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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姐 103-02-28 20:14
您好, 有一問題想請教您: 我舅於外婆往生前(1個月內)把所有土地過戶給自己兒子,那我母親有辦法要求此過戶無效嗎?或有什麼方法可以追溯呢? 若當時我外婆意識未清住院能改變嗎? 或有其他方法可以改變呢? 謝謝您的協助.

石小姐您好,

一、按民法第1146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二、您的情況,必須主張撤銷外婆移轉動產的意思表示,回復母親的繼承權。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繼承人生前移轉財產時,確實處於意識不清的情形下,則您舅舅移轉過戶之行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因此可以先調取被繼承人之病歷,以確定其當時之病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您先設法查調病歷資料以證明被繼承人於過戶移轉當時確屬無意識能力之狀態,另外要想辦法釐清對方辦理過戶移轉登記之原因為何?及持用印鑑證明書何時核發?...等過戶移轉之細節,俾以作為日後提告刑事偽造文書時之論據及基礎,否則貿然提告,輕則因證據不足遭致不起訴處分之結果,財產無法追回,重則恐有遭到提告誣告罪之風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56

 建議先向醫院調閱病歷,

確定你外婆去世前確實有意識不清楚的情形,

再考慮相關法律動作是要提告侵占塗銷原本的過戶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可能有偽造文書之情形,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awk 103-02-27 09:44

我與我前妻離婚時協議房屋一人一半,但我前妻至今尚未將房屋產權一半過戶給我,我想要將該房屋出售,請問要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持該離婚協議,向您前妻請求過戶之,若您前妻不願過戶,似應提起訴訟請求之。惟即使過戶,您對該動產僅有二分之一應有部分,若出賣該動產,您亦僅能出賣您二分之一應有部分。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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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請求履行分割契約,勝訴後可拿判決辦理登記,再出賣,法律關係才不會複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7 12:1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限期要求對方過戶

若對方置之不理

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如果離婚協議書中就財產分配有協議  對方不依約履行  你可以訴請對方履行協議   2.建議可以先跟對方協商看看  如果沒有結果可以提出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沈恆 (沈律師) 103-02-28 10:17

您好!既然您想過戶後出售,可以協商由對方以金錢給付代替過戶;否則即使順利辦過戶了,只有一半產權的房產也很難出售。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8:04

 還沒過戶, 所以您根本還不是所有人, 更不是房子共有人, 所以和分割無關

您要過戶後才取得所有權(但是和前妻共有), 即使過戶後要賣出1/2的應有部分, 恐怕也沒人買或被殺價的很厲害, 可考慮和前妻談將該應有部分賣給前妻(要訂買賣契約), 但仍要過戶後您再過戶給她(lawmed66@gmail.com)

Yu 103-02-25 02:56

我在100年9月 朋友說他車繳不出錢希望我幫他 所以當時跟他簽了買賣合約   裡面寫我幫他負擔貸款金額  車我使用  繳清再過戶給我   後來幫他繳了兩年25期的貸款  102年10月   我因為有其他負擔  無力在負擔貸款  所以跟他說把他車還他 之前的貸款也不跟他要  他也說好  後來車子被他開壞 要修理他不想修也不想繳  於是銀行跟他要錢不到就拖走車  要他還剩下的貸款  他就用之前的合約書說我要幫他把這些剩下的貸款清償 要跟我用民事訴訟  請問我需要去負擔他車子剩下的貸款嗎?

心動時刻 103-02-23 22:55
是這樣的..當初因為玩車..跟朋友交換車子..因為是熟悉的朋友..所以只有口頭上約定換車事項.並沒有所謂的協議書.跟買賣契約.
當初說好~全車的東西都不拆除..直接做交換...換了一個多月後..某天在FB跟當初幫忙整理這台車的技師打字陳述中發現..朋友因為欠了該技師工錢..所以拆走了我們協議好的車輛上的零件抵債!
因為拆走了零件.違反了當初的口頭協議..所以我要求該朋友將車子換回來...但!該朋友不願意將車換回..
而當初跟我講這件事的技師...因為跟朋友還有金錢關係..所以完全不承認在FB上面打字出來的那些發言...
目前我的車子是還沒有過戶..車主還是我..我有權利可以要換回我的車嗎?
如果說該朋友仍然不願意將車換回.我該如何尋求法律途徑要回我的車?
須要去警察局備案~請警方協助我將車取回?
請專業法律人士幫幫我吧..謝謝^^

2014-02-23 22:46:41 補充 換另外一種方面想..朋友未依照約定..換走了原本的車體零件..那我可以告他詐欺嗎?

心動時刻您好,

1. 因為你們是約定好要交換車子,但對方拆除車輛零件,已經違反當初的口頭協議。您可以寄送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解除契約法律上這樣才可以把您的車子取回。

2. 對方將您車子的零件拆除,您可提起詐欺罪、侵占罪告訴,但還是將資料帶到事務所,由律師為您判斷為佳。

3.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例如臉書對話)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可能涉嫌觸犯刑事侵占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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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shine 103-02-22 16:06

您好

因友人於去年底急需現金約300萬,向我商量將一塊現值超過600萬的農地以300萬元賣我一半,我於去年底分兩次匯款支付共三百萬現金給他,但遲遲未辦理過戶,年初要辦理土地過戶時,發現賣方需補繳200多萬的增值稅,但他繳不出來,也有誠意解決問題,請問目前我在沒有任何買賣證明文件條件下,該如何保障我的土地買賣權益?是否能在他有能力過戶之前在律師公證下簽署任何聲明合約,以確保我的一半土地所有權?

又萬一他在過戶前即已過世,我該如何確保我的權益?

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50

 建議盡速補簽訂協議,以確保你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有誠意解決,則應簽訂契約以保障您的權益,並可以藉由公證來強化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對方簽定相關合約,並至法院公證公證之,以確保您的權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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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103-02-21 12:45

我請一個朋友認識的汽車業務幫我找一台2手中古車.那業務說可以全額車貸我就請那業務代為.協助辦理汽車全額貸款.跟車輛過戶...可是在交車那天 我驚覺所承購之車輛與當初訂購之車齡款式全然不同.交付車輛並無簽訂任何買賣契約相關文件.交車程序不對當時我也有向業務詢問.可是業務員以敷衍草率態度 將車輛急於交付.事發本人有向台瑞詢問交車時所擔保及合約買賣簽定等相關文件補其事宜 數度未果 .而且車貸下來的錢.貸款公司是直接匯款到車行 我向貸款公司要我貸款流向明細.可是卻被貸款部的承辦小姐及貸款部的課長拒決說沒辦法給我 請問我該怎麼提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55

 你這個恐怕會有與車行共同詐騙的問題,建議盡速發函要求把貸款撥給你,以作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1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說明相關情況,包括車款之不符合或貸款等,亦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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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 103-02-20 20:59

想請問我爸他有3個兄弟,而我阿公在我爸讀國小時就過世,當時阿嬤還在世結果就把土地登記在我大伯的名子下,請問我爸他還可以去要求分配土地嗎?土地過戶是在40幾年前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有時效問題外,尚有舉證之問題,恐難以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似有時效問題,請求上似有相當之難度。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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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2-20 18:43

您好:

我於102年12月27日簽約購買房屋契約訂103年2月14日交屋,目前因賣方房屋營業登記問題,一直無法辦理過戶,大約要延遲一個月左右吧,所有購屋款項我都已經付清給仲介提供專戶,依照契約我可以向賣方提出求償,請問????:

一、我要等交屋後再向賣方提出賠償嗎?還是可以請仲介從履約專戶中扣除相關賠償費用退還給我?

