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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5-07-08 21:04

你們好,事情源由是我的女婿去偷看我女兒的電腦得知了我一些個人私事,然後跑到我家,在我家跟我得口腔癌的老公說我在外欠債累累,還有我和女兒私下對話說了一些婆婆不滿,指責小姑的不是,還有一些侮辱我的言語,當時還有先生友人在場,我的小女兒也有全程錄音了!請問公然侮辱毀謗毀損名譽還有秘密的罪名是否可以成立,還有欠債的事情跟本是空穴來風他憑空捏造,還在多人面前數洛我已造成我身心及名譽皆很大傷害,我決定要提告如果是成立的話,請求各大律師給我指教,尤其他走後我老公就來追問我還說他癌症不想活想自沙,他的行為害我的家庭陷入很大的紛爭讓友人議論我,我真的瀕臨崩潰,我有的債務也不過是房貸而且正常繳,也沒連累他,憑什麼他要四處散播遙傳甚至跟得癌症先生說,真是可惡至極,我決定這次不再縱容告到底

Gigi 105-07-08 20:51

你們好,事情源由是我的女婿去偷看我女兒的電腦得知了我一些個人私事,然後跑到我家,在我家跟我得口腔癌的老公說我在外欠債累累,還有我和女兒私下對話說了一些婆婆不滿,指責小姑的不是,還有一些侮辱我的言語,當時還有先生友人在場,我的小女兒也有全程錄音了!請問公然侮辱毀謗毀損名譽還有秘密的罪名是否可以成立,還有欠債的事情跟本是空穴來風他憑空捏造,還在多人面前數洛我已造成我身心及名譽皆很大傷害,我決定要提告如果是成立的話,請求各大律師給我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8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並求償

2、倘若對方是以破解的方式取得該些對話等電磁紀錄,另外涉嫌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3、應注意六個月告訴期限。

Gigi 105-07-08 21: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 ... (恕刪)

請問需要律師幫忙提告嗎?,精神賠償可請求嗎?還有成立罪名勝算大嗎?

您好:

可透過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因有物證及人證,成罪機會應該頗高,於起訴後可以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Gigi 105-07-08 22:17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透過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因有物證及人證,成罪機會應該頗高,於起訴後可以 ... (恕刪)

那再問一下我住屏東是否有律師願意承辦,還有這律師費用多少?是否屆時也可請求對方付費

Asada超 105-07-07 17:12

我在105年5月XX日前往中和區莊敬路幫高中同學進行屋頂樓板防水修復作業
當日施工項目:兩顆滿水3噸重的白鐵不鏽鋼水塔放水,移動至樓梯間斜板上方擺設,水電管線配置、臨時水塔配置。

一顆空水塔約20kg ,外側水塔雙邊經由電線雙線並繞,出水管孔向斜坡外側加以固定,受力方向為內側滾動暫時安放,以便第二階段防水工程施工

6月1號水塔墬落到一樓有毀損到車輛~當我第一時間跑去現場看的時候水塔線都斷了
我當下檢查當時固定的電線線頭~有發現雙線並繞中有一條線是被剪斷的
後來我跟警方提出疑似人為破壞墬落,鑑識人員有到場鑑識
但警方不以理會以意外案結案~
結果毀損車輛車主的保險公司要對我代位求償~要求我要全額賠賞他們的修車費用
第一次保險公司有打電話來跟我報價初估為24萬元~但還會在審和議價並和我說還會再通知我正確的金額~
我一直沒接到他們的電話~
直到前幾天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做筆錄~
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我不賠錢叫車主對我提告公共危險罪~
我有打去保險公司問~但保險公司說有疑似人為破壞就要這樣報案請求檢警調查
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今天他們這樣我很OS~要我賠錢還要灌我一個罪名
這個案子有上新聞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業務

請問這個案子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7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論,所以倘若我方不是該設施的所有人,無法提告

2、本文認為有答辯空間,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8 00:03

 沒有看到現場較難以了解當時真正情況為何?建議你應該先找律師討論,攜帶現場照片或是當面繪製現場圖,比較能了解當時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以利準備下次被傳喚時如何應訊。尤其應注意,刑事一旦被起訴,恐怕會影響民事賠償訴訟

Asada超 105-07-07 16:39

我在105年5月XX日前往中和區莊敬路幫高中同學進行屋頂樓板防水修復作業
當日施工項目:兩顆滿水3噸重的白鐵不鏽鋼水塔放水,移動至樓梯間斜板上方擺設,水電管線配置、臨時水塔配置。

一顆空水塔約20kg ,外側水塔雙邊經由電線雙線並繞,出水管孔向斜坡外側加以固定,受力方向為內側滾動?時安放,以便第二階段防水工程施工

6月1號水塔墬落到一樓有毀損到車輛~當我第一時間跑去現場看的時候水塔線都斷了
我當下檢查當時固定的電線線頭~有發現雙線並繞中有一條線是被剪斷的
後來我跟警方提出疑似人為破壞墬落,鑑識人員有到場鑑識
但警方不以理會以意外案結案~
結果毀損車輛車主的保險公司要對我代位求償~要求我要全額賠賞他們的修車費用
第一次保險公司有打電話來跟我報價初估為24萬元~但還會在審和議價並和我說還會再通知我正確的金額~
我一直沒接到他們的電話~
直到前幾天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做筆錄~
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我不賠錢叫車主對我提告公共危險罪~
我有打去保險公司問~但保險公司說有疑似人為破壞就要這樣報案請求檢警調查
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今天他們這樣我很OS~要我賠錢還要灌我一個罪名
這個案子有上新聞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業務

請問大家這個案子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你好:

