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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迪 104-07-18 10:14

上個月我幫我爸繳了一次酒駕金額為22500(因為沒繳會被關 而且他是騎我的機車)

前幾天他又酒駕 酒測值為0.19 機車被扣押(一樣是騎我的機車= =)

回來我拿罰單去檢理站問 專員說 短時間再犯 所以金額為90000元(天阿 我怎麼繳= =)

我想請問 如果沒繳 我的機車後續會被拍賣 那我的信用會有影響嗎?

例如被扣薪水 財產之類的! 還是會有什麼費用加在我的身上= =

因為我也沒那麼多錢幫他處理這麼大的金額 車子我只能放棄

而且我爸累犯 說也說不聽

因為車子是我的名字 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請大大幫小弟解答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8 1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罰鍰沒有繳清,則無法取回該車。

2、至於會不會被送強制執行,應該是看罰單是開給誰,倘若是您的父親,則與您無涉,只有保管費的問題。倘若是開給您的,則屆時可以送行政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方寶寶 104-07-17 18:26

我於5月底被迫簽下協議書而離職,協議書上爭取到公司承諾,以顧問聘用一年,並逐月支付未來一年的薪水至明年5月底及發放2014年度分紅給我。

7月初突然接獲公司透過法律事務所,發出律師函給我,莫須有地指控我於離職後,以簡訊恐嚇公司長官,故公司取消5月底的協議書上的承諾,公司可以任意片面取消之前已簽立的協議書上的承諾嗎?經由法律訴訟,我可以討回原協議書上公司的承諾嗎?還是公司的承諾會被判打折扣呢?

首先,公司要求你簽下的自願離職協議書中,雙方除了約定自願離職外,另外在簽訂一個定期的顧問約(事實上是一年期的勞動合約),基本上該合約應可以被認定是勞動契約而非委任契約,該契約的定期約定內容違反勞動基準法關於定期契約的規定,因此應視為雙方為不定期勞動契約關係。
小黑 104-07-17 14:16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這時候 對向的內車道也有一台汽車 正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他的行車紀錄器裡顯示的是綠燈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而警察也有跟他說 這地方的綠燈 視同 閃黃燈

但是到調解會的時候 我有告訴對方 警察說這綠燈視同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而 初判表上寫 我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這次車禍 我腳受傷 2個月沒有工作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42

對初判表不服可請求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送請肇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 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報告

當然車禍肇事鑑定報告也有可能不滿鑑定, 可申請覆議或安排其它單位做鑑定

您好:

倘您對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認同的話,建議您未來在開庭時可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覆議,以確實釐清本件相關肇事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3

可以聲請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阿儒 104-07-16 20:43

請問公司合夥如果沒有簽訂契約…如今因個性及理念不合拆夥…本人並不要追討之前合夥時出的資金…只是想要追討之前尚有少領的薪水及變更合夥時購買車輛貸款之連代保證人…反被公司反咬說要告我…少領的薪水只有口頭說要補貼公司開銷不足3個合夥人都少領…還要追討公司合夥時營運支出分擔損失…偏偏合夥人另外兩人是夫妻其中一人不可能幫我說話…請問如果沒有簽訂合夥股東契約的話…是否能算是合夥股東…本人需要履行像簽訂合夥股東契約那樣要負連代責任嗎…需要一樣要賠償公司損失嗎?如果要追討少領的薪水及變更連代保證人有機會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退夥後仍須對退夥前合夥事業所負債務負責。

2、如果合夥事業財產有明顯減少經營不善等情形,您可請求合夥事業除去您的保證責任,不過在

     銀行方面您仍是保證人

3、您可請求合夥事業支付積欠您的薪資,但要注意薪資請求權時效為五年,所以您只能請求五年

     內之薪資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專業流浪漢 104-07-16 17:31

之前發文說扣留薪水的問題也經由一番協調被扣住的薪水已經匯款進來,現在又跑出一個問題出來意思是說要離職可以 之前有簽一個競業條款合約,之前是簽訂離職2年之內不可 從事同業性質的工作,現在講說要再簽一份永久不得從事這行業或者教授別人跟這行業有相關的專業跟技術,他是說我沒有違約[之前一直說有之後問老闆到底哪裡有違約一番爭論之後老闆改說沒有]因為我有說要去做別的工作以後也不會做這個工作,現在就咬這點說我自己說的那要在簽一個新的契約我是覺得都要走了為什麼還要再簽一個契約,當下我覺得我沒必要自己跑去簽一個綁住自己的約 所以我當下拒絕,之後老闆說等23號在調解清楚一點[因為我是跟他在電話中講的]  向老闆這樣所講的因為我說過所以要在另新簽那我真的就應該要簽這個約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7-16 19:20

您好!

您沒有再簽任何契約的義務;若真的要簽,則應自己承擔後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競業禁止需要具備5要件,您老闆的要求完全不合理,您可以不用簽,就算簽了契約也是無效的,不用擔心。

專業流浪漢 104-07-16 23:38

謝謝   律師大大們  感謝你們 

斑斑 104-07-15 10:26

想請問...

我阿嬤在鐵板燒店幫忙洗碗,6/29突然被告知就做到當天,告知後也只給了6月當月的薪水,雇主沒有幫我阿嬤投保勞健保,請問這樣可以要求雇主給予資遣費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除非您阿?有勞動基準法第18條規定「可歸責」、「主動終止」、「期滿離職」等情形,否則可以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勞動基準法第17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3.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鑫哥 104-07-14 16:30

幾個月前

爸爸騎機車逆向相撞

當時爸爸在正對著逆向車道的左邊

但方向是逆向

準備要騎過去正向車道時與對向機車相撞

對方速度也滿快的!

但是我爸應該要負比較多責任

對方是送瓦斯的

當時瓦斯因沒綁好也散落一地

還好沒發生爆炸

但對方因為摔車而(骨折)

我爸機車車輪則被撞掉但還好只縫了三針當天就出院!

之後..

對方要求我爸支付醫藥費

還有對方無法上班平常上班薪水費用

重點我爸說他騎的機車因為奶奶都沒保險

所以已經20年(沒保強制險)了

我爸之前投資欠下不少錢

房子是我舅舅先買下的

讓他先把欠銀行的錢還清!

所以他按月要還我舅舅錢

最近奶奶又住加護 情狀不樂觀!

我妹妹最近要上大學

我爸根本無力支付賠償費用!

雖然我媽媽已經跟我爸爸離婚分居

我都跟媽媽住一起

但我還是想為他盡點心力

希望對方不要獅子大開口

不然我爸可能會因還不出錢而坐牢

我也不希望看到這結果!

希望可以讓我爸有可以慢慢償還對方的空間!

還有我也想了解詳細的責任問題!

他很老實  我也不忍心看他吃虧!

他因為沒錢 到現在還不敢跟對方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方逆向行駛,除非對方有超速違規行為,否則應該是由我方負全部肇事責任

2、過失傷害或是過失重傷都不算是很重的罪,倘若您的父親沒有前科,入獄的機會應該不算很高。

3、至於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對方的傷勢、損失來作判斷,請詳述。

4、至於您所述的您的父親的經濟狀況,與本案無涉。

貓咪 104-07-11 09:57

您好:我在屏東某家醫院上班,我是藥局主任資歷已有10年,因為我想離職所以想請問律師,因為勞基法是說要前3個月提出辭呈,我在6月已遞出辭呈,應該9月才能離開,但是藥局人力嚴重不足,本來藥局有15位藥師但現在加我只有5位藥師我每天都要輪小夜班,我的年紀、體力沒有辦法撐到9月,到9月我的身體應該也開始出現毛病了吧!

  我想問律師明明就是醫院藥師人力嚴重不足,我想辭職提早離開這樣也要賠違約金嗎?明明醫院上級主管也知道,也被衛生局開罰但就堅持不提高薪水請別的藥師過來幫忙,這叫我如何是好,該放假我都沒放到,都一直在醫院辛苦的做事情,我想提早離開這樣也要罰錢,是他們醫院自己的問題為什麼我還要負這個責任~

   是不是勞基法有另外的法規~懇請律師幫幫忙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7-11 15:50

您好!

