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乙乙 105-05-19 20:17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您好:

對方是否有受傷,及對方主張受傷之日期是否有誤,這些都需要對方有提出診斷證明書才能佐證,至於賠償金額,實務上絕對不可能像對方所稱如此鉅額。

再者,也並非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就一定會判刑,法官仍會審酌相關事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婉琦 105-05-19 16:48

我阿公在行騎機車時,因為沒有看紅綠燈直騎,然後另一方有機車綠燈騎過來,擦撞機車 人都受了一點傷 但是沒有大礙 阿公看了一下 人沒事 就騎走

對方告他肇事逃逸 要求賠償20萬 但我們沒有錢 又是中低收戶

現在人在屏東法院調解第三次 對方態度很硬 不調解 堅持要告上去

請問我們現在要怎呃半

阿魯 105-05-18 05:02

事發我是綠燈直行車,再行經路口前,遇對向車道左轉,緊急剎車,車子倒向側邊,並無跟對方擦撞上,之後有叫員警,請問我修車時對方說太貴,我又沒修車,我急需修車使用請問我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修車的費用,只要是合理、確實支出,只需就零件的部分扣除折舊,均可向對方請求。

2、程序上,可以在對方拒絕理賠之後,自行修提告對方求償,或是先以其他必要交通工具代步,一併提告求償

阿一 105-05-13 17:10

想請問早上出門上班,路邊買完早餐之後,打左邊方向燈準備轉進外側車道時,不慎倒車,有後方機車擦撞到我,造成他自己的機車跟人都有受傷,對方說要驗傷,有去警察局看監視器,對方的排氣管輕碰到我方機車,然後昨天打來說驗傷出來了肋骨斷了一隻,不能上班兩個月,要我方負責她的醫藥.修車費.還有兩個月不能工作薪水,,不知道要怎麼半才好,家裡環境不好對方開的條件很難為,要怎麼樣才可以做出對自己比較好的選擇

你好:

如果車禍當時有報警處理,先去申請初判表,看你有無過失,如果有過失對方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可以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民事上,你如果有過失,對方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就醫之交通費、增加生活支出部分、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車損等,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確實有受傷及支出相關款項,薪資損失部分診斷證明書上要記載宜在家休養。若初判表上記載對方也是肇事原因之一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減輕責任強制理賠部分可以扣除。 可以先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請保險公司人員偕同出席,無法調解就要自行處理或委請律師處理。
小3 105-05-10 11:20

4月11日在路口紅燈計程車要轉彎進入巷子而擦撞紅燈的我,當下我表示我要報警,車子已經有毀損,等候警察到場的過程中,計程車司機便開始辱罵我,"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但我並沒有沒有罵他,當下有錄影存證,影片中有錄到我再次確認他是不是罵我,他回說對你就是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再錄!。
後續,有談過賠償問題,但對方表示我獅子大開口,說我要提告就去提告

昨天有到法院提告,諮詢的人說,若我提告公然侮辱,若到時候不起訴,有可能對方反過來告我誣告,並建議我以民事的方式提告,且因車禍的三聯單只有對方的姓名跟電話  沒有地址 無法提告...

想詢問律師們,沒有地址不能提告嗎?  若不起訴有可能反被誣告嗎? 若要提告民事提告還是刑事? 這樣的辱罵可構成公然侮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11:25

您好,

 

1、提告案件是否不起訴與是否該當誣告罪並無直接關聯,本案提告公然侮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2、沒有地址無法特定當事人,即無法提出民事訴訟,您可選擇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罪,或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應即能知悉對造地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您所述之用語已經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您有錄影作為紀錄,即使為不起訴處分,您亦非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0 19:17

您好,對方之行為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相關犯罪,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影或人證,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阿皓 105-05-07 10:44

事情是這樣的
我騎機車跟對方車子擦撞,對方車子是奧迪的車 ,一開始對方叫我賠他五千塊私下和解,當時身上沒這麼多錢,後來叫警察來處理,在警察還沒來之前,我問他說車子這樣修理要花多少錢,對方說他有認識的朋友修理差不多五千塊,
後來又一直改口,一下說五千,一下又說一萬,後來又說一萬五 
之後修車廠打給我報價,說修理總共要花七萬多塊,我當時聽到傻眼了,修車廠的說車子後照鏡整個斷掉,全部換新的要三萬多塊,可是當時在車禍現場時候
對方車子也只有車門一點點刮傷,後照鏡完全沒斷掉也沒壞掉啊!警察也都有在現場拍照,現在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硬凹我賠這麼多錢...
我想問說:我現在收到法院執行命令

如果我找到工作,自己去投保加入勞健保,但是公司薪水是領現金的,而不是薪資轉帳,這樣我薪水還會被扣嗎?
我真的不想賠這麼多錢 這根本就是詐欺啊!:-(
對方有可能會一直告下去嗎?如果對方不再繼續告我,那我是不是就不用還這筆錢了?
拜託各位律師大人  好心幫幫我怎麼解決吧 謝謝 感激不盡

你好:

釐清你收到法院的公文是支付命令還是執行命令,如果是支付命令要在20日內異議,會轉成訴訟程序,到時再就修復之必要費用爭執。 若是執行命令,要看對方執行名義為何,若無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債權金額。 若無法查明薪資債權存在,就沒辦法強制執行你的薪水
阿皓 105-05-07 10:36

