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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 102-05-17 20:51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後方摩托車疑似速度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當時我同學僅覺得後車似乎有點靠近而並沒有多想,但就被撞上了。而在案發時,後方有多位同班同學皆目擊案發過程也確定是車速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當時未報警,因皆為同校學生〈對方為大三,我同學為大一〉,且對方也口頭允諾願意付全部賠償責任
而我同學雙手雙腳及腰部擦傷,當場送往醫院進行急救擦藥、打破傷風針。
而事後去警局備案才知曉該路段不可轉彎只能直行,且並無交通標誌警告。
幾日後,
我同學的車估價後金額為9000左右,對方卻說太貴,問可否分期付款,當時我同學的父母認為一次付清較無後續問題,因此詢問對方。後來對方堅持要去另一家車行估價,而原估價車行須收1000元估價費,但他身上僅有400元,我同學還借他600元。第二家車行估價則約8000左右,對方仍認為太貴。
且於警方製作筆錄時,謊稱當時是要直行而非轉彎〈想藉此保有路權,因該路段不可轉彎〉,但據後方同學表示我同學及對方皆打好同方向的方向燈,可知其說謊。而 原定5/18星期六下午要請雙方家長來協調討論賠償,但對方卻臨時反悔說沒空,且態度轉為惡劣,有不想賠償的言語並說沒要我同學賠償他就很好了之類的。

而對方母親不斷打給我同學並說他兒子在打給他時,我同學不斷在旁邊叫囂說「賠啦,賠啦!」之類的假情形。
而後來約好下星期三下午與雙方家長及教官一同協調此事。

請問,以上述情形來看,我同學站得住腳要求賠償事宜嗎?目前我同學僅要求修車費用而已,有可能可以平安落幕嗎?因對方從原本允諾賠償全額至不想賠償反向我同學求償,且向其母灌輸假觀念,認為我同學態度極差。

PS.我同學為女生。

請各位幫我評斷一下後續可以繼續要求賠償嗎?或是告對方過失傷害等等?
謝謝

本件建議可以先行提告過失傷害罪,提告後相信對方應該會較積極地來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57
回覆 阿肯 的發言內容: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 ... (恕刪)

驗傷提告,並請目擊同學作證。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阿肯 102-05-20 12:51

請問一下
因為目擊證人都是同班同學
會不會有證詞不被採信的疑慮 !?

若沒有我們將會提出告訴 謝謝 ^^

ashley 102-05-17 19:05

事情是這樣的。

一名女子在經濟貧困時向我求助,尋求可以幫助他的工作。我介紹了八大給她。在台灣的龍頭酒店上班。但是他上的第二個月,卻突然不做也未照完整程序下檔。害公司為他賠了六萬六的債務。我們沒有簽本票。他也不管他的債務就一走了之。

簡訊告知他卻被他說成恐嚇妨害名譽,甚至音訊全無!!!!現在求助無門,請求各大律師法律有哪一條可以幫我們公司向她討回這筆賠償金?

拖了已將近兩三個月,可否另外像她索取精神賠償!!!!!????

玟玟 102-05-17 15:59

您好 父親前陣子開始遊覽車載陸客遊玩的工作上一次開的時候 因看著gps沒有注意到前方有東西就撞上沒有人員傷亡只是車子壞掉 但公司有保保險應該是要保險賠償的部分剩下的才是我父親要賠償,還是說我父親需要全額賠償???(如果我父親全額賠償,公司便賺了保險費 也賺了我爸付的修車錢)因為公司還有指定修車的地方原本別的地方七八萬 現在要十五萬原本家境已經很不好才作此選擇現在一下多出十幾萬債務實在是負荷不起父親已經憂鬱好幾天看了很不捨想請大家為我解答!!!!拜託拜託!!!!!!!


上述問題已經有好心律師替我解答但是還是有些問題想請教


我父親與公司有雇傭關係那也就是說不用全額賠償

但是公司會要求賠償業務損失或是其它賠償要求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父親仍是最終要負責之人,所以公司若有損失也可能會向您父親來追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ysenhan 102-05-18 11: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父親仍是最終要負責之人,所以公司若 ... (恕刪)

 

lysenhan 102-05-18 11:17

謝謝大律師的協助,另保險公司理賠後是否會向我父親求償 ?

陳小姐 102-05-17 12:31

今年2/14完成交屋(快20年之中古屋),於日前5/8左右房仲告知現任屋主之廚房磁磚敲起來有中空的聲音,請原屋主修繕,但是於交屋時現任屋主早已看到磁磚已有缺角破損之情況,在陪同驗屋三次後(現任屋主還有帶自己認識的師父來驗屋),2/14也已同意現況交屋合約上亦有註明現況交屋(交屋時原屋主已有將破損之磁磚拍照存證),過了快3個月才反應那邊磁磚破損聲音中空,要求我們要瑕疵擔保修繕到他們滿意為止,估價單出來後,連天花板及窗戶皆要換新的還有社區大樓外牆還重做防水工程...,林林總總加起來要求賠償75,000元,想請問:

1.如果是社區外牆老舊有裂痕而造成室內磁磚與水泥牆未黏合但未凸起造成任何危險也是由原屋主賠償嗎?還是由社區管委會要負責修繕?

2.此情況原屋主有詢問3個師傅報價約3000-4000左右,與現任屋主所開之價格75000差異甚大,關於修繕到底是將原磁磚重新修補好即可還是要依照現在屋主需求整面牆打掉重弄呢?

3.既是現況交屋,現任屋主於交屋時也已看到完成交屋,事後要求賠償有理嗎?

4.房屋之瑕疵擔保程度到底為何?只要不是海砂.輻射屋漏水都不需要理賠嗎?

5.房仲因現任屋主態度強勢,故凡事皆要求原屋主配合並一直附和現在屋主(店長與買方為遠親)這樣有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01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今年2/14完成交屋(快20年之中古屋),於日前5/8左右房仲告知現任屋主之廚房磁磚敲起來有中 ... (恕刪)

您可以等對方提高後再處理。

基本上原告有舉證責任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之請求顯然有太超過,且於購屋當時對方即有發瑕疵,可以認定此瑕疵已在價金扣除,且社區外牆屬共有部分,應由管委會修繕,所以對方之請求並不一定有理由,您們可以提出抗辯,以讓法官明察,以上希望對您有 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玟玟 102-05-16 23:37

您好 父親前陣子開始遊覽車載陸客遊玩的工作

上一次開的時候 因看著gps沒有注意到前方有東西就撞上

沒有人員傷亡

只是車子壞掉 

但公司有保保險

應該是要保險賠償的部分剩下的才是我父親要賠償,還是說我父親需要全額賠償???

