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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 102-04-06 12:34

您好,

  我和我先生是再婚的,我先生離婚後獨自撫養3個小孩,本來一切家庭都好好的,小孩子很也貼心,大女兒護校畢業後,找到工作也交一個男朋友,之後就變了樣,先是男朋友把女兒和最小的帶離開家里,過沒多久,女兒要跟爸爸爭其他小孩監護權,我先生不懂法律,只收到要出庭的通知單,律師電話來只問說要不要出庭,不出庭就是判給她們,我先生想孩子大了,想離開家裡也留不住,就沒有去爭,事後發生一些問題,去法院看判決書,才發現事情不是這樣的,法官還還問他們為蛇麼這樣之類的,可是內容都不是事實押!說我先生如何沒盡到父親責任,很多不好聽的話都說出來,試問我先沒有撫養她們可以護校畢業?可以長大成人嗎?生病的時候是誰帶她們看醫生的,我先生是個身障人士,要養大小孩已經不容易了,現在卻背這個污名,我們都是做工的,不懂法律,不想爭監護權,只想還我先生一個清白,是否有律師幫幫我們,我知道請一個律師費用很高,可是我們會最大的能力付清費用的,請幫幫我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ink 102-04-07 16:4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 ... (恕刪)

 律師您好,判決已確定的,因事後約快一年,接到其中一名孩子的電話,聊天中發現說這些內容是有人交他這麼說的,當時才去法院看判決書的,這樣是否還能有辦法反駁這些內容嗎?還是時間已過就沒有辦法了呢?我們手上沒有判決書,事要去法院申請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是何時告訴您他在訴訟中的陳述是虛偽的?這些牽涉本案是否得提起再審,建議您先儘速向法院聲請重新寄發判決書,並攜帶該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胖 102-04-06 03:52

您好~在一次交易中 買家下標完成貨物寄存郵局待買家領取結帳 但買家因故沒有去領 以下是我在拍賣評價中(是公開的平臺 所有人皆可看見)給這位買家的評語 請問這構成毀謗?或其他罪名?

這 

 

位買家

要我幫他郵局寄存侯領加上代收 我從來都沒有破例提供這樣的服務 但好心沒好報 他居然沒去領 我損失包裹寄送加上代收的手續費 請各位買賣家要小心…… 非常不負責任的賣家 !!! 極差勁!!!!! 

 

 

 

本件依您所述,您在網路上貼文載明對方是不良買家之事實,相關內容足以貶損對方之名譽,應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雖然依同條第3項規定,若行為人能舉證證明其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罪,不過既然此項行為必須由行為人負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係屬真實之舉證責任,基本上即是從有罪的狀況開始進行,待提出舉證為相當證明後才能解免誹謗罪之罪責,從而,行為人若先自承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後續能否全身而對,恐怕還是得看之後舉證方面是否充足了。總括來講,若你能證明相關事實者,或許是不會構成誹謗罪,但如此貼文絕對是自找麻煩,尚請斟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Rex Wang 102-04-05 11:18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煞車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覺得不是我的錯 她也只有腳擦傷
警察跟我說對方說我不用賠任何費用(算和解嗎?)
但是警察給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
叫我要打給強制險說受傷的是哪個人 還要講編號
因為我沒經驗  我打過去 他跟我說要備案
他說上班時間會有專人打給我 可是我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
警察又說要在5天內 我很怕會有什麼更大的責任

還有機車是我媽的 不知道他會不會有責任?

要幾天以後這件事才算完全沒事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7:54
回覆 Rex Wang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保險一定要有警方備案資料。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本件依您所述應已完成交通事故報案程序,所以才能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故本件並無肇事逃逸刑事責任,另外當時開車的並非車主,車主也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之問題,您後續應該只要儘速依照保險公司之指示辦理強制險出險的相關事項即可,不用擔心太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哲也 102-04-03 14:55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我朋友他們家是從事保母~有個小孩從出生就給他們帶~只是那個小孩是特殊身分~她爸是位政商人士~媽媽是酒店小姐(也就是俗稱的小三)一起未婚生下了她~~小孩的所有費用當然都是爸爸出~她爸爸長年在大陸~媽媽繼續上班~原本兩人互不干涉這樣安然無事維持了好多年~如今她媽媽喝酒醉發瘋想要帶走小孩~因為她媽媽喝醉有暴力傾向~我朋友怕她對小孩出手~正不知道如何處理~如果不讓她媽帶走她~會不會有相關法律責任~而且亦不想就此爆料她爸是政商人士的話~什麼樣的方法可以讓小孩安全~我朋友又可以繼續當她們保母~謝謝~

PS:小孩身分證登記父不詳,母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40
回覆 哲也 的發言內容: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我朋友他們家是從事保母~有個小孩從出生就給他們帶~只是那個小孩是特殊身分~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監護權一定是母親的,除非您能聲請法院改定監護,詳細情形,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月 102-04-02 14:19

您好:

日前先生把車借給朋友(車主是我的名字),但借車的朋友拿到車後又把車借她的朋友使用,結果在高速公路和前車發生擦撞,把車停下來,導致後方車輛追撞上來,致後座乘客受傷(很嚴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請問這樣的狀況,身為車主的我,會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從事情發生後已讓我們家庭陷入一片低迷恐慌中~

ps:當初跟我們借車的朋友,在借車確認有駕照,也無喝酒,可是借到車後自己又借給其他人(我們並不知情)

 

 

 

如果單純借車給他人使用 對方也都持有駕駛執照 很難認為汽車所有人跟事故發生或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

小月 102-04-03 10:36
回覆 小月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日前先生把車借給朋友(車主是我的名字),但借車的朋友拿到車後又把車借她 ... (恕刪)

 事情又有些複雜,原來跟我們借車的朋友沒把整件事情說清楚,不斷的詢問才知道,原來整件事情應該是,A小姐(本身有駕照,來借車時無喝酒),跟我們借車後,又把車轉借給她的朋友-B先生(有駕照),B先生又把車交給C小姐開(無駕照),C小姐開車行駛高速公路上與前車發生擦撞,擦撞後就把車停駛在高速公路上,下車查看車子狀況,後面車閃避不及,導致撞上C小姐,目前C小姐仍在加護病房,但情況不樂觀,現在的情況是,我們這台車,和後面追撞的車,都扣留在警察局,警察說已把卷宗交付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後續請車主等候通知去領車,我想問警察當初發生的狀況,警察卻反嗆我們說,我們非當事人,無權過問

請問身為車主的我們,現該如何是好?我們完全不知道,A小姐再把車借給其他人使用,這整件事件我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車子已無法修護,我們該向誰請求賠償?A小姐允諾將負責賠償我們所有的損失,但現只有口頭上的承諾,如果事後她反悔,我們該怎麼辦? 腦海一堆問題,但真的不知從何說起,只想盡快解決,好讓日子可以早日回歸正常的生活..謝謝!!

