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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jin 102-05-23 22:26
謝謝您之前的回覆, 空有債權憑證但執行不到,對方無誠意解決, 有意躲避聯絡不上,對對方完全沒制裁力, 真的是完全沒辦法,想試詐欺逼對方出面,本件是否能成立詐欺, 避免被認定是屬民事糾紛,需寫夠有法律論點的刑事訴訟狀, 請教有教導寫寫刑事訴訟狀嗎? .
您好: 教導書狀繕寫部分,建議可向檢察署之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ojoxxmojo 102-05-23 22:03

 

我與某人有一張82年開立90萬支票民事糾紛於99年被強制執行查封兩戶套房,在100年時高院裁定支付命令送達無效,判我勝訴

 於是在101年時將兩戶售出其中一戶賣給朋友同時信託給我,但在今年4月份,對方用同案件失效的債權憑證

再度申請強制執行,又來查封房子,也被貼了封條.但是沒多久隨及收到法院裁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裁定,請問此人

犯了以下哪些刑事罪?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公然侮辱??  我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對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

 

 

應該是民事侵權行為而已

cherry 102-05-23 15:06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人未遂,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他也有受傷,我主張正當防衛,但仍被檢察官起訴,已開庭一次,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目前只有醫院診斷證明書,我找的證人部份因某些原因,不肯如實說出我是被一群人圍毆,非一對一互毆證人有3人,有的人說看不清楚,有的人說只看到我和對方兩人打架.....法官叫我找專業律師協助,但我又沒有錢請律師,該如何才能尋求幫助,謝謝!!

另我提告對方的部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該在何時提出?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辦法以彼此撤告或其他方式處理?
2.您被告的案件證人是否已來法院做過證,若還沒有的話,要不要再傳訊來法院作證?後續提問問題如何設計才能有所突破?
3.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釐清當時情況,而尚未提出或聲請法院進行查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間則不得提起,尚請留意。(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cherry 102-05-23 22: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 ... (恕刪)

 

目前刑事庭第一次出庭,所以是在下次出庭時提出,或是???搞不清楚什麼時候是第二審辯論終結前.......??謝謝

cherry 102-05-23 22: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 ... (恕刪)

1.目前應是同步進行,起訴書中有列出提告的內容,對方的部份,檢察官是依殺人未遂起訴,他的部份還可與我和解嗎?請問您在什麼縣市?

2.後續問題提問是什麼意思?證人雖是我方找的,但是因一些因素,根本無法提供有利證詞....

3.聲請法院查調是什麼意思?

當時在偵查庭都有向檢察官提出協助調查,也將手邊證據上呈(調解委員會上的錄音檔....等),但都沒有下文,偵查庭對方僅出庭一次,之後檢察官就將兩人都起訴....

可否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推翻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兩造雙方所受的傷差異極大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

1、您要明確說明案發時間(白天或晚上)、地點(隱密或公開場合)?

2、你們為何會在該場合碰面?對方為何持刀砍您?

3、依您的記憶,當時周圍客觀情況是怎樣,現場有幾人在場?在做什麼?說了什麼話?

4、對方砍您的當時,您如何反擊?空手?奪他的刀?還是旁邊隨便找東西砸對方?

5、您所受傷勢如何?反擊後造成的對方何處受傷?傷勢如何?

 

開庭時,要把案發過程依時序交代清楚,再說明為何您是出於防衛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出於傷害對方的意思造成對方的傷害?至於證據就在細節裡,仔細的把整個事件回想幾次,應該就會發現對您有利的證據

cherry 102-05-24 12:3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 (恕刪)

另外請問1.傷害告訴的追溯期是從"事發當日"開始算起還是"做筆錄"那天算起的六個月內??

            2.證人在偵查庭上說的證詞都有所保留,不肯將實情說出,以至對我不利,有辦法突破這點嗎?(我有開庭前檢方採信的那位證人與我對話的錄音檔(較有利案情),可提出當證據嗎?檢方會採信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0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 ... (恕刪)

互毆是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他拿刀,你這個還不是正當防衛?
你這件除了刑事之外
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所以不用去擔心訴訟費用的問題

scottlin 102-05-23 11:11

律師你好^^我的問題是:
我與前妻於961210日經法院判離其中"調解筆錄"寫得很清楚前妻必須每月16日支付10,000給小孩(扶養),但法官沒有註明給付到何年,也沒有寫一期未到視為全部給付.而前妻只付2個月就沒有再付.後來我查到前妻有買房登記,於是我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並履行給付3年未付(扶養).前妻有找律師代書100124日收到民事強制執行處發函因被告清償3積欠扶養費已完畢,塗消封條可自行除去.125日早上前妻與友人就去地政辦理最高權抵押設定,次於126日正式過戶給他的朋友.當然我們都知道前妻事故意脫產及假買賣過戶登記給他的朋友.而我也有去控告前妻刑事毀損債權偽造文書罪及民事塗銷所有權登記.但礙於法律條文規定無法證明是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因為被告過戶系爭房時在16日前已繳清10,000扶養,所以其前妻在沒有受到強制執行下當然無任何毀損債權一說這事法院的判決.故此自1003月以後前妻就毫無忌諱不再給付扶養費了.說到這裡....我只想知道難到我國司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制裁前妻這種惡劣行為???1.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可以不管死活也不來探視2.另也不履行法官調解筆錄判決給付扶養,利用律師專業知識鑽漏法律漏洞來掩飾成合法買賣....

《一位心痛徬徨無助心聲,誠摯與我聯繫這是我的信箱linhsisheng@163.com~感恩~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責,又不照調解筆錄履行及脫產,感到心痛無助,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就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的可能官司已有所了解。接下來能做的,就是依照調解筆錄,定時去強制執行,或知道對方真正的工作,查報給法院去強制執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scottlin 102-05-23 13: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 ... (恕刪)

謝謝李律師迅速回覆......的確是不負責任(苦笑), 但是前妻生活卻很逍遙. 主要是前妻唯一名下動產已經以假買賣脫產了,而動產資金方面前妻是利用他朋友開戶提款,所以民事執行處也查不出來.去國稅局查新資勞保也沒有所以前妻根本不擔心法律能對她奈何?欠就欠....最可憐是我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又不能換成錢.....除非哪一天查到前妻名下有房產....或許哪一天我都不知道在不在.想告前妻遺棄罪問律師,律師說難成立.所以我才說司法難到沒有法條可以制裁我前妻的罪行嗎?那司法正義又在哪裡??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hsu323 102-05-20 11:27

想請教法律問題.對方告刑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高等檢察長駁回再議.法院駁回交付審判不得抗告.此案算已經結束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救濟途徑,已經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su323 102-05-21 22: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救濟途徑,已經終結,以上希望對 ... (恕刪)

 無端被告.如今結果證明我沒犯錯.我可以據以反告對方誣告嗎?因最後法官裁決是依對方於偵查庭上所述.根本沒看到我出現過.還堅持告我.是否已構成誣告之形成要件?

法拉利 102-05-20 01:15

我與我的室友剛搬到新住家不到一個月,
某天出門,樓下鄰居在樓梯口攔住我,
對方說我們從早到晚都很吵
我:你應該跟房東
對方:什麼叫跟房東講,就是要跟你講,看你們樓上人多還是我們樓下人多,叫警察也沒再怕,
我沒回覆他的話然後看著他,
對方就說我在瞪他,然後罵三字經並動手毆打我,
對方瘋狂打我的頭部以及掐住我的脖子不放,
但當時我沒有掙扎,
對方攻擊我的頭部讓我覺得頭暈眩及疼痛,
掐脖子的力道也很大,
之後對方的室友出來,把他強行拉開,但他依然掐著我不放,
我才出力搬開他的手,對方的室友叫我趕快下樓,
之後對方的室友下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並說他們之前也有被樓下投訴,他們也是不知道會那麼大聲,是因為木質地板的關係,會讓聲音聽得很清楚,其實也不是你們的錯,
我:不好意思,
對方的室友:是我們比較不好意思,
然後對方的室友就離開了.


