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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104-12-04 20:39

當時機車騎士路燈直行,行人突然衝出(紅燈),所以騎士來不及煞車便創上,行人有智能障礙,只向警方說騎士撞到他,警方跟騎士行人最大,所以要賠償,因為那個地方沒有監視器也沒有行人專用號誌的按鈕,所以騎士只能認賠嗎?

目前狀況是騎士機車有損壞,身體也有瘀青但是沒有到醫院驗傷行人現在是尾椎裂開,而且他本身沒保險

現在是想要和解,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損傷,有什麼辦法嗎?

您好:

因為行人具有「絕對路權」,只要對方行經行人穿越道,行人就算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因此只要對方走在行人穿越道,您就有賠償責任,但是否負起全責仍待釐清,但如果行人不是走在行人穿越道,而是隨意穿越馬路肇禍,對方就必須負起全部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22:40

 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因此理論上看到行人穿越應讓行人先通過。但行人亦有遵守交通規則之義務,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4、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因此行人不遵守交通號誌突然衝出應負過失責任,但騎士行人責任比例應以具體情況分析,如果能不訴訟就達成和解是最好的結果。

ABIGAIL 104-12-03 20:44

您好,我想請求大家拜託幫幫忙~~

今年的10/25發生的車禍案件,我騎摩托車在等紅綠燈,對方開小貨車酒駕沒注意到紅燈,直接從後面追撞我,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也有搭救護車去醫院看醫生。事後本來對方從電話中和我方達成協議某天以某一筆金額和解,但至今對方遲遲不肯拿出這筆金額,不願意和解。據對方說明已是第四次酒駕,很多人說可以提告傷害罪用「刑事民事」。但假如我方勝訴,法院判賠了多少錢,而對方始終拿不出錢,或者名下也沒有財產的話,該怎麼辦呢?? 拜託 

您好:

建議可以先告知將會提起刑事告訴,再和對方協議看看,若仍協議不成,可以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另需注意刑事告訴應在六個月內提起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18

 你有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對於被告確實可以起到威嚇作用。如果你怕對方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溯夜 104-12-01 20:00
在十字路口發生了車禍,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有紅綠燈) 當時我綠燈執行騎過去,結果對方紅燈執行追撞我的後方,我的擋泥板被撞飛,對方倒地,這時有好心的路人騎過去幫我報案了,我就趕緊去看對方怎麼了,只聽到他一直哀號說很痛,這時警方就來了來聊解狀況,這時對方就送去醫院了,我們在等交通大隊來,他來了就一直看紅綠燈號誌,在推算變燈時間,就請我去醫院了,喔就去醫院等他,交通大隊的警員一來就說你們和解了嗎?我說還沒,就請我進去跟對方和解,但是對方一直說很痛,然後又說等它乾弟弟來 他願意私下和解不想走法律,結果後來警員問說怎麼樣了,說他願意私下和解但是說要等它乾弟弟來,後來警方就給我車禍的三聯單和事故圖簽名,但是對方沒有簽名警方就給我們單子走人,後還我們在外面等著他乾弟弟來,可是後來我看了一下不對,對方的名字跟三聯單的名字也不一樣!打去問他們說我們自己改單子就好?(這樣是對的嗎?)警方也沒有寫筆錄就走,只丟下和解單給我 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當天程序不會走得太嚴謹,之後回去找員警不補齊即可。

2、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三聯單誤寫不表示沒有發生車禍

二、這個部分你是綠燈的部分如果有證據的話要儘量搜集,如果後來進入訴訟難以證明此部分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很多人在問民間測謊有沒有效,但你想想如果你通過民間測謊的話要求法院送公家測謊或是提出其他證據,你不認為法官相信你的可能性稍微高一些嗎…

三、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車禍建議約到調解委員會調一調就好了。調解的時候要講清楚不告刑事調解成立要去追蹤是不是有送法院核可 ,這樣比較有保障。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翰 104-11-30 18:2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小翰 104-11-30 18:1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小艾 104-11-27 15:52

汽車黃燈左轉撞到由對向紅燈行駛在斑馬線上的腳踏車

以致腳踏車駕駛腿部擦傷汽車腳踏車損傷。

 

請問

(1)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禮讓行人,當時已確認行人穿越道上沒有行人腳踏車是以比行人行進速度快騎在行人穿越道上導致汽車駕駛撞上,此時路權判斷是否會因為腳踏車不應騎乘在斑馬線上而相對低於汽車左轉路權呢?

(2)汽車雖為搶黃燈,但腳踏車則是紅燈想要穿越責任歸屬應屬較重呢?

ULA 104-11-27 17:48

現在腳踏車很多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斑馬線不能騎腳踏車

我也很好奇腳踏車這樣騎在斑馬線上出車禍到底是誰要負責

你好:

雙方都有違規的情形,若要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以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詳細整理可以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鐵鎚 104-11-30 21: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遭機車追尾(我是腳踏車)警方是說他的問題偏大

雙方都有簽一張回報單(交通分隊的回報單)勾了雙方不願警方調解

之後若對方或者我找他賠償  是否扔要賠償

小林 104-11-25 15:54

友人於近日酒後駕車,於返家途中在一紅綠燈前停等紅燈時不慎倒車,以至於碰觸到隔壁車輛,但隔壁車輛表示沒有關係後已離開現場。

恰巧旁邊剛好有一員警過來關心,發現身上有酒味,立即要求友人酒測。但友人堅持拒測。且在現場也無做任何筆錄。但後來有被帶去抽血檢查。後來友人在醫院時都沒有任何員警在場,故自行離開醫院。

事發至今約兩周,尚未收到任何通知。想請問這樣員警還有辦法對我提出任何舉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9: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酒測值超標,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屆時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 104-11-26 00:00

可能我敘述的不夠詳細。

友人有去抽血,但至今完全沒有收到通知到底酒精濃度是多少。事發當時警員也沒有做紀錄,更沒有簽名。請問現在員警能對友人採取什麼行動?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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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崴 104-11-25 13:16

本人騎乘的是150cc國產仿賽酷龍,於11/18日上學途中車禍,對方是個年長的阿伯,所以我岳父岳母這邊好巧不巧的也認識對方,車輛維修車行估價為33,000元左右。

事發點於十字路口,當時我為南向北直行機車,因見黃燈加速通行,但右方路口衝出一輛由東往西紅燈機車,因為我前方路段內側車道施工,所以我無法閃躲,下意識只能往他車尾方閃躲通行,但因為知道他違規所以不客氣的鳴了他三聲喇叭,說遲時那時快他就這樣停下來被我撞了,當下從地上站起來時對方還說我紅燈,我跟他說你才紅燈,我是黃燈路權等同綠燈,對方還一直說自己的車自己處理就好不用報警,但我把重機牽起來看一下車子嚴重損壞當下已經無法行駛,於是乎我覺得我一定要報警,交通警察也有來量,然後對方因為左腳小指撕裂傷需縫合於是先上了救護車;當警察處理完事發地點後我爸也帶我去對方家中關心對方傷勢,我自己也有些小擦傷挫傷,但對方就是堅決他是對的,還口口聲聲說他看到自己綠燈才通行,然而對方隔天去調了監視器後又改口說我騎太快看到黃燈還硬要衝過來(總之就是不坦承自己的違規,還說我爸都袒護自己兒子)。

我岳父說他那種人沒在工作整天賭博,一直勸我不要讓費時間告他,但我覺得我不能這樣白白吃虧,而且對方自己違規卻還在電話裡頭跟我爸嗆輸贏,這讓我更覺得沒有和解的必要,自己吃虧就算了我總不能也讓家人吃虧,我是覺得對方的心態如果請調解委員會也是讓費時間跟他吵,想直接民事訴訟了,我這樣的車禍案件會涉及到刑事部分嗎?