(如果我父親全額賠償,公司便賺了保險費 也賺了我爸付的修車錢)

因為公司還有指定修車的地方

原本別的地方七八萬 現在要十五萬

原本家境已經很不好才作此選擇

現在一下多出十幾萬債務實在是負荷不起

父親已經憂鬱好幾天看了很不捨

想請大家為我解答!!!!

拜託拜託!!!!!!!

 

您好:

您首先要確認您爸跟該公司間有沒有僱傭關係,

因為在車體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財物損失)被列名為被保險人所僱用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於事故發生時駕駛被保險汽車才符合汽車保險之被保險人定義,保險公司依約賠付後,才不會向駕駛人代位求償

簡單來說,如您爸與公司間有僱傭關係,您爸只需負擔自負額部分,如無僱傭關係,則是全額(此部分等保險公司賠付之後會向您爸代位求償)。

所以,對您爸最有利的方式應該是:

無僱傭關係 →不透過保險公司私下處理 → 由您爸找最便宜的修車廠修

有僱傭關係 → 透過保險公司處理 → 只付自負額部分

玟玟 102-05-17 09:27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首先要確認您爸跟該公司間有沒有僱傭關係,

因為在車體 ... (恕刪)

非常感謝黃律師!!!!您的回答對我們有太大的幫助!!!!另外想問公司是否能對我父親提書業務損失求償或者其他賠償??

davis 102-05-17 10:48

 有僱傭關係

玟玟 102-05-17 11:4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首先要確認您爸跟該公司間有沒有僱傭關係,

因為在車體 ... (恕刪)

我父親與其公司世有雇傭關係的

玟玟 102-05-17 11:49

 有雇傭關係

您好:

您想問的應該是~公司是否能對我父親提出營業損失求償或者其他賠償吧?

營業損失屬純粹經濟上損失,為契約範疇,不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內

您父親對公司的行為(撞壞公司車),所負責任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賠償範圍自然不包括營業損失,

不過,您父親與公司間有僱傭契約存在,

如果該契約有約定「營業損失」這部分的話,

公司據此提告贏的機會就很大

lysenhan 102-05-20 10:30

 感謝大律師您的幫忙,如去調解有無幫助 ? - 如降低賠償金額.

lysenhan 102-05-20 10:32

  感謝大律師您的幫忙,如去調解有無幫助 ? - 如降低賠償金額.或您有何建議 ?

Natalie Lin 102-05-16 21:58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本人想借助各位律師的專業協助判斷該如何寫性騷擾和解書?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先生在四月初清明節前一晚從台南搭至台中統聯的夜車,我先生是在接近交流道的統聯站上車而對方大學女生則在台南火車站上車,我先生位子是在靠窗,而這位女生是靠走道的位子。因為夜車的關係巴士裡是沒有開燈,現場也沒有其他人證,警方調閱監視器讓台南地方法院檢方查看,檢方也沒辦法看到任何具體影像。筆錄中對方聲稱我先生按她胸口大約五秒的時間她立刻向司機要求將車子開至國道警察局偵訊。目前案子已在本週一下午出庭應訊,檢方轉述女方父親願意和解,女方是一位18歲礙於未滿20,整個和解過程女方不會出席而是由父親代為出面處理,指定戶籍地台中北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我的問題是,在調解的過程中該著重於什麼部份內容?因為我們很擔心對方提出的精神賠償超過我們所能負擔,必竟小小平凡收入的家庭遇到這種不白之冤已經很委曲了還要擔心對方不願意和解不滿意賠償金額等等...若只是一點意思幾仟元又好像讓對方一定很不滿意,唉...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教律師,在和解過程中該注意那一些重點?讓我們能順利徹消告訴,先生的公司也因知道這件事情一直給予先生壓力。若萬一沒有徹消恐怕也無法繼續待在原公司上班,又得要跑法院。以上的問題希望能借重專業協助我們順利結案。謝謝、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屬性騷擾,則屬告訴乃論之罪,若和解則可以要求對方撤回告訴,由於是至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所以他們那裡都有制式的和解書,您們只要注意內容要註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至於金額的部分,當然若是雙方均可以接受的話,即是最好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1
回覆 Natalie Li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本人想借助各位律師的專業協助判斷該如何寫性騷擾和解書?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先生 ... (恕刪)

證據不足吧!警察有當場查扣女學生衣服嗎?上面有DNA嗎?

和解就等於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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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alie Lin 102-05-17 15: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屬性騷擾,則屬告訴乃論之罪,若 ... (恕刪)

請問謝律師,在其和解過程中除了和解書之下還需要填撤銷告訴狀嗎?昨天有去高雄地方法院詢問,檢查署的律師是說要在和解過程中兩造雙方都要簽名蓋章還抱括這位女大學生。但之前聽台南地院的檢察官說這位女生不會出席調解委由父親處理,不知道這會不會有所影響?和解書及撤銷告訴狀聽說我們也最好自己遞交到台南地院,不知道是否為如此的程序?

小蕾 102-05-16 21:52
請教一個問題 因我家淹水而滲透到樓下 因而導致樓下住戶有所損害 我們主張找我們認識的裝潢師傅做修繕 但是對方卻希望由他自己找工人做修繕 如此我擔心修繕費用會超出我的能力範圍 並且擔心會衍生爭議 而我國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對方如果無視我的意見 對方有權自行決定動工嗎?若 已然自行動工 如此我還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呢??我依然需要對這筆修繕款項 如實負責嗎?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若對方先自行請人來修繕,並無不可,只是最後他向您請求修繕費用時,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明細,並爭執不必要之費用,以免對方因此而獲有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夢天魂 102-05-16 15:26

我在3月21號的時候被一輛轎車攔下,對方持棍棒手打斷

3月29號出院隨即第一次做筆錄是個女警口頭問了以後問我是否要提出告訴

我說要之後開始尋找對方,結果轎車不是打我的那個人的是用借的

(轎車本人)也供出那個人,警察開始找人結果沒找到

我做了第二次筆錄要我指認,可是卻只有身分證的大頭貼

我卻看不出來要本人才會比較清楚

然後過了一個月想說怎麼都沒消息了,去詢問警員他說送偵查組

之後才會到檢察官和上法院。

我想請問就是我說出要提告後~這段時間都是無限期嗎?

還是我本身也要做什麼功課和動作呢?

我把我看病和復健的單子都留下來之後可以申請賠償嗎?

