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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weiliu 103-11-03 09:57

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劉仲維 ??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
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
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16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16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15小時 · 已編輯 · 讚 ·  2

 

湯凱成 ?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1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14小時 · 讚

 

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13小時 · 讚

 

Fsdf Fdg 應該是哦 

13小時 · 讚 ·  1

 

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13小時 · 讚

 

Fsdf Fdg 對啊 

11小時 · 讚

 

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10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10小時 · 讚 ·  1

 

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10小時 · 讚

 

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10小時 · 讚

 

Wei Ni 你會錯意了 

10小時 · 收回讚 ·  1

 

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6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5小時 · 讚 ·  3

 

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5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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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5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5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5小時 · 讚 ·  1

 

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4小時 · 讚

 

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4小時 · 讚

 

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4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4小時 · 讚

 

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4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4小時 · 讚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4小時 · 讚 ·  2

 

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4小時 · 讚

 

劉仲維 附近鄰居真是檢舉得好阿~為民除害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4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4小時 · 讚 ·  2

 

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4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4小時 · 讚 ·  2

 

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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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好~害~怕~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4小時 · 讚 ·  1

 

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4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誰阿~~~ 

4小時 · 讚

 

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真是淑辣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4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4小時 · 讚

 

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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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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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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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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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4小時 · 讚

 

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4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違規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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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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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開啊!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淑辣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加油~

4小時 · 讚

 

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喔

4小時 · 讚

 

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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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喔!三小

4小時 · 讚 · 1

 

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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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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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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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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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4小時 · 讚

 

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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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唉 ~~

4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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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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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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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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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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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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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4小時 · 讚

 

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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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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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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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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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4小時 · 讚

 

張志生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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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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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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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4小時 · 讚

  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

4小時 · 讚

 

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4小時 · 讚

 

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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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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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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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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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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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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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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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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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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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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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是鄰居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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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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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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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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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噗噗~

4小時 · 讚

 

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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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比你行

4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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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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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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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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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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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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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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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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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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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違規就是違規,大聲喔?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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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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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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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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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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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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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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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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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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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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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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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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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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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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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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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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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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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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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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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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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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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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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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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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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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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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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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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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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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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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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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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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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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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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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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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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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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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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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3小時 · 讚

 

劉仲維 沒路用~

3小時 · 讚

 

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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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3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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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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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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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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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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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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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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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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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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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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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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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3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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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3小時 · 讚

 

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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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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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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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3小時 · 讚

 

劉仲維 很會捏

3小時 · 讚

 

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3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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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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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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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3小時 · 讚

 

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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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3小時 · 讚

 

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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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3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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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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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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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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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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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對方已涉犯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也會有民事賠償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k 103-10-31 10:49

初判表是未讓前行車先過

過程是這樣:我103.10路邊停車要切出來時前方是紅燈,我旁邊有兩台車以上ㄉ空間所以我先切出來一半,等綠燈時我讓後方車先過,後方車因距離很遠加速通過,我們讓他,他認為能過才完全沒煞車撞我們,請問我已經停車要讓後方先過去,但是後方車自己撞上來,責任要怎麼區分(監視器有拍到我出來後停車後方車先過,但是他認為能過卻過不了)請問我們不滿初判結果,送鑑定可以訴求我的立場嗎?還有現在初判結果下來雙方沒有要和解,但是對方卻要求一定要去原廠修車,這樣合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聲請車鑑會鑑定時,車鑑會會請雙方到場陳述意見,至於原廠送修,基本上仍被允許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過失比例若進入訴訟原則上端視鑑定結果而定。
kk 103-10-31 10:46

初判結果是全部我錯!!未讓前行車先過

過程是這樣:我103.10路邊停車要切出來時前方是紅燈,我旁邊有兩台車以上ㄉ空間所以我先切出來一半,等綠燈時我讓後方車先過,後方車因距離很遠加速通過,我們讓他,他認為能過才完全沒煞車撞我們,請問我已經停車要讓後方先過去,但是後方車自己撞上來,責任要怎麼區分(監視器有拍到我出來後停車後方車先過,但是他認為能過卻過不了)請問我們不滿初判結果,送鑑定可以訴求我的立場嗎?還有現在初判結果下來雙方沒有要和解,但是對方卻要求一定要去原廠修車,這樣合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聲請車鑑會鑑定時,車鑑會會請雙方到場陳述意見,至於原廠送修,基本上仍被允許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0-28 12:55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直說我是紅燈),與一部機車擦撞,對方車上有一位乘客(五歲左右的小孩),當時機車騎士手腳有約三處的皮肉擦傷,另一名小孩則是上前額有破皮傷口,機車有部份損傷。事情發生當下有報警到現場處理丈量,並對我進行酒測(酒測結果是正常,我並沒有飲酒),後送機車騎士及乘客到醫院就醫,我也陪伴至檢查完成才離開;又因急診醫生說要觀察無礙後方可離院,故對方請我先行離開,但我又於當日下午約7時許再度到院探視,對方約於8時許離院;並於醫生要求下於二日後回診。

2.我的車損部份已自行修復約花費2萬元,目前已由我方的產險公司協調週五時間進行第一次的和解協商

3.對方的傷勢現在皆已回復;我也已申請出肇事研判分析表來,結果是並未判定我是紅燈

綜合上述,我的疑問是這樣的判定是否可以看出是誰的責任?後續的和解應該怎麼談?如何保障自己?對方若是獅子大開口,我應如何處理? 

回覆 慧 的發言內容: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 ... (恕刪)

您好

一、 依您所述, 若是肇事責任已經出來,上面應會寫肇事責任之原因為何?

二、和解是雙方互相退讓,以達成共識,所以,可以請您的保險公司人員協同處理,以維自己權利。

 

 

103-10-23 18:01

請問小弟前天在十字路口左轉燈 在左轉時被對向紅燈

但是酒測值為0.16 就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對方是無照駕駛

行車紀錄器能拍到對方紅燈 對方輕微受傷

這樣民事部分我會因酒駕變成都是我的錯嗎?

