那如果是刑事呢? 是不是地檢署 或刑事法庭  都可以請律師代打? 

 一、民事案件委任律師的確是原則上可以自己不用開庭。

二、刑事案件看是被告的立場還是告訴人的立場。

三、被告的立場並不是找了律師你就可以不用到庭,傳票上通常會寫抗傳即拘,這是真的。

四、告訴代理人的話如果檢察官堅持,或進入法院之後法官堅持你還是要去開庭表示一下意見。不過有一些案件檢察官跟法官也不會堅持,曾經有告訴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檢察官及法官也沒有刁難的[要看你的案件實際狀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乙乙 105-05-19 20:17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您好:

對方是否有受傷,及對方主張受傷之日期是否有誤,這些都需要對方有提出診斷證明書才能佐證,至於賠償金額,實務上絕對不可能像對方所稱如此鉅額。

再者,也並非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就一定會判刑,法官仍會審酌相關事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阿毛 105-05-19 18:24

律師您好 我因提款卡被盜用人頭 變成被告幫助詐欺@@

5/10有趣地方法院開一次庭 然後法官說還要再開庭

5/31又要在開庭 我想問一下 要開庭幾次@@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9 18:27

一方面除了要看你的答辯是認罪還是否認外,另外就是法院調查審理情形而定,這是法院職權無法一概而論。

阿毛 105-05-19 18:39

那請問律師 法官還沒問我認不認罪 他說調查證據 可是調查的道嗎@@ 因為聽很多人說 很難抓到人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9 19:05

法官審理的就只有檢察官起訴的部份,抓不抓的到是檢警的問題,在法院都是抓到且起訴且有搜集到一定證據的。

法官調查證據其實就是檢察官起訴的卷證以及要傳喚的證人等,另外若您這邊不認罪,您有無證據提出供法院調查,這也是法院會調查的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類似案件,仍有不少無罪判決之案件,若符合法扶資料,則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律師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許熊熊 105-05-19 16:43

我老公有天早上第2次帶他表姑姑跟姪子(2-3歲)回我們家,隔幾天表姑姑威脅我老公和解,不和解就告我老公性侵

手機被對方搶走刪掉對話紀錄了,大樓監視器看得很清楚表姑姑沒有被脅迫的樣子,都是自己牽著小朋友進出的

我們家斜對面就是警察分局,如果真的性侵,應該可以直接去報警才對

表姑丈也有用臉書私訊我,裡面也有一段語音檔是說 "你要破壞他們家庭..." 很小聲只有這樣而已

對方報案前和解金開36萬,我老公也傻傻的簽名了,是家人告訴對方不會付才去報警的,表姑姑有去驗傷

筆錄是否認有性侵對方的,現在被告妨害性自主偵查中,我老公也有測謊,可是沒有過

這樣算不算是仙人跳啊?我們需要和解嘛?不和解會不會被判刑?

你好:

性侵害案件只有加害人跟被害人在場,而被害人只有2至3歲有可能是在事後才告知父母。 為何要和解?而測謊為何未通過?如果無法合理說明,原則上檢察官就會起訴加重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最高法院99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妳老公已經與對方和解,但未支付任何款項給對方,民事上要受和解契約拘束,雙方無法再爭執,由於妳老公沒有支付和解金額,會影響法院對於量刑之判斷,應儘速籌措款項支付給表姑,以免被重判。

1. 有沒有強制,實務上除了告訴人的證詞外,還必須要其他證據才可認定有罪,不能僅憑告訴人片面之詞。

2.測謊是可以拒絕的,依台灣目前測謊的作業程序也不夠嚴謹,準確度並非很高。但既然已經測謊,也未通過,就必須要爭執測謊的證明力,調閱測謊錄影光碟從測謊前面談、問題擬定方式等等程序事項切入打擊測謊證明力,以減輕未通過測謊之傷害

3.和解書內容為何?承認了那些事情?必須要先釐清,才能判斷和解書的證明力。

4.要爭執和解書的法律效力,要有證據證明被詐欺脅迫下才簽和解書的,來撤銷和解書的意思表示,否則就必須依照和解書所定金額賠償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予以起訴,起訴後應先閱卷,以確認日後的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地檢署檢察官很有可能起訴您配偶妨害性自主,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為您配偶撰擬準備狀、答辯狀,並準備交互詰問,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9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地檢署檢察官很有可能起訴您配偶妨害性自主,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為您配偶撰擬準備狀、答辯狀,並準備交互詰問,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5-21 00:18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尚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暖羊 105-05-19 13:32

您好:

公司在2015年7月強迫我簽屬自願離職書,當時離職書上僅有簽名,日期欄位是空白的,現在公司說我不適任要我自請離職不發給資遣費,若我不肯自請離職,就要用一年前所簽屬的自願離職書當證據說我是自願離職,請問這張自願離職書目前仍有效力嗎?公司可以依此不發給資遣費嗎?

如果雇主自己填上要我離職的日期,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

感謝大家協助,我再說明清楚點

當初是被雇主以工作不力為由要求簽屬自願離職書,當時很多人被要求簽屬,如果有簽屬者就可以留下來繼續工作,此書為制式格式都是用電腦打字僅留當事人簽名欄位,印象中內容記載本人XXX因個人因素願自請離職....,簽署日期被要求不得填寫需空白。

簽屬後仍照常在公司工作服務至今,但卻會不時被告知你有簽屬自願離職書,我隨時都可以要你走人不給你資遣

你好:

你簽署該自願離職書後仍然繼續上班,顯見你與雇主並無任何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勞動契約仍然繼續有效。 雇主無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規定之事由無法片面終止契約,雇主若變造你簽署之自願離職書,會構成變造私文書罪或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雇主若無勞基法規定之事由擅自終止勞動契約,可以起訴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給付薪資,或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起訴請求請求給付資遣費。 可先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進行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9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釐清當初?何簽立該自願離職書。

2、另外,倘若您不願自願離職,必須拒絕再行簽立。

3、倘若公司要資遣您,您可以拒絕,或是要求資遣費,倘若公司有違法情事,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1. 如能證明被強迫簽寫,證據力就很薄弱,這時候能否請求資遣費就必須看當初離職原因為何,雙方並應舉證相關事證。如果證明當初離職原因很困難,也可考慮主張僱傭契約仍存在。

2.沒有偽造文書,但可能涉及變造文書,但一樣要證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暖羊 105-05-19 14:34

您好:

公司在2015年7月強迫我簽屬自願離職書,當時離職書上僅有簽名,日期欄位是空白的,現在公司說我不適任要我自請離職不發給資遣費,若我不肯自請離職,就要用一年前所簽屬的自願離職書當證據說我是自願離職,請問這張自願離職書目前仍有效力嗎?公司可以依此不發給資遣費嗎?

