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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小姐 102-06-01 13:36

您好!想請問一下,存證信函若已經收到,是否一定需要回函?可以不回函採自行聯絡寄件人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既然已採取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表示對方已經開始在留存證據,建議您最好還是以存證信函方式回覆,建議您應攜帶收到的存證信函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6-02 21: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不隨意回覆才是上策!輕易回覆僅是徒留不利自己之證據罷了!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james 102-06-01 13:22

原本是公司是我名下****紙器行~結果被我老婆委託會計師更換到老婆她名下~但當我問是誰簽名蓋章時~他們倆推來推去的~這樣如果我要寄存證信函~要寄給誰?或二人都寄?是否偷簽名或蓋我的章~就已經是偽造文書冒名 了呢?

1. 兩人都寄。

2.涉及刑法偽造及行使印章印文罪

倘有需要,歡迎委託本所為您撰寫存證信函

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向經濟部商業司調閱公司登記事項之詳細資料,以釐清對方是提出何種資料以變更公司負責人,再進一步釐清對方究竟涉犯何種刑事犯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仁 102-05-31 12:42
近半年來老婆跟公司某位男?事很要好.常常聊天到半夜 上班或下回家也是無時無刻在聊,最後老婆也常騙我跟那位男同事出遊及吃飯. 我有打電話給那位男同事,那位男同事當然說沒有,我老婆也說沒有,只是比較好的同事 後來我偷偷看我老婆的line及app發現我老婆及她的男同事都在說謊 5月份我寄了存證信函給那位男同事,並陳述我老婆夜歸及在外過夜 他皆陪伴我老婆,我手頭上只有簡訊證據沒有實際照片 簡訊有寫到親愛的、我愛你、我想你、親親、抱抱 我好想嘿咻,叫妳吃藥妳都不吃讓我沒有勇氣將我最寶貴的東西射進出 我老婆也回覆說,我敢讓你射就保證不會中 後續對方也教我老婆聊完內容要刪除,密碼要記得換 當然最後我老婆知道我偷看他的簡訊非常生氣 最後跟我協議說最後一次跟朋友出去過夜玩,是跟女生 散散心,不是跟那個男生出去,她會不跟他聯絡及見面 但昨日我又發現原來她又跟那個男生出去玩及過夜 我要怎麼告那個男生,並不傷害我老婆嗎? 因我們有兩個小孩了,我不希望小孩子只道他們媽媽做了什麼事 因寄了存證信函到現在,那個男生還是繼續找我老婆 因我老婆當著我的面說她騙他同事說我們己經離? 告他的話她也會受到傷害 我現在該相信我老婆的話,還是提告那個男生??
1.如果單純只有這樣對話 要成立通姦罪可能還是有點難度 2.不過或許提出這樣證物後 當事人會承認也未必 你可以提告兩人 將來撤回對你太太的告訴

刑事部分不見的會成立,但民事賠償應該沒有問題.

小賴 102-05-30 08:04

債務人是於民事庭與我們和解(共三位),並約定和解金要匯入我個人帳戶。但事後債務人沒給付,寄了存證信函也沒用,後來以民事和解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並訴明若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扣押,請法院准許發給債權,待查得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強制執行。

但最近收到法院退還執行名義(即民事和解書),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並函訴被告因查無財產所以退還執行名義。那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本案和解書經法院執行處註記執行案號、執行無結果及執行費等內容者,則該和解書即等同於債權憑證,日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而以該和解書為執行名義者,無須再繳交該部分之執行費。

以本人先前在銀行擔任法務時的經手案件,法院常常都是這樣結案的。此種簡化(不另行申請法院用印制作債權憑證)的作業模式其實在法院執行處也算是相當常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結,但退還執行名義,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其效力與發債證同。(二者差別只有公文抬頭不同,實質內容並無不同,有的法院第一次執行後會換證,有的則是僅註記不換證,因換證需書記官將原執行名義內容重新繕打一遍,比較耗費人力、時間)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聲請,但無實益,理由參前述。

和解筆錄後面的執行章蓋到沒位子蓋,或書記官佛心來著時,法院會自動換一張新的債權憑證給您。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程序並無不對,您大可放心,請求權時效已中斷並重新起算!