威爾 102-04-02 01:48

律師你好:

我於3/29至汐止的那米哥婚宴廣場作活動攝影,

那米哥附設的免費地下停車場門口註明一米八以下車輛可進入

(我開公司配給的一般小型貨車,高度小於一米八)。

準備在電梯附近的停車停車,該區未開天花板燈,但亮度可看見裡面停有車輛,

駛入後還未停至車位就被一根突出的鋼梁柱卡住車頂,導致車頂有凹陷刮傷(因為我的角度看不見鋼梁)。

由於該區並未管制不可進入停車,又無任何高度警告標示,而我是行駛在車道上的。

(現場工作人員撞到後來告訴我,此區平日只開放小車進入,今日早上無人駐守,

三角錐又被人移開進入停車,所以此區無管制)

我有拍下擦撞現場照片,請問這樣那米哥廣場有責任嗎?我可以要求那米哥賠償嗎??

可以援用下列案例嗎??

http://tcc9507.tcc.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260&webitem_no=866

威爾 102-04-04 19:43
回覆 威爾 的發言內容:
拜託!律師們連回都不想回喔??

BEN 102-04-01 21:50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內車道時速20km.本人時速約50左右從內車道超車.有先按喇叭
經過三秒後聽見撞擊聲.於是看後照鏡發覺到黃水永先生倒地.於是趕緊下車
查看.看到黃先生手腳擦傷有流血於是趕緊送到附近診所先進行包紮.另一名同
事王麒銘先生先把機車移開.在診所先行包紮時就打電話報警處理.到虎尾派出所
筆錄.同時也調監視器察看因監視器照射地上只看到車子大牌沒看到撞擊畫面
在做筆錄時黃先生可能有驚嚇到說我是從後面撞擊.問題機車是前面龍頭受損
黃先生也不知道是怎麼樣擦撞.再來換我筆錄時因對方時速20在內車道過慢於
左側超車.因在十字路口聽到撞擊聲黃先生機車往左邊倒.但那時警員判斷不輔合邏輯.因黃先生誤認為我們看監視器還有擦撞不合邏輯想逃避任何責任. 其他警員也有跟黃先生說車子有保險會有理賠請黃先生放心我們不會逃避.於是我更改了擦撞方向.因為第一次發生想說有保險理賠想趕快解決.
做完筆錄就帶黃先生到啟昌機車行問機車維修部分.因擔心黃先生高齡80歲所以要帶去大醫院檢查比較安全.但卻一直拒絕.機車行老闆也有幫忙規勸但他不願意.也詢問是否可以通知家屬也不願意,原因是不想讓兒子擔心.那時也打電話到警局詢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得知家屬電話.因個資法關係無從取的.因黃先生唯一交通
工具是機車.怕黃先生沒交通工具然後問保險公司如何用最快速度理賠對方.於是機車行先行開立估價單我就馬上開車帶證件到兆豐保險斗六分公司申請.在這過程中有請示公司.因老闆不在現場沒辦法處理.再開車途中得知黃先生友人來帶他
回家.辦完後就快速回機車行然後請求車行老闆告知家中住址.於是趕去家中在慰問一下告知他別誤會我們不會不負責任.黃先生還是很生氣不願意聽我們解釋.另
一方面我們也擔心他是高齡加上沒親人照顧於是請求對面工廠幫忙早上是否能去看顧一下.後來工廠給我們村長電話於是到村長家請求協助.後來跟村長到黃先生家中解釋.但還是不太願意接受.只是先給村長面子.於是先包個紅包3000給黃先生壓壓驚.但他卻不肯只收紅紙.
後來公司處理態度差車子有保險卻也不願意蓋章.老闆說他忙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因為對方認為我沒有誠意要解決要告法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3
回覆 BEN 的發言內容: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tanley 102-04-01 21:21

你好: 朋友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 信上寫說為保障公司商業機密, 離職前簽立員工保密合約書, 保證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與公司競爭之產品, 亦不得於任何時間使用其在職期間所持有或知悉之本公司智慧或工業財產, 如有違背上述所列事項, 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經查市場傳言朋友經營之新公司從事與原公司直接競爭之產品進而損害本公司權益, 是以顯然違背員工保密合約書,發函警告停止一切競業行為否則本公司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我朋友在原公司擔任業務, 並非高階經理, 且新公司未使用原公司智慧或侵犯專利, 限制時間三年似乎太長, 且原雇主並未提出限制工作給予之補償, 是要斷人生路嗎? 請問需要發函回覆嗎? 或是直接在法院提起抗辯該合約書無效?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0
回覆 Stanley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朋友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 信上寫說為保障公司商業機密, 離職前簽立員工保密合約書, 保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契約簽了就是簽了。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peggy 102-04-01 14:11

日前透過房仲購買一中古屋,完稅前一日才知該建物越界,因屋主不處理、不退還訂金,因而我方告上法院,但被告辯稱他不知情,因房子乃建商所蓋,住了30年都沒發現越界,法院要我原告舉證,証明被告早就知到越界,我該如何處理呢?對方很惡劣,上了法庭,謊話連篇,下了法庭態度傲慢!我是老實人,到現在對方一句道歉也沒有,3百多萬的訂金也不還給我,我要被告負起賠償責任,可是被告一句不知道,就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我該如何贏得勝訴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舉證責任為本件之重點,基本上您是原告所有得付較重之舉證責任,所以您們應盡快提出可證明對方知情之證據,若有證人也可以聲請傳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件起訴請求返還價金的訴訟,您有委請律師代理或寫狀?

初步來看,本件應該是在起訴前階段所設定訴訟主張上選定了應由原告負擔舉證責任之請求權來做主張,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 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此有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要旨可資參照,循此,本件若無法舉證則恐怕會遭法院判決敗訴。
詳細情形建議你將書狀及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俾以進一步研議後續可行之訴訟方向,否則固執於無法舉證之項目再繼續進行訴訟下去恐怕對您不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05
回覆 peggy 的發言內容:

日前透過房仲購買一中古屋,完稅前一日才知該建物越界,因屋主不處理、不退還訂金,因而我方告上法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訴訟主張方向錯了,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宥 102-03-31 23:58

我朋友因為未滿18歲.所以請我幫他買一台二手機車

也就是他出錢.機車行照上是我的名字.

如果他騎出去發生事故但我不在現場~

我是否也該負起連帶責任?

