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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希 102-03-16 21:49

請問一下,最近因為要結婚了,但男朋友家父母都有債務需償還,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當時如果夫妻產產是共有的,是否雙方需共同清償債務,若母親債務清償,是否需為父親清償債務?

2.若雙方債務都未清償完,是否我男朋友就必須清償所有債務,亦或由我代為清償?

3.若母親友為父親擔保貸款償還問題,是否就必須連帶清償責任?

4.因為父親約20年錢欠債之後就拋家棄子到外地去工作,賺錢也無將費用寄回養家,都是母親獨力撫養。一直到最近5年突然想回到家中與我男朋友一起生活,母親也並未阻擋,但我男朋友不願與他一起共同生活(因他從男朋友國小時就拋家棄子了),到現在男朋友工作賺錢了,才想要回來一起生活,請問我們可以不負撫養父親的責任嗎?請問若因分居很久了,母親是否可向法院申請離婚?那債務又會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4
回覆 小希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最近因為要結婚了,但男朋友家父母都有債務需償還,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 (恕刪)

請問您住哪裡?

擔保是怎樣擔保?您男友小時候被扶養多久?父母財產狀況多少?

您問的內容都要面談諮詢才能詳細判斷。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幻想曲 102-03-16 21:36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了他的持分6分之給第三人者(非持分的5人內及相鄰地主)!

發現時為民國101年12月03日~被偷偷買賣證記完成!

請問如何對偷賣的人提告呢!

而買的人是當地的里長~是否也可以提告~圖利罪呢~!

第   34- 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
果辦理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7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第三人者!

發現時為民國 ... (恕刪)

請問您住哪裡?土地在哪裡?怎麼偷賣?是賣他自己的還是全部土地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幻想曲 102-03-17 09:2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嘉義縣的~!問題上有((提持分土地被轉賣給非持分的人))~請看好~!~謝謝

1.本件不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所以不可能構成圖利罪
2.土地法第34條之一第四項規定,共有士地或房屋共有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依最高法院判例,土地第34條之一第四項所謂的共有人先購買權,係屬債權性質,倘共有人違反該條規定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無效,而請求塗銷已完成之登記,但是若因此造成他共有人之損害,他共有人自得請求出賣之共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您好,

      1.要先確認是出賣土地的一部還是土地持分。如果是土地持分當然可以賣,只是其他五人有優先承買權,因此造成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2.但本案依題意似乎是其中一人偷賣全部土地,此時如果可以證明第三人(里長)是惡意,則可以主張無權處分(民法第118條),買賣就不生效力;否則只能向偷賣的人請求損害賠償

DENNIS 102-03-16 04:50

因為我爸已經80幾歲了~ 有時記性不好~ 會找不到回家的路~ 都要依靠胸前的資料 電話聯絡我們~ 再去找回我爸~ 因為去年底~ 他把別人招牌敲壞~ 但是對方堅持要告刑事~ 想請問的是:

1. 有診斷證明書可以證明~ 兩年前就有記憶不佳的問題~ 這樣在刑事案件上可以無罪嗎?

2. 我們也沒有說不賠償毀損的部分~ 察官當時也要幫我們安排調解庭~ 但是對方始終堅持要告到底~ 非常的惡劣~ 想請問的是~ 如果~ 對方可以撤銷告訴~ 是不是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了? 因為我看到是寫公訴起訴我爸~ 下禮拜三就要開準備庭了~ 想看看還有沒有可能在開庭前~請他們撤銷告訴~ 他們應該只是想要敲竹槓~ 想說再跟他們談條件看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目前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建議委請律師為辯護人以便進行閱卷,再與律師討論本件之辯護方向(包含是否與對方成立和解等),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因此如果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法院會以不受理判決終結本案。(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案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其次,本件依您所述應有刑法第18條及第19條之適用,可以參考看看。

刑法第18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刑法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陳明要擔任被告之輔佐人,可參照以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3:4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陳明要擔任被告之輔佐人,可參照以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 35 ... (恕刪)

這部分會牽涉到連帶侵權責任,您怎麼可以把父親放到到處跑呢?這案件至少要賠數十萬才有可能和解,您最好有心理準備,找當地律師親自諮詢一下,樓上兩位律師都很熱心幫您回答問題,您可以跟他們預約時間面談,如此才能讓律師審慎幫您判斷相關利弊。

DENNIS 102-03-16 18:3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沒有侵權那麼誇張吧~ 而且賠到數十萬~ ? 我爸80幾歲~ 有時候跑出去~ 我們已經盡很大力地管住他了~ 只是招牌毀損案~ 他是只有壓克力裂開來~ 要賠償的話~ 我們做新的~ 或他做新的賠給他也不用十萬吧~ 但是真的要敲竹槓的話~ 那就讓社會來評評理吧~ 惡質店家~

kiki 102-03-16 04:47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30年來帶給母親與我們子女很大的壓力..父親的腳之前有出過車禍,也可以行走,只是因為懶惰不想工作,想說我們會養他,給他生活費吃飯我們當然能接受,但不能諒解的是他把我們辛苦工作的錢拿去賭博!因為他就像個不定時炸彈!無底洞!如果我跟母親哥哥離開他讓他找不到我們,這樣他可以告我們遺棄罪或會構成法律上的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0
回覆 kiki 的發言內容: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只需花點小錢,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Phil 102-03-15 23:23
我太太已經拿到居留權 我問題是 關於補習板老闆要共告一事 我想他如果真的起訴我太太 我們要面臨任何法律責任嗎 因為他明知道他還沒有居留權 還是聘雇我太太 這樣他也違法不是嗎 加上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約 口頭上的協定算是合約嗎 我想知道它可以使用什麼來控告我們 如果我們有掌握它任何散佈謠言的證據 可以控告它毀謗嗎 加上他一直壓榨員工 所有種種違法事宜 我們都有進一步的收證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他真的有一起訴 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非常感謝你
共告是什麼 語意有點不清 不太了解你的問題點
Phil 102-03-15 23:21
親愛的謝律師 : 我太太已經拿到居留權 我問題是 關於補習板老闆要共告一事 我想他如果真的起訴我太太 我們要面臨任何法律責任嗎 因為他明知道他還沒有居留權 還是聘雇我太太 這樣他也違法不是嗎 加上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約 口頭上的協定算是合約嗎 我想知道它可以使用什麼來控告我們 如果我們有掌握它任何散佈謠言的證據 可以控告它毀謗嗎 加上他一直壓榨員工 所有種種違法事宜 我們都有進一步的收證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他真的有一起訴 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非常感謝你
您好: 本件要先確定您太太有無非法打工的問題,若有,刑事上雖然沒有責任,但他的居留證有可能會被撤銷,而僱主也會遭受行政處罰. 若僱主有散佈謠言之情形,當然會涉及誹謗罪問題,您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hn 102-03-15 16:08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我的戶頭扣薪水1/3,因為這份薪水不是我的資產嗎?不是屬於遺產繼承的部份,對方可以強制執行的部份不是應該是我繼承遺產的部份嗎?請各位律師解釋一下,急需幫忙的人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19
回覆 John 的發言內容:

