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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hXephon 102-07-25 17:34

日前於房屋交易中,簽了仲介的要約書,不料事後買方反悔,由於仲介一直說只能用法律途徑來追討違約金,請問該用要怎麼做呢?另外合約的期限是到26日24時止,是否在此之後就無追討權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您與對方簽立之要約書內容,方能進一步分析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契約文件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華華 102-07-25 04:13

我跟朋友開店面 B為負責人 跑去跟A借錢 我並沒有同意 B以兩人之名義之借款 當然沒有任何借據 借款之金額也是匯入B為帳戶,A方說我透過B去借款 ,事後A方叫B方與我公同分攤

A也咬定我說我跟他一起借款,那時候投資合夥 當初也沒說請楚也沒有簽合約 所以現在也因為這個問題而吵

而他在通訊聊天軟體被他套出一句 說我要還A方錢這個會被當證據嗎,.一個不小心就回錯一句 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因為金額還蠻大的... 但是聊天內容只說我要環A方錢 沒有金額跟我要借款的問題

因為有之前有原因匯款到A ,事後他說那是分期還款金額,對方說 到法院都會被當證據

A跟B也是很好的朋友我該怎麼辦....

Q比 102-07-21 02:45

我想詢問我在102/6/5被世界健身中心業務以體驗價100元之名,加入會員,雖然簽了會員合約書,但我並未付任何款項,也沒有給予任何扣款資料,而後業務簡訊告知需繳交尾款且說明合約要確定,但因我人在外地,並沒有理會她的簡訊,因為我也沒有要加入,在今天我去健身中心使用之前的100元一日體驗時,卻有人員給我會員卡,但我告知我並沒有要加會員,且我告知我要退會,人員卻叫我自行與業務聯絡,與業務聯絡告知我要退會,她卻說她沒有我詳細資料無法回答我的問題,說她上班查清楚在跟我回電,我跟家人討論想想覺得很奇怪,再把會員書拿出來看,看到後面有寫什麼中途退會會有違約金6000,但當時並沒有告知有什麼合約,因為我也沒有留任何扣款或繳費資料,那我需要理會嗎?或是我去辦理退會,會被強迫繳交違約金嗎?我不繳會有任何對我不利嗎?

Memuna 102-07-20 00:08

這個月想用押金來抵扣租金  房東說可以但下個月必須再補給她一個月的押金 一開始是跟房東說 月底前會給她 但她說要我在17號之前給她這個月和下個月的租金,所以我去查詢相關法律條文 看到房屋租賃440條 只要我沒超過兩個月一上未繳 她都不能要求我想搬走 後來她說她有看見我帶男生回來 那是我男朋友 她說當初簽合約時她有問過我 會不會有其他人進來 我是說沒有 因為我男朋友來也只是來看看我 看看我的小孩 半小時都不到 合約上也沒有寫明不準帶異性朋友進入 現在她說  如果再發生一次 就要解除合約 可以嗎 還有針對她說要我下個月再還她押金的這個部份 可以這樣做嗎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viviko 102-07-17 13:37

您好

因為我和屋主有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這棟房子預售屋

情況大略如下:

我們是買方。
賣方跟建商原本有簽訂買賣契約(預售屋)
我們跟賣方簽訂的契約是新屋買賣的部分。
約定賣方和建商交屋後10日內要過戶給我們,
但是賣方交屋後都沒通知我們要過戶
我們事後請代書查了房屋資料後才發現賣方與建商交屋到現在,已經超過10日的期限了。
明顯是超過期限未履行約定(交屋10日內要過戶給我們)

請問我們現在的處理方式是甚麼呢?
是不是要先寄出存證信函? 信函催告時間可以限定"3日內"請賣方履行合約嗎?
寄1封存證信函就夠了嗎?

那賣方於催告期限內都未履約的話,後續還要做甚麼處理呢?
是要請代書律師去追討違約金嗎?

另外,我們簽契約時有放20萬訂金在信託專戶裡,
這部分是他於催告期限內都未履約的話,請代書直接還給我們買方嗎?

謝謝您!麻煩解答了~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17 16:16

關於  台端文中所提問題,因涉及契約內容約定,尚須再檢視其他如買賣契約書等文件,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原則上是催告限期履約,如不履約可解除契約並要求加倍返還訂金,但可能要提出訴訟,惟個案略有不同,建議還是提供相關資料與律師判斷為宜.

Lily 102-07-17 10:56

Dear諸位

因家中長輩不懂人性,與他人口頭合夥但無簽訂合約;說好的每日應領霰之工資及投入之金額全都無法取回外,從頭到尾公司成立時對方以獨資成立也不清楚,投入資本額與當初拿出來的也不合外,在其私立辦理停業前所有之工程款收入和費用的提報、財務報表等都未告知、過目,但法院仍判定合夥關係並不得上訴,據了解合夥關係之責任屬無限,請問如何保障自己,以下其是否不合法

1.其私自辦理停業

2.財務狀況全未告知(如何申請查看財務報表以保障自己,以損失百萬元)

3.其訴訟書上自行提出其工程款無那麼多,是銷貨發票借其他工程行朋友開立;是否可合理懷疑銷

   貨不實,進貨和費用必也不實

4.若是合夥關係是否可以自行將生財器具搬走未告知合夥

以上是否可以刑事來要求其協商,並將損失降至最低(如背信侵佔等)

小海 102-07-17 10:23

買賣動產的經過:6/25買方簽斡旋書1500萬,請房仲協調,當天賣方同意(但未在斡旋書上簽字),當時晚上約11點了,隨即房仲就要買賣雙方直接簽「動產買賣合約書」,代書也早就在旁邊準備好了,所以我的合約是有經過代書流程。簽買賣合約書的同時,我也簽了一張本票150萬支付總價金之10%的當作第一期款項,說在2天後錢匯入屢約保證專戶,本票就可以還給我了。6/25簽約,但隔天6/26我就後悔了,隨即告訴房仲,我要違約,不想買房子了,所以之後我就未支付任何一筆款項至今~房仲說,違約金與否是要買賣雙方協議,可是從6/26開始,我透過房仲居中調解見面談違約之事,至今未果,一直無法跟對方當面談妥,房仲最後也不理會買方了,要買方自行去找賣方處理,可是賣方一直拖延時間,都不給機會談違約之事。

問:

1. 從一開始交易過程是否有瑕疵?6/25當天斡旋,當天成交,隔天違約是否有受到消費者保護法的審閱期之保護?

