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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 103-06-20 12:07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們店的店長(已離職)在5/12向我借8000元整

我在5/13拿到店裡給他(有監視器畫面),一開始跟我說5/16會還給我,

之後一再推拖!!我們所有對話通通是用LINE,我通通留著

只有5/13拿錢給他時有見面!!

他也不否認他欠我錢,只是一在說他有什麼困難,要多久才能還!

到現在我還沒有拿到任何錢,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快點拿到8000?

PS:我只知道他叫什麼,大概住哪(沒有正確地址,可能要問看看我老闆)

有他媽媽的電話這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民事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佩佩 103-06-19 10:04

如提我的弟弟102/12/11出車禍 上班時被一輛轎車撞上

之後駕駛沒有停下查看,我弟弟隨即到警局報案,警察以監視器畫面尋找到肇事車主。

他被依公共危險罪開罰單,但因小時候媽媽是外籍新娘,爸爸殘障人士,

媽媽突然的偷跑回去他的國家之後音訊全無,當時因為我們還小根本不知道怎樣辦理失蹤,爸爸在101年過世,所以我和弟弟目前處於沒有監護人的狀態下。「爺爺、奶奶都過世了」

肇事車主一拖再拖,請問這有什麼解決的方法?

我8月份滿20歲了 我可以當弟弟的監護人嗎

但媽媽沒有去報失蹤人口我們也沒有媽媽的照片無法登記

但聽肇事車主說和解書是需要監護人簽章的

有什麼比較快速的方法可以讓這件事情落幕的

而肇事車主說他公共危險罪的罰金是會計算到我們和解日的那天

這是真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9 10:55

好,未成人之監護是指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其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設置監護人,您身為「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姐」,可為弟弟之監護人。此外,對方肇事逃逸逃逸,同時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二項罪責。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只要行為人與被害人達成達成民事和解,行為人可以不必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公共危險罪公訴罪,無論被害人有沒有原諒行為人,法院都會依法訴追訴,法官對依照對方有無和解,取得對方原諒,影響法官減輕刑度,但和解日期與罰金多寡無直接關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6-14 17:53

請教各位知到法律的大大們

我103年5月20日被判 竊盜案件,處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結果我103年5月28 去一家商店挑選飾品!不慎飾品掉入包包,被店家看到當場叫警察來!我求不要報警,我有像店家解釋情形,我說不是有意的!
我有錢我給他們看 我要去結帳了! 但店家不想聽!
(還用手機錄影我。。。。)
過幾分鐘警察來之後 問店家有證據她偷東西嗎?有監視器嗎?店家說沒有監視器,是用眼睛看到的!我真的很錯愕,知後警察就叫我站在挑選飾品的位置站好,簡單的拍幾張照,就帶我回警局了!

到警局做筆錄,店家做完筆錄,就換我做了
警察叫我認錯不要硬拗各種理由了,認錯法官會判你輕一點!
我時在很錯愕 怎麼會這樣就被抓走

我上個案子才剛判完沒事情,因為事情還沒發生之前
我收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我拿單子到法院問說:
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是什麼意思呢?
服務處跟我說,意思就是如果兩年之內又在犯的話,就要罰這兩萬塊!

天啊,結果昨天發生這種事情,在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
就被載到地檢署等開庭了 上手銬!

後輪到我開庭之後,法官就問我 以上是否屬實呢?我都有承認
因為想到有個警察跟我說~即使你知道自己沒錯,但店家就是認為你有偷!
要我就勇敢認錯 不要多說其他辯解了!
之後法官說你上個案子才剛判下來~怎麼又這樣子呢?
之後法官說 有人可以保你出去嗎?五千交保
之後我說我身上有五千~之後就被放出去了!

我現在是擔心說~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會易科罰金呢 甚至罰更多錢呢?


之後補充一點,在警局的時後 警察跟店家說不能亂PO什麼有的沒的
這樣恐怕你也有事喔!
然後我被交保放出去的時後~看到網路那店家把我的影片給PO上去了
怎麼辦啊?這樣我可以告她什麼嗎?
會不會反而告不成?反而我罪更重?

麻煩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給個意見
感恩 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14 14:57

請教各位知到法律的大大們

我103年5月20日被判 竊盜案件,處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結果我103年5月28 去一家商店挑選飾品!不慎飾品掉入包包,被店家看到當場叫警察來!我求不要報警,我有像店家解釋情形,我說不是有意的!
我有錢我給他們看 我要去結帳了! 但店家不想聽!
(還用手機錄影我。。。。)
過幾分鐘警察來之後 問店家有證據她偷東西嗎?有監視器嗎?店家說沒有監視器,是用眼睛看到的!我真的很錯愕,知後警察就叫我站在挑選飾品的位置站好,簡單的拍幾張照,就帶我回警局了!

到警局做筆錄,店家做完筆錄,就換我做了
警察叫我認錯不要硬拗各種理由了,認錯法官會判你輕一點!
我時在很錯愕 怎麼會這樣就被抓走

我上個案子才剛判完沒事情,因為事情還沒發生之前
我收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我拿單子到法院問說:
拘役貳捨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是什麼意思呢?
服務處跟我說,意思就是如果兩年之內又在犯的話,就要罰這兩萬塊!

天啊,結果昨天發生這種事情,在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
就被載到地檢署等開庭了 上手銬!

後輪到我開庭之後,法官就問我 以上是否屬實呢?我都有承認
因為想到有個警察跟我說~即使你知道自己沒錯,但店家就是認為你有偷!
要我就勇敢認錯 不要多說其他辯解了!
之後法官說你上個案子才剛判下來~怎麼又這樣子呢?
之後法官說 有人可以保你出去嗎?五千交保
之後我說我身上有五千~之後就被放出去了!

我現在是擔心說~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會易科罰金呢 甚至罰更多錢呢?