 我目前有一個問題,民法債務繼承不是規定有限責任,為什麼對方還是可以強制執行要重 ... (恕刪)

您可以請律師幫您打第三人異議之訴。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5

民法規定是有限責任,

不過你沒辦限定繼承的話,對方還是會扣到你的財產,你還是要證明這些是你自己賺的錢

Ray 102-03-15 08:23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快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被後(乙)方騎機車撞擊後方保險桿。
當時路燈為綠燈前方車輛有狀況停住造成(甲)方急煞車
後方車輛(乙)方為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車禍
當時(甲)方有下車處理,但告知(乙)方說責任歸屬因屬於(乙)方造成,
如果報警需要負責全部的賠償責任,而(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車禍狀況,(甲)方說如果沒有疑義他就要離開了,
(乙)方則答應說好。

當(甲)方離開後,(乙)方則打電請求家人到現場處理,
處理狀況流程:
(1)車禍發生時間:16:35

(2)家人到現場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甲)方肇事者沒有在現場車已開走, 16:54
對方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在現場有監視器請警方處理調影帶。

(3)大約17:15~17:25肇事者自己開車回到肇事現場找警方作筆路。

(4)到警局看監視器,有錄到當時發生情形。

雖然後車撞前車責任較大,但(甲)並未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希望可以爭取到較好的
和解結果。

問題點(一)如果向警方舉發肇事逃逸是否會成立?
(二)會有誣告的狀況發生嗎?因為當時肇事者說要離開(乙)方有答應


(甲)方肇事者車禍後第一時間並未報警,與確認(乙)'方受傷狀況叫救護車,而離開現場。

(乙)方手部鈍傷_輕傷 有就醫診斷證明

車損狀況:(甲)方保險桿掉漆 (乙)方新機車 車頭損毀

保險狀況:(甲)方目前已知 強制
(乙)方強制險+駕駛人傷害險+第三責任險。

您好,

      1.所謂的「逃逸」是指發現自己肇事,為免遭他人發現而離開。但是本案甲已經告知乙如無疑問要先行離開,與是否有叫警察是兩回事,要提告肇事逃逸可能會有疑義。

      2.如果甲方可以證明當時乙方確實有同意方離開,乙方仍提告肇事逃逸則有可能被甲方提告誣告

      3.如果現場都有監視錄影畫面,建議可先聲請肇事鑑定來確認雙方過失程度(因甲方急煞車,可能也會有過失在)。如果甲方也有過失,可考慮過失傷害提告(但有事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的期限)。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4
回覆 Ray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 ... (恕刪)

據您所述,(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這可以騎機車在路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阿真 102-03-14 15:25

你好..這個問題困擾我家很久希望您能幫我解惑..謝謝.大約民國70年阿公過是有分了一些土地.因為兄弟眾多也有養子養女..所以老大跟老二合分一塊地沒有分割..還有一塊是要給養子的但他不能辦過戶(以前好像有規定要繼承..林地還是旱地需要特別的身分)所以一樣登記在老大跟老二名下.但有請代書讓渡書..只是事情經過那麼多年那個養子竟然把那塊地一小塊一小塊給別人當墓地..但名字是老大老二的..怎麼辦像這樣是否要承擔責任..還有要他辦過戶好像要700多萬他一句沒錢辦..也拿他沒辦法.這個問題不知如何解決..可以捐出去嗎還是有別的方法.麻煩您幫忙解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4 16:38
回覆 阿真 的發言內容:

你好..這個問題困擾我家很久希望您能幫我解惑..謝謝.大約民國70年阿公過是有分了一些土地.因 ... (恕刪)

你可以將事情始末及相關資料,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需先確定土地是否已經繼承登記.

二.若已經繼承登記,則該養子應該無權使用該土地,但仍要看一下讓渡書如何記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真 102-03-14 19:25

謝謝您們二位的回答.我再詢問清楚一點再來請教

Sunny 102-03-14 00:07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大

四十年來其父親未曾與他們聯絡乃至負過任何撫養責任

近日堂嫂接獲社會局連絡,其父親在養老院中,因查得其尚有一對兒女,

不符合低收入戶及住於養老院的資格,通知他們要將其領回,堂嫂探視父親後,

並非不願負起撫養責任,而是看到父親年邁且對於在養老院的生活

極為適應與?意,實不忍在父親年邁之際遭受被養老院強制遷出,生活

再遭受變化的苦,請教律師站在法理角度上,是否有法條能夠讓堂嫂父親

可不被強制遷出養老院?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44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的堂嫂的父親在其年幼六歲時即已離家,堂嫂及其弟弟自小由母親獨立養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您可以問問養老院自費收不收?要不然就去找別間養老院問問。

如果您堂嫂不想扶養,只能提起訴訟請求免除,這部分涉及專業技術,您可能要找律師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阿弟 102-03-13 22:17
請問律師們或知道的人
我3月8號出車禍.當時吃完飯要離開時~我開車跟朋友要去看電影切出去時~不知道是不是切的太出去一不小心沒注意後方機車不甚被他撞~我的感覺他騎滿快的~機車人是沒什麼傷只右腳小受傷~剛剛好有警察有經果下車察看~警察就跟我朋友說行照駕照~我朋友自然就給他~因車子是他的~警察就把朋友當做駕駛人~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很警張也不知道怎處理~那個警察通知交通警察來量~把我朋友行照跟駕照交給交通警察~朋友就被叫去吹酒測~ 酒測0
簽了名之後~本來要離開了~就有路人來跟警察說怎麼是我朋友吹的他說是我開的~警察就說這樣有偽造文書~所以都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我也被叫去吹酒測~酒測0~真的不知道會觸法~警察說要送

請問去法院~是辦偽造問題嗎~還是車禍跟偽造都有~對方會來開庭?
我朋友車有第三責任險~保險會倍他們修理車的~對方也沒辦法倍我門~我門也不要求ㄊ們倍是我沒注意到的~也有跟他們說和解~ㄊ們也原意和解
我不知道要去法院是要辦那個部份~是偽造頂替罪跟駕駛人?
假如都有的話~駕駛人會有什麼罪~那我朋友無意變成偽造文書~我感覺我害了我朋友~我朋友說保險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我門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好不好~對方也說會和解~

