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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 103-06-04 23:43

1:關於本票「到期日」寫到民國兩百年,「簽票日」在二十年前,民國兩百年未到不能討款和二十幾年前了,這樣法律還有效嗎?(因為我是接遺產來的票)

 

2:我問的律師債權人 在還未申請「本票鑑定」前,債務人將動產過戶給兒女,或轉售他人是成立的,不成立為「惡意脫產」,這樣兒女和買屋人都沒關係嗎?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

小玲 103-06-04 15:00

我與已婚男友兩年前結識,生了一個孩子,現在他不認帳,如果驗親子鑑定,有附合能夠告他棄養嗎?還有交往其間他拿卡叫我刷買東西,結果現在繳不出來要告我盜刷,這成立嗎?他的太太要告我防害家庭,還要要求精神陪償,如果這樣我會有什麼刑責!

沈恆 (沈律師) 103-06-04 16:07

您好!在生父合法認領小孩之前,生父與小孩法律上並無親子關係,不會構成棄養;若經親子鑑定確立,您可能被告通姦罪,且應負精神賠償責任;另外,若您能證明對方拿卡叫您刷,就不會成立盜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4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小孩可請求男友認領之,但有可能涉及通姦罪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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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103-05-30 20:20

當事人為直行野狼機車,騎腳踏車的阿伯受傷較嚴重,事後皆由兒子和律師(對造)代理訴訟

目前在高等法院審理,還沒開言詞辯論,之前刑事庭以不起訴處分(經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不知腳踏車從何方向行駛至哪,無法判斷紅綠燈號誌,但從警察詢問附近店家第一時間劃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當事人的陳述較相符)、地院雙方均被駁回
代理訴訟律師在地院更改腳踏車行徑方向,當事人否認

瞭解高等法院是法律審,對造律師民法191條之2抗辯,表明當事人因騎乘動力車輛加損害他人,應負其舉證責任,以證明無過失。 

1.想請問不管是路人或騎乘腳踏車違規造成車禍,不管動力車輛駕駛人是否對錯,就應負舉證責任嗎?(監視錄影器不是太遠,就是擺好看的!警察還明說這是常發生車禍路口,有好心的證人幫當事人連絡家人也被路過的阿婆慫恿不要惹事幫人做證很麻煩,證人事後也和警察說沒看到發生經過~)
2.不知道能以什麼法條可以攻對造,對造應負舉證責任呢?
3.既然刑事庭不起訴、地院雙方均被駁回,在高院審理的結果大概會照之前的嗎? 
請幫忙協助解惑,萬分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告,您可主張被告無須自證己罪,受無罪推定原則保障,若相關鑑定報告資料您均為無過失,可再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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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璟 103-05-29 14:08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 號誌燈我方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號誌>
對方應該是要紅燈左轉燈才能左轉 可是他在還沒有這號誌燈時 我方行駛過路口
一半 那台對方的車已經活生生在我面前 就算我踩煞車也已經來不及撞到了
很顯然得他要左轉但他連停下來看一下車輛再左轉也沒有 直接左轉
而當時我車上有 我朋友 及 剛滿一個月的新生兒<有做安全座椅> 對方一下車就說
他是對的 要我們各自理虧 我很堅決要報警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要我門別ˋ找麻煩
我 很堅決報警 他就說要不然我們要怎麼樣 這時剛好有騎車的員警過來問我們有沒有報警 我說我現在要報 對方就跟那個員警說 我們會自己處理請警察別管 當下我就說請幫我叫交通大隊來 這過程ˇ對方還是一直說要我們自己處理 他趕時間 要談生意要我別擔誤他 然後我很堅持 他卻一直拉我朋友去說 還說他會全部負責 然後他就拿了三萬快要給我 我就說那台車修一修也不只三萬 前頭全凹進去 對方只有右前輪鎖毀 重點我的車是跟租車行借的 這下更麻煩 租車公司要跟我索賠折舊費跟營業損失 費用既然要16萬 而汽車修理費高達38萬多 我一直拜託租車公司可否等到判決下來 因為我是單親媽媽這筆費用對我來說我負擔不了 連養小孩都難了 更何況我是對的 租車公司一直很堅決的要我先付還要我簽本票 等了一個月就是等判決下來還我一個公道 對方因為趕時間 逞快 沒等號誌燈 害我的女兒才一個月卻要承受這種痛
自從我女兒發生這事後 不在愛笑 以前喝奶洗澡是他最快樂的事 現在喝完奶就吐
洗 澡也都哭到不行 更別說睡覺了 一直哭 結果交通局初步判決下來 既然是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看到後整個癱軟在桌子上 我問辦事處我要怎麼辦 他說要我去找證據 我沒行車紀錄器 去派出所調監視器沒一個是有拍到號誌燈 我傻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承擔嗎 我沒有錯 小孩也被搞成這樣
只是因為小孩滿月想說借個車帶他回家給阿公阿嬤看順便打預防針 誰知道會遇到
一個為了趕時間談生意 不顧別人生命的人

我有目擊證人   對方還移動過車子  我沒號誌燈的證據 但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不願拿出來

我要請鑑定委員鑑定嗎  他們會給我一個公道嗎  我有勝算嗎

還是要告他刑事傷害   我有勝算嗎   我只希望他能全責付起租車行向我索賠的營業損失跟折舊費

我有告知過對方這件事   我很有誠意的跟他說一人一半  畢竟就是想要趕快解決事情  我還要去跟人家借錢  他卻嗆我說是我租車的關他什麼事  還說他的車也可以幫他賺錢那他也可以跟我要賠償今天要不是他趕時間逞快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小孩子的生活費就很困難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無法工作 因為小孩還再觀察期  如果還要擔這筆費用我真的沒辦法    對方卻能吃好睡好  我該怎麼做 

Mon Gi Gi 103-05-27 18:50

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昨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只有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戶口 ? 如何申請 ? 有什麼樣的條件才可以申請,來逼迫資方與肇事者出面處理 ? 

