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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懂 102-05-12 14:37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屬不少錢

十年前家父因飲酒過量而中風便不再工作!一直都是家母辛苦賺錢養家並付房貸

一個月前家父拿到勞保退休金一筆,馬上就找來女性友人回家住!

並在一個月內將退休金幾乎花去

我們知道對方是來騙父親錢財的(父親已失去性能力且全身有皮膚病,滿嘴蛀牙口臭不刷牙)

父親非但不聽勸還引來女性友人的其他朋友來家中居住並改裝房間成為卡拉ok房

母親已十多年未和父親同房,也未發生親密關係(早已不愛他了)

現在母親想要離婚但父親不同意!

母親又擔心父親在外被騙錢,或者爛賭欠下一屁股債

問題一:不知道在不離婚且沒有登記財產分開的情況下

如何能夠避免夫債妻償或子償的情況?

母親沒有存款,每月僅靠打零工為生!名下有現住房屋一間(貸款去年已償清)

弟弟名下另有祖產40多年老屋一間,名下持分五分之四,父親擁有五分之一

還請好心人幫我了解一下是否除了將母親名下房產過戶給弟弟之外,別無他法呢?

 

問題二:聽說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修正法案,此後不再有[夫債妻償或子償]的問題!

所以是否我母親不需要過戶也不需要擔心這方面的問題呢?

 

問題三:若家父往生,那家父生前的債務是否將由母親或弟弟繼承呢?

若拋棄繼承需要付多少相關費用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7
回覆 小不懂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 ... (恕刪)

夫妻之間債務本來就不需互相負責,除非有當保證人

拋棄繼承程序可以委任律師辦理。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QQ 102-05-12 02:09
今年3月媽媽告知我有幫我買了一棟中古屋,在我知道的時候訂金已經付了10萬元!也來不及反悔了 在四月的時候完成了交屋,我又因為剛結婚沒辦法搬出去,所以媽媽又決定要委託仲介在轉賣, 五月初就在這個月!奶奶聽聞該棟房子重新翻修的時候有發生事故,導致死亡的事件。 屋主和仲介完全都沒告知!而且仲介是不是在裝傻我們也不知道,然後我問他!他隔天回電告知確有此事, 在我們沒辦法承擔之下,我要求他們依原價買回(並且負擔當下的所有必要的花費) 結果他們隔天說他們會盡快把房子賣出,要我們相信他們! 因為我沒有辦法做決定,於是我叫他們和我大哥聯絡!他們也說兩年內一定把房子賣出,要不然願意負擔所有費用並買回,也願意白紙黑字簽合約書。 但是就算白紙黑字根本也沒法律效力!我大哥、二哥在和他們約好的當天早上!跑了法院、消保會、調解委員會終於找到有人願意幫我們做調解。 結果告知他們約在那要做調解,他們就突然說和客戶有約了,稍後回電。 在回電的時候該仲介說他們已經退讓很多了,我們要告就去告! 真的很可惡,沒告就算了!還說要告就去告!於是我們決定提告 但是他們一定有律師,我們又沒有錢在請律師了!我想請問如果出庭我們要怎麼樣做陳述? 媽媽因為有憂鬱症服藥的習慣,他常常都忘記自己在做什麼?!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44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今年3月媽媽告知我有幫我買了一棟中古屋,在我知道的時候訂金已經付了10萬元!也來不及反悔了 在四月 ... (恕刪)

這種案件是您要起訴對方,您可以陳述事實,但基本上還是建議您委請律師開庭比較好,如果無法委任,您可以選擇請律師幫您代寫狀紙。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芭比特 102-05-11 21:16

一、事主
我駕駛一般重型機車
對方駕駛一般重型機車

二、事發經過
當是燈號皆為綠燈
對方直走我也直走
路口有五個路口
對方來的方向和我要去的方向路口是用同一個紅綠燈蛋不同路類似是Y型
對方從右邊往下走我從下面往左邊走
相撞了 他的車頭撞到我的車身
對方有倒 我沒完全倒
對方被壓到機車
車子皆有移動過
我有扶她起來

三、目前的狀況
對方有送醫院 我當下只是擦傷沒去醫院
隔天覺得手不舒服有再去醫院做檢查
對方認為是我撞到她
但當天警察說這個狀況也很難去分辨是誰對誰錯
我們目前都還沒約出來彈和解(時間橋不好
隔幾天她說她修車費用4800元 我車身也有壞
有跟她說過醫療部分可以申請保險理賠
就在昨天 她請律師打給我 說我沒心跟她談合解 我有約他出來是她說時間不行
都是對方的姐姐跟我通電話
不知後續該怎麼處理

我該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該如何去判別說雙方的責任歸屬比例?
以及後續的相關保險以及賠償問題要如何談會比較好?
另外,初步分析研判表,從申請到完成大概會花多久的時間?
我是否也需請律師?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當然我也是希望能夠達成共識盡快和解,不然一顆心懸在那邊真的很痛苦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20

你這個賠償金額沒有很多,建議主動聲請調解,不然對方告你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

至於責任歸屬要看車禍鑑定報告

Emily 102-05-11 16:50

請問一下,我爺爺過世已經十年了,可是因為我大伯和小姑姑不願意拿印章出來,
所以遺產一直沒有過戶...請問這樣還能辦理遺產分割嗎?
如果要提起訴訟會不會費用很龐大?
而幾年前我二伯過世了,他有一子一女,這樣爺爺名下的田地過戶又更麻煩了!
因為我大伯他自己的那份田地在爺爺生前已經先過戶了,
他對於剩下的部分又表示他也有繼承權!所以要過戶的話他也要一份~
而祖厝的房屋所有權還在我爺爺名下,但是房屋土地是很多人共同持有的,
(我父親房屋的部分也有土地持分)
而大伯僅自行表示房屋是他當初工作時拿錢回家蓋的,所以歸他所有~
不准任何人自行進入房屋!且房屋鑰匙也在他手裡....
如果要告他的話可以如何提告呢?

