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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103-09-12 21:28

事件發生經過有點複雜,所以敘述有點長,請見諒!

我在今年四月時行經一個沒有號誌燈的十字路口,被一台從速度很快的機車擦撞到我的汽車左前保險桿(他沒剎車是用繞過去的,但速度太快所以機車?到我的前保桿),我本想要下車理論,但機車完全沒有停下來,很快的騎走了,所以我只好離開。但是車子才剛離開而已(那時候已經快到路口的另一邊了)就聽到"碰"一聲,機車去撞到路邊店家在人行道上設置的不鏽鋼鐵桿,然後人和車都滑出去。因為當時已離開第一個擦撞點,也快到十字路口的出口,所以我把車停到路邊去,然後馬上去看那個機車騎士,也打了119叫救護車,同時請旁邊的路人幫忙打110報警,但機車騎士坐起來一直找手機,找到後卻不是報警而是打給朋友說"我出車禍來不及趕過去了!"。等到救護車句警察來來(這中間我又再打一次電話到119叫救護車,因為有一台救護車過去沒停下來),對方上車,我在現場等警察畫圖和丈量後,先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要求先做筆錄),結束後馬上到醫院看對方的傷勢。隔天也有到開刀房外面陪同家屬等開刀結果,也去了解和關心他的狀況,事後他住院我也去探望過他(他住院一個星期,因為醫生說只是加個固定,開完刀就可以復健了)。直到他出院後,車禍過了半個多月,對方媽媽打電話來問我怎麼沒有去找他們和解,還說我沒去探望他,但對方出院後馬上去台灣(我住離島)去看醫生做復健之類的,同時回學校上課,所以我也無法了解他的狀況。過一個星期,對方媽媽又打來,說我沒有要和解的意思,我說有,也已經請調解委員會協助,但他母親隔天又打來,說這種只要私下和解不用去調委會,罵我不會做人,沒去關心他們和探望他們,還說我害她被老公罵,說她不會教小孩,說我害他們家庭失合,支離破散...

後來到調委會時,對方沒到,他母親和一個民意代表到現場,並且開口要20萬,還說我保險賠的不算是我賠,而調委會的人也說我是沒有錯(車禍初步研判寫他支幹道未讓主幹道,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但是保險只有賠醫藥費,才幾萬塊很少,問我有沒有誠意幫對方多付一點(他車子是跟同學借的),我告訴他如果20萬那沒辦法,所以後來調解沒成功。

前陣子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昨天收到法院的通知信函,說下星期要開偵察庭。

想請問,我被對方撞,對方還告我過失傷害,這樣我要負什麼責任?要被關還是?會留下前科嗎?

我的車子前保桿只有幾條不明顯的刮痕,對方因為車速很快又沒剎車,車子不穩滑倒後去撞到人行道上的鐵桿,車頭的殼全毀,車身刮傷,那我要賠償他嗎?

警察畫的現場圖,兩台車都離開肇事第一時間點,而且他摔倒的點和與我車子擦撞時的地點有一小段距離擦撞時他並沒摔倒,還很快騎走),他是撞到鐵桿後再滑去撞別的地方才受傷,那人行道上的私人立的鐵桿是否也要負責呢?

因為被這件事困擾很久,沒辦法好好工作,開車也常被旁邊騎快車的機車嚇到,感覺很不好。麻煩請替我解答,希望能早點順利的解決它,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1:45

您好!關鍵在於您是否有過失?有過失才有刑事過失傷害罪責及民事賠償責任過失的認定與現場跡證、鑑定結果及雙方的陳述都有關係,若不想有前科,應謹慎應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本所有多年辦理車禍案件民刑事訴訟之經驗,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peter 103-09-10 10:07

您好,我是新竹市民,今天早上有一台黑色豐田車主8點多在公道五路橋上違規,從汽車道突然轉向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線)變換機車車道行駛,造成我們這些機車車主差點剎車不及。經過我向對方按喇叭警示,對方不但沒有放慢速度,反而加速超車,然後停下來、下車對我怒吼"馬的~~你有什麼問題啊~~馬的~~你有什麼問題啊~~王八蛋!!" 本身機車沒有行車記錄器,無法舉證該項上述言行。
當時是上班時間,橋上汽、機車車主眾多,請問我可以向警方提告公然侮辱嗎?謝謝!

您好,對方於公開場合對您辱罵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可具狀提告,若無錄音錄影證據,有其他證人作證亦可,建議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會比到警察局報案有效率。

吳偉雄 103-09-04 07:40

報案之後的後續處理。

先來說說情況:

我太太發生車禍,因為前車緊急剎車,她也跟著緊急剎車(有煞住),正在慶幸的時候,後面的車卻追撞過來了,結果導致一共五輛車追撞,她是第三輛。

下車查看,發現第1、2輛之間輕微擦撞,第2、3輛之間稍微大一點的擦撞但也不嚴重,第4、5輛之間再更大一點的擦撞,但也不嚴重。第3、4輛車之間嚴重碰撞,第3輛車(我太太)後面毀損嚴重,但車還可以開;第4輛車的車頭整個翹起來,一直在滴水,安全氣囊爆開,小孩嚇哭...。我太太認為整個車禍主要責任應該是在第4輛車。

報案之後警察來做筆錄,各自聯絡保險公司,結果對方(第4輛車)的保險剛剛好過期,而且保險公司認為他沒有續保,所以不幫他理賠(這是不關我們的事,但會讓人擔心他因此耍賴,民事協調部分一拖再拖)。我太太把車開去修車廠估價(她平常固定回原廠保養、修理),估出來結果17萬,這比我們自己想像的還要高出一截,因此猜想對方應該也會覺得金額過高,但因為我們對車子一竅不通,因此尊重車廠的報價。

我的問題是:

1. 估價單出來之後,我們還不敢修車子,怕修下去對方不認帳,我們打算先請車廠把受損需要修理的地方詳細用照片記錄下來,接著打電話跟對方協調,對方同意了才修(但若對方不同意呢?),不知這樣處理好不好?但也怕對方先口頭答應,到時候不認帳,請問需要簽甚麼維修同意書嗎?還是可以電話錄音為證?

2. 聽說7天之後才能向警方申請一些文件,將心比心猜測,對方可能會認為責任都還沒釐清你怎麼說得好像都要我賠似的,他應該會想要等鑑定報告出來、責任釐清了再談(這些都是猜測),但是我太太急著想要把車子修好拿回來,如果對方不太理會我們或者一直拖延的話,我們該怎麼處理?直接修理下去會不會有問題?我上網看到有人分享自己的案例,他直接修理下去,之後對方如果不理不睬的話,就告對方,這樣的作法好嗎?