事情是這樣的
我騎機車跟對方車子擦撞,對方車子是奧迪的車 ,一開始對方叫我賠他五千塊私下和解,當時身上沒這麼多錢,後來叫警察來處理,在警察還沒來之前,我問他說車子這樣修理要花多少錢,對方說他有認識的朋友修理差不多五千塊,
後來又一直改口,一下說五千,一下又說一萬,後來又說一萬五 
之後修車廠打給我報價,說修理總共要花七萬多塊,我當時聽到傻眼了,修車廠的說車子後照鏡整個斷掉,全部換新的要三萬多塊,可是當時在車禍現場時候
對方車子也只有車門一點點刮傷,後照鏡完全沒斷掉也沒壞掉啊!警察也都有在現場拍照,現在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硬凹我賠這麼多錢...
我想問說:我現在收到法院執行命令
如果我找到工作,自己去投保加入勞健保,公司薪水是領現金的,而不是薪資轉帳,這樣我薪水還會被對方查到嗎?會被扣薪水嗎?
我真的不想賠這麼多錢 這根本就是詐欺啊!:-(
對方有可能會一直告下去嗎?如果對方不再繼續告我,那我是不是就不用還這筆錢了?
拜託各位律師大人  好心幫幫我怎麼解決吧 謝謝 感激不盡

阿皓 105-05-04 21:21

事情是這樣的

我騎機車跟對方車子擦撞,對方車子是奧迪的車 ,一開始對方叫我賠他五千塊私下和解,當時身上沒這麼多錢,後來叫警察來處理,在警察還沒來之前,我問他說車子這樣修理要花多少錢,對方說他有認識的朋友修理差不多五千塊,

後來又一直改口,一下說五千,一下又說一萬,後來又說一萬五 

之後修車廠打給我報價,說修理總共要花七萬多塊,我當時聽到傻眼了,修車廠的說車子後照鏡整個斷掉,全部換新的要三萬多塊,可是當時在車禍現場時候

對方車子也只有車門一點點刮傷,後照鏡完全沒斷掉也沒壞掉啊!警察也都有在現場拍照,現在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硬凹我賠這麼多錢...

我想問說:我現在收到法院執行命令

單子上有我之前離職的公司名字 還有什麼法定代理人的,可以置之不理嗎?

如果我找到工作需要加勞保,但是公司薪水是領現金的,而不是薪資轉帳,這樣我薪水還會被扣押嗎?

我真的不想賠這麼多錢 這根本就是詐欺啊!:-(

如果我一直不還錢的話 這筆債會跟著我一輩子嗎?

對方有可能會一直告下去嗎?如果對方不再繼續告我,那我是不是就不用還這筆錢了?

拜託各位律師大人  好心幫幫我怎麼解決吧 謝謝 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4 21:54

您好,對方對您有執行名義,因此可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命對方限期起訴,以早日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4 22:44

您好,

 

1、本件既已強制執行,表示對方所受損害係經法院確認之數額或經您和解同意。

 

2、若不給付,對方可隨時查察您的財產強制執行,名下永遠不能有財產薪水轉帳、勞保等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傑 105-05-04 18:26

今天下午約17:10分~20分左右

騎車左轉時因為趕時間所以從前方汽車左側超車

結果造成過彎時汽車左前方保險擦撞機車後方

導致我重心不穩差點摔倒還好沒摔

當時覺得應該是自己的錯誤所以就稍微往前騎一點在路旁等那台汽車

汽車車主一開始問我要不要報警

因為想說應該稍微擦撞吧就不用報警私下處裡就好

然後就下車查看擦撞的狀況

結果汽車左前方保險擦傷大約巴掌大(不含指頭)

後來汽車車主詢問我是否有駕照

當時本人有駕照也有帶

汽車車主就將我的機車車牌拍照下來

我進一步詢問是不是要留我手機號碼給他

汽車車主只回復他趕著回去

就開走了

汽車車上很像有行車記錄器

補充:都沒人受傷

沈恆 (沈律師) 105-05-04 18:40

沒人受傷最多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對方應該也沒有求償的意思。如果對方提出賠償請求,應由對方就過失及損害額負舉證責任,因為當場沒報警會很難舉證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4 18:40

您好,

 

1、本件嗣後可依汽車行車紀錄器畫面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選擇聲請交通事故鑑定,或聲請調解,雙方協商和解金額。

 

2、雙方同意未報警下各自離去,不會有肇事未依規定處理之罰則。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陶 105-05-03 19:55

前些日子,因為轉彎不慎,所以擦撞到在斑馬線上的路人。事後有報警送醫。當天在醫院檢查照片子什麼的,對方都無礙,所以也沒有拿什麼醫療證明,對方就離開了,說交由保險公司談賠償事宜。今天談和解,對方開出:

眼鏡毀損7600、手機殼3000、坐墊250*3=750(聲稱因為尾椎不舒服,無法久站或久坐)、護腰1200、計程車6000、一年無法去健身房費用12660、夜市無法擺攤75000(夜市生意為對方妻子的工作,並非當事人)、每天2小時復健 283元*2小時*180天=101880(283為對方時薪)以及疼痛精神賠償283元*365天=103295 總共要索賠305985

但是對方無法提出任何單據證明,當下詢問對方是否有單據,對方只是暴怒大聲喝斥為什麼一定要有單子!!!!!包括手機、眼鏡、薪資損失都沒有,所以今天和解破局。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申請調解委員會是否對我方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對雙方均較有保障,於調解當日也應請保險公司人員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3 23:48

您好,若雙方對和解之條件差距過大,建議直接讓對方提告,並要求對方舉證。

施歪歪 105-04-29 12:41

我是跟出租公司租車

4/25號晚間我將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也有從左後座位的方向拿東西,

4/26早上將開去歸還未注意到左後頁跟左後車門被撞,

當下去報警及去附近掉閱監視器,發現是一台白色小貨車倒車不慎擦撞

但對方立即開走未留下任何資料,請問我該如何跟對方求償?

