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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2-06-04 23:1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需要各位的幫忙解惑,相關事件與問題如下,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撥空幫忙,謝謝!

小弟家人日前發生車禍(機車機車),對方小擦傷車損,而家人骨折車損,因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沒有向對方索賠,並且與對方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內容為雙方的強制險互相理賠醫藥部份並且放棄刑事追訴,此次調解有成功並且也有送至法院蓋章。但現在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書,原因為對方發生車禍時沒有保強制險,這樣我們申請強制理賠醫藥部份時,變成保險公司會跟他全額索賠,而對方覺得他沒有責任負擔我們醫藥理賠部份(雖然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會跟他要錢),因此提起訴訟撤銷和解書,訴狀內容主要提到他的強制險剛好過期(據對方說辭)、肇事鑑定證明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他覺得當初和解書不合理要重新調解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再墾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Ray您好,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一般會發開庭通知,通知您到場陳述。這是既定的法院程序。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按您所述,由於是對方未按時繳納保險費,在訴訟上可主張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不應撤銷和解書。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和解書被撤銷,被提起刑事告訴留下記錄,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謝謝您!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律師敬上

您好,

      1.只要對方提起訴訟,法院就必須受理並開庭,有沒有證據或理由是開庭時才會去判斷的。

      2.基本上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和解書,除非對方主張該和解書有無效或是得撤銷的理由(譬如說是被騙或是被脅迫、簽名蓋章不是自己簽的等等),否則要主張撤銷和解仍有相當難度。

      3.訴訟不一定要找律師才能處哩,但建議可以先請教律師,將手上有的資料或者是對方的起訴狀內容大致告知再行評估。

joan 102-06-04 13:58

爸爸為一家企業社負責人,因公司經營需要另又申請一家公司由媽媽掛名負責人

兩間公司皆由爸爸在操作主導,去年底爸爸因急性心肌梗塞去世,

有機器代款廠商告媽媽侵佔(因該機器是用媽媽掛名的那間公司購入)

已向法官說明:機器在爸爸生前就因為有問題所以我爸連絡原廠拖去維修

但對方卻反過來說媽媽推卸責任,要媽媽提出除了人證外能證明自己是掛名的證據?!

該怎麼證明??侵佔會成立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是聯絡其他廠商將該機器載去維修,則該維修廠商應有開具維修單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

 

阿欽 102-06-03 15:27

您好:

上禮拜五我男友因為他前女友一直對我騷擾,造成我的不便而找了時間要去找那女生談判,結果對方的男朋友出面要協調,我男友說:「不關你的事。」

對方的男朋友就先動手打人,我男友也跟著回手,現在雙方都受傷(瘀青、擦傷),對方男朋友去醫院驗傷說要告我男友傷害,請問,我男友這樣會被判什麼刑?會被關嗎?我也有責任嗎?

我們可以告對方嗎?這件事情有辦法協調和解還是一定得上法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看起來本件雙方都是受到輕傷,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罪,建議可以雙方協商如何妥善處理本事件,倘若雙方得以達成和解,得以簽具和解書之方式加以處理,建議您可以與律師討論和解書之內容,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既然是互毆案件,則雙方均可以以對方為被告而提起告傷害告訴,而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若能與對方和解而使之撤告應是可行之處理方式,故本件建議您這一方還是先整理一下證據對他方提起傷害告訴,以爭取雙方同時互相撤告、和解之協商空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林先生 102-06-03 09:25

各位律師您好:

車禍發生情況如下:

我是左轉車輛,在通過停止線時還是綠燈,而緩慢行駛至馬路中間等待左轉,而後號誌燈轉為黃燈,對向車流走完,對向來車也都停止了,我才起步要左轉(因要快速通過,所以轉彎時採切直線,所以最後車停下來的地方有開到對向車道),才剛一轉向左邊,對向就衝過來一摩托車(媽媽載2個女兒,1女兒坐後座,1女兒站腳踏板),而我因為剛起步,所以車速緩慢(筆錄時因慌張而說大約車速20-30,但事後回想..因為剛起步,可能只有時速只有10左右),對方機車車速約60,撞擊後我隨即停車(車子還是往前了幾公尺),結果對方腳踏板的小孩因撞擊力道過大,機車龍頭幾乎內凹,小孩也因龍頭的擠壓而送醫途中傷重不治,目前正等待調解,想請問這樣的車禍,我的責任大約會有多少呢?後續應該怎樣處理呢?

承蒙解答

謝謝

                          桃園林先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車禍事故經過的畫面紀錄,以確保您的權益;另外本件車禍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已經做成?做成之後,為釐清雙方責任歸屬,您可以聲請送交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本件因有人員傷亡檢察官會介入調查,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先生 102-06-03 10:07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林先生 102-06-03 10:1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 ... (恕刪)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人員死亡,地檢署會移送鑑定,建議您應儘速蒐集監視器畫面,以確保您的權益。

美美 102-06-01 16:20

您好我想詢問一下我在某家幼兒園上班 合約到期日是7/31我在4~5月時已經提出不再續約了,但上級現在百般刁難讓我擁有提早解約的念頭,但契約上有一條

乙方於聘任期間內,若未經班部同意或未完成工作交接而逕行終止契約,願付甲方第三條所定薪資總額兩倍之懲罰性毀約金,如有其他損害並願負賠償責任

 

所以是否代表我不能提前離職呢?

小朱 102-05-31 22:45

事故原因

車禍導致我方眼睛造成單眼複視 對方為全責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


目前看東西有2個影子 看固定地方 會暈眩 噁心


我應該要求多少賠償彌補我的損傷


想請教有相關案例賠償嗎?


或是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幫我評估!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04 10:08
回覆 小朱 的發言內容:

事故原因

車禍導致我方眼睛造成單眼複視 對方為全責 對方有保第三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對於車禍所造成的損害究竟可以求償多少金額,如以訴訟主張,多需要先去醫院進行勞動能力減損的醫事鑑定,看減損比例才有辦法估算。

另就雙方的社經地位、收入等等其他因素也需要考量,所以可能沒有辦法憑您提供的資料就判斷出來。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第一執政 102-05-31 01:10

如題

與外勞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由於外勞即將離境返鄉並且不會再過來台灣。肇事責任鑑定及相關後續處理事宜時程太長,恐來不及索賠,有無任何管道可以解套,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10

 建議與對方和解,一次解決問題不用再跑法院

本件建議您設法和解,否則一旦其離開台灣,則除非該名外籍人士在台灣尚有財產或者債權存在,否則後續求償恐怕不會有什麼結果,
另外,本件可思考是否進行假扣押,扣押其在台灣雇主尚未給付的工作報酬或者薪資,此部分初步來看似乎也不甚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安 102-05-30 22:28

男生年滿20 女方未滿18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強制猥褻)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目前對方提告:強制猥褻

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

是否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都算構成?

我有足夠證據證明她也希望我摸、親、抱這樣也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釐清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如女方已經滿十六歲,則倘若未違反女方的意願而有猥褻的行為,是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的,至於女方家屬要提告強制猥褻,那要看當時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

bird 102-05-30 13:38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去年在花蓮泛舟發生傷害意外,泛舟業者拒絕北市消保官的申訴協調,以法院管轄權及以原就被為由,要受害消費者到花蓮申訴、調解訴訟,現在準備去法院提起小額訴訟,以下主張是否可行?被法官接受機會有多大?  