對方可能提告刑法第193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可蒐集你依照規定施工及水塔係遭他人破壞證據,提出答辯。 民事上若水塔係遭他人破壞墜落導致被害人車輛受損,你並無故意或過失,被害人僅能向破壞水塔之人求償。反之,若施工疏失導致水塔墜落,則需要賠償對方所受之損害。
Eileen 105-07-06 02:33

您好:我想詢問,我跟男友吵架發現他出軌偷吃,我跟男友媽媽到現場抓他們在一起的證據,當下我們雙方都有起衝突和言語上的辱罵也互相有去驗傷,但對方那個女生要告我傷害,公然侮辱,毀損她個人名譽上....等相關問題,我想請問她已提告還說要告到死之類言語,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跟他對簿公堂?我目前有驗傷單和醫師診斷證明我因他們對我造成傷害讓我失眠之狀況而開安眠藥,且我有他們曖昧聊天內容,照片,行車記錄器...等,這些算是證據嗎?我們這樣的情形算是我要負刑事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們有婚姻關係,所以對方出軌的行為並不違法,在這樣的情形下,我方去現場抓他們的可能會有違法問題,包含進入住宅、拍攝等都會有爭議。

2、至於雙方都受傷、辱罵的部份,雙方都會構成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必須檢視相關事證證明事件過程。

3、建議雙方可以嘗試和解,倘偌無法和解,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an 105-07-06 01:04

我在台東像一家租車公司租車,還車前發生自撞民宅鐵門,無人傷亡

車子拖回台東原廠做估價,我是北部人所以先回北部。估價單出來後發現車主非租車公司,而是一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的名字,請問這樣是合法嗎?還是他應該是靠行或是自用營業用車。另外當時租車簽的合約,並沒有租車公司的任何資料或大小章,只有租車給我的人的簽字。事發後細看,也發現與官方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有些為出入。想請問這樣合約是不是有違法或是任何有利於我的點。因為估價單的價格明顯有獅子大開口的傾向,消保官及坊間多家維修廠都質疑車子毀損程度不至於多種項目無法維修只能更新。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我方自撞,除非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否則就是應該要賠償,只是賠償金額多寡問題,倘偌對方要求的金額過高,可以拒絕和解等對方來告,屆時再提出答辯。

2、至於租車簽約人、車主這些問題,會影響到和解書的締約對象,必須由租車簽約人、車主一起簽約才能保障我方。

an 105-07-06 00:54

我在台東像一家租車公司租車,還車前發生自撞民宅鐵門,無人傷亡

車子拖回台東原廠做估價,我是北部人所以先回北部。估價單出來後發現車主非租車公司,而是一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的名字,請問這樣是合法嗎?還是他應該是靠行或是自用營業用車。另外當時租車簽的合約,並沒有租車公司的任何資料或大小章,只有租車給我的人的簽字。事發後細看,也發現與官方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有些為出入。想請問這樣合約是不是有違法或是任何有利於我的點。因為估價單的價格明顯有獅子大開口的傾向,消保官及坊間多家維修廠都質疑車子毀損程度不至於多種項目無法維修只能更新。

abby 105-07-05 16:38

有一位婦人在國有地上養狗,二個月前撿了一隻小狗回家,後來經過二個月後長大了,會吵,會叫,會和他家的狗打架,所以被關在一高架橋下,我下班後經過,遇件他,他口頭請我幫忙找認養人,她說她真的沒辦法帶回家養了,(沒辦法帶回家養了,後來的line也有提到)所以關在那,我也答應她會協助找認養人,這期間幼犬一直關在那。在第三星期的時候我找到認養人了,但她卻告知我她捨不得送了,但是她並沒有把小狗帶回家還是繼續關在那,那裡是靠山區,環境很糟,婦人並沒有每天去餵養,有時水盆都是沒水的,大便也都沒清,蚊子也多,而且小狗一直關著,而幼犬正是需要教育及人的陪伴的,她卻一直關著他,有天經過,發現小狗狀況不好,於是我就把鐵鍊拉斷,帶出小狗送醫,到了醫院做了初步的判斷可能是天氣太熱了造成他懶洋洋的,也掃了晶片,是沒晶片的,於是帶回家吃了一些幼犬該吃的藥及打了預防針,當天接到警局的電話,說那婦人告我偷竊毀損(偷他不能帶回家養的沒晶片狗及毀壞她放在國有地上的籠子上的鎖的練子,)已到警局做筆錄了 

請問這樣的案件,會成立嗎,雖然是他撿到的,也在家養了二個月了

但是第三個月她把狗關在在那時,說沒辦法帶回家養,我也常常去關切,也有餵食,沒晶片的狗是屬於婦人的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20:35

您好,

 

1、本案跟在哪裏撿到狗、有沒有晶片等情無關,狗若係無主人狀態,經婦人拾獲,婦人就有所有權

 

2、您的情形可能確實有觸犯毀損罪之可能,但就偷竊部分,您可答辯您並無偷竊、據為己有之意圖,僅係要緊急救治小狗所以才將牠帶至獸醫院。

 

3、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本案應可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或其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z42100000 105-06-29 17:44

如題

我在拍賣網站上購買了一個取貨付款的商品,但時期已過,未能取貨,已取消訂單。

但賣家要求我重新下單一次,並支付款項,否則他將告我毀損罪???

ok沒問題我怕麻煩我就把東西買下來了,但我拿到商品後發現東西有點瑕疵,於是我給了賣家四星評價(五星最高),賣家過了幾個禮拜後在追加評論上指名道姓我的帳號,並且寫下「xxxxxxx沒取貨,請您重新下單就惡意給四顆星,真的很過份」

但事實是在私訊中有討論過四顆星評價,我給賣家的回應是「就算是四顆星,也是中上評價,非惡意評價。評家本來就是買賣方自由評論,並不是只有零星及五星,賣家也可以給我四星或是零星,我並不介意。」

