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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海 103-06-25 10:36

我是賣方,買方因種種原尾款付不出來,因而提議一種方式,

想問這種方式對我賣方是否有風險之處:

買方要跟錢莊借貸,我的貸書有跟錢莊貸書討論過,

會先給我銀行本票支付尾款,待我確實收到現金,

我的代書才會去辦完稅,

之後再將我的權狀及印鑑證明交給錢莊代書(並註明只能過戶不得抵押),

再由錢莊代書去辦過戶及跟買方的抵押....

想問最後一步交由錢莊代書後,是否有可能仍是用我的名義被錢莊作抵押?

防不勝防,只有靠自己事先綢繆(籌謀)才是上策,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依處理錢莊糾紛之經驗,如果採取這種方式,你的房子最後會變成錢莊的或被拍賣掉。

老海 103-06-26 14:3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處理錢莊糾紛之經驗,如果採取這種方式,你的房子最後會變成錢莊的或被拍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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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

討論是我拿到尾款後,錢莊代書會將權狀過戶給買方,用買方名義抵押錢莊,

而我擔心的是會不會沒辦過戶,權狀還是我的名義就被抵押給錢莊,變成我欠錢莊錢,

會有這可能嗎?可否設定只能過戶不能抵押去防止?

 

 

103-06-24 22:19

律師您好,想請問您,

原本爺爺拿了他名下的房子抵押借錢給叔叔(債權人=爺爺,債務人=叔叔)

但現在,爺爺的房子過戶給爸爸,想請問,債權關係會自動更改成(債權人=爸爸,債務人=叔叔)的關係嗎? 如果不會,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辦理? 需要債務人同意債權人更名嗎?

謝謝您!

1.爺爺拿房子借錢 代表爺爺是抵押債務人 如果父親現在是房屋所有人 依樣還是屬於抵押債務人才是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曉婕 103-06-24 14:51

您好 !

我先生22歲時,公公買了一間房子登自於我先生名下.

事隔了20年,我公公也已往生8年之久.

公公往生後婆婆曾說:當初這間房子公公是要登記她名下的,只是她登記在兒子名下.

八年前,我先生將1/2所有權贈與給我,最近先生想再把另外1/2所有權贈與給我.

我與婆家關係交惡,婆婆知道先生將一半房子過給我非常的生氣,為此婆婆大罵我不要臉,但沒有其他行動.

請問 :

如果先生一旦將房子完全過戶予我後,婆婆有無權利主張或要回這間房子 ?

房子完全贈與我後,我向銀行辦理貸款,倘若有一天婆婆真的爭贏了這間房子,那貸款我需要償還嗎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若要主張借名登記,則需由其負舉證責任,但要證明並非易事,所以現階段仍以登記在您的名義作為認定基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9:02

您好!若對方無法證明是借名登記,就不能干涉贈與行為;但若對方能證明是借名登記,則您先生沒有權利贈與房屋,而您都知情也不能主張善意受讓,因此房子會被要回去;另外,不管房子是誰的,既然是您的貸款,就應自行還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淡藍 103-06-21 08:15

  請問一下,我現在要跟我先生協議離婚了,他房子不願意給我,說要一人一半,我想請問房子是2個人的名字的話,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他如果搬出去住了我可以把鎖全部換掉嗎?

2.他有權力自由進出嗎?

3.貸款方面,保證人是我的話要去除名嗎?

4.如果他貸款不繳房子法拍我能有優先承購權嗎?

另外他說如果我不要一人一半的話,他會拿錢給我,可是他要我先過戶後他才簽字,我很怕過戶後不給我錢,這樣我就一無所有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嗎?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我解答了,謝謝。

若您為該房屋共有人,而拍賣之抵押物為該房屋所有權之全部者,則參照法院實務見解應將共有人全體列為債務人,而債務人為出賣人之身分,無法參與投標及應買成為拍定之買受人。(資格衝突)
另建議您確實拿到價款再行辦理所有權移轉過戶為妥,以免屆時二頭全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房地之所有權人為您跟您先生分別共有而均為所有權人,然仍可協議由您實際管理使用,若此,則您可將門鎖更替,並禁止先生進入。

您雖無法行使優先承購權,惟仍可藉由他人之名義投標。

若您擔心會有先生不履約之情形,可透過建築經理公司之履約保證帳戶,以避免交易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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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103-06-20 12:2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關於買房子卻買到漏水屋要如何自保。

 我在去年10月中透過中信房屋買下了一戶透天房子,因為我款項都已匯入給前主屋,房子也已過戶到我名下,因為在買屋時,前屋主希望我能租給他住到今年6月底,所以我們約定好在6月底才做房子的點交,最近我請人去抓漏,確定房子外牆有滲漏水,但我現在的問題是:

第一:我已知房子漏水,我還要和前屋主做點交嗎?(但房子過戶到我名下)

第二:點交時,前屋主和仲介要求我要帶印章過去,我擔心我簽了點交文件後,會不會影響到我房子漏水求償的權益?

第三:我需不需要先寄存証信涵給仲介和前屋主。以保障我自身的權益

第四:我目前只剩房租的壓金$50,000在我這兒,但前屋主,要求我在6/30交屋時,要把壓金還給她。我可以先壓著不還她嗎? 

