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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 103-08-21 16:01

大家好
想請問在窄巷內兩旁都是畫白線,
且我停車的服飾店牆的距離與路邊白線距離約一個機車距離(立機車中柱,後車輪會在白線內),
我把車停在服飾店與防火巷(樓跟樓中間的空隙)的交界處,
且是停在白線內非店門口(店門口與我機車距離有超過100公分),
我是否有停車的權利?
服飾店的人是否有未經過我同意移我車的權利?
因服飾店的牆與白線的距離並不是他們的所有權
另他們把服飾店與白線的距離中間放他們營業用的假人展示衣服是否違法?
事情起因在我把車停在服飾店邊邊,他們認為他們營業10幾年,我要停車要"禮貌"的打招呼,但我就住附近不想浪費我時間每次禮貌打招呼,且地不是他們的要打招呼也要找交通部????

事件中因我的車有鎖龍頭,服飾店人員移我車,所以服飾店人員腳有撞到,但他把的車移到防火巷中,且移超邊邊,後照鏡整個因貼牆移位,這樣服飾店的人是否有侵權行為?

請問以上糾紛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謝謝

jennifer 103-08-20 23:15

未上市股票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的資金流向完全無法交代!並爆發多項債務糾紛!此一個人之行為造成公司財務困難!造成公司的商譽受損及股東之損失,侵害了股東的權益!股東可否提告負責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及提起損害賠償?應該要如何舉證? 負責人將面臨甚麼刑責?

沈恆 (沈律師) 103-08-21 12:29

您好!關於您所述行為可能已觸犯侵占罪、背信罪,甚至證券交易法之罪,因而受有損害之人可另請求民事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6

你講的案情相當籠統簡單,是否可以構成犯罪需要做進一步認定,

不過如果對方無意改善,你也只能提告,

至於哪些罪名,要看具體案情而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公司帳冊等相關證據資料,證明負責人有侵占背信之犯罪行為,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文顯 103-08-20 20:25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          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這種告 侵占背信 告的成嗎 ? 若請律師幫忙費用如何計費 ?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0 22:21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應該是不會成立背信詐欺的,甚至也沒有其他的刑事罪名得以成立。是個單純的民事糾紛,但您因訴訟所能獲得的利益,和請律師所需花費的費用,實在顯不相當。建議您可以至各大學法律系之法律扶助社尋求協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07

補充說明如下,

如果他要還,就單純是民事糾葛。

刑事詐欺的部分僅限於交貨後人就消失不見的情形。

文顯 103-08-20 19:32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
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
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遇到這種問題我是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告 ?
這幾日為了他的事生活品質都下降了,可以告詐騙附帶民事賠償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方有機會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遭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您無證據,任意提起詐欺告訴,亦有遭對方告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女子 103-08-19 20:33

律師您好

我跟我前男友 因為有點糾紛

我就在FB上面 公開罵他

然後我也用LINE罵他

過了不久男方就傳給我一張 我之前的自拍裸照(但是只看的到臉 其他 他都有蓋掉)

並說 如果我在說他壞話 他就要PO這個

還說要告我公然侮辱

請問律師 這樣我可以告他 恐嚇

他告我公然汙辱 我會被告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脅公開裸照之部分,以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犯罪,您可委請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女子 103-08-19 21:1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前男友要告您妨害名譽之部分,需視您所公開發表之言論內容是否毀損他之名譽;至於前男友威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是在fb 罵我前男友 (吃軟飯) 設定為公開 這句話算是公然汙辱

至於前男友在賴裡面 他沒有提到 要公開我的裸照 這句話

他是打說 (如果你在罵我的話 我就PO這個)

這樣的話 他可以告我公然汙辱

那我可以告他 恐嚇嗎 

我LINE他 跟他說 都互相不要告 但是他堅持要告 還說他不怕我告他 因為照片只有露臉 .....

阿欣 103-08-19 09:09

30年前有個地主蓋了房子,其中一間賣給了一位叫進財的人,那間房子含蓋有3筆土地,當時地主只過了兩筆其中一筆漏未過戶(那一筆土地道路用地名字是地主的4坪大),進財當時也不知道尚有一筆未過戶土地登記資料也是只有兩筆,沒多久,房子又賣給我阿伯,我阿伯也不知道該房子下有三筆土地(所以也只有兩筆土地過戶),直到30年後地主的兒子要來討回那4坪大的地才知道,地主兒子想要主張(1)阿伯應繳這30年的土地租金(2)要阿伯買下這四坪地不然就拆屋還地(3)要阿伯分擔訴訟費用。他們程序已經到了民事簡易庭調解,阿伯認為他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這筆土地過戶,但是他願意買下這個地,但是(1)和(3)的要求並不合理。因為他們未達成共識,所以調解不成立應該接下來要進到民事法庭了,以下幾個問題想要請問:

地主兒子要求金額很高,若阿伯不同意就要告他侵占,請問刑事侵占罪會成立嗎? 阿伯可否主張地主的一般請求權15年間不行使而不履行地主兒子的要求呢? 阿伯算是20年間和平公然佔有動產而取得地上權呢? 地主當初漏未過戶這一筆而且明知有房子蓋著還賣給進財,這個部分是否有過失? 如何主張對我阿伯最為有利呢?

感謝!!(阿伯想要買地解決這個糾紛,不過地主兒子態度強硬,這該如何是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的請求並不一定有理由,而租金的部分也無法請求到三十年之久,除非您們不爭執,至於刑事的部分,要成立應該也沒那麼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9 09:28

您好!若您能證明最初買賣的意思有包含該筆4坪土地,只是漏未過戶,則對方的要求就無理由;另外,土地租金的請求也有時效限制,可為時效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就您提供的資訊回覆如下:

1. 您阿伯與地主間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並無侵占問題。

2. 地主的土地是已登記,所以地主民法第767條的請求權沒有消滅時效的適用。

3. 時效取得地上權只是取得向地主要求設定地上權的請求權,因此必須要在對方起訴前就先向地主提出請求,然而地主已經起訴,因此雖然您阿伯還是可以主張,但是可能無法如意。

4.5. 因為地主是當初賣土地給您阿伯的繼承人,仍然須受當時買賣契約的拘束,因此您阿伯可以主張依當時的買賣契約地主尚未將第三筆土地過戶給您阿伯,所以依買賣契約您阿伯屬於有權占有。不過這個若地主將土地過戶給他人後,則就無法再依買賣契約主張,此時您阿伯可能要主張民法第425條之1推定有土地租賃關係。

以上是針對您給的資訊給您的建議,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您的第1至3之問題解答如王大律師所述

第4部分如能證明地主明知,實務上亦可主張其係權利濫用及權利失效為抗辯。

第5部分亦可在主張對方請求給付過去佔用地租部分之時效只有5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吉吉 103-08-19 01:11

律師先生/小姐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就是我日前再數字寶物交易網站上有賣東西 然後買家有跟我買

交易過程中有些糾紛 摩擦,然後買家有再交意留言版 有留下 (幹)跟(他媽的)語助詞 我感覺到我已經受到些身心侮辱了 我也表明說 要對他進行提告

但他卻回我說 交易留言版是只有兩人無三者 所以不是公然侮辱

但交易留言版客服人員也是可以公開看到的 我想就就是有第三者了吧


所以想請教如果要對他提告 是否站的住腳 然後流程必須該怎麼做呢

謝謝律師

您好:

只要對方的侮辱您的留言是不特定人都可以看到,就涉及公然侮辱罪。您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另外您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若有需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先蒐證,也就是將相關網路頁面列印下來,再向警局報案,或直接委託律師具狀提告.