1.提出告訴後 就沒有期間的問題 你等司法機關傳喚即可 2.民事賠償要另外提出 可以獨立民事訴訟或是附帶民事訴訟 程序上稍微不同 需注意民事求償時效問題

張老師 102-05-16 03:58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 我租了一間賣場的二樓當補習班 花錢裝潢並申請補習班執照完成 並正常營業 誰知道 去年房東以樓下生鮮超市生意不好 空間不足為由 將全部騎樓裝潢隔間並家鐵捲門圍起來歸超市使用 僅樓下一條大約一米的通道口歸二樓使用 致使二樓無法正常營業 並影響消防安檢通過 經半年多協商無法解決 補習班生意每況愈下 不得已只好暫停營運 保留所有設備及現況 停止支付租金也不再進出 並要求房東賠償依竊損失 或 拆除跨大騎樓通道 可是房東卻不以回應 並法院申請要求本人無條件閨房房屋 並支付未使用奇之租金 請問 本人應如何索賠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終止租賃契約,否則房東會繼續跟您要房租,而損失的部分,則要先計算,並聯結其因果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9
回覆 張老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 我租了一間賣場的二樓當補習班 花錢裝潢並申請補習班執照完成 並正常營業 誰知道 ... (恕刪)

您如果能證明影響消防安檢通過,就能主張是房東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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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K 102-05-16 00:57

1.如依判定我是肇事次因,那對方也可以提出修車、醫療、薪資慰問金賠償?對方也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2.兼差家教費可求賠償

 不論是主因或次因,都代表有過失,受傷一方皆可向他方提告過失傷害。如對於肇事原因有意見,可申請鑑定。至於賠償金額,只要能證明且合理,經法院判決認定並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范雅婷 102-05-15 18:17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現在12歲的妹妹 他們老師家長都要介入處理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不願私下解決,建議仍由法院來裁判,讓對方負舉證之責任,不必因為害怕跑法院而成全了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陶子 102-05-15 12:43

去年5月2日向高雄鳳山某SUM加盟車行購買一台CIVIC 8代,當時里程表約跑7萬多,購買廠商時有提到說轉速表因為故障有更換過(合約有註明),今天5月3日小弟開車去原廠更換零件,原廠告知此車上次保養里程已經21萬多了,本人向車行反映,車行告知他們不知道里程被調過,說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無法至原廠查,且已告知我轉速表總成有更換過所以不保證里程,但願意跟我和解,以我買車的八成價購入,我買45萬,他跟我收36萬,還說這台車很好賣,我是希望以原價退回,或直接要求賠償,因為車賣給他們他們又再賣給其他消費者,不但又賺一筆又害到他人,所以目前已向SUM總公司申訴,他們也一直要我和解,昨晚我已有跟這台車的前車主聯絡過,他說他的車子之前確實是賣給這間車行的,且交車的時候里程確實是在21萬左右,里程表也沒故障,如今廠商卻用更換里程表來逃避改里程的責任,越想到就越不高興,我該如何處理呢?買一年了真的沒辦法陪全額嗎??為了這件事搞到我心情很差,拜託拜託!!

和車行反應,如果不全陪就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並且投書水果日報。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15:11
回覆 陶子 的發言內容:

去年5月2日向高雄鳳山某SUM加盟車行購買一台CIVIC 8代,當時里程表約跑7萬多,購買廠商 ... (恕刪)

1.先把前車主的口供錄音,證明確實賣車時是21萬公里。

2.把錄音契約準備好,跟本所律師預約時間面談,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先發律師函告知對方,如果對方仍然執意不全價買回,並賠償您的損失,就可以向法院提告

這篇文章供您參考:http://blog.udn.com/lutong01/7610256

 45萬與36萬僅相差9萬,如提告所耗費之時間勞力費用,恐不止9萬,且你也使用一年,亦非沒有獲得使用上之利益,謹提供法律層面外之看法供參考。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5-20 20:48
回覆 陶子 的發言內容:

去年5月2日向高雄鳳山某SUM加盟車行購買一台CIVIC 8代,當時里程表約跑7萬多,購買廠商 ... (恕刪)

 

這很明顯是刑事詐欺,如果是我絕對不會為了省錢而息事寧人,我會先告刑事詐欺,並解除買賣契約(有一年除斥期間) 在刑事案件進行中要求對方賠償全額的車價以及因本案進行中損失之律師費甚至精神上之損害賠償。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最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高雄林律師073225799

小戴 102-05-15 12:12

我與前妻離婚快三年,現在二小孩歸她監護,除合約規定每月會給小孩生活費之外,她常會再跟我要求額外費用,例學費,課後班,學校需要費用,服裝費,小孩用壞別人東西賠償費,校外教學,只要用在小孩身上就跟我拿,如果不給她,她就威脅我不能看小孩,合約有記載每週可看小孩,她工作不穩定,又要付房貸,經濟狀況不好,我若要,要回小孩甚至不給他額外費用,可以嗎?該如何做?是走法院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將對方要脅不讓您探視小孩的情況留存證據,另外如對方無法妥善照顧小孩,對於小孩是不利的,得以提出相關事證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人,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15:16
回覆 小戴 的發言內容:

我與前妻離婚快三年,現在二小孩歸她監護,除合約規定每月會給小孩生活費之外,她常會再跟我要求額外 ... (恕刪)

因為不知道您契約約定之扶養費用多少,基本上一個小孩法律規定是九千左右,要看縣市不同而定,所以,您可以先拿當時離婚契約跟本所律師當面商討,確認您站得住腳後,再行提告改定監護。

這篇文章可供您參考:http://blog.udn.com/lutong01/7568291

火麒麟 102-05-15 09:04
我老婆(甲)3月騎機車黃燈起步後 要到待轉區行駛 然而綠燈了對面車量也同時綠燈 被對面車輛兩台機車碰撞到左後方的排氣管 然而碰撞到兩台機車夜校生(乙丙)(互為朋友) 輕碰到機車後方 她[甲方]當下有感覺然後回頭看了一下覺得沒事 因她有事就繼續騎車沒停下看[P.S乙撞到甲方~丙撞到乙方] 但後來接到警局通知 請她到案說明 後來得知後方兩名夜校生有互撞摔車 請她製作筆錄 並且把甲乙丙三台機車毀損處都拍照存證 送去法院評鑑 後來我老婆有幫對方1台機車修理毀損賠償對方醫藥費 也與乙丙簽好和解書 後來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去說明 問她的人(應是檢察官) 跟她說肇事逃逸就是不對(口氣很大聲)我老婆和檢察官說 她目前懷孕也沒工作收入無法一次付這麼多錢 要怎麼辦? 檢察官直接回答說 要關一年 我老婆說她人現在懷孕怎麼關 況且已經和解了也都賠償了 那檢察官又說或是緩刑罰金9萬 如果當下不接受緩刑罰金9萬到時候還有開庭就讓法官做出判決了 有沒緩刑他就不知道了 想問說此情形是真的像那個問話的人說得那麼嚴重嗎 ? 對方夜校生他們也說本來就騎比較快 但是這樣被撞上已經夠衰了 還賠償她們就算了 她們人也沒什麼事 閃到腰去掛急診拿藥罷了 醫藥費賠他們4百多元 機車理賠他們3千多 也已經在第三方見證下寫好和解書簽名蓋章 雖然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但是會罰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酒駕肇逃 補充一點 是當時發生事情時候我老婆是無照 後來員警有要她去考駕照 她也考到駕照了 所以這樣算是無照逃逸嗎 ? 請有法律專業的人士看完我的問題可以給小弟個解答或意見嗎 ? 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5

回覆 火麒麟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拿判決書跟律師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碧 102-05-15 08: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問題沒有解決(因盜版問題查緝在民國101年6月29日),廠商跟我朋友說即使他店已經轉讓,但是還是可以追朔扣押,我朋友還在刑事判決,還沒到民事賠償問題,只是他跟我朋友說如果他沒錢賠,還是能依脫產的罪追朔這家店,拿來抵押拍賣店內商品,但是我都已經盤下來進新的貨了,會不會因為我朋友的關係,而這家店被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有可能發生您所述之情形,所以在頂讓時應訂約明定,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碧 102-05-15 09:07

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是在賣玩具模型,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扣押牽連??