疑惑 103-06-18 17:22

爸爸欠了很多錢,所以在爸爸死掉之後辦理了爸爸的拋棄繼承,爾後,祖父死掉之後繼承了祖父的土地繼承的祖父的土地是許多人共有的,現在共有土地的親戚要告我說我詐欺,說我不能繼承爺爺的土地,要我們歸還土地,請問一下,因為我以為我是代位繼承的,是不是辦理了拋棄爸爸的拋棄繼承就不能繼承爺爺的財產

 

如果以目前狀況來說,我有可能在那個環節可以構成他們說的違法詐欺繼承

 

我在想會不會我是拿到的土地是其他共有持分人分給於我的呢!?因為是土地其他的共有人去辦過戶的,我其實都在上課所以不太清楚他們怎麼辦的,年代久遠,這個項目要去那裡查詢,才可以得土地是怎麼過戶給我的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沒有所謂詐欺的問題,您是依法代位繼承該筆遺產

2、您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異動索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是拋棄對爸爸之繼承權,故您仍可代位繼承爸爸對爺爺之繼承權,故並未有任何刑法上之施用詐術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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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59

您好!拋棄對父親的繼承權,並不會影響代位繼承祖父的權利,您仍有繼承權;動產歷年過戶資料可向地政調閱異動索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aul 103-06-17 13:18

請位線上律師

因朋友(A)介紹,承接由他的朋友(B)的海外基金,此海外基金為合法基金,但因辦理的過程當中,此檔基金因債信有問題而不法過戶,但我已經將錢(台幣)匯給朋友(A),朋友(A)也用他的海外帳戶將錢(美金)匯給朋友(B)。發現此檔基金無法過戶時,透過朋友(A)追討會過去的錢,朋友(B)始終不願意將錢歸還,一直說過戶程序還未完成,責任不在他。 

匯款前,自己與朋友(B)有到法院辦公証。

請問,走法律途徑的話,我如何追討這筆錢?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2:11

您好!若確定已無法過戶,可通知B解除契約,並請求還款,B若仍不還,可以提起訴訟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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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師兄 103-06-17 11:20

本人於民國87年間團購購入某未上市股票. 原股票都已發給當事人, 可是時至今日仍有一些股票依然沒完成過戶手續而續留在我名下. 由於完全不知道到底是哪些人的哪些股票過戶, 所以想請教這等有價證券在遍尋不著原主人是誰的情況下, 如果我去申告股票遺失手續而申請補發新股票, 再放入自己集保帳戶的話, 是否有法律規範的有效年限? 還是說, 這類股票就只能繼續擺著? 等到哪天有人來認領? (因為已過了16年了, 依然放在我的名下!)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3:45

您好!如果本來就約定先留在您名下,就沒有遺失問題,不需要補發新股票,等權利人出面請求過戶時,確認權利後再過戶給他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yan 103-06-15 19:23

請問房子是父親向親友借貸貸款所購買,但是登記在母親名下,所以父親過世時遺產就沒處理到房子問題,父母在父親在世時就已經不住在一起,雖沒離婚但也沒夫妻之實,房子一直是我與父親居住,現在有兄弟姐妹要假借其他名義帶母親去賣掉房子,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房子過戶賣掉,謝謝回答。

ryan 103-06-15 19:06

請問房子是父親向親友借貸貸款所購買,但是登記在母親名下,所以父親過世時遺產就沒處理到房子問題,父母在父親在世時就已經不住在一起,雖沒離婚但也沒夫妻之實,房子一直是我與父親居住,現在有兄弟姐妹要假借其他名義帶母親去賣掉房子,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房子過戶賣掉,謝謝回答。

阿崋 103-06-15 12:59

您好..曾祖父民國40年死亡)     遺產繼承

 祖父民國50年死亡                         叔公(歿)           姑婆(歿)

婆婆(養女)      姨婆(長女)                養女(歿)           6個孩子

生6個小孩         1個女兒                 7個小孩

到我婆婆3代沒過戶

1請問遺產稅要繳  2.姨婆的女兒有應繼分嗎.約多少

姑婆的6個孩子有應繼分嗎.是多少

叔公死亡和他養女死亡這7個孩子應繼分是多少呢

繼承是否不用所有人蓋章.就能辦理共同持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為針對何人之遺產討論繼承之,若針對曾祖父之遺產繼承人為祖父、叔公、姑婆,祖父遺產繼承人為婆婆及姨婆,姨婆尚未死亡,其女兒尚未發生繼承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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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遺產分割的部份,必須由所有的繼承人同意之後才能協議分割,否則僅能透過法院訴請裁判分割遺產.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法判斷所有的繼承人跟遺產範圍,本文建議您應該準備各繼承人的資料跟遺產資料之後,詢求正式諮詢.