因為我父親怕哪天他走了,這個部分會變得更複雜(因為我們家自己就有4個小孩,而大伯和大、小姑姑她們的小孩也是3~4個)
且大伯的態度一直很囂張跋扈,所以想要趕快處理好跟他沒有瓜葛!

因為之前都不懂法律,所以也覺得似乎沒什麼辦法可行,就一直拖著,
但今天看到遺產分割這個詞,
所以想說是不是有辦法..

夢飛 102-05-11 12:12
律師您好: 本人於去年8月經友人介紹幫某製作公司導演出班拍攝某公部門之海上施作記錄片.經8天的拍攝也完成原先約定的影片交付..但至今已過8個月該導演卻一再以藉口及逃避而未發出拍攝費用...本人詢問原招標之公部門人員.確認此案已完片結案.且全金額已於去年12月支付完畢..請問..我應如何就相關權益做出主張?
還是看你契約成立對象是誰 看起來應該不是公家單位 就依據契約關係請求相關報酬 如果有必要看是否聲請假扣押
夢飛 102-05-11 11:50
本人於去年8月經友人介紹幫某製作公司導演出班拍攝某公部門之海上施作記錄片.經8天的拍攝也完成原先約定的影片交付..但至今已過8個月該導演卻一再以藉口及逃避而未發出拍攝費用...本人詢問原招標之公部門人員.確認此案已完片結案.且全金額已於去年12月支付完畢..請問..我應如何就相關權益做出主張?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事前是否曾就拍攝過程、費用等部分進行約定?如有,得依照契約請求對方履行付款之義務,建議您應攜帶契約等相關文件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夢飛 102-05-11 12:4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事前是否曾就拍攝過程、費用等部分進行約定?如有,得依照契約請求對方履行付 ... (恕刪)

 趙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答覆!!

雙方事前曾就拍攝過程、費用等部分進行約定.但都是口頭上的約定(本行業大多如此)..如:拍攝出班費為每日3千元.伙食及保險費為對方支付(伙食及保險有事前支付).其他拍攝重點均採E-Mail通告方式...因是友人介紹的工作所以與對方也不熟識..心想..拍攝的是公部門(海研中心)的案子也就放心接下通告.熟知導演交案後卻不履行拍攝費支付..請問律師:本人可就攝影的相關版權或其他權益作主張嗎??

甚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8
回覆 夢飛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可以針對攝影作品主張您的著作權被侵害,

向機關索取費用,讓機關對於該導演索賠。

但建議您做這些之前,可委請本所律師律師函。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潔西 102-05-09 16:35
律師您好 : 我在SPA館的女廁被約100X50CM天花板崩落的水泥打到了 ....... 去醫院開了醫生證明 (挫傷和輕微腦震盪), 醫療費用不高, 但因對方不聞不問, 事發時還急忙把現場清理掉了 ...... 我很生氣, 想寫存證信函, 叫他們出面處理, 並給于精神慰問和賠償, 請問該如何寫 ? 謝謝您撥冗回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確屬誇張,spa館本身即應負責.建議您直接申請調解較佳,本件亦可提供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c 102-05-08 22:24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解決嗎?費用多少?

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

幫幫忙 ....拜託各位

瑄瑄 102-05-08 22:13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有幫我上訴,
也開了二審上訴庭的準備程序.
那我想請問的是:
1.代寫刑附民狀的費用大約是多少?所需的時間約多久?所有的資料共要影印幾份呢?

2.因為時間有點趕,我是要先提出刑附民?還是等通過強制險的殘廢認定後再提刑弣民較好?

3.二審準備庭開庭時只有一位法官,那以後的開庭是否該有3位法官,還是只有1位法官呢?

4."審判程序"是什麼意思?就是當天開庭時要宣判了嗎?

還有勞好心的律師大大們能指點一二,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0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 ... (恕刪)

既然您有心請律師代寫狀紙,您可以說您在哪個縣市嗎?

瑄瑄 102-05-08 22:41

台北市,謝謝.

附民需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您的動作可能要快一點。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5-08 23:31
回覆 瑄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和對方因為車禍案件而上法院,
因為對方已認罪(但未和解),我有提上訴,檢察官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1.代寫刑附民狀的費用大約是多少?所需的時間約多久?所有的資料共要影印幾份呢?

視複雜程度至少新台幣一萬以上,需時當然要看您委託撰寫的律師時間如何安排了。如是委託律師撰狀,通常您親自用印後律師會幫您遞狀,份數當然是律師算好的。

2.因為時間有點趕,我是要先提出刑附民?還是等通過強制險的殘廢認定後再提刑弣民較好?

附民既無需繳納裁判費,當然是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快點提起,以免無法提起。

3.二審準備庭開庭時只有一位法官,那以後的開庭是否該有3位法官,還是只有1位法官呢?

審判程序應有三位。

4."審判程序"是什麼意思?就是當天開庭時要宣判了嗎?

要看該審級兩造聲請調查何種證據,有的法官調查完證據後,會再定一天聽兩造辯論,有的是視調查證據狀況再為決定。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瑄瑄 102-05-08 23:49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詠晴律師您熱心及完整的為在下解答,感~謝~您!

