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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雲偃風 102-12-01 16:38

律師您好,

  前些日子有立X國際資訊人員推薦未上市股票(京X超媒體),

  由於時間忙碌, 一時不察同意對方買下一張63塊的未上市股票.

  事後想想越來越不對勁, 因此想要取消交易.

 

  先前為了股票過戶已傳真了身分證正反影本, 及購股意向書.

  且已轉帳兩筆二萬元(共四萬元)的款項, 還缺兩萬三的款項尚未轉出.

  對方也已經寄給了我已過戶股票一張及代刻的印章一枚,

  還有交易稅收據一張.

 

  目前在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無立X國際資訊的登記資料.

  據網路查詢的資料, 該公司可能已涉及違法行銷股票一事.

  想請教律師,  個人還有沒有機會取消交易並取回已轉出的四萬元款項.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5: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可能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倘若對方告知的股票資訊虛偽不實,並可能另外觸犯買賣有價證據之虛偽行為相關罪責。

2、倘若您是遭詐騙的話,則可以主張遭詐騙撤銷購買之意思,又倘若該股票不存在,則可主張標的不存在,契約無效,請求返還投資款項,並得依法告發或是向經管會檢舉

vivityo 102-11-29 14:44

我於101年2月28日取得假扣押執行名義,被告在101年3月3日把銀行存款領光,讓我執行未果. 此部分被告被起訴刑事毀損債權罪,判刑也確定了.

但今年判刑確定後,我收到債權憑證去監理所查她的機車,發現她早在101年4月20日把機車過戶給別人,所以又提告毀損債權,檢察官也起訴她了,但在法院的準備程序法官卻說可能有接續犯適用與否的問題.

請問這兩次毀損債權的行為,雖然是毀損同一個債權,但時間差了一個半月,手法也不一樣,算不算接續犯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接續犯之定義,依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898號刑事判利意旨:刑法上之接續犯,係指以單一行為,經數個階段,持續侵害同一法益而言。被告於竊取第一張空白支票後,非但已予偽造,並經持以行使,其偽造有價證券之行為,業已完成,嗣因李某發覺支票印鑑模糊,交還被告予以撕毀丟棄,於一星期後,又再竊取第二張空白支票,另行偽造行使,應已
侵害兩個社會法益,自屬兩個單一之犯罪,兩者之間,殊無接續關係之可言。原判決就此兩個單一之犯罪,依接續關係,論以一罪,其法律見解,自屬可議。

是此,若法院認為非兩個犯意,即會適用接續犯之概念,除非為兩個獨立之犯意,才適用連續犯之概念。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萱 102-11-28 00:00

房屋原本是三兄弟為共同持有人,弟弟因債務被法院查封拍賣,今已第二拍160萬拍定,大哥決定行使優先購買權買回,二哥也決定將三分之一過戶給大哥,使房屋為同一人持份方便買賣,請問二哥過戶給大哥是否可用贈與稅來辦還是用一般買賣來辦理?如果房屋賣出是否要繳納奢侈稅,是三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還是等確定有買方出現再過戶?目前在等法院的拍定通知書到達後,在到法院辦理,請問可以自己辦嗎?還是要委託代書辦?如可自己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文件證明之類的?

 二哥沒有必要先過戶給大哥,因大、二哥可一起為出賣人,等找到買方再一起過戶即可。至於法院程序可以自己辦,也可以委託專業人士協助辦理。

阿萱 102-11-28 13:4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二哥沒有必要先過戶給大哥,因大、二哥可一起為出賣人,等找到買方再一起過戶即可。至於 ... (恕刪)

再請問房屋買回後再賣出需繳納3/1的奢侈稅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29 01:44

法拍優先購買取得的三分之一,如果在兩年內出售,會有奢侈稅的問題。

yu 102-11-26 20:12

母親約十年前有向兩間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至今未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收入、報稅,這中間不斷有銀行、討債公司來戶籍地址追討、寄存證信函(行政執行類的掛號都沒去領)。
最近要遷徙戶籍地址,請問遷徙戶籍地址後銀行或受銀行委託的討債公司還是能透過戶政事務所、法院或其他相關管道查到母親的新戶籍地址嗎?因為我們沒有同住,打算單獨將我的戶籍從母親這裡遷出到我現居的租屋處,銀行有權調閱我的個資並且向我追討債務嗎?

因母親無力償還債務已不打算處理,法院等信件通知也不予理會,如果母親的戶籍獨自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可以嗎?因為戶政人員告訴我這樣會變成失蹤人口,請問這樣會不會有什麼權利受影響?例如屆時無法申請勞保退休金(有加保過,現無業)或無法就醫(健保依附在我名下每月都有繳費)等等...

就上述情形,母親的戶籍該如何處置,才得以降低在生活上的相關權利受影響?

1.母親如果積欠債務不願清償 這部分最多就是成為呆帳 無法處理 但銀行還是對母親有債權 可依法提告請求及查詢財產以為強制執行 2.母親財產生前不會影響你個人財務狀況 如母親身後 你就依法拋棄繼承即可 3.母親戶籍如在戶政事務所 依法是會被處罰鍰的 4.母親戶籍 債權人雖然無法直接至戶政查詢 但依法起訴後 就可以持法院通知單至戶政查詢 所以銀行還是可以確認現在戶籍在哪

Ceres Lyu 102-11-26 14:42

家族因照顧長輩的關係鬧得不愉快,發生幾次爭執後,在最近一次爭執當天,雖然6位堂弟妹不在場(但我在場,了解事情前因後果),可能經由伯父伯母轉述,當日6位堂弟妹公然臉書辱罵我父親及姑姑,雖未指名道姓,但可以從字句中辨別被辱罵的對象,回覆中以畜牲、豬、狗等難聽之字眼形容長輩,同時以"他媽"形容已過世的奶奶,更撰寫不實之指控,如:將遺產花光光,還敢伸手當乞丐,真的很不要臉等。已過世長輩未留有遺產,因兒子不孝,一生中唯一的房子已於10年前以贈與方式過戶給女兒(我姑姑),此部份應已不視為遺產,而且後續都由姑姑照顧長輩至百年之後,其中房子雖已賣掉,但全數花在治療奶奶癌症及營養品等相關費用。因此針對上述有以下問題要詢問:

1、關於不實指控(將遺產花光光,還像乞丐一樣伸手要錢)以及不當言詞,是否有法令依據可提告?