3. 想請問像這樣大家緊急剎車追撞,前車有沒有責任?

不好意思拉拉雜雜寫一大堆,因為實在外行,請多指點迷津,謝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10:25

 您好

會發生追撞主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你太太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沒有撞到第二台車

後方來車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追撞到你太太的車輛

基本上肇事責任在他方

當然你們因為他的追撞致車輛受有損害

可以請求他回復原狀或賠償價金

如果對方遲遲不願意賠償

那你們就把因為此次車禍受損部位請車廠將明細列出(建議可以回原廠估受損部位比較公正)

存證信函請對方回復原狀

告知他如果他逾期仍不回覆你們就自己修復並就金額向他主張

當然最後如果他都不願意負責

就要對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吳偉雄 103-09-04 10:51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會發生追撞主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你太太有保持 ... (恕刪)

 

感謝律師回覆,

想再請問一下,若對方要求在他熟識的保養廠維修(因為金額會有差距),

但我太太習慣在原廠維修,我們可以要求在指定的原廠維修嗎?

阿威 103-08-26 20:26

事故發生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4點33分,當時駕車國道3北上於芎林下交流道,道路速限50我時速也減至在速限以下,下交流道時見綠燈便向前行駛,不料車頭剛出路口便遭左方摩托車衝撞車頭,當下立即剎車向前查看並報警處理,對方右鎖骨斷裂,警方到場處理事故對雙方進行酒測我也一併將行車記錄器交由警方(驗出對方酒駕+紅燈)保險公司也到現場請我填寫事故授權書,但經是發後至今104年8月26日對方打來跟我說要談和解一事我說我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說那是民事方面但對方還說還有一條過失傷害和解,警察跟他說不合解的話6個月內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我車速不快欲左轉但A柱有死角對方酒駕紅燈車速又快跟本反應不及,這樣我還要賠償他的損失還有刑責嗎??請問板大我該如何處理此一事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肇事責任初判表分析,您有無過失,若您無過失即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ller7787 103-08-25 18:17

各位律師

我哥開車8/23下午在台中五權南路地下道時不知道該路段禁止右轉違規右轉右轉時被後方一輛機車緊急剎車後撞上右後車門,但是當時我哥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回彰化,然後約16:30時家裡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機車騎士報警。

警察說我哥已經犯了"肇事逃逸",然後請他去做簡易筆錄,隔天我哥打電話去關心對方,對方說他正在上班跟我哥約今天下午三點在台中一間7-11"談談"關於車禍怎麼解決。

今天我哥跟對方一見面對方就直接說不管他的車損和人損狀況如何,他要給我哥三次機會,前兩次由我哥出價,他不滿意價錢的話就由他出最後一次價,如果我哥不接受他的最後價格就直接走法律途徑。我哥試探著喊了一次50000對方馬上不同意要我哥再加價,很明顯對方是想敲竹槓。

對方車損不明,人損:手臂輕微擦傷,其他不明,應無大礙

我方車損車門凹陷無法開啟維修需要板金,無人損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走上法律途徑,我哥可能會負上的刑責有多嚴重?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47

您好!所犯肇事逃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這不是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也無法撤告,倘若對方要求太離譜,就不要勉強和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ller7787 103-08-25 18:57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

我還想再請教,因為我們認為這件車禍我們需負的責任較大,但是依照對方私下和談的情況,我們不願意接受對方這種獅子大開口賠償金,所以很有可能對方不同意和解

目前由於我哥只是到案說明,還沒有正式筆錄車禍鑑定報告,而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對方很長的剎車聲所以對方應該超速,(對方是約20歲~30歲的年輕男子),如果對方堅持提告,我哥無前科,假設筆錄上有註明肇事逃逸的案子到檢察官手上,檢察官決定不送理法院而是緩起訴的可能性有多高?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不建議私下和解,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被起訴的機會會非常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21:58

您好:

法院實務不會管你哥有沒有過失,縱然這場車禍你哥是無過失,你哥也得下車救助。因此,依您所述的情況,你哥是觸犯刑法肇事遺棄罪。

要跟您說的是,你哥所犯的罪,刑度至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檢察官若沒有緩起訴且法院也沒有緩刑,你哥就得進監獄服一年以上的刑期,是無法易科罰金的。因此,此時跟對方有無和解就很重要了。通常這種案例有和解,法官都會判緩刑,甚至檢察官可能直接緩起訴

但假如對方真的是獅子大開口,建議您可以尋找當地的律師,請律師依其經驗替你哥向檢察官或法官解釋無法和解的情況,並陳述為何此時仍應給予你哥緩起訴緩刑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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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部分,可嘗試主張無肇事之認知,即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至於車禍過失比例,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比例及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ller7787 103-08-27 12:40

想請問各位律師

以這個案子

對方是否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能,以我哥工作性質為約聘人員,月收入平均約三萬,但是每個月收入要看公司case並不穩定

一旦肇事逃逸成立被吊扣吊銷駕照就必須失業,每個月還需負擔一萬多房貸的情況之下

法官有可能的判決為何?

謝謝各位律師

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johncs61503 103-08-16 01:40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註 : 我有駕照 , 已成年 , 無違規

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30

 您的問題逐一簡答

1.刑事過失只要有些許應注意而未注意即有之

2.證人部分可聲請傳喚證明待證事實(有按喇吧警示之事)

3.因對方亦有過失,二方互可提告過失傷害

4.律師費依各律師收費不同,通常一審為六萬元,可約定後付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訴訟之一種,無須繳納裁判費,而關於精神賠償部分可於附民時提起,不過依您的案例事實無法請求太多

johncs61503 103-08-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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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s61503 103-08-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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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bis 103-07-18 14:05

在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設有五個紅綠燈路口

我騎機車行駛於機車道上

我直行通過停止線已是黃燈

同時在直行車道上一輛汽車在停止線前約五公尺打右轉

越過停止線後黃燈右轉

我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剎車後自己摔倒無碰撞

該車無停直接離開現場

後來警方有連絡上對方

可是對方不認為他有錯~也沒有電話關心過

因為我幾乎是原地倒車~有防摔手套和全罩

就皮肉傷

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因為我有受傷是事實

碰撞也是事實

如果對方說他不曉得有撞到人

檢方實務上都怎麼判定阿??????

因為車禍的初判表寫說無法分析需鑑定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的話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提出我的財損(衣褲+修車費用)+醫療(膝蓋受傷所需的健康食品)+精神慰問

如果對方不接受~是否就和解不成

法院會直接判刑???還是繼續和解???還是法院會直接幫我改和解金額???

