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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開 103-01-06 17:10

請問 遭受到恐嚇威脅 死無葬生之地 且有錄音黨 可否告得成功?
需要事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還是可以直接請律師提告?

可以直接提告存證信函不是用在這樣的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直接備妥證據提告

102-12-31 15:30

律師你您好:現在有問題詢問有關存證信函書寫問題,我先生是跟朋友一起合夥開公司,最近其中一位擔任會計工作股東,賬款亂做,有些帳款未匯入公司或股東戶頭,經過多日查帳結果發現,已通知這位股東將虧欠金額轉回,但這股票東不當一回事,現想先寄給她存證信函但因為沒寫過,不知這會計股東是否有犯型法,內容大概偏向那一塊可否告知.存證信函裡我是否可以題提個日期請她完成,如期限內未完成是不是可以提告,謝謝!!

霈宸 102-12-30 00:33

我跟乙方有簽訂買賣合約

我賣他一些生財器具

也有簽名蓋章

總金額20萬

乙方也付兩萬,也搬走了一些東西

後來對方不買了,給的理由竟然是我這些東西不值20萬

現在已經沒人要收購我這些東西了

我就跟乙方說,當初我們有簽買賣合約,20萬也是你答應才會簽的

現在跟我說不值20萬,不買了

還跟我說"我等你寄存證信函給我"

乙方講話很囂張

請問我現在應該怎?做,才可以拿回20萬

還有我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例如精神損失之類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行已存證信函方式要求對方履約,否則將提告,並告知您欲交貨給對方,要求對方配合受領,倘若對方仍不願意,則訴請對方依約給付價款。

契約有約定違約金嗎? 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限期付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給付貨款(如3天內),若屆期仍不履行,及再發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契約及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洪小姐 102-12-27 14:11

我方與對方簽立合約開發應用程式,

開發過程中,對方一直提出修改與調整, 以致進度延後(以幾近完成,接近最後測試階段)

(合約期間有分次完成與分次付款)

後因對方無法接受時間延後太多

對方要提前中止合約並 要求償(損害賠償)

我方已寄存證信函表示是對方要提出解約,併附上截至當時的完整程式原始碼

調解

衡量是否要達成調解或是上法院中

另如考慮和解, 金額太高無法支付怎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金額過高,您當然可以拒?接受,進入訴訟程序後,再就事實及法律面去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洪小姐 102-12-27 14: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金額過高,您當然可以拒?接受,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基本上我們覺得錯不在我們,

會有想要和解的念頭是因為不想走訴訟流程,勞心勞力, 不如專心作正事(即 花錢消災)

另再請問,

1.如果上法院,最後我們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同意和解, 但是和解的金額最後籌不出來, 會演變成什麼情況?

 您好:

如果上法院,若是對方敗訴,則您方無需要負擔什麼費用.當然律師費用另計.

如果同意和解, 但是和解的金額最後籌不出來, 會演變成對方會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名下財產.

洪小姐 102-12-27 15: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上法院,若是對方敗訴,則您方無需要負擔什麼費用.當然律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想再請問, 如果作最壞的打算

若上法院的結果,法官判定的結果類似各退一步,

1.就是判定結果是要我們賠償(不過金額比調解的少,或相等 ~有可能比調解提出的高嗎? ), 我們還需負擔什麼費用嗎?

2.如果法官裁定的金額仍是我們無法負擔的, 可以在法庭上跟法官說嗎? 法官會採信嗎?  需要提供什麼證明嗎?   有可能採分月支付嗎?

3.通常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損害賠償的確切依據嗎? 例如為什麼是我們要賠償?  包含要我們賠償的數字是哪裡來的?依據為何? 可以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要進行訴訟,即應先檢討您與對方之契約內容,及違約程度和損害程度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oan 102-12-24 22:58

本人於12月03日被推銷人員贈送試用品並作問券,她順便銷售體驗券,說後面預約時間來做,在12月21日上前體驗,因本人無相關商品消費經驗,被推銷一套一年不限次的的美容療程,價值約6萬九千多,快7萬,在銷售人員的鼓吹之下,說分2次繳交,先刷卡1萬,他隨後跟著我去提款機領錢現金2萬5千,回到商店後,把錢繳交給店員,他們把已經不含包裝盒的產品給我,叫我在產品上面簽名,說以辨認是誰的產品,說因為只先付一半的金額,所以只先給一半的化妝品,並且預約第一次的完整療程在12月25日,此時合約並沒有給我,且只給我1萬的收據。

但本人在當天晚上就感覺到不對,先上網查詢消基會等相關,禮拜一打電話消基會的人,說我可以寄存證信函並依照消保法第19條,23日時有去問,問是否能解約或降低價錢,因為我尚未進行第一次療程,但店員說我產品已拆封,產品不能退費,24日早上先去找消保官填申訴單,寄出存證信函給店方與台北消基會,當日晚上,去店家想要索取合約書,對方因說這是未完成的合約,不能給出這份的影本,說能先給簡式合約,在我方堅持之下,同意24日在開另一份完整合約,內容包含產品價格.同意內容及公司鋼印,且賣的是價值七萬的化妝品,手技服務及儀器使用是免費的,但我感覺那一小袋化妝品沒有價值到七萬,請問,若假如我3萬5要不回,我餘額3萬5還會被追繳嗎?還是等消保官調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經申訴消保官,且消保官也會安排和解,但您仍應先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2-12-23 14:53

你好, 請教一個問題, 我有一間電梯大樓的單位出租, 合約將於103年1月19日到期; 過去房客沒有欠繳房租; 但很不幸他在今年12月11日早上在廚房引發火災, 經大樓保全協助將火勢撲滅; 燒毀瓦斯爐, 抽油煙機, 牆壁和天花板. 當天管委會主委曾去警局報案, 但被警察以管區員警不在無法受理為理由不接受報案, 因此管委會主委未完成報案, 也沒有通報119. 事發當時我人在國外出差, 管委會電話通知我, 但因時差和工作關係我沒在第一時間接到通知. 期間房客竟以電話簡訊通知我抽油煙機掉落要我找人來修理, 我請水電工去看, 水電工回報不是故障而是火災引起的損壞, 我才知道發生火災. 回台灣後我立刻到警局想要報案, 但距離事發當日已經過了五天, 警局只讓我備案.
接著我立刻跟房客寄出存證信函(房客也已收到) 要求房客房子恢復原狀並依約在103年1月19日到期時如期遷出. 我擔心房客到時候會賴著不走, 請問寄存證信函有沒有強制他到期必需搬走的法律效力?  如果他真的不走, 接下來我該做哪些事才能讓房客離開?  我可以告他公共危險罪嗎?

謝謝你的時間, 等候答覆.

 應循民事損害賠償租約到期後請求返還來處理,比較有實益,存證信函也要將要主張事項和法律依據表明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通知,若該房客屆期不搬走,則需另行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才有執行效力,當然房客所造成的損失,您們可以跟房客來請求,另本件房客已構成公共危險罪之失火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2-12-23 15:44

 謝律師, 你好: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由簡易法庭提告?  我已寄過存證信函, 需要把內容寄給你看嗎? 如果內容不完備需要再寄一次嗎?



 您好:您可以先把相關資料寄到我的信箱,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最快亦最簡單之解決方法,即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姿君 102-12-20 01:01

請問一下,因93年為家人及朋友辦了遠傳,泛亞跟和信的門號,但使用者都不是我,去年接到存證信函,要我回電,我沒理他,今年11月收到法院通知將強致扣薪,我申請異議,後來法院又寄來要開調解庭,我有回電給元誠,元誠說金額總共66000,若我有誠意要清償的話費用為五萬一要我一星期內匯款,若超過一星期的話算協商破裂,金額會更高,但我什麼明細全沒看到,卻要付他所說的這些費用,請問這是否合法,我應該要怎麼做才是正確的,而費用已過這麼多年,也不是我用的,真的是要由我繳嗎?