2.如果是買方要解約,可是賣方都一直不出面談,這樣對買方有何影響?買方如何自我保護?

3.買賣合約書裡面有一條款:每期款項逾遲罰緩為每天應付當期費用的千分之一,(7/1是第一期150萬, 7/8是第二期150萬),即一天就是1500元,我可以主張說我因為要解約,不用付這些罰緩嗎?因為是賣方一直拖延時間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回歸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但由於您是違約方,所以必須負擔一定的違約金,但您可以先發函通知對方,若對方不領取,則可以先作提存,以免違約金的累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佩珊 102-07-17 04:06

我想問一下 兩年前我在網路買了一隻7千瑪爾濟絲

於是就約出來面交 我只先付了兩千 也跟賣家說 其餘慢慢給 因為我覺得不保障

(我們沒有簽任何什麼合約書 )我跟他要血統證明 他也只說 血統證明是很貴的狗才有的

後來 養沒多久 越養越大隻 整個變中型犬 我就不想在把餘款付給賣家了

後來我因為懷孕就將狗送給別人認養 事隔兩年

某天 那個賣家突然給我討起錢來還說要告我  說什麼 當天面交他有監視錄影存證

還有以前我跟他講狗事情的簡訊 我朋友跟我說 他一定是缺錢才突然跟你要起錢

說我都沒告他詐欺就不錯了 中型犬 騙說 是小型犬

還說 他在網路販賣有生命的東西就觸法了 還想惡人先告狀

請問這樣到底誰對誰錯??

 

 

 

 

 

 

 

102-07-16 21:20
我跟一個人簽合約他固定供貨給我 但我要給他25萬的訂貨保證金 他指定我將該25萬匯入好像是他前女友還是女友的帳戶 雙方簽好契約後~~都還未到契約履行日 哪個人就因為周轉不靈自殺~~沒死但變成植物人 而後我有發存證信函向哪個人解除雙方的契約 想請問: 因為那25萬要跟哪個人要回來可能蠻難的 因為他名下似乎沒有財產了~ 因為當初錢是匯到他前女友(OR女友)的帳戶 我可以據此用不當得利請求他女友返還這25萬嗎?
可以先主張不當得利 但還是看對方將來如何答辯 對方也可能主張他就是替對方收這些錢 所以有法律上原因
102-07-16 21:17

我跟一個人簽合約他固定供貨給我
但我要給他25萬的訂貨保證金
他指定我將該25萬匯入好像是他前女友還是女友的帳戶
雙方簽好契約後~~都還未到契約履行日
哪個人就因為周轉不靈自殺~~沒死但變成植物人
而後我有發存證信函向哪個人解除雙方的契約
想請問:
因為那25萬要跟哪個人要回來可能蠻難的
因為他名下似乎沒有財產了~

因為當初錢是匯到他前女友(OR女友)的帳戶
我可以據此用不當得利請求他女友返還這25萬嗎?
謝謝大家

三星蔥 102-07-15 19:46

完工三個月,我想請問我如何能讓業主付我工程款(目前還沒撕破臉),

需要什麼書面資料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讓他付款?

 

我是室內設計師。7年前認識的業主找我幫他設計新的商業空間。其實這7年間,業主就一直找我替他作修繕,但因為這業主與我之前公司老闆有室內設計糾紛,打了好幾年官司,加上我公司也換了基於不方便也就一直婉拒。一直到今年我自己出來作工作室,他又找我,我才和他碰面談。

在業主時間急迫催促下3月初開工,給了我一張5萬元支票作為開工訂金。(因為我看到他的外包廠商也都是當年我認識的招牌.音響.保全.....因此他的信用我想應該沒問題,也就沒簽約同意開工。但基於前次糾紛我希望還是有他同意的報價。)

3月底在工地現場有過口頭報價此案所需金額,但業主覺得太貴因此我告知下修金額後在工程期間再提報。4月初書面報告一份估價單200萬,告知了不含在內的項目,業主表明給他3天時間閱讀,此後我便開始催促款項,因為我也一直在付給廠商款項。

5/1完工營業接著收尾中,5月中報追加近50萬,他也同意。工程期間其實我們都是不停的用line聯絡,我也是用Line在催款。但截至今天還積欠我125萬元未付,付款也都三催四請不阿莎力。我有試著請他先開支票給我,但也是一直推託,說沒錢開票亂開會被告詐欺,說會努力營運也會去貸款還我錢。

因為我是個人工作也不想走進訴訟,也不認為他蓄意不付款,但業主卻一直不能給我任何付款保證也給不出付款的時間?很怕事有蹊翹之後錢拿不到那我的創業會變負債....

想請問我如何能和平讓他付款?

沒簽工程約我是吃虧,但我有全部現場施作照片,也有全程智慧型手機LineAPP的對畫記錄,這會算足夠有利於我的證據嗎?

因為他也算是有政治背景,我能訴諸媒體嗎?