二、仲介是否有義務協助處理求償問題

三、或是寫訴訟狀遞交法院辦理

謝謝您 請幫忙一下

可向對方要求遲延利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陳 103-02-20 18:59

 我知道可以向賣方請求支付延遲交付利息

只是要如何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0 19:52

您好

可以先向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

若對方還是置之不理

則可以發支付命令請求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審視買賣契約仲介契約,以釐清您可以請求之權利,仲介當然仍有協助處理之義務,而違約金之請求,也無需等到過戶後才能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賣方有違約之情形,可對其提起訴訟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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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 103-02-20 13:06

大伯已經把爺爺名下全部財產贈與過戶給自己兒女,請問有辦法依民法第416條之一,請爺爺撤銷贈與嗎? 或是有其他法律能夠幫助我們嗎?謝謝

對方有偽造文書的可能,先從刑事偽造著手,想辦法讓它成立,成立後贈與自然因為沒有贈與合意而無效,就可塗銷登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嫌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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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2-27 16:49

您好!本件要先確認原所有權人爺爺的意見,如果爺爺同意大伯辦過戶,則其他人無權過問;反之,若爺爺不曾同意大伯辦過戶,則有偽造文書過戶的問題,過戶登記的行為是無效的,可由爺爺訴請塗銷登記返還其名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爺爺無意願由大伯過戶,則大伯之行為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大伯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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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 103-03-04 21:46

若爺爺不曾同意過戶,但在大伯意思表示不清的情況下簽了相關文件,爺爺是否還可訴請塗銷登記返還其名下?請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安安 103-02-20 08:24

請教:

30幾年前我奶奶花了不少錢,請代書辦理一塊土地登記(這塊地除了我們家,也包含其它地主的地),目前地狀也已經過戶給我爸爸。當初那塊地要過戶給我爸爸時,有請地政人員來做土地鑑界,四周的界主(長輩)也知道,並也在我們的土地鑑界完後在土地邊界種植植物以示界線。但事隔多年後(長輩相繼去世),某方的界主子孫們卻跑來爭論說當初這塊土地有一部份是他們長輩的,以前也有登記,只是不知道我們怎麼亂搞的,去地政事務所查出,我們用買賣過戶的方式把他們的土地過戶佔為己有,說我們當初欺騙他們,騙走他們長輩的印鑑偷辦理土地過戶等,又說即然是買賣過戶,要求我們把買賣合約拿出來給他們看,但事隔多年了,奶奶也已過世了,我們也無法提出買賣合約資料,當初奶奶還在世時,他們的長輩也沒來爭討土地,等現在我們把土地整頓之後(看起來很有價值了),他們這些晚輩們才開始來跟我們爭吵說我們侵佔他們的土地,現在他們要聯合其他(過戶登記前的原先地主們)要告我們偽造文書侵佔騙走他們的土地等等的,感覺真的很無言!

1.目前土地地狀已登記在我們家30餘年了。

2.如果要打官司,我們有勝訴嗎?

3.前地主的子孫四處誹謗我們家,說我們黑心騙走他們的土地,甚至見到我們家的人就出口惡言、亂吐口水、欺人太勝!請問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對他們提告?

如果對方要提告,那他們要提出證據來證明,你們手上都沒有當初的文件資料了?如果還有留下一些,看內容能證明些什麼,或是你們可以提出確認經界訴訟來確認土地界線,另外,刑事部分可對對方提告妨害名譽,併同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梁維珊 (國民律師) 103-02-20 09:12

早安您好:

一、基本上土地登記為公示公信原則,且當初做地權調整時,勢必經過大家的協商,如果是同一地號的分割,更要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不過,詳細情形還是要請您提供資料與律師連絡。

二、對方如果對你們寫黑函,或吐口水,請務必蒐證,可以告他們誹謗公然侮辱

三、以上,待您蒐集到資料後,麻煩您再與我聯絡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間已久遠,會有舉證上之問題,因此在訴訟上,您方應善用舉證責任之方式,才能好好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之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向您起訴時,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再者關於對方散布謠言情形,若有辦法蒐集相關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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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

 1.如果土地已經登記這麼久  對方要提出相關資料認定當時產權移轉有問題  舉證應該是不太容易   2.至少你可以先去調閱土地異動索引資料  釐清當時過戶情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向您起訴,再要求其盡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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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基本上您這件案子,對方必須要舉證證明當初您們有偽造文書土地並沒有,否則土地登記在您們家就是您們的,因此不用過於擔心。這部分您可以將相關資料攜帶與律師討論。另外前地主的子孫的行為是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您們可以對他提起刑事告訴,也可以對他們請求賠償
薇兒 103-02-19 01:12

我想請問

事情是這樣的

在去年的5月左右,我的朋友將他的車已10萬加過戶費等雜支總共11萬5賣給我車子 已是我的名子,當初說好以分期給予,所以已給了對方5萬塊

還剩下6萬5千元整

但由於那位朋友沒錢把他後來自己的車賣了,又要做夜市生意

批了一批的塑身衣要賣,當初朋友親口說,他出批貨的錢,6萬5不用還了我出車幫忙載貨 ,這是當初談好的條件

並且說好以他是老闆請我來幫忙賣衣,一天工錢1000元

不料生意沒預計的好,做了兩個禮拜領不到2000元,這點我想說當作挺朋友就算了

 

但那位朋友突然消失幾天後,再次接到他的電話是,他已連夜搬家,我們本來住在台中,他搬到了桃園,並且車子也被他開走了

 

由於在當初要做生意,所以車子小美容花了3萬多元,是他出錢的

 

我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才好?

我想把車子遷回來,但那位朋友是個信用不好的人也被關過,我擔心事情沒有處理好自己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會有危險

 

現在自己沒有什麼錢,若他要我拿當初欠的6萬5,我可以接受

但若是他連小美容的3萬也要,適不適不合理呢?

 

可以給我一個好的方式辦法解決這件事情嗎?

我只知道可以報失竊,但若哪天他被抓到,我擔心他部會這樣放過

這樣又該如何?