 

瑄瑄 102-05-08 23:51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詠晴律師您好:我想到另一個問題,若通過殘廢認定不是還有勞動力的問題嗎?若現在就提刑附民,那不是就不能求償勞動力這部份的損失?還是等通過殘廢認定可以再修改刑附民狀?若您有空時再請您回答一下,謝謝您!

 

士緯 102-05-08 21:16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0元左右 然後剩下的分12期 一期約43xx 原本每個月都會正常繳費 因為網拍生意失敗 也沒工作了 小孩她媽也選擇離開 我自己要養小孩 跟家裡一些費用 才把機車拿去當鋪 機車是我名下的 借貸35000元 原本也想說35000元 剩下的可以在拿去做網拍試試看 不過那時候網拍運也不好 後來也一直沒找到工作 當鋪 也只有繳一期利息 後面的利息也沒繳 導致車子4個月以後被當鋪過戶 現在遠x銀行 提告侵占 我記得以前有寄過存證信函給我 金額約1萬2千多在+20%的利息 現在我有能力一次繳費 小弟現在網拍算有點小成功 也是幾千元做起來的 我現在只怕對方會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償幾倍 因為小弟是單親家庭 76年次 有一個七歲兒子 家裡的費用也是我在支出的 如果額外要我負擔幾萬元的賠償金額 小弟會吃不消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6
回覆 士緯 的發言內容: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幫您辯護。或者,您可以跟當地律師付費面談諮詢。

 如果車子不是登記在你的名下,當鋪怎麼能夠把車子賣掉呢? 如果登記在你名下,那就不是侵占,只是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老實把事實跟檢察官說即可。

動產擔保交易法已於96年時全面除罪化,而將相關刑罰規定刪除,是以動產擔保交易事件後續追償應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而不得再以動產擔保交易法來以刑逼民,當然不能排除融資公司以其他刑法規定來威嚇債務人之可能,我想本件您所敘述的情形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進而了解有無構成侵占罪。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康 102-05-08 10:14

情況有點複雜,我想買一間公寓(87年完工),樓層是4F(頂樓),前後兩間相連,頂樓前後兩間原是親戚,一起搭起鐵皮遮雨棚預防漏水(只搭頂樓面積約2/3,就只有遮雨棚,不是密閉使用空間),在搭鐵皮遮雨棚的時候未取得所有住戶同意就自行興建,曾有人報拆過,但是最後沒有拆除,目前集水槽已銹爛,水會從屋簷直接流到一樓住家再流到公共樓梯(公寓的設計是1F是停車位,2F才是公寓的1F),下大雨時,樓梯會有較多水影響到鄰居,此事已報到管委會.

簽約在即,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日後遮雨棚若被吹落,我是否須負責?還是所有住戶的責任(頂樓為公共區域)?
2. 我是否應負責維修?會不會修了之後,反而所有責任都歸我一人?

3. 若要修繕,能否請所有住戶分擔維修費用? 或是就是頂樓住戶負擔?

4. 大家都建議我,根本不要去維修他,簽約時註明是前屋主留下的違建,這是否正確?

5. 日後若被拆除,我是否須付拆除費用?

6. 不管拆除或修繕,若另一邊的住戶都不理該怎麼辦(另一邊目前出租中)?

 

因為大家都建議我不要去動遮雨棚的部份,目前我傾向協助1F改善排水問題.
關於遮雨棚的問題我一直很困擾,我應該怎麼做對自己比較好?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自行拆除,而修繕費用則需視該區域是否屬公共區域而定,若是,則當然住戶要共同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y 102-05-07 23:55

各位律師好,緣由是當初房東有告我們押金部分,當初母親不識字租賃房屋

小女我本人不在身邊,押金當初口頭承諾為兩萬,租金一萬,後來房東租賃合約書時

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為一萬,後來母親共給了三萬,並表示兩萬是押金以及一萬是租金

後來房東提告我們欠她押金部分,以及修繕金額共1886元,如今判決書已下來

主文寫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300元及自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以及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

被告負擔十分之9即新台幣900元,餘由原告負擔。

但我有個疑問是我們合約當初簽是101年3月25日起算,房東所告我們的狀紙也未寫到

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算利息...我看了很久內容及主文,壓根都沒說為何起算日是從100

年10月11日開始算阿...現在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如果這部分利息起算日有疑慮的話,是否可以

裁定更正狀紙遞交法院,可是我剛又看了法院裁定更正狀格式..上面寫說 貴院判決那一欄有誤

應更正為.....什麼的,可是這部分我是可以自己寫應由何日開始起算嗎??怪怪的...

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我們有告房東房屋漏水損害賠償事件,有律師可以洽詢我嗎??

我想請問狀紙已遞,我想請律師陪同我母親出庭這部分的費用,因為自己在上班,又怕母親

不擅言詞辯論,母親也有意願漏水這部分請律師,想詢問一下費用,因為算是小額訴訟簡易庭證物及狀紙已遞交,目前走到要開調解庭而已!還沒正式開庭~懇請各位律師們給個回覆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務必注意上訴期間,另外應以何理由提起上訴,須檢視判決全文以及本件之相關資料(包含原告起訴狀、租賃契約等),方足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漏水的部分,法院是否已定調解期日?是否有將房屋漏水的情況詳細拍照存證?建議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Jenny 102-05-08 21:3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 ... (恕刪)

多謝趙律師的回覆唷,會再打電話,約諮詢時間的!如果公司願意讓我請假陪母親前往的話~

感謝!