既然覺得有法律問題會產生有必要冒險去幫忙朋友嗎...本件您是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關鍵應該在於屆時您會不會被當作助成侵權行為的幫助人而視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依民法民法第185條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論理上來看,似乎並不能排除您的行為助成您的朋友無照駕駛的行為...如此一來如果您的朋友出車禍就是把您個人的命運交到承審法官手上,風險不小。
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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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獸 102-03-31 20:25

敝公司委託A營造廠統包興建大賣場,其中停車場地坪及防水工程A營造廠委託下包B廠商執行,A營造廠及B廠商均有開立工程保固切結書。因第4年發現停車場地坪發生問題,連絡A營造廠需負責修理,結果A營造廠表示工程保固切結書內容為「屋頂耐磨地坪防水保固五年」,其中地坪之防水層無問題所以毋須負責,要敝公司直接找B廠商負責。B廠商之保固切結書內容為「屋頂耐磨地坪及防水工程」保固五年,但是B廠商表示其為A營造廠之下包,敝公司簽約對象為A營造廠而非B廠商,所以一直推託不負責----請問1.應找A營造廠或B廠商負起保固責任呢?2.請問存證信函應寄給A營造廠或B廠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回歸到您們當初的合約如何約定,但基本上應該是A營造廠要負保固責任,所以存證信函應向A營造廠,至於B營造廠可以副本方式寄出,但需先確認本件是否屬保固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49
回覆 野獸 的發言內容:

敝公司委託A營造廠統包興建大賣場,其中停車場地坪及防水工程A營造廠委託下包B廠商執行,A營造廠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廣東 102-03-31 14:50

87年在公司負責一批磁器銷毀,當時覺得有一些還不錯沒有銷毀,
一直保留到現在,如果現在我拿出來出售,追訴期已過還有法律責任嗎?
公司可以要求返還這些瓷器?還是這些歸我所有?

由於您所述的資訊有限,所詢問之問題尚無法僅依目前已知有限之資訊進行解答。
針對您所述問題,建議您將事情經過、公司或你個人是如何接受委託而處理、您個人是怎麼保留這些東西等等相關事項說明清楚,俾以針對相關問題進一步加以討論、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廣東 102-03-31 15:37
回覆 廣東 的發言內容:

87年在公司負責一批磁器銷毀,當時覺得有一些還不錯沒有銷毀,
一直保留到現在,如果現 ... (恕刪)

 賴律師您好

我是公司員工,公司生產一批瓷器因顏色有問題,要銷毀由我監看負責,

有一些還不錯我把它偷偷留下來,沒有銷毀趁下班時分批帶回家。

公文簽明全數銷毀結案,公司有權要回嗎?我可以出售嗎?

 

 

 

 

 

 

 

 

 

您好,

      1.您要先確認該批瓷器是公司自行製造還是受其他公司委託而代工製造,這可能會涉及契約責任甚至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2.就算刑事追訴期已過,但民法可能會有違約的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如果賠償,是有可能回頭向您請求的(假設是受他人代工製造);且您的行為也有可能會違反與公司間的勞僱契約,因這部分全部沒有內容,僅得初步回覆,尚請見諒。

brigitte 102-03-29 23:43
我弟開車和機車擦撞,地點在秀朗橋路口~剛好是機車道與汽車道集中點~
當時塞車,我弟先撞到她機車(時速不到10km)結果車倒人倒~
但很不巧她人倒後方機車右側騎過來結果撞上她的人~
(所以對方受傷並不是我弟造成的!)
導致對方手腕一節閉鎖性骨折~醫生說約休養四週就好不用開刀...

對方車子去維修(只有外觀塑膠車殼換新)估價"13800"!! 汽車保全險,保險公司沒第二句直接結帳付錢!!!事後醫療損失就說等她確定沒事再來談!
就在最近兩周開始談~她大小姐原本一開口就說要33萬!保險公司已經表態不可能~所以請我弟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昨天去調解,我弟一個人去,
她大小姐帶了她老公老爸還有里長來!夫妻都從事某大銀行職員!
本以為他們是明理人這應該很好溝通~沒想到單據拿出來寫上40萬!!!
車錢之外,她還要求一個月薪資.精神費.醫藥費以及上班搭計程車錢,這樣共40萬,
調解委員他們應該是先找好的,全程都在護他們,
所以我弟不發一語。就說我弟這個當事人很沒誠意都不坑聲……

其實是聽到40萬,我弟根本傻眼,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弟和對方都是普通上班族,
所以覺得這個金額過高了,保險公司願意付8萬,我弟願意加3萬,一共11萬,
這是我們覺得合理而且很有誠意的金額,但與對方開的40萬差粉多~

對方是是銀行的職員~月薪不高~也不是什麼幹部,對方老公拿出她老婆的薪資單,
證明去年收入月薪4萬(一整年年薪獎金除以12個月)!!!要求我們給她一個月薪水!!
我弟請她去刷銀行的薪轉證明!該月少領多少錢,我們保險一定補足給她!!
結果她不敢~一直跳脫話題~說她今年會更高!!要不要刷今年的之類...
我們不是懷疑她一個月領多少,而是要求她提出該月薪資缺少部分來賠!!
但對方是要完整一個月薪資,因為兩方無共識,後來就這樣 不了了之...

對方家到工作地點(騎車約15分鐘) + 一個月薪資 + 精神費 + 醫藥費 = 40萬,
周遭親友都說這個金額太高了,因為受傷期間對方算是行動自如,都還可以去上班,
只請了幾天假去醫院複診而已! 大概也沒坐計程車,因為沒有收據...
醫藥費相信大部份應該都健保付了... 好吧,就算一個月薪水+計程車+醫藥費,
應該11萬也夠付了,但精神費要30萬左右,就不知道是哪招...


撞到不是故意,前後共電話至少五六通問候, 車錢也先賠了, 我們也有和解的誠意,

開的價格也自認很有誠意,畢竟我們不是撞傷她的人,而她也無大礙,
她能提的出的損失証明,就只有醫藥費以及請了幾天假而已...
可是對方不接受11萬和解...   至於車禍過失責任是這樣:
雖然是我們撞到她的車,然後倒地之後被另一台機車撞傷(行車記錄器都有拍下),
但我弟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警察認定我弟是要負100%的責任...
(這個我覺得好奇怪,照理說後面那台機車也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才撞上的,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對她的傷負100%的責任,可以申請重新調查什麼的嗎?
我弟是說沒關係,但我覺得這個鑒定真的好怪喔,.感覺不太公平啊~
沒聽說這個情況會是100%過失的耶~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100%過失呢?)
  

大家都說等她提告好了,相信法官絕對不可能判40萬給她,
搞不好連保險公司願意出的8萬,她都拿不到~
但我弟覺得以和為貴,簡單處理的事不要搞的太複雜太麻煩,畢竟我們確實有錯~
再來我弟很年輕20幾歲,他怕遇到那種玉石俱焚的人,萬一要不到多少錢,
乾脆不要了,然後提過失傷害告訴,這樣他就可能有案底了...
  所以現在我弟很煩惱,想請問各位先進,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該怎麼讓對方願意以我們開的金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對方真的有可能告得成我弟"過失傷害罪"嗎? 判決成立,就算是有案底了嗎? 還是易科罰金什麼的就不算了?
另外100%過失的部份,能否為我解惑? 麻煩先進告知~感激不盡~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00:04
回覆 brigitte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您方就是肇事原因。後方機車跟這件沒關係。不信的話,您去車鑑會鑑定看看就知道。

nier0305 102-03-29 23:03

請問!