 

那位朋友真的信用很不好,很會賴皮耍賴,不合他的意就會打會走人,現在為了找我,我身邊的朋友都被他打電話騷擾,我知道該面對

但人有軟弱,我該考慮的事情太多,是否能給我一些對我有利的方式呢?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請求限期履行買賣契約,您給付尾款6萬5,對方交車;或解除買賣契約,請求當初已給付之價金5萬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法律上或許有權利可以主張   但看起來你應該是擔心對方將來是否會對你或家人有非法行為   2.或許先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看對方是否願意談清楚   如果沒辦法再考慮司法途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對您有相關不力之言論與舉動,可加以錄音錄影蒐證之,以利對其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時,舉證利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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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8 22:39

請問各位律師

因本人要購置土地,但中人要求我寫委託委託他處理過戶買賣一事,但後來我發現土地價金跟實際不符,但委託書已經寫給他了,也有本人的附上印鑑證明,請問我要如何解除這張委託書的效力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要解除契約,應發存證信函解除,但本件買賣契約若已成立,則應朝無權代理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基於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原先所為意思表示具有一定之拘束力,故本件契約終止或解除乙事得否依法進行,其詳細情形應進視雙方具體約定而定,基本上尚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27

 發函撤銷委託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解除委任契約,亦發存證信函通知買方已解除委託人之委任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應進一步確認您的委託內容是否涉及居間動產經紀(仲介)、委託銷售等成份、有無授權委託最低銷售金額、代收定金權限及相關違約或終止契約之約定如何等項,一般而言依民法第549條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委託人似乎有權隨時終止「委任契約」。但在受託人開始銷售以後委託人行使終止權,也可能被認為是「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故委託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又依民法第250條第2項:「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如委託銷售契約有約定「委託人片面終止契約」的違約金,則受託人依法基本上即無須舉證其終止契約的損害,即可逕行依約請求違約金。

民法第549條(委任契約之任意終止)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50條(約定違約金之性質)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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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終止委託   2.因為你簽了授權書  也給對方印鑑證明  如果買賣契約簽立後  要主張沒有授權  機率實在比較低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發存證信函終止委託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楨 103-02-17 22:26

在婚後我與先生一同前往他認識的汽車業務員服務的據點去看車,當下決定好車子配備內容後我便交付訂金簽約,隔日業務員來收車款(是開先生名下支票)跟我的證件...交車當日也是我交車簽約的,原本車主是我,原始資料及行照都在我這,但吵架後先生竟偷拿我遺失身份證去辦過戶過戶成他的名下...而先生現在對我不聞不問,請問汽車所有權人是誰呢?我有權力要回車子嗎?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所有權非視登記名義人,該登記僅為行政管理措施,若該車子為先生所出資購買,所有權人很有可能是先生。但就其私自用身分證移轉部分,可能涉有偽造文書之疑義。目前先生對您不聞不問之意思為不履行同居義務嗎?若為不履行同居義務,可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仍未履行,似構成惡意遺棄,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是此,您仍有機會取回該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51

 建議去函監理所表示有被偷過戶的情況,你先生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小楨 103-02-18 23:54

我有去板橋監理站但他們說車子不在那辦理過戶的,我打電話得知於士林監理站辦理的後,他們說監理站的電腦跟戶政也無連線,所以並不能知道我的証件有沒有掛失,他們叫我直接去分屆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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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 103-02-17 10:59

家父幾年前向某甲的父親購買土地,但未過戶

後某甲的父親死亡,某甲為繼承人之一,該土地登記在某甲名下。

家父向某甲請求過戶,某甲推說債務為共同繼承,不該要求他一人履行繼承到的債務,其他人就都沒事,這樣於法不合。

請問我們有權利要求某甲一人履行繼承到的債務嗎?

個人是覺得,我們有權要求某甲過戶,某甲應該要求其他繼承人補償他的損失。請問,我這種看法是對的嗎?

感謝提供諮詢。

時效沒超過的話,可請求過戶,對方內部的問題,跟你們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1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既然現土地登記名義人僅為某甲1人,自得主張塗銷所有權登記移轉登記與您父親。又本件若某甲無移轉登記之意,應即發存證信函,並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訴請法院判決移轉登記,俾維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對甲請求塗銷登記,再向全體繼承人請求移轉登記,而本件需證明當時您方有與被繼承人訂立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的管道,謝謝

 1.應該是對方繼承人有數人  但房產現在只登記在一人名義下   2.如果擔心提告對象有問題  可以將所有繼承人都列為被告   請求對方繼承人應該履行房產移轉義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甲塗銷所有權登記,並向全體繼承人請求移轉過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喜悅 103-02-12 15:57

祖產農地大、小兒子在孩童時各分一塊,小兒子的農地賣掉的錢,大兒子拿去置產(且揚言無從考證),剩下農地一塊2.1分.在大兒子名下多年(5-60年了),對媽媽態度惡劣,令人髮指。媽媽早年耕種,一人加入農保,目前租與他人。


請問各位先賢
1.大兒子不處理,可請媽媽、親戚證明為祖產而要求重新分配(1/2)嗎??

2.小兒子因為沒有農田而需繳交多年農舍稅金,是否會代代相傳子孫??

   持分農舍如果放棄,會歸政府還是歸其他持分者均分??

3.如果小兒子購買,農田所有權人變動,會影響90歲媽媽的農保津貼嗎?

   過戶該辦理繼承嗎??

4.如果由小兒子的"小孩"成所有權人,會影響媽媽的農保津貼嗎??

                                                                      感謝大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也就是只是暫時借兒子的名登記),但是法院就此部分認定保守,必須提出相當證據才有可能打贏。

2、有關繳交義務,行政機關會要求繼承人於遺產範圍內繳交,且有可能會移送行政執行,拍賣該財產。放棄持分,不會使其他共有人取得,而是會收歸國有,且不影響繳交義務。

3、有關農保資格的部分,倘若是有同居ㄧ年以上的直系血親,則不會影響。

4、本文認為,倘若是涉及子女不孝的問題,是否考慮提起給付扶養訴訟或是刑事遺棄罪?

ㄚ貞 103-02-12 00:43

公公今年71歲.跟外籍新娘結婚已6年.一年多前對方以回去探望病重媽媽為由.一去不回.期間公公也曾到大陸要帶她回來.可是她跟公公拿了錢騙公公先回.卻毫無音訊.去年5月公公突然腦中風現在無行為能力.聯繫對方卻是有條件才肯回來照顧他.所以向法院提出惡意遺棄離婚訴訟.

調解庭已開過.對方堅持不離婚也不肯同居.向法官表示要在外賺錢幫忙養公公.請問這樣合法嗎?法官請求公公到場說明堅持要離婚(調解庭公公因無行為能力.所以兒子代為出庭)

第2次開庭公公有到場.也說明了堅持離婚的立場.法官卻要求要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請問這要如何取得?

如果公公敗訴.對方要求贍養費(公公名下無財產.又無行為能力了)請問子女得代為支付嗎?

公公突然中風.因急需醫藥費.所以把唯一的老房子過戶給兒子去貸款.對方如果要求要分.兒子須拿出來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01:3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

可以附上之前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存證信函

另外房子如果是結婚前就已經有的財產

則女方無權利要求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對方若未提出離婚反訴,則本件即使原告敗訴,其最終結果亦僅是婚姻關係繼續存續,婚姻關係既然沒有解消,則尚不會產生贍養費之請求權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ㄚ貞 103-02-12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我們是直接到法院訴請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事前沒寄存證信函要求屢行同居義務.這樣不就沒辦法取得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第一次開庭是言詞辯論庭.第2次開庭法官要求我公公出面訴稱堅持離婚.我公公也出庭了.對方指稱我們罵他趕他.還要求證人出庭.可是我們只有人問他:(你回來幹嘛?)語氣是比較大聲.這樣算罵他趕他嗎?這跟以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有關嗎?