因為感覺對方不太想和解 好像就咬定我酒駕 就是我的錯

請幫忙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酒駕不會影響路權的判斷,但是仍然屬於違反道路交通法規,並且可能遭認定影響行車能力。

2、因為對方有受傷,因此除非我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否則就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3、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車禍鑑定,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再提出抗辯。

 您好:

酒駕與判斷車禍肇事因素未必會具有關連性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Nick 103-10-22 22:32

您好:
我父親10月初白天出門喝酒 騎腳踏車過馬路時紅燈被重機撞上,造成對方也跌倒手部擦傷,我父親比較嚴重,有住院幾天但是現在己無大礙。
重點是後續的賠償部份: 對方修車的費用高達10萬元,要叫我們全部負責,
雖然我們也有懷疑對方車速可能過快,但是對方一口咬定我們酒駕就是不對,其他什麼都不肯談
我想請問 喝酒騎腳踏車肇事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如果不肯合解的話 未來上法庭會面臨什麼樣的判決呢? 法官會偏向怎樣的判決呢?
因為維修費用10萬對我們來說負擔很大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賠那多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腳踏車並非動力車輛(除非是電動腳踏車),故並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章之問題。可申請警方做成初判表,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準,決定談和解之金額。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2 23:49

您好:

1.酒駕騎單車不構成公共危險,但紅燈造成對方受傷則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若與對方達成和解,則可一併請對方撤回告訴過失傷害,則您父親不會有前科

3.對於對方和解金額10萬,可請其確實提供單據,不是漫天喊價;若無法和解,則交由民事訴訟

   程序依雙方提供之證據過失程度,讓法官判決應賠償金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專業協助。

小華華 103-10-22 14:50

您好~

我方開小轎車他方騎打擋車(像送瓦斯那種車),十字路口並無紅燈,且車禍前雖我有鳴按喇叭,但他真的騎很快,還是撞上我汽車左側客車門把手至後車箱側邊,感覺是他撞我不是我撞他~

雖然他騎太快撞上我但我當下有報警與叫救護車,他還怪我為什麼叫救護車他並不需救護車也不需去醫院,在場的我、警察、路人、救護人員都勸他去醫院但他堅持不去,因為他確實真的只有非常輕微的小擦傷,在他的堅持下救護人員只有幫她用生理食鹽水清洗小小傷口就離開了,我還拿藥給他擦並給了他"一個小OK蹦"就能貼住他小小擦傷,我能做的都做了!他現在生龍活虎,網路上還刊登他很健壯的照片,看起來根本沒怎樣,如果過失傷害應也有輕重之分吧???我會因為這樣被關多久或罰多少錢呢?

**他方有小小擦傷,目前無大礙,機車輕微受損

**我方汽車受損維修費用較高

一開始他說等事故分析報告看責任比,當天就主動和我聯繫要談和解說要各賠各的!

我已申請初步分析表

**對方是~未依規定讓車

(是否表示他已經有違規定?那他錯較多應為肇事主因吧?)

**我方是~疏未注意前車狀態

(是否表示我未違規??)

請問錯的比例高?肇事主因、次因為何??

我有關心他,人有好一些嗎?他也表示已"有,謝謝!"~

和解地點要如何選擇??(他約我去飲料店談,我覺得有些恐怖,可以到任何一家警察局嗎?)

如何談和解呢??

我可以主張以車禍責任比例各自謂對方進行理賠嗎?(我希望他能夠負擔我的修車費,因為我覺得他錯比較多耶~)怎麼做對我方較有利呢??我可能需要負擔哪些費用??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關於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可聲請各縣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您可對對方請求依比例分擔之損害賠償,對方亦可向您請求損害賠償及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無提出刑事告訴及賠償之請求,您是否要提出,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和解之場所有所疑慮,建議可以直接向各鄉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又就初判表上是表示雙方皆有過失,蓋若初判表中若想要表達一方無過失,會記載查無肇事責任

機車毀壞之部分,若雙方仍舊對於金額有爭執,可以申請鑑定鑑定中會有較為清楚知肇事比例,可以據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小律 103-10-21 21:27

您好

機車時,因為閃紅燈,周圍都有汽車,所以稍微前進看一下有無來車,

結果就被閃黃燈的乙方撞上,我方只有機車受損,

對方因為行駛快速,也未減速慢行,而撞上我。

對方也因為車速過快(對方自己說車速約50~60間),飛出去受了小傷。

對方說有看到我,但還是撞上了。

事後,警察要我直接賠錢了事,事發過程毫不理會我,只和對方說話。

對方也一直要我賠償他,因為對方受傷無法工作賠償和修理車子的全部賠償醫藥費

上網查詢相關知識,發現閃紅燈路權最小,可實際狀況是對方也根本沒有減速慢行,

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權負責,還質疑我是否無照駕駛....(我有駕照

我想請問難道這種狀況,我方要全部負責?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難道要跑法院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黃燈應該要減速慢行。閃紅燈是停止之後再開。我方確實停止之後再開,對方沒有減速追撞我方,則我方沒有肇事責任

2、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

3、建議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再分析,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肇事責任鑑定

4、雙方無法和解,對方可以提告處理紛爭。

 

allen 103-10-19 18:23

您好,昨天下午發生交通事故,我綠燈左轉,一台機車紅燈撞到我,對方雙載未成年沒有駕照紅燈沒戴安全帽,但我有喝酒,酒測值0.15,移送法辦等候裁決,我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也交給警方,隔天有去探望傷者,但未談到和解事項,家屬說要等傷勢好點,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要如何來談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之部分可能會涉及公共危險罪

另外,警察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做成車禍事故責任初判表,建議雙方可先以此判定表作為和解之基礎。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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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君 103-10-06 09:49

事情是這樣的:有兩個紅綠燈相距莫約100公尺,我在第一個紅綠燈(綠)通過,到了第二個紅綠燈驚覺是紅燈.我的車速略是快了點,剎車仍然止不住,因而撞上一位也是騎乘機車的老先生.我起來後不斷向老先生致上歉意,而老先生只淡淡說了:下次不要貼這麼近、人沒怎樣就好了.


然後老先生行駛離去,而我停留原處檢查掉落的碎片,莫約2~3分鐘才離開現場.請問我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我們雙方都沒有留下電話,也沒有報警處理,老先生事後可能對我提告嗎      


如果警方有監視畫面可以調閱的話,警方是否會自行傳喚我或者對我提出起訴呢?  


