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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澔 102-03-07 00:56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沒有和解通常不會判緩刑,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法院會判兩到三個月的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元計算,如果不想被關,那得付給政府六到九萬元。

龍澔 102-03-07 00:52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依實務經驗大部分都是易科罰金,故建議和解,否則除需支付罰金外,日後同樣還需賠償

小潘 102-02-23 19:24

律師您好:

小弟老婆今年102年1月1日騎機車於"機車優先專用道上"撞到一個紅燈越過雙黃線沒走斑馬線的阿嬤...
交通事故研判表上說我老婆"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則是
"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車道.依據處罰條例第78條1款"
我老婆有保第三責任險以及任意險...
保險公司說第三責任險會賠償醫療部分,但是假如對方要求精神或是其他賠償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因為研判表我方無肇事因素.
對方聽了很生氣就說保險公司不理賠精神方面的部分要提告我太太刑事傷害...
(因為那個阿嬤摔倒腳有骨折...所以要告我太太傷害)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
1.假如對方告我老婆刑事傷害我可以提出何種告訴??
(我太太沒有受傷.機車也沒有損壞.但是我太太自從被阿嬤嚇到後晚上沒法入睡
工作方面也沒辦法上班從2月4日我叫她先回大陸調養身心,現在還沒回來)
2.律師大人這樣我可以要求精神方面賠償,或是工作損失,還是其他方面的補償嗎??
(其實我也不想這麼麻煩,但是對方一直說要告我們,想在我們這裡挖點錢..不想一直被對方騷擾,我老婆是大陸人,我在工廠上班沒買車也沒房子..只想對方可以跟我們和解而已)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8

如果你太太沒有過失,應該會不起訴,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熊熊 102-02-05 12:09

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因

所以雙方都已經清楚知道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家境較不好沒有健保沒有保險

強制險都過期

所以當時警方幫對方說話

說我們都是18.9歲都還在工作

看我們要不要和解 那就不做筆錄

當初對方誠意十足

所以我們就說 既然家境不好

那就幫我們付修車錢 醫藥費就我們自付

所以當初並無作筆錄

但現在連修車錢都喬不好  甚至反倒過來指責說是我們錯

 

請問那這樣的話

如果在溝通不好

我們不簽和解書 但無筆錄 那還可以上訴嗎?

1.都沒有經過法院判決 沒有甚麼上訴的問題 2.重點應該是和解有沒有成立 和解未必需要書面 書面只是便於舉證 3.如果和解沒有成立 你當然可以依法提出相關請求 包括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

蔡律師 (蔡) 102-02-05 13:12
回覆 熊熊 的發言內容:

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 ... (恕刪)

沒做筆錄,那您們連初步事故分析研判表都沒有,怎麼告?您們有行車紀錄器會相關監視器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這個是標的金額十萬元以下的簡易案件
訴訟費用只要一千元
建議你立刻提告,讓法院來幫你主持公道
至於證人,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傳喚交通隊處理員警來作證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karen 102-01-29 07:05

您好:想請問我車於內線道停紅燈,於綠燈亮起確認後方沒有來車後,緩速右轉,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酒測值為0.17.事件發生在101/5/19,雙方車都有?損,機車駕駛肋骨挫傷,但目前機車對我提過失傷害,提出和解金額為6萬.(包含修車2萬-不懂,摩托車修到2萬是什麼情形,精神撫慰3萬,其他為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補貼)檢察官有問他是否可降,但對方不肯

想請問我內側右轉有錯在先,但對方有喝酒雖酒測未達0.25酒駕標準,但是否有公共危險罪的疑慮?

且我是在停紅燈剛起步所以車速很慢,對方機車是在後方下一個紅燈後騎過來,且我聽到尖銳喇叭聲被撞上力道頗大,對方車速有一定速度,且撞擊點是在已經右轉車道上.對方是否有因喝酒而無法安全駕駛疑慮??否則是否應該可閃過.

若對方堅持和解金談不下來,若上法院,我過失傷害可能被判刑嗎??會被關或其他??若刑法被判,那他是否可在對我提民事求償?若民事求償我不理他又會有何結果??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46

1.酒測未達0.55酒駕標準,沒有公共危險罪

2.您右轉不應該在內線道,而是應該在外線道。對方若車速太快,您可以主張減免賠償

3.過失傷害會被判刑,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對方可提民事求償,您不理他就會被執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由於酒測值未達0.25,若其當時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則要構成公共危險罪是有困難.
二.本件看起來您仍有過失,在此前提下,即便是對方過失較大,您仍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但判刑並不會太重,至於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可求償的範圍應該不高.