即使契約另有約定三個月前預告辭職,但依勞基法規定,只要30日前提出辭呈預告就可以了,以勞基法為準。另外,雙方契約約定離職違約金是常見的,但違約金條款並不一定有效,這需檢視整體契約及雇主的對待給付才能判斷,如果違約金條款無效,即無需支付違約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主張違約金之約定無效是一個方法。

二、但為了安全起見,建議在備位的答辯要有違約金過高的答辯才行。

三、與醫院契約有關,最後認定違約金過高的案件,你可以參考台北地方法院93店勞小字第8號判決。

四、如果是要主張約定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話,建議再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五、工作和生命選一個的話我會選擇生命,因為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專業流浪漢 104-07-10 23:20

律師你好!   我是上次 因為氣胸問題 合約還沒到想離職   來這邊發
問的網友   因為 上次跟老闆談過之後  他是先讓我這段時間先休養[
從告知她到23號這段時間] 之後再考慮要不要再繼續做  但是現在有一
個問題 我們是10號發薪 今天10號了 打過去問薪水沒入帳結果說因為 
我現在要考慮要不要離職  等23號談完連同7月份的薪水[7月份只做幾
天爾已] 一併入帳給我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還有他有提到說啥因
為 我們有簽約  每個月薪水裡面有包含簽約金一個月6千   那些之後
都要扣回來   我是不知道他是說我做4個月了所以又扣回2萬4還是   
一個月6千簽一年所以是7萬2  的金額但是我覺得這樣  太奇怪了拉    
 合約上面 只有寫無重大正當理由中途離者須付甲方十萬元   現在冒
出來一個簽約金6千  合約上面只有       
工資:工資按月全額支付甲方每月給乙方薪資XXX元[含本薪 簽約金 交
通津貼 後面不詳贅述XXXXX     他就只有這條裡面有提到簽約金      
也沒寫說離開 要還一個月6千簽約金  那這樣根本就算有重大正當理由
離開還是要賠錢那這樣合約是不是只有隊老闆有利....

專業流浪漢 104-07-11 14:44

再補充一下  老闆說的 等7月23號談完 看去留 再把薪資匯給我  是8月10號  才要匯這樣我真的覺得太久了  然後我現在上網查有關簽約金的問題    我看人家所說的簽約金 是在簽約當時 直接給你一筆金額[維基百科上面有說也有人稱之為訂金]   的錢叫簽約金    當時簽約也沒有先給我任何的錢  那我現在因傷考慮不做這工作 這樣要我退回簽約金  我根本就沒有先拿到一筆錢要怎樣退回這筆簽約金,合約上面也沒有這條變成都是老闆口頭在講     爾且要是之後變成說 是要退還之前做的4個月的簽約金 這樣我也覺得不合理  那4個月 我也是有在幫公司 做事情 有替他工作賺錢 那4個月的薪水我覺得本來就是我自己應該拿到我用我的勞力換取來的  如果之後 跟我說 是要退還這4個月的簽約金那我該怎麼辦  一個月6千的話   4個月 2萬4 對我來說也很多  我不甘心辛苦錢就這樣做白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自願離職之後,不論是薪資給付時間、或是數額,都不可以受到影響,否則都算是無法扣薪,可以向各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專業流浪漢 104-07-12 13:08

謝謝 律師 

犯太歲 104-07-10 22:08

律師您好:

今天無預警被任職公司以勞基法第11條第五款之事由資遣 , 雖然公司有符合勞基法之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但是其資遣之事由並非事實,我並沒有無法勝任之事實。

我在公司任職期間,認真負責,表現優異且有公司頒發個人的獎狀 ,每年考績都在中上,去年剛升職等,日常按公司

規定出缺勤、配合公司政策24小時值班、出勤 、長官交代任務都能確實完成,惟與直屬主管理念不合(沒有公開吵架過)
兩人形同陌路 ,但沒有影響工作

我想詢問律師 , 我可以有何種主張 ? 因為現在被資遣了, 公司每年都有的分紅、特別獎金、年終獎金 ,

我是否都無法請求了 ? 這樣對勞工非常不公平 , 畢竟我並沒有犯錯且離職非我願意。

還請律師指點 , 如果以我的case是否訴訟有勝算? 且費用不高的話,我也希望可以委任律師幫我處理 ,謝謝。

公司紅利看考績(這兩年平均約28萬) 特別獎金 2個月薪水 、年終獎金1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公司解職事由根本無法成立的話,則您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訴訟,並請求給付薪資至復職為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實務上公司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必須客觀上不能勝任工作,而主觀上亦能為而不為為,因此,若公司無法提出您能力上不能完成工作、怠忽職守或違反忠誠履行勞務義務的具體事證,以無法勝任為由解僱員工係不合法,建議向法院提起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若遭法院判決該解僱不生效力,公司必須支付您解僱時期的薪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犯太歲你好:

對於不當解雇的處理,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關機關提出調解之申請,若無法與資方達成調解,再考慮提出確認僱傭關係之訴訟,但首先必須將你主張權利的相關證據提供予律師協助你準備後續之調解訴訟事宜。

以上供參。

Hana 104-07-10 16:10

匿名 

我是男生,我與太太奉子成婚,結婚至今已有十年了

與太太已經無夫妻之實,因為我們互看對方不順眼

太太不願搬離開我家,兩個小孩都是由她照顧,我上班

這些年他沒有工作,都是靠我一個人,家境完全ok

太太以前會動手,但是我都忍

真的很想離婚,但是太太並不願意離婚

最近跑去上班,但是我不知道上什麼班

我們平常生活已經沒有交集,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網查了很多資訊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事由

我們都沒有 每天在家我也不想跟他說話

最近一次看到我也只問我看三小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離婚

我身上所有的錢存款 全部都給她了

我家境算是富裕,但是並不屬於我個人財產

我媽媽說她是因為我爸有錢 所以一直不走的

我真的不想在讓我們家的氣氛這樣下去了(婆媳不合)

而且她還會跟小孩說一些有的沒的

我身上已經沒有”存款”了,不可能伸手跟我爸拿

生活費就是靠薪水

 

我到底該怎麼樣才能離婚

並沒有所謂的重大事由.................

太太不走,早上一人帶一個小孩上課

我已經不再給她任何金錢

他拿走我的存款夠活一輩子了 為什麼就是無法離婚!!!!!!!!!!!!


 

張嘉麟 (張律師) 104-07-10 16:27

在裁判離婚方面,我國採破綻主義及有責主義並行,夫妻之一方除了民法第1052條列舉事項外,亦可主張舉證具有難以維持婚姻婚姻無繼續存續之重大事由時,皆得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惟現行就概括事由部分,多數法官的自由心證,已較往年放寬,惟此部分仍需要負一定的舉證責任,此部分恐需仔細判斷相關資料,始能作進一步的分析認定。

倘有其餘疑問,請Email至lawyerchang13@gmail.com或電04-2203-3303(張嘉麟律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蒐集二人互看不順眼,以及對方有打你,罵你等相關事證去蒐集,本件也並非完全無裁判離婚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Hana你好:

如上面楊大律師所述,家事案件相較起來比較主觀(涉及價值判斷),如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向有家事案件經驗的律師,當面就你的個案提供分析及建議,較能給予你實質上的幫助。

以上供參。

Hana 104-07-11 07:36

那個時候為了孩子 我覺得沒關係  她只是發脾氣

但是事後已經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想離婚 

但那已經事過境遷了 ,我無法採證.......

 

因為我們現在無交集

而且我一直想找對方的漏洞

但是都沒有  因為我們沒有交集阿..

Hana 104-07-11 07:3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有上網打電話問了一下

他們說 找律師寫狀紙 一萬二  如果讓律師去說服對方進行兩願協議離婚10000

如果全權委託本人不出面 50000  倒是沒有說到怎麼找證據?

我很有興趣找律師談,但是律師光是詢問就要先有諮詢費

要處理又是另一筆費用 

我必須知道精準的費用,我才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行動

不然我沒有多餘的經濟了

我住在三峽

 

希恩 104-07-08 10:44

因為小孩(女兒七個月)要回去看公婆的問題,我老公不爽,趁我在娘家時,把我跟小孩的東西(衣服…)全部寄來,還搞失聯十幾天,封鎖所有我能與他聯絡的方式,幸好我媽不死心,打了電話去他家,與他聯絡上,他提出看要分居還是離婚監護權給我決定,我考慮幾天後,告訴他離婚後,他要每月付八千當小孩撫養費到小孩20歲,他就說小孩監護權給他,而且不會跟我拿撫養費,可能因為扯到錢,他就要跟我爭監護權,我跟我老公是同職業(穩定的工作),我們假是排休,一次放5~6天那種,所以不會每天下班回家,他薪水比我高,公婆在家工作,他家3個小孩都男的;我媽是褓姆,目前主要是我媽在帶小孩,已經帶兩個半月,這樣的話,想請問:

1.女方獲得監護權的機會多大?