但如果法院判定對方無財產無法給我賠償,那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自認倒楣撞到一個窮鬼呢?如果對方的住宅是登記他的名子那會查封嗎?還是往後我應該如何去讓對方強制賠償,還是直接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處理呢?因為對方也是整天閒閒沒事,而我有在上班,不可能三不五時跟公司請假一直跟他在那邊耗時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4:18

路口綠燈有時間差,你既然是以黃燈通過,當時對方一定是紅燈。你可以先申請初步判定表,證明過失在對方,就你受傷部分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對於支付命令20天內不異議即確定,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6 10:03

您好:

1、關於肇事責任的認定,你可先申請初步研判表來看肇事責任歸屬,但如果要知悉較明確的事故狀況及責任釐清,仍需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來判別。

2、本件因您亦有輕傷,您可選擇是否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如未提告就只有民事賠償的部份須討論。至於對方是否有財產賠償與法院是否判賠無關,縱使對方沒財產,法院還是會判賠,是否有財產賠償是取得勝訴判決後另外聲請強制執行的問題,屆時您可持確定判決查詢對方的動產動產,如查詢確實無財產,則可先取得債權憑證,待他之後有財產後再行執行。
3、您現在得選擇先向檢察官刑事部分過失傷害,待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起訴;亦可直接選擇民事起訴,端視您個人需求而定。 

104-11-24 13:38

我朋友走斑馬線(當時紅燈)因為沒車就走過去然後與一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  有叫警察 不過警察認為是我朋友的錯 機車騎士也沒受傷就沒提出賠償  警察也沒開任何證明 我們有權利告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紅燈,要主張對方有肇事責任的機會不高。

2、程序上還是可以報警,倘若員警拒絕,可以索取報案三聯單。

 

阿莫 104-11-22 18:09

前幾天在巷口倒車時,遭到來車擦撞

如下圖顯示,紅色是我停車的位置,藍色部分有停另一台車,

黃色箭頭則為雙方行進方向,

車禍發生後有通知警察到場處理,

當下對方說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與我聯絡,

隔天就接到對方電話,說他已經把車開去估價,要我立刻去付錢,

還說他的保險公司一毛錢也不會給我,

我只好跟對方說希望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談論和解賠償的問題,

後來就換他的保險業務打來,說依他的工作經驗判斷,

倒車擦撞就是我的問題,一直要我去修車廠付錢,

請問倒車擦撞應該是主要肇事原因,但一定要負全責嗎?(該路口是閃紅燈,對方似乎未減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看起來是您追撞對方的車輛,且屬於倒車的狀況,主要責任應該是在您身上。

2、不過還是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說,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要簽立和解書,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一、倒車車禍的案件,我幫你查查判決讓你參考吧。

二、認為全部是倒車者的錯的判決,摘要:

    按汽車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
    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條第
    二款定有明文。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
    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
    損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一百九十一條之
    二前段亦有明文。本件被告倒車時,疏未注意顯示倒車
    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致撞
    擊系爭車輛,是被告對本件事故即有過失,且與系爭車輛所
    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揆諸前開規定,被告即應負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責,故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損害,即屬有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4年度店小字第684號)

三、如果你要主張對方也有錯就是與有過失的話,你要負舉證責任

判決摘要:

被告依法應就系爭車輛係行進中
    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惟其於言詞辯論終結
    前迄未提出可供調查之證據供本院審酌,即屬未就有利於己
    之事實提出證據以實其說。從而,系爭車輛查無肇事原因,
    被告抗辯原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與有過失責任,難認
    有據。
四、認定對方也有錯的判決,摘要:

     查依前開資料以觀,訴外人陳○安行至交岔路
    ,轉彎時越出分向限制線,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被告翁○
    昇倒車時未注意後方有來車,致其左後方撞到系爭車輛右前
    方,堪認被告翁○昇確有過失,而訴外人陳○安對於本件車
    禍發生亦與有過失,本院斟酌訴外人陳○安與被告翁○昇之
    過失之程度,認被告翁○昇應負擔百分之十之過失責任,訴
    外人陳○安負擔百分之九十之過失責任,是被告仍應就原告
    所受損害負連帶負責。
五、若進入訴訟對肇事原因有不同意見還是要送鑑定才能判斷過失比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喬安娜 104-11-22 14:51

我方汽車為雙線道左轉車,過停止線時燈號轉黃燈,無停下。

對方汽車為六線道停紅燈綠燈後撞上我方汽車後半部。

初判表上雙方皆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我方汽車為發財車,車損不嚴重,故無修理費用,且我方車主亦無明顯外傷。所以當時並無要求賠償

現在對方要求我方修理汽車全額費用,另對方雖在當時告知沒有受傷卻在事後去驗傷。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我方車上貨物無法以單據提出營業損失,現在如何要求賠償?

另對方聲請調解在外縣市,雙方車主皆居住本地且事發地點為本地,為何可在外縣市聲請調解?

若對方到時提告,開庭會在外縣市嗎?

小龜 104-11-21 14:24

今天早上行車停等紅燈時,被一名機車騎士敲駕駛左車窗,該機車騎士認為我逼他車.

該路段為無劃線巷道,事發時剛好路旁有一隻狗且有車要向右轉,我跟著前車一起靠右閃避,不巧該機車騎士欲從左後方超車,並按了一聲喇叭,但我並未讓路,繼續直行,因此他攔下車與我理論時認為我把他逼到紅線,造成他的危險,但實際上並無逼車動作.

與我理論兩三句話後,他直接從機車上一拳打了過來,因此氣不過還手了,以拳頭還擊其頭部安全帽,期間有停手希望握手言和,不要再起爭執,不料他繼續攻擊我,因此下車與之扭打,期間不斷說明沒有想要還手的意思,但他不斷攻擊我,事後我直接回到車上不願與他爭執(爭執過程行車紀錄器沒有拍到,但有錄到聲音表示我不願與他爭執希望不要繼續扭打)

最後氣不過的他多次以安全帽敲擊我的車,造成後車箱蓋凹陷,最後以安全帽丟擲前擋風玻璃,造成玻璃毀損.(此部分有行車紀錄器清楚影像)

目前狀況雙方已驗傷,沒意外應該會互告傷害,但我加告毀損,有以下問題請教

1. 該名機車騎士宣稱他前幾天做過心導管手術,目前人不舒服,留院觀察中,這樣的情況我會有其他刑事責任嗎?如果真的有甚麼萬一,我該如何自保?希望他不要有事,但因為是他先出手攻擊我才造成更進一步糾紛

2. 汽車有保乙式全險,明顯人為蓄意破壞且沒有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非常後悔與他發生糾紛...後續問題看起來很多,很麻煩,而且他還做過手術覺得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是他先挑起事端,希望可以自保,再麻煩熱心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雙方若有調解和解之空間,可請求送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50

 你的情形主張正當防衛是最佳解,就他打你成傷的部分也可以提傷害罪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建議還是要將具體情形與律師當面討論以利應訊策略。

WENDY 104-11-18 10:24

我停紅燈遭摩托車從左後方撞,對方皆未主動與我聯繫討論修車一事,都是我主動連繫他,他還表示那就叫我去申請調解跟上法院,調解後表示我知道我是100%肇事者,但是我只願賠償10000元,但是我的車輛實際修車費用需要13000元,請問我應該吸收不足的部分嗎?