有勞律師先生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0: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員警可以依法偵辦。 2、 發生車禍事故的時候您並沒有逃逸,而有留在現場,無須過於擔心。
miki 103-10-02 23:32

請問三方車禍,a方為汽車(閃紅燈)撞到b方機車(閃黃燈),b方飛出去撞到c方(路邊)停車違規汽車保險桿以至第二三節頸椎碎裂,造成永久性傷害無法轉動脖低頭等子,請問c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嗎?如果車沒停在那就不會這麼嚴重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P 103-10-02 11:13

今年4月14日騎乘機車與對方(機車)擦撞發生擦撞,此路口無紅綠燈,當時未保留現場,對方請我將機車牽到路邊後報警。
當下口頭約定機車部分自行處理,另本身並未受傷,僅對方有些許擦傷,後對方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並付整斷證明,於警局完成酒測筆錄後各自返家。
對方堅持他直行大路我從小路衝出被我撞到,但我是在路口等前一個路口紅燈車流都走光了才發動,時速約5KM,後聽到左後方傳來他的尖叫聲,車尾被撞倒地
隔日通報保險公司與對方協助強制理賠醫藥費
9/27對方女兒告知媽媽因為受傷無法帶孫子要要求我賠償保姆費及民俗療法就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份。
10/1雙方約於派出所商談和解,對方提出民俗療法費用(無單據及醫生證明,並告知可在申請收據)、往返民俗療法就醫計程車費(僅依張收據7200元共6次來回費用,告知應是當天就須申請分次開立的,對方回覆會在申請分別的明細)、因去就醫委託保姆照看孫子的保姆費等共16100元。已告知肇事責任尚未釐清不予賠付。對方知悉並要求待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結果出來再約第二次和解
請問:
1.對方所提出賠付項目是否是我應負責部分。
2.若我應賠付上述費用,對方提供單據是否具有效力。
3.若和解調解皆未果(已超過6個月告訴乃論時效),對方是否仍可直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4.是否可以調閱雙方當天筆錄
以上問題,懇請協助

肇事原因沒有釐清,應該沒有辦法認定、判斷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責任之歸屬或有無。
其次,對方既已展開法律行動,要拖過事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可能性應不太高,若能這樣只能算是僥倖了...另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規定,若對方於事發六個月聲請調解,則即使經調解不成立,鄉、鎮、市公所應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
告訴乃論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經調解不成立時,鄉、鎮、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四元 103-10-01 20:55

您好~

上禮拜有一天我與我前方機車一起直行,看到前方號誌黃燈(快變紅燈),路旁一台機車未看後方車輛向左轉(左轉號誌未亮),與我前方機車相撞,我在後方煞車不及擦撞到向左轉機車,目前調解委員判定三方須負相同責任

請問這樣的判定是合理嗎?  

請各位高手幫忙解答,時間有點緊迫,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1 23:01

您好:

1.請問警方的車禍事故初判表結果如何?因聽您初步敘述,您似乎非肇事主因。

2.若不接受調委之認定,則將來訴訟時可請求送鑑定比較準確。

以上 謝謝

Tenny 103-10-01 15:03

您好:問題是這樣的!我先生上個月開大貨車,開到十字路口紅燈,等綠燈亮時要往前開的時候,突然有一台左轉機車左轉!我先生他當下反應是"閃"!前天警察打電話來說"你肇事逃逸,要到警局了解當時的情況"對方提出"肇事逃逸"!!我先生整個傻掉了!後來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當時我先生是綠燈要行進直走!而機車是停紅燈然後可以左轉!綠燈亮時要行進直走,突然機車也跟著左轉!兩個青少年,都未戴安全帽,有跟車子有小擦撞!我先生有要閃掉!行車紀錄器是拍到兩個少年去摩擦到大貨車而跌落機車外!機車損毀!兩個青少年一個擦傷、一個要觀察跟開刀!昨天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警察本來想說可以和解和解!今天打電話說不可以,說紅單要開並且可能會走到法律程序!請問這樣的事故意外該如何處理才妥當呢?因為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著急!!謝謝~再麻煩了!!

您好,如依您所述,您先生是有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的。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之後的刑事訴訟程序會對你們比較有利。如果收到傳票的話,建議委任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如抗辯您先生並無認識已有致人死傷之事實等,才能維護您的權益。

淡黑色 103-09-28 19:14

您好,

之前因友人經濟狀況極差,自有的摩托車車況不好經常故障送修,後來整個也報銷!情急下找我商量,說想要買新車(怕維修需要花錢)但是實在無力負擔,一直拜託我出資幫忙買車,說會分期還款給我(當時只單純想說是能力所及,雙方並沒有簽訂合約)。結果車子出借近三年,友人一直無法履約,前後僅一共匯款約1萬元整。最近打算不跟對方追討車子,直接過戶以免有行車糾紛變成自己麻煩,雙方也約定好擇期辦理過戶

不料日前友人生產當日,其丈夫太緊張結果紅燈被拍照,後來緊急跟我聯絡,上網一查竟已累計多筆罰單,告知對方後卻開始找不到人,過了一個多月才聯絡上!友人才告知租屋處訊號太差,而且夫妻兩人也說要借錢來還,但是卻讓我一直找不到人!聯絡上的時候,我告訴對方請他們將所有罰單金額一併繳付給我,罰單付清我才願意將車子過戶,否則必須歸還!

是考量對方有剛出生的孩子加上經濟狀況一直不好,所以才答應如果他們能籌到錢繳付罰款我就直接把車子過戶就算了!為了怕對方耍賴,我也請教過派出所員警,並向友人要了他們現在租屋地址及夫妻雙方全名,隨後也寄了存證信函。(因為罰單累計一萬多元,我又早已搬離戶籍地只是戶籍遲遲沒有遷走,所有罰單都已逾15日被退回寄發單位,而且全部都是被照相的罰單,要申訴真的不太可能!)

雙方近日也達成協議,在月底時湊足罰單金額給我,就一起到監理站辦理過戶,或者將摩托車歸還。但眼看月底要到了,這兩天對方又關機了!夫妻兩人手機都打不通!

我想請教律師,我在沒有對方詳細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的情況下能否提告侵占?若提告侵占我需要備齊哪些必要文件或證據

要走到這一步我實在不願意,但是我是為了避免日後車子沒有歸還又沒過戶情況下,萬一又有開單或遇到行車糾紛時候我又成了冤大頭!!