龍龍 103-06-14 20:24

想請教一個問題,母親於前年過逝,當初遺產只留下一間公寓給家人繼承,現值大慨3~4佰萬元,母親去逝前也沒有提到相關債務問題,所以有先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當時要過戶因還有房貸沒還完,便用個人信貸銀行借款約2000000元來償還,才可辦理過戶,有匯款證明,而現在問題來了,這幾天有一親人表示母親生前與父親共同向他借款3佰多萬元要叫我還,一直叫我把房子拿去賣掉還他錢,但當時母親病危時他都沒說,現在才說,請教大家該如何處理?若最後告上法院房子被拍賣後,我能拿回當初因要過戶銀行借的2佰萬元嗎?畢竟這些錢並不是遺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4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借款債務的部分,對方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借款債務,並且提出當初確實有交付款項之證明。

2、倘若對方取得勝訴判決之後聲請執行,則可以提起異議之訴,要求對方就該200萬元的部分不得用作清償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據,並看看是否有其他抗辯可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對方提出相關借貸證據,如借據及匯款紀錄等,若對方無法證明存有借貸契約,可加以否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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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14 10:28

想請問先生過世了,有一個16歲的女兒,房屋是與先生與弟弟共有,但房貸部份是由先生繳費,現在想請問房屋過戶如何辦理,該過戶給誰,需弟弟出面嗎?銀行貸款部份又該如何辦理,如果放棄過戶完成給弟弟又該如何處理,已有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申報,麻煩您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2:24

您好!被繼承登記的房地持分屬於遺產,您及女兒因繼承共有,二人決定要登記給誰都可以;貸款若是被繼承人名字,您及女兒因繼承而應連帶負責。另外,房地登記為弟弟持分的部分,則要釐清是否為借名登記,若屬借名登記,才能由您及女兒以繼承人地位主張返還登記,否則該持分為弟弟所有,與您二人無關。綜之,此事法律關係並不複雜,先將事實釐清才是關鍵。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cky 103-06-13 10:35

各位律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

其一公司合夥股東,也是員工 ,利用職務之便,從廠商那邊收回的貨款,沒有全數繳回,挪做自己使用...

其二使用股東名下電話私自替代股東簽名要過戶,最後沒有成功,變成積欠電信費用...

請教一下 這些行徑犯了甚麼刑責,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員可能涉犯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後,要求該員賠償並依法解雇,或是委請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涉及偽造文書背信侵占等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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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 103-06-09 11:47

請問.我們有三女一男父母都走了,但有一塊地未過戶,但長輩都知道這個地是我們三女兒共同持有,但我哥都不願意拿出權狀;我媽是剛走一個月,目前這塊地有租人,與他們簽5年的租約;我哥只說一句二年後再過戶給我們,但我知道遺產半年未過戶會被罰;還有請問一下未過戶下他有辦法拿去抵押嗎(底下的),因為這個地是我父母辛苦賣來的,我們要如何處理下才會讓我們三女兒共同持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9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產的部份,倘若無法進行協議分割,僅能透過法院為遺產分割裁判.

2、本文建議您應該調閱動產謄本跟戶籍謄本後,委請律師協助訴請分割,並為繼承登記,否則將來恐有因為遲不辦理繼承登記的罰鍰.

3、抵押的部份,遺產分割前原則上是無法逕為設定,無須過於擔心,不過?免日後生變,建議早日處理

 您好: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及早處理,並調解地籍資料了解現況,才能避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3-06-08 23:25

那個很久沒連絡國中朋友跟我借錢4萬當下 簽下了借據 但是借據裡面有寫到 錢如果不還要用他的機車辦理過戶抵押   但是他時間過去一個多月  電話都打不通 。

我是相信他 機車做抵押才借他錢,那時候不知道機車不是他的,當初要借錢給他,他說行照在新竹,我當下借錢是相信他以為機車是他的,所以當下沒跟她拿行照跟身分證印章,但是有去7-11看罰單 ,他說罰單車牌是本人的機車,他說罰單已經繳清。

他人都不接電話 根本故意不想還錢。他已經滿20歲。

因為他說如果還不出去錢。 去找他爸爸 , 他爸爸根本不想還錢 ,聽他爸爸說,我們才知道這個情況,他在外面欠很多錢。

沒去找他爸之前不知道他 在民事訴訟+銀行+罰單+欠人  外面欠100多萬。

後面我才知道他罰單 沒繳錢根本不能過戶,他爸說機車名字也不是他的

如果知道這個情況當下我根本不會借他,他一開始沒說 

我是否可以告他詐欺?或背信罪?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57

您好!若機車不是對方所有而無法抵押又不願意還款,可以提出詐欺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只要有借據就可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avanwu 103-06-07 17:19

父母去年/前年相繼去逝.....

名下現金/動產/珠寶等.....都被長子以立遺囑方式歸入名下

其他3個弟弟+2個妹妹難道都只能搖尾乞憐嗎?

再者   長子在母親去逝前已用拐騙方式將地上房屋過戶到長子名下

土地權   其他小孩   還有權力分配嗎?

該如何做  才能制裁這沒良心的長子呢???

懇請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大哥與其他兄弟姊妹,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皆為父母親遺產繼承權人,且應繼份均相等,若您大哥不把遺產案應繼分分給您及其他兄弟姊妹,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您大哥交付屬於您之應繼分。關於拐騙之動產,若為贈與,且為繼承開始前兩年內之贈與,依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該動產亦可視為遺產計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7:37

您好!請先確認遺囑的有效性,若遺囑無效,所有繼承人都可均分遺產;若遺囑有效,則其餘繼承人至少可以得到特留分(即平均分配的半數)。另外,生前移轉若可證明係用拐騙等不正當方式,可主張移轉無效,歸入遺產分配,長子若涉及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也可追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都被長子以立遺囑方式歸入名下】就算立遺囑給長子,也還有特留分的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爭取應得的權益。

