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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兒 104-08-29 16:57

本人去年委任仲介專員賣出農地一筆,且委託代理人前往簽約.
但是遭受代書詐騙,於去年簽約當日,代書臨時使用不實話術以電話告知我,買方希望加簽一條合約是"道路扣除",因本人之農地非鄰路地,因此低於市價之行情售出,地籍資料也十分清楚,沒有道路,因此不同意.
但是代書以詐術說明這只是"形式上之條約,對我本人之權益無影響",這只是一般簽約都會簽的,不用擔心.因此本人同意請代理人簽約.
隨即買方等人即自行測量農地周圍之泥路田埂,並稱是產業道路應予以扣除.
本人不同意因此買方未將第二期款項如期匯至,本人即以違約之規定逕行解除合約,並請經手此筆買賣之仲介從業人員協調,但仲介說買方將提告.本人也依照合約內容沒收第一期款項做為違約賠償ˋ並且等候買方提出履行合約訴訟.
本人向各單位詢問申請是否有非產業道路證明,以利出庭證據.各單位之回答皆雷同,即產業道路ˋ農路之標準認定須經由徵收,且既定道路有一定的規範,但認定較模糊,並且我的農地包含田埂為一整塊農地範圍.
因此並沒有"非產業道路之證明",只有地籍資料可參考.
經法院請地政單位去測量,每個月兩造出庭提出意願,因此買賣延宕至今一年多之久,調解訴訟又轉調解,蒙受之各種權益之損害,是否可向代書提告詐欺ˋ業務過失ˋ損害賠償等?
並且該位代書多次向本人推託提出,相關各項費用之金額項目,僅口頭報價,十分可疑
果然在買方提訟請該代書證人身分出庭時,該名代書向法官提出她請求官司結案後希望能收到費用,且金額竟非當初口頭報價,且高於行情許多
懇請律師給我建議,感謝!!

強尼 104-08-29 16:23

鄰居搬來3年多,鄰居經營中式早餐店,因為招牌為燒餅油條是自己炸的,所以生意很好。但是並無安裝油炸抽油煙設備,所以每天瀰漫著濃到嗆鼻的油味,所以老媽忍了很久最後打給環保局稽核,但我不知道此事。某星期6我一如往常帶著2歲兒子出門買早餐,在門口準備出門突然聽到有人敲門也沒人說話,我以為平常都是快遞之類,所以不疑有他開了門...結果是鄰居早餐店老闆衝進來,攻擊我並要開我家門要衝進去我家客廳,還推倒我兒子,最後我抵抗把他趕走後,警察來了2個,一個在我家一個在隔壁,我出示錄影畫面給警察看時,鄰居竟然要衝進來我家我大聲喝止他不要他進來,也跟在場的警察說我不要他進來,警察也喝止他,他還是不管就跑進來還大喇喇坐在我家椅子喝著他家的豆漿....最後隔壁的警察跑來把他帶走。我去備案後警察說我只有3個月的追訴期,然後一直要我主動和解,目前只剩幾天就3個月了,鄰居連來都沒來更不用說啥道歉。我想準備提告監視器證據都準備好了。請問真的只有3個月嗎?傷害入侵民宅可警局提告刑事由地檢署當委任律師幫我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9 17: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入住居及傷害罪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限,建議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傷害部分需有驗傷單。

二、告訴期間是六個月不是三個月。

三、證據部分要先做備份,建議多備幾份。

四、可考慮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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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除監視錄影畫面外,若有證人也可以一併傳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9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將證據整理,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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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翼 104-08-28 22:44

律師你好!

我是今年三月份離職前公司的員工<大約年資有二年多的工讀生>,

離職沒幾個月後,前公司因為薪資問題被勞工局查核到違反勞基法,加上有強制要求所有員工加班,所以前公司被開罰並處理薪資問題。

後來前公司按照勞基法計算薪資,把之前的薪資計算給所有目前所待的員工們,但當時公司最高管理者要求目前已拿到薪資的員工們歸還那筆錢並要求簽切結書,若不簽切結書歸還,就要求那些員工們簽另一張離職單,所以後來她們原本想跟他談判,結果是她們並未簽切結書就紛紛離職了。

ps:前公司的規定是  正職滿一年有特休 但工讀生沒有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我是已離職的員工,有辦法向前公司拿回按照勞基法的

薪資嗎?

請問是否需要再準備證據再一次向勞工局檢舉後,才有辦法跟前公司談判嗎?

我目前有薪資條 與  要求我們強制加班的班表等  這些資料

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或申請什麼嗎?  謝謝你

 

 

小雨 104-08-28 23:47

我也是這間公司的離職員工,

我2011年11月到2014年2月(工讀生)

大約兩年三個月的年資,

之後又回去做,

2014年8月到2015年6月 ,

升正職時間約半年左右,

目前 前公司因為薪資問題被開罰,

所以現在這間公司的薪資,完全照著勞基法規定。

 

我想請問律師

我們該拿回勞基法規定的薪資嗎 ?


小翼、小雨你們好:

若前公司確實有少付薪資以及其他影響勞工權益的行為(例如高薪低報等),皆可以向公司請求給付或向法院起訴請求,但要注意短期時效的問題盡快處理。

以上供參。

霓兒 104-08-28 21:29

本人去年委任仲介專員賣出農地一筆,且委託代理人前往簽約.
但是遭受代書詐騙,於去年簽約當日,代書臨時使用不實話術以電話告知我,買方希望加簽一條合約是"道路扣除",因本人之農地非鄰路地,因此低於市價之行情售出,地籍資料也十分清楚,沒有道路,因此不同意.
但是代書以詐術說明這只是"形式上之條約,對我本人之權益無影響",這只是一般簽約都會簽的,不用擔心.因此本人同意請代理人簽約.
隨即買方等人即自行測量農地周圍之泥路田埂,並稱是產業道路應予以扣除.
本人不同意因此買方未將第二期款項如期匯至,本人即以違約之規定逕行解除合約,並請經手此筆買賣之仲介從業人員協調,但仲介說買方將提告.本人也依照合約內容沒收第一期款項做為違約賠償ˋ並且等候買方提出履行合約訴訟.
本人向各單位詢問申請是否有非產業道路證明,以利出庭證據.各單位之回答皆雷同,即產業道路ˋ農路之標準認定須經由徵收,且既定道路有一定的規範,但認定較模糊,並且我的農地包含田埂為一整塊農地範圍.
因此並沒有"非產業道路之證明",只有地籍資料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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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該位代書多次向本人推託提出,相關各項費用之金額項目,僅口頭報價,十分可疑
果然在買方提訟請該代書證人身分出庭時,該名代書向法官提出她請求官司結案後希望能收到費用,且金額竟非當初口頭報價,且高於行情許多
懇請律師給我建議,感謝!!

蜜瓜 104-08-28 12:22

律師您好,以下是我發生的問題,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需要哪些證據資料,事件發生是在我一個女性朋友身上,她有個前男友,不滿分手散播她的不雅照,他是先威脅她,要她身上的財務,我朋友她並沒有理會,後來她前男友弄了臉書帳號,用我朋友的名字,我朋友的照片,然後相片庫PO了很多不雅照。目前女性友人國籍已不再台灣,但那個男生讓她很困擾,我想請問如果委託提告,她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我,她可以不用出庭嗎,只委任律師出馬?,還有那些證詞都在網路通訊軟體中,要如何調查IP或使用人是否是本人,對方如果說被盜帳號,所以那些言詞不是他講的,那怎麼辦...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懇請幫忙,謝謝

你好:

可能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恐嚇取財罪、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罪,並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蒐集恐嚇恐嚇取材、散布不雅照片、冒用他人名義PO文之證據,最好擷取圖片、將網頁複製出來,避免遭刪除。 可以去調閱帳戶上網IP狀況,比對行為人平常上網情形,就可以發現是否是遭盜用,或聲請檢察官去搜索行為人之住家,扣押使用的電腦手機證據釐清是否是其所為。 你並非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之家屬,只能告發,最好建議你朋友親自提告或委由律師道為提告,將來要提起附民求償也比較方便。 你朋友雖然沒有本國籍,但只要犯罪行為地在臺灣就可以提告檢察官因調查必要仍然可能傳喚告訴人出庭作證,若擔心受騷擾可以向檢察官反應,會做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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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8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由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您朋友無須出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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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瓜 104-08-29 1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熱心的回覆,但目前由於對方有收斂..受害人也給予原諒,沒有受到進一步傷害所以還不打算走進法庭,謝謝您^_^ 若真的有需要,會再聯絡您

104-08-27 21:50

我現在懷孕8個月,但因婚事談不容加上男方行為舉止怪異,所以2月份已分手,但男方卻持續再騷擾我與家人..

