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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105-05-26 19:58

請問各律師;
  父親在12年前過世,當時未辦理任何拋棄繼承,因不了解法律知識且父親與無居住在一起 ,之後有繼承到一間房子跟數筆債務,可是房子名子雖然是我爸,可是實際貸款全是姑姑在付,剩下數筆債務也在父親過世1,2年內有來追討且還清(債務小於繼承),並不知道還有債務未處理
  現在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原來父親還有積欠銀行卡債3W多 而我打去銀行詢問時銀行則回答須還12W左右,私下跟銀行討論過後,銀行要求還8W5,而我希望減免利息只還本金

  請問律師: 問題1:如果私下調解失敗,上法庭辦決可以減免利息嗎?
              問題2:提出不知此債務有幫助嗎?
              問題3:雖繼承房子,可是實際並不是父親付錢,這也算繼承嗎? 

補充說明:在幾年前(詳細時間忘了)有收到支付命令,而我有提出異議,也收到法院通知對方撤銷告訴,可是並不知道原來還要再找銀行協商,導致事後都沒有處理,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                       

你好:

要先確認消滅時效是否經過,消費借貸本金、違約金之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你打電話銀行協商,銀行可能會錄音,會被解讀為拋棄時效利益,導致無法主張時效抗辯。 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第4項規定,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依你所述,遺產有一筆房地,就以房地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動產所有權之認定以登記為準,姑姑代為償還貸款,僅係姑姑對父親或你們有債權存在,不會影響動產原本是父親之財產繼承發生後變成遺產之事實,頂多是姑姑要求你們負清償責任,至於是否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是另一回事。
小杜 105-05-26 14:27

朋友冒名續約亞太電信並取走續約手機,對方避不見面,得知我們提了偽造文書刑事訴訟民事小額訴訟後,才跟我們私下解決,請問我們目前都未開庭未收到法院通知書,能撤銷告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6 16: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檢察署查得案號之後,遞送撤回告訴狀。

2、或是開庭的時候表明撤回告訴即可。

michelle 105-05-26 10:04

想請教一下板上的律師們,去年12月我停等紅燈時遭後方車推撞,道致後方車體嚴重凹陷,初判表上我方是未發現肇責。

車體維修的部份,對方的保險公司已理賠(我先辦理我方出險,後續的處理,由我方保險公司處理)。

目前我根據民法196條的請求,要求對方賠償我交易性貶值的部份,已請汽車商業公會鑑價,確定因此碰撞貶值10萬(有鑑定的報告書),故在民事請訴狀上申請106,000的金額(6,000是申請鑑價的費用)。

前天至法院開調解調解委員(只有1人)硬是要我降價,還一直跟我說如果到法院,法官也不會照我的要求理賠這麼多,還說我如果這麼堅持106,000只是在浪費時間。

對方保險公司是說他們再回去討論,因為當事人是投保桃園區,發生地是新竹區,所以保險公司是新竹區的來協談,若他們公司金額無法理賠這麼多,則就是上法院。

因我車行照是去年8月出廠,我是9月交車(8月適逢農曆七月),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會因為汽車耐用年限(這樣應算是3還是4個月的車?)的規定產生更低的殘值嗎?鑑價報告書的未碰撞殘值(53萬)看起來是已扣除落地車的價值(已車原價是70萬購入的)。

想請問我已有第三方公正的鑑價報告書,法官不會依照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作判決嗎?我方是正當的停等紅燈,被推撞,肇責完全無爭議,鑑價報告書也明確的指出因此碰撞的貶值金額,這樣法官還是會判決出不同的金額嗎?申請鑑價的費用6,000可以一併求償嗎?(因未先繳納費用,則無法鑑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少部分見解認為可以請求。 鑑定部分若對方有爭執,最好聲請法院送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由法官指定鑑定之項目及內容,以免爭議。 鑑定報告法官會作為判決之參考,但不一定要受拘束,但原則上都會尊重鑑定機關之鑑定意見。
michelle 105-05-26 12: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 ... (恕刪)

鑑價費用的部份,是因為當初在區公所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強硬表示一定要公正的鑑價才肯理賠,當下已告知汽車公會的鑑價費用為6千元,如果他們可理賠我就立即申請,當下的保險員同意。

但至法院談和解時,那位保險員已離職,若事後上法院,我是否可以主張,因當初保險員的話,代表此公司同意我自行自公會申請鑑定,因此6千元的鑑價費用,應為該保險公司付擔?

草蝦 105-05-26 01:54

  2015年5月的時候,透過親戚及一位(上線),介紹關於嘉欣宜富..投資外匯的"避險基金",

該名上線告訴我:此公司,在美國以及大陸有註冊,是合法的外匯對沖基金投資公司.但是台灣礙於法令,目前私募基金尚未合法化.所以並不普遍.並宣稱該公司投資一萬美金(之後更改為一萬一千美金),一個月利息8%,投資滿一年可以領回本金,而且該公司年一個年度營利高達400多%.

因為該名上線以及親戚也有投資,因此我以為這應該是安全的私募基金投資,於是便於隔天匯款三十五萬多台幣(一萬一千美金)給該名朋友,委託他代為購買該基金,

幾日後,該名上線傳公司網址以及一組網路帳號密碼,告訴我已經完成買賣該基金,可以登入該網站修改個人資料.

 2015年6月底,該名朋友說BCG公司暫時出金有問題,公司已經派人了解,請投資人不要慌張,之後更告知嘉欣怡富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網站也無法登入...我們被詐騙了,錢應該拿不回來了,而他也是受害者之一.之後還說因為打官司太昂貴而且耗時間,要有認賠的心理準備.後來才知道原來一切都是如老鼠會一般的投資詐騙事件

請問我只有匯款給該名上線的匯款紀錄....沒有買賣契約(還沒拿到就倒了)...當初的對話紀錄也沒了.那我是否能夠請求民事賠償呢?或者應該如何自救...(有加入受害人的LINE群組) 附上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4006129-260402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08:17

對方可能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詐欺的嫌疑,可撰寫刑事告訴狀提出告訴,待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查理布朗 105-05-28 00:42

後來在line群組上 傳了相關新聞~結果其他人好像都不想行動的感覺

請問這種狀況下~我該如何處裡呢?畢竟打官司要不少錢...而我只有匯款的紀錄其他都沒有...其他人都想認賠的樣子~難道真的只能認賠嗎?

DK 105-05-25 20:00

本人開自小客車因未依號誌逕行左轉 導致車禍發生

對方騎乘摩托車因撞上我的車導致大腿骨折,最近因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無法負擔所以調解不成然後對方告上法院

想請問在刑事部分會有什麼罰則?

民事部分賠償是怎麼判決?