建議您趕緊向法院執行處承辦股書記官聯繫閱卷,俾以藉由卷內執行名義釐清債權人之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確定債權人取得名義的時間及取得執行名義後有無進行為中斷時效法律程序)之情形,進而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借名申辦門號的部份,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使法院相信,則債權債務存在您的家人與電信公司之間。

2、不論是協商或是法院裁判,對方都應該提出明細,因此本文建議您不應該在未釐清究竟積欠費用為何的情況下就任意與對方和解或匯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非契約相對人,該電信公司似對您無請求權,另外您亦可向法院主張請求對方提出相關明細,最後亦可提出時效加以抗辯請求法院調查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ra 102-12-19 20:51

律師您好:

日前10月底因去朋友家,有次他人離開,我有摸他養的兔子的耳朵,但兔子忽然亂跳我也嚇到,造成兔子耳朵受傷,然後送動物醫院治療的醫藥費要我全部賠償,我認為不合理,他就寄存證信函來給我,他說我不賠償要請愛兔協會之類的協助什麼的,請問我該怎麼尋求協助?費用將近兩萬元,我在外地工作對我來說是一筆大開銷,麻煩請律師們提供一下專業的建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對方之起訴狀送達,再對其請求加以抗辯。存證信函僅通知作用,無須太過擔心。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3:09

 重點在於費用的合理性,如果跟耳朵受傷無關的醫療行為不應該叫你負責

Kira 102-12-19 20:46

您好:

日前10月底因去朋友家,有次他人離開,我有摸他養的兔子的耳朵,但兔子忽然亂跳我也嚇到,造成兔子耳朵受傷,然後送動物醫院治療的醫藥費要我全部賠償,我認為不合理,他就寄存證信函來給我,他說我不賠償要請愛兔協會之類的協助什麼的,請問我該怎麼尋求協助?

Kira 102-12-19 20:06

您好:

日前10月底因去朋友家,有次他人離開,我有摸他養的兔子的耳朵,但兔子忽然亂跳我也嚇到,造成兔子耳朵受傷,然後送動物醫院治療的醫藥費要我全部賠償,我認為不合理,他就寄存證信函來給我,他說我不賠償要請愛兔協會之類的協助什麼的,請問我該怎麼尋求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對方起訴,視其起訴之理由,再做抗辯之研判。存證信函僅有通知之效力,無須太過擔心。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該兔似乎是因為您的觸摸受到驚嚇而受傷,則您確實應該賠償因此所受到的損失,然仍應視證據而認定。

嘉嘉 102-12-18 16:09
律師你好: 再請教一個問題,我的父親是過世,姐姐放棄繼承,才由我一人繼承房子的,我有寄存證信函給我的姐姐,但是她沒有去領信,我最近會去法院申請公示送達,如果我再去申請調解,她不肯也不理的話,那我還能怎麼做?
1.刑事部分可以考慮是否提告無故留置他人住居罪 這部分可以向警局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部分可以訴請對方搬離你所有之房屋 這部分你要以書狀提出民事起訴 法院會訂庭期開庭
102-12-18 15:20
今年七月我去桃園一家診所除刺青,但是醫生把我的手除到燒傷,但是之後那醫生都沒出面道歉連慰問都沒,,店家換了個醫生幫我處理,我的手復元變成了一顆一顆的凸疤痕,後來我要求賠償醫生還不誠認把責任推給諮詢師還有機器和我原來刺青師父,現在我要寄存證信函,但是不知怎麼寫想請問有沒有範本可參考,還是有人可以交交我,那醫生實在是太可惡,害我上班時面對客戶異樣眼光被朋友笑我的手,醫生居然還說我去那才打兩次就要求賠償,擺明想仙人跳他,他把我手打道爛掉,剛開始我的態度都很好,也給他們醫院機會,但是那醫生太過份了,擺明欺負我是女生

醫生都會推卸責任,這很正常的,我們手上目前在辦的醫療糾紛都是這樣的,你作保全證據的動作了嗎?這很重要的,以便於之後民事刑事訴訟時的證明,存證信函倒不是必須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也可直接向桃園縣衛生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6:09

 建議先去其他醫院驗傷,並拍照存證,再考慮下一步要不要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拍照並驗傷後,向衛生局申訴,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其不願於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存證信函的部分,不用寫也沒有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n 102-12-18 10:27

前陣子剛買了中古屋,但這兩天下雨發現房子漏水了...
查了一下可以主張民法要求前屋主處理,
但我想請問的是我有幾處地方漏水
天花板,落地窗,落地窗牆面,
這三處都是可以請前屋主處理嗎??

我已經有打給房仲請他告知前屋主了,
但我需要請人先來抓漏嗎??
還有民法有保障交屋五年內若房子有瑕疵可請前屋主處理,
但若是我這次處理好後,往後五年內又發生瑕疵,
可以再請前屋主處理嗎??

還有我有看到很多人說需要寄存證信函
但我已先跟房仲說明情況,還需要寄嗎??

麻煩解答謝謝

 只要是你房子所有權範圍內都要負責,物的疵擔保時效最長是5年,但如果不是故意隱瞞,時效是知道瑕疵通知後起6個月,不是一律都5年,而怠不通知,就不能主張權利了,存證信函是要發的,口說無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1:54

 像這種瑕疵問題,口頭告知是最不好的,事後根本沒有證據,

建議發函將相關瑕疵列一個清單並附上照片,

對方如果不理的話只能提告請求減少當初購買的價金

lan 102-12-18 12:1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要是你房子所有權範圍內都要負責,物的疵擔保時效最長是5年,但如果不是故意隱瞞,時 ... (恕刪)

萬分感謝黃律師火速回覆我的問題

我會先寄存證信函,請問是要至郵局購買嗎??

我要寄給房仲與前屋主,我與郵局各持一份,所以需要買四份對嗎??

以下是我所血的存證信函,煩請幫我看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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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一、緣貴我於民國(下同)102年6月簽立動產買賣契約書,承買台端所有坐落於彰化市○○路○○號○樓(下稱系爭房地),於102年8月交屋。然至102年12月15日,系爭房地即發生屋頂漏水及壁面、落地窗滲水事件。 。

二、按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 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另民法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三、已於102年12月17日告知房仲住商動產王經理與廖小姐漏水事件,王經理於102年12月18日至系爭房地察看漏水情況。請台端於函到七日內解決系爭房地漏水情況。

lan 102-12-18 12:15
回覆 lan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另,交屋的五年,我的問題點在於,

這次我發現房屋有瑕疵所以提出問題,

若前屋主這次幫我解決後,

五年內若再次發生瑕疵,可以再請前屋主出面處理嗎?

謝謝,麻煩您了

 這要看瑕疵是甚麼瑕疵,跟原來的有沒有關係,不同的問題適用不同的法律時效也不一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漏水,似可主張減少買賣價金之損害賠償,您應先就漏水的部分照相,並蒐集前屋主之裝潢資訊,看是否有在買賣契約成立前之裝潢紀錄。另外仲介依不動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民法委任契約之相關規定,似亦應就該漏水瑕疵負責。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7 00:06

你好,本人於將近半年前在一家補習班應徵夜課輔老師,當了一個多月都沒有聽到資方說要簽有關任何合約的事情,直到前幾個月才臨時當場由資方拿出一張合約書,以半威迫的口氣說:簽!簽完給我,當下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也提出問題說是否一定要簽兩年,對方以強硬的口吻說:對,就是這樣!,當下也就驚慌的簽了這份合約,現在因為校內課業跟不太上,加上一個月薪資完全不能夠支付現在一個月的最低生活支出,因此有了想要離職的內容,也按照合約規定要於一個月前提出離職要求,現在資方覺得找新老師很麻煩,要求我不能夠離職,一切按到合約走,如果硬要離職那就等著收存證信函,關於此情況,想試問若是走上了法律途徑,那麼對於勞方的優劣勢為何呢?勝算是否有一定程度呢?

合約內容如下:

自民國102年8月至104年8月止,乙方(勞方)於契約期間內不得離職,乙方倘有特殊原因須離職,應於一個月前提前告知甲方(資方),未提前告知或倉促離開者,造成甲方有所損失,乙方需給付甲方違約金五萬元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合約顯然對您不利,且亦有違法之虞,可將該份合約送往縣市政府勞工局及行政院勞委會申訴。即使您離職,公司依該合約亦有困難向您請求違約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7 18: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久任約款的部份,並非全部無效,法院會審酌您的離職原因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因為契約不能拘束法定離職原因),又倘若只是任意離職,造成違約,則似僅為違約金是否過高的問題。

CHAD 102-12-15 14:33

題目 某集團旗下某公司經紀合約書之內容

條款 三.保證金退還方式自甲方交付保證金之日算起,均分三十六期,壹期為壹個月, 加總乙方廣告宣傳補助費用。於每個月16日扣除匯費後(如乙方之指定銀行則免扣除), 匯款至甲方指定之帳戶。

 六.乙方如壹期未支付視同解約,乙方需於30日內將保證金餘額全數還款予甲方。

問題1.  乙方傳送簡訊要求更改合約內容(先部分付款餘款延期),但甲方未回應造成違約,此違約是否成立?