查了幾件判決書~財損都會扣折舊...我五年機車修12500不就只賠500多嗎@@

精神慰問的話好像查不到公式...判決書都只有依雙方經濟身分之類的~主觀印象去決定金額

因為我治療三個月沒完全好~肩膀會痠痛~手軸有疤痕~膝蓋有聲音...家人照料~月薪50K~這樣我該請求多少慰問金恰當~我也不想開巴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取得鑑定報告,取得之後,倘若對方有肇責,在事故發生6月內提起告訴。

2、            民事的部份,則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            至於和解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損失詳列金額,並依據您的傷勢作判斷。

4、            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妥適的鑑定報告書之後,依法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loud 103-07-15 18:19

各位律師

大概兩個禮拜前行駛國道,當天下大雨視線非常差,我們當時走在內線道,時速約70-80,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台停住的車,沒有雙閃燈警示也沒有放三角錐,當下雖剎車但還是擦撞到對方的車,因為有將車頭往左偏,所以我們的右前方擦撞到對方的左後方。我們在原地停了三分鐘,一直不見前車有人下來,又因為在內線道,視線又差基於安全考量我們也沒有下車,在車上查看對方車子並無大礙看起來也無損傷,我們想說感覺雙方都有錯,當下又那麼危險怕後方車子撞上,所以我們就先行離開了。

結果前天接到警察來電說對方當時也離開了並到休息站報警說我們肇事逃逸,對方沒有受傷。我們目前只做了筆錄還沒和解。請問律師,這種情況錯只在我們嗎? 還是對方也有責任? 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價格不合哩,我們拒絕和解,那我們會面臨什麼刑罰嗎? 若是這樣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32

 既然沒有人受傷就沒有構成肇事逃逸罪,

至於你跟對方的財物損失,要看雙方過失程度判定,並且要跟保險公司協調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即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您與對方之民事損害賠償比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ENNY 103-07-13 19:14

律師你好:

本人住在台北,7/6跟隨車隊出遊,下午在彰化市龍延北路266號發生車禍,我騎重機上坡(時速約30公里),對方下坡速度很快,看到我緊急剎車,後輪鎖死失控就撞上我重機左側..因為我戴安全帽及穿著防摔衣,所以毫髮無傷,後座老婆左手挫傷..對方因為未戴安全帽+無照騎車(未滿18歲),所以頭部傷勢較重,其他就是全身的皮肉傷,後來車友幫忙叫救護車即報警,車上裝的前後行車紀錄器影片也交給警方了,目前對方還在住院(7/9有下去探視及每天電話問候)...目前台北原廠就外觀估價為17萬多(因為拆開還不清楚還有哪些有損壞),對方家長也說因為小朋友未出院不願就賠償問題作處理,一切等小朋友出院再說

請教一下律師,目前就只能等30天後的車禍初步鑑定出來才能開始談賠償問題,還是可以如何進行下一步...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待初判表之肇事責任歸屬作出初步判定後,才有辦法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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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6-28 17:42

我是肇事駕駛    在6月26日下午發生車撞車車禍

由於正值下班時間車道走走停停   由於前方駕駛踩油門滑行行進   我剛好踩油門來不及剎車

於是我便撞上他的後保險桿   當時有叫警察來測量還未和解    但顯然是我的錯

他只對我跟警察說保險員會聯絡我    

當然我一心想和解當天對方不接手機也無法談

直到昨天接通說他還未出險     還是要他保險員跟我聯絡    但我很怕錯過和解黃金時段變成刑事案件

也怕他獅子大開口   請問如何自保?

請問調解時要注意什麼事項?

是我要提出還是雙方呢?但他都丟給他保員…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我也不知道怎處理…

麻煩請給我建議!!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8 18:20

您好!如果對方人未受傷,就不會是刑事案件,僅有民事賠償問題;民事有請求時效,基本上拖越久對您越有利,可等候保險公司聯絡就好。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做成之初判表,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又本件並未有刑事問題存在,您可放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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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7-19 21:32

對方保險員自從上次聯絡我後到現在還沒下文

難道我該直接聯絡他嗎?真的是疑問多多   雖然拖久對我有利     但也不知道拖多久怎處理還有銷案的動作

小白 103-07-30 18:16

不好意思   請問現在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而且他是全險他沒差但保險公司要對我求償    金額很高

雖然是我撞他的車   我也很有誠意要賠償   但金額太高了  我負擔不起

而且現在變的像我要跟對方保險員談判了   跟他無關    我該怎麼辦?

小白 103-07-30 18:24
不好意思    請問對方現在獅子大開口     雖然我撞他的車我很有誠意要賠償  但金額太高我負擔不起   
而且對方現在覺得是我跟保險員之間的事了     因為他車修好了   覺得沒他的事了   一直叫我跟他談判
保險員也很扯   因為車主人在北部     他進原廠我要保險員先估價在聯絡我我根本沒要他修   他就說修好了   還說當初有問我   要不要去看車  重點我人在南部    事後才跟我說是我的權利  但他根本沒回我電話   直到我打電話給車主才知道車修好了!!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俊兒~* 103-06-20 17:18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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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兒~* 103-06-20 17:12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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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再請調解委員從中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1 09: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 ... (恕刪)

 

所以他們要求這個金額"不會太誇張"是指合理嗎?請問..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而且對方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同意他們所提出來的條件才要上調解委員會!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去調委會再折衝的機會..
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假設想像一下今天當事人換成您家的晚輩
生活條件一樣(包括晚輩的薪資、學貸房貸、長輩身體狀況etc..)
您會同意對方提出的理賠金額跟他們和解嗎?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假設比較失禮但是也很實際...