R 102-01-17 02:46


對方機車紅燈,但卻撞到已在旁停紅燈的我和機車
除了車損賠償,我要要求精神賠償
我雖只有身上多處挫傷工作上未請假
但身體挫傷疼痛造成我工作上不便 ,且讓我在精神上受到驚嚇,現對停紅燈都心存恐慌,
請問在精神賠償上,是如何計算或有何標準遵循??
謝謝~

提供實務見解如下:

「關於慰撫金之多寡,應以被害人精神上所受之苦痛為準據,亦應審酌被害人之地位、家況
及加害人之地位,俾資為審判之依據,故應就兩造之身分、職業、教育程度、財產及經濟
狀況,用以判斷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數額,最高法院著有48年臺上字第1982號判例,及
86年度臺上字第511 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至於個案,其實大部分還是由法官自由心證來認定。

補充:
身體受傷部分,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後續醫療費用
若不能上班,可以請求不能工作的損失
其他的,還是最好要有單據可以證明損失

R 102-01-17 12:44

 謝謝您的解說~

陶子 102-01-15 07:35
請問一下,我在101年11月4日發生車禍,我是綠燈但是是支幹道,對方紅燈是主幹道因為沒有裝行車紀錄器也沒證據證明他紅燈還有就是車子是他朋友的不是他本人的然後強制險.車險都過期,有調解一次沒結果,第二次調解對方取消 ,現在對方擺爛不處理,我該如何處理
建議先申請調解看看。
呂小姐 102-01-13 19:00

朋友開客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口角.

因為道路狹小.客運車轉彎不易.故角度拉大一點轉到對象車道.因對方再停等紅燈客運車並未按喇吧只是慢慢前進.竟被罵//*你*你會不會開車車是這樣開的嗎//因有十年以上駕駛經驗.被一個年輕小鬼罵.而且是國罵.當然怒火中燒故吵了起來發生口角對方要司機下車理論.但司機沒下車就把車慢慢開.沿途對方不停國罵並槌打客運車窗製玻璃破掉.司機沒受傷.事後有報警這樣算不算公共危險.還是公然侮辱強制罪.屬哪一條謝謝告知

公共危險罪可以研究一下有沒有刑法183條,打破車窗應該還有毀損罪的空間。公然侮辱,要看罵的內容,若無錄音錄影,也要有車上乘客願意作證。或是沿路監視器畫面都可以去請求調看。

呂小姐 102-01-13 23:08

車上有行車紀錄器而且明顯拍到事發原因.對方辱罵三字經--- * 你 * ---可是檢方居然申請簡易判決.令人非常不服.現在應該如何做比較好

公然侮辱,這個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方式

並不意外

 

至於有沒有公然危險,這個倒是比較重要

在馬路上做出敲車窗的危險動作

應該有可能會構成喔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告訴狀,向法院陳述整個完整的事實經過,根據法律規定,請法院依法判重一點

小婷 102-01-08 00:54

你好.請問.我先生無照駕駛機車發生車禍骨折.

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是紅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仍然可以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婷 102-01-08 14:04

不好意思.《仍然可以要求賠償》.這樣無論是不是無照鴐駛.還是有駕照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7 09:53

我開車搶紅燈已過十字路口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提醒橫向路口的車子, 乙方機車綠燈剛起步撞我車子右後方,丙方機車也跟在乙方車後方擦撞,後來在警察局談合解,乙方跟丙方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 ,和解時看他們好手好腳的人沒事,乙方要10萬,丙方要五萬,乙方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感到真的很不合理,這車禍不是我撞對方,對方20多歲騎車不注意前方路況追撞我,她也有過失卻全部推給我,我又吞不下這口氣,感覺很冤枉,和解我是被強迫違反我意願的,我可以反悔主張和解無效嗎?可以告他們聯合串通敲詐嗎?而我跟他們走官司會判賠他們少一點嗎,和解時也沒請調解委員會當公正第三人,保障自己的法律效益,也沒有完全釐清責任歸屬及賠償,出這車禍對我來說很不公平,我現在沒工作,還獅子大開口要這麼多,很不合理,心裡很痛苦,還有機會做補償辦法嗎(讓自己賠少一點)?

1.主要是你有過失傷害刑事問題 所以難免談判起來有點顧忌 2.除非你不在意刑事部分 那在民事責任上你自然可以主張對方也是有過失 賠償金應該酌減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8 00:58

車禍撞擊點在我右邊車尾,她是車前方車殼撞壞,我左右方沒行進方向,會出事真的是意外很倒楣碰到這種人,對方說自己失業,就是感覺被敲詐,和解時也沒拿薪資單或請假證明,只有醫療單據跟修車估價單這二樣,估價單最扯。說修3萬元,我以前出車禍前面撞爛也才修一萬以內有找,看他們手腳好好的,卻用不正當手段賺這黑心錢,心裡感覺很不公平

Nic 102-01-02 20:47

律師您好: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閃黃燈) 時速在30 經過十字路口處我有減速 因右前方有貨車擋住當我看到右邊機車突然衝出來(對方閃紅燈) 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對方 但是撞擊非常的小 雙方摩托車都沒有倒地,但是我前輪胎有撞到他的腳,對方有打電話報警坐救護車到醫院 這種撞擊力大概只是腳輕微扭傷,我倒是重頭到尾都很有誠意地跟他狂道歉, 在做筆錄的時候 我敘述右前方有車擋住時速在30 閃黃燈 當我注意到對方的時候煞車已經來不及就撞到了 我倒是人、車沒事,基於道義上想說負擔他一些醫藥費,後來發現我強制險過期三個月,我當下就想跟她和解 因為我覺得沒有很嚴重 對方就說要等他看完醫生再說,經過一個月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腳看得差不多 ,費用大概在快五千元 ,還說他是做打石工有兩天請假要我補償他這兩天,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撐的 雖然五千元數目不大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造成負擔,我疑惑是不是人太好被對方吃死死的 警察也說雙方都有錯 但是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情但是我強制險過期但是又不想付他這麼多的醫藥費 我該怎麼解決呢?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Nic 102-01-02 22:29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我剛發現我最後一段話打錯 警察是說我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當初很有誠意要解決 現在聽到他 看腳看了五千元 還要我負責他請假兩天的費用
我能不付他任何費用嗎? 畢竟他理虧的比例佔比較重