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消費訴訟得由消費者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而消費關係發生地,可解釋為消費契約成立地、付款地、貨品交付地等等,原告預訂民宿同時,即同時利用傳真及電子檔提供個資,請業者訂購被告之泛舟行程,故契約成立時亦屬台北,該泛舟行程乃係住宿契約之附屬契約。事故發生當下,原告沒有支付被告泛舟費用,而於102年2月8日自台北匯款,請求民宿業者代為支付費用被告,付款地亦屬台北,故原告提起之訴訟,應屬台北法院管轄。由於消費者多屬於分散之一群,消費者個人財力、法律力及資訊力往往無法與企業匹敵,因此消費者於消費爭議發生而受損害時,如欲循法律途徑向企業經營者求償,在訴訟上多處於較不利之地位。消費者保護法乃就消費訴訟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期以平衡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訴訟上之地位,使真正於消費爭議中受損害之消費者,能有有效之救濟管道,向知法玩法的不肖企業經營者求償。望 貴院對責任管轄權做原告最有利之解釋,以避免消費訴訟障礙,讓原告在為生活打拚工作同時,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

       緣原告同親友於101年7月22日,參加被告提供之泛舟旅遊行程,當日連續豪大雨且被告亦聲稱當日大水,從船上第一位成員被沖下水後,全程皆由被告所屬之救生艇及救生人員,以拖繩拉著原告同親友所乘的船,原告完全沒有自主控制的行為能力,被告所屬救生人員,因執行工作過失,沒有在第一時間將原告同船上成員,拉至安全處所安置,反而越過安全區域,一路將原告拉進急流處,解繩索、拋拖繩、棄原告同船上14人而不顧,致船上14人接連數次沖撞山崖,最後翻船下水,造成數人受傷送醫及隨身物品財產損失。

  原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及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向北市消保會提出第一(北市法服字第10230360000號)及第二次(府法保字第10230611710號)申訴。第一次申訴被告以報名表之注意事項視為定型化契約,作為推責依據拒絕賠償,但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所述,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定型化契約應屬無效。 第二次申訴被告責任管轄權為由,拒絕出席消保官調解消費爭議之協商會議,意在製造消費者申訴訴訟障礙,讓受害消費者因長途奔波知難而退,依消費爭議調解辦法第6條第一項,消費者可向消費者住居所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調解被告利用種種手段,拒絕消保官居中調解協商,其目的為躲避應付損害賠償責任

       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請求貴院判決如訴之聲明。

      請各位法律先進,提供您的法律見解,如何可免受長途奔波訴訟之苦,爭取自身應有權益。與被告之間在臉書上的陳述,是否可以提供給法官,當作佐證的一部份? 若想了解詳細經過及消費申訴的過程資料,可到以下網址查閱資料!

謝謝。
http://tw.myblog.yahoo.com/jw!_jTFBCCQGQWQLCArLSH6pg--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在台北地院提告,並主張台北地院有管轄權,若法院認為沒有管轄權,則之後會再移轉給花蓮地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安 102-05-30 00:36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熊猴單身聯誼}~!!

我在裡面聊天~直到5月23日~有位0號15?今年7月要滿16歲的小男生~加我好友與我聊天~

我們聊天~他有問{今晚有空嗎~我可以住你家~妳下班來載我~},於是我下班就去載他~

他在車上有跟我聊到~平板有衛星紀錄行進路線~他紀錄今晚我們去哪玩~

於是我開車載他去基隆夜市吃飯~海邊沙灘看海~山上看夜景~!

就再看夜景時~他就過來索吻~脫他與我的衣服~

當時越來越多人上山~他就因此作罷~!!

我就開車回到我家中~而他儲存衛星紀錄~!!

在房間~他又再度索吻~就這樣我們發生關西(無套內射)~洗澡時他有弄出體外~!!

隔天5月24日早上6點~他醒來而我還在睡覺~他又再度想做愛(第2次發生關西)~有排出體外~!!

早上7點半我出門上班~他留在我家~直到下午5點回家~他又再度想做愛(第三次發生關西)~未排出體外~!!

之後他發現我的一些秘密~在不開心與我發生口角~於是我載他回家途中~

他就告知我~{我第一任因為劈腿~而我就告他~讓他去坐牢~我沒恐嚇你~我只希望你能與我交往}~

於是我的惡夢開始~他都在LINE的方式與我對話~全部只要不順他意思~他就拿出要告我來恐嚇我~逼我就犯~

這個情況到現在都還是一樣~28日他就說~他手上握我的精液~再不聽他的就對我提告~!!

他認為他很懂法律~他說{未成年不必負帶法律責任}~他爸是分局長~我真的快被他逼到走頭無路~!!

我手上只有5月25日~今天29日與他LINE的對話(都是恐嚇)~其餘我都沒有證物來表示他自願與我做愛~前幾天他有對我說{想再與我做愛}~最近他想約我見面~我很害怕他再用恐嚇逼我就犯~而我有再與他對話當中表示{再妳未成年時~我部會在與你做愛~我也不會主動}~而他說{我不管~你一定要主動~第一次見面都你主動}~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

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該怎麼辦~我不想活在他恐嚇之下生活~請給我一盞明燈吧~求求您們~!!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 ... (恕刪)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現在如果真的告您的話,您的處境會非常危險

因為,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暫時順著對方的意思~

(注意LINE訊息要避免使用不當用語)

另一方面蒐集、保存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等您手中握有對您有利的證據之後,再考慮跟對方攤牌不遲...

幸運的話,或許再過不久,他另結新歡,您就可以安全下莊~ @@

 

小安 102-05-30 09:0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感謝~政通法律事務所~幫我解答~!!

我需要收集到哪些資料對我比較有力~??

感謝廣大的律師們~!!

湘婷 102-05-29 11:39

您好:

我生母生有二女,後父母離婚,我國小時父親再婚生有一子,父親不事生產,所以從未扶養過父母、配偶及子女,但會不斷跟我們要錢,現在他的生活費大部份都是我跟姊姊支付。

現在父親生病日漸嚴重,必需有人看護照顧,但後母一句:妳爸沒有養過我跟兒子,所以我們可以不必理他,來推卸。

因為父親從年輕就不負責任,所以30年前爺爺貸款買了一棟透天房子登記在後母名下,現在後母名下有二棟房子皆沒有貸款,可是她卻不斷喊窮想把父親推給我跟姊姊負擔,我跟姊姊皆已結婚,有自己的家庭要顧,而後母生的兒子未婚,已近30歲有在工作,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原則上你跟姐姐及繼母有扶養義務 你可以訴請法院請求判令依比例支付扶養

 等父親來告,再主張父親先前對你及姊姊未盡扶養義務作為抗辯,以拒絕給付。

大明 102-05-29 09:36

我在幾個月前有因為吸食搖頭丸~有開過偵查庭~現在在等傳票..確定是否勒戒...
那是第一次還沒有前科..

上星期又因為持有k他命被抓...由於是在等勒戒期間被抓...
警方告知我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前面的案件一定會勒戒..

但警方有說我可以供出上游...那吸食搖頭丸的案子就有很大的可能會被緩起訴....

那我有些問題可以請問一下

1.我如果真的供出上游,真的有可能會被緩起訴?還是只是警方騙我,不管如何都會被觀察勒戒??