2、臉書未設限只有特定人可看,屬公開方式,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罪?(此部份之畫面均已截圖存檔)

3、民事部分是否可請求賠償?(並非要求高額實質賠償,是希望給年輕人警惕)

4、以上如要提告,除已截圖存檔,是否還有其他要件需注意?

目前,會自行準備相關文件至法院提告,再拜託大家協助回覆,以利提告過程順利,

感恩!

ˇ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在公開空間(如fb上),傳述涉及抽象人格否定如豬、狗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就傳述將遺產花光,還向乞丐拿錢等語足以毀損名譽行為,則可能涉及誹謗罪之問題。

2、有關民事責任的部份,倘若確實有侵害名譽,則可以請求回覆名譽之必要處分及請求精神慰撫金。

3、本文提醒您,應注意告訴期間為6個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ro 102-11-25 23:10

三兄弟因為分家產而延伸出來的複雜事情.想請教律師..

1.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老三的名下.但我與老大在這共同居住了20多年了.
   --請問老三是否可以?有權力要求我搬離屋子?

2.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老三所有.他有鑰匙.可以自由進出.常常不請自來.甚至家中無人也常常       自由進出.
    --請問我可以要求老三禁止進入嗎?.

3. 有一次老三私入到我住的屋子.甚至進入房間.當著我及家人面前砸酒瓶..我有到警局備案.
   --請問我可以告他什麼? (因為房子是他名下.).

4. 有一次我因為情緒失控.砸毀了自己居住房間的木門及傢俱.(房子是老三名下).
    --請問老三是否可以藉機告我毀損? 我該如何處理?

5. 老大在半年前把一間房子贈與方式過戶給我..目前是老三在居住.但他們之
   間並沒有簽任何租貸合約.
  --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老三搬離?.要怎麼訴訟? (因為大家已經無法取得共識及溝通)

  謝謝!

 雖房子是老三所有,但居住人為您,仍是有侵入住宅之問題,而房子既然是老三的,在無租約或使用借貸合約下,按期通知後,即可要回房子,另外關於您所有房子,可訴請所有物返還,如同老三可要回您目前居住的房子,而毀損是可能成立的,但告訴有期間限制,砸酒瓶搭配當下言行,可能成立恐嚇公然侮辱,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pro 102-11-27 01:5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黃律師解惑..感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著手蒐集相關證據,提起民事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ke 102-11-25 11:18
律師您好,我曾借錢給建商,土建融也曾背書房子快蓋好前建商財物吃緊,遂決定把於屋過戶給其中一名金主A,去塗銷銀行債務。條件是,剩下的工程款由此一金主A處理掉。A希望有雙重保障,要建商拿我的數張支票抵。共一千多萬。本來過戶完就應還我票。後來A認為吃虧,工程款未如約定處理,導致建商公司和個人均跳票,建商也倒閉,我的票也拿不回來。 後來A自己賣屋不順利,要軋我支票,我無力負擔,恐會跳票,遂答應每個月匯十萬給A。但A經常威脅我要軋票。 房屋所有權過戶一事,建商和A並未簽約,但資料是完整的。 我已打算承擔跳票,但基本上這筆債務是不存在的,數度請A打折讓我贖回支票,我有任何主張可以興訟或減少損失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為發票人,則當執票人對您主張票據權利時,您當然可以抗辯債權不存在,您也可以直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避免後續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e 102-11-25 10:42
律師您好,我曾借錢給建商,土建融也曾背書房子快蓋好前建商財物吃緊,遂決定把於屋過戶給其中一名金主A,去塗銷銀行債務。條件是,剩下的工程款由此一金主A處理掉。A希望有更多保障,要建商拿我的數張支票抵。共一千多萬。本來過戶完就應還我票。後來A認為吃虧,工程款未如約定處理,導致建商公司和個人均跳票。我的票也拿不回來。 後來A自己賣屋不順利,要軋我支票,我無力負擔,恐會跳票,遂答應每個月匯十萬給A。但A經常威脅我要軋票。 房屋所有權過戶一事,建商和A並未簽約,但資料是完整的。 我已打算承擔跳票,但基本上這筆債務是不存在的,我有任何主張可以減少損失嗎?
1.如果債務不存在 縱使有開立票據 那未必需要負擔這筆債務 你或許可以考慮主張原因關係不存在 訴請法院確認 2.但實務上如果抗辯原因關係不存在 法院可能會要求你要提出相當證明 你當初為何開立票據
102-11-23 00:46

狀況是這樣

今年6月間我向國產局購買土地土地原本是我跟奶奶承租 承租權是個持分2分之1

因奶奶之前都說要把土地給我 也都身分證印章交給我辦理 

確定購買時國產局要我去補正資料 國產局當時跟我說購買後持分不一定要照承租持分填寫 只要我跟奶奶商量好就好 所以我就填寫購買後所有權持分4分之3 奶奶4分之1 這樣在日後再過戶給我的時候稅金可以繳比較少

 

但是買下來之後我奶奶翻臉不認帳 說他是持分2分之1不是4分之1說我吃掉她4分之1 並且口頭上向我追討  而且說我沒扶養奶奶所以把4分之1過戶給叔叔了 我跟奶奶說他要給叔叔沒關係 那當作是我給他的日後一切贍養費

想請問  承租持分所有權持分是一樣的嗎? 因為當初國產局跟我說承租權只是擁有購買時的優先權 跟購買後的所有權沒關係??? 是這樣嗎

 