一、這個部分會有零件折舊的問題。

二、折舊的意思是你的車的零件原本是舊零件,修了之後變新的零件,因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是要填補損害,因為你的損害是舊零件的損害而不是新零件的損害,所以對方可以要求打個折再賠償

三、小車禍的話對方說的金額其實是可以考慮的,請三思。

四、如果有受傷的話就不一樣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NIAN 104-11-17 14:59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本人於11/16晚上11:20與汽車發生擦撞

那由於本人當時的交通號誌為閃紅燈

對方為閃黃燈

但又因我的摩托車已過了馬路一半

請問這比例是…?

若要求賠償,勝訴機會…?

萬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2:50

 您好,閃紅燈應停後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因此您的肇事責任原則上較大,但您可以先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歸屬為何,如雙方均有損失,損害賠償則依雙方肇事原因比例向對方請求之。

亦真 104-11-12 16:02

斑馬線過馬路遭機車撞斷鎖骨-如何求償

上周老父親於斑馬線過馬路遭機車撞斷鎖骨-已開完刀

對方疑似紅燈於慢車道撞到人後,立即將傷者拖至快車道棄置,並將機車移走,便在路旁觀看並逢人便唬爛說:我爸是爬過分隔島過去給他撞的,他的筆錄也是這樣寫的.-事後是我方調閱鄰居監視器才得知真相

對方摔車也有受傷

我是要提告,是想請教我方可提告那些刑事項目..如過失傷害,製作假筆錄,是否構成蓄意殺人(拖至快車道棄置)...

民事方面可求償那些賠償,

我一定要將此惡劣分子受到最大的教訓,以慰公道,懇請提供建議 ,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2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我方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2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過失傷害罪及遺棄罪。

2、可以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並且依據肇事比例及過失傷害民事求償

3、倘若車禍事故還沒有聲請鑑定,可以檢附相關監視器畫面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而該監視畫面是關鍵證物,應再向警方確認保存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民事部分,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二年內要記得處理。

二、民事如果希望有實質效果,建議先做假扣押再來提告假扣押是為了確保將來的強制執行,先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防止對方脫產的手段。有些人不做假扣押,打官司期間對方就脫產了,後續你告贏了也只是拿到幾紙判決而已,所以假扣押相當的重要。這個部分請認真考慮。

三、假扣押辦完之後,接下來可以考慮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如果對方有逃逸再告他一條肇事逃逸罪。

四、刑事起訴之後再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五、可以找律師的話儘量找律師,如果無資力供假扣押的擔保金,也無資力找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們。另外一個方法是聯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你。

六、民事可請求的項目:精神上賠償(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只能考慮以民事起訴或刑事附帶民事請求)、醫療費用及就醫交通費用(實支實付,單據要留下來)、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住院期間及醫囑休養期間無法工作是喪失勞動能力,這個部分要醫生證明;如果你爸是六十五歲以下而且原本有工作,因為車禍的關係有後遺症且有醫生證明的話,後續如無法工作是喪失勞動能力損失,後續如果工作能力減損的話可請求減損比例至六十五歲止的薪資損失,這個部分進入訴訟之後如果有爭執的話要送鑑定)、看護費用(含親屬看護,如果是實際有找看護的話要留單據,親屬看護的話一天是二千元,除非你在台南,台南的話有些判決會判一千五,這個部分進入訴訟後要醫生證明需要看護)、其他因車禍所生之損失(要看具體個案)。

七、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亦真 105-03-02 13:1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先前的回答

現遭遇問題如下:

2015-11-1 事故發生,鎖骨斷裂手術,直腸外科手術,左手無力復健

            醫療單據約7-8萬,診斷書:休養3個月

            調解金額:30~50萬

調解會無法達成共識-對方無法接受理賠金額,我方應會提起過失傷害告訴,遺棄罪告訴是否與過失傷害一併提出,是否起訴後才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事故初步判定表只列出1.行車未注意前方行人2.行人未注意左右來車。 承辦警員未移交我方提供之監視畫面,後來補送仍未修改初判內容。已準備自費送鑑定。 對方車輛強制險已過期,已準備自行辦理特別補償金之申請。這部分理賠是否會與之後法院判定金額相抵銷?

若最終調解達成,和解書是否須加註事宜(不含強制險部分)。

假扣押再來提告以保障權益,不知假扣押申請時機與金資需求?

謝謝楊律師 解答釋疑

若真上法院,新竹區是否有推薦之律師

陳小文 104-11-11 02:01

跪求~有誰能幫幫我!!

小弟車禍事件如下

小弟是個開小貨車送貨送貨員,那天由於前方是號誌燈油紅燈剛轉綠燈時,由於前方有車所以車速不快(20公里左右)突然聽到塴一聲,有從右後視鏡上看到有台機車摔倒,又爬起來,但加上有些距離,以為是他自摔,加上客人又在趕貨的,所以先行離去(因有被假車禍騙過的,所以不敢貿然停車,加上有些距離的,初判是自摔)但送完貨後又想想,還是該回去了解一下,約10分鐘內有回現場,但已沒看到人和機車了,所以離開!後來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說我撞到人,對方有小擦傷的在醫院,我也第一時間去了解!後來晚上去警局做筆綠時,以為是車禍時要做的筆錄,結果有看到肇事逃逸筆錄,後來警察說這種情形也有可能不判不起訴的情形,也拿別人不起訴報告給我看,於是我後來有簽名和描述單時我的情形也蓋手印!這段期間因對方受傷基於道德上,也是有跟對方關心傷勢,因對方有小傷勢所以不知誰對誰錯也不是那麼重要了,於是跟對方和解也簽下不提告證明書的,於是在等待檢察官傳喚去說明當時正確的情形!但最近收到罰單,上面寫肇事逃逸導至人受傷,依道路處罰條例第64項第4條,後來打去監理站問,得知要罰款6000加上吊銷駕照三年,小弟嚇傻了,都不知該怎處理,小弟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青年,遇到這種事,壓力大到有點活不下去的,有誰能幫幫我的呢!跪求~小弟在這誠心的感謝能幫我的人!在請問如果檢察官不起訴,我可以拿回駕照嗎(罰款就算了)?還有聽人說拿大貨車駕照開小貨車肇責,是吊銷哪個的?(因我是拿大貨車駕車但開小貨車的)吊銷駕照吊銷哪個的呢?如果是吊銷貨車駕照那我小貨車還能開嗎?感謝各位的解答~(因小弟是靠開車送貨養家的,有父母和一個殘障哥哥要養的)如果真的吊銷不知該怎麼辦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2 17:3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依法確實可以吊銷駕照,並且3年內不得考領,這個是指所有的駕照。 2、 刑事的部分還是要提出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不是和解就算了),至於吊銷駕照的部份,應該提出交通陳述書,日後還要提出行政訴訟救濟