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您將案情交給柯律師 您即刻享有雙重服務。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屁 103-06-04 23:43

1:關於本票「到期日」寫到民國兩百年,「簽票日」在二十年前,民國兩百年未到不能討款和二十幾年前了,這樣法律還有效嗎?(因為我是接遺產來的票)

 

2:我問的律師債權人 在還未申請「本票鑑定」前,債務人將動產過戶給兒女,或轉售他人是成立的,不成立為「惡意脫產」,這樣兒女和買屋人都沒關係嗎?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

小宇 103-06-04 22:05

您好:

之前我姐老公過戶房子給我,但此房子是我姐老公他弟在法拍屋購得,當時他弟法拍保證金20萬是向銀行貸款,還到剩約5萬他弟不還,也沒跟別人講,後來過戶到我姐這,當然我姐不知道欠這筆錢,過了幾年後現在銀行主張房子要收回,因為他弟欠5萬沒還,但我姐房貸都快繳完了,請問我們可以把他弟欠的錢還完就好還是就一定要被收回呢?

該筆借款有無針對系爭房屋設定抵押權,若有,則銀行可本於該抵押權聲請拍賣房屋取償,若有流押條款,則抵押人可請求抵押物所有人為所有權移轉,但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物所有人,惟現房屋所有人為利害關係人,得依法代為清償借款,以消滅該抵押權
若該筆借款未於系爭房屋設定抵押權,則只能針對債務人或其保證人名下的財產及所得來源進行追償,從而銀行收回房屋的主張恐怕是於法無據。

第 873 條
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民法第873條之1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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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6-07 09:56

 只要還那五萬元即可

Angie 103-06-03 18:29

您好!!

我想要請教一下, 日前看上一間二手屋 目前進度已經過戶完稅 但未交屋

可是 最近發現屋有嚴重露水問題   請問這樣還可以退屋嗎?

 

 

漏水可主張減少價金,解除契約不太容易成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賣方該漏水瑕疵,請求限期修補該瑕疵,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請求損害賠償之。若僅有漏水欲請求解除契約,實有相當之難度,尚須搭配其他原因,如氯離子過高、傾斜、輻射鋼筋等,若僅有漏水,可請求減少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6-04 10:40

 可以限期請賣主修補漏水, 逾期不修補, 則給付遲延, 要再一次發函限期修補, 還不修漏水, 則可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解除契約(民法第254條)(因為還沒交屋, 所以瑕疵擔保責任似乎還不成立) (http://www.lawmed66.url.tw)

termtsai 103-05-31 10:25

各位律師 你好!

本人於今年初向曾小姐購買一間鐵皮屋,該屋土地所有權屬於鐵路局所有,地上物沒有所有權狀,但有曾小姐門牌號碼及水電繳費單名字 ,該屋是曾小姐從過世的父親繼承所得.買賣該屋時我與曾小姐共同至區公所辦理門牌號碼及水電繳費單過戶手續.該屋買賣時並無歷史交易文件證明.也不知曾小姐父親何時取得該屋.

今有一于先生從中國大陸來,持有其父親15年前住在此地的戶籍謄本,並聲稱該屋是其父親所有. 于先生父親已過世10多年了,現在于先生稱其應該合法繼承該屋,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請問這?多年了于先生是否是合法該屋持有人? 于先生提起訴訟勝訴有多少?

于先生父親已過世10多年了,于先生都未出面主張是該屋合法所有人,是否已超過追溯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鐵皮屋之所有權人,由原始興建之人取得之,若原始興建之人為曾小姐之父,曾小姐繼承其父之所有權再賣使用權您,目前您為該鐵皮屋之合法使用權人。即使該鐵皮屋為于先生之父所興建,若于先生之父將該屋使用權賣與曾小姐之父,您再從曾小姐購得該屋使用權,您亦為合法使用權人,且僅有戶籍登記,亦無法證明于先生為使用權人,再者經過十五年之久,您亦可主張對方違反誠信原則、時效消滅等;您可再提出相關水電費、房屋稅等收據,證明您從合法使用權人中購得該屋使用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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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3-05-31 09:26

您好,

土地屬於高市政府,房屋地上權原是歸屬我祖父,祖父不在,後來屬於我爸及五爸的妹妹共同持有,目前,我爸已不在,請問,如何過戶給我,須注意哪些細節?及準備那些資料?到哪個單位辦理? 謝謝!

Jason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辦理繼承登記,若您為父親之唯一繼承人,您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需繳納登記費〈地上權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書狀費每張約80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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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0 23:18

前鎮子因為急缺錢,誤信網路上買車換現金的建議,

分期買了台機車,叫我拿去當舖抵押,但因為抵押的錢太少,利息又高,

所以就拿去中古車行賣掉,現在過戶完成後,接到分期公司的電話

說我這種行為構成惡意詐欺,而且是公訴罪,

我有誠意想要繳清,但要我一次繳清+違約金共要7萬多,

我真的拿不出來,也不希望真的被告而失去工作

如果我想分期攤還的話,該怎麼跟分期公司協商呢?!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2: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你抵押機車後,再把機車出售的行為,是否即構成詐欺,仍有疑問,建議您把事實狀況寫得更清楚點,以便分析。

至於要談分期付款的事情,建議你把你能接受的方案,先想清楚,寫下來,好好跟對方談,看對方願意接受哪一個方案。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詐欺告訴,須證明您有行使詐術之行為及故意,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即使對您提出詐欺告訴,亦可為無罪答辯之;關於分期付款之方式,您可與對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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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1 11:56

 實際情形如下:

前陣子急缺錢用,但是因為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銀行信用又有瑕疵,

就上網察看網友建議,有人說機車分期可以換現金,

意思大概就是以我的名義分期買台車,他們6折收購,或是拿去當舖抵押,

我去分期0元交車買車領牌後到當鋪問,大約也是5折~6折間,所以就去問中古車行...