法院傳訊證人.證人可以不出庭嗎?

以惡意遺棄之訴請求離婚.是否都會拖得比較久.已經在訴訟了.有何方式可以加快速度?

對方有打電話給姐姐要求說他肯簽字離婚了.可是還是滿口要錢.這樣能向法官說明嗎?是否有利我們勝訴.

 1.訴請離婚主張惡意遺棄 如果對方陳述這樣 其實已經有一定程度證明沒有履行同居 但可能還是要看情節 你至少先主張對方回大陸時間  調閱出入境證明資料 2.如果公公生病沒有意識  你將房產轉賣  這可能會有違法問題  可能要小心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未履行同居義務之證明,若您無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似可從出入境證明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貞 103-02-13 01:13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公腦中風影響的是行為能力.並非意識不清.過戶是合法請代書過戶的.他也親身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當場也有說明申請印鑑證明之用途.絕無非法的過戶

ㄚ貞 103-02-13 17:36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今天到移民署申請對方的出入境證明.但移民署表示這事關個資法.所以我們無法代為申請.要我們向法官說明.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閱對方的出入境證明.請問這樣下次開庭時可以向法官要求調閱.以當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因為對方有要求我家鄰居證人出庭作證.指控我家人有罵他.趕他.請問這樣我可以順便在法庭上.要求證人順便證明對方已離開許久未回來居住已當成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現在已經在訴訟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中了.請問還能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查相關出入境資料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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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1 02:46

事情是這樣八年前...我朋友跟我哭訴說欠卡債....想用房子去整合.我一時心軟就把房子過戶給她(有買責契約)讓她可以辦代償...後來有去辦貸款貸了多少我不清楚致少有200萬..她全拿走了...一毛也沒分給我...又把房子過戶還給我..後來我不願意繳錢讓房子法拍掉...

我一直很不干心昔日好友這樣騙我...

我想問我要怎麼舉証?還有我要怎麼查我的房子當時究竟被她辦了多少貸款下來..我這樣我可以告什麼?

當年的房屋過戶算不上假買賣我會不會吃上官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涉有詐欺之嫌,貸款部分您可以先向銀行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房子貸款多少錢  因為你不是債務人  可能無法直接查詢出來  但你或許先去調閱房屋登記謄本  看上面設定多少抵押  一般實際貸款會比上面金額小   2.很難證明你們交易屬於假買賣  這部分應該比較不會有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致地檢署對您朋友提出刑事告訴詐欺侵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紅茶冰 103-02-10 15:14

婚前我公公匯給了我二百萬元做為聘金讓我們在台中買房子購屋時便由我的戶頭匯出了二百萬,而先生和公公也再匯出三百萬,其餘的房貸婚後我們一起繳納,但登記是我先生的名字(婚前成交的)。婚後,我和先生以此台中房子為婚後住所,公婆則另居住於南部。

事隔三年,先生在大陸外遇不歸,近日還將房子過戶給公公,並要我返還房屋,請問:我能否依法請求撤銷過戶行為?又能否要回之前購屋支出的聘金?

是婚前購買加上過戶? 如果是,那沒辦法用侵害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理由來撤銷,可考慮主張借名登記,如果成立,那就有路可走,200萬部分不能要回來,目前你的情況,就是針對房子來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紅茶冰 103-02-10 15:54

再請問:根據這房子周遭近來成交價格,已漲了二百萬以上,這漲價孳息部分不是我們婚後的財產嗎,為何不能算侵害到剩餘財產分配?又我們婚後支出部分和我婚前匯款出去的錢,難道都會化為烏有嗎?我要如何爭取我的權利?又是否能和離婚官司一起訴訟,還是得另案申訴?

孳息是像利息這種因為法律關係產生的收益,房子增值不是孳息,更何況房子也還沒賣出,房子是婚錢買的,就跟夫妻財產無關,你繼續有在繳的房屋款項,可在借名主張成立後受到保障,因為你這件不是夫妻財產問題,不跟離婚一起提,但也可提出後請法院跟離婚一起審理,看法院准不准,目前可走的路就是主張民事借名,也可主張刑事背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若為婚前購買,則不計入婚後財產之中。惟似可從主張借名登記著手,及繳納貸款之相關紀錄,以利取回動產。至於離婚訴訟,為另外之家事訴訟,若您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再對其主張相關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房屋登記先生名義  就是屬於先生財產  2.但因為你有共同出資  且有共同負擔貸款事實  這部分的性質就很重要  當然你是可以主張這是借貸關係  對方應該返還   2.如果你認為對方侵害你債權  是可以主張通謀或是詐害債權  訴請將房屋登記回先生名義  以主張自己權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相關款項您亦有支付,視您欲主張為借貸關係或借名登記,向其請求返還借款動產登記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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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9 13:00

 律師您好:從去年12月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他能因而告我什麼嗎?)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我已寄存證信函請他履行同居義務,他如果不理會我呢?

1.他偷過戶偽文的事有限多久期間內未提告,是否就無法追究此刑責嗎? 2.他可以因我使用他提款卡而告我嗎?但他確實開始是給我使用的。3.聽說他2/14要帶其她人出國玩,我不能制止嗎? 4.我們結婚後,財務都在他手上,我的一切生活他都不必負責任嗎? 5.我每年都正常檢驗,但去年檢查子宮頸癌但細胞病變,醫生說他若曾有跟此帶原者發生關係 而我抵抗力免疫力弱時,就因而不小心感染,他不用負點責任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4:40

您好

首先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受告訴期間限制

再來您若有蒐證丈夫通姦的事實

可以提告

最後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亦可訴請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您 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小楨 103-02-09 15:24

我就是被徵信社騙了五萬元又找不到他外遇證據?那換言之他也能反過來說我用他atm提款嗎?這也就是我不敢提告,因他做生意的,我負責算帳核對跟開票給廠商,那這樣他也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37

您好,針對身分證的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針對換鎖的部分,可能有強制罪之疑義。再您發存證信函限期對其請求履行同居,若屆期其拒不履行,則有相關遺棄情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又對方2月14號帶其他人出國,若您能拍到相關照片,如於機場親密舉動之照片,亦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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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9 17:35

請問你們服務處在那?我這是板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所位於大安捷運站附近,步行約五分鐘,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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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7:53

您好

我們的事務所在板橋捷運站1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的王品大樓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先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請求相關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若有更具體之證據,亦有機會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楨 103-02-27 14:11