2.男方把莫名把女方跟小孩行李寄來,有構成什麼法律條文?這對於打官司提出,會更有利女方獲得監護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歸何方行使應考量雙方任監護之意願、未成年子女之意願及訪視報告之結果等綜

   合判斷,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下判斷,因此監護權這部分仍須詳細討論。

2、對方只是單純把衣服寄回,應不涉及何種犯罪,不過您可於訴訟主張對方有此行為,對

   您判決結果應較有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由於您敘述的細節部份沒有非常清楚明確, 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除非證明先生無法教養, 照顧小孩才會增加您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以本案來說

如果訴訟的話

你為主要照顧者

取得監護權機會較大

且能夠跟對方要撫養

所以建議你要走訴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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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在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法院會綜合考量諸多因素,通常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感情、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提出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關於未成年子女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再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至一萬二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3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Dioman 104-07-07 16:01

去年因為想辦貸款,卻遭騙走提款卡與密碼,被拿去詐騙,導致我的所有戶頭都被凍結,法院判決幫助詐欺.至今我的戶頭還不能使用,公司也無法薪轉.

我也是被害者,遭人騙走提款卡,現在卻變成幫助詐欺,那也就算了,這就是台灣的濫司法,抓不到真正犯罪的人就只會拿無辜的人開刀,我認了

我現在只想問一下,要等多久我的戶頭才能使用,不然公司快把我開除了,沒辦法用薪資轉帳,我每個月還要到台北總公司領薪水,而工地在台南.

還是需要申請哪些資料?到哪裡申請?還是只能繼續等?還是這輩子都不能再使用戶頭了呢?

能麻煩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7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附判決書跟執行完畢證明書就可以向警察局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2、目前就算沒有解除警示帳戶,仍然可以聲請薪資帳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珊珊 104-07-02 07:32

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1.沒離婚沒有贍養費問題

2.由於未認領, 無法爭取監護權, 相對的也不用給扶養費(是否要認領請考慮清處)

如果對方要求用法律解決, 對您弟弟並不會不利,  可以開始收證女方討錢等證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蛋蛋的悲傷 104-07-01 12:25

小弟於6/22日:

開車行駛於雙黃線上,前方有一位婦人騎在車道中央,疑似尋找地方因此騎的很慢 ,而且對方一直偏左行駛,所以我就由騎士右方進行慢速超車,悲劇就發生了......(車上無行車紀錄器)

我超車後,她卻右轉撞向我的車尾後方,我立刻下車察看連忙報警叫救護車,

將傷者送上救護車我隨即與警察做筆錄...以下是現場圖(我是2車,對方是1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74396532692671&set=pcb.674396612692663&type=1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74396539359337&set=pcb.674396612692663&type=1

因為隔天已排定出國,所以請親友協助對方於醫院內所有療程與恢復之情況,住院開刀後於第四天我方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六萬元整

後續對方因無法照顧為由,必須請看護費用高達兩萬五千元,而每天都打電話來要錢,我很無奈,因為我每月的薪水根本無法給付對方的要求,精神上的壓力好大,每天電話響我的頭就好痛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應該先看鑑定報告結果哪方有過失,再來決定賠償金額,如果是對方亦有疏失,可主張過失相抵,不是說對方要求多少,您就必須照單全收,如果雙方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建議還是經由訴訟方式解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請先了解一下對方的傷勢狀況。雖然有受傷是真,但是有的人會把傷勢誇張然後裝成重病要求鉅額賠償

二、也就是說,如果你發現他能言善語又會打籃球,但是他的家屬又說他手斷腳斷又變成一個白痴,而你不先搜證,後續他在訴訟打死都不肯出庭,最後也許法官會判你要賠很多很多錢。這個部分適度的搜證是必要的。

三、就過失誰屬及比例部分如果進入訴訟的話原則上要看鑑定結果。

四、先了解行情再進行調解訴訟

五、以和為貴,總金額不能砍的話至少看能不能談到分期。

六、對方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罪,這個部分即使是和解,如果沒處理好的話有的人還是會告,實務上還允許這樣的告訴,所以在和解調解的時候有些技巧就是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黃先生 104-07-01 11:07

律師你好:

  我是債權人想請問的是:法院損害賠償強制執行命令己送?債務人公司,法院公文內說從104年5月起,依法扣債務薪水三分之一給我,但該公司店長卻屢次推諉說,他們公文收到,到我連繫他們己過了每月22日的發薪日,要等下個月22日發薪日再扣給我,但時間到了,卻又說債務人有跟他們公司借款,要先扣掉借款部份,剩餘的薪水再扣三分之一給我,然後又跟我說債務人這二天蹺班,要等債務人來上班後,扣掉債務人蹺班的薪水再說...等等之拖延,至今毫無消息!  請問像該公司店長對法院之強制執行命令視若無睹,我可以對該公司店長提告嗎?要告他什麼罪名?或對債務人再次提告?來保障我的權益,請幫我解答,謝謝!

 

1. 該公司不能主張要先扣除債務積欠公司的債務後再算三分之一。

2. 該公司如不依法院執行命令執行扣薪,可向法院聲請對該公司強制執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先生 104-07-01 17:30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1. 該公司不能主張要先扣除債務積欠公司的債務後再算三分之一。

2. 該公司 ... (恕刪)

你好:想再請問申請對該公司強制執行,是對該公司應從5月起,該對債務人扣3分之1薪水給我,而未扣繳的薪水部份,強制執行公司5.6月該扣給我的部份執行?如果債務人7月離職了,我還能對該公司申請強制執行5.6月該扣債務人的薪水3分之1給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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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oe 104-07-01 05:26

各位專業的律師 你們好....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當任了7年業務,因為業績獎金的關係, 所以每個月的薪資大多不一樣,而勞健保也都由公司幫我扣繳, 因為那些我都不太懂, 也信任公司會幫員工弄好,反正我想...就單純的做好工作就好了,直到某天公司一群員工被公司扣了一筆薪水, 名稱為...追朔健保費, 我當時一看扣了我3萬多元, 向公司詢問後才知道....原來公司一直以來都是把員工的薪資用高新低報的方式繳勞健保, 然後開始有員工要求公司要把短報的勞退6%給補上, 但是公司並不理會, 所以我們就向勞工局檢舉, 勞工局一來檢查之後 , 才又知道...公司很多規定並不合法, 連加班費都亂算(我很悲催的發現我月領6-7萬的主任, 加班1小時才50元 ) , 所以又向公司追討加班費 , 但是公司把追討的人都給資遣了。

現在我們正在跟公司進行訴訟( 訴訟一年多了 ), 有一些業務訴求因為是非自願離職 , 要求公司必須給 已簽約、已成交案件的業績獎金( 公司規定案子結案並收回款項後 , 隔月才發該筆獎金 ) , 但是公司並不承認有那些案子 , 一直打迷糊仗 , 而那些業務離職交接時把所有資料都交回公司 , 所以手上也都沒有證據 , 但是一位還在職的內勤員工 , 因為看不慣公司的作法 , 在離職前私下把那些被資遣業務所需要的出貨記錄 , 從公司的電腦裡列印出來交給那些業務

如今我們的困擾是 , 有了證據 , 可是又擔心法官或被告公司要我們提出證據來源 , 我們怕如果我們把實情說出 , 不知會不會害到那位內勤員工、害她吃上官司 ? 所以一直還在猶豫要不要拿出這項證據

請專業的大能們指點一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員工已經違反其保密義務,會有刑法洩密罪的問題。

2、依法倘若公司無故拒絕提出相關事證,我方可以促請法院直接依據心證判決,此部份還是可以處理的,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進行訴訟攻防,至少由律師提出適當狀紙,以保障權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請法院命被告公司提出

因為依據商業會計法這些文件要保管五年以上的

如不提出可引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視為你的主張有理由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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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公司內部員工幫忙提供出貨記錄,若是從電腦內列印取得,視情況可能構成洩漏工商秘密罪與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請注意。

二、既然是出貨記錄,上面應該會有出貨廠商名稱與聯絡方式,你們或許可改變訴訟策略,聲請法院函詢或者傳喚出貨記錄上的廠商說明究竟有無這些交易紀錄,不失為一種可以考慮的選項。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細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蒐集程度,本所僅能根據貴方簡要說明為基本分析,若能提供相關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分析與說明。

若需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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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068809 / 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啊翔 104-06-28 23:45

請問一下,女友最近涉嫌超商偷取現金,因為有部份金額拿給我,而且我問他錢從哪來的,他跟我說是他去預支薪水來的,那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這筆錢,有構成竊盜共犯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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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比較可能會涉及收受贓物罪,若您已有問來源,且不知其為贓物者,則尚難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個涉及舉證的問題。

二、如果你女友說是你指使的你會比較麻煩。

三、已經被告了嗎?如果是的話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證據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文城 104-06-27 09:38

我住高雄 戶籍也在高雄 上班地點也在高雄
我們公司惡意不發薪水  我想去高雄地檢署提告
但我同事說 發薪水的是台北總公司 不是高雄分公司 <~~意思:犯罪地不在高雄
所以我必須千里迢迢地去台北提告  請問我同事的說法正確麻?
PS:之前有去過勞工局了 公司代表不接受調解
我只想請教 是否可以在高雄地檢署提告