在這之前我還需要作什麼防患未然?請他補簽合約?補簽估價單?還是有什麼書面能讓他有壓力?(只是不知業主願不願意簽)還是我需要下次找他要款時錄音存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本件若要讓他和平付款,且對您有保障,就只有雙方簽訂一份書面契約,約明付款期限及相關內容.但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恐怕最後也只能走向訴訟程序,至於訴諸媒體,當然也是可能,但要注意不要有妨害名譽之情事,也就是不可以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你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法院的支付命令會產生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將來也可以直接對相對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李寶 102-07-15 14:28

我方是學校和他方是廠商是有簽字的合約關係

在六月九日就已經將專刊的設計檔案燒成光碟寄給廠商了,過程中廠商寄了很多sample讓我們選紙,這中間光是選紙的問題就已經浪費需多時間,到最後紙張都確定了才跟我們說印刷歸老闆管他們員工只負責收檔案,原定說好在七月八日會將所有兩百本專刊寄來學校,但我們始終沒拿到貨,撥電話給員工和公司都沒接,甚至老闆電話是空號,整間公司就像鬧空城,一直聯繫不上人..

我想請問類似這種付錢拿不到貨的案例,應該如何寫存證信函?
還有遇到這種狀況我該如何處理?
請各位法律先知或有經驗的善心人士幫幫忙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既然有合約關係,則廠商未依約履行,即應負債務不履行之責任.

二.既然對方已有債務不履行之事實,則您們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先解除契約,並請求回復原狀,亦即請求已給付之金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付錢不給貨,如果對方有欺騙的行為,有可能構成詐欺取財,如果確實有欺騙事實且你們因此而給付金錢者,你們可以向地檢署提起詐欺取財的告訴,逼使對方出面解決。

不過,根據您的陳述,對方有員工也有提出樣品,有可能只是因為周轉不靈而無法履行契約。如果對方是因為一時間周轉不靈,可能就只會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關係,你們也只能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時履約,若超過時限不履約你們將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李寶 102-07-15 19:53

感謝律師的回覆
那我想再請教一下,如果這份合約我們已經忘了當時有沒有簽字,所以在不知道有沒有合約成立之下發存證信函給對方是有效的嗎?前提是總金額分三期會給廠商,起初廠商都有將成品,也跟我們拿了前兩期的金錢,但並沒有把貨如期繳付給我們。我們有匯款單據,也有對方開給我們的收據,這樣一來,不管有沒有合約成立,這能算是對方債務不履行我們能寄存證信函嗎?

 只要雙方意思合致,契約即為成立,不一定要以書面為之。你們的契約是成立的,有雙方交付的款項、半成品及收據等可以作為證據。發存證信函只是催告對方限期履行,如果不履行你們可以再發信函表示要解除契約,並要求對方返還之前支付的貨款及支付損害賠償費用

李寶 102-07-17 03:03

好的,非常感謝陳律師的回覆,您的回覆對我有極大的幫助,感謝!

一休 102-07-15 13:52

小弟承接公共工程

最近已正驗複驗完畢

 

接下來面臨3個問題

 

1.變更設計案尚未核可(未議價)已把驗收程序走完成,依合約規定甲方無法於驗收合格後15日內發給乙方驗收證明書,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甲方程序上是否有瑕疵?(依哪種法規定辦理?)後續該如何爭議?

 

2. 本契約驗收合格後,乙方同意與甲方指定之接管單位辦理點交,該接管單位有異議或藉故拒絕或拖延時,甲方同意負責處理,並同意在驗收合格後二十日內處理完畢,否則同意由甲方自行接管。甲方逾期不處理或不自行接管時,甲方同意視同完成點交程序,乙方不再負責保管契約,且甲方同意不以尚未點交,作為拒絕結付保留款之理由。但不可歸責甲方時,不在此限。

這條合約因卡在變更設計未通過,已致部分文件及物品無法移交,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

 

3.本工程於101年8月遇到該主辦機關進行行政抽查,但最近才針對該行政抽查進行罰款,其針對專任工程人員督導紀錄表未歸檔案夾進行品管費5%罰款,找尋合約施工廠商品質管制規定,無法用品管費5%當罰款,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因罰款時間拖快一年,有無任何法律可以拒繳或抗告?

 

請各位法律先知或有經驗的善心人士幫幫忙解答

ives378 102-07-12 12:45

您好:

本人承租房屋給學生,租賃合約於102.06.30到期,房客到期後,即聯絡不上,並且未歸還鑰匙,目前積欠4個月電費,請問該如何處理。

另外學生私自將房間借用給其他同學置放行李(寒暑假期間),並隨意將鑰匙交給第3人以外自由進出租屋處(目前有監視畫面存證),且造成其他房客的困擾,請問該如何處理。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13:32

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發給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對方先返還鑰匙及相關費用,另就費用部份則建議發給支付命令。以上,如需詳細諮詢,歡迎來信或來電與律師約時間。

阿吉 102-07-11 14:23

您好:

  我們是機電公司,因我們幫某社區安裝馬達,但使用不到一年即故障了(馬達的壽命不會這麼短),在保固期內我們也願意負責修繕,因雙方合約6/30已到期,而且他們線路故障不願花錢換所以也有些責任,所以修繕費用我們要求各半,如此算合理嗎?他們不願意各半,我又該如何要求呢?

請問:

1.去年年底他們委員帶其他家機電進入機房做一些測試,我們簽訂的合約內有一條[為顧及設備安全及責任歸屬問題,未經我們公司同意,社區人員不得碰觸設備也不得聘請他人觸碰設備,違反者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全年度保養金額求償],已事過半年多了,我們可以再向他們求償嗎?要用什麼方式什麼法條求償?

