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summer 105-02-07 00:07

我想請問我的照片被不肖人士盜用臉書販賣手機及相機

受害者目前知道有兩位,詐騙金額共28000

已經嚴重毀損我的名譽

我已經報警處理了

但是聽身邊朋友說這類案子不好查

請問真的沒有辦法抓出這個可惡的人嗎?

怕她又繼續用我照片四處騙人

而且奇怪的點是我照片都設定為好友才能觀看

對方到底是如何抓到我的照片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7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臉書大多不會配合台灣的司法單位進行包含會員資料的調閱,所以必須從電信業者,如IP或是電話號碼著手,就您的這個狀況,恐必須藉由詐欺案的資料進行調查。

2、倘若只有好友能閱覽,這樣的事證可以提供給員警,從您的好友進行調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布 105-02-02 13:13

今早我開車在小巷子裡,而停在旁的貨車後面突然有人打開後門(鐵的那種),而我煞車不及撞上貨車後門和他的左腿,而我的擋風玻璃被他的後門給撞碎了,車頂也扁了一點.當下我馬上下車察看,並且要叫救護車,但她說不用,我也趕著上班也留了電話.過了半天他老婆打來說他去醫院檢查時說小腿骨頭有一點碎裂,在家休養,而我也慰問了他,但他說要看路邊的監視錄影,我也說好,而目前我也不知道之後該如何處理了?報警?還是私下和解? 而我車的毀損自己擔嗎?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看看是否有拍攝到當時之狀況,由於你當時並未報警處理,要還原當時之狀況會有困難,但仍然可以主張你沒有過失,是對方未注意後方來車並突然開門導致車禍。 車輛受損部分若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若雙方均有過失,可依與有過失比例減輕責任。 若不願意在爭執,可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一併解決民事糾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04

您好,

 

1、當下未報警留下現場事故紀錄,現在報警也於事無補。

 

2、3、除非能證明所有過失均應由對方負責,否則建議應私下盡可能和解,因對方有受傷而您未受傷,他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且對方有骨折傷害,可請求之賠償金額不低。

 

可先嘗試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盡力達成和解,避免訟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ruru 105-01-30 20:47

我在五年前投保防癌險與意外險,是人生第一次投保,業務員給我一本規畫建議書之後,並約定時間簽署要保書,之後就沒有再碰面,因此我以為建議書即為保單內容,而要保書僅為申請文件。至今我未曾理賠過,保險費用也以信用卡方式扣款繳費。

日前與從事保險業的朋友聊起保單內容,才發現規劃建議書並非保單合約書,並且業務員並未將保單合約書送達給我,當然簽收回條我也沒有親晤親簽,故向保險公司調閱簽收回條後發現簽名並非我的字跡。向保險公司反應後,對方反而要求我補發,但我從未收過保單合約書,其並非由我遺失毀損,因此我拒絕補發保單合約書。

業務員未將保單合約書送達,甚至偽造我的簽名,侵害我的契撤權,且未向我說明合約書內容。請問,我是否可以據此向保險公司主張契約無效,要求返還全額保費? 

你好:

要先判斷保險業務員是否經過你的授權代替你簽名,若未授權,保險業務員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若保險業務員有偽造文書之情形,可直接提請刑事告訴(要先確定你真的沒有授權代簽),可向保險公司申訴,請保險公司退還已繳納之保費。 若保險公司置之不理,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皆無效果,再提起訴訟請求。
ruru 105-02-01 20:0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徐律師的解答。 目前在與保險公司申訴中,對方堅持簽名是我親簽的,雖然整體看起來很像,但字體的細部結構與比例有明顯不同之處,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是否可以請求筆跡鑑定? 同時,我也有同時期其他具有法律效果的簽名文件可以證明我的筆跡並沒有改變

你好:

要先判斷
cindy 105-01-30 01: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因為與公司有委任契約糾紛,我發現該契約不足以對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口頭約定終止合約..首先協議不成,因為對方騙我說要解約要附帶解約義務... 但後來我知道委任契約是可以隨意終止的,所以發存證信函終止.我與公司在 Line 上吵架後,罵了一句: 壓死人不償命的血汗公司... 因為相當氣憤與同事的Line提到此事,好心討論提醒告知大家這契約有很大陷阱,請大家拿著契約法律人士諮詢,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以保自身權益,但公司知道後說要告我毀謗...

負責人在公司群組裡公告,說我毀謗他,並擷取片段圖片意圖毀損我的名譽,並又私下傳了一堆截圖給我同事的Line..  但是我們的訴訟尚未開始,也沒有成立我毀謗公司的事實...  等於他空言指摘,我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可以反告他毀謗誣告呢?? 這樣公司算是意圖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我的名譽受損嗎? 我要怎麼爭取權益? 我也有他們回覆的Line的截圖,還有所有契約內容,我都有證據,請問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應該要先防守,就對方告你誹謗的官司先研究怎麼沒事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Howard 105-01-28 11:02

您好:前年買了屋齡約30年的5樓老舊公寓,買的時候已經有管委會存在,頂樓已加蓋石棉瓦屋頂涵蓋隔壁住戶,我佔一半的範圍(屋頂而已 ,並沒有圍起來)。最近管委會電話通知要我簽切結書,內容為同意負責石棉瓦屋頂1/2部分及頂樓的維修,若有砸傷人事件發生須由頂樓屋主負責,而且大部分的人都簽了(因為其他頂樓住戶有違建當然會簽)。但我反應隔壁5樓住戶有用鐵絲網把頂樓圍上鎖起來專用,他維修他專用部分理所當然,我沒有圍起來的部分任何住戶都有使用權,為何要我單獨負責?難道我可以像隔壁一樣圍起來專用嗎?管委會委員跟我說頂樓住戶本來就有使用權(類似默認),所以要負責,況且隔壁他有留逃生空間(實際上只有2坪空間,根本無法從他圍起來這邊逃生)。若我不配合他們可以拆除屋頂,以避免發生危險(但沒打算拆圍起來的鐵絲網及其他人的違建)。因頂樓屋頂被拆可能會有漏水問題,夏天也會造成屋內變熱,我的權益將有損失。

請教律師,1.我應該簽切結書嗎?2.可否將屋頂用鐵絲網圍起來當附款簽切結書?3.若被拆除後我將來房屋漏水是否不用舉證漏水與拆屋頂的因果關係,即可歸責管委會?4.這屋頂現今已無法舉證是誰蓋的,只有管委會單方說是前任屋主的,這樣管委會還有所有權拆屋頂嗎?5.若拆除是否構成毀損,我可以當原告嗎?