希望一切都好 103-08-17 20:0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補習班契約糾紛的問題。

首先,我於今年4月2日於某電腦補習班(學X電腦)買了一個課程(96小時)。他讓我簽小額銀行借款來分期繳款(共30,000) 。並且也於今年八月已繳交了5,100元。但由於時間及其他因素我一直沒有去上課,也覺得知後無法去上課。我決定退掉這門課程。談的結果是:補習班要求我需繳納15,000.才能退課。

我覺得很離譜,完全沒有拿到教材、贈品或上過一堂資訊班的正式電腦技術教學課程,竟要繳如此高額的費用。我手邊的東西有:1.一份契約書影本2.4月的排課表(時間因素沒去上課)3.課程保留書4.7月的排課表(但在排完課後的隔天以電話提出退課申請;也沒去上過課)
ps.4/8 時有去拿契約書,並讓我聽一堂遊戲課程介紹,並在我的契約書上寫開課日為4/8號。但那堂我認為並非上課(非我申請的課程),而是推出新課程的宣傳介紹,讓大家去報名那堂課而已。

於是補習班咬緊我有去排過課及有申請過保留課程為由要求我一定要繳錢。我問補習班,如果我繳納了這些費用(15,000),能得到什麼?贈品?1/3得上課時數還是其他?補習班表示沒有,要退課就什麼也拿不到15,000也一定要交。

契約書第十條上寫: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但收取之百分之時不得逾新台幣一千元整。契約書第十五條寫:本契約個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甲方(消費者)之解釋。我認為根本沒有實際開過課,所以最多補習班也只能對我收取1,000元。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來伸張我的權利呢?另外,因為之前在補習班時,鬼迷心竅簽了小額貸款,我很擔心還沒繳的一萬元,會不會對個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拜託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15:38

1.請參考所在地政府教育局 短期補習班管理條例,有退費相關標準。

2.建議到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以上。

Hayata 103-08-17 16:30

各位律師好:

家父因有一土地出租汽車零售商,近來承租戶想要續約並擴大營業,並將原本的房舍重建,家父擔心後續房屋所有權人(承租戶)與土地所有權人(家父)不同,會造成日後之糾紛,請問有無相關制式之作法可參考,簽訂之後租令契約,是否需要律師協助,或是一般代書即可,感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8-17 16:55

您好!既然有疑慮,可以不續租或在租約中將疑慮處約定清楚,例如在租約中明訂不可重建房舍或明訂將來租約到期後地上物的處理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爸爸想法是正確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可以考慮是否由你們興建房屋或建築  然後將土地房屋一併出租承租人  但需要約定清楚承租年限  以免損害自己權益   2.如果有需要可以請律師協助簽約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莫名 103-08-16 19:23

由於本人在離職後與公司有勞資糾紛目前移送至勞工局處理中

在此時間,我與公司皆在網路臉書上發表陳情及澄清

但由於本人文章至始終未提及任何姓名公司,理應為尋求協助

該公司發表澄清刊登行號及負責人及我的臉書全ID及真實名字(某X某)公諸於大眾

但該公司新進員工對此勞資糾紛完全聽信於資方,並在"已具名"情況下留言影射攻擊我

也透露個人私德,請問該員觸犯什麼法規?

個人因此在整個大眾社團下被該員已魚目混珠方式造成誤解以及名譽精神上受損

至此想請求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侵害您的名譽或是個人資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然必須依據對方所PO文章內容判斷。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擷取網頁,並且發函要求對方撤銷發文並且賠償

103-08-16 14:21

之前與前東家因工作上有糾紛

被告公然侮辱今天法院寄來了簡易判決

想請問 我是被判易科罰金嗎?還是????

判決書如下 

http://i.imgur.com/vvrn8Kn.jpg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6 14:39

這個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還要等法院判決。通常不會開庭而判處可以易科的刑度。

小羽 103-08-16 12:22

請教律師

 

地主出售農地一筆,委任代理代理簽約,出現後續糾紛

 

代理人臨到簽約現場,代書才打電話臨時跟地主說,為了鑑界順利,如果有影響進行,可能需要整地。

 

代書口頭約定之意思表示與條約之意思表示有出入。代書合約中寫,必須整地,以便鑑界。

 

代理人已代理簽約,因他非專業人士,但他可作證有聽到代書與地主講電話時的說法。以及代書並沒有再與地主聯絡逐條複述合約內容。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2買方跟代書去看地時候都沒有提出問題,議價時候也沒提出其他問題,臨時簽約當時要求加註,如有農路佔用情形必須扣除,地主不同意,代書說既然買方開口就形式上加註,如超過十坪由賣價扣除,並說看地籍圖以其專業判斷農路佔地不會超過10坪,請地主放心不影響。地主因為確定非農路佔用情形因此同意簽約。

 

代書與買方逕行拉尺測量田埂路,逕自認定是農路,並逕自決定範圍。想利用簽約書上加註之約定條款來強行迫使買方同意扣除價金。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3地主問過其它仲介公司,地政事務所測量員和主管,其它地政士,已經非常確定代書與買方認定之農路,實際上是方便人走的田埂,確確實實包含在農地範圍,資料也確定非既定道路,可以耕作,亦可封住,他人還有其他臨地之通道可通行。

 

?目前原定買方也堅持那是農路 影響買賣進行 請問我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若可請問是向買方請求?還是向仲介公司請求?