小碧您好,

1. 朋友所盜版者是否為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若是,請謹慎為之,因為有可能觸及收受贓物罪之風險。

2. 為了避免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被強制執行,契約必須載明模型玩具所有權已經移轉與您。詳細情形,歡迎來電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9
回覆 小碧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 ... (恕刪)

是什麼廠商?當初批貨給他的廠商嗎?

您沒聽過善意受讓嗎?動產買賣出去就是買方的。

您廠商要錢就找前手要,廠商可以告前手侵佔,前手惡意脫產也是前手的事。

跟您完全沒關係。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幫您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大田 102-05-14 20:34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賣給兩家我拿到的錢都是一樣的喔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下面是兩位律師見解

第一位. (和我想法差不多)

1.他認為是故意行為,所以有損失能求償

2.恐嚇要件已構成,可交由法官定奪

第二位. (打了我一巴掌)

1.他認為我要先合解才能賣,未合解就賣,問題在我

2.他認為對方是良性告知,不把求償7倍金額放在眼裡

針對以上我目前的處境能請大大給點建議嗎?

另外找消保官那個可能會來不及所以不用提了

大田 102-05-14 20:30

一屋二賣,我是屋主,但兩家我賣的價錢所拿到是一樣的

5/8號我和一家仲价(B)簽了買賣委託

,及簽收了議價書的六万元,但我之前和另一家有專任約(A)

,所以為了怕違約,我有在買賣委託約特別請他註明,需三天審閱期

在此強調我不知道議價書也能有三天審閱期,房价也沒特別告知

在5/11反悔了,我想賣給A,不賣給B,我覺得B不是好仲价,

而且實在是有違我的良心及道德觀,所以我決定和A簽及收定,

當然在簽之前我有告知B說不賣他了,會賠定金及賠償金,有簡訊証明,

我以為OK了我就和A收定了,但現在不出我所料B不是好人,他說要提告了,

我認為他獅子大開口,不想只拿六万,他要3%服務費+21定金(他說他補到21万)

等於差不多42万,補充一下以上所說都只是收定,都未有正式簽約,

那我的問題如下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會有一屋二賣的情形發生嗎?還是現在就算了?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

(賠給A的違約金)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

求償嗎?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您好,以下僅就您的提問回答:

1.我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除了賠兩倍定金

一屋二賣,是指二份買賣契約都簽了才成立,尚未正式簽約,何來一屋二賣?您跟B只是簽一般委託,不是專任委託,您當然還是可以自己賣(您跟A簽專任委託而賣給了B才會出問題),而3%服務費是屬於您跟B簽委託約成交後之履行利益,既然未成交,他要告的話,被駁掉的機會很大。至於定金的部分,您收6萬,他說補到21萬,這部分是他要舉證的。


2.我明天和A約好要簽約了,我要簽嗎?

難道要A、B同時告您違約嗎? =.=”

3.如果他提告所造成我和A不能成交的損失能求償嗎?(賠給A的違約金)

提告前先假扣押您的房子才有可能會成立。


4.如果他讓我房子假扣押後,房子要賣的時後房價跌了可求償嗎?

假扣押須供擔保,可對他提存的擔保金求償


5.告他們合起來恐嚇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1.他們利用我和另一家要簽約,所以需儘快和他合解(不好舉證)

2.他們利用我公務員身份,說怕會影?我的工作權(已有簡訊電話錄音)

難度很高~

范雅婷 102-05-14 19:02

我是賣假髮的 有在FB開社團 社團是不公開的,讓想批假髮的人可以一起討論,但社團本身沒有放什麼圖片
除了有些人PO圖問大家的圖片,其中一個社員PO了很多張圖片,這些圖片是某一家假髮的照片 。社員一PO我就告知她最好刪除,也有兩個社員好心告知她最好不要PO ,她說好,但也沒刪除,於是我又禮貌告知一次,他又不刪,我就直接刪除了。

結果隔天早上照片的主人跑來跟我說,我第二次盜圖了(這個照片主人讓別人抓到盜圖者跟他說,他會提供免費假髮),然後看盜圖者是要被告還是要和解金(和解金都要一萬起跳)。

第一次我曾經不小心載到她的圖片結果被她抓到,由於真的是我的錯,我很誠心解決,態度也誠懇,和解金8000就解決了,當時我們約出來面交當面寫的和解書,有2個證人,她帶一個我帶我男朋友,我那時19歲,和解書沒有我法定代理人簽名。

這一次我完全沒PO,她跑來跟我說盜圖,我請她給我看證據,她就給我看她拍的圖片證據,她拍攝的圖片是沒有看出來是誰PO的,只看得出來在這個社團,但相簿描述社員有打說 "沒有販賣唷~只是希望XX可不可以訂做這些款式看看唷^^",XX是指我 描述是打說我以後可不可以請工廠訂作類似這些款式,但照片主人說我未來有販賣行為,我覺得很不對勁,明明開頭就說沒有販賣了,我跟照片主人力爭之後,她承認了圖片不是我PO的,但堅持要我負責任,因為社團是我的。

她:你們兩個自己橋
我:要怎麼橋呢?
她:跟盜圖的人說是要選擇你們被告 還是選擇和解賠償
我:她如果選擇和解呢 該怎麼分
她:你們自己橋
我:意思是說不管誰出 或者誰出的多 只要有個數字就好
她:對
這是否代表她只要錢?
她在FB抓盜圖抓很兇,很多人都知道,我有時候懷疑她是靠和解金賺錢的。
我有4~5個人證證明照片不是我PO的,我是用LINE問的,問他們說你們有印象是那位社員PO的嗎,他們都說 : 知道 而且PO很多張,這些我都拍起來了。 


還有社員一開始盜圖,我們勸說的話也拍下來了,我們勸說完,社員還有回個OK 這個我也有拍,就是沒拍到她直接PO圖的證據,他們很狡猾,我先刪圖片之後,才來告知我盜圖,害我來不及直接拍不是我盜圖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 如果她真的要告
那她告的成我嗎? 因為我完全沒有PO圖片
我也沒有侵權盜她

因為裡面有人告密 所以照片主人會登入告密者的帳密
來拍圖片 故意拍的模糊 想來告我
但根本不是我PO的 真正PO的人是一個女孩
他才12歲 而我19歲

現在她跟我要地址 說要寄存證信函
可以不予理會 不用給她地址嗎?