105-01-27 09:46

你好:

事主A,成人,有照,50c.c摩托車,事主B是老人家,那天早晨下大雨,A騎機車於最左邊直行,B從對街撐傘穿越馬路,據A說法兩人並未撞上,但B當時有跌坐在地,事發地點沒有紅綠燈、斑馬線,麻煩的事情就在雙方都沒有當場報警處理,雖然A在事後3天有上警局備案。A於事後應要求有去B家探望2次,B家人說B的情況(原先有過一些手術)因為這次事故有惡化。半個月後A家人才得知情況並介入,但原有監視器資料已經遭毀損,因為B家事發後一直傳簡訊給A說B的病情如何如何,A家人便認為這件事需要處理,就去B家,B家人意思是說要給付B(可能是出事後所有)看病的醫療費用,A家卻因為家境的情況,擔心會被要求無法承擔的費用,A本身也有負債,想就機車強制險或其他資源看能否將傷害減至最低、一次和解解決,想問問律師對A方來說目前最壞或最好的可能狀況會是什麼,走法律途徑有可能得到較中立的解決方式嗎?還是只能任對方開價?若要賠償是否會依當事人A的還錢能力做安排?

A方就是我們的立場,我們沒有足夠證據保障自己的立場,想說只能與對方和解,希望我有盡量中立敘述事件並表達我們的擔憂,在此先謝謝您能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10:00

您好,

 

1、若能以強制責任理賠將事件解決,應可為之。

 

2、如果對方要求過高或顯不合理,則考慮讓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依您所述,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有發生車禍意外、且B顯然才是車禍事故的肇事主因,您可以上開理由主張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醬油 105-01-25 09:53
105-01-12 下午13點11分 我在中壢區新明路口與忠明路口 跟對方發生車禍 當時我騎乘機車直路行駛主幹線 下一秒就是我右手邊的一位機車騎士女生(52歲) 一開始停在馬路她旁邊還有一台機車 只顧看右邊 當我機車路口機車前輪已經壓到斑馬線 我機車後照鏡看到她的時候 我為了要閃她往左邊偏移 結果來不急於是我就煞車 結果對方女婦人騎士衝撞機車右側中間 我就滑行導致我機車右側全部毀損刮痕 當時我右腳當下暫時無法動 也不知道為甚麼? 我嘗試站起來 但是非常疼痛 就告訴路人說對方撞我不要給她跑 對方還移動她車禍現場 有一個路人開口向對方婦人說妳撞到人 還敢移動機車 直到警察都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醫護人員問對方要不要送醫 她堅持不要說要自己自行送醫 直到105-01-12下午4點半左右 對方宣稱是車禍婦人的弟弟 一開口就跟我說我聽我姊姊說 是我撞她害她受傷 加上她本身有糖尿病 所以怎樣之類 我說要怎樣處理呢?? 對方弟弟就說我只要賠償她姊姊機車後照鏡賠償就好 我就反問說那我的誰要賠償 對方說叫我自己去處理 一直強調說是我撞她 我說如果我撞她 那位甚麼她不是倒在我行駛的主幹線呢?? 還有為什麼妳姊姊機車沒已嚴重的磨損 而是我比較嚴重 對方弟弟說那是妳撞我姊的問題
105-01-21 20:28
二個月前租一房屋,打2年契約,已付1年租金,及押金。 住一個月後,房東被抓去關,此次自稱房東姪子,來電表示:房子不只屬於房東一人,主張契約無效,要求我搬離;我亦主張,契約已打、房租已付,拒絕搬遷。 不料今晚下班回家,發現大門已被換鎖、大門被噴漆噴上「請電0912345xxx(房東姪子電話),勿換鎖」等字樣。 當下我即報警處理,可是警察到場只建議我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已約好明天下午調解。 問題1.若房屋產權不清,我的租賃契約還有效嗎?2.若契約無效,我可否要求搬遷時限,以及押金返還,與預付房租返還嗎?3.若契約有效,我可否告他妨害自由毀損入侵民宅等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0:40

您好!

租約有效,但效力只存在於訂約雙方當事人之間,如果房屋是第三人所有,第三人可主張不受租約拘束,可要求您搬離,您應向出租人請求違約賠償押金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要先釐清房屋所有權歸屬才有辦法判斷法律關係。 租賃契約債權契約,只要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惟若出租人非所有權人或只是共有人之一而為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賃契約無法拘束真正所有權人或其他共有人,真正所有權人或其他共有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821條規定請求遷讓房屋。 此時你可依民法債務不履行規定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預付之租金押金。 若有強制罪、毀損罪、侵入住居罪之情形可提出刑事告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2:27

您好,

 

1、調解時請對方提出房屋所有權證明,若系爭房屋確實為共有狀態,則原來之房東沒有權利將房屋出租給您,對方要求您搬離是合法的。

 

2、您可向原房東提出刑事詐欺偽造文書等告訴,民事上並可請求原房東退還租金賠償所有相關損失。

 

3、原房東姪子若確實為房屋所有人,本案看來其行為尚不觸法。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像原房東刑事告訴及民事之損害賠償訴訟,以維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醬油 105-01-19 14:42

105-01-12

下午13點11分

我在中壢區新明路口與忠明路口

跟對方發生車禍

當時我騎乘機車直路行駛主幹線

下一秒就是我右手邊的一位機車騎士女生(52歲)

一開始停在馬路她旁邊還有一台機車

只顧看右邊

當我機車路口機車前輪已經壓到斑馬線

機車後照鏡看到她的時候

我為了要閃她往左邊偏移

結果來不急於是我就煞車

結果對方女婦人騎士衝撞機車右側中間

我就滑行導致我機車右側全部毀損刮痕

當時我右腳當下暫時無法動

也不知道為甚麼?

我嘗試站起來

但是非常疼痛

就告訴路人說對方撞我不要給她跑

對方還移動她車禍現場

有一個路人開口向對方婦人說妳撞到人

還敢移動機車

直到警察都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醫護人員問對方要不要送醫

她堅持不要說要自己自行送醫

直到105-01-12下午4點半左右

對方宣稱是車禍婦人的弟弟

一開口就跟我說我聽我姊姊說

是我撞她害她受傷

加上她本身有糖尿病

所以怎樣之類

我說要怎樣處理呢??

對方弟弟就說我只要賠償她姊姊機車後照鏡賠償就好

我就反問說那我的誰要賠償

對方說叫我自己去處理

一直強調說是我撞她

我說如果我撞她

那位甚麼她不是倒在我行駛的主幹線呢??