如果雇主自己填上要我離職的日期,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

感謝大家協助,我再說明清楚點

當初是被雇主以工作不力為由要求簽屬自願離職書,當時很多人被要求簽屬,如果有簽屬者就可以留下來繼續工作,此書為制式格式都是用電腦打字僅留當事人簽名欄位,印象中內容記載本人XXX因個人因素願自請離職....,簽署日期被要求不得填寫需空白。

簽屬後仍照常在公司工作服務至今,但卻會不時被告知你有簽屬自願離職書,我隨時都可以要你走人不給你資遣

碰碰 105-05-18 18:52

您好請問一下大家

我去年8月因為持有及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到10月判緩刑

我也都乖乖ˋ去上課執行緩起訴..但在12月30號因為一時衝動我又使用了毒品被警察抓到..到現在還是沒有人任何的動作也沒有開庭..我那時真得是因為衝動想要跟檢察官表示我的想法...我有請律師寫狀紙...到今天為止.我也沒有在用毒品該上個課跟緩起訴的所有規範我都有遵守..年初時我有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我的案件被分到第一案的檢察官書記官說我現在不能做啥但要乖乖地遵照緩起訴的所有事項..也不要再用毒品跟被警察抓了...上個月我打去地檢署問我的驗尿被告還沒有出來..通常會這樣久嗎..請問一下檢察官可能會想看我緩起訴的表現再來判決..我第二個案件嗎....而且就大家知道的我第二案件通常會判怎樣嗎..我ˋ知道吸毒是我的不對我所以我也找律師寫狀紙我也都有遵守緩起訴的要求..有人可以大概回答我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8 19:12

您好,

 

1、因您於緩起訴期間內再犯,原則上緩起訴會被撤銷,第一案和第二案會合併一起偵結起訴,交由法院判刑。

 

2、您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碰碰 105-05-18 19:2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因您於緩起訴期間內再犯,原則上緩起訴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當初就有找律師寫狀紙了....時間過了將近半年卻一點動作都沒有..在觀護人那醫院還有上課的地方..好像都沒有收到我緩起訴的通知..上個月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偵查中...所以才想知道檢察官有可能想要看我緩起訴的表現再來判決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8 22:40

緩起訴期間若因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遭檢察官起訴後,檢察官才有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您後面的案子還沒有被起訴,目前還不會有撤銷緩起訴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二級毒品驗尿呈陽性反應,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在緩起訴期間內驗尿又驗到陽性反應,檢察官通常會直接撤銷緩起訴,舊案與新案會再一起起訴。

阿烈 105-05-18 18:01

各位律師以及法律專業人士大家好,此文略長,請見諒!

家父六年前家境貧寒,身體又不好,還要扶養四個年幼小孩以及母親,

在家中經濟全仰賴他的情況下,聽信友人邀約一同販售鹿茸藥酒,

結果被抓,當時判刑為兩年,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不曾再犯任何刑事案件,

並且每月都默默行善,都去家扶中心捐米,救助貧困兒童,

但於去年因四位小孩剛求學結束,不忍小孩辛苦賺的薪水都拿去繳就學貸款

為盡父責又鋌而走險(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去年的12月忽然被抓,

並收押禁見兩個月,共犯總計為五位,其中一位正處同樣罪刑緩刑期間,

另兩位為主謀父子檔,主謀父親以前犯過其他刑事案件,緩刑已過了,

主謀兒子與另一位共犯是初犯,於今年過年前全部都保釋出來,並且等待開庭,

在3月開庭過程中,法官得知父親一直都有在做善事,然後最小的妹妹是舅舅的小孩,

(PS.律師請我們準備相關資料,如妹妹的扶養證明、家扶中心捐米的收據、以及父親的在職證明)

因為剛出世之時舅舅因交通意外過世了,所以未滿周歲無人要扶養的情況下,

家父就把妹妹接回來當作自己的小孩來扶養,而現已養育至20歲了,可見家父其心不惡!

並在2月保釋後找到了正當工作(小吃店廚師),而在開庭過程中法官對所有被告做完基本詢問後,

被害人也全數了解所有犯案動機以及家父的行善之處,

法官:如果我全部判緩刑你們有沒有意見?

被害人:沒有!給他們改過的機會!(被害人共計11位)

檢察官:有再犯者採重緩重罰必較可以接受!

法官:好!請問被告有沒有要做其他補充?

這時家父主動舉手進行補充,

家父:報告法官大人,今天再犯實屬錯誤,如果法官大人肯給一次悔過的機會,我願意繳納罰金外,另外再將我接下來一年的工作所得的一半捐出來回饋社會,以示我的悔過之心。

此時法官點了點頭表示認同,然後就退庭,請我們回家等待通知,

結果4月收到判決書,這判決書讓我們非常錯愕,

判決皆以數罪併罰,判決如下:

主謀父親 - 判刑兩年,得以緩刑五年,罰金40萬元。

主謀兒子 - 判刑兩年,得以緩刑五年,罰金30萬元。

前科共犯 - 判刑兩年,得以緩刑五年,罰金30萬元。

緩刑未過之共犯 - 判刑一年十一個月入監服刑。

家父 - 判刑一年十一個月入監服刑。

現在已申請上訴,對此我們全家都很不解,

家父應該算是假初犯,在之前的緩刑也無犯罪,

也的確是受環境影響才會再去做,因為現在的經濟真的太差了,

不忍我們辛辛苦苦賺的錢都拿去繳學貸,所以才又鋌而走險,

為的只是要幫我們繳完學貸,而現在我們的學貸都已經繳完了,

所以負擔終於較小了,願意捐出所得的一半來做善事,也跟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全數退款,

可見其懺悔之心是非常具有誠意的,但結果判決卻是這樣,

而且在家父舉手表示完後,法官也問全場被告是否也要進行補充(個人認為具試探其悔過之意),

無人應答,可見其他人聽到應該是緩刑之判決後,大家都不以為然,惟有家父願主動表示捐錢,

可是這個判決真的讓我們無法接受,也感到相當無助,家父現年已經60幾歲了,

好不容易四個小孩長大了,工作都剛有著落的時候,他卻不能好好享清福,

(再開庭過程中法官很是關心家父為何要多扶養一位小孩,為何要去捐米,

家父則回答:小孩如果給人領養的話,未來小孩的身心可能會不健全甚至自卑,所以再苦他也要扶養她,捐米是因為家扶中心的米都是給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下還沒長大的小孩在吃的,我們沒那個能力做大善人全部領養,但至少我能捐點米幫助他們,此時法官很是同意)