在請問

因為當初購買的價金都是我出我也把收據留起來 現在因為過戶給叔叔了 我是不是可以請奶奶跟我去公證人那邊寫張證明  證明那4分之1當作是扶養奶奶日後一切的贍養費??? 奶奶願意跟我去公證的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承租權與所有權是不同的法律權利與概念,且購買時有無向國有財產登記,登記之名目為何,均是本件應先釐清之爭點,否則無法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承租持分只是代表優先承買權利範圍,至於你跟奶奶買受的持分,就是看買賣契約所載,另外那不叫贍養費,是扶養義務,如果依法扶養義務在你身上的話,你就是要扶養,當然要看你奶奶是不是有不能維持生活情況來決定你奶奶是否有扶養權利產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雅雅 102-11-22 12:31

5月前夫用其他名義拿我的證件把他以前過給我的車子偷偷過戶到他的名下.7月分離婚.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還是詐欺.11月我有去監理站查過資料是他自己去辦理的.名子也是他簽名的.這樣算偽造文書嗎?如果提告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確實有詐欺和偽造的問題,非告乃罪沒有告訴期間限制,但時間越久提告證據跟動機可能就會遭質疑,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格格 102-11-20 20:06

我上個月到台中10/26買一部車.付訂金五萬元車子貸款36萬交易都完成了.連車主名字也是我了(因為我要求業務員傳行照給我看發現車牌有4我要求改車牌)才知道都過戶好了可是到現在11/20遲遲未交車車貸下來到現在11/29就要繳第一期分期到底該如何做? 一直以來都是我主動問車的進度.結果業務員總是有他的說詞.我該怎麼辦?


當初交易完成業務員告知1星期可以交車.這當中都我主動跟業務員聯繫結果1星期過了我問他這台車的認證書也要交給我後來他卻說這台車剛牽回來沒整理也沒認證如要認證書的話也等問了業務員他說11/15就可以交車我也等.後來也11/15時間到了我問業務員是不是可以交車了!他卻又說因為我要求改車牌所以還要等可是要求改車牌是11月初的事情怎麼會怪到我這來呢?又問業務員那你可不可給我一個確定時間他又說11/22可以交車!本來很開心終於可以交車了.結果11/20接到業務員打電話來說又要延期時間交車.我不解為什麼要一直反反覆覆呢?業務員說甚麼車牌還沒來!! 我真的很無言又無助 可是我11/29就要付第一期的分期但車我到現在都還沒摸也看不到 哀..誰可以來救我教我該怎麼做?

1.買賣車輛 對方負有交付車輛及移轉所有權義務 2.如果在約定期限內 對方都不履行他的義務 那你是可以考慮請求損害賠償 或是解約 3.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看對方如何回應 將來訴訟時你也比較有證明依據

JJ 102-11-18 19:49
律師你好,我爸去年4月過世,目前遺產土地分配由我跟2個哥哥一起平均,我大哥目前急需用錢,所以要把我大哥繼承土地賣給我, (目前土地都還沒過戶給我們3兄弟)。程序方面是僅能先等繼承完畢才能再經由買賣交易嗎?所以如此一來,亦須繳交主要兩項 (贈與稅和買賣稅) 嗎? 感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以協議方式將遺產直接分配,只有全體繼承人同意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09:36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J 102-11-18 19:49
律師你好,我爸去年4月過世,目前遺產土地分配由我跟2個哥哥一起平均,我大哥目前急需用錢,所以要把我大哥繼承土地賣給我, (目前土地都還沒過戶給我們3兄弟)。程序方面是僅能先等繼承完畢才能再經由買賣交易嗎?所以如此一來,亦須繳交主要兩項 (贈與稅和買賣稅) 嗎? 感謝你
你可以辦理遺產分割時同時協議過戶給你 除遺產稅外 這應該沒有繳稅的問題
阿正 102-11-16 01:4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以下是事因~

阿公過世 有留三間房子~生前是跟一個阿姨住在一起~(阿姨沒名沒份)

過世之後~家人都說要把房子給那個阿姨 畢竟他照顧阿公多時~

但因那個阿姨沒有錢辦理房子過戶問題~所以由我們辦理繼承過戶

當初說好辦完之後賣掉在分錢給她~她也說好~但之後一直拖延房子的事(因為房子出租)

拖了大概1~2個月.拿了一張阿公的遺書~遺書上寫房子全部都要給她!

遺書還去律師事務所立 還有三個見證人! 我們在想 如果早就有立遺書~為何拖到現在才拿出來?

懷疑有造假嫌疑! 阿公的印章都在她那 要蓋很容易 遺書上的字跡也不是阿公的簽名

但因阿公有生病 所以筆跡不知道會不會相同~想請問這件事該如何處理較好?

請大大們幫我想辦法~看有甚麼解決辦法~謝謝 非常感恩!

您好,這問題有的部分可以去攻防,建議你先去收集你阿公生前的書寫的記錄,然後提出確認遺囑不存在的訴訟,主張這遺囑無效,其次是縱使遺囑有效,也不能侵害特留分,也就是法律保障繼承人能取得的那一份,這兩個層次的攻防題給你參考,但主力還是放在遺囑有效力本身.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向法院提起確認遺囑部是真正的訴訟就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阿哲 102-11-14 21:39

父親長期與母親失和,但是沒有離婚也沒有分居法律上還是有婚姻關係,近期父親因為中風半身不遂,他的兄弟姊妹得知父親的情況後,開始想要得到我父親名下的一棟房子,具地政的服務小姐說,有一位自稱我父親弟媳的人到地政請人將房子過戶到父親弟弟名下,但沒有成功,地政的小姐跟他說去請代書幫忙,這時我該怎麼辦才好,另外在失和期間父親和他兄弟姊妹關係密切,如果在我與我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有立遺囑,那我要如何將這遺囑失效?如果之前我父親有給他們委託書,他在我父親在病床上無法講話的情況下,偷偷的將房子過戶,那我要如何要回來?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22:06

若父親只是中風意識尚清楚,要過戶給誰?要不要立遺囑?都是以父親的意思為準,即使是配偶或子女都沒有權利干涉。以上謹供您參考。

原則上只要遺囑符合法定要式之規定,即屬有效之遺囑,但另外還是會有特留分之問題。
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既未能保留其特留分之最低法定限度保障,系爭遺囑當然即屬違反持留分而會有實質效力之爭議,則若繼承人則依法主張其違反特留分之部分為無效,自然也就無法再依遺囑內容而辦理。

綜上可知,預立遺囑基本上尚不致使法定繼承人全部都拿不到,另外也應注意的是可能遭到以生前處分方式來減少應繼財產之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您有無回去照顧您父親呢?