還有為什麼妳姊姊機車沒已嚴重的磨損

而是我比較嚴重

對方弟弟說那是妳撞我姊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1-19 18:06

您好!

應該先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如果初判表出來仍無法達成和解,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再不行就需透過訴訟解決。刑事過失傷害應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賠償應於2年內提出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nnie 105-01-19 10:48

你好~

朋友在FB社團裡買東西.留下"姓名"和"地址"後賣家遲遲未回應交易是否成交.多次留言都不回應.

心裡覺得賣家怪怪的.隔天留言說"不要了".

賣家馬上出現了.

並馬上對她版上網友發警告信.說她惡意棄標.要用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提告.

東西並未收到.賣家說只要下標就算成立.若棄標就要用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提告.不管任何理由.

朋友很擔心.想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嗎?她要如何處理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11:32

您好,

 

網路買賣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貨,且通常惡意係指例如故意叫100個便當又退貨這種情形,您的朋友只是下訂一個商品,符合一般交易常規,並非惡意之行為,是以,您的朋友不會成立刑法上任何罪名,民事上也沒有任何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劉先生 105-01-18 15:11

請問:
1.如果租約已過期,目前雙方已無租賃關係存在,且雙方已無文字之續約行為。
2.押金2個月已抵扣租金(已無任何費用可供抵扣)。
3.多次傳簡訊、有二次在大門張貼通知單(內容為:終止租約及支付費用),房客仍置之不理,且通知單左鄰右舍皆知。
4.房客已撕毀通知單,顯然房客已知道有通知之行為。
5.目前欠3個月租金及已被電力公司停電,電費約7千多元。

6.現在找步道房客瞭,因房客多次變更電話,以致無法連絡。
7.當時簽立租賃契約時有附附件,有關違約之處置方式:
附件:
第9條、承租人應準時繳租金租金如逾五日未繳、遲繳且未通知出租人經得同意則視同違約
第14條、承租人如嚴重違反以上各項約定時,出租人有權不依法律程序逕自解除本契約並換鎖及停水(電)。換鎖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進入屋內,亦不得自行開鎖及復水(電),且要求承租人限期搬家。
到期後未搬遷時,室內物品出租人不負保管責任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及主張權利且不得異議。違約承租人如欲繼續承租時,應經出租人同意,且應結清所有費用(含租金、水、電等)後再予續租。
第15條、退租時承租人應原狀歸還房屋,並依約定時間辦理房屋及物品點交,並歸還全部鑰匙,如有垃圾及物品未清理時(一律視同廢棄物由出租人處理),出租人得酌收清潔整理搬運費,如房屋遭受破壞及髒污時,承租人應負責復原或依價賠償。如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如有變更應提前告知)辦理點交,且經連絡且未回復時,則出租人有權於約定時間過後自行開鎖進入屋內,如有物品遺失房屋損壞,責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14及15項之行為不得視為侵入民宅、侵佔(毀損)物品等,並排除法律責任
8.已寄出存證信函,內容為終止租約及要求支付所有費用
9.以上所有通知,包含簡訊、通知單、存證信函皆有拍照及存檔為證。
請問:
1.是否可逕自進入屋內!
2.是否可更換大門鎖!
3.屋內屬於房客之物品可否依廢棄物清理!

上項3點均已註明於租賃契約書之附件中。 

 

請問:
1.如果租約已過期,目前雙方已無租賃關係存在,且雙方已無文字之續約行為。
2.押金2個月已抵扣租金(已無任何費用可供抵扣)。
3.多次傳簡訊、有二次在大門張貼通知單(內容為:終止租約及支付費用),房客仍置之不理,且通知單左鄰右舍皆知。
4.房客已撕毀通知單,顯然房客已知道有通知之行為。
5.目前欠3個月租金及已被電力公司停電,電費約7千多元。

6.現在找步道房客瞭,因房客多次變更電話,以致無法連絡。
7.當時簽立租賃契約時有附附件,有關違約之處置方式:
附件:
第9條、承租人應準時繳租金租金如逾五日未繳、遲繳且未通知出租人經得同意則視同違約
第14條、承租人如嚴重違反以上各項約定時,出租人有權不依法律程序逕自解除本契約並換鎖及停水(電)。換鎖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進入屋內,亦不得自行開鎖及復水(電),且要求承租人限期搬家。
到期後未搬遷時,室內物品出租人不負保管責任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及主張權利且不得異議。違約承租人如欲繼續承租時,應經出租人同意,且應結清所有費用(含租金、水、電等)後再予續租。
第15條、退租時承租人應原狀歸還房屋,並依約定時間辦理房屋及物品點交,並歸還全部鑰匙,如有垃圾及物品未清理時(一律視同廢棄物由出租人處理),出租人得酌收清潔整理搬運費,如房屋遭受破壞及髒污時,承租人應負責復原或依價賠償。如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如有變更應提前告知)辦理點交,且經連絡且未回復時,則出租人有權於約定時間過後自行開鎖進入屋內,如有物品遺失房屋損壞,責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14及15項之行為不得視為侵入民宅、侵佔(毀損)物品等,並排除法律責任
8.已寄出存證信函,內容為終止租約及要求支付所有費用
9.以上所有通知,包含簡訊、通知單、存證信函皆有拍照及存檔為證。
請問:
1.是否可逕自進入屋內!
2.是否可更換大門鎖!
3.屋內屬於房客之物品可否依廢棄物清理!

上項3點均已註明於租賃契約書之附件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有這些約定,所以倘若對方提告,我方可以主張沒有侵入住宅、毀損之故意,不過倘若對方執意提告,您可能還是要跑法院。

2、比較無爭議的作法還是應該提起遷讓房屋賠償訴訟

小貓 105-01-16 16:31

各位大律師好~

是這樣的,我是做食品的小本生意,之前有廠商跟我叫貨後,卻拖延給貨款(貨物寄送到大陸,寄出後卻說商品“部份”毀損,不想給貨款),也寄存證信函催款,但對方就是皮皮的,我寫什麼過去,他就寫什麼回來,甚至還要我賠他錢寄去大陸部份毀損的貨品費用(我都還沒收到他的款,居然還要我賠他?),對方信函中就是完全不想理會的感覺。想請教各大律師們,有什麼方式可以拿回貨款呢?我想直接告他可以嗎?要怎麼進行呢?

你好:

若廠商在國內,可檢附買賣契約訂購單出貨證明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則轉成訴訟程序,並提出準備書狀說明請求之原因,對方主張商品有瑕疵要就瑕疵負舉證責任,且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有除斥期間之限制。

對方若有脫產的情形要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神手 105-01-12 01:17

1.是否能告得成毀損罪????