小賴 102-05-30 12:33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 ... (恕刪)

 另請教師律~ 由於和解書有議定給付到期日,我的執行狀同時註明到期日至書狀送達日計算利息5%,但退回的執行名義僅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那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而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債務人既未依約清償,則對於尚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在下次聲請強制執行時,當然可以一併列在請求金額裡面。(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000元及自民國0年0月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0計算之利息

您好

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是的 

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不會,執行無結果,利息算了也是白算,

如有執行到對方財產,法院才會幫你算利息

因為利息「起算日」已確定,待執行到財產之日才算「清償日」

這段期間倘執行很多次都無結果,

債證上要記載多次利息,反而會更亂

所以法院的做法只需捉「起算日跟清償日」

利息一次算會比較簡便、單純~

黃小姐 102-05-27 15:10

您好:請問因先生家暴本人己向法院訴請離婚(自己在外租屋),房子登記在我名下,訴訟期間是否可以寫存證信函請先生搬遷或換鎖,還是有其他的方法,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0
回覆 黃小姐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因先生家暴本人己向法院訴請離婚(自己在外租屋),房子登記在我名下,訴訟期間是否可以寫 ... (恕刪)

您可以申請家庭保護令要求對方離開。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否有聲請家暴令?訴請裁判離婚的理由是?本件尚涉及夫妻財產分配之問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小姐 102-05-27 12:36

20年中古屋交屋後3個月,現任屋主反應磁磚碰估告知是因為漏水問題,有幾個問題請教各律師:

1.因為我也有詢問3位泥水師傅,師傅是告知是因為屋齡久了才會造成磁磚碰估,想請問若是因為社區大樓外牆因屋齡久了有裂縫造成室內磁磚碰估,這責任歸屬是社區管委會還是原屋主呢?因社區外觀有規定一致性不能擅自施工

2.因為有問題的磁磚在驗屋時現任屋主就已經知道(磁磚早已缺角裂開),合約上也註明現況交屋,完成交屋3個月後才要求賠償,我已告知於交屋時現任屋主已知道故無法請求賠償,結果現任屋主一直強調他知道磁磚有缺角破損,站在我的立場既然知道那邊已經有問題卻同意交屋,事後卻要要求賠償?不同意他們開的金額就要寄存證信函,請教律師這樣我站的住腳嗎?

因為我有先查詢一下以下這三條民法,這對我有利嗎?

民法第351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55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67條:「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54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20年中古屋交屋後3個月,現任屋主反應磁磚碰估告知是因為漏水問題,有幾個問題請教各律師:

這是舉證的問題。您能舉證點交時,對方知悉而無異議即可。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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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2-05-27 13:58

 Dear 蔡律師:

目前有交屋時照片及line對話確認當時的交屋狀況及買方確認之情,那這兩項算舉證嗎??

外牆磁磚掀起掉落或是缺角
可向住戶管理委員會請求處理

陳小姐 102-05-28 08:33

Dear 張律師好:

磁磚缺角部分是室內磁磚,現任屋主是懷疑社區外牆因屋齡久有些裂痕造成室內磁磚會碰估!

湘湘 102-05-25 14:03
很急..請問律師.. 我哥哥在某家健身房是個有氧老師..平時敬業又認真.. 不料突然無緣無被告知解任...而且對方並未說明任何原因.. 在此之前也都沒有做任何的約談.. 幾日後..該健身房下了一個非常大的停課公告.. 並附上底下相關文字.. "XXX因違反公司規定,為維持健身房品質及提供會員良好的運動知識,故原時段暫時停課".. 我哥之所以知道...是因為有裡面的會員看不下去, 因此拍照存證,並好心傳給我哥.. 而且這健身房不止下這公告...還把這公告貼在教室外面的課表上方(覆蓋).. 這顯然是有意放置...疑似有其意圖毀損形象及名譽.. 後續有會員向櫃台詢問原因...而該健身房對會員的說詞是..我哥沒有證照.. 但是明明我哥的證照計有十餘多項..... 重點是...不管這健身房何出此舉...即使有什麼事要懲處, 也必須事先約談確認.. 但對方完全沒事先約談...就馬上停課, 並做出這種不實的公告.. 完完全全的重傷一個人的聲譽.. 現在我哥已經寄出存證信函請對方出面說明..不然就要告他們.. 所以請問懂法律的人.. 這樣是否能成立這二項罪名? 也許不成立...但對方的做法背後確實是不實的.. 而且對大部份會員而言...不知情者真的會以為是我哥哥真的有錯才被趕出去的.. 請問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讓對方至少出面道歉, 回復事實?? 謝謝..
如果確實有不實指控 民事部分應該有侵權行為問題 刑事部分看是否構成誹謗罪 但要先確定行為人
阿Q 102-05-25 13:18

本月本人於即時通訊軟體上委託網路購物公司代行下標商品,已支付相關商品之金額,待下標商品抵台時另結算剩餘之結餘款,某天詢問網路購物業者是否依照原定該項商品金額上限內,然網路購物業者回答下標金額已超出原議訂金額之上限,網路購物業者認賠欲返還原支付之金額,並要求給予帳戶及三天工作時間辦理退款手續,但原訂退款日期已過再行催款,網路購物業者推託再傳送帳戶及三天工作時間

若欲採取法律行動時,請問以上原因是否能寄發存證信函?若網路購物業無回應,是否能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再者往返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的交通費用及寄發存證信函費用支付命令費用是否能合併至支付金額內呢?謝謝!