那對方提出的償還方式那兩種
您會選擇哪一種比較好?也請告知原因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艾妮塔 103-06-20 09:02

我於前日下班時段,騎機車返家途中
因是日下過午後陣雨,又因瞧見路面坑洞,而剎車減緩速度
但卻遭後方機車擦撞
我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可是對方從後撞我、輕擦過我的擋泥板而摔車受傷
基於是車禍狀況,我仍陪診就醫,醫生說恐有傷及韌帶
但他現在卻賴說,因為我的急煞車讓他勾到,導致摔車
說他可能多日無法上班,要我賠償,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0 10:27

您好,該車禍責任必須先行釐清,若您當初發生的車禍經警察處理有案,可於事故後30日向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作為責任劃分之參考,亦可向當地管轄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判斷。理論上行車時,後車之義務為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前車之義務則是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即使前車有驟然減速之情形,若非前車故意驟然減速,肇責時仍會先判斷後車是否已經保持了適當的安全距離,若已保持安全距離,即認為不至於發生事故,而將責任歸屬於後方車。您必須先先行釐清車禍責任,若肇事責任在您,您應儘速與他達成和解,若責任在對方身上,您自然沒有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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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an 103-06-14 22:13

你們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12月時,騎摩托車要去上班,當時時速不快也騎在機車道上,我的左前方慢車道上有一輛公車,我騎著騎著他就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

當然我就來不及剎車,只有龍頭偏左撞上去了,撞到他左後方

我印象中我在地上滾了超久司機也沒有下來,等到路過騎士扶起我

因為腿斷了,我坐在路邊等後救護車,也都沒看到司機下來,救護車到了ˊ 後司機才出現,後來開刀就回老家修養了兩個月,司機也都沒有打電話問候

申請調解不成功,司機照樣沒有打電話,也換了手機,根本沒誠意和解,我還自己跑去申請車禍鑑定,但是我覺得很草率,因為沒有攝影機,就憑雙方說詞就認定司機原本就停在那邊,所以判定對方無肇事責任,上面寫不管有沒有依規定停在公車格內,司機停在機車道也無肇事責任,但是我之前補充的說詞,他們不但沒有採納還跟我玩文字遊戲。

公車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我有強調突然,但是鑑定會那邊只說所以已經停了,我撞上去就是我的錯。

因為事情托很久,再過幾個禮拜就沒辦法追訴,所以我就先提告了,請問我該怎辦?有可能翻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若鑑定結果司機為無過失,極有可能不成立之。但若司機具有過失,亦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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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唷 103-06-08 19:22

律師您好,我前幾天綠燈直線直行時,即將到達一個很窄的斑馬線,時速約莫50~60,因未注意旁邊情狀,時速又稍快,突然有一個路人用跑的過馬路,我緊急剎車,但還是有擦到他導致重心不穩摔車,現在我的機車要修理1萬多,也不能上班約1.2個月,醫藥費也上萬,導致損失慘重,但是保險只保車碰車,保險似乎只會負擔我的醫藥費,警方說雙方都有錯,但一樣會開我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請問可以分開算帳向路人求償嗎?因為我並沒有讓他受傷,而我卻傷得很重每天換藥都很痛苦..機車壞了,還不能上班賺錢,真的影響我很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維唷 103-06-08 19:20

律師您好,我前幾天綠燈直線直行時,即將到達一個很窄的斑馬線,時速約莫50~60,因未注意旁邊情狀,時速又稍快,突然有一個路人用跑的過馬路,我緊急剎車,但還是有擦到他導致重心不穩摔車,現在我的機車要修理1萬多,也不能上班約1.2個月,醫藥費也上萬,導致損失慘重,但是保險只保車碰車,保險似乎只會負擔我的醫藥費,警方說雙方都有錯,但一樣會開我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請問可以分開算帳向路人求償嗎?因為我並沒有讓他受傷,而我卻傷得很重每天換藥都很痛苦..機車壞了,還不能上班賺錢,真的影響我很大

1.如果對方確實有疏失 對方應該會有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責任 2.你如果要跟對方請求 需要臚列出你請求項目及金額 且需要有證明的資料 例如無法工作 需要有醫師證明需要休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熊仔 103-05-29 10:45

事因:
我前面那台車緊急剎車
我跟著急煞但是我沒有撞上
但是我後面的車(自己人)因為剎車不及撞上我
導致我撞上前面的車,照成連環車禍

後面的車駕駛人(自己人)還沒有駕照
警察來之前還拜託我說:
等一下警察來的話就說是副駕駛開的車
因為我沒駕照...

現在一連串事故
我想請問 這到底怎麼算? 


第一台車主要我賠
可是我明明沒有錯!
是不是推撞上來的車子該負全部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9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要賠前面的車,後面的車要賠償您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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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3-05-05 14:44

您好,我爸行動不便,出門皆由我媽開助步車(很慢,體積較大電動車)載他,過年時他們去肯德基用餐,我媽把助步車停在轎車車格旁的小空間,要倒退離開時正好後面有一輛車駛入車道,我媽緊急剎車停止不動,但車後的置傘架有刮到對方的車.因對方的車繼續前進,所以刮出一條長刮痕.有請警察來,對方後來也沒跟我們連絡.幾個月後突然打電話來要求我們附10200的修理費.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此事發生在停車場屬於私有空間所以不負責,請問責任歸屬都在我媽嗎?

我們必須負10200嗎?

 1.沒有按照規定停車  你母親應該是有過失   2.如果已經明顯知道你母親違規停放車輛  對方還是將車子駛入造成這次損害  或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  減輕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必須證明您有過失,即使您有過失,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而減低您的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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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糰 103-05-01 18:36

今年2014年的2月13日

我在桃園中正路綠燈正要騎車過馬路

旁邊7-11停一台新竹貨運司機要下車

突然開車門 , 我一看到緊急剎車 天雨路滑的情況下

我就摔車受傷 , 好險我立即爬起來

不然左邊一台卡車就要輾過我的左手

事後去醫院驗傷左小指跟左膝挫傷  這是外傷部分

內傷部分是  左胸瘀青內有血瘀現象  左小指骨頭受損 

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當初有報警做筆錄

警方希望我們和解   但我覺得對方非常沒有道德 

到現在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    連探訪也沒有

請問律師團   如果我要提告的話  賠償金部分我該提出多少要求

中醫西醫大大小小 我花了差不多快1萬多

補品也 2萬多塊     公司請假五天 也少了快9000

健身房因為受傷也不能去   兩個月就要3280也繳了

到底要讓對方付我多少理賠金  才是公道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5: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相關損失,只要可以提出證據,如單據、契約書等,都可以檢具之後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並且要求員警以過失傷害罪嫌移送.

2、倘偌對方態度惡劣,您也可以不予之和解,讓對方留下刑事紀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之後,提起告訴.