我的疑問是此行為"打人"為出自故意

也讓本來戴在身上的眼鏡遭到外力而損毀~

2.那是不是也是算是故意的毀損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1-12 08:14

您好!

行為人是出自故意要打人,並非故意毀損眼鏡,而刑法沒有處罰非故意的毀損行為。因此,會成立傷害罪,且就傷害也可請求民事賠償;而眼鏡毀損只能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神手 105-01-11 18:03

我損壞的眼鏡是否能告他毀損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構成刑事毀損,須對方對於毀壞該眼鏡具有故意,但不論是故意或過失,均可以向對方來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x 105-01-08 19:28

你好~我於1/7禮拜四在二線車道的十字路口我是騎乘機車當時是減速撞態,因為我已經打很久了左轉方向燈,但是是機車未兩段式左轉,遭到後方汽車直行撞飛,人多處皮外擦傷、瘀青,機車飛出去損毀,直行休旅車右前方大燈損毀,對方目前賠償我眼鏡跟機車維修跟救護車急診醫藥費,由於路口監視器維修,無法知道汽車從哪裡來,我是在內外線道哪個道,對方想私下跟我和解,我也不知道如果刑法是否判決對我有利,只是對方都有賠償我損傷,也沒有叫我賠償汽車的損毀,想請問這樣人沒事,機車毀損可以領保險金嗎?我該跟他和解嗎?還是有辦法能知道警察那邊到底判決我路權是否有利?

周小羽 105-01-07 23:06

麻煩請律師協助!

我弟弟開我先生的車子被酒駕的人撞到(對方逆向跨越雙黃線擦撞我們的車),對方酒測值高達1.59,發生車禍後,雙方保險公司都因為對方是酒駕,所以都沒有出面協助處理,要我們自己處理。跟對方,因修車方式談不隴(雙方都堅持要在自己認識的修配廠維修,對方想用二手零件及最節省金錢方式幫我們修車,我們不同意),對方後來找了一個冒牌保險業務員自稱之後都他全權處理,並且與我們談判破裂,我已經去申請第一次調解,預計1/19調解!我也已經去原廠估價了!

想請問~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調解不成,我們可以怎麼做?因為不想浪費這麼多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面,我們可以直接告他毀損罪嗎?如果告上法院,他是否還需要把我們的車修好?還是只要易科罰金就好?我們的車就要自行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7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此又會牽涉到過失比例分待之問題及零件折舊之問題,若汽車超過五年,零件折舊率已趨近於零,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過多時間費用勞力成本,可能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7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此又會牽涉到過失比例分待之問題及零件折舊之問題,若汽車超過五年,零件折舊率已趨近於零,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過多時間費用勞力成本,可能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周小羽 105-01-07 23:38

那如果對方一直遲遲不肯賠償,我們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求償或是如何與對方談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遲不賠償,則只能向法院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08 22:44

周小羽你好,由你描述的情況,你弟弟可能沒有受傷,且你先生的汽車沒有保車損險?若以上皆如我所猜測無誤,則對方除酒駕外,別無其他刑事責任,並不構成毀損。若調解不成就僅能透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處理,可請求修車、車輛價值減損之賠償

                                                                                        王律師

泰彬 104-12-31 22:32

你好,我在網路上買東西,有問賣家出貨狀況,第一次是回了,但還是沒出貨,第二次我再問他沒回答了而且不能取消交易了,我就直接按棄標,之後我就沒理他了,過幾個禮拜又出貨了,但是我已經買好東西了,所以我沒有理他,他就這樣被退回去了,(棄標的話我是按了然後就給系統自己用,我沒動他了)

我買那件東西是在2015/11/23但是出貨的時間是12月15號過了很久我想案取消交易可是不行,然後我就被告刑法毀損罪,民法違反買賣交易契約,請問要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21:45

這比較像單純民事交易糾紛,然既然對方有告您刑事,建議還是備妥資料委請律師協助。

餅乾 104-12-27 20:55

我是位公寓住戶,平常公寓的住戶停放機車都在鐵門前的騎樓,兩側店家在中間(我們騎樓與他們騎樓之間)擺放請勿停車的拒馬(並半鎖死,可以稍微移動,但無法移開),導致公寓機車無法出入,平常只能移動拒馬,方便出入!(我們住戶與店家關係很差,以前就有許多爭執)

 

今天要回家時,樓下店家把左右兩邊停汽車故意擋住,一氣之下我摔動了拒馬,翻倒發出聲響,店家出來查看,我跟他說汽車擋住了我無法到我們公寓騎樓停車,她回我說『干我屁事!』,不打算移開汽車及處理,轉頭就走,我被激到,一連將三個拒馬推倒,推倒時不小心靠到她的汽車,造成汽車有染到一小塊紅色漆,但車子及拒馬沒有凹洞和任何損毀,她馬上報警,並直接的嗆我『去你媽的!』,揚言要對我提告

 

事情經過是這樣,我也有反省我的衝動!我並不想把事情鬧大,但怕她要對我提告毀損,以下是兩個疑問,


她的車及拒馬沒任何損壞,只有被染上一點漆,這樣她有可能對我提告嗎?還是有其它的法規會被她告?


另外希望自己有一點籌碼,事想說如果真的被告,也要告她

 

我沒錄下她對我辱罵的言論,但我叔叔有聽到,也有她們客人聽到(但是那是他們的人不一定會幫我),這樣有辦法提告嗎?

 

感謝各位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21:37

您好,

 

1、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因此如果您係於移動拒馬時不小心將拒馬推倒才致汽車受損,並無破壞汽車之意圖,則不會觸犯毀損罪。

 

2、針對店家可能不當占用騎樓空間之情形,亦可向相關單位檢舉之。

 

3、您可提告公然侮辱,但中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餅乾 104-12-27 21:5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因此如果您係於移 ... (恕刪)

不好意思,因我是故意摔動、翻倒拒馬,無意要砸車,但拒馬也是屬於他們的,最後無造成任何損毀,這樣會有關係嗎?

cjou 104-12-16 15:35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於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易服勞役,應於檢察官通知執行時,再向檢察官申請,若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可以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jou 104-12-16 08:30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傷腦 104-12-07 20:42

因為同ㄧ個時間點撥漆毀損,又剛警察來被開酒駕,但是毀損已經開完庭了,酒駕快ㄧ年了,都沒有消息,毀損也沒寄起訴或不起訴書來,是毀損酒駕會ㄧ起結案嗎?還是分開算不同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酒駕造成的車損嗎?通常會一起處理才是,倘若都沒有開庭,可以去地檢署查案號遞狀紙,請求從速處理,並為案件的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是不同的案件。