之後補充一點,在警局的時後 警察跟店家說不能亂PO什麼有的沒的
這樣恐怕你也有事喔!
然後我被交保放出去的時後~看到網路那店家把我的影片給PO上去了

麻煩各位大大 幫我解答給個意見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3:45

您好!第二次再犯是累犯,有可能需要坐牢,第一次的緩刑也可能被撤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侑侑 103-06-13 19:35

各位律師

本人在今年發生了一樁交通事故,當時交通警察不採信我的說詞,我指證對方紅燈超速但因無目擊證人,且對方不承認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判定。

30日判定後,本人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開車,對方騎車)

但我向地方商家調閱路口監視器明顯拍到對方紅燈並且超速,而且拍的非常清楚,當天又下大雨,天色已微暗,此時我拿這光碟向交通大隊申訴,但他請我去交通鑑定會提出申訴,但對方堅持不願出席交通鑑定委員會,想請問如果我擁有這光碟有可能翻盤嗎?因為去爬了一些文,奇摩知識+裡面均回答車禍研判表跟鑑定委員會的評判大同小異,高達百分之99維持原判。

這場交通事故如果是我的錯我願意付上全責,但明顯不是我的錯但交通大隊則在沒有這份光碟的情況下判定是我的錯,我很不服,如果上法院,提出對方紅燈超速的光碟,請問我有機會翻盤嗎?

您好,關於車禍案件,法院一般都會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做為論罪事實,如您握有有利光碟,可於審理中向法院聲請由中央警察大學作更仔細的鑑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Linz 103-06-13 15:36

您好:
我們住3樓,2樓惡鄰多年來皆以各項理由上門騷擾,16、7年來至少超過30多次,近幾年更平均1年要鬧超過5次以上,最近半年更加頻繁,從5月到目前已經4次。
他的理由是我們家人的拖鞋、打掃時拖動桌椅會吵到他們,但我們是在正常作息時間(早上7點至晚上10點前)內正常活動,且非持續性、高分貝的吵鬧。對方皆以非理性方式進行他所謂的"溝通",曾經腳踹我家鐵門,態度、語氣都是一副要找人打架,且攻擊性很強的模樣。
去年底半夜12點多,對方在樓下叫囂要我們「踹共」,我們不得已報警處理;結果今年除夕當天、端午節假期,都在樓梯間堵我們說我們拖鞋太吵。
我們穿的是巴西橡膠拖鞋,要踏得多用力才會吵?用力踏地腳會痛,誰會為了弄他們而這樣做?
今年5/30早上7點多,對方又在樓下狂按我家電鈴,兇狠的質問我們「現在是故意的嗎?」我們只好報警處理,從此之後對方就藉故在白天說我們吵,請警察進他家去聽聲音。
兩次負責處理的員警,都告訴我們對方看起來怪怪的、好像精神衰弱的樣子,要我們不要直接和他接觸,有事就找他們警察。甚至還建議我們裝監視器錄音蒐證
但對方在正常活動時間內找警察投訴我們,覺得很冤枉先不說,還擔心對方會做出傷害我們的舉動,因此考慮裝設監視系統存證自保。
對方的觀念是「別人不准吵他、他可以吵別人」,自己半夜12點之後跺地、拖拉家具、甩鐵門、拖拉厚重玻璃門一分鐘超過15次、小孩跑來跑去都不覺得吵到人、也不改進,況且每次都還用命令式口氣要人照他的意思做。
想請問遇到這種惡鄰,我該用什麼方式處理呢?有什麼辦法可以嚇阻他別再騷擾我們呢?還有,我們現階段還能夠做哪些自保措施呢? 
這兩天打算去派出所備案,因為昨晚8點多我們拖地時,對方重擊我們地板(他的天花板)4、5次之後,又找警察來投訴我們;結果半夜1點多,他自己又光腳踱步、拖拉玻璃門!這樣無理取鬧、又可能對我們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傷害的人,我們該怎麼辦?
還有,擔心他誣告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麻煩撥冗協助、給予建議,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蒐集證據,包含對方製造噪音錄音,或相關惡行惡狀之錄音錄影,以利對其提出訴訟之。
Linz 103-06-13 15:04

您好:

我們住3樓,2樓惡鄰多年來皆以各項理由上門騷擾,16、7年來至少超過30多次,近幾年更平均1年要鬧超過5次以上,最近半年更加頻繁,從5月到目前已經4次。

他的理由是我們家人的拖鞋、打掃時拖動桌椅會吵到他們,但我們是在正常作息時間(早上7點至晚上10點前)內正常活動,且非持續性、高分貝的吵鬧。對方皆以非理性方式進行他所謂的"溝通",曾經腳踹我家鐵門,態度、語氣都是一副要找人打架,且攻擊性很強的模樣。

去年底半夜12點多,對方在樓下叫囂要我們「踹共」,我們不得已報警處理;結果今年除夕當天、端午節假期,都在樓梯間堵我們說我們拖鞋太吵。

我們穿的是巴西橡膠拖鞋,要踏得多用力才會吵?用力踏地腳會痛,誰會為了弄他們而這樣做?

今年5/30早上7點多,對方又在樓下狂按我家電鈴,兇狠的質問我們「現在是故意的嗎?」我們只好報警處理,從此之後對方就藉故在白天說我們吵,請警察進他家去聽聲音。

兩次負責處理的員警,都告訴我們對方看起來怪怪的、好像精神衰弱的樣子,要我們不要直接和他接觸,有事就找他們警察。
甚至還建議我們裝監視器錄音蒐證。 

但對方在正常活動時間內找警察投訴我們,覺得很冤枉先不說,還擔心對方會做出傷害我們的舉動,因此考慮裝設監視系統存證自保。

對方的觀念是「別人不准吵他、他可以吵別人」,自己半夜12點之後跺地、拖拉家具、甩鐵門、拖拉厚重玻璃門一分鐘超過15次、小孩跑來跑去都不覺得吵到人、也不改進,況且每次都還用命令式口氣要人照他的意思做。

想請問遇到這種惡鄰,我該用什麼方式處理呢?有什麼辦法可以嚇阻他別再騷擾我們呢?
還有,我們現階段還能夠做哪些自保措施呢? 

這兩天打算去派出所備案,因為昨晚8點多我們拖地時,對方重擊我們地板(他的天花板)4、5次之後,又找警察來投訴我們;結果半夜1點多,他自己又光腳踱步、拖拉玻璃門!

這樣無理取鬧、又可能對我們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傷害的人,我們該怎麼辦?

麻煩撥冗協助、給予建議,萬分感激!!