日前已經向地方法院遞送刑事訴狀 案件已自行送車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已經進行兩次調解 傷者申請職災或者工作能力鑑定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必須向法院聲請,待取得法院核發得假扣押之裁判後,去向國稅局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向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駕駛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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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5-23 17:23

詳細內容是這樣的:

我內地女友(他人在韓國)先前在內地和朋友買了一個香奈兒包包,

後來覺得是假貨就從韓國送來台灣鑑定

鑑定結果是假貨(有鑑定報告書,該鑑定公司說如有法律糾紛都願意配合)

於是我就把包包要寄回內地要請賣家退款的動作

結果被海關查扣

經海關查驗

順x快遞公司說假貨說會銷毀

我有把鑑定報告跟原委說給順x的處理人員

但是好像不以為意一直強調我的包包會被銷毀

沒有要幫我轉達這件事情給內地那邊的意思

1.我提供鑑定報告書有辦法讓海關不要銷毀嗎?

2.如果一定會銷毀,那我可以從海關那邊得到銷毀的證明嗎?(拿來跟賣家索賠的)

謝謝,這件事真的處理的好心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發函請求海關給予仿冒品之公文,使您得順利請求賣方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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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806 103-05-19 13:25

家裡有棟空著的透天,本來是老人家要留著養老用的

所以就先出租給人家賺點租金

房客一直想跟我們買,後來我們也願意要賣他

沒想到他是偷別人的支票要開給我們(好加在還沒簽約)

後來他就說要跑路了,跟我們要錢(他有整修一點房子)

母親退還了押金後,房客不爽,就疑似放火燒了房子(他說不是他放的)

有薰到兩邊鄰居房子(不是很嚴重)

想請問,我們房東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如果鄰居求償,我們看起來是沒什麼責任,可是因為老人家覺得對鄰居不好意思,所以想要幫忙負擔點,只是又怕鄰居獅子大開口,請問,我們在道義上,法律上有規定需負擔的比重嗎??

另請問,因房子有被火燒,如果我們想要賣掉的話,如果不重建,如果有請人家鑑定房子(是否要重建),是否要告知買家房子有被火燒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燒到鄰居房子,您無責任,似無須賠償之;針對房客放火部分,若有證據可證明,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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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丞 103-05-17 10:3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R87y3UDCwU

這是我PO在YOUTUBE的影片

目前我打算跟對方求償,在您看來這邊誰對誰錯呢?   

我目前車子龍頭幾乎全歪,人也是多處挫傷,我要跟對方求償

後續應該怎麼處理?   

對方似乎是沒駕照的中年婦人!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後續流程要怎麼跑?

先修車修人之後等肇事鑑定下來再談和解,還是東西都修完就可以談和解了!

因為本人已受傷,若對方不跟我和解我可以去提起訴訟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7 13:51

您好!責任鑑定結論為準;只要雙方有共識,和解隨時可以談;若對方有過失和解不成,可以提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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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丞 103-05-27 11:24

今天跟對方電話溝通過了,對方堅持初判表出來才要談後續賠償部分

請問,如果這件事是我錯比較多的話,一樣可以依比例跟對方要求賠償

因為未擦撞,依上述對方可以跟我要求精神賠償

阿丞 103-05-27 11: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天跟對方電話溝通過了,對方堅持初判表出來才要談後續賠償部分

 

請問,如果這件事是我錯比較多的話,一樣可以依比例跟對方要求賠償

 

因為未擦撞,依上述對方可以跟我要求精神賠償

阿南 103-05-16 19:10

前幾天因為警察在逮捕嫌犯,此嫌犯開車企圖逃跑
而我的車停在家門前,嫌犯倒車時撞到我車子的右側車頭~

目前我的車仍在保養廠等待最後理賠鑑定結果~
雖然對方的車已經有先出險,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說

他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公司不賠,要我們自己去跟那個肇事者談理賠

現在想請教的是肇事者犯罪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修車費用~~那麼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人員先負責修車費用~~然後再由該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轉而向那位肇事者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撞您車之人請求,因保險公司已表示非出險,不屬保險契約範圍,似難以向保險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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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 103-05-16 11:21

我於很早之前開始經營自己的網拍
近兩年才開始販售日雜贈品的包包 那些附贈的品牌包包(金石堂皆有附贈)--真的一模一樣 就是雜誌過期退回去 把贈品拆出來的以及專櫃滿額贈禮的品牌包包為主

我的上游廠商聲稱自己是從國外的雜誌社以及百貨專櫃取得商品 於是我放心地開始做了販售 主要是在露天拍賣至 在今年5月月中時 被網路警察以釣魚手法假性購買一款Cath Kidston的小手提包 

5月14號時突然4個人座廂型車來我家 說我違反商標法進行蒐證 並從我家帶回一些網路上販賣的商品(現在已經下架) 一樣也是日雜正品的coach 手帕 書衣 kitty束口袋 等共58件 告知我販賣的商品經查驗為仿品 我違反了商標法需到案說明當天下午就去警察那邊做完筆錄

我只是家庭主婦為了貼補生活 去年開始到現在一個包包或手帕進價50元 我賣70-80多塊 至今也只有獲利幾千元 而已並非以專業營利為目的 也完全不知情上游廠商提供商品為仿品 因為書局販賣雜誌時確實也提供過同款贈品(所以我也不能認定贈品是否就是仿冒品) 因此我不疑有他 

警察跟我說 這些包包鑑定後才會送法院 最快也會6月底7月我才會開庭,我真的很害怕,這樣等於它們拿去的有三家廠商kitty/coach /Cath Kidston 請問我會面臨到這樣的刑責?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有只有老公在上班 我不感讓我媽媽知道 每天晚上都睡不著 因為我上網看過幾乎沒有日雜包的案例 我真的好害怕 請各位律師們幫助我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真為仿冒品,建議您應與廠商和解之,取得和解書,以利請求緩起訴之處分,但您亦須付出一筆和解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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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5-15 21: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有很煩人的問題想請問,有點長,請耐心觀看,感謝!
今年2/3我開車經閃黃燈T字路口時,我是直行車,確遭機車左方單行道逆向騎車從我左前方側門撞上後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開刀,但因我車速不快(約30公里),所以我車損並不嚴重,只有輕微凹下去,對方機車也並無毀損
但因對方是64歲的老人,當時他突然衝出我也反應不及,但聽到碰撞後我有馬上下車觀看並報警和送醫處理
只是,沒想到他傷勢非常嚴重,除了2/3-2/10顱內開刀外,聽說過了快兩個月3/28-4/4又因呼吸問題住院,家屬說他喪失語言功能了,5/9又氣切
今天,對方家屬在調節委員會一開始開出了天價,工作損失26萬+照顧到82歲的醫療費用1138萬,後來自己降價到120萬,(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當時聽了只覺得好笑,雖然對方受傷很可憐,但是在交通事故判決書上很明確的寫了對方肇事原因有二點:
1.涉嫌遇有閃光紅燈路口支線左轉彎車不讓幹道直行車先行(安102-1-2)
2.違規事實: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處45-1-1)
我方: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安93-1-3)
請問:1.對方一直恐嚇我說這是重傷害,如果不合解會有前科,因為他們傷勢嚴重,而調整委員會的根本不看對方肇事原因,只說他很可憐,所以我該負責,若真的沒合解,我會變重傷害罪嗎?
2.法律真的只保障弱者嗎?就因為我沒受傷?所以都算在我身上
3.我若申請車禍鑑定,確認我無過失責任,是否就不需負責?
我只認為,如果想自殺的人自己找車撞,被撞的人還要賠償,就真的太沒天理了
還請律師提點與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非常感謝

