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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5-01-23 07:47
我方閃紅燈,對方閃黃燈,過十字路口有確認左右來車再通過(但未停車)過馬路時,突然停到碰的一聲,對方撞上我左側前輪處,當時對方車速快未開大燈,但有受傷骨折,請問責任部分,及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紅燈號誌一方應該暫停之後確認無來車再起步、閃黃燈則應該減速慢行,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顯然沒有減速慢行,我方是否有暫停之後再行起步,則是判斷肇事責任的關鍵。

2、不過還是應該依據現場圖、照片、監視器等作綜合判斷,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3、有關於保險理賠的部份要看您投保的種類及初判表結果,不能一蓋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軒尼詩 105-01-23 04:50

我想請問,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撞傷機車騎士汽車駕駛人紅燈起步(時速約30),機車駕駛人黃燈減速加速通過(時速約90起),機車駕駛人腳斷掉,汽車駕駛人沒受傷車受損,這樣的話汽車駕駛人的強制險有賠償嗎?保險公司是表示不賠償..真的是這樣嗎 ?

您好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因此無照駕駛肇事所致的體傷、死殘您仍可要求強制險給付,然而,無照駕駛肇事保險公司理賠給受害人之後,保險公司有權向無照的駕駛人求償,但求償的金額係依照肇責比例換算。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tefic 105-01-22 00:07

去年10月底,我騎機車人行道停車格下來,綠燈直行遭汽車右轉撞上,

對方下車有道歉(疑似趕黃燈 開滿快的)並請警察來測量,我自行就

醫(全身多處挫傷),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對方尚未

發現有肇事責任,交通號誌待鑑定",就因為紅綠燈關係才會車禍呀,所以

對方保險咬死這點要我付7成責任,修車10萬,扣除他賠償我算2萬,

要我付5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我有受輕傷,是否可提告傷害?爬文說受傷一方"最大"?

還是我能怎麼做?

我不想對方賠償我什麼,我有告知對方,因沒監視器我認了,就各

付各的,但對方執意要我賠償,不然要告我,他說不管對方承認有沒有,

都是看初步研判書為主,請律師幫幫我,我的孩子才4個月,真的拿不出

這一大筆…

cheer 105-01-16 09:37

1.我老婆(A車)在支線,號誌閃紅燈+讓標誌之路口,對方號誌閃黃燈(B車)

2.A車駛至(讓)標誌前,有發現到右方非常遠處有間房子前有B車駛來(我去測了一下,距閃黃燈約250~300公尺)

3.A車駛至白線前,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

4.A車之車頭已過中心線,此時A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

5.A車發現B車,到被撞,約5-6秒。(好險雙方人平安)

6.A車之行車記錄器,並無攝影到B車

7.A車之車速約30公里,有行車記錄器佐證,並有注意路況,以為能安全通過,孰不知B車之車速過快...才發現車禍

8.如果(路權)是絕對論,我以上是廢話,B車不管在多遠處高速駛來,A車就算規矩注意開車也是輸家...

你好:

支線固然要讓幹線先行,但不代表行駛幹線之車輛都沒有過失責任,可以申請初判表現場圖,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如果有保全險也方便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對方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小偉 105-01-06 12:50

今早早上本人在路口發生車禍

我是在於機車道這裡  綠燈剛起步被一台從快車道右轉撞上來

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說(我右轉還是黃燈)  可是我起步時是綠燈警察也沒說誰對誰錯  請問這種情況誰比較佔理

小如 105-01-02 23:27

個位大大好,我在104/8月初騎機車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應當時剛好黃燈亮起,我左前方一台機車在快車道內側已過白線,想說她要過黃燈我也加速要通過,那知她忽然往我這邊靠過來一個車道停在代轉區,我來不急煞車從後面撞到她,她右腳骨折住院一個禮拜,醫生說要休養半年,出院時要15萬多的醫療費用,有12萬多的自付額,她先生要我拿五萬給他,我說沒那麼多,到最後我有拿3萬給他,他有開收據給我。他有申請調解,還一直約我出去談,我沒錢也不知責任歸屬不知怎麼跟他談。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因我沒保第三責任險,他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從後面撞到就是不對,那隨意變換車道都沒錯嗎?這應該是算危險駕駛嗎?那對錯比例占多少?如果是行事的責任那我就理虧要全部買單嗎?

謝謝!

一、若對方也有錯的話要照錯的比例去負責。

二、可找個律師查些判決給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23:54

您好!

您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就可以,過失比例則需參考車禍鑑定結論,但應注意如果未能達成和解,對方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然 104-12-31 02:02

我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為直向車,遭到橫向直行車擦撞,但事後調出監視器沒有錄到號誌。

監視器的內容大致是,綠燈之後我直接騎出去,跟我對面的直行車也有往前約2個輪子,可能對面有看見肇事者要闖就停了下來,他過來方向剛好他位置是在我面前,當下反應有閃他被他車拉倒我就摔。

事後談賠償肇事者卻否認說紅燈,說他搶黃燈而我也搶快。

聽承辦警員說肇事者有多項違規所以被吊扣駕照,等於他是無照上路。

我車和人皆受傷,他僅有排氣管擦傷

我想問但憑此影帶和初判表,會怎麼判定此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拍攝到我方於綠燈時啟動車輛駛出、雙方碰撞過程及路口距離就可以大概知道對方是否有紅燈,倘若我方沒有紅燈,那麼肇事責任應該都在對方身上。

2、程序上,取得初步判定表示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就可以依據肇事責任提告,不過應該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

 

素素 104-12-24 15:58

您好,一個多月前我朋友開車(直行車)行內車道超速(該路段限速60 車速40)經閃黃燈路口被一左轉機車撞到,機車騎士年約80就醫後,擦完藥便在對方家屬的同意下離開醫院。該騎士獨居無家屬與他同住。

稍晚有再打電話關心,也無異狀,隔天早上打電話去關心時對方家屬告知騎士已腦出血身亡,我朋友有前去上香,到得知過世到出殯之間我朋友也有去關心對方家屬本說用保險理賠金當賠償金,但在得知我朋友只有保強制險並無保第三人後又告知我朋友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再來討論賠償事宜。並不願跟我們多談和解事宜。

如今說我朋友都不關心,他們已自行先送調解,調解後扣除強制險200萬後,對方家屬要求喪葬費用+精神理賠金100萬,我朋友無力負擔,跟對方開出賠償25萬,對方態度強硬無法接受,直接跟我朋友說要告他。