問題1.1 "否" 若違約不成立,但曾經在收到訊息後嘗試聯絡甲方都無法連絡,此違約是否成立?

問題1.2 "是" 若違約成立,甲方是否需要主動提醒乙方遵守合約內容所說違約所需之退款?

問題1.2.1 "要" 若無法找到負責人,簽寫存證信函是要寄給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合約有蓋私蓋章的人)?
地址要寄合約公司地址(合約所寫地址)或財團地址?
題2. 若甲方於解約30日內未收到餘款該如何處理?

問題3. 若甲方不依照合約條款(六)解約該如何處理?

補充
乙方有傳簡訊說先付款廣告宣傳補費用(利息) 確實有付款,
但保證金(本金)沒有
簡訊意思 將原本一期1個月本金+利息 改為1期3個月前2個月先付利息第3個月再付利息+3個月本金

沈恆 (沈律師) 102-12-16 03:32

您好!乙方想修改合約,若合約內沒有甲方要如何配合之約定,則甲方可以直接拒絕修改。在甲方未同意修改下,乙方若未依原合約履行,當屬違約違約後甲方可以依合約違約的處理方式,發函催告乙方於30日內還款,逾期可以透過法院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合約須雙方意思表示合致,方為達成或修正。或單方表示修正,對方不為同意,則合約條款似未達成修正,仍依按原契約履行之,若認一方違反原契約,即構成違約。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呼嚕嚕 102-12-14 23:31

甲乙丙三方各自擁有一棟不點交法拍屋的1/3持份

其中乙丙部分 也就是2/3被法拍,因此甲用優先購買權買下不點交的法拍屋2/3

乙(原持有1/3)與家人等多數人一直不離法拍屋,

法院有通知乙也領了被法拍1/3的錢,甲也通知好幾次搬家通知(存證信函)等

乙方等多人皆不理會 (有證據顯示他們有收到信)後來甚至連信都不收

原一樓有出租但因為乙等人原因不租了

之後乙等人私下更換門鎖使甲連一樓皆無法進入也無法再承租給他人

目前提告了民刑事,但是之前聽警察以及其他律師有說過應該是屬竊占,強制罪,毀損罪等

但最近搜尋才發現非常有名的劉媽媽案件不算竊占好像原因是因為不點交的法拍

1.那到底以上這種情況屬於竊占以及強制罪嗎?

2.若只有一個人承認換鎖,其他人都是從他那裏拿到的鑰匙那樣只有承認的人

   有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由於對方仍有三分之一的持分,且先前已居住在該處,所以要構成竊占或強制罪均有困難,但至於對方提告誣告罪,基本上也不容易成立.

二.由於出租客對方房屋空間仍有使用權,故出租客同意下進入,尚難成立侵入住宅罪.

三.本件由於是共有關係,所以類此問題均會不斷的上演,解決之道,或許應向法院申請裁判分割,並可請求法院變價拍賣,再由您們取得該3分之一的所有權,才屬解決之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共有物之使用管理,您可依民法訂立分管契約為之,若無法訂立分管契約亦無法協議,可依民法規定隨時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以解決共有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elp 102-12-16 03:0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由於對方仍有三分之一的持分,且先前已居住 ... (恕刪)

 律師您好:您可能有些許部分看錯了

 1.乙方的1/3已經被法拍了,乙方經法院通知也領了還債完去領剩下來的錢甲方(原來就有1/3)已買下被買拍乙&丙兩人各1/3所以是2/3了!!! 所以甲方買得法拍屋已經取得整棟房子所有權了 但是乙方還不搬走等等.

 

 

 提刑事訴訟雖然可以作為手段,但要成罪不容易,解決方式就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搬遷及不當得利

help 102-12-16 21:09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刑事訴訟雖然可以作為手段,但要成罪不容易,解決方式就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搬遷及不當 ... (恕刪)

  謝謝張律師^^  因為我方也已經有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搬遷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只是上法庭法官卻說只能請求 租金 或是甚至要求我們不要計較 既然都已經要人家搬了......

  說我們要要求的金額太多

  可是問題是房屋稅,地價稅,房屋火災保險等等以及每個月與銀行借錢買法拍屋的錢利息等都是所

  有權人在繳卻不得請求 且我方還因為乙方霸佔等造成原租客提前解約 之後更換門鎖又害我們連

  店面都不能出租 所有權人每個月繳房貸卻不得而入房子 

  霸占房屋的人卻過得很爽 實在很不公平 重點是對方根本無悔意

 

 

TOM 102-12-13 07:44

我約三年前,被一個親戚,  當著自家大門, 甩巴掌

 追溯期應該過了

 我打算寫存證信函 , 告訴他這種行為,再發生 ,我一定當場提告

要怎樣寫?  比較恰當!

免得變成我再恐嚇她>?<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簡單敘述三年前遭對方當親戚面煽巴掌,請對方不得再有類似行為,否則將依法訴追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寫存證信函似無意義,還不如準備蒐證,以利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秘密 102-12-11 14:02
律師您好: 我們是冷氣行的店家,在今年年初有員工林X賢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無故擅自離職。在職期間陸續跟我們預支薪資,其中包括買機車,繳家暴罰款及批貨購買螢光棒販賣等等。最後尚欠款78000元。期間始終避不見面,甚至不接電話。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往住處要求對方簽署本票共八張,雙證件影本附簽名及借據乙張。已還兩萬,但對方未取回部分本票,由於有跟我們安裝中古窗型冷氣乙台,故是否可將先前歸還的金額折抵該筆冷氣費用呢?之後一再刻意拖延,至今未再有還錢的動作。 另外,在離職後,還陸續假借我們店家的名義對外接生意及販賣中古電視詐騙對方的訂金。有受害者找上門來告知情事,林X賢為取信他人,皆對外宣稱他是我們的員工,造成我們極大困擾。 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處理?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比較恰當,懇請幫忙費心,斟酌書寫內容,才能保護我們自己並取回該有權益,謝謝! 懇請律師提點書寫存證信函的重點~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寫存證信函,該員工也不一定會還錢。可先到地檢署告發他可能涉嫌詐欺偽造文書事由(欺騙其他店家仍為您公司之員工)。再對其申請支付命令及做本票裁定,方能確保其還錢。否則寫存證信函又如何?頂多只有告知他這件事情的效力而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秘密 102-12-11 13:56
律師您好: 我們是冷氣行的店家,在今年年初有員工林X賢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無故擅自離職。在職期間陸續跟我們預支薪資,其中包括買機車,繳家暴罰款及批貨購買螢光棒販賣等等。最後尚欠款78000元。期間始終避不見面,甚至不接電話。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往住處要求對方簽署本票共八張,雙證件影本附簽名及借據乙張。已還兩萬,但對方未取回部分本票,由於有跟我們安裝中古窗型冷氣乙台,故是否可將先前歸還的金額折抵該筆冷氣費用呢?之後一再刻意拖延,至今未再有還錢的動作。 另外,在離職後,還陸續假借我們店家的名義對外接生意及販賣中古電視詐騙對方的訂金。有受害者找上門來告知情事,林X賢為取信他人,皆對外宣稱他是我們的員工,造成我們極大困擾。 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處理?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比較恰當,懇請幫忙費心,斟酌書寫內容,才能保護我們自己並取回該有權益,謝謝! 我需要曹律師提點一下存證信函的書寫重點....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1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簡單敘述請對方函到幾日內清償款項(金額總數、借款or票款or安裝費用)。

2、並請對方不要冒用名義,並且與受害廠商達成和解,否則依法訴追相關責任

即可。倘若還有疑問,歡迎來信,以求周詳,謝謝。

秘密 102-12-11 00:48

律師您好:

 