二、要查詢案件進度的 話可以逕洽地檢署服務中心。

三、最近快過年了,警方抓酒駕會抓得比較兇,可以的話要儘量避免酒駕酒駕被抓所花的錢絕對超過計程車的錢…請三思。

四、喝酒傷身,如果傷心的話可以做點別的事…我自己本身如果壓力大都會做手工藝或是學桌球,供你參考…

五、我知道戒酒很難…但喝酒之後走回家或是就近找個旅館住一晚都比被抓酒駕還要便宜呀…

六、以前有一次我喝了酒,時間太晚,我走了二個小時回租屋處…那時候我擔任法官助理,有協助酒駕裁判的事實整理等工作,我知道酒駕判得很重…又是個窮光蛋所以我只能用走的走回家…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2-08 11:16

您好:

兩者屬不同案件,因此結案的方式與時間也就不同,可能因為地檢署最近案件較多,或法院作業程序上安排,因此不管是否是同一時間寄通知書來,都仍屬不同案件,會分別論處。

安立奎 104-12-03 21:06

您好 最近因為家裡的農地原因 對方因為他們的農地農作物被人毀損而報警備案說是我們用的 然後要求賠償他們50萬損失 但是我們根本沒去毀損他們 然後之前他們有毀損我們農作物 因為家人比較單純也沒追究 第二次有當場抓到人但是因為父親不想讓彼此那麼難堪也是放過他 但是因為最近他們這件事情而報警備案 然後調動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但是好像調解委員會都是對方他們請來的(意思是他們的人)而且也請了許多地區代表坐鎮 感覺我們比較單純感覺會被吃死死的 他們一起對付我們的家人 一直要求要我們賠償 而且又說人家有物證(錄音帶)跟人證 但是我們沒做的事情他們硬要說有 對方說如果不賠償就要走法院 請問一下 如果上法院的時候 他們是偽證的話 要怎麼去跟法官做反應 然後又能怎麼跟法官提出反提告 例如物證人偽證的事實 還有還要告他們誹謗之類的罪 也要順便提告之前我們農地的損失..希望知道這方面厲害的律師可以幫幫我們這些單純善良的農民 可以受到保護

你好:

若沒有毀損對方的農作物,就不要與對方調解,對方提告你們要準備對方與你們有嫌隙之證據,並指摘錄音、人證說法矛盾、錯誤之處,才有辦法獲得不起訴處分,若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負舉證責任,舉證不出來就會敗訴。 要主誣告的話,要先蒐集相關資料、證據,若有誤會不容易構成誣告罪。 偽證罪要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具結,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虛偽陳述,才會構成。 若要主張對方毀損你們的農作物,要先蒐集相關證據刑事告訴部分要在6個月內提出,民事訴訟部分要在2年內提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15:07

 你們確實沒做的事情,對於對方的無理請求可以不用理會,但如果是為了瞭解對方所謂的錄音內容是什麼,調解會是可以出席,但不能同意對方之賠償要求。屆時對方如果被檢方以證人身分傳喚說謊,會構成偽證罪,你們可以向檢察官告發。

MinMin 104-11-30 17:07

律師, 您好:

我是債權人,  債務人在多年前已經脫產, 是否即使我取得支付命令以很難取回此債務 ? 我寄了存證信函給他, 希望給他機會出面解決, 但對方拒收.

我們曾經在地方調解委員會調解過,所以都留有記錄. 

我打算訴之刑法, 以毀損債權, 侵占背信請訴, 不知是否可行 ?

謝謝. 

 

你好:

你所述狀況並不清楚。 詐欺必須在借款時自始就無還款之意思,才有可能會構成,若嗣後資力變差或曾經還款不容易構成詐欺背信要受託處理他人事物,若只是借款不會構成。 損害債權罪,必須是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隱匿財產,若未取得執行名義,不會構成。 不管會不會構成犯罪,建議先取得支付命令或確定判決,先獲得法律上之保障為妥。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7:32

 您好,損害債權罪係指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支付命令只是執行名義的一種,需要妳拿確定的支付命令聲請執行時,對方脫產才該當此罪。

ya小瑀兒 104-11-25 11:12

您好:

我想請問 我租屋租約是到104.4月.  房東後來沒有跟我簽定任何的合約

在104.11月份 告知他 , 我要搬家了  若照合約走 11/15 就應該要到期並且繳納房租(不過104.4月後 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的合約) 不過我要搬家了 請他多給我一星期的時間 收東西  請問這樣合約還算在嗎? 因為房東要扣我一星期的押金2666元, 接著我已經將房子清空恢復 , 可是是因為老房子的關係在我們搬走的時候 有些灰塵 或是馬桶可能有點垢, 房東卻說要從押金裡扣,說要找清潔公司來清理,這樣合理嗎?

我也是有整理的阿,有毀損的東西 我讓他扣沒關係, 但清潔公司這部份 會不會太扯了?

我從以前租房子到現在都沒有這問題過耶!

 

MOMA 104-11-24 21:43

我先生酒後騎車直行

行經十字路口與對向左轉汽車發生車禍

鼻骨骨折、臉部撕裂傷當晚緊急動手術

初判表判定對方

1、左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車載攝錄影機畫面)

2、違反道路交道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為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

因對方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向保險公司求償

保險公司以我先生酒駕及以後鼻骨重建、磨皮費用沒有收據為由

只願理賠部份醫療費用且我方不用理賠對方車輛維修費用

且說到調解委員會也是一樣堅持立場

還要我們直接提告

請問 這種情況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求償

對方車主說也要提告我方他的車輛毀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以請求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23:31

 初判表可以做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之證據,但您在民事求償部分,對方有可能以您先生有酒駕與有過失主張減少賠償。此外,毀損罪必須是故意犯,不處罰過失犯。如需要撰狀或委任提告歡迎聯繫~

MAC 104-11-23 09:46
下面是對話過程(一)   
意見: 態度極差的買家...........
*多下標不取消,把責任全推給賣家?
*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你拿另一筆交易成功來故意給我們普評?
規定是XX訂的,能處理我們都會協助,普評也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嗎?我們還是願意與你溝通~  回覆: 極度爛的賣家,給的商品有瑕疵,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給你普通評價剛好而已,沒想到直接設立黑名單並且投訴,還給我負評價,爛店家,還跟我大小聲。 (2015-11-09 14:15:43) 回覆: 請大家小心這個賣家(tXdXwXy3c),給普通評價他會直接給你負評價,而且還會投訴你,下面是他的賣場
http://mybid.ruten.com.tw/crXXit/rXle_p?tXdXwXy3c 回覆: 有下標兩筆,而且一筆有成功,另外一筆沒有遲遲沒有付款,不是很奇怪嗎?而且成功那筆明明就有買家的資料,為何不打電話問?直接投訴,還跟我大小聲,說不爽那就退貨啊,爛賣家爛店家。做生意沒有這樣在做的啦,爛店家。 (2015-11-09 14:20:25) 意見:

請注意你的發言,在網路上點評一樣有法律責任,"打電話過去還會說不爽退貨阿"已為不實指控意使毀損商譽,本賣場已截取與你通話中之錄音錄影檔佐證,再繼續有不實指控,將採取法律途徑捍衛本賣場商譽!