請問各位律師以及法律專業人士,這樣上訴得以緩刑易科罰金的機率真的不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只有上訴一途,在上訴審仍有爭取改判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若待判決確定,就必須入監執行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若待判決確定,就必須入監執行了。

?? 105-05-18 03:08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診所工作合約違約金的問題。面試當天被要求馬上簽約,如果不簽約就沒辦法得到工作,或領不到薪資。簽完合約後也只有診所有,並未給我一份,詢問是否可以影印一份影本給我也被拒絕,所以我趁隙用手機拍了下來。合約內容要求工作2年,提前離職賠償30000。合約裡寫明在合約期間,每月給予簽約金2000。可是我們第一個月卻只能領20008,且還得被扣員工福利金100,勞健保695,還有被強制要求一定得在診所打的百日咳針劑的900。實際領的只有18313。並未有簽約金。且加班超時也沒有給予合約內載明的休假或任何補償。只被告知第一個月不管怎樣,就算超時也只能領20008不會有任何金錢或休假補償。我當初應徵的是櫃檯行政人員,卻95%的時間都在診間跟診,我並非護理人員,但卻被要求要幫醫師登打看診的內容在病歷上,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如果要離職,是否可以不支付違約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直接跟勞工局提出申訴,並且要求終止勞動契約資遣費、短給的薪資加班費等。

2、勞工局會要求公司提出相關資料,包含勞動契約、人事紀錄、出勤紀錄、薪資紀錄等。

serene 105-05-17 22:49
最近被人打傷, 但檢察官僅僅以證人的方式傳喚我, 而沒有傳喚被告, 請問這是為什麼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檢察官可以依據案情,決定傳喚證人被告或是告訴人,並無法。

2、到案說明,會具結陳述,建議您應如實說明,避免偽證問題。

moonbar 105-05-17 22:0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您好:

想請教一下房客積欠租金該如何提告,某甲承租我一大樓套房,欠了數月房租、水電費和管理費,上個月某天某甲繳交鑰匙給大樓管理員,表示他已搬遷,並跟管理員說積欠之管理費找房東拿。事後,我有通知某甲繳清積欠費用,但是某甲避不見面。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如何提告,我有上網看了一些訴狀範例,大部分都是提告房屋遷讓並給付積欠租金

Q1:某甲已經表明搬遷終止契約,且繳交出鑰匙,是否不用提告房屋遷讓的部分?

Q2:積欠租金的部分我是要請求支付命令,或者是提起何種訴訟比較好?

Q3:訴之聲明部分我是否只需要寫1.被告OOO應給付承租**市**區**路*號*樓房屋積欠租金O萬O仟元。 這樣就可以了嗎

你好:

承租人已表示遷讓完成,若確實遷離未遺留物品或只留垃圾,就不用再提告遷讓房屋。 知道對方戶籍地址就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收到後20日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亦可直接起訴請求給付租金,主要是看對方是否會異議,若一定會異議,可以直接起訴。 不用,訴之聲明直接寫應給付多少錢及自何時開始時之利息即可,不用寫承租之地址、房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2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搬遷,無須要求遷讓房屋

2、可以要求包含租金違約金、相關水電管理費等。

3、訴之聲明無須說明是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5-18 11:55

您好:

1、如果房客已確實搬遷,也歸還房屋鑰匙,就毋庸再針對遷讓房屋部分提告

2、租金的部分,用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提起民事訴訟皆可,您可考量成本和效用性,支付命令程序費用僅500元,要求之證據也較不嚴格,僅係形式上審查判斷,如果對方未於期限內異議即告確定,您可直接對他進行強制執行;訴訟的話最低也需繳1000元之訴訟費用,且視標的請求金額大小而增減,且須訴訟程序後始得確定。惟支付命令的部分,被告亦可不附理由異議,屆時仍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因此您可考量被告是否可能異議,或是訴訟經濟上之成本,視您需要申請或起訴。

3、訴之聲明部分這樣沒問題,但可再精簡成"被告OOO應給付原告租金新台幣O萬O仟元"即可

小宗 105-05-17 16:14

你好~

我是104年10月在忠孝橋上發生追撞車禍,而我是肇事者,車禍後報警處理,對方是車損頭部挫傷,車禍當日我就把對方車拖到我方的修車場並承諾恢復原狀,而對方也同意,不料在我方評估跟維修至第4日對方就強行將車拖走,拖走後對方開出近新車價的賠償金,而我方評估只有前後車輛外觀損壞而都可修復,

    對方在之後的調解中不斷以刑事告發逼迫我方認帳,我方因差距太大無法認同,而我方要求出示估價單好釐清問題,而對方以惡言回避不肯拿出,而後就被告過失傷害,

    近日進入了民事訴訟,在起訴狀中總算是看到了估價單,我方依現場車禍照片比對發現估價單內容不實至誇張離譜,其他灌水的不說,就以最誇張的部份來說明 

    對方車輛受到正面撞擊造成樑柱及方向機總成.雨刷機總成等..損壞,但首當其衝的水箱盡然毫髮未損,而估價單也未列出水箱損壞,我方認為這現象很離奇,所以想請問律師大哥們,這樣可以告對方詐欺嗎,還是有其他可告的嗎~

    1.如我方打算提告詐欺要如何提告~~

    2.如可提告是否要等到民事賠償完成才能提告,還是我準備好證據隨時可提告呢~~

    我是很有誠意要解決我的過錯,但遇到了蠻橫不講理又一心想敲詐我的人~

還麻煩律師大哥們能幫我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6:33

您好,

 

1、如欲提告詐欺隨時都可以告,可撰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對方僅係於訴訟中提出攻擊方法,除非該估價單係偽造,否則難以證明有詐欺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8 01:20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rita 105-05-17 02:07

請問若被對方以語音答錄機錄到口出惡言,是否就造成恐嚇罪?若真被起訴,原告與被告之居住所不同縣市,是以哪方之管轄地方法院為準?何謂犯罪地?

rita 105-05-17 01:17
請問若被對方以語音答錄機錄到口出惡言,是否就造成恐嚇罪?若真被起訴,原告與被告之居住所不同縣市,是以哪方之管轄地方法院為準?
wendy 105-05-16 14:14