您好:刑事訴訟的管轄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的規定,案件是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因為您提告的對象是公司,只要向公司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的法院簡易庭遞狀提告,因此不論台北或高雄都是可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起民事請求給付薪資之訴,才較有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7 18:37

您好:

本件爭議似與刑事責任無關,建議您應提起民事訴訟較為妥適,且您可以在分公司之所在地高雄提起民事訴訟,管轄權部分沒有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貓咪 104-06-26 17:19

您好:我阿姨在屏東一家醫院待了有10幾年的資歷,然而因為最近藥師人力不足,她常常加班到晚上9:30,從早上8:00上到晚上9:30回到家已經晚上11:00了(家住台南),因為基於身體上的病痛想辭職回家休息,所以在6月初有遞辭呈,勞基法是說要提前3個月,那我算一下大概是9月才能走~

請問:

1.我阿姨已經是老員工了,為什麼加班都沒有加薪水?我想告醫院,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申訴~

2.叫我阿姨上班時間從早上到晚上,這樣應該違法吧,想問律師這樣要怎麼辦?而且院長及院長夫人本來很找我阿姨的麻煩,我阿姨回來都一直哭,我阿姨既使向他們反映了,院長及院長夫人都沒有表達任何意思。

3.我阿姨可以在7月或8月的時候離開嗎?可以儘早離開嗎?因為她真的很想早一點離開這家醫院。

我非常的生氣,想要告醫院,她每天工作那麼的辛苦,上司又一直折磨她,但是我又不知道該怎麼幫她,所以想請問一下律師,請律師幫幫我~有一點急!!!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職仍應依勞基法規定,且應先蒐集加班之事證,以便日後來求償,並建議先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7 19:04

您好:

1.您阿姨可主張醫院有違反勞基法之每日加班時數及給付加班費之規定,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直接寄發存證信函表明要終止勞動契約,且依法是不用預告的,可逕行終止。

2.您阿姨可提起民事訴訟向醫院請求給付加班費,以確實保障權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04-06-26 03:18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4:00

您好!

檢察官是認定構成竊盜罪才會起訴,如果您不認為構成犯罪,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請法院開庭審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26 07:58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不會開庭,且約一二個月就會有判決結果出來,您可以寫狀紙進去向法官陳述,並可以請求法官開庭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猴子 104-06-25 16:02

先生外遇

我手上證據

1.錄音(承認小三比我還要重要今年三月)

2.對話(他跟小三對話去年9月致去年12月)

3.照片(他們疑似沒穿衣服抱在一起,去年11月)

 

還有先生對我的精神暴力(去年7月到現在至少有50個錄音),有怒罵、侮辱、驅趕、罵娘家的親戚……等

 

<想請問律師

1.先生有龐大的帳務(300多萬),是婚後積欠的,但是我是等到債主找上門才知道債務,請問這筆債務,我有責任嗎?

 

2.

假如先生薪水2.5萬卻有1.5萬被健保局給強制扣款,這樣如果我要求精神賠償的機率高嗎?

 

3.手上資料都幾乎是去年居多,這樣現在提告勝訴多高?

 

4.如果我先提離婚,我需要付贍養費嗎?

 

5.孩子(目前兩個,大2y8m小1y3m)監護權給男方,我需要付多少撫養費(因為顧孩子已經沒工作3年了)

 

6.監護權之前有口頭談好了,我只要求住不要求見面,但現在他出爾反爾要離不離的,這樣如果上法院我要求住不要求見面,法官會判准嗎?

 

 

 

謝謝律師們耐心看完,

也希望律師們給與回應,

謝謝。

1.要看你們結婚時是那種財產制,一般未約定是法定財產制,各自債務各自負擔

2.如果你提告對象本身沒錢, 勝訴後難有執行標的,所以不易拿到錢

3.你要裁判離婚, 還是要告妨礙家庭?律師倫理不能保證勝算, 片段資料無法確認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4.無過失, 因離婚而生活困難才能要贍養費,實務上拿到機會不高 

5.要依經濟能力去推算,一般是父母各負擔二分之一

6.求住不要求見面, 有點不懂意思, 但如果沒簽離婚協議書, 只是口頭承諾尚非最後定案,無法拘束對方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猴子 104-06-25 18:17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要看你們結婚時是那種財產

結婚沒有寫什麼財產制耶,就直接辦結婚手續而已>

2.如果你提告對向本身沒錢, 也不易拿到錢

<那如果夫家有錢呢?能要求夫家拿出來嗎?>

3.你要裁判離婚, 還是要告妨礙家庭?律師倫理不能保證勝算, 片段資料無法確認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要裁判離婚也要告妨礙家庭,希望他付精神賠償

4.無過失, 因離婚而生活困難才能要贍養費,實務上拿到機會不高 

<無過失是什麼意思,不太明白,意思是拿贍養費的機率不高嗎?>

5.要依經濟能力去推算

<最低能給多少?因為先生有拿我的名義去借錢,我要還>

6.求住不要求見面

<因為我太懂婆家了,我不想要見面又被監視著,所以我要求小孩假日跟我住>

一、你先生的債你不用負責,尤其你們完全沒有約定任何財產制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二、訴訟取得判決是取得判決,精神上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二年,所以在二年內你請求對方外遇及暴力的損害賠償的話,都還是可以請求。只是判決之後對方如果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你也是只能拿著判決去扣他的薪水而已。如果有其他的債權人,除稅捐債權及其他優先的債權外,依債權人平等原則就是要跟其他債權人依比例均分執行所得。

 三、依律師倫理律師不能保證勝算,而且訴訟有浮動性,如果他欠債數百萬又打人又外遇,我想應該是有空間的。

四、贍養費,是因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才能請求,你都說你先生有工作了,法官不會判給他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也比較小,因為你說他有工作但負債三百萬,你說你沒有工作,那這樣大家都是零就不會有差額了。

具體細節可能還要看證據才會精確。

五、扶養一個小孩的話每個縣市不同,例如,在台北的話,養一個小孩是二萬元,二個人分擔的話一個是要負約一萬元。養二個的話你就是要分擔二萬元。這個部分只是大概,因為法官還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也有看過法官認定男生負擔三分之二,女生負擔三分之一的。

六、假日跟你住也是一種探視方法。可以一併聲請法院酌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5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5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文城 104-06-23 21:12

請問小明在高雄上班 戶籍也在高雄 這輩子也沒去過台北
但台北總公司單方面懷疑小明作業績 違反作業規範 虛報業績 電話裡有錄音 詐領台北總公司的獎金 (因為是總公司在發薪水)  若想請地檢署主持公道 可否在台北地檢署提告就好?    還是一定要去高雄地檢署?

倘若後來查證子虛烏有  小明審理期間所花的交通費用 全勤獎金 律師費用
是不是都要自行吸收 自認倒楣?
且總公司握有錄音  也算是有點證據  小明卻也不能反告誣告 所以如果到時確實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明有何麼管道 可以彌補精神與務金錢上的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4 15:15

對方提供的錄音室如何支錄音內容呢?若沒辦法合理懷疑小明有公司所提告知事實,還是有誣告成立之可能。

Ada 104-06-22 23:12

您好

今天下午4點半被主管通知

我被資遣了,因為不需要助理做文件

所以今天是最後一天。想請問做滿3年

公司開出條件:

資遣費$41000+預告工資$17000

是否合理?突然就叫人不做根本沒機會找工作

那還有這個月薪資,還有特休10天,薪水怎麼給都沒說,也都沒有任何明細給我,也沒寫離職單。

只知道一切都很突然。留下一堆問號離開。

首先,公司要資遣員工必須有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情形(例如虧損或業務緊縮、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等),否則其資遣會違反勞動基準法而無效。

其次,資遣費的計算是以年資為基準,每工作一年,給予半個月的平均工資(終止勞動契約前六個月的薪資平均值),如果不是提前預告的,公司另外必須給予員工預告期間(滿三年應該有三十天的預告期間,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應給予二十天的預告期間)的工資及應休未休的特休假折算工資。如果是提前預告的,公司還要給予謀職假,如果提前預告時間不足以讓員工將特休假休完,員工還可以請求公司支付特休假折算之工資。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阿學 104-06-22 15:37

你好.我是債權人陳仕學.債務人陳思舉.因債務糾紛.以下借據如下.