法律上是依比例去賠償損害。但是你能不能主張全部不賠?就看你們之間要怎麼談了。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喬伊 101-12-13 09:49

你好請問酒駕開庭單延遲一天送達,我致電檢察官他要我寫自白書,請問我該如何寫自白書?案發當日我在停等區停等紅燈,對方逆向行駛發生車禍是肇事主因,但我因為酒駕所以照公共危險罪,拘留一個晚上,自白書應該怎麼撰寫?懇請幫忙感激不盡謝謝

回覆 喬伊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酒駕開庭單延遲一天送達,我致電檢察官他要我寫自白書,請問我該如何寫自白書? ... (恕刪)

如您確有酒駕事實,所謂自白書即坦白說明案發經過,包含:是否有喝酒?喝酒後行駛路線?等。此外,如台端犯後深感悔意,痛定思痛,不會在犯者,亦請於自白書中表明台端深感後悔,日後不會再,懇請檢察官給予改過自新之機會。

 

又需提請注意者,如台端提出自白書時,恐將使台端面臨對方主張民事求償。故請台端衡量實際狀況及上開疑義再決定如何撰寫。

喬伊 101-12-13 09:44
你好請問酒駕開庭單延遲一天送達,我致電檢察官他要我寫自白書,請問我該如何寫自白書?案發當日我在停等區停等紅燈,對方逆向行駛發生車禍是肇事主因,但我因為酒駕所以照公共危險罪,拘留一個晚上,自白書應該怎麼撰寫?懇請幫忙感激不盡謝謝
自白書並沒有限定格式或內容 只要表達針對本件事情誠心悔過 另外將來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以及酒駕的危險 這樣應該已經足夠
人在做天在看 101-12-11 00:17

12/4 晚上9點19分 我開貨車紅燈已經過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但蘇琬婷騎機車撞我中間,王財旺也跟在蘇蘇琬婷車後方擦撞,因為我慌張,害怕,我離開現場,有被目擊者追,拍車牌,昨天12/9日在警察局談合解,一開始跟王財旺談,說賠3萬,他要5萬,蘇琬婷有三個人他爸爸跟親戚,一看到來3個就知道不好解決了,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灌水3萬多元),我媽說賠6萬,他們要10萬,都是我媽在談,現場看他們也好手好腳人都沒事,我媽先賠 這15萬是不是行情太高了,我都跟他們下跪認錯了,還是要咬緊我,誰叫我要跑,如果沒跑,頂多賠個車損,也不用賠到15萬,這15萬我覺得被強盜一樣,被他們搶走,我自認我有不對,一開始沒紅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但蘇琬婷搶綠燈也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和解書也簽了,和解書也寫三方不能再反悔,錢當場付,對方只要錢,12/4到今天12/10我沒有一天睡好覺,我的精神痛苦沒有比他們少,這是我自己做的來的,很氣自己給家裡帶來這麼大麻煩,很想輕生,我很不孝,心情很鬱悶,我媽是怕我抓去關,所以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真的很不合理,我不想和解,大不了被關,我很自責就是了,如果我自行搜集證據,人並沒有受傷那麼嚴重,可以告對方詐財嗎?這口氣我吞不下

沃號率 101-12-11 21:29

天阿,遮曾失胎郭分惹!!

司徒 101-12-05 00:09

今天在行經路段時  一台車 從左後方開來 引起擦撞  人沒有事情  車子損毀

對方紅燈加速逃逸   本人是事後報案  而且我也沒機車駕照 

這樣的責任歸屬 是誰對誰錯呢 後續要怎麼處理呢?

 

拜託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恩感恩!!!

Misa 101-11-24 19:11

車禍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omdoqIFlsU&feature=youtu.be

【問題一】
因為前方有公車擋在機車
所以對方從機車道切過來被我們撞
還說要告我們傷害
這樣我們的立場是如何?
【問題二】
我們都有保保險
也有第三責任
但主要就是因為對方拿不出任何收據可以證明他的機車修理費多少
看醫生多少
等等的
所以價錢一直瞧不攏
對方才說要提告
叫我們要賠他個5.6萬才肯和解

ps
有攝影機拍攝道對方先紅燈之後才接到公車那裡
(我們也有闖)
之後才切過來被我們撞
有懂的人可以HELP me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4 21:37