鬱悶的人 敬上

從三星裝置發送

沈恆 (沈律師) 103-05-16 00:08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依目前裁決雙方都有過失來看,一旦不和解而對方提告,您極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害前科,但賠償時您只要按過失比例負責即可;另外,若您完全無過失,前面所述民、刑事責任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通常需要到殘廢或是機能無法回復  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罪  2.如果不和解  重傷罪下確實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本件建議你還是要聲請鑑定,因為如果無過失,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那麼賠償金額還是要按照比例去負擔,也不是由你負責。再者,損害賠償必須有計算基準,不是他隨便開的,何況照顧到82歲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切都要有單據,包含需要請看護也是醫生要開證明需要看護才可以。至於本件不會構成重傷害,且沒有和解不會影響罪名改變,對方在亂虎你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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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及您是否具有過失,有刑事過失傷害成立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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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5-15 15:47

樓上住了一位不講理的鄰居,在頂樓加蓋一層違建鐵皮屋,常關閉前往頂樓的路,將公共區域宣示成自家擁有.最近家裡浴室又發現漏水了(之前已有一次前例但在不同部位),找來的水電工敲開自家牆壁後發現水是從樓上下來的,上去找樓上的時候她說她故意倒水的,找警察陪同時又改口說是我家裝修,損壞她家建築物才會導致漏水,我說那找專業人士來鑑定她又不肯,警察去看她的浴室的確是積水不消,但是她就是不處理.還常常在半夜發出噪音,請警察處理她就開始抱怨是我家怎樣,反覆的發生,導致我母親無法睡覺,身體不堪負擔,已送急診好幾次了.

請各位律師們幫幫忙,想請問:

1.漏水問題因為她不肯讓我們請專業人士來鑑定,所以一直僵持不下,

找警察調解無用,等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又說要等一個月,請問我們可以直接發存證信函請她面對,寄存證信函無用時再上法院告她?

警察陪同時,我們有錄影存證,證明她不願意讓我們請人查看,同時在影片中嗆法院見,要告我們誣告,請問我們這樣算誣告嗎?

2.我們懷疑違建部分導致建築體承重改變,所以才會天花板到處剝落,甚至可能是漏水的來源之一,我打電話檢舉時,發現違建部分已有人在去年10月去檢舉了,該區負責小姐說核拆單已下確定為違建,但我打電話去負責拆違建的組長那邊時,卻回覆我要查明是不是舊違建,請問舊違建就不可拆除嗎?

請問可以告他們公共危險罪或是其他罪名?

3.噪音部分導致我母親精神耗弱,身體不堪負荷送醫急診多次,請問這部分可以告她嗎?

如打算告她,請問我們該準備哪些呢?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告,則一定要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據確實是對方所造成之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無法確認  可能訴訟時還是需要經過鑑定了  但鑑定費用通常不低  這自己要評估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若可證明對方為主因,可對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其修繕之;關於違建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共有部分於全體共有人、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噪音問題,您須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再對其請求侵害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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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記 103-05-15 15:07

車禍狀況描述如下:

某甲騎乘機車於十字路口六至七公尺處,違規於雙黃線迴轉(當時為紅燈,有三輛汽車停等中),某乙於綠燈方向車道左轉進入與某甲迴轉後同向之車道,某乙汽車左前保險撞擊到某甲機車後方引擎側蓋處,致使某甲靠近下體私密處有撕裂傷,送醫後進行縫合手術.並住院五日.某乙並未受傷.之後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書中指出某甲應負70%責任,某乙負30%責任.

想請問某甲如果提出刑事 過失傷害罪勝訴之可能性?

又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是否能夠依民法第184,193,195條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5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車禍只要某乙有過失,就必須就某甲所受之傷害,附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的部份,必須扣除某甲本身過失之比例,及某乙所受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部分.

 1.如果雙方都有肇事因素  只要有受傷  幾乎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除非你認為沒有因果關係存在  2.民事賠償則可能有過失相抵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甲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之可能,由於甲之過失比例較重,關於請求損害賠償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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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燎野 103-05-14 20:05

我的父親年60歲,過年前騎自行車穿越馬路發生車禍,當場肋骨斷裂、顱內出血死亡。肇事車與父親均是由東向西方向。據路前店家監視器(角度不清)、警方紀錄,當時父親自行車騎至路中央行車分向線。父親的倒地位置距離撞擊點有13公尺,自行車除車頭與加裝的小電燈,其餘都已撞爛。肇事車未成年無照駕駛,稱車速40並且是父親突然左轉才導致閃避不及,之後失控後滑行對向車另造成連環車禍
經過事故鑑定與出庭,法官說,網狀黃線區就在前方是父親未依規定轉彎,為肇事車與連環車禍主因。肇事車無照駕駛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與連環車禍次因。
請教,事發地並非禁止穿越之雙黃線,真如法官所說未依規定至網狀黃線區轉彎就構成車禍主因?如果我方沉默,是否會因車禍主因關係,後續被要求賠償?另外再請問,監視器法拍到事發的瞬間,沒有煞車線,真的就無法依現有的推測對方車速實則是多少?