借款契約書(兼作借據

茲因債務人(陳思舉乙方)在伊吉特商行雙方合股關悉及借款,向債權人(陳仕學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 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於給乙方共:新台幣參拾玖萬肆元整,當場以現金全數交乙方親自收訖無誤。

甲方陳仕學雖是股東身分.但是有在上班領薪水.也在乙方同意每月給於薪資.因伊吉特商行週轉不靈付不出薪資.而乙方陳思舉尚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 陳思舉(共)欠甲方陳仕學 新台幣:伍拾壹萬五仟元整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債權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甲方陳仕學於101年十月十五日.至乙方倉庫拿一批貨價值新台幣:參萬塊元整.扣除乙方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陳思舉還積欠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新台幣:玖萬壹仟元整.重至開立本票於 102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乙方陳思舉如有誠意每月三萬還至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應先把尚欠甲方陳仕學薪資.新台幣:玖萬壹仟 元整.全數還清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債權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借據有簽名蓋章手印.有簽本票蓋手印簽章

這樣子的乙方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還我一毛錢.每次約她出來都找藉口.沒心要還!還有說要匯款給我還晃點我~想請問本票時間期限多久?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呢?謝謝你

本票對發票日的請求時效是到期日起3年,你的本票還在時效內,盡快去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拿到裁定後盡快去查詢對方名下有何財產(包含對方的薪資),再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似沒有清償期,因此您應該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或置之不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阿學 104-06-23 13:56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你好.請問假設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薪資.該如何處理?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差別在哪呢?謝謝你

 

DENNIS PONG 104-06-18 18:35

DEAR 律師

在公司在職1年6個月

每個月1號領基本薪資扣勞健保也才17000多!

給個月20號領業績抽成,在今年4月之前都是單櫃抽6%,但4月忽然發MAIL通知全台灣櫃點說改抽5%(這樣算經常性給薪嗎?應該有算在工資裡吧,在合約上寫的是福利獎金,且我們公司沒有福委會。)

2015年5月份我收到通知調我去桃園,根本噩耗,我住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的山下。要我去桃園站前新光三越根本超遠。

(以下的她,是我們的區域主管)

我跟她說,那我可以只做到6/1號嗎??(他5/27跟我說的,我原本的櫃點一個月業績至少有65萬,但新的櫃點只有15萬,一個月只有15萬)。

她回答『你確定嗎??這樣20號的薪水可能會拿不到唷。』

我說,公司現在在威脅我嗎???我不能不調點嗎??

(因為我爸爸跟後母住,我跟後母不和所以自己搬出來住,錢很重要,且每個月我還會拿錢給爸爸。所以我不想放棄這個新水不錯的櫃點)

他解釋 你要離職要提前20天說,所以你只到1號,後面都算曠職要扣薪的』

但我們有口頭談條件,我說正常排班(早(10點半到下午六點)晚(下午兩點半到晚上10點)配班,可以兩個休假日這是公司規定,且我跟工讀生配班,我一個人抽成。

當下她也答應說好,她會跟那邊的主管溝通。

5/31我拿到班表,很正常的排班,我也沒有打算要離職了。

6/1號一到桃園站前的櫃點,發現我的班表跟他給我的完全不一樣

1~5全都晚班六日連兩全,一個月10天全班,只休5天 

這跟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而且早班工讀生只有上到5點就下班了。 

我先跟主管溝通,說這跟我當初要來說的不一樣,可不可以幫我改回來,

她改了,但只有改多一天休假。

我說『這總班太誇張了,我住在中和南勢角,真的很遠,我這樣下班回家都快12點了』

這個新的主管超扯回答『是唷,但是工讀生住在板橋,跟另一個支援的住在西門,你就配合就對了。

從我家到南勢角捷運站騎車8分鐘,從南勢角到台北車站捷運要30塊,從台北車站到桃園火車站火車要42塊,我一天來回都要150塊錢了。而且我這樣差不多要一個半小時才到的了桃園 。我當下告知她,我不是不配合公司調度,但是這總班太過分了,我要離職,可以幫我問問最快啥時嗎?

她當下連考慮都沒有,解釋也沒有,沒有0.5秒立刻回答好,我立刻幫你問。他說20號加年假5天,上班上到15號。

6/14號當天,她要我盤點鞋子數量(我自己盤,她不來)

我盤了,沒有差異。跟他給我表一樣。

6/18跟她我說 少4雙鞋子,這個要賠錢。

我說,沒有這樣的,我當天盤沒有錯阿。怎麼妳盤有問題。

她說就是這樣,而且我5月的獎金有所保留不會發,沒有結算好。

這要合理嗎???

我們早晚班上班時數7.5小時全班11個小時。但是公司的系統排班排上去,卻只每天都少算一個小時。

她說吃飯時間一個小時不算在上班時間內,但我們有時候忙起來連吃飯時間都沒有或者才吃不到半小時。


 我想請問的是,他可以晚發我薪水嗎??或是摳我的薪水??

上班時數我都有拍照存證這樣他們算少給時數嗎??(一年半都降)

 以及他們的基本薪資有違反勞基法嗎???我需要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8 23:50

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104-06-16 15:25

我想離婚小孩監護權,育有2女3歲及6個月,我待業在家顧小孩無收入,存款約30萬還有幾張保單,老公薪水約4至5萬領現無薪轉證明,存款20幾萬名下車子,一間透天厝持分2分之1,貸款30年已繳10年,與他同住的哥哥及媽媽薪約3萬,爸爸退休狀態,我目前還是與老公及他家人住在一起,如果離婚會搬回去與哥嫂住,哥薪約3萬嫂在他家幫忙家業,如果我要小孩監護權有贏的機會嗎?我希望最少小女兒要歸我,畢竟他還這麼小,還有律師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必須協議離婚或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的部份必須有法定事由,請詳述您希望離婚的原因為何,以利分析。

2、倘若目前主要肇料子女的人是您,則爭取的機會比較樂觀。

3、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約會談會比較好,倘若您的案件在北部,歡迎來電。

 

1.看您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就雙方自行協調小孩監護權
3.如果是裁判離婚, 也要獲準後監護權判定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做裁定
4.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104-06-16 18:19

因生完第二胎後二個小孩就都是我在照顧,有跟先生提過離婚,但他說了小孩不可能會給我,所以想請法院判決,我在高雄~有推薦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5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果小孩年紀在6、7歲以下,婚姻尚未有問題前也大多由你在照顧,那爭取監護對你是有利的,法院實務上經濟並不是唯一考量監護的因素,訴訟中也會做訪視給法官參考,也要注意訪視的應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None 104-06-15 13:57

感謝之前曹律師, 楊律師, 房律師, 和顏律師所給予我的專業建言, 我終於可以稍微心安, 不再那麼擔心那對惡老闆夫婦會用些下三濫的招數要求我賠償他們口中所謂的損失, 只是我還有一些少許的疑問, 望大家幫忙解惑。

 

(1)   關於我借書還了, 只是沒登記這件事, 若他們不已竊盜罪告我, 而是改用甚麼業務侵占罪, 請問能成立嗎?

 

(2)   我在離職時簽的離職單, 上面要求我必須遵守許多條款, 但同時他們必須確實的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現在他們擺明不付, 已經違約在先, 是否代表這張合約已無任何公信力, 形同廢紙, 如果他們之後硬要說我違反了某項離職單上所講的條件要求我賠償, 我也可以不甩他們嗎? 即使他們真的硬要告到法律上, 我也不用怕他們拿這張合約要求我要遵守, 對嗎?

 

(3)   還有根據楊俊鑫陽律師說, 如果這對惡夫婦老闆又來騷擾我, 我可以跟他們說我有請法律顧問了,有什麼問題請以書面跟我的律師溝通。我覺得這辦法不錯, 但這是否代表我也要真的去請一位律師幫我處理呢? 還是只要丟出這句話就可以了… 不好意思, 我不是很懂 @_@...

 

(4)   如同我上一篇文所提到, 這對惡老闆夫婦用一些莫須有的罪狀要脅我, 想以此為由不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我也懶得跟他們耗我寶貴的時間去拿回來, 我不能接受的是, 如果他們動不動就打來要脅我說我偷竊了他們的書(他們自己也說過, 即使我借了書回去看一個晚上又還, 即使補習班的書都可以借, 也不管我是不是借回去為補習班的學生編教材, 只要沒登記, 這都叫偷), 要賠償甚麼他們補習班的損失, 根據眾位律師的建議, 我就讓他們告 (隨便他們是要告我竊盜或是侵占,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 這是不可能告的成的, 對吧?), 然後再反告他們誣告, 請問這通常需要花多久的時間, 又大概需要出幾次庭呢? 律師費又大概需要多少呢?

 

 

非常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與專業的建議, 也許這對你們來說只是幾分鐘的回覆, 可是對我或其他來此諮詢的人來說, 這真的真的對我們的幫助很大, 讓我們可以好好地安心地走向我們人生的下一階段, 真的真的非常的感謝你們和這個網站的成立, 祝平安!