機械車位下層車位移動,因上層車位過高車頂壓到灑水系統凹陷,下層車主要負責任嗎?

上層車主要下層車主賠償,請問若走法律途徑,我該怎麼寫狀紙請法院裁判!

感謝您!!

顏寧 (顏律師) 102-03-29 23:24

 您好,

請問您為上層車或下層車?

nier0305 102-03-29 23:29

 

我是下層車位

nier0305 102-03-29 23:32
回覆 nier0305 的發言內容:

 

我是下層車位

 本人剛租下層車位兩天,出門時習慣按完升降鈕後就與家人聊天,聽到碰撞聲後才發現上層車子過高,整個車頂頂到灑水系統凹陷,家人有告知上層車主此狀況,但現在上層車主反咬是下層車主疏失要下層車主負任,上層車主自行去維修,現在要我分擔維修費用,對方車主不願走法律責任釐清責任,請問...下層車主有錯嗎?若要走法律途徑來釐清責任,我該如何寫訴訟單呢?

顏寧 (顏律師) 102-03-29 23:38

 

您好

 

根據您所示情形,建議您先取得停車場規定上層車位限定之車高,若規定兩公尺,而上層車超過二公尺而撞到灑水器,及與您無關。若無規定高度,也應為停車場管理單位之疏失,與您應無關係,總不能因此即要求您永遠不能取用下層車,僅為避免移動時碰撞到上層車。

 

初步回應至此,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nier0305 102-03-29 23:40
回覆 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根據您所示情 ... (恕刪)

 您好:

本人剛租下層車位兩天,出門時習慣按完升降鈕後就與家人聊天,聽到碰撞聲後才發現上層車子過高,整個車頂頂到灑水系統凹陷,家人有告知上層車主此狀況,但現在上層車主反咬是下層車主疏失要下層車主負任,上層車主自行去維修,現在要我分擔維修費用,對方車主不願走法律責任釐清責任,請問...下層車主有錯嗎?若要走法律途徑來釐清責任,我該如何寫訴訟單呢?

現在大樓管理委員不願幫忙協調,要我們上下層車主自行調解,去區域調解委員會也因吳案例不願受理,現在對方每天來惡言相向,我該如何自保來釐清責任!

謝謝!!

顏寧 (顏律師) 102-03-30 00:23

 您好,

請在確認停車管理規定上層之限高,若他方超過限制高度,即具有可歸責事由。

若他方持續惡言相向,記得錄音以利證據蒐集。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jo 102-03-29 12:27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謝謝您 我於下班時間騎機車直行回家,突然遇到一台機車,要右轉,問題來了
1.我與對方都同時行走在3.2米寬的機車道上,我當時時速30-40,有注意前車安全距離且走在最外側,但下班時間,機道當時有4排車並行而走,對方看我前面有空間,就鑽進來了進行右轉,雖有打方向燈,但幾乎是同步並行的。

2.我緊急煞車後,仍被對方排氣管摩擦到,結果造成失去平衡而摔車

3.車禍當下對方移車,初步研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可是警方拍的

照片上對方機車的排氣管是有摩擦痕跡但範圍不大,而我的機車左側前輪

泥版也有擦傷痕跡

4.我有嚴重後遺症,對方卻拒絕賠償,若告上法院,我有勝算嗎?

本件初步研判表結果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主要是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且目前已確定之事實有限尚不足以進行肇事因素研判所致,建議您設法尋找其他證據,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還原事發經過,以證明對方涉有過失而導致此次之車禍、造成你受傷。本件若對方涉有過失(不論是肇事的全部因素或者是部分因素)者,即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則以刑事責任的追究促使對方在民事部分進行賠償,應當會是比較有效果之方式。
另外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4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媛 102-03-27 12:00
律師您好:在6年前因為前夫外遇我們離婚..2個兒子監護權是爸爸..2年前前夫再婚也在生一個..後來因為工作關係..不定期的會往大陸跑個3~5天..他老婆也只顧自己的親生兒..兒子放學..前夫不是說太忙不然就是說忙到忘了去校接小孩..小孩放學總是在校等到晚上7.8點(兒子老大國一.老二小五)..他們夫妻常常大吵..前夫又有暴力行為..雖不會動手打小孩.但會摔東摔西..常常破口大罵三字經..造成小孩的心靈每天都提心吊膽..兒子說很怕爸爸..有時夫妻吵架..兒子就丟給爺爺顧..等前夫過幾天氣消和他老婆和好就在去把我兒子帶回去(我負責每個禮拜六.日接小孩和我同住)..爺爺身體本身也不是很好..我曾說過叫他小孩給我..他也不要..當初離婚..他還向法院要求跟我要子女教養費一萬(付到今年應該有3年多了..)可是他根本都沒有盡到做爸爸的責任..而且每月付的1萬..也不知道他是如何使用?兒子的補習.安親.學校的註冊費用都是爺爺出的錢..前夫都沒有出錢..我現在想把兒子的監護權改定給我..請問我這樣的勝算大嗎?前夫家境不錯..他自己開店做生意..我娘家小康..我自己本身是小小的一般上班族..單身..謝謝!!
如果前夫已經另組家庭 且有不照顧子女具體事證 你應該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法院改定子女監護
文彬 102-03-26 12:33

1.甲方跟乙方合夥開一家公司,已經開業9個月了.沒有簽合作契約書.雙方以口頭言明.這家公司負 責人是 甲方 現在合約書要怎麼寫呢?
3.甲方跟乙方雙方口頭上言明好,由乙方拿公司的資金更丙方開一家公司.雙方也以口頭言明.這家公司負責人是 乙方 現在合約書要怎麼寫呢?
2.合作內容是:塑膠模具與塑膠成品射出加工.
4.一人出資一半 以後(利潤跟責任)分配的重點?
最好是有範本謝謝喔~~拜託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要範本,則至網路上蒐尋應該可以找得到,但每個個案事實均有不同,範本並不一定適用,所以建議您們仍委請律師依您們的需求來擬定,以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投資設立公司後,股東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勢必日趨複雜,建議一開始即委請律師規劃契約內容,畢竟一開始就釐清權利義務關係是避免日後紛爭之最好方式,建議您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16
回覆 文彬 的發言內容:

1.甲方跟乙方合夥開一家公司,已經開業9個月了.沒有簽合作契約書.雙方以口頭言明.這家公司負 ... (恕刪)

現在省律師費,將來如果不幸公司股東發生糾紛時,您就知道當初為何不請律師幫忙寫契約

錢該花就得花,不是嗎?