開庭時法官會問什麼~我也不知到對方會不會來開庭~有和解的話對方還要來開庭?那開庭還要倍他們嗎~我跟我朋友會照實跟法官說過程.我門不是有意做錯事也沒要逃避責任~法官會怎麼判~假如2個都有判會罰多少~我朋友是我不小心害了他變有罪所以我朋友有被罰錢的話我要處理~法官還會叫我倍被害人嗎都有和解的話 還要倍嗎~法官會判輕嗎~我怕我跟朋友被罰很多~我實在有點徼不出來~拜託大家~ 我已凡到睡不著吃不好了~謝謝 還有我跟朋友都有駕照

本件依您所述應同時有頂替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的問題,此部分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即使本件與車禍對方和解,也不能使本案刑事程序終結,惟初步來看,本案應還沒到了全無轉圜遺地之狀態,建議您將本案事經過與律師詳細討論,並研議在偵訊時可行、合理提出之說法,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udy 102-03-13 15:26

1.一般公司均會要求員工針對業務相關內容簽訂保密合約,但是請問如果合約內規範保密義務存續至離職後的任何時間均為有效合理嗎?合法嗎?

2.合約中提到如有違背以致影響資訊安全或傷害同仁或顧客或其隱私權,須負法律責任,這又如何判定為某單一員工需負之責任及權責?

3.難道員工簽了保密條款後,雇主就不需要負責嗎?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10:09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樣的約定是否有合理性存在。

另如何判定員工應負保密責任部分,需個案判定之,無法用假設性的回答。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judy 102-03-15 14:03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合約是可以約定保密期間存在至離職後的一定期間,端看這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但公司合約上市寫離職後的任何時間,我理解的意思他應該是指終身,但是這樣的規定我覺得是不太合理的。

ImurukAkier 102-03-13 10:02

請問,從二三十年前就讓別人家的管線通過我們土地上方,當初只有口頭約定,一直以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管線的使用維修保養我們也都未加以干涉,如果管線發生洩漏造成公害,我們會需要付任何賠償責任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目前看起來應無需負連帶責任,惟管線既埋設於您們的土地,則您們可以向埋設者請求償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溶溶 102-03-12 23:18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

蔡律師 (蔡) 102-03-12 23:55
回覆 溶溶 的發言內容: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 ... (恕刪)

您是否要找律師當面諮詢一下,比較周全?

畢竟只要您筆錄作了,就改不了。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kelly 102-03-12 23:01

請問以下狀況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1.公司已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2.負責人目前被限制出境

3.積欠營所稅

4.解散後會計師並未將聲請清算資料送法院,因股東會無法召開(鳥獸散了),並未選任清算人.

5.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公司已無資產可繳納稅額.   

請問:

1.是否一樣要完成清算程序?

2.是否欠稅就無法完成清算?

3.除了標準2/3股東出席召開股東會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股東會決議,選出清算人呢?

 4.董事們卸責擺爛,千方百計讓股東會無法召開,要如何才能請他們也負起連帶責任?

5.是否一定要完成清算才有辦法解除限制出境.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解散後即應進入清算程序.且必須完成清算程序,公司法人格才會完會消滅.

二. 若仍有欠稅,則需繳納完畢才能清算完成.

三.股東會無法選出清算人時,可以聲請法院選派清算人.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溶溶 102-03-12 22:56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

optic 102-03-12 10:40

請教律師
最近購屋遇到問題
房子是跟信義購買
但遇到屋主很強勢
狀況如下
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沒漏水
以及契約上載明地磚需由屋主修繕
但在驗屋時發現廚房漏水 及彭共
我可以此要求解約嗎?
因為極不想買漏水屋 (雖然不嚴重 但是漏水這件事 就算修補 也有可能從走其他縫隙出來)

而且也是因為認為沒有漏水 才會用比較高的價錢買下

(而且屋主態度不太好 一副簽約了就不想積極處理的態度 就是會處理 但是僅簡單處理就是了@_@)

(信義的仲介也一副不然由他們出錢處理 講的好像一附很可憐)
但目前已經匯了137.5萬的簽約款(錢在履保帳戶)
尚未完稅及過戶
契約中寫違約需沒收價金也就是137.5萬沒了

[若想解約]
1.請問我可以以漏水解約嗎?錢也拿的回來嗎?
2.若找消保官,在走流程時(法律和解流程),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若不解約]

3.可請信義房屋負連帶責任嗎? 因為當時他們沒有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很明顯的廚房天花板漏水水漬)可以要求減少仲介費嗎?
 

4.中古屋到底驗屋可以驗到怎樣的地步(契約有寫 簽約後,若發現漏水、壁癌、蟲害、混泥土剝落、樓地板、地壁磚異常等狀況,可要求賣方穩請專業廠商評估修繕費用由賣方負擔),所以每塊地磚只要敲起來有空心(地板澎共)就可以要求更換嗎? 屋主僅需修繕澎共的那幾塊嗎?(80*80的拋光石英磚 共八片澎共) 可要求全部更換嗎?因為會有色差 而且剛好又在電視機前方 超級明顯

5.可我想買沒漏水的 屋主也勾OK沒漏水 但就是漏水了,可以要求屋主降價金嗎?能夠降多少呢?很擔心若走法律途徑,法官僅判降一點點(負責修繕的1~2萬),結果我請人開漏水證明,以及律師費花更多@_@

 

問題有些多 但是實在需要您的幫助

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要視漏水程度而定,若達重大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二.若漏水程度不大,則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以本所實際處理過房屋漏水問題之經驗回覆如下:
1.一般物之瑕疵的效果有三:解除契約民法359條)、減價(民法359條)、損害賠償民法360條),要如何主張是您的自由,可自由選擇(擇一)。
2.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選無漏水,也就是依民法第360條須有一個保證的義務。如果房屋還是漏水,也可以不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而請求損害賠償
3.房屋在還沒過戶前就有瑕疵,仍然可以適用上面的法條,所以可以請求解約。又因為這個時候責任是在原屋主而不是您,所以不可以沒收價金。
4.建議若要解約,直接寄發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直接告知對方解約,並趕緊保存相關證據
5.信義房屋如果在仲介契約中應有調查屋況之義務而未調查屋況,也可以視仲介契約內容對信義房屋請求。這裡的請求是跟對屋主的請求分開的。
6.驗屋的話建議是找當地例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去鑑定,會較為專業。如果一定得上法院,就等到上法院再請法院送鑑定,這樣鑑定費用雖然要由聲請的一方先墊付,但最終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7.減少價金部分則要委請動產估價公司來估價。

optic 102-03-12 12:35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因為很怕到時花了一堆費用及時間 結果約沒解成 結果更糟糕

有無法院的判例是主張解約成功的呢?