我們問了兩個律師 都說我們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律師說我這樣是沒什麼錯的

至於12歲妹妹應該是要由家長出面
昨天12歲的妹妹苦苦求照片主人
照片主人30歲了 堅持說要提告她跟我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妹妹PO 3天就被發現
我上一次是PO 2小時就被發現
我可以合理懷疑她是詐騙集團嗎?
誘使一堆人去抓盜圖 不管有沒有商業行為 
然後跟人家勒索和解金 不然就提告 小至12歲也不放過 

大家跟我說說我下一步該如何
該請律師嗎?我男友說不用請

102-05-14 09:34

我朋友之前因為詐欺入獄,目前已經出獄,原告要求賠償提起民事訴訟,但我朋友沒有那麼多錢,他說騙他至少百萬,但他已經改過自新,沒有再做任何不法情事,但他希望能不要賠償,請問可用什麼途徑請求對方不要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看有無違時效可以抗辯,才比較能夠完全免除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只是侵權行為,那請求權時效是兩年,超過兩年未請求債務人可以提起時效抗辯,拒絕清償。不過,你說的情形除了侵權行為的請求權外,對方應該可以另外主張對你的朋友有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如果主張你的朋友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為十五年,你的朋友詐取對方的財物應該是還沒有超過十五年,將來對方如果起訴你的朋友還是要償還的。

102-05-14 14:00

還沒過兩年時效,有可能協商或和解或減少金額嗎

謝謝你們

 您好:

當然協商也是可行,但重點是對方是否同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20:55
回覆 零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之前因為詐欺入獄,目前已經出獄,原告要求賠償提起民事訴訟,但我朋友沒有那麼多錢,他說騙他 ... (恕刪)

真的改過自新,應該是有心想要還被害人錢吧!

 

小白 102-05-14 08:27

情況說明:
直屬上司向上提議我前往日本受訓一週(新設備擴建受訓,我非擴建人員),經老闆 簽署紙本同意。
簽呈經老闆簽署後,開始著手進行線上出國計畫申請作業,出國計畫申請作業有一欄位為任務類別,因此次受訓計畫包含廠商參訪,於是選填"參觀訪問"。另一欄位為返國後服務年限及起算日(此欄位由人事部門填寫,但均為空白),此份線上申請書經過好幾位長官簽署核准後,人事要求簽屬一份出國受訓切結書切結書內容為若違約,依公司規章賠償受訓期間費用、基本薪資、獎金等。

問題:
1. 小弟受訓回國一個月後,決定離職,公司依紙本簽呈判定此次出國任務類別為
"研究實習",未服務滿規定年限須依規定賠償。但線上申請書任務類別為"參觀訪問",公司只規定研究實習須賠償,參觀訪問不在此規定內,且線上申請書返國應服務年限及起算日並未填寫,依此判定賠償是否有爭議?

2. 此受訓為長官舉薦非本人爭取,且本人非此設備擴建關鍵人物(受訓前都未曾閱讀過相關資料),受訓一週便需賠償7萬五,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3.此次受訓交通費個人已先支出,公司因為我要離職未補發予我,若我不繳納賠償金,公司是否可由薪資扣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出國任務類別確實是有爭議,既然線上申請書有所不同,建議您先把線上申請書列印下來,以作為將來證據使用.

二.賠償金的部分,也是可以爭執,至於薪資扣款,公司並不得隨便扣除,若有爭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夏木 102-05-13 13:21

請問刑事負帶民事賠償侵權賠償〉上訴要繳裁判費還是訴訟費?

我看網路有人寫裁判費有人寫訴訟

繳納的時機?是遞狀時就繳嗎?

刑附民一審不用繳費,那提出上訴時會被要求補繳一審的費用嗎?

我看網路有人寫刑附民二審時他被法官要求要補繳一審的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2-05-13 14:21

附帶民事訴訟一審不用裁判費,上訴二審時才要繳裁判費。之所以被要求補繳一審裁判費,可能是法院認定該訴訟不符合提附帶民事訴訟之要件,所以要依一般民事訴訟補繳一裁判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灰豹 102-05-12 17:38

下班開車於綠燈在非右轉道(中間道)行駛約100公尺,
當時車速約40左右(有打方向燈),超過停止線後準備跟著
內側車輛慢慢右轉,突然聽到右後方有不明聲響,
當時聽到聲響看後視鏡,右後方有摩托車已然右側著地摔倒,
反應後已離該車5~10公尺左右。停車下來看顧傷者(年約50~60的夫婦)有無大礙。
有路人報警+救護車。
後來我將車移置一旁避免阻礙交通。故並無當下記錄位置及拍照。直到交警抵達才有拍照記錄。
於交通分隊作筆錄時,有記錄當時狀況雙方並無任何擦撞,也無酒測值。

我是在非右轉道準備右轉,他方跌傷,但當時後我也還沒轉過去。
(行車紀錄有影片,但是也無拍到對方,畫面也停留在還未右轉之時。)
因道義責任,當天晚上有去醫院探視傷者,也有致歉。還未談賠償

狀況與疑問:
1. 一方有腕骨碎裂,已動過一次手術,打上石膏,下半年仍需開刀一次。
   對方稱受傷導致經營餐飲須先收攤,稱須賠償期間不能工作費用
2. 但對方也看我剛出社會,所以要我看心意賠償。(但是我真的沒概念)
   對方有提一句"基本工資",之後我算了一下,(當時對方聲稱有年薪百萬)。
   若以2年恢復期,需償付46萬以下(對方並無提出任何數字)。
3. 目前狀況是,還未取得事故研判表,無法釐清責任。(對方稱是閃避我車摔倒)
   沒有第三責任險,只能賠醫藥費(強制險)。收到調解書還未進入調解
   我釋出善意先將保險理賠資料一份給對方。
   但我還未將蓋有印章的申請書給保險公司。
4. 雙方若沒擦撞造成的車禍,該怎麼判? 有可能不賠嗎?
   對方受傷,強制險可理賠,但是工損部分我是否可以不理?
   若需賠償,應該賠償多少?
   將理賠資料給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了嗎?
5. 家人認為可以不必主動理他們,等到上調解會再說。
   且是對方煞車不當摔倒, 要我不要被傻傻吃定。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08

過失傷害不以沒有直接碰撞為要件,

如果警方製作的肇事報告或車禍鑑定認定你有過失,還是要負賠償責任,

對方如果也有疏失,只能減輕你的義務,無法免除

您好,

      1.如果對方是因為您右轉而摔倒,那您可能還是會有過失責任。但初步的認定還事先等警方初步研判再說。

      2.醫藥費部分建議可以先行賠償,至於工損方面如果認為過高,可待對方實際提出請求再處理(這部分當然也需要單據提出)。

廖先生 102-05-11 23:46

您好~101-10-13 發生車禍,詳細情形如下敘述:對方駕駛自小客車,言五股區成泰路一段往泰山方向行駛,行經肇事路口左轉蓬萊路口時,與對向由成泰路一段往八里方向直行駛來之我方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撞擊
交通鑑定裁決書路權歸屬:1.汽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2.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前車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3.行車速度,依速限標示或標線之規定。
鑑定意見:對方自行自小客車,行車行車管制號誌路燈交叉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與我方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且自述超速行駛,同為肇事原因。
--------------------------------------------------------------------------
請教問題如下:後續與對方賠償應如何處理?如果訴訟是否對我方有利?