奈緒 102-03-25 21:48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面,至於車損部分,是否需如此高的金額,您可以提出異議,而您可以委託律師在台灣幫您處理,以避免您為此掛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0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 ... (恕刪)

毀損是要故意,您難道是故意撞車的嗎?所以您不會有刑事問題。

這件如果是租車行沒有定期保養導致爆胎,您反而可以免賠,甚至還能向租車求償

慎重建議您跟租車行拿保養單來看,看看輪胎是什麼時候換的,如果過久沒有換,在車禍後六個月內您可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奈緒 102-03-28 11:1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蔡律師的回覆,我是高雄人,不過戶籍已遷到台東市了!車子也是向台東市某租賃車行出租,現在人在國外,家中也找不到人,所以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奈緒 102-03-28 11: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原來如此,其實也有想過要找律師,但因為不清楚費用及內容(律師費、交通、住宿、其他費用…等等),再加上地處台東,律師也願意前往嗎?等等之類的想法。

奈緒 102-03-28 11:21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然後業務過失的部份,從去年九月到現在,也超過半年了~><~

hhh 102-03-25 19:21

對方未告知論及婚嫁仍與本人交往,同時間本人於網路發現訂婚照,整個人身心崩潰!(前一週還約見面,前幾天還電話連絡不慚接受禮物,都有通話紙本記錄),詢問仍裝傻,還掛電話準備說詞,若沒發現可能到現在還會一直瞞著,太可惡!

原想給他一條生路,但他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方結婚後,本人仍很痛苦,忍過可能會自傷的傻事,原想發了怨忿的簡訊與email(有許多的謾罵,這是他說要請律師的原因),打了電話,對方完全沒有悔意或抱歉,做錯的是他自己,囂張跋扈竟恐嚇要找律師處理,我只想他得他應有的現報或應負的責任,並不想再讓其他人受傷,可是我忍不下這口氣~拜託您了!

 

 

 

一、不要再傳一些謾罵或恐嚇簡訊或EMAIL給對方,以免被騙還被告。二、你要告她,勉強勾的上邊的是「詐欺罪」(為了騙取你的禮物,故意營造要與你交往,甚欲與你結婚的氛圍),但這成罪之可能性很低很低,搞不好還被反告誣告。所以,放下她,下一個會更好,不然她過爽爽,你在這邊恨到要死,何苦咧!報應的事,就留給老天吧!三、以上,謹供參考!

小碧 102-03-25 15:57

律師你好:

我們結婚十年 我搬出來住已有7~8年久,且就沒有在回婆家

真正分開原因,他家人誤解我不接受我 還有我先生沒有責任感讓我看破婚姻

(一開始是傷心自己就逃家搬出來住,後來先生有找到我就搬來一起住)

目前真正分居是這兩年(他沒有在回來我的住處了)

我要跟他談離婚也都談不攏(他表明愛我不想簽) 但他家人也逼他離婚 他就閃躲逃避

1.我們沒有小孩

2.沒有共同財產(現居房是租的)

我想和平跟他離婚 不想打官司 有否好的方案可以走?

或透過律師出面協調 可以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先生是否尚得以聯繫?如您希望與先生以協議方式離婚,需先釐清您先生不願意簽字離婚之原因,建議可與律師討論,由律師出面居間協商,並代為撰擬離婚協議書,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02

 你想離婚,對方不想,只能打官司讓法院判,你又不想打官司,那就是無解

EGG 102-03-24 20:34

前幾天發生車禍,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人
今天對方向我提出私下和解的條件
不知道合不合理以及程序是否有問題,想請大家幫忙

事發經過
是因為騎車時沒有注意到前面有一位騎電動車的啊嬤,注意時雖煞車並向右閃卻還是有撞到阿嬤車子尾燈,造成阿嬤網前加速然後摔倒,而自己因碟煞鎖死而倒在煞車處。兩車大概距離2台轎車遠。
事發後有叫警察並將阿嬤送救護車,雙方都有受傷,阿嬤是右腳膝蓋瘀青加上右邊額頭有碰撞,有輕微腦震盪與頭內部出血,醫生說明天可以出院,頭不要等淤血散開被吸收就會好。阿嬤住院期間我大概隔1.2天就去看他一次。

阿嬤兒子開的和解條件是,明天出院時我去付出院費用,之後我的強制保險公司鎖理賠的也規他們,也就是我要付等同於醫藥費的金額當賠償金,這樣合理嗎?我的家人是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公司會跟他談並且給予我和解書?

因為住院7天可能要上萬塊,還是學生怕自己賠不起,我又沒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想問醫藥費之外有需要額外賠償那麼多嗎?如果真的要賠償,是不是要等醫療單據及其他的賠償一一列清楚,還有等警方的鑑定報告以及阿嬤去做筆錄後再談比較保險呢?
另外和解的程序是要怎樣進行比較有保障,是不是要看過那些醫療單據與其他額外求償的部分嗎細項?是不是要請保險公司的人在旁邊比較好?

奈緒 102-03-23 19:42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阿尼 102-03-22 14:33

律師 您好!

小弟約六年前於一家投資公司上班,擔任招攬資金予老闆做股票投資之用。後才發現原來這是詐騙公司,小弟亦無辜捲入此風暴而於刑事庭被判緩刑。現小弟當初招攬之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小弟及另五位連帶責任求償。小弟與其達成共識,在道義上應協助其取回所有損失。想請問:1.依連帶責任人之定義,亦即所有連帶責任人皆應負起共同分擔此筆債務之責,若對於置之不理之連帶債務人,小弟向他們求償法律依據與實務程序為何?2.若該連帶責任人名下已無資產,但是在本民事案件成立後才辦理資產轉移,請教要求其返還債務法律程序為何?感謝您的回覆!

1.本件依你所述,投資人應該是以共同侵權行為人來請求你們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連帶債務對外而言(由債權人的角度觀之),是連帶債務每個連帶債務人均負有全部之清償責任,在該連帶債務責任全部清償完畢前,均負有連帶責任,對連帶債務人之間內部而言,則有分擔比例的問題,其中一人清償而使其他連帶債務人同免責任時,得請求其他連帶債務人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及利息。此時求償權人在求償範圍內承受債權人的權利,若係全部清償者,得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直接強制執行取償,若是部分清償的話,則無法請求原債權人付與執行名義,須另行起訴請求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bossblue 102-03-21 22:37

事故發生地點在於地下停車場十字路口,本人駕駛汽車經過十字路口,車身已過半,遭對方機車直接撞上副駕駛座後車門,有報警因私人土地非屬既有道路,警方無法事故現場圖,屬毀損請私下和解.調閱監視器時對方承認車速有40,監視器上顯示速度因該超過40,對方且單手駕駛機車,堅持責任全都在我方,要求我要全額賠償.對方有輕微擦傷,想請教幾個問題

1.因事故發生私人土地,無事故現場圖可靠監視器申請鑑定嗎?

2.監視器只拍到部分,撞擊部分因監視器(採180度旋轉方式拍攝)尚未拍攝到(只拍到撞擊後)可當事故發生的佐證嗎?

3.因私人道路無法依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第102條規範,路權如何認定?