2.供出上游之後,警方有說會保護證人,在傳票上不會有姓名,那我是否需要出庭作證...上游是一個轟趴的趴主,我在幾天前去過,k他命也是跟他拿的...我有提供電話及姓名地址...可是我不想出庭作證...請問有可能嘛?

3.如果真的都會出庭作證,我還來的及取消我的舉報嘛?畢竟k他命只是行政法...搖頭丸我寧可去勒戒..也不要這件事情得罪小人....目前只有去對方樓下拍過照,警方說之後會申請搜索票過去搜查,但會再通知我,有辦法這件事讓警方負責,或是改成匿名舉報嘛?我如果要取消的話,我會附什麼責任

1.施用二級毒品 檢察官可以裁定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 所以未必會勒戒 但因你事後又被查獲施用三級毒品 所以裁定勒戒機會很大 2.你如果在別人訴訟程序是證人 就有到庭義務 如果對方或檢察官傳你 你有出庭義務 3.取消舉報 應該沒有實質效果

大明 102-05-29 20:5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施用二級毒品 檢察官可以裁定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 所以未必會勒戒 但因你事後又被查 ... (恕刪)

 

我向警方供稱,我是在一個趴場的趴主贈送的,有提供對方的地址與電話,警方說後會開搜索票去搜索...那如果搜索不到,現場沒有藥品,警方會不會傳喚我去作證,只因為我有供出k是他給我的?

那如果搜索到了,對方正在開趴,會以現行犯的方式被抓,那這樣還需要我出庭嗎?

102-05-28 19:28

我家人在沒有紅綠燈的小巷騎機車跟主幹道的機車發生車禍,然後請警察到現場看肇事責任是誰?初步鑑定報告上是寫的是雙方都有錯,我方是未禮讓主幹道之行車,而對方是車速過快,未減速,由於我家人是小傷所以就沒想到要去驗傷,但是對方有去驗傷,而且要求要13萬,如果不給要提起傷害告訴,請問對方打得贏這場官司嗎?有甚麼可以幫助我家人的方法嗎?

麻煩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向公所申請調解,以便息紛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pan 102-05-28 15:22

50年前我爸結婚未生子,所以認養一子,但當時政府並無設立領養程序,報戶口也不需出生證明。所以就直接報戶口登記為子;後來我爸離婚..又娶了我媽,演變成在法律上我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

這個無血緣的哥哥,他小時候十一~二歲就不接受管教逃家。至今40年來..他沒結婚,也沒子女。都居無定所,四處流浪,大部份無法聯絡,只有遇到麻煩或負債,才會回來尋求幫忙,對我的家庭只有拖累沒有貢獻,更沒有感情可言..但他戶籍仍在我家。

最近,醫院及社工一直打電話來,說他中風被人送進醫院,需要人照顧。

我們沒血緣,沒相處沒感情,負擔不起、更不想負擔…
憑什麼他幾十年來只帶給我們麻煩,卻要我們負責他以後的生活?所以我們完全不理會。

想請問..

1. 他中風,社工一直打來要我們去處理照顧他,我們完全不理會..法律強制我們負起扶養他的責任嗎?若我們不理會,需要負什麼刑責嗎?

2. 有辦法和沒血緣的他..脫離法律上的親兄弟姐妹關係?(父親已過世二十幾年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7:09
回覆 ppan 的發言內容:

50年前我爸結婚未生子,所以認養一子,但當時政府並無設立領養程序,報戶口也不需出生證明。所以就 ... (恕刪)

您應該要確認的是您父親是否曾經收養該子?之後才有必要訴訟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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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魯 102-05-28 01:50

我想請問一下..我和先生是懷孕後再登記結婚的.原本我沒打算跟他結婚.但是他說會給我個婚禮.於是就要求我先跟他登記.因為怕寶寶生下不能報他戶口.後來我一直覺得他應該是不會跟我辦婚禮.再加上他的脾氣很差.他有很多壞習慣跟個性上的問題.他很愛賭博.很愛支配人.在家就自以為最大.不會幫忙家事不為人想很自私.常覺得自己了不起.我聽說他曾因為賭博欠了一堆債而跑路.曾結婚生兩個女兒歸他前妻.我們的錢是分開的.我懷孕時他不曾為我作過什麼.我要打掃家裡.還要煮飯等他下班可以吃.菜錢什麼他都沒付出過.偶爾拿個一千塊說給我買菜.甚至我還要自己上班到8個多月.自己開銷什麼都要自己賺.整個孕期我都要自己騎著摩托車上上下下的上班.買菜.最後兩個月沒煮就要自己出去買東西吃.還要配合他買給他吃.他開銷很大.菸.檳榔.賭博.就算了..動不動就找我吵架.懷孕10個月最少9個月我都在哭.很愛罵三字經.出口沒好話很沒水準.罵人的話都很難聽.很不會為別人想.在寶寶面前也是.不管寶寶自己要怎樣就怎樣.寶寶哭鬧就很沒耐心的發脾氣.自己在家可以吹冷氣.但要去客廳就把房間冷氣關掉.叫我只能開電風扇給寶寶吹.也不管寶寶忽冷忽熱會不會感冒.寶寶在哭就說要把他丟掉.發起脾氣就動作都很大.故意作勢聲音用到最大或是讓人感覺他下一秒可能就會動手打死你那感覺.要嚇唬人.讓人心生恐懼.他家的人也都知道他的脾氣跟問題.我覺得我真沒辦法跟他生活.這對我無形中是種壓迫.對寶寶也是不好的教育環境.現在寶寶已生下來第10天.目前還沒報戶口.我能跟他爭取撫養權嗎?聽說兩足歲前大部分都是判給媽媽是嗎?因為我剛生完沒辦法工作會對我很不利嗎?他的小孩他還是有撫養責任會對我比較好嗎?關於他的脾氣個性那些我要收集證據例如錄音之類的嗎?我家是沒他家好過.家裡的經濟狀況會列入考量嗎?如以寶寶還沒報戶口來說我能有什麼方法可以先作的動作來爭取到寶寶撫養權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44
回覆 米魯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和先生是懷孕後再登記結婚的.原本我沒打算跟他結婚.但是他說會給我個婚禮.於是 ... (恕刪)

離婚後才有小孩扶養權的問題。您應該要蒐證證明有言語家暴離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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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2-05-27 12:36

20年中古屋交屋後3個月,現任屋主反應磁磚碰估告知是因為漏水問題,有幾個問題請教各律師:

1.因為我也有詢問3位泥水師傅,師傅是告知是因為屋齡久了才會造成磁磚碰估,想請問若是因為社區大樓外牆因屋齡久了有裂縫造成室內磁磚碰估,這責任歸屬是社區管委會還是原屋主呢?因社區外觀有規定一致性不能擅自施工

2.因為有問題的磁磚在驗屋時現任屋主就已經知道(磁磚早已缺角裂開),合約上也註明現況交屋,完成交屋3個月後才要求賠償,我已告知於交屋時現任屋主已知道故無法請求賠償,結果現任屋主一直強調他知道磁磚有缺角破損,站在我的立場既然知道那邊已經有問題卻同意交屋,事後卻要要求賠償?不同意他們開的金額就要寄存證信函,請教律師這樣我站的住腳嗎?