GIN 102-05-07 23:48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擦撞到別人,原因是轉彎未打方向燈,對方也騎機車從右後方撞上來,當時只以為是撞上來而已,不曉得對方有跌到,所以就又騎了一小段路,對方跑的追了上來說要告我肇事逃逸,我很有誠意的馬下就下車道歉,也報警了,警察來,問清楚後跟對方說他可以肇事逃逸來辦或是一般車禍(因為我人還在附近只是沒發現他摔倒了,但其實只要一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對方的家人說不然就先用一般車禍辦理,然後跟我說只要賠償車子的損失就好。

對方因為跌倒所以有一點擦傷跟瘀青,他家人跟我說現在沒辦法立即知道車子的情況要先去估看看,那時看了一下車子只有傷到表面的車殼及一隻後照鏡

當晚打電話過去詢問傷勢及大約何時能收到估價單,對方說禮拜四。

之後對方說要打來跟我們說估車的事也沒有,禮拜六由我們主動打過去後他很堅持的跟我們說他不要烤漆要整個殼全部換掉,要*九千多*(其實烤漆可以恢復跟新的一樣惑找認識的地方殼全換新也五六千左右,但他不要堅持牠要自己認識的店然後九千多,也不讓我們帶到別的地方去修,好吧因為錯的是我就認了)

我只希望他能跟我和解,接下來問題就來了,他說他*四天沒辦法上班*要我賠償沒上班的損失,還有醫藥費救護車費(當時是警察叫的,他身上只有小擦傷及淤青,並無出血性傷口或其他嚴重傷口)醫藥費及救護車費也是我該賠的我沒說什麼,但是因為小擦傷而四天沒上班要我賠也太離譜了,而且我若沒打電話過去那他是不是一直沒上班一直往上加要我賠。

他說這是我應該賠的因為它還有受什麼皮肉傷之苦,還要再另外包個紅包給他,現在就是若是要跟他要求什麼醫生證明的去證明說他是不是真的沒辦法上班會很麻煩,要跑醫院,而且我也要上班眉時間這樣耗。

我有稍微跟對方談了一下說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在談談,因為當初說要和解只要支付你車子的費用就好了,現在我也依照他的要求換殼賠九千,那其他的可不可以在討論,他就說我沒誠意,沒關係那就法院見或警局見,他要告我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我雖然是肇事者,但從一開始我都很有誠意很積極的再與他討論和解的事項,他不連絡我我也都主動詢問他車子估的如何?沒想到他賠償一項一項的加,加到已經超過我的負荷,我跟他說我可能真的沒辦法,因為有一些品項真的太超過,不然*一萬五*和解可以嗎?他不答應,他說一萬五車子用一用沒上班錢的扣一扣那根本沒剩下多少,又開始說那他的皮肉痛怎麼辦,還跟我要紅包錢,然後我們說到有些不愉快,他說沒關係不然就法院見,之後他就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應我。

我現在很擔心他要告我這方面,雖然很多人都說沒這麼容易告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現在不回應也不連絡不知道在計畫什麼,我也去找當初承辦員警說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不接我電話請員警幫我聯絡目前也沒下文。


那我現在是要私下和解比較好還是送調解委員會比較好,私下和解比較容易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等下他開個三萬五萬怎麼辦,而且對方現在這樣的態度可能已經準備要告我了,但是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也可以不去,畢竟這不是強制性的,到最後調解不成立他也是可以告我,我不曉得該怎麼辦,難不成就站在原地任他開價認他告囉?

孩是我真的要接受他的過分求償??只要不照他的金額他就要法院見,我是真的不想鬧到法院畢竟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都蠻嚴重的


請幫幫我,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9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肇事逃逸如果成立,如果准予易科罰金,就要至少付出十八萬,您覺得對方主張沒有道理,但您可以自己換算看看,如果對方有請律師,加上您過失傷害部分,對方至少索賠二十五萬元都算是合理。只是,能否證明您有肇事逃逸,這反而是問題關鍵。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GIN 102-05-08 00:46

回覆 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律師,因為現在是對方不回應也不接電話,貌似不願和解,所以才在想看有什麼方法能解決事情。還是很謝謝你的答案
winy 102-05-07 23:15

母親死亡,家中僅有我一人上有勞工保險,依照規定,我可申請喪葬補助,但於母身前已分得家產與母同住的兄長不願負擔喪葬費用,要求我拿出此筆補助款,否則將扣留死亡證明書,由於母親的死亡證明書並非由當地衛生所、往生醫院、及地檢署開立,反由禮儀公司配合的醫師開立,禮儀公司又礙於與兄長的雇傭關係不願配合補開立,請問我該怎麼辦,親生女兒欲取得往生母親的死亡證明竟如此困難?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08 09:23
回覆 winy 的發言內容:

母親死亡,家中僅有我一人上有勞工保險,依照規定,我可申請喪葬補助,但於母身前已分得家產與母同住 ... (恕刪)

 一切以和為貴,建議台端可與兄長及其他兄弟姊妹協調,該喪葬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化解爭議,否則可能因無死亡證明書,至無法申請喪葬補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或來信lawachi638@gmail.com指教。

cc 102-05-07 22:57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解決嗎?費用多少?

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

幫幫忙 ....拜託各位律師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1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8

 目前事情發展的進度是~昨天警察來我工作室把那台筆電帶走,也看過我手邊留存的收據,

                                 並對我說請我明天親自去警局一趟要做筆錄,目前還不知道失主

                                 會不會對我提告?