 錄影蒐證,看精神科,之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Jessica 104-01-31 20:01
回覆 Linz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們住3樓,2樓惡鄰多年來皆以各項理由上門

 我的狀況跟Linz差不多,但為租戶住在三樓,我們住在四樓,二樓曾多次反應三樓吵鬧致使他無法睡覺(空屋時曾於一個月內反應二次;先前也曾持木棒沿樓梯敲打扶手一次,敲打樓梯地板一次,此皆有報警),後三樓租戶入住後於半個月內持續(四次)反應吵到他睡覺,後因二樓持續騷擾導致母親憂鬱症發作後,曾請二樓不要再因無法辨別之聲響前來騷擾三樓及四樓。經多次協商無果後,與律師請教,律師提及我們於三樓安裝監視器錄音(內部安裝區域為二樓父親睡覺的區域,外為三樓門鈴處)以作為反證。二樓父親知悉三樓有安裝監視器後即不再上樓吵鬧,今日早上因昨日三樓比較晚回來,約11:30~12:30還在走動及洗澡,二樓父親即於三樓租戶出門買早餐時隨即跟上與其反應昨天晚上吵到他睡覺。經與其二樓兒子通電話後,兒子希望三樓每天10點過後即不要走動或置放東西,或是於父親睡覺的區域安裝巧拼板以阻隔其聲響(但二樓父親睡覺的區域已放置一張閒置的單人床,物品皆置放於床上,二樓兒子曾親自察看過該區域),想請問的是:二樓之要求是否合理?二樓既不錄音,現在又避開監視器於外面道路攔住三樓租戶訴求有關噪音的問題,租戶可以以此為訴求退租嗎?二樓的行為正當嗎?如果租戶因此而退租,是否可以據以向二樓提出索賠?

麻煩撥冗協助、給予建議,萬分感激!!

滾滾糖 103-06-12 21:12

今天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三重客運前面,騎普通重型機車於中線道,當時路況正常,前方號誌也為綠燈,忽然前面的小客車急煞,緊跟在後面的普通重型機車亦做了緊急煞車的動作,我看到後雖也做出急煞動作,但是由於距離只有約3公尺,時數也是正常限速的40~50,撞擊到了前方普通重型機車的尾部,前方普通重型機車車子有倒,車主沒事,後載一名女性,有些微擦傷,對方車子有些微刮痕,與尾巴的車牌與排管有受損,然後待警察來後,他們也只咬定我沒有做好安全距離,而他們的急煞動作實屬正常,而要告我過失傷害(對於後載女性的些微擦傷),而我方車子,車頭毀了一半,想問,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我就要賠償所有金額?(調閱監視器,拍不到我們出車禍的畫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照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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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lee 103-06-12 18:46

急問:如果公開監視器畫面,算是公然誹謗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對方散布該影像之行為,若有毀損您的名譽,似構成誹謗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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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kiss 103-06-12 18:09

對方闖紅等致我姊重傷骨盆裂開撕裂傷無法上班

今日收到起訴書竟只依刑法第284條判賠五百元

請問接下來有甚麼方式處理?收到起訴書時我都傻眼了,從出事到談判對放嗆明就是沒錢,醫藥費不賠說是我們不長眼活該?肇事者還撞了我姊之後繼續追撞第二台轎車,因為該路段監視器故障也無測速器,但以車頭全毀,並將人撞至對向車道來說它的速度就不只他說的20KM了,這樣只賠五百塊?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們有遇過類似案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遭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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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kiss 103-06-12 18:00

對方闖紅等致我姊重傷骨盆裂開撕裂傷無法上班

今日收到起訴書竟只依刑法第284條判賠五百元

請問接下來有甚麼方式處理?收到起訴書時我都傻眼了,從出事到談判對放嗆明就是沒錢,醫藥費不賠說是我們不長眼活該?肇事者還撞了我姊之後繼續追撞第二台轎車,因為該路段監視器故障也無測速器,但以車頭全毀,並將人撞至對向車道來說它的速度就不只他說的20KM了,這樣只賠五百塊?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們有遇過類似案件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看到的起訴書應是檢附的法條,由於對方已被起訴,所以您仍可以在法院審理時表達您的意見,並可在一審程序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涵 103-06-09 18:57

我有一間店面要頂讓,對方在給予我客票(一個月後才能領錢的票)

我交付鑰匙和頂讓器具給他,也寫好合約書了,尾款餘和房東簽約時

再一併交付給我,但隔天他和房東簽約後 並未給我尾款,且與房東簽約時押金租金也沒付,事後我去店面看時 才得知他把一些東西都搬走 且在我看監視器後  他搬走時間是在和房東簽約完 就把東西搬走了 大約兩天後有一個自稱是(李先生)他的委託人 來電告知 (頂讓店面的李先生)他不頂店面了  在李先生和房東簽完約之後 我和房東都有打電話給李先生 但李先生都未接電話 找不到他本人   現在他的委託人莊小姐 說要跟我們談和解 因為我們說要報警了 所以他想已損失的東西(李先生拿走的)用現金來和我們買   那我想請問何解書該如何寫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會計師─ ─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民事刑事,各類法案以及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賴的專業律師與會計師。歡迎您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讓柯律師/柯會計師,為您做最佳的服務,爭取最大的權益。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書需先視您們的條件而定,建議您們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來成立和解內容,對您們會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書您可表達您之需求再委由律師為您撰擬,以滿足您受有之損失,若對方不願接受您之和解條件,亦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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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小馨 103-06-08 14:49

律師,您好: 我朋友是女生,這二個男生她都認識,當天她和一位男生(簡稱A)走在路上時,突然旁邊衝出另一個男生(簡稱B)手上拿把刀,要對A不利,我朋友見狀她向前口頭勸阻B不要亂來,還好沒有人受傷,B也沒有傷到A, 但當時路旁的監視器有拍到整個過程,同時也有人報警,最後,警察還沒到之前,我朋友她就跟B一同離開了現場。  事後,A傳訊跟我朋友說這是,共同預謀殺人未遂。 請問1. 以上B 所觸犯的刑責有那幾條? 請問2. 我朋友她現在又該如何自保?怎麼做? PS:(B的行為朋友她並不知道。) 【麻煩請求律師儘速解答,感謝!】

柚柚 103-06-05 23:12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收到一張肇事逃逸的單子,原本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打給警察詢問,警察大概跟我說我當天騎的路線、安全帽等等,我發現是我朋友騎的,於是找我朋友一起去做筆錄
車子被指認說因為轉彎而害後方阿公跌倒,但阿公好像都不清楚,是阿公載的國中女生指認的,但我朋友沒撞到阿公,女生也說沒有撞到,是因為轉彎而害阿公反應不及?嚇到跌倒。
監視器畫面只拍到跟阿公行駛同條路線,並沒有拍到發生的事故當下..
當然這些事故也都是聽警察講的,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害她嚇到跌倒......因為我朋友真的不知道...
然後我朋友因沒任何車倒聲響、也沒有撞到、完全不知道後方發生什麼事情,當然就騎走了.....,隔沒多久就收到肇事逃逸單子..........!!!
然後跟警察要了電話打了電話詢問阿公傷勢,聽說阿公開刀.............!!
(完全不知道這麼嚴重,警察當初也是說沒什麼啦小擦傷..)