因為我有先查詢一下以下這三條民法,這對我有利嗎?

民法第351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55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367條:「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54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20年中古屋交屋後3個月,現任屋主反應磁磚碰估告知是因為漏水問題,有幾個問題請教各律師:

這是舉證的問題。您能舉證點交時,對方知悉而無異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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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2-05-27 13:58

 Dear 蔡律師:

目前有交屋時照片及line對話確認當時的交屋狀況及買方確認之情,那這兩項算舉證嗎??

外牆磁磚掀起掉落或是缺角
可向住戶管理委員會請求處理

陳小姐 102-05-28 08:33

Dear 張律師好:

磁磚缺角部分是室內磁磚,現任屋主是懷疑社區外牆因屋齡久有些裂痕造成室內磁磚會碰估!

小安 102-05-27 09:44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是否也構成誘拐及性騷擾?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有沒有涉嫌犯罪 跟是否成立犯罪是兩件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9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 ... (恕刪)

基本是要看女方怎麼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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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27 14: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 (恕刪)

請問張律師 男方不算是犯罪 因為男方都有跟女方的談話內容以及通聯記錄跟簡訊 可以說是兩情相悅的情形下 就算女方家長提告 就算告誘拐未成年少女或性騷擾這兩部分是否成立也是要看開庭時法官如何審判?

只要滿十六歲
就有性自主
應該沒有刑責了

至於其他部分

事後要控訴就太勉強了

小傑 102-05-25 01:21

本人母親因騎車自摔造成膝蓋骨斷裂.送到屏東市某家醫院進行開刀手術.住院8天後出院回家療養.但是回家之後連續兩天出現發高燒及心悸現象.之後又送至該負責開刀治療醫院.醫生說是因為我媽心臟不好所導致現象.但是又經過三天之後.我媽從開刀到那時候膝蓋傷口根本一直都沒消腫現象.就反映給醫生此問題.竟然派出一個醫生助理.也不是具有醫生執照的助理.我是不知道是否有護士證照.就說要取出傷口內化膿.在沒有任何打止痛劑或打麻醉針之下.竟從我媽膝蓋傷口直接拿刀劃下約1.5公分長.深度約1 公分的取出化膿.害我媽哀嚎哭泣.之後又過了兩天傷口更加紅腫.之後我想提出轉診.但是院方不願意要我辦理自願離院手續.我只好辦理出院直轉高雄長庚醫院急診.經過長庚醫院檢查之後.報告上是因為傷口感染造成發燒及心臟衰竭現象.並感染到骨髓.必須重新開刀清除傷口內感染及原先那家醫院所開刀內部拔釘處理.待兩星期之後再觀察感染不份評估再做膝蓋骨裂.請問我該如何去提告原先那家醫院的醫療失疏部分責任?如何要求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0
回覆 小傑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因騎車自摔造成膝蓋骨斷裂.送到屏東市某家醫院進行開刀手術.住院8天後出院回家療養.但是 ... (恕刪)

傷口感染是何原因造成?是不是手術中造成?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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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刀切腫,應該是侵入性治療行為
這個要醫生事先檢查化驗之後才能實施
有得到醫囑,是否仍由護士實施尚有問題
何況未得醫囑之情形
建議你找律師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曉君 102-05-24 12:03
律師您好: 之前應玩網路遊戲被對方玩家罵廢物,我想網路警察報案,警察通知我需要到警局裡備案,假如我沒有去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所檢舉公然侮辱一案,因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您如欲採取法律程序追訴,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俾利據以偵辦。 請問如果去警察局備案,如果沒告成是否會變成誣告罪,警察局有傳另一則電郵給我,但是我沒有問這問題。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詢問被誣告該如何處理一案,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或司法機關提告,俾利據以偵辦。
以警局回函來看,妳應該是尚未完成提出告訴的程序,所以目前看起來,如果沒去警局,基本上警方也不會理你,原則上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反之,如果向網路警察檢舉,該檢舉已符合告訴的程序要件,且檢舉內容為虛構不實者,台端可能會有構成誣告的風險。
觸動心弦 102-05-24 00:51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班時出車禍
情形如下:
無法貼圖給各位大大看
我以時鐘時刻為方向示意給大家看(當兵的應該懂幾點鐘方向)

以6點跟12點為中線雙黃線
當日我順向直行由5點鐘方向往1點鐘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他家門口約2點鐘方向逆向往7點鐘方向騎機車衝出來
導致我撞到他機車左後側(因他逆向要橫跨雙黃線)
因路面不寬他一出來車身就斜橫著幾乎佔據整條路我根本沒地方閃
擦撞到後我犁田飛出去,而對方只是人車倒下他車頭剛好壓在雙黃線上

剛爬起來時還有點迷迷糊糊,有看到他家對面有人跑出來,(因地點就是他家前面而已)
那人我不認識,不知是有幫我報警了還是有檔到什麼的原因就把我機車移到另一邊車棚,後來過幾分鐘我才知道原來都還沒人幫忙報警,於是我自己拿起手機撥打110報警,警察來現場看一看後問說怎把現場車子移走了,我就指著移車那人說是他把車子移走,後來有其他鄰居有說是那人怎騎車出來被我撞到的情形
現場圖大致上也如我上面敘述以時鐘時刻方向示意的差不多
後來我傷勢較嚴重我就由友人陪同先去醫院。傷處如下:
(左腳裸肌肉肌腱扭傷腫脹,左腳腳後跟割傷,左腳膝蓋擦撞傷,右腳小腿擦傷,右腳膝蓋擦撞傷)

臨走上車要去醫院時
我看到把我機車移走的那個人跑去跟警察說話,還去跟被我擦撞的的那個人竊竊私語
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是鄰居,那個移車的人應該是把現場破壞掉。

後來警察跟被撞到那個人來醫院,要找我一起做筆錄
那人一來就很好心問說花了多少錢,要幫我拿醫院估價單去繳
警察就說先做筆錄,我就坐著輪椅警察帶我跟他去醫院某間小房間筆錄

筆錄是從我先做起,剛坐下他又一次要搶拿我的估價單說要先去幫我繳
警察又說都坐好別走先做筆錄
後警察有問道說我有沒有邊騎車邊講電話,我說當然沒有
我也把我身上所帶的手機給警察看,整隻手機好好沒擦傷或破裂(手機外觀根本沒有發生車禍後的損傷情形)

警察突然轉對那個人問到(阿你剛不是說他在講手機)那個人默默不語。
等於是我去就醫沒在現場時他跟警察說我邊騎車邊講手機
---這當中在我做筆錄時對方還插嘴說我超速一些有的沒的,他被警察喝止不要插嘴不要影響我做筆錄

等換他做筆錄警察拿現場圖給他看,邊問他(你這行為叫什麼)括號這句問了兩三次,那個人就是不敢說出【逆向】這兩字,而是顧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輕。

待我們雙方做完筆錄,警察臨走前說最好是兩個私下和解你們兩個去講講看就走了。

等警察走後,我想他剛那麼熱心要幫我繳錢,我就拿著單子要遞給他
他態度竟然180度大轉變,他說既然報警了,他有保險.....等等一些話後
他說這些他不理了【(這些)是指我手上的醫院估價繳費單】
接著說他會叫他保險公司找我談,他自己也要去掛號看傷勢驗傷,然後就把我丟在醫院走了,真是讓我傻眼了。