相關財產的處置是您父親決定。

如何簽立遺囑,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classic-blog.udn.com/lutong01

小哲 102-11-14 19:30

大致問題:

民國96年因為叔叔陸續向我們家借錢(無借據口頭借錢),但是無力償還,結果將房屋以買賣方式過戶給我爸爸!結過戶完成!

詳細情況:

因為土地是我是爺爺以買賣過戶我爸爸,同一時間叔叔將房屋以買賣過戶我爸爸!但是最近法院通知我爸爸出庭,叔叔的債權銀行以協助蓄意脫產向我爸爸起訴!我們該如何是好?需委託律師?

麻煩專業的律師大大們幫我解解這問題!!謝謝!

可先將銀行的起訴狀繕本傳真給我看,看過後再來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上會涉及詐害債權,民事則會被聲請撤銷登記,本件的關鍵在於您們以買賣名義過戶,則有無資金流向,及您父親是否有知情配合過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14 16:51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

1小弟是買方在今年10月初在玉里買一塊農地也完成簽約,賣方地主的農地因為雜草叢生,又一堆廢石塊,代書告知這個部份地主要先去整地,才能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接著才能完稅過戶流程走,目前狀況是至今地主只堆說工作繁忙沒空去整地,仲介代書持續催促也是一樣不去整地,等於是賣方地主在10月初拿走訂金和簽約金約160萬,就沒有後續動作,依合約應該於今年11月8好要完成過戶,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遇到詐騙這有算詐欺嗎??想請教身為買方的我,如果未來要走官司接下來應該要如何保障權益??如果依合約期限賣方地主現在無法過戶,是否也已經先違約了??

2.11月2號時公所有派員去鑑界土地,結果出來是地籍謄本總坪數1204坪,但實際面積少25坪,在簽約合約書上也沒有註明說?鑑界土地後,面積多的要補錢少的要退錢,我是主張少了25坪,應該換算成實際1坪單位價多少退錢,但賣方地主堅持說我就是依地籍謄本所寫的現況賣,地主也不願在重新申請鑑界,只是合約書上也沒寫依地籍謄本現況為主,買方的我如何去爭取這缺少的25坪??如果最後點交還是無解,這可以算是賣方地主違約的一部份嗎?

小弟懇請幫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賣方一直未履行其義務,故賣方已有違約之情形,您可以依買賣契約之約定,向對方主張違約金,另您也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已給付之訂金與簽約金.

另面積缺少的部份,您也可以向對方主張減少此部分之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2-11-18 17:40

 律師您好

買賣契約有約定如果賣方違約需雙倍賠償,但賣方現在只願意退簽約金+訂金共155萬+10萬塊補償金,因為還沒到用印階段這樣我該如何去爭取雙倍賠償?通常這種懲罰性之罰金上法院追討有可能真百分之百的追討的回來嗎?還是頂多就是協調意思意思補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2:02

通常不會賠足雙倍違約金,因為法律明文規定違約金過高可以酌減。

aries 102-11-14 14:12

父親中風已一年, 目前不能表達意思. 我們兄弟姐妹決定先過戶父親名下土地至母親名下, 及以母親名義買屋, 並由父親帳戶支出, 以持續照顧父親. 若其中一弟不同意, 而我們已過戶土地至母親名下, 且購屋之事正持續中. 請問該弟可於父親過世前或後以何名義提告嗎? 我們又該如何維持此決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父親已無意識,則您們應先替您們父親申請監護,再指定法定代理人為其處理事務,否則您們擅自移轉,很容易會吃上官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小姐 102-11-14 09:28
請教一下律師 我想請問.... 當初和母親.弟同住...買房錢是我和母拿出 婚後和外地工作我搬出房子...到母病重時房子過戶給弟 現在母過世...但弟弟土地建物房契在我這... 最近弟弟卻去地政申請遺失要求補發說要賣房 其實我和弟弟已經因故許久未聯絡 我知道可以去地政提出補發異議但我要如何向地政提出理由說正本無遺失 因為母過世也無法證明我曾付款(但親友知道) 我提出異議後我還能怎樣做 如對方提出我強制歸還我該如何自保
1.如果明知所有權狀未遺失 謊稱遺失補發 可能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 嫌疑 2.如果你認為你對房屋有權利 還是需要透過民事訴訟請求 否則原則上登記名義人即為所有權
林小姐 102-11-14 09:11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

我想請問....

當初和母親.弟同住...買房錢是我和母拿出

婚後和外地工作我搬出房子...到母病重時房子過戶給弟

現在母過世...但弟弟土地建物房契在我這...

最近弟弟卻去地政申請遺失要求補發說要賣房

其實我和弟弟已經因故許久未聯絡

我知道可以去地政提出補發異議但我要如何向地政提出理由說正本無遺失

因為母過世也無法證明我曾付款(但親友知道)

我提出異議後我還能怎樣做

如對方提出我強制歸還我該如何自保

 請問您母親在世時,房子登記為您母親單獨有所? 還是您和母親共有? 這有影響,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lo 102-11-14 09:10

請問一下
因為土地交易有尾款糾紛(道路計價問題)
但權狀已遭買方過戶
請問如何向當地地政事務所主張(聲明異議)權狀過戶無效
另如果買方用該土地辦理貸款,是否還要有其他正式主張,以免權狀遭亂用

謝謝回覆

能否塗銷過戶登記,要看您們的買賣契約問題究竟為何? 才能判斷,於買方已經是所有權人下,他當然可以抵押辦理貸款,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melody 102-11-13 22:34

最近購置一間社區型透天中古屋,不需付管理費,但有管委會(無住戶規約),簽約後,由鄰居口中得知我家正門前面的裝飾圍牆有裂縫(?約一公分,長約200公分,有些裂痕已不在牆面上,而是牆面與我們私有土地的接縫),那裂痕是裂在我們私有土地邊的圍牆(我們是邊間),由鄰居口中得知可能是地層下陷造成的,我們覺得那面牆已經危害到我們的安全及財產(因車子將停在那,且小孩有可能在那邊活動),且當初前屋主及仲介未告知,如早告知那牆有裂痕(那裂痕要蹲著才看得到),為了小孩的安全,我們才不會去購買,我們想解約,但前屋主不願意無條件解約,透過仲介告知我們那是管委會的事,因為那是共有的,責任不在前屋主,且前屋主無權告知.