您是後車,也看到前方有車而減緩行車速度,又是下雨,本該保持隨時煞車之狀態,卻仍然開過去,在法庭上會被認定有過失的機率非常高。紅燈跟這件事沒因果關係。

Misa 101-11-25 12:46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是後車,也看到前方有車而減緩行車速度,又是下雨,本該保持隨時煞車之狀態,卻仍然開過去,在法庭 ... (恕刪)

 

可是那天下雨天視線不良

他方突然從旁邊切過來所已來不及反應

聽到聲音之後才趕緊煞車

而且這樣是他突然切過來 他沒有錯嗎 @@?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5 20:39
回覆 Mis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過失傷害是只要您有過失就會成立,不會去看對造有無過失

您可以聲請車鑑會鑑定,依據過往辦案經驗,只能說您過失比例很高。

您可以問問網站其他律師意見。以上供您參考。

rrf 101-10-23 03:54
這是說來話長,因我爸騎機車紅燈,結果跟一台車子相撞,那一台車子是在綠燈的情況,我爸受傷,大腿骨骨折,送到醫院之後又轉到大醫院,住院安排第六天要開刀,但到第五天的時候中風,已發生了將近五個月了,本想說是我爸自己不對,想說車禍的事也不計較,但這幾天收到調解委員會奇單子說要調解,但到現場時,還沒說到重點,對方的母親,居然辱罵說,我爸中風跟這場車禍沒關係,我爸是因為罵我母親我爸才中風的,我們真的很生氣,今天又沒要他們賠償,還要被他們辱罵,這樣我想要提出告訴,我可以用什麼名義提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辱罵部分,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 二.車禍部分,對方有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 三.以上均可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你們大家好 101-10-15 14:44

 

你好:

 

我已經十八歲 但還沒有駕照
上禮拜的時候我騎同學的車直行(他已經十八而且有駕照)
然後前方是紅燈快要轉綠燈 ,所以我慢慢減速 準備等綠燈再啟動
然後 就沒有抓準距離 ,且右邊的機車像我這邊靠過來,我就有點緊急剎車,不小心撞到了前面的轎車,沒有很大力,但是算有撞到.
然後我自己是因為剎車而撞到了自己機車的儀表板,然後我的安全帽前面的擋風板就斷掉,鼻子就有流血,有一道不算輕的傷口,然後我當下有點怕,而且又再流血,所以我沒有想太多就下意識先騎到前方下一條路的路邊停下來處理,接著我也沒有注意到車主有沒有怎樣,也尋不見那台車子了.


我在過了一個禮拜後 ,我朋友收到了他機車的單子,上面寫肇事逃逸.
想請問像這種情形最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如何??
我蠻確定我只有很輕的撞到前面的那台車一下,不會有什麼傷亡之類的
所以以下有幾個問題
1.請問這樣主要是民事賠償的問題嗎?
2.會不會有牽涉到賠償以外的問題?
因為 我當下沒有去報警或什麼,而且罰單上寫肇事逃逸,但我不是那種撞到別人受傷還要跑掉的那種,只是當下很緊張.
3.這樣會牽涉到我車主的那位朋友嗎? 因為罰單是寄給她?
4.那這樣是無照駕駛責任是行政責任所以是另外罰錢嘛?
5會不會關係到監護人?
6,那後續如果去警局備案,可以直接跟對方調解 或私下賠償之類的嗎?
除了賠償車子的損壞 還需要什麼額外的支付嗎? 這樣算是刑事毀損罪嗎?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3:04

對方車主沒有受傷的話就不構成肇事逃逸,

至於你無照駕駛頂多是行政罰,罰錢而已,跟你父母無關,

建議跟對方試行和解,這主要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

當然對方可以告毀損,不過你不是故意的,應不會成立毀損

阿加 101-10-04 20:37

甲男與乙男糾紛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甲男稱乙男酒後駕車至甲男家找他發生爭吵.乙男到場吵架約30分後甲方報警方到場.

問1.(僅條件證據1)甲男願作證乙男酒駕情事.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2.承上(條件證據有2)乙男若自白坦承酒駕.加上甲男作證.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3.承上1與2若有路口監視器佐證與沒有路口監視器佐證.是否有不同之結果?(條件證據有3)

問4.若1及2及3之各情境若都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5.A女見B女機車紅燈尾隨在後.報請警方到場開單.警方無監視器佐證下.可否依A女人證檢舉開立罰單?

問6.承上若有監視器佐證下.可否依A女人證檢舉開立罰單?

精選題

問7.酒駕車禍119先行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由醫院作酒測(抽血報告).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8.酒駕車禍119先行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在醫院作酒測(呼氣測試).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9.酒駕車禍警方先到場通知119到才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由醫院作酒測(抽血報告).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10.問9.酒駕車禍警方先到場通知119到才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在醫院作酒測(呼氣測試).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11.酒駕男0.55以上駕機車在非道路(公園.停車場.家中空地...等)酒駕.有無觸犯公共危險?駕機車在非道路未戴安全帽可否告發?

問12.酒駕男0.55以上騎A自行車......B電動自行車.......C電動機車(最新免牌照免安全帽那種車)道路上遭警攔查.有無觸犯公共危險?