律師您好:我先生透過親友刻意傳達告知,他說我如果有任何動作那他就告我曾經用atm領錢,開他的支票...這些他本來就都知情的,現在卻拿來叫我無條件當離婚簽字,在他還沒變心時本來就卡片,支票,存摺等等都放我這,直到102年的11月分,他說他要自己管!我開支票跟提款他可以告我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不一定會成立,可先視對方之主張,再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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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3-02-08 22:19

想請問,一位朋友在四年多前買的機車是由他自己出錢購買(可提出銀行提款證明當證據),當時借登記在妻子名下 (女方的記帳本上有註明,男方可提出證據)。二人前年11月由法院判決離婚,女方在去年一月,法院尚未針對兩人財產做出分配前 (目前還在等判決),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機車自行過戶給他人。  現在男方還能向女方提出侵佔訴訟嗎   ?  或者有何方法可討回應有權益  ?  例如可當成二人婚姻關係中之共有財產,可享有一半權益  ?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2: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機車登記在女方名下

女方並非自己持有他人之物

故不會成立侵占

但男方可以借名登記跟女方主張權利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保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有相關證據證明購買機車之相關款項為男方所支付,僅為登記為女方名下,則似仍有機會可嘗試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lian 103-02-08 18:53

外婆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和外公兩人胼手胝足辛苦了十多年才纂下來的。外公去世後,就已將房產過戶給兩位舅舅。
但是最近因為一些家庭糾紛,外婆想要把房子賣了(外婆仍住在這棟房子內),為自己的後半生做個安排。 但是大舅告訴外婆,房子是他們兩兄弟的名字,外婆沒有任何權力支配。

請問律師

Q1. 房屋產權過戶後,外婆是否就已無任何支配權力了呢?

Q2. 還有因為大舅常常忤逆外婆,外婆可有權力要大舅搬出目前共同居入的       房子呢?

Q3. 目前二舅同意賣房子,但大舅不願意,可有辦法強制執行賣屋?

Q4. 如果能順利賣屋,變賣後的金額付完房屋借款後,應所剩不多。二舅是       否能提出所剩金錢無法讓大舅平分,需要留給外婆養老及三舅療養院及         日後的生活開支呢?(三舅為智能障礙者)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19: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子過戶於舅舅們的名下

則外婆不是房屋所有權

無法主張權利

另外因為兩位舅舅是共有房屋

可以主張分割共有

無法協議分割

得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Q1. 房屋產權過戶後,外婆是否就已無任何支配權力了呢?

過戶後,該房屋所有權人為大舅及二舅,外婆非該房屋所有權人,似無法支配該房屋
Q2. 還有因為大舅常常忤逆外婆,外婆可有權力要大舅搬出目前共同居入的房子呢?

若外婆非目前該房子所有權人,無法為該主張。

Q3. 目前二舅同意賣房子,但大舅不願意,可有辦法強制執行賣屋?

目前該房屋為大舅及二舅分別共有,即使二舅願意出賣,亦僅能賣其自身之應有部分,無法強制執行賣屋,除非二舅與大舅協議分割不成,依民法規定,提出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

Q4. 如果能順利賣屋,變賣後的金額付完房屋借款後,應所剩不多。二舅是否能提出所剩金錢無法讓大舅平分,需要留給外婆養老及三舅療養院及日後的生活開支呢?(三舅為智能障礙者)

大舅及二舅為外婆及三舅之法定扶養義務之人,大舅二舅賣房子的錢為大舅二舅之財產,二舅無法私自處分大舅之財產,惟大舅若不願盡其對外婆及三舅之扶養義務,外婆及三舅可對大舅起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lian 103-02-08 23:57

非常感謝房律師給的詳細回答。

可否再請教律師,有朋友提供了資訊,外婆仍有權力能將房屋產權要回。

不知這資訊是否正確,那可以如何辦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婆是否有權,除非主張於外公過世後,外婆將其對該房屋繼承之應有部分權利附負擔贈與大舅二舅,今大舅二舅違反其義務,外婆撤銷贈與,回復其為該房屋應有部分所有權人之地位,似方有機會請求返還之,但亦非返還於外婆個人,而是返還於全體共有人,即外婆大舅二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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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et 103-02-07 21:31

您好~

    想請教下述問題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事情的原由如下:

我的父親向朋友購買金瓜石的房子,因為當地為台糖的土地,當地大部份的人是向台糖承粗土地後在上面蓋房子,而房子多屬違章建築,所以父親購買房子後委請代書去辦理過戶登記時,只辦理了土地契稅的過戶,在契稅繳款書上登機的主建物建號為"未辦理保存登記",所以當時並沒有辦理地上建物所有權過戶,過了幾年後才知道過去戶政事務所曾經有進行建物門牌的變更登記,才知道我們所購買的房建物在舊的門牌號碼上有登記過的建物於戶政事務所,這是我父親及他的朋友都不知道的,所以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建物所有權人仍為父親朋友的爸爸(目前已過世)。目前因為父親的朋友難以連絡上,聯絡當初辦理的代書也沒有遇過這樣的事情而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就我們的認知上在辦理契稅過戶移轉時並沒有連接上對的建物門牌,導致現在建物所有權尚未過戶的情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們要如何處理才能把我父親的財產順利的轉移妥當?

請各位律師先進 能夠給予建議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6

 無法處理,因為你們一開始就沒有弄對門牌,怎能要求更正?

建議直接要求拆屋還地比較實在

barbet 103-02-08 11:0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無法處理,因為你們一開始就沒有弄對門牌,怎能要求更正?

建議直接要 ... (恕刪)

您好~~

我前面有說過~沒有人知道過去曾經變更過地址,實際上也是遇到老里長才知道有這個事情,門牌號碼在我父親這一代沒有人知道,且地本來就不屬於這兩家人的,所以沒有拆屋還地的問題,我們是希望了解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順利將房建物產權移轉還給我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起訴請求拆屋還地之,以解決該產權不明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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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契稅名義已經辦理變更  只是戶籍門牌登記的問題  這部分應該還是可以跟戶政機關確認如何辦理變更   建議還是先問一下戶政單位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戶政機關詢問細節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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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7 08:47

請問去年年底因為懷孕,所以老公故意說回要我娘家安胎之後,有ㄧ次他來娘家故意找我麻煩轉身就走,他趁我不在家把車子原本我名字偷過戶成他的名字(雖然是他買的),我好幾次回去但他及婆婆不開門,過年期間我有返家甚至叫鎖匠來,但他裡面反鎖根本打不開...我可以請求他履行同居義務嗎?還是寄存證信涵也有以後法律效用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求履行同居義務,而存證信函當然可以先寄發,看對方後續態度後,再決定下一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當然可以提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但你要先收集證據,證明他不願意讓你回家,不過最重要的事,你要思考未來要怎麼布局,因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打贏了意義也不大,接下來就是要離婚,所以你必須要去思考後續的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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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屆期若其仍具不履行,可能夠成惡意遺棄,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您得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及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和未成年子監護及未成年撫養費等。再就移轉車子部分,亦有可能涉及偽造私文書刑事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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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9

 建議先考慮要不要離婚,還是要保留這段婚姻,這個弄清楚後再來決定後續處理

 1.如果對方不願意履行同居義務 可以向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  但這部分將來還是無法強制執行  但可以做為將來離婚事由主張   2.如果有偷過戶行為  是否有另涉及偽造文書  這部分你可以思考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之後準備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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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子 103-02-07 00:04
有件較擔心的是...想詢問在未辦理死亡除戶前,已將車子過戶,還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會因為過戶,而必須全部都要繼承嗎?謝謝!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車子先過戶,還是可至被繼承人戶籍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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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民法1163條第3款規定如果是屬於意圖詐害被繼承債權人之權利處分遺產的話  可能無法主張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利益   2.所以個案中還是需要依照情況而定  你還是先行辦理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嘗試辦理限定繼承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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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子 103-02-06 23:04

詢問親人死亡後,多久內必須呈報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必須到繼承人還是被繼承人的戶籍地之法院?若未辦理死亡除戶前,已將車子過戶,還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目前知道被繼承人有負債也有財產,是辦理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呢?詢問如何辦理?謝謝!