 

感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的問題涉及農地買賣專業及契約內容解釋問題,建議您應攜帶全部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小羽 103-08-17 01: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小羽 103-08-17 01:14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您好:

如無特別情況,出庭和調解通常是以被告或相對人(即您的對方)之所在地管轄法院及調委會。

JACKY 103-08-14 19:46

請問確認界址之訴,請問我與e、f、g、h地主無經界糾紛,只有與被告被對D、E、F界址有糾紛,這樣我告被告就好,還是連e、f、g、h地主都要告,我要把ABCDEF界址都確認,因為已經花錢了就把事情一次辦好

我已經有拆屋還地案子在訴訟,想要追加確認界址之訴,沒有請律師是自己自訴,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05:57

您好!有爭議才能提告,沒爭議也提告會被駁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CKY 103-08-15 08: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爭議才能提告,沒爭議也提告會被駁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你好,你意思是說只能對有爭議的那條"經界線"提確認界址,並不能把自家沒爭議的其它戒址也提是嗎?只是如果以後其它又有爭議不是又要告

 

阿蒝 103-08-14 11:28

1.孩子的母親24歲.不知道已經懷孕.而把小孩生下來.然後到法院提告遺棄.後來去法院協調之後.奉子結婚.結果結婚不到第4天就接二連三的吵著說要離婚.
要回去娘家.把小孩也一併帶回娘家.在娘家那邊找工作並住在娘家那裏.已經五個月沒有回來.事後還追討孩子的奶粉尿布錢.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騙婚行為
2.如果確認是騙婚的行為.那請問律師.第一.我不想要小孩.第二.這樣的離婚我必須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利
試問結婚不到四天.所有的聘金金飾都被他們拿回娘家去.這樣算是金錢糾紛嗎?還有小孩是母親自行帶回娘家.長達五個月.不把小孩帶回來卻一直索求小孩子的費用
.這合理嗎?當初也是為了要給小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才結婚的.結果現在卻變成這樣.用隱瞞的方式生下小孩去法院提告
.到後面卻把小孩帶回娘家撫養.試問這樣是怎樣的心態.我的要求很簡單.為什麼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如果訴請離婚.小孩子是最無辜的.
而且我也不想在這樣沒有感情的婚姻之下生活.您所謂的詐欺撤銷婚姻是需要甚麼證明嗎?之前他到法院提告我的時候.我就很明確地說.
要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那些法院調解的內容可以當作存證信函的依據嗎?謝謝

.

 1.依照你所述的情況 是在法院調解結婚  要說被詐欺結婚  提出撤銷婚姻訴訟  難度應該很高   2.縱使你們婚姻無效或是被撤銷  你還是該子女父親  實質關係不會有所影響   3.建議可以請求對方負擔扶養義務  如果不願負擔 也可以考慮提出刑事遺棄告訴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吳小姐 103-08-13 13:12

律師您好:

因為母親有遺產繼承糾紛

已經有相當多年的時間都沒解決好

(母親是要繼承我外公遺產而產生糾紛)

擔心自己將來也捲入繼承糾紛

想跟法院申請斷絕母女親子關係的話

是否可以產生法律效應

讓身為子女的我不再捲入繼承問題裡?

法律繼承的第一順位是我母親 ,我跟父親是第二順位

(P.S 家裡面我爸還健在, 我是獨生女,斷絕母女關係後,父親那邊也需要

斷絕父女關係嗎? 謝謝)

 

 1.如果是父母子女關係  血緣上的關係就無法斷絕   2.但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如果你讓其他人養收  就可能會處於暫停的狀態   所以你可以考慮這方式處理   3.或是如果祖父或是母親確實有債務  將來記得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7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吳小姐 103-08-13 14:1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感謝律師回覆

如果真的找人領養的話,

法律上真的能產生跟原來血親關係的斷絕嗎?

謝謝您

land506 103-08-11 21:22

我有一民事糾紛,之前由委任律師及其事務所另一實習律師與對造簽和解,但案件後來進入訴訟,須證人做證;請問委任律師實習律師如何做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聲請法院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解除該律師委任,改委任其他律師接辦,再聲請傳喚原本的律師即簽約的律師出庭作證.

偉倫 103-08-11 01:00

檢察官起訴刑法231條第一項圖利使他人為性交罪嫌

因為之前友介紹缺錢的朋友去某個私人應召站賺錢.

應召站的主嫌被監聽半年.也被警方查獲抓很多人.那時候我朋友也沒在那邊上班了.但監聽譯文有我跟應召站的通聯紀錄跟對話內容.我有承認五次的性交易.(但我有補充介紹給應召站上班的女生是我的朋友.礙於很缺錢又想找這管道.我說我有認識.萬一很多都會簽本票什麼的很危險.去認識的比較安全點.在加上我朋友她有男友.怕萬一應召站打來說有客人.被發現.所以朋友要求應召站有客人打給我跟我說.我轉達給我朋友才不會被抓包.還有我有承認是我載我朋友過去應召站所指定的汽車旅館.因為我朋友不想去公司等客人也不想給不認識的男生載.我朋友又常常待在我家.所以我想說無所謂.我朋友也只是要做幾個客人急用錢幫忙一下沒差..我也沒抽佣金應召站也沒給我傭金.這位朋友在筆錄原本說我沒抽庸.但警察幫她做第二次筆錄說我有拿傭金比較合理案件也簡單多不麻煩之類.筆錄朋友說一萬她拿七千我拿一千五應召站拿一千五.但開庭朋友說我沒抽佣金.只是義務幫忙說我很熱心什麼的之類..那時候我有請律師..律師要我問這位妹妹說.你做性交易錢收取完有沒有拿傭金給我?妹妹說沒有!我還問應召站說妹妹做完客人.該給公司的傭金我回給公司.你有沒有撥款傭金給我?應徵站公司說沒有!!檢察官問此妹妹說.不可能我沒抽佣金.那我靠什麼吃飯生活.此妹妹說我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單純幫忙之類.而我跟檢察官說.我只是幫朋友的忙.我也沒靠這個生活.妹妹也對我很好.會買飯買菸買飲料請我有時候還會幫我加油.朋友互相幫忙這樣~~這位妹妹有監聽議文.內容是說某某汽車旅館收多少.也無法證明此妹妹跟客人有真正的性行為之類.但我們都很老實承認有~不知道庭上是否會判輕一點~~!!這位妹妹共五次性交易..

另外一個妹妹呢.她是自己告我的.她知道我這些事情.她跟我感情糾紛.這個在開庭我跟我那時候女友和上面所說的妹妹都有說也有幫我做證..這位B女告我很多傷害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還說我用毒品控制他什麼的.還說我逼她下海的.還說他根本沒拿到一毛錢之類.我有上面所說的A女妹妹幫我做證她看到的..和我當時後住在一起的女友.跟我提供一起出遊的照片.和這B女自拍照片提供給應召站的人給客人看得.還有B女在我生日寫給我的信.還有我幫B女代繳她房貸的最低利息收據.我也有請求檢察官調閱我住所監視器.證明我沒綁她逼她之類..因為我也把B女當朋友.(我是在酒店認識B女的)B女常常酒店下班就往我家跑.訴苦哭訴很多事情.所以我對他很同情.我也打一付鑰匙給B女.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B女自由進出我家.也沒有人押著她之類.B女我是介紹給另外一個某先生幫她介紹客人.因為B女房子拿去貸款.她怕她家人發現他就完蛋.他要趕快補錢進去才不會讓銀行寄公文什麼到她家..也說酒店最近客人帶出場開房間很少.B女條件比較差有點胖胖的.所以我說我盡量幫忙..我就跟某先生說這B女的條件跟傳照片給對方拜託對方幫忙B女渡過這難關.某先生介紹七個客人來~台北跟台中的客人..某先生說B女條件差只能這樣..B女又不敢從南部跑這麼遠.剛好我跟我女友也在計畫出去走走..所以想說剛好這樣可以陪伴B女去外地賺錢她又不用害怕.所以我們A女+B女+我跟我女友一起台中台北的旅行.費用在庭上有說我跟A女B女一起評分住宿費跟租車油錢那些費用..某先生也是用電話告知我客人在哪號房間.我是跟某先生要求我們開住宿在哪.希望客人就請她來這開休息.這樣比較方便.所以我接到電話就會跟B女說房號.台北+台中我總共承認7次.這是完全沒證據跟監聽譯文的.我是自白承認.那前面B女控告我這麼多罪名包含我女友都控告下去..我提供這麼多證據加上A女證詞監視器畫面.我之前女友已經收到不起訴公文.我這邊也只有起訴刑法第231條第一項罪名..