您好,

      1.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拍下撞擊畫面,要以撞擊後畫面申請鑑定似有困難。但在過失責任歸屬上,仍然可以提出對方車速過快且單手騎車證據,會對我方較為有利。

      2.基本上因為是對方撞擊您的右後車門,一般在實務上撞擊的人會較吃虧,建議針對您車損的部分也一起向對方請求。

      3.針對私人道路無法規範路權,就只能以監視器裡拍下對方超速且單手騎車之行為作為佐證。

阿球 102-03-21 21:14

請問一下 我於執行職務當中 ,操作天車吊重物,不小心被重物壓傷,之後就被解雇,薪水部分已經向勞工局聲請調解完成,這是這次的傷害,讓我腳留下永久性的傷害,不能久站,不太能搬取重物

請問我能依?民法第184條第一項之過失責任向老闆提出告訴嗎?

因為我沒有天車執照老闆還叫我操作導致我受傷

184條第2項推定過失責任

我受傷時老闆沒有幫我報取職災,然後還將我解雇,這樣他算不算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可以叫他自己提出沒有過失的地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似有非法解僱之嫌,而本件若業主監督管理有疏失,則您仍可向業主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球 102-03-22 17:28

非法解雇好像調解後他就沒事了,怎樣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向其求償,則需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2 23:02

建議先發函表示要回去工作,調解不成後再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RickChuang 102-03-21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後車直線追撞前車,

但是,當下雙方皆說沒受傷,不用救護車

而後數次調解

前車駕駛(曳引車+貨櫃) ,附上多處"事故後一週甚至更久的"受傷診斷證明

如:腦震盪牙齒斷裂、全身多處挫傷、扭傷等等導致不能工作

一般曳引車頭的檔風玻璃以及方向盤距離駕駛人有一段距離,沒有小客車的近。

若這些傷害真的是當下所造成的,很明顯是行駛中未繫安全帶,才有可能造成如此傷害

(理論上繫安全帶不可能往前衝飛一公尺吧!?)

若真為沒繫安全帶所受的傷害,這部分一樣算在後車追撞的 100% 肇事責任裡面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17

如果有係安全帶,肋骨部分會有勒傷,

可以證明對方沒係安全帶的話是可以減輕你的過失比例的

小白 102-03-21 12:43

我母親去年因車禍死亡

與肇事者多次調解皆宣告失敗,

共四次,但都是檢察官或法官問他要不要調解她都說好,

然後到調解時態度又不積極,

堅稱自己沒有錢且說我們已拿取強制險的理賠

最多只願賠償3~10萬,且分期償還(一個月幾千元或不確定)

雖然在法律上是過失,但卻導致我母親死亡

造成我們全家人身心備感痛苦,

這樣的賠償我們當然不願接受,

但肇事者就是一副反正我就是沒錢人也被我撞死了你也不能怎樣的態度,

所以我們在之後的刑事案件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可是卻收到法院來函請我們具狀補陳學歷、工作收入、工作狀況、財產

這似乎是法官判決的參考,

問過書記官表示財產只要寫大約金額就好,

但是財產中的存款都是我父母親過去辛苦賺錢存下來的,

這分明和對方應該賠償我們多少錢是兩回事,

請問如果我們據實以答,法官會因為認為我們的財產狀況較好而判對方較少的賠償金額嗎?

法官並未要求我們提出證明,只有寫狀子陳述,那麼若我們沒有表達完整,會有什麼責任? 法院那邊是否會對原告進行財產調查?

法院要求的資料主要是用以酌定精神慰撫金應為多少金額這部分,至於財產數額如果你們未行陳報的話,法院還是可以由國稅局的財產、所得資料清單進行推算,所以並不是任意陳報即可充數,再者,財產多少並不是酌定精神慰撫金的唯一因素,社會經濟高者一般常見也都能獲得較高的精神慰撫金,而且實際上法院更不會因為被害人是有錢人家就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所以應當「如實陳報」即可,不用把事情弄得太複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1
回覆 小白 的發言內容:

 

對方真的名下都沒財產嗎?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周 102-03-21 10:38

最近因為要被對方提告告訴乃論),但是發現對方的證詞筆錄內容,均有誇大捏造,與事實大不相符,同時,對方一直在我工作場所附近放話渲染不實的傳聞,已經對我工作的專業與形象,跟個人的精神壓力造成很大的影響,想請問熟識法律的朋友,不知道對方如此的行為,我是否可以提出誣告毀謗破壞個人名譽,並且要求精神賠償呢?如果可以,勝訴的機率會有多大呢?

本來是想與對方和平解決,也有誠意來面對應付的責任,絕不會想逃避,可是,對方刻意渲染誇大的言論跟控訴,以及經常散佈不時的事實與傳言,已經造成我很大的困擾與壓力,因此希望能在法律上獲得公平的判決之外,也能夠維護自己的生存空間和權益,因此希望各位朋友能幫忙解答,並不吝提供建議,謝謝各位的幫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54
回覆 小周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弟 102-03-21 00:02

請問律師們或知道的人
我3月8號出車禍.當時吃完飯要離開時~我開車跟朋友要去看電影切出去時~不知道是不是切的太出去一不小心沒注意後方機車不甚被他撞~我的感覺他騎滿快的~機車人是沒什麼傷只右腳小受傷~剛剛好有警察有經果下車察看~警察就跟我朋友說行照駕照~我朋友自然就給他~因車子是他的~警察就把朋友當做駕駛人~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很警張也不知道怎處理~那個警察通知交通警察來量~把我朋友行照跟駕照交給交通警察~朋友就被叫去吹酒測~ 酒測0
簽了名之後~本來要離開了~就有路人來跟警察說怎麼是我朋友吹的他說是我開的~警察就說這樣有偽造文書~所以都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我也被叫去吹酒測~酒測0~真的不知道會觸法~警察說要送

請問去法院~是辦偽造問題嗎~還是車禍跟偽造都有~對方會來開庭?
我朋友車有第三責任險~保險會倍他們修理車的~對方也沒辦法倍我門~我門也不要求ㄊ們倍是我沒注意到的~也有跟他們說和解~ㄊ們也原意和解
我不知道要去法院是要辦那個部份~是偽造頂替罪跟駕駛人?
假如都有的話~駕駛人會有什麼罪~那我朋友無意變成偽造文書~我感覺我害了我朋友~我朋友說保險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我門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好不好~對方也說會和解~

開庭時法官會問什麼~我也不知到對方會不會來開庭~有和解的話對方還要來開庭?那開庭還要倍他們嗎~我跟我朋友會照實跟法官說過程.我門不是有意做錯事也沒要逃避責任~法官會怎麼判~假如2個都有判會罰多少~我朋友是我不小心害了他變有罪所以我朋友有被罰錢的話我要處理~法官還會叫我倍被害人嗎都有和解的話 還要倍嗎~法官會判輕嗎~我怕我跟朋友被罰很多~我實在有點徼不出來~