 1.現行法是規定從知悉被繼承死亡時起三個月內辦理  向被繼承死亡時戶籍地法院辦理   2.如果不確定負債跟遺產比例  建議還是就是辦理限定責任繼承就可   3.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鴨子 103-02-06 23:43

謝謝律師的答覆,另想詢問在未辦理死亡除戶前,已將車子過戶,還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會因為過戶,而必須全部都要繼承嗎?謝謝!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車子先過戶,還是可至被繼承人戶籍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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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 103-02-05 13:21

你好:

我爺爺和奶奶已經過逝,有留一筆大地,而我阿進(台語),丈夫已經過世

,所以我阿進把土地過戶給大兒子,那假如(如果),我奶奶的兒子哪天過世了

,我阿進土地過戶給大兒子,如果土地被售賣了,那還有分繼承順位嗎?

繼承順位有分父母幾分之幾、兄弟幾分之幾嗎?

或是我阿進的大兒子要分財產是要看他要分給誰就分給誰嗎?還是他要分給子女、老婆或是直系血親的父母由他來決定呢?

1.遺產繼承順序法律有規定  原則上由直系血親卑親屬跟配偶先行繼承  亦即如果有子女  則父母 兄弟姊妹就無法繼承遺產   所以你可能還是要看具體情況才能判斷  2.注意的是  如果是被繼承人生前就處分財產  他本來就可以自由處分 也不會列入遺產分配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故若有先順位繼承人,及無後順位繼承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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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偉芬 103-02-05 12:36

購買預售屋,建商一屋二賣,房子過戶給另一買主,

請問我可以做什麼保障我的權益?

1.一屋二賣 原則上屬於單純民事違約問題  如果你可以證明你的損害  你可以依法請求對方賠償    至於建商已經過戶給第三人  這部分可能就沒辦法訴請履行契約   2.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回歸到您們的買賣契約內容,若該內容有明定違約金,則您可以直接向對方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你可以主張對方給付不能,請求損害賠償,依法可以請求對方加倍返還定金.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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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依與對方之契約規定,主張其違約,並對對方起訴主張相關之違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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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建商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但詳細還是要看您與建商間的合約如何約定,建議您攜帶合約律師當面討論,若有需要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Allen 103-02-04 11:25

外婆前兩年過世,外公由我一位離婚回來的阿姨照顧,她也是我外公最喜歡的女兒。

所以外公的證件財務都由阿姨處理。前幾天跟母親回去探望外公,才由親戚口中得知一年多前外公土地房子都已過戶於阿姨及表弟名下,因分配不均,阿姨跟表弟為這件事爭吵,但還是由強勢的阿姨拿到三分之2,表弟分到三分之1。而我母親一分都沒有。

他們都沒跟我們說,是由舅公為我們抱不平跟我們訴說。連外公住院開刀都沒有通知我們。

我母親不是我外公親生,從小就對我們冷淡,我想這也是不分我們的原因之一。

但外公的土地房子也是跟我外婆一起努力打拼才有的,一分都沒留給我們畢免太絕情。

我母親也傷心失望,不想跟他們爭取。但我就是想為母親爭取應有的權益。

目前外公身體極差,由外勞照顧,阿姨得到後在大園買了房子,現在變偶爾才回去住。

我想去聽外公親口說是否真的過戶,不給我們任何一分

阿姨陸續在賣一些土地了,我想請問律師們我可以做什麼動作及主張什麼權益,以免阿姨陸續將土地財產清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公與外婆若無就夫妻財產制為特別約定,因民法規定為法定財產制,於法定財產制消滅後,即外婆死亡時,外婆對外公享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該請求權由外婆之法定繼承人,即您母親代為行使之,故您母親似得對外公起訴加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為外公益為外婆之法定繼承人,就外婆之遺產,亦享有應繼分。至於外公之財產部分,由於您母親非外公之婚生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非外公之法定繼承人,對外公之財產,似無相關繼承權及應繼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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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親如果有被你外公收養,就有繼承權利,如果有繼承權,就可對你外公過世前2年內贈與你阿姨的財產主張是遺產,至於如何避免你外公財產一直被轉出,可向法院聲請對你外公作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你母親不是外公婚生子女  依法不是繼承人  就將來遺產應該是沒有分配權利   2.再者  外公還在世  外公如何處分財產是他的權利  除非有意識不清情形  否則很難說處分沒有發生效力  或是阻止   3.你可以考慮的是是否以外婆名義去主張  但原則上也是要外婆願意提出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楨 103-02-03 10:08

您好:我從去年12月就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該先請他屢行同居義務嗎?還是能直接告他惡意遺棄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5:45

您好!請先釐清您是否想要離婚;依法您可以向法院提告離婚,要求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爭取孩子監護權探視權;偷偷過戶部分,可以提告對方偽造文書。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楨 103-02-03 16:14

律師: 感謝您回覆。

請問1.那文有期限嗎?聽友人說好像三個月過了的話會無法提告嗎?

2.我已有離婚的打算。但這訴訟下去決非ㄧ朝半日能有結果的...那目前來說我沒有辦法要求他給我生活費提告他惡意遺棄嗎?...我也還在找工作當中,只能就這樣眼看讓他揮霍夫妻的法定財產嗎?我查過銀行,他一月份錢花很兇,光12月份餘額跟ㄧ月份餘額又莫名奇妙的少了將近ㄧ百萬

3.我應該先有的動作是什麼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7:42

惡意遺棄是可以當作離婚事由,而不是提告惡意遺棄,另只要在繼續遺棄中提離婚就沒有時間限制;如果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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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5 08:41

律師:請問聽說假扣押需要自己拿出ㄧ筆錢去銀行擔保才能扣押他的財產是這樣子嗎?還有關於惡意遺棄也是門檻非常嚴苛,我光憑此點有辦法訴請離婚嗎?需要先提出屢行同居義務嗎?我住在板橋請問律師位於何地區?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9:24

您好!假扣押前要先繳交擔保金;您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惡意遺棄就可以;板橋地區本台北所有提供服務。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楨 103-02-05 09:29

律師: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

請問我現在第ㄧ步該怎麼做,寫狀紙訴請離婚嗎?又聽聞要先訴請不履行同居義務接著才能告惡意遺棄...因為我沒有什麼證據,只有他家換鎖,我打給他有錄音,就沒了,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了,副卡也停了,手機停了...您說你們台北律師樓在什麼地方?