試問:

1.有土地;建物及持分權狀,那牆雖是共有的,但它蓋在持分土地上,前屋主真的不用告知及付任何的責任嗎?

2.前屋主及仲介動產現況未告知圍牆有裂縫是否犯了刑事詐欺罪?

3.如真要購屋(已過戶了),我是否有權要求前屋主及管委會們,請專業人士(結構技師)來評估及修繕?

4.如管委會們和前屋主堅持由他們找人來修理,我可否請他們出示一張証明文件,以確保我在入住後並不會有任何危安問題及往後如要出售不會影響市價?

5.我是否有權要求等圍牆修繕完畢且拿到証明文件後,才交屋?

6.修繕完後,他們沒辦法出示証明文件,我是否還有權利要求解約?可要求賠償嗎?

ps.那裝飾圍牆是我們告知仲介有裂縫後,仲介才告知我們那牆是沒有打地基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 貴社區既然有管委會,則對於公共設施部分,自應由管委會來管理,所以其修繕應由管委會來處理,而本件似未能達到解除契約之程度,要解除契約應有困難,但仍可以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osette 102-11-12 11:06

幾年前,母親將房屋過戶給我,當時要求代書贈與辦理,也拿到贈與免稅證明。

不知道為什麼,地政那邊的登記卻是買賣。

現在檢查事務官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構成要件』追究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辦理會變成買賣,當時拿到贈與免稅證明,

就以為是以贈與辦理了,並沒有詳細去查。

我們也相信代書不會故意用買賣不用贈與辦理,應該僅為人為過失,造成辦理錯誤。

我們並沒有故意想讓公務員登載不實。

有詢問過,不管以買賣或是贈與辦理,我們都不會省到稅或是有任何額外的利益。

不知道這樣『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有可能會成立嗎?

檢察事務官在我們一進偵查庭,什麼都沒有問,也什麼都沒有說,

就一直跟我們說這罪很小,叫我們直接認罪,讓人覺得他像是不調查就已經確定要起訴,

很令人擔心,所以才來詢問,在此先謝謝協助的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您們既然有繳納贈與稅,則可以提出稅款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以證明您們一開始即以贈與方式辦理過戶,至於該公務員為何會這樣記載,可能也要跟代書那裡確認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11-11 16:18

阿姨和姨丈約在五年前外婆生重病時,利用了外婆的身份証及印鑑過戶土地房屋在其名下,但外婆事後約過了五年才知情,但實際上其土地房屋,尚未立下遺囑過戶給誰。(外婆現總共有5個孩子)
五年前,阿姨用各種理由說服其他的阿姨拿出印章及關於放棄繼承的相關文件去辦理了過戶,現土地在阿姨一人的名下,請問她有偽照文書、冒名之罪名嗎?
另外,外婆可以將土地房屋要回來,並重新立下遺囑or重新分配土地嗎?
遺囑時,只需要年滿20歲的証人就可以了嗎?還是必須由律師見証?
如果其中有一位阿姨有負債的問題,無法過戶土地房屋的話(是怕會被強制執行法拍),可以將其分配到的土地房屋過到此位阿姨的兒女名下嗎?
您的回覆,不勝感激,謝謝!

 動產移轉過戶部分,效力可能有問題,需要更多的細節資料,才能判斷。

繼承權在被繼承人未過世前預先拋棄是無效的。

遺囑部分建議在律師提供意見下撰擬,並做公證,最為穩當,因為違背法律遺囑是無效力的。

另外是否有偽造文書等,還要詳細了解細節及看到相關資料後,才能斷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當初阿姨未經過外婆的授權,便擅自以外婆名義辦理所有權變更事宜,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建議您,被過戶的部分,應該由你外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的告訴,方有取回土地房屋的可能.至於你外婆還在,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縱使寫了也無效.遺囑部分建議也是要取回土地房屋後,該部分才有作遺囑的意義.而遺囑可以用代筆或者公證的方式為之,這你可以參考民法之規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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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玲 102-11-11 15:28

我的二哥在國中時期過繼給伯父當養子,因為伯父未婚,伯父死後由二哥繼承財產,但二哥也未結婚子女,二哥前幾天去世,該動產民法上所列之繼承人可繼承,但二哥留有手寫遺囑公證,要將該財產留給他的生父,因為二哥生病期間之照料及後事均由生父處理,請問該遺囑是否有效力,可否依該遺囑辦理動產財產過戶

  自書遺囑,如果自行書寫遺囑全文,有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有另行簽名的話,遺囑就有效力,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Lin 102-11-10 14:52
請問我今年5/22到雲林斗六某家中古車行購買一台中古車,過戶後第一天上路卻再高速公路拋錨領氣也壞掉,告知中古車行說車子有問題想退還,但對方卻無心處理,看似要拖過鑑賞期,2~3天車子都沒發動電池也沒電,告知車行對方口氣也很不好請他修理也推託理由一堆,也說維修部分要我們要自行負責,之後討論完對方才免強說各出一半,車子買了5個多月有很多問題向對方提出,但他們卻都不想處理 目前因為這台車子問題太多,將車子牽到別家車行估價看車,卻得知車子有發事故撞力不小,購買前原車行卻沒告知是事故車,這幾天也有去找原車行詢問是否可以將該車估價回收,但態度都非常惡劣 ,而簽約內容有註明一條:乙方於接管該車日起,一星期內原車鑑定該車是否泡水車、重大事故車等情事,逾期恕不受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買賣標的確實有重大瑕疵 可以考慮是否訴請解除契約或是減少買賣價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買人有提供約定品質之物給買受人的義務,倘若該車有瑕疵,您可以請求對方修復或是請求減少價金,又倘若該車為事故車,則為重大瑕疵,似可認為車商知悉而不告知,因此您可以要求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所有價金。