我朋友感覺人生要毀了.....一場莫名的事故......讓他有輕生的念頭了...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問題嗎我想幫他 ...

1.我借朋友摩托車,朋友騎發生事故,我的車沒保強制險,請問我會有什麼責任?...朋友有駕照!

2.我朋友被告肇逃,可是完全不知道後方有倒,也真的沒有聲響,只有女生的證詞指認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才嚇到跌倒,這樣算是肇逃嗎?........監視器也都沒有拍到!也沒有撞到....!!!事實我朋友也不知道.....

3.我們想和解,但怕阿公家屬出的價錢太多,其實就算沒很多也是賠不出來...可能要用工作每個月慢慢還...如果賠不出來無法成功和解是否就要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機車之人非您為您朋友,對這起事故應負責之人非您,又您朋友無碰撞對方,對方若遇主張為您朋友之緣故,方造成其受傷之結果,似可請求提出關證據,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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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該次車禍事故,必須釐清進ㄧ步的相關事證,包含是否有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員警蒐證資料,該車車損狀況等判斷,並且就該名國中生之證詞分析.

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權益,就您的部份,倘偌您的友人已經承認駕駛是伊,則您無須過於擔心.

呆呆 103-06-04 23:2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最近我使用了遊戲代幣當作10元硬幣在投幣式洗衣店洗衣服,被老闆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遊戲代幣都是我投入的,老闆說要去警察局備案,請問我有可能會被依甚麼罪刑起訴?最重可判幾年?是否可爭取到緩刑機會呢?感謝律師的回答

  平安喜樂 身體健康

沈恆 (沈律師) 103-06-05 03:41

您好!您所述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39-1條的特別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能達成和解,應有緩刑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an 103-06-02 23:41

我有保護令騷擾,但相對人提出抗告也即將要開庭。

我和相對人為左鄰右舍緊鄰一棟,前一陣子我從監視器看到,相對人在我們都外出不再家時先把煙蒂踢過來又用手撿往我家門口一丟,現在又明目張膽的在我們在家時,我們都還在家裡看電視,親眼看到相對人把不知哪裡的抹布又往我家一丟,我真的非常憤怒也非常恐懼,,,

我們在家相對人也敢這樣做,倘若不在家是否也敢縱火丟垃圾呢?

請問各位律師,他是否是違反保護令

我到底要怎麼做?

這兩件事可以有違反防騷擾之行為動作呢?

先報警還是等開庭一併提出?

若等開庭提出怎麼算是他違反保護令呢?

謝謝

李維剛律師 103-06-03 00:21
回覆 Joan 的發言內容:

我有保護令騷擾,但相對人提出抗告也即將要開庭。

我和相對人為左鄰右舍緊鄰一棟 ... (恕刪)

 你好

  1.請問各位律師,他是否是違反保護令

    需看你保護令內容為何,通常是禁止相對人 言語或動作,要看你當初聲請內容,才能正確分析

   2. 我到底要怎麼做?

    蒐證 拍照或錄影

3.這兩件事可以有違反防騷擾之行為動作呢?先報警還是等開庭一併提出?若等開庭提出怎麼算是他違反保護令

  如果當初保護令主文內容有包含,相對人當然違反,有違反就報警。開庭提出優缺點都有

  如有需要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找律師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所為各種行為舉動均錄影下來,提供給法院參考,做為您主張對方違反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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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 103-06-03 14:38
回覆 李維剛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Joa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需看你保護令內容為何,通常是禁止相對人 言語或動作,要看你當初聲請內容,才能正確分析

*我的保護令核發就是因為住在隔壁因為相對人情緒控管不佳,才准予核發給我,也因為怕她情緒不能控制相對人社會局才叫他去上課

*請問律師目前我已經有監視器畫面,是請問現在到底怎麼做?報警處理先再等開庭也一起提出,還是通通等開庭再向法官提出呢???

 請問律師何謂開庭提出優缺點都有,哪個對我有利有幫助呢?????????

Joan 103-06-03 14:4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所為各種行為舉動均錄影下來,提供給法院參考,做為您主張對方違反之 ... (恕刪)

 請問是等開庭再向抗告的法官主張相對人違反嗎???????

謝謝

林先生 103-06-02 23:23

  我再網咖時候 發現一個錢包事由經過是 我進去網咖時本來找一個座位坐下但發現桌上有餐盤跟垃圾未收,然後旁邊還有空位就坐下,等過一陣子發現椅子上有個錢包,但沒及時處理我在忙自己的事情之後,有上廁所跟到外面抽煙,錢包我忘記有沒有拿但沒去翻它,最後離開時後交給櫃檯. 後來錢包主人回來發現櫃檯上錢包有少6000元.(調監視器畫面時那個座位只有我一個人座過沒其他人座過) 然後被告侵占 現在我要如何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3 00:38

你好

由於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你可以主張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建議你在偵查過程中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訊問

或是代撰答辯狀

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對方告你侵占罪,你可主張本人並無不法意圖,日後進入司法程序必須小心對應,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有將該錢包交給櫃台,並您亦未拿取錢包內之金錢,請對方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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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30 11:40

我有一個朋友 最近跟人家起了衝突

結果是一群人打一個人

監視器有拍到 我也已經大概知道 會怎麼樣

對方堅持提告 不想和解

這邊想請問您

如果法官判刑了 真是要坐牢嗎...