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9 12:48

您好,

 

1、可先報警由警方將肇事者找出來,會開立一張肇事後離開現場之罰單。

 

2、嗣後可先以調解方式與對方協商和解金額,若調解不成,則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Dennis.chen 105-04-28 13:45

因發生擦撞後在路邊被被告人扭傷手臂造成傷害刑事法官已判刑後我刑事附帶民事要求賠償民事法官也判賠對方需給付,請教一下各位律師,接下來我需要如何請對方給付給我,需要怎麼樣子的後面程序,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4: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通知對方履行賠償給付。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8 16:10

您好,若判決已確定,對方經通知後又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8 22:36

您好,若判決已確定,對方經通知後又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阿彬 105-04-20 23:25

我於綠燈時就右側無車便右轉右轉後廳後方機車轉倒聲音,靠邊停車後前去觀看並協助將機車扶正,該名機車駕駛聲稱因為我右轉害她跌倒並由我報警到場處裡,該騎士要求我賠償,雙方車輛無擦撞,我亦於綠燈右轉,警察做完筆錄後要我們自行和解。我該負何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1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右轉實有遵守號誌、並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等,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則並無肇事責任,反之,則會有肇事責任

2、倘若要和解要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倘若不願意和解,則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依據您的說法尚無法判斷究竟是否要負責,因為可能涉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也可能是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亦可能兩者都有。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亞亞 105-04-18 17:17

家人之前收到通知單才知道被告肇事逃逸,發生過程是家人行駛的轎車在T字路口主幹道上的綠燈直行待左轉,當確認無來車時車子左轉前進已過行駛過分隔島,因前方路旁有一台貨車占用原本車道,於是家人減慢速度查看對向車道是否有來車,這時一台機車突然從主幹道衝出來失控自摔滑倒,當時家人並不清楚有發生碰撞,而是看到有其他住戶幫忙查看,家人就緩緩行駛離開,之後就收到通知單了。

之後作筆錄才知道對方原本說詞也是自己摔倒受傷,並不是我們撞他,而是其他證人說目睹是我家人開車撞他,但卻無任何監視器證據,警方原本說有監視器畫面但卻遺失,所以檢察官一直叫我們認罪。但車子研判是說因果關係,因為對方的機車超速過快滑倒擦撞我家人轎車車門下方,並不是我家人撞到對方。

後來對方也一再改供詞,說是我們撞到他的。後來家人有委任律師,連律師也說證人供詞對我家人很不利,要我們認罪協商跟對方和解,但對方卻開口要300萬,這讓我們很無言也不知如何解決。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起訴,起訴後會到法院審理,屆時仍可以再聲請調查證據,並閱卷確認證人所述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wochin 105-04-15 13:14

請問一下 我的車跟對方的車2016/3/6發生擦撞,對方說有保全險會給保險處理,但是4/22日對方的保險公司明台產險跟我索賠3萬6,我說要去看車修得如何,保險業務說已經在修了不能去看了,隔了16天,然後說我不能去看,也沒跟我協調要修理費用,也沒跟我協調修理的品項,修完保險業務就叫我要買單,當時沒有報案,也沒有警察來處理,現在要我去轄區派出所繳交身分證駕照資料,請問我該如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5 13: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責任的部分,本文認為應該要先釐清,否則無和解之必要。

2、並且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修繕單據及照片等。

3、因為縱使是訴訟,我方也可以要求對方提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榮 105-04-15 05:09
事情有點複雜 租車人A 未滿20歲有駕照 借車人B 20歲無照 肇事人C 20歲有駕照 B請A幫他租車 因為B無照不能租 後來B找C出去 B開車載C到三峽的山上玩 後來B累了叫C開 車速不快 沒多久因為閃大石頭失控擦撞山壁 然後衝到對向山坡撞到樹卡住 因為當下不知道怎麼辦 地方又偏僻 所以請附近住戶幫忙把車拉出來 沒報警因為拉出來還能開 但有拍下當時照片 後面告知車行撞車 C也因為是他開的 牽了租車單子上的保證人 也押機車在車行也牽一張租車機車的單子 後面車行告知原廠修車31萬加營損6萬折舊3萬共40萬 營損是算車修一個月所以6萬 沒付清前他不能修車 意思是一個月內要付清 不然他沒辦法修車 一個月後以每天2000元計算到付清 後面跟他協調 車行說原廠開的價不能殺 給我們殺營損跟折舊各一萬剩38萬前提是要在ㄧ個月內付清在牽一張切結書 內容是 本人C因撞車須賠償車行38萬幾月幾日前付清否則C願已五十萬達成和解願承擔ㄧ切法律責任 會簽是因為前面說的沒付不能修每天要付2000元營損付到我繳清 所以乾脆牽50萬和解 前面也有借錢但湊不到38萬 所以沒借錢再去車行協調希望能歸還機車才能工作 之後每個月看要還多少 車行說我們說好時間又拖現在要回機車那就不用談 錢也不用賠 意思是要提告 剛好看到撞倒的那台車修好了 不是說沒付不能修 怕每天2000元都付不出來才牽和解書的 Q1 ABC各要付什麼責任? Q2 自撞後有拍照 後面問車行說沒保險 怎麼知道車行到底有沒有保險? Q3 因為車行說沒付錢他不能修車 後面有修好了但不知道是否原廠? 如果是副廠那是要照他開的原廠價賠還是副廠價賠? 當初說沒付不能修結果現在修好 ? Q4 C有想要處理不想扯到A 有切結書A還會扯到官司嗎?
yu 105-04-14 10:52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下午我行經防汛道路T字路口,我為右轉車,且轉彎前有做到停看聽,並停留3秒,且與副駕駛確認雙方無來車(路口無任何指標及監視器),才剛轉彎起步就被右方直行車撞上,我車引擎蓋左側變形,保險桿也有擦傷掉落,對方則是直衝撞前方橋墩,當下前去察看對方是否有受傷,對方意識清楚,表示已叫救護車,且能自行下車,並表示「他的心都被撞傷了」,後來救護車來,只請對方休息一下,但最後還是有去醫院觀察,對方因衝撞橋墩,車頭幾乎全毀,左側車門因與我擦撞倒致凹陷