1.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  包括對方不給家庭生活費  不履行同居 以及相關手機謾罵簡訊  2.如果提出訴訟離婚  可以主張對方惡意遺棄 以及沒有維持婚姻意願婚姻發生重大破綻   請求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楨 103-02-05 12:54

律師您好:請問那我應該先請他履行同居義務嗎?又該怎麼告知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請求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仍拒不履行,則似有惡意遺棄之事由,得提起裁判離婚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楨 103-02-06 14:32

律師:我怕他如果已經寄存證信涵叫我履行同居義務,寄到戶籍地他家,那我也不會收到,那他不就可以訴請離婚了嗎?他剛又說要請法院協調,叫我去辦申請,我現在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遷戶籍地至您收的到的地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racy 103-01-31 20:47

您好,父親過世留下一間房子,目前是姐姐跟小哥在住,不願意賣,大哥跟小哥皆有負債,大哥不提供印鑑證明,也不表明是否繼承,小哥會把他的持分寄放在姐姐名下,基本上我是希望可以拿現金與他們切割乾淨,但是他們拿不出錢,請問1.沒有大哥的印鑑證明我們三個還可以辦理過戶嗎?2.姐姐十年前有拿房子貸款(當時所有權人是父親,債務人是父親跟姐姐)過戶後是否債務人我也有份?3.過戶後姐姐跟小哥不願意支付房租給我跟大哥,可以如何循法律途徑?

沈恆 (沈律師) 103-01-31 22:02

您好!若非所有繼承人同意,只能登記為公同共有;被繼承人的債務,本就是由繼承繼承,即使尚未過戶亦同;若想撤底分割而無法得全體同意,可能要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依民法提出裁判分割共有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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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辦理繼承登記  你可需要訴請繼承繼承登記   且可同意訴請分割遺產    2.借款你並非債務人  但父親如為債務人  他的部分你可能需要連帶負責  如果未償還  房屋可能被債權人執行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辦理繼承登記 你可需要訴請繼承繼承登記 且可同意訴請分割遺產 2.借款你並非債務人 但父親如為債務人 他的部分你可能需要連帶負責 如果未償還 房屋可能被債權人執行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103-01-29 10:18

朋友想跟我買機車(車齡10年)

但朋友有欠公司錢 而法院也判刑還錢

朋友擔心車過戶給它會不會查封

 

小安 103-01-29 08:47

男女雙方因離婚協議將動產由男方過戶給女方,過戶完成後約一年,男方驚覺之前有跟親友借一筆錢買原有動產(有借據借據表明若有過戶或有轉賣之情事,則必需優先償還借債,否則以房屋變賣所得抵扣…等類似的語句),現在此動產過戶給女方,且已離婚,這樣的情況下男方與親友的債權問題如何解決,是否還能對已過戶給女方之動產進行處份呢?懇請各位律師能指點迷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該借款契約之成立對象為誰,若為先生,則債務人即為先生。目前房子已為太太之財產,似無法對其請求之,除非太太亦為該契約債務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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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29 10:18

您好!基於債之相對性,男方跟親友的約定並不能拘束女方,男方與親友的債務要自行處理,與女方無關。且該約定成立於男方離婚協議前,男方既然仍協議願意過戶給女方,過戶後男方已沒有動產的處分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安 103-01-29 10: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基於債之相對性,男方跟親友的約定並不能拘束女方,男方與親友的債務要自行處理,與女方無關。 ... (恕刪)

請問沈律師,如果這樣可以算是男方惡意脫產嗎?男方無力償還,即便借據載明需用動產抵押,也無法對已過戶給女方的動產處分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該動產辦理抵押權登記,您仍得對該動產行使抵押權,若無抵押權登記,除非您能證明男方為故意脫產,主張詐害債權撤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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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29 10:52

您好!若房子登記抵押權,即使過戶給妻,債權人仍可實行抵押權追償;若沒有登記抵押權,則需視離婚協議內容而定,若債權人能證明夫妻是藉離婚協議進行惡意脫產,則可主張撤銷過戶登記,再行追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房產已經過戶給太太  就是屬於太太資產  如果太太並非債務人  親友自然無法對其請求返還借款   2.親友跟先生可考慮  是否會有詐害債權的問題  由親友提告先生跟太太  請求將房產移轉回先生名下  這提供你參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拉麵 103-01-25 18:1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最近我朋友爸爸過世,但他名有車有房,但車子錢由我朋友支付,因我朋友的爸爸之前跟前妻有生一個孩子,但因為那時候跟前妻離婚後,那小孩就跟媽媽一起生活,目前定居美國。

這邊是想請問一下,那同父異母的小孩可以繼承遺產嗎?還是會因為都沒聯絡也沒撫養照顧爸爸,就可以不經過他的同意而把車房過戶給我朋友呢?

只要是婚生子女都有繼承權,沒撫養不會喪失繼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前妻的小孩仍有繼承權,所以他父親的遺產現為全體繼承人共同所有,所以若是要處分遺產,建議最好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以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5

 該子女原則上還是有繼承權,不會因為沒有一起生活或沒有撫養而沒有繼承權,

除非你朋友父親生前有表示不讓其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小孩亦為您父親之婚生子女,對您父親亦享有繼承權。除非您父親對其有民法規定之表示失權情事,該小孩方喪失繼承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雯 103-01-23 15:56

媽媽前年底將舊機車賣給機車行,當時提供證件供過戶用,拿回證件時機車行並未說明根本沒辦妥過戶事宜,直至這個月才知道機車仍在媽媽名下,後來催促機車行,但對方仍無積極處理意願。請問,我們可以直接至監理站辦理機車報廢嗎?或者可以先寄存證信函請對方儘快處理,否則要報廢嗎?

可發存證信函機車行,限期辦理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機車行限期辦理過戶。或至監理所,攜帶以下證件辦理之:買賣雙方身分證正本,行車執照,過戶登記書並蓋妥雙方印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並請先至保險公司變更為新車主名稱或依規定辦理權益移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evin 103-01-23 13:46

各位律師好~

有一輛轎車是在太太名字底下,前兩個月我們發生爭執後,她即搬回娘家居住,因當時購車頭款是由對方娘家借出30萬元,我每個月要還1500元利息,目前車子貸款仍有36萬未繳(期間利息及車貸及使用和保養都是我在支付),但因為和太太起爭執後,她娘家要求我開立30萬本票借據,我也開立了,但車主還是我太太(她女兒)的名字阿,我想請問一下,若我將現金30萬還給對方娘家後以及將剩餘車貸一次性清償,我是否有權要求太太將車子過戶?若對方拿了30萬後,不同意車輛過戶,我有甚麼地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若她們不過戶,我是否有權拿回我的本票借據?