1.但我手上既沒有自己新的租賃契約書(我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目前租的地方租約早在101年11月到期,一直續租但是沒有再續簽

2.原戶籍也沒遷走(我家因近幾年狀況太差早已出售,家人也相繼過世,不知道自己戶籍該遷去哪裡所以一直沒處理戶籍問題,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可以遷到租屋處,但也需要相關證明文件)

3.因一直收不到罰單也超過時間沒辦法去郵局領回,沒有對方超速紅燈的實質證據,不知道申訴及調閱資料該向監理站的哪個單位諮詢,然後我問過,申訴還是一樣又需要「無居住事實的證明」,又回到上面的問題

4.現在只有對方夫妻倆的姓名及他們目前租屋的地址和聯絡手機,以及存證信函

 

以上情況我是否能提告侵占?還是有其他辦法?

實在是很困擾,煩請律師為我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8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是與對方約定,您借錢給他們購車,只是先登記在您的名下,因此比較不會有侵占的物提。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對方是惡意欺騙您買車,或是欺騙您要還款,卻無意清償,則可能構成詐欺罪,否則就只是民事糾紛

3、要提告的話,只要有名字跟現在居住地的地址就可以了。

淡黑色 103-09-28 2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是與對方約定,您借錢給他們購車,只是先 ... (恕刪)

感謝曹律師

1、沒錯,算是約定好借錢給他們買車,只是登記在我名下。但是對方始終無力還款,我中間其實也要求對方還車好幾次,對方一直不肯!就是追了好幾次才勉強又匯款給我,才會有前後匯了約一萬元左右。 


2、其實本來除了交車後的頭一次匯款以外,之後都沒有按約定付款了,中間追討數次就是原先連同我過世父親留下的摩托車也一併出借了,但是我爸那台車子因長年沒有保養,出借後不久就壞了然後丟在路邊,對方都沒告訴我,一直到我向他們要求歸還那台新車才被告知!他們的生活狀況我一直都清楚,我自己是不覺得對方是惡意的,只是被生活所逼才想盡辦法拖延要把車子留住,否則連出門工作都會有困難!但是我也是逼不得已,為了早日完成過戶並且解決罰單問題,只好出此下策要求對方出面。只是這兩天他們又失聯了,我實在不想為了區區一台摩托車要請好幾次假、跑好多地方申訴。 


3、要提告的話,只要有名字跟現在居住地的地址就可以了。
感謝!如果構成侵占的罪責機率不大,那麼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必須出面呢?民事訴訟感覺好像也很麻煩,我自己獨立生活也只是收支打平,倘若為了一台摩托車要弄得自己生活失序、勞民傷財,或許就只好自認倒楣等聯絡上人直接辦過戶了!但無論如何也希望此段時間沒有任何行車糾紛或意外發生!

 

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SQ 103-09-26 22:53

車禍案件對方紅燈違法無誤也認罪,以開偵查庭第二次完畢

事後對方當作沒事情發生從未接過電話,第一次偵查庭也未到,檢方發第二次才來,還當庭補充說他是低收入戶很可憐等等...還說我不願意和解,但重點是案發後在現場講好要到車廠估價,我等了很久人烙跑了...之後電話都聯繫不上...直到第二次偵查庭才來說他是低收入,而我確定不和解提告,接下來我該如何提刑事附帶民事賠賞呢? 要在哪邊提出?對方態度很惡劣(案發當時紅燈還沒悔意,還跟警察說她趕著要在小孩為什麼不能紅燈?撞到我就是倒楣,偵查庭也翹著腳吊兒郎當的)真的拿他沒辦法嗎? 他裝一副可憐法官會怎麼判他呢 我該如何陳述還是能請法官加重判決呢? 怎樣才有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6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須等到檢察官起訴後才可提起之。

SQ 103-09-26 22:51

車禍案件對方紅燈違法無誤也認罪,以開偵查庭第二次完畢

事後對方當作沒事情發生從未接過電話,第一次偵查庭也未到,檢方發第二次才來,還當庭補充說他是低收入戶很可憐等等...還說我不願意和解,但重點是案發後在現場講好要到車廠估價,我等了很久人烙跑了...之後電話都聯繫不上...直到第二次偵查庭才來說他是低收入,而我確定不和解提告,接下來我該如何提刑事附帶民事賠賞呢? 要在哪邊提出?對方態度很惡劣(案發當時紅燈還沒悔意,還跟警察說她趕著要在小孩為什麼不能紅燈?撞到我就是倒楣,偵查庭也翹著腳吊兒郎當的)真的拿他沒辦法嗎? 他裝一副可憐法官會怎麼判他呢 我該如何陳述還是能請法官加重判決呢? 怎樣才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6 23:5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提告之後必須等到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只需要注意2年時效即可。 2、刑事案件比較不會斟酌加害人的情狀有多堪憐,您只需要向檢察官好好表示是對方無心和解即可,縱使檢察官要因此從輕處遇也必須去調閱對方的收入資料等,屆時就會很清楚,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3、可能還是要回歸案情處理,至於對方的狀況您還是可以探聽之後提供給檢察官
皓呆 103-09-26 02:16

請問101年因被撞.我報警請警察來處理.卻被要求酒測.因當日並未喝酒酒直接接受吹氣沒想到測為0.68原因是前晚11點喝高粱.因我肋骨斷在醫院等候住院.但警方卻告知需先移送.只好跟警方到簡易法庭.判鍰刑罰5萬吊扣駕照2年.今年9月因太太生病無法送我上班.我就直接騎車去上班.大概習慣出門就吃檳榔所以第3個路口紅燈時就被警察叫過去並要求吹氣.有告知早上9點要上班並未喝酒.他並未告知任何原因就要求吹氣而且我行車間並未發生任何異常駕駛行為.因我有吃檳榔他也未給予喝水漱口的權力.結果酒測0.21.扣車再開2張罰單.到裁決所被告知因5年內第2犯要罰9萬.裁決人員告知可申訴.請問這是可以申訴成功嗎?我可以提共肝功能異常檢驗作依據嗎?請問警察這樣合法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30 22:56