如果真的坐牢了只有家屬可以去探監嗎

他才初犯而已而且年紀才18

有沒有辦法把事情降到最低 拜託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六個月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衣璟 103-05-29 14:08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 號誌燈我方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號誌>
對方應該是要紅燈左轉燈才能左轉 可是他在還沒有這號誌燈時 我方行駛過路口
一半 那台對方的車已經活生生在我面前 就算我踩煞車也已經來不及撞到了
很顯然得他要左轉但他連停下來看一下車輛再左轉也沒有 直接左轉
而當時我車上有 我朋友 及 剛滿一個月的新生兒<有做安全座椅> 對方一下車就說
他是對的 要我們各自理虧 我很堅決要報警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要我門別ˋ找麻煩
我 很堅決報警 他就說要不然我們要怎麼樣 這時剛好有騎車的員警過來問我們有沒有報警 我說我現在要報 對方就跟那個員警說 我們會自己處理請警察別管 當下我就說請幫我叫交通大隊來 這過程ˇ對方還是一直說要我們自己處理 他趕時間 要談生意要我別擔誤他 然後我很堅持 他卻一直拉我朋友去說 還說他會全部負責 然後他就拿了三萬快要給我 我就說那台車修一修也不只三萬 前頭全凹進去 對方只有右前輪鎖毀 重點我的車是跟租車行借的 這下更麻煩 租車公司要跟我索賠折舊費跟營業損失 費用既然要16萬 而汽車修理費高達38萬多 我一直拜託租車公司可否等到判決下來 因為我是單親媽媽這筆費用對我來說我負擔不了 連養小孩都難了 更何況我是對的 租車公司一直很堅決的要我先付還要我簽本票 等了一個月就是等判決下來還我一個公道 對方因為趕時間 逞快 沒等號誌燈 害我的女兒才一個月卻要承受這種痛
自從我女兒發生這事後 不在愛笑 以前喝奶洗澡是他最快樂的事 現在喝完奶就吐
洗 澡也都哭到不行 更別說睡覺了 一直哭 結果交通局初步判決下來 既然是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看到後整個癱軟在桌子上 我問辦事處我要怎麼辦 他說要我去找證據 我沒行車紀錄器 去派出所調監視器沒一個是有拍到號誌燈 我傻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承擔嗎 我沒有錯 小孩也被搞成這樣
只是因為小孩滿月想說借個車帶他回家給阿公阿嬤看順便打預防針 誰知道會遇到
一個為了趕時間談生意 不顧別人生命的人

我有目擊證人   對方還移動過車子  我沒號誌燈的證據 但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不願拿出來

我要請鑑定委員鑑定嗎  他們會給我一個公道嗎  我有勝算嗎

還是要告他刑事傷害   我有勝算嗎   我只希望他能全責付起租車行向我索賠的營業損失跟折舊費

我有告知過對方這件事   我很有誠意的跟他說一人一半  畢竟就是想要趕快解決事情  我還要去跟人家借錢  他卻嗆我說是我租車的關他什麼事  還說他的車也可以幫他賺錢那他也可以跟我要賠償今天要不是他趕時間逞快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小孩子的生活費就很困難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無法工作 因為小孩還再觀察期  如果還要擔這筆費用我真的沒辦法    對方卻能吃好睡好  我該怎麼做 

Betty 103-05-29 07:59

報案後,警方有給報案三聯單,那我可以去轄區或銀行調監視器嗎?可以的話,需與警方一同前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9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閱監視器可能需要警察陪同前往或向檢察官聲請調查證據,由檢察官發公文至銀行請求提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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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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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3-05-27 18:30

我最近發生了一些事 我夾娃娃不小心手*用手去勾他 結果勾下來了 拿去換獎品 然後被監視器拍到了 他要告我偷竊罪 可以成立嗎?(我沒拿到任何東西)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3: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夾娃娃機一般而言,並無法用手直接勾取,如果可以用手取得,是否構成竊盜,即有爭論的空間。

本案建議您將取得過程描述得清楚些,才有利對您案件的研判。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有無易他人所有為自己所有之竊盜行為,若無變動所有之行為,則似不成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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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103-05-27 17:27

我父親的房子出租給一間仲介公司,由於對方以各種理由積欠房屋,所以彼此有存證信函往來,最近他寄來的存證信函中,居然把我於去年年底至他們公司檢視裝潢監視器照片截取出來放於存證信函中寄給老父,威脅提告子女,請問律師,他可以這樣任意的結取我的照片嗎?未經我同意是否有肖像權的問題呢??因為對方十分可惡 所以想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截取您影像之行為,不侵犯您的肖像權,反而是對方積欠房租之行為,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支付,若屆期對方仍未支付,可提起訴訟請求給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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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103-05-23 22:21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直行車車禍發生後昏迷到醫院後才醒來,

警察來做筆錄是說對方從騎樓出來正要起步,

我找派出所要調閱監視器,派出所說要找里長調,

里長說監視器壞了不能看,請問是不是里長有問題?

 

而我的車壞右半邊,對方車壞車頭

我全身擦傷還有縫好幾針,對方輕微擦傷醫藥費

 

筆錄上面寫說我是反應不及,

對方強調我騎很快是我撞他,

但我認為我是直行車路權應該在我這邊,

況且我的車只壞右邊,他卻壞車頭

我要如何只用右邊撞他車頭

想問問看說基本上這樣的話,

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後,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呢?

還是說我要去路邊問問店家,去找目擊證人嗎?


這邊先謝謝各位前輩幫忙解惑

 

 

莊惟堯 (名寶) 103-05-23 23:53

您好

關於你的車禍意外問題,雙方都可能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的嫌疑,當然也有民事求償的可能,建議你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先大略計算一下準備求償的金額,跟你可以接受的金額,然後心平氣和的去談調解條件。如果調解不成,始建議您找專業之律師為您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

如果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建議找尋目擊證人證明您為直行車,並建議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討論,以維護您權益,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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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可樂 103-05-21 09:55

監視器畫面、機車前輪先出現,下一格就跟機車平行、之後擦撞單行道,請我第一次沒影片被說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但影片找到可以證明我本來就先在前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或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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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 103-05-21 08:41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初我父親與鄰居糾紛,前幾天我老公的車停在巷口就被惡意刮傷,家中監視器只拍到那位鄰居手裡有尖銳物品,無直接刮車的影像,因為車子破壞已不是第一次,想請問這樣的證據如果提告有勝訴的機會嗎?我們能如何做才能跟他求償??