1.男方目前是研發替代役與我同公司,他在我上班時間進我工作區域偷拿我手機察看手機內容,未經我同意刪除.封鎖我好友電話號碼及line.FB(有監視器畫面)

2.分手前我們與我姊級姊友人住同大樓5F.6F,分手後我搬回自家,男方另找住處,但男方卻未將大門鑰匙歸還房東,我因工作偶爾會住姊姊那,男方就使用大門鑰匙隨意進出那棟大樓查看我有沒有回姊姊住處,有時也會跟中我們,我覺得很不自在,告知男方不要這樣,但他回應他只是關心我,說跟蹤 他就說沒有他只是剛好去買東西....

3.  6月中姊友人摩托車剎車線整條鬆掉,修車人員說是人為造成,後來有請房當調當日監視器,房東告知需等工程師拖了幾天,等到通知我們看時卻說無當日監視器畫面,所以我門沒調到監視器...但後來男方有承認他動了摩托出剎車線,但他辯稱只是想鎖緊而已...

4.我懷疑他盜用我國中同學照片創FB帳號,假冒我國中同學與我其他友人聊天,對話內容:聽說OO(我的名子)懷孕很久了,你知道孩子的爹是誰嗎?    我詢問了國中同學本人,她說那不是她創的帳號...

5.電話騷擾我與我姊,使用私人號碼或公司電話打來不出聲或響一秒不然就是我們接通他就馬上掛掉...也會跑到我家或我鄰居家求我復合...

以上他都不承認,有些事當我說都有證據了他才承認,他就會說都是在關心我..某次爭吵中他與我拉扯,我當時已6個月了,我說你憑什麼碰我,他就說我肚子孩子是他的我就是跟有關係...(但分手後他曾經說不要肚子孩子,事後又說是氣話)

我該怎麼辦?我能到警局備案嗎?能到兵役局檢舉他嗎?我孩子出生後該怎麼辦?他來搶怎麼辦?

你好:

若曾有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的騷擾行為、命對方遠離特定場所。 若未曾同居,將來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施行後,也可以聲請保護令。 對方若是生父,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可以認領非婚生子女。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俗稱監護權)若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法院會安排社福單位進行訪視,判斷何人較適合擔任,依照子幼隨母對你會較有利,但實際情況還是要依照客觀情形判斷。 將來子女出生後,你可以向生父請求子女扶養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8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前男友提出刑事告訴;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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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28 14: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若不想給男方認領可以嗎?不認領還有探視權嗎?不想與他有任何關係

小豪 104-08-26 23:56

在別人的臉書上留言一些事實  

(如:請不要讓老人家幫你繳你自已的一些費用   都已經幾歲的人了還要讓老人家一直花錢)

我並能有罵他不孝的相關字眼   或是罵人的字眼 

而且我所留言的內容都是事實  我還可以提出證據

對方指控我罵他不孝之類的汙辱   要告我

請問各位律師  這樣足以構成侮辱妨礙名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已經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

2、蓋倘若屬於私德,縱使證明為真仍然構成侵害名譽(隱私名譽的一環)

Mr.李 104-08-26 21:53

老婆吵著要離婚原因是為了要找偶像.還要把小孩帶去.(有偷拍影片他哭ˋ著求我讓他去.還提到要帶小孩去) 這幾個月來一直故意激怒我.一直提說偶像很好我不好..而使我生氣對他口出惡言! (我知道這樣不對.但我有原因的)..他也有偷錄音錄我罵他的證據 . 他如果去申請保護令會過嗎? 如果上法院我法官說他要去找偶像+鬧離婚! 法官會信嗎? 我有證據 . 證明他真的是為偶像要離婚!

你好:

保護令是否會核准要看你是否有施用家庭暴力之情形,偶然口角要聲請保護令會有困難。 裁判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事由,追偶像完全不是離婚之事由,但是如果你有家暴之情形,就會影響法官的判斷,也會影響將來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監護權)由何人擔任。 建議你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ki-ki 104-08-26 20:30

我是女生在萊爾富上大夜班
8/7友人至店內,因為一些爭吵導致我未結帳的疏失
友人購買零食我刷取條碼並裝袋,中間有些爭吵談話,未直接結帳
後來,來了客人我便取消上一筆條碼,先結其他客人的
在結其他客人的時間,友人便去取了兩瓶飲料
我的疏忽忘了重新刷取零食只結了兩瓶飲料的錢
之後我連休3天
在8/9的時候店長到我家說要找我告我偷竊, (我之後並不打算去上班,因為課我們也是一頭霧水就去萊爾富看監視器,監視 業,我也有幫他找人,但是店長不內容如上述.                                         要,也不願意讓我離職)

8/10他要求我寫悔過書,我寫了,內容也是上述那樣,我的疏失我道歉,
我交了悔過書,店長說接下來等盤點,店內損失全部歸我,我也認了,
但,隔了兩天,店長打給我的阿姨(我爸的女友)說:悔過書他不滿意要我重寫,在電話內不斷的謾罵
我的家人也受不了了,直接上警察局,要求店長把他所謂的偷竊證據帶來,有的話就直接告這樣,但店長一下說在內裡一下又說不在店裡,最後才橋攏時間是隔天下午3點.
3點一到,店長並沒有帶他所謂的證據來,也看到我們手上拿了勞保申訴的電話就翻臉走人(店長未幫我保勞保)
我們也直接去了勞工局申訴,因為店長未給我薪資!
就在昨天,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請我有空去做筆錄
因為店長對於未結帳部分提出了偷竊告訴

我想請問有甚麼好的方法能拿回薪資跟反駁他的告訴嗎?
如果調解失敗,店長未給我薪資能告侵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不論我方是否有竊盜等行為,對於薪資都應該照給,勞檢保未投保的部分也應該賠償。不過不會構成背信刑事責任

2、至於是否涉及竊盜或是詐欺等,必須看看錄影畫面才準確,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1.  依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雖然您未經店長同意而擅取將店裡的物品給予友人,恐涉及竊盜罪或業務侵占罪嫌,但因您主觀上並未有偷竊侵占的故意,只是因為失誤導致忘記結零食的款項,即使店長提告,只要您能證明當時因為一時失誤造成,檢方即可以不起訴處分。

2.  店長未給予薪資及未保勞保的部分,因您已經向勞保局申訴,後續勞保局相請您與老闆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協調取得您的損失部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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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姆 104-08-26 15:00

假設一個國小四年級的女童在父母上班的地方被表哥性侵, 但事情已過八年了,因女孩已是高三準考生, 這件事對女孩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影響及傷害, 原因是她的母親知道這件事,但卻因表哥是親人為由, 而不提告,告訴女孩,長大了遲早都會遇到這些事, 要女孩不要想太多,時間久了就會忘記。

我想要幫助她走出陰霾, 每當她心情低落時,就會想起這類的事, 這件事情只有她媽媽知道,爸爸及三個姊姊都不知情, 唉!事情過了那麼久,證據也難找, 只是希望能讓還給她一個公平。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17:19

您好,若欲提告,建議多蒐集一點證據(比方說現在回去跟表哥套話錄音),再提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6 17:33

法律上,當然可以搜集證據提告,但要考慮除時間經過證據搜集不易外,當事人本人到底對事發經過記得多少,也是問題。可考慮攜帶她去看心理醫生或求助社工,或許在心理方面這些人可以給一些建議,也因為性侵害案件伴隨的是心理創傷,所以多半也會參酌社工或是心理醫生的意見,這多少也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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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104-08-26 10:49

我在去年8月發現妻子外遇,在今年2月離婚, 我想要對前妻提起民事賠償,我手上的證據有我跟前妻的對話內容,內容前妻有坦承外遇,並且有外遇男生傳line給我說他跟我前妻在一起的對話紀錄,請問幾個問題

1.我這樣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告訴嗎?