1.看起來不會成功。

2.肝功能異常不是理由。

3.基本上,合法。

以上。

yuxi 103-09-24 19:20

我今年剛滿18有考到駕照  有天我要去上班途中出了車禍 我是直行車 因為紅燈剩幾秒  所以我只有減速沒有停下 當時我的車速大概超速5km左右 對向車道有台機車疑似要敢黃燈就直接轉過來  沒有待轉 當他要轉過來時我變綠燈了  我沒有紅燈  也沒發現對方要轉過來  所以我就加速了 於是就撞上了  兩方都送醫院後 我有氣胸 左大腿骨斷掉跟多處擦傷而對方因顱內出血而不幸去世了 手術後警方告知我有過失致死嫌疑  而我回答是因為對方沒有待轉才撞上 但警方解釋那個路口沒設立待轉區也沒待轉標示  但因為我姐前幾年因為沒待轉被撞 上法院後法官說不管有無待轉區都要待轉  所以官司就輸了 那這樣對方到底應該要待轉嗎?

請問整個事件哪方責任比較大  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那要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我有一年不能上班 機車全毀 精神損失  醫療費  還有哪些是我可以要求賠償的  金額要怎麼算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4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您應該先就自己應該負的責任作答辯為要,因為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您有肇事責任,則您除了會有過失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之外,還有民事賠償責任,家屬可以請求撫慰金等,通常會比您的損失多很多。

2、雙方應該都有過失,對方沒有依照規定轉彎,而您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過實際上必須依據現場圖、車損狀況、監視畫面、初步判定表等做判斷。

3、依法您可向死者的繼承人請求醫療費用車損精神慰撫金、不能工作的損失。必須檢附相關單據及證明書。

yuxi 103-09-24 20: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您應該先就自己應該負的責任作答辯為要 ... (恕刪)

所以責任歸屬要看當時現場狀況跟證據等等才可以知道誰的責任大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初步判定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本文初步判斷雙方應均有肇責,故關於賠償部分可主張對方亦與有過失,嘗試是否可與對方達成和解,如此縱使刑事被檢方所起訴,若雙方已達成和解,則刑事部分有很大機會可緩刑。 

隱居 (勇公) 103-09-24 23:51

您好,上開律師所述均可參考,

過失部分只要認有有部分過失即屬成立。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Siao Min 103-09-24 11:41

你好,想請問有關恐嚇罪的相關事宜

情況為,行駛間機車內側車道移動,後方自小客車按喇叭,機車騎士回頭查看,但並無辱罵,也無挑釁動作,剛好紅燈於是機車停至機車停車格,於是後方自小客車的駕駛人,下車理論,並手持電擊棒,表示機車騎士辱罵他,機車騎士秉持己見,告知並無辱罵,但自小客的駕駛人,情緒激動且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還說再講信不信我電你!隨後辱罵機車騎士幹你娘後,返回車上!

綠燈機車騎士行徑至路邊,報警處理!

ps.機車騎士無行車紀錄器,當下無錄音錄影,是否無法告自小客駕駛人公然侮辱?

路口監視器有明顯拍到,自小客駕駛人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目前機車騎士已以這點對自小客駕駛人提告恐嚇!

想問

1.公然侮辱這點因無錄音錄影佐證,較無法成立對嗎?

2.這樣情節的恐嚇罪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金額是由法官裁定嗎?

3.這樣的情況,恐嚇罪成立機率高嗎?!

4.若是成立,對方是否只會被罰300塊?(罰款金額是上網查詢看到的,但並不是非常了解,再煩請律師解答,謝謝!

隱居 (勇公) 103-09-24 12:24

您好,

有被害人的指訴及監視錄影帶畫面,恐嚇罪的成立可能性極高。

你指的是罰金的部分,更大的可能性會判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三○五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的部分就要看法官心證。(我想監視錄影帶應該沒有辦法看出被告的口型),
可能要佐以當時被告的表情等情狀判斷)
民法上可以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求償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若有疑問,可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mini 103-09-23 13:53

想請問一下~

我是開車於巷口出來

巷口的左方150公呎左右有個紅綠燈

由於我是巷口出來要直行

我有停下來看左側確認無車又紅燈看了一下右側

然後慢慢行駛到路中((車頭已過雙黃線的位置))

突然有一臺摩托車~由左側從我的車頭撞上去~

請問這樣是我比較吃虧吼?

對方的父親態度非常不好

一口認定是我巷口出來車速過快

怕談和解比較困難

所以想請問是否要盡力談和解比較好

對方是腳擦傷破皮

摩扥車前板掉下來 財力受損算是輕微

但我們是汽車  財力受損比較嚴重

是盡力和解還是走法院會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警方會於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作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載明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故您可帶初判表出來後,再向對方談是否和解,比較有依據。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3 14:11

 補充意見:附近巷弄有無監視器,調出來看,並先予備份,以杜日爭議。

mini 103-09-23 14:18

所以先不於理會嗎?

等到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再來談和解是嗎?

因為不知道誰的責任歸屬比較大

對方父親又凶巴巴的

怕他獅子大開口

mini 103-09-23 14:21
回覆 mini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

我是開車於巷口出來

巷口的左方150公呎左右有個 ... (恕刪)

他是由左側出來撞到我的車的

因為大家都說是我的責任歸屬比較大

再加上我真的沒看到他

不知是否是視線死角~

在巷口出來我有停下來慢慢通行的

在加上我車上有兩個小朋友車速不可能過快呀~"~

小劉 103-09-20 19:53

在市區道路上的無號誌路口(地上無限速)

前方是無號誌十字路口,我時速大概60,下一路口紅燈.

車道停滿一排汽車在等紅燈,我騎機車直行.對向(左車道)汽車左轉要灣近我前方路口,我看到的時候他車身還未過馬路中心.