雜草 103-04-24 22:56

於4/20星期日下午1點55分時我騎乘自己的機踏車沿車道順行

(雙向共兩車道 車道中有雙黃線 路邊劃白線)由南向北行經新竹市東區關東路57號(未至路口)於57號之OK便利商店前

突有一機車自路邊停靠之轎車後垂直車道駛出橫越我正行駛之車道 因發現時對方是自停靠路邊之車輛後方竄出故僅能剎車減速

但可供反應的距離僅約一輛車輛之長度 終不幸撞上

我方車輛碰撞點為前輪右方前側板

對方車輛碰撞點為車輛左側約駕駛人之位置

碰撞上後兩造人車一同滑行路口 對方隨即牽起車輛離開車道

我保留我的車輛於原位(部分仍在人行道上) 等待警方來丈量
以上為交通事故經過當下也有叫救護車 但雙方都未送醫

雙方皆皮肉傷且都有強制險可以理賠 體傷部分可以和解

但本案爭點為肇事責任釐清與財損之賠償(雙方車輛財損共約18000元)

對方車輛財損約1000元

但對方僅願意出三分之一費用維修我方車輛

(車行估價約17000元 因為正面撞上 造成轉向剎車、避震等行駛必要機構損傷以及內外護板鎖點斷裂無法修復必須換新 車台也必須矯正)

想請教有關路權與肇事責任釐清 以及這樣的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車禍已經好幾天了 傷口造成我生活上的不方便

而且尚未敲定和解條件 車子還沒有修 看醫生時還得叫計程車

造成不必要的開支與時間浪費... 謝謝各位協助

您好,關於路權與肇事責任之判定,是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鑑定結果通常為法院認定事實的重要參考依據;和解則無一定標準,端看雙方可否接受而定,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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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 103-04-06 09:39

請問一下日前騎機車因為前面突然不知何原因剎車機車道中間 因距離太近來不及煞車撞上
我摔倒流血 車壞 但對方沒停下就離開 (有路人經過有關心我一下說對方跑了,因為附近沒什麼住家跟店家) (因為是我撞到對方),所以我也沒備案叫警察來紀錄,因為自己受傷後流血不止 所以直接去醫院 看醫生後 機車自行送修, 其實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受傷 因為當我起身時 根本已經不見他人, 還是另外路過機車駕駛過來關心我時才跟我說 對方跑了. 如果之後對方要追究 這樣我算肇事逃逸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肇事逃逸罪,您可向警方報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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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15

既然是對方跑掉,你不會成立犯罪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0: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對方逃離車禍現場,而非您逃離現場,因此,依法應是對方有肇事逃逸之情形才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恆毅 103-04-04 12:26

在十字路口綠燈騎車由東往西 被由南往北的機車在對方快車道被撞到我的後輪 對方時速大概7ˋ80 剎車痕8m(含機車道共六線)在刑事上 因對方有載一人 指證他們是綠燈 我因被撞昏迷送醫 結果法官要我找證人 可是我醒來已在醫院 要如何找證人 事已隔1年4月 我們有調解 委員也認為對方要賠償我們 我可以打民事官司嗎? 費用多少 大約要多少時間 法官會是同批人嗎 (刑事已完結)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4 13:44

你好

建議你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附民會重新分案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7:34

您好:

關於本件車禍事故,您當然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且注意要在車禍後的2年內盡速提出。

而且刑事部分之結果會直接影響到未來提出民事部分之結果,這部分可能要注意一下。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刑事判決確定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聲請如行車事鑑定委員會作車禍事故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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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3-03-04 23:59

事發白天 ( 晴天 視線良好 )
騎乘機車,後方載貨(寬度超過規定)
行經一路口減速慢行時(剎車減速)
 遭後方同向機車追撞左後側貨物
對方把手撞擊後搖搖晃晃,難以平衡後摔倒,送醫急救

送醫後狀況並不樂觀

問:
1.後車撞前車,但前車載貨違規,法律上的責任比重可能如何分攤?
2.以此案例來說,若家屬提出告訴,過失致死罪成不成立?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5 01:5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違規過失致死間不一定有絕對關係

還是要看對方過失致死的原因跟你違規之間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

如果欠缺因果關係就會無罪

以上僅供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肇事責任法院通常要看初步分析表和之後鑑定結果,對方如果也有過失,那有過失相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過失責任之比例,在民事上可以主張過失相抵,而刑事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仍會該當過失致死罪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已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再就刑事部分,亦可爭執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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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2-26 14:30

各位律師

請問一下在可直接左轉的雙向到下,我已經在中間等待左轉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快速的從對向逆向超車;好險我有察看到左後方有來車,因此馬上不動讓行先過,但是對方不知原因強行剎車(且完全沒任何碰撞),導致在我左前方自行摔車,這樣有算因果關係嗎?

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靜止不動,無碰撞對方,似可主張無因果關係亦無相關過失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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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好像是說你有起步  看對方衝過來你才煞車不動  如果是這樣  那你緊急減速禁止的行為是否有問題  你可能也要評估看看   當然如果你就是在待轉  單純對方行為摔車  那自然跟你沒有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嘉 103-02-26 18:4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好像是說你有起步  看對方衝過來你才煞車不動  如果 ... (恕刪)

律師 您好

關於您指導的問題,我當時的狀況如下:

我當時已經行駛到中央準備待轉,我先察看前方沒車,然後再往後看時發現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左後方竄出來,我當時車子都還沒動只是頭稍稍轉向左方準備左轉且也沒有按剎車,此時看到後方有一台速度很快的重型車後,直覺反應馬上會按剎車,對方在我左方也按剎車,他可能差點從後方撞上我閃了出來,嚇到馬上按剎車,但因為速度太快,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打滑,他就在我面前向左前方打滑自摔。對方一直說他是直行車,但我速度很慢所以看到他差點撞上我後面,閃過我後才馬上又按剎車打滑。

所以這樣有因果關係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所爭議,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或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加以鑑定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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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3-02-21 19:02

律師您好:

    我朋友於昨晚朋友聚會完,小酌幾杯載友人於回家途中,晚上九點多,因機車騎士緊急剎車,車子碰到ㄊㄉ機車,使得騎士於座位滾落到路邊ㄉ汽車保險桿,手肘膝蓋擦傷,友人於昨晚在拘留室一夜,今天下午四點多才從警局出來,因ㄊ是初犯,且很配合警員的作事,請問ㄊ該如何寫狀紙呢?ㄊ的經濟拮据,只能透過此途徑處理,麻煩您們!他會賣掉ㄊ的車,賠對方車子及傷藥費!他酒測將近0.7......因朋友生日猛灌ㄊ啤酒,所以傻傻地喝瞭很多!!

                                                                  陳小姐

                                       感恩您ㄉ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會涉及過失致傷及酒駕的罪責,過失致傷為告訴乃論之罪,但酒駕則屬公訴罪,若他要寫狀則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陳小姐 103-02-22 11:15

律師:

               感恩回答!

                                              陳小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初犯,似得於狀紙中加以求情,願意配合公益服務或繳納公益基金請求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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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3-02-28 00:53

律師:

     感恩您的回答!