問13.酒駕男0.55以上駕駛A推高機....B山貓...C怪手..D大型懸吊車.....行駛道路有無觸犯公共危險?

低調 101-09-30 21:26

如果騎摩托車,撞到人但對方紅燈,也沒走斑馬線

可是好像要禮讓行人雙方都有錯吧

1.除非一方完全無法預見及避免 否則多數交通事故雙方都有過失 2.不過刑事責任縱使只要有百分之一過失還是過失 還是需要負擔刑事責任 過失比例只會影響量刑問題 3.至於民事賠償 過失比例會影響求償數額比例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印表機 101-09-18 11:42

您好,我母親月初車禍過世。目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未出爐,概略情況約為我母親行人穿越馬路並紅燈(可能因不熟悉號誌,該路段號誌複雜),肇事者有看見我母親卻未減速(大多數機車都已減速或停下 ),肇事者卻跨越機車道雙白線利用禁行機車道超車,又剛好我母親不慎跌倒,導致肇事者前輪直接撞擊我母親頭部死亡。目前對方已申請強制理賠,關於第三責任險部分的出險不是很清楚。因對方肇事者家境也不好,我父親的想法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保險理賠就讓保險賠,剛由保險理賠專員說明及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是要由我方主動要求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才會根據肇事責任與保額來做賠償。是不是會變成如果我方要求少甚至不要求,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還是我們可以要求高一點,再由保險公司來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負擔,葬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畢竟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母親的命,只希望能多爭取些保險理賠金讓我父親能安養天年。畢竟生活一起四十年的老伴走了,未來須獨自面對。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印表機 101-09-18 15:56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目前強制險已經在進行申請了,但因肇事者另有加保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我是比較不了解這一部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son 101-09-11 17:03

各位及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去年發生了非常大,及不願意發生的,車禍事件

事情是這樣,我開車於西濱快速道路上(雙線),左邊有箱行大貨車,右後是我小客車,前方是綠燈

,但一摩托車騎士闖越紅燈,箱行大貨車發現急踩煞車閃過,但我視線被箱型大貨車擋住沒看見,因而閃避不及撞上,人最後送醫不治,我則輕傷車毀

當中有行車紀錄器拍攝證明我清白,今年六月行車鑑定報告判我無肇責,七月檢察官寄通知註明寫明不起訴,(收到通知時留下眼淚,證明真是上天有眼),而後續有收到通知對方上訴被駁回

小弟有一個疑問,因此往生者親戚(很強勢及不講理,過年還傳簡訊咒我往生者靈魂怎麼怎麼~~~不敘述),他們有錢有請律師告我,而現在我接到不起訴處分書後,1.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2.刑事責任沒有,會有民事責任嗎?3.需要有和解此案才可以告一段落嗎?

關於這件我自己人生重大的事,希望我自己能解決他及放下他

希望這方面的律師能幫我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1 17:47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1.刑事案件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再議駁回 交付審判駁回  原則上就確定告一段落

    除非對方有發現什麼新事實新證據  (機會很小)

 2.不過刑事沒有事情 未必等同於民事不用賠償

   畢竟民事法院還是獨立審判 不會受到刑事案件拘束

   只能說縱使對方提起民事求償  對方要勝訴機會應該很低

jason 101-09-12 16: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完整)

不好意思再次麻煩您

請問林律師

我這個案件所謂的"被害者",為年輕人還沒結婚

如果我向"被害者"家屬(親戚)請求車損賠償(輕傷無醫院證明只筆錄上說明)

1.這年輕人名下沒財產或身亡後轉移財產可以追朔到家屬嗎?

2.以往有這種案例向往生者家屬求償的嗎?

謝謝

豬豬 101-09-07 00:21

如標題
6月初小妹發生車禍至今。。。
一台A機車從對向車道轉彎過來
衝出來B機車小妹面前導至撞上A機車
機車撞上A機車後撞上等待紅燈的C轎車右後門。。。

因第一次調解不成!
A一直認為是我們B的錯!

因為這場車禍小妹手骨折打鋼釘~
手吊了2個多月的石膏!!!
沒辦法工作也被公司刁難~
也因此失去了工作
一直到現在沒收入沒工作
未來工作又要從找!
精神上也受損失!

請問小妹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謝謝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    →  ↓A→C         紅燈
   →      →B
______  A住家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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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1-09-08 00:59

 

律師:
      是否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對方?!
                                     謝謝

 


律師:
      已經有先向交通隊申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
可是判定出來的卻只寫

((兩位騎機車騎士未錄製筆錄.無法判定))

當時我們1個月前就做過筆錄了!      謝謝

 

 


現在下一步該怎麼走?我很迷惘...