2、就您所述的一個星期約款的部份,應可認為係不當限制消費者權益之約款,依法不得拘束消費者。

3、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Lin 102-11-10 14:26

請問我今年5/22到雲林斗六某家中古車行購買一台中古車,過戶後第一天上路卻再高速公路拋錨冷氣也壞掉,告知中古車行說車子有問題想退還,但對方卻無心處理,看似要拖過鑑賞期,2~3天車子都沒發動電池卻沒電導致車子沒辦法發動,告知車行對方口氣也很不好請他修理也推託理由一堆,也說維修部分要我們要自行負責,之後討論完對方才免強說各出一半,車子買了5個多月有很多問題向對方提出,但他們卻都不想處理

目前因為這台車子問題太多,將車子牽到別家車行估價看車,卻得知車子有發事故撞力不小,購買前原車行卻沒告知是事故車,這幾天也有去找原車行詢問是否可以將該車估價回收,但態度都非常惡劣,而簽約內容有註明一條:乙方於接管該車日起,一星期內原車鑑定該車是否泡水車、重大事故車等情事,逾期恕不受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可寄存證信函,內容表明瑕疵擔保意旨,及相關法律效果,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這樣的條款是無效的喔,中古車的瑕疵仍然是屬於一般瑕疵擔保責任,而且他如果是泡水車或事故車,更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建議您強烈的告訴他,如果不處理一定會告他詐欺,逼她處理.而且那處理期間是指你提出異議的時間,拖也沒用.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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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 102-11-08 19:57

我有下訂一台中古車1萬元訂金

車價24萬

貸款20萬,因貸款利率過高,所以我並未答應撥款,也未過戶交車

甲為賣方,乙為我買方

合約內容寫:合約成立後雙方不得違約,若乙方違約不買或無法於約定期限內付清餘款時,甲方得以沒收乙方所付之價款(若該車產權已過戶,乙方同意甲方將該車所有權過戶為甲方並回收該車)乙方不得主張異議。

我想請問,若因此不購買,是不是僅僅被沒收訂金一萬元?賣方無權要我再多付其他金額,對吧

再請問價款的意思是什麼?不應是我違約還要付全車車款吧?

 

另外,若取消交易,讓賣方沒收訂金,此份買賣契約是否自動失效?還是必須賣方在合約上寫同意此買賣契約作廢失效?我怕即使沒收訂金,改天車商還要以此合約要我屢行合約,麻煩幫我一一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8: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契約內容所表示之意思應可以認為是已交付之價款,才有沒收的問題,因此應該可認為不是指所有的價款。

2、倘若您擔心對方事後再向您請求履約,您可以與對方訂立和解契約或是協議書。

JJ 102-11-08 02:22

父親欲過戶套房給我
現在租給旅館作為房間使用
我是覺得旅館有一點欺負老人家搞不太清楚就簽約
合約細節旅館占很多便宜 而且合同一打就是十年
要到107年才會到期(87年簽約)
可否在一切前提不變的狀況下 將房屋過戶?
(房租一樣如往常匯到我父親帳戶 合約一樣有效至107年)

想請問
1.在不通知旅館的狀況下 我們家是否可以自行過戶?
(因為覺得旅館的老闆真的很機車 怕他們知道越多越欺負欺負老人家)
2.若可以過戶給我,申報租賃所得需要注意什麼?是我報還是父親報?
(也一樣前提是盡量不要跟旅館打交道的前提)
3.過戶會有違約的問題嗎? 還是我必須等到合約滿了才可以過戶?
(還有五年阿! 父親就是因為身體不好擔心會有遺產稅的問題才想要近期過戶)
4.還有什麼我需要注意的問題嗎? 謝謝!

租賃期期限內出租人還是可以有權將租賃所有權移轉予第三人,並不需要經承租人之同意,只不過依民法第425條會有租賃契約關係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之法律效果。

(另外,依該條第二項之規定若系爭租約未經公證的話,初步而論是可以主張不適用民法第425條之規定的)

民法第425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先審視一下合約內容,看有無特別約定,若無,則回歸民法之規定,基本上應該仍可移轉,但租賃關係應仍存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敏 102-11-05 12:51

事實經過:
幾年前跟前男友因為有結婚打算共同買了房子 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但因為後來理念不合 分手房子賣掉  價差賣出 實拿980萬-原先900萬  賺80萬
因為前男友脾氣很大 常常一言不合就大吼再加上分手時真的很不想看到他嘴臉所以就簽委託

後來房屋過戶他僅匯給我當初付的頭期款及每月貸款金額

賺的差價先以沒有賺多少當藉口最後惱羞成怒 說出 要是沒有他賣高價  我怎可能拿回我本金之誇張言詞(有MAIL為證)

當初未想到他看到獲利就想吞

想說趕快解決就簽委託書   最後房屋賣出完成

我沒有拿到交易明細也沒有協議  他僅匯給我本金後就不太接我電話@@

請問我應該要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權利呢

 你們先前有針對賣得金額如何分配作協議嗎?  mail的內容為何? 先寄過來看一下

您好,如果您當初有與對方簽立書面協議或者約定系爭房屋所有權持有二分之一的話,你當然可以向他追討一半的獲利,如果沒有書面,簡訊或者LINE有留下相關的對話,均可當作證據,建議您也可以提告背信侵占.而如你所述,你有簽立委託書,更證明你是權利人,你當然可以向他主張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需先確認委託書內如何記載,而本件是否透過仲介去賣房,若是,則可去詢問仲介賣出的價金為何,且您們為共同登記,原則上若無其他特別約定,則您可向對方請求一半的價金,而現在也要避免對方脫產,所以最好能夠進行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on 102-11-05 03:30

甲將乙的土地私自登記在自己名下,乙發現後追討,由丙出面處理敲定金額並將土地買下,事後乙再將不法登記土地還給丙。此方式經三方同意後,丙就在土地上蓋房子,但乙卻開始推拖土地過戶之事,終而過了十五年追溯期。期間乙又將土地分給老婆及子女,其中有位兒子因離婚關係而又將所有權以買賣方式(實則無買賣事實)轉移過戶給前妻,其前妻因與大家相處不睦,故要對丙提無權占有拆屋還地之訴,請問就法律上而言丙的權益還在嗎?