所以A女是有監聽譯文我跟A女都承認有五次性交易(但A女跟我都有強調我沒收取傭金)

B女呢沒有監聽譯文也沒任何證據.我承認台北+台中共7次某先生介紹給B女性交易的次數(我也是自白)

她是咬死我說錢全部在我口袋她沒拿到一毛錢(我還是說我沒有抽取傭金.包含B女嫌跑台北跟台中太遠浪費錢.自己不知道去哪找應召站配合~因為我認是應召站說她太胖無法幫忙.B女有拜託我他下班時後回來我家.叫我幫他下去跟司機收當日新水.她說司機都會凹她錢.要他幫忙付油錢什麼的.我也說好.我幫他收錢上來家裡就直接拿給B女了~A女開庭好像有說他有看到過!!B女自己找的應召站我也不認識 根本跟我無關

這樣A女跟B女總共性交易12次 這樣我會被起訴12次這條罪~我該怎麼辦?還有大概我會被判多久之類?我好害怕~只是單純幫忙怎麼變成這樣好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涉及未成年人,則在刑度上尚有討論之空間,由於本件法律爭點尚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辯護,以爭取最有利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由律師閱全案卷證資料,針對各證人證詞矛盾衝突點加以爭執之,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針,撰寫準備狀與答辯狀為您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偉倫 103-08-15 14: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 ... (恕刪)

謝謝律師大大的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礙於我現在真的沒資金可以雇用律師~

可以雇用律師就不會來這發文

偉倫 103-08-15 14: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

 

 

謝謝律師大大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我現在經濟上很有困難 要不然早就雇用律師

不會上來這發文尋求協助ˊˋ

seven 103-08-09 16:31

律師們好...

1.甲案伙食費被取消。 2.甲案流水帳充當薪資。 3.乙案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甲案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乙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乙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兩三萬。先前的甲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甲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乙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乙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 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乙案算是以談判溝通的方式變相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否認當時對甲案的伙食費承諾與工資計算)

甲案可界定為雇傭關係(但雇傭關係的待遇也不合理,這或許是業界的所謂共體時艱。),但乙案可界定為承攬關係。(但承攬關係的內容是有些不合理)

所提到的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合約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 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 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1.老闆很摳很吝嗇 2.老闆做錯事都推給員工 3.老闆會讓你加班加得很爽 4.我在職期間6個月已經走了快8個人每個人都不超過1個月 5.老闆會打人(2011.8)發生的 6.老闆會扣薪水 7.老闆很會罵人 8.老闆嘴上說不強求可是會強求你 9.如果你是應徵程式繪圖或資處請小心裡面有很多爛攤子要收 10.該公司到9月多只會剩1個人 所以如果你要進去做的話時薪100卻要做行政+資處+繪圖等等雜事 然後做錯就會被罵得跟狗依樣

1.喜歡在辦公室抽煙. 2.曾經酒駕. 3.老闆記性不好. 4.要讓老闆聽懂一件事很困難. 5.它的正面評價來自於它的負面評價.

這是它們公司內部對公司的評價...到目前為止我還不敢打草驚蛇...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2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是勞資關係,則您就可以主張勞動相關法規的權益,包含資本工資、勞健保等,並不會因為簽立不平等的勞動契約而受到限制。

2、   本文無法判斷您究竟想要主張何種權益?公司無故扣薪?或是超時加班

3、   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倘若要主張權益,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直接提告

seven 103-08-09 10:57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

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

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合約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我也不敢打草驚蛇。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seven 103-08-09 10:14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我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

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我有要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103-08-09 00:19

你好,我有租屋糾紛的問題!

我是學生,在學校附近租屋,那時跟房東簽約一度電費8 元(當時因不清楚實際台電度數金額),我房間在頂樓,外有大陽台,房東會每天帶他的兩隻狗上來排泄,因此會開燈,開水沖,他還放2台洗衣機,幾乎每天洗,有時還跟朋友上來聊天,開一整晚的燈,之後她來收電費(度數X8元),才發現我要繳上萬元的電費...我有請水電工來看,他說上面的都是算在我這電表,這樣非常不公平,而且他還發簡訊要我不要報稅,請問我該怎麼辦?一年要繳五萬多電費....太可怕(我也只有晚上吹冷氣睡覺,電腦,冰箱的運轉爾已)

麻煩你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有關於電費的部份,公共設施的部份,倘偌沒有特別約定,ㄧ般而言不會由房客負擔,因此此部份可以主張無須付擔。

2、有關於稅務的部份,可能涉嫌協助逃漏稅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看是要要求降低電費,或是改變計算方式,又或是要雙方協商終止租約等處理。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3-08-07 23:52

租約糾紛想請問,8/4看房子的時候其實很猶豫,但房東一直說如果我不馬上簽約,等下房子就沒有了,房東拿著筆一直等我簽,但我有表明我身上沒有錢無法馬上付押金,但房東要我先簽約,然後看我身上有多少錢,所以我先拿300元給他,押金會再扣掉這300元,等發薪水,再付剩下的押金房東,於是就簽約8/15入住!回家後,印象中記得在網路上看房間是有兩個大窗戶,跟今天房東給我看的格局是不太一樣的就馬上打電話房東,但房東未接,所以轉打給房東太太(租屋網留的主要聯絡人)跟他說明,網路上有寫兩間套房,兩間雅房,但今天我只看到一間套房,不是我原本想要看的雅房,所以我需要考量我的需求,如果確定不要,會打電話通知,300元就當作我簽約又毀約賠償房東太太有說好(有錄音),今天早上傳簡訊房東先生,確定不租了。但房東卻要我一定要履約,一定要去住,如果不住要我將剩下的押金匯給他才能解決合約!回到網站上看見房東還是發布同樣的資訊,感覺有點受騙,請問我可以堅持不付嗎

 您好:

如該房東確實日後對您提出給付租金訴訟

您亦可主張其並未提出約定之出租房屋為理由抗辯拒絕支付

不過您應該保留一切相關有利證據

以利後續訴訟程序之進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宇 103-08-07 11:13

律師

您好,我有一個糾紛,目前已進入簡易庭程序,即將開庭。煩請給我一點建議。

大約在二年前,我在前公司上班,我也有入股股份2.5%,不多。後來公司需要增資,我說我沒錢。老闆口頭上說幫我墊。可是墊多少,股金究竟多少,都沒說明。也沒簽下任何本票借據等文件。錢也沒有交給我或轉帳給我,我從始至終都沒見到過錢。

大約在半年前,我離職離職前確實曾談到這筆增資。雙方親口談妥,我以股權轉讓抵銷。原本要當場簽下股權轉讓同意書,但是前老闆說股權多少她一時算不出來,等算出來後隨時通知我簽名。(當時秘書在場作證,但是現在秘書不願承認有此事,我也沒證據)

半年後的現在,老闆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說我欠他20萬。

請問律師

1、沒有借據本票、轉帳紀錄。可以說是借貸

2、如果這真的有增資,可以以股權還他,而不是給他錢嗎(我已經離開公司了,不想再參與任何公司經營了)

3、如果真要還,我從未看到任何增資計算公式,可以以當初公司淨值來計算增資借貸金額嗎?而不是他隨便說我欠他多少錢。

4、最後,當然,我個人很期望回歸當初談定的,我還他股權,而不是給他錢。因為這也是他當初同意卻反悔的

妳問題尚需溝通與了解,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07 12:36

依目前情形,對方無任何證據支付命令先提起異議,再視對方是否繼續後面訴訟行為,以上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舉證責任會先落在對方身上,所以您應先否認雙方有借貸關係,後續訴訟並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olar 103-08-07 08:47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有房屋漏水責任歸屬糾紛問題想請較。整棟建築物五層樓,是舊式公寓,雙邊門牌號碼,我們家住五樓,樓上我們沒有違建,樓頂屬於公共開放使用空間,因為長期房子沒有居住,最近突然收到四樓住戶,調解要我們整修屋頂防止屋頂滲水到四樓,我想請較的是,漏水重點在於屋頂地面滲水到五樓在滲水到四樓,維修責任歸屬是整棟單邊門牌要負責還是五樓跟四樓一起分擔,因為頂樓是開放空間,只有我們負責太說不過去了,想請較各位律師大大們能給個建議看怎麼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屋頂有瑕疵必須修繕,則必須由管委會處理,倘若無管委會則由全體住戶依據比例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可以先委請工程公司來判定漏水原因,並估價,然後發函要求負擔,倘若無法得到回應,可以等對方起訴或是直接起訴。

 

103-08-07 01:30
各位律師們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我這案子要分類在哪一區,如有錯誤請見諒 小弟去年六月去一間沒牌營造上班 公司跟有牌的營造借牌標公共工程後 資金出現問題,6月多銀行拒往,7月初老闆跑路 而且董事長還是人頭,老闆他們一家才是經營者 1.因為我是採購+工務助理 廠商聯絡接洽到簽約都是我再負責,都蓋公司的採購專用章 而且材料到現場有時候也是我簽收,雖然大部分下包的現場人員都有看過我們老闆和老闆娘 但是下包覺得聯絡人是我,所以覺得我是共犯要一起告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2.此標案大概2200萬,因為工期延誤,所以業主3月開始不放款 這案子完成了但是業主那還有700多萬因為工程糾紛 所以目前還是不放款 老闆在5~7月這過程中,一直以這件事實當理由,要我去跟廠商當月到期票多延幾個月(EX:5月底票,在到期前幾天去換成7月底的票) 那因為我看到的也是真的有錢沒撥下來,所以在老闆要求下在公司寫好支票後去下包那換票,但是老闆在7月初跑路了 我們公司是借牌的,所以借我們牌的營造認為下包們沒跟他打合約,所以所有帳都不想付,連同700萬乾脆工程有糾紛,打算繼續放業主那裏 下包現階段都是要告我前公司詐欺,那我會變成他們其中一人也成為被告嗎? 我們公司董事人頭,所以搞得很複雜,目前就是這兩個大方向,因為老闆都騙員工說,董事長知道票的事情,那我們當然不會越級去報告,但是事情爆發後,董事長也跳出來喊冤,銀行跳票的過程中直到拒往,都沒和票主也就是董事長聯絡過,都是和老闆他們一家通知而已,等於資訊都被他們家中斷了,跳票沒通知這件事情是我陪同董事長去銀行求證的,銀行也承認都沒通知票主都是通知老闆一家 所以要麻煩各位律師們針對上面兩大方向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被告? 謝謝你們 PS多補充一點,會計在我進去後三個月離職,從缺的情況下,都由他們家女兒來負責,但是票很多時候都是拜託我寫的,因為他們家小孩字真的誇張的....不好看,那我會有事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有關公司票據,都是您在出面處理,也負責開立,且有關於公司採購事物都是您在處理,也由您負責簽收蓋章,因此倘若遭認定公司有詐欺事實,則您遭認定是共犯的機會甚高,除非您可以證明您處理的事項,都是公司實際負責人要求。

2、本案的重點應該會是,公司僅是經營不善,並非詐欺。另外,有關借牌的部份,可能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103-08-05 23:36

各位律師們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我這案子要分類在哪一區,如有錯誤請見諒

 小弟去年六月去一間沒牌營造上班

公司跟有牌的營造借牌標公共工程

資金出現問題,6月多銀行拒往,7月初老闆跑路

而且董事長還是人頭,老闆他們一家才是經營者

1.因為我是採購+工務助理

廠商聯絡接洽到簽約都是我再負責,都蓋公司的採購專用章

而且材料到現場有時候也是我簽收,雖然大部分下包的現場人員都有看過我們老闆和老闆娘

但是下包覺得聯絡人是我,所以覺得我是共犯要一起告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2.此標案大概2200萬,因為工期延誤,所以業主3月開始不放款

這案子完成了但是業主那還有700多萬因為工程糾紛 所以目前還是不放款

老闆在5~7月這過程中,一直以這件事實當理由,要我去跟廠商當月到期票多延幾個月(EX:5月底票,在到期前幾天去換成7月底的票)

那因為我看到的也是真的有錢沒撥下來,所以在老闆要求下在公司寫好支票後去下包那換票,但是老闆在7月初跑路了

我們公司是借牌的,所以借我們牌的營造認為下包們沒跟他打合約,所以所有帳都不想付,連同700萬乾脆工程有糾紛,打算繼續放業主那裏

下包現階段都是要告我前公司詐欺,那我會變成他們其中一人也成為被告嗎?

我們公司董事人頭,所以搞得很複雜,目前就是這兩個大方向,因為老闆都騙員工說,董事長知道票的事情,那我們當然不會越級去報告,但是事情爆發後,董事長也跳出來喊冤,銀行跳票的過程中直到拒往,都沒和票主也就是董事長聯絡過,都是和老闆他們一家通知而已,等於資訊都被他們家中斷了,跳票沒通知這件事情是我陪同董事長去銀行求證的,銀行也承認都沒通知票主都是通知老闆一家

所以要麻煩各位律師們針對上面兩大方向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被告?