因還有貸款要付,想問如何自保不讓對方要求的太離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面理賠,另刑事會涉及過失傷害罪,民事會有損害賠償問題,至於賠償金額需看對方傷勢及本件肇責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刑事部分,可能是過失傷害或是業務過失傷害。如果你開的車是用來工作的話就有可能是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會判得比較重一些。

二、量刑部分,如果是過失傷害,如果不是重傷的話,常見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也就是可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關的意思,所以你不用太擔心。

三、你當然也可以努力去主張自己沒有過失。雖然轉彎車沒有讓直行車先行一般容易認為轉彎車的錯比較多,但是有一個實務見解認為那是真轉彎車直行車不在同一車道的情況,如果轉彎車直行車在同一個車道就不適用這個規定。

四、民事部分的重點是在他的傷勢,一般來說我會建議當事人要稍微注意一下對方的傷勢復原狀況,律師還是有聽說明明就好了可以打籃球還騙醫生說他的手不能舉高一輩子都要廢了,然後被攝影到跑去打籃球投籃的案件。

五、如果他的傷勢沒有造假的話,就用他診斷證明書的傷勢當檢索條件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就知道這樣的傷大致上如果硬是告到底的話一般是判多少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BETA 105-05-25 16:07

我在103年10月15日發生車禍

當下以為和解 結果現在對方保險公司提告
提告上面是寫 我逆向行駛擦撞而肇事 使對方車輛受損 要求賠償

想請問 如果本身機車也有受損 人也有受傷 民事調解的時候也可以出示證明嗎

不過已經隔了一年多這樣提出證明還有用嗎?

然後他說我們機車擦撞到他的汽車

當時我是以為那是雙向道所以停在那裡代轉(等於我逆向了)

不過我並沒有在騎(時速是0)

如果情況跟他寫的是不一樣的 我要怎麼辦?
那我也需要負擔他車輛全部的修理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5 17:22

您好,

 

1、針對對方之提告可提出答辯狀回應。

 

2、關於車禍肇事責任可向法院聲請交通事故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牛弟 105-05-25 10:16

繼承權力歸扣與不孝子孫之贈與追討,敬請賜教

家父20年前因兩個兒子結婚,親族提議家父將名下農地分與兒子二人,
家父乃將名下所有地產分成三份,其中兩份分給兒子,自己留一份養老。

其過程有親族代立分立書,內含分得土地予以分家創業之用,然每月應各給
父母親8000元生活費,並輪流煮飯給父母吃,否則追討贈與。然這份約定並無
家族以外第三人見證,也無律師背書

時隔一年這兩個兒子用各種理由不遵守契約,然因同住一個屋簷下,所有的
費用均由老人家支出,多半的事務均由嫁出去的三個女兒打理,包含生病住
院等,他們完全不聞不問。

過去因贈與的標的是田,如今因都市計畫土地地目變更,變成價值不菲,也因
如此父母也無寧日,其兒子用盡手段逼父母將財產拿出來,飽受精神虐待與
語言暴力,終日淚流滿面,本欲提告,礙於面子而作罷。

1.對於這種有違常倫又不想讓兄弟姐妹撕破臉,不知有何方法可解決?
2.如何防止不孝兒子用非法手段侵吞父母財產
3.父母已口頭說明,剩餘財產不分與兒子,但未立遺囑
4.若父母百年後其眾女兒,應繼分部份,可否依法對生前贈與進行繳扣處分
5.由於地目已變,且事隔多年,價值亦差異很大,對繳扣是用最初之價格計算,
  還是現在市值。可以追扣應分之土地持分嗎?
6.若協調不成,須法律訴訟,原告於刑事民事需具備何資料與證據

以上敬請指教            謝謝                       2015-05-25

 

你好:

依你所述,受贈人(兒子)顯有不履行負擔之情形,父可依民法第412條規定撤銷贈與,若有故意侵害父親之行為或未履行扶養義務(父母上有財產目前不會構成)之情形,可依民法第416條規定撤銷贈與,但要在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內為之,惟贈與人若宥恕,就沒辦法撤銷。 可妥善保管所有權狀,拒絕兒子無理之要求,或跟銀行訂定信託契約,將財產信託登記在受託人名下,依信託本旨辦理。若父親以罹患疾病,無法自理生活,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由監護人或輔助人代為管理財產等事務,屆時必須要為父親之利益才可以處分財產。 可書立書面資料或以遺囑方式,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五款規定,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剝奪兒子的繼承權,若有此表示,依表示失權規定,兒子就分繼承人。 可以民法第1173條規定,對於生前特種贈與進行歸扣,計算遺產總額,再依應繼分分割遺產。 依民法第1173條第3項規定,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若要提出告訴或訴訟,應蒐集詳細證據並撰寫書狀為之。
牛弟 105-05-25 13: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你所述,受贈人(兒子)顯有不履行負擔之情形,父可依民法 ... (恕刪)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徐律師詳盡解釋

然對歸扣用最初贈與之價格併入計算,法條上有瑕疵,

這是20年前的贈與,現因地價超過數十倍,受贈人早知會被追討,已將資產全數變賣,並

花光殆盡,反過來強索其父剩餘財產

並非做女兒的要爭財產,而是要保雙親能安養晚年,經過20年已認定其兒子及媳婦非常不

孝,無奈法律事生澀難懂,我們該如何討個公道?

現在贈與的祖產已揮霍一空,甚至脫產,屆時父母的安養費用,並非做女兒能負擔的,我

們期許能找到一個方法來解決將來父母被棄養的補救方法,

若需訴訟委任

 

 

105-05-23 18:33

網路平台「RC語音」中有主播於直播時間公然侮辱誹謗其他主播和消費者,除了可以向該主播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網路平台亦有相關規定不得評論、攻擊其他主播,而告知該平台後該平台只給予警告而已 有甚麼辦法可以讓該平台取消該主播相關權限甚至停權嗎?