採取以上措施是否須附上通聯之電磁紀錄呢?

若有其他法條能夠用引用時,不吝珠玉!  謝謝

Rab 102-05-24 09:49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一、我前部門同事,在我背後及工廠現場散撥不實消息,我雖然沒有親耳聽到,也沒有錄音蒐證

可是他們的謠言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舉凡說我懷孕、說我倒追現場其他人等不實謠言等~

我本人目前未婚,也沒發生他們所謂的倒追事件,

慶幸有許多熱心善意的前部門同事還是會跳出來告知我他們在背後如此不堪且惡意地形容我,

請問這樣有辦法以法律制裁他們嗎?我有證人,但我沒有錄音

 

二、如果能成立毀謗罪,是否可先以存證信函警告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6
回覆 Rab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如果您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散佈謠言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要有錄音
不然就是要有證人願意幫你出來作證

不然這事情沒有辦法處理

chuchu 102-05-23 12:1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
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
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chuchu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與公司間勞資爭議的事情,感到焦急,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您與公司間已發生勞資爭議,且依您所述公司遲發薪水或用罰款來扣薪水,這個部分,公司         合法與否已經有爭議了,不見得公司告的就對。   

二、您手上沒有另一份合約的問題,這很常見,只要雙方有簽名同意契約內容,原則上就有效,         至於個別條款合法與否還要討論。

三、如果目前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那一切就到勞工局調解時討論,公司也不       能做任何處罰。

四、另外,提醒您,到勞工局調解時,應該再把您的訴求整理一下,講清楚調解的內容跟主張,         對談判會比較有幫助。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告知離職之後,未必一定要等一個月才能離職
再來,離職之後,是否會造成公司的損害?這倒也未必..

公司扣薪,應無理由

本件,公司應無與你私下達成和解之意願

你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工法庭起訴

chuchu 102-05-23 15:43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

而且我4/24當天我就已先簽離職單 而且上面我也壓日期我什麼時候填寫

只是在離職日期那邊 公司要我留空白 說什麼等老闆娘審核過才會填上我正日離職日期

就是因為公司要我強制留到5月底 我不認同 所以我才在4/26直接去勞工局提出

我才在4/26當天寄出 非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我在幾號要離職

那請問這樣 我算是有違法 滿三個月以上10天前告知離職的部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7
回覆 chuchu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單 ... (恕刪)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5-22 07:17

我的房屋100年8月有做防水防漏工程,但不到一年天花板就多處漏水滲水,有寄存證信函告知他如不來處理就要告他要求賠償,但他還是不理睬也不接電話, 請問要如何寫狀紙的內容,狀紙要去那裡拿呢?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對方有無保固?若有,期限多久?至於要提告,可至法院購買狀紙書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22 07:05