目前已送交通鑑定,但結果尚未出來,還是要等著上法院給法院判定?這樣會被判過失致死嗎? 我朋友也不想走到法院,所以誠心請教,懇切告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感謝答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6:07

您好,

 

1、依您所述,您朋友的狀況應屬於過失致死罪,該罪為公訴罪,因此無論有無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刑事部分一定會經由檢察官偵結後起訴進入法院。

 

2、民事部分,對方要求之金額顯然過高不合理,若未能達成和解刑事部分較難爭取到緩刑之機會,但如真無法負擔,可待進入法院後由法官居中協調促成和解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J 104-12-06 06:45

我本身為汽車主車,當天是由我父親開車帶我上班,我父親帶我上班後,於返家路上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當天為晚上11點,我方道路為直行車,交通號誌為閃黃燈,對方從左方路口出來,他的交通號誌為閃紅燈,擦撞後,機車倒地滑行,撞擊我方汽車部分為駕駛座延伸致後方車門前半段,對方表示自己騎車很慢,是我父親撞他,我父親願意負擔他的醫療費用,但對方表示醫療費用不需要,說人沒事,對方為擦傷而已,只要賠償機車維修就好,因為他強調他是新買的機車,在交通隊時我們達不到共識,並沒有和解,故上了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依舊秉持醫療部分不用賠償,賠償機車所有維修費用,大約兩萬初,我們是覺得是對方撞我們,但對方抓著他受傷,我父親沒受傷,所以我不按照他所說的賠償,就要告我們,最後調解破局,他指著我父親說叫我們等著收信,要告我父親傷害還是過失傷害罪,我認為是他自己從旁路口衝出來,速度不是他說的慢慢騎,這樣我們會被定過失傷害罪行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若您無法接受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可將肇事責任交由事故發生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鑑定結果於之肇事原因,係因為對方過失,即使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檢方只會以不起訴處份,但若鑑定的結果您有肇事因素,雙方未達成和解的情況下,檢方就有可能起訴,您恐就面臨可易科罰金拘役。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喬安娜 104-12-05 14:04

我方汽車為雙線道直行車,過停止線時燈號轉黃燈,無停下。

對方汽車為六線道停紅燈綠燈後撞上我方汽車後半部。

初判表上雙方皆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我方汽車為小貨車車損不嚴重,故無修理費用,且我方車主亦無明顯外傷。所以當時並無要求賠償

現在對方要求我方修理汽車全額費用,另對方雖在當時告知沒有受傷卻在事後去驗傷。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我方車上貨物無法以單據提出營業損失,現在如何要求賠償?

另對方聲請調解在外縣市,雙方車主皆居住本地且事發地點為本地,為何可在外縣市聲請調解?不去調解可以嗎?

若對方到時提告,開庭會在外縣市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爭執受傷與車禍無關係,調解可以不去,若對方提告,則可以向事發地或您的戶籍地法院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過失傷害要有傷害才會成罪,這個部分你要怎麼證明他車禍的時候沒有受傷?他跑去驗傷如果真的是因為車禍造成的你會比較麻煩。

二、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三、如果你不管刑事部分,硬是要完全照法律走的話,民事部分你可以答辯對方與有過失,並主張零件折舊。

四、這類案件如果當時對方有跟你說他沒受傷,你要證明他有說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但是依照你的說詞你們的車禍應該是個小車禍,測謊的費用是一萬八千元,有沒有必要去測你要三思呀。

五、很多人問我民間測謊的效力,關於這一點,我的想法是,訴訟是一個影響法官心證的過程,當法官認為你是好人,就算民間測謊的效力被質疑,在其他證據的調查的時候你還是有機會占優勢的。我常說攻心為上就是這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13:11

鄉鎮市調解強制程序,您可以不去。對方就算有驗傷單,但除非診斷證明上有載明是因為車禍造成,否則對方仍要負舉證責任。就對方車損部分而言,您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及零件折舊為抗辯,降低賠償金額。建議如果能及早在合理範圍內與對方達成和解較佳,如真的被起訴,可以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和解協商或擬訂和解書需要律師協助也歡迎聯繫

小翰 104-11-30 18:2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小翰 104-11-30 18:16

律師你好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車禍機車汽車 沒有人受傷 我"疑似"紅燈(因為當下頭昏昏的其實不清楚自己紅燈還是搶黃燈) 在鄉下的小路口 我騎很慢 對方是直行的 當下村子裡的長輩跟我說 機車沒有賠對方的 為什麼我要報警 會被多罰一條紅燈 對方也有在旁邊附和 所以我跟對方留了資料我就先回家 回家之後我問家人才知道這台摩托車有保第三人險 所以我跟對方連絡 然後請警察補測量(我有跟警察說補測量) 後來做筆錄雙方都在 (對方叫我跟警察說 我是搶黃燈過去 看會不會罰比較輕) 這兩天對方打來跟我大小聲 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另一半要我負責 我打去詢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交通大隊的鑑定報告寫 搶黃燈 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所以保險公司只賠一半 保險公司跟我說 如果我有收到紅燈(一定要紅燈黃燈是沒用的)的紅單 就能證明完全錯在我 他們就會全部理賠 我打去詢問當時承辦的員警 她告訴我 沒有法則罰搶黃燈 所以不會有紅單!! 但我完全不想付額外一半的費用 我覺得自己有點無奈 一開始我就報警了 是對方說叫我不用報警的 後來也是對方叫我說搶黃燈 這樣到頭來要我負責?? 請問律師 這合理嗎 我是不是其實可以完全不用理對方??

小艾 104-11-27 15:52

汽車黃燈左轉撞到由對向紅燈行駛在斑馬線上的腳踏車

以致腳踏車駕駛腿部擦傷汽車腳踏車損傷。

 

請問

(1)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禮讓行人,當時已確認行人穿越道上沒有行人腳踏車是以比行人行進速度快騎在行人穿越道上導致汽車駕駛撞上,此時路權判斷是否會因為腳踏車不應騎乘在斑馬線上而相對低於汽車左轉路權呢?

(2)汽車雖為搶黃燈,但腳踏車則是紅燈想要穿越責任歸屬應屬較重呢?