另外有消費者於公開場合承認有恐嚇主播一事,此案件已由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了,根據證詞被告是經由該平台恐嚇主播,那有甚麼辦法可以請求該平台對於被告行為給予停權處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從該平台的使用約定條款來著手,但如何懲處,仍要看管理者之決定,尚難強制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23 20:26

以下是該平台相關規定 因為該主播4/23、5/9、5/10、5/12都在公然侮辱誹謗主播 結果該平台只給予警告 並請該主播注意言詞而已

[公告] 視訊表演者行為管理規範(普通+認證)

02、直播時/開播暱稱禁止言語攻擊,禁止色情,政治,不雅,低俗言論,禁止在直播時候侮辱謾罵玩家或者其他視訊藝人以及工作人員。

06、直播時禁止表演或播放帶色情,暴力,涉政的內容。

處理辦法:

以上規範適用於所有使用視訊直播的用戶,包括RC官方認證實習藝人,RC官方認證視訊藝人,及RC官方認證好聲音,家族普通主播,如有發現違反規範行為,視嚴重程度予不同懲罰。

同時需遵守RC語音平台規範,官方有權撤消認證徽章或者取消推薦位置及其他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封鎖群視訊功能或永久封鎖帳號。RC官方保留所有規定的解釋權,以上規定將不定期更新。

RC 語音群規範

3.嚴禁在語音群內進行違法的娛樂活動;或聚眾談論敏感議題、政治類問題;

6.不得在語音群內喧嘩,刷屏,引發私人糾紛

我們無法默視以上違規語音群使用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將立即凍結或者回收違規的RC語音群。打擊違規使用語音群,需要所有使用者齊心協力,共同維護我們乾淨清新的語音使用環境。

RC語音平臺表演者簽約協議書

1.7表演者如有違反RC使用規定和視訊主播規定等行為,官方將對視訊藝人提出警告,經多次警告不改者,取消當月底薪和獎金,嚴重違規者將取消認證視訊藝人資格;

1.10 RC語音平臺有權利駁回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或違反社區管理條例的表演者簽約的申請;

lug11111 105-05-23 09:26

在fb粉絲專頁販賣衣服,被某國際大廠B委任律師事務所來函說侵害商標權,照片中有3件格紋服,我知道其中有2件黑白色格紋在台灣並沒有商標權,而1件彩色格紋有近似到商標權,在圖文並無說明是大廠B文字,而粉絲詢問的價錢是黑色格紋,1590元,而最後這件衣服一件都沒有售出。商標法63條民事求償,第三項所說可以以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售價500-1500倍求償,如查獲超過1500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但該商品是在韓國連線所貼上廠商提供照片,一件都沒賣出,對方也沒有查獲到商品啊。這樣對方仍可以求償民事部份嗎?如果有,會如何求償

Jess 105-05-22 16:41

居住於社區,對面的鄰居家中的狗白天在家中無人時會不定時的叫,時間從數分鐘到數小時都有,晚上叫的情況較少,還有鳥叫聲也是不定時的叫,本人工作有時須輪班(白天睡覺),假日白天也受干擾,老婆身體不適在家休息也被吵,因此生活及情緒受報影響,已請社區主委反應無效,本人並不想報警,因為警察只會勸和不會開罰不會有任何改善,??請問:

1.這樣提出民事訴訟有勝訴的把握嗎(非夜間)?

2.該如何搜證才是有效證據(分貝計,錄影)?

3.須找鄰居(幾名)連署嗎?

4.請律師費用約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2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蒐證之後向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或是直接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2、費用的部分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您好:

1.對方飼養寵物造成噪音的行為,恐觸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0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及動物保護法第7條「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但這些都屬於行政裁罰部分。

2.建議您先將對方寵物造成噪音的情況以錄音錄影方式留存,並同時在螢幕上顯示分貝計,並附上透過里長及警方協調溝通無效之證明,有其他鄰居作為人證更好,並檢具您因為噪音影響精神之醫師證明,即可以妨害安寧侵權行為作為理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噪音的話我上次有查過判決研究了一下。

二.如果是自備音貝器,有二個問題,第一個是曾有判決質疑這個分貝器並不是公家的設備,不採信它。第二個是音貝器無法證明音源是從那個地方發出來的。

三.噪音訴訟可以參考的判決比較少。對於音源方向的部分,有看過打贏的是找人證,也就是說找朋友來家裡,然後讓朋友當證人證明這個聲音很吵,很難忍受。

四.日間的案件應該更少。

五.訴訟以外 可以考慮搬家或是裝隔音設備。

六.民事訴訟律師費用在北部的話一個審級至少是五萬八千元,這個你要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江 105-05-21 08:25

受害人:是否可以已"證據充分無其餘補充"不出席,

如何請假致電檢察官還是以書面向檢察官請假。

如開庭未到,是否會因此直接結案

被告:非常肯定會無罪,是否可以透過請假或者直接不出席(含偵查庭及開庭)

怕為簡易判決,還要再另行上訴附民事賠償

實務上有沒有辦法在簡易判決前就提出附民事

(聽人說收到通知簡易判決很可能已經結束,會導致來不及提出附民事)

您好:

若為受害人,檢方則以證人方式要求出庭,因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若無正當理由沒到庭,恐被處以3萬元罰鍰。刑事案件傳喚被告到庭,若被告不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可透過拘提強制出庭。 依照刑事訴訟法,只要刑事案件在檢方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因此您只要收到簡易判決書,就代表檢方已經決定起訴,這時候您要立刻撰寫書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等到法院派決就無法再提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20:41

若以受害人身分傳喚,可以請假,不去也不會受處罰,但若以證人身分傳喚,則有到庭義務。被害人若不出庭提供犯罪資料,對被告會較有利,是否結案則需看整體進度而定。起訴後才能提附帶民訴,且起訴後於判決前應盡快提出 。

小江 105-05-21 23:34

因為家居離島,如需返台在經濟上無法負擔,

如果管轄權被移回台灣,是否可以申請改由案發地為管轄。

奶油 105-05-20 22:42

我是明道中學的學生,近期學校發生了一些對學生隱私權侵害的行為(搜書包),想問問看律師對於這部分的認定,麻煩你給我們一些指引,抱歉打擾了

事件經過:
會考當天,在興大附農考場明道休息區活水堂二樓,有本校國中應考生使用智慧型手機開啟Wi-Fi分享並將名稱設定為「幹活水堂一樓都是廢物」,校方於第一 節考試進行中考生均不在休息區時發現爭議Wi-Fi,使用手機APP取得該Wi-Fi之訊號來源及手機廠牌等資訊,鎖定某區三個班級的書包,國中部一名組長及現任教 官在各部別長官陪同下未經當事人同意,為排除該爭議性Wi-Fi,翻查該區三個班的書包,找到手機後將其關閉電源,待學生考試完回到休息區後才告知該行為,並警告予以大過乙支處分。

想請問律師,校方對於該為了排除WIFI的理由能不能阻卻其違法搜書包之行為呢?校方一直跟我們強調並表示為了排除該爭議私人WIFI,搜書包之行為絕對合法。是否能提出民事侵權告訴呢?

還煩請解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23:22

您好,

 

學校應無權搜查學生的包包,可向教育部申訴學校不當的行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海寶 105-05-20 19:26

我是被告   請問如果是民事案件 可否自己不出庭叫律師出庭既可?
那如果是刑事呢? 是不是地檢署 或刑事法庭  都可以請律師代打? 