 

下面是對話過程(二) 

寄件人:XXXXXXX3c 時間:2015/11/20 11:42:56   請賣家針對買家交易商品問題協助處理與回應...........

已明確告知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於收到商品7日內由我方提出,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買方說"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我方並未要求買方寄回,我方本可派車前往收回退件),依此判斷買方寬容大度不需要退換貨,並非賣方不處理(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謝謝!

我方不再於此回應相同問題(之前留言已說明過),訴訟資料亦已收集完成,提出告訴研議中!!

 

試問:該賣家未經過本人同意,就私下錄音行為,是否我可以針對該賣家提出妨礙秘密之告訴。或者是我有何種反擊之手段。因為我覺得我權益受到侵害。

※對方之商品瑕疵部分我已經有拍照,而且賣家的資料未提供退貨處理方式。

Marry 104-11-22 16:19

您好,我在四個月前向某賣家買東西,原本貨未到我願意等,他也在拍賣網站的悄悄話中承諾到貨就出貨,但是現在到貨,賣家不肯拆賣,執意棄標,因為超過二十天我不能提棄標投訴,我就給了賣家負評。但是他用拍賣中心的意見、悄悄話一直說叫我回覆同意取消交易就對了,也不願和氣協調處理,但是我如我同意取消,他的負評會移除,且我並不打算取消阿,他威脅我說,如果我不同意取消交易就要提告要我賠償得標手續費,請問我是否真的要賠償

因為我本身不願意取消交易,應該也沒有違反交易規則,是他棄標在先,我真的只能被迫同意嗎?他公開販售物品,我結帳,也被告知貨到出貨,但是卻反悔,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觸犯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

真的要因為害怕他提告,就被迫取消交易嗎?

因為對這方面法律不熟,只好請教您該如何解決。後來我有再向客服檢舉這件事,說要請客服告知解決辦法,但他回我說等我收到法院傳單,然後再去和法官講你要怎麼解決。感覺十分可怕,買東西鬧得這麼不愉快,要被威脅取消,還要擔心被告,請問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是單純的消費糾費,且負評至多只是誹謗罪的問題,與刑法第355條規定無涉,倘若對方恣意提告,可以委請律師辯護,並且考慮提告對方誣告罪。

相反的,應該是我方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才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龜 104-11-21 14:24

今天早上行車停等紅燈時,被一名機車騎士敲駕駛左車窗,該機車騎士認為我逼他車.

該路段為無劃線巷道,事發時剛好路旁有一隻狗且有車要向右轉,我跟著前車一起靠右閃避,不巧該機車騎士欲從左後方超車,並按了一聲喇叭,但我並未讓路,繼續直行,因此他攔下車與我理論時認為我把他逼到紅線,造成他的危險,但實際上並無逼車動作.

與我理論兩三句話後,他直接從機車上一拳打了過來,因此氣不過還手了,以拳頭還擊其頭部安全帽,期間有停手希望握手言和,不要再起爭執,不料他繼續攻擊我,因此下車與之扭打,期間不斷說明沒有想要還手的意思,但他不斷攻擊我,事後我直接回到車上不願與他爭執(爭執過程行車紀錄器沒有拍到,但有錄到聲音表示我不願與他爭執希望不要繼續扭打)

最後氣不過的他多次以安全帽敲擊我的車,造成後車箱蓋凹陷,最後以安全帽丟擲前擋風玻璃,造成玻璃毀損.(此部分有行車紀錄器清楚影像)

目前狀況雙方已驗傷,沒意外應該會互告傷害,但我加告毀損,有以下問題請教

1. 該名機車騎士宣稱他前幾天做過心導管手術,目前人不舒服,留院觀察中,這樣的情況我會有其他刑事責任嗎?如果真的有甚麼萬一,我該如何自保?希望他不要有事,但因為是他先出手攻擊我才造成更進一步糾紛

2. 汽車有保乙式全險,明顯人為蓄意破壞且沒有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非常後悔與他發生糾紛...後續問題看起來很多,很麻煩,而且他還做過手術覺得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是他先挑起事端,希望可以自保,再麻煩熱心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雙方若有調解和解之空間,可請求送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50

 你的情形主張正當防衛是最佳解,就他打你成傷的部分也可以提傷害罪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建議還是要將具體情形與律師當面討論以利應訊策略。

怎麼辦 104-11-18 00:22

人家來我家摔東西,對方要等警方來要自首,但我找ㄧ群朋友打他,有拿鐵管打他頭部很多下,對方頭只是挫傷,身體多處骨折要休息半年以上,我也有告對方,但開庭檢察官叫我別告了沒證據也沒毀損,但是我跟朋友ㄧ樣被告,對方有路人錄影跟做證,我們開庭就認罪了,送回調解合解失敗我們五個人只願意三萬合解,我沒案底會被起訴跟判刑嗎,還是有機暖起訴嗎?傷害罪會被判幾個月起跳,