本件若機車駕駛人方面,除了車損另有人員受傷的話,則汽車駕駛人則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惟此部分應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若已提出告訴進行偵查中,或許可以在偵查程序中協商賠償事宜,而實務上賠償事宜若能獲得共識,則一般即會撤回刑事告訴,因此就被告而言,為免除刑事責任的追究,相對來講自會比較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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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特 102-05-11 21:16

一、事主
我駕駛一般重型機車
對方駕駛一般重型機車

二、事發經過
當是燈號皆為綠燈
對方直走我也直走
路口有五個路口
對方來的方向和我要去的方向路口是用同一個紅綠燈蛋不同路類似是Y型
對方從右邊往下走我從下面往左邊走
相撞了 他的車頭撞到我的車身
對方有倒 我沒完全倒
對方被壓到機車
車子皆有移動過
我有扶她起來

三、目前的狀況
對方有送醫院 我當下只是擦傷沒去醫院
隔天覺得手不舒服有再去醫院做檢查
對方認為是我撞到她
但當天警察說這個狀況也很難去分辨是誰對誰錯
我們目前都還沒約出來彈和解(時間橋不好
隔幾天她說她修車費用4800元 我車身也有壞
有跟她說過醫療部分可以申請保險理賠
就在昨天 她請律師打給我 說我沒心跟她談合解 我有約他出來是她說時間不行
都是對方的姐姐跟我通電話
不知後續該怎麼處理

我該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該如何去判別說雙方的責任歸屬比例?
以及後續的相關保險以及賠償問題要如何談會比較好?
另外,初步分析研判表,從申請到完成大概會花多久的時間?
我是否也需請律師?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當然我也是希望能夠達成共識盡快和解,不然一顆心懸在那邊真的很痛苦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20

你這個賠償金額沒有很多,建議主動聲請調解,不然對方告你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

至於責任歸屬要看車禍鑑定報告

夏木 102-05-11 11:09

法院一審已判對方必須賠償我的金額並可假執行

我去國稅局查出對方有動產土地及建物〉

請問

1.我的假執行聲請狀是只要把國稅局給我的財產歸戶清單附上就好,還是還要附上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稅捐機關給的證明文件一定要附正本嗎?可否附上影本?因為我後來還有對同一被告提出其他刑事告訴 ,應該在一兩個月就會起訴對方,我也會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還有另一件我單告他民事求償的案件應該今年也會宣判。我想若不用附正本我就都婦影本就不用每次都要跑國稅局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假執行聲請狀必須要具體記載要聲請執行的財產標的為何?如動產的部分,要詳細記載是哪一個動產,而非只提出財產清單,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2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法院一審已判對方必須賠償我的金額並可假執行

我去國稅局查出對方有動產土地及 ... (恕刪)

還要附上其他資料。

執行動產可以不用附國稅局之財產清單(對於執行處而言...沒有意義,因為可能早已被脫產了),但是必須在強制執行聲請狀附上執行名義,以及土地、建物謄本,以證明聲請強制執行之標的物確為債務人所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一、需附上執行名義即法院判決正本,並敘明聲請動產執行標的為何及土地、建物謄本。
二、國稅局查調資料可附影本。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夏木 102-05-12 09: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執行動產可以不用附國稅局之財產清 ... (恕刪)

我從國稅局的資料查出對方可能有股票及郵局存款

我想先從這兩樣執行假執行

因為我後續還友告他的案子會求償

若第一案就先讓法院拍賣他的動產,那後案就沒標的可求償了。

但也怕對方早已出脫股票跟提領出金錢,若這兩項扣不到賠償金額。

我還是會再提出針對動產執行假扣押的申請。

若第一次就將判決書正本附上,我若這次執行不到,要再申請執行時怎麼辦?

浪漫金魚 102-05-11 10:20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本票只有在員工薪資卡上每月有他的簽名,結果他丟下工作跑路避不見面了,這樣該如何追討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0:43
回覆 浪漫金魚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有位員工因為車禍需要賠償,拜託老闆(我)先幫他墊付說好按月償還,因為信任沒有讓他寫借據或 ... (恕刪)

您可以委任本所代撰支付命令

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Violet 102-05-10 10:44

鄰居家不養的狗丟出來,破壞其他鄰居的鞋子破損、環境髒亂

事前也有請他們先處理好,以免小狗亂大小便,造成其他鄰居的不便!

在談判的過程,女主人不願意負責賠償,還在眾鄰居怒罵人是瘋子

請問這樣我可以對他提告嗎? 若可以用民事訴訟應該如何處理?

回覆 Violet 的發言內容:

鄰居家不養的狗丟出來,破壞其他鄰居的鞋子破損、環境髒亂

事前也有請他們先處理好 ... (恕刪)

鄰居前怒罵部分,可以提告刑事公然侮辱,再提附帶民事求償破壞的東西,民事可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狗的部分,依動物保護法,先報主管機關先和鄰居勸導,再勸不聽,可以沒入,如果鄰居認為是棄養,就當流浪犬處理。
思苹 102-05-10 09:16

您好~
有個問題請問一下~
之前朋友的友人要跟我朋友買車子~
然後車子他先開走(手續還沒有辦),結果車子被刮壞了~
之後他把車子還給朋友~
朋友有跟他說要他賠償,他也說好,之後會找他談~
但到現在他都避不見面~
電話給他~
一開始會接~
後來都不接了~
傳訊息給他,也不回應~
因當初沒有白紙黑字寫下買賣合約的內容~
請問這樣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這樣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如果可以~
請問內容要怎麼寫?
再麻煩各位大大幫寫文章~
或是有其它解決的方法可提供~
謝謝><
感激不盡~~~

PS.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車款只繳了兩次,APP有對話紀錄~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是他的問題 2.一是認為車子還是你的 你請求賠償損壞車子的損失