中古車行大約以新車8成價格收購,所以我就賣給他了...

過戶隔兩天後,接到分期公司電話,說我這樣的行為涉及詐欺,要求我一次繳清,

本利+違約金要7萬初,我一次拿不出那麼多錢來,和對方談是否能分期,

對方態度強硬,頂多等到我6月初領薪水,就要一次結清,但我薪水也才3萬多,

就算領了也無法一次繳清,對方堅持如果沒法一次付清就要告我詐欺...

我擔心真的被對方告詐欺的話,會被家人知道,而且可能會失去工作,我該怎麼辦?!

我上網查了一下知識家,有人建議先付三期分期給對方公司,然後和對方談分期,

另外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自己無詐欺意圖,且有心還款,

這樣就能證明自己真的沒有詐欺意圖,這樣是否有用?!

1.你陳述的內容  如果一開始你就是要利用這種方式獲取金錢  確實可能會被認定成立詐欺  2.如果是單純因經濟狀況無法繳納分期款項   是否會成立詐欺就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先生 103-05-30 21:57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追溯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3:46

您好

您的問題,須謹慎處理。

財產移轉,須符合法定程序,否則一旦對方追究,您很有可能得不償失

您的問題,建議您找信任的律師,詳細為您分析可行的方式,以作為適當的因應。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或至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債務由您個人負責,不影響您妻子及小孩,您可於目前您朋友債務問題尚未嚴重之際,盡快將您名下相關財產過戶給您妻子及小孩,惟依民法第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您妻子小孩可能因您為移轉財產之行為,而遭銀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移轉行為,但您亦可為相關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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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名下財產可以辦理過戶  但債權人將來發生時  也可能主張要撤銷買賣及過戶法律行為  認定你是屬於詐害債權   2.如果是你所負債務 依現行法律原則上不會影響你太太名下資產  債權人無法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先生 103-05-30 19:58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

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Joan 103-05-28 14:08

你好~

本人於102/7月份訂購一間預售屋,合約上註明:隻方約定102.12月申辦過戶,103年元月交屋.

但至今已5月底都還未交屋,且裝潢與當初接待中心所提供的圖片部份不符,那是否能如何約上所著名的條列中的:如乙方不照契約履行應盡義務時,亦應將以收價加一倍退還甲方,甲方得逕行解除本契約.

(其餘買家的合約上均無註明交屋時間)

詳細內容應視預售屋買賣契約具體約款(包括點交及違約條款等部分)內容而定。

1.先看合約約定內容為何  如果對方有違約行為  看契約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或是解除權條款  2.另外依據民法規定  給付遲延應該也可以解除契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買賣契約請求賣方負違約責任,請求違約損害賠償,及依契約規定主張解除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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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若有簽訂契約則需依契約內容來履行,所以若對方未依約履行,您們當然可以主張違約而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椒 103-05-28 10:48
拋棄繼承者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手續後不知去向(法院通知函亦不見).被繼承者尚有母親及兄弟姊妹.目前被繼承者有一筆土地.該筆土地過戶或買賣請問要如何辦理...

1.如果拋棄繼承後 仍有其他繼承人  就由其他繼承繼承遺產  這些繼承人可以繼承協議分割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拋棄繼承後,由後順位繼承繼承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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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103-05-25 11:35
請問律師: 我的外婆在去年102年12月26日因心肌梗塞進醫院到今年過年又因腦出血再次手術,這四個多月中我外婆一直都躺在醫院,沒有清醒過,因為我的外婆名下有一間房子,但我阿姨在外婆躺在醫院這期間去辦房子過戶在她名下,那這樣真的有辦法過戶嗎?如果有是否可告她偽造文書?因為我外婆在103年5月12日過世了,又如果是在外婆過世後過戶是否要我媽媽的印章拿出來一起繼承才合法? 麻煩律師解答,謝謝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外婆無法辦過戶,若您阿姨擅自用外婆之印鑑辦理,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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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惟堯 (名寶) 103-05-25 13:42

您好

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需要雙方親自到場,或有合意的委託書,所以雖然妳外婆沒有親自到場,但只要有合意的委託書,仍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你阿姨沒有妳外婆授意的委託,仍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很可能涉有偽造文書之嫌。

外婆過世後過戶,是屬於繼承的問題,必須全體繼承人一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他們移轉當時您外婆意識是否正常,此可能需調解病歷出來才能進一步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無過戶,前往地政事務所查明該筆動產登記狀態即可明瞭。
另外動產過戶移轉登記,應提出所有權狀,若義務人即原所有人未出面會同辦理者,則應一併提出其印鑑證明及印鑑章蓋用於相關契據及申請書,地政機關始可憑以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繼承部分,只要您的母親確實保管好印鑑章,不要隨便把印鑑章交由其他人使用,原則上應不會有遭人冒用辦理拋棄繼承或者偽造遺產分割協議之情形。