因為目前看到的判例好像都是失敗的@_@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502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62058&article_category_id=258&article_id=89301

1.以我的案例 主張解約 勝訴的機率高嗎?

2.如果敗訴 我需負擔那些費用呢?

3.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如果3/15錢進去接下來就要辦過戶了 那我應該如何處理?

時間有些急迫

懇請您的協助與指導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3-12 13:18
回覆 optic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 這樣子的狀況 主張"解約"真的上法院勝訴的機會高不高

每一個個案都不一樣,單單契約條款怎麼約定的,這部分就必須要詳細請律師研究,您不拿相關契約跟資料給律師,就直接詢問勝訴機率有多高,這樣不是本末倒置嗎?

再者,3月15日就要辦過戶,您卻連契約書都沒給律師看,就要問律師怎麼辦?這沒有律師能給您準確答覆,不是嗎?

如果一直想省小錢,結果到後來定金都被沒收,這不是很冤枉嗎?

樓上劉大律師已經中肯透徹點出漏水屋常見的主張,單單看他的回覆就知道他很用心的回答,您是不是應該攜帶資料跟劉律師預約面談來解決您的問題呢?

以上意見謹供您參考。如果您是在南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小四 102-03-11 02:06

小弟很困擾 請律師大大們給予建議:

我的2個兒子 一個小二 一個國二 監護權都在我 也跟我住一起

就在3/9號小孩母親說小孩阿公生日

她要來帶小孩去幫阿公過生日 我允許小孩可以在那過夜 但是3/10號晚上9點前

要將小孩帶回來 因明天要上學 結果到3/10號晚上9:40小孩還沒回來 也沒來電告知

所以我就打給小孩 結果小孩還在他媽媽家 說不想回來 我在打給他媽媽

他媽媽推說小孩自己不想回家 關他屁事 他不想管

我一氣之下跑去他們家樓下 想把小孩帶回來 可是管理員要我會同轄區員警

才能讓我上樓 我到派出所 裡面員警表示 我要出示監護權證明 才願意陪同我上去

但是三更半夜 我去哪裡生監護權證明 (員警說就算我拿戶口名簿也不行)

我很愛我的小孩 請問我該怎麼把小孩帶回來?

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此事在發生(因為母親有探視權.我有不能拒絕)

小孩母親把2個小孩丟在家裡 自己跑去上班 要半夜4.5點才下班

這樣是不是違反兒少法?

小孩是他媽媽帶走的 媽媽有責任將小孩帶回來給我嗎?

如果他還是不把小孩還我 我可以告他嗎? 要告他什麼?

以上.是否有律師大大能幫解惑.感激不盡

1.如果沒有經過監護人同意 且非在合理探視範圍 對方可能涉及略誘或是和誘罪 2.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並聲請法院變更會面交往的時間跟方式 以免將來繼續有相關情形發生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11
回覆 小四 的發言內容:

小弟很困擾 請律師大大們給予建議:

我的2個兒子 一個小二 一個國二 監 ... (恕刪)

既然是小孩自己不想回家,那您前妻就沒有犯罪。

您只能帶監護權證明請求警方協助帶回。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您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詳細服務請看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

智超 102-03-10 12:21

一、我有一個朋友他無照駕駛,前幾天摔車了!!但他有載一個人,後座死亡了!!這樣刑責是?

二、那車主是否也要負連帶責任,如果車子是被無照的人偷騎走的,也要負刑責嗎?

黃國城 (Jerry) 102-03-10 18:31
回覆 智超 的發言內容:

一、我有一個朋友他無照駕駛,前幾天摔車了!!但他有載一個人,後座死亡了!!這樣刑責是?

... (恕刪)

簡單講應該是過失致死..... 被偷車的車主因不知情,不可能復有任何刑責或是民事責任

輪子 102-03-08 08:59

你好,家裡狀況是父母離婚已經兩三年了,母親從我懂事以來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現在醫院認定是中重度。離婚之後,舅舅是母親的監護人,原本也同住在一起,我跟妹妹有都固定一個月會去看母親一兩次,而後,媽媽的病情越來越不受控制,變得暴躁,但她從沒攻擊過人,去年將她送入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現在已快滿一年,不能再繼續住院。但舅舅因為也有自己的家庭,不打算讓媽媽回去同住(媽媽有兩個妹妹兩個弟弟),媽媽的兄弟姊妹似乎都不想管媽媽,都認為後續照護的問題是我們做子女的還有已經離婚的爸爸的事情,但我們並沒有要推卸責任,只是認為一人力量有限,可以結合大家的力量,幫媽媽租一個小套房,讓她渡過餘生。但媽媽的兄弟姊妹都不願意幫忙,言語中很明顯就是把責任都推給我們。請問可以向他們提出告訴還是警告嗎?這樣他們算是不負監護人的責任棄養媽媽嗎?怎麼樣可以強制他們一起跟我們照顧媽媽?像爸爸跟媽媽離婚後,我們做子女的如果不扶養媽媽會犯法嗎?(我們是要扶養的,只是問一下)

1.子女跟父母是直系血親關係 沒辦法斷絕 跟父母是否離婚 完全沒關係 2.扶養子女義務人 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為第一順位 所以母親兄弟姊妹目前是否有扶養義務 可能有疑問

邱先生 102-03-08 02:40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團們 有關斷指後續賠償或申請 (抱歉..文章較長了些..)

本人我在此公司做了8年 再兩個月前在公司操作機台時,左手中指不慎遭機台壓斷,經送醫手術後截斷了左手中指第一節 手術完後醫生評估無須住院
事發隔天公司派人至家中給予紅包新台幣一萬慰問
公司有幫我投保勞健保 也是保最低的1萬8千多的樣子 但我實領是3萬 明顯得跟投保相較下有落差 但受傷休養期間 公司有照給我全薪3萬 至於團保部分 我知道公司有幫員工保一項團保 但受傷當天 聽公司說團保已過期 所以沒保險賠償勞保賠償是1萬5千多元 也就是受傷休養期間 勞保給付的70%薪水
以上是講述一下受傷經過及勞保賠償部分

但我想詢問各位專業律師團們的意見與建議

1.我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公司替員工保的團保 若過期 是要自認倒楣嗎
團保部分是公司開銷的 但若過期 是否真的無法有理賠

2.再公司任職8年 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部份在道義上是不是需要賠償一筆金額給受傷員工