一、關於補習班老師可以把書拿回去這件事情,要搜集證據

二、如果老板有承認這件事記得錄音

三、如果其他同事有說這件事也可以錄…

四、你確實有把書拿回去這部分也要錄音

五、如果不是事先錄的話就要看你傳證人 證人怎麼說了,台灣人不喜歡作證,作證不喜歡說實話,而且如果你的同事還在補習班,實在很難期待他出庭會說實話保護你…

None 104-06-13 17:07

請大家幫幫我, 遇到這種惡人老闆夫婦該怎麼處理才可以擺脫他們?

 

我之前在一家補習班有做兼職, 本來打算今年六月底辭職, 所以我在五月初時知會了補習班, 然後大約是兩個禮拜後, 他們突然之間叫我不用再去補習班, 還誣陷我有偷竊, 並說因為我提前知會我學生我會離職而造成補習班的損失, 以這些為藉口, 拒絕付我五月的薪水。 (我提前知會學生, 是為了讓他們早一點可以選擇, 並適應補習班裡其他老師的教法, 我也可以提前知會交接的老師我的學生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先說關於我提前知會我的學生這件事, 補習班從沒和我們老師簽過任何的約, 也從沒有主動給我們看過或告知任何白紙黑字的 “公司條款”, 告訴我們甚麼可以做, 甚麼要因公司規定做, 大部分的時候, 都是我們做了他們事後才很嚴肅的 “口頭”告知補習班規定不可這樣做, 所以說我因為這些無聊事而被他們控訴造成補習班的損失, 法律上有可能嗎?

 

再來說關於控訴我偷竊的事情, 我們補習班本來就有書是允許老師們借回去看, (補習班的書都不是他們自己編寫的, 全部都是出版社出的, 老師們通常是直接影印來用, 或用這些書自己編自己教的教材。) 我本來打算在我走之前, 花點時間, 用這些書編一份新講義給學生, 並分析一下近年的考題, 這樣我要離職前的兩個月可以用 (學生們也剛好都考完試, 正適合上新的東西), 之後交接的老師也可以比較快進入狀況。這裡唯一的問題是, 我在借書時, 因為嫌麻煩所以沒登記, 我當時是想只要通知一下櫃台的人員告知他們我借的數量, 隔天馬上就拿去還, 他們也看到我都還了, 應該不是甚麼大問題。 (因為我主要是借回去分析考題模式用的, 不需要用太久。)

 

而且我也知道補習班監視器, 也從沒特意要避開監視器, 相反地我那時還想, 只要補習班確實有拍到我借的每本書都有還, 如果有其他老師借書不還, 他們也不可以隨便賴到我身上 (只能說我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但現在補習班硬要誣陷我說這叫偷竊, 說他們認識很多檢察官律師, 如果我不負擔他們補習班的損失, 他們要告我, 說我光是走法律程序就要耗很久。(損失甚麼也是他們在那邊隨便說, 如果我不在, 學生就不願意繼續續約, 這也只能證明其他補習班老師的教法我學生不喜歡, 順帶一提, 我本業是教數理的, 補習班則是教英文的, 我會離職也是因為我本業太忙, 這一年多一直生病, 加上補習班老闆人品我實在不喜歡, 所以即使我學生希望我繼續留下來, 我還是走了。)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

(1)   如果補習班硬要告我偷竊, 告的成嗎? 雖然我問過的人都說這”完全”不可能告的成, 但我也想知道如果他們真要告, 我大概需要花多少時間和他們耗? 而且已這兩人陰險的程度, 如果一次沒告成, 他們可以告再告第二次 or 第三次嗎? 還有如果他們隨便藏起一本書, 說是我偷拿, 再告我, 這可以嗎? 或者是只給警察看我借走書時的影帶, 故意不給警察看或洗掉我還書時的影帶, 這構能成竊盜嗎? (對不起, 我問這麼多, 因為這對老闆夫婦靠很多奇怪的招數, 坑過我其他已離職的同事, 也是他們告訴我要小心這對夫婦。)

 

(2)   如果他們要求我賠償他們公司的損失, 這合理嗎? 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可以自保, 而避免被他們時不時就傳簡訊要脅要和我 “討論”甚麼後續的賠償事宜?

 

(3)   其實他們叫我不用再去補習班的那一天, 他們有在電話裡先恐嚇我要我回補習班”討論”一些事, 不然我後果會很嚴重, 所以我那天有請我一位長輩當證人陪我去, 以防發生甚麼意外, 最終他們要求我簽離職單, 內容主要是我不可以外流補習班的資料, 而他們必須確實的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我不覺得這份離職單有任何問題, 所以我當初簽的也很阿撒立。但是他們現在卻又以我造成他們公司大量的損失為由, 拒付這筆薪水。 (沒錯, 他們簽完約又毀約, 完全不在意白紙黑字寫著的東西。)

 

也因為他們隨意毀約的小人行徑, 讓我覺得我得要知道一些法律常識, 免得被他們騙, 所以才來這詢問一下我的狀況。老實說, 我壓根懶得拿回這一筆錢,這麼點錢我還不放在心上,如果他們懂得就此打住, 那我也就算了(我反正告訴自己這是賞給他們的棺材本)。 但如果讓這對老闆夫婦以為我一個人好欺負,而獅子大開口,或一直和我討要損失費也很讓人噁心厭煩,若是經由法律途徑可以讓我不在受這兩人的騷擾, 永遠無後顧之憂, 我也是完全不介意走一趟的。 所以如果下次他們再打電話來煩我, 我該怎麼回他們, 又該怎麼做? (封鎖他們, 不理他們可以嗎?)

 

感謝大家給的建議和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還書,則不會構成竊盜罪,除了監視錄影畫面之外,還可以傳喚證人到庭作證,本文認為對方冒誣告的風險提告竊盜的機會不高。

2、已經涉嫌無故扣薪,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一、你可以跟補習班老板說你有請法律顧問了,有什麼問題請以書面跟我的律師溝通。

二、勞基法是規定雇主不可以扣工資來賠償,這個部分你的老板很明顯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虞。這個部分如果經檢舉的話對方有可能會被政府罰錢。

三、可以考慮寫一個律師函或存證信函表明立場並催告其給付工資。

四、關於書的事如果你真的是職業上需要拿回去而且都有還的話應該不是竊盜,這個部分如果對方把有利你的證據藏起來而你找不到有利的證據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3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若無證據證明,您亦可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關於對方刻扣您薪水之部分,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仍未與您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3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若無證據證明,您亦可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關於對方刻扣您薪水之部分,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仍未與您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Glowing 104-06-12 16:40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1)已到市政府開過協調會,判資方應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拒絕+態度惡劣.

(2)市政府再三告知資方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還是拒絕+態度惡劣.

(3)市政府協商人員告知本人,資方耍賴,要本人提訴訟,一定可拿回退還金額.且已查證本人所訴屬實,已對該司開罰.

請教律師:

(1)若起訴是否有期限?

(2)起訴書主旨要寫什麼?

感謝

祝 生意興旺

文城 104-06-12 18:35
回覆 Glowing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勞退6%的部分比較簡單  你只要去勞保局 寫申訴單 勞保局就會幫你全部討回
這是勞工最新的福利   我之前請勞保局幫我討了20多萬的勞退6%  很簡單
你把你每個月的薪水證明 或存摺 COPY給勞保局就可以  至於勞保費健保費 這可能要拜託律師了 

Glowing 104-06-12 19:07
回覆 文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Glowing 的發言內容:

文城 您好,

我跑勞保局2趟,勞退6%的部分,勞保局說我要自行訴訟.因為公司有勞退6%給勞保局.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部分若公司不願提撥,則只能走訴訟途徑來請求,可以向勞工局申請扶助律師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lowing 104-06-12 22: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部分若公司不願提 ... (恕刪)

律師 您好,

當初這部份(勞退6%+勞保+健保)全額,勞保局要我自行市政府向資方提出協商.後來在市政府協商不成,資方堅決不退還.

感謝

Glowing 104-06-12 16:25

已變更為[公司勞資],煩請刪除本文

感謝

很抱歉,此問題跑到[交通事故],應是[勞資問題]不知如何變更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1)已到市政府開過協調會,判資方應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拒絕+態度惡劣.

(2)市政府再三告知資方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還是拒絕+態度惡劣.

(3)市政府協商人員告知本人,資方耍賴,要本人提訴訟,一定可拿回退還金額.且已查證本人所訴屬實,已對該司開罰.

請教律師:

(1)若起訴是否有期限?

(2)起訴書主旨要寫什麼?

感謝

祝 生意興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2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涉嫌違法扣薪,未依法提撥、未依法投保勞健保,依法勞工局應該開罰。

2、至於民事訴訟的部分,必須就請求的依據、金額、事件經過記載清楚,倘若無法撰擬,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倘若資力不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勞工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lowing 104-06-12 23: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涉嫌違法扣薪,未依法提撥 ... (恕刪)

律師 您好,

目前正往這方向

感謝.