屋內有收藏式的桌子和椅子,和收藏式的沙發床,都是有滾輪,
所以可能移動的時候會造成樓下聽得很清楚,
我與室友沒有跟對方起過衝突也沒見過面,
電話告訴房東,房東遲遲不出面處理,
之後我回樓上之後,發現眼睛有血絲,嘴角也受傷,

然後就報警並等待警方來,
警方來之後沒有詢問對方,要我先去驗傷,
提告再去警察局,
驗傷報告上寫,
受傷部位:唇部挫擦傷,臉部挫傷,頸部擦傷,右大腿瘀青,頭暈
之後去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並有監視器錄影存證,

後來回家發現眼角會疼痛,頸部疼痛腫脹,吞嚥也會疼痛,
頭部依然疼痛,甚至嘔吐,

睡也睡不好.會做夢夢到被人掐著脖子,
我和室友不敢出門買東西,出門要結伴,
經過樓下也膽顫心驚怕對方在門口,
出門後也不敢回家怕遇到對方,
現在只要聽到樓下有開門聲,就很害怕,
木質地板上鋪滿棉被,怕只要有一點聲音對方就會跑上來,
導致我與室友的內心有很大的恐懼.


想請問,我提出的刑事罪名『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假如不成立我會反被告誣告嗎?
當時詢問警方,警方只說要告不告隨便我,如果告不成,對方可以告誣告,
請問民事訴訟我能提出什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之後是否還有回醫院複診?可能有出現腦震盪的現象,本件既然有監視器畫面得以證明是對方出手傷害您,並且還有相關的驗傷單,則得據以提告傷害罪,至於殺人未遂罪,需視對方傷害您的手段及程度,才能進一步分析;另外檢察官起訴後,您得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徐先生 102-05-19 09:35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工資的意見,因當時詢問此店家開出價格令人不敢恭維,便上網詢問,但標題卻打出了此車行全名,當晚覺得不妥,便把一字撤掉改為X,但如今卻收到法院刑事傳票妨害名譽案件,我出發點是善意,因為此工資高於一般行情2.5至3倍價格,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這是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15&t=3276425&r=5&p=1

標題是:

開出天價"工資"的桃園市正X機車

以下是原文:

小弟是2004年的勁戰,因聽朋友建議的輪胎,買了兩條正新輪胎想換上,那天下班經過此車行時,想說問問也好,上下班都會經過,價錢ok就請他代為安裝好了,於是停下車進了店門口:

我:師傅,想請教一下,我自己有自備輪胎,想請您代為安裝,請問工資需要多少呢?
師傅:什麼車?
我:勁戰
師傅:喔,那個500塊(我心想,還挺貴的)
我:那我兩條輪胎帶來時,再請您幫忙好了
師傅:兩條喔,那要1000塊錢喔
我當下傻眼了,整整說不出話來,默默的走出門外。

請教各位大大們,現在代換的工資"行情"真是如此嗎?!


============================================
我想,打上店家名稱確實有欠周全,這點是我疏忽了,
但更換兩輪需要1000工資的做法,實在有嚇到我了;
才會這麼急著po文請益各位。這點我很抱歉。
但不管是軟釘子或是硬釘子,我覺得店家都可以直?,直接表
態?明不做這樣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清楚了解店家服務的意願,
而不是?一些奇怪的價錢去嚇唬消費者,畢竟店家?不換或不做此
服務,我同樣尊重店家您作法的原則性。

最後感謝各位提出的相關資訊,指責我的部份,我仍同樣虛心接受,
謝謝百忙之中的各位,撥出時間參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從網頁敘述內容為真實進行答辯,本件您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須注意,對方還可能請求民事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2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若朝可受公評之事務方面答辯應是較可行的答辯方向,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40
回覆 徐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 ... (恕刪)

您有無漏掉其他的文字?如果只有這樣,基本上要成立犯罪的機會並不大。

但還是建議您當面跟本所律師詳談,

詳細法律意見,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諮詢。

請按讚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小娃 102-05-18 21:22

即將至刑事局做筆祿提告,請問對方是集團有可能委任律師辯護,那我們提告人也要委任律師嗎?我聽說偵查庭請律師沒有很大用處要上法院才請律師對不對?但很怕對方証劇不足不起訴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為刑事告訴人,您必須提出完整之事證讓檢察官足以認定對方確實有犯罪嫌疑,才可能起訴而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如您未把握偵查階段,則連進入法院審判階段的機會也沒有,因此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8 22:43

如果台端覺得自己就能搞定的話, 那不管是偵查階段或法院審理程序,有無律師應無妨,不過還是建議台端找個律師談話一下吧!有需諮詢討論者,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小展 102-05-17 23:56

各位大大們律師你好 

我爸爸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暴力傾向!從小到大並沒有扶養過我!也常常吸膠喝酒完就動手打我!也曾在我小時候在我面前毆打我奶奶!甚至是我叔叔我姑姑們都曾被他打過!直到我十六歲我爺爺奶奶才另外找了現在的住處讓我居住!我才解脫!去年五月他因為搶劫假釋出獄後回來與我和奶奶同住就常在家酗酒且常常跟我奶奶吵架!工作也不穩定!更別提給我奶奶家用了!在去年八月有一次他酒後跟我起爭執我們兩個打了起來!互相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在家人勸說下我們兩都徹告!但在今年一月時他與我奶奶激烈爭吵我下樓制止他!他卻辱?我與我奶奶!甚至挑釁我叫我有種就打他!我推他!他不慎從樓梯上三步做兩步跌向一樓!但是我很確定他當時並沒有受傷!我叫他離開我們家!經我奶奶制止我想說算了!上樓不跟他繼續吵!沒想到晚上他回家時對我奶奶的房門用力敲打且大聲咆哮!我以為他是回來對我奶奶尋仇緊張的衝下樓跟他扭打起來!這當中我也請我太太趕快報警!直到警察來了我與我奶奶才請警察請他出去說我們沒有辦法再與他同住!他隨後即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到警察局時做筆錄警察先生告訴我他在第一次我推他時已經來過一次提驗傷單要告我!然後在刑事庭四月開庭開庭前我因為車禍鎖骨斷裂住院無法到只好請假!沒想到前幾天五月中開庭時檢查官好像只先聽我爸的供詞!跟他說是我打他!他沒動手!檢查官完全不理會我所講的話甚至是我提出我爸的精神病相關證明!甚至連我也有提出驗傷單檢查官都不曉得!我奶奶也有出場做證說有看到我們兩個拉扯!但是並沒有看到我們兩個是否有打架!當時我太太也在場警察跟檢查官都沒有傳他做證!奶奶又年事已大不懂怎麼對我爸提出告訴!姑姑與叔叔們也怕幫我作證會被他騷擾!現在檢查官的態度讓我很害怕!他控告我傷害尊親罪!而我在這次偵察庭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我現在應該該怎麼做呢?需要請律師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得依據傷害罪之處罰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另外即便您認為父親當下未成傷,但是施強暴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仍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您應謹慎處理在偵查庭中之陳述;另外您提及當場有其他家人目擊經過,得聲請傳喚家人作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46
回覆 小展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大們律師你好 

我爸爸有很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暴力傾向!從小到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辯護。

基本上您這案件關鍵在您奶奶當時是怎樣的情況,

詳情您必須與本所付費諮詢。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展 102-05-23 15:08

謝謝兩位律師大大熱心的回覆!今天我又與我爸爸開家事法庭!他居然自己在法庭上緊張自己說自己會吸膠!而社工也建議我奶奶提出自白書跟為我作證!應該這樣子對我可以有很大的幫助!法律應該不會保護一個總是在害人的人吧!