 一、收到罰單之後要馬上處理,有時間限制而且時間限制很短。

二、交裁處駁回你之後要馬上提行政訴訟

三、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肇事情形尚非嚴重,原告確有可能主觀上認為兩車輕微擦撞
      ,人車無大礙,兩車駕駛有息事寧人之意,始緩慢騎車
      前方停等紅燈後再離去,尚難逕認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62條第3項及第4項之主觀上犯意,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1年度偵字第23038號不起訴處分書
      同此認定,業經本院職權調閱該偵查卷宗查核無誤。再者
      ,原告於事發後,已靠邊停等,察看A 車騎士之狀況,於
      觀察後認無異狀,始駕車離去,亦難認原告未注意其應關
      照對方傷勢及留置現場之義務,而有過失被告未能審究
      原告之主觀責任條件,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第3項及第4項規定予以裁罰,即屬無據,此部分裁罰應予
      撤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2年度交字第227號

四、如果沒有錢可以找律師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或者至少請律師幫你寫個狀,單純的寫狀會比較便宜一些,請考慮。

五、工作,還是可以選擇不需要用到交通工具的,自從當律師之後其實我還蠻不喜歡騎摩托車或開車的,因為你開內線可能會有人從行道樹後面走出來,你開外線可能會有人從路旁車輛的縫縫走出來;就是你開中線遵守交通規則還是有人會紅燈跑出來。如果最後救濟失敗了,不要輕易放棄自己,再努力看看有沒有不用用到車輛的工作

六、如果遇到什麼困難可以找社會局或其他資源幫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小文 104-11-11 01:46

跪求~有誰能幫幫我!!

小弟車禍事件如下

小弟是個開小貨車送貨送貨員,那天由於前方是號誌燈油紅燈剛轉綠燈時,由於前方有車所以車速不快(20公里左右)突然聽到塴一聲,有從右後視鏡上看到有台機車摔倒,又爬起來,但加上有些距離,以為是他自摔,加上客人又在趕貨的,所以先行離去(因有被假車禍騙過的,所以不敢貿然停車,加上有些距離的,初判是自摔)但送完貨後又想想,還是該回去了解一下,約10分鐘內有回現場,但已沒看到人和機車了,所以離開!後來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說我撞到人,對方有小擦傷的在醫院,我也第一時間去了解!後來晚上去警局做筆綠時,以為是車禍時要做的筆錄,結果有看到肇事逃逸筆錄,後來警察說這種情形也有可能不判不起訴的情形,也拿別人不起訴報告給我看,於是我後來有簽名和描述單時我的情形也蓋手印!這段期間因對方受傷基於道德上,也是有跟對方關心傷勢,因對方有小傷勢所以不知誰對誰錯也不是那麼重要了,於是跟對方和解也簽下不提告證明書的,於是在等待檢察官傳喚去說明當時正確的情形!但最近收到罰單,上面寫肇事逃逸導至人受傷,依道路處罰條例第64項第4條,後來打去監理站問,得知要罰款6000加上吊銷駕照三年,小弟嚇傻了,都不知該怎處理,小弟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青年,遇到這種事,壓力大到有點活不下去的,有誰能幫幫我的呢!跪求~小弟在這誠心的感謝能幫我的人!在請問如果檢察官不起訴,我可以拿回駕照嗎(罰款就算了)?還有聽人說拿大貨車駕照開小貨車肇責,是吊銷哪個的?(因我是拿大貨車駕車但開小貨車的)吊銷駕照吊銷哪個的呢?如果是吊銷貨車駕照那我小貨車還能開嗎?感謝各位的解答~(因小弟是靠開車送貨養家的,有父母和一個殘障哥哥要養的)如果真的吊銷不知該怎麼辦的~~

如你所述,確實肇事逃逸。但仍然有處理空間。

陳小文 104-11-11 01:00

跪求~有誰能幫幫我!!

小弟車禍事件如下

小弟是個開小貨車送貨送貨員,那天由於前方是號誌燈油紅燈剛轉綠燈時,由於前方有車所以車速不快(20公里左右)突然聽到塴一聲,有從右後視鏡上看到有台機車摔倒,又爬起來,但加上有些距離,以為是他自摔,加上客人又在趕貨的,所以先行離去(因有被假車禍騙過的,所以不敢貿然停車,加上有些距離的,初判是自摔)但送完貨後又想想,還是該回去了解一下,約10分鐘內有回現場,但已沒看到人和機車了,所以離開!後來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說我撞到人,對方有小擦傷的在醫院,我也第一時間去了解!後來晚上去警局做筆綠時,以為是車禍時要做的筆錄,結果有看到肇事逃逸筆錄,後來警察說這種情形也有可能不判不起訴的情形,也拿別人不起訴報告給我看,於是我後來有簽名和描述單時我的情形也蓋手印!這段期間因對方受傷基於道德上,也是有跟對方關心傷勢,因對方有小傷勢所以不知誰對誰錯也不是那麼重要了,於是跟對方和解也簽下不提告證明書的,於是在等待檢察官傳喚去說明當時正確的情形!但最近收到罰單,上面寫肇事逃逸導至人受傷,依道路處罰條例第64項第4條,後來打去監理站問,得知要罰款6000加上吊銷駕照三年,小弟嚇傻了,都不知該怎處理,小弟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青年,遇到這種事,壓力大到有點活不下去的,有誰能幫幫我的呢!跪求~小弟在這誠心的感謝能幫我的人!在請問如果檢察官不起訴,我可以拿回駕照嗎(罰款就算了)?還有聽人說拿大貨車駕照開小貨車肇責,是吊銷哪個的?(因我是拿大貨車駕車但開小貨車的)吊銷駕照吊銷哪個的呢?如果是吊銷貨車駕照那我小貨車還能開嗎?感謝各位的解答~(因小弟是靠開車送貨養家的,有父母和一個殘障哥哥要養的)如果真的吊銷不知該怎麼辦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知車禍事故,還是可以主張沒有肇事逃逸的故意,不過還是要看檢方能提什麼證據

2、此類案件倘若被告不認罪,檢察官盲目起訴的機會很高,必須仰賴法院作無罪判決。

3、一般來說不建議隨便跟檢察官協商,因為檢察官講的話不一定能相信,且他不管行政罰鍰的問題,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監理站依據您認罪的緩起訴吊銷駕照,要撤銷的機會非常非常低。

4、司法案件至少還是要尋求正式諮詢,倘若資力不夠,可以嘗試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不要隨便放棄救濟的管道。

 

小林子 104-11-10 10:34

您好,

在今年4月左右,我母親直行無照機車,與對方是右轉機車發生車禍,並在7月與對方至調解委員進行和解,合解內容為雙方各自理賠不向另一方申請,而此各自理賠亦含強制險在內.

近日接到強制險的催收單(新光產物),有將調解書傳給對方,但新光的催收人員,但該人員表示,對方申請理賠是在調解前,所以我們仍要支付強制費用.