2.有勝算的機會嗎?

3.通常請求賠償金額大概多少?

4.如果提告敗訴會不會反而被前妻反控毀謗?

 您好,

一、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損害賠償

二、民事庭對證據的要求沒有那麼高,您現在手上的證據,如果沒有太唐突的問題,勝訴機會頗高,只是看勝多勝少。

三、必須依據雙方的身分地位、學經歷,甚至您於婚姻中的付出,法院會斟酌,一般賠償都在20~60萬間。但也有可能更多或更少。

四、原則上沒這問題。

五、若欲詳談,可來電諮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方有與第三人合意性交或過度親密往來之行為,您可以主張對方侵害您的配偶權,而請求對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前妻與外遇對象提起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求償金額視您所提出之證據略有所不同部分,約四十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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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19:50

1.我這樣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告訴嗎?您好,可以將相關太太與他人過從甚密之證據蒐集整理齊全,提告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2.有勝算的機會嗎?若有證據就有機會,金額高低問題而已。

3.通常請求賠償金額大概多少?要看證據內容,及外遇的時間。

4.如果提告敗訴會不會反而被前妻反控毀謗?訴訟上之攻防不會。

大象 104-08-26 02:25
律師好,我老婆在跟我沒任何爭吵下不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不回來已經30天,這30天來我請他回來他都不肯,我要看小孩他就ㄧ直刁難或推託,因為她要離婚。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老婆於3月時跟我提離婚,是因為她愛上某藝人,常跟他在網路上聊天,她某天跟我聊到該名藝人時有被我偷錄影,影片中他哭著求我讓他走,他想帶小孩去找他。 請相信我,他真的是愛上他,也認為該名藝人也愛上他。請問她這樣,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 2我老婆家中有精神病人,小孩在他家我很不放心,這樣對我申請暫時監護權有利嗎? 3因為這期間我有去看過小孩,還被他家人打,我有驗傷申請保護令及暫時監護權,但我還沒收到保護令,現在我手邊有些資料能補件給法院嗎? 4請相信我,我老婆不是裝的,他真的是愛上藝人而提離婚。且他從不做家事,小孩才2歲,每天打線上遊戲,家事煮飯洗衣都是我,都有證據。這些資料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的小孩。 5我老婆在鬧離婚這段時間有故意刺激怒我,還直在我面前提該藝人對他很好,使我生氣對他語言不當,他有偷錄音也去聲請保護令,他保護令會過嗎? 請相信我說的,因為沒看過我手邊證據的人都不相信我說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分居達6個月或是訴請離婚才能聲請酌定監護權聲請暫時監護權

2、倘若沒有具體家暴事實,家族有精神病史並無法申請保護令

3、倘若是對我方有利的資料可以提供給法院。

4、同前第一回覆內容。

5、要看錄音內容。

6、本文認為您對於家事程序不甚了解,且存有部分證物需要審視,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為佳。

 

Kennyli 104-08-25 17:15

我去了對方相簿網站 說了 且用了對方照片當大頭貼

XXX欠錢就要還 不要逃避 這樣很丟臉!

可是欠錢是事實,且有錄音存證,他要還但是又反悔

之後對方說已保留證據,我想不妙所以之後刪除對話

這樣違反什麼法嗎??

你好:

單純催討債務,無其他侮辱誹謗情事,並未造成對方名譽之貶損,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若夾雜髒話、或散布不實事項才有可能構成犯罪。

Kennyli 104-08-25 18:0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單純催討債務,無其他侮辱誹謗情事,並未造成對方名譽之貶損,不會構成公 ... (恕刪)

您好:

那使用對方大頭貼照片是否構成侵權等行為

你好:

使用對方大頭貼、照片,會構成侵害肖像權,屬於人格權的一種,對方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除去侵害,並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之損害賠償

seijyu520 104-08-25 07:34

您好~我有問題想問
狀況說明:
我幫香港的朋友(以下稱小鈺)買台灣限定才買得到的漫博精品,人在香港的小鈺便找了代匯A匯台幣給我。
孰料代匯A拿到我的帳戶後,竟然把我的帳戶作為人頭帳戶,拿去給複數受騙買家匯款,做為收款用的帳戶。而在收到受騙買家們的匯款後五碼後,對小鈺謊稱該受騙買家們是代匯A的親人朋友,將後五碼交給小鈺,要小鈺告知我確認匯款。在確認完匯款後,即向小鈺要求等值人民幣,而小鈺也已將等值人民幣匯給了代匯A。
之後由於某位受騙買家連絡不到代匯A,便檢舉了匯款的帳戶(=我的帳戶),導致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也吃上官司。
知悉此事後友人小鈺向代匯A求證,代匯A才表示是因為他太晚回覆受騙買家們,才讓受騙買家們認為這是詐騙而向警方檢舉,並向小鈺要求,要小鈺將剩下的款項也匯給代匯A,代匯A便會向受騙買家們說明,並讓受騙買家撤銷告訴,堅決不肯先向受騙買家們解釋。同時等於承認先前說的匯款人不同是代匯A親人朋友一事是說謊。之後代匯A便消失蹤影不再回覆。
說明結束。(以上均有對話紀錄截圖可證明

我想請問:
1.足以證明這些狀況說明的對話紀錄能證明我的清白嗎?友人小鈺也盡可能的將能搜集到的對話和匯款相關的證明都截圖給我。我並沒有接觸過代匯A,所以這已經是我能搜集到的全部資料了。

2.我在警局有側面聽到受騙買家們似乎是在露天拍賣下標的,我如果能提出我自己真正的露天帳號不為該賣家(代匯A)的證據(登入IP紀錄),並希望檢察官調查受騙買家們下標的露天帳戶,能有效證明我的清白嗎?

3.我是將我的帳戶交給友人小鈺,讓小鈺匯款給我,而非我自己將帳戶交給代匯A,代匯A向友人小鈺詐騙成功,才導致不知情的狀況下讓我的帳戶被當作人頭帳戶使用,請問這樣我會被列為共犯嗎?

4.友人小鈺使用了代匯,支付人民幣委託第三方代匯匯台幣給我,身為收款人的我有可能因此觸犯銀行法第29條:『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嗎?據小鈺說法,代匯在香港似乎是合法? 