知足常樂 102-05-17 21:42

家人2~3年前曾經猥褻過他老婆的姪女只是觸摸下體,只有一次。當時年紀推算應該不滿14歲,

突然最近姪女的父母跑出來說要告我家人。而我家人也承認了有做過這樣的事,也被他父母錄了音,說要拿來當證據,也報警了。想請教律師們這樣的話,我家人應該如何應對?刑事民事的部份該負怎樣的責任?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7 23:02

是否已至警察局做過筆錄,及當時如何回應承認,因台端文中所述,尚須再了解詳細案情,建議您能找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及因應對策。如欲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知足常樂 102-05-17 23:34
回覆 周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否已至警察局做過筆錄,及當時如何回應承認,因台端文中所述,尚須再了解詳細案情,建議您能找律師 ... (恕刪)

還未做筆錄~還有家人被錄音當天有被姪女父親毆打胸部沒還手,已驗傷了。這部份可以提告嗎?需要馬上去警局報案或備案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加重強制猥褻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對方又握有您家人承認犯行的錄音內容,建議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務必要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對方有傷害您家人的行為部分,建議應委請律師一併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8 13:25

錄音部分是遭毆打取得者,則有法非取得之問題;至於遭打傷部分如有證據當可對其提出傷害告訴,報警或直接提告訴均可,故如至警、檢單位制做筆錄時,建議您務必要先找律師討論因應為上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52
回覆 知足常樂 的發言內容:

家人2~3年前曾經猥褻過他老婆的姪女只是觸摸下體,只有一次。當時年紀推算應該不滿14歲,

您承認的內容到底是什麼?這點才是最重要的。

建議您找律師諮詢。

高雄律師可見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知足常樂 102-05-19 07:5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知足常樂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不是我,當事人是我家人。還有補充一點:在他姪女尚未與我家人來往前就已經有精神上的疾病發病時根本不知道他自己是誰而且在他來之後也曾再發作過,有病歷資料可查。只是最近幾年生了小孩後就比較少發病了,不是想脫罪,只是成陳述事實。有住中部的律師可以幫忙的嗎?感謝以上各位律師的回覆!

102-05-17 01:58

我參加了兩個贈送happy go點數的網站活動,但這兩個網站卻逾期未依活動說明給點數,經向happy go客服反應後,其表示其中一項的點數會補點但不知何時,而另一活動則說查無我參加的記錄!

我的問題是:

1.我有當時參加活動的瀏覽記錄,他們卻說查不到,我可如何主張?

2.happy go點數可折合新台幣,不論於網站或是實體商店皆可當現金使用,若其遲不給點,在刑事能如何主張?

謝謝律師回答!

Unknow 102-05-16 12:18

律師您好,

事件過程:

1. 個人向管委會租車位(未簽合約但有至2013/1月繳費證明, 2月底因已有狀況, 管委會請個人不用繳交).

2. 但該車位法拍(法院不陪同點交), 買主也未通知管委會.(因原先車位所有權積欠管理費)

3. 2013/2/28, 買方直接會同警方拍照(事先皆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個人或管委會, 個人因搬家因素,尚有1台50CC機車停於該汽車位),控告刑事竊佔. 但同日管委會才與車位得主完成登記, 登記後,個人接獲管委會通知, 當日立即移開該機車.(確定非故意或侵害他人權益)

個人想請教下列2個問題:

1. 2013年約3月底, 中山分局已製作筆錄,個人已說明案由,並提供繳費證明.但前日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 以被告身分傳喚. 據瞭解, 管委會目前都未接到警方或檢察官的通知. 請問這符合我國一般刑事竊占調查流程嗎?

2. 為慎重起見,個人請教朋友,是否聘請律師陪訊較為妥適?朋友認為,此案是小CASE,如實向檢察官呈述,並再提供繳費證明即可,無須律師陪訊. 是否個人過於謹慎或緊張?

感謝回覆.

Matt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料敵從寬.小心為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1. 竊占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依法最終必須以檢察官起訴書或者不起訴處分書終結偵查程序,所以當然不會因為您已前往警局提供資料即可結案,至於偵查程序係由檢察官依其判斷採行各種調查方式進行,並無所謂單一流程,若檢察官判斷先以被指訴為被告之人來做為訊問對象較有利於案件偵辦者,當然就有可能會僅僅先行傳喚被告

2.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所提出之證據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進行初步分析後再行前往接受偵訊,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小碧 102-05-15 08: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問題沒有解決(因盜版問題查緝在民國101年6月29日),廠商跟我朋友說即使他店已經轉讓,但是還是可以追朔扣押,我朋友還在刑事判決,還沒到民事賠償問題,只是他跟我朋友說如果他沒錢賠,還是能依脫產的罪追朔這家店,拿來抵押拍賣店內商品,但是我都已經盤下來進新的貨了,會不會因為我朋友的關係,而這家店被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有可能發生您所述之情形,所以在頂讓時應訂約明定,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碧 102-05-15 09:07

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是在賣玩具模型,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扣押牽連??

小碧您好,

1. 朋友所盜版者是否為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若是,請謹慎為之,因為有可能觸及收受贓物罪之風險。

2. 為了避免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被強制執行,契約必須載明模型玩具所有權已經移轉與您。詳細情形,歡迎來電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9
回覆 小碧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 ... (恕刪)

是什麼廠商?當初批貨給他的廠商嗎?

您沒聽過善意受讓嗎?動產買賣出去就是買方的。

您廠商要錢就找前手要,廠商可以告前手侵佔,前手惡意脫產也是前手的事。

跟您完全沒關係。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幫您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夏木 102-05-13 13:21

請問刑事負帶民事賠償侵權賠償〉上訴要繳裁判費還是訴訟費?

我看網路有人寫裁判費有人寫訴訟

繳納的時機?是遞狀時就繳嗎?

刑附民一審不用繳費,那提出上訴時會被要求補繳一審的費用嗎?