工程人員 104-11-17 18:03

請問各位專家,本人於104年8月12日施作台中市北屯區屋主新家之裝潢,雙方僅約定預計完工日期為9月30日,惟屋主及其女友於施工期間一再要求本人及相關施工人員配合其構思修改原設計圖之內容,本人及相關施工人員因配合其一再修改之故,造成無法於預計期限內完工。嗣後,本人於10月6日第一次通知屋主驗收,其裝潢是否有缺失之部分,因認知角度不同,依據常理判斷乃須由屋主及相關施工人員共同探討、協調並達成共識,就缺失部份給於期間由相關施工人員進行改善。惟屋主不願前來,僅於通訊軟體LINE回應我認為做好那一刻;10月12日第二次通知屋主驗收,屋主亦回應不要我檢查到才有你自己也要檢查過、你自己不是應該要檢查你的作品嗎等字眼。本人於10月13日現場補漆時再次檢查有無缺失之同時,發現有些物品確有不盡理想之部分,乃因現場無相關器具及工具,無法當場進行修改,遂於10月14日將有問題之物品帶回工廠再次加工改善。惟屋主10月15日通訊軟體LINE告知本人將指控我非法入侵民宅、侵占竊盜毀損等莫須有之罪名,於施工期間本人均至管理室登記施工,並非如屋主所述非法入侵名宅、竊盜等不實指控,且缺失物品帶回工廠時均已做保護措施,其目的乃係避免相關物品於運送途中再次損害。該屋主當日10月15日晚間7點於北屯區四平派出所電話中與本人取得共識及約定,將於10月19日上午8時由高雄北上至台中進行工程驗收,其亦在電話恐嚇如不到場日後將毀壞本人之名譽等言詞。本人於約定日到達現場時,未料屋主竟不讓我進入屋內並於大廳與本人發生爭執,迫使驗收工作無法完成,無從得知缺失之部分,亦無法進行缺失改善,又其所謂缺失僅由屋主單方所述,並非係雙方共同探討、協調、達成共識所列之缺失;此舉讓我覺得屋主將本人騙至現場,又故意不讓我至屋內查看。此情形於本人之影音器材亦清楚錄下屋主不讓我上樓做工程驗收,並當眾對本人說出爛人做爛事、一個裝潢師傅進到我家偷竊等言詞,已嚴重侮辱我人格尊嚴及名譽。故本人認為屋主刻意不支付尾款元、書房內之書櫃增加17片層板連工帶料費用,此層板增加部分係本人於9月14日拿報價單(報價單計載僅14片)給屋主後,其女友嗣後要求再增加17片,故該書櫃之層板完工後為31片,屋主亦於9月30日在通訊軟體L I N E告知本人多加的付錢我認了這句話,以及屋主於10月1日請本人代為退還LED崁燈之費用。請問各位專家,小弟我該如何對此屋主進行提告,因為這涉及民事刑事的部分,比較不了解,請各位幫忙解答 QQ

 

你好:

民事上可以請求支付承攬報酬(含原契約約定及變更、追加部分),但要說明定作人嗣後更改設計及追加品項所增加之部分,以免與原本承攬契約不符,產生誤會。 民事上有承攬糾紛刑事上要構成犯罪會比較困難,但定作人之行為可能已涉犯公然侮辱罪、誹謗罪,至於詐欺罪部分要成罪難度相當高,畢竟定作人有支付尾款以外之款項。 定作人提告竊盜、侵入住居罪部分因為認知不同,且有誤會存在,要提告誣告會有難度。 建議定作人提告之部分與你提告部分要分開處理,並注意告訴期間為6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承攬報酬為2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應依承攬契約來主張,至於對方的言詞,若在公開場合所說,則會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民事部分,可以起訴請求承攬費之給付,包括未給付及追加部分,可將LINE之畫面擷取作為證據,就刑事部分,可對屋主提告公然污辱罪及誹謗罪,且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工程人員 104-11-17 22:34

那屋主10月15日晚間7點於北屯區四平派出所電話中與本人取得共識及約定,將於10月19日上午8時由高雄北上至台中進行工程驗收,本人明確告知,因目前無施工人員,僅就缺失先行紀錄後再行改善,屋主口頭上也表示同意。本人於約定日到達現場時,未料屋主竟不讓我進入屋內並於大廳與我發生爭執,迫使驗收工作無法完成,那這個部分屋主不讓我進入屋內驗收的話那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可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可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可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可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Anna 104-11-16 21:43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承租的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責任歸屬), 並波及隔壁另一承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紡紗公司負責人通知處理函, 但該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出租者會被要求承接嗎?

2. 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出租者如要求償地上建物毀損, 出租者可以如何做求償?

3. 過失者不出面並告知如果執意求償,他有漏報部份租賃稅,藉時會向稅捐機關檢舉,請問出租人不知情,會有罰責的產生嗎?另外過失者故意漏報會有另外的罰責嗎?

3. 另一家承租被害者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出租人負責? 還是承租過失者負責??

4. 如題3, 保險公司如是向出租者索賠,那此承租的被害者領取保險賠償,自行修繕未通知出租者,出租者是否可不允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清理之後,再向承租人索賠相關清除費用

2、必須先釐清火災原因,然後檢附相關單據向承租求償

3、可以一併請求,或是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由保險公司依據代位求償權向承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火災鑑定報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a 104-11-16 21:42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過失), 並波及隔壁另一出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出租過失者通知處理函, 但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承租者需要承接嗎?

2. 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求償地上建物毀損的問題, 承租人可以如何做求償?

3. 另一家出租人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承租人負責? 還是出租過失者負責??

Wei 104-11-14 21:46

交易事實:申訴人於2015年11月5日向購買保養品25瓶,並用轉帳方式連同2500元與運費150元全額支付。
申訴事由:該商品7樣過期,3樣即將過期,11樣有效期限標示不明,4樣標示清楚沒過期。購買前都有詢問期限部分,賣家表示期限OK。現在卻只願意負擔過期品的賠償,稱商品未標示期限並非她的錯,堅持不一起退。
請求內容:退還全額2650元。-

------------
我堅持要全額,她突然改口錢都退我,可是要她的律師告我毀損名譽。說我說她"臉書顯示上線卻沒回覆。"她認為只是沒看到而覺得名譽受損。但是確實臉書顯示1分鐘前上線,甚至目前上線的字眼。證實有上線未讀取,持續快5個小時才回覆。


請問我能如何自保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第一件事是把過程中所有的訊息都備份下來,第二步是就近把你的資料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三、對方放話說要告你不表示會告你,妨害名譽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四、實際上是不是成立妨害名譽還是要看你究竟說了什麼內容而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 104-11-14 22: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第一件事是把過程中所有的訊息都備份下來,第二步是就近把 ... 