很不幸的是我的行車紀錄器有點秀斗,剛好沒錄到當時的情景

而我的車只有車頭保險桿及引擎蓋左側受損

因為我並不是看到有車不禮讓,昨晚做完筆錄也有致電慰問,對方已從醫院返家,本身就有心臟方面問題,表是醫生有開藥給他吃,其他沒有問題及外傷

1.想請問雖然我為轉彎車,依法應該禮讓直行車,但我轉彎前有做到停看聽,且確認無來車才轉彎,這樣我需付多少責任呢?

2.以車子受損狀況可以判定雙方過失嗎?因為我的毀損不太嚴重,對方車頭幾乎全毀且左側車門凹陷

 

請幫幫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分,倘若您已經轉彎過半了,或是對方有超速等,我方還是可以爭取,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並且傳喚您的有人作證。

2、車損程度不太影響肇事責任的判定,車損的位置才是。

3、待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就會依據過失責任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4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向警方聲請初判表,已初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若您確實有肇事責任且對方因此而受傷,對方有可能會向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fion 105-04-13 21:40

您好,我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擁擠路段與另一小客車發生後照鏡擦撞,當下認知立即停車會造成大塞車,因此無立即停車;繼續行駛欲靠右時對方由機車道開始逼車,並於停紅燈時拍打車窗;在無法靠右停的情況下最終對方以攔車方式將我攔停在快車道;下車後我立即報警;雙方皆無受傷。

但目前對方要求警察開我肇事逃逸;請問這肇事逃逸有討論空間嗎?

麻煩指教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13 23:57

您好!

您可陳述無法立即停車的原因而主張無逃逸的意圖,若仍被認定逃逸,因沒人受傷,也不會有刑責,僅是行政罰的問題,無需太擔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ion 105-04-14 21: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好意思再請問ㄧ下。 行政罰的部份會有吊扣駕照嗎? 我罰單上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一項。 違規事實是: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 我比較擔心的是會不會有吊扣駕照的問題?? 再麻煩請求協助了! 非常感謝!
Houang 105-04-10 23:05

我父親駕駛計程車車輛與人發生擦撞,對方騎腳踏車,警方初判雙方均有過失。對方有受傷送醫。 多次致電對方關心未果,上個月月底收到通知調解時,對方說要我們賠償9個月不能工作薪資,但各項佐證單據含醫療,所得都拒絕提供,之後沒共識離開。 前幾天一位自稱對方朋友的男子來電,說為何二次調解未到?還說對方工作一個月薪水42000起跳,要我們賠,不然提告傷害,一樣拒絕提供任何單據,最後掛電話前又補一句沒要你們賠幾百萬就不錯了,後來致電對方一樣打了沒接不然就是語音信箱。昨天接獲派出所電話,說要做筆錄,問何時能配合。 想問:(1)該男子聲稱他非對方親屬或委託人,這樣一昧向我方要錢又不給單據佐證,這樣我們該如何做?對方手機都打不通,回撥該友人男手機也說對方不會跟我們談。 (2)我方自那次事故後,因車輛維修費不划算,最後報廢,於新年前才牽新車,這一個多月營損是否可向對方求償?

父親是位近40年老經驗駕駛,從未有事故肇事酒駕紀錄,第一次遇到此事相當苦惱,再麻煩各位律師提供專業建議了,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10 23:27

調解階段對方沒有提出單據證物的義務,但如果認為金額不合理,您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對方只能透過訴訟請求,訴訟時對方需就賠償額負舉證責任,且只能依過失比例求償。若雙方都有過失,您車子受損及不能營業的損失也可請對方依過失比例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0 23:29

您好,

 

1、對方傷勢未達不能工作之程度,就無從主張每月工作薪資,既然對方要求極不合理,可拒絕之並交由法院審判。

 

2、車子維修費用可向對方求償,但營業收入為純經濟上之損失,是否得請求仍存有爭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Houang 105-04-10 23:3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階段對方沒有提出單據證物的義務,但如果認為金額不合理,您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對方只能透過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回覆,想再問一下,現階段若要提出我方求償的話,該如何做比較好?因為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了。