 

您好,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協助,並且向學術單位請求重新鑑定,否則你們為主因的話,你們恐怕要負擔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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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再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卻為主因,對方似會主張過失相抵減輕損害賠償範圍。目前您得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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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美 103-05-12 14:28

DEAR:律師先生

我在YAHOO拍賣,網拍一些從上海帶回來的手機殼,最近被檢舉說賣得是仿冒品,投訴到警方,要我出面說明,並說明他們有買家的匯款紀錄,也將商品送交鑑定,確認是仿冒品。

我在YAHOO拍賣,目前只賣出6款,此商品的來源是弟弟從上海火車站附近買回,對這商品的品牌,不是非常清楚,是看圖案很漂亮,所以就拿來網拍,賺一點零用金,並不是惡意要賣仿賣品,因為不太了解此商品的品牌度,網頁上的標示也都是從淘寶上抄來的說明,再放上自己實拍的圖片。

警方目前要約我這星期內前往面談,在電話中說:我的中國信託帳戶為何只有一筆交易匯款紀錄,要我當面前往說明清楚。

我YAHOO賣了6款,有2位買家(共是匯到郵局帳戶,另外2位買家是直接全家付款到YAHOO輕鬆付的帳戶(尚未提領出來),只有警方下標的紀錄是匯到中國信託,所以並未查到其他帳戶的資料。

我是否自行向警方說明,YAHOO拍賣,賣了6個(5位買家),表明自己願意配合,並不是故意要賣仿品,希望對方可以不要提告,能否和解?

1款手機殼賣269元(含運),買來成本大約1個100元,加上掛號寄出運費30元,實際收139元。

目前尚未約談,警方於電話中表示,只要願意配合,會儘量爭取緩起訴,並表明我是初犯。

請問我該如何與警方說明,比較恰當,因為我並不是惡意要販賣仿品,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確為仿冒品,您應嘗試與被害人及廠商和解之,以利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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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3 23:15

 請問我需要主動提出所有賣出的資料? 警方電話中只有查到一筆匯款紀錄,後天下午警方約談,煩請律師大人給各建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須主動提出所有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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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5 15:59

律師您好:

警方原本說5月14日(三)要撥電話給我,約面談時間, 但是都沒有撥,今天都已經5月15日也未接到警方來電,我有需要主動聯繫警方,還是等候警方通知。謝謝

 

浴巾 103-05-08 23:07

103年3月14在秀朗橋附近發生車禍,5月2日交通大隊鑑定資料下來說故肇因部分無法分析研判,後續步驟該如何處理 請求各位哥哥 姐姐們幫忙

浴巾您好,

1. 可以準備好鑑定報告不合理的地方,聲請鑑定報告覆議

2. 可以聲請調解,有人受傷且賠償談不攏,或可考慮提起刑事告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23:25

您好!這表示證據薄弱,想提告的人若無法找出其他更有利的證據,大概會告不成。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0

您好,關您的問題,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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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受傷  就直接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再來談和解調解  2.如果肇事因素無法釐清  可以考慮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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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dailu 103-05-04 00:22

我開車於一條小巷要左轉時,前方有一台摩托車衝過來,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

我下車問:有沒受傷?要不要幫你叫救護車?

對方表示不必,我說小心不要騎那麼快,就開走了.

 

下班收到交通隊通知作筆錄,因為對方報案我肇事逃逸.

雙方筆錄做完,初步鑑定為:我方行駛交叉路口,疑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安102-1-2)

對方:尚未發肇事原因.

 

現在對方放話要告我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我應該應戰還是積極和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有停車關心傷者,無肇事逃逸之情形,再就初判表分析,若對過失比例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過失傷害部分,應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條件不合理,可說明您的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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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理論上你並沒有過錯,不知當地是否有監視器?重要一點,保持你車子的原狀性,至於對方的要求,你要特別留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是條件不合理,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2 16:57

去年底從大陸進口一批約200多個左右的手機殼,印有香奈兒的logo,外型也設計得像香奈的boy包包樣式,海關查扣後有請台灣香奈兒代理商去鑑定鑑定人表示說不提告,只要不要讓這批貨發出來給我們就好,之後連續做了兩次筆錄,一次在桃園機場的海關,第二次在桃園機場的航警局,今天5/2就在桃園地方法院開了偵查庭。

進入偵查庭後,才得知控告者為香奈兒公司。開庭過程,對方堅持認為有販售嫌疑,但此批貨物被海關查扣,貨品沒收到的狀況下若要販售也不可能,最後檢察官詢問是否要私下和解,對方依法律程序走,當天莫約1小時後就接到公司來電說明,地檢署連絡公司要求提供員工資料,想請問接下來應該會遇到什麼樣的情況呢?或是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任何通知?若又再次需要開庭,該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觸犯商標法之刑事責任,若要把傷害降到最低,則應努力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之,避免刑事起訴後,對方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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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商標法案件,對方都是希望談和解,堅持提告對於他們沒好處,所以建議朝和解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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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侵害商標案件  檢察官多會勸雙方和解   建議可以先跟對方談和解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IKO 103-05-01 19:49

我是直行車輛  

對方由對向要轉彎  

對方沒有看直接往前結果雙方撞到倒地  

他有受傷當下請他就醫他拒絕

之後發現對方酒駕(0.14)還趁亂逃跑

最後警察有追回警察局做筆錄

初判表結果"雙方所述不一,故無法研判"

可是當下有拍照片怎麼能就只參考雙方說法就無法研判

不是應該看路權來研判責任多少

雖然對方有受傷

但是因為他沒有戴安全帽酒駕

我也有瘀青擦撞

事後和解金談不攏

請問是否要再申請鑑定才能提告?

要如何提告要求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0:30

您好!不用申請鑑定也能提告,並可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成立的前提是要能證明對方有過失;同樣的,若您有過失,對方也能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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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這樣  鑑定結果也可能無法判定  2.如果初步無法協議賠償  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後再來談如何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zhrick 103-04-29 19:40

3/4 晚上9:30於中和路上發生車禍;當時狀況大致情形是下著雨,去永和捷運站接同學,行車在內線車道突然發現一位年約60幾歲婦人穿越馬路,車速約40-50公里/每小時,煞車不及,車子滑行出去致撞導婦人頭部受傷(未直接撞擊,閃避後車子滑出去後對方才被掃到)
送醫治療並在派出所作筆路至深夜12:00

第二天凌晨4:00因公司自強活動前往日本北海道此期間委請同學前往探視婦人,說是有輕微腦震盪,住院觀察3、4天後返家休息。

返國後一週亦親自前往探視,兩日後永和調解會上對方突然提出她掉了祖傳的玉鐲,我表明住院及她請看護費用及一切醫療約一萬元他可以負擔。但是第二次協調會對方竟要求九萬元賠償。經談判後為四萬元,但我只能拿出三萬元,對方仍不接受,以致調解不成,對方打算提告

現在想請教的問題是:

1. 肇事初判判定

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超速行駛.