請問:

1. 我們有去申請鑑定,但因對方不出現且因對方筆錄與我母親不同,所以鑑定人員回覆"無法鑑定",加上之前詢問過新光理賠人員,對方告知若無法鑑定,我們就不需理賠,只要在調解書上註明各自理賠強制險就可,而現在對方又說我們沒有加註各自理賠"含調解前的強制險",所以我們仍要支付該筆費用,這樣我母親真的會被提起告訴嗎??新光的催收人員表示,我們最少要賠一半的金額,不然就要起訴我母親.

2. 我們有調到監視器是對方紅燈右轉,但監視器內沒有拍到紅綠燈,我們是依該路口的汔機車停下及通行判斷,加上對方機車筆錄時有說謊,當時是對方是紅燈右轉撞上我母親,但鑑定人員就是回覆無法鑑定,請問我們真的要認賠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您們不利,若您們對於保險公司的求償金額有意見的話,在訴訟中可以再請聲請鑑定,以釐清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子 104-11-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 ... (恕刪)

您好,

關於鑑定,我們有申請鑑定,但因對方未到場且筆錄為雙方各說各話,所以"無法鑑定"被退回,而此亦有告知催收員,催收人員表示,他們最多可以的合解理賠金額是一半,謝謝~~

備註:當時筆錄我母親有提對方是右轉,撞到我方機車後方,是我弟到現場後才又追加對方紅燈右轉,而對方的筆錄,是我母親與她都是右轉機車.

我們找到私人監視器可以證明我母親說的是正確的,但因監視器看不到紅錄燈的燈號,所以鑑定單位不採用,謝謝~~

亦程 104-11-09 23:20

上個月我去上班途中被一個阿嬤撞到(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撞到我)

因此直接騎走,後來警方打電話給我說要我過去警局

過去警局看了路口監視器才知道他撞到我倒在地上,我又紅燈

之後先叫我酒測我沒有喝酒可是我無照駕駛他又說我肇事逃逸紅燈

開了我三張紅單,後續跟那位阿嬤也和解

可是我去監理站辦紅單分期時他說我三年無法考駕照??

所以意思是要我等到20歲才可以考的意思嗎??

郭兔兔 104-11-09 16:53

律師您好:想問有關被毆打賠償刑事訴訟
時間:11/6大約晚上10點50左右

人物:毆打男子->A ; 男朋友->B

事件:B自己一個在回家途中騎機車50、60時速行駛於平路右邊車道中央(共2車道),A開著休旅車從遠處按幾聲喇叭,而A當時開得算快(一兩秒就到B後面),但B認為騎的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且當時車量還好沒特別理會就加速往前騎想遠離,A可能認為B不讓路就跟著加速在B後面,之後便從內側邊逼車邊從中超車到B前面(當時左前方是有車的),因逼車加上只差幾公分就撞到B,B當下有回長按喇叭一聲以示警告,但A一直故意擋在前面,直到停紅燈(並無可左右轉燈號誌),B在機車停候區沒理A,A卻在B正後方按喇叭且車子越往前靠近B,所以B回頭看A,A盡然下車毆打B一下回車內,B拿手機想報警被A看見了便拿球棒又下車架在B脖子上毆打B,B想撿手機A一直剝掉B的手且繼續又打又踹不讓B撿手機,最後便紅燈加速逃逸……

備註:A黑膚戴眼鏡大約30~40歲,左手有刺青!B從頭到尾沒還手還口,頭還有帶著安全帽一直被用歪無法看清楚對方毆打的情形,導致記得的過程片片斷斷


問題:

1.被毆打但外表看不出來有怎樣就不算刑事案件是民事嗎?

2.對方左手有刺青,可能是流氓或黑道,B不想白白被挨揍,想告對方到底討回公道但我怕對方找B麻煩找上門,要如何要求保護B?

3.我們是大學生,還沒什麼錢,打官司上法院要花多少金錢與時間?有什麼管道可以請免費的訴訟律師陪打官司的嗎?

4當天警察說監視器無法照到他們發生事情那裏,但有幾位目擊證人願意幫B出面,但要是對方不出面到案或不賠錢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才會構成犯罪。

2、可以向承辦員警協助進行保護。

3、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倘若資力符合要求,就會有免費律師協助。

4、刑事成立後,可以另外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凡凡 104-11-09 20: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才會構成犯罪。

... (恕刪)

有去醫院請開驗傷單,但警察說沒有重傷不算刑事民事,那難道對方就只能賠錢仍逍遙法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一定要重傷才能成罪,本件仍會構成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mmy 104-11-09 00:54

事發

國道交流道前有紅燈時速30~40下去,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前車右後方,因發生事故時有誤踩到油門(要踩煞車),第三台車主主張是停止狀態下被擠壓撞到前方2台車(沒有證據)。四台車主皆無外傷,但筆錄時第三台車主說有頸椎不舒服,要去醫院照X光,本人筆錄後買水果到醫院慰問,對方說無大礙。隔日再次連絡也說無礙,只說要討論維修費。

雙方溝通過程

目前對方維修報價比同款中古車開價還高,也未考慮到折舊費用就要求本人全額負擔。本人請對方提供維修清單,對方一再表明只信賴此間原廠維修為底線才提供。並且言談中對方表示若不照價維修將會提列相關交通費、精神損失&醫療費、維修費,並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且表明不論法庭怎麼裁決,最後都會透過自己個人的不同管道要到自己的該有費用(未錄音)。前往車廠確認維修部分,維修項目有所變動,因本人不明車況,要求再次提供更新後的清單,對方卻主張已一再讓步,不願提供。只要求限期內回覆維修意願,不然將提告。此次溝通過程中本人再次詢問對方身體有無大礙,是否申請保險給付,言談中對方還是回答OK不用擔心。

結論

與周遭親友商談後,已確認不可私了,要直接走公正第三方來進行協調會&司法管道。

討論

就這次事件,本人查詢資料後對於後續相關的事宜已有大致的頭緒,惟無實務經驗難免有些忐忑。故在此,想與各位請教下面幾個疑惑。

1.為維護個人權益,請問類似上述情形是否應主動申請鑑定,以釐清權責。

2.請問對方要求要指定廠商維修合法嗎?本人就目前清單上的資料詢問其他原廠報價可低於對方車廠報價,且尚未釐清是否為此次事故所造成之財損。

3.已確認過該路段上監視系統無相關鏡頭進行攝影,對方也無法提出證據說明是停止狀態時。若主張對方無實質證據請對方提出証明合理嗎?

4.對方已表明無大礙卻又提告刑事傷害合法嗎??期間的交通費有上限嗎?