                           我們是冷氣行的店家,在今年年初有員工林X賢在未                        告知的情況下無故擅自離職。在職期間陸續跟我們預支薪                      資,其中包括買機車,繳家暴罰款及批貨購買螢光棒販賣                      等等。最後尚欠款78000元。期間始終避不見面,甚至不接                    電話。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往住處要求對方簽署本票共                      八張,雙證件影本附簽名及借據乙張。已還兩萬,但對方                      未取回部分本票,由於有跟我們安裝中古窗型冷氣乙台,                      故是否可將先前歸還的金額折抵該筆冷氣費用呢?之後一再                      刻意拖延,至今未再有還錢的動作。

 

                            另外,在離職後,還陸續假借我們店家的名義對外接                      生意及販賣中古電視詐騙對方的訂金。有受害者找上門來                      告知情事,林X賢為取信他人,皆對外宣稱他是我們的員                      工,造成我們極大困擾。

                            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處理?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比較恰當,懇請幫忙費心,斟酌書寫內容,才能保護我們自己並取回該有權益,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1 0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離職員工冒用名義簽約並取走定金,涉嫌違犯詐欺罪,您可以依法告發。

2、針對對方積欠款項可以核發存證信函後,聲請支付命令

3、本文並建議您,可以發函通告合作廠商該員再冒用名義請直接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冒用名義之行為可能涉嫌刑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至於相關款項,您可對其發支付命令,若其未對該支付命令表示異議,待該支付命令確定後,您即取得執行名義;若其對該支付命令表示異議,即進入訴訟程序。依民法第474條規定: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是此,借貸契約為一要物契約,您必須有相關之匯款紀錄或交付金錢之對方簽收收據,以利證明您確實有交付相關款項,方得請求返還。再就本票部份,您亦可以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請本票裁定,進而強制執行。或依票據法第124條規定準用第29條規定,請求其付本票之付款責任。亦可同時對其聲請假扣押,已保全債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秘密 102-12-11 14:06

 已有取得本票借據還有親手簽名的雙證件影本~

但對方本票的字跡故意書寫潦草~

請問支付命令一樣可以申請嗎?

呱呱 102-12-10 14:43

11/26被業務推銷購買童書簽下了分期的訂單但要繳頭款1800我只付了500元,在三天後已經口頭取消了,
之後業者稱無法取消改一半,之後又被打動了就變一半 ,然後當下驚覺能買東西能退還沒拿到書籍,他們聲稱說訂書11/27隔日就來了不能退書籍,東西在他們公司,我叫他們取消他們一直慫恿我買之後說隔日要打來連絡我結果沒來電,事隔好幾日後打來說七日不能退了,現在已經超過七日大概10幾日 但我東西還沒拿到,那寄存證信函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5: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是以郵購(包含網購)或訪問買賣方式訂約,則您於「收受貨品」後7日內可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且對方不得向您收取任何費用倘若對方惡意欺騙您不得退貨,且拒絕退款,則有違誠信原則,您似仍可主張解約

2、倘若您收受貨物還未逾越7日的話,本文建議您將貨品退回,或是書面告知解約,倘若已經逾越7日,則可透過消保官申訴救濟權利。

黃先生 102-12-10 11:06

我朋友之前欠我錢,後來本來約定好去年六月要還,結果他說他在當兵手頭緊,我就給他寬限一點時間,可是最近我跟他催,他電話不接,簡訊不回,FB也不回,我十一月中有寄存證信函,可是還沒收到回執聯。我現在打算去申請支付命令,可是我只有匯款證明跟簡訊說他最後還差我兩萬,然後我有對方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缺了最重要的地址,這樣支付命令可以通過嗎?對方住桃園縣桃園市,那我一定要去桃園的法院嗎?還是中壢院區也可以?支付命令被異議,調解或上法院我有機會勝訴嗎?

您好,如果沒有地址,建議你直接提告,可以用簡易程序也會比較快,而且有證據就不會輸.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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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2-12-10 13:1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沒有地址,建議你直接提告,可以用簡易程序也會比較快,而且有證據就不會輸.

那我用支付命令,法院會給我單子同意我去對方戶政事務所查嗎?因為我真的很不想看到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住址,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對方住哪個縣市?或是住哪裡附近?有個冒險的辦法,您可先假設對方地址,看是要寫廟裡面或是您認識的跟對方住同縣市的朋友或親戚家地址,等到法院寄送支付命令的時候,勢必是被退回來的,此時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調閱對方的戶籍謄本(個人的),這樣您就可以知道那個對方戶籍地址在哪裡了。惟,若您也沒有對方的身份證字號,那這樣在聲請支付命令的時候可能不會通過,就算通過,沒有身份證字號,戶政事務所也不知道該怎麼去調閱他的戶謄給您。建議您還是直接提告,會比較快。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先生 102-12-11 21: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有對方身分證字號,也知道對方住什麼路,只是不知道正確門牌。如果我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可以當場向他們申請去戶政事務所查對方地址嗎?如果不行我要先選擇不要填地址,等退件嗎?

 

黃先生 102-12-09 18:20

我朋友之前欠我錢,後來本來約定好去年六月要還,結果他說他手頭緊,我就給他寬限一點時間,可是最近我跟他催,他電話不接,簡訊不回,FB也不回,我十一月中有寄存證信函,可是還沒收到回執聯。我現在打算去申請支付命令,可是我只有匯款證明跟簡訊說他最後還差我兩萬,然後我有對方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缺了最重要的地址,這樣支付命令可以通過嗎?

對方住桃園縣桃園市,那我一定要去桃園的法院嗎?還是中壢院區也可以?

支付命令被異議,調解或上法院我有機會勝訴嗎?

102-12-07 14:35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紅燈機車(學生騎)..
對方有受傷,我家的車子保險桿整個壞掉!已私下和解..有簽和解書,對方願意陪我家15000元以分期付款方式,有註明每日七日匯款..今天12/7日尚未收到,很擔心對方不履行和解書內容..(當天有報案)

請問:

1.萬一對方未依和解書內容不付賠償金或付到一半不付賠償金了,該如何處理? 

2.因對方有受傷,萬一反告我方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3.要如何追討賠償金?是先以簡訊告知,還是直接寄存證信函?要在幾號寄比恰當?追討內容該如何寫?

麻煩專業律師回覆   感恩

回覆 羽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闖 ... (恕刪)

1.如果你們只是私下協議  那該和解書應該是沒有執行力  對方不依約履行  你還是需要透過訴訟請求  將來才能強制執行   2.如果在告訴期限內  對方確實可能再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對方不履行  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應依約履行  之後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或是主張應履行和解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依和解書給付賠款,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約給付相關款項。對方可提告過失傷害,但也要符合過失傷害罪之構成要件,本件若您父親無過失,則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3 20:16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家父所開計程車是在綠燈行駛並無違規,對方騎摩托車闖黃燈紅燈撞到加父計程車,對方有受傷,很怕對方反告傷害罪,請問律師

1.如果對方反告傷害罪,該如何處理?傷害罪是半年內提告嗎?半年過後是不是不能提告了!?((行車紀錄器剛好壞了,沒拍到畫面..當時有報案
2.對方本來同意賠償車子損壞費用,答應每個月初還五千元分三期清償,但因經濟拮据依照自己的能力慢慢還,這樣子和解書是不是要重寫一張?和解地點是要再車商那嗎?(第一章在車傷那寫的)
3.12月初開始採取簡訊提醒賄款,請問對方匯款到一半未繼續還款,或直接不賠償,若先寄存証信函,”要再多久提醒民事訴訟”?