以上就是當天情事

問題:
1.十八日早上事發到現在已是第六天,根本沒人找我談,對方也沒打半通電話來關心慰問。(我該怎處理?要主動做些什麼嗎?)
2.這樣拖著不主動找我處理,(於他有何好處??)
3.我家開工廠是家中獨子都在家幫忙工作薪水都是直接拿現金
所以沒薪轉或薪資證明,只有在職證明.請假證明,薪水3萬+全勤3千,等於每月3萬3千元
(沒薪轉證明跟薪資證明,那我要如何求償無法工作所損失的錢?)
因受傷休養醫生建議2星期~3星期我已經開一張請20天病假假單
(請假20天等於2萬在加3千全勤獎金,等於求償2萬3元,可以這樣算嗎?
4..發生擦撞受傷,因所受傷處均於雙腿.雙膝.腳裸,致工作上.生活上種種不便,及身體痛處與精神上的折磨,睡覺時碰到傷口痛醒,要洗澡時傷口處要先包保鮮膜要人幫忙洗,上下樓梯不便,
還要親人費時費力幫忙照顧.......等等。(可要求多少精神補償金?)
【綜合以上情事麻煩大大(建議)小弟一個求償精神補償金的範圍或金額】
5.以上若是無法和解,此案件走入法律程序,
小弟有何責任責任歸屬大概幾%,勝率為何?


綜合以上所有情事
看完的大大
有什麼小弟要注意要提防的細節,有什麼好的處理方法或建議
請教教小弟,感恩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55
回覆 觸動心弦 的發言內容: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 ... (恕刪)

您可以先處理這些事情:

一、向警方正式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請警方出具報案三聯單。

二、調閱當時附近路口監視器,並找出是誰移動車輛,要看看是不是被告家人湮滅現場證據。如果是,可以順便提告

求償部分,您應該先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如果未成年,亦可以聲請假扣押對方父母。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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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逆向行駛
算是嚴重的交通違規行為
你可以找律師幫你處理整個求償訴訟

憶風痕 102-05-23 23:39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我女兒因未滿18歲與男方發生性關係且有了身孕,本人只要求的條件 (我女兒在墮胎的期間所有費用。如:醫療費用、月子中心療養費用,願意全部支付的話,我不會追究其他責任) 此外~我沒過份的要求男方其他賠償..只有女兒身體方面不要以後有什麼問題,男方也認為這些條件是合理的也是他們該負責的問題...

 我以滿意的接受了對方誠意..所以兩方要以切結書做為保障~ 以免日後發生任何糾紛的可能

我除了以上條件外 沒有要求金錢上 或者其他要求賠償問題 而男方也釋出該有的誠意 ~切結書該怎寫才好呢?

PS:我沒有提告或者報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3
回覆 憶風痕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建議您直接找律師委任代撰和解書,並請對方一同到場簽約,而不是在網路上詢問,沒有律師敢在沒看到事證內容就直接幫您擬契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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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律師幫你寫、幫你談
這樣最有保障

julia 102-05-22 23:02

租房時,要求白天看屋

仲介以他很忙沒時間(大學生要上課)

第一次約下午六點到定點等他(非租屋處),沒來,去電詢問他說目前沒空過來

只能晚上看屋,基於相信他也不想為難學生

所以隔天晚上去看屋,我們當時也有在房子外觀查看

還想說都是水泥建造的透天厝

房間內部也可以就簽約下訂金

仲介有但書,說房東要求上班族要看過才能承租

當時也有詢問房子是加蓋阿還是鐵皮屋阿還是水泥

仲介以他不清楚需問房東回答

隔天白天去查看,才發現房子後半段全是鐵皮屋加蓋

要完全繞到後方才能看到

想起當時仲介一直強調我們消防做的很好(原來是鐵皮加蓋)

立刻去電詢問,卻以我們已下訂不能反悔

這時仲介就不提什麼要不要看上班族這件事

說他已跟房東約好簽約了

堅持是我們自己不看清楚的絕對不會退還訂金!(強硬而且惡劣)

但是我們也說過白天看他不給,晚上問他不知道

真的無法要回訂金了嗎?

事隔又五天,今天他來電說我們不租的話他有帶人看過要租了

這樣合理嗎?不能以他未盡告知責任要回嗎?

他一直強調是我們不看清楚下訂簽約的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10
回覆 julia 的發言內容:

租房時,要求白天看屋

仲介以他很忙沒時間(大學生要上課)

第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5-22 18:09

妳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強制理賠申請方面的問題 我爸爸在5/11早上4點多出門溜狗的時候 被機車撞到 後來他返家時 家人都在睡覺 沒有發現 等早上6點多家人起來的時候 發現他坐在客廳大量失血 送醫之後 醫師說到院之前已經死亡 後來院方通知警察 有來做筆錄 之後警察有調閱馬路監視器 有找到撞人的機車騎士 我們與對方 都在警局有做完筆錄 後來 因為我爸爸年紀較大 檢察官有說 要釐清責任 需要解剖大體 並於 5/21 解剖 但是必須等兩個月的時間 解剖報告才會出來 目前開出的死亡證明 上面 死亡原因是不詳 解剖待驗中 解剖之後檢查官有說 應該可以先去申請機車強制險的理賠 然後我家人有去問當初做筆錄的警察 要他開強制險需要的警方文件 這個會因為解剖待驗中 警察無法開立嗎?? 另外 目前解剖報告 還沒出來 是否可先拿法醫開出的死亡證明 先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煩請回答一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申請強制險基本上仍需死傷結果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而本件因果關係既然尚待釐清,則本件再現階段保險公司可能會先拒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家庭主婦 102-05-22 14:42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與祖父之婚生子女並無收養關係。

目前祖父已過世、繼祖母也已高齡,雖然父親及我輩一直負有照顧繼祖母之責任(事實上連父親也對原祖母幾乎毫無印象),不過似乎並無直系血親之身份關係;繼祖母沒有兒女,自大陸來台目前可能有「表弟的兒子」一類的親屬在台灣(不是十分清楚還有其他何人),想請問:

1.目前有何處可以查到將來可能之繼承人資料?當初繼祖母與祖父結婚就算繼母嗎?繼祖母與父親於法律上之身份關係為何?需要特別辦理收養方為直系關係?

2.實際照顧繼祖母的父親或孫輩有無繼承權?或者必須要辦理繼祖母與父親之收養關係方能有繼承權?(父親也已年長,不欲辦理這事,也不喜將身份證上之生母名稱更改)若父親未辦理收養,有可能是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來繼承嗎?或者順序、比例為何?

3.若是繼祖母與父親未辦理收養關係,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也未聲張繼承權,當繼祖母過世時,遺產會如何處理?

4.目前同一戶籍中繼祖母為戶長,在祖父過世前兒子遷入該戶籍,故稱謂為「曾孫」,後來遷入的「孫媳」及「曾孫女」因為僅餘繼祖母一人,僅能登記稱謂為「家屬」。有關戶口名簿上兒子之「曾孫」稱謂,在繼承部分有實質效力一類的嗎?

5.我們擔心若是繼祖母將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以父親目前之身分,有權主張繼祖母之醫療、或其他相關需代辦處理之事項嗎?除了收養外有其他方式嗎?