                                陳小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16

您好,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若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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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8 20:22

您好~ 我於閃黃燈路口減速左轉,這個路口不必待轉,有打方向燈,但後車發現不及,剎車自摔,兩車未發生碰撞,對方僅擦傷,初步分析研判說肇事責任無法分析,對方跟我求償3000元,請問這樣我需要跟對方和解嗎? 如果上民事法庭我勝算高嗎?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又「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項規定侵權行為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為成立要件,故主張對造應負侵權行為責任者,應就對造之有故意或過失負舉證責任。」、「主張法律關係存在之當事人,僅須就該法律關係發生所須具備之特別要件,負舉證之責任。」有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1421號判例、最高法院48年度台上字第887號民事判例足供參照。因此,依前述最高法院之見解,主張權利存在者,應就權利發生之要件事實負舉證責任,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就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有關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包含加害行為之不法性,以及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損害之發生、及因果關係,應由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即原告負舉證責任,若其無法舉證證明確係因為被告涉有故意或過失行為侵害其權利造成損害者,法院將駁回其請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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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幼珍 (洪律師) 103-02-18 22:56
回覆 布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於閃黃燈路口減速左轉,這個路口不必待轉,有打方向燈,但後車發現不及,剎車自摔,兩車 ... (恕刪)

你好:依你的敘述,可能是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造成自摔,還是可以請車禍鑑定委會作鑑定,但是也要繳鑑定費,建議如果想澄清事實,可以付費送鑑定,如果認為要請假處理,會影響工作或學業,也可與對方和解,減少糾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對對方請求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起訴,請求對方證明肇事責任原因,請對方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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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2-18 10:50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是否會成立肇逃應仍有疑義,但對方既已提起告訴,則仍應小心應對,對於自己有利之證據應積極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撞擊到對方,您即無肇事,故目前您似應主張對方為自行滑倒,您無碰撞之情形,可請求相關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以釐清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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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所述對方係自行摔車,您自無肇事因素,在無肇事的情況下,自不該當肇事逃逸之要件,況事故距今已隔多月,在此事後報案的情況下,若檢察官無從證明確有碰撞之情,當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縱使當時真有些微碰撞(假設語氣),在僵持的當下有無給對方您的聯絡方式,倘若有給予對方聯絡方式,即可證明雙方言明自行處理,基此亦無由構成肇事逃逸之罪嫌。

阿嘉 103-02-18 23:24

律師 您好

可是對方已把自已的車賣了,怎麼相互鑑定呢?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向您請求,對方亦應盡部分之舉證責任,若其已賣車,舉證不能之不利益,似由對方負擔之,無須替對方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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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3-07 18:30
今日我開偵庭,是有關於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 大致狀況如下: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

今日開偵察庭,對方有告訴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但是他又跟檢察官說,他有告知我要報警,然後確離開

 可是確跟當時案發,他跟我說的都不一樣(如上方他有告知「自行處理」)

 請問張律師,他如果有告知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那我還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

阿嘉 103-02-18 10:27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OlgaKyle 103-02-12 08:14

前些日子家人發生車禍 因為昨天車禍鑑定跟照片才拿到
所以今天才去找他們談理賠的問題 不過過程遇到一些問題想請問律師

先稍微談一下車禍的過程
家人騎機車 對方是開TOYOTA camry09年式
對方先是左右不知道要轉去哪 然後突然要轉去快車道

卻又踩剎車 家人就剎車不及撞上了
但因為對方都沒有打方向燈 所以家人說他真的無法判斷他要左轉還是右轉
不過好險是剛起步 所以家人說對方只有後保桿有點小擦傷白白的

沒有凹陷或破損 當下有請對方先去車廠報價

重點是今天約好去她家談理賠的問題時發生一些狀況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換掉整個後保險桿 但我們覺得只有一小塊擦傷
並沒有傷到車體 也沒有凹陷或破損 那應該只要幫他烤漆成原來的狀態就好了
但無論怎麼談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後保險桿整個換掉
後來我就說那可不可以去看看車子到底撞成什麼狀況

(因為我沒看過車子傷得如何)
但對方一直說車庫很暗 車都停好了開出來麻煩之類推託的話
一直僵在那裏 最後在我們堅持下 他才帶我們去看
但看了以後我才知道為什麼他堅持要換原廠後保桿
因為她已經修好了 我想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做後續處理
她可以直接開去修好 然後就跟我們索賠嗎
另外 因為對方態度很衝 一直咄咄逼人 所以家人覺得對方很沒誠意

本來我們也願意照對方的意願賠償 但是他們這樣也算是欺騙我們

所以想請問是不是一定要去原廠修復她們擦傷的後保桿

還是我們可以找其他車廠處理 但如果這麼做還會衍生另一個問題

就是他都把車給修好了 那其他車廠該怎麼估價呢

若本案僅有車損而無人傷的話,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尚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等刑事責任,而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因此,若本件雙方於現階段無法達成賠償協議者,則對方原則上只能循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等方式來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其損害賠償數額,但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數額,依法您可爭執其數額及必要性。
本件賠償責任應依交通事故鑑定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來判定,若對方與有過失者,則可請求法院依法按照雙方過失比例加以減輕,又損害賠償之目的僅在回復原狀(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本件因其車輛使用已有相當時日,故您可就其修復之費用,主張按折舊程度核減。

第213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單純車禍案件導致財產上損害  這部分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私下和解  建議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考慮談和解   畢竟對方要訴訟還是要證明損失範圍  東西也有折舊年限問題  並非主張完全換新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協議,或對方要求隻金額您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提起訴訟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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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勇 103-02-03 12:07