刑法第349條的贓物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失主沒有提告,但本案檢警既然已經開始偵辦,則最後還是得由檢察官之處分而結束偵查程序。
本件就贓物罪部分,您是否有收受贓物的故意其實是很有討論空間,但實務上就這個部分是採取相對較?鬆的未必故意標準,所以在偵查程序時建議您還是努力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填補其損害)、爭取緩起訴處分,以免遭起訴後,法院逕為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2
回覆 坎坷人生 的發言內容: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不是開資源回收廠,且您有請對方留姓名及手機,成立贓物罪的機率不高,但還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cc 102-05-06 23:42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解決嗎?費用多少? 麻煩律師解答了....謝謝

 

cc 102-05-06 23:32
各位大大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這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處理嗎? 費用多少? 謝謝... 麻煩律師解答了....謝謝

 

 

夏木 102-05-06 19:58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今天收到裁判書。其中載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二十分之一,其餘由原告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請問:

1.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有甚麼訴訟費用?當初我遞狀時法院並沒有要我交裁判費

2.法院僅判賠10萬。若申請假執行或強制執行我要負擔任何費用或擔保金嗎?要負擔多少?

3.法官明顯偏袒被告。我跟被告原無冤無仇,他起色心先電話騷擾我,我掛他電話不理他後他就

腦羞成怒,到我公司當著十多人的面以不堪之言詞〈三字經〉辱罵誹謗我答五分鐘以上。我不

但有錄音且有證人監視錄影帶為證。被告於我提告之後還多次到我的公司欲造成我跟證人的心

理恐懼。且民事庭法官當庭播放他當日罵我的錄音檔時他還以他不認得那次不是他的聲音為由否

認。而且開庭當天他還故意攜帶刀械前往,幸被法警查獲強置保管。此事我也有當庭告知法官。

被告惡劣至極,法官卻只判他賠10萬。〈三萬是賠恐嚇,7萬賠公然侮辱誹謗〉跟其他類似案

子相比真的是特意輕判。我決定上訴。請問此案我上訴的話需要繳交裁判費嗎?費用如何計算?

若提出上訴我是否還能針對原判決賠償10萬元之部分先聲請假執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0:25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推測您請求對方賠償1-2百萬元,這金額明顯過高,上訴原則上要繳納裁判費,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上訴必須依照聲明上訴部分的金額計算第二審裁判費,所以就上訴請求被告應再給付之金額務請詳予斟酌。
2.本件目前就十萬元勝訴部分可以原審判決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此即所謂假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肉丸 102-05-06 14:41

我家是大樓的2樓   因為6樓家中水管破裂導致我家主臥廁所與廁所外天花板跟隔壁間小孩房的天花板發霉和壁癌   6樓屋主也親自到我家查看漏水情形<我有把受損情況拍照下來>   6樓家中水管修好後卻說水管破裂是更高層樓住戶裝修磚頭掉下來所致所以跟他無關..所以他不會賠償我家任何修繕費用.還說要告就去告....我也有跟我們大樓管委會說  但管委會說6樓住戶無法提出證明是哪一層住戶裝修害他家水管破裂的 也有可能是地震所致    要我們自行到區公所調解調解  我也有趣申請調解 但是調解當天6樓住戶沒出現  打電話給他卻說我們在騷擾他  現在我們打算提告   但是不知道責任歸屬 所以很煩惱...請律師幫忙解答..

您好,

      1.這種情況建議先自行找抓漏的去看看,作一個初步判斷,才好確定要以哪一樓的住戶為被告

      2.另外,進入訴訟後如果對方還是否認漏水是因為他們家引起,早晚會需要聲請鑑定,這部分會先由擔任原告的您支付鑑定費用

肉丸 102-05-06 16:24

律師你好 

因為6樓住戶跟大樓管委會都無法查出磚頭是由哪個住戶家掉下來砸破的...

但是我家天花板受損卻是6樓住戶家所造成的...6樓住戶也有自行拍照他家的水管破裂情形<旁邊有磚頭> 6樓住戶有寄存證信函給大樓管委會  要管委會出來負責修繕費用  兩邊互踢皮球  

1/29水管修好到現在都5月份了都沒人要負責..所以我們才打算提告  像這種官司會拖很久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7:46
回覆 肉丸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因為6樓住戶跟大樓管委會都無法查出磚頭是由哪個住戶家掉下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六樓住戶跟管理委員會都可一併提告,比較要注意的是您能求償的金額有無證據可以支撐,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nora 102-05-05 23:49

你好!我真的很需要幫忙!我想請您們幫我寫訴狀!可以請問需要多少費用?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有提供撰寫書狀的法律服務,至於費用的部分,視案情的複雜程度而定,需與律師初步討論方能報價,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6 00:40

您選擇的"主題分類"是"婚姻與親屬",所以您的問題應該是民事或家事問題,你說的"訴狀",很可能指的是"民事起訴狀"、"民事準備程序書狀"、"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但也可能是家事案件的"民事聲請狀"。有些民眾也會誤將"存證信函",以為就是"訴狀"。每分訴狀的內容與您對訴狀品質的要求而有不同,端看您對目前正在處理的這件事情的重視程度。辛苦了,有什麼事情都好商量,歡迎來email聯絡。

一祥 102-05-05 03:43

不好意思,我的問題有點繁複,麻煩解答律師請耐心看完,謝謝。

因為我與我朋友從去年開始有開始策劃關於網路廣告行銷的計畫

但是我們有加入回佣制度,所以怕牽扯到法律問題

問題一:我們有創立了一個網站是要拿來張貼廣告之用,也就是拿來賣給商家或個人廣告空間,               以讓他們有個平台打廣告來收取費用,但我們還沒申請營登,是否有牽涉法律問題,因               為在網路上其他的解答是網路上小本經營月營業額未滿6萬元可先不必申請營登?