 

謝謝

 

 

阿吉您好,

一、修繕馬達費用,是否仍然在保固期呢?倘若對方線路故障不願更換導致馬達故障,性質係屬與有過失,要求對方負擔部分修繕費用

 

 二、按民法之規定,請求權15年不行使而消滅,故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得按您們雙方訂定之規定求償。但問題在於,您是否有方法證明有其他機電進入機房做測試?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永欽 102-07-11 11:43

我再5月30日的時候去一家自稱是北東區的娛樂公司

剛開始沒有說的很詳細說是什麼類型的

等到我簽下合約本票之後才知道

這家公司是酒店經紀公司

有點偏向暴力的....(有同事離職時,在公司被當眾毒打)

平常就是要我們去外面用有點偏向騙術的說話技巧出去騙女生到酒店上班(我說話直接了點就是這樣)

我一直想離職但是又因為卡在合約跟那張100萬本票的關係不敢跟公司提出

平常上班真的很離譜

一天睡不到幾小時

我還沒領到錢就一直要求要買一堆東西

平常一些基本開銷

1.電話費 2.油錢 3.吃飯錢

這些我都自己想辦法借到錢才可以繼續去

職到最近真的沒辦法了我才跟公司提出

我家人反對我做這種行業

因為我自己私下有向我的直屬幹部借錢(8000+2500)

還有上班期間公司要求要買西服所以預先支出薪資7000(又是本票)

所以那位幹部是請我還他錢跟公司錢之後要我跟公司的高階主管呈報

而我現在也努力在存錢要把這筆錢給還了

結果這幾天卻發簡訊來說

因為我有簽合約本票所以公司要執行

第一次踏入北部找的工作就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辦

求助無門

永欽您好,

按我的經驗,倘若對方公司真提起本票裁定,您收到裁定後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特別留意您的信箱(戶籍地及住所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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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2-07-11 11:32

各位律師們好~

本人想請教關於加盟飲料店想解約事情,如果尚未施工裝潢開店,已簽完約後想與加盟業者解約這樣算違約嗎?當初有簽訂本票50萬做履約之擔保保證金,以及預付40萬工程預定金(有給收據),合約3年當中並未提到需何時完成開店,如果我一直找不到店面開店這樣也算違約嗎?直到3年後都沒開店這樣合約可以將本票及40萬拿回嗎?加盟業者說如果我想解約需付50萬,這是本票的意思嗎?對方可以依此到法院提告訴嗎?

jacky您好,

一、按您所述,已經簽約、簽訂本票作為履約保證金,倘若不想繼續開加盟店,的確有被提起本票裁定,要給付新台幣五十萬元之風險。

 

二、惟詳細判斷,仍然必須檢視您的合約方得判斷。檢視合約後,找出對我們有利之處(例如可以解約之事由、不可歸責與己之事項等),與對方談判協商拿回本票

 

三、倘若不拿回本票,恐有不知何時對方會聲請本票裁定之風險(本票裁定時效為三年)。

 

建議您可以攜帶合約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罪適合您的策略。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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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 102-07-11 08:03
律師你好: 日前於五月初時尋找婚宴場地時先預付了訂金,但是付訂時有簽了"宴會訂金單" 裡面有個註:訂金一經支付概不退還,除天災人禍之因素 但正式合約仍未簽署,但是後續想退訂的話飯店方面不願意做退訂的動作,查詢過102年10月1號消費者保護法的第11條與第12條對於消費者有保護,但是與民法第248條似乎有牴觸,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處理? 是消保法大於民法? 或是民法大於消保法? 如果訂金要不回來的話,解訂時應該簽署怎麼樣的文件以保護自己? 民法248條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定型化契約 消保法第11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九日
台八十六消保法字第○○九○四號
受文者:○○市政府

主旨:關餐廳之訂宴收據上所註記沒收保證金事項有無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 貴府八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府法保字第八六○五○○○七三○號函。
二、本案本會意見如次:
〈一〉按餐廳掣給消費者之定宴收據上所記載之事項,係屬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立契約之用而單方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應有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有關定型化契約規定之適用。
〈二〉依照本法第十二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如果違反誠信原則,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並補充規定其判斷標準,即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問題,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來判斷。
〈三〉
1.有關餐廳對於預訂喜宴之消費者收受保證金並掣給收據註記「屆時若未履行所訂宴會,該保證金將予沒收」,該項保證金具有定金或違約金之性質,其目的在於確保契約之效力,並屬一般交易上之商業習慣,原則上,該註記似可構成契約之內容,並受本法有關定型化契約規定之規制。
2.至依該註記所沒收之保證金數額是否過高,應就個案實際情形判斷之;如仍有爭議時,則應循司法途徑尋求解決。
3.消費者於契約履行前,如確實經該業者經理人員口頭承諾該筆保證金可日後另行消費者,則應依該口頭承諾履行其內容。惟消費者對於該口頭承諾之存在應負舉證責任,自不待言。
〈四〉有關具體個案部分,仍請斟酌實際情形,依據本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諸權責逕行核處。

 

契約之成立,並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必要,只要契約雙方當事人就契約要素彼此意思表示合致,即得成立生效,從而若您們已就桌數、每桌之價錢等主要事項均已談妥進而支付訂金者,則契約應已成立生效,參照民法第249條對於定金於契約嗣後不能履行之情形所設之規定,若該訂金收據上之條款尚與民法所規定的內容不相違背,亦無單方加重消費者負擔等顯失公平情形的話,亦未必能夠逕認為該條款是無效。

民法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pippen 102-07-11 02:42
律師你好: 日前於五月初時尋找婚宴場地時先預付了訂金,但是付訂時有簽了"宴會訂金單" 裡面有個註:訂金一經支付概不退還,除天災人禍之因素 但正式合約仍未簽署,但是後續想退訂的話飯店方面不願意做退訂的動作,查詢過102年10月1號消費者保護法的第11條與第12條對於消費者有保護,但是與民法第248條似乎有牴觸,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處理? 是消保法大於民法? 或是民法大於消保法? 如果訂金要不回來的話,解訂時應該簽署怎麼樣的文件以保護自己? 民法248條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定型化契約 消保法第11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1.定型化契約條款未必有效 但多數情形 經過讓消費者合理審閱後 本於自由意志簽立契約 很難說不生效力 2.這種情形多數訂金應該比較難拿回
阿豆 102-07-09 11:45

你好.我想要請問.我與仲介公司下了斡旋要買一間房子.