賣方則回答「好吧,謝謝」,之後就沒下落

我想問的是他在公開評論上寫下「xxxxxxx沒取貨,請您重新下單就惡意給四顆星,真的很過份」,足以構成誹謗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陳述,只是對方對於事實經過的評價,並不涉及名譽侵害。

2、不過您還是可以嘗試要求對方撤銷發文。

snake 105-06-28 15:05
請問在未交屋前買方撕壁紙此舉在是否已構成毀損的問題了?再請教,雖然鑰匙交付房仲業者,但未經過我的同意,是否也構成私闖民宅呢?請問這兩項有觸犯什麼法嗎?麻煩偉大的親愛的律師先生小姐們今日回我電話好嗎?三十日要交屋了,有點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8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8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保 105-06-24 06:36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一件毀損罪的被害人..檢查官已經提出公訴...而我也已經與對方達成和解和解書內容也提及願意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我的疑問點如下

1.既然我已經達成和解,法院也收到和解書為甚麼還要我提出撤銷訴訟書?

2.因為已經達成和解,如果我不提出撤銷訴訟,對我個人有甚麼影響?背信?   詐欺?還是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如我所查詢到的條文...刑事訴訟權不得放棄..那我不提出撤銷刑事訴訟是否違法?

4.法官不能參考和解書內容直接裁決嗎?緩刑?或者無罪?

5.法官是否可以依據何項條文強制我到庭?我實在不想去也不願寄出撤銷刑事訴訟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簽立和解書,並且表明不追究的意思,則檢察署就可以依法處理。

2、不過目前檢察署為求謹慎,多會要求被害人到案說明或是具狀撤回告訴,本文建議您還是協助一下,避免遭對方誤認您違反和解書之約定。

阿保 105-06-27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我的意思主要是如果我不撤銷刑事告訴...我有何法律責任?

法官不能依據和解書直接判嗎?一定要我到庭或者一定要我撤告?

LU 105-06-16 17:43

我們租屋有很多地方一直壞掉,後來房東告我們惡意毀損又阻止我們錄音錄影蒐證恐嚇我們休學說要把我們的車都打壞  所以證據有點少但都有證人,這些可以在法庭說嗎,還是要去提告才有用?

沈恆 (沈律師) 105-06-16 18:15

您好!

雙方需有人提告才有機會上法院陳述意見,屆時可請法院傳喚證人證人在法庭上的證言也可當作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U 105-06-16 1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雙方需有人提告才有機會上法院陳述意見,屆時可請法院傳喚證人證人在法庭 ... (恕刪)

他對我們提告惡意毀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9

您好,若要提告,還是要另外就犯罪事實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1

您好,若要提告,還是要另外就犯罪事實提告

LU 105-06-16 17:34

我PO租到在學校附近的房子很雷,房東告我,我提出支付命令的異議,債權人(房東)打來問我要不要私下調解,跟支付命令金額一樣9萬元(要精神賠償 ,故意毀損毀謗   害她房子租不出去)內文我有說他很黑心,修理的東西有些都沒修好,常常拖很久奉勸大家別住,但我真的沒毀損他任何東西,所以我拒絕了。現在法院打來要調解還有必要嗎,調解要很久才會開嗎,我要準備同一棟租客的證人嗎? 說黑心算毀謗要9萬元有類似判決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30

您好,

 

1、若您所述均為事實,則並不會構成任何法律責任

 

2、但有些情緒性之字眼例如黑心,則牽涉到個人主觀過度之評價,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成立,最後判決金額應該也不會那麼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品味生活 105-06-16 15:46

各位律師好:

        請問鄰居改建舊有屋頂(原2F)後私自違建增高到3樓並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該牆(璧)為我家獨立建設也非違建,原念及鄰居之情,雖對方在未告知即施工施工破壞我家的牆(璧)及遮雨地方,但近日常因細故騷擾我、防礙我個人名譽,想問各位律師,個人能否就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的部份要求對方拆除還原並要求賠償?謝謝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品味生活 105-06-16 17: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 ... (恕刪)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感謝徐律師的解答:

我家和鄰居都是獨立建物,因為是縣定歷史建築物的關係,靠近街道建築物的外貌不可變動,內部默許可以因年久失修而改建或鐵皮屋頂,但不可以增建到3樓(民國84年以前的建築物不在此限),我家是少數獨棟到3樓的住家,左右鄰居均為獨棟2樓住家,個人3樓建築物為獨立興建,若對方無越界興建,但使用我家的牆壁支撐興建鐵皮屋頂,在民事上是不是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34

您好,

 

1、可就損壞牆壁部分提出刑事毀損罪之告訴,侵占部分則可提出竊占罪之告訴。

 

2、民事上可提出損害賠償侵占部分則可提出拆除占有物將土地返還給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19: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對方有占用您所有建物的外牆上,顯然對於所有權已造成妨害,得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之規定,請求除去該妨害,必須要將附著於牆上之物予以拆除。 至於這一段期間無權占用牆壁的部分,也得以依照民法第179條之規定,要求對方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Teehee 105-06-16 13:22

日前與男友在閃黃燈路段與小客車發生衝撞

對方轉彎時未注意我們正在直行,導致我們撞上對方車側,

機車車頭大部分毀損,男友右腳撕裂傷送醫縫合,

過程有報警與做筆錄,目前還在等初判表審核,

雖然就醫後對方誠意道歉並支付我方醫藥費

事後也委託保險公司做後續處理,

但由於我們目前還是學生,不曉得發生事故時相關的程序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等初判表申請出來以後再歸咎責任

這段期間已協助我們將機車送至車行做維修,

並且保證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之後會負擔,

請問等初判表出來以後,我們該如何跟對方做和談,

並且能索賠的項目與金額約為何?