煞祿 103-01-25 01:59

當然 錢誰繳清當然誰把車子拿走啊

不過 你給他錢的同時 也可以連帶要求 把車子過戶

或者當場就簽訂契約書 白紙黑字 誰也賴不掉

不過 我覺得 你應該把那30萬 看多久 依據當時銀行平均利息 給點

才能塞住對方的嘴巴 你應該懂我意思

小小娃 103-01-23 03:36

當初是房子是借名登記,後來房子過戶給對方了,但電表對方卻遲遲不肯過戶,電費也兩期沒繳了,請問要怎麼處理,電力公司給個人的回答是一定要新的屋主提供身份證資料才能過戶那對方不提供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嗎?必竟電表欠費者還是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已繳交的電費,可向對方請求不當得利,至於電表過戶,則可提起民事訴訟強制過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已繳交之電費,可向對方請求返還之,若對方堅持不過戶,亦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lex 103-01-22 15:56

您好,小弟10月透過XX房屋加盟店購買一棟透天厝約40幾年老屋一,二共兩層主建物二層共30.11坪土地面積約21坪,前面過程從訂金,二次付款和尾款都已經交付到[履約保證專戶],動產契約書有特別註明:依空屋交屋,但問題來了,首先本來是要開心交屋的,但1/3號屋主未依歸定把屋內物品搬走,我透過仲介這樣還無法交屋,再來1/4號我請室內設計師來幫我看房子順便估價,結果發現主建物室內坪數不足一層少了約5坪兩層共約10坪,我當場就心涼了一半,土地坪數沒問題,再來又發現建物平面圖和室內設計師丈量出來的圖落差也很大,地政建物平面圖是長方形,室內設計師丈量出來的圖是梯形,我整個暈倒,之後急call仲介把圖給他看,並告知地政建物平面圖與實際物件不符坪數也短少了約10坪,再來我就請房仲去幫我處理,也告知如果覺得不信任室內設計師量出來的圖也可以請比較有公信單位來測量大致是這樣,我的狀況是房屋已經過戶在我名下,但還沒交屋,我全部的錢和尾款都繳清在[履約保證專戶]裡面,屋主沒辦法拿錢,代書房仲業者他們指定的,請房仲去幫我弄清楚,時間已經過了二個星期了,1/22房仲跟我約碰面告知時間久遠竣工圖已經調不到了,代書說這個情形要找地政單位重新丈量等於是不可能的,原因是地政不可能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態度很強硬這是代書說得,但我現在可以很確定,地政建物平面圖和實際主建物對不起來,有明顯有瑕疵,想請問,因為屋況有瑕疵要求解約,我要怎麼求償,權益才不會受損?

應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房屋有瑕疵還有不完全給付的情況,限期出面處理,之後才能進入訴訟主張對方有瑕疵擔保責任,要注意要盡快發函通知,並儘速處理,因為時效不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您應儘速向賣方已存證信函通知該瑕疵,並得向其請求對該屋負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另外就仲介部分,依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規定及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仲介亦違背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須對您之損失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若賣方或仲介有惡意隱瞞之實,亦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0

 你先想清楚是要解約還是請求減少價金(依照短少坪數比例),

不管是哪一個,建議立即發函表示有瑕疵並在半年內提告,不然就喪失權益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evin 103-01-20 17:39

各位律師好~

有一輛轎車是在太太名字底下,前兩個月我們發生爭執後,她即搬回娘家居住,因當時購車頭款是由對方娘家借出30萬元,我每個月要還1500元利息,目前車子貸款仍有36萬未繳(期間利息及車貸及使用和保養都是我在支付),但因為和太太起爭執後,她娘家要求我開立30萬本票借據,我也開立了,但車主還是我太太(她女兒)的名字阿,我想請問一下,若我將現金30萬還給對方娘家後以及將剩餘車貸一次性清償,我是否有權要求太太將車子過戶?若對方拿了30萬後,不同意車輛過戶,我有甚麼地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若她們不過戶,我是否有權拿回我的本票借據?

李小姐 103-01-19 16:39

由於父親的貪賭及自私已多年未與家人聯絡,也未扶養媽媽(我的阿嬤)以及自已的子女,太太(我的媽媽)也已分居不在聯絡了。8年多前舅公得知父親在外欠許多債,阿嬤剛好重病中,深怕阿嬤一走之後,阿嬤的房子會因為繼承的關係,導致房子歸父親所有,而拿去抵債。於是舅公及姑姑決定把房子過戶給阿嬤的兩位孫女(我跟姐姐),阿嬤也同意過戶過戶完成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我們姐妹倆每年要負責繳稅。現在舅公及姑姑反悔,叫我們姐妹倆人把房子還回去,並且姑姑一家人不斷的跟阿嬤說我們姐妹倆會把房子賣掉,再把阿嬤趕出去,萬一阿嬤走了,唯一的房子也沒了,於是阿嬤深信不疑。在未徵求姐姐的同意之下(我已嫁出,剩下姐姐與阿嬤同住),現在姑姑的小兒子執意要來住在三、四樓空房並且裝潢成個人套房來使用。姑姑向阿嬤表示房子所有權我們要跟她的小兒子一起來分才行,阿嬤聽了也同意。當初過戶完成後,姑姑向阿嬤表示為了安全,把地契及房契全都放到姑姑家保管,至今未歸還。前不久姑姑想私下再過戶給自已,但是卡在姐姐改過名字無法成功才把霸佔的印章歸還給姐姐。請問我們姐妹倆是否有權利拒絕姑姑一家人的意圖呢?地契及房契沒遺失只是被姑姑霸佔著不還,我們去補辦會有偽造罪產生嗎?姑姑自已有辦法變更權狀歸自已所有嗎?請問該如何解決呢?我們並不同意與表弟對分房子,姐姐也不同意與表弟同住。我們有權利嗎?麻煩律師回答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6: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及姐姐方為房屋登記所有權人,若姑姑不願把房契及地契返還,可至地政事務所報遺失,攜帶:一、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各地政事務所備有)二、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三、權狀遺失切結書四、印鑑證明及印鑑章(所有權人親自到場時可免附),至地政事務所辦理補發。亦可行使所有人權利請求表弟搬離房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1-19 19:24

您好!如果您明知權狀在姑姑那裡,卻還申報遺失補發,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務必謹慎;建議可發函請姑姑歸還,若仍不歸還,可追究其侵占責任。再者,若姑姑私下再過戶,可能有偽造文書問題。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不建議您逕以切結遺失方式申請補發,否則,恐有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疑慮,屆時若令姑母以此相脅,結果您們將自陷困境。
再者,只要您們能把印鑑章守好,別讓他們拿到(可以的話,把印鑑章進行變更,會更妥當),對方拿著所有權狀也是辦不了過戶的。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簡單的人 103-01-19 02:13

您好 近期我有位同事希望我當他的人頭,把他購買的機車過戶到我名下,可是對方父母不清楚這事,我想請問,如果我請他簽切結書,內容為他出任何事我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可是對方是一名17歲的未成年,他跟我簽的切結書,有法律效果?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