陳圓 103-05-24 13:59

律師先生你好:

機車是我的名字但使用者是我前男友,因機車還在貸款中他打電話去分期銀行問要繳三期才可過戶,現在才繳第一期,但我怕他不過戶,在這中間如他又不正常繳款機車違規,那我要怎麼辦?他也會用言語威脅恐嚇,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那算不算威脅恐嚇,比如沒替他做什麼他就要叫當舖逼我把全部錢還清,在跟當舖借的錢他也有使用,現在不高興就一直拿這個來威脅我替他做任何事,我已經忍無可忍了,一個男人什麼都不做只會對我威脅講這些話,他有前科,朋友們都叫我去備案,我只想跟他切乾淨一點往來也沒有,那要怎麼做才好,在這中間他也慫恿我幫他買車,結果汽車車貸他也不繳,現在全都丟給我去負債,我很想告他,因為他只會利用我對他的心軟騙我替他做很多事,這讓我已經好困擾了!他也為了跟我搶手機打我,想請問律師對這種人我該如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您前男友的行為可能已構成恐嚇傷害罪,可具狀提出告訴,依據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男友恐嚇錄音傷害錄音錄影驗傷單,即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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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16 103-05-24 13:54

4/30 我接到A君來電,他表示手上有客戶正在找此種車型,可以立即付訂金,就相約晚上 9:00 至承德路B車行驗車交易,B車行C君看車無誤後,即取走車輛行照、車輛原始文件和我的身分證影本,我當時不疑有他,A 君表示只是同行代收後,A 君隔天會拉車至他台中車行停放直至交車。我和 A君便簽了車輛買賣合約,言明以72 萬元成交並收取A君交付的10 萬元訂金後,且尾款62萬於5/12 日交付,與該車最後合照了幾張相片後隨即離去。 


5/4 我在火車上發現朋友在FB轉發的關於我的車輛訊息,車輛竟被駛往苗栗D 車行,我當時感覺疑惑,立即致電A君詢問,他表示他也狀況外並會去查明原因,我深感不安。之後A君回覆這是因為拖車程序發生的錯誤,是他們同行間的問題。

 

5/13 我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致電A君原因,A君表示買主仍在貸款額度有問題,需要延長一周至 5/19,我因為 5/4 的苗栗車行事件開始懷疑A君,我表示需要立即交付餘款或提供其他擔保,隨立即搭高鐵至台中,在高鐵站A君交付他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無條件支付本票餘額627740 元以及延長至5/19 的新合約,並當下撕毀第一份合約。我當時問他車子到底在哪 ? 他並無正面回答,我表示請提供車輛現況照片,他說好但是我最後沒收到。

 

5/19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A君表示在追錢了,電話沒電,此時已過下午三點半,他表示再寬限一天至5/20下午三點一定交付餘款。

 

5/20下午三點半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感覺事態不對,必須立即採取自保動作,直接前往中山分局。中山分局建議我至行為發生地轄區備案。我到B車行後至電110 報警,警察過來後詢問了B車行C君,此時C君才出示4/30 當天與A君的買賣合約,上頭記載以 40萬現金付清,此時才恍然大悟全程遭A君詐騙

 

5/21 上午我到士林地院對A君申請假扣押本票強制執行,下午至士林後港派出所報案,提告A君詐欺。詳見筆錄。 

5/22 經比對我和A君與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記載時間,發現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簽訂時,產權仍屬我所有,經思考過後,上午我再次到後港派出所對B車行C君提出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詳見筆錄。同時間對B車行C君寄出存證信函。 

5/23對苗栗D車行E君寄出存證信函。亦至台北監理站申請調閱車輛過戶異動文件。發現已遭苗栗D車行E君於 5/8 過戶給F 完成。

問題: 一.請問我可以對車輛逕行假扣押嗎 ?

        二.也對提告D車行E君業務侵占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 

        三.我目前採取的自保動作還有甚麼可以補強呢 ?

        四.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債務人名下無產時,實務上如何救濟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A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若A無財產,僅能於強制執行無財產後,取得一張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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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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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車輛現在的名義人而言,並無積欠您任何金錢債權,故本件應無法對該名義人為假扣押聲請,又若您係為保全現在之車輛登記狀態,則應思考的是可否進行假處分之保全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arol 103-05-24 11:52

請問:

我爸爸因前兩、三年將土地過戶給我, 而媽媽也要將身上的養老金放我這,

但因姐姐覺得不公平,所以回家吵鬧,我有跟父母溝通,說公平一點,但他們因對姊姊不放心跟擔心他們老了她不一定能依靠,所以我想請問:

要怎麼樣才能在法律上無糾紛?

怎麼樣能讓我跟父母在不給她的前提下,法律上無糾紛?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4 12:29

你好

建議你父母親預立遺囑以杜紛爭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父母為財產所有權人,得自由決定如何處分其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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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事先經由其參與分配過程而且白紙黑字眼切結對分配無異議,否則一旦其最終沒分到錢或對分配結果不認帳而要濫起訴訟或許是在所難免,應該是無法完全免除任何糾紛的。(雖然提告不代表就是有理由,但要陪著走完程序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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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5-26 15:5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父母為在世,土地若已3年前過戶給我,在之後姊姊能提告成功嗎?還有父母如果在在世時給我的錢,要用什麼方式比較不會有紛爭?