我看網路有人寫刑附民二審時他被法官要求要補繳一審的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2-05-13 14:21

附帶民事訴訟一審不用裁判費,上訴二審時才要繳裁判費。之所以被要求補繳一審裁判費,可能是法院認定該訴訟不符合提附帶民事訴訟之要件,所以要依一般民事訴訟補繳一裁判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曉玫 102-05-12 14:32
維珊律師 您好 因為我弟弟將自己的車子賣給她認識的朋友 一開始有幾付訂金 當時也有簽下簽約書 卻當事人一直遲遲不幾付後續該幾付的金額 一直的一天拖過一天 到現在卻有擺爛的態度 不曉得 這樣的情形我弟弟是否可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提告他呢??? 是否可告刑事責任?? 或者是 該有何種方法可以解決 再麻煩維珊律師 可以幫忙我解惑一下 感恩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2 15:15
首先,建議您先發給對方存證信函,表示尚有欠款多少錢未給付。 第二,如果您堅持要提起刑事訴訟,則需視對方是否有詐欺侵占(如果車子已經交付)事實,這部分要看您的舉證。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諮詢喔!
ANTINO 102-05-11 13:56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債務人一再申請異議,抗告,欲撤除假扣押.歷經3個月,上周接到法院通知,認定超額查封(因假扣押有涉及興櫃股票,股價波動較大),法院要求債權人選擇去除部分假扣押,但因近期股價大跌,故債權人回覆 並無超額扣押情事, 不到一周時間,法院即發文裁定 撤銷所有假扣押項目,理由是-債務人無逃跑之虞. 假扣押應是防止債務脫產, 用無逃跑之虞的理由撤銷所有假扣押,這合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6
回覆 ANTINO 的發言內容: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 ... (恕刪)

您可以拿裁定書跟本所律師當面諮詢。基本上裁定書應該是說對方無脫產之虞。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39

不管合不合理,你唯一的救濟就是要提抗告法律面質疑法院的決定

抗告時間很短,要趕快弄

夏木 102-05-11 11:09

法院一審已判對方必須賠償我的金額並可假執行

我去國稅局查出對方有動產土地及建物〉

請問

1.我的假執行聲請狀是只要把國稅局給我的財產歸戶清單附上就好,還是還要附上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稅捐機關給的證明文件一定要附正本嗎?可否附上影本?因為我後來還有對同一被告提出其他刑事告訴 ,應該在一兩個月就會起訴對方,我也會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還有另一件我單告他民事求償的案件應該今年也會宣判。我想若不用附正本我就都婦影本就不用每次都要跑國稅局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假執行聲請狀必須要具體記載要聲請執行的財產標的為何?如動產的部分,要詳細記載是哪一個動產,而非只提出財產清單,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2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法院一審已判對方必須賠償我的金額並可假執行

我去國稅局查出對方有動產土地及 ... (恕刪)

還要附上其他資料。

執行動產可以不用附國稅局之財產清單(對於執行處而言...沒有意義,因為可能早已被脫產了),但是必須在強制執行聲請狀附上執行名義,以及土地、建物謄本,以證明聲請強制執行之標的物確為債務人所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一、需附上執行名義即法院判決正本,並敘明聲請動產執行標的為何及土地、建物謄本。
二、國稅局查調資料可附影本。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夏木 102-05-12 09: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執行動產可以不用附國稅局之財產清 ... (恕刪)

我從國稅局的資料查出對方可能有股票及郵局存款

我想先從這兩樣執行假執行

因為我後續還友告他的案子會求償

若第一案就先讓法院拍賣他的動產,那後案就沒標的可求償了。

但也怕對方早已出脫股票跟提領出金錢,若這兩項扣不到賠償金額。

我還是會再提出針對動產執行假扣押的申請。

若第一次就將判決書正本附上,我若這次執行不到,要再申請執行時怎麼辦?

阿志 102-05-10 13:05
謝謝律師幫解答但我補充一下問題警方為龍潭分局刑事偵查隊我承租出去而被放置的物品已遭貼封條且跟我租屋的人一人被抓一人未捕.此事跟我無關也開過庭釐清我跟此案無關我只是委託房仲把廠房出租出去.哪知會遇到這麼倒楣的事房租沒收到還被警方白白放了好幾個月.查扣物品不搬走我也無法使用哪間廠房律師先生請問若是我委請你們幫忙訴訟能要回我所損失之出租費嗎或者能讓警方盡速搬離哪些查扣物品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當然仍可委託處理,但需有全盤完整之資料,才能進一步研議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雯 102-05-09 20:11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個包裹是從大陸寄來的裡面是隱形眼鏡被台灣的海關扣走

因為我不知道隱形眼鏡是不可以進口台灣的,所以跟朋友們一起團購

因為我在大陸只訂隱形眼鏡所以被扣的東西一定是隱形眼鏡!!!!

我一直都沒收到海關/法院通知,後來5/9號早上警察到我家跟我媽說我被法院通緝

因為法院傳我都沒到 , 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只說我是不是有一批貨被海關扣

因為他們也不知道裡面東西是什麼,只跟我說是檢察官另外提告的 食品藥事什麼的

要我明天一早去開庭 請問這個東西事刑事的案件嗎?

會不會被罰很多錢?  不知道該怎麼辦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 謝謝!!!!

(急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送到檢察官那裡,表示本件仍涉及刑事部分,建議您應遵期到庭,若真的有罪,也是有爭取緩起訴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雯 102-05-09 21:48
那我明天到法院 實話實說就好了嗎 ?
因為我還再代業中,另有兩個小孩要養 ~
不知道可請法官判輕一點嗎 ...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0 00:33

想必您進口的隱形眼鏡數量應該不算小,假設單純只是隱形眼鏡,那確實有違反藥事法,違反藥事法除了行政罰外,還有刑罰。罰錢事小,被關事大,相關法條歡迎您參考我之前就藥事法的回覆,最近很多網友問有關藥事法的問題。當然,如果您需要律師協助,也歡迎您來信聯絡。祝福您一切順心。

小雯 102-05-10 02:14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想必您進口的隱形眼鏡數量應該不算小,假設單純只是隱形眼鏡,那確實有違反藥事法,違反藥事法除了行 ... (恕刪)

你好因為我有打給承辦的書記官

他說不知道包裹裡是什麼東西

只問我說我有包裹被海關扣

還是法官要知道裡面是什麼嗎?

我要實話實說是隱形眼鏡嗎?

如果罰錢會很多嗎? 可以分期繳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0 23:14

你的問題在刑事上涉及懲治走私條例與藥事法,建議您還是請律師陪同開庭,較能不被突襲。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聯絡。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linda 102-05-07 21:18

甲介紹乙到學校代課成功之後,乙要按月支付薪資一定的比例給甲,
甲乙雙方已經有白紙黑字協定好,之後乙方付第一個月,後面乙方就沒付了,
乙方口頭說要付,之後人也消失不接電話,
請問這樣甲可以告乙什麼樣的刑事罪名?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0
回覆 linda 的發言內容:

甲介紹乙到學校代課成功之後,乙要按月支付薪資一定的比例給甲,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不是刑事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履約,這部分不是網路咨詢可以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幫我 102-05-06 23:03

今日收到警方通知書。主要是說我違反了兒少法 & 妨害性自主

我後來回想了一下,應該是在網路已即時通與未成年少女(15歲)談到援交的話題。

不過當時我人出差在大陸,也根本不可能會出去。後來也就再也沒連絡過。

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30
回覆 請幫幫我 的發言內容:

今日收到警方通知書。主要是說我違反了兒少法 & 妨害性自主

我後來回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回答的內容是您的辯解,但對於警方詢問的內容,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幫我 102-05-06 23:3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請幫幫我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尚未至警局做筆錄,但是我很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刑事上的責任...

當時的聊天內容女方有提到她 15 歲。但是女方開了天價。我後來也有回她另一個價格。

不過最後就是都沒出去就是了。這樣會構成刑責嗎?

請幫幫我 102-05-07 01:02

不好意思,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幫我? 給我一點建議...

關於這樣,有沒有不起訴或者無罪的可能性呢?

拜託拜託,真的感到非常慌張。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真與十五歲的少女為性交易,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係依刑法之規定處罰,則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處罰規定不輕,您應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委請律師辯護,並且應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便先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請幫幫我 102-05-07 08:2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真與十五歲的少女為性交易,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係依刑法之規 ... (恕刪)

 謝謝趙律師的幫忙。

可是我最終並沒有與對方進行性交易,也沒有任何性交的行為。

這樣是否有不起訴或者無罪的可能呢?