我的房子100年8月有做頂樓防水防漏工程,但不到一年天花板就出現滲水和滴水的現象,有打電話告知對方,但他都不接聽電話,不理睬我,有寄存證信函告知他如不來處理要告他要求賠償,他還是不接電話,如果我要告他要如何寫狀紙,狀紙要去那裡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對方有無保固?若有,期限多久?至於要提告,可至法院購買狀紙書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亞多 102-05-21 18:04
想請教漏水調解訴訟。我家一共五層樓,無管委會,是一般公寓,我住在一樓,出問題應該要四五樓調解,是嗎???(還是公用管道例外)長期下來,所有費用都我家支出,且還沒到維修部份,各個層樓都丟給我們處理,不然就是閉不見面(已請過水電,破裂為五樓供用管道)。經過積極聯絡,只剩四樓住戶置之不理(水電是說:因為四五樓管線是一起,必須要從四樓作業)。都跟他說不會影響他家,費用也會平均,但四樓繼不出面又是拐彎抹角的一堆藉口,還說你們處理就是侵入民宅。目前地板都會潮濕,牆壁也開始剝落(而且當初為了檢查管線廁所跟房間都打出一個大洞了,不時就跑出一些蚊蟲,影響生活品質)。 我都有上在GOOGLE看很多律師的問題文章,但是我找不到,五樓要管不管的丟給受害者,四樓不出面,只有損害一樓的文章。 我也有去看一些法律存證信函,我有拍照,也有請樓上住戶來看當場檢查狀況。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這是強制性嗎??) 我只比較瞭解這條項目,事後如有問題會有民法部份是嗎????那這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沒有管委會,但若該管線屬公共管線,則全體住戶仍應共同負擔修繕費用,至於進入修繕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輔 102-05-20 22:38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子女扶養費原本父母雙方即皆有義務負擔,此於法律上本有規定,況且當初離婚協議書上如有約定,您前妻自應給付撫養費,建議可先向前妻發存證信函催告,如前妻仍置之不理,歡迎您可隨時來電,或備齊資料來所諮詢,謝謝。
阿輔 102-05-20 22:37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5-21 10:24
您可以透過司法途徑(不管是履行離婚調解、起訴、支付命令…等方式)向您的前妻請求支付小孩撫養費用,至於您確定您的前妻有在工作也能確定他工作的地點的話,只要該份工作是正派的工作,就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向第三人強制執行您前妻的薪資,以上僅就您所提供的資訊予以回答,如有不清楚之處,可撥打06-2367352或0954084052來電詢問
阿輔 102-05-20 22:34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可先寄發存函請求履行給付扶養費,如仍未回應,再依訴訟或非訟程序請求。 以上供參。
阿輔 102-05-20 00:28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依照您們所簽訂之離婚協議書來向對方請求,若其名下有財產,也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輔 102-05-20 00:20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1.扶養費的部份 如果前妻不願給付 你還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 將來執行他名下財產以及薪資 如果都沒有財產法律救濟也到此為止 2.你可以逕行將他戶籍遷出
蔡小白 102-05-17 11:38

於5月14日工作時,因為與老闆娘有有言語上的接觸,卻被認為口氣差,要我母親不要去上班,因此下班前有跟老闆說:老闆娘叫我不用來上班,老闆當下說好。隔日也就沒去,但老闆卻也沒有電話通知薪資計算方式。於是在5月16日,我母親再去上班作確認,但老闆並無任何表示,直到店打烊後,才告知我母親說:我不請妳了!如此事件該如何填寫存證信函???

本件應先釐清您的母親究竟有沒有要回去工作,或者是要向公司請求給付資遣費及尚未給付之工資。

 

蔡小白 102-05-17 14:5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應先釐清您的母親究竟有沒有要回去工作,或者是要向公司請求給付資遣費及尚未給付之工資。

我母親不會再回去工作,並要求業者給付資遣費及未領的工資,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寫???

 您好:

建議您們可以直接向勞工局去洽詢申訴會比較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2-05-16 15:52
你好~~~我在2012年3月31號加入了~~鴻森企業 我想詢問關於解約的方式~~該如何去解約~~~ 我只聽說過 要寄存證信函~~但是存證信函是什麼~~實在不太清楚~~ 可以請幫忙我解決這個問題嗎??

存證信函就是將你想表達的意思或通知 告知對方 並且在郵局有存證作為紀錄 將來便於提出證明

小胖 102-05-16 16:24

那麼我想問一下~~~

以及該如何去申請退會~~

還有違約金部分是鴻森負擔嗎?

該如何寫存證信函呢~~?

ERIC 102-05-15 21:11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y6xCAcJs7PfcVZIclBMQ0lqdTA&usp=sharing

上面連結有三張照片~是存證信函

你好

這是我爸遇到的問題,24年前他曾經雇用一名員工,送貨時他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法院有判決,我爸把錢付了,但是24年後突然以前員工來找他,說這筆錢你要付,我爸說你突然跑來要我付這筆錢,真的很頭痛。
那員工說他也不記得有這件事,但他要我爸負責。
我不清楚這麼多年來為何對方不求償,可以延24年還要求加倍!!!
這如何處理才好~

我爸一定要負責這筆錢嗎?那員工自己都不清楚她怎麼跟對方談的,這算是誰要負責?

法律人幫忙看看這三張圖~我們應該如何做才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如果您父親當年已經賠償了,對方怎會取得執行名義?當年係該名員工與對方發生車禍?則最終應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者,仍應為該名員工,而非您父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范雅婷 102-05-15 18:17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現在12歲的妹妹 他們老師家長都要介入處理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不願私下解決,建議仍由法院來裁判,讓對方負舉證之責任,不必因為害怕跑法院而成全了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費 102-05-15 15:47

律師您好:

我們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教您,就是對方維修費欠款讓對方分期付款.他有付第一期之後就沒付了~

1.我們要怎樣才能提告?