snoopy 101-09-02 11:18
我弟24歲在8/29下午發生車禍~~
對方76歲阿罵紅燈~~
我弟綠燈直行騎車撞上~~ 有目擊證人可做證~~ 下午送醫急救~~晚上過世.... 而且當時都連絡不到他家人~ 以為她是獨居老人~~ 一直到晚上透過社會局才知道他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 只有一個住新竹市其他在外縣市.... 所以當晚住新竹的有到交通隊做筆錄~~
我弟算過失致死...... 檢察官筆錄也做了~~ 我們也花2萬交保....
我們8/30有去上香~~
現在要談後續賠償~~
但對方家屬跟我說們一條人命至少300萬~~
而且不包含強制的200萬~~
喪葬費也是我們出(這個我們知道)~~
又說她媽媽是軍眷~~
一年有20萬收入~~
至少還有五年可以活~~
他們意思就是要我們再拿出幾百萬出來理賠......
我們自己本身也是不好過~~ 爸爸66歲是中度失智老人~~
媽媽65歲要照顧爸爸~~ 這樣對我們來說很吃重~~
而且是對方紅燈才會這樣子~~
我弟自己也傷一堆還要住院觀察~~
車子和手機都摔壞了~~
我們本來以為是強制險200萬賠給對方~~
加上喪葬費我們出~~還有當初急救住院幾千元也是我們出~~
我們以為這樣就可以了......(這些我們是沒跟對方說)~~
沒想到他們說的意思是要我們額外再拿出錢~~
也說了就算我們不能一次拿那麼多也可以分期給......
看是要分五年還是怎樣...... 請問如果我們和解不成上法院~~
我弟會被判多重??又或是可以幫我們爭取到合理的賠償呢??

 責任應該由你弟弟負擔,你們家人並沒有代為清償的義務,合先敘明。

如果你們負擔不起那些損害賠償費用,也只好讓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之訴,在刑事訴訟中,你們可以將喪葬費用的單據出示以表示你們的誠意,請法官從輕量刑。

民事訴訟中,強制責任險及你們墊付的喪葬費用都可以扣除,此外對方紅燈應負擔部分的責任,你們可以主張對方應對此負擔60%的責任

舉例來說,如果法院認為對方的損害是新台幣八百萬元,扣除強制責任險剩下六百萬元,然後你們負擔40%為二百四十萬元,再扣除你們付的喪葬費用,剩下的就是損害賠償的淨額了。

Ding 101-10-27 00:01

如果對方是在行人穿越道上呢?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德 101-07-31 14:02

律師們您好︰

前些日子被一輛紅燈機車撞到,

對方閉不見面,我申請協調,對方也不來,

我可以直接到所屬的法院,按鈴控告他嗎?

車子損傷的部份,民事可以提告他那些事由?

當時有兩位證人可作證,且有表明至警局備案

感謝您熱心的回答

謝謝

 如果你有受傷,可以到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另外民事部分,可以等刑事案件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你所受的損害(包含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A-Chou 101-07-30 23:44

我方騎機車欲至路口左轉(此時號誌為綠燈),此時我停在路口中間(無待轉區,也打了左轉方向燈等待號誌紅燈時要左轉),接著一台小客車從後追撞我的機車,當時機車雙載均受傷,對方小客車左前方直接追撞我的機車,行車紀錄器也有備份下來,目前我們的傷勢,A男左手腕關節扭傷,左手掌因插入玻璃異物,手術取出縫一針,右後瘠椎因舊傷加上這次車禍撞擊,醫生說要復健半年;B女左右腳均有多處擦傷瘀傷,兩腳腳踝腫脹,我們各至休息五天沒上班,加上機車修理費用需要四萬,請問我該如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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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1-07-29 08:00

我跟對方發生事故,對方後車追撞我的車,我當時正在停等紅燈!

我想請問:

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把我車修好?

我知道我車年份高,我不要求零件要全新或者原廠零件

我也不需要對方賠償"現金",只需修好我的車!

但對方堅持說我車年份過久,不願意修,真如果走到訴訟這步...

難道我還是不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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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1-07-30 00:12

律師 您好!

關於您的回覆,再多請教一下...

因為我車子年份已久,賠償現金對我來說不會比較好

所以~我是否可"堅持"對方 恢復我車子原本的狀態!

謝謝您了!

(如果對方是賠錢的方式處理,我若換台年份還算新的車 對方的金額一定不足我換車的費用,屆時勢必自己要背一個車貸,目前無法背這筆債務,若換舊車,我會擔心車的狀況,以及後續維修的費用,所以我想堅持請對方"恢復原狀",畢竟是自己從新車就開始照顧的車,車況那些自己很清楚!)

對方駕車過失侵害您的車輛財產權,您可以要求損害賠償。而損害賠償的原則就是回復原狀。既然對方負有損害賠償責任,原則上本來就應該將車輛回復至損害發生前的原狀;當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時,則以金錢賠償損害。所以基本上您當然可以要求對方將車輛回復原狀,除非車輛修理費用過鉅或是費用顯然不相當。另外,您也可以請車廠估計以中古品零件回復原狀的材料價格與工資,然後請求對方支付該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替回復原狀。

(參照民法第196、213、21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翔 101-07-28 12:31

我想請問:

日前我與A君發生車禍

我停等紅燈,A君未保持車距直接從後面衝撞上來

造成我車子嚴重受損!

給兩家車廠估價,皆超過10多萬元,

但是A君與他的保險公司 說:我車子已沒市價只願賠償兩萬元。

我想請問:

1.若是走訴訟的話我真的只能拿到兩萬元嗎?

2.我難道不能要求他修好嗎?