 一、民事案件委任律師的確是原則上可以自己不用開庭。

二、刑事案件看是被告的立場還是告訴人的立場。

三、被告的立場並不是找了律師你就可以不用到庭,傳票上通常會寫抗傳即拘,這是真的。

四、告訴代理人的話如果檢察官堅持,或進入法院之後法官堅持你還是要去開庭表示一下意見。不過有一些案件檢察官跟法官也不會堅持,曾經有告訴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檢察官及法官也沒有刁難的[要看你的案件實際狀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皮皮 105-05-19 21:10

民事綜合言詞辯論意旨狀寄給對方,但地址記錯了!!!!!

因為我還沒拿到對方的,納悶著><拿到我的書狀,為什麼沒寄他們給我

結果才發現我把對方的地址寄錯了(但他還是沒寄給我)

下週就要開庭了,所以現在要補寄給對方,會被法官?嗎?

是不是要補個什麼書狀給法官,告知有這個情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趕快再補寄一份給對方,若對方開庭有抱怨,再向法官說明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若影 105-05-19 14:51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有家人積欠電信費,近期接到資產公司來電催繳,經與資產公司確認後家中多人積欠費用累積20萬元(資產公司告知的資訊),有民國90年至今的~~,我GOOGLE資訊,業者對門號月租費的民事給付請求權為5年,逾期不行使即失效,違約金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資產公司表示要查封房子,協調要分期無法分期說太久了,之前有看過別的文章說要去
 

先去閱卷債權人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並未罹於時效,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實益,若無,則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催討債務屬於民法第129條1項第4款的請求,必須依同法第130條規定在6個月內起訴,否則時效視為不中斷。 先去閱卷再說。

請問閱卷要到那邊申請, 債權憑證如何知道是否有更新!!

 

你好:

如果有接到法院民事執行處之執行命令,上面會有案號,可以直接打電話跟書記官聲請閱卷。如果沒有接到執行命令可以就近到所在地法院訴訟輔導科查詢案號,但不見得查的到,若有查到就跟書記官連絡聲請閱卷。 先確定對方是否已經提起過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並強制執行而換發債權憑證,並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中斷時效。 若無,實務上大部分認為電信服務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所稱之商品,請求權適用2年短期消滅時效違約金則適用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時效為15年。罹於消滅時效可以依民法第144條規定,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若影 105-05-19 17:34

律師不好意思,另外請教一個問題,
房子是A,B,C,D4人持分
資產公司說
A:2萬多
B:2萬多
C:4萬多
D:3萬多

D的先生:8萬<<沒有明細 (沒有房子)

資產公司說要查封拍賣房子~~可行嗎??

有請資產公司提供帳務明細,但只提供債權讓與證明書 沒有辦法提供帳單明細,我們有協商要還款,但資產公司要我們5/20明天就要馬上還請 不然要申請查封, 申請的測量什麼的共要一萬元也要我們最後還是要我們出,房子一拍沒過就二拍三拍一直到賤價賣出還錢給他們!!!

 

真真 105-05-19 12:26

弟弟跟他老婆離婚了,目前在打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官司,

己經跟親弟弟講過不會幫他出庭做證,因為不想得罪雙方當事人,

但還是收到一張高等法院民事庭通知書要出庭做證,我是原告的姐姐,可否依民事訴訟法第307條第一款請求拒絕證言

第 307 條
證人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  證人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未婚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
    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是否跟民事訴訟法第308條第二款抵觸?

第 308 條
證人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關於左列各款事項,仍不得拒
絕證言:
二  因親屬關係所生財產上之事項。

另外一直跟法院以本人對本案相關事項不知情為由請假(因年代久遠,細節忘的差不多了),是否還是會被法院傳喚出庭做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9 13:56

您好,

 

1、本件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308條之情形,您應可拒絕證言。

 

2、是否仍有傳喚您到庭作證之必要視審判長之判斷而定,如其認為仍有傳您的必要,您仍應到庭作證表示年代久遠忘記了或拒絕證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ERRY 105-05-18 20:57

請問律師:醫院醫師開出需專人照顧一個月'因為雙手打石膏'民事庭上無收據'因家庭收入問題''無法請看護'只能由家人代勞'家人也有工作也只好請假先而照料本人'一般看護行情價為2200-2000''我也有拿醫院請看護費的價錢給法官'誰知在要判決的前一天接到電話問我有無收據''我說沒有''這樣看護費是否就會被法官刪掉''且我申請看護費用是1200元因為是請家人所以也沒跟對方多要''若真被刪''我該如何申訴我的權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家人間之看護也可以請求,但會比照看護行情打折給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家人看護亦可以請求看護費用,您之請求應屬合理。

Rong 105-05-18 12:38

您好

事情大致上是這樣,我的父母和我的舅媽借錢,爸爸當初借錢時有簽下本票,但後來還不出錢時,舅媽知道爸爸名下有房子,進而拿本票去法院裁定,讓房子進行法拍,爸爸知道後反告舅媽,再民事法庭進行訴訟,舅媽再法院聲稱她都沒收到爸媽還的錢

由於要進行訴訟,媽媽到銀行調匯款紀錄,才發現早以將本金還完,而舅媽要討的是利息

近日舅媽得知法拍房子讓家裡的長輩買回來,就要求我媽媽要還這筆錢,但我們目前根本沒有辦法還款

想知道我們除了上法院之外,有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

據媽媽的說法利息是八分利的算法

你好:

刑法第344條根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要符合刑法第344條規定之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才會構成重利罪,若無上開情形,就算利息是8分,在雙方都同意的情形下,不會構成重利罪。惟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年利率超過20%利率,無請求權,你父親應該已經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債務人異議之訴,若有主張,只要在給付年利率20%之利息即可。 利息清償債權人經強制執行後債權未獲滿足,還是可以繼續催討,惟要注意利息有5年消滅時效之問題,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娃娃 105-05-18 01:20