你好!!我是機車騎士。上班途中在上坡路段被對向車道左轉車撞倒!他沒剎車,我有剎車但是還是閃避不及!有多處挫傷。對面聲稱是我撞他!!不願賠償!請問如何處理這類交通事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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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沒有交通號誌路口  可能雙方都有過失  但這部分你可以先看初步分析表  或是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2.如果都有過失  可能雙方都會有過失傷害罪以及民事賠償之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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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 103-01-05 23:41
大家好 同車友人(駕駛)在行駛高速公路北上路段時,因為沒有保持好行車安全距離,因此在緊急剎車後還是撞上了前車的保險桿 我們知道我們要負100%的責任,報警做筆錄(完全無人有受傷,對方還可以開車離開)後就馬上表示我們會負擔還原車子的維修費用,且會儘量配合。隔天我們也主動聯絡對方,商談和解事宜,對方說要先去車廠估價,之後接到車廠的電話,車廠表示折扣後大約一萬元就可以修好了(有傳真估價單)。 我們接獲車廠電話後馬上打給對方,但對方卻說要因為他有車險,考慮想要請保險公司理賠,我們當下有說因為金額不高,且我們會全額支付,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能會跑很多的程序,但對方還是表示要考慮。 之後過了兩天,這兩天對方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我們只是想請問他考慮的結果,方便雙方去準備需要的資料,但他就像蒸發一樣消失。 直到第三天,突然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專員打來(原來對方後來還是找了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的專員也是說希望我們直接把修車的錢付完就解決。之後隔了幾小時就收到對方的簡訊,說不要透過保險公司處理(但他已經找過保險公司了),而且要我們後天就到他的車廠付款。 但因為我們時間無法配合,想和他約其他時間(今天傍晚就要求後天的時間真的太趕了,而且他自己還消失了兩天)對方又改口說要我們用匯款的。我們表示匯款沒問題,但要先簽訂好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我們說只要在後天前可以收到簽名蓋章的和解書,我們會立即匯款,對方也同意並要求我們將和解書e mail到他的信箱,但是,接下來的兩天半他又蒸發消失了,我們傳了三次簡訊都沒有得到回應。 後來得知對方似乎已透過保險公司出險並已將車修好了,而保險公司會來跟我們討修車的費用。 我們的問題是,現在變成是保險公司來請款,且對方並未和我們簽和解書,我們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拿到對方簽好的和解書再付錢嗎?因為我們擔心付款完後,對方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這些他之前完全未曾提及)。 我們展現誠意並積極想和解,但對方反反覆覆又搞消失(通聯記錄和簡訊內容可供佐證),這樣他如果向我們要求精神賠償車禍後對方還是有照常去上班,也沒有受傷和驗傷),我們能否拒絕呢? 煩請大家為我們解惑 第一次遇到車禍問題,真的很無所適從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待其起訴,再至法院抗辯並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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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 103-01-02 00:05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對了,補充一下,租車公司保險是會幫忙賠10萬,而對方的車子是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

3、車子維修費用的部份,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照片跟估價單,然後找尋自己熟識的車廠確認較佳。

 

Tiff 103-01-02 13: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以利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一、可以的話請你這邊車子的保險公司協助。 二、肇事過失比例的部分,初步分析研判只是參考,如果有糾紛還是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的鑑定結果,如果不服鑑定結果還可以覆議。 三、車損的部分,零件部分有折舊的問題,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這個部分他六個月內也許會對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這個部份你們也有受傷嗎?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 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102-11-30 04:05

昨日2013/11/29


我在往霧峰市區途中遇十字交叉路口,我為幹道而對方為支道(筆錄已確定),


看到對方的時候已僅止2公尺左右距離,我鳴按喇叭與剎車減速


但對方完全沒有反應與減速直接往我車右側後方撞上,致使雙方摔車,

 

我車速約40(筆錄已定),對方筆錄我並不知曉,但依目測應該40~50,並且疑似使

手機。我當下請朋友報警、本人叫救護車處理,未料對方竟鎖骨斷裂,我待在醫院處理我

的傷勢,並之後過去聽取病情,對方肇事者親口對我說明他在觀看右側,而我是左

直行車,所以完全沒有發現我。


後來我欲離開,跟肇事者先生說道:那我們等傷好了之後再看要怎麼處理。

但對方的家屬(丈夫)另一位疑似父親的人卻對我惡言相向,那為疑似父親

的人對我說:請你馬上出去醫院,不然你會出事。


本句話重複了3次有餘,現場有大量醫生與護士包括我朋友在內的證人

 

第一:

請問我有肇事責任嗎? 若有我可能的肇事比例是多少?

第二:

請問我要告對方那位疑似父親的人恐嚇應可成立?

 


被撞好聲好氣跟人家處理事情,結果到頭來還要被對方家屬恐嚇

真的氣不過,打算明天去警局先行提出恐嚇告訴,還請各位前輩解惑。

 

肇事責任歸屬,地檢署,法院原則上還是看鑑定,另外那句話是否構成恐嚇,因此話的內容,到時他可以有很多辯解的說法,所以要說他恐嚇還要配合當時的語氣,表情等其他因素來論述,且要證人確實能證明,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102-11-30 13:4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肇事責任歸屬,地檢署,法院原則上還是看鑑定,另外那句話是否構成恐嚇,因此話的內容,到時他可以有 ... (恕刪)

 

有關於車或部分:

基本上我是完全照事發狀況陳述的,沒有任何誇大或不實,

更我機車飛出撞擊處近4~5公尺,料想對方車速必定不低。

但對方受傷比我嚴重讓我有點擔心,

是否可憑藉我給予的資訊幫忙判斷大致肇責呢? 我只是需要一個心理準備。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恐無法給予精確之肇則分析,因為必須視現場狀況而定,又,行經路口時,倘若是無號誌路口,則兩方都要減速慢行,則雙方可能都有肇責,而就您所述,是對方追撞您的車輛又後處,且又是支道,因此路權應該屬於我方,上述僅供參考,仍應先以肇責鑑定為主。

小憲 102-11-08 14:04

A車是第一台轎車   我是第二台機車   B是第三台機車

 

A車因為前方有車禍而緊急剎車,我因為來不急做反應而擦撞到了A車,然而B車也撞到我的左邊,導致我又再度往前撞上去了一次,  

 

我要求B車賠償我這台車的所有責任,但她不肯,只肯陪撞到的左邊而已,

他說: 你車子已經先撞到前面了,我只撞到你左邊, 當然賠你左邊

可是我還有再往前撞一次A車

所以我想就上調解委員會談,

我有跟A車要了行車紀錄器 ,

我還要帶什麼證據嗎? 我有幫我的車子都拍了照

 

想要問我可以跟B車要我的車子所有賠償嗎? 還有醫藥費跟精神賠償費,

都可以索取嗎?       

還是前面就真的是我自己要去賠償呢?

 

如果他不賠償  我可以告他什麼嗎?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憲 102-11-08 14: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 ... (恕刪)

 

 

傷勢是還好.. 只是現在走路都拐拐的..變得無法騎車.. 而且也不敢修車 

 

不知道修好了他會不會不認帳        

 

 

發生車禍過幾天才有 初步分析表  呢?  

 

要去哪裡申請呢      

 

 

警察有說  我賠A車  B車賠我  當下也都無異議.   