本件依您所述,並沒有證據足以證明確實是對方出手毀損車輛的話,不僅刑事部分可能提告不成,還有遭反告誣告罪之風險,另外如果逕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恐怕也會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直接證據為對方所刮,不建議提告之,恐有誣告之風險,應再積極蒐集證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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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獅 103-05-21 00:46

幾天前安全帽放在機車的座椅上被陌生人拿走了。

如果去警局報案變成之後好像會需要上法院,有點麻煩。

但又不想要這件事就沒事似的過去了。

想問問看是否可以公布監視器的影像在FB的社團上,這樣是否有違法?

去警局報案真的就一定要上法院嗎?還是有其他方法?

您好:報案也要警察抓到人才會到地檢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供影像給警方報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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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兒 103-05-20 17:38

我與一位外國人合作多年,主要事由是因為合作的外國人夥同他的同伴將辦公室現場搗毀並搬移理面的機具與物品。我給他要付出租點的電費費用他花光以後還跟警察局筆錄說是我沒有繳電費,除了他將整個辦公司與生產工具搗毀無法運作以外,而且因為不是現行犯,他在警察局出來的幾天時間已經出國了,留下一堆爛攤子。

 

我在斷電後數日回到辦公室發現物品被搬移,現場被破壞馬上報警,並且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有同夥協助他搬移物品,警方在當時已經將大樓影帶跟相關證物帶回。但是我發現偵察過程中檢察官根本沒有去看監視錄影帶,是我後來提供他擷取畫面資料甚至讀取的播放器程式( 是我自己花好幾個晚上把那些監視錄影帶看完,在去擷取畫面,到底是誰拿到證物在查案????!!!!連大樓管理員也陪我看影片...真是汗_-.-||| ),除此之外,我還提供他當時協助搬移的另一個外國人名子跟資料。在協助調查的時候,我注意到檢察官根本連我寄給他的資料都還沒有閱讀(約寄給他一個月),還在偵查時跟我說:

知道這些人的資訊你會比較清楚。

當時還沒有會意過來,結果是檢察官根本連我整理的資料都沒有看。已經將資料提供給他,甚至車牌跟身分證字號,只是一直要跟我要清單,也不會注意我已經把他的問題投以說明。我從來也沒有遇到這樣的刑事案件(正常人也不會想去遇到這種事情),檢察官竟然對我說:

你應該去請教一些有法律常識的人。

我知道他可以這樣說,但是整個過程不是在警察跟所有人面前呈現的很清楚,所以我不懂法律也是我的過錯嗎?我要是可以查案的警察同時也要是懂法律律師才可以出現在法院嗎?我也一肚子狐疑,那報案是要幹嘛?

 

這個案件涉及的其它項目比較複雜,因為還有業務合作項目跟債務清償的部分。不過遇到檢察官的態度,發現要提告並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雖然我在受到搬移工作現場的時候( 外國人與同夥將事發現場辦公室搗毀跟搬移有價物品 )已經提據當時的現場錄影帶跟警方在數日後與那個外國人的當面清點,可是檢察官卻要我提具完整的損害內容清單。但因合作多年,這個外國人的所有付款跟公司 接洽都是我在運作跟我的名子,他根本也沒有能力去提供任何單據甚至個人收入,只是靠技術接洽威脅我必須給他錢,所以也沒有所謂的薪資收入。

 

重點還有我提供的同夥涉案人資料,檢察官竟然在詢問過程中被我發現他根本沒有看,還問我是我要提供他資訊。我是真的覺得很瞎,雖然這似乎是平民百姓遇到法院提告的苦,我是希望的到一些方向的協助,我已經遇到很惡劣的合作人,不知道潛逃出國足不足以形容這樣的外國人(歐洲人),又遇到這樣瞎的檢察官。無論是侵占罪或是其它罪名,在這樣的檢察官還有我根本也沒經驗的狀況,我又能討到多少公道?至少這會是我在債務協商商的憑據之一,但是這樣的辦案態度,我提供的另一個外國人資料因為是個學生,也快要離境,難道我要在去警察局報案一次說這其它涉案人竊盜嗎?

小P 103-05-20 13:26

我在上班時間

跟主管產生爭執

結果主管很生氣得出來打我一頓

直接在店裡 有監視器

但因為這裡是八大場所 所以不知道老闆願不願意提供..

我沒有還手 被他在店裡打了兩次

有去驗傷了 不知道這樣告不告的成

有精神賠償工作薪水賠償 這些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確實有受傷  可以提出傷害告訴以及相關民事賠償  2.去看醫生導致無法上班的部分可以請求薪資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證明為對方打傷您,如錄音錄影等,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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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103-05-19 23:39

事發經過:中午時刻,時速大約20~30騎車擦撞到一位婦人(此婦人正要開車門由內往外開,正準備要開車,車停在停車格裡)我騎機車騎過他身邊時,後照鏡拉到她手臂背的包包,使的包包損壞掉落在地上(無法維修)及手臂被包包的拉力拉傷

現場狀況:現場沒有監視器,而事後找到一位目擊證人,無法確定是因為她開車門所以我才擦撞到她,還是我直接擦撞她,因為會撞到她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事後提問:事後我有跟她談到賠償問題,包包價值約35100(lv N51105),我想知道雙方的過失大小,及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以及該怎麼談賠償,謝謝!!

ps:警方作筆錄時婦人說她沒有開車們,但事後找到的目擊者說她有開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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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受傷就是單純民事賠償 2.至於過失比例高低  這部分可能還是要將來法院認定事實為何  你無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過失比例可請求鑑定加以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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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5-19 19:39

您好,這邊有個非常緊急的問題,想請問您。

在大學擔任總務,不小心把系費遺失,有到店家調監視器及到警察局做筆錄,但這筆系費遲遲沒有消息,在大學生活裡充滿壓力,因為在學校同學們的與論,原先系學會把這筆錢列入系上的其他損失,但因為私底下還是有很多同學不滿他們處理的方式,現在跟我談過的會長,則是給我兩個選項,<方案一> 支付一半的金額,另外到系上當志工為系上服務。<方案二> 全額賠償。我想請問各位幫幫我吧!我真的該賠償損失的這筆金額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9 20:11

您好!若確實是您弄丟的,依法您應全額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由你保管遺失  除非完全無法歸責於你  否則你還是需要賠償這些金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歸責於您,您的確必須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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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羽 103-05-16 02:12

事發是今年2月底 我先描述一下車禍當時經過

我們開車 對方騎車

當時我們剛起步(20km)經過十字路口(號誌為閃紅燈)

後車輪已過半(做筆錄有說明 警察畫的圖也明顯)

對方車速過快撞上我們(號誌為閃黃燈)

因那邊沒有監視器

而對方的筆錄一開始說 不知道xN

後面翻供說 因對向車道車燈太亮...等等

與當時情況極為不符

也有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中 對方也堅持是我們的錯

這也就算了 我們願意趕快讓此事情落幕

於是對方提出賠償金額37萬元

然後我們盡量壓低 15萬 對方說可以接受

對方受傷的狀況大致為 腿骨折 最為嚴重

我主要想問的是

對方開出的賠償明細有些問題

Q1:對方有請看護 2000/天 照顧60天

但照顧人是她的姐姐 (不清楚是否有看護執照)

請問這項賠償合理嗎?