ULA 104-11-27 17:48

現在腳踏車很多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斑馬線不能騎腳踏車

我也很好奇腳踏車這樣騎在斑馬線上出車禍到底是誰要負責

你好:

雙方都有違規的情形,若要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以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詳細整理可以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鐵鎚 104-11-30 21: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遭機車追尾(我是腳踏車)警方是說他的問題偏大

雙方都有簽一張回報單(交通分隊的回報單)勾了雙方不願警方調解

之後若對方或者我找他賠償  是否扔要賠償

世界和平 104-11-26 20:10
想請教各位律師們~我的家人幾個月前發生車禍事故,駕駛汽車於閃黃燈十字路口停著,欲左轉進入巷內,看前方無來車時即緩步左轉車身已經進入巷內3/4時突然聽到碰撞聲響,趕緊下車查看,才發現一台摩托車撞到我方右後車輪上方車門鋼板,摩托車倒地騎士坐在地上表示肩夾骨折了,當下家人嚇壞了趕緊報警也請救護車來,後續我們也多次到醫院探望及釋出善意,但是對方開出賠償金額接近80萬,調節二次不成,目前對方已經準備提告了。很多人都說轉彎車比較不對,而且我們坐在車內沒有受傷,不過我們是被撞的耶!想請教這樣上法庭我們真的會因為過失傷害而有前科嗎?!另外,我們一般平凡人一整年工作不吃不喝也沒有這麼多錢丫,一般來說賠償金額是多少才合理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20: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然後送鑑定

2、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再依據對方求償的金額一一檢視是否合理。

3、倘若對方堅持80萬元的賠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1:57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責任。如您沒有過失則沒有過失傷害罪問題,您也可以委任律師為您與對方談和解,並逐一檢視對方所提損害賠償是否合理。

VIC 104-11-25 14:56

1.我是前車(汽車),沒有緊急煞車、沒開車門、筆直路段,且對方未煞車(機車)、超速違規、未保持安全距離、不遵守後方車輛的義務由後方撞擊左側,但他因為受傷(輕傷未住院無骨折,當下即出院)想用刑法來逼迫我以陶避責任並要求賠償

2.肇事鑑定判決出來她是主因(未注意前方路況)我是次因(臨時停車未警示閃光燈),但我還是覺得很無辜故申請覆鑑,因為我有兩段影片,一段可以證明對方從未煞車超速,一段可以證明我逐步放緩靠左讓行沒多久就被撞了,我連警示的時間都沒有,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停車的意圖,所以在過程中我當然不會按雙黃燈,我只是好心讓對方更容易超車所以在最後一秒停止,連停穩都還沒停穩就被撞上,沒想到就因為這個念頭所造成畫面上停止的一秒鐘,變成我被他控訴的原因

3.所以我有兩點請教

A.我想爭取彼我雙方當下車速差50KM/H,不管我當下是持續緩行或是如同現在狀況,在對方完全無煞車,不遵守後車義務情況下,撞擊必然會發生,而這一秒鐘的停止,根本不是事故發生與否的原因,請問是否可行呢,謝謝

B.若無法爭取到無責,在我為次因的情況下,請問判決在經驗法則下會怎麼判呢,謝謝

您好:

您第一點主張感覺非有必然性,不一定可以成立,而若您就車禍之發生有過失存在,即使為次因,就會有過失傷害罪之問題,只是刑度會因責任輕重而不同。

阿崴 104-11-25 13:16

本人騎乘的是150cc國產仿賽酷龍,於11/18日上學途中車禍,對方是個年長的阿伯,所以我岳父岳母這邊好巧不巧的也認識對方,車輛維修車行估價為33,000元左右。

事發點於十字路口,當時我為南向北直行機車,因見黃燈加速通行,但右方路口衝出一輛由東往西紅燈機車,因為我前方路段內側車道施工,所以我無法閃躲,下意識只能往他車尾方閃躲通行,但因為知道他違規所以不客氣的鳴了他三聲喇叭,說遲時那時快他就這樣停下來被我撞了,當下從地上站起來時對方還說我紅燈,我跟他說你才紅燈,我是黃燈路權等同綠燈,對方還一直說自己的車自己處理就好不用報警,但我把重機牽起來看一下車子嚴重損壞當下已經無法行駛,於是乎我覺得我一定要報警,交通警察也有來量,然後對方因為左腳小指撕裂傷需縫合於是先上了救護車;當警察處理完事發地點後我爸也帶我去對方家中關心對方傷勢,我自己也有些小擦傷挫傷,但對方就是堅決他是對的,還口口聲聲說他看到自己綠燈才通行,然而對方隔天去調了監視器後又改口說我騎太快看到黃燈還硬要衝過來(總之就是不坦承自己的違規,還說我爸都袒護自己兒子)。

我岳父說他那種人沒在工作整天賭博,一直勸我不要讓費時間告他,但我覺得我不能這樣白白吃虧,而且對方自己違規卻還在電話裡頭跟我爸嗆輸贏,這讓我更覺得沒有和解的必要,自己吃虧就算了我總不能也讓家人吃虧,我是覺得對方的心態如果請調解委員會也是讓費時間跟他吵,想直接民事訴訟了,我這樣的車禍案件會涉及到刑事部分嗎?

但如果法院判定對方無財產無法給我賠償,那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自認倒楣撞到一個窮鬼呢?如果對方的住宅是登記他的名子那會查封嗎?還是往後我應該如何去讓對方強制賠償,還是直接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處理呢?因為對方也是整天閒閒沒事,而我有在上班,不可能三不五時跟公司請假一直跟他在那邊耗時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4:18

路口綠燈有時間差,你既然是以黃燈通過,當時對方一定是紅燈。你可以先申請初步判定表,證明過失在對方,就你受傷部分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對於支付命令20天內不異議即確定,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6 10:03

您好:

1、關於肇事責任的認定,你可先申請初步研判表來看肇事責任歸屬,但如果要知悉較明確的事故狀況及責任釐清,仍需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來判別。

2、本件因您亦有輕傷,您可選擇是否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如未提告就只有民事賠償的部份須討論。至於對方是否有財產賠償與法院是否判賠無關,縱使對方沒財產,法院還是會判賠,是否有財產賠償是取得勝訴判決後另外聲請強制執行的問題,屆時您可持確定判決查詢對方的動產動產,如查詢確實無財產,則可先取得債權憑證,待他之後有財產後再行執行。
3、您現在得選擇先向檢察官刑事部分過失傷害,待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起訴;亦可直接選擇民事起訴,端視您個人需求而定。 

喬安娜 104-11-22 14:51

我方汽車為雙線道左轉車,過停止線時燈號轉黃燈,無停下。

對方汽車為六線道停紅燈綠燈後撞上我方汽車後半部。

初判表上雙方皆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我方汽車為發財車,車損不嚴重,故無修理費用,且我方車主亦無明顯外傷。所以當時並無要求賠償

現在對方要求我方修理汽車全額費用,另對方雖在當時告知沒有受傷卻在事後去驗傷。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我方車上貨物無法以單據提出營業損失,現在如何要求賠償?