你好:

除非和解已經談得差不多了,否則建議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可以自己申請或向檢察官、法院聲請,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汽車要考慮折舊的問題(耐用年限5年、定率遞減法0.369),對於估價單有疑問可以向法官表明意見。 主張對自己有利事實之人要負舉證責任,對方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但通常都是以鑑定亦見書為準。 只要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交通費以實際支出為準。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104-11-07 00:55

您好,我想請教各位,因為第一次碰到車禍不懂怎麼處理,所以想蒐集大家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11/01我(女)騎乘摩托車由北往南的方向,紅燈剛轉為綠燈剛起步所以時速大約是30-40可能不到40,因為剛起步不快。因為當時的路是比較寬一點的,只有外車道和內車道。當時我是其在外車道(機車通常都要靠右邊的車道騎不是嗎?),時速一定不到40。但是我的車道右側有一個凹槽的停車格,有三格,旁邊有架殘障標誌。我當時有看到一台車的尾燈,但是熄掉了。想說對方應該是停好車,要到對面的餐廳吃飯,結果不是。我要騎過去的時候,對方連方向燈都沒有打,直接做大弧度的迴轉。當然,我只能往內線道閃,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的速度真的很快,我到現在就算要出門患要看到有車要靠近還是會怕。理所當然的結果就是,我出車禍了,當時我的機車右側完全擦撞車頭的左前方,我的機車被撞到對向車道的外車道,而我人是躺在對向車道的內車道。 

對方駕駛看到我在地上,整個嘴巴臉都是血的時候,很慌張不知道怎麼辦本來想移動我,可是我沒有辦法動,呈現有點神智不清的狀況。後面有個小姐請他不要碰觸我,因為我身上有傷口。對方才沒有移動我的車子和我的人。(我很感謝那個小姐)

後來我坐上救護車到醫院急診,顏面撕裂傷2公分+上嘴唇撕裂傷2公分(裡面外面各2cm)+頭部外傷+門牙斷裂。肇事方(有兩個男生)原本有到醫院看我大概22:10但是因為2300要做筆錄,所以又直接沒看到也沒有試著找我家屬聯繫都沒有就直接離開。後來我縫合照X光超音波...etc結束的時候離開醫院已經24:09分了。

隔天,肇事方打電話來了,劈頭直接問

"你出院了嗎,沒有任何的問候,甚至還反問我那天騎車怎麼騎的,我跟我的副駕駛想了很久都想不到怎麼會撞上你,你是有再閃什麼嗎? "

 

我聽完我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不是要探視或者是釋出善意。今天不是我自己要被你撞,再怎麼樣你開車我騎摩托車,我受傷了你沒事正常人不是都

會問候一下嗎.... 可是對方沒有我覺得有點心灰意冷,況且,我也還沒做筆錄但是我很清楚的是,對方告訴我他做筆錄時跟警察說他只是要從外車道切進內車道,聽完快要得內傷了,我就告訴他我不舒服我要先休息了。

後來事情已經過了第二天,我叔叔幫我打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保險,是否辦出險了,對方說他只有強制險,很好,因為我這邊也只有強制險,但是對方後來丟了一句,讓我叔叔整個火氣上升,他說:  你明天打去我家,我媽媽會跟你處理。

因為事情事發生到目前為止是第五天,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該做那些功課呢?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

你好:

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並將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在偵查中邊打邊談和解。 程序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神神 104-11-05 15:26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於昨日前往上班途中.我是主幹道行進中(綠燈)突然有機車從右前方巷子紅燈跟我對撞.因為當時右邊太陽光照視線一開始沒看到他.看到他時.閃避不及(他騎滿快)下車察看他後得知對方68歲.且之前也因為車禍所以右腿有肢體障礙.去年也剛開背部刀.目前兩腿有骨折現象要開刀.醫生說看一下腳ㄚ受傷程度如果不行.可能要截掉腳丫.他摩托車有財損.我的轎車也可能要換車了(老車.現在車門打不大開車耳朵也壞了車燈也掉下來).

當時情況真的很恐怖 綠燈直騎突然有車過來.後來看行車紀錄器雖然在我右前方有段距離他就紅燈 但因右邊太陽光線刺眼那瞬間沒看到他.請問我有過失嗎?民事刑事責任嗎?建議調解嗎?因為對方視獨居老人他平常是志工居家照顧他.志工是說私下喬?請問您的建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對方有受傷且您有過失,對方可能對您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建議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5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您有過失,對方有受傷,您可能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分擔,依比例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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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神 104-11-06 15:3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謝謝您的回答.請問實務上有無碰到類似對方紅燈的判決.我的賠償比例會很高嗎?

 

神神 104-11-06 15: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的回答  想問一下有處理過舵方非主線道又紅燈的情形來看.我過失比例賠償金額應該還好嗎?那目前的費用先不用出嗎?等車禍鑑定和解再談嗎?(他是獨居老人.目前由志工居家照顧.現在還在醫院加護病房.剛開完一腿的刀.)

薛立祺 104-11-04 16:18
爸爸在10/22停等紅綠燈時被另一面搶快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方紅燈,車速70公里左右,警察到場,相關責任說是對方要賠償,爸爸?骨骨折,皮膚需要植皮。對方19歲等當兵,爸爸在新竹工作,,11/1有打電話告知是否要和解,但他表明,一切等強制理賠,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賠償。我想問1.我一定要等調解二次才能提告嗎?警察這樣說2.我要等爸爸出院才能申請到對方的強制理賠嗎?目前生活上很困難3.他們一直說沒錢,我可以透過法律讓對方賠償嗎?

您好:

不一定要調解有結果才可要求理賠,且在強制理賠外,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對方給付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慰撫金等賠償,亦可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104-11-03 23:39

請問車禍鑑定判對方紅燈.他把我撞得爐內出血 耳多70多分貝 眼經複試 該如何求償

您好:

您可以直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亦可以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侵權訴訟,可主張賠償之項目包括醫藥費看護費、薪資損害、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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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104-11-03 23:31

事情是這個樣子,

前陣子開車正要轉彎,有輛機車紅燈撞上來,騎士多處骨折

請了警察來,做了一些紀錄。

幾個月後,對方突然反告我紅燈

不過很確定,不是我紅燈

事情有點突然,請各位提供我可以解決的辦法,感謝。

 

本人沒行車紀錄器

調閱監視器也只是黑白畫面 法官無法判斷哪邊紅 哪邊綠

人証也幫對方

對方請律師

初步分析研判表好像沒用...[補充 因為上面也沒辦法判別誰對誰錯]已經送上去了

綠燈判讀秒 法官看是黑白的 可是我個人當時看是彩色的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23:57

 原告要就你的過失行為負舉證責任,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你有過失,且若初判表認為過失在對方的話,訴訟結果應該對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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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妃 104-11-03 23:20

我是開車對方騎車
我在停紅燈機車要鑽車縫 往我右前方過來 碰巧我剛採的煞車輕微鬆掉(所以車子往前大概五公分) 我右前方車子刮下輕微擦傷 對方發現後 馬上騎走 
因為是紅燈所以我跑到前面將他叫回
現在行車紀錄器跟筆錄送去做判定

雙方均無受傷
我想問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賠償金額方面又如何判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3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非肇事逃逸,視警方初判表,雙方有無過失,可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過失比例,再按比例賠償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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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23:42