另外,請問此等土地之事,在有交易之實的情況下,是否會因為買方因故沒有向賣方取得所有權,而賣方又將土地再次變賣他人而喪失自己的權益?

請幫忙回答,因為這是現在我們正發生的事,丙方為我父親。

您父親的權源因沒辦理過戶登記,只有債的權源,無法對抗後來過戶所有權人,應從其他角度研擬訴訟策略,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拆屋還地之風險,而其間之錯綜複雜,必須一一去釐清,您們才比較能夠站得住腳,由於本件也有時效之問題,所以建議您們儘快找專業人士協助處理,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ndy 102-11-03 23:14

家中長輩去世,要辦房屋過戶,因為長久下來都是由老八在老家照顧(另有七個兄弟姊妹),而要辦的房屋,也是老八在住的房子(唯一的財產過戶),若要辦理繼承是否要其他七人的同意呢?因為現在有一個嫁出去的女兒不肯蓋章,而期限日又要到了,每個月的罰款該怎麼辦?一定要全部人的章蓋齊,對於惡意不肯蓋章的其它手足,有什麼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此問題,若對方不肯,則只能透過法院訴請裁判分割遺產,才有辦法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tty 102-11-02 16:43

事情是這樣,我在台中讀書,高雄的家有一台汽車,車主的名字是登記我的,但實際開車的人是我父親(前陣子已跟我母親不愉快的離婚,我跟著母親住)。然後超速被開了兩張罰單和染料費,我是自己上網去監理所查詢才得知,這三個都已經過期,之後詢問過我父親,他說他就是不要繳,要我自己去想辦法,也不辦過戶,我只好轉向車牌註銷的程序,但由於註銷車牌錢要繳清所有欠款的罰單,而我也沒有多餘的錢去繳納,我怕再不註銷,罰單會愈來愈多。請問我可以向監理所證明開車的不是我,說明我在台中讀書有打工有打卡記錄,然後轉移罰單至開車的人嗎?我實在無能力支付快一萬的罰單。還有我父親的駕照過期,如果借車駕照過期的人,我會被罰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仍尋注銷方式處理,否則倘若駕駛人拒付罰單,相關的行政責任車主都跑不掉。

2、又或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您父親返還該車,但是相關的費用(包含訴訟費用、仍要付的罰金等),可能還是高於以注銷的方式處理。

韋哥 102-11-02 12:48

家父民國90年經商不利負債,又家母不善理財,於是父央求二姑幫忙處理整頓債務,期間公司依舊正常營運並營收&相關帳務皆交給二姑.★  90.03.20   眾長輩討論之下決定將父親六筆農地ABCDEF設定抵押權600萬(抵押權人為三個姑姑; 存續期間-90年~93年; 擔保債權總金額-最高限額600萬)  以保全祖產不被外面債權人作執行拍賣.    因父親在農會及合庫等欠款幾百萬 由母親出面跟阿嬤借了四百萬週轉並交給二姑發落,由於外面債權人擁有許多父親開的本票支票,與二姑討論下★90.04.17-將 G , H 兩筆農地(當時市值約400多萬)以買賣名義過戶給二姑子女 實為假買賣暫代保管 之後二姑把支票及退票陸續贖回(用誰的錢並不清楚),並稱借出三百多萬
91年尾父親往生,姊弟&家母繼承遺產-----------如今阿嬤已躺在病床上靠呼吸器維生 即將前往天國二姑聲稱亡父還欠他一百萬 要塗銷必須分割讓幾塊阻礙他道路的鄰地賣給她(前幾年我說要她塗銷我賣掉所有土地還錢給阿嬤養老 她又不肯 因為不是賣給她 仍會擋她路) 扣掉欠她的債剩一百多萬拿去還給阿嬤(實為她們分贓 )最近二姑聯絡我若再不理會 稱要去法院執行權利 要拍賣我們土地 法院指示他先送調解 
Q1.法律上是否可能有阿嬤轉移債權給女兒的可能性? 二姑有阿嬤的匯款證明及提款證明及阿嬤曾被二姑套話出言想追討欠款之錄音檔   因為六百萬抵押權當初是為了怕祖產被拍賣而做假設定,而媽媽是跟阿嬤借錢但沒借據(阿嬤不識字)  父親法律常識不足因信任自己姊姊所簽下的600萬借據也沒寫是欠誰 活頁紙寫了凌亂一堆花了多少錢用在哪然後尚欠600萬簽名(甚至連簽名是怎麼來的都相當可議)
Q2.抵押權人並非阿嬤,而是三位姑姑(債權額比例各3分之1) 而另外兩位姑姑是願意無條件塗銷的 若只剩二姑沒圖銷是否意味他即便告贏最多也只能要到200萬?
Q3.G H兩塊地是否可當作還款依據?(由借據看二姑有她100萬的領款證明 及 30萬的匯款證明) 兩筆農地過戶名義為買賣 實並無金流證明 也無收據 價值早就超過欠二姑的錢 只是他硬凹
Q4.本票退票都那麼久了,何況並不是簽給二姑本人的應該是沒啥意義吧?
Q5.抵押權契約書 之附帶合約部份 立約人是亡父 但名字卻不是他簽的,是否偽造文書構成要件?            