四角 103-05-23 12:54

Dear 律師:

請教一個問題, 我與前妻去年9月已協議離婚, 於協議書上有一條協議為

因為之前有一棟房屋其實是我街結婚後買下, 名義是以前妻的名字買的!

離婚了, 她同意將房屋離婚過戶還我, 可是到現在已5月份了, 她總是藉故許多問題而遲遲未過戶還我 !!!

那這個會因為時間拖久了而失效嗎 ? 那我如果軟性的要求她回房屋回來 !

不行的話 ? 我應該如何處理較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

麻煩您, 感謝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3 13:56

您好,若離婚協議書既已約定支付,雙方當事人就要受該約定拘束,如果對方不依約履行時,他方得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履行,假使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先請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一旦調解不成可再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可依法聲請強制。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5-24 01:44

您好!若對方違反約定不過戶,可以透過訴訟請求過戶,但仍應於時效期間內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對您權益保障不周,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討論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依協議內容履行,返還房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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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2 19:31
先謝謝這網站跟眾位律師 因我白天需要上班沒法親自去法院申請免費律師諮詢 所以只能在這網站上詢問  謝謝  情況是這樣 民國88年間奶奶在代書事務所定契約財產契約沒到法院公證也沒律師見證由代書代筆 契約內容是將一塊地分割成4塊 分別贈予叔叔 大姑姑 二姑姑 我 我是孫子契約成立時我只有10歲我的父親在80年間就死亡 其契約內容就是要輪流居住扶養 每人3個月 該契約成立土地過戶後過了數月大姑姑又與奶奶在代書那邊訂兩人私約 契約內容大姑姑拿錢出來買當初奶奶贈與給大姑姑的那塊土地 在大約90年 二姑姑無條件將土地過戶還給奶奶 之後奶奶又將二姑姑還他的土地過戶給我並沒有簽訂契約  現今103年奶奶以我從88年訂契約完後就沒有依照契約內容行扶養之行為 要我歸還土地代書也說孫子扶養義務要跟著父親所以我有扶養義務  情況如上 我為這事很煩惱 也特地去買六法全書來看 想請問律師  一.奶奶說我從一開始88年分完土地之後就對他不聞不問也沒依照契約扶養她 姑且先不論我是否有扶養她 這情況是否符合民法第416條之2 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這法條是否能成立??  二.奶奶說還要告我沒扶養她 但是我是孫子是二等親 而她的子女是一等親子女扶養能力這情況下我可否依照民法第1115條 直系卑親屬,以親等進者為先 這樣是否成立???  三.因奶奶在分財產契約成立後數月又與大姑姑兩人私訂契約說大姑姑那塊土地是買賣行為 這私訂契約行為不就抵觸到當初分財產契約嗎?? 當初分財產契約是5人共同簽訂 如契約變更異動那也是需要5個人共同協議吧??不然對其他3個簽訂契約的人不就很不公平  這情況下當初奶奶分財產契約還具有效力嗎???  煩請熱心律師照我敘述的情困下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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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該契約之有效性是值得懷疑的,若該契約有效,但您奶奶的撤銷是否有效,仍需進一步去了解,且該分土地是否已經有登記,也應先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應先確認當初之贈與契約如何約定,您是否附有相關扶養義務,若贈與您所附之條件即為撫養奶奶,您若未履行該條件,即有可能遭撤銷贈與之;惟姑姑及叔叔依法律規定,亦有扶養奶奶之義務,若其拒絕扶養,可請求對方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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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罵號 103-05-20 00:11

各位律師好:

小弟於近期將房屋委託仲介售出

於簽約時一再表明我們需要時間找房子搬遷

買方當時也欣然同意

並口頭承諾讓我們自行提出搬遷時間

然而於過戶完成要簽租賃契約

買方表示他們目前居住的房子也已經售出

只能讓我們住到五月底

並於契約內註明若延遲交屋一天需罰五萬元

然而我們購買的是新成屋

目前建商只說大約六月初可以交屋

想請教在法律上是否我們一定得在契約上訂定的時間遷出?

一天五萬的罰款是否有法律效應?

或者有其他的辦法可再與買方協商?

第一次發問煩請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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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已簽立有罰款五萬之契約就比較麻煩,反之,如果僅有買賣契約就回歸買賣契約交屋時間及買賣契約上遲延交屋賠償約定,於此種情況下,遲延交屋賠償如不多就住到6月,因為至多僅需負此部分之遲延交屋責任

罵罵號 103-05-20 10:40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已簽立有罰款五萬之契約就比較麻煩,反之,如果僅有買賣契約就回歸買賣契約交屋時 ... (恕刪)

大致了解

感謝您熱心的回覆

罵罵號 103-05-20 14:40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歡迎到所或線上諮詢,為您佈局訴訟策略。

歡 ... (恕刪)

您提出佈局訴訟策略的建議是因為勝算很大嗎?

訴訟程序依此案須多久時間可以定案?