被告股東在未經告訴人同意下,同意將合夥之工廠消滅並合併於被告自己的工廠. 被告主導合併,授權會計行使偽造的行為達到其消滅掏空業告合夥之工廠之目的,會計乃承接被告之授意而為之,被告雖非直接行使偽造行為,但為主導並同意者,則被告能被判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違法證據(如錄音錄影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違法證據(如錄音錄影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6 16: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方若有偽造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不實會計憑證等事實,會涉及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以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等罪嫌。 雖然實際執行者是會計人員,但若是受對方所指使的話,兩人會成立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也就是兩人都會成立前1.之刑事責任。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依你所述,對方可能涉及背信偽造文書、製作不實憑證等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不過最重要的是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Wen 105-05-16 00:33
您好,我們因為跟對面鄰居,從他們改建房子吵雜近一年多,一開始有跟他們好言請他們不要假日一大早七八點就動工,再加上對方員工說我們沒看過真的流氓,說自己關過不好惹,這個禮拜又發生衝突,對方的兒子跑出來對我們說叫我們不要再演戲,一直叫我們打他,真的氣不過,拿了掃把衝出去,沒想到,對方去警察局報案,今天警察通知我們去一趟,他們要告我們恐嚇,想請問我們後續該怎麼做?會被告或是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0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的部分,要看我方是否有行為使對方受有生命、身體、健康、財務等危害之可能,倘若確實涉案,建議可以嘗試和解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可以蒐證之後考慮向建築、衛生主管機關檢舉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至警局提告,您將需要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讓您日後前往偵查庭,進行偵查程序,更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至警局提告,您將需要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讓您日後前往偵查庭,進行偵查程序,更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到警局製作筆錄只是偵查程序的開始,製作完筆錄後警察會將案件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由檢察官來認定要不要起訴,如有起訴,案件會再送到法院由法官審理,由法官認定又沒有罪,要判什麼刑責,所以對方提告不代表一定會被起訴、判刑,但為避免被警察誘導做出不利自己的陳述,導致檢察官起訴,建議委由律師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仙仙 105-05-16 00:17
本人於B診所,B牙醫在本人看某一顆牙時,未經本人同意,磨掉了3顆牙,因為病人當時正在看某顆牙,所以認為醫生可能是之前說銀粉有毒要換掉,所以暫時忍住,讓醫生用完,因為本人嘴巴正打開著,不能馬上停止醫生動做,但他又立即換到另一邊也把另一個牙的銀粉也換掉,處理完後,病人原告,原全不想跟醫生說話。回家後,發現原有的牙被磨短了很多,導致咬合產生極大問題,就醫兩年仍無法解決問題,請問可以告C醫生什麼?
醫生說補牙為一般醫療行為,沒必要告知 請問被告B牙醫之治療有無後遺症、副作用? 有無違反醫療常規及注意義務?   請問本件訢訟標的之法律適用為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90萬元是侵害什麼權利?法律依據?   精神慰撫金50萬元的法律依據?   請求權基礎是什麼?   醫療契約第幾條?或是危反什麼義務?  

如果是醫生未告知下自已找牙換補後,又磨了牙,造成咬合困難,怎麼告醫生?

如果醫生不願承認把牙磨壞,說病人是自願的,但壞了是事實,怎麼告醫生?

  132頁B牙醫說原告前次來說是牙痛,所以做根管治療,所以11月27日也是做根管治療,根管治療後,原告要求我檢查後,我發現她有蛀牙,問原告是否要補? 被告B就補她的蛀牙 請問被告B,原告為何一次同意補3顆蛀牙,而且是在36根管未完成治療時同意? 請問被告B為何看的出補過銀粉的牙有蛀牙,依據什麼斷定?   135頁被告B回答:補蛀牙常規就是要磨牙才能補上去,所以沒有什麼好告訴原告,如果特別深的話,我們才會告知,填補以後傷到的後遺症及副作用,因為原告的牙齒沒有這種狀況,所以沒有講。原告當時沒有什麼反應,就是簽名。 上述表示被告B,並未善盡醫師之職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須提出相關證據及證明賠償之額度,若不知如何處理,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須提出相關證據及證明賠償之額度,若不知如何處理,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lly 105-05-15 14:24

去年遭詐騙集團騙錢,金額非常大,為兩筆轉帳的,兩個人頭戶都有被抓到,在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A地方法院為本人居住地),因人頭戶為另二縣市之人,現在於B、C地方法院偵查中。

最前陣子有一筆在4/22左右收到「B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因為檢察官函中表示被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之幫助犯罪嫌,且請法官予量處有期徒刑4個月而已,但是我當然認為不合理,也有去法院諮詢訴訟相關問題,相關人員跟我們說要在法官判決前趕快撰寫”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狀”寄去法院。

另外一筆目前還在C地方法院偵查審理中,但是因為這筆在我居住地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完時沒多久,警方有將該人頭戶列為警示帳戶,而且裡面有二十幾萬,並傳喚我去領那二十幾萬。

問題一:因為我被騙的錢並不是被凍結在帳戶內,是被車手早就不知道匯去哪了,想問我這樣是否能主張「代位行使債權訴訟」?就是民法第242條規定「代位受領」。(訴訟狀內已主張民法179、184條)

問題二:如果可以依「代位受領」賠償,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已經寄出了,如果要提是否要在第二審時提出?還是該怎麼做

問題三:想問另一筆雖已經有領回二十幾萬,但我是否還是可以在C法院走訴訟程序,一樣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主張代位受領?

問題四:想問各律師經驗,通常這種人頭戶會拿的到賠償嗎?大概的機率及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以追加方式來主張代位求償,並應以刑附民方式為之,否則若獨立提起民事訴訟,則會有繳納裁判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芳 105-05-13 21:26

三合院古厝強制分割確認判決書都下來近10個月了,我們被告一方並未去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昨日收到一份法院以原告採執行命令之履勘命令而感到疑惑,那ㄧ定要於履勘當日拆屋還地嗎?我們或ㄧ些叔侄還住在原有房子內,因經濟能力侷限無法搬遷或另蓋新房子,當初經調解分割不成,原告就提出共有強制分割訴訟最終我們被告勝訴採取我方這一份分割圖,但判決書下來,我們一直未理?,現在另一方又要履勘要我們拆屋還地嗎?且原居住的房子並非全部都占用他方所有的地,到底那我們該怎麼辦,要如何應變?且我們也還未到地政單位辦埋登記土地,那原告(債杈人),憑什麼叫我們要拆屋還地給他們,真的不知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土地分割外,也要看法院判決上有無判決要拆屋還地,若有,則對方仍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22:07