此時我已經在路口處左右,剎車不及,撞上了對方後車尾(大概加油的地方)

剎車痕跡大概5米左右 請問這樣 誰責任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1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您追撞他的位置,除非對方有違規左轉等情狀,否則應該遭判定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及注意車前狀況,具有肇事責任的機會比較高。

2、但是實際上的狀況仍然須由現場圖、照片、證人或是初步判定表等來做判斷比較精確。

小劉 103-09-23 14:06

想請問律師 此處是無號誌路口 也無限速 對方有打方向燈左轉 但我已經在路口處左右了

我看見立即剎車  時速60-70 來不及還是在路口中心點撞上 左轉汽車的後尾

對方這樣有無違規左轉

 

 

                            |               |

                            |               |

============|               |==============      

                                           對方汽車(左轉)

我直行機車                       撞擊點(撞上對方後側車尾)

============|               |===============

                            |               |

                            |               |

JIM 103-09-19 18:30

今天閃紅燈左轉貨車 我往右小偏

但是被後面騎70~80以上的機車追撞

他跑走

我怎樣最簡單告他

車損壞要賠償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去警察去報案(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並將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說明清楚,以利於警察調閱相關錄影畫面。

有造成人員損傷嗎?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周佳穎 103-09-14 13:24

日期:9/13晚上約10:40

地點:經過台北市瑞光路2號前路上

施工放置三角錐可是三角錐並無反光也無放置閃紅燈,前30公尺也無告事前方又施工表示,導致機車煞車不及,因而摔車!

因當時機車駕駛與後座乘客手機都沒電,就去旁邊文德警察局備案,並且請警察去現場拍照排除現場障礙,留在警察局備案完,警察請我們先去驗傷後回請交通隊的人到現場開三聯單做筆錄,隔天警察說照不到施工單位的人!

請問我現在直接在去警察局說要神請國家賠償可以嗎.....?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什麼單位申請呢?

謝謝!

要先向台北市政府遞交國賠聲請書,並附上採證的照片、錄影、醫生證明等證據,如臺北市政府駁回國賠聲請,那再向法院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您可以撰擬國賠聲請書載明相關當事人/事發經過/賠償金額,

並檢附照片/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修車單據等,

再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

如果台北市政府拒絕賠償或自您提出請求之日超過三十日不開始協議,

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超過60日協議不成立時,

您就可以向民事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SJ 103-09-05 10:31

您好, 在無號誌路段的斑馬線上, 對方騎乘單車從人行道穿越馬路, 我方行駛機車在四線道上順向中線偏外側(兩道對向, 兩道順向), 就是接近人行道的中線,發生擦撞, 已經申請初步分析表, 表上寫對方慢車行駛人行穿越道, 我方涉嫌行駛無號誌路段, 未依規定減速(自稱40~50km)。想請問這樣的肇責哪一方比較大, 之前交談的過程, 對方有提到希望我額外賠償(已用第三人責任賠償對方醫藥費, 我方所有費用皆自行負擔), 目前雙方打算私下和解, 礙於對方小朋友傷得比較嚴重(骨折, 牙齒神經受損), 我方全身多處擦挫傷, 傷重比例讓我有些顧慮。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現場環境, 車禍地點前後不到一百公尺皆有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且我們行駛方向為綠燈, 兩項都有來車, 沒有紅燈的問題,  還有就是對方單車未裝置夜間行駛的閃光燈或反射鏡, 未攜帶安全帽, 不知道這部分有無幫助, 供您參考, 等候您回覆,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11

我想可能雙方皆同為肇事因素。各負一半的責任

以上只是推測,實際情況要看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為準。

SJ 103-09-07 12:00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希希 103-09-04 08:26

您好,我想請問,我在8/24號跟男友開車誤紅燈撞到機車駕駛,後發現有叫警察過來處理,但因為是男友開車,他非台灣人,所以情急之下我跟警察說是我開車的,但是警察之後調監視器發現我說謊也做了偽證,說我犯了偽造文書罪,筆錄做完就說要等法院通知,請問,我傳票還沒來,可是我下個月要出國3~4個月,這樣有影響嗎?會不會到時我還要返國??

ps:車禍部分已經跟機車駕駛人合解了!

1. 如果目前沒有限制你出境  那出國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2.但需要注意將來檢察官還是會再傳喚你 如果真的無法到庭  需要辦理請假  否則檢察官是否權限可以拘提你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您好

不用擔心

你可以打給該股書記官

跟他說一下

可以延期開庭的

或者請律師協助你也可以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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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Iverson 103-09-02 17:26

請教律師,

我與對方分別駕駛汽車與摩托車於新店寶慶便道左轉中興路時發生交通事故, 當時情況如下. 我於寶慶便道上停紅燈, 待綠燈左轉往中興路(往北二高方向). 於左轉過程中與對方機車擦撞, 事故位置於北二高橋下靠內側車道處(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汽車擦撞位置於右側葉子板靠近車輪位置, 機車碰撞的位置不明.

路權法規的部分, 我想請問雙方都要左轉的情況下, 

1. 機車路口未標示兩段式左轉號誌情況下, 左轉時是否應該要靠右側車道行駛? 靠內側左轉是否有違規問題?

2. 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情況下, 汽車行駛內側車道的道路優先權是否較高?

這部分再麻煩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瓜 103-08-31 18:10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我有個問題請問大家:我今天中午接到警局來電,說我在8/27日晚上7:30有無經過某路口。我回答有。於是警察請我去警局說明。甲車說我開車跟他擦撞逃逸。但是我都沒感覺(我是開3、5噸柴油小貨車。當時車上有貨物)。當時路口為小上坡。我紅燈起動,且前方50公尺還有一個紅綠燈。等待時間為90秒。對方說我跟他擦撞後。速度很快他追不到我。(他的車為汽油箱型車)。所以告我肇事逃逸。對方只有車輛擦傷~無人員傷亡。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訴訟?謝謝各位。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8:04

 若無人受傷或死亡的情形下,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CGSX 103-08-30 19:03

律師你好,案由是這樣的:103年7月16日下午5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華5路跟正勤路的路口,小弟我在那發生車禍,我騎乘125CC重型機車沿中華5路慢車道由南向北,就在經過正勤路口時(那時是綠燈)被一輛沿中華路由北向南要在正勤路左轉汽車碰撞到我的車左後,然後我的車失控滑行又撞到了右前方一位老伯的腳踏車,我跟老伯均受傷送醫.

請問:1.當初就醫時,交警做筆錄問我當時時速多少?我回不知道,然後他又問了你平常騎車時速約多少?我答可能50公里左右,一個月後的初判表上面我的過失部分竟寫上自認疑似超速(慢車道限速40),還有對方的過失僅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這條,並沒有紅燈(當時我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居然沒有畫面),請問可以找旁邊的攤販當證人嗎?程序是?