黃燈路段發生車禍,顯示你們與對方都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或速度過快的可能,雙方應該都有一部分的過失責任

建議先等待警方將肇事的原因釐清,自己修理車輛、醫療及因該車禍產生的費用均一一保存單據及記錄,受傷的部分請醫院開具驗傷文書,以備將來有訴訟時,作為舉證之準備。

請求金額部分,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需依照彼此過失的比例進行請求及抵銷。此外,修車的部分如果車輛並非新車,零件換裝的部分要扣除折舊的部分。

因為事故受傷,在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如果對方也有受傷,對方也可以對你們這邊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建議先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由調解委員視雙方損害及過失比例,依據其經驗儘快達成調解,以免後續花費大量的時間心力,卻僅多取得少量的賠償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夏 105-06-14 17:40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遇到黃線臨停,遭後方車子硬鑽導致車體有毀損,我需要備妥什麼資料跟她調解

另外維修費用須先自行負擔日後再向保險公司求償嗎?會不會有拒賠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您可以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法院的部分,必須提出車損照片、修繕收據、交通事故聯單。

2、 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夏 105-06-14 17:50

感謝曹律師抽空回覆,那想請問會有分7成,受害人自付3成說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會依肇責來分擔,若肇責比較大的,73分是可接受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CM 105-06-13 11:25

我家人(75歲老農, 仍有一片果園在種植)由支線道要穿越四線道, 當時四線均在塞車 , 因此南下北上(各兩線)的車子均已停下讓我通過 , 我已經通過了北上車道 , 卻在南下車道的路肩被違規行駛路肩的自小客肇事者撞斷腳 , 機車幾乎毀損 , 住院期間果園幾乎荒廢, 損失~30萬 , 肇事者有保加重第三方責任險 , 請問如果要打官司要求賠償農作物損失, 及後續醫療照護費用

1. 這個路權及肇事責任的佔比是否較有利於我方

2.保險公司說這個年紀的老人在法律上已沒有賠償工作損失的必要, 是否為真

3.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賠償工作損失 , 我方是否能轉向肇事者求償, 該以何罪名提起告訴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米迪 105-06-08 16:16
當時我是綠燈從市民大道八段直行突然有一台機車中南街口騎出來 車速非常快 當下反應不及被撞 後來路人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把我送往醫院 對方沒什麼傷 我的機車毀損嚴重 初步研判表是寫無監視器影像 但對方涉嫌超速 後來對方覺得他沒錯也請別人來談態度很差 我也已經先提出過失傷害 請問律師 像對方這樣耍賴 我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對方遭起訴後,您可在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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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 105-06-08 16:13
您好 小弟我目前就讀高職二年級 在班上有被模仿講話聲音的傾向 因為我牙齒齒列不均 造成牙齒漏風 發音會不標準 他們拿這個來模仿我的聲音以此為樂 我在班上也一直表示說不要這樣一直學我聲音 我很不悅之類的發言 可是他們還是一樣 也有跟班導師反應過 但是他們還是一樣 就只有在班導在的時候才會比較安分.... 後來我想報復他們就想把他們在班上做的壞事或者脫序行為向班導報備 前幾天被某一位在班上比較親和那一團人的同學看到是我告的狀 他們就變得很酸 在班上就會說(埃呦 什麼都不要做呦 等等又會被班導罰) 還有一次他們直接把午餐吃剩的餿水丟進我書包里 還笑我並叫我餿水杰 這件事之後我經過他們他們還會說(唉呦 怎麼有餿水味)(哇塞 怎麼會有這麼濃的餿水味) 令我不堪其擾 並試者不理他們 可是這樣過了2~3個月狀況還是沒有改善 請問我是不是應該以毀損名譽之類的嗎? 我想知道關於這一些的所有法律並能提告提告 這邊已經在開始在收集證據 一些錄音檔或者網路霸凌的相關聊天記錄的圖片 我想讓他們清楚知道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言行必須負責任.... 以上事件並不是第一次經歷 事實上我從國小二年級就開始被霸凌 且到現在還是一樣 就因為身體上有缺陷 比較肥胖 卻要被迫接受這樣的對待 我心情可以說是難過的想要死掉 但是國小三年級我寫出了班上遭遇的種種 輔導老師看到列印給了家長看 父母的悲傷表情看的我是心如刀割 讓我深知在我還沒孝順父母之前我不能死 我希望您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拜託您了...
小瑞 105-06-06 21:46

本身是送貨司機,因為送貨途中前方卡車突然右轉為了閃避前車而翻車自撞,但在雇主要討修車費用,不然要是告我毀損罪,請問我是否應該賠呢?難道雇主都不用有相關責任嗎?

你好:

除非你是故意,否則不會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是否要賠償雇主要看你對於車禍是否具有過失,可先申請初判表看上面如何記載,若不服,可以聲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無過失,雇主只能向前方卡車駕駛求償,若有過失,雇主可以請求你予前方卡車駕駛連帶賠償,你賠償後再就你與卡車司機過失比例,進行內部求償。 雇主若有過失可依與有過失減免賠償金額。
鄭先生 105-06-05 22:21

您好,大至上就是我沒有二段式直接左轉,之後與對向車到發生碰撞.想請教幾個問題:1.我與對方皆有受傷,如果上法院的話,會有“過失傷害”刑責相關問題嗎?

是只有我會被判刑,還是雙方呢?2.對方將車牽至信任的車行維修沒有經過我同意,且估價單懷疑有灌水之嫌疑,我該從哪邊尋求幫助呢?3.懷疑對方將非本次車禍造成的毀損加注在我方賠償金額上面,我該從哪邊舉證,或該從何管道尋求幫助?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先生/小姐替小弟解惑感激不盡!