另對方聲請調解在外縣市,雙方車主皆居住本地且事發地點為本地,為何可在外縣市聲請調解?

若對方到時提告,開庭會在外縣市嗎?

NIAN 104-11-17 14:59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本人於11/16晚上11:20與汽車發生擦撞

那由於本人當時的交通號誌為閃紅燈

對方為閃黃燈

但又因我的摩托車已過了馬路一半

請問這比例是…?

若要求賠償,勝訴機會…?

萬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2:50

 您好,閃紅燈應停後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因此您的肇事責任原則上較大,但您可以先申請初判表看肇事責任歸屬為何,如雙方均有損失,損害賠償則依雙方肇事原因比例向對方請求之。

阿峻 104-11-02 12:27

在今年11/1凌晨12點半左右,我在屏東內埔與一台機車路口發生車禍,此路口因為夜晚的關係,紅綠燈號誌僅剩下閃黃燈紅燈,而我行駛的路是閃黃燈機車行駛的是閃紅燈,我車速大概3.40km/hr,機車也差不多,在路口時,他往我的左側撞下去,我的車子前車輪上方的鈑金凹下去,前保桿左側裂掉,左側後照鏡斷裂,機車騎士則是未戴安全帽,連車帶人倒地,輕微擦傷,他自己爬起來的,機車車況就是有受損,龍頭不知道有沒有歪 ,全程都有行車記錄器拍攝,已遞交給警察,我想請問一下,車禍情況很明顯是他撞我,但是他有受傷,這樣算是我的錯嗎??

一、小車禍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

二、車禍原因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一般是以鑑定結果來認定誰對誰錯及比例。

三、對方可能六個月內告你過失傷害,這部分如能調解的話是好事。

四、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00:03

 閃紅燈應停後再開,閃黃燈則是減速慢行。因此他的過失比你多,如果雙方互相主張損害賠償,他賠你的比例會比較高。但如果初判表或是鑑定報告認為你有過失,縱使他過失較高,他仍然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蚊子 104-10-31 20:39

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我出差,在一條幹線雙道的路上,被一條支線單道的汽車撞飛,
幹線道上並無任何標示只有閃黃燈,當下我方預估時速50在外車道
經過支線單道時被沒注意到的汽車撞飛,當時看到他出來的瞬間,我馬上反應就是左尻閃他(尻到內車道),但是對方完全沒有減速就直接往我撞,
對方支線單道有閃紅燈地上也有寫慢字,而且對方汽車肇事後有移動車輛,造成破壞現場,我方機車無移動無破壞當時現場。

當時我被撞飛造成外套破損,手機損壞,機車嚴重毀壞,人飛出去全身擦傷跟神經傷痛,警察來時看了現場也有說幾乎是對方肇事,但是也只是警方當時當下判斷,並無法作為依據,在這種情況下,我方也需要負擔責任嗎?還是對方100%全責?手機使用兩年裡面有許多工作資料和私人資料,造成工作上和私人事情上許多麻煩可以格外要求賠償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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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23:41

 不知道您當時有沒有申請初步判定表,上面會有寫肇事責任為何?不然就得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如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你的物品損傷、醫藥費以及慰撫金。如有更多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面談

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Jia 104-10-25 20:19
我和對方是直向的 他從我左後方撞上我的 我們都是騎機車都在內線道 我當時是在停止線內打左轉燈直到紅燈並確認對向直向車子都停了 才剛起步想左轉就被撞了 我有在筆錄承認我是想要紅燈左轉的 但對方堅持自己是闖黃燈我未禮讓直行車並從旁邊衝出來才害他撞上的 請問我是不是太誠實了反而會害自己很不利.... 所以判決出來真的會是他闖黃燈紅燈嗎 ?但他在我後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則可以請求調卷保存,以利事後主張,基本上本件應是雙方均有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ky 104-10-14 09:02

律師您好

我父親在今年8月時於十字路口與一輛小客車相撞,當時我父親是搶黃燈,而對方宣稱是綠燈直行(有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我父親受傷較嚴重入院開刀治療,對方則僅有車損。我們有向交通大隊申請既判表,表上不論在我方或對方都僅記載「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雙方各執一詞,肇事責任無法分析。」。現在我方希望通過和解讓對方保險支付強制險不足給付部份(兩萬元),但對方卻不願支付。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方有診斷證明書及報案),是否能主張對方成立過失傷害?如果對方不服,要申請交通鑑定報告,是由我方負起申請責任?還是由對方舉證己無過失負起申請責任呢?

以上謝謝律師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先釐清肇事責任,直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又員警無法判斷肇事責任,應該是因為行車紀錄器不夠明確,建議可以提出其他事證協助鑑定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

2、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就可以追究民刑事責任

3、不過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倘若無法在告訴期間內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提告,因為日後可以撤回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y 104-10-10 01:34
我方開車行經外快車道直行(主要幹道) 對方騎機車左方巷子紅燈安全島至我行駛的外快車道,當時我是黃燈 因內車道有車輛要左轉,所以沒有看到對方騎機車紅燈,因此發生車禍。 我的車前保險桿以及駕駛座玻璃受損 對方頸部疑似被玻璃劃傷頸部大動脈,大量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目前有申請初估研判表 對方肇事原因:1違反號誌管制行駛、2酒後駕車(經醫院抽血檢測血液中含酒精濃度為83.2mg/dl)、3一般違規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我方肇事原因:1行車速度超過該路段。 刑事責任法院會如何批判? 肇事比例為多少? 民事上會有什麼責任嗎?