 

以上。

感謝。

您好 

1.依您所述,所蒐集的證據確實包括您與小鈺、小鈺及代匯者的所有對話紀錄,都可以證明您僅是提供人頭帳戶的受害人,待本案結束後,您可依判決書向警方要求解除警示帳戶。

2.您可證明您使用的露天帳號,以及自身ip位置,以利警方可比對其他買家的ip。此外,亦可透過代匯者與其他賣家聯繫的時間點,提供您當時的所在地,以證明您當時不可能使用電腦,賣家另有其人。

3.依您的所述,應可證明您僅是受害人而非共犯。

4. 代匯A的行為確實涉及地下通匯,違反銀行法所稱的:「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與您和小鈺沒有關連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重點不在你的露天帳戶,在你提供予他人之帳戶時是否被告騙是否知悉對方將持以詐欺

二、建議搜集一些類似案件的有罪判決及無罪判決來參考看有沒有可以努力搜證的地方。

三、先研究判決你的搜集證才會有正確的方向,不會盲目的搜證。

四、這就像是航海時的指南針或是打仗時的兵書。

五、宜就近找個律師協助。

六、若無資力委任律師至少現場諮詢一下。

七、也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八、必要時可以搭配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狀元及第大樓

Joanna 104-08-30 14:18

你好,我10月要回台出庭,是否可以一起聘請律師呢?

軟糖 104-08-24 21:53

您好:已經是第二次收到高等法院的證人通知書,第一次並未到,想請問,民事部份會罰款嗎?民事證據部份不是應由雙方去舉證,法官也說證人怎麼會來,上訴人律師堅持再傳我出庭????

你好:

若無法律特別規定,每個人都有作證之義務。 按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第1項)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第3項)拘提證人,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拘提被告之規定;證人為現役軍人者,應以拘票囑託該管長官執行。(第4項)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若你無故不出庭作證,可以處罰鍰並可拘提到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若不到場,則法官是可以裁定三萬元以下處罰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r 104-08-24 13:30

我跟前妻離婚,我有監護權,有一個一歲半的小孩,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兩個禮拜他可以接送小孩回家過夜一次,但是沒有註明時間,這幾天我小朋友生病發高燒,但是偏偏這禮拜又輪到他接回去過夜的時候,請問,我有權利拒絕他帶回去過夜嗎?我想要小孩在家好好休息?我需要什麼證據跟他說小孩真的不舒服(醫生證明?),因為他現在一直在蒐集證據想要證明我不給他看小孩,但是我並沒有不給他看,只是我這禮拜如果不讓他帶回去,他勢必又拿來大做文章?可以請教一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嗎?

 您好

一、法院的裁判若未盡事宜,如時間,其實可以彼此協議。

二、若他真心為孩子好,好好溝通改時間即可,例如改下周,或是寒暑假多給他點時間。

三、彼此善意溝通,應該會有好結果。若無法溝通,醫生證明提出他還是堅持要帶小孩,那相信他給會給孩子良好的照顧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帶小孩至醫院看病,並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與對方協調更改探視權行使之時間或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4 20:56

您好,若小朋友確實生病,建議將就診紀錄或病歷證明收好,因為對方無法就此稱您有阻撓探視之行為(因為有正當事由)。

另外,建議好好溝通協調,縱使離婚,雙方都是小朋友的爸爸媽媽。

張小姐 104-08-24 08:34

各位律師好,

我與同事有糾紛,對方有毀謗我的言詞(有證人可做證)

我為了自保蒐集對方毀謗我的證據,在公司內部調查會議中有錄音

請問這個錄音檔將來能在法院提出做為物證嗎?會不會觸犯妨害秘密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錄音蒐證的部份,必須是為了訴訟保留證物的目的,且屬於您與其他人的對話才可以,不可以是其他人間的對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4 21:39

您好,若您有參與該公司內部調查會議並加以錄音,並不至於會有刑法妨害秘密之問題。

miaw 104-08-23 05:46

我先生最近被通知被自己的父親提告遺棄罪,但先生和弟弟在父母離異後就是被爺爺奶奶帶大的(都已在先生當兵時過世),在成長的過程中, 先生鮮少看到爸爸(爸爸都四處頭靠朋友生活),就算看到10次有8次是要將奶奶和自己趕出家裡,先生念高職的學費也是自己半工半讀的完成的。

後來先生和弟弟出社會後,爸爸有像她們要求生活費,但後來食髓知味,要的金額越來越高,甚至來到一個人一個月要給2萬元,根本超過了兄弟能力負擔,所以他們未再供給生活費(當時爸爸有再開計程車賺錢),但後來他們接到爸爸的朋友電話通知爸爸中風,但因未繳納健保費而成醫院人球,無法接受治療,先生雖對爸爸感到埋怨,但還是四處為他奔波,甚至寫陳情書給立委拜託讓爸爸先接受治療,而龐大的健保費用與滯納金還有住院治療的花費都成了先生的噩夢,他到處向申請補助但都無法通過,因此只好到處向朋友簽借據借錢,雖然這當中有收到一些慈善機構的捐款,但先生覺得還有人比他更需要捐款,所以都將那些款項退還給慈善機構了,這些過程都讓先生感到很精神崩潰,一度想要自殺,後來錢的事情解決後爸爸的復原狀況不錯,生活自理能力也恢復,順利出院,但他們兄弟倆因為害怕爸爸再次中風或生重病,因此討論要平均分擔費用讓爸爸住進安養機構,但爸爸身旁的朋友卻一直指責他們不孝,而爸爸自己本身也不願意住進機構,因此又開始四處頭靠朋友、開計程車過生活,而他們父子就也沒再聯絡,直到最近先生才接到通知,自己被父親提告遺棄罪了,我們該如何是好?

※弟弟目前失聯中,警方也在找人

※請問當初繳納健保費、滯納金及住院費用的收據可以當作證據,證明自己未遺棄父親嗎?

※先生現在的保險受益人仍是寫爸爸,而不是弟弟或我,這也可以當作證據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6:44

1. 若您父親無正當理由對您與弟弟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2年且情節重大,遺棄罪是不致於成立的。

2. 繳納健保費、滯納金及住院費用的收據、保險受益人仍是寫爸爸等這些是可以作為證明您實際上並未遺棄父親的有利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遺棄罪應有困難,日後若其父親向其提起民事請求給付扶養費,也可以依法主張酌減或免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w 104-08-23 10:2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遺棄罪應有困難,日後若其父 ... (恕刪)

那如果他的父親友人跳出來說 他的父親是有扶養小孩的,那該如何應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18:40

您好,依據您描述之情形,遺棄罪並不至於會成立,對方若找證人,亦可就其證明力作攻擊。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4 00:38

您好:

本件應不可能構成遺棄罪,僅可能被要求給付扶養費,且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HUNG 104-08-23 01:4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熊熊 104-08-22 07:24

原告與被告因為原告身分證被冒用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因為監視錄影器畫面超過保存期限滅失,偵查庭堅稱本人持雙證件正本親辦門號,以下是本人質疑內容

1.依據刑事訴訟法228條第1項規定 檢察官因為告示 告發應即刻偵查  他於偵查庭宣稱原告持雙證件親辦門號 而且申請書被檢察官調查認為非原告筆跡 且因為他是被告身份 無舉證責任 甚至於有權要求對其有利證據調查  因此要其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簡直不可能 現在監視錄影畫面滅失 無法查出該冒辦人影像  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處份

2.以上請教 他當庭誣陷本人持雙證件親辦門號   依本法228條規定   算不算告發行為  

3.既然同樣是告訴人身份  檢察官是否該要求被告舉證呢?

4.因為我認為   依該法是否已構成告發 檢察官於受理告發應即刻開始偵查 因檢察官沒要求他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本人親辦 是否違反本法規定 

5.同時因為他沒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所言屬實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誣告

John 104-08-21 13:31

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本人於11天前被打有報案,提供行車記錄器及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給警察,皆有紀錄施暴者的車牌及打人行為(不認識,單純行車糾紛,本人無還手),報案後驗傷並做完筆錄決定提告,取得報案三聯單(傷害罪)。

於數日前再度聯繫承辦員警辦案進度,警員說因為施暴者不是對方車主,所以需要請該車車主先到案製作筆錄釐清案情,但因車子戶籍不在轄區,所以需要請其他轄區協助。

 

想請教一下,如果警察一直沒傳喚到車主說明或者連傳喚都沒傳換,且我又擔心之後會怕錯過六個月的提告時間,在只有車排及相關證據資料的情況下,【有辦法直接去法院提告嗎?】【檢察官會幫忙依車牌找出打人的人嗎?】因為擔心即使拿了三聯單說明要提告,警察怕沒動作而平白無故錯過六個月的期限,再煩請各位解答疑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21 13:47

您好!