思苹 102-05-10 09:3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概兩種方式 1.一是認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對方應該要將買賣車價給你 至於車子如何損害 ... (恕刪)

 嗯嗯,車子已經過戶給她了~
目前車子在我朋友哪,賠償的部份她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

這樣有需要寄存證信函嗎,還是可以不管她,因車子已辦過戶了~

faxer 102-05-10 01:24

從簽約到交屋期間書面約定40天,驗屋期間有發現小問題請屋主陸續解決,但於第20天發現屋頂有瑕癡要求屋主回覆解釋,我們提和意解約房仲轉述,但房仲 以屋主忙碌為由並委由全權處理,拖至第33天屋主被我們以存證信函逼出面表態,說明他不知情並要求照合約走(這段期間代書也暫緩交易進度),第35天修補 這塊問題與房仲取得共識(保固),但代書說剩下4個工作日加上近日房產買賣活絡,今日他無法如期完成款項轉移(含周休得至45日才能完成),屋主昨日寄存 證信函(第39天)要求違約賠償,今日就是交屋(第40天),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較好?

 

ps.簡單說,屋主任為是我們找麻煩才造成delay,但是她夜是有時間可以早點回卻拖到我們辦理移轉進度,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違約金之請求,必須是可歸責於您對方才能請求,今對方向您請求顯無理由,您可以先拒?支付,並應保留您先前所寄發之信函,以利將來之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志 102-05-09 20:05
律師你好.問題如下我因景氣差故把承租的廠房隔一半委託房仲承租出去至今已快一年.但只收到一個月房租費.警方就找來說我廠房被放毒品原料.而當時來租廠房的有2個人一個已被抓.我也因此到過法院當證人確認當時來租廠房的2人他是其中一個.所以此案算已結束.但警方所查扣之物品卻遲遲不搬離.礙於當時年關又近.警方說年後會搬離故因此要我簽署保管.年後會處理.哪知我好像被騙數次聯繫處理之警察和先生.一開始說物品太多他們搬回沒地方放.就再拖延了3個月現在我又連繫他他卻不接電話.去警察局找他他同事又說他放假.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這個事情.還有相關損失我是否能要求賠償.謝謝律師百忙中幫我解擾.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查扣者為那個單位,若案件確定而未被沒收,當然可以請求發還,但其間所受之損害,能否求償,仍需視實際情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0 01:56
回覆 阿志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問題如下我因景氣差故把承租的廠房隔一半委託房仲承租出去至今已快一年.但只收到一個月房租費. ... (恕刪)

您可以跟地檢署或警察起訴請求保管費用

只是不一定會有效。

jasm9085 102-05-09 17:12

請問被誤認為竊盜,經報警處理並開過偵查庭

對方確認係屬誤會,同意不須民事賠償,並願意寫和解書,

請問和解書內容要記載哪些事項??

因明日要寫和解,本案較急,拜託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James,您好:

您被誤認為竊盜,經報警處理並開過偵查庭,對方確認係屬誤會,同意和解,但竊盜罪本身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公訴案件),這部分可能要留意一下。

和解書內容大致上可以記載:

oooo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oo年案號ooooo股別oo竊盜案件,因告訴人誤會雙方同意和解

被告並非竊盜犯罪人.......等等。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潔西 102-05-09 16:35
律師您好 : 我在SPA館的女廁被約100X50CM天花板崩落的水泥打到了 ....... 去醫院開了醫生證明 (挫傷和輕微腦震盪), 醫療費用不高, 但因對方不聞不問, 事發時還急忙把現場清理掉了 ...... 我很生氣, 想寫存證信函, 叫他們出面處理, 並給于精神慰問和賠償, 請問該如何寫 ? 謝謝您撥冗回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確屬誇張,spa館本身即應負責.建議您直接申請調解較佳,本件亦可提供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appyman 102-05-09 10:17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問題

1. 有一位已離職員工向健保局不實投訴, 表示公司未按規定於到職日第一天馬上為他投保健保. 健保局因此不斷向公司查證, 公司亦於第一時間提供該前員工到職日簽名文件給健保局. 證實該員工第一天到職即為他投保. 但是他還是向健保局堅稱此事件之立場. 請教他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觸犯公然侮辱毀損公司商譽之行為. 公司是否可以向他提出警告或是提告請求相關名譽損失及為了準備相關資料供健保局查驗等作業而嚴重影響公司營運效率之損害賠償?

 

謝謝您

momo 102-05-09 10:01

律師您好

斃司委託快遞公司寄貨件至中國大陸 
為了避免農曆過年 
容易卡在海關 
弊司特地提前兩週寄件 

由於此貨件為提供客戶樣品 
INVOICE金額以較低金額提供給快遞公司 
貨寄送三.四天後 
弊司詢問快遞公司 
當時快遞公司回應為 
已在派送中 
預計明日客戶端就能送達 

然而直到過完年後 
弊司致電給快遞公司 
快遞公司的回覆轉為卡關 
要弊司做好貨件遺失的準備 

爾後 
弊司提出的貨件遺失賠償函,以貨件實際成本金額 
進行求償 
該快遞公司卻以INVOICE金額 
過低,只願意以運輸條款,來做理賠 
由於弊司貨件較輕 
依此條款理賠,實屬無法接受 

重點是 
因為該快遞公司回覆弊司 
其前後說詞不一 
年後回覆態度消極 
並請弊司做好遺失準備 

導致弊因快遞公司 
年前的回覆的錯誤說詞 
而沒有做出當時緊急應變 
造成弊司與客戶端損失 

請問律師針對此案件 
弊司始否有勝算能夠 
得到弊司應有的賠償



102-05-09 00:08

請問:保險公司委託外面公司來催討損害賠償,只有來書函通知,未經本人同意委外公司打電話來催討是否已經有違反個資法?如果有是否可以提告?該如何舉證?