您好:

一、刑事部分,您會有過失致死罪之問題,建議和解,可以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二、肇事比例目前粗估您應該比較低,但仍有過失,具體要以車禍鑑定結果為準。

三、民事上會有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問題。

一、刑事案件是過失致人於死,或是無罪。

二、過失比例要看鑑定結果,這個部分要儘量努力。

三、民事可能要賠很多或是一毛都不用賠。

四、民事的話對方可能請求項目:如果有小孩或父母需他扶養扶養費;父母子女配偶的精神上賠償、醫療費用,喪葬費用。你可能答辯方向:無過失,退萬步言為項目答辯,退萬步言為與有過失答辯,退萬步言為抵銷答辯。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車禍案件在近期內要儘可能的把還能搜集的證據都搜集到手上,這個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辛心 104-10-07 11:40
我上個月開車到一個十字路口,準備左轉回家,該路段沒有左轉燈!所以我等到對向沒有來車時轉彎,起步離開車道的時候是綠燈,轉到一半轉黃燈,我就看到對向一台機車因為看見轉黃燈加速(我看見他催油門)往我的方向衝出來,撞到我車子右前方,當下有叫警察,也有量車禍的位置圖,可是只因為我是大車又是轉彎車,所以就是我錯嗎?對方看到黃燈,絕對有足夠的距離可以停下來等紅燈!不是煞不住的,而且這麼短的時間我要如何反應?是要我打倒退檔?我怎樣都躲不過啊!他跟警察說她沒有看到我........真的很不服氣!請問我應該怎麼辦?要我和解賠錢,還要自己修車好幾萬.........我明明就沒錯啊?

一、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部分恐遭認定有過失

二、如對責任歸屬有爭執可聲請鑑定肇事原因。

三、重點不是大車小車問題,比較怕對方有受傷那他可能六個月內告刑事

四、若有機會請儘可能和解調解,如已被告請拿撤回告訴狀讓對方填你幫他遞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ein 104-10-02 23:44

請問我騎車要過馬路那裏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要過去時已有打方向燈加上車子已過道路中間了,對方要直騎從我旁邊擦撞過去,我車子當場倒下,他往前滑,造成我有擦傷,他手有骨折牙齒受傷,原本要私下和解,談和解要求越來越多,對方也沒住院甚麼的,當時警方也沒說誰對誰錯,原本想說雙方都有強制險可以互相理賠,現在搞到他是學生在家休養期間沒去打工賺學費,要求我賠賞這段期間的工錢和醫藥費,請問以這個情形我該如何是好,請問我的行車方式有錯嗎?有需要賠那麼多嗎

小孩 104-10-01 22:44

我想請問..

車禍當時我騎著機車,看到綠燈亮起後便通過

但才剛起步至約中線的地方

就被一台對向機車擦撞機車後方倒地

那個路口是很大型的路口

對方宣稱是搶黃燈路口中間後亮起紅燈

我認為也是如此

筆錄做完申請初步鑑定警方卻說我跟對方說法不一

路口監視器也都在維修中沒有畫面

當時只有一個路過的小姐跟我說她有看到叫我快報警

但當時沒有留下聯絡方式

已經有到調解委員會但雙方各執一詞因此破局

目前已經先對對方提出告訴

我受傷的情況為韌帶斷裂,有住院開刀

而對方只是機車和皮肉傷

而且住院當時對方完全沒探望

想請問這樣情況提出告訴有機會勝訴嗎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02 01:29

 

你好,因現場未拍下監視畫面,且雙方各執一詞,建議你可先申請警方初判表,了解初判表上的肇事責任認定。如對初判表有異議,可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向交通事故發生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如初判表或鑑定報告認定對方有過失,在雙方未達成和解之情況下,檢察官起訴的可能性很高,起訴後你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小妹 104-09-23 07:24
我方亡者為爸爸:年紀77歲,身體健朗,平時空閒下田耕作農作物去市場賣,主要是幫我在家接送幼稚園的二個小孩,上下課娃娃車會載,爸爸只需等待及陪同,加餵食早晚餐,領有農保津貼月領7000(無財力証明) 亡者家中成員有:配偶64歲/子女四名平均35 事故為:我方(身故)閃黃燈,對方閃紅燈 想請教各位大大:關於賠償金該如何要求,項目各金額約多少(目前已知有強制險200萬,請問這也要算進去嗎)拜託大大們幫幫忙,父親身前有負債快二佰萬,利息都是從農金津貼裡扣7000,剩於部份我們才承擔...現在因房子是父名(但錢是母辛苦繳的),可都無收據,不知怎辦?

您好,

 一、因交通事故生故損害賠償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殯葬費、精神損害。

二、原本的農保原則上不能請求,因為生故者也沒有繼續消費

三、房子部分由繼承繼承繼承人再繳房貸即可。但若繼承人均知道房子是母親的,其餘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過戶即可。

四、強制險是對方每年繳錢買的,所以220萬會包含在賠償內。

五、一般這種案件的賠償金總額約在300~400萬間,提太高對方也賠不起,調解時可以針對這方面去談,但仍要看過失比例等因素。

六、如果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則比較好處哩,可以委請律師處裡調解訴訟部分,甚至也比較好與對方保險公司商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就車禍事故釐清責任,就您所述的我方閃黃燈、對方閃紅燈,應該是對方的責任比較大,不過還是應該先取得現場圖、照片、初步判定表,依據路權、相關交通法規範段責任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死亡車禍,主要包含醫療、喪葬、扶養費(本件應該無)及精神慰撫金(本件可請求的為配偶及子女),對方所投保的所有保險都可以抵充前開損害賠償金。

3、此類案件涉及過失致死罪及高額的賠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為佳,屆時先提起刑事告訴試行和解和解破局,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104-09-11 11:46

事發經過:
地點在新北某路口,我在打工外送正要回去的路途上,我方為縱向直行機車,對方為橫向直行機車,事發當時縱向道路路口燈號原為黃燈,但在我方道路口停止線附近時轉為紅燈,當時我認定煞車來不及,所以在無加速,時速40-50公里的速度試圖經過,卻與對方產生碰撞
事情發生後我的傷勢不重可行走所以立即查看對方狀況且打119叫救護車,然後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警方到場後製作現場測量圖等例行流程,之後我便到警局製作筆錄

事後對方傷勢較嚴重,雖無明顯外傷但膝蓋有閉鎖性骨折(沒有斷但是有裂)再加上對方年紀稍長,進行人工膝蓋手術,之後到調解委員會時一口咬定是我撞他,並要求醫療、療養、薪資賠償總共約一百萬元。
之後調閱路口唯一的監視器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路口號誌燈,但發現其實是對方機車撞擊我方機車車尾,且與初判表的繪製圖無出入,但初判表的判斷結果是無法判斷哪方有過失,之後也申請了交通事故鑑定書(3000元的那個),一樣無法判斷責任歸屬。