阿程 105-04-09 01:27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對於前車未依照機車轉彎須於彎道前30公尺打方向燈之規定

造成後車來不急反應撞上

情況為

昨日晚間8時於新北市土城區巷弄發生

當時我方騎乘摩托車於前車左後方約15-20公尺處

車速約為55-60

當時前車突然於彎道前約5公尺處打燈表示其要轉彎

造成我方閃躲不及

雖然已經將煞車扣緊

但仍發生擦撞

雙方車況並無太大毀損

事後雙方雖各自留下電話紀錄車牌並且稍微檢查一下雙方狀況但未報警便各自離開

不過由於事發地點為後備司令部之門口

當時守衛仍有出來協助協調

在對方離開後

我方有與當時協助協調之守衛留下電話

並且先行到醫院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書

請問這樣會有過程上會有瑕疵嗎?

後續我方是否改約對方出來先行和解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9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於近日先行與對方簽立和解書。

2、否則就應該報警,避免相關事證無法保留,屆時再依據過失責任相互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9 22:29

您好,建議報案後聲請初判表,並以之作為和解之依據。

布? 105-04-08 14:17

您好,我的車被擦撞,當時因為他一直說他趕時間,先賠我3000,有口頭上答應要是維修費不夠事後他會在補給我,車子送修報價,通知對方卻不接電話,是否可以事後在去備案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8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馬上報警,請員警蒐證,以釐清肇事責任

2、之後可以依據肇事責任向對方索賠,倘偌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波麗桃 105-04-06 22:01

某日上班途中,開車由某巷內南往北方向行駛時(我方)與一台由西往東方向行駛的機車(對方)發生擦撞,而且那台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路口並無號誌燈。初判表判對方『違規行駛人行道』,而我方則『未注意車前狀態』。當時發現對方無法站立,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送至醫院,經醫生說明了解當下只有腳踝挫傷,且對方是位懷孕三四個月的孕婦,當下留到醫院待對方完全做完檢查,確認寶寶沒問題後離開,事後與對方談論賠償事宜,對方只跟我方保險員說他要實拿30000萬(醫藥費機車維修費各1000多,剩下的為精神補償),我覺得很不公平,因為她違規騎在人行道上才會發生擦撞,但現在卻覺得自己好像被詐欺(而且我的汽車都還沒有修理...)請問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說的過去的嗎?查了資料,發現很多人都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而受拖累,但難道那些犯錯比重高的人可以完全不用付任何的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降低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06 23:57

本件應屬雙方都有過失,互相都可請求損害賠償賠償時應依各別的過失比例計算。但因為對方有受傷,對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您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最好能盡快和解,以免另受判刑處罰。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7 08: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照初步分析研判表所記載,雙方都有過失(當然,對此內容不服的話還可以再向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依照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的規定,對方所受損失不應由您全額負擔(以過失比例而言,雙方若皆具50%之過失,則對方請求賠償的金額的一半要由其自行承擔,不可向您全額請求)。

2. 但以現實而論,對方既有受傷,可能已經提出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之告訴,對方可能以此為籌碼而要求一定的和解金才願意撤回告訴,而和解金不必然和民事賠償數額劃上等號,所以此部分亦應一併審慎評估。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樟 105-04-02 21:53

車禍狀況: 我方是機車  對方汽車  當時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對向車道左轉到我右手邊的巷子 當時綠燈 雙方靠近時我以為他會停在他的車道  等我們先過  結果她又往前到我方車道的將近一半  來不及煞住 導致我與他擦撞我上救護車之前沒動過現場   當我上了救護車到醫院做完筆錄時  警員跟我說有人動過現場  無法判斷誰的錯 (以上都是沒有違規的前提) 要等初判表  但是有點久 想大概知道結果和是否事先約對方要不要賠償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5-04-02 23:11

看看路口有無監視器,若有需盡快保留證據責任歸屬先等初判表,若對初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車禍鑑定。可先與對方協議賠償,若有共識就可和解解決;若無法達成和解,只要對方有一點過失,可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民事損害賠償則可於二年內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還是要等初判表出來,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搞瑞 105-03-31 21:15

我想問 我騎機車不小心跟一台腳踏車發生擦撞

目前大部分責任在於我

對方則是由於道路邊大量汽車排隊等加油所以騎到外車道中間

而內車道則是卡車 我應煞車不及與對方碰撞

對方只是跌到並無較大傷勢
本來想說機車強制險能夠申請
但後來保險公司說由於對方沒有受傷所以不接受申請

所以對方現在不接受和解

想問如果雙方都沒什麼受傷

而且當初住院的費用我們也付了

這樣判 會怎麼判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31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受傷,那為何會有住院費?