已經拿到三聯單,代表您已經完成傷害罪的提告,只要您不撤回告訴,就會繼續偵辦下去,不會再有超過六個月的問題,不用重複向地檢署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1 20:40

若已拿到報案三聯單,就算已提出告訴。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2 00:23

您好:

拿到報案三聯單即已為告訴,所以不會有6個月告訴期限問題。

WEI 104-08-21 10:55

阿嬤把錢轉入孫子戶頭並沒有任何約束簽訂和借貸關係,3年後反悔找理由一下說有口頭說2年結婚才給孫子 一下說那是大孫才有現在沒有大孫份這種傳統 一下說孫子騙她 一下又說孫子跟他借的 一下又說從叔叔那裡拿出來的線在叔叔想拿回去 前後說法不依...現在她有轉帳憑證但當初沒有任何任何約束簽訂和借貸證據!!

請問律師:

1.這有追訴期

2.是否需要全數歸還

補充:

阿嬤為了追討這筆錢甚至出手打傷爸爸和媽媽還出言汙辱恐嚇(說要告到孫子沒有投路) 有驗傷單 圖片 及錄音檔...我們要怎麼做會比較好!!

郭群裕 (律師) 104-08-21 14:45
1、時效要看阿嬤主張的請求權是借貸(15年)、還是附條件之贈與...,要看阿嬤的請求權法律關係,才能知道請求權有無罹於法定時效。 2、通常我方會主張這是『贈與』,故我方沒返還的義務。 3、阿嬤如果主張『借貸』,要有『借貸的合意』、及『交付資金』兩大要件,交付資金,有轉帳憑證可證,但有無借貸的合意,阿嬤要舉證。 4、刑事部分,可主張傷害公然侮辱刑事罪,但因為是直系血親親屬間所犯之行為,要注意有無屬告訴乃論罪,逾越6個月告訴權時效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1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匯入款項為贈與,而暫時先不加以理會,針對傷害行為及言論,均可先錄音錄影蒐證之,在考慮是否一併提出刑事告訴,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匯入款項為贈與,而暫時先不加以理會,針對傷害行為及言論,均可先錄音錄影蒐證之,在考慮是否一併提出刑事告訴,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

kiwi 104-08-20 16:34

對方在今年6月以私人號碼打給我說要對我的兩個FB帳號做出妨礙名譽提告,對方說他已經有收集到證據,因為他認為這兩個帳號傳給他朋友的訊息與貼文讓他被朋友們恥笑,如果我將帳號停用他將不提出告訴,我也在被他告知後馬上按他想要的處理方式確實將帳號先停用了,中間這段時間我請他提供收集的證據和趕緊敲定和解事宜,他一直推說工作忙也不願拿出他說的證據,是最近才敲定9月要簽和解書......
問題如下: 
1.看的到訊息與貼文只有他朋友, 這樣他能根據他朋友提供的內容提告嗎?
2.如果對方說等刑事民事追溯期過就好了而不願處理和解,我該怎辦呢?對方脾氣陰晴不定怕不簽他哪天又想提出告訴,這樣算變相的恐嚇嗎?
3.刑事民事追溯期分別是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恥笑不代表名譽受到侵害,還是要依據實際內容而定,請檢附相關內容以力判斷。

2、不算恐嚇,但是建議還是要簽立和解書,才能確保雙方權益。

3、告訴期間為已知悉6個月內,民事求償則是知悉2年內或是行為後10年不得追究。

 

June 104-08-20 01:30
主  題: 工務車被撞、駕駛判刑 蔡旺詮出面抱不平 日  期: 104.19.08 內  容: 市府工務局周姓工務隊員, 2年前在台江大道駕駛工務小貨車停靠路 旁讓人員及機具下車,並放置兩個交通錐警示,但遭蘇姓騎士後方撞擊 受傷。結果周員被法院判決觸犯業務過失傷害有期徒刑 3個月。市議員 蔡旺詮認為法院證據認定有爭議,與事實有相當大落差,18日要求主管單 位要承擔責任,不要讓辛苦的駕駛們陷於危險又要自負刑責。 市議員蔡旺詮1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全面檢討公務用 車的行照種類登記,避免往後類似案件發生,工務局對此事需負有相當大 責任,應盡量協助與鼓勵駕駛面對處理此事件。 蔡旺詮表示,法院判決周姓公務駕駛有罪,係採車子行照登記種類認 定該車是「自用公務小貨車」非「救險工程車」所以不能臨停,因此肇禍 致人受傷要負刑責,不過此案我們從工務局車子外觀來看明顯是工程使用 車,問題出在該車行照登記是「自用公務小貨車」,法官依此認定非工程 車,肇事須負責任。 蔡旺詮說,周姓駕駛的判例一出,令駕駛們人心惶惶,因為這起事件 周員該注意的已注意了,並已做好警示防護措施,而且台江大道整條路都 是紅線禁停,難道要他們未來執行公務時,都要避開紅線路段不去執行公 務了嗎?駕駛們接獲命令出勤,遵守規定而出現肇事,主管人員也有連帶 責任。 蔡旺詮強調,法院判決與實務執行有大落差,也沒道理。他認為此案 件受傷當事人可申請國賠,執行公務的駕駛應免刑事責任,才是合乎事實 現況。 工務局秘書室主任江孟宜表示,工務局第一大隊70部小貨車,其中有 24部車上有吊稈的已向監理站申請為工程車,會要求同仁出勤停放車輛時 注意路段交通標線,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公務車因公車禍司機被告 工務局冷淡處理 - 今日大話新聞 - http://www.times-bignews.com/content.php?t=32069
寶馬 104-08-19 21:06

我於今年1月初在網路拍賣跟賣家購買即溶咖啡包,一共買了四大箱平均一箱36大包而每1大包內有24小包,其中兩大箱分別在這段時間自己跟家人還有朋友飲用,但因數量太多還剩下兩大箱,因為放在家裡很久了,固打算拿去分送朋友及同事飲用!

就在今年8月18日時於臨檢站因駕駛朋友車輛車上疑似有K他命的味道被攔查,本人並無吸食任何毒品,也配合檢查,而放在後車廂的咖啡包則被驗出有三級毒品的反應,固帶回警局受訊,但因為那些都是未拆封的,而本人也在這段時間飲用這一批即溶咖啡,並無任何異樣,之後警局以意圖販賣即吸食移送法辦!