請再不吝指教,謝謝。

之前的說明是指您目前可能係以該罪進行偵查程序,該罪處罰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您是否得以無罪或者不起訴,需進行相關的辯護,並且應提出相關的事證加以說明,以促使檢方相信我方的說法,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志 102-05-12 02:37

 你好:

  剛剛看了你的發文,好像我們的際遇是一樣的,是否能留下聯絡方式,一起討論看看有什麼較好的方法呢?

 

夏木 102-05-06 19:58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今天收到裁判書。其中載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二十分之一,其餘由原告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請問:

1.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有甚麼訴訟費用?當初我遞狀時法院並沒有要我交裁判費

2.法院僅判賠10萬。若申請假執行或強制執行我要負擔任何費用或擔保金嗎?要負擔多少?

3.法官明顯偏袒被告。我跟被告原無冤無仇,他起色心先電話騷擾我,我掛他電話不理他後他就

腦羞成怒,到我公司當著十多人的面以不堪之言詞〈三字經〉辱罵誹謗我答五分鐘以上。我不

但有錄音且有證人監視錄影帶為證。被告於我提告之後還多次到我的公司欲造成我跟證人的心

理恐懼。且民事庭法官當庭播放他當日罵我的錄音檔時他還以他不認得那次不是他的聲音為由否

認。而且開庭當天他還故意攜帶刀械前往,幸被法警查獲強置保管。此事我也有當庭告知法官。

被告惡劣至極,法官卻只判他賠10萬。〈三萬是賠恐嚇,7萬賠公然侮辱誹謗〉跟其他類似案

子相比真的是特意輕判。我決定上訴。請問此案我上訴的話需要繳交裁判費嗎?費用如何計算?

若提出上訴我是否還能針對原判決賠償10萬元之部分先聲請假執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0:25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本人去年遭受之前的客戶到我的公司當眾以不堪之言詞辱罵誹謗。本人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確定起訴後即提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推測您請求對方賠償1-2百萬元,這金額明顯過高,上訴原則上要繳納裁判費,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上訴必須依照聲明上訴部分的金額計算第二審裁判費,所以就上訴請求被告應再給付之金額務請詳予斟酌。
2.本件目前就十萬元勝訴部分可以原審判決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此即所謂假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kissjin 102-05-05 22:24
雖有債權憑證,但執行不到,對方無誠意解決, 有意躲避聯絡不上,對對方沒制裁力, 想試詐欺逼對方出面,不知是否能成立,若需寫刑事訴訟狀, 也需要夠有法律論點,請教有教導寫寫刑事訴訟狀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成立詐欺,仍應回歸到行為當時而定,而本件您既然已取得債權憑證,則也要避免被認定是屬民事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俊 102-05-05 22:11

本人5月2號收到地方法院的判決書,以下

主文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事實

一.xx俊於民國101年10月12日19時許,在位於台南市xx區xx路xxx號出屋處,其女友xx紅與同為房客之xx秋子因故發生爭執,而遭同住該處B11房間之x緞聽聞後前來制止,並向其表示;〔人家那麼多歲,你還要對人家怎樣〕(台語),致xx俊心生不滿,遂電話通知其胞兄xx現前來助陣,xx現接到電話後,即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1把(含彈匣1個),於同日20時許趕抵現場,xx俊,xx現隨即共同基於恐嚇之犯意聯絡,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以此加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舉動,使x緞心生畏懼,嗣經警據報前來來處理,xx俊,xx現隨即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該把玩具槍藏放在該處A15房間窗戶上,後違警當場查扣

二.案經x緞訴由台南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移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四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之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逾言詞辯論終結前生名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訂有名文,本見證人即告訴人x緞,證人xx紅於開警訊中所為之陳述,奇等性質雖屬傳聞證據,惟其等所為上開警詢筆錄內容,業經本院審理時予以提示並告以要旨,且各經檢察官被告等人表示意見,當事人均知上述筆錄乃傳聞證據,且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對該等筆錄表示異議,依上開規定,是其等於警詢中之證言應均具有證據能力

二.案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陳述,除顯有不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訂有明文,查証人x緞,xx紅,xx桂,xx貴於檢察官偵查重具結後所為之陳述,並無不法取供之情形,且證人x緞,xx紅,xx桂業經本院行交互詰問程序,就被告等之對質詰問權已獲保障,依上開說明,其等於偵查中之證詞亦均具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判決理由部分

訊據被告xx俊供稱當時聚集很多人,x緞向伊嗆聲,伊才打電話向xx憲表示被打,要依帶〔東西〕來,後來伊趕到現場並從車上拿玩具槍下來,並問xx俊誰要打你,隨後就和xx俊走到x緞門口等語,然均矢口否認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被告xx俊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球棒類的東西,並非玩具槍,也未帶xx現去恐嚇x緞云云,被告xx現則辯稱伊拿玩具槍和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時,就看到警車抵達,隨手將玩具槍放再另一間房間窗戶上,也未舉槍對他恐嚇云云,經查:

一.xx俊於上揭時,地,因其女友與xx秋子發生爭執,遭x緞勸止後,即電話通知xx現攜帶〔東西〕前來助勢,隨後xx現即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到場,並予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乙節,業據證人x緞於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具證稱因xx秋子與xx俊,xx紅發生爭執,伊把他們拉開後,xx俊就打電話叫人將〔東西〕傳來(台語),後來xx俊就和xx現到伊房間等語(警卷第18,22頁,偵查第13頁,本院卷第25至27頁),核與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均具結證稱伊聽到x緞喊有槍,並看到xx現,xx俊兄弟從x緞門口跑到A15房間外,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上乙節(偵卷第29頁,本院第29至30頁),大致相符,而被告xx俊對於伊曾打電話向xx現伊被打,要他帶〔東西〕過去,並與攜帶玩具槍之xx現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乙節,並未爭執(本院卷第56頁),且被告xx現對於xx俊因與他人發生爭執後遂打電話抵達現場,並問xx俊誰要打你,並與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乙節,並不爭執(本院第56頁背面至第57頁),是xx俊於案發當時,因其女友xx紅與xx秋子發生爭執,而遭x緞勸止,遂電話通知xx現攜帶〔東西〕前來,隨後xx現即攜帶扣案支玩具槍趕抵到場,並與xx俊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之事實,堪以認定

二.而xx現攜帶扣案支玩具槍趕抵到場,隨即與xx俊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xx現並拿槍指著x緞,後因聽聞員警抵達現場,xx俊,xx現隨即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上開玩具槍藏放在A15房間窗戶乙節,復據證人x緞迭於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在卷(警卷第19,22頁,偵卷第13頁,本院第27頁),且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xx俊從他們門口跑到A15房間外,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口等語(偵卷第29頁,本院卷第29頁),證人即現場處理員警張龍貴於檢察官訊問時亦具結證稱x段很激動說有人拿扣案之玩具巷x緞,否則x緞當無對外高喊〔有槍〕之理,而證人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具結稱伊有聽到把槍藏在門口(本院卷第32頁背面),參以當時與xx現同往x緞房間門口者,除xx俊外,亦無他人,且xx典與被告2人平日關係較佳,亦具證人xx典證述在卷(本院卷第33頁),衡情更無設詞構陷被告2人之於,是被告xx俊,xx現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後,xx現即拿扣案之玩具槍指著x緞加以恫嚇,後因聽聞員警抵達現場,才趕緊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扣案之玩具槍藏放在A15房間之事實,亦堪認定