你好:

若雙方對於車禍事故均有過失,且均受傷,若互相圖提出告訴,且未和解撤回告訴,雙方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對方維修車輛不需要經過你同意,除非對方估價單、維修單據並非車禍受損害之範圍,否則要提出合理之證據說明有灌水之情形。 若無法調解和解,進入訴訟後可以請對方舉證受損害之範圍,你也可以爭執對方之證據,但要提出使法院採信之說法及證據
chianyu 105-06-04 16:51
各位律師~拜託求解???? 我於5/14請一位賣家替我代購包包 表明我非常想要,我會馬上匯款並希望賣家能儘早寄出 賣家表示他現在又即將出國,請我等他5/24回國後再匯款 5/31賣家私訊我請我匯款,我向他說:「因為我這期間借錢給朋友 但我真的非常想要這包包 不知是否可讓我在六月中領錢匯款 非常不好意思」 賣家隨即表示:「沒辦法喔,請於xxx時間匯款,否則提告間接毀損罪」 現在時間到了,但朋友真的還沒還我錢,當初想馬上匯款賣家沒空,也向賣家表明我真的很抱歉,並不是要惡意棄單,但賣家不接受 請問若賣家對我提告「間接毀損罪」成立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4 17:26

您好,

 

網路買賣本就有7天無條件退貨之鑑賞期,且您並無故意大量訂貨再退貨之行為,是您可以無條件退掉這個包包,而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04 23:51

單純沒錢付款又已事先告知,不會觸犯間接毀損罪。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5 23:0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56條間接毀損最:「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依您所述情形,並無任何「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不會有間接毀損罪之問題。 另外對方可能提起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您是有個人理由而遲延付款,在法律上也難論以普通詐欺罪。 既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倪先生 105-06-03 02:42

小弟於5/20號出了車禍
車禍路況是屬於上坡路段,因汽車於上坡路段在雙黃線違規迴轉,小弟我看到時已經離大概半台車的距離(他的車輛已經橫擺在我的車道上),導致我為了閃避逆向與一台機車相撞(因為不逆向會導致我往另外一側的護欄撞下)。我車滑行了2.5公尺,機車右半邊幾乎全毀。對方機車大概就是前面面板破裂,而違規汽車完全無損傷。我大致上指有點小擦傷,另一台機車騎士男方與女方皆有受傷。那邊皆無監視器,而汽車的行車行車紀錄器只有照到他迴轉後的畫面,並無照到我與機車相撞)

 而對方也只請保險公司打給第三方機車,問他說機車毀損部分

我這邊的話完全沒收到任何的電話或通知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那台汽車)就目前看起來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有違規迴轉、我方則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還是要依據證據而定,建議可以先報警處理,取得初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會比較明確。

2、並且應該就醫驗傷,屆時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告過失傷害民事求償

Dai 105-05-31 21:32
您好:想請問我發現機車零件被人偷走,當下報警,警察來拍了照片,晚一點就請去警察局調路口監視器監視器有拍到一個人騎車到我停車的附近,然後徘徊一下,看到對面我的機車,然後把我車子推到對面,然後就看到他一直在用我機車,但因為晚上路口監視器有點畫質不佳又有點距離,只有看到他在用我機車,然後用了一個多小時,才又看到他騎車離開,然後警察又沿路調監視器,有看到車牌,警察有打電話請車主到警察局說明,但因車主在外縣市,只能請他過幾天自行去警局,之後我直接跟警察說我要告竊盜,而機車事實上是有毀損,警察說竊盜就有含毀損,所以筆錄部分就是一般竊盜,想問光用監視器部份,是否起訴的了嗎?但因為晚上影像是有點模糊,只看得到身形,而車主也說沒有借人車,或是他否認有半夜出門,是否就告不成呢?而我提竊盜罪,是否之後需出庭呢?後續需跑什麼流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1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除了失竊的零件之外,另外有受到毀損,也可以提告毀損罪,不過因為都是同一部機車,確實可能以一罪論。

2、可以透過其他事證證明對方有罪,包含失竊的零組件、指印等。

3、對方認罪的話可以嘗試與對方和解,或是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Dai 105-06-01 03: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除了失竊的零件之外,另外有受到毀損,也可 ... (恕刪)

 

你好,非常感謝回覆,只是指印部份,當下警察只有拍照,沒有採取指紋,所以無法舉證,而失竊零件有請車行直接開單子,並給警察看了,只是警察做完筆錄,有給文件請我簽名,卻沒有給我三聯單,跟我說因為有嫌疑人,所以到時會直接送件,因此沒有三聯單部份,是否合理呢?而因我提告偷竊車主會得到我的個人資料,例如住家地址之類的嗎?

LU 105-05-30 20:00

我們合租一棟房子,家裡有很多公共設備老舊(冰箱不冰,門鎖卡住,洗手台下面管子水會流出來等等)損壞,房東給我們看過所有修理費用大約15000,後來我們和她有糾紛,他突然告我們故意毀損家裡設備,還說他去年租別人就沒壞這麼多東西,所以就說這些是我們惡意破壞的,要99000元,會不會太扯,修理師傅都是他認識請來的人,我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房東能夠證明確實是您們所為,否則其無法向您們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 105-05-30 19:47

我收到房東支付命令上面請求我毀謗他的賠償,還有故意毀損家具設備的請款,還有因為我在學校平台的PO文害他房子租不出去總共99000元,我去提起異議,事實是ˋ我根本沒有毀損現在租的房子裡面的任何東西,PO文說他不來修東西也是事實,然後他收到異議來問我要不要私下調解,改要民事精神賠償網路毀謗,故意毀損的錢,調解金額也是99000,我說我沒做的事不調解,他說沒誠意所以走訴訟,請問 開庭是依支付命令的請求賠償內容開庭嗎, 他各種找理由想A錢,我該怎麼做?