        2. 8月18日上午接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前鎮復興派出所的林姓警員的電話要求到派出所(原因是3天前派出所接到老伯家屬的電話說老伯因傷快要病危了),到了派出所林姓警員就直接要求做過失傷害致死的筆錄(我跟撞我的那位都),筆錄作到一半,我問警員老伯何時過世的,他居然只說3天前家屬致電的事,我懷疑老伯過世是假的(因為筆錄上是有日期的),於是要求警員再跟家屬確認一次,警員居然說這3天他打家屬的電話都打不通(我更懷疑過世真假),於是我拿出車禍的3連單,上面有老伯家屬的電話(結果是警察3聯單印本的5看成了3),然後致電家屬問其情況,家屬回早上因為細菌感染正急救中,我又問了警員這筆錄的正確性跟正當性,他居然答反正這筆錄遲早要做的而旁邊的警官也異口同聲,還說反正都拔管了一定很快就往生了,我說不過他們,於是筆錄跟錄影都完成了,到了傍晚林姓警員打電話來說,老伯是拔管了變植物人,所以醫生不能開死亡證明,所以筆錄無效,請問這過程警察沒死亡證明先行改筆錄?

       3.撞我的那方的車保險一直要和我單方面和解,且強調未紅燈(因為沒監視器錄影畫面)還有我方超速及車齡過大(9年)跟物損折舊,我應該和解嗎?還是提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呢?要告過失傷害到警局還是地院呢?

        4.請問對我方最好的做法是?

打了那麼多,謝謝你的耐心研讀,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1 15:30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2.看不懂你的筆錄的部分是指誰的...

3.和解簡單來說就是錢,多少錢給你,你願意跟對方和解? 但是,你是否有超速,被撞到,而又撞到老伯,這個部分需要討論。都哪都可以。

4.你有沒有去醫院看那位老伯? 撞你的車主的態度? 重點是你要如何證明對方違規的比例比較大?

以上,若您符合法扶申請標準,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CGSX 103-09-01 20:06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1.8月18日做的筆錄是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2人

2.在7月底跟今天我有到醫院探望過,而老伯的家屬是要等未來老伯身體狀況決定,目前沒有和解的意願(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只是以後怕老伯又惡化導致不幸過世,應該還是會變過失傷害致死吧,或情況好轉復健恢復,可是不知要多久...但對我而言(我對撞我的汽車車主)若要和解還是要提過失傷害卻必須在半年內,我很怕撞我的汽車車主把老伯被撞的錯都推到我身上

3.初判表我申請到了,上面沒寫肇事主副因,只有由上到下依序寫每人的肇事原因:撞我的汽車車主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而我是自認疑似超速50公里,老伯沒有肇事原因這樣比例是?

4.因為從事故到現在除了7月16日案發當天,撞我的車主有到醫院看我外,我再見到他的時候是8月18日到警局更改筆錄時,但我們沒有打交道,還有他的保險專員有來電和解賠償事項,但口氣不好外,覺得為了減少賠償金額,不認他的客戶(汽車車主)紅燈事情,一直強調賠償對老伯跟對我是分開的,就這點我覺得他們想要切割部分刑責,所以我覺得汽車車主的態度對自己過失部分沒有誠意要解決

紅烈 103-08-29 16:46

我租了一部自小客車..在等紅燈時...被一輛聯結車追撞

我租的自小客車幾乎全毀..車上連同駕駛兩人均有受傷

那時有警方到場..我們兩人也都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在醫院警方有來做酒測筆錄..當地派出所跟交通隊都有來

目前知道雙方車子都有保險...現在我應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後續呢

有關刑責及賠償事宜..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建議您可先與對方協調(私下或至調解委員會)賠償事宜,

如協調不成則應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對方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7:16

您好

依據問題所述您是在等紅燈時被撞,因此肇事責任應在聯結車方

您受傷的程度應屬輕傷

故聯結車駕駛應係觸犯了刑法第284條第二項之業務過失傷害

刑法第287條規定:第284條之罪需告訴乃論

因此您必須在6個月內提告

當然在期限未到之前您可以試著跟對方聯絡要求保險公司來協商

或向戶籍所在地或犯罪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調解

如對方不願意賠償您的損失

在期間內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謝謝

如有問題可來電約詢07-334633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45

 建議先跟對方談調解,

不過如果調解沒結果,在事發六個月內要提告過失傷害,不然就不能告了

 

KB 103-08-27 20:20

A車 清潔隊垃圾車

B車 150cc機車 (本人)

地點"四線道"
====================

A與B車都為直行車

AB皆在等紅燈 B車在A車後方

AB雙方起步但A車並未立即移動

B車從右後方要至A車前方 不料造成擦撞

B車駕駛被拖行1~2公尺(十字路口正中央)後A車駕駛才緊急煞車

造成B車駕駛身體上有多處擦挫傷!車體部分損毀!
 
但初步研判表判B車未保持車距為主因!

B車駕駛申請轉介調解委員會!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中調解

但對方""僅憑初步研判表 他 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堅持不與B車和解!""
  
A車駕駛 也強調 ! 他認為他無違規不須對B車駕駛付出賠償
 
甚至說出"""你們去告我!如果法院判他賠多少 他就賠多少的這些話語"

調解委員說此次調解無成立,能開立調解未成立證明書!

請問收到該信 調解未成立證明書後!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30

就送各縣市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吧。

起碼主張有無過失的部分較有所本。

阿威 103-08-26 20:26

事故發生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4點33分,當時駕車國道3北上於芎林下交流道,道路速限50我時速也減至在速限以下,下交流道時見綠燈便向前行駛,不料車頭剛出路口便遭左方摩托車衝撞車頭,當下立即剎車向前查看並報警處理,對方右鎖骨斷裂,警方到場處理事故對雙方進行酒測我也一併將行車記錄器交由警方(驗出對方酒駕+紅燈)保險公司也到現場請我填寫事故授權書,但經是發後至今104年8月26日對方打來跟我說要談和解一事我說我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說那是民事方面但對方還說還有一條過失傷害和解,警察跟他說不合解的話6個月內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我車速不快欲左轉但A柱有死角對方酒駕紅燈車速又快跟本反應不及,這樣我還要賠償他的損失還有刑責嗎??請問板大我該如何處理此一事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肇事責任初判表分析,您有無過失,若您無過失即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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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 103-08-26 18:59

最近發生車禍  在十字路口撞上  對方機車   我方汽車

我方是幹道(閃黃燈) 對方是支線(閃紅燈

在行經過程到班馬路口過後 發生車禍  對方有擦傷 

今天開調解委員會 對方執意 不賠錢 就告 要我單方面賠償 損傷 及醫藥費還有 精神賠償 及 不能上班之費用

我方是希望用 百分比去判定賠償

對方就直接說 不賠錢 我馬上就告你 過失傷害罪 讓你有前科

我方有意願跟他 談 但是對方執意不賠全部 就告 這樣是可以成立的嘛?