是因為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ommi 102-11-01 16:19

您好:我在8月中旬上班途中騎機車跟人相撞

對方也是騎機車,我在內線直線行駛,對方騎左邊突然右轉讓剎車不及擦撞滑倒

對方沒有受傷,而我粉碎骨折,我需要復健一年以上

我們也有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初判分析表

肇事原因:卻是我未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突然右轉我怎麼保持距離

之後對方有出來說只願意理賠機車強制

我之後的開刀醫療和復健,跟我半年以上沒辦法上班

請問這是否可以跟對方要求理賠

 

 

訴訟中可另聲請鑑定,如對方過失比您多,您可請求醫藥費工作薪資,喪失的勞動力,增加的生活費用,精神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Kate Kuo 102-10-21 23:44

2013/4/22 晚間2200,我於基河路與承德路4段77巷口和腳踏車發生車禍。事發是這樣的,基河路為2線道的單行道,我騎於右車道腳踏車騎於左車道偏中線的位置,我一路往南行徑,遠遠的有看見腳踏車,快於腳踏車成平行位置時,腳踏車突然往我右前方騎要變換車道,我一發現就剎車並再往我的右手邊位置靠,後來因煞不住有碰撞腳踏車車身 (右邊腳踏板的上方,非腳踏車後方),後而摔車在地。我與我的朋友皆有受傷,我(脖子拉傷,肢體多處擦挫傷),我朋友(頭部外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對方駕駛未成年且無受傷,我們摔車於地面時,他是跨坐於他的腳踏車上看著我們。

在醫院時,他的姐姐(成年)有到場,陪做筆錄。後續交談中,姐姐說「當時天色暗,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有關心說腳踏車駕駛有無受傷,對方的姐姐說「他沒有事」

過了3日,我主動致電給對方的姐姐,並表明想要和解處理,但是希望他們賠償我們的車損及醫藥費用。但對方覺得,他們車子也有損壞,無法接受這樣的條件,只肯和解但不賠償。我最後只說「看來我們無法達成共識,就這樣吧,我們這裡會去申請交通鑑定,由正常管道來處理。」就結束了談話。

因交通鑑定需1個月的處理時間,故我於2013/05/28拿到交通初步研判表及現場照片還有事故現場圖。因朋友友傷勢並未完全痊癒,故我於7月初時才提出第1次的調解申請。(在第1次致電給對方後,我們與對方就沒有聯繫,也沒有接到任何對方的關心電話及當事者的道歉),因第1次申請調解,我並未收到任何於區公所來的調解通知書,故第1次的調解我未到。在調解當日,對方也無來電詢問我是否會到場。

在知道第1次調解時間錯過了後,我又於8月初提出了第2次調解,並當日確認調解時間。2013/8/22下午14:00為第2次的調解,我與我朋友皆有到場,在現場等待時,負責調解的委員有前來詢問我說是否要撥個電話給對方,所以我也聯繫了對方。第1通先撥給未成年的對方-未接,第2通撥給他的姐姐-也沒接,第3通我撥到了他家的家用電話,應該是對方的父親接的,我與對方表明身份後說「今天下午2點有調解會,您們會過來嗎?」對方父親說「我們不會過去,第1次調解時你沒到,你根本就跟我們裝孝維,所以我們不會過去,你已經喪失與我們調解的機會」,聽完後,我有解釋第1次為何沒有前往,也表示,我們目前還會在這裡等他們,希望他們可以過來調解,不過對方仍就是說他們不會到場。最後我說,好,我了解了!就掛斷電話。後續,我將此過程和我朋友說,委員在旁也聽到了,他就說,直接告他們傷害,讓他們正視這件事來調解

當日,2013/08/22的下午,我前往了後港派出所請警察協助提出傷害告訴。於10/17(四)開了調查庭。沒有結論,法官約了10/31(四)先調解,再開庭。
目前關於這整件事,我有幾點想要請教一下。
(1) 目前我們希望對方賠償的部份僅有急診費用車損費用、上班請假損失、傷口照護醫藥費、急診來往計程車費以及後續淡疤處理的費用。這樣的要求會不會過份?
(2) 依車禍發生的傷勢,來提精神償債,怎麼樣的數字才算合理。我目前想已上述所提的費用乘以2倍來算,會不合理嗎?

YEN 102-10-13 18:54

在8月底的時候騎機車經過一個巷口大約時速40~50,巷口卻衝出一台50CC機車(且轉彎弧度過大,一轉彎就衝到我前面)導致我剎車不及 輕A到他倒地

50CC駕駛者回頭看我一眼直接騎走,事後到案卻說完全不知情

因為我當時車速不快,只有輕A到他 他的車沒有傷痕(我的機車有輕微掉漆,因有輕撞到他車牌)

所以她告訴檢察官他完全不知情,檢察官也說碰撞如此小力,且查看監視器對方機車也無搖晃故不算肇事逃逸

但我分明看見對方有轉頭看我倒地然後騎走,我在庭上提出,他卻說他是要準備上橋查看左方車輛

想請問.......難道因此肇事逃逸就不成立嗎

對方甚至連傷害罪都想卸責....請律師幫幫我,若需我提供研判表或當初警察畫的那個事故圖我可提供..謝謝

煞祿 102-10-13 19:57

你只要堅持你的權益有受損 附上機車受損之照片收據等資料

主張他肇事逃逸 基本上 法官也會調查清楚 

你遇到可能是不想為了這小案子來忙

 

但是基本上只要你認為你權益受損 你都可以主張 依法追究

PS. 假設我開車撞到人 我跑掉 我也可以宣稱 我不知道有撞到啊

只要你附上相關資料 這些就是證據 不怕對方賴掉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4:00

 肇事逃逸的罪責較重,法官自不能單憑你的陳述來認定對方有罪,建議盡量在過失傷害的部份主張,設法找監視器或其他人證,證明對方騎車過失。但還有,你主張本身車速40-50可能不太好。 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YEN 102-10-07 09:20

在8月底的時候騎機車經過一個巷口大約時速40~50

經過巷口時有減速,可是巷口卻衝出一台50CC機車剎車不及 輕A到他倒地

50CC駕駛者直接騎走,事後到案卻說完全不知情

因為我當時車速不快,只有輕A到他 他的車沒有傷痕

所以她一口咬死他完全不知情

到案後還說只願意陪2000快,不願意的話就上法院

而今天下午即將第一次開庭

我該如何替自己爭取權益

而不是對方說一句不清楚而將我的權益抹滅呢?

請各位律師可以幫幫剛出社會的小女子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10:3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系爭車禍,並非對方表示不知情即可敷衍,檢察官將就所有證物,包含:監視錄影器、證人證詞、車輛稽證等來做判斷。

2、該車禍致令我方受傷,肇事駕駛直接離開現場,則可能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可處1~7年之有期徒刑之,算是頗重的罪。然,需要相關證據得以證明對方肇事、並且直接離開現場。

3、肇事駕駛不知車禍的抗辯,在實務上不容易被採信,所以您不需要太擔心,但是您仍須盡力提出車禍事故的相關證據檢察官



YEN 102-10-07 10: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系 ... (恕刪)

律師,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