對方 : 在劃設行人穿越道線100公尺處穿越道路.

由於當時是下雨天, 有注意到對方,並且閃避過去, 只是剛好路面是網狀線劃漆所以煞車鎖死打滑, 打滑後車子滑行出去才導致撞擊在馬路中間的對方跌倒這部分可以提起覆議嗎?
另外涉嫌超速行駛的部分, 當時做筆錄可能也很晚了, 而且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所以也有點慌亂, 做筆錄時陳述的車速為50-60公里, 但後來發現實際上只有約40-50公里, 現場快車道上無禁行機車, 也無特別速限, 所以超速的部分也可以提起覆議並再做更進一步的鑑定嗎?

2. 對方要求玉鐲的賠償, 是一直到調解的時候才提起,說是傳家寶,  對方家屬是說, 是婦人醒來之後才發現不見, 但現場未發現有任何玉鐲的碎片, 也無法證明是在現場遺失的, 但對方家屬仍要我賠償這部分.
那如果這部分對方要向我求償請問我應該要負擔嗎? 因為我也覺得有點奇怪, 我出國期間,同學代替我去探視的這幾天沒聽說有玉鐲這件事情.

以上,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有過失致傷罪的問題,建議仍應盡力達成和解,以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36

您好!若僅差一萬元,建議還是讓步和解為上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初步來看,4萬元的賠償金額若能把民刑事責任問題一併處理似乎是不算太貴...

首先,即使您在該事故中僅具有百分之一之過失,也不影響過失傷害罪之成立,若無法打到完全無過失,恐怕還是有過失傷害之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易科罰金一天至少就一千元,十天就一萬,若判四五十天,光易科罰金就要繳多少?運氣不好遇到比較有正義感的法官,判個易科罰金標準一天二千元或三千元,那不是...??

何況對方一定會在刑事提告外,另外請求民事賠償,您可以自己估量估量全部要付出多少錢來擺平這件事。

刑法第41條第1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嘗試與對方和解和解金額亦不算太高,應考慮之,過失傷害若成立,即使僅判一個月有期徒刑,罰金均為三萬元,對方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故若能一次解決民刑事紛爭,可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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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鑑定結果出來認定你應該還是有過失  如果要爭執還是先行提出覆議再說  2.超速部分可以主張跟車禍發生是否有因果關係   3.對方要主張民事賠償  原則上需要他自己證明損害範圍  所以還是不要輕易跟對方和解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Zang yi 103-04-27 16:57

我在今年的2月份在國1發生一起車禍~因為對方不服國道警察的初步判定

所以申請了鑑定~但鑑結果我卻變成了車禍主因~想請問一下我該如何寫這覆議書?

可委由律師為你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7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相關書狀。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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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覆議書應先針對初鑑的內容指出瑕疵之處,才能提高覆議成功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柚子 103-04-26 23:29

請問一下律師:

4月時家母在下班途中(騎機車),已經到家準備要停進路邊停車格雙腳平放在地面,不料卻被後面行駛的車輪胎壓到我母親的腳,造成母親左腳第1.3.4蹠骨的骨折,目前打鋼釘固定。

但案發當時肇事者(某市公所人員開公務車)先通知當地里長之後通知警方....里長比警方更早到現場,卻把我母親的機車移動並停放機車格,已經移動現場,沒多久救護車就送我母親到醫院急診了。

我們社區的住戶有看到里長和警察和肇事者在那邊講很久,不知在講甚麼??現場路邊監視器剛好拍不到

而最近交通事故出判表出來,上面卻寫""疑似""車輪壓到我母親左腳,可試壓到腳是事實為什麼用""疑似""

我知道不服可以到交通事故裁決處申請鑑定,但我覺得都是官官相護,申請結果也不會改變什麼..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看到初判表寫疑似就說只願意賠一半的工作薪資損失。想請問律師,里長移動事故現場是否有罪,移動前也沒有先拍照,而肇事者通知里長而不是警方是否就是請里長施壓故意降低肇事者的責任??

我知道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初判表已經寫那樣了,上法院還有甚麼勝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形式過失傷害告訴,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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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 103-04-26 07:59
家中有三位兄弟,其中一位兄弟因有精神上問題其餘兄弟包含本人共三位,要申請擔任監護,請想問.....

1.申請擔任監護人只能有一位? 還是我們三位皆都能申請?

2.另一位兄弟已經先行去法院申請監護宣告,是否另外兩人也等於申請?

3.如果交由法院鑑定後,指定一位或是數人為監護人時,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由監護人管理?還是法院判定其他管理方式?(因察覺先行申請監護的兄弟有想利用申請監護宣告佔有被監護人財產之行為,為了防範,本人想提出申請禁治產或是交由銀行信託代管等方式)

懇請幫忙解答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4-26 10:05

您好!不需另外聲請,您只要向法院表示想爭取擔任監護人即可,法院會調查選任比較適合的人,可能一人或數人擔任監護人;監護人負責管理財產,但不能任意花費或占為己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表示您欲爭取擔任監護人,法院會選任一人或多人擔任監護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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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沛 103-04-22 18:42

請問一下,家有一塊農地,最近有仲介自己找來說有人想要購買!

考慮之後,決定賣了!是在仲介公司做買賣,並有簽訂履約保證!

合約已簽好,目前正在交易過程中...

對方最近打來說,我們的農地有包含水溝地20幾坪,要求我們扣掉70幾萬..

否則就要到法院告我們,我們當初也不知道有農地水溝裡,以前請政府來鑑界的時候,雖然我們沒到現場,但是他放的柱子也離水溝有一點距離..

如果重新鑑定土地範圍,若真的有包含水溝地.我們需要賠償70幾萬的金額嗎?甚至是付訂金120萬賠償金嗎?或是更多!

律師幫忙解答,很謝謝你百忙之中,抽空回答!謝謝...

買賣應以所有權狀為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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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水溝地的部分,應先確認您們合約內容如何約定,但仲介的請求也並不一定有道理,所以您們應無庸先給付他們的請求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買賣契約如何約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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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04-22 11:04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此侵權事件我已自擬存證信函待寄,請您就此函有否觸法及未盡之處給予指教,後續此侵權事件及我另一事件(屋頂滲漏,我是頂層),若需提告再至律師事務所當面請教您。

1何謂排除妨礙訴訟?