沒有謾罵沒有暗示沒有攻擊,她認為我說她有上線卻沒回覆。是在攻擊她的名譽。確實有顯示幾分鐘前上線,甚至目前上線的字樣,也打電話沒人接。實在無奈。六個月剛好遇到我肚子開始大起來(目前懷孕2個月),還要煩這個實在是傷腦筋,到時收到傳票,可能要麻煩老師了,謝謝您的回覆指教。

回覆 Wei 的發言內容:

 

回答:這部份可能涉及詐欺

       應該沒有毀損名譽的問題,除非你在網路上有辱罵對方。而且依你所述內容,應該也沒有妨害名譽

建議,若對方提告,你可以馬上提出詐欺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5 21:55

 只是有沒有上線的問題不涉及名譽毀損,你不用太擔心。賣家反而有詐欺罪的罪嫌

傷腦 104-11-13 14:33

因為前往他人家騎樓撥漆被告毀損罪,開庭時候檢察官問告訴人說清的起來吧!告訴人說剩ㄧ點點清不起來,檢察官說東西沒壞吧,告訴人說沒,檢察官說東西沒壞表示沒毀損就問告訴人確定還要告嗎,告訴人就說不要了,那是不是表示我會被不起訴

你好:

潑漆仍然可能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但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對方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下不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3 19:20

若對方撤回告訴,就可獲得不起訴處分,但若對方未撤回告訴,在實務上潑漆確實有構成毀損之可能。

阿甫 104-11-12 11:45

前陣子因為行車糾紛毆打

我告對方傷害+毀損

目前已進入偵查結案

26號要去法院出庭(刑事庭)

請問一下是否可以請家人代為出庭呢? (有需另外寫狀紙嗎?)

因家人是證人 若要陪同出庭 需要寫狀紙嗎?

另外要求賠償有需要寫什麼狀紙嗎?

 一、家人除非是告訴代理人,這個部分要寫一個委任狀。

二、如果家人是當證人的話建議找個別人擔任告訴代理人。

三、民事部分,如果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要等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這個部分要寫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如果是在檢察官起訴之前是不能提刑附民的,有的人會做支付命令,有的人會做民事起訴。但支付命令部分,如果是精神上賠償的話是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的,所以這個部分是否做支付命令請三思。

四、民事部分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如果是以民事起訴來處理,請求權時效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如果是以支付命令處理,因為支付命令已經沒有既判力,所以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只有二年,取得執行名義後每二年內要換債權憑證。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2 14:56

您好,若是傳票上之身分別是證人的話,需要親自到庭作證。

若非以證人身分傳喚,可以不用親自出庭,可委任告訴代理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2 16:29

您好,究竟是殺人故意或是傷害故意,因為是主觀上之問題,所以要從客觀情況去做判斷,比方說攻擊之武器力道攻擊的部位等。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甫 104-11-27 11: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究竟是

您好,被安全帽毆打後腦勺,導致腦震盪,目前已進入刑事調解,昨天第一次調解,十萬原本可以賠償,後來又說沒錢,法官已在通知我們下一次出庭調解

請問十萬會太多嗎?

阿甫 104-11-27 11:5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家人除非是告訴

目前已進入刑事調解,尚未附帶民事賠償,我需要先寫一份或者是第二次調解後在寫呢?

昨天第一次調解法官說還有空間協商,因此有了第二次調解。這中間我需要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或者視第二次調解的情況而定呢?

安安 104-11-06 02:39

我方汽車前50~100公尺打方向燈右轉慢行駛當中..轉彎時都有看後照鏡確定無車時才轉..要轉時突然後方機車快速行駛撞到副駕駛車門3/1毀損嚴重..對方快速行駛當中撞飛出去...人擦傷無事..機車..車頭車尾毀損..對方如何賠償我方..(附近沒監視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5: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所造成的,必須由對方賠償我方所受損害,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檢附相關修繕單據之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2、建議應該取得初步判定表,先釐清肇事責任,以利後續求償

 

MIN 104-11-05 09:36

家裡最近很混亂

我媽媽想趕我跟我哥出去

但是房子是政府的,我媽媽沒有土地所有權

只有戶籍謄本,他真的可以把我們趕出去嗎?

如果家裡牆壁或是傢俱有毀損  我媽媽可以告我們嗎?

然後我另一個哥哥有欠我錢可是不願意還

我當初想說自己家人不要寫欠條

可是我這邊有兩支手機都有跟他講到錢的事情   他也同意會還

但是警察來的時候又不肯還  說我們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

請問LINE的紀錄可以當證據嗎?

大柱子 104-11-02 16:12

律師大人

請問我在臉書上並沒指名道姓,因看不慣某人行事作為,只是將事實陳述,對方認為我毀損名譽,威脅我若不寫悔過書並經法院公証的話,就要告我公然侮辱毀謗。請問這樣罪名成立嗎?

您好:

誹謗公然侮辱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第三人由您所陳述之內容可特定對方身份,即有可能成罪,所以重點仍在於您所寫之內容為何。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孫某 104-11-01 20:24

各位好

近日因停車問題一時衝動而以黏著劑灌入對方機車之鑰匙孔

遭對方提出毀損控告

然彼我兩方經數次和解皆不成(因對方強硬索求五萬元始願和解)

故唯有步上法庭一途

幫忙協調的里長建議我先行書寫訴狀(里長亦是聽人所言 詳情不甚清楚)

因此想請問

1.所謂訴狀是為何物?應至何處載取?又應如何撰寫?

2.類似這樣的毀損案件我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的機會有多大?(本人無前科且三次主動要求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會成立毀損罪,建議應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若無法和解,恐會遭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您涉嫌觸犯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罪,因毀損罪係屬告訴乃論,如果能夠達成和解,即可撤銷告訴。依您的情況,只要您在和解過程中,表示出誠意,且犯後態度良好,只是因為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過高,導致未能達成和解,檢方會考量您無前科,素行良好,可能予以緩起訴或是聲請簡易判決簡易判決亦為結果為可易科罰金拘役或罰金等。

2.  若您想向檢方表達您的態度,可直接進入檢方的網頁下載,或是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答辯狀。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起訴的話要你始終否認加證據不足才有機會。

二、緩起訴要認罪加檢察官同意,要儘可能的釋出和解之意,若可以和解撤回告訴他簽名由你遞狀,或調解時載明不告刑事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就會沒事。

三、這要在一審言辯終結前為之會完全沒事。二審再撤回告訴了不起是緩刑

四、用詞上沒有撤銷告訴,是撤回告訴。

五、之前有人問過一樣的問題,我查過判決了,最壞的情況應該還是可以易科罰金,所以不用太擔心呀。

六、以後不要這樣做了。

七、五萬元和解是可以考慮的金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7 104-10-30 22:50
律師您好,資方最近揚言向我提出毀損商品之告訴,那這樣當我收到通知時,是要寫答辯狀嗎?還是直接等開庭前調解或開庭?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15:22

 通常法院第一次會移送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庭審理,答辯狀並沒有限制什麼時候遞狀,等你有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前再遞狀即可,如需要律師為你撰寫,歡迎來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