如果只是分割訴訟應該不會有拆屋還地的問題,若有疑問,最好是拿完整的判決書找律師諮詢確認。

幻雪 105-05-13 09:13

前一陣子有位朋友來投靠,並向我借用了一筆錢與汽車,後來因販毒被告捕,而他卻在家筆錄中供稱我也有共同犯罪,而與他一起起被捕的客戶也在

筆錄中供稱的ㄓ犯罪車輛是我所有,現在那位朋友被通緝逃亡中,而我也被以共同犯罪被起訴,我只是借錢借車給他,並無獲得任何利益,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3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理上,倘若您不知悉對方的犯罪行為,借與對方金錢、車輛,則與犯罪無涉。

2、不過倘若已經被起訴,代表檢察官有相當事證,建議您還是要委請律師審閱相關事證之後,?您提出辯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09:46

您好,

 

1、僅有您朋友之自白證詞,無法將您定罪,且其現在在逃中,亦無從交互詰問。

 

2、單憑借車予朋友一情,亦非得以證明您有參與販毒罪行之證據,是本案您應可以無罪答辯爭取無罪,建議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是被控販賣哪一級的毒品?販賣毒品是重罪,一旦被判有罪刑度很高,建議儘速委任律師陪同開庭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國政 (Sam) 105-05-13 11:47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自己說出對您不利之證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自己說出對您不利之證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劉羽劍 105-05-12 17:37

前陣子跟人打民事訴訟
最近收到判決書了,
我告他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四萬,
他告我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六萬,
然後他告我的部分,
上面有說明判決費用被告(我)負擔二十五分之三,
想請問這費用該去何處查詢?
又該如何繳交?

另外,
賠償的部分,
只要拿簡易判決書去跟對方要錢就可以了嗎?
或是有其他的流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待案件確定後,才能相互追討,若雙方未主動清償,則可以持確定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19

先等上訴期間過後沒有人上訴判決才會確定,判決確定後可向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正確的訴訟費用額由法院裁定

臺灣好青年 105-05-11 23:11

如標題.....

小弟我就簡單說明事情經過.....

友人在FB某拍賣社團相中一個商品,但想要的顏色賣家說缺貨要調貨,雙方互相加了LINE,友人跟對方說可以接受面交,至於時間要再看,於是雙方用了LINE的對話完成一個類似訂單的談話內容,賣家於是開始調貨,友人也尚未付任何訂金,賣家也沒說要付,隔了2天後友人發現有更便宜的價格所以決定跟原本的賣家退訂單,但深怕賣家會對友人提告詐欺之類的...請問真的會被告嗎?   那如果真的能退訂,友人這邊需要負擔賣家的運費嗎?因為他從別的地方調貨...而且此物不便宜要價30000以上的商品.....

想請各位大大律師們可以幫小弟解答一下嗎?

ming 105-05-11 23:02

最近有件官司正在進行中

被告未經同意將我的電話給不認識的人也不是律師

而且連續兩個人

請問各位大律師

被告這樣有犯法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23:43

您好,

 

對他人個人資料為不法之利用,僅能請求損害賠償,依您所述之情形,沒有刑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酷企鵝 105-05-11 17:40

你好 對方在我FB罵三字經  王八蛋  白痴 我的FB是公開的 目前我已經起訴對方公然侮辱  可是我去警查備案  他說只能用防礙名譽去告他  所以就告他防礙名譽   在5月10號  收到傳單 也有詢問了  可是檢察官  都只問被告人  根本沒問我  被告人說的都不是事實 我也有證劇  檢察官一開始問一些無關的事我跟他一些的小問題  後來才問正題  被告有承認他有罵我 說我用話刺激他

後來給我簽詢問單  我也簽了  可是對方講的都不是事實   對方說要跟我和解

我說依法辦理   檢察官只說叫我等公文  叫我先走  被告沒走還在問東問西的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我就走了

我想問的事  公文會在上法院處理嗎   還是直接判決被告有沒有罪嗎

被告有可能不起訴處份嗎   若不起訴  我能在上訴嗎  我手上有証劇都不問我只問被告 根本就不是屬實

沈恆 (沈律師) 105-05-11 18:02

判決有沒有罪是法院的權限,檢察官只能作出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三種處分。如果起訴,就會移由法院判決,如果不起訴或緩起訴,則您可提出再議救濟。在此之前,若有任何意見要表達或新證據要提供給檢察官,應盡快寫書狀向檢察官陳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其他事證仍可以寫書狀向檢察官陳明,若收到起訴書,則案件會再移送法院審理,若收到不起訴書,則可以聲請再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1 22:35

您好,建議可以將相關證據整理撰寫補充告訴理由狀,以加強自己之論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1 23:23

您好,建議可以將相關證據整理撰寫補充告訴理由狀,以加強自己之論證。

阿博 105-05-11 16:15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被告,說是盜他帳號把他遊戲軍團轉入我自己的帳號,但我沒做過這種事,但遊戲帳號確實也是我的,有辦法從被盜的帳號去查詢哪時候轉出的軍團還有IP位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聲請檢察官幫您調查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博 105-05-11 21:38

請問律師要如何申請?

沈恆 (沈律師) 105-05-11 22:42

被告可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如果要聲請調查證據,應提出調查證據聲請狀,寫清楚證據方法,待證事實及關聯性等,遞交給檢察官處理。

阿博 105-05-11 22:52

調查證據聲請狀是有正式表格還是要自己寫?


蕭小姐 105-05-11 13:05

一、我們被詐騙了約400萬,依據警察查證詐騙集團發話地為--大陸,請問有關提民事賠償時間點,『如果案發後兩年內檢方都沒有起訴,是否就無法提民事賠償?或是可用【備案】方式,但民事賠償的【被告】寫誰?
二、若仍未起訴,被害者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要【繳裁判費】,請問金額?
三、若『備案』,請問付費金額?有聽說是詐騙金額的1% ,若還是沒有起訴任何人,被害者豈不又要損失一筆錢!【如詐騙金額為400萬,又另付備案費4萬元】
四、依您看法,若依據現在情勢兩岸聯合偵辦,是否也會增加破案的機會?若真的抓到主嫌,若有多人被詐騙賠償金如何計算?是否我們被詐騙的金額400萬可全數拿回?