2.如寄三次存證信函之後要如何提告ㄋ?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5 16:06

即直接向法院提告請求給付報酬。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當初對於維修費用是否有約定?如有,得提出向法院請求對方應給付剩餘的款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通常這種分期的應該會有白紙黑字約定應給付之維修款項,直接把契約等文件收集起來提告請求履行契約清償欠款即可。存證信函也可以當作證物附上。

      2.通常寄發存證信函,對方在限定之期限內沒有善意回應,就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直接撰寫民事起訴狀,再送去法院遞狀即可。

DIDI 102-05-14 23:26

我在今天2月加入鴻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傳銷的,入會500元+新申辦兩支門號,我辦的是兩個威寶門號,月租費為499,兩隻加起來一個月998元,今晚有看到一篇鴻森被公平委員會重罰的新聞,也看到超過14日還是可以退出以及退費甚至是解約金,但查過網路上很多人都說那邊沒反應,也很想知道說門號解約金的部分是否應該由鴻森支付而不是自行負擔,因為目前為學生有經濟壓力根本無法去支付兩隻門號的解約金..所以想在此詢問各位大大。

另外想請問存證信函那該如何寫呢?手機一隻已經使用過而且一條線不見了,另一隻為新的,這樣還能要求他們退錢買回嗎?

珊寶妹 102-05-16 00:20

我也遇到跟妳一樣的問題 好頭痛唷

范雅婷 102-05-14 19:02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Chialine 102-05-13 22:44
律師您好: 現因小孩父親向法院提出變更子女監護權,於5月27日開庭,但5月20是小孩生日,他方要求探視,請問我可以因為在官司期間拒絕探視嗎?需要向法院提出存證信函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在子女監護權訴訟進行期間,如有甚麼意見,應係向法院提出書狀,而非寄發存證信函給法院;另外,不能僅因目前正在進行子女監護權訴訟,便拒絕對方探視小孩,此可能會影響法院的觀感;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28
回覆 Chialine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現因小孩父親向法院提出變更子女監護權,於5月27日開庭,但5月20是小孩生 ... (恕刪)

您不可以無正當理由拒絕探視。

建議您拿離婚協議書及對方起訴狀跟律師預約付費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沈恆 (沈律師) 102-05-14 19:50

目前法院正在審酌誰比較適合擔任監護人,在此時搞這種動作,只會讓法院對妨礙探視的一方增加不利的印象,應該要避免。以上謹供您參考。

s 102-05-13 21:08

請問存證信函到底需不需要理會呢?本人的信件都是由管理室簽收,所以要怎麼拒收呢?若對方真的寄來給我,我不理會的話,日後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會不會被對方說默認呢?若回覆與事實不符,這樣就可以了解這件事嗎?對方的信件內容是否已造成恐嚇,污辱呢?期待您的回覆.thank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存證信函是對方給您的意思通知,大多用來表示對方所欲向您傳達之意思,基本上不回應不會被視為默認,但若您有此擔心,建議您仍可簡單回覆,一旦進行訴訟程序,凡事仍均講成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13 19:16

請問:因本人與妻子分居中小孩她帶走之前小孩需辦理銀行開戶所以有拿文件給我簽但之後他又拿資料給我簽名當下我不知道他是要拿去辦理小孩改名改姓雖然他說還沒改但是我可以主張第二分簽的資料無效嗎還是需要寄存證信函

 你自己簽的文件,事後要說不知道用途,可能很難舉證。也就是說,將來爭執起來,還是會認定那份文件是真的。你想要預防問題發生,可能還是要在對方還沒使用那個文件之前,發個存證信函,說明你不知那個文件的用途,還有要求對方不得使用該文件進行任何未經允許的行為。

流浪漢 102-05-16 18:29
回覆 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因本人與妻子分居中小孩她帶走之前小孩需辦理銀行開戶所以有拿文件給我簽但之後他又拿資料給我 ... (恕刪)

 

曾小妤 102-05-13 17:46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了很久的問題~

大約6-7年前那時候我還是學生...我的親哥哥認識了一個威寶辦手機業務

當時因為他找哥哥要一起做那個找人辦門號的工作

所以就拉我去辦~

想說要幫他們 所以就辦了兩支門號和手機(好像是說辦兩支有什麼優惠)

結果到最後我手機和卡片都沒有拿到  

門市人員直接將那手機和卡片交給那業務

哥哥那時候也有辦~連他的也都完全沒有拿到

想當然爾~~~應該是被捲款而逃了

我對於門市人員沒有將手機卡片直接交給當事人卻交給那業務非常的生氣

於是我後面的月租費什麼的也沒有去繳

一直到後來他們卻發給我存證信函

要我去把那兩支門號ㄉ違約金額共2萬多繳清~不然要上法院

我想請問 這樣算是完全是我的錯嗎?