2、倘若是單純財損,可以嘗試和解或是民事訴訟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反之,倘若有受傷,則可能涉嫌刑事過失傷害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31 23:18

您好,

 

對方有受傷就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未能和解可能判處拘役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因已賠償醫藥費,則對方還得請求之數額也不多了。

 

金魚 105-03-31 21:00

您好:

我在近期晚間於某條路向前直行行駛於十字路口

看到某家客運想要左轉進入我這條路,

我便停止往前,在原地等他轉進,他在左轉進入我這條路時,因角度問題,

超過了雙黃線(客運車體超過到我的車道上,所以應該算逆向吧?),

直接擦撞到我的左側

後續我們回原廠估價,他們想要請司機賠償

但後續又告知要請保險公司處裡,

保險公司已看過車子確認損傷及已至警局掉過現場事故圖,

客運公司又嫌賠償金額太貴,

其實有點搞不清楚到底是保險公司要賠還是司機要賠,

所以對他一直拖延,我們車子一直放在原廠保管

不知道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請對方盡快做處理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騏 105-03-30 05:58

本人騎機車(時數35)行駛通過閃光紅燈號誌時與一輛行駛忽然衝出通過閃光紅燈號誌之轎車發生擦撞..目前是交由裁決所半讀..但想知道此狀況的責任歸屬與理賠..懇請各位告知與建言!

wumhi 105-03-28 21:46

律師你好~我與媽媽騎機車(媽媽載我)在上班途中與別人的機車發生擦撞~我們因機車不穩倒地~我只有輕微擦傷~媽媽則是手腳多處骨折及脫臼~對方雖無逃逸但也置之不理~有過一次調解但雙方意見不合~於是我們在刑事提告期限的最後幾天~向地檢署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並於3/28進行了第一次開庭~開庭中對方除了矢口否了撞到我們~甚至顛倒事實~明明是我們在前~他則是從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快速騎上來擦撞到我們~警方畫的事故圖也標示我們在前他在後~但開庭中他卻說是我們在後面~他在前面~是我們去撞他~是我們自己摔車的~因為事故地點無監視器~我們也沒有路過證人或影片可證明~加上筆錄是分開做的~警察先問他筆錄後~再去醫院找我們做筆錄~因此我想請問~警方畫的車禍事故現場圖~不是依照雙方當時筆錄記載下去畫的嗎? 真能如此隨便就推翻說畫錯嗎? 過去半年來~對方從未對事故圖有所質疑~怎會開庭時就如此黑白亂說~若照他們說法~前後顛倒~事故圖畫錯~那應該在多久內向警方提出有異? 若都沒提出有異~則多久後不論是誰說圖畫錯就都無效?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8 2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抗辯很正常,重點還是以多少有利的事證。

2、是否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3、倘若對方否認犯行,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有答辯之權利,但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過失,還是有成犯罪之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8 22:10

您好,建議整理相關事證,撰寫告訴理由補充狀,以確保您之權利。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9 09:50

您好:
想請問有無申請車禍事故鑑定?有無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
另外在於刑事訴訟有無提出附帶民事求償
只有在網路上PO文描述情況,無法詳細暸解目前您所有的資料及證據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和解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建議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葉子 105-03-28 21:1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薪資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至於您實際請求金額是否合理妥適,則必須檢附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等,不能一概而論。

2、基本上,現行法院對於沒有受傷的一方的提告權是採取嚴格認定,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3、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葉子 105-03-28 11:2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LEO 105-03-26 13:06

2個月前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 雖然我是直行對方右轉不過雙方都是綠燈

對方引擎蓋有一些碎裂 而我的機車只有一些刮傷 當下警察有來不過對方說我們私下處理就好

那時候雙方給了資料 並沒有提及賠償或對錯 

不過現在事隔2個月對方突然來電說要賠償他的損壞費1萬2

請問我該怎麼做?  事隔兩個月 雙方都沒有證據以及行車畫面 有辦法走甚麼途徑解決?  我需要理會他嗎?  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有辦法走調解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4:24

您好,

 

由於車禍當時並無製作筆錄及現場事故圖,是以現今已難以證明雙方因車禍所生之損害為何,從而,您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提出訴訟,也可能因舉證不足而敗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26 21:20

對方要求賠償就需拿得出證據,否則您質疑損害與您無關都是合理的,即使需賠償,也只需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沒理由全額賠償,在對方提出明確證據之前,可直接拒絕賠償,也不需進行調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2:25

您好,可以要求對方舉證您要過失且其所受之損害與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

葉子 105-03-25 17:37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葉子 105-03-25 17:19

我於去年8月19和一台休旅車擦撞 對方行駛的路面寫[停]限速40的支道.我方則為無任何字樣的幹道 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我看到他車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時.煞車已來不急 以致於撞到他的右後車門.他卻並未停車.又開一小段才停 導致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在地上磨擦轉了180度 造成左膝很深的傷口.及其他瘀青.挫傷 當下他沒問傷勢如何?也不打算報警叫救護車.直到我拿起手機. 他才說:[蛤?你要叫警察來處理喔?]這就是他至今7個多月跟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更別提有來電關心慰問了.我老公打電話叫他出險.他還說不出險 他和富邦理賠員都一直拖.我因事後睡不著.和騎車恐懼去就醫 說我有急性創傷和中度憂鬱.中度焦慮.注意力不集中 由於我是會計掌管金錢.卻屢屢出錯. 而且因吃身心科的藥.導致便秘.每天要跑廁所好幾趟.一次都大半小時 用盡全身力氣.也常解不出來.好在我是在自家公司工作 否則薪資算錯.支票開錯又一天到晚跑廁所.早被開除了吧! 醫生說我需要休息3個月.薪資損失8萬多 富邦卻只願給3萬5.加上它們一直拖.根本沒誠意和解 我只有提告一途.法庭上對方說錢都是保險公司談的 事後我於富邦網頁申訴.主管打來和我談卻說是對方不讓他們賠 主管提議再調解.我在檢查庭已將25萬降到20萬 後來又跟主管說10萬不含強制險.這樣他還嘆氣說6萬 此後就又沒下文了 對方是身心障礙者.仗著可請免費律師.態度強硬死不認錯 說他下次要請律師.說是我撞他.他已到中心點他沒錯.應該是我要賠他修車費 連富邦主管都說:有些人就是不懂路權.不能用撞到車頭或那裡判斷是誰撞誰的 我在網路有看到一個案例.機車騎士沒受傷.卻受到驚嚇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本要求薪資損失加精神賠償共49萬 後來法官判賠19萬 請問律師此案中.我要求20萬算過分嗎?我醫藥費就2萬多了 還持續看身心科中.還請律師不吝賜教了.謝謝 Ieaf