屋主於一個星期多前確認出售金額.也將斡旋轉成定金了.

但到現在他為了要押一些不合理的條約在合約書上.買方我不同意.

仲介一直在跟屋主協調.

請問:

1.斡旋轉定後.有時效規定什麼時候內一定簽約嗎?

2.若沒有.我可以怎麼主張屋主盡速簽約.或要求他解約賠償呢?

謝謝

原則上契約關係問題 還是先看契約書怎麼先訂 法律是沒有明文規定應簽約日期

阿豆 102-07-09 13:48

謝謝張律師.

因為目前只是斡旋轉定金.就契約內容.只有買賣雙方因個人因素.而導致合約無法成立時.

歸責屋主的話屋主返還斡旋金.並賠償一倍金額給買方.

歸責買方的話.屋主得已沒收買方斡旋金.

那我該如何主張.請屋主快點簽約.或是如何主張解約請求賠償價金呢?

 賣方既已收受定金,依民法第248條規定,買賣契約推定成立,故你可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履約,否則解除契約,嗣再請求加倍返還定金。惟賣方收受定金究竟為賣方明確告知,還是仲介片面之詞需注意,因實務上經常發生仲介為推託而告知不實事項。

lingocat 102-07-08 21:09

我們與房仲簽了專任約賣房子, 仲介找到買方, 我們和買方也已簽訂動產買賣契約, 買方有付簽約金, 我們也交出權狀讓買方辦理產權轉移, 前幾天仲介找的委辦代書打來說買方本人的銀行貨款下不來, 目前還在產權移轉用印階段, 需要更產權轉移登記人的名字, 所以要我們再重新蓋公契申請書的章, 我了解買賣契約有一條是: 買方得指定產權登記的名義人, 現在是買方本人的銀行貨款下不來的情況, 請問:

1. 賣方一定要照代書的話做嗎? 或者賣方有權利主張一切按照合約履行,產權登記變更由買方自行處理?

2. 買方透過代書轉達貸款下不來的情形而需要更換公契登記人故要賣方重填公契申請書,否則尾款付不出來, 到時無法如期交屋, 因延遲而產生的費用, 請問此事有任何究責於賣方的事實嗎? 或者賣方可以依買賣合約之規定, 因買方尾款付不出來而解除契約且沒收簽約訂金?

3. 當初房仲專任約明定付款方式分四階段: 10%, 10%, 10%, 70%(可貨款), 但在動產買賣契約裡變成付款只有簽約金和尾款兩期, 這個我可以主張動產買賣契約與專任約內容不符而要求更改嗎動產買賣契約付款條件和專任約相符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7-09 10:26

1.買賣契約履行要雙方一同協力,確實賣方可以主張按契約履行,登記由買方處理,但是公契申請書必須賣方(嚴格說是屋主)蓋印才可以辦理移轉登記,賣方(屋主)在此有配合蓋印的義務,但如果買方頻頻更改登記產權人,將會造成契約約定付款過戶交屋等期限延期,賣方(屋主)在此可發函催告確定產權登記名義人,以免時間一再拖延。

2.這是機會成本考慮的問題,如果賣方不配合代書,雖然依契約會造成遲延、解約、沒收定金等違約金的效果,不過買方如果賴皮,賣方要拿到賠償也須要花很大的時間勞力成本。如果稍微配合一下,也許可以順利拿到尾款,少浪費解約造成的糾紛,端看兩衡量哪個比較划算而定。

3.簽了動產買賣契約書後,必須完全按照契約書走。之前專任約只是初步的構想,至少在簽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如果對於付款方式有意見,就要提出來,否則當時沒提出,不可以之前專任約所約定來推翻。況且,專任約是對仲介公司簽,動產是對買方,對象不同,買方不受專任約拘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9 11:54
回覆 lingocat 的發言內容:

我們與房仲簽了專任約賣房子, 仲介找到買方, 我們和買方也已簽訂動產買賣契約, 買方有付簽約 ... (恕刪)

您現在買賣契約的買方已經有銀行核貸不准的情形,要小心信用不良,如果您照代書意思更改過戶給第三人,將來您也只能跟這買方請求屋款,拘束不到登記之第三人。所以,要小心並考慮是否要變更買賣契約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落星 102-07-07 03:07

跟朋友合夥~公司結束~~事後債務要我背~~因有些像詐騙所以提告對方詐欺~~但偵查三次了公文也還沒下來~~問書記官也回我要在提告民事賠償~~我問了很多人都回我說~~己告對方就不用在寫存證信函~要我等詐欺的公文下來才能提告~~我想請問有更快的方法可以要求賠償嗎(全是代墊的)~當初有寫合約書~~有寫明債務股東共同處理~但款向對方沒給認何說明~都是現金給對方但在偵查庭中~另三股東也有親口說有收到款向了~~是否能算証據~還是要拿錄音記錄才能提告~懇請律師們幫忙回復一下~~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10