3.還能有其他單位可以申請職災賠償

4.診斷證明書 是寫左中指遠位指骨處完全截斷 再這部分也不是很清楚是殘廢還是有失能 若都沒有的話是不是無法向雇主求償

5.因我沒有堆高機駕駛執照 雇主時常要我們操作堆高機 這部分雙方是不是都違反了 基於能保有工作 雖然會開 但始終無駕照 也時常提心吊膽發生意外

(因為聽周遭朋友敘述他們自己在公司發生職災後 公司有賠一筆錢給他.10萬或20萬.因為本人在公司做了那麼多年 不幸遭受斷指意外 公司有包了一萬元紅包 但休養期間兩個月內
給予我的態度感覺很冷淡 雇主無到家中探視 且一通電話關心也沒 只有在休養期間 甚至受傷手指還未拆線 三不五時來電詢問 是否能回公司幫忙上班,讓我蠻心寒的,傷癒一半後回公司也沒有過問或是提起什麼讓我更是無法忍受.且回公司後看到機具讓我會畏懼甚至害怕傷癒後公司還會再派遣我做此樣機具工作.故而向公司離職了)

但也有朋友說 其實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及我 都各佔一半責任 雇主無須賠償一筆金額
因為各有各話 也讓我不經想在此詢問各位律師們的資訊為參考

有去電勞工局詢問 雖然實領3萬 但公司提報的保險額是1萬8多 申報不實是事實
但勞工局人員說 公司既然有給予全薪 就不能再申請 公司給予半薪或無薪的申訴
關於這點我很清楚,但勞工局人員說 若有申報不實部分 確實會口頭上勸導該公司申報不實部分 並且開罰

但詢問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人員 則說 其實還可以跟公司求償 精神賠償部分
但關於這一點很有可能性的會走到法院官司 請問是否真的有需要到這樣

因本人不幸斷指加上任職多年如今公司態度低調冷淡處理 任我如此無言無奈無助
勞保賠償1萬 加上公司紅包1萬 自己保險賠償5千多
一根手指只值2萬5千 想想實在很不值.......

此事件讓我目前生活上不方便也有壓力 也不敢讓人看到我的手 想去裝手指義肢 但理賠金額應付生活開銷更不足以做義肢之費用 且後續回診醫生評估需要在動一次小手術 因為傷口內有粉瘤屬不正常 須清除掉 再這部份是不是能夠向公司提出第二次手術的費用 但公司已將我勞保退掉了 (目前剛離職)


朋友給予的意見是請律師 跟公司提告 但我想不出 發生此件職災意外請律師要告公司的理由 想了老半天 為什麼要告公司 有什麼理由可以告公司
再公司任職多年 難免有情感產生 若要我告公司也難以忍心 但又想到斷指只賠償共2萬5 實在很難讓我接受 朋友們說 我都離職了 又不會在那上班 無須掛念這個 而且時間一久公司也會忘了 根本無須再念情份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們 的建議 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2-03-08 05:04

發生職業災害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依勞保條例請領職災給付、依勞基法請求職災補償或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請領補償與津貼。且您於醫療結束後,可以要求雇主轉調較輕便能勝任的工作,若輕率自行離職,至少將喪失請求資遣費的權利。後續處理最好向專業人事諮詢,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淼淼 102-03-07 19:15
公司已解散,負責人目前也因債務問題正在申請更生中,但之前跳票的公司票之債權人將其轉移給第三方以提告方式處理(給付票款),因此有下述問題請教:1.當初開的是公司票而非個人票,而如今公司已解散,負責人現在也負債無力償還,負責人是否具有連帶責任需承擔所有債務?(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對負責人連帶公司債權提告)
2.假若負責人需承擔責任但負責人已進入更生程序的話之前的提告還需個別處理嗎?還是暫不理會等待進入更生程序後再整合連同銀行及民間債務一起處理?之後是否一並由法院處理依償還能力判決做金額分配
3.假若需個別處理而如果因協商破裂對方再次提告,但我方仍無力償還的最壞情況會是如何?(會被用何罪名提告?若被判刑服役的話將來債務還需再還嗎?)
4.對方非原債權人且無能力證明有給付此價金關係,因此若對方提告我方能提出債權不成立的抗辯嗎?(我方提出更生申請時列出的債權清冊為原債權人而非此提告的轉移者)
(p.s.原債權人已有三、四次的過票紀錄,是第四~六張跳票,並把票轉給第三方處理)
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指教!!
企鵝 102-03-07 08:24

我父母未結婚在83/3/9生下我
父親在我幼稚園開始就未盡到養育責任(包含未給母親金錢)
在國小時候 突然離開了我與母親 對我們母子不聞不問
後來電話也換了 現在完全找不到人 已經六年連絡不到(國中三年,高中三年)
我在過兩天(3/9)就滿十九歲了
請問如果我想告他遺棄罪 可行嗎?
請問如果他突然在未來某天告我棄養 能告嗎?
因為至今還沒有辦法找到他 我要怎麼告他?
還有證據問題 請問我要怎麼提出證據?
謝謝你的幫忙!! 

附註:我父親至今未向法院申請領養

 

 

1.雖然或許有未盡扶養的事實 但如果另有扶養照護的人 要構成遺棄罪可能有問題 2.不過你還是可以依法先提出告訴 至於是否真的成立犯罪 就讓司法機關去認定

于珊 102-03-06 08:5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強制把爸爸趕出家.把門鎖全換了,他的所以東西直接打包放在家門外,這樣要附上什麼法律責任嗎??如果是遺棄罪,那我是不是也能說他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因為房子是在我的名下!由於爸爸嗜賭成性,又不賺錢養家!還在家裡偷錢,離婚又不肯簽字,要求安家費才肯離,媽媽常年幫他還了一堆賭債,他一點悔意都沒有,覺得那些都是應該的,像個無賴!!由於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賭債是媽媽還的,媽媽是跟保險公司貸款拿錢出來,不然就是上班的錢,如果要訴請離婚要怎麼辦理??需要什麼費用?擔心之後他外面又有賭債又要我們幫他還,是不是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我真的很不想讓他住在家裡!!

1.有沒有扶養跟是否同意他住在家裡 沒有必然直接關係 2.特定情況 子女依法也可以訴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0

如果你父親真的沒有盡到父親責任,法院通常不會判你成立遺棄罪的,至於撫養義務可以請求酌減

蔡律師 (蔡) 102-03-09 21:52
回覆 于珊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強制把爸爸趕出家.把門鎖全換了,他的所以東西直接打包放在家門外,這樣要附 ... (恕刪)

遺棄必須看對方幾歲?基本上您可以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本律師事務所提供電話免費法律諮詢。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請您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面談,以維護您的權益。詳細服務請看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

林大煌 102-03-05 21:31

小弟5年前加盟了便利商店,這5年來一直都沒什麼大問題
可是在去年年底到現在發生了一件讓我覺得很困擾的一個問題,
土地方面是由加盟公司幫要加盟的人找的點(土地),雙方面都覺得各方面沒問題就進行簽約租用,可是去年年底來了一對中年夫婦說我現在使用的土地有一小塊是他們的(有測量過確定是他們的),中間所發生的問題不再追訴,而我和加盟公司也從中協調讓我們的地主來買他們這小塊的地,中間買賣是結束了,可是問題也來了,現在竟然要我們補償前5年佔用他們地的租金
我所要問的重點是...
1.5年前我經由加盟公司找點來人店合一租用開店,而我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用並開店,這部分我要負什麼責任
2.如果假設對方要追討前5 年的租金,我一定要負責嗎?因為我一直認為問題發生的重點不在我,這是否可以要求加盟公司來負責,這也是事情發生後當初負責找點開發的人才說的確是有一塊"無掛名"的地,這樣我不是等於被瞞著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承租人是以誰的名義來承租,由於確實有占用到對方的土地,所以對方在法律上是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大煌 102-03-06 13:57

 謝律師你好....