還是我也可以上法院告威寶~未經本人同意任意將手機和卡片交給業務?

s 102-05-13 09:45

請問我因網購有買賣糾分,給予極差評價後對方確寄來以下信件,內容入下,我並未公開污滅對方,請問這信件是否已造成恐嚇辱罵,我已先向網拍平台申訴,若對方真的因此寄存證信函給我,我有必要理會嗎?還是必須回覆所言非屬事實呢?我可以告對方嗎? 謝謝您

看來你不見棺材不掉淚
> 該侮蔑仍不肯公開道歉!
> 你等收存證信涵絕對告死你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得以存證信函回覆對方,讓對方了解事情的經過,也表示您並沒有默認對方指摘的情況,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3 14:24
回覆 s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因網購有買賣糾分,給予極差評價後對方確寄來以下信件,內容入下,我並未公開污滅對方,請問這 ... (恕刪)

對方發存證信函有用嗎?那只是一個郵件,您可以拒收,讓對方整封信退回去,不是嗎?

如果您想發函,你可以委請本所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axer 102-05-11 01:15

我在40天前簽買了一間房子(頂樓),今日是預定交屋

但在過去40天中我很難得能進去屋中驗屋(三次,因為屋主不給鑰匙),前兩次都有發現

小瑕癡,但屋主都能親自找工人維修,然而在第三次我發現頂樓(公設)屋頂有瑕嗤後

屋主卻不回應,一直到我們寄存證信函請他出面面對(拖一個星期),他才說不知情,並要

求買賣繼續進行。後來我與房仲額外立但書,說明我如不能說服管委會處理,他們會出

資補強。這段時間,因有爭議,代書也幫我們暫緩稅務,但履保與頭期二款繼續履行。

重點來了,我們一直沒有說不履行契約,但屋主卻於今日交屋前日發存證信函

若今日無法如期交屋,要繳滯納金(我想是要我們補償他的維修費吧),我們從代書

那邊知曉這件事,故於今日請假在家火速聯絡銀行與地政幫我把(1)土地謄本(2)

所有權狀轉移(3)還完舊屋主借貸(4)繳足履保金額 做完,兩家銀行都證明我沒欠

他東西了,只差(1)原屋主塗消借貸申請(2)賣方銀行確認屋主償清債務這兩項沒完

成。然而這兩項賣方銀行確認我無關,反到是賣方決定進度,一來塗銷申請與

權狀/借貸無關(舊屋主該在交屋期間就該先申請的),二來銀行於收到款項即能

在特急件狀態於1小時內完成審核作業,簡單說上述整個工作一日便可以完成了

我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由屋主決定進度,吊詭的是,屋主本可親自至貸款銀行塗銷

卻選擇於交屋日以郵寄方式寄送,造成工作天展延成3天以上才能完成

這段時間他卻仍要罰我違約,我真的很無言。我照著合約走,卡在他那一關,本可以今

交屋的卻演變成3-5日後才能交屋,然後交屋時間他定,延遲算我的。

想請教律師,讓交屋我該怎麼應對房仲與屋主才好(房仲顯然是幫他的),是

說"今天只談交屋,不談違約違約律師發函"還是我乖乖付他違約金?

謝謝大家

ps.對方經理人很強勢,每每我要項屋主表態,他就插嘴,我可以請管區陪同嗎,謝謝

1. 法律面上,被罰違約金必須有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按您所述交屋過程屋主故意遲延,自不應由您負擔違約金。

2. 可以請當地有力人士陪同(例如民代,村里長,議員),致電警局因為並非刑事案件未必會答應陪同。

思苹 102-05-10 09:16

您好~
有個問題請問一下~
之前朋友的友人要跟我朋友買車子~
然後車子他先開走(手續還沒有辦),結果車子被刮壞了~
之後他把車子還給朋友~
朋友有跟他說要他賠償,他也說好,之後會找他談~
但到現在他都避不見面~
電話給他~
一開始會接~
後來都不接了~
傳訊息給他,也不回應~
因當初沒有白紙黑字寫下買賣合約的內容~
請問這樣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這樣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如果可以~
請問內容要怎麼寫?
再麻煩各位大大幫寫文章~
或是有其它解決的方法可提供~
謝謝><
感激不盡~~~