2對造所簽之租賃合約書上之租金低於市價極多,我如何證明市價行情?鑑定單位是?提告前還是起訴後申請?鑑定費用約多少?由誰負擔?

3自擬存證信函如下:

受文者:***、***、***。

一緣台端三人未經本人同意,逕將本人所有權之*******路*號*樓外牆釘上框架出租張貼廣告並私收租金獲利,致本人室內牆面油漆剝落及產生壁癌。本人多次告知本大樓並無成立管委會,外牆亦屬專用部分,此舉嚴重侵害本人權益,請求台端拆除,均未獲置理,茲為保障本人權益,特函告台端於函到五日內拆除,依民法第181條(不當得利返還標的物)返還本人自民國(下同)99年6月至103年4月持有產權期間之租金78333元並加計5%年息,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本人所有權之外牆出租市價每月約8000元,故自103年5月1日起之租金應以每月8000元計並加計5%年息至台端拆除回復原狀並支付租金為止,另依民法第 185 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外牆防水工程款111200元及內牆油漆工程款10000元,祈配合為禱,以免訟累。

二非本人拆除毀壞廣告帆布,請勿再毀謗本人。

建議咨請律師膳狀會更明確,以維護您權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民法第177條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所有權人在其所有權遭到妨害時,可以請求除去該妨害,以保持其所有權的圓滿與完整,第767條第1項中段對此設有規定。而在此所謂的妨害,除去妨害請求權是指除了占有以外,任何可能侵害或阻礙所有權行使的方法。
另外,所有權人可依法請求除去之妨害必須具備不法性,亦即在所有人有忍受義務(租賃地上權...)的情況下,所有人並不能行使除去妨害請求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妨害的請求包含塗銷登記在內。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排除妨礙訴訟就是依據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主張,要向法院提出,另外租金部分可以用房價去計算,土地法有規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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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之,避免日後訴訟不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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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 103-04-21 07:03

我在路口與一台遊纜車擦撞。警察調路口監視器只拍攝到車與車擦撞過程。沒拍攝到對方紅燈。我還沒到路口綠燈了!所以我沒停下就直走。遊纜車的右方撞上我駕駛座的左前方。對方保險要以肇事責任一人一半。如果我送鑑定會有勝算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監視器畫面的部份,還是必須實際上看到畫面才能判斷.

倘若可以拍到其他車輛的行經路線或是由時間來推斷是否闖越號誌,還是有機會證明對方違規在先,本文建議您可以檢附,以利判斷

 

您好,這要看現場圖才知道鑑定有沒有勝算,但再怎麼樣你要必須要鑑定,這樣對你才有利。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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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送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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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103-04-20 08:54

我2014年03月30日交屋,而在2013年11月18日簽訂"標的現況說明書",而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03月30日期間房屋還在前屋主手中,但是,在交屋二週後,房屋都未使用,而發現大面積的壁癌,要求房仲與前屋主處理,則仲介請社區土木技師協助鑑定,則技師建議根除滲漏現象,需以費用六萬左右為施工含5年保固,;但是仲介請技師另估單面牆2萬5施工費用無保固.事後,但是本人請朋友代為出面處理,則朋友轉述,仲介協商建議以2萬元為施工費進行相互分攤,則以12800元為前屋主負擔.最後,男友建議本人以12800元進行和解,並簽訂和解書.問題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本人及我母親),而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中,買方欄簽名是我母親所簽名,只有在某一貸款條款後面有註明"登記名義人:XXX"有我本人及我母親名字,但簽和解書上,只有我一人及前屋主簽訂,簽訂時有我朋友及仲介在場,我母親未在場,並且我未告知我母親,則我母親也未簽名,則12800元也由我執收,因為我母親最後知道,她不同意,則"和解書"是合法生效的嗎?

George 103-04-19 07:17

我2014年03月30日交屋,而在2013年11月18日簽訂"標的現況說明書",而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03月30日期間房屋還在前屋主手中,但是,在交屋二週後,房屋都未使用,而發現大面積的壁癌,要求房仲與前屋主處理,則仲介請社區土木技師協助鑑定,則技師建議根除滲漏現象,需以費用六萬左右為施工含5年保固,;但是仲介請技師另估單面牆2萬5施工費用無保固.事後,但是本人請朋友代為出面處理,則朋友轉述,仲介協商建議以2萬元為施工費進行相互分攤,則以12800元為前屋主負擔.最後,男友建議本人以12800元進行和解,並簽訂和解書.問題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本人及我母親),而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中,買方欄簽名是我母親所簽名,只有在某一貸款條款後面有註明"登記名義人:XXX"有我本人及我母親名字,但簽和解書上,只有我一人及前屋主簽訂,簽訂時有我朋友及仲介在場,我母親未在場,並且我未告知我母親,則我母親也未簽名,則12800元也由我執收,因為我母親最後知道,她不同意,則"和解書"是合法生效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亦為所有權人之一,您無您母親之代理權,可爭執該和解書您母親不同意,對您母親無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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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103-04-18 18:31

律師 你好,

想諮詢一下有關商標法的事情

是這樣的我於網站上轉售自大陸網站購入之帽子,被人發現後向商標所公司提出檢舉,(2/25)已到警局備案完成

帽子的商標是印在裡面的,牌子是new era。事前不知道這個牌子只因為單純好看想賺取差價而買來賣,前後進來10頂賣出7頂查扣3頂無囤貨。事發後代理商有去鑑定確實是仿冒品。

4/10已去地檢署開完偵查庭對方代理商的代表有來開庭,檢察官的意思是想直接判我緩起訴可是對方說要先跟他和解 有跟我說一個大概的數字,約15萬。以我的能力無法負擔

4/11跟對方達成和解,金額7萬

4/14完成賠償金匯款,並拿到和解

4/18再次開庭

呈遞和解書給檢察官的時候他有問怎麼沒有對方的緩起訴同意書?

後來又說沒有沒關係

接下來就開始問話

檢問 : 承不承認賣仿冒品?

我說 : 承認

檢說 : (愣了一下)所以你原本知道那是仿冒品囉?

我說 : 我不知道他是new era這個牌子的東西

結果書記官就把供詞改成”不承認。不知道new era這個商標

然後我就簽名了

離開之前問了一句 : 那我還需要跟對方要緩起訴同意書嗎?