律師您好,早上我從社區大門開車要左轉,左邊離我約至少100公尺左右衝出一台機車(對方有承認騎快車),對方有看到我要煞車,但因車速過快,車子不穩而摔車倒地,車子從遠方滑行撞上我的車子左側,其實當天要離開大門時我已經有先停下來確認是否有機車通過,也禮讓了幾台車後,確認沒車我才二次行駛,但也是慢速滑行,因為也是怕還有突然出來的車,希望左方行駛而來的車可以看到我的車頭後有減速的機會,因為前面這條巷子並非完全直線,而是有弧度的,但還是避不了這台高速行駛的機車,對方有看到我也想煞車,但實在是因為騎太快了,對方因此受傷要索賠,金額一直增加,調解一次失敗,對方也去警局報案了,我想請問: 真的因為對方有受傷法官就一定會判我過失傷害?我也沒有故意或不小心,我是真的有看左右來車,我車上有小孩,我不會拿小孩開完笑,如果真的直接衝出,我想結局不是我直接被撞就是我撞傷別人,住那十幾年了,出門一定會注意左右來車,今天雖然被撞的是我的車,但只因為我沒受傷,就只有挨打的份嗎?我和孩子也是受到驚嚇,只差沒受傷而已,所以也沒辦法告對方什麼,只有挨打份,初判表對方也有責任,我也願意和解,只是金額一直增加,民事部分我也想讓法官判,但據瞭解刑事會先判,似乎法律也是保護受傷的那一方,自己也不想有刑事記錄,難道我真的沒辦法證明我是無過失嗎?真的只因對方提出受傷證明而我沒有就只能接受過失傷害刑責? 如果我堅持自己無過失,法官是否會認為我態度不好而重判? 懇請協助快崩潰的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出判表對我方不利,應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確實有過失而無法達成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瑞琪 105-05-17 22:40
婆婆生了3男1女(最小).之前都是3兄弟輪流住照顧婆婆.約3年前一場車禍造成了住在3樓公寓的老3無法照顧婆婆.因此委託老2照顧.輪我們照顧的那個月老3就付10000元  照顧費給老2.  因這場車禍所以婆婆行動不便靠外勞照顧-外勞費支出剛開始是分5等份負擔(4個子女及婆婆自己).統一匯到婆婆帳戶.再由帳戶匯出支付外勞每個月的薪 水.後續得知老大及老2都有跟婆婆借錢.  老 3提出請他們還錢.他們不還錢.所以就把每個月匯給外勞的錢停止由婆婆帳戶匯出.當然也造成沒有分攤5等份的問題.沒人要分 攤了.所以外勞錢由聘僱外勞的負責人(老大)全額負擔.  一直到了換新外勞並要重新簽約.老大就提出要老2做下任外勞負責人.老二不要經2人討論.就要求老3 把婆婆存簿錢交給他們處理.老3拒絕回覆2位兄長說:先把你們之前跟媽媽借的錢先還清.先用還清的錢付外勞費或把財產分配不均的事處理好.老大回覆沒這回事.老3生氣   也回沒這回事就把電話掛了.   隔了一星期後老3收到郵局寄來通知單!明細上面有2筆100*100被領出.老3發覺不對到郵局 ATM用提款卡查餘額(卡片顯示無效)存簿也無法補登.才知他們帶這婆婆到郵局辦理遺失或?方式.總之老3保管的存簿.提款卡都不能用了 請教日後老大跟老2如果把婆婆錢都用光.他們也不願意還錢.外勞的錢沒人付.要再跟老3要求分擔母親生活費用.老3該如何自保.老3不付生活費行嗎? 老大跟老2會告老3不扶養父母或是   如果子女無故拒絕扶養父母,父母可以到民事法院對子女起訴,請求按月給付一定數額的扶養費用;如果在多名子女之間,有些人拒絕分攤撫養費用,造成其他人必須增加支出,那麼,其他人可以依照民法有關「不當得利」的規定,到民事法院對那些拒絕分攤的人起訴請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23: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精神狀態等都不好了,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同時聲請給付扶養費。

2、扶養費部分,由各義務人依據經濟能力分擔。倘若拒絕給付可以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黃國政 (Sam) 105-05-18 21:32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小宗 105-05-17 16:14

你好~

我是104年10月在忠孝橋上發生追撞車禍,而我是肇事者,車禍後報警處理,對方是車損頭部挫傷,車禍當日我就把對方車拖到我方的修車場並承諾恢復原狀,而對方也同意,不料在我方評估跟維修至第4日對方就強行將車拖走,拖走後對方開出近新車價的賠償金,而我方評估只有前後車輛外觀損壞而都可修復,

    對方在之後的調解中不斷以刑事告發逼迫我方認帳,我方因差距太大無法認同,而我方要求出示估價單好釐清問題,而對方以惡言回避不肯拿出,而後就被告過失傷害,

    近日進入了民事訴訟,在起訴狀中總算是看到了估價單,我方依現場車禍照片比對發現估價單內容不實至誇張離譜,其他灌水的不說,就以最誇張的部份來說明 

    對方車輛受到正面撞擊造成樑柱及方向機總成.雨刷機總成等..損壞,但首當其衝的水箱盡然毫髮未損,而估價單也未列出水箱損壞,我方認為這現象很離奇,所以想請問律師大哥們,這樣可以告對方詐欺嗎,還是有其他可告的嗎~

    1.如我方打算提告詐欺要如何提告~~

    2.如可提告是否要等到民事賠償完成才能提告,還是我準備好證據隨時可提告呢~~

    我是很有誠意要解決我的過錯,但遇到了蠻橫不講理又一心想敲詐我的人~

還麻煩律師大哥們能幫我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6:33

您好,

 

1、如欲提告詐欺隨時都可以告,可撰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對方僅係於訴訟中提出攻擊方法,除非該估價單係偽造,否則難以證明有詐欺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8 01:20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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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 105-05-16 23:08

室友誣賴我對破壞她東西,還說傳字條說她安裝了攝像機給我警告,但由於我沒有做要求她放影片,結果她最後又傳紙條說"我並沒安裝攝像機,只是為了「嚇唬」你保自己安心"以及"你怎麼還有臉待在這寢室"等污辱姓話語

請問這告恐嚇能否成功,因為長期這樣下來,我很害怕她下次又因為她自己什麼事又誣賴我,我又得找證據一直證明自己的清白,老實說這種緊張感對生活已經造成了影響,而且也不知道她哪天真的會在房間裡裝攝像機

假如我提起毀謗恐嚇跟侵犯隱私及附帶民事的精神賠償,需要遵循"以原就被"原則嗎,因為聽說刑事可以不用遵守?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只要是犯罪地、被告住所居所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刑事案件之管轄權。 若室友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傳述不實之事項,足以毀損你的名譽,會構成誹謗罪。若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你讓你心生畏懼,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裝設針孔拍攝你未公開之活動會構成窺視竊聽、竊錄罪,可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23:23

您好,

 

1、所謂恐嚇罪須以加害他人身體、名譽、安全之告知始成立本罪,本案並不符合。若對方四處、公然散布您不實謠言,則有可能成立妨礙名譽罪。

 

2、刑事犯罪以被告之住居所地、或損害發生地之法院有管轄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嘉 105-05-16 15:36