之後與對方進行調解,對方沒有想降低賠償金的意願,還拉高了一兩萬(我真的很不懂這一兩萬的差別...) ,我本身也還是個學生還有就學貸款,家裡經濟狀況也不算好,真的很緊張很害怕。

三次調解不成對方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為求自保我也提出過失傷害,上偵查庭時我有提出對方可能橫向道路紅燈未變綠燈先起步而導致事件發生,對方堅持我紅燈,當時有傳喚一位證人到場,他的說詞與我方相同事發當時縱向道路是黃燈剛轉紅燈
之後便收到了法院的起訴書,上面寫了依現場員警的說詞,我於事發當場自行坦承肇事為由判決我有業務過失傷害,雖然事發已過一年,不太記得當時自己說過什麼話,但是我從來沒有說我有紅燈這件事,事發現場員警僅對我做酒測以及確認身分,筆錄也未提及。
對方卻因為實質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這邊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警察在現場進行酒測及確認身分時有錄音或錄影嗎?
在我的認知當下應無錄音錄影,那為何檢察官可因員警片面說詞而判刑?
2這種情況下我應該上訴嗎?
3假如最後結果依然是我有業務過失傷害,對方不起訴,那接下來的民事訴訟責任歸屬會全在我身上嗎?還是會比例分配
4假設雙方皆不起訴還有可能打民事訴訟嗎? 
 

你的問題無法立判結論,畢竟連車鑑會握有齊全的資料都判定不出來,在網路上不會有人能解答的。建議去找律師,若因為經濟能力問題,建議至少先帶著你的資料及判決書去法院找值班義務律師。 

挑戰員警證詞,有相當難度。法官會這樣想:「員警與你向無夙怨,沒理由作偽證陷害你。」看起來你也沒有其他有利證據可以推翻。何況依你的說法,到停止線時已經是紅燈?(近停止線看見黃燈應該煞車,而非衝過去....好吧,就算大家都這樣----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這樣基本上就是紅燈的「自白」,似乎與員警證詞並無二致。.........

刑事部分,哪怕你只有1%的肇事責任,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若你所述均為事實,我認為刑事部分無解。但提起上訴後,再當庭認罪可以爭取緩刑或輕判(罰金繳少點)。

民事部分,原則上結論不會與刑事相去太遠,但,畢竟民事法院要查明各自過失比例(而非如刑事,只要1%就有罪),才能決定判賠金額,這點就要原告證明(車鑑會都證不出來...大家有得耗了)。

 

Anita 104-09-04 01:53
我方在黃燈時,有搶黃燈行為,但在過馬路約4秒對對向車輛撞擊,當時對向有騎士目擊者表示是對方紅燈撞上,但後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覺得是我方紅燈,所以在事發當天後約五天寄發紅燈的罰單!但因初步研判分析書尚未出來,只是對方保險評估維修費用實在太高,因為是租借公司的車,又是進口昂貴的車子,所以想請問,目前是否有什麼管道或方式是我方可以先處理,盡量能使費用金額壓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5 22: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提出估價單,並且找車行評估修繕費用

2、另外,修繕費用中有關於零件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

3、還是要等到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在處理和解事宜。

阿沅 104-09-03 21:46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主幹道直行車

對方是從右邊店家旁的斑馬線出來,

當時我面對的號誌是閃黃燈

右邊則是無紅綠燈的巷子,

距離一台半的車子我看到了他,

我時速5X,

在市區未標示速限是限速50KM/H

請問這樣算超速嗎?

他剛好要到對面的店家,

他騎了出來並停在內外車道中間,

我在內側車道騎車當時只有兩道,

本先為了閃避往又騎了一點,

見他停在路中,

往左閃避不及,

導致撞上對方的車頭

請各位律師求解,

第一次發生車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5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屬於超速,且因為是閃黃燈,所以必須減速慢行。

2、建議可以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或是賠償)

您好,過失有爭議可以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再依鑑定結果根據過失比例求償,並可主張過失相抵,若因賠償問題談不攏,可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則可以提出訴訟

 

阿佑 104-08-28 00:54

律師您好:

想請教,家母於上個月10號於產業道路的十字路口遭一台貨車撞擊,送至醫院急救3個小時仍然不治。

肇事責任方面,我母親行經路口時為閃黃燈,對方為閃紅燈,肇事司機未依燈號指示先停止再行駛,過程中毫無減速跡象將我母親撞擊致死,且肇事司機不久前才因酒駕吊扣駕照,但公司的人還是讓他開車。

現正進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階段,司機經濟狀況似乎早就不太好,且擺出一副準備被關的樣子並無太大誠意負責賠償

而司機的雇主至今未出面參與調解,似乎要全把責任推給司機承擔的樣子,不願意負擔連帶責任

而且調解委員會的人一直希望我們趕快和解,一直跟我們說上法院的話法官判賠的金額可能也不高,其實這些我們都知道,但如果跟肇事司機和解的話,我母親的性命可能就只值幾十萬,而且司機可能會減輕徒刑或被判緩刑?這叫我們家屬怎麼可能接受?

所以想請問,肇事司機一副被關了事的態度我們被害人家屬難道就沒辦法了嗎? 我們請出雇主來承擔的話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們可以向雇主提出何種各告訴呢?  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28 06:19

 您好,

   依您所述,該司機應負業務過失致死之刑事責任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92條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及依民法第194條請求精神慰撫金。如該司機係在執行職務中,依民法第188條,其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如您判斷司機及其雇主無誠意賠償,建議最好先聲請假扣押,以防脫產。司機被檢察官起訴後,可對司機及其雇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優點是免繳裁判費

 

如需深入了解, 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或來電0988-712491討論。

您好,您先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閃黃燈路權優先於閃紅燈路權,你們可以等對方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訴訟,只是要注意民事賠償有兩年的時效性,由於該司機為執行職務,故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又如您所述,該司機經濟上有困難,令您無法受賠償時,可向法院主張雇主應該負連帶賠償責任償,如果怕雇主脫產,您可先請假扣押

 

 

 