PS.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車款只繳了兩次,APP有對話紀錄~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是他的問題 2.一是認為車子還是你的 你請求賠償損壞車子的損失

思苹 102-05-10 09:3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 ... (恕刪)

 嗯嗯,車子已經過戶給她了~
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賠償的部份她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

這樣有需要寄存證信函嗎,還是可以不管她,因車子已辦過戶了~

faxer 102-05-10 01:24

從簽約到交屋期間書面約定40天,驗屋期間有發現小問題請屋主陸續解決,但於第20天發現屋頂有瑕癡要求屋主回覆解釋,我們提和意解約房仲轉述,但房仲 以屋主忙碌為由並委由全權處理,拖至第33天屋主被我們以存證信函逼出面表態,說明他不知情並要求照合約走(這段期間代書也暫緩交易進度),第35天修補 這塊問題與房仲取得共識(保固),但代書說剩下4個工作日加上近日房產買賣活絡,今日他無法如期完成款項轉移(含周休得至45日才能完成),屋主昨日寄存 證信函(第39天)要求違約賠償,今日就是交屋(第40天),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較好?

 

ps.簡單說,屋主任為是我們找麻煩才造成delay,但是她夜是有時間可以早點回卻拖到我們辦理移轉進度,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違約金之請求,必須是可歸責於您對方才能請求,今對方向您請求顯無理由,您可以先拒?支付,並應保留您先前所寄發之信函,以利將來之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潔西 102-05-09 16:35
律師您好 : 我在SPA館的女廁被約100X50CM天花板崩落的水泥打到了 ....... 去醫院開了醫生證明 (挫傷和輕微腦震盪), 醫療費用不高, 但因對方不聞不問, 事發時還急忙把現場清理掉了 ...... 我很生氣, 想寫存證信函, 叫他們出面處理, 並給于精神慰問和賠償, 請問該如何寫 ? 謝謝您撥冗回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確屬誇張,spa館本身即應負責.建議您直接申請調解較佳,本件亦可提供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芷萱 102-05-09 16:00

簡單敘述一下背景故事...

之前我爸媽投資我舅舅,結果公司倒了欠債,

爸媽為了要還清債務,所以辦理貸款成立新公司,而舅舅成為員工,

舅舅工作是負責設計機械,跑業務也是他

我們公司名稱叫OO有限公司,

結果舅舅在外面疑似有小三然後與小三成立一家OO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然後把我們家的客戶拉過去,而且之前我們公司的貨款他也不去收回來...

 

因為他貨款收走,禁背都請對方蓋掉,所以等於把我們家公司的錢都拿走了

 

 

然後我媽媽很切心,可是因為找律師很貴!

我媽媽想請我幫他擬一份存證信函,

目的要請舅舅完成他的工作(把機台做好),並且把貨款收回

我想請問我要怎麼寫,可以給我一個大概的方向嗎?

 

不知道這樣的陳述會不會不清楚?

拜託請一定要幫幫我! 

 芷萱,你好:

本案可能光用存證信函無法達成你要的目的,可能還是要透過刑事告訴才能解決問題,

你可以到你住所地的地檢署提起刑事業務侵占背信刑事告訴,要你舅舅出面解決問題。

如果真的要寫存證信函,你可以"把事實約略敘述,然後限期要求你舅舅在三~四天內出面解決,否則就提起刑事告訴"。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9 18:04
回覆 芷萱 的發言內容:

簡單敘述一下背景故事...

之前我爸媽投資我舅舅,結果公司倒了欠債,

... (恕刪)

臺灣律師收費並不昂貴,只是看您怎麼找律師詢價。

如果臺灣像香港、美國一樣收費,那才是真正貴。

貨款收走不代表一定債務清償

102-05-09 00:28

民國102年4月初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存證信函才知道我民國92年就過世的爺爺,在民國82年時候為人擔保欠了銀行美金20萬元。現在資產管理公司已發存證信函要求我爺爺的繼承人:我奶奶、小叔、姑姑負擔這筆債務。當初因為爺爺並沒有留下任何遺產,所以我叔叔他們並沒有去辦理拋棄繼承。而且在收到存證信函時後認為那筆債務已經過了20年之久,並未予以理會。