在我和加盟公司的加盟契約裡是有一條寫到

"座落於本契約第一條所載地址之店面承租權屬甲方所有(甲方是公司),並委由乙方經營(乙方就是我本人)"

這句話是不是就可以証明是承租人是加盟公司而非我本人了?

 您好:

依該契約的條文看起來,應該是公司為承租人,所以可以提出這樣的抗辯,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小宏 102-03-05 14:01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生缺錢軋票
而我母親把錢匯給了李太太的戶頭
不料支票於三個月後到期跳票,
沒想到李先生竟避不見面,
並叫李太太告訴我母親,說錢是李太太借的
他不負責

身為一個兒子當然吞不下這口氣,挺身而出為母親討公道
支票人也就是李先生提出給付票款訴訟假扣押聲請

但是李先生依舊透過李太太轉告
他會請律師出庭撇清關係
說是他老婆拿著他的支票在外面亂借錢跟他沒關係
李太太來找我母親表明說她也很無奈,
李太太說她借的錢不是拿去繳貸款就是付票款
沒有拿去私藏或是隱匿,
不料李先生說變臉就變臉,也搬出家裡
並把借錢責任都推給她(李太太)

至今李先生本人也就是發票人也不出面來跟我們解決
訴狀已於昨日送出

目前手頭的證據
支票一張(李先生)
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
匯款證明(匯到李太太的戶頭)

可以提供點意見嗎?
我的勝訴機率大不大?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05 16:47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與其討論勝訴機率大不大,不如討論訴訟技巧的問題,債權人究竟是誰才是重點,如果以訴訟技巧來說,我會把他們兩位一起告進去,這樣總有一位會成功。

相對的,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實務上十件才過一件,要如何能對兩個人的財產都為扣押,就是聲請假扣押裁定的技巧了。

以上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本所討論。

台大法學碩士 鋐珅法律事務所所長   郭詠晴律師

小宏 102-03-05 17:49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發票人是李先生,而來借錢的是他的配偶李太太,當時李太太說她先生愛面子不好意思出面來借錢,因此叫她拿支票來,所以我要鎖定的債務人應該是李先生本人是嗎?因為手頭上的證據只有退票支票一張(李先生的),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的),及匯款給李太太的匯款單,您說兩個一起告的話,是要告李太太詐欺罪嗎?還是用哪條告她呢?
另外我有去申請票信資料第二類查詢,發現債務人李先生已經跳票5張了,此張證明單在開庭時是不是可以當什麼用途證明的技巧呢?
至於假扣押裁定聲請書,我已經送出了,裡面有退票支票影本,以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一張,理由內容填寫的是

債務人滯欠聲請人OO款新臺幣壹佰萬元,迄不給付,有支票影本及

退票理由單影本可憑。

債務人避不見面恐有財產搬 移隱匿之可能,致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

難執行之虞。

聲請人為保全強制執行,謹提出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影本以釋明上述事

實,如釋明不足,願供擔保,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

如請求事項所示。

這樣是不是沒有任何技巧可言.....?

那我的假扣押聲請是不是白白浪費了...

謝謝郭律師的答覆

MIKA 102-03-04 17:48

你好~

我們店前騎樓的木造臺階昨晚被人開車撞壞了,對方逃逸,我們有監視器拍到對方的車號

也於今日報警處理,目前警方說因為這無法構成刑事條件,無法告對方,所以沒有提供三聯單

,警方能協助的部分也只有盡量幫我找到這名肇事者,然後看能不能賠償和解,我想請問這樣

的狀況是否真的沒有牽涉到刑法,而只是單純的民法責任?那如果對方不願意出面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對方付起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並非故意,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則無刑事責任,但您仍可請警方調取對方資料,以便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theqiuqiu 102-03-03 12:32
我媽和我爸結婚,但結婚後,我爸就一直以負擔不起為理由,只負擔家理20%的生活費用,逼的我媽去做好幾份工作來維持家中生活開銷,走到現在,我媽好不容易把現在的房屋買了下來(房貸全由我媽付),名字也是我媽的,我媽一直想和我爸離婚,但我爸就是不簽字,現在我媽不願意和我爸住在一起,請問我媽可以用房子名字是我媽的,來請我爸離開嗎?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請我爸離開呢?(訴請離婚?其它方法?)正常來講,所謂夫妻應該是共同"平均"分擔家中的責任,但是我爸卻一直"擺爛"只願意負20%的責任,然後就要享受我媽拚命去工作(負擔80%)的成果(房子是我媽買的,裡面的家中大大小小的家電都是我媽買的)請問如此可以訴請離婚嗎?還是有其它方法請我爸走呢?感恩大家的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如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以婚姻具有法定離婚事由而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分析判斷該婚姻具有何種法定離婚事由。

又或者,律師也可分析判斷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之理由,可協助提出協議離婚之條件,促使雙方達成協議離婚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育銓 102-02-27 18:16

我本身是露天的賣家 我在網路賣防塵塞一個45元 前幾天被保智大隊搜查

說我賣仿的 商品 違仿商標法97條

我的商品是從大陸的掏寶進的 我並不知道商品不是正品 因為大陸賣家跟我說是正品

請問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我一個賣45元 我已經賣了2百個左右了

真的蠻心急的 而且我也有賣Hello kitty的防塵塞 我也以為是正品...

我這樣民事責任上 是不是要賠兩間廠商阿 

是不是應該先找 商標註冊人 私底下和解會比較好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不要私下和解,在偵查庭時,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移付調解,對您也比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育銓 102-02-28 00: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不要私下和解,在偵查庭時,您可以向檢察官 ... (恕刪)

 

移付調解 是什麼意思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移付調解,是指請檢察官先將本案件移送調解,由調解委員先進行調解.