好像是兩次調解不成,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家父家母本身罹患癌症,家中經濟拮据,很怕不但拿不到賠償金,反而被反告傷害罪,煩請律師詳細回答,感恩,謝謝您。

TRUDA 102-12-05 16:13

律師好:
我於11月委託代標公司,向日本奇摩代標商品,因為代標公司有作活動說,
第二件開始免收服務費200元,但是得標後,代標公司又說要先付款服務費,
等商品回台灣,會再退款手續費給我!我因為當初想說免收服務費,
所以委託代標4樣商品,並沒有把600元的服務費算進去,
導致錢不夠!無法付款給代標公司,那天接到代標公司的電話
請我趕快去匯款,不然日本賣家就要以棄標論,我想說先去借借錢給代標公司好了!
可是在接到電話後的一個多小時,我收到代標公司的簡訊說,賣家已經以棄標論了!
不過,我卻在今天中午接到代標公司的存證信函,請我賠償一千多元,
否則將對我提出刑事民事告訴!(代標公司根本還沒有匯款給日本賣家)
賠償項目為【得標價的10%+350日幣當地匯款的手續費】X當時匯率 + 服務費 + 日本Yahoo拍
賣刊登費 + 其他附加廣告的宣傳費用 + 賣家所付出的時間成本及損失 
-------------------------------------------------------------------
請問我該賠償嗎?可是我明明什麼東西收沒有拿到啊!
而且,我是收到簡訊才沒有去匯款的!
我目前還有四千多元的紅利在代標公司那邊,
但是,代標公司不願意讓我用紅利支付,堅持要我用現金支付!
如果付款一千多元也拿不到商品!
請問要回覆存證信函嗎?另外,我之前購買的商品還有一樣再代標公司那邊,
他現在不願意還我!他說請我先賠償完,他才願意將東西給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5 17: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代標公司就服務費的部份,表示第二件開始免服務費,而又未事先明確告知仍須先繳納,之後再退還,則並不能拘束消費者,亦不得向您作任何求償,建議您先行就此部分蒐證,如拍攝網頁照片,並得向消保官申訴。

2、倘若代標公司確實已經明確告知,則您沒有依約給付款項,致令代標公司違約(代標公司跟賣家間),則您確實需要付賠償責任,此部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判斷?(是指您跟代標公司之約定):

(1)倘若約經約定,則依約定,再看看是否有顯失公平的問題。

(2)倘若沒有約定,則只能依法請求,可能包含代標公司因此需付合理的違約金(代標公司跟賣方的)且代標公司仍然可以向您請求報酬,至於刊登費、宣傳費、賣家時間成本損失,恐於法無據。

(3)且,您另外請求代標公司代購之其他商品,倘若雙方沒有約定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則代標公司亦不得以此為由拒絕給付,否則就是違約

又,此類消費糾紛,尚難認定有觸犯刑法之虞,無需過於擔憂。

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Lori 102-12-03 17:20

如題~

房客8月承租到現在,只有支付8月和9月的一部份租金押金也沒有履約給付

已經在11/16寄出存證信函了!房客仍是以藉口一再拖延至今尚未給付房租

電話錄音簡訊多次溝通都沒有效果......

若要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該如何處理? 費用大概是如何計算? 時間大概會多久?

PS因為目前我懷孕,沒辦法跟他耗太久,深怕耗到明年狀況只會更嚴重

 

 要先訴訟勝訴確定後,才能強制執行,這種案子不會很久,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客已欠租達二個月,您可以先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其限期搬離,若佔著不走,則要訴請法院遷讓房屋,至於租金部分,可以先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金部分,可以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具有執行名義,可聲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規定參照),若對方異議,則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參照)。關於租約部分,依民法第254條規定,應先發函定期限催告,若於期限屆至仍未付款,再發函催告解除契約。再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違約之損害賠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債各有規定的是不是應該在適用債總條文前先檢討一下有沒有特別規定之適用會比較好,有關承租人給付遲延部分民法第440條已有規定,逕予略而不用而去適用民法第254條、第258條解除契約,如此作法是否洽當,容有討論空間。
再者,契約之解除與契約之終止二者並不相同,概念上繼續性契約一般見解應該以終止契約來處理,否則租賃契約因解除而使契約之效力溯及的消滅,則衍生出來的法律關係恐怕更趨複雜,已有契約存在的情況,若動輒就必須回歸以不當得利來處理,恐怕更非請求權基礎理論下的合理思維。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grace 102-12-02 20:27

你好:

看了好幾篇,有關於取貨付款不取貨的問題,

完全無法得到想要的解答

我們知道提告是不敷成本的,但是否有什麼條款可以讓客戶知道我們是有權提告的,

且我們賣方是會勝訴的,不是"聽說"提告勝方是不需要支付訴頌費用的嗎?

甚至於我們是否可以去報警讓買家有什麼害怕的來正視這個問題會害怕盡而來賠償我們,

或是說賠償可能是多餘的,但是想荷止這個歪風到是心想的,

就是有太多賣家覺得麻煩都自認倒楣,才會造成很多買家都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沒信用,

台灣人以前是一個講信用的國家,現在因為太多不懂事得小孩,

難不成國家和賣方就完全拿他沒則,讓台灣人繼續生病嗎?

現在已經進入到物流的時代了,

雖然損失的費用不高,但是要是有百筆千筆呢??

消費者有消保保護,那我們賣方呢?

只能自保或是摸鼻子了事嗎?

假如預到有些人可能不是故意的,你還可能想說算了,

但是就遇到有人故意的,你又拿他沒則,

以下是其他的賣家分享出來的訊息,不知道是此方式是否正確,是否可用,煩請解惑,感恩,

(轉貼)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7603572

1.棄標申訴。

2.把交易資料、明細、悄悄話、買家資料等列印出來。

3.接著帶著文件資料到【你家附近】警察局報案,對買家提出: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4.警察受理後,會連絡買家過來警局製作筆錄,你家如果是在台南,他住台北,那就很好笑了,光過來車資都不只5-60元了。

5.基於此法屬告訴乃論,真不想跑法院的話只要掛號郵寄《撤回告訴狀》即可(法院都有範例能下載)。

P.S.不用存證信函,有買家電話及露天交易資料就行,警察會查出來的。
如果警察不受理,記得請教一下那位警察,政風室電話是幾號。

●●●如全部賣家都能不怕麻煩跑一趟警局,花一點時間做個筆錄,使之能成正常風俗,相信能嚇阻不少心存僥倖之買家●●●
======================================================================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537

假訂貨惡整店家 女緩起訴 

馮女因任職家具行的好友被開除,她為幫好友出氣,竟用化名向家具行訂購數萬元的床具組,等貨物送達再以查無此人拒收,家具行發現真相不甘損失四千元運費,拒收馮女賠償金堅持提告。馮女坦承惡作劇,地檢署認為馮女舉止不可取,但已深表悔悟,依間接毀損罪嫌將她緩起訴,但須捐款四千元。

法律評析 
馮女涉以詐術造成家具行不必要的運費損失,觸犯《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過去故意用假名大量訂購飲料、披薩或便當惡整店家的案例,也適用同樣的處罰。本件馮女施用詐術使店家以為真有人訂購家具,因而損失運費,且馮女是為了替朋友出氣,所以主觀上原本就是想讓店家有所損失,故已觸犯詐術損害財產罪。檢方應是認為惡整店家的風氣不可長,許多民眾以為這類惡作劇頂多賠錢了事,但事實上仍可能觸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相關法條

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消費糾紛的部份,由於消保法著重保護消費者之立法意旨,確實可能造成部分惡意消費者有不當交易行為,本文甚感遺憾。

2、又有關刑法第355條規定,本文認為,縱令惡意訂購,要符合該條,亦有困難,因此本文不建議您動輒以此提起告訴,以免日後發生召相對人提起誣告罪問題。

3、就您所述的狀況,以目前法規上無法完善的情況下,僅能尋求其他方案解決,如建議網站建立棄標記錄警示制度或是提高成本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故在損害之意圖,極難舉證成功,又詐術之構成,又是另一層舉證困難,況且,目前對郵購有鑑賞期之相關規定,要構成意圖且詐欺,有相單之難度。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race 102-12-03 17:0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 ... (恕刪)

客戶在平台上下訂單後,又不去領貨,(銷售平台上,可證明有採買的動作,是不是故意雖然很難判定,但是已電話通告未領回會被退回的訊息,這要又不領無法證明是故意的嗎?)賣家除損失備貨時間還要損失寄出的運費,將來退回的商品還要另外支付退回的運費,

那種狀況和一般客戶跟你下訂又無故取消訂單是一樣的,客戶連貨都沒收,那來的7天鑑賞期?有些客戶電話中就是不想領,你能耐我何的態度,

要是法律對這種人都無法管速,難怪台灣有很多中小企營都要離家出走了

102-12-02 16:38

您好,我很需要您幫幫我 我現在有一個民事訴訟的案子,很希望您能幫我解決 是這樣的, 在兩三年前,我去了柏克萊文事業(中山)那邊 想要學英文,於是就去上了一兩次課, 但後來因為交通不便(我後來回大學上課) 加上不是我想要的教學方式, 所以想要和他們解約停止給付, 但他們卻說不可以,要逼我繳完, 我想說不要理他, 但過了半年他們就說要告我, 那時候詢問學校的法律老師,他跟我說先寄存證信函, 我也有寄,聲明自己要停止合約並不繳付, 但沒想到已經過了很久到了現在, 士林地方法院突然寄了一張支付命令給我, 我覺得很難過又很慌張, 我不知道為什麼還沒結束, 四萬多塊對我來說很多很重要, 請您幫幫我,告訴我該怎麼做

我真的很著急,希望您能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支付命令一定要先向法院聲明異議,否則確定後,對方即取得執行名義,得對您聲請強制執行。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什麼時侯收到支付命令? 20天內要異議,避免之後被強制執行,這很重要,逾期就沒救了,再來電討論

102-12-02 16: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什麼時侯收到支付命令? 20天內要異議,避免之後被強制執行,這很重要,逾期就沒救了,再來電討論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是今天收到的,我這兩天就會去申請異議,

很感謝您回覆我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一定要繳納餘款嗎?