 你要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這樣才能省裁判費

落星 102-07-09 00:47

但是公文不知啥時下來~~在說如果是不起訴那我該怎麼處理

102-07-06 17:56

我也是在網路上看到可以免費試聽課程,然後後來他們打電話給我就去聽他們講,想說也是為了之後可以有更好的工作,就先簽了一張資訊班的合約,(3W6的課程)上初階的課程之後,他就叫我去聽有關室內設計的課程,聽完後就被叫下去簽合約,想說要7W多 我就想說要在考慮一下,他就說要我先報名,之後還可以再取消什麼的,名額有限什麼的,反正就是急著要叫我簽另一張!想說還要等沒關係,結果沒多久就說信貸過了..
我是在去年7月份簽了合約的,後面陸續有去上課!因為一開始報名的是室內設計實務班,當時已經開課一個禮拜了,他們是一個禮拜上一整天課的,後來因為個人因素沒有去上課,之後結訓之後,等了好幾個月都沒有在開課每次問都說,要等~不知道甚麼時候有人才會開課~但是,他上面說只有兩年可以學,那我快半年的時間都在那邊等他開課他們就叫我另外排課,但那個都不是我想上的課程,最後我覺得奇怪,要求退費的時候,他就說超過三分之一不得退費了!還叫我轉課程,轉成101專案那個!但我後面還有去上一次課,還是跟之前繳的1500的那個是一樣的所以什麼升等的,根本就是騙人!
我總共付費了2個課程,一個是1500<資訊班 繳24期另一個是2427<72800 室內設計實用班(後面轉101專案)繳36期根本坑人嘛! 快被這筆錢壓的喘不過氣了..

 

我想問的是他後面有加一條"本人茲此證明本人已審閱本契約各條款內容五日已上且完全了解並同意各項約定後始簽名",如已簽名即視為詳閱。<這條跟拋棄閱讀是一樣的吧?

但是他從頭到尾並沒有跟我們說明這點不是是同欺騙嗎?

我想請問這樣我是否能夠要求退費!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19

 你課程都已經上了,且已經簽約超過一年,要撤銷意思表示有難度

allen 102-07-05 23:13

您好,本人與6月與補習班簽訂工作契約,如因總總因素想離職,請問下列合約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是不適要陪賞違約金?

內容個是如下:

                                工作契約

甲方:本人親簽

乙方:OOOO語文短期補習班

茲為乙方聘請甲方擔任教學一職.

甲方同意並願意遵守工作規則.為求品質及學期學年之完整及師資穩定.

甲方同意任職自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01 日

                至中華民國 103 年 06 月 30 日

若甲方於任職內不適任,為求共同學員品質及權益,乙方有權終止聘用,

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甲方須於合約終止前三個月,簽訂續約,若不再續約,將於合約到期簽三個月內,

因新舊人員任用時間的關係,乙方有權於找到合適的人員而提早和甲方解約,

經雙方同意,甲方不得有議異,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甲方於任職內未滿,甲方應支付新台幣:  參萬元整  予乙方

雙方不得提出異議。

                        甲方:姓名:親簽

                                身分證字號:親簽

                                地址:親簽

                               電話:親簽

                        乙方:OOOO語文短期補習班(沒有任何公司大小章或親簽)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6  月  17  日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24

你都簽字了,就是有效,且對方提的工作一年不算不合理

Judy 102-07-03 17:41

各位律師你好

想問一下有關離職違約金的問題

這份工作因為一些身體的問題打算離職

但之前對方有跟我口頭提過"未滿半年離職要賠違約金"

目前我沒有簽過任何的合約,只是被口頭告知違約金的問題

請問這樣離職還要付違約金嗎??

或者是我提出有關身體健康的證明就可以不用付違約金了??

 雇主單方面口頭要求賠償違約金,你如果沒有同意,雙方就此並未達成合意就沒有拘束你的效力,將來雇主是無法對你請求的。

其次,你離職時,雇主應依法給你離職的證明書且不得隨意扣薪,如有違反你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請求協助調解

Judy 102-07-08 02:1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雇主單方面口頭要求賠償違約金,你如果沒有同意,雙方就此並未達成合意就沒有拘束你的效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所以假設我跟公司提出離職,老闆要求我賠償違約金的話,我可以拒絕是嗎

我有點害怕,老闆有點會鑽漏洞

石頭 102-07-03 14:14

我要買一塊小土地,可是目前地主有租人放造景的雕像,103.8.31到期,地主說會協調換約(因買賣地主換人),換約條件同樣不變直到期滿.可是租方想阻擾買賣拒絕換約和公證(之前跟地主合約打二年,也沒公證),地主說如果換約不成,那跟我的買賣要加訂一條:現況土地有他人租用,買方已知悉並承受, 因地主完全撇清,所以我想請問:

1.如果我買了以後,就算租方不配合換約,我跟賣方直接跳過他交易,那權利是否會從前地主自動移轉到我手上?或者可以直接拿前地主的租約去公証嗎?我到底會有什麼影響?還有前地主的租約條件,如不能倒有毒廢棄物,不能盜土方...等規範,我是否跟前地主有同樣的權利要求?

2.土地租約期滿,租方可以因租約不是跟我簽的,所以不歸還嗎,如果佔用要不回,需要訴訟嗎?可以把這些東西清放到路邊後,直接要回土地嗎?,懇請幫忙我,指引我怎麼做才能站得住腳有保障?需注意什麼細節?拜託,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03 19:25

不需承租人同意,原租約及約定條件仍然有效。租約到期可以要求返還土地,若不願意歸還,就可能需要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cin 102-07-02 19:50

我是學生,最近遇到一些與房東有一點租屋糾紛
我其實已經和房東簽約!押金租金也都付了
再付押金的時候就已經簽約,然而房東合約書必須等要付完租金後才能給我
我付完租金後,因忙碌,遲遲無法去和房東合約
後來我打給房東說因一些狀況所以需要轉學,那如果我不要押金的話,是否能退還我租金呢?
他也口頭上承諾我說可以
叫我等確定要轉之後再回覆給他
後來我回覆它確定要轉學。
差不多經歷快一個月的時間,後來他說總不能只留我一個個房間,他們也很困擾!後我來po文,想轉讓那間房,有位女生說他願意承租,女孩當我的面和房東也簽了一份合約
後來我想與房東討論,請是否能夠先還我租金的部分,押金可先扣留在那沒關係,但房東卻叫我跟那女孩直接拿錢,可是我朋友說:就算我不要那間房,房東頂多也只能扣留住我的押金不能拿租金
可是那房東的態度就是不願意退給我租金的部分
而且跟他要合約書也不願意先給我,他說要等那女孩把錢給我,才願意把我們兩個的合約書一併還給我們
今天房東卻打來說:那女孩不要了!叫我不要再打那個女生,然後說我很沒有誠意,但是他說他想要小事化無,不願意把事情鬧大!願意退給我租金的部分
房東曾經跟我說,只要超過兩個月就不能在腿租金之類的,但我五月才簽約!現在也才6月,我原本想找學校教官調解,但房東卻告訴我說:合約簽約就生效了!就算是教官也拿他們沒轍