三.被告xx俊雖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球棒類的東西,不可能直接叫他拿槍過來,也未帶他去恐嚇x緞云云,惟查,證人xx紅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xx現抵達現場後,即手拿著槍放在背後(本院卷第35頁背面),證人xx桂,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xx俊指引xx現槍枝藏放位置(本院第29頁,32頁背面),顯見被告xx俊與x緞等人發生衝突,隨即以電話通知xx現,要他帶〔東西〕前來助陣,當時所謂〔東西〕即指扣案之玩具槍,否則當xx現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現場後,當應力阻xx現取出該把玩具槍,更無帶同xx現前去x緞房間門口舉槍恫嚇之哩,是被告xx俊所辯,顯屬時候卸責之詞,不堪採信,被告xx俊另辯稱伊未帶xx現到x緞房間門口恐嚇她云云,惟查,xx現於警詢時供稱伊到達現場後,xx俊即帶伊到伊間房間門口(警卷第4頁),且案發前xx現與x緞素不相識,對於x緞之房間位置更無所悉,倘非xx俊帶同前往,衡情應無法獲知x緞之房間位置,是被告xx俊上揭所辯,亦與事實相違,而不可信

四.被告xx現則辯稱伊當時未看到x緞云云,惟查,被告xx現於警詢,檢察官訊問時供稱伊抵達現場後即由xx俊帶到B11房間(即x緞之租屋處)走廊門邊(警卷第6頁,偵卷第13頁),是其辯稱伊未見到x緞乙節,是否值採,即非無疑,又當x緞高喊〔有槍〕後,xx現,xx現隨即從x緞房間門外走往A15房間外藏槍乙節,業據證人xx桂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在卷(本院第30頁背面),且從xx俊於本院審理時庭於警繪圖標示,當時xx現,xx俊所在位置正是x緞之B11房間門口(本院卷第47頁),且x緞與xx現案發前素不相識,倘被告xx現拿槍恫嚇他之哩,是被告xx現上揭辯詞,顯署事後卸詞,自難以採信

五.又告訴人x緞雖指稱xx現,xx俊有進入其房間,xx現並其言〔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加以恐嚇等與,訊據被告xx現,xx俊均堅口否認進入告訴人x緞房間入,及出言恐嚇x緞之情,經查,告訴人x緞於警詢時先指稱當時係遭xx現罵以〔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警卷第19,22頁),後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則改稱〔幹你娘機賣,要給你剋下去〕(偵卷第13頁,本院卷第27頁),針對其遭xx現言語恐嚇之內容,前後不一,是否堪信,及非無疑.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即本院審理軍政稱伊未見到xx現,xx俊從x緞房間出來,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未聽到xx現對x緞嗆聲(偵卷第29頁,本卷第29頁及背面),證人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稱一位見到xx現,xx俊進入x緞的房間,當時未聽到有人罵三字經或五字經(本院卷第32,33頁背面),證人xx紅於警詢時亦證稱伊未聽到xx現對x緞罵以〔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警卷第25頁),是告訴人上揭指述,除為被告2人堅持否認外,亦與證人xx桂,xx典,xx紅之證述有所出入,自男單憑其前後不一之指述,而為被告不利之認定

以上

我絕得很扯的是,我在警詢跟法官詢問時我都有說到事情是因為我女友跟xx秋子發生爭執,xx秋子拉扯我女友的上衣當,導致衣服有被撕掉,內衣都跑出來了,我當下去作制止並跟xx秋子道歉,然後x緞跟她老公前來,x緞來對我大小聲(嗆聲),而她老公來推擠我,我人往後傾,我馬上告知x緞與她老公說,你們都不知道事情ㄋ,x緞還是對我大小聲,因當時x緞從她住處過來時就有好幾個朋友在她那了,這些好像他們都把她省略掉

 

疑點一:我這邊的證人xx典並沒有跟檢察官提到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我朋友她是跟檢察官說她有聽到聲音但是沒有看到槍,法院因該都會有錄音

疑點二:xx桂很明顯供詞不一法官卻採信,既然有提到說xx俊與xx現未見到從x緞房間出來,那哪來看到xx俊與xx現從x緞門口走到A15窗戶上槍,此供詞已有矛盾

疑點三:xx俊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棒球類的東西,並非玩具槍,這個法官已經先入為主了,我的意思是說我有說到〔東西〕但是我並不知道xx現會帶神麼來的意思(這我無法先知道)

疑點三:當時所謂〔東西〕即指扣案支玩具槍,否則當xx現攜帶扣案支玩具槍抵達現場後,當應利組xx現取出該把玩具槍,更無帶同xx現前去x緞房間門口舉槍恫嚇之理,是被告xx俊上開所辯,顯署是後卸責之詞,不堪採信,法官先入為主了,我根本不知道xx現會帶神麼東西過來,我並非沒有阻止但是xx現乃從B11那邊過去因為當時那邊有很多人站在那,而我當時住的地方是套房出租,走廊的部分很窄,只有大約2呎寬,當時話的現場圖標示之位置,我已有跟法官說只要走向B11處去,等於就是她門口了,走廊真的很窄

判決書有好多地方很明顯前後不一的供詞,而x緞在民事賠償的部分她有說到他本身是有重度憂鬱症,那是否她的供詞可以採信

小弟我因為沒有前科,也沒有去過法院開庭過,第一次難免會緊張,我只希望說可以從輕量刑,因為打電話聯絡這是事實,拿玩具槍這也是事實,但並沒有去B11那舉槍恐嚇x緞,也沒有進入x緞房間罵他〔*****機賣,拿槍對你開〕,更沒有xx現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

案發地點有監視器,但晚上7點多,監視器畫面模糊,但可以看到我自己的爸爸跟xx典,警察那邊有拿數位像機去測錄,法官也有說到測錄的畫面不清楚,那我是否要要求法官調監視器的錄影帶?

而xx典並非跟我們2個比較好,反而是他們那邊比較好,xx典去當證人後的隔天我就連絡不上他了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疑點是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二條有說到:而xx現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到場,隨即與xx俊一起走到x段房間門口,xx現拿槍指著x緞,後者第五條說到:又告訴人x緞雖指稱xx現,xx俊有進入其房間,xx現並出言〔淦你娘機賣,拿槍開你〕加以恐嚇等語

試問這已經很明顯有很大出入了,竟然後者告訴人有說到xx現與xx俊進入房間,xx現出言〔淦你娘機賣,拿槍給你開〕拿槍給你開,那很明顯意思是說當時xx現是舉槍指著他罵的,那前者又提到門口,試問感覺前後不一了

今天下午的時候有拿數位像機去那拍以下是我無名相簿的連結: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f124961f&book=1

從第三張照片可看出他的走到寬度,而我也沒走到瓷磚那是在爬坡上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如果在原審您沒有委任律師辯護,則建議您趕緊向法院聲請調閱偵審開庭筆錄(如果沒有辯護人的話,只能聲請調閱偵審開庭筆錄),再洽詢律師來幫您研究看有沒有那些可提出的有利主張。
另外提醒您務必留意要在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否則上訴即不合法,法院得直接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俊 102-05-06 12: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 ... (恕刪)

 賴律師你好~我這邊沒有請律師,第一次去法院開庭,對法律也不懂,那我目前上訴理由狀要寫到請法官調偵查庭筆錄嗎(但是偵查庭沒問到神麼)?大部分都是在台南市地方法院問的,只是我這邊證人xx典病?人說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我是看到警察來趕快跑到xx秋子住處那的(有夠冤忘)被他們亂栽贓,我這邊也有用手機測錄監視器的畫面都是模糊的,但還是可以看到人.事.物,人在走動這都可看清楚,就算監視器是模糊的但是還是可以看到,那我是不是要一並附上,給二審的法官.判決書日期是4越29號所以我是要在5越9號之前提出上訴吧