育銓 102-03-01 17: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假如我申請的話 一定會通過嗎 還是要經過雙方答應呢

調解委員會的 一定會比較好嗎 謝謝

張熙熙 102-02-27 13:14

(我未成年)

事情事昨天2013/2/27發生的

我爸媽打電話來說人家要告我欠五萬不還

可是我跟那個人不認識

他模仿我的筆跡

不知道從哪調查來的我朋友電話跟名子寫在上面

告我的那個人說我身分證在他身上

我驚嚇到回家看身分證我的身分證不見了

請問這我該如何處理 ?

 

如果只是一般的民事訴訟

會牽連到我爸媽嗎 ?

這會構成刑事責任嗎 ?

 

我現在擔心的是會害到我爸媽 ...

1.看起訴雖然是單純民事借貸糾紛 不過對方還是可能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2.未成年借貸為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效力應該是有問題的 3.最後要看對方是否可以提出交付金錢的證明

阿澤 102-02-26 20:53

去年8月與對方自用客車發生擦撞,我方保險公司依據現場事故圖,路權等等

認定我方責任佔3成,對方佔7成,所以向對方索賠我方維修費用之7成

調解委員會上,對方要求互不追討,但是因為在對方不合理之要求下,保險公司無法同意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所以對方就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目前已經開完偵查庭了,也收到一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內容最後是說:為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裁判,請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請問各位律師,

1.接下來是等待法院判決通知嗎?有無需要再開庭?

2.有可能會怎麼判決?

3.這輩子是否從此就有案底?

麻煩各位律師費心解惑,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7 09:46

若認為偵查中未自白,或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有何不妥之處,要趕緊向法院聲請開庭,否 則法院在該程序可不開庭即判決處刑。要看案件輕重,一般過失傷害,通常是判處拘役易科罰金

Alex 102-02-26 20:40

想請教各位律師

目前的情況有些混亂

我於先前在網路上購買一款保固內的Iphone 4s手機

賣家於賣場內聲稱手機保固中,且沒有送修、"泡水"等情況

購買當下有稍微減查手機狀況

有看到耳機的受潮檢測貼紙有些許變色的情況

但因賣家聲稱手機是保固內

而我先前曾經有HTC手機送修經驗(HTC對於受潮檢測貼紙的判讀僅為參考)

之前因為送測HTC認定後內部沒有受潮,後來換了一個良品給我

所以以為Iphone應該也是同樣判讀標準所以當下就付錢購買

 

兩週後發現使用上有些許問題

需要送回原廠檢測

但是電信業者的維修中心告知有受潮貼紙有變色,故該手機已無法受原廠保固

後來向該賣家討論該如何解決

賣家僅負擔些許責任

不同意我的退貨要求

並且稱買家當下有看到手機有問題,但是還是購買

所以爾後的責任應歸屬買家而非賣家

 

目前我需要解釋的是

因為我並非對於保固條款非常清楚

雖然當下有看到問題

但因先前送修的經驗誤以為手機還是處於保固內所以購買

(因為我如果清楚這是不保固的,也不會自己找麻煩)

而賣家認定我知道這個問題,所以將風險轉嫁到買家身上

請問律師,我目前是有權力向該賣家要求退貨嗎?

另外如果該賣家若知道該手機已不保固,是否屬於詐欺行為呢?

謝謝大家

欣怡 102-02-24 14:52

律師您好,目前有二個小朋友(一個大班一個中班)監護權都在男方,因為他們都不讓我看小朋友所以我想要回監護權可以嗎?小朋友都是前夫的爸媽在帶的,前夫很沒責任感,工作又是一直換,我目前年資八年,月薪四萬,所以如果我要打官司的話,勝算大嗎?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16:19

如果前夫有顯不適任為監護人的情形,
你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1規定
向法院聲請以小孩之最佳利益
酌定由你擔任小孩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前夫一直拒絕您探視子女,已經違反友善父母原則,另外前夫一直換工作,可能對於小孩的穩定成長有所不利,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可提起改定親權行使之人之訴訟,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欣怡 102-02-24 23:2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前夫一直拒絕您探視子女,已經違反友善父母原則,另外前夫一直換工作,可能對 ... (恕刪)

還沒提告前我打電話跟他們說要看小朋友,他們會給我帶出來看,但是他們知道我提告後,也不是說不給我看,是我要去他家他們要給我看,帶出來一律不行,但是離婚都鬧的不愉快了,我怎麼可能還去他家給他們洗臉,目前是有開過一次庭了,但是法官的意思是說阿公阿嬤帶的不錯就沒問題了,但是我覺得小朋友是父母的責任不是阿公阿嬤的責任,那下次開庭時我如果這樣說的話ok嗎?

102-02-24 11:38

對不起..因為都看不到我ㄉ帖子..所以在poㄧ次

你好

我開車與同方向機車(老人家)擦撞,在初步判定表中對方無肇事因素,我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肢體擦傷腦震盪(診斷書)住院4天,我方協助就醫且在旁陪伴直到家屬到來,住院期間也曾探望過.出院後也多次電話關懷(打給家屬)對方態度尚可,但每次談後續保險賠償總是意願不大,之後經過快半年(差幾天)對方願意談,但金額過高(除ㄌ保險賠償外另跟我要12萬精神賠償)且對方資料不足(診斷書內只有疾病名及住院天數),因而破裂。家屬提告刑事過失傷人。這之間也開過調解會但家屬提高金額(改30萬包含保險及我的賠償)且也因對方資料不足(同ㄧ張診斷書)5分鐘草草結束。現偵查庭也開完被打回調解會我想請問
1.對方表態刑事調解會將不會出席,這對我有益ㄇ?我可以請調解會證明對方ㄉ拒絕調解ㄇ?(畢竟在偵查庭是對方同意調解ㄉ)
2.在刑法判決中我可能會判如何(最輕及最重讓我有心理準備)?我ㄧ直表示我ㄉ關懷,對方也未拒絕這樣會減輕判決ㄇ?
3.家屬表示刑事完畢後還要再告我民事,我刑事完結後民事賠償可以全權交給保險處理ㄇ?(我方除ㄌ強制險還有保第3 責任險加重險)還是我有需要再出席ㄋ?
4.對方提出多張診斷書及收據還有不斷敘訴老人家多項雜七雜八的老人症狀(重聽口齒不清),要求提高金額,但開偵查庭時法官已表明無直接證據證明與此次有關(因為他們提另一張診斷書為高血壓及陳舊性腦中風日期為事後3-4各月),一切無效不能當此案刑事證據,這樣當刑事庭正式開庭時這些表單仍可以成為證據之一嗎?
5.我方需提出通訊記錄表示我有誠意解決此事嗎?
6.從發生事情到現在我的保險員都從未主動幫我處理與對方的調解且還告訴我"刑法告不成會被打回調解會,民法對方不可能要這麼多,一切依法73比賠,讓他告沒關西"導致我被對方認為無誠意..像這樣的保險員有地方可以投訴嗎?因為保險員每次跟我談賠償時,都只提到強制險的賠償(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6..例如精神賠償.看護都沒提到),害我以為我要賠償巨大金額.所以錯失ㄌ第一次對談ㄉ和解機會(第一次金額保險強制險及第3責任險可以處理起來嗎?因為對方要求保險費另精神賠償12萬..).我有第3責任險請問第3責任險到底可以幫助我賠償什麼?
7.對方最近打來私下問我調解誠意,願意拿出多少(除ㄌ保險外),表態會告我刑法事為ㄌ釐清責任比好在民事賠償知道自己可以拿到多少%?我回答:若願意撤告刑法民法我願給3萬(額外不包保險內)因為賠給國家倒不如給你,那民法因對方無肇事責任因該是100%ㄅ且我有第3責任險精神賠償應由保險出,但是你不同意則是我刑法走完民事我將請保險出面我再也不奉陪,這樣ㄉ回答對ㄇ?這樣的內容我需要告知我那兩光的保險員ㄇ?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位我解答一下..謝謝