104-08-22 05:54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約一星期。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車禍案件的賠償金額包含醫療費用、財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其他必要費用(如義肢、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104-08-21 11:50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Lance 104-08-16 23:3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昨天晚上因為酒駕機車車跟對方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事故,交通號誌部分後來有員警說當時我是閃黃燈,對方是紅燈。後來有實施酒測,我酒測值是0.16,員警說因為有人受傷,所以必須把我送到拘留所待到隔天早上再到法院開庭,整個過程當中我一直倒歉態度很誠懇,也知道是我不應該。後來有聽員警說0.16超標一點點,因為標準是0.15,隔天到法院開庭以後問我一些問題以後就說可能要限制居住,我想請問的是我這樣子的狀況除了和對方民事賠償和解之外,刑事責任上面會怎麼判決,會有有期徒刑而被抓去關,還是只寄罰金通知書給我?因為從法院出來後聽外面計程車司機說我酒測0.16應該是罰錢,但怕被判有期徒刑所以想請教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測值應該是0.25才會有刑事責任。不過因為您已經有肇事的情形,還是可能遭認定您是因為喝酒,不能安全駕駛才會車禍的,故而還是可能成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車禍事故的部分,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再依據肇事責任要求賠償

胡小姐 104-08-09 13:51
您好,於上週與另一機車發生車禍,想請教雙方的責任與對錯。我方在接連的兩個路口,過第一個路口時已經變黃燈了,第二個路口與第一個路口僅相差約十公尺,雖第二路口已變紅燈但無法在瞬時緊急煞車,因而闖過,對方則在他方號誌尚未變綠燈即慢速紅燈路口二分之一處,我方嘗試按喇叭,對方卻沒有任何反應,最後導致他機車左燈處撞上我的機車後方,我方摔出(向右傾倒),我方右手腳有嚴重擦傷及瘀青,機車毀損嚴重(右機車行估價為10300元),他方腳扭傷,機車左前燈毀損(當下無法發動)。如上述狀況賠償及肇事責任為哪方的呢?若從對錯來看哪方錯呢?若兩方都錯,有錯多錯少之分嗎?賠償是哪方給哪方呢? 謝謝您耐心的回答。

您好:

紅燈一方肇事責任會較重,依你的文義對方也有搶先號誌起步,此時警方會製作初判表,你對初判表有意見可以申請鑑定,對方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若無自己申請需要費用3000元,鑑定意見書會載明肇事主因、次因及過失比例。

一、如果你們這邊在警方那邊都承認自己紅燈了,要說自己沒有錯的話會比較困難。

二、對方有承認他有錯嗎?

三、對於車禍過失比例,進入訴訟後如果有爭議的話是會送鑑定,要看鑑定結果來判斷誰錯得比較多,通常法官會尊重鑑定結果,如果要推翻鑑定結果要有更堅強的論據才行。

四、賠償的話,的確是要看過失比例。如果是雙方都有錯的話,你的損失對方要照他過失比例賠;他的損失你也要照你這邊的過失比例去賠,可以主張抵銷,抵銷答辯是比較常被忽略的。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雙方在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

六、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果要請求的話記得二年內處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9 15:19

車禍肇責判斷還是需仰賴肇事鑑定,以判斷有無或主要次要責任。但還是可以考慮與對方協調看有無和解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9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責任賠償會依車禍過失比例去做分配車禍過失比例則為實務上多會尊重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若不服請在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而賠償金額出來後可主張抵銷,再由金額較多的一方賠給金額較少的一方,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故記得在兩年內請求賠償金,若不然逾兩年他方可主張拒絕給付。

 

阿頡 104-07-31 14:24

上個月我騎車在一路口綠燈轉彎遭對方開車從後面追撞撞擊排氣管

我整個人噴出去2.30公尺 事後得知對方是酒駕

但對方家屬知道現場監視器損壞後 一直堅持他們是闖黃燈

而顧名思義就是要說我紅燈的意思 但我很確定我是綠燈才起步 他是紅燈

可是我沒裝行車紀錄去 民眾也沒有人可提供 現場監視器又壞掉

等於無從判別誰紅燈綠燈 對方咬緊這點 想把白的說成黑的

而我有的只有後方民眾可以當目擊證人幫我作證我是綠燈才行駛

而當事人因為沒錢 一直神隱 不接電話 家屬也說那是他的事要我們自己找他

還說肇事者沒錢 已經有做好被告被關的打算 我們現在完全聯絡不上對方

調解委員會 警察礙於個資法不給我資料 我只能請調解委員會幫我調資料

初步分析表部分 警員跟我說說 因為現場監視器損壞 無從判別 送了回來也是寫不予分析而已 申請了沒意義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沒監視器作證情況下 最後會變成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變我肇事主因嗎

2.我有目擊證人可幫我作證 請問證人功效大嗎

3.如果要提出過失傷害 警察說 我自己按鈴提告要自己準備律師 如果去當初偵辦的警察局就不用律師 他們會幫我送 是這樣嗎

4.對方家屬態度很差 一直說我身上的傷說不定是之前自己造成的 怎麼可以證明是因為這次車禍? 還說工作損失他們不可能賠 那是我們自己的事 整個態度就是差到爆  請問這樣合理嗎? 診斷書都有 但對方態度就是很無賴 睜眼說瞎話

 

請幫忙解答了 對付這種 酒駕 紅燈說謊的 該怎麼辦

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阿...怨念

您好:

您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並向檢察官聲請移送行車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之責任,同時傳喚目擊證人出庭作證證明對方確實有違規情事。 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必須要在6個月之告訴期間內提起,您可以向警察機官或地檢署提出並言詞製作筆錄,不一定要委任律師。 您提出刑是過失傷害告訴後,可以適時向檢察官反應被告之態度,由檢察官偵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監視錄影畫面或是行車紀錄器,還是可以嘗試依據證人說詞、撞及位置、車損狀況及路權等判斷肇事責任,所以還是要申請初步判定表,倘若員警無法判定,還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有證人最好,員警應該有對該證人製作筆錄的義務。

3、必須在6個月期限內應該提起告訴,倘若已經報警處理,可以於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及診斷證明書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告訴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離水 104-07-30 12:03

問題是這樣

之前在十字路口跟兩個雙載的學生發生車禍,我開車,雙方都是直行車

我是閃黃燈的主幹道,應減速慢行通過,我有減速動作,但可能減的不夠多吧,對方一直說是我開太快,才會害他們撞到我!!!

對方是閃紅燈的支道,應該停車再開,但是我看他們高速衝出來...

兩邊都出馬路了,結果就是碰撞碰撞點是我左前輪

偏偏我被撞偏我的跑道後沒有馬上把剎車踩死,而讓車滑行至另一路口才讓車停下,所以漏來我就被警察判定我是"開"過去的,我的滑行說法警察完全不理睬並強調我就是移動現場...