阿俊 102-05-06 13:1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 ... (恕刪)

 我這邊的證人xx典再地方法院開庭時,並沒有跟檢察官提到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口處藏槍(這我很清楚)因為他是說他有聽到聲音但是沒看到槍等語,檢察官回覆說xx典說話〔不實在〕

木熊 102-05-05 21:27

我前幾天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案件

但當天從事務官口中得知,案發地不屬於北檢的轄區

雖然北檢受理我的申告,但他們無管轄權

 現在我不想再為這件事煩心,想說撤告算了,因此有下面幾個問題

1. 如果我想遞交撤告狀的話給北檢有用嗎?
   還是要送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
   (該案件未分案,案件也還在北檢尚未轉移)


2. 若我馬上撤告,該案件會做怎麼樣的處理?
   不起訴處分或是行政簽結? 馬上撤告後還會寄傳票給當事人嗎?

    (該案件尚未分案、也未開偵查庭)

3. 該案件會先轉移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嗎?

   還是會先在北檢分案後再轉移?

      4. 該案件還未分案是否可以遞交撤告狀?

隨意提告撤告稍有不慎恐會有誣告問題.

青青 102-05-05 19:35

關於網路有人用她的匿名把我的真實名字公開,請問這樣有違反個人資料法嗎?個人資料法是

屬於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呢?要是有人用匿名把我的真實名字公開觸犯個人資料法我可以控

告她嗎?我如果要控告她是該去警察局查她的個人資料寄存證信涵給她嗎?

DENNIS 102-05-03 23:58
我爸某天早上不知道哪根神經不對~ 將已經沒有在那邊續租的店面的招牌敲裂。當初我哥跟一樓店家承租店面,然後我在柱子上幫忙做了兩個招牌,但事後因為租金太高,我們租不起還給了房東,但是退約時並沒有把招牌也拆走,房東也沒有要求拆走。如今,有了新的房客承租那間店面,但是我爸將對方的招牌敲裂開來,只有壓克力裂開,並沒有不堪使用的狀況,燈管也都好好的,對方也只有換裡面的燈箱片,請問~ 1. 對方不是房東可以告我們刑事嗎? 他們只有使用權並非所有權人,因為租約到期還是要還給房東。2. 他們說招牌是他們做的,但是明明就是我們做的,他只有換燈箱裡面的幻燈片而已,其他都是沿用我們做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請求法院行政瑕疵,因為告訴人並非所有權人,而因此我們被法院判了40天。 然後目前對方又再上訴覺得判得不夠輕,根本就是想要獅子大開口,因為民事賠償要我們陪快三萬塊!

 你們應該把當初承租租賃契約、製作招牌的證據(例如購買材料、檔案資料)提出,並找四周鄰居知道的人出庭作證,證明那些招牌是你們的,只是還沒有拆走而已。只要證明招牌是你們的,那就不會構成損毀罪了。

leway 102-05-03 23:15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之前被告刑事檢察官不起訴,最近戶籍所在地又收到法院通知被告民事,由於不堪其擾,因此想請教一下:

1.因為刑事沒被起訴,因此能否反控誣告?又,若對方也被判不起訴,是否能又反過頭來告我刑事民事部分?

2.民事法庭為簡易庭,由於距離工作地點往返需要6小時,費時又浪費金錢,是否能移轉到我的居住地點?又,是否申請移轉有期限呢?

3.若去了簡易庭,我帶了刑事判決書去,是否對審判有正面的幫助?

非常謝謝答覆!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反訴誣告是您的權利,但是否構成誣告,仍須另案判斷。

二、反訴誣告不成,也許對方會再進行其他訴訟,會否勝訴,亦須另行判斷。

三、攜帶相關資料到庭,應會有幫助。

您好,

      1.誣告的要件必須是對方明知無此事卻虛構而提告,是否構成誣告罪不是單以您獲不起訴處分,對方就一定構成誣告罪。

      2.原則上民事案件會以您戶籍地轄區內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建議先了解對方選擇管轄法院的依據為何,在判斷是否聲請移轉管轄。

      3.原則上攜帶刑事不起訴處分書一定會有幫助,但最好先看清楚不起訴的原因為何,再判斷是否要主動提出(基本上民事庭法官也會去調閱刑事不起訴的案件)。

Daniel 102-05-02 21:47
律師你好, 我與德國人合資開立公司公司,登記在我名下,我再私下跟他合夥,去年年底同意關掉公司,但他卻不願支付公司所有成本,要把投資的錢與利息錢全部要回去, 否則要告我詐欺業務侵占, 去年我已經把公司結算出來, 但是沒有關掉, 三月底退剩下一半的錢給他,但他不要硬是要告我,請問這樣刑事告訴會成立嗎 ?告我的德國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她還欠我一些錢,不還我透過我下了一些訂單,也沒付錢就跑了,我打算剩下的錢不還給他,試問有沒有法律問題. 阿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盡量朝民事糾紛去主張,否則仍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yato 102-05-02 06:39

日前於網站拍賣中古PSP"內附一款盜版遊戲",警方喬裝面交時逮捕(現行犯)。警察局偵訊完送至法院 書記官(檢察官很忙剛好沒出席由書記官代為偵訊)詢問是否違反著作權法我認罪,可是對於違反商標法,小弟以以下(1)的說明解釋,後來書記官請示法官(說商標法不認罪)最後先放我回家(無交保等手續)想請問一下:(1)小弟於拍賣照片上並無show出盜版遊戲的圖片或商標,僅有文字敘述:內附一款XXX遊戲,請問違反"商標法"嗎?2.接下來會遇見的狀況與schedule。3.最有可能的罰則為?小弟賣PSP機子是正版,商品的賣價(3千塊)主要以機子為主,內附盜版遊戲是"附的",並無任何敘述說 多加這一款遊戲要多加XX錢等等。4.請問民事賠償責任要如何準備?應有遊戲代理檢舉,等遊戲代理商告我後我知道聯絡方式再親自找他和解嗎?需現在刑事判決還未確定前就先找他和解嗎?....再次重申小弟並無惡意也知錯了,小弟有正當職業只希望在不浪費社會資源與保障自身權益下盡速結案,請律師多多指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2:38
回覆 hayato 的發言內容:

日前於網站拍賣中古PSP"內附一款盜版遊戲",警方喬裝面交時逮捕(現行犯)。警察局偵訊完送至法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盜版遊戲一旦載入開機畫面,就會有商標的問題。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kitty 102-05-01 16:37
去年剛滿十八與未滿16歲女友發生合意性行為,因不知如何處理未與對方家長和解(要八十萬),目前判刑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坐牢中!但後面還有三個案件還未開庭,騎贓車(但不知情是跟網友借的)去接一個已被通告逃家的未滿14女網友,但因不知對方年紀和對方發生合意性行為,所以被告了竊?.妨礙家庭妨礙性自主,因之前還在服刑中且累犯可能加重刑罰,被告因有先天性複雜心臟病必須每天服用強心劑及抗凝血劑,台大醫生也說可能活不過二十幾歲,被告初犯非常的害怕且很有悔意!14歲少女後來還在RC上寫很愛他很想他,但一直聯絡不上對方家長談和解!請問有律師可以處理這種刑事案件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合意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係強制性交,則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二個犯罪處罰皆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您所稱的妨礙家庭的部分,應該是指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脫離家庭的部分,此部分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uke 102-04-30 23:03

我想請教一下,我本身是接案維生的人,那之前有欠朋友一筆錢,那因為

我有拖到時間,造成對方困擾,因為對方有被銀行追討債務,所以壓力

較大,我跟對方說我有誠意還錢, 想問可以依照我的能力分次還清,

但對方不為接受,想藉由刑事告訴來訴求,我想說的是我其實真的想

還,但真的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一筆筆還清!!