檢說 : 不用了,不承認就沒有緩起訴的問題

要我回家等通知

請問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意思?我想了很久想不透,是不起訴還是起訴交由法官來決定呢??

謝謝律師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緩起訴以認罪為前提,所以您改口說不知,則檢察官應仍會起訴,但由於本件您們已達成和解,所以即便起訴,法官給予緩刑之機會仍相當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願意認罪,附上與對方之和解書,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處分;若您不願意認罪,即使起訴,您有與對方之和解書,仍有機會爭取緩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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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8-15 16:34

可否詢問最後結果呢?目前也有相同問題

金貝 103-04-15 21:20

請問律師:

我102年10月1號 車禍 進入林新醫院 至10/11出院 陸續有複診一個月

但是請醫生開嗅覺喪失證明 他說他無法鑑定所以無法開(醫生診斷證明只開如內出血 腦震盪頭部挫傷) 於是我就到找到全台只有兩家可以鑑定嗅覺喪失的醫院,我選擇去台中榮種耳鼻喉科鑑定,但是我是11/08才去開鑑定,因為我不是車禍完馬上去做鑑定,我已檢察官合理的懷已說我可能會在這一個月內發生其他事故才造成我嗅覺喪失。我現在很無奈,我確實是在那場車禍喪失我最重要的嗅覺,因為我是廚師。我對檢察官的回答,不知我該如何ˋ捍衛我自己權益。  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00:31

你好

有關你嗅覺損害的證明部分

是要請求民事賠償用的

提告傷害

你只要針對你腦震盪或其他受傷部分提驗傷

即已足認定傷害事實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18

您好!等檢察官起訴後,開庭審理時可以請法官調查是否為重傷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檢察官說明,這一個月您均無發生任何事故,可請求鑑定是否為車禍所造成。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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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103-04-08 20:13

2012-10-02 01:32 中國時報 【洪榮志/台南報導】 A型血型的父親與O型的母親,卻生下B型的兒子,這是他們家「不能說的祕密」 !老翁直到年邁病重,才得知自己戴了四十多年綠帽,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斬親情。 年近八旬的蔡姓老翁,由於沒受過教育,不知B型的小兒子不是他親生,但家中其 他子女都知道,只是說不出口;直到一年多前老翁生病出院後,蔡母提議要將祖產過戶給 小兒子,長子才忍不住說出這個「祕密」,老翁不滿綠帽子一戴四十多年,氣得提出否認 子女之訴。 長期務農的蔡姓老翁,與七十七歲的妻子結婚超過半個世紀,育有二子三女。其中 ,大兒子、大女兒及二女兒的血型與父親一樣都是A型,三女兒的血型則與母親同是O型 ,只有小兒子血型是B型,跟以前鄰居「老王」一樣。 由於是么兒,蔡家小兒子一出生就集三千寵愛於一身,不僅備受兄姊呵護,更獲得 母親的偏愛,出手闊綽、任意揮霍,「敗」掉不少家產;甚至還曾假冒老爸的名字開立本 票,導致祖產被假扣押。這些情形,蔡翁都看在眼裡,雖頗感困擾,但心想總是自己的兒 子,只能忍耐接受事實。

沒想到,民國九十九年七月間蔡翁因中風住進醫院,才剛出院不久身體還沒完全康 復,仍得躺在床上休養時,妻子就提議要將他名下數筆祖產土地,直接過戶給小兒子,引 發長子等人的不滿。 五十四歲的長子考慮許久,終於在父親病榻前說出「不能說的祕密」。他透露,很 久以前他們就懷疑小弟不是爸爸親生,而是母親與以前的鄰居有染所生,原本擔心父親受 刺激太大,不敢說出來,但因曾受祖父託夢告誡,務必守住蔡家祖先的財產,不得流入他 人之手,加上母親提議要將祖產過戶給小弟,才不得不和盤托出。  蔡翁一聽氣炸了,不甘心這個綠帽子戴了四十多年,於是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否認 子女之訴,決心斬斷與四十一歲小兒子的關係。一審雖曾當庭要求蔡家小兒子前往醫院鑑 定DNA,但被拒絕;對方還質疑此案已超過民法規定的兩年除斥期間,法官採信此說, 判決蔡翁敗訴。 蔡翁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再度要求蔡家小兒子進行DNA血緣鑑定,還是被 拒絕。不過,二審卻採信蔡翁所言,直到九十九年七月間才得知小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說 法,認定此案尚未超過兩年的除斥期(類似刑法的追訴時效),改判蔡翁勝訴,但仍可上 訴。

 

最近在研究這篇新聞  想請問以這篇文章為基礎

1.可以參考哪些法條

2.有哪些是法律的問題點

3.最後結果是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參考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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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103-04-12 00: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還有關係到別得法條嗎?

那我還有2個問題

1.蔡母隱瞞么子是非婚生子女的事實有罪嗎?

2.但我又懷疑 難道么子真的是非婚生的兒子嗎?背後潛在的原因會部會跟分家產有關?

這樣懷亦是合理的嗎? 

hibarifon 103-04-08 19:53

三月二十八在去學校的路上騎摩托車,因施工BRT慢車道變得很窄,我車禍的地方左邊快車道有一道是用三角錐圍起來的在施工(靠近慢車道的那一道快車道 三角錐整個有把慢車道和快車道和區隔開 但錐與錐之間的縫隙好像可以走 我看到很多車在砂石車車尾待轉)而慢車道右邊的砂石車要開進左邊的施工處 且左邊三角錐處有施工人員指揮交通  因砂石車把要往左轉的待轉區給佔據了(右邊是沒有路的只有待轉區) 而有些要往左邊的騎士停在砂石車車尾 有些是則停在砂石車車車頭.因砂石車右邊在擋住了機車道 所以我騎得比較靠慢車道的左邊 我那個時候是要直行但在過路口時(已在紅綠燈與紅綠燈之間)看到直行的紅綠燈已變黃燈 但我已經快騎過路口了靠近斑馬線總不能紅燈了就停在路中央 不知道為什麼停在砂石車車頭的一位騎士騎了出來 我有急煞 但還是出了車禍 我的摩托車從斑馬線前滑到斑馬線後 (是看地板刮痕看出來的)傷了左手肘和左腳踝的皮肉傷 那位騎士我沒有看清楚是在那裡摔的 但是我一起身就趕緊去看了對方騎士的傷勢 他傷的是左腳踝 看他是血流不止 當下我就馬上叫了救護車來 之後那位騎士就被送走了 我當天有去做筆錄 也去修車行修了摩托車 龍頭歪了 右邊後視鏡整個斷裂 修了1480 過了幾天之後跟對方聯繫 他說他縫了十幾針還裝了什麼什麼血管 說四月快底的時候才可以拆線  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 我目前是學生還不想鬧上法庭 也不想造成父母的麻煩打算自己私下解決 但請問私下和解的話賠償是怎麼算的 (以不去調委會為前提) 你們說的鑑定是怎麼鑑定? 我有錯嗎 他有錯嗎? 我當時騎到路中央因為看了已變黃燈在看看左邊的施工人員的手勢是往前的 我就往前騎就撞到砂石車車頭的那位騎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indy 103-04-04 14:53