而我現在手上有她罵我及說願意退我租金錄音檔,如果她不願意還我,那我可以拿這去告她嗎?

現在房東承諾我願意退我租金,但她說要扣我一成租金,說我反覆影響他們,但我事前就已經通知他們了!也並無反覆,現在我合約書和押金租金一併在她那,假若我們雙方無法解決,只能走法律途徑,那我沒合約書該怎麼辦才好?

沈恆 (沈律師) 102-07-03 19:28

可以去法院或公所調解。以上謹供您參考。

Titan 102-07-02 00:53

律師您好,

我在日前剛簽訂一紙合約,是透過仲介公司購買預售屋合約,

雙方約定7/4前完成換約程序,並要我在換約前7/3將約定的金額匯入仲介公司的帳戶,

合約的內容與金額我並無異議,最大的疑問是

1. 在合約中我既已經簽本票當擔保了,我為什麼還要先匯款?

2. 其實匯款我也可以接受,但為何匯到仲介公司帳戶,我是否可主張匯至履保帳戶?

3. 仲介也要求我要在換約前匯入服務費,我是否可主張換約未完成,待換約完成再匯?

謝謝您的回答

公平與正義 102-07-01 18:50
律師您好, 甲方為連鎖公司,乙方加盟參與甲方連鎖體系... 1.甲方答應給予的事物沒有全部屢行,乙方原本需給予的二條保証金條件,也只給予其中一條,這樣合約還有法律效用嗎?? 2.很多甲方口頭上答應的事,現在甲方不認帳,但合約已簽,這樣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既然已簽訂合約,該合約即具有效力,現在就看有無違約之情事,至於口頭答應的事,則會有舉證上之困難,若無法舉證,則要回歸到您的合約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平與正義 102-07-01 18:49
律師您好, 甲方為連鎖公司,乙方加盟參與甲方連鎖體系... 1.甲方答應給予的事物沒有全部屢行,乙方原本需給予的二條保証金條件,也只給予其中一條,這樣合約還有法律效用嗎?? 2.很多甲方口頭上答應的事,現在甲方不認帳,但合約已簽,這樣該怎麼辦???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2 10:25
依您所言,對方似乎也有違約的情形,是否解除契約而發生任何責任,還是請您攜帶原合約律師進行討論較為清楚。
公平與正義 102-07-01 17:49

甲方為連鎖公司,乙方加盟參與甲方連鎖體系...

1.甲方答應給予的事物沒有全部屢行,乙方原本需給予的二條保証金條件,也只給予其中一條,這樣合約還有法律效用嗎??

2.很多甲方口頭上答應的事,現在甲方不認帳,但合約已簽,這樣該怎麼辦???

 1.契約簽立後 除非有違反法律或是公序良俗情形  否則基於自由意志下簽署  原則上都有法律效力  2.至於契約當事人不依合約履行  只有違約問題  原則上先依契約規定  如果契約未明文  則依據民事法律決定效果如何

sw 102-06-28 23:34

您好

將要在yamaha公司擔任教師, 公司來電說要簽合約, 我請他們寄過來看完後再簽,

但對方回  合約屬機密文件不可寄出 需等簽約完成方能各執一份 但若簽約完成能各執一份, 為何不能讓我在家好好看過之後再簽呢? 我好像有聽說簽合約之前有審閱期, 在這種情況下有多久? 請他們寄過來不合理嗎? 謝謝!

如果只是單純勞雇契約 是否一定要給勞方審閱契約期限 這可能就有疑問

猴子 102-06-28 12:39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因小弟第一次承租房屋要來作為開店使用..
但因開始裝潢後才發現此處問題不斷
當初看到店面時店面共15坪
但當時屋主告知他的權狀只有後面的10坪
前面5坪他沒有權狀
但我們當時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確認前面的5坪可以使用嗎
他也一直斬釘截鐵的跟我們掛保證可以使用
他說都都用20年了
於是當下就簽立合約

但等到我們裝潢
社區的總幹事才跟我們說我們那邊不能承租也不能作為商業用途
因為前面的那5坪是屬於社區的公共設施
且去年就已有人檢舉,函文在3月時也到拆除大隊了
但不知為何到現在都沒來拆除
我們也問說那房東知道此事嗎
他說這個函文他們社區一份
房東一份
代表房東早已知道此事
但我們現在已經裝潢完成
後續幾次找房東出來談
都是不歡而散
甚至房東也很口氣強硬的說
現在合約書上我們簽的只有後面那10坪
但被報拆的是前面那5坪
不在他要負責的那10坪之內
但是我想請問如果我們開店營業
前面那5坪被拆掉我們還需要營業
我們表示那我們要取消不租
房東也表示那就照合約
違約金多少就多少

但是這前面被報拆的事情他早就知道卻沒告知
我們早知道也不可能跟他承租
現在卻又一直說前面不是他的權狀範圍他不用負責
又還說前面那5坪
他們之前就用了20幾年都沒事
怎麼可能會被拆
但要他在合約上加註被拆要賠償我們
他又不肯
請問這樣是算我們吃虧只能自認倒楣嗎

想取消又被他威脅要照合約賠償
現在變成只能硬著頭皮先營業
等到被拆在說
還要碰運氣看會不會被拆
我們只想開個店
現在只能每天心驚膽跳的看哪一天店的牆壁會被拆

另外當初簽合約
因為權狀不是他的
登記公司名他也不是負責人
他當時是公司大小張來蓋
這樣算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我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自保呢??