Glowing 104-06-12 2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 ... (恕刪)

律師 您好,

再次感謝

阿輝 104-06-12 06:05

事情經過有點長 感謝能花時間看完 現在很煩惱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能夠幫忙我 我沒前科犯罪過 就只是一時衝動 沒有想到以及

不了解法律刑責 所以做了錯事 懇請律師能夠救救我

去年10月11月時在遊戲上認識一位女孩子 慢慢有了交集 了解

彼此也很聊的來 過程中她說他離過婚 有小孩 我也以為她有過這樣的遭遇

會認真的看待感情 當時心裡也在想我是不是能夠接受她的過去 以及她的小孩

考慮過後我跟她交往了 過程中她有問我什麼工作 收入多少 家裡有多大

房間什麼樣子要我拍照給她看 當時全都老實跟她講 沒有任何的隱瞞

那時候也以為她是認真的 我也沒有想太多 我也跟她說家裡真的不算好

也因為之前工作有了職業傷害 現在只是找個過度的工作

是晚班的可以休養身體 只是薪水真的不高 希望她能諒解 好處是再這邊

可以未下一步做計劃研究 希望她可以給我時間 突然有一天跟我說她家人過世

我也在她賴上的動態看到說為什麼還缺8萬多 我有問過她 只是她當時的

表現一直是很不願意麻煩我 但又一直說借不到錢 我的心裡想說那我白天

去兼一份工作 可以幫她負擔喪葬以及小孩之類的費用 我怕他不好意思也沒跟

她說 後來在今年過年前突然她不連絡了 訊息都是已讀 不管我怎麼說

就是不回 當時生氣到把聯絡方式聊天紀錄都刪掉 後來很後悔

我又去她公司找她 而她只是很敷衍的說她想認真工作 不想談感情

只是心裡感覺的出來她在騙我 不管我寄了多少信到她公司想挽回都沒用

也不清楚她有沒有收到 那一陣子心裡非常痛苦及難過  後來她公司

也跑了20多次 就是想要跟她談談 希望她能給我一個理由 我想知道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這樣對我?

那一次見面 我也跟她說過妳真的喜歡別人沒關係 跟我說 我能祝福妳

雖然我會生氣難過... 但真的沒關係  但她就是說想工作

后來找了他20多次就是見不到她 那一陣子整個人就像死掉一樣

直到後來朋友安慰鼓勵才慢慢變好 後來很想念她就想看她一眼就好

而那一次真的看到那個男生 那時真的很憤怒 一氣之下破壞了她的機車

椅墊 輪胎 鑰駛孔 事後也覺得自己很沒水準 丟臉 只是當時想法就是一報

環一報 後來泰山的警局 有請我這邊淡水的警局通知我 

我6月3號有打電話跟泰山警局連絡 因為當時我沒犯罪過心裡害怕

又覺得很丟臉 當時不敢也不好意思承認 當時警察問我有沒有過去那邊

破壞人家機車 我說沒有我只是過去等人 然後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有照到我經過

所以希望我能過去說明 我說好也跟警察約時間 而6/3號到6/11號這段時間

自己也覺得後悔 丟臉 也覺得做錯了就去面對 所以昨天警察打給我

我也承認是我做的 那天很抱歉我不敢承認

希望過去後能讓我說明 警察說好過來就是讓我說明的

只是去了之後 我想說明 警察說他不想聽那些 你就說是不是你就好

我說是再電話就已經承認了 然後昨晚10點多開始作筆錄 我才知道是毀損

而那時我也不知道 有什麼刑責 我又有什麼權益 警察有說 只是我真的不懂

有沒有必要 我有問警察我需要請律師嗎? 警察說不用 很多人都沒請

然後筆錄的過程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不該講什麼 我全部都照實講 

有些警察也跟我說他不想聽 那時心裡真的很難過 我真的只是一時衝動

有必要態度那麼差 就連跟我說怎麼做比較好也不願意 

最後筆錄做完 我問警察說下一步會怎樣 警察說等法院通知開庭

當下心情很糟也沒想過檢查筆錄 我就簽名蓋章了 也問警察嚴重嗎?

警察說都小事而已 我跟警察說通知書我能不能自己領 我爸身體不好

不想給爸爸發現 這樣很不孝 警察說沒辦法 然後昨晚回家才一直問朋友

朋友說真的滿嚴重的 有可能工作沒了 也有可能被判比較重的刑責

也有可能被對方敲竹槓 然後有了前科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只希望能給我機會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不是故意

也很後悔 我也認罪沒有逃避說謊 希望有人能夠救救我

如果你沒找律師陪同而自己去做筆錄,也都承認,目前就是設法從量刑去爭取,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就不會有所謂的前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毀損罪,惟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與對方和解並請求撤告,以解決事端,也可以委請律師來處理,對您較有保障,且對方可能會涉及詐欺問題,您應先將line的對話紀錄及給錢紀錄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用太擔心。二、最壞的狀況,如果對方堅持告到底,就判幾個月易科罰金,有前科。一個月是三萬,二個月是六萬。三、有人會很擔心前科但真正賺錢的行業都與他有無前科無關。四、如果對方與你調解撤告你就沒事,但要溫和的處理別越搞越嚴重。五、我完全了解你被背叛的心情,因為她耍你卻沒道歉,其實只要在心裡想像她跪著道歉多幾次你就會好些。六、下個女人會更好,這件事處理好之後重新再來吧。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輝 104-06-12 11:33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也很感謝各位律師能看完信件

我不知道什麼資訊才是有用的 也因為沒犯罪過 整個就很擔心煩惱 

所以只能把整個過程說出來 很抱歉浪費各位寶貴的時間

看完我的過程 回覆我 小弟銘記在心 !!

目前小弟會好好想想怎麼做才洽當  先祝各位律師先生 小姐 順利 發財

小燁 104-06-11 23:09

妹妹當朋友的保人

1當舖保人

 

2汽車貸款保人

 

她朋友用汽車抵押借款25萬,但殘值不到25萬

 

所以要有個保人

 

她朋友後來不繳當鋪與汽車貸款公司的錢。當舖找到我妹,當鋪的人說

 

利息不算,還本金,就讓我妹把車牽走

 

讓我妹去處理與汽車貸款公司談

 

因為現在汽車貸款公司已經寄存證信函,快直接從我妹帳戶扣1/3的薪水

 

我問過當鋪的人,我說你們知道他的地址,未何不去找,欠款當事人,當鋪的人說,欠款當事人找不到,但他父母不理會這件事

 

我要問的是

 

1:當鋪無法去跟欠款當事人的父母去請款嗎?

 

2:如果是連帶保證人,我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3:我可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嗎?

 

4:如果我還款,當鋪無法給我,欠款當事人的本票嗎?

 

5:對於汽車貸款公司,我要如何解決,保人的問題?

 

拜託各位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12 10:15

1. 欠債是本人欠債,若父母沒有為其做保,是不用幫他還債的。

2. 連帶保證人基本上就是要與債務人連帶負責,也因為是連帶保證人所以他們可以在找不到對方後直接來找你妹妹。

3. 除非可以舉出當時擔任連帶保證人的過程有何瑕疵或是該債權已經罹於時效消滅,不然就是把債務人找出來,否則要脫免連帶保證責任有困難。

小燁 104-06-10 20:44

我妹妹 幫她朋友當保人,有簽本票

1當舖保人

2汽車貸款保人

她朋友用汽車抵押借款25萬,但殘值不到25萬

所以要有個保人

她朋友後來不繳當鋪與汽車貸款公司的錢。當舖找到我妹,當鋪的人說

利息不算,還本金,就讓我妹把車牽走

讓我妹去處理與汽車貸款公司談

因為現在汽車貸款公司已經寄存證信函,快直接從我妹帳戶扣1/3的薪水

我問過當鋪的人,我說你們知道他的地址,未何不去找,欠款當事人,當鋪的人說,欠款當事人找不到,但他父母不理會這件事

我要問的是

1:當鋪無法去跟欠款當事人的父母去請款嗎?

2:如果是連帶保證人,我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3:我可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嗎?

4:如果我還款,當鋪無法給我,欠款當事人的本票嗎?

5:對於汽車貸款公司,我要如何解決,保人的問題?