你好:

民法第128條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被告部分要先特定對象,或至少提供資訊讓法院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否則法院不知被告為何人,將無法進行訴訟檢察官是否起訴不會影響你基於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規定主張權利,可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不當得利部分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雖然有爭議,但請求權時效為15年問題不大,侵權行為部分是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不知則為10年,若無法知悉賠償義務人為何人,2年之請求權時效不會開始起算,但仍受自侵權行為時起10年之限制。 可將你的訴訟標的金額輸入司法院網站查詢裁判費數額,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400萬元一審裁判費為40600元,裁判費雖然先繳納,但將來勝訴時會由對方負擔,強制執行時可一併執行。 看運氣,起訴請求時可以請求400萬元全額,但將來強制執行時,若債權人人數眾多,債務財產甚少,就要依債權金額之比例進行分配,會製作分配表。但通常詐騙集團成員均已脫產,會有求償無門之情況產生。
Ailsa 105-05-11 08:34

各位好,我們是被告.

請問,我們於5/6當天法院開言詞辯論庭和解

今天也收到法院發的和解筆錄,內容如下:

1.被告願意給付原告十萬元,原告同意依被告之能力及時間由被告匯入原告之帳戶內。

2.原告其餘之請求均拋棄。

3.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我們依能力每個月匯款進原告戶頭即可!

但同時,我們又收到一封對方寫來的信(非存證信函),

內容寫到:「法官讓你分期付款是頭期款要先付5萬元,其餘的才是分期付款,請於5/15前寄5萬元的匯票給我,我才有單據向法院撤銷告訴。」

這些內容,和開庭時所講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請問,若我們沒先給他5萬元(因為實在沒能力),他可以提出強制扣押之類的嗎?

或是我們能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1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的案子是民事糾紛,且已經達成訴訟上的和解,則我方只需要依據和解內容履行即可。

2、倘若同時涉及刑事案件,則必須看您的和解內容,對於刑事案件處理的約定,不能一蓋而論,倘若必須履行完畢之後才撤告,對方有權拒絕,反之,則否。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5-11 11:52

1.依你所述,言詞辯論庭是民事訴訟的講法(刑事訴訟則是審理庭),如是民事糾紛,法庭上和解了,法院也不會另做判決,而是以和解結案,對方也只能以和解筆錄來執行,沒有撤告訴的問題,但以和解的內容來看,像是刑事訴訟所達成的和解(和解內容有不明確不易執行的問題)

2.如果是刑事案件所達成的和解,則有撤告訴的問題,對方撤回告訴的條件,則非當然僅和解筆錄的內容,可能包括法庭上法官所講的或是我方承諾的內容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12:28

您好,

 

一切依照和解筆錄內容為準,既筆錄未載有先給付五萬頭期款等語,則您按照您的還款能力與時間按時給付和解金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1 15:59

如果是民事訴訟,當庭和解的同時,訴訟就已經終結,無需另外撤回訴訟。您只需依和解筆錄記載的內容履行即可,無需理會對方另開的條件,執行法院也只會依和解筆錄內容強制執行。

蔡先生 105-05-10 14:42

原文: 各位熱心的律師們 你們好,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刑事合議庭裁定移給民事庭審理,惟民事庭以尚未繫屬駁回原告之訴,原告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給原審理的刑事合議庭,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 被告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嗎? 上述情況以各位大律師經驗及見解。

 

感謝 曹律師尚仁、謝文明律師的精闢解析。

惟小弟尚有問題,是需不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刑事庭?

感謝各大律師回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52

您好,若已裁定移給民事庭審理,則待接獲開庭通知後,再將答辯狀遞交民事庭即可。

皓皓 105-05-10 10:49

違反商標法的物件,能不能讓被告人在法官面前檢視是不是原有的物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11:19

您好,

 

違反商標法之案件如有進行刑事程序,物品會被扣押當作證據,之後可當庭勘驗該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Fiona 105-05-09 16:55

如題, 預計於近日提出家事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日前像向地方法院進行諮詢後, 已自行擬好訴狀,
但由於原告(我本人)居住於台北,而被告(我繼父)居住於台中,
雙方出庭都需要請假, 因此
Q1:想確認此等訴訟程序是否如下?

提交訴狀院於法院--->等候法院通知開庭日期--->雙方出庭--->判決
Q2:我能否以e-mail或傳真形式遞交訴狀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狀的部分可以郵寄的方式為之,法院收到後,若您尚未繳裁判費,則法院會先發函通知繳費,繳完後,原則上家事案件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進行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9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民事起訴狀掛號寄至台中地方法院,法院會再通知您補繳裁判費用,繳納裁判費用後,會再開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可以郵寄方式為之,要注意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亦可能產生確定親子關係存在之結果,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原則上程序沒錯

至於書狀送達無法用傳真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庭睿 105-05-09 00:04

前2個月上法院時,我有向檢察官承認我有安裝並使用盜版軟體

原因是因為剛進公司,公司有用該"加工軟體",為了想跟上進度,所以在宿舍上網下載並安裝盜版軟體練習,但是用沒幾天,我就移除了

個人並沒有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將公司程式帶回宿舍,也沒有將宿舍做好的程式帶去公司,純粹下載新版試用並練習而已,幾天後移除,也將軟體跟破解檔刪除沒有在網路上散佈

5/11上法庭,請問這樣我會被罰錢嗎? 是被告 著作權

因為家境不好,所以很怕被罰錢...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00:31

安裝盜版軟體的行為,就已經構成擅自重製而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不因未從事商業行為或事後移除而影響,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本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最好能與著作財產權人和解,並請其撤回告訴即可解決。

庭睿 105-05-09 00:4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安裝盜版軟體的行為,就已經構成擅自重製而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不因未從事商業行為或事後移除而影響 ... (恕刪)

感謝律師指點迷津。只好準備$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和解也應先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請他們移付調解委員會和解,對您也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庭睿 105-05-09 22: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和解也應先向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 的提醒

庭睿 105-05-11 18:16

今天上法庭後的結論~

是與原廠提告和解,只要支付和解金就會撤銷提告

在偵查庭我有看到書記官有打字紀錄

原廠在庭外也提供我銀行帳戶&他的聯絡電話

並要求我在10天內匯款完成並與他聯繫,之後會撤銷提告

請問我直接匯款並聯絡就好嗎? 這樣對我會不會沒有保障?