小潘 102-02-23 19:24

律師您好:

小弟老婆今年102年1月1日騎機車於"機車優先專用道上"撞到一個紅燈越過雙黃線沒走斑馬線的阿嬤...
交通事故研判表上說我老婆"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則是
"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車道.依據處罰條例第78條1款"
我老婆有保第三責任險以及任意險...
保險公司說第三責任險會賠償醫療部分,但是假如對方要求精神或是其他賠償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因為研判表我方無肇事因素.
對方聽了很生氣就說保險公司不理賠精神方面的部分要提告我太太刑事傷害...
(因為那個阿嬤摔倒腳有骨折...所以要告我太太傷害)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
1.假如對方告我老婆刑事傷害我可以提出何種告訴??
(我太太沒有受傷.機車也沒有損壞.但是我太太自從被阿嬤嚇到後晚上沒法入睡
工作方面也沒辦法上班從2月4日我叫她先回大陸調養身心,現在還沒回來)
2.律師大人這樣我可以要求精神方面賠償,或是工作損失,還是其他方面的補償嗎??
(其實我也不想這麼麻煩,但是對方一直說要告我們,想在我們這裡挖點錢..不想一直被對方騷擾,我老婆是大陸人,我在工廠上班沒買車也沒房子..只想對方可以跟我們和解而已)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8

如果你太太沒有過失,應該會不起訴,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

Janos 102-02-23 18:03

我們在去年底請法拍仲介業者代標一間廠辦, 當時仲介主張廠辦現有公司使用中, 可在得標之後續租給該公司. 因此與仲介口頭約定得標成功時給付16萬的服務費, 之後仲介代為斡旋取得租約後另行支付16萬的仲介

我們已於拍定後支付16萬的服務費.但是後來仲介並未取得租約, 卻主張房子過戶即可收取另16萬之服務費

日前收到仲介寄來的存證信函, 主張若不支付將追訴我方民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法339條詐欺罪.


在此次案件中, 我方未與仲介簽訂任何書面契約. 同時得標時支付的服務費也有存款證明可佐證.請問對方於存證信函中揚言的提告內容可行嗎?我方目前需要回應此封存證信函嗎? 或者須要另行準備其他資料以自保? 

 

還請大律師們指點迷津,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仲介提告仲介的權利,但是否告得成仍要視其有無理由,所以本件應回歸到您們契約如何約定,對於仲介存證信函,您可以據理力爭的回覆,現有的證據均應保存下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回覆強調,其來函所述不實,按當初約定乃取得拍定(或取得產權)給付十六萬,完成租約再給付十六萬元,如昧於事實提出刑事告訴,亦將提出誣告告訴。

就此你們這方面是可以考慮回函表示仲介來函內容俱屬不實,並且強調對方如果虛構事實提出刑事告訴者,將提出誣告告訴追究到底的立場,至於詳細內容如何去寫、交易過程要寫到什麼程度,建議你們將相資料交由律師看過,並對可能衍生的民刑訴訟進行初步推演及詳細討論後再行決定,因為在實務上確實有許多案例就是因為一開始的存證信函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內容,以致在後來訴訟上積重難返、救無可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凱凱 102-02-22 21:37
我想請問:我在拍賣網上,刊登二手手機拍賣,並在拍賣頁面告知購買前請確認商品,買家沒詢問手機狀況指要求低價購買,我在未購買之前告知說如要低價購買則無法提供退貨,買家收到手機認為有問題,問我如何解決,我告知產品為保固可送至維修,對方無法接受執意提告詐欺,並告知警方說無法打通我本人的電話且認為我並未處理,但我是因為手機已經沒有了,所以無法聯絡,但是我有拍賣的留言區持續跟買家聯絡,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我需要負瑕疵擔保責任嗎?
Lulu 102-02-22 18:31
之前在網拍上訂購商品,選擇貨到付款。但事後有留言說明想取消交易並請賣家寄出交易提醒讓我按因故不買,賣家不願意發送交易提醒也一直要我換貨,我也很明白說我要取消並且不等商品也不換貨,賣家一直說買賣雙方必須履行交易。昨天宅配人員還是把貨送來,我拒收了,隨後賣家就打電話尋問為何不取貨,還一直說民法給我聽 請問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如果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賣方可以請求你應該受領貨物及給付價金
Rafael 102-02-22 16:55

您好 :

之前買了一間中古屋,於今年1月底交屋

我們過完年後要遷入戶籍時發現前屋主的老公並未遷出。

後來發現是前屋主想要等到3月底再遷出,方便請領生育津貼。

但是我們的買賣契約上有寫明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所以我們有請仲介連絡前屋主要求於這個星期 (2/23)前遷出。

前屋主看來是不理會我們的要求。

我知道至戶政事務所強制遷出需要四個月的時間,不知道如果我們如果走法律(民法)途徑的話,是否可以要求一些賠償

此外,是否也可以要求仲介公司退回部份仲介費,畢竟他們在這方面也沒有盡到責任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26

很難請求,因為你的損失到底在哪裡?有無證據?都是問題

Rafael 102-02-22 19:37

律師,您好 :

謝謝您的回覆,所以即使我利用 買賣契約上有寫明"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否則買方得暫停點交手續並主張第八條第一項違約罰則"處理,也不行嗎?

其中第八條第一項 的內容為 : 賣方若未依本約履行各項義務,每逾一日賣方應按買賣總價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予買方……

此外,不是可以以對方戶籍還在此處為證據?

Rafael 102-02-22 19:52

不好意思,或是應該說我主要需要能馬上強制遷出,而不是想要賠償。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是否又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