請問 有網友未經我本人許可就擅自轉發我放在Line的合照(我與同學的照片)去其他多人聊天群組議論 甚至還有議論說"這人難道兼差盲人按摩"之類的非事實言論   我手中目前有取得她們的對話內容   是否能提起民事侵權告訴或是其他刑事訴訟呢   那請問又該如何進行呢

除此之外  對方在該多人群組討論的過程中還散步我個人的資料 例如目前就讀的學校之類   且她還設法一直想向我探聽我未來實際會進入的學校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是要先行備案嗎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16 15:58

你好

依你所述情況,初步看來,若對方確實未經過你同意,任意將你的私人對話轉傳、散佈公開,應可視該對話之具體內容,判斷有無侵犯你隱私權的可能。

並且,若對方另外加註自己對於該段對話、照片的評論,且評論內容有造成你人格、名譽侵害的話,你可能也有妨礙名譽之權利可向對方主張,但,仍應視具體之對話、評論內容而定,尚難於網路上直接給予肯定答案。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6:02

您好,

 

1、可提起刑事妨礙名譽之告訴,若照片係您所拍攝,則亦可提起侵害著作權之告訴。

 

2、民事上可請求名譽、肖像權等人格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寶哥 105-05-16 14:27

104.11月間.本人和鄰居謝小姐發生遛狗衝突(目前仍在地院審理中).11/7新店青潭派出所派警員2人來本人住所訪查.表示有人投訴需要查看!(實無任何狀況)

本人曾去派出所二次報案係惡搞.遭警員拒絕--說我要告哪一條?目前訴訟中對方民事資料中有出現謝女配偶吳XX出現.我在110對話中有聽到110話務警員有問我是不是吳先生?故強烈懷疑係對方用110干擾.可否提告?如何提告?

一般派出所可以嗎?還是法院?請律師指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4:47

您好,

 

1、若有謊報之情事,屬於妨害公務罪行,警方會依職權進行調查。

 

2、您亦可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但您並無任何證據,率然提告沒有實益且可能遭對方反提誣告

 

門外漢 105-05-16 13:29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第一當事人:普通重型機車

左轉彎時,未在交岔路口3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安102-1-5)

第二當事人:普通重型機車

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違規事實:無照駕駛(處21-1-1已由處理單位舉發)]

第三當事人:第二當事人之乘客

尚未發現肇因。

此案雙方皆有車損/人員受傷。

想要詢問的問題有:

1.此案雙方皆有肇責。調解委員告知第一當事人即肇責比例較大者(第一:80%,第二:20%)是否屬實?

2.像這樣的案例上法院通常會怎麼判,如果輸了最重大概會賠多少?(刑事上及民事上的)

3.現場監視器故障,有影像但呈現雪花狀,仍可作為有效證據嗎?

4.第一次調解,第一當事人提出各自負責車損/醫療;第二當事人要求賠償10萬,第三當事人未到。而後第二當事人降低至底價3萬。委員告知若進法院流程一場至少花費6萬。3萬很合理,是嗎?

5.以現場圖來看,第一當事人為左轉車,第二當事人為直行車路權屬第二當事人,是嗎?

謝謝您的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3:32

您好,

 

1、肇事比例是個人主觀之判斷,調解委員認定之比例未必是法官的標準,每個法官的主觀心證也都不盡相同。

 

2~5、本件看來第一當事人為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是第一當事人應負主要過失責任,若和解不成,刑事上有過失傷害之刑責,民事上須負擔損害賠償,從而,3萬塊之和解金應算合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5-16 14:12

您好:

1.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所以轉彎車應負主要肇責。

2.上法院除了會遭判處刑事過失傷害(通常得易科罰金)、民事上還有損害賠償責任要負,

   所以能和解還是盡量和解為上。

以上 謝謝

阿熊 105-05-16 08:30

我玩網路遊戲~賣帳號給線上玩家~說好一個月後付款~帳號密碼先給他了~一個月到了他又說不買~有拿走我遊戲帳號裡面一些不算很有價值的寶物~我有告他~到地檢署~檢察官詐欺偵辦~他事後有承認~檢察官~問我多少願意和解~我開3萬塊~再問對方願不願意跟我和解~對方說他沒錢~檢查官~叫她跟我商量~我願意給他3個月分期付款~外加它在買賣帳號過程中有盜我帳號~有和解書要賠3萬~只賠2萬4千~法院判我勝訴~3萬7千~~分3期~但他事後~過了一個月~都沒環錢~又跟我說第3個月一次環~想請問~~我可以直接告他嗎??像這種網路詐騙~請問告他~他有可能被關或易科罰金嗎??~我是不是可以附帶民事賠償?我要如何再告他跟附帶民事賠償?~謝謝你請幫我解除疑惑~

你好:

詐欺部分檢察官會依法偵查,決定是否起訴。起訴後法院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民事部分,依你所述,若判決確定,就持判決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若只是私下簽和解書,就先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履行契約,待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判決確定後不履行或和解後先履行一部分嗣後不履行,單純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再構成詐欺
阿熊 105-05-16 12:1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詐欺部分檢察官會依法偵查,決定是否起訴。起訴後法院通常判 ... (恕刪)

詐欺案是在地檢署.檢察官見證下和解並未寫和解書.檢察官有問對方是否承認詐欺行為.他承認都有簽名.檢察官說等3個月前都收到再去做撤回告訴.他第一個月錢就沒給了.我是要再去法院提出告訴嗎?他住苗栗.我住高雄.上次我是去苗栗開地檢署開庭的.我要告他可以去高雄地方法院拿書狀告他嗎?還是還有啥嗎方法?謝謝除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15:23

您好!

如果沒寫和解書,應盡快寫書狀告訴檢察官對方未付和解金,請檢察官起訴對方。等檢察官起訴後,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熊 105-05-16 20:1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沒寫和解書,應盡快寫書狀告訴檢察官對方未付和解金,請檢察官起訴 ... (恕刪)

請問沈律師~對方說他會在第3個月期限內給付我全部金額~我是不是該等到3個月期限到沒有給付~在寫書狀給檢察官對方未付和解金~請檢察官起訴他呢~我怕我提告他~很難再跟他拿到錢了~事情好像也會變的很麻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未依約給付,則應向檢察官陳報,以便檢察官可以將其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RRY 105-05-15 21:14

請問律師''我車禍官司已打到民事階段'我方無肇事因素''但雙手打了鋼釘

''醫生在醫療證明書上也有證明需要專人照護一個月''但礙於家境''所以無法請專業看護''只能請自己母親看護''問題1''鋼丁沒拿掉''求償證明有寫5000元是包含住院跟開刀拿鋼丁手術價錢'但未執行''醫生說要兩年後''法官說沒收據''問題2''一般看護行情價是2000-2400'一天'只因我是請自己母親看護也因無收據'法官也說很難判定''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Molly 105-05-15 14:24