Q2:對方薪資開出23000/月 6個月

需要請對方拿出薪資證明且要醫生證明嗎?

Q3:現在還在申請調解的階段

若之後上法院 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是她們撞上我們的

會不會就按照路權問題來判 我知道閃紅路權

但真的就只能這樣嗎 ? 

Q4:若對方拿不出薪資證明或者執照的話

可否告對方詐欺? (到目前為止的調解過程都有錄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6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看護費用薪資收入之損失,是可以請求的,但是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表示無法工作且需要看護照料。

2、         調解階段仍可以請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或證明,對方可以拒絕。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則法院會依據證據依法判決。

3、         有關於事故責任的部份,還有待進ㄧ步釐清,恐須您提出員警的所提供之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

4、         調解階段所要求之和解金,我國法院目前還沒有認為涉嫌詐欺行為。

5、         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和解進行跟避免將來遭追訴刑事過失傷害罪嫌。

 1.對方請求縱使不合理也不會成立詐欺罪  如果會成立  民事案件沒有告贏的都有詐欺的嫌疑?  2.如果經法院裁判  對方須舉證證明自己確實有那些損失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主張過失相抵,降低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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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燎野 103-05-14 20:05

我的父親年60歲,過年前騎自行車穿越馬路發生車禍,當場肋骨斷裂、顱內出血死亡。肇事車與父親均是由東向西方向。據路前店家監視器(角度不清)、警方紀錄,當時父親自行車騎至路中央行車分向線。父親的倒地位置距離撞擊點有13公尺,自行車除車頭與加裝的小電燈,其餘都已撞爛。肇事車未成年無照駕駛,稱車速40並且是父親突然左轉才導致閃避不及,之後失控後滑行對向車另造成連環車禍
經過事故鑑定與出庭,法官說,網狀黃線區就在前方是父親未依規定轉彎,為肇事車與連環車禍主因。肇事車無照駕駛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與連環車禍次因。
請教,事發地並非禁止穿越之雙黃線,真如法官所說未依規定至網狀黃線區轉彎就構成車禍主因?如果我方沉默,是否會因車禍主因關係,後續被要求賠償?另外再請問,監視器法拍到事發的瞬間,沒有煞車線,真的就無法依現有的推測對方車速實則是多少?

 

您好,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協助,並且向學術單位請求重新鑑定,否則你們為主因的話,你們恐怕要負擔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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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再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卻為主因,對方似會主張過失相抵減輕損害賠償範圍。目前您得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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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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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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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0114 103-05-12 11:45

你好

大約發生過程

之前二月我在公司賣場上班的時候,發現一名小偷偷東西,未結帳就離開,

我追出去要攔他,追到巷子時,攔下他並要求他跟我回去店裡,他不肯並咬傷我,後來他拿出了瑞士刀,先刺傷我的腿 胸口 上臂,丟下一些他偷的東西,又繼續跑,我繼續追他,途中因為他有刀為了想防身,隨手有拿一支路邊的拖把了,還敲了他一下,追出巷口時,試圖搶下他的刀,和路人一起抓到他,報警處理

後來送醫急診,醫生不知是太忙還是怎樣,請他開驗傷單,沒幫我檢查全身,只寫了他縫合的地方,縫合針數也不對,開診斷證明...,也交給警察了,

隔天重回醫院,請醫生幫我仔細檢查,開完整的驗傷單,拿去警察局,

警察說本來的已經交出去了,這一份會再幫我交出去,

而當時作筆錄的時候,我問警察,那巷子有沒有監視器,能不能調出來,到時候可以作證用,偵辦員警及不知是所長還是副所長,也跟我說那條巷子沒有監視器,

因為這個傷,我2個多月不能行走.站立,至今還要持續復健,不能正常行走...



而看起訴書內容,含有證據欄等,我發現檢察官似乎沒有拿到,我後來補給警察的驗傷單,....

由於他偷了不只一個地方,起訴書共列了4個犯罪事實欄,

犯罪事實欄(一)(二)(三)部分,均係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而第四部分(與我有關),他寫:是刑法 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及同法277條第一項之傷害罪嫌。被告所犯上開4次竊盜及1次傷害罪間,其犯意各別,行維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後面檢察官還引用了最高法院98年度臺上字地7640號判決書,

說:要與刑法強盜罪所定之犯罪構成要件有間,而無成立該罪之餘地。惟此與上揭起訴之犯罪事實欄(四)部分,係屬同一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這些

這樣的話

1.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我有完整的那份驗傷單!?

2.關於監視器的部分,警察跟我說沒有,但事實上我後來去看過,

整條巷子 巷頭.巷尾 巷子中間,都有監視器,私人的or里辦的,

大約有6~7支監視器,警察卻跟我說沒有監視器可已調,

 因為嫌犯一意的說,是我先拿棍棒打他,他才會拿出瑞士刀,說是防身...

發生時間是二月,我四月底才知道有監視器...

這樣我該怎麼辦!?

3.關於起訴書說,引用了大法官釋字第630號解釋文...,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行為,若尚未達於使人難以抗拒之程度者,及難與強盜行為同視,自不能遽依準強盜罪論據,然後引用第7640號判決書...,

解釋也提到,因取財行為與強暴脅迫行為之因果順序縱使倒置...,而得與強盜罪同其法定刑。據此以觀,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之規定,並未有擴大適用於竊盜搶奪之際,僅屬當場虛張聲勢或與被害人或第三人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之情形,因此並未以強盜罪之重罰....,

從解釋文和我的實際狀況,我因為當下所受到的傷2.3個月不能行走,

應該不是他的虛張聲勢或和我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才造成的吧,我視被他拿瑞士刀所傷,這讓我有些不平及難以接受...