我申請異議了會拖很久才開庭嗎,我是學生在一個月暑假要去台北打工,怕會中途又要回來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聲明異議後,約一個月左右會開庭,但對方需先負舉證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蝸牛鈴 105-05-28 15:21

事件是這樣子的:

(週四)

晚間七點多我母親車輛正常行駛道路上被後方休旅車從右線超車,直接撞擊我們車頭,我們車子被衝擊力衝到對向車道撞上河堤才停下,對方往前緩緩行駛一小段路停在路邊看一下,看我們車上沒有反應就開走了,當時我母親因為撞擊力的關係有昏迷一下,後來清醒一點就看到肇事車輛已經開走,於是我母親撥打110報案,警方到場拍照紀錄並且帶我母親回警局作筆錄,有繪製現場狀況圖,作完筆錄領取三連單之後交代我們記得去醫院就醫,並告知明日會調閱監視器紀錄回覆我們調查狀況。

我們車輛毀損狀況右方車頭版金凹陷,右方車身鈑金凸起,左前方車頭毀損,鈑金凹陷,方向盤定位歪斜。我母親輕微腦震盪,右手撞傷,肩頰骨跟右手肩膀有輕微脫臼、瘀血

(週五)

我們打電話去警局詢問進度,該位員警休假

(週六)

透過認識友人問所長目前偵辦進度,所長回復周四當晚有調閱監視器影像,並且有找到嫌疑車輛,已請承辦員警去尋找有找到對方。

(週日)

承辦員警請我們去警局看監視錄影器畫面指認確定肇事車輛,並拿醫院檢查診斷書給警方,我們的車輛經過監視器之後緊接著是另一輛休旅車,車輛行駛過監視器之後30秒左右就被對方超車碰撞,承辦警員說有找到對方,對方也承認有擦撞,車輛已修好因此沒有直接證據,警方說會再找其他攝影機看是否有對方車輛毀損影像。

(週一)

我們打電話去找承辦警員,是另一位員警接的電話,該員警說承辦警員最近幾天都會休假,我們詢問案件交辦給誰處理? 該警員一律回復不知道不清楚,後來到警局詢問狀況,員警又說不是我們當天指證的那台車,說沒有證據,對方車主矢口否認有這回事,員警說要我們拿醫院診斷證明才能辦理案件,也不願意讓我們跟對方見面約談。

(週二)(週三)(週四)(週五)警方表示沒有證據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怎麼自救?請各位專業人士給我們一點建議方向,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15:30

您好,

 

車輛遭撞後不可能3~4天就修好,若肇事車主將相關證據都消滅,亦無監視器畫面拍報車牌號碼,則本案確實會有舉證上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可以請員警調閱車禍發生地點及時間沿路監視器之畫面,過濾當時經過之車輛,以及有無擦撞之跡象,警察機關設置之監視器僅保存1個月,應請員警儘速調閱,你們可以協助員警指認。母親駕駛之車輛,應該會有對方車輛擦撞之跡證,可以提供予警方參考。

Beryl 105-05-28 00:35

104.5/15承租雅房,房租原本房東開價NT5500,

我覺得價格超出預算就詢問房東是否可以NT5000租給我

房東答應但是她怕我跟其她房客透露房東有優惠我房租,所以她有在租賃契約書註明,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

當時房東要求3個月的押金,一萬五千元

一樓是房東工作室,她把2樓出租給我跟另外兩個房客

承租的期間裡

房東未經過我們的同意私自開房門給不認識的人看,總共兩次

第一次發現我就在群組詢問她

她回答我們不續租了所以她才開房門給別人看

第二次我在家,所以她開另外兩個房客的房間讓別人看

事後才在群組通知另外兩個房客

之後

我於今年5/13跟房東點交退租

她故意刁難我

說書桌有小刮傷毀損,椅子有小污點,床的車縫線斷裂有污點她都不接受她要我賠償新的給她不然她就要從押金扣除當初買那些家具的金額

(家具都是非蓄意破壞的是長時間使用磨損的)

她還說運費跟組裝費沒有跟我收對我很仁慈了

我當時被她刁難也不知道如何回應

所以她說要扣除押金我就讓她扣,總共扣除NT7690

一萬五千元的押金就這樣被她扣了一半

事後回家跟家裡的長輩朋友提起

長輩朋友說我被欺負了

怎麼這麼笨.....

後來5/15回到台中翻閱當時的租賃契約書裡內容房東並沒有特別註明家具如有小毀損就要房客賠償新的或是押金抵扣

我就把租賃契約書拍照上傳到群組

房東就把我退出群組

然後跟另外兩個房客說我違反"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這條規定

她跟其他兩個房客說她要拿回優惠?我的房租因為我公佈在群組

但是我上傳照片時間是已經不在承租期間裡了這樣她也可以要求把優惠我的房租補還給她嗎?

重點是

她當時不合理的扣除押金是因為家具毀損

之後才又說是我違反把優惠我的房租讓其他房客知道才扣那些錢的

她的作法及說法實在是...

之後她LINE也封鎖我

我傳簡訊給她她也不回

我已經申請調解

不知道我這些押金是否拿的回來

 

你好:

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承租人房間,會構成侵入住居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要看租賃契約如何約定,若係物品自然耗損,此部分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但若係有汙點之狀況未回復原狀,出租人還是有權利可以主張,但僅能請求清潔費用。 "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若有違反會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依約定主張違約金。 既然已聲請調解,就看調解是否能夠成立,若無法成立,則要提出訴訟請求返還租金
妹妹 105-05-26 12:28

想請問, 依市政府工務局大廈管理法中, 如果要罷免管委會或管理委員改選, 需先經由1/5以上的區權人聯署推薦招集人, 向工務局陳情後 , 依法公告10日, 才能由招集人招開臨時區權大會.