 

 

※我想知道我朋友會判輕嗎~我門都會承認我們錯了~法官會不會輕判~感覺會判1x多萬

您好,

      1.這部分有可能會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行(您開的車卻讓您朋友去做酒測,導致警察登載錯誤)。如果真的函送地檢署偵辦的話,可以把當時事發情形向檢察官說明,並強調沒有故意。因實際上二人酒測值均為0,應該不會判太重,可試著爭取緩起訴。如果仍然起訴,也可以向法官爭取緩刑

      2.與機車車主和解部分只是在於民事賠償而已,跟上面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沒有關係。

阿弟 102-03-21 22:55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這部分有可能會是使公務員 ... (恕刪)

那我朋友是頂替罪~那駕駛人呢~那我該怎麼跟檢查官說判輕一點~我怕說錯話~要怎麼說叫他判輕~說請檢察官判輕一點嗎= =我不太說

去法院我跟朋友都要去嗎~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罪= =還是一樣2個都頂替罪?

皚皚 102-03-20 21:09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公司被指名地址說(隱射為黑心商店),抵制購買,不知這樣是否可構成誹謗或是妨害名譽,已截圖(有證據) 在臉書(在網路公然毀謗) 是否可依照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或者※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還是※民法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來處理呢? 想提告這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們很大的商譽受損。但不知是否能成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1:44
回覆 皚皚 的發言內容: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是誰、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照您敘述的內容,有成立妨害名譽罪之可能,另可請求民事之損害賠償,建議將完整的網頁資料提供給律師,與律師討論,得以進行更精確的評估,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豆腐 102-03-19 22:39

發生車禍 兩台機車在巷口沒分哪條主線與分線道相互擦撞 對方左手骨頭斷裂 當時私人先送對方就醫 本人是無受傷但事後才報警備案 第一現場已沒 之後對方要求賠嘗醫療及無法工作八個月薪資 對方還無照還沒保險 該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而我方沒談到任何賠償到 

1.如果你沒受傷 那你可能就會比較吃虧了 畢竟你除了民事賠償外 還是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2.還是先看保險公司可以理賠範圍 再來談如何和解

Sherry 102-03-19 17:57

各位律師

以下想請各位解惑:

最近遇到客人上門來刷卡購買商品  刷大筆金額

因大筆金額所以必須有授權碼 

當天我有先打進去刷卡機客服請求照會

但卡機客服說 請客人進線銀行 刷完卡後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所以這交易的授權碼都是由客人進線銀行取得

刷完卡後 我的疏失在於未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但事後 銀行不認帳 認為是客人自編授權碼

公司有請人去找客人簽了確認交易書  確認這些交易成立

這件事在處理當中  但是公司現在要求我簽一張切結書

內容如下

--------------------

切結書

本人______任職於******(下稱**)______年___月___日,於客戶購買大量商品時,配合客戶以信用卡離線刷卡方式付費,惟並未依信用卡作業標準程序親自向銀行確認並取得銀行提供之授權碼,而僅聽信客戶片面提供之授權碼,即用以完成刷卡作業並現場交付商品與客戶。本人深知此等行為嚴重違反**相關之信用卡刷卡作業規範及工作規則,且致使**限於恐無法收取貨款之損害,本人對此深感悔悟!

 

本人明瞭**對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本人並承諾,將竭力配合**進行本案相關調查,且如有造成**任何損害,抑或另遭查證之其他不法行為,一經**通知,本人定將負擔完全之賠償法律責任,並同意賠償款部份得自本人可領取之獎金等相關款項中逕行抵扣,就不足額部分,本人亦將於**限定之期限內付清,絕無異議。

此致  ******

--------------

想請問各位律師  這張切結書我該不該簽

簽與不簽對這個事件有什麼影響嗎?

1.公司針對刷卡規範 並無教育過我們標準流程為何?

只提過不能離線刷卡 可此事件中  我並無按卡機上的離線交易鍵

是從功能表其他功能刷卡,但事前真的不知道那等同離線交易

做此操作是聽信客戶與銀行的通話(以為是銀行)

2.公司說標準流程是要我親自打去取得授權碼 

但是我進線卡機客服 他卻是叫我請客人打去銀行 刷卡成功後再來電

--------------------

目前是公司說我沒最後確認是前因 才會導致後面這些果

那以上這兩點是否公司那端也要負責任? 他可以全額跟我求償嗎?

公司說切結書文字可修改

那我是否可將"公司並未教育訓練何謂標準流程"

以及全額賠償部份改成"依疏失程度與公司協商應賠償金額及賠償方法"

這樣的話 公司會不會順便把提告對方的費用順便也叫我負擔?

 

文章很長 感謝您的閱讀

希望能得您寶貴的意見 感激不盡!!

sharon 102-03-19 17:34

在學校牧場實習發生意外,從2.3米高的梯子跌落,獨自一人在工作,所以是自己打電話求救,當時造成顱內出血,氣腦,耳道頭部挫傷,顏面神經失調,耳鳴等症狀,在加護病房住了4天,普通病房住了6天,共10天,事到如今,學校並未負起任何責任,包括醫療費也不願負責.堅持我們只有學生保險,可是學生保險不是我們自己繳納的,難道學校不用負責??

所以想請問各位學校方面在這件事情上應該要負的責任?
如果我們和學校走法律途徑的勝算有多大?,可以提起哪些訴訟(法律)??

學校方面的疏失:
1.設備老舊.
2.每天爬高工作,沒有任何安全裝備
3.梯子為移動式,一階一階,未有護欄,單靠雙腳踩上去,雙手無地方可以抓,拿學生生命開玩笑
4.進入牧場無管理,閒雜人等也可進入,只要身著實驗衣皆可進入,暗藏無法預知之危險
5.放學生一人在偌大雞舍工作,出了意外還自己求救,如果當時暈倒無意識,抑或手邊並未攜帶手機無法求救,後果不堪設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校仍負有責任,您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學校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ron 102-03-20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聽說不同屬性的大學,會有不同的法律關係,我是就讀國立大學,如果走法律途徑,可以提那些訴訟? 2.請問我這個案例,學校是否有過失罪,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預防而未預防,我們是每日都要實習,實習時教師不曾在場,僅交由系上學長姐來帶領教學,而學長姐也並非每天都會來,工作時也沒有全程在場督導,是否有夠成過失罪??  謝謝您!!

 

張小惠 102-03-19 14:20

我因為存摺跟提款卡遺失
遺失的帳戶與提款卡很少再用,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我的東西遺失了,
一直到銀行電話通知我的時候我才知道,
行員跟我說我的所有帳戶已遭凍結,
並將我列為警示戶了~
我已去遺失銀行辦理撤銷存摺跟提款卡的動作...
接下來的我該怎麼辦?
我目前只接到銀行的通知,
並沒有接到警局的任何通知,
這樣我會不會有什麼刑法上的責任呢?
我又改怎麼應對呢...?
真的好苦惱~
不知道如何是好...