麻煩大家幫幫我了><
謝謝

主張解除租約。以上供參。

tw 102-06-26 02:32

在一家賣新車的汽車營業所買了輛試乘車

對方讓我們以為是新車因為到了兩年所以淘汰的試乘車

但現在發現這曾經是一台租賃車且里程錶被撬開過,因此價錢很不好,遠低於市價

而對方不肯原價買回

因為相信對方說詞,但合約上並無發現是租賃車原價買回這字句

但如果知道是租賃車我根本不會買

請問這樣可以告對方是詐欺嗎?

提告的話,可以針對賣我車的那個人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儀表板確實有被動過手腳,則告詐欺的機會就會比較高,另民事上應主張撤銷買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lri 102-06-25 17:07

律師, 您好!

本人曾經和友人購買境外基金(英國Hansard基金), 由於信任對方, 加上對基金投資沒太大了解的情況下做了該投資, 當初簽的基金合約是25年, 過了所謂2年的閉鎖期後, 我要求解約, 對方口頭和我說要20年後才能贖回, 我非常不滿。因此我直接聯絡英國該基金平台, 對方表示可以贖回, 我當時投資的金額是美金1萬3千多, 竟然可以贖回的金額只剩下美金800多元, 當初, 友人並沒有和我解釋提前贖回會造成什麼損失。當初他和我口頭說他在某某銀行工作, 經查證後, 該銀行根本沒有這號人物。我手上有的書面文件有該基金合約和每月扣款明細, 請問可以告對方什麼? 另外, 這樣可以檢舉對方嗎?  還需要收集什麼具體證據才能提告?   

若對方確實有以不實訊息(銀行員身分等資訊)來矇騙您以致有此項投資行為者,其行為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不過如果要進一步提告追究的話,您可能必須要在證據方面整理一下有那些證據足以證明其以不實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認知而為金錢交付的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6 09:29
回覆 Ulri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本人曾經和友人購買境外基金(英國Hansard基金), 由於信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依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同法第107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反第16條第1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淨外基金,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故建議您准備好相關資料與【金融專業律師】確認,境外基金案件較為複雜,請【金融專業律師】較能維護您的權利。

洧丞 102-06-25 00:39

事情是這樣的,我(仲介人),想把撮合 甲乙兩家廠商,想把甲方的產品介紹到乙的通路作販售,也想把乙方的產品介紹到甲方的通路作販售,甲乙兩家廠商互不相識,那我該如何對甲乙單方面制訂合約書來保障我(仲介人)的權利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7:48

 仲介通常只抽第一次交易,

你要經常性的收取費用,也要兩邊都同意,

不然即使你拿出合約,人家不願意簽字也是白搭

洧丞 102-06-25 23:0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仲介通常只抽第一次交易,

你要經常性的收取費用,也要兩邊都同意,< ... (恕刪)

那兩邊都同意常態性收取費用呢? 每交易一次就收取一次費用!那這樣合約要怎麼寫呢?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應是經銷合約佣金的問題,因本件所涉金額應該很可觀,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協助撰擬此項經銷合約並附加相關之佣金約款,如此應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洧丞 102-06-27 01:4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應是經銷合約佣金的問題,因本件所涉金額應該很可觀,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協助撰擬此項 ... (恕刪)

其實目前金額並不大!幾十萬元上下而已^^

那委請律師居間契約價格約落在哪呢?

小瑜 102-06-25 00:05

我想請教各位熱心的律師們:

我目前就職某家電子公司的實習工讀生,校方跟企業有簽署實習合約,若合約六月底到期,我也有提前跟公司告知離職事宜,但公司一直不給我離職單,我該如何解決比較好?若沒簽離職單就走人算曠 職嗎?對我會有什麼影響?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7:51

 如果合約是到六月底,那到時契約自動失效,你也沒必要再去上班,

如果還是會擔心,建議以電子郵件跟公司講一聲留下證據

阿莉 102-06-24 08:01

您好:我家有間房屋,遭房仲業者以買空賣空方式,將所有權過戶,已經過二次訴訟確認債權金額,但遲遲未見償還第一順位抵押權債務,已提出拍賣執行,現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子租給他人使用,請問租約有效嗎?我可以要求房租嗎?(因尚未塗銷)目前對方提出暫停法拍訴訟,我若出庭有要注意什麼?謝謝!!!

 補充:

我家是第一順位,提出拍賣,對方(現所有權人)我可申請閱券調出合約請法院提出租合約是否有效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1

 你目前還不是名義上所有權人,不得要求房租,

但勝訴後可以向原名義上屋主請求之前收取的租金,

另你這個案件標的很大,建議找律師處理,不太建議DIY

咻咻蹦 102-06-22 21:02

我妹妹之前在XX妮絲工作2個多月,後來離職,最近跟我們要錢,我們才知道原來她們簽約

是1年 離職違約金居然要5萬,她之前已經瞞著我們繳了3萬5了,其中1萬多塊錢還是公司

直接從薪水裡面扣掉,總計還了3萬5千元,還剩下1萬5千元,年輕人不懂職場陷阱,約也簽了,請問這個合約有效力嗎?剩下的1萬5千元可以不要理他嗎?

 對方的契約屬於定型化契約,且對你們顯失公平。你們可以暫時不給付剩餘的違約金,對方如果起訴或聲請法院裁定發給支付命令,你們可以主張契約無效或請法院酌減違約金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