 如果保險公司與你之間有契約關係或其他法律關係,那依照法律契約關係向你催討債務,並不會構成違反個資法中規範的個資使用的問題。

士緯 102-05-08 21:16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0元左右 然後剩下的分12期 一期約43xx 原本每個月都會正常繳費 因為網拍生意失敗 也沒工作了 小孩她媽也選擇離開 我自己要養小孩 跟家裡一些費用 才把機車拿去當鋪 機車是我名下的 借貸35000元 原本也想說35000元 剩下的可以在拿去做網拍試試看 不過那時候網拍運也不好 後來也一直沒找到工作 當鋪 也只有繳一期利息 後面的利息也沒繳 導致車子4個月以後被當鋪過戶 現在遠x銀行 提告侵占 我記得以前有寄過存證信函給我 金額約1萬2千多在+20%的利息 現在我有能力一次繳費 小弟現在網拍算有點小成功 也是幾千元做起來的 我現在只怕對方會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償幾倍 因為小弟是單親家庭 76年次 有一個七歲兒子 家裡的費用也是我在支出的 如果額外要我負擔幾萬元的賠償金額 小弟會吃不消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6
回覆 士緯 的發言內容: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幫您辯護。或者,您可以跟當地律師付費面談諮詢。

 如果車子不是登記在你的名下,當鋪怎麼能夠把車子賣掉呢? 如果登記在你名下,那就不是侵占,只是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老實把事實跟檢察官說即可。

動產擔保交易法已於96年時全面除罪化,而將相關刑罰規定刪除,是以動產擔保交易事件後續追償應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而不得再以動產擔保交易法來以刑逼民,當然不能排除融資公司以其他刑法規定來威嚇債務人之可能,我想本件您所敘述的情形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進而了解有無構成侵占罪。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Jenny 102-05-07 23:55

各位律師好,緣由是當初房東有告我們押金部分,當初母親不識字租賃房屋

小女我本人不在身邊,押金當初口頭承諾為兩萬,租金一萬,後來房東租賃合約書時

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為一萬,後來母親共給了三萬,並表示兩萬是押金以及一萬是租金

後來房東提告我們欠她押金部分,以及修繕金額共1886元,如今判決書已下來

主文寫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300元及自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以及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

被告負擔十分之9即新台幣900元,餘由原告負擔。

但我有個疑問是我們合約當初簽是101年3月25日起算,房東所告我們的狀紙也未寫到

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算利息...我看了很久內容及主文,壓根都沒說為何起算日是從100

年10月11日開始算阿...現在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如果這部分利息起算日有疑慮的話,是否可以

裁定更正狀紙遞交法院,可是我剛又看了法院裁定更正狀格式..上面寫說 貴院判決那一欄有誤

應更正為.....什麼的,可是這部分我是可以自己寫應由何日開始起算嗎??怪怪的...

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我們有告房東房屋漏水損害賠償事件,有律師可以洽詢我嗎??

我想請問狀紙已遞,我想請律師陪同我母親出庭這部分的費用,因為自己在上班,又怕母親

不擅言詞辯論,母親也有意願漏水這部分請律師,想詢問一下費用,因為算是小額訴訟簡易庭證物及狀紙已遞交,目前走到要開調解庭而已!還沒正式開庭~懇請各位律師們給個回覆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務必注意上訴期間,另外應以何理由提起上訴,須檢視判決全文以及本件之相關資料(包含原告起訴狀、租賃契約等),方足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漏水的部分,法院是否已定調解期日?是否有將房屋漏水的情況詳細拍照存證?建議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Jenny 102-05-08 21:3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 ... (恕刪)

多謝趙律師的回覆唷,會再打電話,約諮詢時間的!如果公司願意讓我請假陪母親前往的話~

感謝!

GIN 102-05-07 23:48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擦撞到別人,原因是轉彎未打方向燈,對方也騎機車從右後方撞上來,當時只以為是撞上來而已,不曉得對方有跌到,所以就又騎了一小段路,對方跑的追了上來說要告我肇事逃逸,我很有誠意的馬下就下車道歉,也報警了,警察來,問清楚後跟對方說他可以肇事逃逸來辦或是一般車禍(因為我人還在附近只是沒發現他摔倒了,但其實只要一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對方的家人說不然就先用一般車禍辦理,然後跟我說只要賠償車子的損失就好。

對方因為跌倒所以有一點擦傷跟瘀青,他家人跟我說現在沒辦法立即知道車子的情況要先去估看看,那時看了一下車子只有傷到表面的車殼及一隻後照鏡

當晚打電話過去詢問傷勢及大約何時能收到估價單,對方說禮拜四。

之後對方說要打來跟我們說估車的事也沒有,禮拜六由我們主動打過去後他很堅持的跟我們說他不要烤漆要整個殼全部換掉,要*九千多*(其實烤漆可以恢復跟新的一樣惑找認識的地方殼全換新也五六千左右,但他不要堅持牠要自己認識的店然後九千多,也不讓我們帶到別的地方去修,好吧因為錯的是我就認了)

我只希望他能跟我和解,接下來問題就來了,他說他*四天沒辦法上班*要我賠償沒上班的損失,還有醫藥費救護車費(當時是警察叫的,他身上只有小擦傷及淤青,並無出血性傷口或其他嚴重傷口)醫藥費及救護車費也是我該賠的我沒說什麼,但是因為小擦傷而四天沒上班要我賠也太離譜了,而且我若沒打電話過去那他是不是一直沒上班一直往上加要我賠。

他說這是我應該賠的因為它還有受什麼皮肉傷之苦,還要再另外包個紅包給他,現在就是若是要跟他要求什麼醫生證明的去證明說他是不是真的沒辦法上班會很麻煩,要跑醫院,而且我也要上班眉時間這樣耗。

我有稍微跟對方談了一下說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在談談,因為當初說要和解只要支付你車子的費用就好了,現在我也依照他的要求換殼賠九千,那其他的可不可以在討論,他就說我沒誠意,沒關係那就法院見或警局見,他要告我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我雖然是肇事者,但從一開始我都很有誠意很積極的再與他討論和解的事項,他不連絡我我也都主動詢問他車子估的如何?沒想到他賠償一項一項的加,加到已經超過我的負荷,我跟他說我可能真的沒辦法,因為有一些品項真的太超過,不然*一萬五*和解可以嗎?他不答應,他說一萬五車子用一用沒上班錢的扣一扣那根本沒剩下多少,又開始說那他的皮肉痛怎麼辦,還跟我要紅包錢,然後我們說到有些不愉快,他說沒關係不然就法院見,之後他就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應我。

我現在很擔心他要告我這方面,雖然很多人都說沒這麼容易告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現在不回應也不連絡不知道在計畫什麼,我也去找當初承辦員警說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不接我電話請員警幫我聯絡目前也沒下文。


那我現在是要私下和解比較好還是送調解委員會比較好,私下和解比較容易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等下他開個三萬五萬怎麼辦,而且對方現在這樣的態度可能已經準備要告我了,但是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也可以不去,畢竟這不是強制性的,到最後調解不成立他也是可以告我,我不曉得該怎麼辦,難不成就站在原地任他開價認他告囉?

孩是我真的要接受他的過分求償??只要不照他的金額他就要法院見,我是真的不想鬧到法院畢竟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都蠻嚴重的


請幫幫我,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9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肇事逃逸如果成立,如果准予易科罰金,就要至少付出十八萬,您覺得對方主張沒有道理,但您可以自己換算看看,如果對方有請律師,加上您過失傷害部分,對方至少索賠二十五萬元都算是合理。只是,能否證明您有肇事逃逸,這反而是問題關鍵。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GIN 102-05-08 00:46

回覆 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律師,因為現在是對方不回應也不接電話,貌似不願和解,所以才在想看有什麼方法能解決事情。還是很謝謝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