我可以很確定這批咖啡都是原封不動的而且這段時間和也無警察所說的特別感覺,甚至當初宅配來的收據單都還黏在箱子上,完全未拆封,也有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電話,但在做筆錄過程中因為已是半年前的事情,關於金額及收件日期也不記得了,待交保後回家查詢有查到網拍購買紀錄是否可以作為下次開庭的證據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9 21:28

 您好,

如果有完整的購買資料、內容、辦法都請提供出來,一般來說毒品的價值比咖啡高許多,法官要採信這種說法的機率很低,且是被調查販賣,罪責不輕,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較妥。

您好:

依您所述,有可能是該咖啡包摻有K他命,因此建議您提供當初購買該咖啡包的相關對方及交易紀錄,並要求警方將咖啡包送驗,以確定裡面是否含有K他命成分,因為警方檢驗毒品化驗包可能會因為咖啡包裡面其他成分而產生偽陽性反應。此外,您亦可向警方提出化驗尿液和毛髮,以證明您確實並未有吸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訂購網拍證據資料,主張您無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之犯罪故意,且您認知及購買均為普通之即溶咖啡,而非毒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2:12

意圖販賣而持有還是要有相關之證據,若僅有查到毒品而未有其他意圖販賣之證據,可以為無罪答辯,只認持有(附帶一提,三級毒品持有之數量若未達純質敬重20克以上,也僅會有行政罰之問題唷)。

法律小學生 104-08-19 22:12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單純提出拍賣資料來做說明

             恐怕警方還是會認定是有販賣意圖的

             因為毒品有一定數量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網拍紀錄當然可以做為證據主張,本件可以先擬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8-19 23:01

1.網拍購買紀錄能證明該批咖啡取得之方式,但不見得能取信於檢察官相信你無辜,雖有無罪之可能,但建議委請律師辯護會較佳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0 12:56

您好:

持有部分,可以透過當初購買證明之收據加以證明,但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販賣部分就無法透過該收據證明,且此係屬重罪,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jessica 104-08-19 20:53

您好
狀況1.漏水地點是我家廚房天花板,目前還在漏水
狀況2樓上鄰居己經不是第一次用這種手法,多年前也曾如此且也證明是故意,但因為是請樓上的其他家人出面處理當下也沒有再發生所以就算了,鄰居是個問題人物曾偷接別人的水電,在水塔倒不明東西...等,本來就是個問題人物.
狀況3剛才請警察來過可證明漏水事實時間地點,上樓敲門故意不開
ps.對方不是個講道理的人,我要走法律途徑為自己爭取應有的金錢賠償
問題1.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需注意什麼?
問題2.我可以請求賠償的有什麼?需準備什麼證據?我現在第一步需要先拆天花板確認漏水點,是不是也可請求賠償?
問題3因為不確認樓上住誰,我可以針對設籍在四樓的人提告嗎?
問題4剛才警察有提到就算我提告也不能證明對方是故意,至目前為止水己經漏了二個小時,若時間越長是否可以主張對方是故意呢?
問題5是不是一定要先發存證信函然後申請調解然後才能提起訴訟呢?
ps.急....有可以希望可以趕緊進入法律程序

你好:

你要先確定是樓上住戶故意或過失使你的天花板產生漏水之情形,你才有辦法依照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請先將天花板漏水之情形錄影或拍照。你要拆天花板的過程最好全程錄下來以免發生爭執。 可以請求對方回復原狀或賠償修繕費用,若裝潢、傢俱有受損害也可以請求。對方若是故亦以此種方法打擾你的居住安寧,你還可以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慰撫金)。 若不知對方之姓名,可以填寫門牌號碼或其他可以辨識該住戶之資料,請法院幫忙查明,法院會通知你補正(例如陳報建物登記謄本、戶籍謄本等)。 對方是故意或過失目前狀況不明,但不影響民事上之請求,刑事毀損罪只罰故意,提告時對方一定會否認有故意,到時候會是爭執重點。 存證信函調解只是方便你們在進入訴訟前可以私下解決紛爭,不是強制要作,就算直接提起訴訟,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03條規定,還是要先進行調解。 建議你先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係鄰居間之糾紛,先向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試行調解,看可否在客觀中立第三人居間協調下,達成共識。畢竟貿然進入訴訟程序,除了裁判費律師費外,可能還會有高額的鑑定費用唷!

jessica 104-08-20 01:1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要先確定是樓上住戶故意或過失使你的天花板產生漏水之情形 ... (恕刪)

超級無敵感謝徐律師那麼晚還詳細回答我的問題,我剛有打電話去派出所他們說對方不理會並不等於故意,所以不構成刑事毀損罪,不懂先不論告不告對方刑事,對方明明在家不開門,漏水持續至目前已經6小時,這樣不叫故意那我又要如何舉證證明對方是故意。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0 13:08

您好:

刑事部分,對方在家不開門,且持續漏水6個小時,的確可以佐證故意存在,但未必一定構成毀損故意,要視接續之攻防過程而定。就民事部分,可以請求回復未漏水狀態所需之費用,及因該漏水所造成自身物品損害、精神損害之賠償

安琦 104-08-18 17:48

請問大律師~

對方(女)在網路罵我髒話.我提告妨害名譽.因我們彼此不認識.對方又是通緝犯.所以由同居男友頂替出庭.經其他網友發現提供證據並主動出庭作證.請律師具狀.但律師怠惰.以致於偵查終結.是男生遭起訴.我於地方法院具狀呈證.法官並傳喚證人.....現男生已由地檢署另案偵查追加起訴"藏匿人犯".

請問:1.我該如何讓妨害名譽的真正行為人定罪?

       2.頂替的男生目前是以"妨害名譽"."藏匿人犯"起訴.我該如何聲請刑事附帶民事?

煩請大律師解惑.感恩~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17

 您好,

一、您必須提供確定是女方在電腦前對您犯下妨害名譽案的證據,或是內容可以證明,既然您原本具狀告訴的是女方,那女方是否有不起訴處分書,若有,請於七日內聲請再議。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是,被告檢察官起訴,而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必須具狀提起,您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訴狀。

三、至於您說之前之委任律師,但辦案怠惰,建議您也要配合律師,與律師討論出訴訟方針,提供完整證據。但若您要請好的律師,就請在諮詢的時候多觀察,多了解,並且看看律師是否有足夠的耐性解答。若您仍想安排律師諮詢,可以來電。

 

russall 104-08-18 11:54

各位律師好:

敝人在工作時與A同事搭班,工作時A同事看到B同事就跟他說:『幹嘛派一個廢物跟我上班?』(現場只有我跟他一起上班,而且他事後也承認就是在講我,後來也有爭吵),因為敝人的工作場所是人來人往的書店收銀台,且A同事故意講給B同事和我聽,讓我感到強烈的羞辱,事後因為此事趕到憤怒沮喪而失眠吃不下飯;但是因為當時現場沒有搜證,請問如果日後對質時,對方承認他有辱罵的事實,且我有錄音蒐證,是否可以成為公然侮辱證據?

我事先有做功課,上述事件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的行為,但是到法院時沒有證據我可能也站不住腳,各位好心的律師們可以教教我該怎麼做嗎?

感恩。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建議你提告之前(告訴乃論之罪需要6個月內提告)儘量蒐集證據(錄音、錄影、文字等等),提告後可以傳喚同事出庭作證,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

您好

除了錄音蒐證對方承認罵你的證據外,重點是當天那位同事是否願意作證。

建議蒐證齊備,例如確認該名同事願意幫忙,以提出告訴。

為避免誣告風險,找一位可以信任的律師協助評估證據與提出告訴,可以提升您爭取名譽與精神痛苦賠償的機會。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www.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14:36

您好: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例如對方承認之內容及當天在場同事所聽到的內容,以便日後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侵權訴訟時使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笨笨妹 104-08-18 10:56

我有對方的匯款記錄,但並無任何借據證明,存證信函都拒收,請問我到法院該如何申請支付命令,因為有到法院,但諮詢人員卻回覆我沒任何證據無法申請支付命令,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沒有借貸關系的證物為何可以發支付命令?

那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向法院亂申請了

建議先收集好借貸關系之物證在行處理

haslam 104-08-18 08:04
請問我前天因?喝完酒後移動機車,發動機車機車移至距離約兩輛汽車機車格內 警方過來詢問有無喝酒時機車是熄火狀態,我便回答有 警方不斷請我做酒測,並說我酒駕,並且也不斷要我承認是否酒駕,我也承認 酒測後是0.41被判公共危險, 我的疑問是,警方當時只有一人,而且好像只有從我酒測開始錄影,他當時的方式很強勢,並不斷的要我承認酒駕,這樣算是有點誘導要我承認嗎,筆錄上也跟我說的不符合,只有打上在什麼地址酒駕被捕,我能夠上訴申請錄影證據之類的嗎? 假如影片中並沒有我騎車的過程,這樣能夠改變判決嗎? 另外我有低收入戶證明是否對罰金有什麼改變,謝謝,麻煩了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18 08:56

您好!