問題一.我們如何取得合法張貼公告:物業收下我們的公告之後, 一直不蓋公告章, (原因是管委不簽核, 不能公告之) 請問..我們要彈核管委會的人, 管委會一定不會同意簽核公告. 沒有公告10天,即無法招開臨時區權大會, 請問...我們該如何讓物業協助住戶合法張貼公告!

問題二. 我們已取得超過1/5的聯署, 可否自行公告?

問題三. 如果我們張貼了公告,管委會的委員自已撤下我們的公告,是否可以告毀損侵占 ?

問題四. 住戶申請影印財報及廠商合約, 均以個資法告知,只能看不能印.其中疑問很多...我們該如何處理 ?

 

你好:

程序可參考http://www.dbaweb.tcg.gov.tw:8080/intra/rules/front/Rule_show.aspx?entry=501 簡言之,若有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人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召集人就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第3項之規定召集臨時會議,若拒不召集,可依同條例第47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主管機關會令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連續處罰鍰。 若有撕毀文書之情形,可提告刑法第352條毀損文書罪,但單純撤下,不會構成毀損,應視具體情形判斷是否構成其他犯罪。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請求閱覽或影印,個資法部分可採遮蔽之方式處理。若管委會拒絕,可依同條例第48條處理,方式同上述。
LU 105-05-20 01:00

我和同學合租房子,有很多東西老舊壞掉或是自然損壞,他告我惡意毀損 

那他要舉證來證明,那我自己要怎麼防範他舉假的證據呢?

小胖 105-05-17 00:11

本人於之前處理一件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歸屬完全在對方
對方保險公司同意賠付我的體傷及財物損失
可是有但書,因為我的機車本身有加裝很多改裝精品,

在這次事件後都有些許磨損

保險公司是跟我說他們可以賠償我的零件更換,但是零件舊品要回收
另外因為我的安全帽還有鞋子都是單價比較高的
保險公司也主張他們全額賠償新品價沒算折舊
所以物權就歸屬於保險公司了,請問是真的嗎
並且安全帽跟鞋子屬於個人用品有衛生疑慮,我可以不讓保險公司回收嗎
還是我可以請保險公司回收後在現場銷毀?
因為我有先上網查詢一下
關於保險公司的主張好像比較適用於海上保險中,保險標的物毀損滅失,
保險公司賠付後,保險公司可取得標的物處份權
但那應該是指被保險標的物而言,今天是第三人的財物來說
保險公司還能合法取得這種物上代位權嗎?
假設保險公司拿我的舊品去賣錢 我可以不同意嗎
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我解惑

非常感謝

LU 105-05-15 23:10

如果是毀謗的話 罪會被判很重嗎

如果他告我惡意毀損  但我沒做的話 要怎麼準備一些證據反擊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23:20

構成誹謗的事實應由追訴方負舉證責任被告不用自己證明無罪。誹謗罪通常會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除非不繳罰金,否則應不用服刑。

小婷 105-05-13 10:18

您好:

我在5月4日奇摩拍賣上購買一雙球鞋2060元(商品1980+全家貨到付款80=2060元)~5月11日在取貨過程當中發現商品紙盒破裂毀損~於是就不想被超商記點所以就付款了~回到家拆開發現裡面鞋子有汙點損壞也沒有吊牌~我當時要求賣家退貨並且退款~他說需要自己承擔雙向來回運費 預計在800元左右~之前還沒下標買的時候問於答他說原廠鞋盒 吊牌等包裝附件完整 size換貨需要自己承擔所有費用(他說台灣沒有代收退貨地點,所以要退回給廠家)~現在問題是東西可以退貨但要收取800元的雙向運費和配送費這樣很不合理吧~問題在於我要退貨和退款~請問該如何處理?謝謝各大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0:23

您好,

 

1、網路買賣可於7天內無條件退貨。

 

2、可向消保官申訴,並安排調解

 

3、因實品與對方所保證之品質相差太多,本案應有詐欺之嫌疑,可提出詐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Roger 105-05-12 10:07

請問大律師

公寓大廈管委會每月向停車場車主收取「停車管理費」600元,如果車子在停車場內被偷,或車子在停車場內遭受毀損,或車內財務被偷,請問管委會應負責賠償嗎?是否將管理費單子改成「停車清潔費」才能免除上述責任呢?

謝謝大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2 13:15

您好,

 

1、本件停車戶係與社區若成立寄託契約,則負有保管責任,反之,若成立租賃契約,則社區停車場可主張不負保管責任

 

2、若有公告或管委會決議表示同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則一般實務會認為雙方合意成立租賃契約停車場即不須負擔保管責任,但仍須視具體情形而定,社區停車場之性質畢竟與外面私人臨時停車場不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U 105-05-10 17:48

我在我們學校得靠北版,說我現在租的這棟房仲很黑最近帶一堆人來看這雷房子(有說姓氏和地址),當初簽約說會來打掃,住了2個月才來清理,東西壞了很慢才修(現在幾乎都有修好),之前修理沒修好冰箱 就和房東互踢皮球 說請的水電工不同人沒修好不是它們的問題,然後最後奉勸大家不要來住,被學校的人拿給他看,告我毀謗,惡意毀損設備(很多東西都是自己壞的 硬要扯到我)這樣成立嗎 他說他是管理員和房東是表兄弟關係,他說因為我的PO文 學校的新學生 不跟他簽約了造成他的損失跟我求償99000元  這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0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所敘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則不會構成違法,此部份要釐清您所張梯的所有內容。反之,則可能構成誹謗罪。

2、程序上,倘若構成誹謗罪,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則於對方提告之後提出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看具體內容為何,但若您所述無誇大且屬實,應不至於成立誹謗

LU 105-05-10 18: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所敘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則不會構成違法 ... (恕刪)

他沒有要和解,我在學校的靠北版發文是匿名的,也有奉勸大家不要來租,有說X姓房仲真的很黑,這樣算毀謗嗎 ,剩下的內容都屬實,但她最近也一直來修東西 那我要提出很多證據嗎?