車停下後,我趕快讓我的兩個乘客下車先去報警求救,因為我的駕駛坐門已經北撞爛了,玻璃也都碎了,所以等到成客下車,我才從副駕駛坐爬出來,然後跑過去第一現場了解傷者狀況,並問我的乘客有沒有先幫我報警求救,我乘客表示已經都報了,但是一直還沒來,所以又再打了一次,然後一個乘客幫我指揮交通,另一個我請他先幫我把現場狀況拍照

後來警察跟救護車一起來了,兩名傷者指定醫院送,警察有跟我酒測並且懷疑我真的是駕駛嗎,因為我乘客都男的,就問我為何不是男的開,我說車是我的當然我開,可能警察懷疑我是頂罪的吧

初判結果是對方應禮讓為禮讓,我則是應減速減速....因為我車子離太遠,所以這麼判嗎?但是路權是我優先,所以對方主因,我是次因

然後我就送鑑定委員會,結果出爐我方維持原判,對方的變成為禮讓反而超速,但是鑑定報告內容的筆錄真是另我傻眼,對方筆錄有變還跟同學串供,他同學說他有停下來,事實上根本沒有,說有貨車擋住他們視線,可是貨車的位置串供沒串好,兩個人說的不同位置,到最後的竟然說我沒有下車...是想害死誰....我覺得他這個證人同學根本是來亂的

人家說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以及受傷的人一點都沒錯

從頭到尾他們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家長來也都事先聲奪人,一再強調就是我開很快,就只因為我沒有受傷而已,沒受傷的就比較倒楣嗎....明明我才是被撞的....

後來調解委員都他們都以還在觀察為由不來,快要滿六個月時,我終於收到了刑事過失傷害的傳單!!檢察官問訊時對方也是很強硬說我超速,說我根本沒有誠意要和解?還說警察可以作證我開很快的事;依程序,檢察官要求雙方再和解,這次他們來了,要求我必須賠償4~50萬!!我這邊當然是不同意,可是我們沒有意價,是委員叫我方先去外面,結果委員好像自己跟他們喊3~5萬吧,這是他們後來開庭前最後的和解才說我上次喊價太低,我說我根本就沒講這個數字,可能是我有說我覺得10萬都有點過份,所以委員自己幫我喊的吧,所以和解不成立

再來就是接到起訴書了,然後等著開庭,本來多少有點把握自己不會輸太慘,甚至已經做好準備可能會被判過失傷還成立,結果開庭前的和解過成真的是只有吵架的分,對方三個家長,當事人駕駛完全不用說話就有人開口,我一個人對三個人感覺一直被打壓,調解委員是完全沒有管誰對誰錯就開始要我們談,對方一樣是開價將近50萬,然後我只要講道是對方撞我,三個家長就會干擾我說話,說我亂講話,還說我自己開100才造成的(扯),甚至說我把行車紀錄刪掉(扯)我不過是沒插插頭而已是有被害妄想症嗎...從事發到最後都很會掰,他們說的算

結果委員直接幫我砍價至15萬,我依然覺得太多,要就10萬,不然法官判,他們覺得太少最少要20萬,委員希望我退一步,15萬和解,我就這樣被半推半就的被委員帶去簽和解,真的覺得很不甘心,對放態度是這麼的高傲又一直汙衊我,真真氣死人而已

後來開庭問我認不認罪,我依然是選擇不認罪,法官問為何和解了還不認罪,我認為他是肇事主因為什麼是我有罪,所以我還是說不認,法官有點變臉,跟我解釋過失傷害什麼的,我認不認罪,我問法官我只能認罪嗎?他說不是,所以我還是說不認

我不知道後果會如何,只覺得整件事到最後出庭都是對我比較不利,真的是太誇張了,甚至覺得他們這麼搖擺,我幹嘛要因為委員拜託我退一步就和解了,後悔啊~

人家跟我說應該要讓它上訴到最後

沈恆 (沈律師) 104-07-30 12:27

您好!

不管多少錢和解,應該以對方撤告為條件,沒要求對方立即撤告您就輸慘了。且應注意,不管您有沒有路權,那怕您只有1%的過失,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離水 104-07-30 12:3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管 ... (恕刪)

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復,談和解當然一定是有要求撤告訴,還有不再追究後續

我求分期支付賠償對方共10期,對方條件收到兩期後才撤告

所以我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我的和解金已經算少了我知道,只是心有不甘而已,遇到這種家長高傲當事人又跩的,真的是很倒霉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子也差不多完結了

這邊也是講一個觀念, 寧願事情發生前先請律師諮詢, 也不要已結案後才來問律師怎麼補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33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離水 104-07-30 18:01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 ... (恕刪)

旅師你好,謝謝你回復

因為我已經簽和解了,只是感到不甘心,所以我在這裡發表的是"討論"而不是"問題"

可以給有需要的人做參考,別像我一樣後悔

和解之前我早就諮詢過三個律師,並不是什麼都沒做

離水 104-07-30 18: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復

是的,不甘心但簽和解了也都沒有用了,需要一些時間調整自己的心理

來此也是分享一個經驗給大家看,別跟我一樣後悔

小太 104-07-20 00:45

事發當天
我看到黃燈我開始加速通過,但是 我並沒有看到對方的車,在我正要通過第一個紅綠燈時對方從我的右方綠燈進入我的車道,他當時是紅燈,我往左繞過他但是還是閃避不及被他撞到。
初判表
雙方照責一樣,未遵守號誌,未注意前方車輛
調解
我方的損失
車損3千
 醫療費7千
 對方
車損1萬8
醫療費7萬(自費)
薪資7萬

我想問的是對方醫療自費的部分我方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以及 薪資部分醫生只註明不能提重物兩個月
他沒有舉證我們可以不賠償
對方是經過紅燈雙腳沒有放下持續向前騎
如果看行車紀錄器對方有轉頭看我們看完在往前騎這樣可以怎麼提出告訴對我們比較有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黑 104-07-17 14:16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這時候 對向的內車道也有一台汽車 正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他的行車紀錄器裡顯示的是綠燈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而警察也有跟他說 這地方的綠燈 視同 閃黃燈

但是到調解會的時候 我有告訴對方 警察說這綠燈視同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而 初判表上寫 我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這次車禍 我腳受傷 2個月沒有工作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42

對初判表不服可請求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送請肇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 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報告

當然車禍肇事鑑定報告也有可能不滿鑑定, 可申請覆議或安排其它單位做鑑定

您好:

倘您對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認同的話,建議您未來在開庭時可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覆議,以確實釐清本件相關肇事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3

可以聲請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