我真的很不想繳,我後來根本就沒去上過課,

覺得很氣很難過,很希望你們幫幫我

今天警察跟我說,如果民事刑事就會留案底

我整個很無力又生氣,

剛剛詢問別的法律諮詢,也說一定要繳納

不然也只能和廠商協商

但我根本就不想再去見到他們,

我只想要趕快解決這件事情

拜託您,希望您幫幫我

這只是民事案件,不會有刑事的問題,我要看到合約,才能找出對你有利的防禦方式,讓你的損害降到最低,可先傳合約給我看

102-12-02 17:0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只是民事案件,不會有刑事的問題,我要看到合約,才能找出對你有利的防禦方式,讓你的損害降到最低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這邊已經沒有合約了,

因為已經是大概快兩三年前的事情了

(那時候以為寄存證信函後就好了)

這樣的話我該怎麼辦

那就有點棘手

102-12-02 18:0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就有點棘手

 

 

那後續我該麼辦呢?

拜託您幫幫我

好好 103-08-19 22:00

您好

我現在也遇到相同的狀況,想要取消分期

想請問後續的問題有解決了嘛!?

我一直聯絡不上補習班那邊(公司電話和老師手機都沒人接,老師手機最後還關機!!)

想說親自到補習班一趟,也向他們要一份合約的影本(不曉得對事件處理會不會比較有利!?)

103-08-20 09:11
回覆 好好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現在也遇到相同的狀況,想要取消分期

想請問後續的問題有 ... (恕刪)

您好 : )

方便留一下mail嗎?

這樣我好把後續的情形跟你說,

或許可以幫助到你。(或者你可以處理得更好)

 

好好 103-08-2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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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好好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mail:fish_810120@yahoo.com.tw

麻煩您了!!!!最近真的好困擾這件事 :'(

謝謝您

好好 103-08-26 19:48
回覆 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好好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您好,是不是電子信箱有問題><!!!!yahoo還沒收到><!!

gmail會不會比較不會漏信呢:smilexun666@gmail.com.tw

謝謝您!!!

小歐 103-08-29 16:37

版主您好  我也有相關問題

但 我目前正在走法律途經中

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簽下了這種契約,甚至也被拿去融資貸款(對方都沒說明)

因此目前正準備提出"詐欺"訴訟,手中相關事證正在處理中

也懇請被害的版主 能跟我聯繫 ,取得更寶貴的證據背書

keigo14520@gmail.com 是我的聯絡信箱

勞煩請有受害的人,可以E-mail給我,留下聯絡方式,我這裡會跟您聯繫

跟大家一起拿回我們應有的權益,以及蒙受的損失

miss鄭 103-09-02 14:16

你好  我也想問一下你後續是怎麼處理的~~謝謝!

vvlulu 103-10-17 16:43

我也是幾個月前買的,我去參加幾次活動就沒去了想要退,

我把(1)合約(2) 發票拿給我爸的律師朋友看他說的答案是:

(1)合約抬頭就已經載明為圖書買賣契約書了。

(2)訂購產品也是載明為書

(3)且合約內容更寫明:本公司非補習班合約為購買圖書費用不含活動及其它相關費用,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期款仍需按時繳納。

我還被他們大人‘’削了一頓‘’所以我們年輕人以後簽約要想清楚再簽名啊!

我只好乖乖交錢了

銘鴻 103-10-21 13:54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給各位大大~

我買了三個月後要退,

之前去新北市政府申訴,他們公司有給我優惠價,

大約85折吧!我沒同意,

最後告到法院,悲哀啊!

判決書下來。我最後是沒有任何優惠還被告違約加了不少錢。

真是得不償失呀~~

銘鴻 103-10-23 13:51

所以呀~~各位大大:

到法院全部是要證據的啦!白紙黑字最重要。

算算手上有什麼籌碼,不然;

打一場官司曠日費時,還會消耗許多精力的。

最後還是得乖乖付費~

所以勸大家做任何決定前,都要仔細想清楚,

畢竟都成年人了~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囉!

小玥 103-12-20 16:18

希望有這件事情的受害者,但是要半年內或三個月內的

可以使用信箱與我聯絡gtohto2002@gmail.com

這間公司的做法令人難以認同

 

看來有打手出現了啊,說誰大家心知肚明

文章寫的就是叫人省點力氣 不要投訴了

帳號查看,每篇都回一模一樣的,看了就有問題

寫那種文章就想勸退受害者 真是惡劣

ANY 104-01-21 21:42

版主您好  我也有遭遇相關問題

想請問版主是如何解決,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後來因為搬去桃園要停止時才知道課程是送的,可是書居然要六萬塊,實在很不合理。目前已繳6個月,希望版主分享經驗 ,救救我。

x78301@gmail.com 是我的信箱。

我並不是要要回之前的金額,但只想停止繳納分期付款設停損點,煩請有能力的人救救我。

104-04-23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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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恕刪)

 

 

版主您好,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當初雖然認為是自己考慮不周所致,所仔到目前為止已經付了13期的錢了

但是一個月1540的錢,對於身為學生的我而言,負擔仍然過重

不求拿回之前繳付的錢,只希望能終止合約,不載繳納剩下的餘款

希望版主能提供當時的處理方法,萬分謝謝您

以下為我的信箱
fandy52020025202002@gmail.com 

IVLA 102-12-02 15:24
你好 大約3月左右,我借朋友錢也有簽借據,但最後還款期限過了 追討不回來,打算直接寄存證信函,但我只有他的身分證字號、電話、姓名 想請問有辦法查出他的戶籍地嗎? 如果存證信函寄完,他還是不理會呢?
鍾孟杰 (abcdef0715) 102-12-02 15:45
回覆 IVLA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大約3月左右,我借朋友 ... (恕刪)

您好:

1. 請攜帶本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債務人之戶籍謄本,另申請時一併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在您的案中也就是借款證明)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2. 如發存證信函後仍未回應,則可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較為簡速。

IVLA 102-12-02 16:27
回覆 abcdef0715 的發言內容:
回覆 IVL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想請問那我可以多告他詐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33

 您好,關於詐欺之規定,必須對方施用詐術,您陷於錯誤,受有財產上損害,損害與原因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是否均符合構成要件,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擬定策略與方針。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只是單純借錢沒還,是沒有詐欺的問題,借錢的理由要被認為構成詐術,通常也不容易

民事訴訟追討,併同假扣押,才是正途

IVLA 102-12-02 14:38

您好
當初和房東簽約的時候押金也給了,之後房東表示房子應該會轉賣

但後續他還有在跟我收房租,所以我也不清楚他到底轉賣了沒,但在近期租約快到了

要找房東退還押金時,有另一位先生打給我自稱是新屋主,問我們要不要續租之類的

我已經表示不在續租希望他退我押金就好,他卻表示我的約是跟舊屋主簽的,押金也不是給他

押金當然也找舊屋主拿,後來發現新屋主實為民間借貸,因舊屋主抵押關係才獲得

並非正常買賣關西,目前是兩邊都在踢皮球,我也不清楚現在是怎樣

想詢問一下現在該怎麼辦,因為有打算寄存證信函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

如不清楚新舊房東之間押租金當初是如何處理的,我們都是建議兩邊都發存證信函表示追討,是最萬無一失,如果真要訴訟再來決定告誰,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押租金屬於要物契約,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您僅能向原屋主請求返還押租金,不能向新屋主主張之,建議您發函催告原屋主返還押租金,為確保您的權益,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詳談。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舊房東已經將押租金交給新房東,你只能跟新房東要,不能跟舊房東,新舊房東推託是很常見的,不要聽信,所以在無法查明他們之間如何處理押租金情況下,同時發函才是正確保險的作法

IVLA 102-12-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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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舊房東已經將押租金交付給新房東,只能跟新房東要,不是跟舊房東,所以在不清楚他們案件如何處理押 ... (恕刪)

因為現在去問,舊房東表示已全部交給房仲處理

問題他現在也找不到房仲,所以還是一樣先寄存證信函嗎?