查無相關資料,多謝各位律師協助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繼祖母與您父親的關係為直系姻親,您父親無法繼承繼祖母之遺產。應確認繼祖母是否還有兄弟姊妹?如無,又無子女,則其屬於沒有繼承人的情況,其遺產會歸國庫所有。

建議繼祖母得以預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規劃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繼祖母日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您的父親得以四親等內親屬之身分,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請求法院選定您的父親為監護人,之後繼祖母之生活、養護療治及財產管理,將由監護人執行。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40
回覆 家庭主婦 的發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 ... (恕刪)

如果她老人家有意識能力,可以有其他方法。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B,Chen 102-05-21 11:44

律師們好!

我在去年5月因帳戶被利用做為詐騙帳戶,遭報警處理,有兩個罪名為詐欺電腦妨害.在警局做完筆錄幾個月後開了偵察庭.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我開戶原因及沒有心存參與詐騙,也沒有利用電腦做不法行為,我是被友人利用的,也提出相關證據說明我開戶原因,收到匯款原因,以及為何又受友人指示將款項轉出,雖錢已不在我戶頭,但我有心想解決問題

所以檢察官當庭建議我們可以去和解,告訴人也表示只要拿得回被詐騙的錢就可以,檢察官也說明她還是會藉由具體事證做調查來判決是否起訴,因為畢竟是跨國的案子,而台灣的告訴人只是替國外的客戶代理來起訴這件案子,且國外客戶沒有認清帳戶就匯款也有其責任在,所以未必會起訴,但和解是多一個選項讓我們雙方處理這件事.

為了不要有前科與被起訴的可能,所以去年10月已經去了調解委員會去簽立和解書,在雙方和解後,我在當年11月起開始依和解內容每月償還固定金額給告訴人(國外被詐騙公司的台灣代理起訴人)之後一個月內也收到當初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書並有法院的蓋章(某個檢察官表示已受理和解的章之類)

1)我想請教律師,依目前狀況我還是等法院的判決結果才知道自己是不是不起訴並無罪嗎?

一般程序在和解後要等多久才會收到判決結果呢?

2)會有可能已經和解了但又被起訴嗎?

3)如果經察官調查後判不起訴,那我還是必需要依照和解內容繼續還錢嗎?

4)我目前所有帳戶因為此案已變成警示帳戶被凍結,是否要等收到不起訴的判決書才能將帳戶解開?要如何辦理?

 

以上煩請律師們協助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告,但檢察官也可能因和解而作出緩起訴之處分,而即便檢察官後來為不起訴處分,但您仍需依和解內容來履行,至於帳戶凍結部分,需等到本案確定終結後,再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Chen 102-05-22 09: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 ... (恕刪)

 

 

律師,謝謝回覆

檢察官最後裁定緩起訴,緩起訴是什麼意思?代表還是留有案底與前科嗎?

已經和解還會有可能被判刑嗎?

 

謝謝

Bright 102-05-20 18:11

各位律師好,

我們有買了市場攤位蓋起來的一間小房屋, 簽約前房仲說屋主是蓋在自己的土地上的, 簽完約後我們就有問代書要確認這部份的產權, 一直到現要付尾款了, 卻只有看到 房屋稅繳款書及房屋稅藉證明書, 雖然納稅義務人都是原屋主, 但我們就是看不到房屋所有權狀及土地所有權狀, 而代書能給的資料就這些了, 所以我們有再向房仲說如果產權不清楚, 我們是不會付尾款的, 房仲也答應要再去向原屋主確認狀況,
請問各位大大.
1. 我們可以不買這個房子嗎? 當初有履保帳戶而仲介費是單獨匯給仲介公司戶頭的, 那我們的款項可以全數拿回嗎? 有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2. 如果超過原來要付尾款的期限, 我們拒付尾款在法律上是佔得住腳的嗎?
3. 還有我們要如何確認房屋所有權及建物所有權呢?還是市場攤位的所有權有不同的證件可以證明.
感謝各位律師回答.

回覆 Bright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

我們有買了市場攤位蓋起來的一間小房屋, 簽約前房仲說屋主 ... (恕刪)

動產標的價值以及履約糾紛,不適合直接在網路上問...

建議你備齊所有資料,包含買賣契約等,直接找律師當面諮詢,

以免誤解,造成損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存有問題,您應限期要求賣方及仲介提出產權證明,否則得解除買賣契約,並請求返還已給付之價金,若有違約金之約定,亦可一併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1 09:26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確有蹊蹺,出賣人顯有隱匿一些實情,惟因涉及雙方契約約定事項,尚須再檢視其他如買賣契約書等資料,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1 09:34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確有蹊蹺,出賣人顯有隱匿一些實情,惟因涉及雙方契約約定事項,尚須再檢視其他如買賣契約書等資料,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1 09:36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確有蹊蹺,出賣人顯有隱匿一些實情,惟因涉及雙方契約約定事項,尚須再檢視其他如買賣契約書等資料,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小霖 102-05-19 18:40

事情經過如下:
某甲"無照駕駛"於某日因某乙逆向行駛而撞上某乙,導致某乙重?,
經地方及台灣省二個交通鑑定委員會判定,某甲無肇事責任
且某乙控告某甲過失?害,也因某甲無過失而獲判不起訴處分,
又經某乙二次申請最高法院再議也被駁回,
之後保險公司因某甲無照駕駛而向某甲追討強制責任險"代位賠償"之金額。
請問:
1.某甲雖無照駕駛,在無任何肇事責任的情況下,還要賠償保險公司之代位求償金額嗎?
2.如果不用,有部份被保險公司追回金額可以退回嗎?
謝謝^^

犬犬 102-05-19 01:11

以下是我前天2013/05/17
在Facebook的聊天室
跟別人講的對話
聊天室是一對一,沒有公然的情況存在
但是據他跟我的對話來看,他至少傳閱有三人
不知這種情況是否有公然的情況
甲是我 乙是我女友的同學
我會打下面那句的原因是因為他在我的Facebook上公眾留言汙辱到我
但是當時看了有點火就刪了