問題二:因為我們只是剛起步希望可以讓多一點人知道並且使用我們的廣告網站來張貼廣告,先               求曝光率再來才能讓事業上軌道,所以我們希望說有向我們購買廣告張貼使用權的顧                 客,若介紹其他人來購買廣告張貼使用權,我們會退佣金給前者顧客,這樣子有違反多               層次傳銷法的規定嗎?

問題三:如問題二所述,此回佣制度的%數有法律明文規定最高僅能給予幾%嗎?

問題三ps:因我們設定該介紹人介紹之前四位顧客,第1位與第3位顧客所支付之廣告張貼費用會                100%回饋給該名介紹人,畢竟是想先打響知名度。

問題四:如問題二所述,此舉是否會牽涉到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             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               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

問題四ps:我們有提供勞務(張貼廣告)商品(廣告宣傳的網站張貼空間),這樣應該不算以介紹他                  人加入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此條例吧?且我們張貼廣告之費用最基本也是定                  價1000元新台幣,若有其他特殊需求或者空間過大才會酌收額外費用,在電視上報紙                上或其他地方張貼廣告的價碼從免費到上百萬元都有,我們這價格應該是合理市價吧

勇哥 102-05-03 19:39

律師您好

本人與公司簽定勞動契約,因有接受公司外派的訓練三週,所以要簽定兩年的服務契約.

契約註明若提前離職需要共同負擔訓練費用共20萬,雙方依服務年限攤提受訓費用.

(以上合情合理我可以接受)

契約上有註明兩點 :

1.提前離職需於30日前提出,否則以違約論處並要求賠償受訓費用.

2.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天災或健康因素而離職者不需支付賠償金.

 

如今我因為健康檢查,並由公立醫院醫生開立診斷證明,確定我一個耳朵因為噪音造成高頻聽力喪失

,而我自行測定工作環境有持續長時間的噪音約70-80db,所以我以健康因素向公司提出離職!

我的問題點 :

契約上註明的離職預告日30日並不符合勞基法之最低限制,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需於10日前預告.但公司說明契約是雙方所訂立,且因我有接受外訓,工作特殊,所以30日的預告日是依法有據的.如今我於離職日前15日提出申請,公司表明我已違反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違反勞動契約工作內容,情節重大者"要求我支付剩餘15日的薪資費用及受訓費用共約80,000元,我想瞭解我是否因為沒在離職前30日預告公司而違反了上述條款.?

另外我已提出確實的診斷證明書交給公司複印本,證明我聽力喪失確實是因為噪音造成,公司環境也確實存在這些噪音,我依契約是否不需要支付受訓費用.? 公司似乎只針對我沒有交接30日這點來要求我賠償.

公司說要請律師發函給我,要求我支付賠償金,我很擔心,怕影響接下來的新工作....因為新工作是努力多年才考上的公職....請問如果我收到律師函該怎麼處理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依照您的陳述,您與公司間似乎是2年的定期契約(定期或不定期仍需更進一步資料判定,訴訟上會為重要爭點)。而您引用的法條是適用不定期契約唷。

二、原則上,勞資雙方所成立之勞動契約關係若係合法之「定期契約」,則在定期契約期滿前,勞工是不得任意離職,否則造成公司損害,該違約提前離職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於契約中約定勞工提前離職應付違約金者,勞工亦負依約給付違約金之責任,除非該提前離職之勞工具有不可歸責性。

三、上開所稱不可歸責性者,可參照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六款事由。

勇哥 102-05-04 08:29
回覆 李茂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依照您的陳述,您與公司間似乎是2年的定期契約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與公司是否屬於定期契約 .....我參考勞基法

兩年契約工作已不符合"臨時 , 短期 , 季節性"的期限要求.

因為我是公司外派至固定地點上班的人員.

而特定性....契約時間都已超過兩年,是否也不符合特定性的條件呢.?

P.S 我已在固定地點服務八個月,內容是設備維修,並非短期性可完成之工作,因為這機具客戶已經使用三年多了,只是前兩年的維修工作並非我們公司所承接.

若公司提出他與客戶有簽約兩年的保養合約,那我是否符合特定性的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依據勞基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而何謂「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第1至4款之規定

「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但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亦即勞基法規定僅有符合上述四類型之工作者,雇主始得與勞工約定「定期契約」,否則一律僅能約定「不定期契約」。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蕉蕉 102-05-03 18:02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4

 公司收集假發票的行為已經違反稅捐稽徵法,是有刑責的

建議向國稅局檢舉

蕉蕉 102-05-03 17:47

律師您好,有些問題想請教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底薪開給我30,000 : 
但實際上只報15,000的勞保
12,000 報伙食費用不需要提供憑證,
 3,000 要我們提供消費發票給公司衝抵。

因我本身是業務人員,
公司給我們補貼每公里8塊的油資+保養費用補貼,
業務上我跑了3000公里,公司應當之付給我24,000元的補貼費用
但是3000公里實際只花了10,000塊的油錢,
另外14,000元公司要我找消費發票來衝抵,
不然就領不到這14,000元,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

公司的制度已經讓我們的勞退部份吃了很大的悶虧,
現在又強迫我們生出消費發票來領薪水
請教律師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已經危法 ?
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投訴呢 ?
投訴的話需不需要留下姓名等,
因為公司知道我投訴一定會採取遣散的方式遣散我,
律師給個建議吧 !! 