先發函,要寫清楚追討意思和依據,可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就房東表示交與房仲,您仍應先對舊房東發函請求返還租金及定相關期限,若期限內仍未交付,再發函解約,以符合合法之解約條件,以利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租約到期後,房東就有返還押租金的義務,沒有什麼解約的問題,也不需要,房東拖延返還,可請求遲利息,也沒有什麼違約的問題

Sakoe 102-12-02 13:58

大家好,

小妹的姐姐是學生套房的管理者(所有人也是家人),之前房客習慣性欠租,每個月多次都要多次催繳,還曾拿房租去環島旅行。今年某月就一直催繳,但房客故意換手機不告知號碼,房間24HR燈光全開,多次早晚敲門都沒人回應;電聯租約上的緊急聯絡人(房客姐姐&父母),他們卻說:"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不要找我們!",隨即拒接任何房東電話。(詳情已有PO過)

結果姐姐一時腦熱跑去開他房門,確認有還沒搬走且沒人出事(隔壁有發生過房客自殺意外),就馬上關門,過程不超過30秒。後來為了催繳房租有貼過非正式的存證信函(後有補上正式)。但是過幾天才發現原來房客24hr開燈就是在裡面設製微型錄影機,把姊姊探頭確認的畫面錄下,併案告了侵入住宅、侵犯個資、洩漏個資公然毀謗等。(目前房客已於當月搬走)

 

前幾天收到檢察署的信函,表示除了侵入住宅已外都不起訴處分,但侵入住宅被提起公訴。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 所以收到侵入住宅的起訴書之後,現在是要等待法院寄開庭通知書嗎?

2. 之前聽人說過,在開庭前如果有想要陳報給法官知道的,可以先寫"申訴書"還是"申訴狀"來表達自己意見,請問那個叫甚麼名字?(讓我可以上網搜尋一下範例)

3. 請問大概該往哪方向答辯,才比較可以有無罪的機率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寫給法院的有刑事陳報狀或準備狀,均可。由於個案情形不同,範例不一定完全符合您的需求,建議方向可從阻卻違法事由著手。歡迎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避免方向錯誤。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目前就是等法院的開庭通知,狀子名稱不是重點,重點在辯護方向,依你所述,有無罪辯護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阿豪 102-11-30 19:52

 你好~我爸在民國68年在農地上有建三合院~土地持分有好幾十人~而三合院的佔地面積大概50平~而我爸的土地持分大概只有33平~如今有其中一個共有人寄存證信函說要求拆屋還地~要把50平全部拆掉~理由好像是沒經過共有人同意而蓋房子土地上~如果不拆就要訴諸法院請求拆屋還地~據我所知他是兩個月前才買的土地持分~我想請問
   1~他有權利這樣要求嗎~如果上法院請求拆屋還地會被拆嗎~如果會被拆是拆到剩33平還是50平要全拆呢
   2~他購買土地沒通知共有人~據我所知共有人不是有優先承買權嗎~照他這種情形我可以說他的買賣有瑕疵~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

設定地上權嗎?租約?還是有口頭上的使用借貸?如有,就有整個土地使用權利,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出賣時,其他共有人的優先承買,照規定是要通知其他共有人,沒通知的話,如有損失,就可請求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阿豪 102-11-30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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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地上權嗎?租約?還是有口頭上的使用借貸?如有,就有整個土地使用權利,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出 ... (恕刪)

 房子沒有保存登記~因為是68年建的~當初也沒有共有人書面同意建屋~因為共有人太多了~早期資訊不發達也沒這方面的知識~只是當初所有共有人都沒意見~只有在繳房屋稅~目前是我爸租給別人在使用~因這幾天收到其中一個共有人主張拆屋還地~所以才想請問其共有人有權利主張拆屋還地

這樣就比較棘手,當然進入法院的話,還是有抗辯的方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重點在於您們是否屬有權占有,若是無權占有的話,共有人是有權利可以訴請拆屋還地給所有共有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試試看主張該農舍對該土地時效取得地上權。或有其他之權利,如使用借貸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wlaw 102-11-29 07:53

您好

合約是一年, 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沒給房東房客已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已違約房東有寫存證信函房客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 且房屋不敢再出租給別人, 房東欲向法院遞民事起訴狀, 請求歸還鑰匙及支付租金, 不知法院何時會判決, 不知房客何時會還鑰匙, 因此不知如何處理租金到期部分及租金未到期部分及訴訟標的要含那些?訴訟標的要寫多少?請問

租金到期三個月部分要如何處理?可依據何法條? 租金未到期6個月部分要如何處理?可依據何法條? 可以請求那些賠賞?可依據何法條? 訴訟標的要含那些?訴訟標的要寫多少?

已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限期遷讓及歸還鑰匙,對方不履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限期歸還鑰匙與房屋,而對方逾期不履行時,再另行起訴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40條規定,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依題示情形,已逾三個月租金,您可發函定期限催告租金,若期限內未給付,再發函終止租約。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標的為民法第455條規定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及民法第226條規定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訴訟標的金額依民事訴訟法第77-9條規定租約期限之租約總額計算之。大約為總額之百分之一。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0910638932。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wlaw 102-11-28 18:39

您好

合約是一年, 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沒給房東, 房客已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已違約, 房東有寫存證信函房客, 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 且房屋不敢再出租給別人, 房東欲向法院遞民事起訴狀, 請求歸還鑰匙及支付租金, 不知法院何時會判決, 不知房客何時會還鑰匙, 因此不知如何處理租金到期部分及租金未到期部分及訴訟標的要含那些?訴訟標的要寫多少?請問

租金到期三個月部分要如何處理?可依據何法條? 租金未到期6個月部分要如何處理?可依據何法條? 可以請求那些賠賞?可依據何法條? 訴訟標的要含那些?訴訟標的要寫多少?

已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限期遷讓及歸還鑰匙,對方不履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限期遷讓及歸還鑰匙,待對方不履行時,才能對其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您可先發函催告付款,期限內不為之,再發函解約。以完成合法之催告解約程序。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A 102-11-28 00:59

律師您好

我所購買的預售屋,已繳50萬訂金,其預定開工日為7/31
但因建商跟地主有所糾紛,導致該案至今仍無法開工

建商已經有退10萬元給我
並簽立其餘40萬元於10/30退款的書面資料
(但至今40萬元仍未退還)

我想問的是, 建商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同意解約
但是卻退一部份訂金給我,且約定餘額退還時間
是否可以直接認定,建商已經同意解約
那我現在要提民事訴訟,去向建商要40萬

我還需要先存證信函,催告建商限期開工,否則違約解約嗎?
還是直接把重點放在餘額退款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應先發函給建商,至於您們是否同意解約,則應以您們最大利益為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 102-11-26 20:12

母親約十年前有向兩間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至今未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收入、報稅,這中間不斷有銀行、討債公司來戶籍地址追討、寄存證信函(行政執行類的掛號都沒去領)。
最近要遷徙戶籍地址,請問遷徙戶籍地址後銀行或受銀行委託的討債公司還是能透過戶政事務所、法院或其他相關管道查到母親的新戶籍地址嗎?因為我們沒有同住,打算單獨將我的戶籍從母親這裡遷出到我現居的租屋處,銀行有權調閱我的個資並且向我追討債務嗎?