去年遭詐騙集團騙錢,金額非常大,為兩筆轉帳的,兩個人頭戶都有被抓到,在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A地方法院為本人居住地),因人頭戶為另二縣市之人,現在於B、C地方法院偵查中。

最前陣子有一筆在4/22左右收到「B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因為檢察官函中表示被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之幫助犯罪嫌,且請法官予量處有期徒刑4個月而已,但是我當然認為不合理,也有去法院諮詢訴訟相關問題,相關人員跟我們說要在法官判決前趕快撰寫”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狀”寄去法院。

另外一筆目前還在C地方法院偵查審理中,但是因為這筆在我居住地A地方法院檢察署傳喚偵查完時沒多久,警方有將該人頭戶列為警示帳戶,而且裡面有二十幾萬,並傳喚我去領那二十幾萬。

問題一:因為我被騙的錢並不是被凍結在帳戶內,是被車手早就不知道匯去哪了,想問我這樣是否能主張「代位行使債權訴訟」?就是民法第242條規定「代位受領」。(訴訟狀內已主張民法179、184條)

問題二:如果可以依「代位受領」賠償,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已經寄出了,如果要提是否要在第二審時提出?還是該怎麼做

問題三:想問另一筆雖已經有領回二十幾萬,但我是否還是可以在C法院走訴訟程序,一樣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主張代位受領?

問題四:想問各律師經驗,通常這種人頭戶會拿的到賠償嗎?大概的機率及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以追加方式來主張代位求償,並應以刑附民方式為之,否則若獨立提起民事訴訟,則會有繳納裁判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nine 105-05-15 09:06

104年6月前男友向我借款償還舊車貸,當時未簽借據本票,105年3月份遞狀民事請求清償借款及確認債權,4月份判決出來他返還借款及按周利率計算利息清償為止,本判決得假執行。同月偶然的機會下於FB上看前男友的帳號,於是發fb訊息告知判決結果,請他歸還欠款,幾次談論言談中,他說他可以不理,要不是因為他女人要他來跟我談處理債務,我也拿他無可奈何,他說他名下沒財產薪資所得,去申請執行也沒用,而且言明只願一次歸還,不願付利息,且當天要簽切結書,雖講定日期,卻又推說有事後遲無音訊,想請教諸位大大,明明有錢卻故意不願歸還,可以提告詐欺侵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無法提告刑事,只能依民事強制執行程序來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1:45

您好,

 

1、欠錢不還僅屬於民事糾紛,無法提告詐欺侵占

 

2、對方明明有錢卻不還,亦無從構成其他任何犯罪行為,僅能找機會從其名下查扣執行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6 12:2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執著者 105-05-13 01:31

如果今天被我前妻利用截圖方式把我跟他談話的內容以傳單丟至馬路邊或別人的信箱裡能告她嗎??

當初因為我在賴有加別的女生的好友,也因為在離婚前就已經認識她又在離婚後跟這位女生交往,她認為我跟那位女生婚前就有問題而把我跟我前妻離婚前就認識了要把我所做的事用傳單那樣公布給在我工作附近的人知道~因為她已經做好傳單先威脅我要我怎麼處理這件事...其實她想挽回我但我不肯所以用此來威脅我...怕她會假戲真做的時候~讓我名譽受損..雖然她做的傳單內容是屬實..如果她真的作了之後~~我能告她嗎??那刑責方面是民事還是刑事??

那如果是在FB發表呢??

您好:

1. 刑事部分:您前妻可能涉及刑法加重誹謗恐嚇及違反個資法,您可以向檢警提出告訴。

2. 民事部分:您可以主張侵權行為向您前妻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105-05-12 18:20

我是一個公車司機之前不小心摔傷了一個乘客

造成該名乘客頭部撕裂傷縫了8針

但是因為和解金額的認知差距過大去調解委員會兩次了都沒共識

客運公司跟我說如果上法院 這是業務過失傷害

刑事部分是我自己承擔 民事部分才是公司共同分擔

問一個比較俗氣的問題 如果真的上法院

我大概會要花多少錢? 民事+刑事 

如果上了法院法院判我賠多少錢  我賠了之後是不是還是會有前科?

你好:

刑法第284條規定:「(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2項)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事上可能會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若不願意和解調解,請告訴人撤回告訴,無前科紀錄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刑度,易科罰金通常一日1000元。 易科罰金之後,執行完畢5年內你的良民證上會記載前科紀錄,5年內未在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才不予記載。 民事上告訴人可能會在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就醫之交通費、薪資損害(診斷證明書上要記載宜在家休養)、精神慰撫金(依雙方身分、地位、學經歷狀況、資力、損害之狀況、審酌數額)等,若只有皮肉傷,通常法院判決之金額不會太高。
劉羽劍 105-05-12 17:37

前陣子跟人打民事訴訟
最近收到判決書了,
我告他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四萬,
他告我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六萬,
然後他告我的部分,
上面有說明判決費用被告(我)負擔二十五分之三,
想請問這費用該去何處查詢?
又該如何繳交?

另外,
賠償的部分,
只要拿簡易判決書去跟對方要錢就可以了嗎?
或是有其他的流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待案件確定後,才能相互追討,若雙方未主動清償,則可以持確定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19

先等上訴期間過後沒有人上訴判決才會確定,判決確定後可向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正確的訴訟費用額由法院裁定

jacky 105-05-12 12:04

本人因辦理繼承 須82年度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書 但該書已遺失且且無案號

但有高等法院判決書

司法院查尋係統 只提供85年以後資料

本人利用圖書館 查"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也找不到

請問我還有什麼管道可以查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2 2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直接去法院查詢,並且聲請補發。

sandra 105-05-12 11:39

請問如果在民事法庭中,需要陳情人至政風處檢舉的資料,我可以直接在庭上請法官向政風處調卷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2:59

可向法院提出調查證據聲請,法院審酌聲請的理由若認為有必要就會調取證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2 13:08

您好,

 

可撰寫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官向政風處調取文件,並須說明待證事實及證據關聯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isa 105-05-11 19:32

您好,三個問題請教:

車禍事故發生,警方判定(初判表)為雙方無過失責任,但我方仍願意支付強制險,但對方已經用訊息騷擾超過半年,現在請我包紅包3600否則堅持要提告民事...請問您如果真的走上民事法庭...

1. 我需要請律師嗎?

2. 我需要準備什麼?

3. 我會有賠償責任嗎?

4. 出庭的頻率會很常嗎?