詹小蟬 102-05-03 15:11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擔小孩費用.沒多久就沒分擔了.所以是我自己養小孩的.對方跟小孩有聯繫.不過他對小孩常常會以威脅.強迫的方式跟小孩對話.偶爾也會對小孩動手.我想要子女監護權.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將對方對於小孩動粗、威嚇的情況留存證據,您得以向法院主張對方不適任行使監護權,請求法院改判僅由您一人行使監護權,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03
回覆 詹小蟬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 ... (恕刪)

您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監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isa 102-05-03 13:05

樓下聲稱已有一年多的漏水情況,但是於101年8月才首次告知家中漏水問題,當時有請社區水電勘驗、事後我們請樓下提供他所信任之水電資料,讓我們可以連絡並進行二勘與修繕(當時社區水電沒有抓出確切原因),但對方與我們再無連絡,因此我們便淡忘了這件事。


惟102年2月10日大年初一,樓下喝了酒,帶著妻子、友人來我家門前鬧事(包含意欲攻擊與辱罵),被我們現場錄影。當下我們認為對方莫名其妙(因我們雖沒有非常積極但只要樓下有要求我們都有回應),過完年後2/14日、21日旋即抓漏、2/25就修繕完成。對方也表明修繕後就沒有漏水情況。

後續對方似乎認為自己理直氣壯,甚至連「覺得樓上太吵」這種理由都可以打電話來我家(深夜十一點半,我家皆已就寢),我們認為欺人太甚因此藉著對方102/2/10的鬧事行為進行公然侮辱提告。(本來只是留著證據,不打算提告,報案日期為102/3/25)


4/30進行偵查庭開庭,我方不願和解(基於對方毫無道歉素養),5/3我們收到對方於4/14委託律師和建築學會的鑑定報告與聲明,內文聲稱樓下於101年11、12月打算賣屋,但因漏水問題無法實行、造成損害,因此我們雖已修繕完成,但仍要給予他:


1.天花板重新施作之費用20餘萬

2.鑑定報告4.5萬

3.律師費5000元

 

他是因為被我們提告公然侮辱所以才在後續請土木協會鑑定他的浴室(裡面寫明他的浴室狀況目前良好),這種回馬槍的聲明與鑑定,以及聲稱賣屋所以要我們賠償的論調是否站得住腳?


--

P.S.漏水原因為:浴室老舊(並非我方蓄意破壞,屬於年久失修)

我們修繕反應尚屬快速(2月中為過年期間),且對方修繕完成後也再沒有漏水情況,面對這種情況,有什麼法條是我們可以用來自救的嗎?謝謝回答的各位!感謝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11
回覆 lisa 的發言內容:

樓下聲稱已有一年多的漏水情況,但是於101年8月才首次告知家中漏水問題,當時有請社區水電勘驗、 ... (恕刪)

對方到底有無證據證明有這些損害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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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102-05-03 11:00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四口, 老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未滿3歲的小孩, 
全家只靠我這份薪水在支撐的家庭.

在住入這間房子的時候, 是因為租金便宜才住入,
而我們也告知房東我們至少會在這住2~3年.
前幾天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房子都更, 希望我們可以搬家.
在這之前, 我們曾聽過鄰居說過這邊要都更的事情,
之後我們打電話詢問過房東, 他說沒有那麼快至少要2~3年.

但我們去年10月才住入, 才住半年就接獲要都更的通知. 
後來我去查這間房子的狀況, 找到

 (北市工建字第8930203800號函)
(第18條) 通知住戶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由建商施作臨時支撐,經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擬定。 
網址: http://www.petermiaw.url.tw/sea-sand-room.htm 

也就是說房東隱瞞我們這件事情.
雖然還沒跟房東談過, 但我想知道我們的權益.
(1) 是否可以請房東全額退我們押金?
(2) 因房租是三個月繳一次, 我們已經繳到7/8.  是否可退還剩餘租金?
(3) 另搬家費用, 是否可請房東處理?
(4) 當初他沒有明確告知這間房子已經不能住入, 刻意隱瞞達成他收取租金利益, 是否已經造成詐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依民法第424條規定向房東終止合約,由於是可歸責於房東,故可向房東請求全額退還押金及剩餘租金,至於搬家費用,則可以與房東協商,本件仍可能涉及詐欺,可做為您的協商籌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isa 102-05-02 22:06

因為車禍被人撞,所以我有委任請他幫我處理這事件。但他只說三萬元,也沒有說還有其他費用,我以為是三萬元是全包到好幫我處理,中間過程只教我要自己去申請勞保資料,然後隔幾天就說要談簽約,我只拿講好的三萬去付,誰知那時才說強制險的部份還會再收兩成費用,於是我跟她說我不要了,他也退我錢,但是說要紅包,可是我不知道要包多少才合理,可以幫幫我嗎??我真的很困擾也很想知道怎麼處理,謝謝各位幫助我的人

sspeng 102-05-02 13:59

請問我哥因職業災害,會有失能,公司有幫我哥加保團保,如果公司不把團保失能給付的理賠金給我哥,而是公司要以「未來當作我哥的醫療費用,由公司代管」,請問此舉是否違法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2 18:38

 您好,首先跟您解釋幾個觀念,團保的要保人是公司,但被保險人是員工喔!所以保險公司就員工職災是要理賠給員工,而且團險的公司一定會有團險卡,如果你哥哥確實有被投保團險,公司這樣的行為涉及刑事侵佔!這部分如果您有更進一步的問題,或有需要協助,請不吝來信或來電詢問。

小雯 102-05-01 21:31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101年10初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請律師處理需先付款還是能事後付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少年法庭之審理情況為何?是否有判決?本件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得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民事請求的金額是依據您先生因本件車禍所受損害(如醫療費用、因傷請假、增加的費用等)而定,並沒有所謂的最高金額限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19
回覆 小雯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可以委請律師幫您代理起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免對方脫產,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sspeng 102-05-01 13:46

我哥因為工作,左前臂被馬達扯斷,經手術手臂有接回,職災至今,已經一年10個月了,職災民事求償期限眼看要到期了(二年),公司目前為止依照勞保的規定支付「薪資給付」、「醫療費用」、每次回診及復健派車去醫院(公司有投保團保,應該是用團保給付),雇主與我們雙方從來沒有談過賠償的問題,我哥目前仍然還在醫療中,已確定會有失能,但不知失能幾級,已經先有去申請殘障手冊並已拿到。我想請問:
1.民事求償要如何舉証要求呢?2.期限將至,是否要先申告呢?3.公司團保的失能給付,雇主可以扣下來不給勞工嗎?