謝謝你們

PS多補充一點,會計在我進去後三個月離職,從缺的情況下,都由他們家女兒來負責,但是票很多時候都是拜託我寫的,因為他們家小孩字真的誇張的....不好看,那我會有事情嗎?
俊翰 103-08-04 17:09

我跟有在債務糾紛,那是我朋友欠的卻一直找我討....被搞得很煩

他們找一位有刺青的流氓來臉書密我

因為跟我沒關聯我就不想去幫我朋友擔這筆錢...我朋友也消失了

他就說:摁 到時候因該還會在見面   好每 到時候如果有機會再說囉
改天見  話就說到這   要比邪 誰都會
他已經擺明在恐嚇我,但是沒說的很明白

這可以提告嗎....我現在整個很害怕 

 1.如果單純依據你目前陳述的情況  應該是沒有機會構成恐嚇罪   2.恐嚇罪必須以將來危害通知對方  對方心生畏懼  對方只是單純說改天見  且是要處理債務問題  這樣要件很難成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andrewmom 103-08-04 11:11
請教大律師們以下這些不實的文字經xxx教唆蘇xx張貼在有52個人的line軟體群組公開的記事本裡。 請問我可以只告被教唆者嗎?告她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因我和被較唆者30年未見更無恩怨。我因此輾轉難眠去看了醫生。 本人鄭重敬告xxx: 1念在你離婚兩次精神狀遭受打擊 本人不斷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請你自重 2我父母四十幾年把你當女兒照顧 從小吃我家睡我家 我母親車禍腿斷了還邀北上幫你主持婚禮 你父母過世我家人要幫你協助處理後事 你母親病重拔管還是我家人去處理 你公開侮辱我父母 從此我們恩斷義絕 你不在是我們x家的友人 3我的前姊夫 跟我姊離婚十幾年 我們家族的財產也被霸占 包括我大量的藏書及我父親珍貴的字畫 你跟他有金錢或工程的糾紛請你自己去找他處理 4在一個自由的國家 作家擁有創作及思想的自由 你是共產黨有權力限制作家的思考自由嗎? 我下本書要寫一個情色小說 缺一個邪惡敗德像瘋狗到處咬人的女主角 看來你給了我不少靈感 有本事就到歐洲來用英文告我 5請不要再繼續用你的臭錢來羞辱那些不夠有錢的同學們 如果這些錢是你用自己勞力賺來的 我佩服你 但是一個人要跟男人每個月伸手要二十萬這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台東的同學們就算窮 也有骨氣 請你不要再用前夫的錢來羞辱同學們 6請你不要對外繼續說你是我的姊姊而去要些社會關係及協助 本人從來不走後門不靠關係也不攀權附勢 也從來沒有這種家人 請你不要再做破壞名譽的事情 我也沒有為了賺錢去把別人整壞的整型醫師朋友 請別濫用我名字 xxx 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民民 103-08-03 21:51

各位律師你好

我因為做生意和別人有金錢糾紛,法院判我要賠錢

所以我目前負債,身上都沒有錢

問題來

1.我之前賺一些錢買幾棟房子給父母,房子過戶給父母

這些房子法院會要我拿出來還債嗎

2.之前有從郵局匯錢給父母,會不會因為父母有拿我的錢,我父母就要拿錢幫我還債

3.接下來要如何把錢給父母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務不會牽涉到您的父母,您若無財產,您若欲拿錢給您父母,用現金即可,避免遭債權人扣押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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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務不會影響到您父母。除非對方對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原則上你欠債  父母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2.但如果你財產移轉屬於侵害債權的行為  債權人可能會訴請認為你們移轉行為無效或是屬於詐害債權撤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jiny 103-08-03 02:38

關於舉發逃漏稅(被告人已私下與稽查員搓湯圓了,被吃案)

事情經過:

我曾是房客由於房東當初簽約上電價寫1度5.5元,租約第三個月被房東說服 因台電夏季起開始調漲電費,所以房東必須租任房客每戶電費都必須一律調漲為1度6元,引起我與房東為了電費而糾紛房東態度及反應非常惡劣,我詢問了一些朋友居家電費是1度2.多元至3.多元,當下的我直奔向房東理論,為何簽約書面上電度1度是5.5元房東擅自修改並沒李行合約內容走,加上房東很反感房客去申報怎麼政府補助等等.... 另我多想、於是在尋求資訊下及的確政府有租屋補助等等.....不過房客申請會影響到房東未來的稅問題,也許這點讓房東很反感 我與房東洽談三次都破裂於是被房東惡意逼迫遷離,我一氣之下去國稅局檢局 懷疑房東逃漏稅以及交易糾紛 (我有附上房東整棟建築實際拍攝照片等等 建築內所有建設照片及整棟內構 有幾間房間及套房) 在舉發說明內容有寫到1~4樓 共有三十幾間套房出租 舉法房東逃漏稅有承辦也有稽查人員去查證,當下房東馬上找上我跟我理論為何要檢舉他,於是局面完全破裂,房東回應非常惡劣、嗆聲有錢就可以搓圓 前幾天收到國稅局公文 內容:涉嫌逃漏稅辦理情形乙案,本局稽徵所業經查核完竣,的確有漏報租X所得,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免予處罰,請 查照。 看到公文內容 我整個傻眼,的確有漏報 為何還罰不到房東?免予處罰?? 我立即打去國稅局詢問案件 回應我說當初舉法 說明內只寫我承租的一間房間作為逃漏稅 所以的確漏稅(20幾萬)這是國稅局的人說的 國稅局的人被我問到說不出話來,說話吞吞吐吐不敢給我承辦人姓名讓我很難追查案件下文,一直跟我說案件已在進行處理 檢舉日期:去年年底拖到這月中旬才收到最後一個公文書 如果一間房間漏稅二十幾萬 約40間房間不就高達一千萬?? 為何房東可免予處罰??? 請求助 律師們 解說 這個案件如果找議員 立委 陳情及蘋果曝光 是否有效??