在今天我叔叔直接收到了民事執行處的查封登記函和鑑價函,想請問接下來我們家應該有甚麼動作?需要撰寫聲明異議狀嗎?除了跟資產管理公司協商以外還有甚麼辦法可以免除房子拍賣和還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家人應儘速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保證契約債務,由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應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擔清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資產管理公司究竟是執哪一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以維護您家人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9 01:18
回覆 晶 的發言內容:

民國102年4月初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存證信函才知道我民國92年就過世的爺爺,在民國82年時候為 ... (恕刪)

這必須拿執行函跟律師討論,至於是不是債務人異議之訴,這必須看執行的名義是什麼,畢竟單純保證是怎麼拿到執行名義,這倒是讓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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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 102-05-08 23:17
你好: 本人於102年4月11日加入了鴻x傳銷公司 至今不到一個月,我卻發現並沒有他一開始跟我說的這麼有"價值" 而想要退出,那現在我寄存證信函到該公司的話,就可以完全退出? 那電信方面的違約金呢?
違約金應該還是由名義人要處理 除非你可以跟公司取得協議 由公司負擔違約
士緯 102-05-08 21:16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0元左右 然後剩下的分12期 一期約43xx 原本每個月都會正常繳費 因為網拍生意失敗 也沒工作了 小孩她媽也選擇離開 我自己要養小孩 跟家裡一些費用 才把機車拿去當鋪 機車是我名下的 借貸35000元 原本也想說35000元 剩下的可以在拿去做網拍試試看 不過那時候網拍運也不好 後來也一直沒找到工作 當鋪 也只有繳一期利息 後面的利息也沒繳 導致車子4個月以後被當鋪過戶 現在遠x銀行 提告侵占 我記得以前有寄過存證信函給我 金額約1萬2千多在+20%的利息 現在我有能力一次繳費 小弟現在網拍算有點小成功 也是幾千元做起來的 我現在只怕對方會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償幾倍 因為小弟是單親家庭 76年次 有一個七歲兒子 家裡的費用也是我在支出的 如果額外要我負擔幾萬元的賠償金額 小弟會吃不消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6
回覆 士緯 的發言內容: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幫您辯護。或者,您可以跟當地律師付費面談諮詢。

 如果車子不是登記在你的名下,當鋪怎麼能夠把車子賣掉呢? 如果登記在你名下,那就不是侵占,只是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老實把事實跟檢察官說即可。

動產擔保交易法已於96年時全面除罪化,而將相關刑罰規定刪除,是以動產擔保交易事件後續追償應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而不得再以動產擔保交易法來以刑逼民,當然不能排除融資公司以其他刑法規定來威嚇債務人之可能,我想本件您所敘述的情形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進而了解有無構成侵占罪。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06 21:47

 

朋友為研究所學生,於民國102年1月底時因想賺錢而投資多媒體傳銷,陸續向本人借用六萬元,都是用我的信用卡支付的,後來又因為生活所需又跟我借了5000元。

後來這位朋友因為無法還款,後來退出了多媒體傳銷,之後就避不見面,我及朋友催討後都沒正面回應,反而在通訊軟體上換來了以下誹謗內容,朋友說是我自己到投資公司將帳戶改成自己的,然我沒有去過這公司。所以我寄出存證信函限於七天內聯繫,但是到第八天時收到對方回函,表示是我非經本人同意填寫加盟表格跟簽名說是刑法偽造文書的事實,又是一誹謗,因過程都是由朋友親自參與及簽名,且加盟也須個人隱私資料等,另外信用卡帳單資料也可顯示出產品內容為朋友所購買。

請專業的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拿回這筆款項,也一定要刷清自己的名譽.....讓對方得教訓 謝謝你們

原本預定是要先到調解委員會及該研究生就讀的教育大學,但不知怎麼做才是最省力的 麻煩律師

 

回函內容若僅係單純回復給你一人而無其他副本收受人,恐怕很難認為對方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自然也就不會有構成誹謗罪。至於能否以此項不實言論,作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依據,應該是有相當的空間。
就欠款部分,建議您儘速進行民事追償程序(當然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債權後續收回展望恐怕並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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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您,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因為都是以您的名義為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務必一定要依約清償,否則一旦延滯而有信用不良紀錄,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恐怕日後影響甚大(不能再申請房貸、信貸信用卡),尚請留意。

 

小小 102-05-0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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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除了存證信函之外,朋友亦同時在通訊軟體上向共同朋友表示,是本人將戶頭轉移到自己名下拿走款項,亦表示自己只是掛名,這可論為散布?

若是將不實的訊息張貼而有多數人可以看到的情況,則應當是已構成誹謗罪。

從而本件可以此部分先行提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 102-05-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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