1.契約有約定違約金條款原則上都有效   2.至於五萬元是否過高  那是法院可以職權酌減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有定遲延一天罰五萬,建議您先遷出,避免訴訟紛爭,除非對方願意再讓您延一個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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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小姐 103-05-19 19:01

去年我先生8月23日,因肝癌晚期去世,原本擁有的一間房子,在先生過世夠一個月,公公到處跟人家說,幸虧把房子過戶到婆婆名下,告訴我會幫我撫養我兩個小孩,直到現在我女兒已經10個月大,公婆沒有在經濟上幫助我一分錢,而且先生走後一直問我要我先生老退金津貼,我現在靠著每個月政府補助和老退金,在外面租房子撫養兩個小孩,平時他們放假我都會帶小孩回去,我公公不時在我兒子面前說要把房子賣掉,後來我打電話給我大伯,也證實他們想要賣掉,而且告知房子與我無關。原本房子先生生前說要留給我撫養我們剛出生女兒,和8歲兒子,因為我不懂法律,以為先生走後房子就是這樣過戶給他家人,現在我去查看戶政資料,8月8號房子做印監證明過戶,我先生8月12日住進長庚醫院,病人嚴重是C級,而且我還記得8月份時候我老公已經,整個人經常性神經錯亂,我老公怎會把房子過戶到我婆婆這,走的時候剩下兩萬多給我,撫養我的小孩,請各位律師能否告知我還可以把房子要回來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9

1.過戶誰去辦的?以及過戶之日期?

2.您先生當時在長庚醫院的報告有沒有提及關於精神狀況的部分? 

以上

蘇小姐 103-05-20 13:59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過戶誰去辦的?以及過戶之日期?

2.您先生當時在長庚醫院的報告有沒有提及關 ... (恕刪)

是公公請代書去辦理,贈與日期是8月9日

8月12日我先生進去長庚醫院急診 ,病例上面JOD043 病人嚴重重度C級

1.如果你認為移轉房屋當時  先生已經無屬於行為能力   法律行為無效  你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返還這些財產於先生遺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8月9日先生明顯已無意識能力,該移轉行為先生無授權,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請求塗銷移轉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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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103-05-18 17:59

律師您好
想諮詢為規避民1173特種贈與過戶房產給子以父資金給子完成買賣說明如下1.子要娶外籍配偶母過戶房產給子取得房產聲請才准再結婚又想規避贈與稅以買賣交易
2.為取得資金流向以父資金轉到子 帳戶
3.資金流向即使兄弟姊妹無法查確知子名下無任何資金 聽母也提過
4.兄弟姊妹可否提出異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特種贈與之問題,當然您們仍可以提出異議,最好以書面為之,以待之後舉證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父母親如何處分其財產子女無法異議之。若您欲證明該贈與為特種贈與,非一般贈與,應蒐集相關證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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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103-05-18 17:53

律師您好
之前諮詢規避民1173特種贈與過戶房產給子以父資金給子完成買賣係
1.子要娶越南外籍配偶母過戶房產給子取得房產聲請才准再結婚又想規避贈與稅以買賣交易
2.為取得資金流向以父資金轉到子 帳戶
3.資金流向即使兄弟姊妹無法查確知子 名下無任何資金 聽母也提過
4.兄弟姊妹可否提出異議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9 14:59
1. 民法1173一般而言是在討論繼承問題時才會去討論的一個項目,否則若是還沒有繼承的發生,要告也無從告起。 2. 日後若起訴,若可取得資金流向最好,若無就須母親作證(但這也要看母親的態度如何),再不然只能用一些其他蛛絲馬跡推敲或是一般社會常情認定兒子並無資金買受房屋。 以上,請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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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103-05-18 17:46

律師您好
之前諮詢規避民1173特種贈與過戶房產給子以父資金給子完成買賣係
1.子要娶越南外籍配偶母過戶房產給子取得房產聲請才准再結婚又想規避贈與稅以買賣交易
2.為取得資金流向以父資金轉到子 帳戶
3.資金流向即使兄弟姊妹無法查確知子 名下無任何資金 聽母也提過
4.兄弟姊妹可否提出異議

沈恆 (沈律師) 103-05-18 21:05

您好!子女沒有權利干涉父母財產的處分,因此現在無法異議,只能蒐集證據於將來繼承開始時主張歸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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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103-05-17 17:55

規避民1173特種贈與過戶房產給子以父資金給子完成買賣可以告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7 20:40
請問你的意思是否是想要將該筆以買賣未明的房屋過戶,當做是生前特種贈與而主張扣減?若是,那就要去舉證母子之間是假買賣,想辦法取得該買賣價金是由父親支付的證據,並凸顯母子間是假買賣真贈與。但是,另外要考慮到生前特種贈與必須是「結婚」、「分居」、「營業」,否則就只是一般的贈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證明對方之買賣為假買賣,真意為贈與之,惟須有相關現金流量之證據以利證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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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se 103-05-17 17:41

地契房契原本在同一人名下,但在大約一年前,對方帶該主人去辦房屋過戶,而該主人因不清楚事態也不識字,同意過戶手續也處理好了。現在的狀態是屋主向地主要求200萬的整修費(過戶後才整修),不願將房屋過戶回來。

請問此時地主可以賣地上物嗎?是否可以要求屋主支付使用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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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土地及建物為不同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賣建物,僅得賣土地,但得向建物所有權人請求支付使用土地租金,惟仍應探究為何原土地所有權人會將建物所有權單獨移轉之,有無法律上之原因。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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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戶程序如有問題,應盡速找律師商討對策,想辦法追討回來,以免日後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