1.可能先去警局備案一下 2.列為警示帳戶 代表有人提出詐欺告訴了 所以等候警方通知去做筆錄

張小惠 102-03-19 17: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先去警局備案一下 2.列為警示帳戶 代表有人提出詐欺告訴了 所以等候警方通知去 ... (恕刪)

 張律師你好:所以說我應該要先去警局備案說我的存摺跟提款卡不見了嗎?那如有被害人對我提起告訴了我又該如何應對呢?

阿綸 102-03-19 12:41

請問甲方跟乙方因發生車禍,導致雙方的車輛都受到損害,事後也釐清責任歸屬了,雙方都得負一半的責任,那這樣一來是雙方各自去處理自己的車子,還是彼此處理對方的車子??

所謂的責任各半應當是指甲、乙應分別就「甲及乙二人所受損害(財產損害、非財產上損害)之全部」各負二分之一的責任,不是各自處理的意思。

 

千千 102-03-18 19:04

我在去年一月懷孕時, 告知我婆婆還有家人因為是第3胎了,所以想要拿掉,最後我婆 婆問他的舅媽的媳婦要不要收養這個小孩, 結果她們很開心期待這個小孩出世, 但是他事前有說會負擔生產費用及做月子費用 ,101年10月小孩出生了, 她們也負擔前面說的費用及包了一個紅包給我 ,小孩出生三天就被抱回去了,現在她們去申請法院收養結果好像不通過, 說好像是她們收養的話這個小孩會跟生母也就是我是同輩分所以不通過, 現在她們也養了5個月 ,說是找到人辦理這個問題的人, 要我跟生父一起跟她們一起去 ,我不知道她們要做什麼 , 可是我只想知道這樣私下找人辦理收出養的手續,不需要法院裁定了嗎, 這樣我們如果簽了出養同意書要付什麼法律責任嗎 ,

1.收養一定要經過法院許可 2.現行收養制度 如果一定親屬間可以直接聲請法院核定 如果沒有親屬關係 原則上禁止自己找小孩收養 需要經過媒合程序 並試行生活 最後才經法院許可 3.要注意有沒有販賣人口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11

收養規定去年5月已經改了,

現在不能自己抱回家,

而是要由兩家收養機構各自代表收養方及撫養方進行評估再報法院核准才有效

小王 102-03-18 13:23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約在去年八月的時候

本人駕駛公司貨車至工地卸貨

由於貨車上有貨物 本人選擇停放於工地門口(工地離公司約100公尺)

隔日到場準備卸貨 貨車已被偷竊

當下立即報警 不過車子未尋回

大約十一月時 保險已經完成車輛失竊理賠

(遺失車輛為公司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租購 租購期尚未期滿
公司也租購一台車輛 租購期也尚未期滿
公司與另名員工協議租購期滿後交換車輛產權
在租購期未滿前即簽訂交換合約
車輛也已與公司交換使用
我所遺失的車輛當時名義為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所租購)

車輛遺失後公司並未談及賠償問題及責任歸屬

而在我於本月中離開公司後

公司請會計通知我要我賠償車輛經過保險賠償後所有差價
(公司付出6X萬 保險及相關費用收回後為4X萬)

否則即要對我發存證信函後上法院處理

我並非不願對此事情負責

但我有疑問的是公司並未規定車輛要停放回公司

而我當下也報警處裡 保險也對車輛理賠

這中間公司損失的差價部分為保險自付額 部分為車輛折舊

試問公司如此對我求償是否合理 以及我在收到存證信函後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4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 (恕刪)

等上法院時,找律師幫您答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小兔 102-03-18 13:09

律師您好:

房子簽了合約後才發現房屋牆壁有滲水的痕跡,屋齡不到一年屋子為全新未住過,但屋主於動產說明書有勾選無漏水,建商保固期尚剩半年,有告知屋主須將目前發現有滲水的牆壁做修繕。因擔心後續尚有未知的漏水情形,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仲介部分已有聯絡邀約建商及屋主面談。

1.朋友告知屋主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期限是5年但代書回答那是針對第一手屋而我暪的情況只有半年,正確是這樣嗎?
2.因目前只發現一面牆壁滲水,但若於交屋後下雨天時發現又有其他滲水漏水問題但已超過半年該怎麼辦?
3.可否於交屋合約上附註:在簽約後交屋前有發現滲水問題已告知屋主負責修繕,屋主確認已修繕完畢,但於交屋後若在發現滲水漏水問題屋主須負責修繕到好,奇因此而損壞之物品亦須負責賠償。這樣寫可否保障到我的權益及辭句是否有其他問題。
4.媽媽擔心屋主之後不負責任想請求減少價金及扣押一筆款項至雨季過後再給付可行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1
回覆 小兔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房子簽了合約後才發現房屋牆壁有滲水的痕跡,屋齡不到一年屋子為全新未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這是要請求減少價金,而不是修補。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應先確定發現瑕疵之時間點,及有無通知出賣人??時效要先遵守才能再談其他.

二.本件可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rpig 102-03-17 12:28

年初藉由信義房屋買了一棟房子,原以為是解決了人生大事,卻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剛搬進去就發現,這棟十六年一樓的房子,每天不定期會產生頗大的噪音,源於埋在地下樓板,供應整棟社區用水的三條進水管。每次進水持續4-5小時,如果發生在夜晚,則嚴重影響睡眠。後來有請SGS來測量於臥房和廚房內的噪音強度,量測值大約是四十多分貝。

我後來有跟房仲和前屋主交涉,前屋主一付就是關我屁事的態度,把一切責任推給管委會房仲那邊態度還算好,願意很有限度地幫忙,但也不保證能解決問題。

請問板上大大,我該怎麼辦?我該告屋主和房仲嗎?還是可以去環保署檢舉?深夜持續四十幾分貝,有沒有違反環境保護法?

多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3:59
回覆 starpig 的發言內容:

年初藉由信義房屋買了一棟房子,原以為是解決了人生大事,卻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剛搬進去就發現,這 ... (恕刪)

如果您訂約時不知有流水噪音,您可以主張解約、減價。

請問您人在哪縣市?

如果需要進一步委任,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starpig 102-03-17 22:39

我住新北市。交屋時當然是不知道有此噪音。在我找律師委任之前,我很想知道,能夠取消交易或是減低價金的機率有多高?因為信義那仲介跟我說,他們的法務研究結果,若我們去告勝訴機會很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首先須提醒您注意的是一旦您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買賣價金之訴訟勝訴,勢必會影響仲介因本件房屋買賣所領取之佣金,因此所謂仲介法務之評估,其可信程度,建議您謹慎評估。

您所提到房屋水管有嚴重噪音之問題,因物是否存在瑕疵,須有具體的事證方得以評估,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包含買賣契約噪音測試資料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