甲:沒是別來找碴?!
乙:歐~~~不然妳想怎樣!?
甲:不想理你  高一生
乙:高雄人我高一 屌比你長就好了~~((懂?
甲:抱歉 我嘉義出生 土生土養 只是考來高雄讀書
乙:土生土狗養?你哪裡人甘我屁事
甲:你的修養真糟糕 開口閉口不是狗就是屁真不知道你的爸媽怎麼教導的你
乙:是喔每天看到你女友和人勾勾迪真是為你感到可憐
甲:所以你想叫我注意女友就是了?我不用想也知道大約是誰叫你來跟我吵的=  =
乙:知道就好呵呵
甲:所以那個男的現在孤獨終身 所以恨我的意思阿?
乙:誰恨妳啊 晚上又看不(到她)人~~~~
甲:喔
乙:句點喔哪個男人孤獨?
甲:那你還想回應你什麼?
乙:安安你在幹嘛?
甲:聽歌外加跟你講話  有何不可?
乙:可啊
乙:看片嗎 ,我可以介紹喔
甲:你的思想,我不予置評
乙:我最近剛看一部 _ 那個叫 哥哥不在家趁機偷搞妹妹 不錯喔 !你的品味我不予置評 o_O
甲:我的品味是指哪一點  可以明確的跟我說看看嗎?
乙:灑泡尿照照自己啊
乙:不予置評
甲:不敢講?
乙:有a 黑敷 100公分以上就ok了!!
甲:你講的是?
乙:人呢!? 不敢回我歐!?你想的那樣!!
甲:抱歉了 我剛剛基本上都在邊聽歌遍唱歌 沒什麼在聽你說話
乙:你說來聽聽 你想的是?
甲:所以沒想什麼不想講了  我要睡了 掰
乙:你怕我了!?你大幾說話歐
甲:等我睡醒在說 掰上導師的課認真
乙:醒你媽啦 跟媽媽睡是不是!?
甲:等到你會讀到比我好的大學在跟我嗆聲也還來的急
乙:導師我沒在理辣現在就可以了辣
甲:抱歉了 我一個人住高雄 你的人品真的滿糟的
乙:你可以叫幾個人出來辣
甲:希望實技班的人不要向你這種個性才好
乙:是歐 可以叫幾個!?說話歐
甲:你幾歲了=  =叫幾個人=  =?等到你混的比較大在說好不好
乙:你管林爸 先回答我辣我現在就夠力了辣!!
甲:頗ㄏ 我只能這樣回答了
乙:說話 回答我可以叫幾個 有沒有10個 頗ㄏ
甲:我可以叫警察來處理如果你想的話如果你想說叫警察就是俗辣 那我不反對還有 別以為網路上的言論完全不用負責任
乙:齁~~~ 警察!?你要告我什麼 說話
甲:你剛剛有罵我的那些我已經備份起來 當作將來的資料我可以告你公然侮辱恐嚇還有要叫人這件事情 我還可以告你 梭使群械並且我也可以一併的將對話傳給你所認識的所有人
乙:恐嚇!?我有哪句恐嚇!?
甲:包刮你的父母親與老師
乙:歐~~~~ 所以現在變你在恐嚇我!?
甲:讓他們知道  自己的兒子很厲害
乙:我也可以告你了!?
甲:我只能說 頃請但是不知道是誰贏而已另外奉勸你一句話 多言必敗
乙:齁~~~~ 如果出來乒 你覺的誰會贏!?齁~~你剛剛打的比我多欸!!
甲:我不太想在網路的世界裡正面回答你這問題
乙:那就在現實啊……對不起 , 剛剛是我弟弟我罵過他了
甲:別假了 你在學校上課請問你的弟弟是哪位姓名可以告訴我嗎?
乙:有3位 我認的弟弟
甲:我資料收集好了
乙:3個 乾弟弟
甲:等我下禮拜回嘉義 我打算提告先問你們 嘉義公園前的派出所距離你們家近嗎?
乙:齁 好吧 那3個乾弟保重啦~~~~~
甲:我會在那邊告你我不是沒有跑過警察局你可以去那邊在供出你所謂的3個乾弟
乙:我!?wht!?
甲:我真的要睡了 別吵我的睡覺時段
乙:所以你會來嘉義!?
甲:如果不想的話 你可以跟我說看看 3個乾弟的名稱
乙:我只記錯號啊!錯號ok?
甲:反正你也只是亂掰 我聽了應該沒什麼用處知道你的名子就夠了
乙:哪個派出所 !?我先去看看
甲:等接獲傳令單你會知道在哪的
乙:我先去那個派出所 也ok啊!!!先給我名子嘛!!……哪有人被告還不知道哪裡的……
甲:我覺得你現在的這種行為已經市公然挑釁並且覺得你好無悔意我會要求重罰
乙:蛤!?我問哪裡而已 也算!?搞不懂法律欸…………為何!?說明!!人ㄌㄟ!?為何 問地方也是挑釁!?已讀不回!?
甲:抱歉  剛剛在儲存最新的證據所以怠慢你了
乙:好了 可以回我了?
甲:抱歉 睡醒在說掰掰
乙:吼~~~不結是ㄋㄟ

 

最後如果我要告他的話可以告他什麼?

還有要怎麼告

因為我只是學生這方面的知識不是很清楚

102-05-18 10:00

請問各位
如果我發現我的手機電話不知為何被仲介公司取得
他們就打電話問我說是否要賣房子

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很久之前有個鄰居跟他說的
是誰他已經不記得了

我很生氣
請問我可以採取何種法律行動?

可否報警?

我是否需要負舉證責任?

知足常樂 102-05-17 21:42

家人2~3年前曾經猥褻過他老婆的姪女只是觸摸下體,只有一次。當時年紀推算應該不滿14歲,

突然最近姪女的父母跑出來說要告我家人。而我家人也承認了有做過這樣的事,也被他父母錄了音,說要拿來當證據,也報警了。想請教律師們這樣的話,我家人應該如何應對?刑事民事的部份該負怎樣的責任?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7 23:02

是否已至警察局做過筆錄,及當時如何回應承認,因台端文中所述,尚須再了解詳細案情,建議您能找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及因應對策。如欲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知足常樂 102-05-17 23:34
回覆 周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否已至警察局做過筆錄,及當時如何回應承認,因台端文中所述,尚須再了解詳細案情,建議您能找律師 ... (恕刪)

還未做筆錄~還有家人被錄音當天有被姪女父親毆打胸部沒還手,已驗傷了。這部份可以提告嗎?需要馬上去警局報案或備案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加重強制猥褻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對方又握有您家人承認犯行的錄音內容,建議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務必要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對方有傷害您家人的行為部分,建議應委請律師一併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8 13:25

錄音部分是遭毆打取得者,則有法非取得之問題;至於遭打傷部分如有證據當可對其提出傷害告訴,報警或直接提告訴均可,故如至警、檢單位制做筆錄時,建議您務必要先找律師討論因應為上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52
回覆 知足常樂 的發言內容:

家人2~3年前曾經猥褻過他老婆的姪女只是觸摸下體,只有一次。當時年紀推算應該不滿14歲,

您承認的內容到底是什麼?這點才是最重要的。

建議您找律師諮詢。

高雄律師可見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知足常樂 102-05-19 07:5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知足常樂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不是我,當事人是我家人。還有補充一點:在他姪女尚未與我家人來往前就已經有精神上的疾病發病時根本不知道他自己是誰而且在他來之後也曾再發作過,有病歷資料可查。只是最近幾年生了小孩後就比較少發病了,不是想脫罪,只是成陳述事實。有住中部的律師可以幫忙的嗎?感謝以上各位律師的回覆!