家父在工作場合被誣陷性騷 對方在家父不知情的狀況下將工作上產生的糾紛對話進行錄音

接著咬定家父曾對他有過性騷並以問題誘導家父回答 最後將整個對話錄音進行剪接

變成家父承認性騷然後向對方認錯的假象

請問經過剪接之後再重新燒錄的光碟聲音檔 是否可以經過專業鑑定鑑別光碟是透過剪接的 

還是經過重新燒錄就無法辨別出來真偽 再請專業人士告訴我們

這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檔案剪接的部分,可以透過鑑定來辨識,目前可以請求送往調查局或是中華工商研究院都可以.

阿斌 103-03-30 00:38

請問,如果是越線停紅燈紅燈之後車追撞肇事責任是……?然後我對於初步研判表不服而要提事故鑑定我要舉證對我有利的證據嗎?

ping 103-03-26 21:18

兩台機車在同時超車時 後照鏡發生碰撞
我們沒事
對方摔車

2月時
已開過偵查庭
檢察官不給申請事故鑑定
(說因為我們是後車 都是我們的錯)
給兩個月再調解
調解時對方提出金額依舊過高
依舊無法達到共識

最近經過出事路段才發現初判表上的限速有誤
(應為40km)
所以應該是雙方都有超速嫌疑


請問
想要盡快跟檢察官提出初判表有誤
希望可以申請事故鑑定表以釐清雙方過失責任
是要如何告知檢察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不服初判表之分析,請求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但需繳交相關鑑定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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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8 19:31

我以新台幣約6000購買一雙鞋子,對方宣稱正品

且鞋子的品相也並無其他異樣,跟一般店面看起來幾乎都一模一樣,

然而我以8000元的價格轉售,就在今天收到保二隊電話通知去做筆錄

我想請問該買方對我提出詐欺告訴會成立嗎?

另外商品經鑑定確定是仿冒品,但做筆錄時警方問我該鞋子是否為我所販賣

我回答 : 我已經無法確定這雙鞋子是不是由我所賣出,

我確實有販售相同款式鞋子,但在警方手上的那一雙我無法確定是否為我所販售.

 

警察告訴我會以商標法起訴,但我現在更擔心的是詐欺會不會成立....

因為我實在沒有要欺騙他的意圖!而且進價的成本也是很高...

壓根沒想到會是仿冒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若您有違反商標法之情形,您尚需與該商標之廠商進行和解,且和解金額應頗高。應高於您與提告詐欺之人之和解金額,且應高出不少。您應先避免成立商標法之相關犯罪,再就是否有成立詐欺罪部分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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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103-03-16 19:38

近日得知自己是當年被領養的孩子

由於已經成年,養父母決定要申請親子鑑定作為一個斷絕關係的依據

但是我不知道當我收到法院傳單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若經判定後的結果

那我可能會失去哪些權益或是需要付出哪些代價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6 20:14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若你的養父母終止收養關係

你們之間就沒有擬制的親子關係

意味著你將喪失對養父母的遺產繼承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若判決終止雙方收養契約關係,您即與收養父母喪失一切權利義務,回復與原生父母之間之權利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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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103-03-18 11:13
回覆 貓貓 的發言內容:

近日得知自己是當年被領養的孩子

由於已經成年,養父母決定要申請

*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但是我沒有親生父母的任何資訊,

屆時要如何修改姓名?

Davis 103-03-13 23:32

Dear 律師大人們~
◎事由:我父親工作雇主為管委會,二月中在??住戶後方的山坡上除草,被草絆倒後,跌落撞到住戶的圍牆,後頸椎及神經受挫,手術急救及診斷後下半身終身癱瘓、上半肢部份功能受損。
◎現況:管委似對於??目前的醫療費近50、60萬不願意幫我們支付,我父親沒有多少存款,我只得四處向親朋好友借錢(管委會讓我很心寒),他們有透露:想待公共意外責任險200萬下來後再一次和我們和解
◎自己做的功課:目前僅知道,雖是職災~但勞基法、職保法內所稱雇主,目前未將管委會強制納入,所以相關權益都...T.T(我也知道目前管委會的心態就是我們拿他沒辦法)
◎想求教各位律師大人們:我和我父親的處境,是否只能依他們所開的條件來達成協議呢?我真的很不甘,也很心寒難過,我一直在思考,200萬給我們支付醫療費用之後,後續的照料(目前插鼻胃管、導尿管)及龐大的支出,加上我本身還有小孩要養,身為家中獨子的我,實在是無法面對明天的未來,想懇請律師大人們,能否指點我迷津,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TT,謝謝您們

◎謝謝律師大人們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管委會有無幫您父親投保勞保,若有投保,則仍可聲請職災,另也可對管委會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管委會未替您父親投保勞保,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管委會違法行為,若管委會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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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s 103-03-14 12:34
◎謝謝律師大人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阿皮 103-03-10 13:44

之前有發生擦撞,已經做完筆錄,但現在和解條件談不攏,有幾個問題想問大家 :

1.對方有提出民事求償告訴,我沒有提出,請問我需要提出嗎?
2.我若沒有提出民事求償告訴,到時法院判定對方的不對的話,我可以求償嗎?
3.金額低於兩萬元,請問我有需要跑法院嗎?
4.對方若已提出民事求償告訴,是不是表示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報告,請問我需要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嗎?(因為我不想花錢申請)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本身也受有傷害,則您也可以提出民事刑事之告訴,而本件屬小額損害賠償事件,通常法官仍會勸諭和解,所以建議您們可以再談談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有受傷,亦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金額小,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之。亦須注意您刑事過失傷害之六個月告訴期限。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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