105-05-08 02:27
請問一下,以下車禍內容誰的肇事責任較大, 兩年前,我與對方車輛同位於T字道路的主幹道,我在T字道路主幹道綠燈進行左轉彎進入支道,已經過彎, 此時,對向直行車因疏忽,其車右前方撞到我的右後方車尾附近,警察當下開出初步分析研判表,我是未因規定讓車,對方是駕駛疏忽, 由當時的車禍圖,我最後的位子已經離開T字主幹道,滑至支道 之後因為對方的車子是租來的,當下跟租車的那個人簽了和解書想說沒事了,結果,保險公司卻賠錢給租賃公司移位代理,現在向我索賠18萬(撞我的車是Lancer), 我當然是不想賠,現在已經上法院,對方保險公司以分析表上我未因規定讓車,要求我7他3,當然還是不想賠。 目前我知道初步分析表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求新證據,進行付費3000鑑定,但對方保險公司不願付費鑑定,這是由我被告人申請付費嗎?還是由原告保險公司負起舉證責任? 法官竟然跟我說,這個分析表是參考的,你那個付費鑑定我也只是參考而已,是這樣嗎?搞什麼? 網上查詢許久轉彎車負的肇事責任有這麼大嗎?目前我該如何做,才可將傷害降至最低? 另外,我有看到中華民國保險公會汽車險委員會公告,一般公路篇,第15項第3條,提到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這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8 0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審理是綜合所有事證判斷,所以法院的參考說是正確的。

2、不過您還是要盡量提出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包含鑑定及相關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戴 105-05-07 21:22

您好,

事情的經過如下:

我老婆於104年11月時發生車禍

對方是學生載著同學突然從路邊衝出來,

我老婆反應不及直接撞上,

當時立即請警察過來協助  對方一直哭著說自己的錯

後續肇事責任出來是 我方3 對方7 ,

由於當時機車未保第三強制責任險,

與對方駕駛的父親和對方保險公司討論過後,

決定機車部分各修各的(未簽和解書),

結果到了今年5月,在6個月法律追溯期結束前,

突然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對方乘客要告我們過失傷害?

而我們立即聯絡對方駕駛的父親,對方父親說他也是被告之一,

目前預計要在18號開調解委員會,

我想請問的是,

1. 對方乘客的權利可以要求甚麼樣的賠償?(精神+醫療費)

2. 如果真的要賠,我方可以主張什麼比較站的住腳呢???

3. 我方是否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呢?要求對方賠償呢?

以上是我心中的疑惑,

感謝您。

你好:

視對方受有何種損害而定,若有受傷,通常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用精神慰撫金,若對方有工作而診斷證明書上有記載宜在家休養,可以請求薪資損害,若導致勞動能力減損,可以請求勞動能力減損之損害,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主張乘客要承擔駕駛之過失,所以乘客要負擔70%責任,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規定,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減輕70%賠償責任。 若老婆有受傷,一樣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要注意6個月之告訴期間。 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可以撤回告訴,可以在偵查、審理程序繼續談看看。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8 17: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對方刻意在告訴期間經過前未明白提到刑事責任或是進一部的賠償責任,現在顯然是有備而來,目的是以刑事責任為籌碼,一方面請求賠償、一方面也降低自己的賠償責任

2. 首先應瞭解責任歸屬的問題,依照初步分析研判表所記載,雙方都有過失,則以您太太而言,會有刑法第277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的問題,在民事上也會有相對應的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或是其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然而:

(1)以刑事責任而言,交通大隊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作為初步判斷責任歸屬之用,在個案來說您太太有可能其實是過失比例更低、甚至是完全沒有過失,這部分應考慮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到時候也會請當事人到場表示意見,未來若涉及訴訟,也可以再考慮向各大學行車事故研究中心請求鑑定

(2)以民事賠償責任而言,既然對方也具有過失,則依照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的規定,對方所受損失不應由您全額負擔(以過失比例而言,雙方若皆具50%之過失,則對方請求賠償的金額的一半要由其自行承擔,不可向您全額請求);同時對於您太太所受損失也可以向對方請求。

3. 若已過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所定6個月告訴期間,您太太或您應不得再提起普通傷害罪的刑事告訴(依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您本人也是具有告訴權,但也必須「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美 105-05-07 16:50

您好!我媽媽被隔壁瓦斯行的人用手打頭,拿瓦斯桶恐嚇提告傷害罪。對方手有擦傷,也告我媽媽傷害。我方上訴,對方判40天,我媽媽30天。已結案。

當時我媽媽因傷害罪被起訴,覺得冤枉,跑到法院問免費律師諮詢,說被打還要被告可告對方誣告嗎?法院律師說可以啊。我媽按鈴控告。後來傷害罪已結案,對方告我媽誣告一案是誣告,起訴。請問我媽媽該怎麼處理,應對?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34

您好,

 

1、誣告罪係指捏造完全不存在之事實或證據陷他人入罪之情形,如有合理懷疑或主觀上認定係遭他人誣陷而提告,則提告誣告罪不會再成立誣告罪。

 

2、本案聽起來對方就不構成誣告罪,您母親應屬主觀上無誣告故意之情形,但誣告為重罪,為求慎重,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詳細情形要看到起訴書及卷證資料才有辦法回答。 若係互毆,就不是你母親單方被毆打,你母親以此提告對方誣告,經查證屬實法院業經判決確定是互毆,就有可能被認定當初提告誣告是虛構犯罪事實,而該當誣告罪。 可以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前往閱卷了解案情,並撰寫答辯狀,協助辯護,以免權益受損。
沈恆 (沈律師) 105-05-07 17:46

對方也受傷提告,應不會構成誣告。您母親提出誣告告訴是否另成立誣告,則需看她提告所陳述的具體內容而定,若已起訴,最好委任律師閱卷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7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目前遭起訴,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7 20: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刑法第168條誣告罪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犯罪成立上至少必須是「故意」為「虛偽陳述」才會構成本罪。 原本您母親提告對方誣告,但您母親最後傷害罪事成立的,按照理論上來說,您母親是會有誣告罪成立的空間,但「虛偽陳述」的理由很多,不見得就是故意捏造事實,因此仍有無罪答辯的空間,然畢竟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7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目前遭起訴,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判決。

蔡先生 105-05-07 12:06

各位熱心的律師們 你們好

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刑事合議庭裁定移給民事庭審理,惟民事庭以尚未繫屬駁回原告之訴,原告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給原審理的刑事合議庭,

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 被告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嗎? 上述情況以各位大律師經驗及見解,類似案例多嗎? 還是少述狀況?

感謝各位熱心律師百忙之中協助問題與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7 1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庭以尚未繫屬駁回原告之訴?

聽起來是很奇怪的狀況,請提供相關裁定以利判斷,倘若您不熟稔相關法律規定,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題意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先生 105-05-10 14:31

 

感謝 曹律師尚仁、謝文明律師的精闢解析。惟小弟尚有問題是需不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刑事庭?

感謝各大律師回覆 謝謝。

蔡先生 105-05-10 14:40

感謝 曹律師尚仁、謝文明律師的精闢解析。惟小弟尚有問題是需不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刑事庭?