或是我還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21: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獲您有過失,雙方沒有達成和解的話,您會涉犯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並依據過失比例賠償。 3、倘若對方索賠金額不合理,連過失比例都還沒有鑑定出來,本文建議您無須理會,可以等到進入訴訟程序之後邊打邊談。至於詳細的狀況,可以循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婕 103-08-26 18:31

8/20晚上 我紅燈也沒有兩段式左轉

對方直行車綠燈,但車速有80也過快(他自己說的

然後他撞到我又掃到一名路人

剛打電話問路人,路人說他骨折30天不能上班

我現在跟怎麼辦?

調解委員會,如果路人獅子大開口

我是不是就一定要乖乖接受?


 您好:

建議您目前應該積極關心對方之傷勢狀況

並盡量與其洽談您能力可以處理之和解金額

調解委員會時調解委員也會盡量提供其他案例之和解金額給雙方參考

不是對方要多少您就一定要接受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oscar 103-08-26 18:07

早上出門騎車上班時,因為前方紅燈所以機車慢慢的往前面鑽,

結果放在機車腳踏墊的物品不小心碰到旁邊等紅燈的車子

而我也跟他點頭示意道歉後,就停住然後等到綠燈在往前騎。

但現在收到警察寄來的單子說我肇事逃逸,而對方也一直說我肇事逃逸叫我賠償

但問題是等紅燈期間根本不可能肇事逃逸啊!而在台北市上班時間車流量很大也不可能跑,但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而車上有非常細小的刮傷要我理賠

但我對那條刮痕有疑惑的是那條痕跡可能不是我刮的怎麼辦?

因為那條痕跡很高比我機車還高,不是像我機車腳踏墊的東西所刮的。

而他一直講我肇事逃逸,我能怎麼解決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6 18:28

對方沒受傷就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

其他就是民事舉證責任的問題。由民事的法院調查證據後判斷

 最多只是民事賠償問題,且車輛刮傷是否是你所造成對方還需舉證,所以不要理他,等他提告再說。

胡桃 103-08-21 20:11

我是開車紅燈的肇事者,右邊車體與騎車的人相撞,我撞到機車車主是另一位

當時有馬上叫警察,也一起去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我陪騎車的人一起去醫院檢查,醫院診斷為肌肉拉傷,不可以做激烈運動,逛街散步是沒問題的。

之後互相留下電話,我口頭上有答應會付修車費和醫療費,對方也有答應修好車後會跟我講金額

我與受傷的人連絡是用line,車主則是手機

前一個禮拜我只有問受傷的人身體如何

對方有回應身體狀況

第二個禮拜我詢問修車金額

車主不接電話,我只好用簡訊

車主回我修車明細都在受傷的人那邊

受傷的人告訴我三萬多

我請對方給我收據

對方回我他身體很不舒服還在治療中

第三個禮拜

我請對方把他看病的收據寄給我,我會付郵資

對方要求了非假日的一天見面詳談,我告知沒辦法請求改假日

並在一次問修車金額、後續治療費和和解

對方回身體不舒服在聯絡

第四個禮拜

我在一次詢問身體

一直沒有回應

我想負責任,對方卻不理我

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我只能等對方回應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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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 103-08-21 17:56

各位?律師好:

小弟今天中午騎摩托車見紅燈煞車,後方騎士來不即煞車撞上,造成??皮膚擦傷和摩托車鏡子損壞,因為不大礙,各自離去,自己否是算是??肇事逃逸?

請各律師給小弟一些意見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8:40

 您若是無違規的話,對方從後面追撞,通常是對方要負責,而今您有受傷,又未報警的情形,應符合致人死傷肇事逃逸,可處1年以上年7以下有期徒刑,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55

建議你去派出所備個案,證明自己沒有逃逸的意思。(如果對方也有受傷)

有些人當時說沒關係,事後自己卻跑去告人。先自保

希歐兔 103-08-16 12:18

車禍後與對方4月18號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10天後收到法院核定的和解

但是卻在7月10幾號收到法院傳單 對方在6月27日去提告和解無效

想請問大律師 收到法院核定的和解書已經快2個月了對方才提無效告訴這樣可以嗎(該和解書上有寫有異議應在30日內提出)?

我與對方在3月13號車禍(對方紅燈)過失傷害6個月期快到了如果真的和解無效又過了6個月訴訟期限 那我是不是就不能在提告刑事過失傷害?9月2號要開庭  9月12號就滿6個月

煩請大律師解惑...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44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1.和解之效力與確定判決相同,要提起和解無效之訴非常困難

2.萬一和解被法院認為無效,即會進入審判程序由法院審理

3.民事請求與刑事告訴乃不同程序,未提起刑事告訴,不代表民事請求亦喪失權利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6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了避免六個月之追訴期超過,故建議您可先撰寫簡單書狀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之後與對方達成和解,再撤回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邦哥 103-08-11 19:16

家人於8/10發生車禍

行駛時發現前面燈誌轉黃

便減速滑行,並由內側車道轉為外側車道

但時間來不及完整移到外側車道

進而卡在雙白線中間

停下時燈號轉為紅燈

便遭後方意圖紅燈的車輛高速追撞

小弟想問,責任歸屬哪方較嚴重,又如何究責

賠償金額又要如何計算

估價後的金額:零件65000 工費60000  車齡已有三年

 您好:

車禍肇事原因如雙方有爭執,可申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歸屬

再由民事法院依情況定過失比及材料折舊(工資部分無折舊)定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