 雙方無人受傷,因此與肇事逃逸罪需要致人死傷之構成要件不符。賠償比例是以雙方互相的過失比例及互相主張的賠償金額為交叉計算基礎。

牙隹 104-11-02 19:18

我在104年7月底在台北發生行車問題[我是南部北上喝喜酒],當時我是閃紅燈對方閃黃,我開車要左轉時,確認左右無來車時,對方騎機車直接從我左前方大燈撞過來了.當時對方正與後座乘客對話.並沒有直視前方,而後座乘客直接從我引擎蓋滑掉落,也陪他們跑了兩趟醫院,到了第二間醫院,醫生檢查確認沒問題.但是對方提出異議,醫生提出可以留院觀察,但是對方不願意,於是對方就自行繳費離開,在醫院外我也請對方多注意傷勢,到了隔天對方打電話骨盆有問題會痛,我請他繼續就醫,對方約了幾次要我們北上上去談,問他要談甚麼,對方也不說,到了八月六月打電話要求我們北上.剛好是颱風時間.於是徵求他們的同意.我委任我大伯去了解,過程是到警局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因為對方要求10萬的和解,但是他的醫藥費不到五千元.而他的機車也是10年以上的車子了,而且對方短短兩周內一直打電話過來一直約見面,卻不說是為何要求我方北上[應該是要私下和解],甚至在短短的半小時內打了五通電話說要和解,我當天帶小孩去看醫生,我小姑幫我接電話接到等我回來大發飆,還要我在颱風期間上去談和解就算了還改了好幾次時間八月25號提出了調解,到了九月談了第一次調解    [也是委任大伯]最後財損部分委員殺價至兩萬多[精神賠償五萬"一人兩萬五千元],我方原本只願意賠償財損部分,但大伯想盡早解決此事提出願意五萬和和解,但對方要執意要七萬.包含精神賠償.機車維修.手錶維修.醫療費用等等的,光是精神賠償就要五萬.說甚麼一人兩萬五的精神賠償.但是當時我的車頭已經接近到中線.且我的車子沒有撞擊對方的痕跡.只有被對方的擦撞痕跡.[車廠也說是對方撞擊,不是我方撞上]且對方後座乘客是掉落在我右前輪位置.而不是在對面.對方說他時速只有十公里很慢.但是我的車牌被他的機車給鏟起來.且對方的酒測值都沒出來,對方有規避酒測[一直不斷的抽菸\推託]都是失敗的測了兩次,[其一 警方要求對方喝水再測]一直都失敗,警察就說不用測了對方用左手簽名.機車倒的方向也面對我們.所以有很多問題.目前對方已提告.有接到警局通知作第二次筆錄.目前預計11月7日前往警局.

阿峻 104-11-02 12:27

在今年11/1凌晨12點半左右,我在屏東內埔與一台機車路口發生車禍,此路口因為夜晚的關係,紅綠燈號誌僅剩下閃黃燈紅燈,而我行駛的路是閃黃燈機車行駛的是閃紅燈,我車速大概3.40km/hr,機車也差不多,在路口時,他往我的左側撞下去,我的車子前車輪上方的鈑金凹下去,前保桿左側裂掉,左側後照鏡斷裂,機車騎士則是未戴安全帽,連車帶人倒地,輕微擦傷,他自己爬起來的,機車車況就是有受損,龍頭不知道有沒有歪 ,全程都有行車記錄器拍攝,已遞交給警察,我想請問一下,車禍情況很明顯是他撞我,但是他有受傷,這樣算是我的錯嗎??

一、小車禍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

二、車禍原因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一般是以鑑定結果來認定誰對誰錯及比例。

三、對方可能六個月內告你過失傷害,這部分如能調解的話是好事。

四、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00:03

 閃紅燈應停後再開,閃黃燈則是減速慢行。因此他的過失比你多,如果雙方互相主張損害賠償,他賠你的比例會比較高。但如果初判表或是鑑定報告認為你有過失,縱使他過失較高,他仍然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104-11-01 18:48

請問律師,由於我在停等紅燈的時候被後方車輛撞擊我的汽車後面,造成左後方幾乎全毀,但對方當時肇事逃逸事後警方也有找到人,但對方酒駕,想請問律師一下,我該如何確保對方賠償,請問要怎麼申請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逃跑,另外詢問扣押和假扣押有什麼區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有受傷,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2、倘若只是單純的財損,可以檢附相關單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並且聲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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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扣押是保全措施,是先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不能換價,也就是說扣到的東西你不能要求法院拍賣它,要等你訴訟結果如果勝訴之後才能調假扣押卷執行。

二、聲請假扣押要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及假扣押原因事實,假扣押原因是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假扣押原因事實是對方與你發生車禍對方有錯導致你受有損害。

三、一般來說假扣押會被駁回是因為沒辦法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這個要多費點心思去搜證。

四、如果人有受傷才有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的問題,這個部分車禍發生時的驗傷就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蚊子 104-10-31 20:39

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我出差,在一條幹線雙道的路上,被一條支線單道的汽車撞飛,
幹線道上並無任何標示只有閃黃燈,當下我方預估時速50在外車道
經過支線單道時被沒注意到的汽車撞飛,當時看到他出來的瞬間,我馬上反應就是左尻閃他(尻到內車道),但是對方完全沒有減速就直接往我撞,
對方支線單道有閃紅燈地上也有寫慢字,而且對方汽車肇事後有移動車輛,造成破壞現場,我方機車無移動無破壞當時現場。

當時我被撞飛造成外套破損,手機損壞,機車嚴重毀壞,人飛出去全身擦傷跟神經傷痛,警察來時看了現場也有說幾乎是對方肇事,但是也只是警方當時當下判斷,並無法作為依據,在這種情況下,我方也需要負擔責任嗎?還是對方100%全責?手機使用兩年裡面有許多工作資料和私人資料,造成工作上和私人事情上許多麻煩可以格外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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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23:41

 不知道您當時有沒有申請初步判定表,上面會有寫肇事責任為何?不然就得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如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你的物品損傷、醫藥費以及慰撫金。如有更多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面談

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冷笑 104-10-30 09:45

您好,10/21晚上發生車禍  對方紅燈也沒有按喇叭警示,從我機車左側撞上,人是有一點小擦傷機車.身上物品.掛號費等等的前後3萬多,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負責,但是保險不是不會全賠,那剩下的只能自己吸收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無法全部理賠,則剩餘者您可以向肇事者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子珅 104-10-28 18:16

事發點是在T字路口,我方號是紅燈右轉號誌,對方是直線左轉號誌,但對方迴轉又要急切出外線道未注意我方來車,撞上駕駛座車門及後左車門中間,但現在對方ㄧ直說他是可以迴轉的,可是我方在過灣時已經前車輪已經快過斑馬線,而且因為此次車禍導致我身體左背挫傷也有去驗傷,警察局也有做筆錄,可是現在對方ㄧ直說是我的錯,而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是全險,這樣我會賠錢嗎?還是有什麼建議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Alex 104-10-27 21:01

前天10/25 下午 我在台北市 八德路 與渭水路 交叉口 發生車禍
我20歲 後座載著朋友 20歲
對方約30歲 越南人

我騎機車 綠燈直行 行駛於內側車道綠燈後 直行八德路  前方有輛貨車擋住視線
貨車轉彎進入渭水路後 在路口中間 忽然看到 約兩台車的距離 有輛 機車
煞車不及 , 迎面撞上(龍頭對龍頭)

對方(騎機車)說法是說 他在 渭水路 左轉 到八德路  被車輛擋住 所以 導致 到紅燈 被我撞上
車禍發生後  旁邊的機車店家 幫忙報警  送醫後
我後座朋友 身上 擦傷  我下巴縫5針 身上擦傷
對方 左手骨折 眼角縫8針