一、二姑聲稱亡父還欠奶奶一百萬 ,這部分奶奶的錄音,未必會讓法院認定的確有此一借款

二、抵押權的部分,其他兩位姑姑如果願意作證,可以向法院請求塗銷二估的抵押權

三、G、H兩塊農地應是借名登記,可以請求返還。

四、問題不明,是否你二姑幫你父親還了票據債務?若是這樣,二姑可以要求返還代為清償的金額。

五、在民事關係尚未明朗之前,不建議採用刑事手段

本件,似乎會有其他兩位姑姑願意幫你,如果兩位姑姑可以站在公道的立場,把以前發生的事情好好的澄清,那麼該屬於誰的,就屬於誰;不該屬於誰的,就該退還。

若是已經進入訴訟階段,則建議你請律師幫忙防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進入訴訟程序,則勢必得傳喚相關證人到庭作證,而詢問證人應準備好相關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小姐 102-11-01 16:06

據悉《93年11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6064號函》,若書立遺囑可直接辦理房屋過戶,不用全部繼承人提供印鑑證明是否屬實?

若為屬實, 因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公證遺囑(繼承人為A),
為何委託之代辦地政士告知需提供所有繼承人(A&B)之身份證明文件? (B繼承人並未列入遺囑且為外籍人士,故無法取得身份證明), 煩請回覆, 若無法取得B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可否由A繼承人提供切結書以取代之或有其他替代方案? 謝謝!

可以.

102-10-31 15:27

最近叔叔過世了叔叔沒結婚也沒有小孩 姑姑自己主張把叔叔的現金(白包)健保 勞保 車子 賣了 全部占為己有   
後來爸爸想說 阿公還有留下4分土地&房子(沒有登記) 希望辦登記繼承 畢竟爺爺在100年12月31日死亡 都沒去辦理 ! 但是現姑姑不打算拿出印章也不辦理 還說當初土地房子叔叔也有一份.所以姑姑主張他可以得到叔叔那一份 等於說姑姑拿2分 爸爸拿一分......... 這樣合理嗎?姑姑有辦法這樣辦理繼承過戶嗎? 如果我爸爸去辦理"共同共有"的話 可以把他繼承財產贈與給小孩嗎?? 

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故若令祖母尚在世的話,則您的父執輩則並無令叔遺產繼承權。若若令祖母早已去世的話,則令叔遺產將由您的父執輩(父親及姑姑等)按人數平均地享有同等的之繼承權利,後續遺產分配則由全體繼承人協議來處理,協議不成則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您的姑姑既然僅為繼承人中的其中一人,若未經其他繼承人之同意而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是無法整碗拿走的,至於令祖父的遺產會有再轉繼承的狀況,其中令叔可以分到的部分則再由其繼承人去分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10-31 16:00

 你好 爺爺 奶奶分別在96年跟100 都過世了叔叔是在今年7月過世的 所以現在繼承人 只剩 姑姑和爸爸 . 我們多次打電話給姑姑 . 姑姑都已叔叔未百日 或是 叔叔有繼承權 而不辦理 但是爸爸是希望把這土地贈與給小孩 .

 您好,策略上應提起辦理繼承登記分割訴訟,判決後可持判決書單獨辦理,不須經過您姑姑同意,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小娃 102-10-31 01:35

姐姐信用破產,不能向銀行申請貸款買房,拜託我先登記到我名下當然房貸也是用我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最近姐姐繳房貸越來越困難,請問律師先發出存證信函證明是借名登記外,是要如何請姐姐過戶回去給她的子女,若我提議賣房,姐姐又故意開高價讓我無法賣出,請問律師我要怎麼處理,才能解除這房子問題,讓姐姐同意合理價錢把房子賣掉,才不會有佔屋糾紛謝謝

對外關係上銀行借款之名義人還是您,此部分並不因為您與令姐之間借名關係而生影響(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主張是借名登記對於銀行而言毫無任何法律效果可言),故如果日後貸款未按期履償的話,信用破產會記在您的頭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為貸款名義人是您本人,所以銀行都會針對您進行追討,而本件該房屋既然是登記在您名下,若您現在主張借名登記而回復到您姐的名下,但也無法解決您與銀行間的貸款關係,所以本件您應先想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31 11:46
如果在妳名下可以直接賣出啊,既然是一家人,請仲介估個價吧。房屋仲介很多,也要多比較一些,不要簽專屬授權契約。www.wewon.com.tw 這是我們事務所,請指教
光頭 102-10-30 18:10
律師你好: 我有1個兒子1個女兒 3個孫子 .. 在2個月前我把1間房子過戶給其中1個孫子 以贈與方式完成過戶 沒有任何買賣契約.請問我以後死了 我1個兒子1個女兒 2個孫子 他們有權回來繼承嗎?
如果是單純贈與 這就是生前處分 以後就不是遺產範圍 繼承人不能有所主張
Alvin.pao 102-10-30 15:31

 因工作上需求要把車掛到租賃公司,自己大概寫了一下,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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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因業務需求故將與所有之小客車掛名xx(xx)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名下,特此證明。

貳‧掛名期間此車輛不屬於公司資產。

參‧掛名期間此車輛所產生的罰單、稅金、保險及任何費用屬於所有權人繳納。

肆‧若因所有權離職不做或類似情形發生,xx(xx)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得無條件於十日內過戶回原所有權人。

                                    客車所有權人為:                     先生、小姐

                                          車輛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車身號碼:

                                          雙方立據人:

中華民國                          

Alvin.pao 102-10-30 15:23

 因工作上需求要把車掛到租賃公司,自己大概寫了一下,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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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因業務需求故將與所有之小客車掛名xx(xx)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名下,特此證明。

貳‧掛名期間此車輛不屬於公司資產。

參‧掛名期間此車輛所產生的罰單、稅金、保險及任何費用屬於所有權人繳納。

肆‧若因所有權離職不做或類似情形發生,xx(xx)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得無條件於十日內過戶回原所有權人。

                                    客車所有權人為:                     先生、小姐

                                          車輛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車身號碼:

                                          雙方立據人:

中華民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契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屬有效,雙方即會受此合約所拘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