感謝各大律師回覆 謝謝。

娃娃 105-05-06 17:34

各位律師 您們好 我老公的狀況

因販賣被判13年 已服刑10年多 假釋還有兩年多 假釋期滿前三個月 陸續被攔檢 採尿 驗出毒品反應 共3次

觀護人那邊 我老公都有去報到 並告知 10幾天前假釋期結束 期滿

昨天突然 臨檢 被告通緝 開庭通緝 地檢偵字的 應該是第一次驗到的那條

原以為 隔天開完庭就可以回來 不然就是交保 但 我打電話去詢問時

法警室跟我說 他要執行觀察勒戒 我想請問

1 他這樣會被撤銷假釋嗎?(沒有收到過任何有關撤銷的單子)

2 他這樣會有很大可能送戒治嗎?

3 會不會就這樣 勒戒 然後接著服殘刑?

4 請問這期間 所有驗尿的 都會被勒戒吸收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9:46

您好,

 

1、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假釋才會被撤銷,是以您老公應不會被撤銷假釋

 

2、已經勒戒處分,就不會有戒癮治療了,既檢察官處以勒戒處分,應是將3次驗尿之結果併與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藍先生 105-05-06 17:10

跟一個滿20歲的女生去開房間,但事發隔天被告性侵

有去拿旅館的畫面,是牽手進去,牽手出來。

目前是否認有性侵,而強調合意,(不過女生有強調 他說不了)

不過目前沒其他証據証明,我跟他是合意的。

目前檢查官還在審理中,

請問若請訴了,是否要快跟女方合解?以換取緩刑

另外若起訴了,一般約多久才會開庭

您好:

要視對方有多少證據而定,若可能被起訴,建議於偵查時即和解,以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藍先生 105-05-06 17:37

可是還沒起訴,有沒有可能不起訴?因為有去開過一次偵察庭 強調是合意的性行為

且還騎車送他回家。隔天下午馬上被告性侵

另外 要合解的話,要怎麼合解呢,目前與對方都沒連絡。

是否確認起訴後,再合解?還是等法院開庭時,還來的及合解

你好:

對方已滿20歲,只要合意性交就不會構成犯罪。 依你所述,女方自願給你進旅館,且旅館的畫面,是牽手進去,牽手出來,女方並無任何異狀,跟一般性侵被害人之反應不符,應該是合意性交但事後基於各種因素反悔。 要詳附理由爭取不起訴處分,若非常有把握,檢察官要求送測謊可以答應,以測謊報告及告訴人指訴瑕疵及客觀證據證明清白。 若真的違反女方意願,會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好跟被害人和解,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不起訴之機會,並先聽看看對方的和解金額,若過高可以向檢察官陳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IA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6 23:01

您好,弱女方於走進旅館前及出旅館時,均神態自若與您手牽手,有可能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6 23:26

您好,若女方於走進旅館前及出旅館時,均神態自若與您手牽手,有可能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1.由於偵查中所有說的話都會是很重要的證據, 建議您還是跟律師詳細商討處理方向

2.如和解金額不大, 可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3.不幸遭起訴, 建議盡快應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1.由於偵查筆錄中所說的話很重要, 建議您先跟律師詳細商討處理方向

2.和解金額不大, 可以對方和解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3.如不幸遭起訴, 建議應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本所承辦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

嗚森 105-05-06 14:16

各位律師好:
楊女仕為鬆筋spa會館店長
吳女仕為消費顧客
吳女仕於2015/05/09前後來SPA會館體驗四個課程,在最後一次體驗後,感覺到左手起床後疼痛。事隔一個月後,來會館諮詢楊女仕,認為左手仍就疼痛是因為做最後一次課程後,由SPA會館課程所引起的。但是楊女仕認為不能單方面認為是由課程所引起,意見相左,起了糾紛

糾紛點:楊女仕當初認為該課程只可幫助身體做舒緩,而且只是做身體上的按摩,並無做任何侵入式治療,而且都有跟客人告知該課程並無醫療效果,只可舒緩身體不舒服部位,怎可貿然斷定是因為體驗課程所產生疼痛,有錄音當初諮詢對話。

前天2016/05/04我媽(楊女仕)因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傳票業務過失傷害,列為被告,但不確定是否為該起糾紛,因為我媽在過去從業過程中只有該起糾紛

想請各位律師給予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由您方所造成,以及其間有無因果關係,其實對方並不容易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IA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5-05-06 12:26

去年11-12月左右我老婆在淘寶網買了一些髮飾,由於要多組購買會便宜許多,我老婆就買了4組,每一組6-7個,也因為購買多組,其他的用不到,就po在臉書販售,在po臉書販售的過程,覺得不太恰當,就將照片下架,結果遭有心人截圖私訊詢問,是否還有販售此款髮飾,我老婆單純覺得沒什麼,就賣了一組給那個人,結果被檢舉了,現在要跑偵查庭了,據了解偵查庭都會叫被告與原告和解,那如果原告和解金太高,我們有誠意但無力賠償和解金,應該怎麼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3:18

您好,

 

1、案件未能達成和解,則緩起訴之機會不高,案件會經起訴後送交法官審理。

 

2、法官會衡酌案情輕微,獲利不高等情節從輕處置,但因未與被害人和解緩刑機會較低,被判刑後會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6 20:3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您所述的案情,應是涉及商標法第97條的刑責,該條規定係以行為人「明知」為侵害他人商標權之商品而仍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為其構成要件。準此,行為人除須客觀上有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外,就其所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係屬侵害他人商標之商品,在主觀上更須明知(即直接故意),始能構成犯罪,照您所述是在偶然情況下買入並賣出,對於在淘寶販賣的?飾商品是否為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商品,在當初應該事先知情,應非屬「明知」,是否真的會成立本罪,仍有待斟酌。 然而,至於要不要接受和解,涉及到您個人是否要儘速息事寧人(著作權法之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經雙方和解撤回告訴後,檢察官即會為不起訴處分、法院即會為不受理判決)還是要捍衛自身清白到底,這部分要由您個人斟酌取捨。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6 23:23

您好,若和解金過高,而不願意與對方和解,被起訴之機會很高。

奇異果 105-05-06 09:33

您好,想領回詐騙金額不知可否直接向銀行要回。因網路購物未收到物品報案,被告表示帳戶被人盜用,法院判決以不起訴處分結案;經警方查詢本人轉入帳戶為銀行警示戶,金額未被領取,請問是該向銀行要回,還是該虛擬帳戶對應之撥款帳戶開戶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