阿肯 102-05-17 20:51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後方摩托車疑似速度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當時我同學僅覺得後車似乎有點靠近而並沒有多想,但就被撞上了。而在案發時,後方有多位同班同學皆目擊案發過程也確定是車速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當時未報警,因皆為同校學生〈對方為大三,我同學為大一〉,且對方也口頭允諾願意付全部賠償責任
而我同學雙手雙腳及腰部擦傷,當場送往醫院進行急救擦藥、打破傷風針。
而事後去警局備案才知曉該路段不可轉彎只能直行,且並無交通標誌警告。
幾日後,
我同學的車估價後金額為9000左右,對方卻說太貴,問可否分期付款,當時我同學的父母認為一次付清較無後續問題,因此詢問對方。後來對方堅持要去另一家車行估價,而原估價車行須收1000元估價費,但他身上僅有400元,我同學還借他600元。第二家車行估價則約8000左右,對方仍認為太貴。
且於警方製作筆錄時,謊稱當時是要直行而非轉彎〈想藉此保有路權,因該路段不可轉彎〉,但據後方同學表示我同學及對方皆打好同方向的方向燈,可知其說謊。而 原定5/18星期六下午要請雙方家長來協調討論賠償,但對方卻臨時反悔說沒空,且態度轉為惡劣,有不想賠償的言語並說沒要我同學賠償他就很好了之類的。

而對方母親不斷打給我同學並說他兒子在打給他時,我同學不斷在旁邊叫囂說「賠啦,賠啦!」之類的假情形。
而後來約好下星期三下午與雙方家長及教官一同協調此事。

請問,以上述情形來看,我同學站得住腳要求賠償事宜嗎?目前我同學僅要求修車費用而已,有可能可以平安落幕嗎?因對方從原本允諾賠償全額至不想賠償反向我同學求償,且向其母灌輸假觀念,認為我同學態度極差。

PS.我同學為女生。

請各位幫我評斷一下後續可以繼續要求賠償嗎?或是告對方過失傷害等等?
謝謝

本件建議可以先行提告過失傷害罪,提告後相信對方應該會較積極地來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57
回覆 阿肯 的發言內容: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 ... (恕刪)

驗傷提告,並請目擊同學作證。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阿肯 102-05-20 12:51

請問一下
因為目擊證人都是同班同學
會不會有證詞不被採信的疑慮 !?

若沒有我們將會提出告訴 謝謝 ^^

vivi 102-05-17 09:19

事情發生如下:
我方(騎機車)三人,欲左彎,已打方向燈,且車己經靠近雙黃線,判斷後方距離我方約三十公尺,應有時間可以通過,不料,乙方(騎機車)竟加速且無按喇叭提醒,直接撞上來,導致我方三人皆受傷,小孩臉擦傷,先生左腳及胸口挫傷,我是孕婦左腳撕裂傷右腳燙傷,乙方是無駕照之外勞,乙方僅擦傷,我方車刮地2.3公尺,乙方車刮地42.6公尺,乙方竟跟警方宣稱二車是並行,我方不讓他先行,以致他撞到我們,試問,若是並行怎麼可能我方只刮地2.3公尺,他刮地42.6公尺?可以告他嗎?
研判分析表部分竟是我方違法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保險公司認為我方需負擔肇事責任七成,乙方負責三成,試問這樣合理嗎?該如何和解呢?我方沒有贏面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16
回覆 vivi 的發言內容:

事情發生如下:
我方(騎機車)三人,欲左彎,已打方向燈,且車己經靠近雙黃線,判斷後方 ... (恕刪)

您拿資料及現場圖給律師。比較能分析利弊。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vivi 102-05-17 16:58

 不好意思,我人在台東,可能沒辦法拿資料及現場圖給您,請問有電子信箱嗎?可否寄電子檔給您呢?

小蕾 102-05-16 21:52
請教一個問題 因我家淹水而滲透到樓下 因而導致樓下住戶有所損害 我們主張找我們認識的裝潢師傅做修繕 但是對方卻希望由他自己找工人做修繕 如此我擔心修繕費用會超出我的能力範圍 並且擔心會衍生爭議 而我國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對方如果無視我的意見 對方有權自行決定動工嗎?若 已然自行動工 如此我還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呢??我依然需要對這筆修繕款項 如實負責嗎?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若對方先自行請人來修繕,並無不可,只是最後他向您請求修繕費用時,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明細,並爭執不必要之費用,以免對方因此而獲有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g 102-05-16 15:18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且已造成小孩跟我們身心疲備,但前夫卻反威脅說,若我去申請,他就去申請離婚無效,97年7月我們離婚時,證人是我的朋友,也都知道我們吵離婚已吵一年多,其中一位證人也跟我前夫通過數次電話,當初簽離婚協議書是我跟前夫先簽名,才由我拿給他們簽名的,而我前夫躲在遠處看他們簽名,然後我們當事人才去戶證辦離婚,請問這樣真的如我前夫講的離婚無效嗎?而我也已於100年8月再婚...真的會有影響嗎?

如果真的有證人簽名 且確認有離婚合意 要構成離婚無效並不容易 可能看到時候雙方如何舉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6 23:59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 ... (恕刪)

這是舉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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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5-15 23:50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就是我跟男友再一起一年ㄌ結果交往一段時間我發現懷孕時我馬上告知對方請他出面處理結果我到預約地點卻叫我把孩子拿掉我聽ㄌ很生氣最後發現他只是想玩玩不肯負責任我想請他給我一個公道可以嗎

 只能事後要求認領小孩並請求扶養費。

小蕾 102-05-15 21:39
我家因為淹水 水滲透到樓下的住戶 因而導致樓下住戶天花板受損 我們這邊有請我們認識的裝潢師傅去看過 承諾會做到對方滿意為止 也給了對方一個動工時間 但是對方卻希望由他們自己找工人去修 再將費用單據給我們 想請問 1.對方這樣的做法適當嗎?因為對方還揚言要提告 但是我們並沒有閃躲責任 我不解的是 假使我們真任由他們找工人去修 但如果對方趁機做出超出我們該負責的範圍 將自己其他想改的裝潢一起做 這樣也合理嗎? 2.對方只有傳簡訊通知我們 他要自己找工人來做 並沒有給我們機會 讓雙方找的工人一起評估 到時候上了法庭 我們能以此來作答辯嗎? 我所述的絕非只提對我有利的 因為我也想要有比較確切的答案 希望有熟知這方面法律問題的專家可以給我點意見 不熟法律真的很讓人不安..如果還有其他我沒注意到的要點 還請專家可以賜教告知 感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您先前已經先向對方表示願意修繕,但是對方卻執意自行施工,建議您應儘速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以留存您第一時間即表示願意修繕證據,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蕾 102-05-15 22:41

再請教一個問題 我國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而對方如果無視我的意見 對方有權自行決定動工嗎?若 已然自行動工 如此我還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呢??我依然需要對這筆修繕款項 如實負責嗎?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謝謝回答~

Sean.K 102-05-15 18:44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 

請教二車禍問題:
(一)我機車對方汽車,對方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我直行。 

(不管大傷ˋ小傷ˋ縱使瘀青也算)不論肇事責任百分比有多少(他也可以告我

過失傷害?),哪怕是只有一點點的過失肇事責任,對方都已觸犯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責,我可提告

 

請問:車禍當晚警員警車載我急診,對方也跟隨到醫院做筆錄,並無就診。
事實上他是汽車我是機車,他和朋友共2人的確都無受傷。事後他也可告我刑法

第284條?

只要對方提告前有診斷證明書即可?不用證明該傷(例如一點瘀青)是該事故造

成?如此,他要告我過失傷害成立也不難!

如此,我還告他?那不是也煽火讓他來告我?  謝謝

 

(二)如我為次肇因,也要付擔三成對方的損賠?(最終反而可能是他得我失?!) 如對方也可要求損賠,事故隔天對方在警界高人指點下,對方有給我他的汽車 估價單60000(材料+拆裝約各一半),該估價單便可為對方索賠依據?估價單當 初我有收但沒簽名!因和解談不冗,我車子已依當初對方和車店的估價單2200先 修好,不然我車子要一直放土城(我住內湖,雙和醫院前十字路發生事故 ,對方卻把車子騎到土城去維修!),事後我可再補修追加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