請問誰的責任比較大
而我後續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今天對方原本是想與我私下和解 說自己的車子 修理起來 也要 18000 我的車子修理起來 17400 想這樣就算了, 不過我只是一位外地來的窮學生 ,我跟對方開口修理機車費用,他說我原本的車子(車齡10年)根本不值得那個價格,而且說他被車子擋住 才紅燈 然後被我(綠燈直行車撞上)說如果被車子擋住 在路上變紅燈 被撞上 還要賠那麼多錢 有道理嗎?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是紅燈才是。

2、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或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之後,釐清過失責任,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3、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就零件確實會有折舊的問題。

 

Jia 104-10-25 20:19
我和對方是直向的 他從我左後方撞上我的 我們都是騎機車都在內線道 我當時是在停止線內打左轉燈直到紅燈並確認對向直向車子都停了 才剛起步想左轉就被撞了 我有在筆錄承認我是想要紅燈左轉的 但對方堅持自己是闖黃燈我未禮讓直行車並從旁邊衝出來才害他撞上的 請問我是不是太誠實了反而會害自己很不利.... 所以判決出來真的會是他闖黃燈紅燈嗎 ?但他在我後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則可以請求調卷保存,以利事後主張,基本上本件應是雙方均有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homas Zhang 104-10-25 14:20

10/20 (二) 中午約13:30左右 於林森北路長春路口(往南向)要停等紅燈

對方(肇事者)年約40~50歲   違規雙黃線迴轉(由南向北迴轉)  差點跟我相撞  

我對他說 : "欸欸欸"

他說 : "兇甚麼東西? 我是撞到你了?"

我說 : "那你就可以違規迴轉嗎?"

他說 : "不然你現在是想怎樣? 我是有撞到你了嗎"

我沒有再多作理會   而且也綠燈了  我就直接往前騎走

他就開始從我後面追   沿路我不斷看後照鏡  他追得非常近

騎到林森北路 南京東路口時   ???他就直接從我後方撞上來

(那時候路口紅燈約剩2秒,轉綠燈時,我車速約10公里)

我車子往右側摔   人也摔在地上

??我摔倒在地上後  他還走到我旁邊說 : "再兇沒關係阿,大不了讓你出車禍阿"

當下他就打電話叫119   之間他自行拍照  還拿出車禍畫地板的粉筆

然後想自行把車子移開   旁邊路人制止他   說等警察來再說

警方來之後  稍作詢問  就開始作現場的鑑識

那時候他又落下一句話 : 沒關係阿  法院見!

車禍至今   他一句道歉或是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情況是這樣的 :

警方表示要7天後 車禍鑑定才會出來

當時我有跟警方表示車禍前我們再前一個路口發生的事情

以及他一路上的追逐   但警察態度就是非常消極

說 你要調前面監視器  就去自己申請阿  但要費用

 

 想請問  上述情況  我現在該怎麼作?

該怎麼準備調解委員會的資料?  假如對方不認錯不賠

我可以上法院提出告訴嗎?

 

麻煩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因此受有傷害,若調解不成,則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ENGG 104-10-25 02:04

A(22歲):在路口等紅綠燈(摩托車)準備左轉,位置在車道中間偏左
B(21歲): 騎乘摩托車直行,距離前方紅綠燈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看到燈號是紅燈
    在快接近路口時發現燈號由紅轉綠,該路段速限40,B以40~50的速度直       行,打算從A的左側通過路口

因為A要左轉,B從A的左側要直行因此發生擦撞
A當時倒車 人有受傷 B無倒車 人無受傷

做完筆錄後警察給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寫在1  B寫在2 

C(20歲):為B騎乘摩托車的車主,在A與B做完筆錄後,詢問A是否有空,當下進和解,A,B,C,三人就在醫院外面討論,

A無當天驗傷

原本C要求A賠償C車輛車殼的擦傷,A不願意
A要求B負擔A的醫療費用200元,B同意了
A又反悔了跟B說不用給了,
C要求A,B雙方至學校教官室簽和解
A說他沒空所以不想簽
這是A自行進到醫院內批價領藥然後就離開了
C建議B發送一則簡訊

內容為:(A同學你好,我是xx月xx日xx時與你發生車禍的B,

1.雙方車輛由雙方各自負責

2. B願意分擔A的200元醫療費

以上是我們在醫院外和解的內容,你確認後請你回復訊息)

當天A的姊姊打電話給B抱怨200元根本不夠 支付A的醫藥費,A的姐姐要求B支付1500~2000元,A說我是學生拿不出這麼多錢1000元可以嗎?A的姐姐答應了,並要求A,B簽和解
C撥了通電話給A,告訴他B與A的姊姊通過電話並且答應分擔1000元的醫療費用,並確人什麼時候簽和解書.
和解書A,B,C,都準時到場在學校教官室簽和解書,在簽和解書的過程中C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這些言語也被A全程錄下,這時候教官不在身旁

寫完和解書內容後請教官見證,在教官詢問AB是否都同意和解內容,在教官面前A,B兩人簽字蓋手印,A,B各自留一份和解書,教官室也留了一份
和解書內容為
1.B願意分擔A1000元醫藥費
2.雙方車輛損毀由雙方自行負責
簽完和解書後A,B,C皆離開教官室

隔日A的哥哥剝了好幾通電話給B,B因為陌生的電話號碼所以沒接,後來C幫B接起了電話A的哥哥表示他詢問過律師當初簽的和解書是不合理的,聲稱他是在台北上班請假到台中希望在傍晚六點前能夠重新立一份和解書C沒有答應

當天B,C詢問家人,導師,希望能得到大人們給的意見 

之後在下午五點半時雙方相約在教官室談話,對方為(A,A的哥哥,A的表姊,借錢給A的人),我方為(B,C)

談話時,對方A的哥哥,借錢給A的人 一直在發話,對方表示,因為C在昨天簽約的時候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所以A是被外力干擾下所簽下和解書,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A的哥哥聲稱A小時候有自閉症所以在那個情況下希望快點簽一簽離開,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還說他們是單親家庭所以生活費都要靠他們自己打工賺錢,但是A的雇主因為A受傷所以解雇A,
借錢給A的人說如果重新簽一份和解書,要求我們負擔他們的車輛維修1500元,A的醫療費用至A康復為止預計大約4000元,
但是我們顧慮所謂的醫到康復為止根本是無底洞,因為根本不知道A時麼時候會完全康復(雖然A只有膝蓋擦傷,手扭傷) 
還說如果不重新簽一份和解書的話就要走法律途徑,搞不好我們要負擔的費用就要更多了,修車費,醫療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在這次的對話中A幾乎非常非常少說話
所有的要求和言語都是A的哥哥與借錢給A的人在發話

一直非常希望B能跟A重新簽一份和解

最後B告訴對方 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在雙方談話結束前C詢問了A在昨天簽合約的時候C所說出的話是否有使你不舒服,A點頭  C坐著向A道歉一次,並站起來鞠躬道歉兩次

請問之後 B,C 該準備什麼資料
該注意甚麼事情
最壞會付出什麼代價

A的哥哥如果要告B和C
告得贏嗎? 
他的律師費出庭費用最後得到的理賠加加減減
告或不告 哪個對A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