小林 105-03-25 16:23
104/1/21 早上開車上班,於上班途中汽車側身擦撞到一位機車騎士,導致對方重心不穩倒地,當下有請救護車送至桃園榮民醫院,當日醫院檢查完,醫生的診斷証明是部份摖傷和挫傷。隔幾日後對方又告知是脊椎骨折,新的醫生診斷是宜休養6個月。之後的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對方於調解委員會中都開價300萬的賠償金,我當然是無法接受,於是對方上法院提告。到警局作筆錄時,警方認為是我超車不當而導至對方受傷。上法院開刑事案件-過失傷害,對方仍要求170萬的賠償金,而且又有新的診斷証明-宜休養1年半,我當然還是無法接受。之後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拘役45日或罰金,刑事責任的部份目前仍在上訴,希望能申請緩刑的機會。近日又收到法院的刑事責任出庭在3月25日,和民事責任調解在4月14日下午,想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5 17:41

實務上多半是和解成立比較能夠爭取到緩刑機會,請對方列出損害數額,盡可能再談談看。

105-03-25 16:21
律師好~好友與小弟共同在自家養豬與羊.外出載廚餘不慎與機車擦撞.當下有下車尋問對方.對方表示沒事.好友就離去.(因為趕時間載團膳廚餘)離去後路人發現騎士受傷報警.廚餘載完好友有繞回現場看.但騎士以不在.回去後接獲警方通知立即去派出所也與警方陪同探望騎士並至上慰問金8000元.警察也替友人製作筆錄.三連單註明肇事後駛離現場.騎士出院後去好友也不斷去探望.騎士也提他並無提起好友肇逃.筆錄也是.目前兩方已和解.請問開庭時是否仁依肇逃罪處理呢?開庭時該注意什麼?好友單親獨自扶養一個小孩.生活上已成困難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5 17:32

可考慮認罪並表示雙方已和解爭取緩起訴機會。

彥軒 105-03-24 21:39

請問我在大約2/7號的時候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 我直行對方左轉不過都是綠燈 撞到當下對方是轎車我是機車 轎車車頭引擎蓋有碎裂一些 我的機車沒事 當下剛好就在警察局旁邊警察有來不過對方跟警察說我跟私下處理就好 當下她也沒有說要賠償或辯解誰對誰錯 我們只給了雙方一張名片

不過就在昨天3/23號 他跑來我公司跟我求償修車費1萬2  請問我需要賠他嗎? 因為沒有叫警察誰對誰錯不是自己說的算 不過都已經過了快2個月了突然來求償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向警方調取初判表,並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4 22:43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方證明所請求的金額與您的過失有因果關係,且您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

彥軒 105-03-24 23:28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 ... (恕刪)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 ... (恕刪)

謝謝你  但事隔兩個月 如無法還原現場監視器畫面了話 還有賠償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07:17

您好,對方若主張其有損害,可以要求他舉證。(白話文:若對方沒證據,可以先不用理會他。)

kidd 105-03-23 23:31

有一天晚上,騎車時對方騎車黃燈,我和她不慎擦撞,之後交通大隊來之後協調說既然沒有要對方賠車損的部分那就沒事,事後對方到了警察局告我妨礙名譽,我覺得很無奈。因為對方一直說我騎車撞他扭曲事實,當時我是再跟警察訴說著車禍發生經過,說了一聲 口談禪 "靠北"然後繼續跟警察訴說經過。卻被對方提告說 我多次罵他"靠北"。
之後我問了警察,警察也說他們當時在忙著做交通事故的事,所以沒注意聽。那這樣不是沒有人證也沒有錄音物證,那我這樣要去法院時有要注意什麼東西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4 08:36

您好,

 

一來本案並無證據證明您有不雅言論,二來您所陳述之對象並非對方,並不構成公然侮辱,且"靠北"一詞僅為口頭與,無辱罵他人之意思,是以您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4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開庭前,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眼睛 105-03-22 18:37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子,上週日下雨天我在台中台灣大道的慢車道機車因快車道的車違規直接右轉導致我直行車煞車不及滑倒,但並未擦撞到對方的車,我多處擦傷膝蓋骨折對方卻直接開走,幸好有好心人幫我記對方車牌,事後經警察通知對方才連絡我,對方表示我並無撞到他的車所以他不曉得,但當時我看到他要右轉時已按喇叭示警,對方非但未停還直接違規右轉過去導致我為了不撞上去更嚴重而煞車自摔滑倒,路口監視器警察也有調閱出來看,對方說我的醫藥費及修車費保險公司會幫他處理,除此之外我還能要求他賠償精神慰撫金之類的嗎?對方似乎無意出額外費用賠償我,最近也無法參加面試工作,遇到這種事實在不想搞的太麻煩,到現在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有傳簡訊未打電話聯絡我,那我車哪時可以修..? 
有朋友說,我沒撞到他的車,所以他的肇事責任沒有那麼大,想請問,難道一定要撞上去才比較站的住腳嗎?如果到時候要和解對方不願賠償其他損失的話該怎麼辦呢?!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23 15:16