若您真的沒有酒駕,製作警詢筆錄時就不該違背您的意願與事實陳述。

聲請勘驗現場錄影或傳訊在場證人以證明您所述為真。

低收入戶證明方面,若不幸您遭判刑確定得易科罰金時,可用以證明您經濟困難,聲請分期繳納罰金。

以上法律意見,請參考,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tar 104-08-17 17:47

我跟前妻離婚有一個小孩一歲半,我有監護權,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他兩個禮拜可以帶回家過夜一次,但是沒有寫時間,之前有兩次他來帶小孩,但是小孩大哭不給他抱所以我沒有讓他帶回家(他有錄音當作證據),後來幾次就都有遵守約定讓他帶回去,現在他要用我那兩次沒讓他帶回去為理由去申請探視權重新裁定,請問會成立嗎?如果他要求開協調庭,我可以婉拒嗎?

另外,因為他來抱小孩她家人都會跟我們有爭執,我一器之下就會脫口而出說他外遇(事實上他是因為外遇才跟我離婚的),請問我在公共場所這樣說有犯法嗎?

一、探視方法如果不能協議的話由法院裁定未必是壞事,這個部分可以協議的話還是儘量的協議。

二、講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以後發言要謹慎。

三、要看對方有沒有提告還有他提告證據是什麼,才能判斷。不過對方也未必提告,所以你不用先擔心這麼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2:59

如果對方聲請酌定探視方案的話,也大概是一個月兩個星期六日可去對方家過夜,時間較為固定。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01:54

您好:

其實探視權之酌定會使探視之方式、時間等均固定,所以不一定對您不利。又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可先不用擔心。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09:13

 您好

聲請未成年子女探視裁定,通常會是每月第二及四周可以帶回過夜,且會明確指出帶回時間。

另外可能在寒暑假時,也會分配一人一半的時間。過年也會給予每年輪流。許多時間會越來越公平。

如果您覺得都是您在照顧,他卻只帶小孩玩,不合理,那您有代小孩跟他請求扶養費(依主計處每人平均支出的一半,每月7000~15000不等)嗎?若有,那就不要心理不平衡了。

其實由法院裁定後的方式是比較好的,時間到了就來帶,你們也不用爭執。

另外,外遇涉及私德,確實可能有妨害名譽的問題,但對方沒有提告,就不用太擔心。

再者,帶小孩子是好事情,許多案例父母都不要小孩子了,別在他帶小孩時爭執了,影響小孩。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調解建議你要去

至於裁定探視權

其實就算你有給他看

他也是能聲請重新裁定

所以不要想太多

確定反而比較好

外遇這樣講沒有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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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鉉 104-08-17 17:32

對方在五人以上遊戲空間,

對我造成人身攻擊,

但是對方說要告我,前提是我沒有任何謾罵,或歧視的言語。

簡單來說,我並沒有人身攻擊他,他卻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我想請問一下,我手上握有他罵我的證據,到法院可以反告他嗎?

他說他也有截圖,但是我想破頭,也沒想到我有罵他甚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11

可以毋庸理會對發所寄發之存證信函,若對方真的提告,又無任何證據,可以直接為無罪答辯,並於獲得不起訴處分後,提出誣告告訴。

您好,因為您真的沒有謾罵以及任何歧視的言語,故若他真的起訴,您會獲得不起訴處分,而您手上有他罵你的證據可以在事後可提誣告或是公然侮辱

Ghfkv 104-08-17 11:32
上週六颱風過後,鄰居以我家(空屋)漏水為理由,自己私自請鎖匠到我家開鎖,然後進入裡面,拍照後傳給我說是我家積水導致她的天花板漏水,要我賠償漏水損害的費用賠償我沒問題,但我現在手上有和她的對話紀錄和照片證明她進入我家的證據,大樓的監視器紀錄應該也可以調到,請問可否依此提告呢?又該以什麼名義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直接告他毀損(看有無財物損害或鎖壞掉)及侵入住宅

他無權進入你家的

縱使是你家漏水也是一樣

但建議先收集好證據

比如說錄影監視器或與對方的對話錄音

證明他確實有進來後在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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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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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3:28

您好:

對方可能構成毀損罪及侵入住宅罪,建議保全手邊之證據,並儘速取得其他相關之證據,以待日後訴訟使用。

您好

對方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前面幾位律師說明,補充提醒,即使我家漏水或積水,除非已經重大到危害居住安全,否則

對方都應先聯繫我方才可進入,故建議蒐集漏水情況"非"嚴重的證據,證明對方沒有正當理由

未經同意進入我方建物。

另外,侵入住宅罪為告訴乃論罪,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

若需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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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Mike 104-08-17 00:58

律師您好,因衍生的問題很多,請不吝指教。
母親從97年陸續借錢給其姊妹濤做生意往來的資金周轉(皆收取兩分利息),
97年借100萬時有設定房子抵押,設定時間為97/03/31,清償日期為97/10/31, 但因尚未清償,不知道在地政事務所所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明書是否還具效力?

接著之後陸續到104年這六年間總計借款高達645萬元(後續僅有簽本票支票),聽到時都有點快昏倒(母親說因債務人都固定有償還利息錢,所以才陸續借其資金),近年來每月收取的利息錢(兩分利)高達12萬9千元(有錄影、錄音對話存證)。
問題就出在雖然每次借錢都有簽本票支票,但因開票上的時間都已經很長久,所以就在104年8月3日時候,母親跟債務人約好要在家裡重新開立支票本票,不料,債務人當晚帶晚餐(黑麥汁及冬粉米血)給母親食用,母親食用後,隨即感到無力暈眩,便昏睡過去直到隔天一大早起來,整個人四肢無力臉色蒼白,隨後便發現債務人之前所開的支票本票全部都不見了。

原本合理懷疑母親被下藥,故當天晚上(已快過12小時)便去高醫掛急診及驗安眠藥和FM2反應,白天時因母親當時還不相信債務人會對她下藥,以為僅是身體不適,故在白天時便大量的狂喝水及排尿,導致檢驗結果無檢出。

目前因無有效的證據可以控訴母親是被債務人下藥取走支票本票, 所以只想針對這645萬債務是否還能有機會索討回來,目前僅有的資料就是97年的房子抵押登記(100萬)及匯款證明(好像僅1~200萬),還有錄影錄音證明,內容有債務人提及每個月都要繳納12萬9千元的利息錢給母親。

後來更陸續發現債務人在外面總共欠了超過快2千萬的金額,且全部的債權人在8/15登門拜訪,才發現債務人近日已跑掉,且其老公還聲明與其老婆近日已離婚,對其在外所欠債務一概不負責。想問說要如何可以有效得知債務人是否真的已辦妥離婚手續? 還有開票人(債務人)與發票人(債務人的女兒),是否可對其女兒索討?另外錄音證明是否能當作債權確認的證據呢?
內容很長,謝謝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08: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下藥的部份,有幾個疑點,為何要食用對方帶來的物品?一般身體不適除非知道是中毒反應,否則也不會大量飲水。

2、借款的部份告不告的贏要看相關的證據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遇提起訴訟請求借款返還,須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及交付款項,若有相關證據,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惟若對方無財產,即使勝訴,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實益不大,可考慮蒐集對方意圖脫產證據,先行聲請對對方財產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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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7 10:14

 您好,

一、下藥的部分是否有明確證據,還是只是猜測?若確實發生此事且有明確證據,犯罪嫌疑人將有強盜罪的可能,最輕也要判5年。

 