 

謝謝

 

Lis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要請律師,應先衡量本件之成本,可以先進行調解程序,是否有過失,最終仍是由法官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1 23:01

您好,因為初判表中載明您無過失,故您可要求對方舉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1 23:30

您好,因為初判表中載明您無過失,故您可要求對方舉證。

蕭小姐 105-05-11 13:05

一、我們被詐騙了約400萬,依據警察查證詐騙集團發話地為--大陸,請問有關提民事賠償時間點,『如果案發後兩年內檢方都沒有起訴,是否就無法提民事賠償?或是可用【備案】方式,但民事賠償的【被告】寫誰?
二、若仍未起訴,被害者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要【繳裁判費】,請問金額?
三、若『備案』,請問付費金額?有聽說是詐騙金額的1% ,若還是沒有起訴任何人,被害者豈不又要損失一筆錢!【如詐騙金額為400萬,又另付備案費4萬元】
四、依您看法,若依據現在情勢兩岸聯合偵辦,是否也會增加破案的機會?若真的抓到主嫌,若有多人被詐騙賠償金如何計算?是否我們被詐騙的金額400萬可全數拿回?

你好:

民法第128條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被告部分要先特定對象,或至少提供資訊讓法院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否則法院不知被告為何人,將無法進行訴訟檢察官是否起訴不會影響你基於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規定主張權利,可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不當得利部分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雖然有爭議,但請求權時效為15年問題不大,侵權行為部分是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不知則為10年,若無法知悉賠償義務人為何人,2年之請求權時效不會開始起算,但仍受自侵權行為時起10年之限制。 可將你的訴訟標的金額輸入司法院網站查詢裁判費數額,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400萬元一審裁判費為40600元,裁判費雖然先繳納,但將來勝訴時會由對方負擔,強制執行時可一併執行。 看運氣,起訴請求時可以請求400萬元全額,但將來強制執行時,若債權人人數眾多,債務財產甚少,就要依債權金額之比例進行分配,會製作分配表。但通常詐騙集團成員均已脫產,會有求償無門之情況產生。
105-05-11 05:12

之前因公事上有得罪到某位主管,
從那次之後那位主管一直記恨在心裡
有次因公事上跟不同位主管意見分歧有些爭吵
雙方講話都比較大聲(我方也沒罵對方髒話或罵他,對方也說我沒有罵他)
可是那位之前有得罪的主管得知這件事,故公司發公告記我 小過
公文內容:工作執行中因意見分歧而對直管直接言語攻擊
經公司糾正勸導後卻再次對該主管以不雅言語攻擊......

這張公告出來後 雙方當事者都有當面談,那位對我有意見主管也在場
這件事起因主管也有表明說 我沒有罵他或以不雅言語攻擊他

後來公司又發一張公告內容
"因部分內容略失真實",故取消小過
改記我申誡
記我申誡理由 工作執行中與主管意見分歧
並明白表現出不願意配合的不當態度,已確實影響公司作業正常運作

事後我有找主管問這張申誡公告內容
我表現初不願意配合的不當態度,是指哪件事
主管也沒辦法正式回答我的疑問 (給我感覺主管就是再逃避)
詢問主管這件事後沒幾天公司突然說要資遣我......
資遣理由說業務縮減,可是那時候剛徵兩位新人進來
我沒有犯什麼過錯,我看網站人銀行還有繼續再徵人....

我想請問這樣子我是否可以提告公司 加重毀謗罪及民事賠償呢?
還我清白呢? 及可以懷疑公司是惡意資遣我嗎?
謝謝各位先進解答




資遣的部分,如果是以不適任為資遣的理由,必須要確實有不適任的事實存在且應支付你資遣費。如果沒有確實不適任的事實,即使支付資遣費也會構成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規定,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公司讓你回去工作,並請求在回去之前的薪資

如果公司是以業務緊縮為理由,由於公司又找了新人進來,顯然不具有業務緊縮的事實。因此公司以此為理由與你終止勞動契約也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的,同樣的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公司讓你回去工作,並請求在回去之前的薪資

至於公司的懲處公告,其似乎沒有故意傳述不實的內容的意思,且其係基於勞雇關係而在合法的範圍內行使指揮監督權,應該是不致於構成誹謗。但是,你的主管傳述的內容與事實不符,這部分如果他有散播於眾的意思,是有可能構成誹謗的。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Ting Yi 105-05-10 17:43

我在line有個批發群
我們的規則是"有單先給 等跟自己的零售客收款完畢後再匯款"
但有個女生下單完後都遲遲不匯款
傳訊息給他請他匯款就馬上退出批群
但東西都已經幫他下單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間接毀損罪"還是有什麼民事責任嗎?

你好:

要證明對方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構成刑法第355條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會有困難。實務認為你進貨之商品還可以販賣,不會導致財產上之損害。 民事上可以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價金,或依給付遲延之規定,催告對方,不履約再定相當期間催告解除契約,並請求因遲延所受之損害。
蔡先生 105-05-10 14:42

原文: 各位熱心的律師們 你們好,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刑事合議庭裁定移給民事庭審理,惟民事庭以尚未繫屬駁回原告之訴,原告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給原審理的刑事合議庭,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 被告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嗎? 上述情況以各位大律師經驗及見解。

 

感謝 曹律師尚仁、謝文明律師的精闢解析。

惟小弟尚有問題,是需不需要再附民事答辯狀刑事庭?

感謝各大律師回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52

您好,若已裁定移給民事庭審理,則待接獲開庭通知後,再將答辯狀遞交民事庭即可。

小3 105-05-10 11:20

4月11日在路口紅燈計程車要轉彎進入巷子而擦撞紅燈的我,當下我表示我要報警,車子已經有毀損,等候警察到場的過程中,計程車司機便開始辱罵我,"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但我並沒有沒有罵他,當下有錄影存證,影片中有錄到我再次確認他是不是罵我,他回說對你就是沒教養沒爹沒娘的孩子,再錄!。
後續,有談過賠償問題,但對方表示我獅子大開口,說我要提告就去提告

昨天有到法院提告,諮詢的人說,若我提告公然侮辱,若到時候不起訴,有可能對方反過來告我誣告,並建議我以民事的方式提告,且因車禍的三聯單只有對方的姓名跟電話  沒有地址 無法提告...

想詢問律師們,沒有地址不能提告嗎?  若不起訴有可能反被誣告嗎? 若要提告民事提告還是刑事? 這樣的辱罵可構成公然侮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11:25

您好,

 

1、提告案件是否不起訴與是否該當誣告罪並無直接關聯,本案提告公然侮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2、沒有地址無法特定當事人,即無法提出民事訴訟,您可選擇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罪,或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應即能知悉對造地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您所述之用語已經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您有錄影作為紀錄,即使為不起訴處分,您亦非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0 19:17

您好,對方之行為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相關犯罪,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影或人證,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