毀謗罪有個可受公評的事件,可做適當的評論 我這案件請問適用嗎

LU 105-05-10 18: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看具體內容為何,但若您所述無誇大且屬實,應不至於成立誹謗

最近X房仲帶一堆人來看這雷房子房東房仲入住前說的都很好聽,簽約後甚麼都當沒說過,

一堆東西壞了拖了很久才來修,修不好也不處理,就只會跟房東互踢皮球,奉勸大家別來住,那平頭X先生真的很黑,和我現在租的房子的地址, 全文內容是這樣。(有打出姓氏)請問這樣成立嗎?

 

Ting Yi 105-05-10 17:43

我在line有個批發群
我們的規則是"有單先給 等跟自己的零售客收款完畢後再匯款"
但有個女生下單完後都遲遲不匯款
傳訊息給他請他匯款就馬上退出批群
但東西都已經幫他下單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間接毀損罪"還是有什麼民事責任嗎?

你好:

要證明對方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構成刑法第355條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會有困難。實務認為你進貨之商品還可以販賣,不會導致財產上之損害。 民事上可以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價金,或依給付遲延之規定,催告對方,不履約再定相當期間催告解除契約,並請求因遲延所受之損害。
小3 105-05-10 11:20

4月11日在路口紅燈計程車要轉彎進入巷子而擦撞紅燈的我,當下我表示我要報警,車子已經有毀損,等候警察到場的過程中,計程車司機便開始辱罵我,"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但我並沒有沒有罵他,當下有錄影存證,影片中有錄到我再次確認他是不是罵我,他回說對你就是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再錄!。
後續,有談過賠償問題,但對方表示我獅子大開口,說我要提告就去提告

昨天有到法院提告,諮詢的人說,若我提告公然侮辱,若到時候不起訴,有可能對方反過來告我誣告,並建議我以民事的方式提告,且因車禍的三聯單只有對方的姓名跟電話  沒有地址 無法提告...

想詢問律師們,沒有地址不能提告嗎?  若不起訴有可能反被誣告嗎? 若要提告民事提告還是刑事? 這樣的辱罵可構成公然侮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11:25

您好,

 

1、提告案件是否不起訴與是否該當誣告罪並無直接關聯,本案提告公然侮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2、沒有地址無法特定當事人,即無法提出民事訴訟,您可選擇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罪,或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應即能知悉對造地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您所述之用語已經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您有錄影作為紀錄,即使為不起訴處分,您亦非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0 19:17

您好,對方之行為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相關犯罪,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影或人證,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sandra 105-05-06 09:31

您好

我想請問我與原告的狀況是原告於先前有至本店砸店,並當日有到派出所進行和解和解內容為:第一當事人因找不到第二當事人討論,心生不滿,進而推倒店內物品,經警方調解後,同意進行和解

和解書中有一條:爾後無論如何情形第二當事人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第一當事人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事。

第二當事人當日並不知第一當事人另有毀壞名譽的部分,於和解調閱店內攝影機記錄,才知道另有毀壞名譽,此部分也已進行告訴乃論檢察官也已判決緩起訴

另因原告也是為公務員身分,所以針對他對本店的毀壞名譽部分,我們另有向其任職單位以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檢舉他,該單位也已懲處他是為行為不當。

但現在原告至民事法庭提告我,沒有依和解書內容: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第一當事人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事。要求我對於他的考績成績造成的獎金短缺部分進行損害賠償

我想要問的是我對於他毀損部分已沒再做任何告訴,但於當日我未和解的毀壞名譽進行提告檢舉,這樣有違反和解書之情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6 1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和解書的部份,是依據雙方的爭議事件之全部為和解,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2、此部份要審閱該和解書才有辦法判斷,不過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sandra 105-05-06 11: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和解書的部份,是依據雙方的爭議事件之全部 ... (恕刪)

和解書就只有寫:第一當事人因找不到第二當事人討論,心生不滿,進而推倒店內物品,經警方調解後,同意進行和解

支票被扣押 105-05-04 01:29

甲方向乙方租賃廠房但與乙方共用廠房 某日廠房天車毀損 乙方向甲方求償

甲方要求提供監視錄影或其他證據  乙方只找出員工口頭說是甲方使天車毀

還不准甲方出貨 甲方迫於廠商催貨無奈簽下願意賠償之條約  乙方合約有寫必須扣押甲方機器   目前已與對方取消租賃合約 但是還沒賠錢 請問甲方已經簽了條約有辦法不賠與拿回機器嗎嗎 

小陶 105-05-03 19:55

前些日子,因為轉彎不慎,所以擦撞到在斑馬線上的路人。事後有報警送醫。當天在醫院檢查照片子什麼的,對方都無礙,所以也沒有拿什麼醫療證明,對方就離開了,說交由保險公司談賠償事宜。今天談和解,對方開出:

眼鏡毀損7600、手機殼3000、坐墊250*3=750(聲稱因為尾椎不舒服,無法久站或久坐)、護腰1200、計程車6000、一年無法去健身房費用12660、夜市無法擺攤75000(夜市生意為對方妻子的工作,並非當事人)、每天2小時復健 283元*2小時*180天=101880(283為對方時薪)以及疼痛精神賠償283元*365天=103295 總共要索賠305985

但是對方無法提出任何單據證明,當下詢問對方是否有單據,對方只是暴怒大聲喝斥為什麼一定要有單子!!!!!包括手機、眼鏡、薪資損失都沒有,所以今天和解破局。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申請調解委員會是否對我方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對雙方均較有保障,於調解當日也應請保險公司人員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3 23:48

您好,若雙方對和解之條件差距過大,建議直接讓對方提告,並要求對方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