二、645萬除了本票支票。若有其他證據仍可證明,例如:錄音、錄影、匯款證明、證人、文字記錄等等。利息只能做為間接證據

 

三、如果確定在外已經欠很多錢,無力還款,故意來借,則可能有詐欺嫌疑。

 

四、此案對方可能已經脫產,要盡速起訴對方及聲請假扣押,才能了解對方財產情況。另外此案金額過高,有可能遇上無賴,那可能要試試用刑法強盜罪、詐欺罪等刑責壓力,逼迫對方出來談還錢部分。亦即以刑逼民。

 

五、牽涉過大,建議還是先找律師諮詢,決定處理方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8-16 23:31

_你好:

先生為了小三離家在外租屋,原本小孩跟先生住偶而回家住幾天,後來先生搬去朋友家借住,這個朋友跟他太太原本跟我們夫妻來往很密切,來往過程跟我們借錢每天來家裡吃我們的,連出門吃吃喝喝都完全我們在付錢,男的幾乎都不做事我還幫他介紹工作,再他第一個月領錢時跟他要還欠我們的3千,他一付不知情說他老婆說都還清了,因為這樣他們夫妻吵架感覺很尷尬就沒在連絡了,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對我很不爽,在跟我先生聯絡上後沒勸先生竟然還挑撥先生幫他對付我,他曾經跟小孩說要他們選一邊,說選爸爸就不能跟媽媽,選媽媽就不能在找爸爸了,因為要抓先生跟小三證據我有在小孩手機裝APP可以遠程錄音,好幾次錄到那個朋友跟先生挑撥的話,比如我跟先生說我有錄到他跟小三上床的影片,希望他出面跟我好好談,錄到他朋友跟先生說(不用理我當我瘋子,說在法院不能當證據告訴他只要沒抓姦在床要打死不承認)(說我只是要逼他出來談我根本拿先生沒辦法),還幫小三算如果先生訴請離婚他要給的贍養費法院有一定的算法要小三不用擔心,不然就是錄到他朋友問你女朋友勒?要他找女朋友一起出來的話

而且自從他借住在朋友家後做的事越來越過分,到現在小孩他已經直接說他不要,連小孩故意帶去他公司給他,他都可以不理叫小孩直接去警察局,想請問這種情形我可以對他朋友提告妨礙家庭嗎?

你好:

要成立刑法第239條通姦、相姦罪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有姦淫之行為,若無證據或抓姦在床,要成立恐有難度。 但你掌握到之證據還是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規定請求精神上之慰撫金。 你還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並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贍養費
周利皇 (will) 104-08-17 01:35

您好:

一、您先生的朋友應無法構成妨礙家庭之犯罪,僅可對小三提起通姦罪之告訴。

二、建議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精神上之賠償,若提起離婚訴訟,應注意剩餘財產分配、         贍養費請求及親權、會面交往酌定、扶養費之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部分,須證明有與外遇對象發生性交行為,若證據充足,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亦可同時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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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柏 104-08-16 21:02

目前租的地方一下雷陣大雨就會漏水之前颱風更是慘不忍睹

7/23於line通知房東處理房東說好遲遲沒有處理

之前的颱風家裡淹水也是有通知房東房東也尚未處理

總之已經告知了很多次到目前漏水情況還是毫無改善

我想請問line上面的回應算口頭答應嗎

最近要找房東當面理論請問可否私下錄音證據

還有就是要求退租要怎麼要求

請各位專業律師幫忙感謝  被漏水搞得很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將與房東先前的line紀錄保留,若漏水嚴重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430條規定:「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您現在要做的,就是寫存證信函定期間(例如:7日)催告房東修理,如果期滿還不修理,您可選擇終止租約,或自己先墊費修理後跟房東求償或於租金中扣除。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6 21:31

建議您已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向房東要求其修繕,若房東仍舊不理,可自行修繕並於租金中,扣除相關之修繕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房東處理修繕賠償,若屆期房東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勞力時間費用等成本,若損失金額不大,實不建議以訴訟為之,可考慮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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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柏 104-08-18 14:3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為房東不給地址所以我去地政事務所查了所有人的地址  結果是一家公司 因為房東好像是很多個合夥  其實也並不意外

可是我查了上面給的公司地址結果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請問現在我的存證信函要怎麼寄 可以直接寄到謄本上面給的地址嗎?

收件人的話是寫合約上面出租人的名字嗎  因為出租人(r甲方)並不是跟我們簽約的人  上面還有聯絡人的選項

請問該怎麼辦 沒有房東的確切地址

小柏 104-08-18 14:42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為房東不給地址所以我去地政事務所查了所有人的地址  結果是一家公司 因為房東好像是很多個合夥  其實也並不意外

可是我查了上面給的公司地址結果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請問現在我的存證信函要怎麼寄 可以直接寄到謄本上面給的地址嗎?

收件人的話是寫合約上面出租人的名字嗎  因為出租人(r甲方)並不是跟我們簽約的人  上面還有聯絡人的選項

請問該怎麼辦 沒有房東的確切地址

 

小柏 104-08-18 14:4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為房東不給地址所以我去地政事務所查了所有人的地址  結果是一家公司 因為房東好像是很多個合夥  其實也並不意外

可是我查了上面給的公司地址結果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請問現在我的存證信函要怎麼寄 可以直接寄到謄本上面給的地址嗎?

收件人的話是寫合約上面出租人的名字嗎  因為出租人(r甲方)並不是跟我們簽約的人  上面還有聯絡人的選項

請問該怎麼辦 沒有房東的確切地址

 

bass 104-08-16 14:46

在自己FB的文章被以截圖方式

分享至不公開社團(第三方告知)

進而該社團成員(約500人)對文章進行謾罵與評論(含客觀與主觀)

欲截圖,但文章已被移除

Q1:證據沒了,還能告嗎?

Q2:對留言者與按讚者都可以提出告訴,只是成立不成立的問題嗎?

Q3:告訴不成立,對方可以反告我甚麼罪名嗎?

煩請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08-16 14:59

您好!

沒有證據,即使提告大概也會不起訴。 如果有證據,留言者比較可能成立妨害名譽罪。當然若連按讚者也要告,這是您的權利。 對方反制的方法就是誣告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無對方誹謗您之證據,不建議提告之,避免對方於獲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您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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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6 20:57

若未保留相關證據,建議不要冒然提告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7 11:07

您好:

您如有提告意願應當下就以截圖為證,仍有機會可控告轉貼和底下留言者。單純按讚目前實務上成立刑事犯罪的機會不高。惟您若完全無證據,亦無人證可謂您證明,之後若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受您提告者則可能在反告您誣告,請您謹慎考慮。

妮妮 104-08-14 10:29
請問我信用卡給女朋友刷卡上網購物、兩個卡刷了16萬、沒有在ㄧ起了要如何討回 要回來機會大嗎? 因為畢竟是男女朋友當初在一起、就給她卡號購物耶不知她刷兩張卡16萬 我現在傳訊息給她她對沒有回應、證據只有她上網購物的紀錄而已、收件人也是當初用我的名字收的

你好:

你要先釐清當初將信用卡交給女友是贈與或只是借貸,一般大老闆包養小模、小三,給信用卡刷,通常都認為是贈與。 如果是贈與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要不回來,如果是借貸,你可以催告女友返還借款。 最大的問題是你要怎麼證明是贈與還是借貸? 如果是盜刷你直接提告偽造文書即可,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損害賠償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林 104-08-13 23:34

前女友欠我房租錢 還把我名牌衣物遺失 2個月前通聯記錄上有說要償還 可是到現在避而不見還謊稱說沒有拿 那我是否可以用通聯記錄當作證據告他不當得利侵占呢?如要上調解庭可是不知道她的住址也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依據對方的清償承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清償,不過您要有對方的姓名、地址,或是身分証字號,否則法院恐無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