請問大家,有什麼樣的法律程序可以讓此問題處理,目前最大的問題

在於他本身債務銀行追討,我是很想解決這問題.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1 00:48

您好,請問對方如果不被銀行追討,是否就不會對您提告

如果是的話,可以跟對方談談,

就您欠他的金額,由您來向銀行清償

銀行應該會接受您分期付款

不過,他欠銀行的部分有算利息

如果您欠他的無利息利息銀行低,

中間的利息差可能會變成要由您負擔。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Luke 102-05-01 00:52

確實,我一開始就跟他說可否跟銀行討論債務轉移到我這的問題,

但他說銀行不會接受,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否有嘗試詢問過,因為雖然

我沒辦法一次還清,但逐筆的還我是可以的.

對方要以什麼事由提告
初步來看,本件基本上是民事糾紛債務給付遲延的問題,要以此即認定您有詐欺行為,這樣的推論恐怕是有問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曾先生 102-04-30 15:18

與家人共5人,公同共有持有一間房子,最近通知被以370萬賣出,錢的部分將分得1/5 74萬,

但是當初有拿出自備款85萬,請問如何追討該85萬,可否提出甚麼刑事告訴追討? 可以附帶民事嗎?

有任何詐欺或是偽造文書犯罪嗎 不然如何提出告訴跟附民呢 光看你所述 好像只有說到民事執行結果

曾先生 102-04-30 16:0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任何詐欺或是偽造文書犯罪嗎 不然如何提出告訴跟附民呢 光看你所述 好像只有說到民事執 ... (恕刪)

感謝律師快速的回覆,

沒有詐欺偽造文書,當初拿出自備款85萬,借給父親,父親過世,家人直接將房子辦理公同共有,最近通知將以370萬賣出,錢的部分將分得1/5 74萬,完全不理會我要他們先歸還85萬(已寄出存證信函),剩餘285萬再朋分,我該如何追討85萬? 民事沒有嚇阻,應該是要不回來,才想說是否有什麼刑事告訴可以追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民事的部分提起訴訟,待得到法院的確定判決後,便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您的家人既然剛分得款項,應有資產可以進行執行,如有辦法證明您借貸85萬元,應該是可以獲得清償的,建議您可以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1
回覆 曾先生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您父親欠您的債務,實際上您必須另訴請求其中5分之4。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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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王 102-04-29 17:08

假如告民事的話,警察會幫忙查網路帳號是誰嗎

還是只能告刑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局僅受理刑事案件,如僅為民事糾紛,警局是不會受理的;至於您的案件,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釐清應以何方式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遊戲王 102-04-29 17:14

如果提告民事訴訟的話,法官會幫忙查網路帳號是誰嗎

您可以具狀聲請法院調查證據

遊戲王 102-04-29 19:0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具狀聲請法院調查證據

 那請問如果要提告網路上的帳號,毀謗我,但我不知道他的姓名,是否也可以向法院提告

如果可以提告,是否可以聲請調查證據狀來調查帳號到底是誰的呢 煩請解答我的疑惑,謝謝

阿晏 102-04-28 12:37

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個月前我有一張易付卡,會辦易付卡是因為去繳電話費時,小孩看到裡面是有小叮噹的贈品,一直吵著要所以就辦了那張卡!

 
然後有一次在外面等朋友,我跟我太太在百貨公司附近座,等朋友,有一位小姐跟我們說要借手機跟朋友連絡,因為她手機沒電,也沒多想就拿那隻易付卡的手機借她,想說易付卡沒差,就借她使用,她使用完她也就還我們!
但在2個月前接到刑事局打來說要我到案說明,我就想說我又沒怎樣,他就問我XXXXXXXX電話號碼是不是我的,我想了一下才想到是那隻易付卡,接著他說我傳簡訊恐嚇一位小姐,內容是"你這個賤人,我有一天會收拾妳",我聽了就覺得奇怪,我沒傳這封簡訊啊 !而且她說的那位小姐我也不認識。然後那位刑警要我到那邊做筆錄,後來我也有去做。

上一個月收到地檢署傳票要到案說明,我有去地檢署說明了,在昨天去地檢署網站查詢偵結公告,被起訴,罪名妨害自由,但我還沒收到起訴書

但因為當初做筆錄我自己有錄音,我有錄到對方的電話號碼,昨天有打給對方,對方說他不追究,不想告,願意和我和解。所以我覺得是檢察官起訴我,因為他一直不相信我簡訊是不認識的傳的。

所以有律師可以交交我該怎麼做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檢察官起訴書,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待收到起訴書時,攜帶起訴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3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再提及偵查庭中有錄音之事(此乃違法).並趕快將你受偵查案件的案號告知律師.並聲請地方法院改依通常程序審理.避免遭簡易判決處刑(否則將連第一審答辯機會都被剝奪).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像這種案件

建議你找律師陪同出庭

開完庭後,請律師再幫你寫份答辯狀

就可以很完整的防衛了

mimi 102-04-27 10:16

我的名子字借朋友貸款買車.明天就要牽車ㄌ.但由於車子是我的名字.我怕以後如果發生肇事逃逸或著是跟車子有牽連的刑事案件時.我要如何事先先做好保護自己的準備.車子只是用我的名子去貸款的.是我朋友在繳貸款.也是他在開.我要怎麼去預防以後如果發生任何事.當下沒找到駕駛人事後一是找車主.我要如何去證明車子不是我在使用不是我開的.如果我先把行照拿起來這樣有違法
急急急急急哪裡有這種合約或者相關文件可以下載

王耀星 (Eric) 102-04-27 10:5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當人頭借名與朋友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7 15:43
回覆 mimi 的發言內容:

我的名子字借朋友貸款買車.明天就要牽車ㄌ.但由於車子是我的名字.我怕以後如果發生肇事逃逸或著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擬定契約,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本件車貸如果是銀行貸款,而對方未依期繳款,屆時因為你是借款人,你在任何一家銀行的信用狀況就會全部都因此完蛋。
2.如果車主是您的名義,駕駛人違規所產生罰款、欠稅的責任都是算在您的頭上,到時候行政執行也是找您,此部分在法律諮詢家的民眾提問中已有不少人身受此苦而提問的文章,您可以爬文找來看看。
綜上所述,人呆為保,此項車貸規劃與作保一樣是有害無益於您的一件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萱萱 102-04-26 23:40

我想請問一下,我不久前有收到簡易判決書,於是隔天我就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今天我收到了一張刑事傳票,上面案由是『妨害名譽』、應到處所『本院刑事少年、調解報到處』、附記『調解』,請問我一定要去嗎?(我是告訴人)因為上次開庭對方就擺明不賠錢和解,所以我清楚這趟去應該也是白跑的,所以想請問一下我可以不去嗎?沒去的話會有什麼損失之類的嗎?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是調解程序,若已判定對造絕無和解意願你不去是OK的。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若真的不願前往調解的話,可以具狀向法院陳報不克到庭,並說明對方先前不願賠錢的處理態度,顯無和解誠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