小眼睛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從你的描述,那人的違規與你摔車有因果關係,就算無直接碰撞,也可請求損害賠償

二、除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外、還可請求不能工作損失、增加生活上支出之損失(如看護費、就醫交通費等)、精神慰撫金。

三、機車可自行修理,請機車行開具修理費用收據,保留下來供日後求償即可。

四、建議事發六個月內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便較順利取得賠償。歡迎攜帶資料來所討論。

                                                                            台中源道法律事務所  王律師

阿宏 105-03-22 00:33

律師 您好:

我在今日收到警局來函,敘述我在某日開車時擦撞路邊停放之車輛,被控肇事逃逸。我當時並不知情自己有擦撞到東西,但若屬實的話願與對方和解。在3/24會去警察局釐清案情,但疑問有下列幾點:

1. 後來有返回當地,乃五米巷弄,雙邊皆有停車(亦即僅剩約1.6米行車空間),是否停車車主亦有肇責?

2. 當時確實不知有擦撞車輛,本身車輛亦無傷痕,如此是否會被定讞肇事逃逸?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違規停車,則也有肇事原因,屆時再依據過失筆錄相互求償

2、肇事逃逸以故意為限,倘若我方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並不知悉事故,還是可以主張免責。擦撞痕跡的證明力比較低,可能要有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證人

3、對於罰單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22 11:09

您好:

1、關於肇事責任的認定,單就您的描述判斷,或許對方車輛亦同為肇事原因,但肇事原因詳細仍須申請事故鑑定方能判斷,無法單就一方主張之事實確定之。

2、車輛有無擦痕確實可做為證據證明您並不知悉有發生擦撞事故的佐證,但實務上對於您主觀上是否有認知事故發生的要求非常嚴格,最好仍需調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畫面來判斷為宜,否則實務上多半對於被告主張不知事故發生的說法持很高度的懷疑態度。

3、建議仍須盡快跟對方車輛達成和解,如此雖然肇事逃逸係屬非告訴乃論,但仍需兩造達成和解,才比較有緩起訴甚至不起訴之可能。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2 11:09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警方應是仍在調查,關於肇事逃逸的部分不用太過擔心,刑法肇事逃逸是要對人有所傷亡,對方如果有證據是您毀損擦撞最多只能向你請求損害賠償的給付。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和解訴訟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為自己辯護,擔心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許先生 105-03-19 16:30

小弟於105年3月10日因酒後駕車不慎與公車發生小擦撞,經公車司機報警後員警到場進行酒測,經測為0.8酒測值,當場進入現行犯處裡流程,現想請問個位法律專家:

1.本人於95年曾酒駕過一次,酒測值0.67,當時以緩起訴判決結束,之後在103年2月在住家附近移車時遭欄檢,經測酒測值0.18,當下扣車及開立罰單,現又於105年3月發生前述行為,想請問這樣除了行政罰外行事罰則可能為何?被判刑得易科罰金機會大嗎?如被判不得易科罰金是否有機會在上束請求易科罰金

補充一下,當日偵查庭完有簽一張黃色單子後檢查官就說斥回,之後我就離開地檢署了,想請問黃色單子是什麼?這樣是簡易判決還是起訴再上法庭呢?

酒後駕車奉勸個位及警惕自己!我再也不敢了!

你好:

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可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但你先前已有前案紀錄,檢察官不一定會買帳,起訴後由於你並無前科紀錄可請求法院宣告緩刑,若未宣告緩刑,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即可。若法院未判處易科罰金,可上訴尋求救濟

許先生 105-03-19 17:14

補充一下,當日偵查庭完有簽一張黃色單子後檢查官就說斥回,之後我就離開地檢署了,想請問黃色單子是什麼?這樣是簡易判決還是起訴再上法庭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7:23

您好,

 

1、您的行為已經符合五年內酒駕累犯之情形,除有公共危險罪外,各級駕照均會被吊銷刑事部分應為二~三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如對判刑不服可以上訴。

 

2、黃色單子只是偵訊筆錄而已,之後會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許先生 105-03-20 21:47

再請問各位律師在開完酒駕的偵查庭後多久能在地檢署網站上看到偵結公告呢?又或是該如何得知該案分配到執行檢察官的案號呢?因為我在簽那真黃色單子時根本沒看內容就簽名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3-20 22:12

大概一個月後可以查看看,但實務上每個檢察官的處理進度還是會有差異,案號則可等收到執行通知上面即會註明。

小溫 105-03-19 16:27

一下 跟計程車發生擦撞 對方無保險 我有保對方車體險 我方保險員說判決是說我錯3成對方7成 但問題是只是保險員自己說的 對方不認 而且我保險會賠他 但我的車輛他不認帳 對方說金額差不多 自己修自己 但我不願意 請問該怎麼處理 謝 對方說金額差不多 自己修自己 但我不願意 請問該怎麼處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7:26

您好,

 

1、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來釐清肇事責任

 

2、可向法院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只能訴請法院來解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