 

建議儘速發存證信函向雇主請求勞基法的職災補償及其他民事賠償請求,以免因時效而消滅。另提醒亦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此亦二年時效)。而勞基法的職災補償,雇主係負無過失責任;如係請求其他民事賠償,則雇主需證明無過失始得免責。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葉大熊 102-05-01 06:40

您好~~~

目前尚在申請法院之執行命令,債務人名下無財產與固定薪資,欲拿到執行命令後將委託政府合法立案的徵信社進行對債務人追討債務,委託徵信社則需要支付一大筆費用~債務人在當時所簽的借據的內容為:

借款人xxx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5萬元整,並已於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xxx親自收訖無誤

借款人xxx願意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屆至,借款人xxx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力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強制執行費等) 恐說無憑 特立此據

照上述內容 欲請問我委託徵信社費用與損失是否可由債務人一併支付  感謝律師回應.... 

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金額,係以本案判決(例如本票裁定, 確定判決等)所載金額為限。

小張 102-04-30 21:34
律師你好,我是小張,目前住台北土城,大約在2013年1月初, 我借了18000元給住台中/南投的網友,當時有請她先寫借據傳真來,之後我再轉帳; 3月初我寄了存証信函到她的戶籍地,結果還是沒有理會我, 欠錢依然沒還,最後她就電話設定拒接,fb封鎖,我現在考慮要提支付命令, 請問傳真來的借據是否無效?請問事務所有沒有代理求償服務,費用大概範圍? 後來我漸漸覺得她根本是一開始就沒打算還錢,使用詐術(她電話中說他媽媽會給她錢),騙取我相信她只是一時急用。
傳真之借據仍可為有借貸關係之證據之一,費用部分請來信詢問,惟金額不大,是否委任律師,請斟酌。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妹妹 102-04-30 19:41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99年七月在高雄萬冠外語補習班補習~!一次繳了36000,補了一年多,因為找了工作,無法配合她們的補習時間,所以就去辦理她們的長期請假一次要付100一次大該請4~6個月,我總共去付4次!但我想想我真的不想去補了!請問這樣還有辦法退費嗎?(但我自己算課堂數原本是216堂,造她們的說法我現在剩132堂)今天我去問她們如果我想轉讓給別人補可以嗎?她們回答轉讓可以但費用要2000,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請問我現在還能有什麼辦法嗎??真的不能退?只能乖乖再付2000轉給別人補嗎?? 拜託~有點急..我不想浪費我的36000,她們要我5/10前給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回歸到您們當時所簽訂之合約,通常此種情形,要全額退是不可能,最多只能主張按比例退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妹妹 102-04-30 19:4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99年七月在高雄萬冠外語補習班補習~!一次繳了36000,補了一年多,因為找了工作,無法配合她們的補習時間,所以就去辦理她們的長期請假一次要付100一次大該請4~6個月,我總共去付4次!但我想想我真的不想去補了!請問這樣還有辦法退費嗎?(但我自己算課堂數原本是216堂,造她們的說法我現在剩132堂)今天我去問她們如果我想轉讓給別人補可以嗎?她們回答轉讓可以但費用要2000,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請問我現在還能有什麼辦法嗎??真的不能退?只能乖乖再付2000轉給別人補嗎?? 拜託~有點急..我不想浪費我的36000,她們要我5/10前給回覆!謝謝!!
補習班退費有一定標準 如果已經開課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 是無法完全退費的 是否可以轉讓 你可以將雙方合約拿出來看 是否就轉讓部分有特別規定 否則轉讓應該是沒有問題
妹妹 102-04-30 19:2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99年七月在高雄萬冠外語補習班補習~!一次繳了36000,補了一年多,因為找了工作,無法配合她們的補習時間,所以就去辦理她們的長期請假一次要付100一次大該請4~6個月,我總共去付4次!但我想想我真的不想去補了!請問這樣還有辦法退費嗎?(但我自己算課堂數原本是216堂,造她們的說法我現在剩132堂)今天我去問她們如果我想轉讓給別人補可以嗎?她們回答轉讓可以但費用要2000,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請問我現在還能有什麼辦法嗎??真的不能退?只能乖乖再付2000轉給別人補嗎??

小平 102-04-30 16:17

各位大師您好

我想請益有關建商將商辦某一層樓變更成住宅銷售,其住戶後續如何加入管理委員會呢?

因為目前建商開會希望有一個住戶自願當''樓長'',代收管理費用,再繳交至該大樓的管理委員會,剩餘的支出為該樓層的清潔費用等,當天也沒有明確針對此方案表決,進行投票達3/4人同意,而後續的會議紀錄就寫上請住戶在規定的時間內匯款至樓長帳戶,此情形應不構成正式的紀錄吧!且關於這樣子的開銷支出,住戶是透過樓長的方式銜接管委會,好像有問題。另外,是否同一大樓,本層樓的住戶可以申請另一個管理委員會呢?依據第26條好像是可以的。以上的問題如何因應呢?拜託您解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