這樣的話我應該怎麼做呢!?

4.我需要另外提起傷害嗎!?






你為賣場如此的付出,賣場沒替你請律師嗎?又,你受傷期間,賣場有付給你薪資嗎?我覺得賣場,應為你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官司與薪資及獎金及慰問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wei0114 103-05-12 12:10

公司有律師,也說會幫我處理,修養期間也是全薪,只是案件現再在法院跑 還有檢察官

不知道這些是不是也要請律師去做,對法律不是很懂,擔心處於被動的情況下,會不會損失一些權益,所以才來問,

 

您好,你在刑事訴訟程序的權利,建議請律師協助幫你跟檢察官溝通,因為起訴之後你要跟檢察官溝通會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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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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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3-05-07 08:11

目前警察有來到我家 說監視器有拍到我 也來盤問過我  

現在的我很煩  我今年31歲  警察一開始說你確定沒拿嗎 有拿就承認

我還是跟他說沒有  要是我認罪 會有蝦咪事情嗎  

因為一開始我跟他說我沒拿 他說監視器會說話

我在想因該是拍到我了 

不過他現在沒給我看監視器 

難道是要等對方一起來 在去警局作筆錄 再一起看監視器畫面嗎

要是我現在認罪 會有刑責嗎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不自證己罪,由檢調機關證明您有相關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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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警方監視器畫面有你  通常應該會翻拍畫面讓你確認   不過偵查中目前沒辦法知道檢警掌握甚麼資料   2.如果認罪是有機會爭取緩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7

 如果有作的話,建議認罪比較好,要到監視器拍到才認罪,也沒有什麼效果了

阿成 103-05-06 14:27

有一天我跟朋友在夜店門口跟人發生口角,當時我有拿著棒球棍指著對方並斥喝對方,但並無出手傷害對方,後來是他跟我朋友發生推擠,我一群朋友才上前動手打他,聽警察說他頭有縫針,現在他要告我傷害罪,請問這樣告得成嗎?有罪嗎?

證據

警察有調當天的監視器,有拍到我拿棒球棍指著對方,但我確實無動手毆打對方。

朋友做的筆錄也說我沒有動手打對方。

筆錄做了? 可委任律師作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您動手毆打傷害之畫面,可爭執您無為傷害對方之行為,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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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您所述,您應該是知悉真正動手的為何人,則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請真凶出來負責才是正辦。

您好,對方之驗傷單只能證明其有被人打傷,但無法證明是何人所傷。若監視器沒有拍到你毆打對方、朋友之證詞也證明你沒有打對方,則對方須要有其他積極之證據,才有可能構成傷害罪,至於本案是否構成聚眾鬥毆,應視監視錄影之內容,始得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sa 103-05-05 18:16

想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恐嚇的告訴..監視器影像可以很清楚看到對方辱罵的畫面可是沒有聲音...這樣當證據有效嗎?

證人身分是雙方共同的同事..

對方月底才會離職..為避免證人尷尬可否等對方離職提告?

對方是法律系的..最近也在準備特考...如果我向對方提告..對方還有資格參加考試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27

您好!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就可以;這種罪不會影響應考資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回覆如下:

1、於公開場合辱罵得特定人者既構成公然侮辱,依您所述,有影片又有證人提告成功機會不低。

2、只需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即可,若時間充足,離職後可再提告

3、公然侮辱不會影響國家考試資格。

以上請參酌,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sa 103-05-05 23:54

請問..對方有在第三人面前放話離職後一定會回來對付我..這算恐嚇嗎?

如果恐嚇罪成立也不影響國家考試資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成立以上犯罪,均不影響其考試資格,您若有相關證據,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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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家考試會有報名資格限制  是否不得報考  要考相關考試簡章   2.如果確實有怒罵行為  你可依法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注意告訴期間六個月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銨 103-05-05 03:33

各位律師好:

小弟約4/28 晚上,雙方皆騎機車

雙方一開始皆為主幹道(雙向道),我方欲轉入巷內變成(次幹道),

發現對方車騎過來因怕及碰撞煞車,此時為碰撞到,對方車則過我方車後,沒多久因嚇到而車不穩摔車(此雙向道無交通號誌也無待轉區),我方車停下關心對方車,對方車主有受傷加上現場目擊人一同報警及叫救護車,一開始並未是交通隊,而是一般警察到場,目擊證人有告知當時警察我並未碰撞到他,之後交通隊警方到後,因對方當時已到醫院,只針對我方是否有酒駕,對酒精測試(當時為0),之後前方路有監視器,我方與對方家長一同前往觀看,看完後交通警方只說我有責任須隔日筆錄

隔日做筆錄時,警方就直接要求我做過失傷害筆錄,並給我看監視器

告知我有違規行為,並將筆錄做完。以下是我提出的問題:

1.我方確定為碰撞到對方,對方當時也知道我未碰撞自行摔車,我怕對方會因家長誤導說我碰撞到他,警方筆錄是否可參照呢? 警方做筆錄我知道父母可以陪同,但筆錄時可以發言誤導嗎? 還是只有對方事主可以發言呢? 

2.是否有因違規行為,造成對方自摔車,我方主因成分會較高呢? (警察當時也未測量,只針對雙方車輛拍照及對我方做酒測),僅只有遠方監視器看到我方欲轉入向入,因此我方有違規壓在雙黃線上,並無法看清是否有碰撞

3.如果雙方傷勢皆不很嚴重,警方不是應該當下對雙方作筆錄嗎?(目前我方隔日就做筆錄,對方應有受傷但不嚴重不知何時做筆錄) ,這樣是否對方就有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發言,導致未據實以報呢? 

4.目前對方以休養為主,並未與我談及和解事宜,我方筆錄後皆有關心對方傷勢,且日前有去探望,但對方僅表示恢復還OK,其餘皆為對方父母發言,感覺對方父母一直針對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費用說明,以上醫療費用我方也須承擔呢?? 

5.若我方強制險過期,請未醫療費用是否可以談和解時一併解決就好,若對方已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因過期保險賠償我方應該如何呢??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多花費一些心思觀看,小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狀,不知道怎麼解決,心中很焦慮因此向各位請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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