阿凸 103-08-03 00:25

在一個公開社團!原本是一則與本人無關的消費糾紛,只是本人也在該店遇過,所以提出見解。 而本人幾年錢也在該店工作過,當年確實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情(偷竊)~當時獲得老老闆娘的原諒,所以並沒有後續動作... 而現任老闆將這些過去的事情給公開了出來,說我過去有犯這些錯,我所以初的見解不可相信,也增加一些不實的描述(說我當場痛哭流涕請求原諒,其實並沒有),針對這些不實敘述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要件?如果寄存證信函或提出告訴,對方能追溯以前的事情嗎?約3-4年前的事情!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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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02 05:15

各位前輩您好,女友的勞資糾紛,內容有點複雜,懇請幫忙

事情要從去年10月說起,女友在中和的一間萊爾富工作,為工讀生兼職人員,店長還是在違反公司規定下讓她做大夜班(女生不可任大夜班)一次晚上搬貨時,遭到民眾趁其忙碌時,從櫃檯盜走面額30萬新台幣遊戲點數,後有報警,且有錄影機證明,而對方在櫃台留下10000元台幣,也交由警方列為證據,人尚未抓到,已通緝中。

然而,店長卻口頭告知我女友:[我已先賠償公司30萬元,所以妳必須還我30萬]以此為由要求她簽下30萬本票(而單據還叫另一位知情員工拿給女友簽)她未滿20歲,而父母也未同意,但店長仍在此情況下,讓不懂法規的女友簽下,她到目前19歲,父母仍未同意此事。

同時還以此要脅,強迫她簽下手寫的2年半勞動契約(未蓋總公司核章)用此綁定她在萊爾富的工作,每個月以預扣薪水8500元的方式作為抵債,她工作至今已被扣9個月,而後又故意以盤損、收銀機零錢不對等扣她薪水,還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明明上到早上7點,但接班的店長卻總在8點才來接手,也未給加班費)如果選擇離職,就要馬上拿出30萬歸還。

兩次簽寫單據都有在櫃台被監視器拍到

這周,我們便前去勞工局尋求協助,在勞工局建議下,我們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的方式辭職(7/29)並寄發存證信函為證,同時申請勞動調解

但前日,店長寄發簡訊要脅,如果她不出面工作,便要以竊盜罪、偷拿零錢、收取當初10000元等方式對她提告,女友之前會拿取店內的商品例如香菸,不過價金都有在下個月的薪資裡做扣除,而偷拿零錢則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因為店長上周有問她,有沒有拿架上的菸,她友承認,但並未表示偷取(畢竟她知道會從薪水裡扣除)也沒有拿收銀機內零錢。

事因如上述所說,幾項問題詢問:

女友於現在的事件裡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我們能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如果能對他提告,要在調解後再行動還是現在就能? 店長目前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8月10日領取7月份也就是最後一次的薪資時,店長能否以曠職達3日為由沒收薪資?那我們能如何應變? 偷竊的部分是否會成立?還是說能透過解釋來闡明?畢竟她並無偷竊的本意 本票的部分,該如何要求解除?如果對方窩藏票據不承認,我們該如何要求對方取出? 30萬的部分到底有無需要做賠償?要完全賠償?還是有連帶責任做部分賠償?那賠償是否需先經過司法的判斷才能決定? 對於預扣薪資的部分,該如何跟對方請求取回? 調解開會時,我們該做那些事情的準備及注意?那調解當下,能做如何的應變?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證據、攝影機錄像(或是說刪除遺失)我們能如何做? 我們能從哪幾點引用哪些法規來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現在的狀況比較緊急,對方近期內可能就會先提告,不希望變成問題沒解決還要吃官司的問題,懇請專人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對您女友提出告訴,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若勞工局無法協調,可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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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其建 103-07-31 23:39

網路購物詐欺 報警後之後對方私下 ATM轉帳還我錢了

我有問過警察 對方好像要在開庭前還清 才能減輕罪責

但對方宣稱 他帳戶凍結不能轉帳  只能去銀行 無摺匯款

還要了我的分行 之後確定收到錢 但害怕日後會不會又有糾紛

如果是來路不明的錢 匯入 日後會不會被告侵占

我要如何自保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對方主動匯入您帳戶,且又無要求您匯回,尚難成立侵占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iny 103-07-31 15:54

主題分類填選 問題標籤填選可能有誤請見諒,第一次詢問求助

關於舉發逃漏稅(被告人已私下與稽查員搓湯圓了,被吃案)

事情經過:

我曾是房客由於房東當初簽約上電價寫1度5.5元,租約第三個月被房東說服 因台電夏季起開始調漲電費,所以房東必須租任房客每戶電費都必須一律調漲為1度6元,引起我與房東為了電費而糾紛房東態度及反應非常惡劣,我詢問了一些朋友居家電費是1度2.多元至3.多元,當下的我直奔向房東理論,為何簽約書面上電度1度是5.5元房東擅自修改並沒李行合約內容走,加上房東很反感房客去申報怎麼政府補助等等.... 另我多想、於是在尋求資訊下及的確政府有租屋補助等等.....不過房客申請會影響到房東未來的稅問題,也許這點讓房東很反感 我與房東洽談三次都破裂於是被房東惡意逼迫遷離,我一氣之下去國稅局檢局 懷疑房東逃漏稅以及交易糾紛 (我有附上房東整棟建築實際拍攝照片等等 建築內所有建設照片及整棟內構 有幾間房間及套房) 在舉發說明內容有寫到1~4樓 共有三十幾間套房出租 舉法房東逃漏稅有承辦也有稽查人員去查證,當下房東馬上找上我跟我理論為何要檢舉他,於是局面完全破裂,房東回應非常惡劣、嗆聲有錢就可以搓圓 前幾天收到國稅局公文 內容:涉嫌逃漏稅辦理情形乙案,本局稽徵所業經查核完竣,的確有漏報租X所得,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免予處罰,請 查照。 看到公文內容 我整個傻眼,的確有漏報 為何還罰不到房東?免予處罰?? 我立即打去國稅局詢問案件 回應我說當初舉法 說明內只寫我承租的一間房間作為逃漏稅 所以的確漏稅(20幾萬)這是國稅局的人說的 國稅局的人被我問到說不出話來,說話吞吞吐吐不敢給我承辦人姓名讓我很難追查案件下文,一直跟我說案件已在進行處理 檢舉日期:去年年底拖到這月中旬才收到最後一個公文書 如果一間房間漏稅二十幾萬 約40間房間不就高達一千萬?? 為何房東可免予處罰??? 請求助 律師們 解說 這個案件如果找議員 立委 陳情及蘋果曝光 是否有效??
jiny 103-08-01 21:42

 請問 有律師可以為小弟 解說嗎?或是有辦法處理及後續程序步驟??