3.若是我要提出民事訴訟,應準備哪些資料?

4.因為對方非常沒誠意要和解,請問除了車損賠償,我還能夠提出哪些賠償要求呢?

謝謝!!

小如 101-07-20 23:52
我在發生車禍時是未滿20歲,對方紅燈,因此不小心撞到他,但是我有超速 對方直接檔到我的機車道,我才會撞到他 對方在事後發生快六個月前提出告訴,對我提出過失傷害 現在我則以滿20歲了,法律會判我過失傷害嗎?罪很重嗎?賠償多嗎? 監視器有清楚拍到 我有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違反交通號誌,我則是超速 也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對方只要錢,堅持不肯和解 從一月初發生至今,在現在才提出告訴,讓我們無法也對他提出刑事告訴 對方與我都有受傷,他紅燈這樣我也能告他肇事責任嗎? 他闖出來害我撞到受傷是否也能告他,現在超過六個月,只剩民事,我該如何提出告訴呢?
1.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 超過六個月 你就不能提告訴 不過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2.刑法規定滿18歲就需要完全負責而非20歲 過失傷害實務上如果沒有和解 刑度約在2-3個月最多 不過通常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你也不需要過於擔心
ㄚ廷 101-07-17 21:52

律師您好 ! 我想要詢問有關於車禍案件事後和解賠償問題 ! 我發生車禍在晚上 ! 我要過馬路 ! 被一台紅燈汽車撞 ! 背部及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 住院5天 ! 當事者及他的配偶有來看我 ! 說要私下和解 ! 他說會賠我車子修車的費用 ! 我們打算在下禮拜和解 ! 在和解時我該提出什麼文件或證明 ?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 因為對方是父母認識 ! 所以比較客氣 ! 可是已經影響到我打工及精神上的損失 ! 我想要問 在和解時我必須在場 ? 如果我不在場算不算和解成功 ? 我已經年滿18歲有機車駕照 ! 我可以在和解時提出什麼條件 ? 現在是怕我家人他們會另外找時間和解不跟我說會影響到我的權益 ! 如果這樣我該怎麼辦 ? 謝謝律師拜託了 ... !

您好,

     1.和解的內容是屬於民事,所以您需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簽立的和解書才有完全的效力。

     2.相關文件包含車輛維修費用、住院支出醫療費用,打工及精神損害上相關文件。但既然是談和解,就很難可以全數受償,但仍得以此為基礎去談。

     3.雖然您尚未滿20歲,但家人未得您的同意,擅自簽立和解書,其效力仍有問題。

 (1)您可以提出驗傷單、醫療費用單據、車子維修費用單據,並要求賠償上述支出、因傷而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 由於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是您和肇事者,原則上是由您和肇事者簽訂和解契約。但如果您未滿20歲或是請其他人代理簽約,縱使您不在場仍然可以由他人代理和解契約。至於在場不在場並非關鍵,主要是依據契約上的簽名蓋章作為契約成立與否之認定。

(3) 因為您未滿20歲,最好和法定代理人一起出席,而商量要如何訂和解契約的內容,但您還是可以堅持您要的金額,因為法定代理人雖有權利直接替未成年人簽訂和解契約,但是還是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想法,為未成年子女為最佳考量的。

(參照民法第12、18、184、191之2、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蒼之痕 101-07-15 09:57

本人父親與友人聚會後乘坐計程車回工務所,途中行經十字路口,遭一自小客車由左後方之側面強烈撞擊,造成計程車司機及本人父親重傷,事後對方僅來醫院探視一次,且態度極為不佳,僅說一句:找我保險公司,毫無悔意(以上為大致情形)
根據事故鑑定報告指出,計程車是在主要幹道上(三線道不含機車道),閃黃燈,而賓士(對方自小客車)是位於支線且雙閃紅燈,闖越三線道及中央分隔島後,衝撞計程車,計程車遭強烈撞擊,偏離一車道後失控衝撞中央分隔島,計程車司機肋骨斷三根且插進心臟,雙腳骨折韌帶斷裂,本人父親右手肱骨及肱關節粉碎開放性骨折,雙腳及臉部有撕裂傷,眼鏡碎裂,右眼球也有外傷
問題
一'根據事故鑑定報告,對方根本沒踩煞車,直接衝撞計程車,且事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所以能否除傷害罪外,也以殺人未遂提告?
二'因賓士車之駕駛非車主,且為十九歲之女性,十九歲為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所以民事部分能否向其監護人和賓士車主及計程車司機請求連帶賠償?
三'能否提供民事刑事對於此案件的相關法條?我們打算自擬狀紙
希望各位律師大人們能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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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之痕 101-07-15 20:14

不好意思~麻煩能引述一些民法刑法裡的具體條文嗎?

Howard 101-07-08 17:50

我走萬板大橋至板橋

下橋後沿著"迴轉道"迴轉(紅燈)

不知這樣是否違規

阿Ben 101-06-30 08:32

您好!