拜託各位  謝謝

 

 

 

小小 104-06-09 21:09

老公先前外遇

在被我發現之後

立刻表明已和外女分手

可是他們是辦公室戀情

我知道他們沒有分手

他還常常說我跟他吵架

家裡的人看我們吵架

就讓他搬出去住

後來我受不了

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成功

他們果然沒有分手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可是沒想到他居然幫外女還和解

而且依舊沒回家

和解書說要每個月給妻小三分之二薪水24000當生活費

他也都只付一萬初頭

請問

已經和解完了

錢部分沒給足

而且他也表明不回家

妻小都不要了

請問各位律師

要怎麼做才能對自己最有利

是否半年到要再抓一次才有最大勝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前所簽訂之和解書,您仍可以依該和解書之內容向您夫請求每月給份24000元,而您先前的原諒,也只原諒其過去的行為,對於現在及未來發的通姦均不生原諒之效力,所以您可以再抓一次再告一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法律不能讓一個變心的人改變。

二、但是人際關係技巧就有機會。

三、要愛自己,改變自己,最後的結果或許不會如你意,但是至少你在這段感情上是有學到東西的。

四、抓姦的成本比較高,這個部分如果找徵信社的話要三思。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實務上的金額約二十萬至五十萬左右…這個你應該知道才是。

五、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找工作或是創業,最好是找能兼顧三個小孩的工作,一萬元養四個人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六、扶養費給不足的部分可以跟老公討論一下,就算他不盡一個丈夫的責任,至少也要盡一個爸爸的責任

七、如果商量沒有結果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已經對之前的外遇表示原諒並和解,民刑事皆無法再提出訴訟,必須要再發現之後有的通姦外遇行為,才可以另外再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1:52

刑事部分通姦的舉證程度需要很高,建議將相關資料蒐集提告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又依據您的描述先生跟小參應該都是受薪階級,若法院判賠,有機會直接扣他們的薪資

再者,若先生已經不可能回頭了,建議您跟先生討論較好的條件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18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應先考慮是否維繫這段婚姻,若無意願,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外遇對象,可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刑事妨害家庭告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09 22:49

1.感情生變要破鏡重圓著實不易,需兩造好好溝通協調,如果你已生離婚之意,對方也贊同離婚,則雙方無意維持婚姻,更難重歸舊好

2.當然,維持婚姻關係,你就享有配偶的基本權利,能合法抓姦提告訴,繼承,將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盡扶養義務等,

3.既有協議每月給付24000元,未給付時得提訴訟請求,將來如仍有通姦行為時,除得提出告訴外,也可請求賠償(但宜注意證據充分確實)

4.是否主張相關權利而提告訴或訴訟,宜斟酌兩造感情狀況以及維持婚姻之意願,因雙方訴訟越多,彼此隔閡嫌隙越劇,不利於婚姻之維繫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小 104-06-09 13:09

先前老公外遇

結果被我發現後堅稱跟外女已經分手

我覺得根本沒分

因為是辦公室戀情

可是他以我們常常吵架為理由搬出去了

所以我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在床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外女需付賠償

而老公必須每個月給薪水三分之二的生活費24000

沒想到老公去借貸幫外女付賠償

然後每個月生活費也只給一萬初頭

和解書沒提到他必須搬回家

所以他現在整個擺爛

還跟外女持續藕斷絲連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該如何在離婚或不離婚兩種情況

保有最好權利

zhenagu 104-06-08 22:04

就職於彰化縣員林鎮的一間連鎖網咖任職中班服務人員沒有勞保,因同事與早班服務人員發生口角,以至於早班服務人員的男朋友來店裡鬧事,我為了要請鬧事者離開,被鬧事者從樓梯上推下去,掛急診診斷多處挫傷以及腦震盪需修養一個月,並開立了診斷書,醫生也請我盡量不要單獨行動和出門,避免昏倒或暈厥發生危險。 我用通訊軟體以及電話聯絡我的雇主要請假,並發送我的診斷書給雇主,休息了一個禮拜後,雇主要求我去上班,但是我真的行動不方便,所以給雇主爭論了很久就又休息了一個禮拜,現在雇主認為我只是腦震盪而已不需要休那麼久,不給請假,要求我去上班,如果我去上班昏倒的話要怎麼辦呢? 我請假的這段時間也是沒有薪水嗎? 會不會因為這樣就不給我薪水了? 因為要對當時的鬧事者提告刑事民事賠償,可以跟雇主聲請薪資證明,和請假天數的證明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起刑民事之告訴,而勞資之爭議,建議您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32

建議您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唷!

現代進行式 104-06-04 12:25

事故源由:我當下騎機車過紅綠燈時綠轉黃直線過去,一名5X歲老婦人從路口左轉機車跑出來我撞上去他左側,當下我稍微沒意識,但是硬爬起來,馬上報警,之後旁邊有人對我喊著那位年輕人撞紅燈,但是我印象中我過去是黃燈,至於警方到場老婦人已經被送往醫院,警方對我酒測後問話,我說我當下也沒有太大印象旁邊有人指著我撞紅燈,之後我就跟警方說我可能撞紅燈吧。

當下有點意識差沒想太多,至於後續對方要求賠償,一開口就說11萬,對方醫院開的傷害鑑定方面寫著休息2~4周,但是對方跟我要求他要3個月的薪水,還要求至少要給個禮數上的賠償,至於初步研判出來我發現對方無照駕駛,而且當地沒有監視器,他又一口咬定全是我ㄉ錯我紅燈,還對檢方說我當下沒煞車,我當下我承認我有超速當地限速50公里,我騎60~70公里,他只是倒下而已,怎一口咬定說我撞上前沒煞車說的好像我是故意撞上他似的,至於後續他又突然說他有證人,之前完全沒提到有證人後續就跳出來,至於車禍鑑定委員會那邊一開始也沒提到證人後續跳出,現在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是我紅燈過失傷害,但是我有疑點,我記得當下我是綠轉黃要過去的,依我這方面看法那老婦人的燈號標誌因該是紅燈!

我在想證人是否可能是偽證,是否有方法可以搓破謊言之類的,因為我發生事故的地方是在老婦人家附近而且當天早上7點多那邊車流量不多,也找不到行車紀錄器,目前我已經有點絕望了,對方已經在強制險領了快4萬的強制金,現在還要11萬我已經無法擔當了。

 對方尚未拿出薪資證明,只印了一張某某公司要求賠償XXX員工3個月薪資11萬多向他要求薪資證明還理直氣壯對我說這還只是算他基本工資連加班費沒算進去那會更多,這樣回我。

 

無照駕駛並不代表有肇事責任,仍應視當時筆錄之登載及事故現場圖等有關證據如何呈現事實,並且在調解鑑定、甚至是訴訟時為適當處理。

而依你所述,建議先諮詢當地律師以便試算可能的和解金額。 

Sophia 104-06-04 07:06
我是資方 目前我們有位跑堂老師 因為帶班都不改學生作業 整班學生成績都在40-60分 造成認真的學生覺得老師沒在教而流班 因此我們向他反應 希望能改善 結果他在當晚就直接用電子郵件說 「隔天起他要去台東山上處理個人事情從今後不再出現」 也就是他手上三個班要丟下不管 馬上電話聯絡他後 他才說他其實沒有要去哪裡 就是不想帶笨學生 於是我們自己趕緊開出1.5倍薪資請人 同時用道德勸說 請他下堂課務必出現 我們已趕緊找人 因為是高中英檢課 老師不是隨便可以找到的 還是要做篩選 要給我們時間 後來下堂課他有到 但是直接跟三班所有學生放話說 他不再來上課 造成學生一下課到櫃檯一直問 (以上也有錄影錄下) 後來我們有找到老師 但是也有學生辦理退費離班 而且我們告知他 新老師要下週才能到 他也清楚 但是他又是完全沒電話通知 就直接用電子郵件說 他還是明天起不到班 要我們自己想辦法 我們目前5月薪資尚未發放, 徵人時有說至少做1年 但沒簽約 目前工作剛滿3個月 請問對於這樣不負責任的人 我們可以如何處理? 請問 1.薪資目前查詢是要照常發 (勞基法保障這種人) 但他明天課不出現 也沒打電話告知 我可以說我沒收到郵件 算他無故曠職嗎? 2. 造成不只一位學生流班 是否可向他申請損害賠償? 3. 他在課堂上隨意宣布課程結束 說他明天起不出現 我們可以依什麼法告他? 4. 因他工作滿3個月 未於10天前提離職 也未做職務交接 也未確定我們知道他要離職 沒跑離職程序也沒口頭告知 請問不扣他薪資可以怎麼罰他? 註: 因他在學校授課 學校有幫他保勞健保 故補習班沒保 然後他上班有打卡 但沒契約他想走就走 我們是否也可以不給他約定薪資? 而只給他高於最低薪資? 其他部分做賠償? (學生離班退費遠高於他薪水 5.我們如何舉証學生離班是他造成? 因為他的工作不是取代性高的 很難找人 這樣離職造成要用1.5倍薪資 急忙找人接 是否可提出賠償? 從沒遇過這種不負責任老師 沒道德沒師德 請務必幫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有勞基法的試用。

2、可以算是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可以予以解僱。

3、可以追究其造成補習班的損失。

4、可以要求對方來辦理職務交接。

5、薪資的部份依法不得任意預扣。

6、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相關事務,建議妥適的勞資制度。

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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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