Wo 103-07-31 12:54

日前家裡發生買賣土地糾紛,有想請問有經驗大大該如何處理

朋友A兩人在一年前一起賣土地土地持分的不同地段很多塊。
交給代書處理後,交易完成後,事過一年買方發現坪數有誤,少了10坪。
A的土地 5坪是變成不同地號之土地(不再簽約範圍內的地號)
家裡土地是 5坪是分割時短少
日前家裡土地溢收部分已退還給買方,A的土地過戶給買方
但現在買方說A的土地不再當初買賣契約裡,所以他不想要
最近買方寄存證信函說要取消當初的買賣

請問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1.會不會因為這個問題導致交易取消或無效?
2.買方是否有權要求不夠買不再範圍內之土地?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買方是否能夠解除契約,仍應視其解約之理由是否正當合理,若該爭點非屬本件買賣契約之重點爭點,則買方要解除契約恐有困難,但買方仍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非屬於契約範圍內之標的

對方確實可以不要購買的

但不會導致原契約無效

就是針對非契約範圍之標的進行找補即可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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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無解除契約之正當事由,應不得解除契約,若恣意解約,屬於違約,可依契約規定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秦 103-07-31 08:06

您好,去年八月我先生因酒駕遭取諦,因為是初判,所以是罰款+緩起訴一年,但於去年九月因住家機械車位停車糾紛,找對方移車時,發生糾紛,而對方提告恐嚇,開簡易庭時,檢查官以酒駕緩起訴案件,要我們認罪並和對方合解,以避免我們的酒駕緩起訴遭撤消,但前天即收到法院寄出的酒駕緩起訴遭撤消通知,請問現在要怎麼做才能不被撤消緩起訴,因為文上有寫七日內可再議,我該請律師寫再議書內容,還是自己寫?當初被叫認罪時,就覺得有認罪協商的感覺…但也想說酒駕緩起訴的部份,也不想留案底,如何做才能不被撤消緩起訴和不留案底…

依您所述情形,如若恐嚇危安罪部分經認罪而遭起訴,則前案公共危險罪緩起訴處分,檢察官即可依法撤銷緩起訴,另外若恐嚇危安罪部分尚未起訴,則只能以被告違背緩起訴處分應遵守或履行事項,才可撤銷緩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
被告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三、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嘗試以當初是遭到檢察官欺瞞所以認罪為由,質疑法律適用,提起再議。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代為撰擬,因為再議聲請狀本來就是屬於救濟機會較低的程序,不建議自行撰擬。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31 10:12

您好:

1.恐嚇(危害安全)罪非屬告訴乃論之罪,不待有人提出告訴,司法警察或檢察機關均可主動調查,因此即使您與對方和解檢察官依然可依職權起訴,因此若不想流任何案底,可主動要求認罪協商,就是由被告承認犯罪,並與檢察官協商你們可以接受的適當的刑度,協商範圍可包括,科刑範圍或受緩刑的宣告;向被害人道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的賠償金;向公庫或者指定的公益團體支付一定金額等。

2.為避免留下案底,建議委請律師在收到處分書七日內聲請再議,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文 103-07-28 21:29

您好:朋友的車禍糾紛

請問以下情形:朋友開的是卡車在待轉已經停下

對方騎機車一頭撞上卡車頭 ,對方沒有駕照及騎很快

有別台車提供行車記錄器,有拍到騎機車的騎很快。我有看到轉彎車必需負較大責任,也請保險公司理賠上問題,當下也馬上包紅包給對方壓驚。現在對方每天都打電話來說沒錢付醫藥費。每天都打來要錢。還說等著上法院。

請問遇到這情形該怎麼處理。。非常謝謝大家看完這篇。感恩

 

 

秀霞 103-07-28 16:32

  我家以前是礦坑工寮礦坑停業已經有三四十年了,現在我們還定居在那裏可是土地糾紛問題。去年吳先生的人有來口訴說我們住的土地都是他們的。限我們十日搬遷,不然就請挖土機幫我們剷平(而且口氣非常不好)事後,我們有請里長幫我們協調,但都毫無進展。事後他們(吳先生)人又來丈量,說我們的房屋侵占到他的土地,要求我們拆除歸還或著購買他所有土地的四分之一,後來就毫無音訊。因為我住的建築物是在一個黃先生的土地上也住了三四十年了。最近收到法院通知,本人被列為被告侵占他人土地,是因為隔壁有塊地是一位吳先生買的。可是本人無法知道我到底侵占他多少土地,因為提告人從來都沒有告知,而且土地也不是我自己的,我無權申請鑑界,可是我有請土地所有人黃先生申請鑑界,黃先生說我們所住的建築物土地是他的,就放心住吧 所以不需要鑑界,可是我收到吳先生到法院提告,告我們侵占土地,我該怎麼處理?他提告我們有侵占他地十平方公尺,並要求賠償十六萬元並且拆除建築物。請幫忙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答辯之,針對您是否有侵占之故意及結果,加以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de 103-07-26 23:09

Dear 律師

晚安 您好

我買的16樓(頂樓)房子將在8月6日點交,但昨天發現原屋主之前跟15樓住戶有房子漏水糾紛,15樓堅稱16樓漏水到他家,而16樓也堅持不是他的問題,15樓可能會提告,而我在買屋之前房仲與屋主完全沒有提及此事,我感到受騙了

房仲說,他們有請技師鑑定過,不是16樓的問題,應是整棟大樓的問題,而且告也不會告到我身上,我無需擔心.....

事實上,我很擔心,畢竟辛苦賺錢買房...

還請律師給小弟一點建議

感恩

Jad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漏水的原因是整棟大樓之管線問題,亦即公共設施的瑕疵也算是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範圍,故您可就此部分向屋主為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房仲及賣方,請求限期修補漏水瑕疵,若屆期仍置之不理,造成您相關損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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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catbi 103-07-26 01:15

各位律師諮詢專家好,我想請問關於網路糾紛毀謗起訴書的相關問題。

   有一家網路賣家"男人幫"過去因為商品買賣與許多消費者產生糾紛(包括態度、瑕貲品等糾紛),因而有消費者及廠商成立了消費者自助協會的facebook專頁,我當時逛到該專頁後,因看到某一個貼文下方其他網友討論過去買網拍商品遇到瑕貲品的經驗,所以當下留下了"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則留言。

   過了三個月後我被男人幫該廠商以毀謗提告提告內容認為我留言內容影射該廠商的商品。在偵察庭時我提出當時留言內容並非影射該廠商,只是回應上一則留言內容,但或許是因為該廠商有在網路上提出將對大多數人提告等訊息因此許多人刪除自己的留言,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並沒有隨之刪除此留言,或許也因為該則留言之前都被刪除了所以在3個月我被提告後上該專頁看不到之前的留言。所以目前我無法證明之前有留言。
但在偵查庭時我提出"男人幫"該廠商沒有販賣鞋子類型的商品,由此可以證明我並非影射該廠商之商品 。
起訴書寄到我家時內容檢察官認為該專頁應該只有與廠商有糾紛消費者才能留言,我與該廠商沒有購買行為所以以加重毀謗起訴我。
(意味著到消費者自助會留言或是按讚都只能是與該廠商有購買行為或是糾紛才可以留言或是按讚)
但在認知中,如果我以在該專頁中貼文敘述: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樣或許可以表示我影射該廠商。但我是在貼文下方的留言中發表該留言、且廠商本身並沒有這項商品。不應該認為我是影射及散佈不實訊息。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諮詢專家
1.我這樣可以提出抗告這份起訴書有影導法官判斷事實的言論要求更改內容嗎?
2.目前我遇到該廠商提告我應該如何解決?(我在第一次開偵查庭時遇到對方我提出因為我本身還是學生需要顧及學業,如果我撤銷該留言是否可以撤銷對我的提告但對方要求我必需接受他一系列的公開道歉要求。所以最後未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