因對方紅燈導致的車禍,經法院判決對方必須賠償,但是對方遲遲不願賠償,敝不見面無法連絡上,我向法院申請判決證明,再拿判決文一起向國稅局申請對方的財產歸戶,其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所得,請問以這個狀況,對方無財產可以強制執行,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呢?  另是否可以將債權賣給討債公司,畢竟我還要上班沒那麼多時間去跟他耗,又不甘心讓對方逍遙法外,如果轉讓給討債公司,日後討債公司因為討債的方式所產生的問題會與我有關嗎??

1.債權讓與後原則上就是資產處理公司的債權 他們如何處理 與你應無直接關係 2.只是成本的問題 一般資產處理公司收受債權大約是債權的百分之6到10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6-30 10:02

阿Ben:

雖然向國稅局查詢財產歸戶清單對方名下並無財產,但不代表沒有執行的實益,仍可以在聲請強制執行後請求法院調閱對方勞健保資料,如債務人尚在第三人處任職,仍可請求對債務人的薪資債權強制執行;若無法院執行處會發給你債權憑證,等將來債務人名下有財產時可不用再繳納執行費聲請強制執行,但記得至少要在五年內聲請一次,以中斷時效!雖然將債權賣給債權管理公司不代表要對該公司將來的催討行為負責,但為避免困擾與糾紛,不建議這樣做! 

Aqua 101-06-24 03:43

車禍發生情形:
我方直行,過十字路口黃燈未?速,對方由對向慢車道快速迴轉至同向慢車道,我方發現對方時急煞停,但仍撞上對方,我方右前車頭毀損,對方人受傷及車損壞,我的印象停留在出斑馬線時是黃燈,對方堅持他當時看到紅燈+可左轉號誌,(但是那個路口機車是需要兩段式左轉的,不可直接左轉,且對方是迴轉不是左轉)
當下由於對方受傷,所以我方第一時間先打119,可能位於警局附近,所以警察比救護車先到,但是只有口頭詢問事發經過,便先讓對方送醫,(後來才知道先到的警察非處理事故的警察),後來另有交通隊來量現場,交通隊量完後及聽完先到的警察的說法(即對方的說法),尚未詢問我方說法,便告知雙方皆有責任(未依號誌行使),且路口監視器,且暗示做筆錄很麻煩,建議我們跟對方和解
因我方有保險,所以堅持做筆錄,警方當場酒測後(我方酒測值為0),說他要到醫院看傷者,叫我們稍後自行至警局找他做筆錄

車禍地點在台南,對方是當地人,我們目前居住在台中,當天至台南出遊發生車禍,當天做完筆錄後便趕回台中。隔兩天有電話關心對方傷勢,對方告知傷勢不嚴重,修車費用2萬多,但是希望和解,各自處理各自受損部份(自己陪自己)。

我方告知因我方有保險,會理賠對方受損部份,但因我方車子受損嚴重(修車費用約4萬),希望他也能理賠我方受損部份。對方不同意,談不攏,我方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偏偏,遇上兩光理賠專員,不是不回報,就是回報他跟對方談不攏,他也沒辦法處理(!?)

問題:
一、後來警察又打電話來說有調到監視器,說我們的說法與事發不一致,對方可以告我們傷害,要我們去台南看錄影帶。因路途遙遠且工作請假不易,目前尚未看過錄影帶。請問若的確雙方皆為紅燈+可左轉燈時撞上, (我方直行,對方機車違規迴轉),燈號會影響責任歸屬嗎?
二、不論責任歸屬,受傷者皆可告對方過失傷害
三、因保險公司與對方談不攏,建議我們送調解委員會,理賠專員說他們無法代為申請,需我們親自至案發地點(台南)提出調解申請?
四、因為對方有說要告我們之類的話,(理賠專員轉述),所以保險公司建議我們過了刑事告訴期後再提出調解申請,並說不影響民事理賠部分?
(我方很有誠意與對方和解,但若第二點為是,也怕對方告我們)
五、保險公司說依初判表來看,責任歸屬約是對方70%,我方30%
(當然我知道責任歸屬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如果責任歸屬比例約為如此,那雙方可拿到的賠償金額為
(假設)對方3萬*30%=9,000  /  我方4萬*70%=28,000 (這樣算嗎?)
六、因為本身之前曾經歷調解委員會跟簡易法庭有過不好的經驗,
所以並不是很想走這一途徑,但是理賠專員目前是一付擺濫的態度,只一直說要我們自己去申請調解
而且不知道專員怎麼跟對方談的,對方現在由想互相不賠各自處理
轉而想要我方用保險賠他,但是他不想賠我方。
1.請問調解後的結果有強制力嗎?如果調解(和解)後對方不賠我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還是需要另外告對方?
2.若調解不成功,只能告對方?
七、目前理賠專員的說法是,若雙方需互賠,我方要賠對方的錢可以先扣掉對方要賠我方的部分,若有多再給對方。有點饒舌,亦即若雙方互賠金額如上述五,則我先拿原本保險公司要賠對方的9,000,對方再賠我19,000。
調解或告對方後,我拿不到對方的錢,(很有可能,因對方剛滿18,可能拿不出錢),那我是不是乾脆就拿9,000認賠做罷?
文長,先感謝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沈恆 (沈律師) 101-06-25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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