因母親無力償還債務已不打算處理,法院等信件通知也不予理會,如果母親的戶籍獨自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可以嗎?因為戶政人員告訴我這樣會變成失蹤人口,請問這樣會不會有什麼權利受影響?例如屆時無法申請勞保退休金(有加保過,現無業)或無法就醫(健保依附在我名下每月都有繳費)等等...

就上述情形,母親的戶籍該如何處置,才得以降低在生活上的相關權利受影響?

1.母親如果積欠債務不願清償 這部分最多就是成為呆帳 無法處理 但銀行還是對母親有債權 可依法提告請求及查詢財產以為強制執行 2.母親財產生前不會影響你個人財務狀況 如母親身後 你就依法拋棄繼承即可 3.母親戶籍如在戶政事務所 依法是會被處罰鍰的 4.母親戶籍 債權人雖然無法直接至戶政查詢 但依法起訴後 就可以持法院通知單至戶政查詢 所以銀行還是可以確認現在戶籍在哪

KUKA 102-11-26 02:40

律師您好,我前些日子(11/23)在路上被「愛妮雅化妝品公司」以問卷的方式拉入店裡填寫問卷,但沒想到店員卻開始推銷一大堆昂貴的化妝品跟課程(還稱用完產品之後可以根治臉部問題)而且以半強迫性的感覺推銷產品。

原本還傻傻的聽信讒言,就這樣拿卡給他刷了各兩筆共三萬元。可是後來回家查了之後發現根本就是有一堆受害者,於是我想去刷退(隔天就去)。但是他卻跟我說沒有辦法,他必須要跟公司申請資料(他跟我辯稱資料當天就會送回公司,可是申請資料卻要七到十四天!)這是我的疑慮之,我懷疑他根本是想拖過七天鑑賞期。

因為我有上網查詢過,之前的案例有無數件,說是屬於「訪問買賣」的類別,理應是可以在七天之內無條件退還的。另外他一直跟我說有開封過的產品無法做退費,可是重點是他一開始是說「體驗課程」並沒有告知我刷了卡之後就要使用我的產品做療程,那這樣是要怎麼算呢?

另外在電話協調的過程中他一直堅持用過就不能退,不給我退全額。且在協調過程中掛了我兩次電話(可是對方辯稱他沒有掛電話,但我說有的時候,他又跟我說啊他是也很忙不用做生意嗎?這種模稜兩可的回答更加深我的疑慮)後來因為他不接電話又掛我電話,只好傳簡訊表達我的認為我不被尊重,而且覺得他服務態度不好,提及網路上也有很多例子,如果他們再不給我完整聯繫不排除寄存證信函

結果對方就暴走了。

對方態度很差說:「到底是誰先惡劣的?要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跟你說,你就去寄!你寄了我再處理!由公司那邊處理,我這邊不處理了,也不會再接妳電話!你要去寄就去寄,你就寄存證信函再來說!」然後又掛我電話

態度很囂張擺明了就是不怕。

然後隔天早上我又去該店,他又是牽拖說主任跟我說怎麼做就怎麼做,要我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表示不想走到這一步,難道沒有別的和平的方式解決嗎?他就一直不給我講話的機會,不斷抓著「要你去寄存證信函就去寄」這點鬼打牆,然後說一切照公司流程他不能處理。(當時有警察陪同他依然氣焰高漲)

後來我就打到總公司說明原由,但一開始總公司說這要分店跟我處理他那邊不能幫我退款,我就說了以上這些事情,他告訴我他會做處理。

後來接到通知是店家要我星期五(11/29)去做退費,我再三確認過後是可以退全額,但是他告訴我一定要帶身分證印章去。我問為什麼刷退要帶身分證件及印章,他告訴我要寫和解書,我就很疑惑為什麼,他告訴我「不然退給你之後你又寄存證信函的話我們才有證據

這就是我疑惑的點,為什麼我沒有寄存證信函還是要簽和解書?我不過就只是刷退這麼簡單而已嗎?百貨公司都沒這麼複雜(他還一直強調他是大公司)

我應該跟他簽和解書嗎?

另外我還有個問題,因為當時他幫我做刷卡的時候是把我臉整個蓋住,於是我看不到他刷卡的動作。而且主任在向我推銷的時候沒有詳細說明分期問題,只有說可以做分期。結果最後當我臉被整個蓋住時,告訴我說現在要幫我做分期,卻是幫我打電話給我的信用卡公司做分期!我想請問關於這點有構成詐騙嗎?

而且他們很誇張,在我動彈不得的時候向我要了與銀行須核對身分的資料,最後是因為金額尚未入帳無法做分期才作罷,我告知他們我自己處理。而我臉被蓋住時,我問他們為什麼不能等我出去之後再我自己打電話就好,卻支支吾吾地答不出來,請問這樣真的沒問題嗎?信用卡資料如果被知道是不是有可能會被當作人頭帳戶啊?(有聽說)

以上真的很急需知道,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辦理退費,雙方簽立和解書,並無不妥,但您仍須小心簽立,避免內容與實際有所誤差。

2、倘若您擔心個人資料遭洩漏,您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所有當初交付的所有個資,並且簽立切結書

3、倘若您擔心您的帳戶遭不法使用,您可以先行向警方備案,並且通知您的往來銀行

彩霞 102-11-25 22:12
您好 因為我常居國外,戶籍地只有親人不定時去照顧,民事訴訟狀送到我的戶籍地,都沒有收到,所以對方以一造辯論勝訴,又強制執行,拍賣我的土地,整個過程我完全不知情. 請問,1.對方連一封存證信函都沒有,這樣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嗎?2.對方明知我常住國外,也曾經和我國內的聯絡人多次的聯繫,他卻故意不提供給法官,等我知情的時候已經是半年之後的事了,(到現在已經5年了),這樣我有什麼辦法挽回嗎? 謝謝.
1.你既然設有戶籍在台灣 法院還是可以合法送達你的戶籍 2.對方只要依法提告 沒有規定提告前需要寄發存證信函 3.目前你可以思考的是否能提出再審以為救濟 否則判決已經確定 就不能依照通常救濟程序去救濟
yvonne 102-11-22 13:36

律師,您好

     目前因客戶委託開發軟體,但在進行驗收階段時,客戶卻以不在合約內容中的項目拒絕驗收,請問是否可直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於期間內進行驗收,若未完成驗收,則立即終止合約

 

謝謝

要看契約是如何約定,才能判斷,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若有簽訂合約,則有關終止事宜仍應先依契約內容來進行,且本件法律關係不只有終止一途,在存證信函上,您們需更精確的去主張,才能避免將來不必要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SA 102-11-21 10:39

102年3月公司接到飯店的改建工程,原本是舊的飯店要重新整修。

公司施作的工作項目有木作工程跟土水工程,至102年7月也已完工,業主也正常營業

在這過程中也有陸續跟業主提起未付款事宜,但卻一直推託說公司做的工程項目有瑕疵,做的不好之類的理由,所以公司在11月寄存證信函給根本公司簽約的簽約人,但對方竟說她不是最大的股東要我去找最大的股東談款項事宜。

因為公司一直跟業主提出請款,卻都沒有下文,寄了存證信函卻得到這樣的回覆,我下一步應該怎麼辦才好

1.契約發生糾紛 你還是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有需要分階段驗收後給付工程款 或是給付工程款有沒有附加其他條件 這樣你才能判斷是否已經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工程款 2.如果已經可以請求 你也發存證信函催告了 你們自然可以訴請對方給付工程款

ISA 102-11-21 10:5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契約發生糾紛 你還是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有需要分階段驗收後給付工程款 或是給付 ... (恕刪)

那我是否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告知其應於X日內給付剩餘款項,倘若不願意給付將依法提出訴訟,倘對方遲不履行,則依法訴追。

2、另建議您應該就對方可能主張之工程瑕疵先行釐清跟備證。

3、您亦可向法院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ISA 102-11-21 1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告知其應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承攬契約對象,您們應該先確認清礎,簽約人是否代表該旅館,也是本案之重點,另本案是否已完成驗收,也是重點所在,且若對方態度如此,則建議直接起訴或發支付命令,本件適用二年之短期時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對方如果藉故不付工程款,建議你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提出異議就直接跟他們打官司,因為既然已經作完,公司就應該付錢,其他股東的意見與你無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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